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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炭場地租賃合同書(通用12篇)

煤炭場地租賃合同書(通用12篇)

煤炭場地租賃合同書 篇1

出租人:承租人:根據民法典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就租賃場地從事煤炭堆放的有關事宜經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煤炭場地租賃合同書(通用12篇)

一、乙方承租甲方區場地面積畝,用於煤炭堆放。

二、租賃期限自____年月日起至____年月日止。

三、乙方有意在租賃期滿後續租的,應提前三十日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在租賃期滿前對是否同意續租進行書面答覆。甲方同意續租的,雙方應重新簽訂租賃協議。租賃期滿前甲方未做出書面答覆的,視為甲方同意續租,租期為不定期,租金標準同本協議。

四、租賃期滿乙方如無違約行為的,則享有在同等條件下對場地的優先租賃權,如乙方無意續租的,應在租賃期滿前十五日內書面通知甲方乙方有違約行為的,是否續租由甲方決定。

五、乙方有權監督甲方履行協議約定的各項義務。

六、乙方自覺遵守甲方依法制訂的各項規章制度及索票索證制度,服從甲方的監督管理。

七、乙方應按期支付租金並承擔各項税費。

八、乙方應愛護併合理使用場地內的各項設施,如需改動應先徵得甲方同意,造成損壞的還應承擔修復或賠償責任。

九、乙方將場地轉讓給第三人或和其他租户交換場地的,應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

十、租賃期間,乙方不得改變租賃物的用途。

十一、乙方不得將場地擅自轉租、轉讓、轉借給第三人,或和其他租户交換場地。

十二、乙方不得逾期十五日未支付租金或水電、等費用的。

十三、甲方或乙方因自身原因需提前解除協議的,應提前二十日書面通知對方,經協商一致後辦理解除租賃手續。

十四、甲方未按約定提供場地或用水、用電等設施或條件致使乙方不能正常使用的,應減收相應租金,乙方有權要求甲方繼續履行協議或解除協議,並要求甲方賠償相應的損失。

十五、因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歸責於雙方的原因,使場地不適於使用或租用時,甲方應減收相應的租金。如果場地無法復原的,本協議自動解除,應退還乙方保證金及利息,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十六、乙方在租賃期限內應愛護租賃物,因乙方使用不當造成租賃物損壞,乙方應負責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十七、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提交淮南市仲裁委員會仲裁。

十八、本協議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協議目的和文本原義進行,本協議的標題僅是為了閲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協議的解釋。

十九、本協議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____年月

煤炭場地租賃合同書 篇2

甲方:

乙方:

為弘揚奧林匹克精神,提高人們的身體素質,經協商,甲乙方自願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一、甲方將其所有的校內標準操場上的足球場租給乙方使用,並保證租賃期間場地、設施設備達到使用標準,提供必要的活動協助。

二、甲方保證乙方租用時間內的場地使用權不受侵害。

三、甲方有義務在乙方租用時間內使用場地時秩序維護。

四、除有明確約定外,甲方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賽事活動。

五、甲方保證乙方租用期間進入場地通道安全順利。

六、甲方負責場內的安全防範和體育設施的建設及維護,包括:建築物的管理及維修保養;對乙方裝置體育設備和器材的審查和監督;水、電、氣、空調、電梯、扶梯等設備、管道、線路、設施及系統的管理、維修及保養;清潔管理;保安管理並負責場內的公共安全;消防管理;

七、如甲方遇到特殊事由不能在約定時間內將場地交付乙方使用,應當提前三日通知乙方,應當提前三日通知乙方,以便雙方對時間進行協商調整。

第二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乙方在租用期間應保證場地的整潔衞生,在每次訓練或比賽結束時應自覺地對場地進行清理。

二、乙方管理及工作人員在甲方場所活動期間,應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自覺遵守甲方 的規章制度,配合甲方管理人員的安排。

三、乙方遵守甲方的《操場使用規定》,愛護甲方的一切財務,如有損壞及因此而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賠償。

四、乙方應愛護併合理使用市場內的各項設施,如需改動應先徵得甲方同意,造成損壞的還應承擔修復或賠償責任。

五、乙方在履行合同期間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尊重當地的風俗習慣。

六、乙方保證前來參加訓練和比賽的人員自覺維護校園內的各項設施和綠化苗木。

七、如需臨時改變場地使用時間,乙方應提前通知甲方。

八、如果乙方臨時邀請其他球隊前來比賽,應提前一日向甲方通報,來訪球隊應集體入校並遵守對會員的規定。

第三條 租賃時間 和 付款方式

一、協議有效期自20xx年----月-----日起到20--年---月---日止,具體租賃時間為每星期六下午,寒暑假期間週一至週五全天。

二、租金為人民幣壹萬圓整,合同簽訂時全額付清。

第四條 不可抗力

1、本合同履行期間,任何一方發生了無法預見、無法預防、無法避免和無法控制的不可抗力事件,以致不能履行或不能如期履行合同,發生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可以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或推遲履行合同。

2、 本合同11.1條規定的不可抗力事件包括以下範圍:

1)自然原因引起的事件,如地震、洪水、颶風、寒流、火山爆發、大雪、火災、冰災、暴風雨等;

2)社會原因引起的事件,如戰爭、罷工、政府禁令、封鎖等。

3、 發生不可抗力的一方,應於不可抗力發生後3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相對方,通報不可抗力詳盡情況,提交不可抗力影響合同履行程度的官方證明文件。相對方在收到通知後3日內以書面形式回覆不可抗力發生方,逾期不回覆的,視為同意不可抗力發生方對合同的處理意見。

4、 在活動尚未舉辦前發生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本合同應當解除,已交付的租金費用應當返還,雙方均不承擔對方的損失賠償。

5、 活動進行中發生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本合同應當解除,乙方已交付的租金費用將不予返還,雙方均不承擔對方的損失賠償。

6、 發生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需遲延履行的,雙方應對遲延履行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

第五條 適用法律

本合同的訂立、履行、終止及其解釋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現行法律。

第六條 保密

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將涉及本協議的任何信息或因本協議所知悉的對方任何信息以任何形式透露或提供給第三方。

第七條 其他

1 、本合同自簽字蓋章之日有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友好協商,可訂立補充條款或協議,作為本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煤炭場地租賃合同書 篇3

出租方姓名:(以下簡稱甲方)身份證號碼:

承租方姓名:(以下簡稱乙方)身份證號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就租賃場地房屋經友好協商,在完全自願基礎上,同意簽訂本合同。

一、租賃場地房屋概況

1.位置該場地房屋位於

2.面積該處場地共計畝。

二、租賃期限

租賃期限為5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三、租金及付款方式

1.租金

鑑於乙方前期要平整土地及房屋建設,第一年租金為每畝元整,共計元整(包含場地及房屋租賃税)

該處場地租金第二年度起每畝元整,每年租金共計人民幣元(包含場地及房屋租賃税)

2.付款方式

合同簽訂之日以現金形式每半年支付一次。

四、權利與義務

1.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①合同期內如果國家或集體徵用土地房屋,乙方無條件服從,本合同自動終止,乙方不得提出補償要求。因上述原因而終止合同的租金按實際使用時間多退少補。

②甲方允許乙方正常使用水電設備,水費、電費,乙方按國家有關部門規定繳納。

③租賃期間,甲方不得轉讓該土地房屋。在合同期限內,甲方保證乙方能充分使用所租用的場地,確保該場地不因任何第三人的權利主張或其他因素而使乙方受到使用上的障礙或其他損失。

2.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①乙方必須保護租賃場地房屋完整,不得擅自改動土地房屋的使用性質。

②租賃期間,不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將土地房屋轉租他人經營或使用。乙方自負盈虧,按時交納一切税費,自行處理債權債務,不得以甲方資產抵押。

③乙方場地房屋的租賃活動,必須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合法經營,照章納税,如若違反法律法規,乙方承擔一切責任。

五、違約責任

1.本合同期限內任何一方不得違約。

2.乙方不按期支付租賃費,逾期一個月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3.其他條款

①本合同到期後,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續簽權。

②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再有補充條款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③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租賃期滿合同自然終止。

④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蓋章)乙方簽字(蓋章)

聯繫電話:聯繫電話:

年月日年月日

煤炭場地租賃合同書 篇4

甲方:

乙方: 簡稱(乙方)

經甲乙雙方協商,就場地租賃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場地租賃情況

1、甲方同意將一樓超市無購物通道西側 平米場地租給乙方使用。

2、乙方經營項目

3、租賃時間為期一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4、場地租金每年 元,租金繳納方式為上打租,每半年付一次。

二、甲方權利和義務

1、甲方為乙方提供水、電、取暖等設備條件。

2、甲方對乙方從業人員有培訓、指導、管理的權利。

3、甲方負責乙方店內產品廣告宣傳事宜。

4、對於乙方不能服從甲方管理的從業人員,甲方有權按規章制度進行處罰,並建議乙方調換或辭退。

三、乙方權利和義務

1、乙方負責辦理工商執照、税務登記等相關手續。

2、按時向甲方繳納租金。

3、依法經營,明碼標價,不出售過期偽劣產品,確保質量,如因商品質量問題引發投訴或遇職能部門檢查不合格處以罰款時,所涉經濟責任均由乙方承擔。

4、乙方在租賃期限內,享有對場地的使用及維護權利,但不具有所有權,不得擅自更改甲方硬件設施。

5、乙方從業人員應嚴格遵守甲方各項規範要求,文明服務,禮貌待客,如因服務不周引發投訴和糾紛,按甲方有關條例處理。

四、其它事宜

1、遇有不可抗拒的政治事件、市場變化不能正常經營時,經甲乙雙方協商,合同自行解除,合同期滿後,乙方需再續合同要經雙方協商後再行簽訂手續。

2、合同生效後,甲乙雙方要認真履行合同,如出現任何一方中途私自終止合同行為,由違約方向對方賠付__元違約金。

3、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五、此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訂之日起正式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煤炭場地租賃合同書 篇5

甲方:______乙方:______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租賃____________經營場地事宜,訂立如下協議:

1、甲方同意將其位於______區域內的部分場地轉租給乙方經營使用,位置如下:自______區域起至______區域。同時,甲方應在租場地分配的房屋中提供8間底層的房間歸乙方辦公使用。

2、租賃期限為______個月,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3、租金和租金的繳納: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期間,乙方支付甲方租金計人民幣___元整;

4、租金的具體支付方法:轉賬支付,乙方在每月______號前,將租金打入甲方賬户,賬號,______,開户行:______。

在租賃期內,由於我國政府或租賃物件出口國政府增減有關税項、税率等因素必須變更租金時,甲方用書面通知乙方這種變更並提出新的實際租金,乙方承認這種變更。

租賃物件的總成本與其概算租金不符時,甲方在租賃物件全部交貨後,用書面通知乙方實際租金的金額,並以此金額為準對概算租金作出相應的變更,乙方承認這種變更。

乙方延遲支付租金時,甲方將按照延付時間計算,每日加收延付金額的萬分之三的利息。

6、本協議期限內乙方因經營需要在租賃場地上搭建的建築物、設備,如遇國家、集體徵遷,與甲方無涉。

7、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8、本協議一式3份,送______管理處一份,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代表簽字後生效。

甲方簽字:_____

乙方簽字:______

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煤炭場地租賃合同書 篇6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 )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有關規定,為明確出租方與承租方的權利義務關係,合同雙方在自願、平等、互利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特簽訂本合同。

1、出租方將其合法擁有的地處於__________________酒店一層北端(實際使用面積為______平方米)的商場場地的經營權承包給承租方經營使用。依照後附平面圖標註為準。

2、承租方租用的場地只限於出租方規定的如下經營範圍:煙酒水、日用品、土特產,酒店不能自行出售煙酒水、日用品、土特產,並向出租方承諾從事符合國家法令與承租方經營範圍內的業務,未經出租方事先書面同意,承租方不得擅自改變該租賃場地的使用用途。

3、該場地租賃期為年,自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合同五年一簽,押金____________元,月租金____________元(包含水電費),若承租方要延長租賃期需在合同期滿前三個月通知出租方。如第三方願意租賃同一場地,承租方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租賃權,但需另籤協議。

4、承租方必須以6個月為週期,提前支付當期租金____________元整,出租方向承租方提供1門分機電話,號碼為:________________,出租方需協助承租方辦理相關證件。

5、本合同簽訂後,承租方應於______日內一次性向出租方支付房屋租賃保證金,如承租方忠實履行本合同所有責任和義務,那麼,在雙方解除租賃關係時,出租方將按起租日前實際收到的保證金的金額如數退還給承租方(收到承租方使用的最後一個月電話費賬單後7天內退還承租方),但不計利息。

6、租賃期內,租賃場地內部的維修由承租方負責,租賃場地的主體結構部分的維修由出租方負責。

7、承租方有權要求出租方提供一切開展正常營業活動所必需的條件。

8、承租方在沒有生意的情況下可以自行轉讓。

9、承租方必須遵守出租方的店堂紀律,遵守安全消防規則,端正經營態度,文明經商,禮貌待客,維護店容衞生。

10、租户任何時間都不得在承租範圍內製造噪音(包括公共廣播、電視機、收音機等)。

11、承租方的商品售價應符合國家物價局規定的物價標準,因承租方義務引起的客户糾紛及其後果由承租方全部承擔。

12、在租賃期間,出租方、承租方任何一方由於某種原因可以要求終止此合同,須經雙方協商同意後,提前3個月口頭通知另一方。13、本合同如有變更,需經雙方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4、本合同一式兩份,合同雙方各持一份,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後生效。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

煤炭場地租賃合同書 篇7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情況下,經協商一致,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規定,簽訂本合同並共同遵守。

1. 合作事項:乙方租賃: 廣告位,並支付一定的租賃費於甲方。

2. 廣告設置地點:: ,具體位置見22.1 《效果圖》。

3. 廣告規格及廣告牌製作形式:: 。

4. 權力與義務:

4.1 乙方負責廣告位的規劃和廣告牌形式的設計。

4.2 乙方負責廣告牌的設計、安裝、維護及所產生的所有費用,和租賃期內向城市管理局繳交其規定的場地佔用費。

4.3 乙方建設廣告牌時,不得隨意加建或更改經由甲乙雙方確定的廣告牌尺寸、廣告牌形式及廣告牌的結構,以免影響建築物結構,如因現場條件的限制,可建議可行的解決方案,與甲方協商解決。

4.4 乙方在租賃期內發佈的廣告必須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及相關國家法規,並承擔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及相關國家法規而產生的責任。

4.5 乙方在填寫廣告位申請的同時需要向甲方企劃部提交設計圖紙,經甲方同意後方可製作安裝。。

4.11 建設期間,甲方有責任協助乙方創造有利的施工環境,安排好場地、用電及協助溝通的人員。

4.12 甲方作為建築物業主對廣告牌擁有建議權和驗收權。

4.13 甲方有義務監督廣告牌的運作是否正常,如見不正常,即通知乙方。

6. 場地租賃期 年 月 至 年 月 ,

6.1 完工並驗收合格之日或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即 年時間;

6.2 場地租賃管理費(含税價): 元/年 × 年= 元;即大寫人民幣: 。

7 付款方式:

7.1 自工程完工並經驗收合格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乙方向甲方支付租賃費,計小寫人民幣: 元,即大寫人民幣: ;

8. 驗收:

8.1 廣告牌完工後,由甲方、乙方委託的施工方、設計方、甲方選定的工程師或驗收機構進行四方驗收;

8.2 驗收合格後,四方各執一份驗收報告留底。

9. 質量保證:

9.1 甲乙雙方應保持密切的溝通,乙方每次的畫面更換,廣告牌、三面翻、電氣照明系統等維護,應將情況全面如實地e-mail、電話、傳真或上門通知給甲方,以令甲方有所準備;

9.2 乙方須保證户外廣告設置物及廣告畫面質量良好;如在發佈期內廣告畫面出現破損或嚴重褪色,乙方應在三個工作日內將其修復或更換,並將修復或更換的情況通報甲方;如該廣告牌因不可抗力的因素令發佈受影響,甲方在得到市有關主管部門的認可後,按每延誤一天順延一天廣告位租賃期給乙方;如該廣告牌因意外暫時停止發佈,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如該廣告牌在發佈期內被政府徵用,甲方應及時通知乙方,並與乙方協商後,方能答覆政府,同時甲方還應配合乙方向政府辦理相關費用補償事宜,所有費用補償金歸乙方所有。

9.3 廣告照明時間每天不少於四小時(廣告照明時間視季節而調整,一般為每日的18:00—24:00)。

10.產權關係:

10.1 乙方擁有廣告牌在租賃期內的產權所有權,

10.2 乙方的租賃期滿後,在甲方向乙方支付完廣告牌的剩餘價值之前,此廣告牌的所有權仍歸乙方所有,甲方不得擅自處理此廣告牌的租賃權;在甲方向乙方支付完此廣告牌的剩餘價值之後,此廣告牌的所有權歸甲方所有,甲方處理廣告牌的任何事項都與乙方無關。

10.3 乙方在租賃期內和租賃期滿後甲方支付剩餘價值前,雖然擁有廣告牌的所有權,但不能因雙方的合作終止而擅自拆卸廣告牌。

10.4 廣告牌的所有權和剩餘價值的交接只由甲乙雙方操作。

11.租賃期滿處理方式:

11.3 若乙方的租賃期滿後,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經再三思量後,無意再繼續合作下去,在沒有第三方願意承接此廣告牌的租賃權前,甲方可延遲支付此廣告牌扣除折舊費後的剩餘價值,但此期間不可發佈任何形式的廣告;在有第三方願意承接此廣告牌的租賃權後,甲方應在第三方承接此廣告牌之日起的一個月內向乙方支付此廣告牌扣除折舊費後的剩餘價值;如甲方逾期不付給乙方,乙方有權阻止第三方承接單位發佈廣告。

16.本合同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至租賃期結束且甲方已經支付廣告牌的剩餘價值之日止,如需續期,需另行簽訂合同。

17.違約責任:

17.1 若因乙方無故拖延工期而影響了甲方的正常營業,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一年場地租賃管理費的 0.3% 元作違約金;

17.2 如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約定的時間內支付場地租賃管理費給甲方,甲方保留單方面終止合作和追討經濟損失的權利,並自本合同約定的付款時間算起,每日按一年場地租賃管理費的 0.3%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若經甲乙雙方協商後對工作一致推遲,則收款時間相應順延;

17.3 如因甲方的原因導致乙方的工期延誤、合同不能履行等,乙方有權單方面終止本合同,並由甲方賠償乙方的一切損失;

17.4 因一方原因,合同無法繼續履行時,應通知對方,並友好協商,辦理合同終止手續,並由責任方賠償非責任方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

17.5 甲方必須確保乙方的租賃期,不得因XX大樓的業主或XX大樓的承包商的變更而影響了本合同規定乙方所擁有的權益,否則視為甲方毀約,並由甲方賠償乙方的一切損失。

18. 爭議或糾紛處理:在本合同履行期內,雙方發生爭議時,雙方可採取友好協商解決或請有關部門進行調解;如當事人不願通過協商、調解解決或者協商、調解不成時,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仲裁委員會申訴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19. 在合作過程中如有未盡事宜,可另行簽訂補充合同,並具有同等法律效率。

20. 如因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的變更,其責任與義務應由變更方的下一繼承者承擔,本合同的法律效率依然有效。

21.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煤炭場地租賃合同書 篇8

甲方: 停車場

乙方:

就乙方在甲方停車場停放車輛一事,經雙方平等協商,達成如下條款,共同遵守:

一、甲方將提供給乙方7個機動免費停車位,並保證乙方任意7輛車能正常停放在停車場,超出7輛車,按照國家調整有關停車場收費標準的。期限自雙方簽訂本協議之日起計算,即:年 月 日起至____年 月 日止。

二、甲方權利、義務:

1、甲方依法對停車場、乙方車輛進行管理服務,因乙方不服從管理,造成停車場設施或他人車輛損壞的,甲方有權終止本協議並要求乙方賠償。

2、甲方負責車場設施的安裝、維護、保養,保證停車位的正常使用功能。

3、甲方負責停車位的清潔衞生工作。

三、乙方權利、義務:

1、乙方有權合理使用停車場停放車輛,有權監督甲方對車場的管理,並提出建議。

2、乙方應遵守停車場管理規定,接受甲方的統一管理,按位停車,停車時車頭朝外,不在消防安全通道上停車,不在消防門口、防火捲簾門下停車,不得將車輛停於停車場進出口處,否則,乙方應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責任。

3、乙方車輛須辦理相應保險手續,裝配可靠的防盜報警系統,並經常檢修車輛,以便防盜、防火、防漏油等,否則乙方承擔由此引發的相應責任。

四、協議到期後乙方仍按本協議約定使用停車場,本協議以一年為期限自動續延。

五、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協議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效力。

六、本協議執行過程中出現爭議的,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提交成都市武侯區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煤炭場地租賃合同書 篇9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註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是位於 市 區 路(街)某某商業廣場 座首層 號鋪(“商鋪”)的產權所有人,擬將商鋪出租給乙方,乙方同意承租。現甲、乙雙方就商鋪租賃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合同。

第一條 商鋪的位置、面積和用途

1.1 商鋪的位置和麪積

甲、乙雙方同意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出租和承租位於 市 區路(街)某某商業廣場(“商場”) 座首層 號鋪(見本合同附件一圖示),且甲、乙雙方同意遵守某某商業廣場物業管理有限公司的統一經營管理相關制度和物業管理規定。

商鋪的建築面積為 平方米。前述建築面積為本合同所述物業管理費的計算依據和為本合同所述租金的計算依據。如果交付時實測面積/產權登記面積與上述面積不一致的,以實測面積/產權登記面積為準。

1.2 商鋪的用途

乙方承租商鋪只能用於經營(商品種類) .

非經甲方及某某商業廣場物業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物業管理公司”)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在本合同約定的租賃期內將商鋪用於經營其他任何種類的商品和用於其它任何目的。甲方或物業管理公司對乙方違反本條規定的行為未及時制止並不表示對乙方行為的默認。

第二條 租期

租期自 年 月 日(如商場開業時間晚於上述起租日的,以商場開業日為計租開始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租期開始前甲方允許乙方進場裝修,租期開始前的裝修期稱“免租期”,免收租金,免收物業管理費,但仍應繳納水、電等能源費。其他情況下,乙方裝修期間也應支付租金、物業管理費。具體裝修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_____月 日止。

本合同在商場確定的統一開業日前 日簽訂本合同的,則乙方應在統一開業日前正式對外開業,否則每延遲一日,應向物業管理公司支付相當於本合同期租金總額1%的違約金。但是本協議簽訂日在商場開業日前的,如商場開業時間晚於上述租期開始日,以商場開業日為計租開始日,租期開始前甲方允許乙方進場裝修,租期開始前的裝修期稱“免租期”,免收租金和物業管理費,但應支付水電等費用。開業日指商場具備對外營業能力時。乙方應按照商場確定的開業日對外營業。

第三條 租金

3.1 租金

乙方在前述租期內租賃商鋪的租金為:

3.1.1 年 月 日前(以商場開業日為計租開始日的,該日期應為開業日起屆滿一年整)租金標準為:

每月每平方米(小寫) 元(大寫) 元,月租金合計為人民幣(小寫) 元(大寫) 元。

年 月(第一個月如果不是整月時)租金按日計付,租金標準為每日每平方米人民幣(小寫) 元(大寫) 元。

3.1.2 年 月 日(以商場開業日為計租開始日的,該日期應為開業日起屆滿一年後的第一天)至 年 月 日租金標準為:

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幣(小寫) 元(大寫) 元,月租金合計為人民幣(小寫) 元(大寫) 元。

3.1.3 年 月 日(以商場開業日為計租開始日的,該日期應為開業起屆滿兩年後的第一天)至 年 月 日租金標準為:

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幣(小寫) 元(大寫) 元,月租金合計為人民幣(小寫) 元(大寫) 元。

3.2 支付期限和方式

3.2.1 支付期限

首期(即租期開始之日至 月月底)租金在進場裝修前支付。除首期租金外,乙方須在 月的225日前向甲方交付下下 租金。

3.2.2 支付方式

乙方可以現金、銀行轉帳支票或銀行匯款的方式向甲方支付租金,按該等方式支付的款項均以甲方或甲方銀行實際收到款項之日為付款日。所有因執行本合同乙方付款發生的銀行手續費由乙方承擔。

甲方指定銀行帳户如下:

開户行:

户 名:

帳 號:

乙方按照本合同應向甲方支付的所有款項均按照本條約定執行。

第四條 物業管理費

4.1 商鋪的物業管理費為每月每平方米(建築面積)人民幣29元,月物業管理費合計為人民幣(小寫) 元,(大寫) 元。前述物業管理費包含商場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保養費,公共區域保安、保潔、綠化美化的水、電等能源費以及商場所有區域的中央空調費等。物業管理公司可能會根據推廣商場等經營需要適當提高物業管理費。物業管理費應由甲方向物業管理公司交納,但在本租賃合同期間甲、乙雙方同意由乙方承擔,本合同終止後仍由甲方向物業管理公司交納。

4.2 物業管理費支付方式

4.2.1 物業管理費由乙方承擔。

4.2.2 物業管理費按月支付。除首期物業管理費外,乙方須在每月的2二十五日前直接向物業管理公司萬達商業廣場物業管理有限公司交付下下月物業管理費。

物業管理費自租期開始之日由乙方承擔。乙方需在租期開始日前進場裝修前向物業管理公司交付首期物業管理費(從租期開始之日至____月月底)。

4.2.3 支付方式

乙方可以現金、銀行轉帳支票或銀行匯款的方式向物業管理公司支付物業管理費,按該等方式支付的款項均以物業管理公司或其銀行實際收到款項之日為付款日。所有因執行本合同乙方付款發生的銀行手續費由乙方承擔。

物業管理公司指定銀行帳户如下:

開户行:

户 名:

帳 號:

乙方按照本合同應向物業管理公司支付的所有款項均按照本條約定執行。

第五條 能源費

乙方進場裝修前應向物業管理公司繳納能源押金________元。商鋪的水、電等能源費採取分户計量,乙方應當自行承擔,從進場裝修日開始計收。乙方應按物業管理公司書面通知直接向物業管理公司支付。水、電路損耗等能源損耗按照出租商鋪實際用電量佔商場總用電量的比例分攤。租賃期內前180日(不含免租期)能源損耗的月平均損耗將作為計算剩餘租期內能源損耗數的標準。

第六條通訊設施租金及押金

6.1 乙方租用商鋪自行申請通訊設施如下:電話/傳真__部,上網專線__條。

6.2乙方向相關部門支付前述通訊設施租金為電話/傳真每月人民幣____元/部,上網專線每月人民幣____元/條。

6.3 乙方向物業管理公司支付前述通訊設施及押金為:每部電話/傳真人民幣____元,共計人民幣____元;每條上網專線人民幣____元/條,共計人民幣____元。

6.4 乙方所租用的通訊設施自行到相關部門支付租金。

6.5 電話費、上網費等通訊費用(含月租費、手續費等),由乙方自行向電信部門支付。

第七條 保證金

7.1 為確保乙方按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租金,乙方須於簽訂合同同時向甲方一次性交付相當於兩個月租金的租金保證金,共計人民幣(小寫) 元(大寫) 元。

7.2 為確保乙方按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物業管理費,乙方須於簽訂合同同時向物業管理公司一次性交付相當於兩個月物業管理費的物業費保證金共計人民幣(小寫) 元(大寫) 元。

7.3 在本條中保證金指前述租金保證金和管理費保證金。

7.4 保證金的扣除

7.4.1 如乙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約定向甲方支付租金或滯納金,甲方可以扣留全部或部分租金保證金衝抵,其衝抵金額相當於乙方前述欠費。該等衝抵並不能免除乙方仍須支付前述欠費的義務。

7.4.2 如乙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約定向物業管理公司支付物業管理費、能源費或滯納金,物業管理公司可以扣留全部或部分管理費保證金衝抵,其衝抵金額相當於乙方前述欠費。該等衝抵並不能免除乙方仍須支付前述欠費的義務。

7.4.3 如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任何條款,甲方或物業管理公司均可分別扣留全部或部分租金保證金或管理費保證金,以抵償由乙方違約行為造成的甲方或物業管理公司的直接和間接損失。乙方應在接到書面通知後七日內將保證金補足。未及時補足的,按欠費處理。前述保證金不足以補償甲方或物業管理公司損失的,乙方仍應補足實際損失。

7.5 本合同終止後,若乙方完全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或在甲方、物業管理公司直接折抵乙方未付的租金、物業管理費、違約金等應付款項後,甲方和物業管理公司應在乙方歸還甲方商鋪後十日內將保證金無息退還給乙方。

第八條 進場經營質量統一經營管理保證金

乙方應向物業管理公司繳納統一經營管理進場經營質量保證金人民幣小寫 元,(大寫) 作為在商場經營期間遵守統一經營管理相關制度商品質量、服務質量的保證金。前述保證金不足以補償甲方或物業管理公司損失的,乙方仍應補足實際損失。乙方違反統一經營管理相關制度時,物業管理公司有權沒收全部或部分統一經營管理保證金,乙方應在接到書面通知後七日內將保證金補足。未及時補足的,按照欠費處理。該項保證金的補足方式與本合同第七條關於保證金補足方式的約定一致在乙方出售的商品質量不符合國家規定或有降低商鋪所在廣場的聲譽時,物業管理公司有權直接從保證金中向消費者直接支付退貨款和賠償款。

本合同終止後,如果乙方完全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物業管理公司在乙方歸還甲方商鋪且清繳全部欠款後10日內將保證金無息退還給乙方。

第九條 滯納金

本合同項下付款時間遇節假日均不順延,所述“日”均指日曆天,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乙方拖欠租金、物業管理費、能源費、通訊設施租金及押金、各項保證金等應當向甲方或物業管理公司支付的任何費用,每日應按照拖欠費用 33‰ 向甲方或物業管理公司繳納滯納金,從應付日至實付全部清償之日止。

第十條 續租

10.1 如果乙方願意在租期屆滿後繼續承租商鋪,可向甲方提出書面續租申請,但此申請須於租期終止日30日前、180日內提出。如果在本合同期限屆滿前30日未收到乙方的續約通知,視為乙方放棄續租,本合同自租期終止日自行終止。租期終止日前180日期間,甲方有權在不妨礙乙方正常使用的情況下帶客户查看商鋪場地,乙方應予配合。

10.2 如乙方續租,甲方有權根據市場情況調整租金的收費標準。

10.3 在租期屆滿前,甲方與第三方確定租賃意向,且就租賃條件達成一致時,應及時通知乙方,乙方應在收到甲方通知後三日內決定是否行使優先承租權;如果乙方在前述期限內沒有給予甲方答覆,則視為乙方放棄優先承租權。

第十一條 進場移交

11.1 甲、乙雙方應在租期開始日前30日內辦理商鋪移交手續。

11.2 商鋪移交時狀態見附件二,甲、乙雙方在移交時應給予確認。

11.3 乙方進場後,甲方和物業管理公司仍有權繼續進行大廈周邊環境的建設、公共區域或個別賣場區域的裝修、宣傳廣告工作及其他改造、修繕工程。甲方和物業管理公司無需為此而對乙方作出任何賠償,乙方同意不干涉。

11.4 如由於甲方自身原因致使乙方延期進場,起租日期和租期均相應順延。延期超過90日的,乙方可以在前述90日屆滿後七日內選擇解除本合同,乙方選擇解除合同的,甲方應在合同解除之日起七日內無息退回乙方已付費用,但無須承擔其他任何責任。

第十二條 商鋪的使用

12.1 裝修和改造

乙方自行承擔商鋪的裝修或改造費用和責任,裝修改造方案和施工公司必須經過甲方和物業管理公司的審查書面認定,但甲方和物業管理公司並不因審查而承擔任何責任。

裝修或改造應當遵守商場裝修管理制度和規定。甲方和物業管理公司有權監督乙方的裝修工程施工過程,並隨時對不符合裝修管理制度的行為加以制止並要求其改正。如果乙方拒絕改正,則甲方和物業管理公司有權自行加以糾正,由此產生的全部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12.2 乙方應嚴格遵守物業管理公司已經和將要制定的商場各項經營管理制度、各項物業管理公約和制度、以及甲方與物業管理公司簽署的統一經營管理合同、物業管理合同以及其他合同。因違反相關制度、規定和約定所遭受的處罰和應當承擔的責任應由乙方自行承擔。

12.3 乙方應在其經營範圍內合理使用並愛護房屋各項設施、設備,保持商鋪在租期內處於良好的使用狀態。因乙方使用不當造成設施損壞或發生故障,乙方應承擔由此產生的全部費用。

12.4 乙方應自行為商鋪內部的裝修、設備和其他財產購買保險,否則應自行承擔上述財產的風險。

12.5 未經甲方及物業管理公司書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全部或部分將商鋪轉租或分租給任何第三人。乙方擅自轉租或分租的行為無效,轉租或分租期間乙方所收租金或其他收益全部歸甲方所有。甲方及物業管理公司有權選擇立即解除本合同,並要求乙方按照16.2條款的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三條 離店

13.1 因任何原因導致本合同終止後十日內,乙方均應將商鋪交還給甲方。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無條件保留店鋪內所有裝修(乙方損壞的應予賠償),或將商鋪恢復至接收商鋪時的狀態(正常使用及時間因素的耗損除外)。乙方未恢復原狀的,甲方可代為恢復,由此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如果乙方未按前述約定期限交還商鋪,則視為乙方放棄商鋪內一切財物所有權,由甲方自行騰空、收回商鋪,處理商鋪內財物,由此產生的損失和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乙方應賠償由此導致甲方的全部損失。

在甲方按照前述約定收回商鋪前,乙方除仍應承擔延遲期間物業管理費、能源費等各項費用外,還應再向甲方支付雙倍租金。

13.2 乙方在本合同終止時應付清所有應付甲方或物業管理公司及其他應付款項(含違約金、損害賠償、罰款等)。

13.3 如乙方在本合同終止時尚未付清所有應付甲方和物業管理公司相關款項及其他款項,甲方或物業管理公司有權扣押或阻止乙方轉移乙方在商場內的財物,因此造成乙方任何損失由乙方承擔。

如乙方未付清應付甲方或物業管理公司款項及其他款項超過七日的,無論乙方是否自行離店均視為乙方自願放棄其在商鋪商場內的財物所有權,甲方或物業管理公司可拍賣、變賣乙方財物,以抵扣拍賣、變賣費用和抵扣所欠款項。甲方可委託物業管理公司扣押和阻止乙方轉移商鋪內財物。因甲方或物業管理公司採取上述措施而導致乙方財物受損、價值下降等不利後果的,乙方特此放棄要求甲方或物業管理公司賠償的權利由乙方自行承擔。【律師認為業主或物業管理公司自行拍賣變賣租户財物是違法的,該條規定的辦法只能是在情況緊急時採取,以犧牲較小利益為人民法院採取保全措施爭取時間】

第十四條 優先購買權

甲方有權隨時向任何第三方轉讓商鋪,但應當事先書面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條件下有權優先購買該商鋪。乙方應當在收到該通知後三日內做出答覆;超過該期限乙方未答覆的,視為乙方放棄該商鋪的優先購買權。甲方轉讓商鋪後,乙方應與新的商鋪所有人按照本合同的內容簽訂新的租賃合同。沒有簽訂新的租賃合同的,按照法律規定,甲方在本合同中的權利和義務由新的商鋪所有人享有和承擔,乙方依然負有按照本合同約定的租金標準和支付方式向甲方支付租金的義務。

第十五條 税費

甲方負責房產税、土地使用費及房屋租賃管理費。乙方負責經營所引起的一切税費。其他税費甲、乙雙方按照中國法律各自承擔應承擔的部分。

第十六條 提前解除

16.1 本合同生效後,除本合同另有規定外,不得提前解除。

16.2 乙方單方面終止合同的,甲方有權不返還乙方全部已付款項。乙方除應補交免租期的租金外,還應承擔下述違約責任:【律師提醒,該規定實際上時給予乙方解除合同權利,只是其要負一定違約責任】

16.2.1 如乙方在本合同生效後六個月內終止本合同的,乙方應向甲方付足商鋪六個月的租金,補繳免租期租金,並向甲方支付相當於本合同未到期租金總額10%【律師建議,不要低於25%】的違約金或相當於三個月租金的違約金,以其中較高者為準。

16.2.2 如乙方在本合同生效六個月後要求終止本合同的,乙方應補繳免租期租金,並向甲方支付相當於本合同未到期租金總額10%【律師建議,不要低於25%】的違約金或相當於三個月租金的違約金,以其中較高者為準。但乙方終止合同距合同期滿之日不足三個月的,違約金為剩餘期間的租金。

16.3 下述情況下,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本合同在甲方書面通知送達乙方之日起解除:

16.3.1 乙方拖欠任何一項應付甲方和物業管理公司的費用超過 三十 15日,因違反本款約定導致本合同解除的,乙方還應同時承擔逾期滯納金。

16.3.2 乙方未經甲方和物業管理公司同意對所租房間或大廈其他部位進行裝修、改建或其他破壞行為。

16.3.3 乙方擅自經營其他種類商品或變更租賃用途,經甲方或物業管理公司通知後未在15日內改正的。

16.3.4 在經營期間以任何藉口擅自關門、停業、張貼非經營性文字及其他任何不利於商場經營、聲譽的行為,乙方應支付甲方違約金人民幣兩萬元,甲方或物業管理公司通知後未在三日內改正的。

16.3.4 乙方違反商場經營或物業管理規定給甲方造成損失或其他嚴重違反本合同或商場經營或物業管理規定的。

16.3.6 本合同約定和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情形。

16.4 甲方依照上述約定解除合同發生在本合同簽訂後六個月內的,乙方應向甲方付足商鋪六個月的租金,補繳免租期租金,並向甲方支付相當於本合同未到期租金總額10%的違約金或相當於三個月租金的違約金,以其中較高者為準。甲方依照上述約定解除合同發生在本合同簽訂後六個月後的,乙方應向甲方補繳免租期租金,並支付相當於本合同未到期租金總額10%的違約金或相當於三個月租金的違約金,以其中較高者為準。,但解除合同距合同期滿之日不足三個月的,違約金為剩餘期間的租金。

16.5 乙方單方面終止合同,或因乙方原因導致合同解除,甲方或物業管理公司可直接扣除乙方繳納的保證金折抵拖欠的租金、物業管理費、違約金等應付款項。

16.6 因甲方違約致使本合同解除的,甲方在扣除乙方應付的租金、物業管理費、能源費等費用後,退還乙方已交付的保證金剩餘部分(不計利息)。甲方還應向乙方支付相當於三三個月租金的違約金。

16.7 乙方在經營過程中,不得以任何藉口擅自關門,停業。如未經物業管理公司同意擅自關門的,所造成的後果由乙方全部承擔,並處罰款貳萬元人民幣。

第十七條 不可抗力

如由於地震、颱風、水災、火災等自然災害或其他人力不能預見或不可避免的社會事件等不可抗力原因導致所租商鋪在租賃期間內不能正常使用,租期相應順延,但如果商鋪已無法繼續使用,則本合同自動終止,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第十八條 適用法律和爭議解決

18.1 本合同的簽訂、履行、解釋、爭議解決等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18.2 甲、乙雙方因本合同而產生的爭議應首先通過協商解決,不能協商解決的,任何一方均可按如下第____種方式解決:

18.2.1 提請南寧仲裁委員會按該會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具有約束力。仲裁費用由敗訴方承擔。

18.2.2 向商鋪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且須符合物業管理公司統一經營管理的相關制度及物業管理規定,自甲、乙雙方授權代表簽字並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二○○__年__月__日 二○○__年__月__日

煤炭場地租賃合同書 篇10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着自願、平等、互利的原則,就甲方租賃_________________場地進行促銷宣傳活動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一、推廣產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雙方權利與義務

1.協議期間乙方負責為甲方提供活動期間場地的清潔及保安工作,乙方為甲方提供____千瓦/____平米電量、電源線及接線設備。

2.活動期間,乙方為甲方提供甲方所需的志願者____名,甲方有義務對乙方所提供的2名志願者進行培訓,乙方要派____名志願者幫助甲方佈置和清理活動現場,並且乙方誌願者要幫助甲方做問卷調查等推廣活動。

3.活動期間,甲方應嚴格按照乙方規劃位置布展,不得私自擴張面積或轉租。

4.乙方要服從甲方對活動的安排及管理,活動中如有未經甲方許可事宜,且經甲方勸阻乙方仍不改正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不負違約責任,並由乙方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

5.甲方需在活動前五天簽署合同並將全部合同費用及活動方案交於乙方,如甲方簽署_____合同後,活動舉辦前___個工作日內未能交付全部合同費用,乙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

6.乙方在活動前必須進行活動宣傳,張掛條幅、升空氣球、飛艇、彩虹門等和散發氣球、宣傳資料等同類產品,否則,由此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均由甲方承擔。

7.合同一經簽署,如因甲方原因向乙方提出撤銷活動之要求(除惡劣天氣因素),甲方須承擔違約金,違約金額為全部活動費用的____%如因乙方原因提出取消甲方活動要求(除學校及上級單位的強制命令、自然不可抗力因素、合同到期),乙方需承擔違約金,違約金額為全部活動費用的____%。

三、活動中如發生協議中未盡事宜,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四、本合同一式兩份,甲方和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釘__

簽約人:_______________簽約人: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

煤炭場地租賃合同書 篇11

簽訂日期:

簽訂地:

甲方:

乙方:

住址:

經雙方友好協商,就甲方租賃乙方場地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場地概況

租賃場地座落於唐山市唐山外環北環路園林綠化處對面,面積約10畝,屬硬化場地。

二、租賃場地的權利擔保

乙方保證,就上述出租場地享有合法的使用權或處置權。

三、雙方的權利、義務

甲方的權利、義務

1.按本合同的規定向乙方支付租金。

2.場地倉儲經營期間所需的水電費,由甲方承擔。

3.場地倉儲經營所需的剷車等機械設施由甲方自行解決。

4.甲方就承租場地享有獨立的經營管理權。

5.本或租賃期屆滿、雙方不續簽合同的,甲方應將承租場地及乙方免費提供的配套設施設備以當時的現狀移交予乙方。

乙方的權利、義務

1.免費向甲方提供承租場地進行倉儲經營所需的配套設施設備,包括180噸地磅一個、潛水泵、辦二間及水電照明設施;

本合同簽訂後2日內,乙方應向甲方移交出租場地及免費提供的配套設施設備。

2.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甲方的經營管理。

3.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如遇第三方就場地、設施設備主張任何權利、要求或妨礙甲方的經營管理,乙方應積極配合予以解決。

4.在本合同簽訂時,乙方應向甲方出具出租場地的合法權屬證書(原件)供甲方核實。

四、租金的支付

甲方向乙方支付承租場地的租金23萬元(不含税)/年,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甲方向乙方一次性付清租金。

乙方未能在本合同規定的時間內向甲方出具承租場地的合法權屬證書的,甲方有權不支付乙方租金。

五、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在本合同下如有違約行為的,應賠守約方因此所遭受的經濟損失。

六、租賃期間

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一年。

七、本合同下的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解決。

甲方:

乙方:

煤炭場地租賃合同書 篇12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身份證號:

根據國家相關法規及規定,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特制定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場地情況、租賃用途及要求

1、乙方承租甲方____________樓____________場地,面積____________平方米。

2、甲方為規範商城的管理,方便消費者購物並經乙方同意,乙方所租場地的經營範圍為____________品牌____________除此以外的商品乙方不得經營。

第二條 租賃期限

1、場地租賃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共計________年_________個月。甲方應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將場地按約定條件交付給乙方。場地經甲乙雙方交驗簽字蓋章並移交_____及後視為交付完成。

2、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甲方有權收回場地,乙方應按照原狀返還場地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甲乙雙方應對場地和附屬物品、設備設施及水電使用等情況進行驗收,結清各自應當承擔的費用。

3、乙方繼續承租的,應提前日向甲方提出續租要求,協商一致後雙方重新簽訂場地租賃合同。

第三條 租金及交付方式

1、每年租金額為:_____元人民幣(___元)。

2、付款方式:自________年起,每年____月____日前乙方向甲方支付________年房租。

3、支付方式:現金_____(□現金□轉賬支票□銀行匯款),每年____月____日前支付。

第四條 履約保證金

1、乙方應於本合同簽訂同時繳納元履約保證金。

2、在本合同解除或終止時,乙方應依約退還房屋並結清各項費用。乙方若有欠款現象(包括但不限於:水電費等應向甲方支付的款項),甲方有權在履約保證金中扣除,履約保證金不足以支付上述欠款的,乙方應及時補足。若無任何欠款,甲方應在本合同終止後15天內,無息返還乙方履約保證金。

3、如因乙方原因而導致合同解除、終止的,甲方將不予返回履約保證金。

第五條 場地維護及維修

(一)甲方應保證場地周圍搭建的建築結構和擺放的設備設施符合建築、消防、治安、衞生等方面的安全條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承租人保證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規定以及場地所在小區的物業管理規約。

(二)租賃期內,甲乙雙方應共同保障場地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處於適用和安全的狀態:

1、對於場地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因自然屬性或合理使用而導致的損耗,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修復。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後進行維修。

2、因乙方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場地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發生損壞或故障的,乙方應負責維修或承擔賠償責任。

第六條 轉租

(一)除甲乙雙方另有約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方可轉租給他人,並就受轉租人的行為向甲方承擔責任。

(二)甲方出售場地,須在____個月前書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購買權。

第七條 合同解除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因不可抗力導致本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遲延交付場地達____日的。

2、交付的場地嚴重不符合合同約定或影響乙方安全、健康的。

3、不承擔約定的維修義務,致使乙方無法正常使用場地的。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收回場地:

1、不按照約定支付租金達____日的。

2、欠繳各項費用達________元的。

3、擅自改變場地用途的。

4、擅自拆改變動或損壞場地主體結構的。

5、利用場地從事違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礙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

6、擅自將房場地租給

第三人的。

第八條 違約金和違約責任

1、若出租方在承租方沒有違反本合同的情況下提前解除合同或租給他人,視為出租方違約,負責賠償違約金_________元。

2、若承租方在出租方沒有違反本合同的情況下提前解除合同,視為承租方違約,承租方負責賠償違約金_________元。

第九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租賃場地所在地人民起訴。

第十條 其他約定事項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後生效,本合同一式份,其中甲方執份,乙方執份。

本合同生效後,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採取書面形式,作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人(甲方)簽章:

簽訂日期:

承租人(乙方)簽章:

簽訂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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