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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用區域特許經營合同範本(精選16篇)

實用區域特許經營合同範本(精選16篇)

實用區域特許經營合同範本 篇1

區域特許授權方: (以下簡稱甲方)

實用區域特許經營合同範本(精選16篇)

地區連鎖發展商: (以下簡稱乙方)

乙方願成為甲方之省(市)級地區連鎖發展商,甲方通過對乙方經營理念、營銷模式、管理能力等多方考核,同意乙方成為其地區連鎖發展商。經雙方共同協商,約定條件如下,並共同遵守:

一、區域特許經營權的授予和使用

1、甲方授權乙方作為“ 連鎖體系”的區域特許經營發展商,享有在省(市)級區域使用 連鎖體系開設直營店並發展區域加盟店的權利,但該項權利只能在雙方已確定的 省(市)行政區域內使用。

2、甲方授權乙方使用“ ”商標(包括文字和圖形)和商號,並在上述特定地區授權乙方代為發展特定區域內“ ”加盟商,並向特定區域內“ ”加盟商提供技術支持、產品配送、監督管理等項服務,甲方對乙方的上述服務支付相應的報酬。

二、特許經營授權的內容、期限及地域

1、內容:

甲方同意乙方以特許加盟的方式成為甲方的地區連鎖發展商,使用甲方統一的商標、商號及整套的企業識別系統(CIS),依甲方之經營模式並按本合同及標準作業手冊的規定進行本合同確定的業務。

業務範圍包括:(1)、在甲方的指導下,乙方在特定省市區域內開設自己投資的直營店;(2)、發展“ ”加盟商,同時向加盟商提供管理、培訓、技術支持和指導等服務,履行其區域連鎖發展商的職責;(3)、在特定省市範圍內經銷甲方的產品,並向其區域內加盟商提供產品配送服務;(5)、甲乙雙方一致同意的其他業務。

2、期限:

自公元200 年 月 日至 200 年 月 日止(共 年)。

3、地域和地址

授權的地域範圍是: 省(市) 市(區);

三、各種費用及支付方式

1、加盟金:

加盟金是乙方加盟甲方,獲得甲方商標、商號、整套的企業識別系統和管理手冊的使用權並享受甲方提供的所有支持和服務,而應向甲方一次性支付的第一筆款項。加盟金為人民幣 萬元,應於本合同簽訂後5日內支付。

2、保證金:

乙方向甲方繳納履約保證金,作為保證本合同確實履行的費用。保證金為人民幣 元。本保證金應在簽訂本合同後一年內以支票或電匯等方式一次性支付給甲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拖欠甲方的任何款項,甲方有權以保證金中相應數額充抵。合同終止後,甲方將保證金無息退還給乙方。

3、區域加盟金分成

區域加盟金是指在乙方參與下,甲方與區域內加盟商簽訂特許合同中規定的加盟金的總和。分成方式為甲乙雙方各佔50%,逐月核算,逐月支付。該分成作為乙方代為發展特定區域內“ ”加盟商,並向特定區域內“ ”加盟商提供技術支持、產品配送、監督管理等項服務的報酬。

4、權利金

權利金是乙方使用甲方的各項權利並得到各項支持服務而應按年度定額向甲方繳納的費用。乙方須在每個經營年度(經營年度是指簽訂合同的次日至下一年度的當日)結束後5日內向甲方繳納該年度權利金。權利金的標準為: 。

5、區域權利金分成

區域權利金是指在乙方參與下,甲方與區域內加盟商簽訂特許合同中規定的權利金的總和。分成方式為甲乙雙方各佔50%,逐月核算,逐月支付。該分成作為乙方代為發展特定區域內“ ”加盟商,並向特定區域內“ ”加盟商提供技術支持、產品配送、監督管理等項服務的報酬。

四、甲方權利及義務

1、甲方的商標、商號、企業識別系統及其所提供之其他經營知識、技術或資料所有權屬於甲方。

2、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及區域加盟商按照規定統一使用甲方的企業識別系統。

3、甲方有權對乙方及區域加盟商的經營管理情況進行監督和檢查,同時,甲方有權委託其他住址和機構代為行使上述權利。

4、甲方負責輔導乙方運營的整體規劃,包括加盟發展規劃、人力資源配置、業務開發流程、經營管理方案等內容。

5、甲方負責向乙方提供《標準作業手冊》。

6、甲方不定期到乙方公司及店面做營運輔導,並擬出報告給乙方參考。

7、甲方應向乙方配送其體系內有特色的、乙方享有經銷權的產品。甲方所提供的產品必須向國家審核合格的供應商購買。

8、為提升品牌形象與乙方效益,甲方應在全國定期與不定期進行廣告宣傳。甲方在作全國性廣告促銷活動時,應提前通知乙方(全國性廣告促銷活動是指由甲方統一策劃,並在全國所有農化產品營銷公司範圍內統一實施的廣告促銷活動)。

9、甲方為乙方提供關於培訓、研修等服務。

(1)、甲方負責提供營運期間的各種崗位及技能培訓。

(2)、培訓費用分擔:培訓如在乙方所在地舉辦,則師資、教材、場地等關於訓練的費用由乙方負擔;如在甲方所在地舉辦,上述費用由甲方負擔。

五、乙方權利及義務

1、乙方有權獲得甲方統一的商標、商號、管理軟件、經營作業手冊及整套的企業識別系統(CIS)的使用權,並有權獲得甲方的營運輔導。

2、乙方有權使用“ ”商標、商號、企業識別系統及甲方所提供之其他經營知識、技術或資料。

3、乙方有權獲得甲方特定產品在特定區域內的經銷權,並享受營銷中的各種優惠。

4、乙方在經營期間為提升其經營效益及效率,可要求甲方對其提供的各種營運報表和資料,給予確切的經營分析和診斷,及時協助乙方提升管理水平。

5、乙方應自行承擔營業所需之一切資金及營業上之盈虧。

6、乙方使用“ ”商標時,應與甲方提供的商標標識一致;乙方不得申請註冊與被許可使用的商標標識相同或相似的商標,否則甲方有權立即終止本合同,並要求乙方賠償因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7、為確保農化產品營銷連鎖店的整體外觀統一風格,乙方公司及區域加盟商的裝修應符合甲方企業識別系統之要求。

8、乙方須嚴格遵守國家及當地制定的法規及政策開展經營活動,保證所銷售的產品不包含假冒偽劣過期失效等國家明令禁止銷售的產品。同時,乙方不得以自己的名義獨立發展加盟商或者經銷未經甲方授權經營的產品,否則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並要求乙方賠償因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9、乙方必須遵守甲方的經營政策和營運規章,嚴格執行作業手冊、制度規章的規定,接受甲方或其授權組織和機構的監督、指導,並對其直營店和區域加盟商的產品品質、服務品質進行嚴格的控制和管理,以維護“ ”品牌形象。

六、區域發展規劃

1、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一年,乙方在特定區域內協助甲方發展區域加盟店不少於 家,第二年發展到 家,第三年發展到 家,第四年發展到 家,第五年發展到 家。

2、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一年內,乙方向甲方購貨不少於 萬元,以後每年按 % 的比例遞增。

七、知識產權的保護

1、甲方授予乙方 商標和標識的使用權。乙方應維護甲方的商標、商號和標識等知識產權不受侵犯。

2、甲方為乙方提供《 連鎖店CIS手冊》,並提供標準化店面裝修設計指導和特定的標識用品及特定設施、設備,其施工費用、材料費用、製作費用和相關成本費用由乙方承擔。

3、乙方如需自行製作相關標識用品,須事先報甲方批准,嚴格按《 連鎖店CIS手冊》的規定設計製作,通過甲方的審定驗收後方可投入使用。

4、乙方不得將 商標和標誌再許可任何個人或組織使用,也不得以轉讓、出借、轉賣等其他任何形式將上述商標和標誌授予他人使用。

5、乙方不得自行製作或使用與 商標和標識相似或變形的商標和標識。

6、乙方不得擅自擴大 商標和標誌的使用範圍,未經許可不得與其它商標及標誌組合使用。如果發現第三方非法使用甲方的商標、商號和標識的,乙方應立即通知甲方,並協助甲方制止上述非法行為。

7、有關甲方商標的許可使用情況見本合同附件,即《商標許可使用合同》。

八、廣告宣傳和促銷活動

1、乙方享有甲方統一廣告宣傳和促銷活動支持的權利,同時乙方有義務參加甲方組織的廣告宣傳和特賣促銷活動及其它統一的活動。

2、甲方在廣告中列名宣傳、介紹乙方,公告乙方及區域加盟店加盟連鎖店成員身份。

3、乙方可以自行策劃實施適合本地市場的廣告宣傳及促銷等活動,但必須經甲方書面審核同意後方可實行。

4、乙方需要發佈有關甲方及連鎖事業的對外廣告和宣傳材料時,須使用由甲方正式提供或經甲方書面認可的資料,並按甲方指定或認可的方式進行。

九、合同的轉讓

1、乙方經甲方書面同意,可以將本合同中的全部或部分權利轉讓給第三方,但該受讓者必須無條件接受本合同的所有條款並繼續承擔乙方在合同中的全部義務。

2、甲方有權在合同期內將本合同中的全部或者部分權利轉讓給第三人,且無須經過乙方同意,但該受讓者必須無條件接受本合同的所有條款並繼續承擔甲方在本合同中的全部義務。

十、保密條款

1、甲方的各種規章制度、經營模式等內容為商業祕密,乙方對此有保密義務。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複製、記錄或者以其他方式將上述商業祕密泄露給第三方。乙方承諾在整個合同期內和合同期滿後,不得將其所知道的甲方保密信息、知識、經營方式等向他人透露。

十一、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指的不可抗力包括自然災害、戰爭、政府行為等非雙方所能控制的事件。由於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或者無法全部履行的,可不承擔違約責任;但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在發生不可抗力後10日內將有關情況書面通知另一方,並出示有關部門的證明材料。

十二、續約和終止

1、如乙方要求續約,其應在合同期滿前三個月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甲方可自主選擇是否與乙方續約,並有權對合同內容加以變更。

2、乙方應在合同終止後將屬於甲方授權使用的物品交還甲方,包括屬於甲方提供給乙方之設備物品及甲方授權乙方使用的有關文件、手冊、資料及招牌等。

十三、違約責任

雙方應該真誠履行本合同,如有違約行為,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十四、 爭議解決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應儘量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北京仲裁委員會提出仲裁申請。

十五、 其它

1、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之未盡事宜及雙方協議修改之內容,經雙方協商後可以簽訂補充協議。

3、本合同經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及蓋章後生效。

4、合同正本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二份。

甲 方: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乙 方:

地 址:

代表人:

實用區域特許經營合同範本 篇2

1.特許經營受許人可使用“五穀”商號。

2.特許經營協議終止,受許人必須立即停止使用特許人授予的商號,否則,特許人將全額扣罰受許人的特許經營保證金,並按特許經營合同規定追究受許人法律責任。

第四章特許經營確立原則

第八條.特許經營基本資格評估原則

1.受許人具有明顯的和長遠的經營目標、經營宗旨及經營機制。

2.受許人具有一定的業內經驗或相關行業的經營及管理經驗。

3.受許人具有較佳的財務狀況、良好的融資能力和足夠的人力資源配置。並按標準向特許人交納特許經營保證金。

4.受許人具有符合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要求的經營場所、符合特許人標準要求的場地。

第九條.委託特許經營確立原則

1.受許人具備對區域市場進行深度開發的能力。

2.受許人年銷售額不低於20萬元人民幣。

第五章特許經營體系市場佈局原則

第十條.一般特許經營商的經營區域原則上是在行政區劃範圍之內。

第十一條.原則上只在一級市場設立委託特許經銷商,並且其周邊二三級市場區域市場為空白市暢二、三級市場不設委託特許經銷商。

第十二條.受許人必須在規定的區域內開展經營活動,不得向其它區域市場開展銷售業務。

第六章特許經營體系的組織管理

第十三條.五穀產品特許經營體系由五穀公司負責規劃和市場佈局,並負責特許經營合作關係的確立,並負責特許經營受許人日常經營的支持、服務、培訓和監督,提出特許經銷合作關係延展或終止的建議。

第十四條.五穀公司對確立特許經營合作關係的受許人授予統一使用的“五穀”商號和特許經營授權書,終止合作關係時收回。

第七章特許經營體系的價格及結算管理

第十五條.受許人必須保證產品市場標價不超過特許人對產品的市場指導價,並維護其的價格體系,配合開展市場促銷活動。

第十六條.受許人可根據本區域市場的實際情況自行制定促銷商品、賣場樣品和殘損品的市場銷售價格。

第十七條.受許人必須遵循特許人的價格管理規定,否則特許人將根據情節扣罰部分或全部特許經營保證金,直至終止合作關係。

第十八條.五穀公司負責與受許人結算貨款,貨款結算一律採取現款現貨的結算方式。

第八章銷售獎勵形式及標準

第十九條.受許人年終完成年度銷售任務時,特許人將以實物形式對受許人進行獎勵。

第二十條.受許人年度銷售產品完成達到如下指標時,特許人以銷售產品數量為基數,以產品形式給予返利。

第二十一條.

返利條件返利基數返利標準

0-100噸銷售量0

100-200噸(含100噸)銷售量1噸

200-300噸(含200噸)銷售量3噸

300-400噸(含300噸)銷售量6噸

400-500噸(含400噸)銷售量8噸

500噸以上(含500噸)銷售量10噸

第九章附則

第二十二條.本細則為五穀產品特許經營體系成立和運作的綱領性文件,是特許經營體系正常運作的制度保障。

第二十三條.依據本細則簽署的《五穀高技術雜糧產品特許經營合同書》是其法律基穿

第二十四條.本細則解釋權屬於五穀公司,對本細則的條款和內容,受許人可提出補充和修訂建議,建議被採納後,本細則可修改執行。

特 許 人:內蒙古五穀高技術雜糧加工有限公司 受 許 人:

公司印章: 公司印章:

簽約代表: 簽約代表:

日期:日期:

(本細則簽定地: 呼和浩特 )

附件二:營業執照及負責人身份證複印件(粘帖處)

附件三:補充協議

附件四:授權書

授權書

茲授權______________在___________範圍內從事五穀高技術雜糧產品的經營,並授予其五穀產品在其有效經營區域內的獨家代理權,並可使用“五穀”商號。

該授權書有效期限為一年。

年月日

實用區域特許經營合同範本 篇3

甲方: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

甲、乙、丙三方本着互利共贏,團結合作的精神,經友好協商,就共同經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事宜達成如下合夥協議:

第一條合夥宗旨

利用合夥人自身積累的經營管理經驗和人脈關係,共同經營,使合夥人通過合法的手段,創造勞動成果,分享經濟利益

第二條合夥組織名稱、合夥經營項目

合夥組織名稱為:_______________

合夥經營項目為: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合夥期限

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止。

第四條合夥組織財產份額分配

各合夥人佔有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工資、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1、獎金分配:合夥組織經營期間,各合夥人工資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隨着合夥經營的深入,利潤可觀後,年底將發放獎金,獎金數額根據收入現狀和個人貢獻經合夥人會議決定。

2、盈餘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税費等的收入為淨利潤,即合夥創收盈餘,此為合夥分配的重點,將以各合夥人佔有的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3.、債務承擔:如在合夥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佔有的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為依據,按比例承擔。

第六條除名退夥、出資的轉讓

(一)除名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1)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2)未履行出資義務;

(3)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夥組織造成經濟損失;

(4)執行合夥組織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5)合夥人有違反本協議第九條之規定的行為。

對合夥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夥。合夥人退夥後,即視為放棄其在該合夥組織中佔有的財產份額,並不再參與本年度合夥組織利潤盈餘分配,其他合夥人即自動擁有該財產份額,但不免除其因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的損失。

(二)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的轉讓

合夥期間,未經全體合夥人書面同意,合夥人不得隨意轉讓其在合夥組織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如經其他合夥人書面同意該合夥人向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新入夥對待。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夥協議即成為合夥組織的合夥人。

第七條合夥人會議、合夥負責人及合夥事務執行

(一)合夥人會議制度

1、召集:合夥人會議由合夥事務執行人____召集和主持,合夥負責人可根據情況需要決定召開合夥人會議;

2、時間:一般情況下每月一次,具體召開時間由合夥負責人根據情況決定;

3、表決權:每個合夥人在合夥人會議中均享有表決權,除本協議另有約定外,重大事項決定應由佔合夥組織財產份額比例三分之二以上的合夥人同意方可通過,一般事項決定由佔合夥組織財產份額比例二分之一以上的合夥人同意即可;

4、重大事項:須經合夥人會議中佔合夥組織財產份額比例三分之二以上的合夥人同意方可通過的重大事項是指:

(1)推舉合夥事務執行人;

(2)增加、減少經營種類,調整、轉換經營項目,擴展業務;

(3)對各合夥人佔有合夥組織財產份額和利潤分配比例進行適當調整;

(4)決定合夥組織的內部機構設置和財務收支計劃

(5)決定合夥組織的經營價格和工資、獎金、福利制度

(6)其它

5、其它工作會議:

(1)合夥事務執行人每月主持召開一次有各合夥人及合夥組織主管職員參加的工作會議;

(2)合夥事務執行人每月主持召開一次有各合夥人及合夥組織全體職員參加的工作會議;

(3)業務經理每月主持召開一次有下屬職員參加的工作會議。

(二)經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_____為合夥事務執行人,其權限為:

1、召集主持合夥人會議,對合夥組織的重大事項(如擴展業務、調整、轉換經營項目等)享有最後的決定權

2、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3、對其他合夥人執行合夥事務的情況進行檢查監督,根據合夥人會議決定任免和調整其職務和負責事項;

4、根據合夥事務執行人的提名任免合夥組織的業務經理,並決定其所應享有的報酬;

5、根據合夥組織的盈利情況和合夥事務執行人的個人表現,有權對合夥事務執行人佔有的合夥組織財產份額和利潤分配做出適當調整。

(三)經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______擔任合夥內部行政事務的負責人,負責合夥組織的內部經營和管理。其權限為:

1、組織實施合夥人會議;

2、對合夥組織經營進行全面日常管理;

3、制定合夥組織的內部管理制度;

4、擬定合夥組織的內部機構設置方案和獎懲激勵制度;

5、提請聘任或者解聘合夥組織的業務經理;

6、審核現金收付憑證和及日常財務開支情況;

7、合夥人會議授予的其他職權。

(四)經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______擔任合夥組織的財務、後勤負責人,並協助其他合夥人參與合夥組織的日常經營和管理。

1、對合夥事務執行人負責,主持合夥組織的日常財務、後勤等工作;

2、制定合夥組織的財務制度,編制合夥組織的財務收支計劃,檢查監督財務制度的執行,並及時向其他合夥人通報財務計劃執行情況;

3、督促合夥組織相關部門降低消耗、節約費用,合理使用資金,對合夥組織的年度經營成本和利潤進行預測,並形成預測報告,供合夥人會議決策參考;

4、擬定財務機構設置方案及財務收銀人員的的崗位職責;

5、負責人事檔案管理。對相關資料(如人事資料、文件、憑證、賬薄、報表)進行整理、收集和立卷歸檔,並按規定手續報請銷燬或存檔;

6、擬訂合夥組織經營價格及工資、獎金、福利制度,管理營業發票;

7、管理合夥組織現金流動及與銀行的存兑資金往來,及時核對,保證賬目清楚、賬實相符;

8、合夥人會議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八條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夥人的權利:

1、參加合夥人會議,並對合夥事務的執行進行監督;

2、合夥人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

3、合夥人分配合夥利益應以其佔有合夥組織財產份額比例或者按本協議的約定進行,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共有;

4、經全體合夥人書面同意,合夥人有退夥的權利。

(二)合夥人的義務:

1、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組織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夥經營損失的債務;

3、為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九條禁止行為

(一)未經本合夥協議或合夥人會議授權,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組織名義進行業務活動,私自進行業務獲得利益歸全體合夥人,造成的損失由該合夥人個人全額進行賠償;

(二)禁止合夥人參與經營與本合夥項目相似或有競爭的業務,如違反規定經營,應向本合夥組織支付前兩年內經營所得利潤最高月份利潤(或平均利潤)12倍的違約金;

(三)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外,合夥人不得同本合夥企業進行交易,如有違反,交易所得利益歸合夥組織所有,給合夥組織造成的損失應該雙倍賠償;

(四)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條違約責任

(一)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書面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其他合夥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夥人,可按退夥處理,轉讓的合夥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二)合夥人私自以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該合夥人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三)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導致合夥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一條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夥人之間應先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長沙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二條其他

(一)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約定;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二)本協議一份四頁,各合夥人各執一份;

(三)本協議經全體合夥人簽名、蓋章後生效。

全體合夥人簽章處: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年___月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

實用區域特許經營合同範本 篇4

簽署本合同,旨在通過分部使店獲得總部(_________公司)開發的經營(製造/銷售)_________的特許經營權的使用權,設立店,並獲得分部給予的支持,共同努力,實現特許經營的經營效益。

第二條 特許經營項目

分部許可店實施的特許經營項目為_________。

總部根據經營(製造/銷售)_________的成功經驗,建立起以_________商標為代表的特許經營系統,並許可分部以分許可的形式發展店。

第三條 特許經營關係

分部基於與總部簽署的《區域特許經營合同》,獲得總部的許可,在_________區域範圍內發展商,許可其設立店。

分部與商基於本合同產生的法律關係是一種合作關係,店作為獨立的民事主體對外開展經營活動,執行本合同。店應當遵守法律的要求,獨立對外承擔民事責任。

總部對分部與商之間簽訂的本合同的審查,總部依據本合同對店享有的權利,以及在實施本合同過程中對店的管理與監督行為,並不表示總部與商之間存在直接的特許經營合同關係,總部不是本合同的當事人。

在本合同中涉及的總部的特許經營權,除本合同有明確規定之外,均由分部行使權利或承擔義務,總部不對商(店)承擔任何義務與責任,商不得依據本合同向總部主張權利。

在總部與分部之間的區域特許經營合同關係終止時,總部有權決定本合同繼續履行或終止。總部認為有必要時,可以臨時行使分部依據本合同享有的權利,商(店)應當直接向總部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義務。

除法律和本合同另有規定之外,店不是分部或總部的人或業務代表。店不得以分部或總部的名義締結合同,或約定其他義務,或作出任何承諾與保證,使分部或總部對第三人承擔責任。

第四條 基本原則

公平原則和誠實信用原則,是訂立和執行本合同的基本原則。

在簽訂本合同和履行本合同的過程中,分部和店應當自覺遵守公平原則和誠實信用原則,以善意的方式理解本合同及合同履行過程中的分歧與矛盾,通過協商解決爭議,是實現合同目的的根本途徑。

第二章 商與店

第五條 商

商為個人的,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身體健康,年齡在_________歲至_________歲之間;

(二)文化程度為_________;

(三)有_________年以上_________行業的從業經驗;

(四)無刑事犯罪及_________記錄;

(五)無破產史及_________記錄;

(六)有_________萬元以上至_________萬元的個人(家庭)財產;

(七)有_________萬元以上至_________萬元的自有資金;

(八)認同本特許經營系統的經營理念和管理制度;

(九)_________。

商為企業的,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企業為有限責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持有公司51%以上的股份;

(二)公司註冊資本為_________萬元以上至_________萬元以下;

(三)公司淨資產為_________萬元以上;

(四)公司擁有_________萬元的自有資金;

(五)公司法定代表人符合前款(一)至(五)項的要求;

(六)認同本特許經營系統的經營理念和管理制度;

(七)_________。

第六條 店

店應當註冊為_________,並以其名義履行本合同。

店的選址應當進行商圈調查和評估,並符合規定的條件,其營業面積應當在_________平方米至_________平方米之間,與其他店之間的直線距離不得少於_________。

店應當按照規定的要求進行裝修,經分部驗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店使用總部統一設計(製作)的招牌,費用由_________承擔。

第七條 合同文本

分部與商簽訂的本合同及合同附件,使用總部統一制定的《特許經營合同》文本,未經總部同意,分部與店不得擅自修改。

第八條 合同審查

分部與商簽訂《特許經營合同》後,應當將合同副本、合同附件和有關資料,以及商先行簽署的《商標許可使用協議》報總部審查。

總部收到後,應在_________日內作出決定。經審查合格,總部將簽署《商標許可使用協議》,本合同自總部簽署《商標許可使用協議》時生效;如不符合總部規定,總部將不予簽署《商標許可使用協議》,本合同不生效。

在總部審查批准期間,分部和商均無權終止本合同。如未經總部審查批准,費返還商。

第三章 特許經營權

第九條 許可的權利

分部許可店在特許區域內,使用總部經營(製造/銷售)_________的特許經營權,按照本合同規定,設立店。

本合同所稱特許經營權是總部經營(製造/銷售)_________的全部商業要素,包括總部所擁有的商標、商號、專利、著作權、商業祕密、經營訣竅等,其中:

(一)商標是指總部註冊的_________產品(服務)商標,註冊號_________;

(二)商號是指總部企業名稱中的字號_________,登記號為_________,登記機關為_________工商行政管理局;

(三)專利是指總部擁有的_________發明(實用新型或外觀設計)專利,_________,專利有效期截止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四)著作權是指總部創作的_________作品,著作權有效期限截止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實用區域特許經營合同範本 篇5

甲方(特許人):

住所: 電話:

法定法定代表人:

乙方(被特許人):

住所: 電話:

法定代表人:

雙方本着自願、平等、公平和誠實信用原則,經過充分友好協商,簽訂本特許經營合同如下,以茲共同遵守:

第一部分 總 則

第一條 定義

除非本合同條款另有特別説明,本合同中使用的字詞與表述的含義如下:

“加盟店”,是指乙方在認同並同意遵守特許經營體系的基礎上,獲得甲方授權而設立的從事特許經營活動的經營實體,包括但不限於個人獨資企業、合夥企業及公司等。

“特許標識”,是指與特許經營體系相關的識別符號,包括但不限於註冊商標,商號,招牌(店鋪標誌),特有的外部與內部設計(裝修、裝飾、顏色配置、佈局、傢俱等),制服,廣告等。

“特許產品”,是指帶有特許標識的所有商品及服務,包括但不限於原料、配料、成品及服務品種、方式等。

“經營手冊”,是指由甲方制訂的指導加盟店經營的各類書面操作資料,一般包括《加盟店招募手冊》、《店務操作手冊》、《產品製作手冊》、《營業手冊》、《員工培訓手冊》等。

“特許區域”,是指甲方授予乙方特許經營權的區域。

“營業地”,是指乙方依照合同條款約定,獲准開設加盟店的住所。

第二條 特許經營授權

一、甲方擁有 “號康經絡養生館” 特許經營體系,經營範圍: ,甲方依照本合同的約定,授予乙方 特許經營權。

二、甲方授予乙方的特許經營權性質:

□ 直接特許

□ 區域特許

□ 複合區域特許

三、乙方獲准行使的特許經營權在特許區域內:

□ 具有獨佔性

□ 不具有獨佔性

第三條 期限

一、本合同期限為 年,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雙方可根據本合同的約定提前終止或續期。

二、乙方要求對本合同續期的,應至少在本合同期限屆滿前提前 個月向甲方書面提出。甲方同意的,與乙方簽訂續期合同。

三、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的續期條件為:

第四條 特許區域與營業地

一、乙方獲准行使特許經營權的區域為:中國 省 市。

二、乙方僅有權在前款所述的特許區域內開設或授權他人開設生產和銷售特許產品或提供服務的加盟店。

第五條 特許經營費

一、加盟費:

乙方應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加盟費人民幣 300 萬元,該筆款項應在本合同簽訂後 3 日內支付。

除因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四十六條約定或雙方另有約定外,乙方不得要求返還加盟費。

二、特許權使用費: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可選擇按照以下標準在□每月/□每年 日前向甲方支付特許權使用費:

□ 支付定額特許權使用費人民幣 元;

□ 按照加盟店□當月/□當年營業額的 %,按比例支付特許權使用費。

□ 。

三、保證金:

1.乙方應在本合同簽訂後 3 日內支付人民幣 元作為保證金,以確保本合同的完全正當履行。

2.甲、乙雙方約定,保證金由: 保管。

3.遇乙方欠款不付或本合同約定的任何違約情形,甲方可要求從保證金中抵充,不足部分,仍有權要求乙方繼續償付。乙方應在收到甲方書面通知後 5 日內補足保證金並繳足欠款。

四、其他約定的費用:

五、本條所述之特許經營費採用下列第 項方式支付:

□ 現金;

□ 支票;

□ 銀行轉賬(甲方指定賬户為 );

□ 。

甲方收到乙方支付的上述任何款項後,均應開具收款憑證。

第二部分 信息披露及商業祕密保護

第六條 信息披露

一、雙方當事人承諾嚴格按照《商業特許經營管理辦法》第四章“信息披露”的相關規定,在簽訂本合同前及特許經營過程中及時向對方披露有關特許經營的基本信息資料。

二、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應及時向乙方披露有關授予乙方使用的註冊商標、商號、專利或其他特許經營體系所發生的重大變化、所涉及的訴訟或仲裁及其他對乙方有重大影響的信息。

三、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應及時向甲方披露所涉及的訴訟或仲裁及其他對甲方有重大影響的信息。

四、甲方故意提供虛假信息或隱瞞重要信息,或在本合同簽訂時不符合法律、法規關於特許人資格的強制性規定致使乙方遭受經濟損失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要求甲方返還加盟費、保證金及其他約定的費用,並有權要求其賠償所造成的損失。

五、乙方故意提供虛假信息或隱瞞重要信息,或在本合同簽訂時不符合法律、法規關於被特許人資格的強制性規定致使甲方遭受經濟損失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乙方已支付的保證金不予返還,並有權要求其賠償所造成的損失。

第七條 商業祕密的保護

一、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及終止後,乙方及其僱員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披露、使用或允許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甲方的商業祕密。

二、乙方承諾採取必要的防範措施,保護甲方披露的信息資料。

三、雙方如未簽訂本合同或本合同未生效,不論原因如何,雙方承諾對對方披露的所有信息承擔保密義務。

第三部分 加盟店的開業

第八條 設立加盟店的形式

一、乙方以自身名義經營加盟店的,加盟店視為乙方本身,享有本合同所載明的權利,承擔本合同載明的義務。加盟店作為獨立的法律主體進行活動,獨立核算、自擔風險、自負盈虧。

二、除以乙方名義經營加盟店之外,乙方以任何經濟組織形式設立加盟店的,必須在加盟店開業前的 10 日內,由乙方向甲方出具經加蓋公章並由股東或投資人共同簽字的承諾函,承諾乙方及其股東或投資人的行為受本合同約束,並願意連帶承擔本合同項下乙方的所有義務並享有相應的權利。乙方如未出具本承諾函的,甲方有權不授予乙方特許經營權。

第九條 商號的使用

甲方□允許/□不允許乙方將 註冊商標用作加盟店商號使用。如允許乙方使用,甲方應提供書面授權文件,以配合乙方進行加盟店名稱變更登記手續。

第十條 加盟店的經營資格

乙方須保證加盟店符合法律、法規關於經營資格的強制性或禁止性要求,取得《消防許可證》、《環保許可證》等相關許可證,並具有經營特許經營體系項下經營活動的合法資格。

第十一條 加盟店的開業指導

甲方應對乙方目標市場的考察調研、加盟店的選址、營業地的裝修佈置、人員的聘用等加盟店籌備工作提供必要的協助和指導。

第十二 加盟店的開業培訓

在加盟店開業前,甲方應對乙方或其指定的承擔加盟店管理職責的人員進行培訓,通過考核後上崗,以確保乙方能夠獨立運營加盟店。

第十三條 特許經營體系的提供

甲方應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15 日內,向乙方提供代表特許經營體系營業象徵的書面資料,包括經營模式及相關管理制度、門店樣式、店堂布局方案、會計系統、產品質量標準、產品質量監測制度以及《經營手冊》等,已確保乙方順利開展加盟店的運營。乙方應予書面簽收。

第十四條 加盟店開業時間

乙方應保證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三 個月內正常開業,經甲方書面同意延期的除外。

第十五條 加盟店開業的條件

加盟店開業須符合以下條件:

一、加盟店已取得《營業執照》或《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及相關許可證照;

二、營業地建築物的裝修經特許人驗收合格;

三、乙方已按本合同約定履行開業前的所有義務;

四、加盟店符合《經營手冊》規定的其他標準。

第四部分 特許產品的提供和配送

第十六條 除特許產品及為保證特許經營品質必須由甲方或者甲方指定的供應商提供的貨物外,對於其他貨物,甲方可以規定其應當達到的質量標準,提出若干供應商供乙方選擇,但甲方不得強行要求乙方接受其貨物供應;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十七條 加盟店經營所需之特許產品均由甲方或甲方指定供應商供應及配送,若加盟店需增售不屬甲方或其指定供應商供應的產品,須事先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並經甲方書面同意;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向其他供應商採購或自行製造。

第十八條 乙方向甲方或其指定供應商採購特許產品,須提前 天以傳真、電話或電子郵件形式通知甲方或其指定供應商所需產品的數量和規格,以便甲方或其指定供應商及時調配物資,滿足乙方需求。

第十九條 甲方或其指定供應商應在收到乙方要求維修甲方或其指定供應商供應的設備通知之日起 5 日內進行維修。維修累計 次不能排除設備故障的,甲方或其指定供應商應負責為乙方更換新設備。

第二十條 甲方應對所提供的特許產品質量負責,如因質量問題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乙方因此向第三方賠付的,有權向甲方追償。甲方對其指定供應商的產品質量承擔保證責任。

第二十一條 加盟店銷售特許產品應當遵循甲方指定的統一零售價,不得擅自降低或抬高零售價,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五部分 監督、培訓與指導

第二十二條 為確保特許經營體系的統一性和產品、服務質量的一致性,甲方有權按照合同約定對加盟店的經營活動進行監督。

第二十三條 加盟店應當保持完整、準確的交易記錄,在每月 日前向甲遞交上月的總營業收入的財務報表。

第二十四條 甲方應當在不影響加盟店正常營業的前提下,定期或不定期對加盟店的經營活動進行輔導、檢查、監督和考核。乙方應當遵循甲方或其委派的督導員在特許經營過程中的建議和指導。

第二十五條 甲方有權定期或不定期檢查和審核加盟店的交易記錄等文件。

第二十六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每年應對乙方或其指定的承擔加盟店管理職責的人員提供統一培訓。

第二十七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應持續地對加盟店提供開展特許經營所必需的營銷、服務或技術上的指導,並向加盟店提供必要的協助。

第六部分 知識產權的授予與使用

第二十八條 甲方按照本合同約定,許可乙方使用以下知識產權:

□ 註冊商標。

註冊商標名稱: ,《商標註冊證》編號: ,

核定使用商品或服務項目: 。

甲方應與乙方另行簽訂《商標使用許可合同》作為本合同的從合同,並在《商標使用許可合同》簽訂之日起三個月內,由□甲方/□乙方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備案手續。

□ 專利。

專利名稱: ,《專利證》編號: ,

專利內容: 。

甲方應與乙方另行簽訂《專利實施許可合同》作為本合同的從合同,並在《專利實施許可合同》簽訂之日起三個月內,由□甲方/ □乙方向知識產權主管部門辦理備案手續。

□ 其他。

第二十九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應確保註冊商標的有效性,並及時辦理註冊商標的續展手續。

第三十條 乙方應按照《商標使用許可合同》的約定和《經營手冊》的規定規範使用註冊商標或特許標識,不得以任何形式和方法擴大註冊商標或特許標識的使用範圍,未經甲方許可,不得與其他商標、商號或標識組合使用。

第三十一條 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製作、使用或申請在相同類別註冊與甲方註冊商標或特許標識相同或近似的商標標識。

第三十二條 特許標識或註冊商標的所有權和著作權歸甲方所有,本合同終止後,甲方有權無條件收回。

第三十三條 乙方除為特許經營目的之外,不得為其他任何目的使用特許標識,也不得在本合同終止後繼續使用註冊商標或特許標識。

第七部分 加盟店的統一運營

第三十四條 乙方認可並同意遵守甲方特許經營體系有關標準和統一性的規定。

第三十五條 乙方在加盟店的運營過程中,須嚴格遵守本合同約定和《經營手冊》規定的統一運營標準,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不得作任何變更;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八部分 消費者投訴的處理

第三十六條 乙方應遵守甲方統一制定的服務和質量保證承諾,自覺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並在加盟店內設置監督電話。

第三十七條 乙方對消費者的投訴應當及時處理,對造成消費者權益損害的,應及時採取補救措施。

第三十八條 因加盟店原因但消費者直接向甲方投訴的,對確有瑕疵而直接向消費者償付的,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

第九部分 廣告宣傳與促銷

第三十九條 甲方發佈廣告宣傳、向乙方提供促銷支持,必須嚴格遵守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

第四十條 甲方在每次推出廣告宣傳或促銷推廣活動之前,應將有關活動資料通知乙方,以便乙方能於活動前作適當準備。

第四十一條 乙方可自行策劃並實施針對特許區域市場特點的廣告宣傳或促銷推廣活動,但必須獲得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並在甲方指導下進行。

第十部分 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第四十二條 甲方與乙方經協商一致,可變更本合同相關條款。

第四十三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經乙方事先書面同意,可將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或部分權利、義務轉讓給第三方,但應書面通知乙方,且應保證第三方無條件接受並承諾繼續履行本合同項下的所有條款。

第四十四條 乙方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可將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或部分權利、義務轉讓給第三方,但應保證第三方無條件接受並承諾繼續履行本合同項下的條款。

在轉讓之日起 二 年內,甲、乙雙方在特許區域內須遵守本合同關於商業祕密保護和競業限制的約定。

第四十五條 甲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乙方有權書面通知其更正,甲方應在接到通知後 10 日內更正,逾期未更正的,乙方有權書面通知單方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在到達甲方時生效:

一、未按本合同約定向乙方提供本合同第十三條所述代表特許經營體系營業象徵的書面資料;

二、未按本合同約定履行加盟店開業前及經營過程中的培訓、技術指導義務;

三、強行要求乙方接受除專賣商品及為保證特許經營品質的貨物以外的其他貨物供應;

四、累計 六 次延遲配送特許產品或維修設備,或因延遲配送特許產品或維修設備造成乙方重大損失;

五、因生產或銷售的特許產品存在缺陷或嚴重質量問題,被質監部門處罰;

六、 。

第四十六條 甲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乙方有權書面通知單方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在到達甲方時生效:

一、在本合同簽訂時不符合法律、法規關於特許人資格的強制性規定致使乙方遭受經濟損失的;

二、未按本合同約定在簽訂本合同前和特許經營過程中按法律、法規規定披露相關信息或故意披露虛假信息致使乙方遭受經濟損失的;

三、本合同簽訂時不具備或者本合同有效期內喪失註冊商標或其他特許標識的所有權或使用權;

四、因產品質量問題引起大量投訴並被主要媒體曝光,品牌形象和價值及企業商譽受到嚴重損害的。

第四十七條 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書面通知其更正,乙方應在接到通知後 10 日內更正,逾期未更正的,甲方有權書面通知單方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在到達乙方時生效:

一、超過本合同約定的期限未符合開業條件或未開業;

二、未按本合同約定支付相關費用;

三、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擅自銷售或提供非特許產品或服務;

四、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擅自變更或擴大註冊商標或特許標識的使用範圍,或擅自變更加盟店特有的外部與內部設計;

五、拒絕參加甲方組織的初始的或後續的培訓;

六、因管理和服務問題引起大量投訴或被主要媒體曝光批評,嚴重損害特許經營體系的商譽;

七、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擅自全部或部分轉讓本合同;

八、侵犯(包括但不限於泄露)商業祕密;

九、故意向甲方陳述錯誤的或誤導性的信息;

十、 。

第十一部分 違約責任

第四十八條 甲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項下的任何義務,乙方有權書面通知其更正,甲方應在接到通知後 10 日內更正,逾期未更正的,甲方應向乙方支付 人民幣 萬元 違約金。

如逾期未更正超過 15 日,則乙方有權選擇以下方案追究甲方責任(可多選):

□ 要求甲方賠償人民幣 元;

□ 符合本合同約定的解除條件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 。

第四十九條 乙方逾期支付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款項,應按每天逾期款項的 3 ‰支付違約金。逾期超過 15 天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保證金不予返還。

第五十條 乙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項下的任何義務,甲方有權書面通知其更正,乙方應在接到通知後 10 日內更正,逾期未更正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 人民幣 萬元 違約金。

如逾期未更正超過 15 日,則甲方有權選擇以下方案追究乙方責任(可多選):

□ 要求乙方賠償人民幣 元;

□ 符合本合同約定的解除條件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 。

第五十一條 如由於乙方的過錯對第三方造成侵權或其他經濟損失,則乙方應當自行承擔賠償責任。如甲方對外償付的,則可向乙方進行追償。

第五十二條 乙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合同終止後的義務的,甲方有權要求其履行義務,並有權要求其賠償因此造成的損失。

第十二部分 合同終止後雙方的權利義務

第五十三條 本合同終止後,乙方應立即停止使用註冊商標、特許標識及其他與特許經營體系有關的任何標識。

第五十四條 乙方獲准使用甲方註冊商標作為加盟店商號的,應在本合同終止後 30 日內向原登記部門申請名稱變更或者註銷登記。

第五十五條 乙方應在本合同終止之日起 5 日內返還甲方為履行本合同而提供的所有物品,包括文件及其副本或任何複製品。

第五十六條 本合同終止後,除甲方接收外,乙方應按甲方要求撤換營業地所有特許經營體系特有的內外部設計、裝修、裝飾、顏色配置、佈局、傢俱、設備,或清除註冊商標、特許標識及其他與特許經營體系有關的任何標識。

第五十七條 乙方應在本合同終止之日起 5 日內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約定的所有應付費用。

第五十八條 剩餘特許產品的處理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終止之日存在的全部完好無損、尚在保質期內、可以再次使用或銷售的剩餘特許產品的處理方式為:

□ 甲方以原售價回購;

□ 乙方自行處理;

□ 。

第五十九條 競業限制

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以及合同期滿後 二 年內,除約定的加盟店外,不得自己經營或與他人合作經營與甲方特許經營體系內容相同或類似的業務。

第十三部分 不可抗力

第六十條 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且自身無過錯造成的部分或不能履行本合同的義務將不視為違約,但應在條件允許下采取必要的補救措施,以減少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儘快將事件的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並在事件發生的合理時間內,提交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以及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證明。

第十四部分 其他約定

第六十一條 本合同部分條款的無效,不影響其他條款及本合同的效力。

第六十二條 聯繫信息與送達

一、合同一方按照本合同約定向另一方送達的任何文件、回覆及其他任何聯繫,必須用書面形式,且採用掛號郵寄或直接送達的方式,送達本合同所列另一方的地址或另一方以本條所述方式通知更改後的地址。

二、雙方同意通過以下聯繫方式向對方送達與本合同有關的文件,有關甲方和乙方的聯繫信息如下:

甲方:

地址: 郵編:

聯繫人:

電話: ,傳真:

乙方:

地址: 郵編:

聯繫人:

電話: ,傳真:

實用區域特許經營合同範本 篇6

甲方:_________(特許方)

乙方:_________(加盟方)

第一條 合同總則

1.為了拓展_________品牌產品銷售市場,甲方推出_________特許專賣計劃。

2.鑑於乙方申請,甲方根據加盟計劃,授予乙方專賣店或專櫃特許經營權。

3.乙方自願申請加入_________專賣店或專櫃的經營,接受甲方授予的單店單櫃的特許經營權並願意成為_________特許專賣之成員。

4.甲、乙雙方本着自願,平等,誠實,信用及共同拓展市場的原則,經友好協商,簽訂本合同(以下簡稱本合同或加盟合同)以由雙方共同恪守。

第二條 基本保證與要求

1.甲方確保根據雙方確認的訂貨單向乙方供貨,乙方保證只從甲方或甲方指定代理商處購進甲方品牌的產品。

2.甲乙雙方嚴格執行_________特許專賣計劃,以利於_________產品市場的健康發展。乙方保證按_________特許專賣統一的經營模式,服務質量標準向顧客提供服務,按甲方規定的產品價格定價銷售。

第三條 特許經營權許可期限及合同期限

特許經營權許可期限與本合同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有效期_________年。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除非本合同已提前終止,乙方可在合同有效期滿前三個月向甲方提出延長本合同的書面請求,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延長本合同有效期。

第四條 特許經營權許可的內容、範圍

1.甲方特許乙方於合同期限內在甲方認可的專賣店、專櫃使用_________商標、商號,並以_________的經營模式經營_________系列產品,乙方以有償使用方式取得上述特許經營權許可。

2.乙方獲得上述特許經營權許可,須按甲方要求經營,不得超越許可範圍和許可期限,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將該項權利轉讓。

第五條 加盟費用

1.乙方於簽訂本合同之日起,按級市場的加盟費標準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加盟金_________元人民幣。本合同從乙方向甲方付清規定的加盟金之日起生效。

2.乙方在首批進貨之前向甲方交納經營保證金_________元人民幣,此款將按本合同約定返還給乙方。

第六條 專賣店地址

1.甲方特許乙方在_________省_________市(縣)_________區域內開設_________專賣店。乙方自開店一月內將店面裝修效果圖照片(_________張)及營業執照複印件交甲方存檔。

2.因地域環境或其它原因乙方希望變更第六條第一項規定的加盟店地點時,須向甲方提出書面變更申請,經甲方書面批准後才能變更。

3.乙方需要在第六條第一項規定的店址區域以外新建_________專賣店或專櫃,必須經甲方同意,並與甲方簽訂另外的_________專賣店加盟合同。

第七條 商品的進貨、換貨

1.在本合同簽訂後的二月內,乙方須向甲方首次進貨,按專賣店規模,首次進貨量_________元(按進貨結算價計算),第一次進貨由甲方統一配貨。

2.乙方經營期間商品補充由乙方根據經營情況決定,並提前一週傳達至甲方。

3.甲方每次發貨必須提供發貨清單,發貨清單裝入商品箱內,乙方憑發貨清單驗貨,如有差異(多發或少發),應在收貨兩天以書面形式告知甲方,否則甲方視乙方如數收到發貨清單上的商品。

4.本合同有效期內,所有進貨運輸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5.所進商品在包裝完好,沒有人為破損及蟲蟻咬壞,並不影響第二次銷售的前提下,甲方承諾100%退換(過季商品退貨量另行協商)。

6.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收到的貨物屬商品質量問題的,由甲方負責全額退貨(屬乙方或第三方造成的人為殘次商品除外)。

7.合同有效期內,乙方可向甲方提出換貨要求:非過季商品和不影響第二次銷售的商品,可在進貨後的二月內按此商品當批進貨量的30%換貨。每次換貨前需提供換貨明細單,其運費由乙方自行承擔。

8.乙方連續兩個月內未進貨,需向甲方書面報告説明,乙方未提出書面報告,甲方可視為乙方單方自行退出加盟,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本合同。

第九條 貨款結算

1.貨款結算方式:現金價結算,代銷價結算二種方式。

a.現金價結算:建議乙方以現金價結算方式配貨,可享有更大的利潤空間。乙方按專賣店規模一次性支付貨款現金或匯入甲方帳户,甲方收到貨款後進行商品配送。

b.代銷價結算:如乙方第一次進貨不採納現金價結算方式,則按代銷價結算(代銷結算價高於現金結算價20%左右),由甲方代墊貨款按乙方專賣店規模進行開業前一次性統一配貨;為確保誠信,共求發展,以代銷價結算方式的乙方需在甲方配貨前一週預付甲方貨款總額60%的貨款保證金,40%的餘款在第二次進貨時或售後結清(第二次及以後進貨時可選擇繼續按代銷價結算或改為現金價結算,由乙方自定。)

2.本協議採納的貨款結算方式是:□現金價結算;□代銷價結算,貨款保證金_________元;

3.終止結算:經營合同到期後,如乙方終止_________經營,在商品保存完好無缺損的前提下,剩餘商品可退回甲方,甲方將乙方剩餘商品貨款退還乙方。

第十條 銷售獎勵

1.當乙方商品銷售額累計達到進貨量_________元時,甲方向乙方返利貨款_________%;當乙方商品銷售額累計達到進貨量_________元時,原_________元以上部分,甲方向乙方返利貨款_________%;當乙方商品銷售額累計達到進貨量_________元時,原_________元以上部分,甲方向乙方返利貨款_________%。

2.返利方式:價值等同的_________品牌貨品或現金。

第十一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為確保專賣經營體系的統一性和產品服務質量的一致性,甲方或甲方的授權代理人,有權對乙方的經營活動進行監督(審查乙方履行本合同的表現及商店整體形象和服務質量)。

2.乙方違反本加盟合同規定,侵犯甲方合法權益,甲方有權提出更正或單方終止本合同。

3.甲方需向乙方提供乙方開店的授權文書、證牌、店櫃裝修方案及指定的專賣店形象經營用品和促銷品。

4.甲方提供乙方經營的指導及相關技術支持。

第十二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可自行在本區域內開設新店,但須申報甲方,甲方根據乙方當地市場,店面和乙方的經營狀況而審批(甲方不另收取加盟費)。

2.乙方在本合同規定的權利的責任範圍內,自行投資、自負盈虧、自聘員工,自行經營和管理。

3.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必須銷售_________品牌的產品且嚴格按照甲方制定的價格標準銷售。

4.乙方應按甲方制定的裝修標準和要求進行店面裝修,費用由乙方承擔(門頭由甲方統一設計)。

5.乙方需作有關_________的產品、商標、商號對外廣告時,廣告資料內容須經甲方審核同意。

6.乙方享有優先取得乙方所在地區的_________品牌的代理權利。

第十三條 商標的現有權和使用權

1.所有帶有表示_________或與_________有關的標記均屬甲方所有,在未經甲方事先書面許可,乙方不得註冊甲方任何標記,亦不得將甲方標記用於本合同之外的任何活動。

2.乙方只可在加盟店或專櫃內使用_________公司的商標,服務標誌及表示這些標誌的標籤或招牌。

3.乙方在甲方授權範圍內使用_________商標及服務標誌且必須按甲方提供之原樣使用,不得自行對其進行任何改變。

第十四條 合同解除及終止

1.本合同期滿時,乙方可提前一個月提出續約要求,雙方在正常履行本合同的前提下續訂該項經營合同,乙方未提出續約要求則視為本合同期滿而自動終止。

2.本合同有效期內,雙方一致同意提前終止本合同並達成一致書面協議,則本合同可依協議提前終止。

3.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甲方有權單方提前解除本合同。

a.乙方仿冒、濫用_________商標。

b.乙方在專賣店內自行銷售_________產品以外的其它產品甚至假冒偽劣產品而影響甲方聲譽。

c.乙方違反本合同,侵犯甲方合法權益,破壞加盟體系。

4.本合同終止或解除時,乙方不得繼續使用_________商標,拆除乙方原所有帶有_________的商號、標識、商標、服務標誌等一切含甲方標識的裝飾用具、店面裝修、燈箱、宣傳品等。

第十五條 違約責任

1.乙方自願申請加入_________公司_________加盟店,一旦經甲方審核批准後不得隨意退出,如果申請退出,甲方不負責退貨,並自動取消其所有一切待遇。

2.如因產品質量問題所產生的責任(不包括中途運輸問題),由甲方負責。

3.如果由於乙方誇大產品功效的宣傳,給消費者造成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責任,與甲方無關。

第十六條 聲明及保證

甲方:

1.甲方為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甲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甲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甲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乙方:

1.乙方為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乙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乙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乙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第十七條 保密

雙方保證對從另一方取得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商業祕密(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祕密)予以保密。未經該商業祕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祕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_________年。

一方違反上述保密義務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第十八條 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不能避免並對一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火災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動亂、政府行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時,遇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書面告知另一方,並應在_________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雙方認可後協商終止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

第十九條 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應責任。

第二十條 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_________國法律管轄並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a.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b.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一條 解釋

本合同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合同目的和文本原義進行,本合同的標題僅是為了閲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合同的解釋。

第二十二條 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協議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三條 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授權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授權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實用區域特許經營合同範本 篇7

特許人: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

專利權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許人: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為各自獨立的經營者,雙方之間不具有投資、代理、僱傭、承包關係,雙方獨立承擔法律責任,自負盈虧。乙方認可甲方是________________專利系列產品,知識產權及相關的專業技術和經營模式的合法所有者。在此前提下達成如下協議:

1.甲方特許乙方在________省________市________地區________縣(區),經營________專利產品,以本合同簽訂為標誌,授權乙方在此區域內合法銷售甲方的專利產品,合理使用相關技術及經營模式,合同期暫定為________年。

2.甲方授予乙方在此區域內,不僅有本專利產品經營權,還具有代表甲方保護市場,打擊盜版、盜銷的權力,除甲方因全國性系統運作而統一經營的產品涉及到本區域外,任何其它方不具有該區域的本產品的特許經銷權。

3.甲方在授權期內,有義務對乙方進行業務指導,並將該區域內有願望經營本產品的個人或企業介紹給乙方。

4.甲方在經營期間將不斷地推出新產品,以利於乙方更好地保持市場運營活力和增加銷售額。

5.乙方在簽訂本合同前,同意加盟甲方的連鎖經營,執行甲方管理規範,一次性將現金或匯票向甲方帳户支付特許加盟費人民幣     元。合同保證金人民幣________元。保證金不計息。

6.乙方執行甲方產品的統一定價,並按定價的________%,支付甲方的產品費,乙方的銷售量,每月(季度)不低於________元。每月(季度)在上個月的基礎上增長________%。

7.乙應具有________名以上辦公聯絡人員,________名懂得專業技術的銷售人員,________台以上聯網電腦,加盟前對業務區域內的學校、幼兒園、社會力量辦學的書法寫字班、書店、超市、文具店等數量和客力狀況做好調查。

8.加盟後的乙方每月________日,向甲方通報一次真實銷售及客户名單(零購消費者除外)乙方不得自行翻印產品或隱瞞銷量。隨時接受甲方市場督導員的經營檢查和市場調查,如有違約行為甲方可單方解除合同。

9.甲乙雙方有義務互通有利於本產品銷售的方式方法,各類榮譽證書及宣傳品的複印件等等。乙方有義務協助甲方獲得最新市場信息,以利於產品研製。

10.本合同未盡事宜可另行商議,其協議做為本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簽約地為甲方所在地。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實用區域特許經營合同範本 篇8

甲方(特許方): 服裝有限公司

乙方(受許方):

第一章 總 則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誠實信用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友好協商,現就甲方 品牌系列服飾授權乙方在 省 市 街道(以店鋪為中心半徑 公里,商場專櫃除外),獨家特許經銷的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二章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一條 授權許可

1、甲方授權乙方在本合同指定範圍內獨家經營甲方品牌系列服飾,在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在乙方經營的範圍內不得另行設立經銷商,但是乙方不按甲方要求經營,甲方有權另行安排。

2、本合同中許可權指甲方同意乙方以全資形式,在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地區開設專賣店,且只以零售方式獨立經營。

3、許可權不包括:製造、批發、郵購、寄賣及任何形式的直銷、傳銷或推銷等許可權範圍外的權利。

第二條 合同保證金

合同簽訂之日起3日內,乙方應以現金或匯款形式向甲方交納合同保證金人民幣 元(大寫人民幣: ),作為履行本合同書之保證金,本合同以乙方支付保證金為成立的必需條件。

第三條 供貨價格

1、 甲方向乙方有償提供的品牌系列產品只能在雙方約定的市場區域內銷售,乙方同意甲方以下二種價格方式供貨

A,供貨折率為甲方所制定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統一市場零售價的 起供貨(特價類貨品及輔料除外) 。

B,甲方按指定的供貨價供貨給乙方。

2、上述甲方的二種供貨價格均為不含税價格。

3、甲乙雙方終止協議後乙方不得將存貨退回,且甲方不負責所有之經營管理的投入費用。

第三章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一條 經營性質

乙方在履行本合同期間,實行獨立核算、自負盈虧並依法納税,乙方的一切債權、債務均與甲方無關。雙方約定自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 天內乙方必須保證店鋪開業,如逾期,本合同自行終止。

第二條 品牌使用

1、乙方有權在本合同有效期間使用專賣店的名稱。

2、乙方經銷點選址在 市 街 號,營業面積為 平方米。如未經甲方同意,乙方私自變更店鋪地址及面積或開設新的經營場所均屬違約行為。

3、乙方從甲方所獲得的特許經營權不得私自轉讓買賣,對於乙方私自轉讓特許經營權而開辦的經銷點,甲方不予承認,視為乙方違約,並且乙方須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 萬元整。

4、乙方經銷點內只能專賣甲方所提供的商品及與商品有關的配飾品。乙方從甲方所進貨品只能在甲方授權的區域內銷售,不得以任何形式轉售其它區域市場,否則視為違約。

5、甲方品牌的商譽系甲方無形資產,乙方在本合同期內須維護甲方品牌的商譽。不得有任何損害甲方品牌商譽的行為,對甲方品牌商譽的宣傳須限定於本合同所指定的專賣區域內,不得侵害甲方的知識產權和商標專用權,否則將被視為違約,並向甲方賠償一切損失,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6、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間如轉向(如資產重組),需向甲方申報並獲甲方書面認可後,方可實施,否則視為違約。

第三條 店鋪裝修要求及貨架款返還

1、店鋪確定後,為配合品牌形象的全國統一,乙方須向甲方提供平面圖,甲方負責店鋪形象,裝修圖紙等設計工作,乙方必須嚴格按照甲方提供的設計和規定進行店鋪裝修。乙方必須在設計圖紙確認後先支付貨架全款。

2、乙方同意由甲方全權為乙方安排配置的貨架、模特、燈具,許可經銷名稱的招牌字樣(以下簡稱“傢俬用品”)有關項目、型號、數量等由甲方決定。 乙方負責傢俬用品的運輸,安裝費用以及日常維護,翻新和增補,所需費用由乙方全部承擔。

3、合同期內,乙方如因經營需要對營業場地作整體或局部的裝修、翻修,需經甲方審批後按設計圖紙嚴格實施。

4、貨架款返還:

A,甲方所提供貨架的貨架款,甲方分三年三次返還,第一次返還30%、第二次返還30%、第三次返還40%:第一次返還在裝修經甲方驗收合格一年後,且乙方在這期間沒有任何違約行為及終止合同,第二次在滿二年並沒有任何違約行為及終止合同的情況下給予返還,第三次在滿三年後並沒有任何違約行為及終止合同的情況下給予返還。

B,乙方在甲方審批確定的重點拓展區域的地級市開設面積120平方米以上的專賣店,按照加盟政策規定裝修且經甲方驗收合格後,可向甲方申請分兩年兩次各返還50%貨架款,未經批准的地級市,縣不享受此政策優惠。

C,上述返還均為到期日後一個月內,甲方把款項打進乙方在甲方公司開設的帳户中,並用作衝抵當季貨款。

第四條 關於商標及商品

1、乙方發現假冒的商品,或者他人使用近似的文字、圖形作為公司、商店或商品名稱並足以造成誤認的,應該及時通知甲方,並主動協助甲方調查取證,不得擅自採取任何不利於甲方的行為。

2、乙方不得製造存儲、經銷,隱匿假冒的商品,也不得為上述行為提供任何幫助和便利。

第四章 市場拓展

1、乙方如開新店甲方應給予支持及跟進拓展。

2、乙方未經甲方許可而私自向其他市場供貨,開發任何形式的專賣店或批發網點均屬違約行為,甲方不予承認。乙方應承擔由此給甲方和第三方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第五章 物流管理

第一條 貨品訂購

1、甲方以鋪貨形式向乙方店鋪提供產品,為保證專賣店的品種齊全之形象。所配貨品基數及品種乙方全部不得更改,不足部分由乙方向甲方申報補貨。

2、乙方可在甲方不定期舉辦的訂貨會訂貨,乙方必須在訂貨後三天內向甲方交納訂貨金額的20%訂金才能得到入貨保證,否則甲方不保證乙方所訂貨物之數量。乙方所支付的訂金在該批訂貨最後一批貨品發貨時轉作貨款支付。

第二條 貨品運輸

1、為使貨品能快速、安全、準確運抵乙方銷售市場,原則上要求乙方親臨甲方提貨。如乙方不能親臨提貨,乙方可指定相關的貨運單位並授權甲方人員辦理託運手續,但甲方人員不承擔運輸風險及費用,發貨數量以甲方的出庫單及指定的物流公司開具的託運單為準,乙方在收到貨物後24小時內核查,並親自或授權其他人在託運單上簽收確認,否則,如有損失,甲方概不負責。

2、退換貨方式:

A、質量問題:乙方收貨後,如發現質量問題,以傳真格式三天內通知公司業務部,如當時不通知則視為正品,如有損壞公司概不負責。並在10天內返回(日期以收發貨品的包裹票為準),甲方應予無條件換貨。

B、串號問題:乙方收貨後在三天內提出異議,逾期甲方有權不受理。

C、退換:乙方可以在合同約定的退換率內調貨(在非質量原因前提下,每季同款,同色,同碼累計不得超過5件)。期限一個月(日期以收發貨品的包裹票為準)返回的貨品必須完好無損(含吊牌)無污漬,不影響貨品的再銷售否則甲方有權不受理。

第三條 貨款支付方式

不論是由甲方配給乙方專賣店的貨品基數或者是乙方自訂之貨品,甲方每次出貨給乙方,乙方必須以現金或匯款形式先行支付貨款給甲方,甲方在確認收到款後,三天內安排發貨給乙方。

第四條 貨品包裝

乙方從甲方購置的貨品,每件服飾均免費配送塑料外包裝袋。

第五條 價格及促銷管理

1、必須按甲方所規定的中國境內統一零售價進行售賣甲方貨品,不可以自行上浮價格。如甲方查出乙方有上浮甲方規定的中國境內統一零售價,則視為乙方違約,並且乙方須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元整(大寫人民幣: 元)。

如乙方因銷售情況所需對甲方貨品進行打折處理時須向甲方提出申請及處理方案,經甲方批准後方可實行,否則視為違約。

2、甲方公司進行統一的促銷活動時,乙方必須按甲方相關陳列要求對店鋪進行佈置,並在促銷活動結束後對甲方相關意見反饋表進行認真填寫回傳。

3、乙方店鋪自行開展促銷活動時應事先書面向甲方申請並得到甲方的批准方可執行,相關陳列宣傳品必須是由甲方公司統一設計。

第六章 培訓支授

1、合同簽訂後,乙方可選派有關人員到甲方指定的地點接受培訓,受訓期間費用由乙方自理;乙方投入運營後,甲方定期或不定期到乙方店鋪做員工培訓,指導有關物流管理、賣場陳列、信息及財務管理等。

2、甲方人員在乙方店鋪工作,乙方須負責安排甲方人員的伙食及住宿。

第七章 信息管理

第一條 報表制度

1、為使甲、乙雙方及時掌握市場動態及貨品進銷存信息情況,乙方須每日向甲方報告銷售報表。另外,甲方不定期對乙方所存貨物進行一次盤點,如乙方不及時提供相應報表,甲方則取消對乙方的各項優惠待遇,甚至終止合同;

2、乙方應積極配合甲方每月定期的財務核對工作,並將核實結果於收到甲方核對報表之日起三天內傳真至甲方財務部。

第二條 商業信息

乙方不得隨意泄露專賣店的銷售情況、庫存資料及甲方所提供的文件、傳真、圖片、電子郵件、宣傳資料及培訓手冊等,否則屬違約行為。

第八章 廣告事宜

1、甲方在媒體上自行設計、發佈的廣告,其費用由甲方承擔。

2、甲方無償向乙方提供的廣告宣傳資料、手冊,數量由甲方確定。如乙方有超額部分需求,則由甲方以成本價提供給乙方。

3、乙方根據經銷點所在市場狀況,由甲方負責設計,發佈的廣告或甲乙雙方共同負責策劃及實施的活動,其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九章 商業祕密的保護條款

第一條 本合同所指的商業祕密

1、甲、乙雙方簽訂的合同、協議。

2、甲方的各類傳真、圖片、通知、信函及電子郵件、宣傳及培訓手冊,各類數據及分析報告等。

3、甲方的生產、銷售網絡。

4、甲方未推向市場的服裝款式、促銷方式等。

5、其他甲方採取了保密措施,能夠給甲方帶來利益的信息、數據及其他載體。

6、上述內容在任何時候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或乙方工作人員不得自行使用或者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展示、傳閲或複印。否則,甲方有權要求其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情節嚴重的,將依法交國家司法機關。

第十章 合同期限

1、本合同有效期為: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如乙方續約,需提前兩個月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簽約權。如乙方未按時提出續約申請,甲方有權決定將乙方所在地的特許經營權授予第三方。

第十一章 合同終止

第一條 自動終止

1、本合同期滿前兩個月,若乙方未書面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本合同到期後自動終止。

第二條 違約終止

1、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第一、二、三、四、五、六、七、八章中的任何一條約定,另一方有權提出終止合同。

2、乙方如有違反本合同第九章約定的行為,即視為嚴重違約,須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 元整,並且甲方有權單方終止合同。

3、乙方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甲方可立即終止本合同:

(1) 乙方因國家政策或不可抗力因素而使店鋪消失,而未能在三個月內重新開設經甲方確認的店鋪的;

(2) 乙方的股權轉讓、兼併、分立或高級管理人員的變動影響到本合同履行的;

(3) 乙方或乙方的高級管理人員欺騙甲方或對甲方實施不正當的行為且情節嚴重的。

第三條 終止程序

1、甲乙雙方如需終止合同,終止方均應以書面形式提前三個月通知另一方。如一方屬違約,另一方可提前一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終止合同。

2、乙方應於本合同終止之日起7天內,將雙方簽訂的各類合同、協議、文件、手冊、規章、通知、由甲方免費提供的一切陳列用品和美術用品以及其它企

業識別系統等相關企業資料歸還給甲方,同時,乙方應將户內外廣告招牌、店鋪形象標誌等拆除,並將拆除後的照片提供給甲方。乙方的所有貨架、收銀台、模特道具以及經銷名稱的招牌等陳列用品及傢俬用品均由乙方自行處理。

3、乙方履行上述2款所列義務後,甲方將乙方在甲方財務系統的貨款及保證金,按合同約定在一個月內無息退還乙方。

第十二章 適用法律及爭議的解決

第一條 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1、與本合同有關或因本合同而引起的爭議,甲、乙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若未能協商解決,任何一方均可以將爭議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起訴。

2、合同簽訂地是 。

第十三章 法律效力

第一條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第二條 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簽訂的協議以附件的形式作為本合同的補充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三條 雙方在此之前簽署的其它協議合同,凡與本合同相牴觸的一律作廢,本合同所列條款為準。

第十四章 聲明條款

第一條 乙方清楚地知悉甲方授權的經營範圍及權限。

第二條 乙方已閲讀本合同所有條款。應乙方要求,甲方已就本合同條款向乙方做了説明,乙方對本合同的含義及相應的法律後果已全部清晰並充分理解。

甲 方: 服裝有限公司(蓋章) 乙 方:(指模)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簽署代表: 簽署代表: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公司地址: 店鋪地址:

簽署日期: 年 月 日 簽署日期: 年 月 日

實用區域特許經營合同範本 篇9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特許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加盟方)

第一條合同總則

1.為了拓展_________品牌產品銷售市場,甲方推出_________特許專賣計劃。

2.鑑於乙方申請,甲方根據加盟計劃,授予乙方專賣店或專櫃特許經營權。

3.乙方自願申請加入_________專賣店或專櫃的經營,接受甲方授予的單店單櫃的特許經營權並願意成為_______特許專賣之成員

4.甲、乙雙方本着自願,平等,誠實,信用及共同拓展市場的原則,經友好協商,簽訂本合同(以下簡稱本合同或加盟合同)以由雙方共同恪守。

第二條基本保證與要求

1.甲方確保根據雙方確認的訂貨單向乙方供貨,乙方保證只從甲方或甲方指定代理商處購進甲方品牌的產品。

2.甲乙雙方嚴格執行_________特許專賣計劃,以利於_________產品市場的健康發展。乙方保證按_________特許專賣統一的經營模式,服務質量標準向顧客提供服務,按甲方規定的產品價格定價銷售。

第三條特許經營權許可期限及合同期限

特許經營權許可期限與本合同期限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有效期______年。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除非本合同已提前終止,乙方可在合同有效期滿前三個月向甲方提出延長本合同的書面請求,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延長本合同有效期。

第四條特許經營權許可的內容、範圍

1.甲方特許乙方於合同期限內在甲方認可的專賣店、專櫃使用_________商標、商號,並以_________的經營模式經營_________系列產品,乙方以有償使用方式取得上述特許經營權許可。

2.乙方獲得上述特許經營權許可,須按甲方要求經營,不得超越許可範圍和許可期限,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將該項權利轉讓。

第五條加盟費用

1.乙方於簽訂本合同之日起,按級市場的加盟費標準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加盟金_________元人民幣。本合同從乙方向甲方付清規定的加盟金之日起生效。

2.乙方在首批進貨之前向甲方交納經營保證金_________元人民幣,此款將按本合同約定返還給乙方。

第六條專賣店地址

1.甲方特許乙方在_________省_________市(縣)_________區域內開設_________專賣店。乙方自開店一月內將店面裝修效果圖照片(_________張)及營業執照複印件交甲方存檔。

2.因地域環境或其它原因乙方希望變更第六條第一項規定的加盟店地點時,須向甲方提出書面變更申請,經甲方書面批准後才能變更。

3.乙方需要在第六條第一項規定的店址區域以外新建_________專賣店或專櫃,必須經甲方同意,並與甲方簽訂另外的_________專賣店加盟合同。

第七條商品的進貨、換貨

1.在本合同簽訂後的二月內,乙方須向甲方首次進貨,按專賣店規模,首次進貨量_________元(按進貨結算價計算),第一次進貨由甲方統一配貨。

2.乙方經營期間商品補充由乙方根據經營情況決定,並提前一週傳達至甲方。

3.甲方每次發貨必須提供發貨清單,發貨清單裝入商品箱內,乙方憑發貨清單驗貨,如有差異(多發或少發),應在收貨兩天以書面形式告知甲方,否則甲方視乙方如數收到發貨清單上的商品。

4.本合同有效期內,所有進貨運輸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5.所進商品在包裝完好,沒有人為破損及蟲蟻咬壞,並不影響第二次銷售的前提下,甲方承諾100%退換(過季商品退貨量另行協商)。

6.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收到的貨物屬商品質量問題的,由甲方負責全額退貨(屬乙方或第三方造成的人為殘次商品除外)。

7.合同有效期內,乙方可向甲方提出換貨要求:非過季商品和不影響第二次銷售的商品,可在進貨後的二月內按此商品當批進貨量的30%換貨。每次換貨前需提供換貨明細單,其運費由乙方自行承擔。

8.乙方連續兩個月內未進貨,需向甲方書面報告説明,乙方未提出書面報告,甲方可視為乙方單方自行退出加盟,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本合同。

第八條貨款結算

1.貨款結算方式:現金價結算,代銷價結算二種方式。

a.現金價結算:建議乙方以現金價結算方式配貨,可享有更大的利潤空間。乙方按專賣店規模一次性支付貨款現金或匯入甲方帳户,甲方收到貨款後進行商品配送。

b.代銷價結算:如乙方第一次進貨不採納現金價結算方式,則按代銷價結算(代銷結算價高於現金結算價20%左右),由甲方代墊貨款按乙方專賣店規模進行開業前一次性統一配貨;為確保誠信,共求發展,以代銷價結算方式的乙方需在甲方配貨前一週預付甲方貨款總額60%的貨款保證金,40%的餘款在

第二次進貨時或售後結清(第二次及以後進貨時可選擇繼續按代銷價結算或改為現金價結算,由乙方自定。)

2.本協議採納的貨款結算方式是:□現金價結算;□代銷價結算,貨款保證金_________元;

3.終止結算:經營合同到期後,如乙方終止_________經營,在商品保存完好無缺損的前提下,剩餘商品可退回甲方,甲方將乙方剩餘商品貨款退還乙方。

第九條銷售獎勵

1.當乙方商品銷售額累計達到進貨量_________元時,甲方向乙方返利貨款_____%;當乙方商品銷售額累計達到進貨量_________元時,原_________元以上部分,甲方向乙方返利貨款______%;當乙方商品銷售額累計達到進貨量_________元時,原_________元以上部分,甲方向乙方返利貨款______%。

2.返利方式:價值等同的_________品牌貨品或現金。

第十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為確保專賣經營體系的統一性和產品服務質量的一致性,甲方或甲方的授權代理人,有權對乙方的經營活動進行監督(審查乙方履行本合同的表現及商店整體形象和服務質量)。

2.乙方違反本加盟合同規定,侵犯甲方合法權益,甲方有權提出更正或單方終止本合同。

3.甲方需向乙方提供乙方開店的授權文書、證牌、店櫃裝修方案及指定的專賣店形象經營用品和促銷品。

4.甲方提供乙方經營的指導及相關技術支持。

第十一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可自行在本區域內開設新店,但須申報甲方,甲方根據乙方當地市場,店面和乙方的經營狀況而審批(甲方不另收取加盟費)

2.乙方在本合同規定的權利的責任範圍內,自行投資、自負盈虧、自聘員工,自行經營和管理。

3.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必須銷售_________品牌的產品且嚴格按照甲方制定的價格標準銷售。

4.乙方應按甲方制定的裝修標準和要求進行店面裝修,費用由乙方承擔(門頭由甲方統一設計)。

5.乙方需作有關_________的產品、商標、商號對外廣告時,廣告資料內容須經甲方審核同意。

6.乙方享有優先取得乙方所在地區的_________品牌的代理權利。

第十二條商標的現有權和使用權

1.所有帶有表示_________或與_________有關的標記均屬甲方所有,在未經甲方事先書面許可,乙方不得註冊甲方任何標記,亦不得將甲方標記用於本合同之外的任何活動。

2.乙方只可在加盟店或專櫃內使用_________公司的商標,服務標誌及表示這些標誌的標籤或招牌。

3.乙方在甲方授權範圍內使用_________商標及服務標誌且必須按甲方提供之原樣使用,不得自行對其進行任何改變。

第十三條合同解除及終止

1.本合同期滿時,乙方可提前一個月提出續約要求,雙方在正常履行本合同的前提下續訂該項經營合同,乙方未提出續約要求則視為本合同期滿而自動終止。

2.本合同有效期內,雙方一致同意提前終止本合同並達成一致書面協議,則本合同可依協議提前終止。

3.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甲方有權單方提前解除本合同。

a.乙方仿冒、濫用_________商標。

b.乙方在專賣店內自行銷售_________產品以外的其它產品甚至假冒偽劣產品而影響甲方聲譽。

c.乙方違反本合同,侵犯甲方合法權益,破壞加盟體系。

4.本合同終止或解除時,乙方不得繼續使用_________商標,拆除乙方原所有帶有_________的商號、標識、商標、服務標誌等一切含甲方標識的裝飾用具、店面裝修、燈箱、宣傳品等。

第十四條違約責任

1.乙方自願申請加入_________公司_________加盟店,一旦經甲方審核批准後不得隨意退出,如果申請退出,甲方不負責退貨,並自動取消其所有一切待遇。

2.如因產品質量問題所產生的責任(不包括中途運輸問題),由甲方負責。

3.如果由於乙方誇大產品功效的宣傳,給消費者造成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責任,與甲方無關。

第十五條聲明及保證

甲方:

1.甲方為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甲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甲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甲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乙方:

1.乙方為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乙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乙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乙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第十六條保密

雙方保證對從另一方取得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商業祕密(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祕密)予以保密。未經該商業祕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祕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_________年。一方違反上述保密義務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第十七條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不能避免並對一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火災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動亂、政府行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時,遇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書面告知另一方,並應在_______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雙方認可後協商終止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

第十八條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應責任

第十九條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_________國法律管轄並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種方式解決

a.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b.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條解釋

本合同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合同目的和文本原義進行,本合同的標題僅是為了閲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合同的解釋。

第二十一條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協議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二條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實用區域特許經營合同範本 篇10

甲方(特許方): 

乙方(受許方):

第一章 總 則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誠實信用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友好協商,現就甲方 品牌系列服飾授權乙方在 省 市 街道(以店鋪為中心半徑 公里,商場專櫃除外),獨家特許經銷的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二章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一條 授權許可

1、甲方授權乙方在本合同指定範圍內獨家經營甲方品牌系列服飾,在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在乙方經營的範圍內不得另行設立經銷商,但是乙方不按甲方要求經營,甲方有權另行安排。

2、本合同中許可權指甲方同意乙方以全資形式,在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地區開設專賣店,且只以零售方式獨立經營。

3、許可權不包括:製造、批發、郵購、寄賣及任何形式的直銷、傳銷或推銷等許可權範圍外的權利。

第二條 合同保證金

合同簽訂之日起3日內,乙方應以現金或匯款形式向甲方交納合同保證金人民幣 元(大寫人民幣: ),作為履行本合同書之保證金,本合同以乙方支付保證金為成立的必需條件。

第三條 供貨價格

1、 甲方向乙方有償提供的品牌系列產品只能在雙方約定的市場區域內銷售,乙方同意甲方以下二種價格方式供貨

A,供貨折率為甲方所制定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統一市場零售價的 起供貨(特價類貨品及輔料除外) 。

B,甲方按指定的供貨價供貨給乙方。

2、上述甲方的二種供貨價格均為不含税價格。

3、甲乙雙方終止協議後乙方不得將存貨退回,且甲方不負責所有之經營管理的投入費用。

第三章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一條 經營性質

乙方在履行本合同期間,實行獨立核算、自負盈虧並依法納税,乙方的一切債權、債務均與甲方無關。雙方約定自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 天內乙方必須保證店鋪開業,如逾期,本合同自行終止。

第二條 品牌使用

1、乙方有權在本合同有效期間使用專賣店的名稱。

2、乙方經銷點選址在 市 街 號,營業面積為 平方米。如未經甲方同意,乙方私自變更店鋪地址及面積或開設新的經營場所均屬違約行為。

3、乙方從甲方所獲得的特許經營權不得私自轉讓買賣,對於乙方私自轉讓特許經營權而開辦的經銷點,甲方不予承認,視為乙方違約,並且乙方須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 萬元整。

4、乙方經銷點內只能專賣甲方所提供的商品及與商品有關的配飾品。乙方從甲方所進貨品只能在甲方授權的區域內銷售,不得以任何形式轉售其它區域市場,否則視為違約。

5、甲方品牌的商譽系甲方無形資產,乙方在本合同期內須維護甲方品牌的商譽。不得有任何損害甲方品牌商譽的行為,對甲方品牌商譽的宣傳須限定於本合同所指定的專賣區域內,不得侵害甲方的知識產權和商標專用權,否則將被視為違約,並向甲方賠償一切損失,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6、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間如轉向(如資產重組),需向甲方申報並獲甲方書面認可後,方可實施,否則視為違約。

第三條 店鋪裝修要求及貨架款返還

1、店鋪確定後,為配合品牌形象的全國統一,乙方須向甲方提供平面圖,甲方負責店鋪形象,裝修圖紙等設計工作,乙方必須嚴格按照甲方提供的設計和規定進行店鋪裝修。乙方必須在設計圖紙確認後先支付貨架全款。

2、乙方同意由甲方全權為乙方安排配置的貨架、模特、燈具,許可經銷名稱的招牌字樣(以下簡稱“傢俬用品”)有關項目、型號、數量等由甲方決定。 乙方負責傢俬用品的運輸,安裝費用以及日常維護,翻新和增補,所需費用由乙方全部承擔。

3、合同期內,乙方如因經營需要對營業場地作整體或局部的裝修、翻修,需經甲方審批後按設計圖紙嚴格實施。

4、貨架款返還:

A,甲方所提供貨架的貨架款,甲方分三年三次返還,第一次返還30%、第二次返還30%、第三次返還40%:第一次返還在裝修經甲方驗收合格一年後,且乙方在這期間沒有任何違約行為及終止合同,第二次在滿二年並沒有任何違約行為及終止合同的情況下給予返還,第三次在滿三年後並沒有任何違約行為及終止合同的情況下給予返還。

B,乙方在甲方審批確定的重點拓展區域的地級市開設面積120平方米以上的專賣店,按照加盟政策規定裝修且經甲方驗收合格後,可向甲方申請分兩年兩次各返還50%貨架款,未經批准的地級市,縣不享受此政策優惠。

C,上述返還均為到期日後一個月內,甲方把款項打進乙方在甲方公司開設的帳户中,並用作衝抵當季貨款。

第四條 關於商標及商品

1、乙方發現假冒的商品,或者他人使用近似的文字、圖形作為公司、商店或商品名稱並足以造成誤認的,應該及時通知甲方,並主動協助甲方調查取證,不得擅自採取任何不利於甲方的行為。

2、乙方不得製造存儲、經銷,隱匿假冒的商品,也不得為上述行為提供任何幫助和便利。

第四章 市場拓展

1、乙方如開新店甲方應給予支持及跟進拓展。

2、乙方未經甲方許可而私自向其他市場供貨,開發任何形式的專賣店或批發網點均屬違約行為,甲方不予承認。乙方應承擔由此給甲方和第三方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第五章 物流管理

第一條 貨品訂購

1、甲方以鋪貨形式向乙方店鋪提供產品,為保證專賣店的品種齊全之形象。所配貨品基數及品種乙方全部不得更改,不足部分由乙方向甲方申報補貨。

2、乙方可在甲方不定期舉辦的訂貨會訂貨,乙方必須在訂貨後三天內向甲方交納訂貨金額的20%訂金才能得到入貨保證,否則甲方不保證乙方所訂貨物之數量。乙方所支付的訂金在該批訂貨最後一批貨品發貨時轉作貨款支付。

第二條 貨品運輸

1、為使貨品能快速、安全、準確運抵乙方銷售市場,原則上要求乙方親臨甲方提貨。如乙方不能親臨提貨,乙方可指定相關的貨運單位並授權甲方人員辦理託運手續,但甲方人員不承擔運輸風險及費用,發貨數量以甲方的出庫單及指定的物流公司開具的託運單為準,乙方在收到貨物後24小時內核查,並親自或授權其他人在託運單上簽收確認,否則,如有損失,甲方概不負責。

2、退換貨方式:

A、質量問題:乙方收貨後,如發現質量問題,以傳真格式三天內通知公司業務部,如當時不通知則視為正品,如有損壞公司概不負責。並在10天內返回(日期以收發貨品的包裹票為準),甲方應予無條件換貨。

B、串號問題:乙方收貨後在三天內提出異議,逾期甲方有權不受理。

C、退換:乙方可以在合同約定的退換率內調貨(在非質量原因前提下,每季同款,同色,同碼累計不得超過5件)。期限一個月(日期以收發貨品的包裹票為準)返回的貨品必須完好無損(含吊牌)無污漬,不影響貨品的再銷售否則甲方有權不受理。

第三條 貨款支付方式

不論是由甲方配給乙方專賣店的貨品基數或者是乙方自訂之貨品,甲方每次出貨給乙方,乙方必須以現金或匯款形式先行支付貨款給甲方,甲方在確認收到款後,三天內安排發貨給乙方。

第四條 貨品包裝

乙方從甲方購置的貨品,每件服飾均免費配送塑料外包裝袋。

第五條 價格及促銷管理

1、必須按甲方所規定的中國境內統一零售價進行售賣甲方貨品,不可以自行上浮價格。如甲方查出乙方有上浮甲方規定的中國境內統一零售價,則視為乙方違約,並且乙方須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元整(大寫人民幣: 元)。

如乙方因銷售情況所需對甲方貨品進行打折處理時須向甲方提出申請及處理方案,經甲方批准後方可實行,否則視為違約。

2、甲方公司進行統一的促銷活動時,乙方必須按甲方相關陳列要求對店鋪進行佈置,並在促銷活動結束後對甲方相關意見反饋表進行認真填寫回傳。

3、乙方店鋪自行開展促銷活動時應事先書面向甲方申請並得到甲方的批准方可執行,相關陳列宣傳品必須是由甲方公司統一設計。

第六章 培訓支授

1、合同簽訂後,乙方可選派有關人員到甲方指定的地點接受培訓,受訓期間費用由乙方自理;乙方投入運營後,甲方定期或不定期到乙方店鋪做員工培訓,指導有關物流管理、賣場陳列、信息及財務管理等。

2、甲方人員在乙方店鋪工作,乙方須負責安排甲方人員的伙食及住宿。

第七章 信息管理

第一條 報表制度

1、為使甲、乙雙方及時掌握市場動態及貨品進銷存信息情況,乙方須每日向甲方報告銷售報表。另外,甲方不定期對乙方所存貨物進行一次盤點,如乙方不及時提供相應報表,甲方則取消對乙方的各項優惠待遇,甚至終止合同;

2、乙方應積極配合甲方每月定期的財務核對工作,並將核實結果於收到甲方核對報表之日起三天內傳真至甲方財務部。

第二條 商業信息

乙方不得隨意泄露專賣店的銷售情況、庫存資料及甲方所提供的文件、傳真、圖片、電子郵件、宣傳資料及培訓手冊等,否則屬違約行為。

第八章 廣告事宜

1、甲方在媒體上自行設計、發佈的廣告,其費用由甲方承擔。

2、甲方無償向乙方提供的廣告宣傳資料、手冊,數量由甲方確定。如乙方有超額部分需求,則由甲方以成本價提供給乙方。

3、乙方根據經銷點所在市場狀況,由甲方負責設計,發佈的廣告或甲乙雙方共同負責策劃及實施的活動,其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九章 商業祕密的保護條款

第一條 本合同所指的商業祕密

1、甲、乙雙方簽訂的合同、協議。

2、甲方的各類傳真、圖片、通知、信函及電子郵件、宣傳及培訓手冊,各類數據及分析報告等。

3、甲方的生產、銷售網絡。

4、甲方未推向市場的服裝款式、促銷方式等。

5、其他甲方採取了保密措施,能夠給甲方帶來利益的信息、數據及其他載體。

6、上述內容在任何時候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或乙方工作人員不得自行使用或者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展示、傳閲或複印。否則,甲方有權要求其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情節嚴重的,將依法交國家司法機關。

第十章 合同期限

1、本合同有效期為: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如乙方續約,需提前兩個月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簽約權。如乙方未按時提出續約申請,甲方有權決定將乙方所在地的特許經營權授予第三方。

第十一章 合同終止

第一條 自動終止

本合同期滿前兩個月,若乙方未書面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本合同到期後自動終止。

第二條 違約終止

1、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第一、二、三、四、五、六、七、八章中的任何一條約定,另一方有權提出終止合同。

2、乙方如有違反本合同第九章約定的行為,即視為嚴重違約,須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 元整,並且甲方有權單方終止合同。

3、乙方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甲方可立即終止本合同:

(1) 乙方因國家政策或不可抗力因素而使店鋪消失,而未能在三個月內重新開設經甲方確認的店鋪的;

(2) 乙方的股權轉讓、兼併、分立或高級管理人員的變動影響到本合同履行的;

(3) 乙方或乙方的高級管理人員欺騙甲方或對甲方實施不正當的行為且情節嚴重的。

第三條 終止程序

1、甲乙雙方如需終止合同,終止方均應以書面形式提前三個月通知另一方。如一方屬違約,另一方可提前一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終止合同。

2、乙方應於本合同終止之日起7天內,將雙方簽訂的各類合同、協議、文件、手冊、規章、通知、由甲方免費提供的一切陳列用品和美術用品以及其它企業識別系統等相關企業資料歸還給甲方,同時,乙方應將户內外廣告招牌、店鋪形象標誌等拆除,並將拆除後的照片提供給甲方。乙方的所有貨架、收銀台、模特道具以及經銷名稱的招牌等陳列用品及傢俬用品均由乙方自行處理。

3、乙方履行上述2款所列義務後,甲方將乙方在甲方財務系統的貨款及保證金,按合同約定在一個月內無息退還乙方。

第十二章 適用法律及爭議的解決

第一條 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1、與本合同有關或因本合同而引起的爭議,甲、乙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若未能協商解決,任何一方均可以將爭議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起訴。

2、合同簽訂地是 。

第十三章 法律效力

第一條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第二條 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簽訂的協議以附件的形式作為本合同的補充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三條 雙方在此之前簽署的其它協議合同,凡與本合同相牴觸的一律作廢,以本合同所列條款為準。

第十四章 聲明條款

第一條 乙方清楚地知悉甲方授權的經營範圍及權限。

第二條 乙方已閲讀本合同所有條款。應乙方要求,甲方已就本合同條款向乙方做了説明,乙方對本合同的含義及相應的法律後果已全部清晰並充分理解。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實用區域特許經營合同範本 篇11

甲方(特許人):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註冊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營範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被特許人):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註冊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營範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雙方本着自願、平等、公平和誠實信用原則,經過充分友好協商,簽訂本商業特許經營合同如下,以茲共同遵守:

第一部分 總 則

第一條 定義

除非本合同條款另有特別説明,本合同中使用的字詞與表述的含義如下:

1、“特許經營體系”,是指甲方的特許經營體系,其特徵包括但不限於註冊商標、商號、專利和專有技術、產品經營模式等。

2、“加盟店”,是指乙方在認同並同意遵守特許經營體系的基礎上,獲得甲方授權而設立的從事特許經營活動的經營實體,包括但不限於個人獨資企業、合夥企業及公司等。

3、“特許標識”,是指與特許經營體系相關的識別符號,包括但不限於註冊商標,商號,招牌(店鋪標誌),特有的外部與內部設計(裝修、裝飾、顏色配置、佈局、傢俱等),制服,廣告等。

4、“特許產品”,是指帶有特許標識的所有商品及服務,包括但不限於原

料、配料、成品及服務品種、方式等。

5、“經營手冊”,是指由甲方制訂的指導加盟店經營的各類書面操作資料,一般包括《加盟店招募手冊》、《店務操作手冊》、《產品製作手冊》、《營業手冊》、《員工培訓手冊》等。

6、“直接特許”,即甲方將特許經營權直接授予乙方,乙方按照本合同的約定設立加盟店,開展經營活動,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不得轉授特許經營權。

7、“區域特許”,即甲方將指定區域內的特許經營權授予乙方,乙方按照合同約定設立加盟店,開展經營活動,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不得轉授特許經營權。

8、“複合區域特許”,即甲方將指定區域內的特許經營權授予乙方,乙方既可按照本合同的約定設立加盟店,開展經營活動,也可在特許區域內將特許經營權再授予其他申請人。

9、“特許區域”,是指甲方授予乙方特許經營權的區域。

10、“營業地”,是指乙方依照合同條款約定,獲准開設加盟店的住所。

11、“建築物”,是指營業地所在的建築物。

第二條 特許經營授權

一、甲方擁有________特許經營體系,經營範圍:____________,甲方依照本合同的約定,授予乙方____________特許經營權。

二、甲方授予乙方的特許經營權性質為:____

1、直接特許

2、區域特許

3、複合區域特許

三、乙方獲准行使的特許經營權在特許區域內

1、具有獨佔性

2、不具有獨佔性

第三條 期限

一、本合同期限為________年,從________起至_________,雙方可根據本合同的約定提前終止或續期。

二、乙方要求對本合同續期的,應至少在本合同期限屆滿前提前________

個月向甲方書面提出。甲方同意的,與乙方簽訂續期合同。

三、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的續期條件為____________。

第四條 特許區域與營業地

一、乙方獲准行使特許經營權的區域為:____________的區域。(見附件2:《特許區域附圖》)。

二、乙方僅有權在前款所述的特許區域內開設生產和銷售特許產品或提供服務的加盟店。本合同簽訂時的加盟店的地址為____________。

三、加盟店的面積為____________。

第五條 特許經營費

一、加盟費:

乙方應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加盟費人民幣________元,該筆款項應在本合同簽訂後______日內支付。

除因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四十六條約定或雙方另有約定外,乙方不得要求返還加盟費。

二、特許權使用費: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可選擇按照以下____標準在____□每月/□每年____日前向甲方支付特許權使用費:

1、支付定額特許權使用費人民幣________元;

2、按照加盟店________(當月/當年)營業額的________%,按比例支付特許權使用費。

3、 其他:________________

三、保證金:

1、乙方應在本合同簽訂後________日內支付人民幣________元作為保證金,以確保本合同的完全正當履行。

2、甲、乙雙方約定,保證金由________保管。

3、遇乙方欠款不付或本合同約定的任何違約情形,甲方可要求從保證金中抵充,不足部分,仍有權要求乙方繼續償付。乙方應在收到甲方書面通知後____內補足保證金並繳足欠款。

四、其他約定的費用:

五、本條所述之特許經營費採用下列第____ 項方式支付:

1、現金;

2、 支票;

3、銀行轉賬(甲方指定賬户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收到乙方支付的上述任何款項後,均應開具收款憑證。

第二部分 信息披露及商業祕密保護

第六條 信息披露

一、雙方當事人承諾嚴格按照《商業特許經營管理辦法》第四章“信息披露”的相關規定,在簽訂本合同前及特許經營過程中及時向對方披露有關特許經營的基本信息資料。

二、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應及時向乙方披露有關授予乙方使用的註冊商標、商號、專利或其他特許經營體系所發生的重大變化、所涉及的訴訟或仲裁及其他對乙方有重大影響的信息。

三、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應及時向甲方披露所涉及的訴訟或仲裁及其他對甲方有重大影響的信息。

四、甲方故意提供虛假信息或隱瞞重要信息,或在本合同簽訂時不符合法律、法規關於特許人資格的強制性規定致使乙方遭受經濟損失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要求甲方返還加盟費、保證金及其他約定的費用,並有權要求其賠償所造成的損失。

五、乙方故意提供虛假信息或隱瞞重要信息,或在本合同簽訂時不符合法律、法規關於被特許人資格的強制性規定致使甲方遭受經濟損失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乙方已支付的保證金不予返還,並有權要求其賠償所造成的損失。

第七條 商業祕密的保護

一、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及終止後,乙方及其僱員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披露、使用或允許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甲方的商業祕密。

二、乙方承諾採取必要的防範措施,保護甲方披露的信息資料。

三、雙方如未簽訂本合同或本合同未生效,不論原因如何,雙方承諾對對方

披露的所有信息承擔保密義務。

第三部分 加盟店的開業

第八條 設立加盟店的形式

一、乙方以自身名義經營加盟店的,加盟店視為乙方本身,享有本合同所載明的權利,承擔本合同載明的義務。加盟店作為獨立的法律主體進行活動,獨立核算、自擔風險、自負盈虧。

二、除以乙方名義經營加盟店之外,乙方以任何經濟組織形式設立加盟店的,必須在加盟店開業前的____日內,由乙方向甲方出具經加蓋公章並由股東或投資人共同簽字的承諾函,承諾乙方及其股東或投資人的行為受本合同約束,並願意連帶承擔本合同項下乙方的所有義務並享有相應的權利。乙方如未出具本承諾函的,甲方有權不授予乙方特許經營權。

第九條 商號的使用

甲方____□允許/□不允許乙方將____註冊商標用作加盟店商號使用。如允許乙方使用,甲方應提供書面授權文件,以配合乙方進行加盟店名稱變更登記手續。

第十條 加盟店的經營資格

乙方須保證加盟店符合法律、法規關於經營資格的強制性或禁止性要求,取得《消防許可證》、《環保許可證》、《食品衞生許可證》等相關許可證,並具有經營特許經營體系項下經營活動的合法資格。

第十一條 加盟店的開業指導

甲方應對乙方目標市場的考察調研、加盟店的選址、營業地的裝修佈置、人員的聘用等加盟店籌備工作提供必要的協助和指導。

第十二條 加盟店的開業培訓

在加盟店開業前,甲方應對乙方或其指定的承擔加盟店管理職責的人員進行培訓,通過考核後上崗,以確保乙方能夠獨立運營加盟店。

第十三條 特許經營體系的提供

甲方應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日內,向乙方提供代表特許經營體系營業象徵的書面資料,包括經營模式及相關管理制度、門店樣式、店堂布局方案、會計系統、產品質量標準、產品質量監測制度以及《經營手冊》等,已確保乙方順利

開展加盟店的運營。乙方應予書面簽收。

第十四條 加盟店開業時間

乙方應保證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日內正常開業,經甲方書面同意延期的除外。

第十五條 加盟店開業的條件

加盟店開業須符合以下條件:

一、加盟店已取得《營業執照》或《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及相關許可證照

二、營業地建築物的裝修經特許人驗收合格;

三、乙方已按本合同約定履行開業前的所有義務;

四、加盟店符合《經營手冊》規定的其他標準。

第四部分 特許產品的提供和配送

第十六條 除特許產品及為保證特許經營品質必須由甲方或者甲方指定的供應商提供的貨物外,對於其他貨物,甲方可以規定其應當達到的質量標準,提出若干供應商供乙方選擇,但甲方不得強行要求乙方接受其貨物供應;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十七條 加盟店經營所需之特許產品均由甲方或甲方指定供應商供應及配送,若加盟店需增售不屬甲方或其指定供應商供應的產品,須事先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並經甲方書面同意;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向其他供應商採購或自行製造。

第十八條 乙方向甲方或其指定供應商採購特許產品,須提前____天以傳真、電話或電子郵件形式通知甲方或其指定供應商所需產品的數量和規格,以便甲方或其指定供應商及時調配物資,滿足乙方需求。

第十九條 甲方或其指定供應商應在收到乙方要求維修甲方或其指定供應商供應的設備通知之日起____日內進行維修。維修累計____次不能排除設備故障的,甲方或其指定供應商應負責為乙方更換新設備。

第二十條 甲方應對所提供的特許產品質量負責,如因質量問題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乙方因此向第三方賠付的,有權向甲方追償。甲方對其指定供應商的產品質量承擔保證責任。

第二十一條 加盟店銷售特許產品應當遵循甲方指定的統一零售價,不得擅

自降低或抬高零售價,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五部分 監督、培訓與指導

第二十二條 為確保特許經營體系的統一性和產品、服務質量的一致性,甲方有權按照合同約定對加盟店的經營活動進行監督。

第二十三條 加盟店應當保持完整、準確的交易記錄,在每月____日前向甲方遞交上月的總營業收入的財務報表。

第二十四條 甲方應當在不影響加盟店正常營業的前提下,定期或不定期對加盟店的經營活動進行輔導、檢查、監督和考核。乙方應當遵循甲方或其委派的督導員在特許經營過程中的建議和指導。

第二十五條 甲方有權定期或不定期檢查和審核加盟店的交易記錄等文件。 第二十六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每年應對乙方或其指定的承擔加盟店管理職責的人員提供不少於____次的統一培訓。

第二十七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應持續地對加盟店提供開展特許經營所必需的營銷、服務或技術上的指導,並向加盟店提供必要的協助。

第六部分 知識產權的授予與使用

第二十八條 甲方按照本合同約定,許可乙方使用以下____知識產權:

一、 註冊商標。

註冊商標名稱:____,《商標註冊證》編號:____,核定使用商品或服務項目:name52。

甲方應與乙方另行簽訂《商標使用許可合同》作為本合同的從合同,並在《商標使用許可合同》簽訂之日起三個月內,由____□甲方/□乙方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備案手續。

二、 專利。

專利名稱:____,《專利證》編號:____,

專利內容:____________。

甲方應與乙方另行簽訂《專利實施許可合同》作為本合同的從合同,並在《專利實施許可合同》簽訂之日起三個月內,由____□甲方/ □乙方向知識產權主管部門辦理備案手續。

三、其他。

甲方:乙方:日期:

實用區域特許經營合同範本 篇1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特許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加盟方)

第一條合同總則

1.為了拓展_________品牌產品銷售市場,甲方推出_________特許專賣計劃。

2.鑑於乙方申請,甲方根據加盟計劃,授予乙方專賣店或專櫃特許經營權。

3.乙方自願申請加入_________專賣店或專櫃的經營,接受甲方授予的單店單櫃的特許經營權並願意成為_______特許專賣之成員

4.甲、乙雙方本着自願,平等,誠實,信用及共同拓展市場的原則,經友好協商,簽訂本合同(以下簡稱本合同或加盟合同)以由雙方共同恪守。

第二條基本保證與要求

1.甲方確保根據雙方確認的訂貨單向乙方供貨,乙方保證只從甲方或甲方指定代理商處購進甲方品牌的產品。

2.甲乙雙方嚴格執行_________特許專賣計劃,以利於_________產品市場的健康發展。乙方保證按_________特許專賣統一的經營模式,服務質量標準向顧客提供服務,按甲方規定的產品價格定價銷售。

第三條特許經營權許可期限及合同期限

特許經營權許可期限與本合同期限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有效期______年。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除非本合同已提前終止,乙方可在合同有效期滿前三個月向甲方提出延長本合同的書面請求,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延長本合同有效期。

第四條特許經營權許可的內容、範圍

1.甲方特許乙方於合同期限內在甲方認可的專賣店、專櫃使用_________商標、商號,並以_________的經營模式經營_________系列產品,乙方以有償使用方式取得上述特許經營權許可。

2.乙方獲得上述特許經營權許可,須按甲方要求經營,不得超越許可範圍和許可期限,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將該項權利轉讓。

第五條加盟費用

1.乙方於簽訂本合同之日起,按級市場的加盟費標準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加盟金_________元人民幣。本合同從乙方向甲方付清規定的加盟金之日起生效。

2.乙方在首批進貨之前向甲方交納經營保證金_________元人民幣,此款將按本合同約定返還給乙方。

第六條專賣店地址

1.甲方特許乙方在_________省_________市(縣)_________區域內開設_________專賣店。乙方自開店一月內將店面裝修效果圖照片(_________張)及營業執照複印件交甲方存檔。

2.因地域環境或其它原因乙方希望變更第六條第一項規定的加盟店地點時,須向甲方提出書面變更申請,經甲方書面批准後才能變更。

3.乙方需要在第六條第一項規定的店址區域以外新建_________專賣店或專櫃,必須經甲方同意,並與甲方簽訂另外的_________專賣店加盟合同。

第七條商品的進貨、換貨

1.在本合同簽訂後的二月內,乙方須向甲方首次進貨,按專賣店規模,首次進貨量_________元(按進貨結算價計算),第一次進貨由甲方統一配貨。

2.乙方經營期間商品補充由乙方根據經營情況決定,並提前一週傳達至甲方。

3.甲方每次發貨必須提供發貨清單,發貨清單裝入商品箱內,乙方憑發貨清單驗貨,如有差異(多發或少發),應在收貨兩天以書面形式告知甲方,否則甲方視乙方如數收到發貨清單上的商品。

4.本合同有效期內,所有進貨運輸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5.所進商品在包裝完好,沒有人為破損及蟲蟻咬壞,並不影響第二次銷售的前提下,甲方承諾100%退換(過季商品退貨量另行協商)。

6.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收到的貨物屬商品質量問題的,由甲方負責全額退貨(屬乙方或第三方造成的人為殘次商品除外)。

7.合同有效期內,乙方可向甲方提出換貨要求:非過季商品和不影響第二次銷售的商品,可在進貨後的二月內按此商品當批進貨量的30%換貨。每次換貨前需提供換貨明細單,其運費由乙方自行承擔。

8.乙方連續兩個月內未進貨,需向甲方書面報告説明,乙方未提出書面報告,甲方可視為乙方單方自行退出加盟,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本合同。

第八條貨款結算

1.貨款結算方式:現金價結算,代銷價結算二種方式。

a.現金價結算:建議乙方以現金價結算方式配貨,可享有更大的利潤空間。乙方按專賣店規模一次性支付貨款現金或匯入甲方帳户,甲方收到貨款後進行商品配送。

b.代銷價結算:如乙方第一次進貨不採納現金價結算方式,則按代銷價結算(代銷結算價高於現金結算價20%左右),由甲方代墊貨款按乙方專賣店規模進行開業前一次性統一配貨;為確保誠信,共求發展,以代銷價結算方式的乙方需在甲方配貨前一週預付甲方貨款總額60%的貨款保證金,40%的餘款在

第二次進貨時或售後結清(第二次及以後進貨時可選擇繼續按代銷價結算或改為現金價結算,由乙方自定。)

2.本協議採納的貨款結算方式是:□現金價結算;□代銷價結算,貨款保證金_________元;

3.終止結算:經營合同到期後,如乙方終止_________經營,在商品保存完好無缺損的前提下,剩餘商品可退回甲方,甲方將乙方剩餘商品貨款退還乙方。

第九條銷售獎勵

1.當乙方商品銷售額累計達到進貨量_________元時,甲方向乙方返利貨款_____%;當乙方商品銷售額累計達到進貨量_________元時,原_________元以上部分,甲方向乙方返利貨款______%;當乙方商品銷售額累計達到進貨量_________元時,原_________元以上部分,甲方向乙方返利貨款______%。

2.返利方式:價值等同的_________品牌貨品或現金。

第十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為確保專賣經營體系的統一性和產品服務質量的一致性,甲方或甲方的授權代理人,有權對乙方的經營活動進行監督(審查乙方履行本合同的表現及商店整體形象和服務質量)。

2.乙方違反本加盟合同規定,侵犯甲方合法權益,甲方有權提出更正或單方終止本合同。

3.甲方需向乙方提供乙方開店的授權文書、證牌、店櫃裝修方案及指定的專賣店形象經營用品和促銷品。

4.甲方提供乙方經營的指導及相關技術支持。

第十一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可自行在本區域內開設新店,但須申報甲方,甲方根據乙方當地市場,店面和乙方的經營狀況而審批(甲方不另收取加盟費)

2.乙方在本合同規定的權利的責任範圍內,自行投資、自負盈虧、自聘員工,自行經營和管理。

3.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必須銷售_________品牌的產品且嚴格按照甲方制定的價格標準銷售。

4.乙方應按甲方制定的裝修標準和要求進行店面裝修,費用由乙方承擔(門頭由甲方統一設計)。

5.乙方需作有關_________的產品、商標、商號對外廣告時,廣告資料內容須經甲方審核同意。

6.乙方享有優先取得乙方所在地區的_________品牌的代理權利。 第十二條商標的現有權和使用權

1.所有帶有表示_________或與_________有關的標記均屬甲方所有,在未經甲方事先書面許可,乙方不得註冊甲方任何標記,亦不得將甲方標記用於本合同之外的任何活動。

2.乙方只可在加盟店或專櫃內使用_________公司的商標,服務標誌及表示這些標誌的標籤或招牌。

3.乙方在甲方授權範圍內使用_________商標及服務標誌且必須按甲方提供之原樣使用,不得自行對其進行任何改變。

第十三條合同解除及終止

1.本合同期滿時,乙方可提前一個月提出續約要求,雙方在正常履行本合同的前提下續訂該項經營合同,乙方未提出續約要求則視為本合同期滿而自動終止。

2.本合同有效期內,雙方一致同意提前終止本合同並達成一致書面協議,則本合同可依協議提前終止。

3.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甲方有權單方提前解除本合同。

a.乙方仿冒、濫用_________商標。

b.乙方在專賣店內自行銷售_________產品以外的其它產品甚至假冒偽劣產品而影響甲方聲譽。

c.乙方違反本合同,侵犯甲方合法權益,破壞加盟體系。

4.本合同終止或解除時,乙方不得繼續使用_________商標,拆除乙方原所有帶有_________的商號、標識、商標、服務標誌等一切含甲方標識的裝飾用具、店面裝修、燈箱、宣傳品等。

第十四條違約責任

1.乙方自願申請加入_________公司_________加盟店,一旦經甲方審核批准後不得隨意退出,如果申請退出,甲方不負責退貨,並自動取消其所有一切待遇。

2.如因產品質量問題所產生的責任(不包括中途運輸問題),由甲方負責。

3.如果由於乙方誇大產品功效的宣傳,給消費者造成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責任,與甲方無關。

第十五條聲明及保證

甲方:

1.甲方為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甲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甲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甲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乙方:

1.乙方為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乙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乙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乙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第十六條保密

雙方保證對從另一方取得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商業祕密(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祕密)予以保密。未經該商業祕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祕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_________年。

一方違反上述保密義務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第十七條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不能避免並對一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火災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動亂、政府行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時,遇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書面告知另一方,並應在_______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雙方認可後協商終止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

第十八條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應責任

第十九條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_________國法律管轄並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種方式解決

a.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b.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條解釋

本合同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合同目的和文本原義進行,本合同的標題僅是為了閲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合同的解釋。

第二十一條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協議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二條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實用區域特許經營合同範本 篇13

第一章 總則

鑑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加強城市供水企業管理,保證城市用水安全和供水企業的合法權益;(注:請根據項目具體情況,簡單介紹本協議簽署的目的、原則、過程,及本協議的主要內容)

第一條 根據(注:請填入本協議的法律依據),和本協議第二條所述雙方於年月日在中國省(自治區)市(縣)簽署本協議。

第二條 協議雙方分別為:經中國_____省(自治區)_____市(縣)人民政府授權(注:該授權可以通過以下二種形式,1、該人民政府發佈規範性文件;2、該人民政府就本協議事項簽發授權書),中國_____省(自治區)_____市(縣)人民政府局(委)(下稱甲方),法定地址: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職務:_____;和__________公司(下稱乙方),註冊地點:__________,註冊號: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國籍:__________。

第二章 定義與解釋

第三條 名詞解釋:

中國:指中華人民共和國,僅為本協議之目的,不包括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和中國台灣地區。

法律:指所有適用的中國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規章、司法解釋及其它有法律約束力的規範性文件。

供水工程:是指以管道及其附屬設施向單位和居民的生活、生產及其他各項建設提供用水的工程設施,包括:專用水庫、引水渠道、取水口、泵站、井羣、輸(配)水管網、淨(配)水廠、水站、進户總水錶等,詳見本協議第十二條和十三條的規定。(注:本定義是假設乙方負責取水、淨水、送水和出廠輸水給終端用户而規定的,請根據具體情況進行相應修改)

特許經營權:是指本協議中甲方授予乙方的、在特許的經營期限和經營區域範圍內設計、融資、建設、運營、維護供水工程、向用水户提供服務並收取費用(注:請根據乙方是否負責向終端用户供水而相應修改)的權利。

生效日:指本協議條款中雙方約定的本協議生效日期。

特許經營期:是指從本協議生效日開始的_____年期間,可根據本協議延長。

特許經營區域範圍:是指實施本協議時附件《工程和特許經營區域範圍》規定的經營和服務區域範圍。

不可抗力:是指在簽訂本協議時不能合理預見的、不能克服和不能避免的事件或情形。以滿足上述條件為前提,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於:

(1)雷電、地震、火山爆發、滑坡、水災、暴雨、海嘯、颱風、龍捲風或旱災;

(2)流行病、瘟疫;

(3)戰爭行為、入侵、武裝衝突或外敵行為、封鎖或軍事力量的使用,暴亂或恐怖行為;

(4)全國性、地區性、城市性或行業性罷工;

(5)由於不能歸因於乙方的原因引起的供水工程供電中斷;

(6)由於不能歸因於乙方的原因造成的原水水質惡化或供應不足。

日、月、季度、年:均指公曆的日、月份、季度和年。

建設期:是指從本協議生效日至最終完工日的期間。

運營期:是指從最終完工日(注:適用於新建項目)或開始運營日(注:適用於已經投產項目)起至移交日的期間。

工程綜合設計供水能力:是指按供水設施取水、淨化、送水、出廠輸水乾管等環節設計能力計算的綜合生產能力。計算時,以四個環節中能力最小的環節確定工程綜合設計供水能力。

移交:是指乙方根據本協議的規定向甲方或其指定機構移交供水工程。

移交日:是指特許經營期屆滿之日(適用於本協議期滿終止)或根據本協議第一百二十七條規定確定的移交日期(適用於本協議提前終止)。

營業日:是指中國除法定節、假日之外的日期,若支付到期日為非營業日,則應視支付日為下一個營業日。

批准:指乙方為履行本協議需從政府部門獲得的許可、執照、同意、批准、核准或備案。

法律變更:指中國立法機關或政府部門頒佈、修訂、修改、廢除、變更和解釋的任何法律;或者甲方的任何上級政府部門在本協議簽署日之後修改任何批准的重要條件或增加任何重要的額外條件,並且上述任何一種情況導致:

(1)適用於乙方或由乙方承擔的税收、税收優惠或關税發生任何變化;及

(2)對供水工程的融資(包括有關外匯兑換和匯出)、設計、建設、運營、維護和移交的要求發生任何變化。

建設:指按本協議建設供水工程。(注:適用於包含或將來可能發生的新建項目或工程)

環境污染:指供水工程、供水工程用地或其任何部分之上、之下或周圍的空氣、土地、水或其他方面的污染,且該等污染違背或不符合有關環境的適用法律或國際慣例。

最終完工證書:指根據第_____條頒發或視為頒發的證書。

最終完工日:指最終完工證書頒發或視為頒發之日。

計劃最終完工日:詳見附件《工程進度》。

最終性能測試:指第_____條所述的確認供水工程具有安全、可靠、穩定性能的測試。

融資交割:當下述條件具備時,為完成融資交割:

(1)乙方與貸款人已簽署並遞交所有融資文件,融資文件要求的獲得首筆資金的每一前提條件已得到滿足或被貸款人放棄,並且,

(2)乙方收到融資文件要求的股權投資人的認股書或股權出資。

融資文件:指經有關政府部門依適用法律批准的並報甲方備案的、與項目的融資或再融資相關的貸款協議、票據、契約保函、外匯套期保值協議和其他文件,及擔保協議,但不包括:(注:如乙方的水價或提前終止補償條款與貸款文件有密切聯繫,則應規定“貸款文件應取得甲方同意”)

(1)與股權投資者的認股書或股權出資相關的任何文件,或

(2)與提供履約保函和維護保函相關的文件。

貸款人:指融資文件中的貸款人。

維護保函:指乙方根據第_____條向甲方提供的維護保函。

進度日期:指附件《工程進度》中所述的日期。

終止通知:指根據第_____條發出的通知。

計劃開始運營日:指雙方確定的、預計供水工程可以開始運營的日期,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注:適用於已經投產的項目,對於新建項目,該日期應與計劃最終完工日為同一日期)

開始運營日:指乙方根據第_____條向甲方發出供水工程已準備就緒可以開始運營的書面通知中明確之日。(注:適用於已經投產的項目,對於新建項目,該日期應與最終完工日為同一日期)

履約保函:指乙方按照第_____條向甲方提供的履約保函。

前期工作:指第_____條所述的工作。

初步完工通知:指根據第_____條發出的通知。

初步完工證書:指根據第_____條頒發或視為頒發的證書。

初步性能測試:指第_____條所述的確保項目設施達到技術標準、規範和要求及設計標準的測試。

謹慎運營慣例:指在熟練和有經驗的中國的供水企業在運營類似於本供水工程的項目中所採用或接受的慣例、方法和作法以及國際慣例和方法。

擔保協議:指由乙方與貸款人簽訂的、有關政府部門依適用法律批准、並經甲方同意的向貸款人提供的在乙方股東持有的乙方公司股權或乙方擁有的任何財產、權利或權益之上設置抵押、質押、債權負擔或其他擔保權益的任何協議。

項目合同:指本協議、融資文件、與本供水工程項目的設計、重要設備原材料採購、施工建設、監理、運營維護及其他相關合同。

允許供水通知:指根據第_____條發出或視為發出的通知。

允許供水日:指允許供水通知發出或視為發出之日。

項目:指乙方根據本協議設計、融資、建設、運營、維護供水工程,向用水户提供服務並收取費用。

第三章 協議的應用

第四條 各方同意本協議是乙方在特許經營期內進行項目融資、設計、建設、運營、維護、服務的依據之一,也是甲方按照本協議對乙方在特許經營期內的經營行為實施監管的依據之一。

第五條 本協議並不構成甲方和乙方之間的合營或合夥關係。

第六條 本協議並不限制或以其他方式影響甲方行使其法定權力。

第七條 當以下先決條件滿足或被甲方書面放棄時,甲方開始履行本協議項下義務:

(1)乙方已向甲方提交了符合本協議要求的履約保函;

(2)融資交割完成;

(3)有關項目合同依適用法律獲得批准。

(4)乙方已經按第十四章購買保險;

(5)已營運的城市供水企業還應當:

①依法清產核資、產權界定、資產評估、產權登記,並依適用法律獲本城市人民政府相關部門批准;

②職工安置方案按法定程序獲得批准;

③按附件《項目和企業相關批准文件》的約定交割完資產資金,須擔保、質押等文件依適用法律獲得批准;

④已經取得依法應當取得的其他批准文件。

如果因乙方原因未能在生效日後_____日內滿足前述先決條件,則甲方有權提取履約保函項下的所有款項,並有權終止本協議。

第八條 甲方和乙方聲明和保證如下:

(1)他們有權簽署本協議並按本協議履行義務,所有為授權其簽署和履行本協議所必需的組織或公司內部行動和其他行動均已完成;

(2)本協議構成甲方和乙方的有效、合法、有約束力的義務,按其條款依適用法律對其有強制執行力;

(3)簽署和履行本協議不違反甲方或乙方應遵守的任何適用法律或對甲方或乙方有約束力的其他任何協議或安排。

第九條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

(1)從事本協議規定特許經營權以外的任何經營活動;

(2)將依本協議所取得的土地使用權用於供水工程以外的任何其他用途。

第十條 乙方有義務且必須就由於建設、運營和維護供水工程設施而造成的環境污染及因此而導致的任何損害、費用、損失或責任,對甲方予以賠償。但若所要求的損害、費用、損失或責任是由甲方違約所致或依本協議乙方不承擔責任的環境污染除外。

第十一條 本協議自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特許經營期限為年,即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如果出現下述情況影響到本協議的執行,有關的進度日期應相應延長,同時,甲方應選擇支付補償金,或調整供水價格,或相應延長特許經營期:

(1)不可抗力事件;

(2)因甲方違約而造成延誤;

(3)在供水工程建設用地上發現考古文物、化石、古墓及遺址、藝術歷史遺物及具有考古學、地質學和歷史意義的任何其他物品;

(4)因法律變更導致乙方的資本性支出每年增加_____元人民幣或收益性支出每年增加_____元人民幣。

第四章 供水工程項目

第十二條 供水工程名稱為,規模為_____萬萬立方米/日。

第十三條 供水工程項目包括(淨(配)水廠、管網及相關附屬設施等)。工程位於國省市地區,其確切位置見附件《工程和經營服務範圍》。(注:該表述是假設乙方負責取水、淨水、送水和出廠輸水給終端用户而規定的,請根據具體情況進行相應修改)

第十四條 工程項目最終批覆的施工設計文件為工程建設和竣工的依據。(注:只適用於新建項目)

第十五條 工程造價為_____萬元人民幣,建設期利息為_____萬元人民幣,工程總造價為_____萬元人民幣,見附件《工程和特許經營區域範圍》,如有追加,應經甲方批准。(注:只適用於新建項目)

第十六條 除本協議規定的其他義務外,乙方在特許期內負責:

(1)工程項目的設計與工程技術服務、採購、建造、和運營和維護;(注:本項只適用於新建項目)

(2)建設工程項目的所有費用及所有必要的融資安排;(注:本項只適用於新建項目)

(3)承擔供水工程前期工作和永久性市政設施建設和其他工作的費用。(注:請根據具體情況進行相應修改)

第十七條 除本協議規定的其他義務外,在遵守、符合中國法律要求的前提下,甲方負責協助、監督、檢查乙方實施以下工作,但甲方並不因其承擔有關協助、監督、檢查工作而承擔任何責任,且並不解除或減輕乙方應承擔的任何義務或責任:

(1)監督和檢查供水工程的設計、建造、運營和維護;

(2)協助乙方獲得設計、建造、運營和維護供水工程所需的所有批准;

(3)協助乙方取得供水工程場地的土地使用權;

(4)協助乙方完成前期工作和永久性市政設施建設和其他工作,包括:

①安置受建設影響的居民和其他人,拆除需要建設供水工程的場地上的任何建築物或障礙物;

②供水工程建設所需的臨時或永久用電、供水、排水、排污和道路。(注:本條只適用於新建項目)

第十八條 在生效日後_____個營業日內,乙方必須向甲方提交格式為附件

《履約保函和維護保函格式》的或甲方同意的其他格式的履約保函。

履約保函必須由甲方可接受的金融機構出具,金額為_____萬元人民幣。(注:本條只適用於新建項目)

第十九條 乙方必須確保於生效日後_____個營業日之內實現融資交割,並在融資交割時向甲方交付所有已簽署的融資文件複印件,以及甲方可能合理要求的表明融資交割已實現的任何其他文件。

第五章 供水工程設計和建設

(注:本章只適用於新建工程)

第二十條 乙方必須按照經投資管理部門核准的項目申請報告、附件《工程和特許經營區域範圍》所述項目範圍、附件《技術規範和要求》所述技術標準、規範和要求、附件《設施維護方案》所述維護方案、附件《工程技術方案》所述技術方案,自費完成供水工程的初步設計。

第二十一條 未經有關政府部門書面批准,不對經批准的初步設計進行實質性修改。

第二十二條 乙方必須按照初步設計和初步設計批覆文件、附件《工程和特許經營區域範圍》所述項目範圍、附件《技術規範和要求》所述技術標準、規範和要求、附件《設施維護方案》所述維護方案、附件《工程技術方案》所述技術方案,自費完成供水工程設施的施工圖設計。

第二十三條 乙方必須隨時將施工圖設計已編制的部分提交甲方審查,並且在提交施工圖設計之後的工作日內未經甲方批准,不得將施工圖設計文件用於建設。

第二十四條 乙方必須按照提交給甲方的施工圖設計、附件《工程和特許經營區域範圍》所述項目範圍、附件《技術規範和要求》所述技術標準、規範和要求、附件《設施維護方案》所述維護方案、附件《工程技術方案》所述技術方案,自費建設供水工程設施。

乙方可以將供水工程設計和施工分包給具有相應資質的設計、施工機構,完成供水工程設施的建設。但乙方在本協議項下的任何義務不因分包行為而免除、減輕或受其他影響。

第二十五條 乙方必須按附件《工程進度》規定的日期開始工程建設和實現最終完工並向甲方提交工程建設方案,工程建設方案應合理、詳細地反映為實現最終完工日而計劃的活動、活動次序和期限。

乙方若修改工程建設方案,則必須將修改稿提交給甲方,修改稿應合理詳細地反映對活動、活動次序和期限的修改。

第二十六條 對用於建設的材料和主要設備在離開製造廠前,乙方必須按適用法律安排測試和檢驗。

乙方應在對材料和主要設備進行每次測試和檢驗前合理的時間內通知甲方。

甲方的代理人或代表有權參加測試和檢驗,但是如果甲方未提出書面反對,或未對乙方通知予以答覆,並且在通知測試和檢驗的時間沒有到場,則測試和檢驗可以在甲方的代理人或代表缺席的情況下進行。

乙方在完成測試和檢驗後,應立即向甲方提交關於測試和檢驗程序和結果的報告。

甲方在收到上款所述報告後,可書面通知乙方:

(1)對測試和檢驗結果滿意;或者

(2)説明測試和檢驗的程序或結果的不符合規定或要求的情形。

甲方檢驗並接受用於建設的材料和主要設備的任何部分,並不解除或減輕乙方在供水工程設施建設過程中應承擔的所有義務或責任。

第二十七條 乙方必須將有關供水工程設計和建設的所有技術數據,包括設計報告、計算和設計文件,隨進度在編制完成後立即提交給甲方,以使甲方能監督項目設施的設計和建設進度。

乙方向甲方保證,乙方對其用於供水工程設施的設計、建設且作為知識產權客體的初步設計、施工圖設計和任何其他文件,擁有所有權或使用權。

乙方給予甲方不可撤銷的、非獨佔的許可,使用本條第二款所述的任何文件:

(1)用於供水工程的目的,包括但不限於本協議因任何原因終止、移交後,甲方繼續對供水項目進行建設、運營和維護;

(2)參加與本供水工程類似的供水工程的設計和建設方面的會議。

第二十八條 工程開工之日的下一月起,每月的第一天(如遇節假日順延),乙方應向甲方供水工程建設進度報告。報告應詳述:上一個月已完成的和在建的供水工程情況;預計本月完成建設情況;距離計劃最終完工日期的進展情況;預計完成建設的時間;以及甲方合理要求的其他事宜。

第二十九條 除政府部門依照適用法律進行的監督檢查以外,甲方的代理人或代表可在建設期間經合理的通知,在乙方代理人或代表參加的情況下對建設進行監督檢查。

甲方的代理人或代表監督和檢查的費用由甲方承擔,除非監督和檢查的結果表明建設、材料、設備或機器存在任何重大缺陷,在此情況下,乙方應承擔監督和檢查的費用。

第三十條 乙方必須:

(1)確保甲方的代理人或代表可以進入供水工程設施、供水工程設施用地,但該等進入不應妨礙建設;並且

(2)應甲方的代理人或代表要求,提供圖紙和設計資料。

第三十一條 甲方有權在最終完工日之前的任何時候,要求乙方改正或更換不符合下列條件的任何建設工程、材料或機器設備:

(1)提交給甲方的施工圖設計;

(2)附件《工程和特許經營區域範圍》所述的項目範圍;

(3)附件《技術規範和要求》所述的技術標準、規範和要求;或

(4)附件《設施維護方案》所述的維護方案。

並且,甲方必須書面通知乙方,並説明理由。

第三十二條 在收到第三十一條所述通知後,乙方必須在合理期限內採取所有必要措施改正建設工作或更換合適的材料和機器設備,並且乙方必須承擔費用和支出,並對改正措施造成的工期延誤負責。

第三十三條 乙方必須在建設初步完工前合理時間內提前向甲方發出初步完工通知,告知預計可以開始初步性能測試的日期(並且初步性能測試日期必須在發出通知後的工作日後)。

第三十四條 乙方必須按照附件《技術規範和要求》在出具初步完工通知後,進行初步性能測試。

甲方的代理人或代表有權參加初步性能測試,但如果甲方未對初步完工通知提出書面異議或作出回覆,並且在通知的初步性能測試的時間沒有到場,則初步性能測試可在甲方的代理人或代表缺席的情況下進行。

第三十五條 初步性能測試完成之後,乙方必須立即向甲方提交一份報告,列明初步性能測試的程序和結果。

第三十六條 甲方收到第三十五條所述報告之後:

(1)如初步性能測試的結果符合本協議要求,應發出初步完工證書;或者

(2)如初步性能測試的結果不符合本協議要求,應書面通知初步性能測試的程序或結果不符合規定或要求的情形。

如果甲方在收到第三十五條所述報告之後_____工作日之內不向乙方發出上述有關不符合情況的通知,應視為甲方對初步性能測試結果表示滿意(或認可)。

第三十七條 如果供水工程設施未通過初步性能測試,乙方必須:

(1)採取所有必要的改正措施補救不符合情況;並

(2)至少提前_____工作日向甲方發出書面通知,重複初步性能測試。

乙方必須承擔費用和支出並對因上述改正措施和重複初步性能測試而發生的延誤負責。

第三十八條 以有關政府部門和機構依適用法律完成項目工程各項驗收為前提,在甲方發出初步完工證書或按第三十六條測試結果被視為滿意(或認可)之後_____工作日內,乙方必須書面通知甲方有關完工檢查的日期和時間(完工檢查日期應在發出初步完工通知_____工作日後)。

甲方的代理人或代表有權參加完工檢查,但如果甲方未對通知提出書面異議或作出回覆,並且在通知的完工檢查的時間沒有到場,則完工檢查可在甲方的代理人或代表缺席的情況下進行。

第三十九條 在完工檢查之後_____工作日內,甲方應將供水工程的建設工作、材料、設備或機器中存在的所有缺陷詳細列明並書面通知乙方。

如果甲方不參加完工檢查,或者未在完工檢查結束後_____工作日之內向發出有關缺陷的通知,則應視為供水工程的建設工作、材料、設備和機器已令甲方滿意(或認可)。

第四十條 如果甲方向乙方發出上述有關缺陷的通知且乙方無異議,乙方必須改正所有缺陷。

甲方可對有關缺陷通知中列明的缺陷進行進一步的完工檢查。

第四十一條 在完工檢查後的_____工作日內,如果初步性能測試和完工檢查的結果令甲方滿意(或認可)或視為令甲方滿意(或認可),甲方應發出允許供水通知。

第四十二條 只有在以下各項均已發生之後,乙方方可向甲方和有關政府部門發出供水工程可以開始試運營的書面通知∶

(1)甲方已發出允許供水通知;

(2)甲方書面通知乙方其已收到或放棄收取以下各項∶

①運營供水工程所需的所有批准均充分有效的書面證明;

②證明運營保險完全有效並符合本協議要求的證明的複印件;

③乙方已簽署項目設施運營維護所需的化學品和零件供應合同的書面證明。

第四十三條 在開始試運營_____日後日內,乙方必須按照附件《技術規範和要求》進行最終性能測試。

甲方的代理人或代表有權參加最終性能測試,但如果甲方不提出書面反對,或未作回覆並且在通知的最終性能測試的時間沒有到場,則最終性能測試也可在甲方代理人或代表不參加的情況下進行。

第四十四條 在完成最終性能測試且辦理完畢竣工驗收備案手續後,乙方必須立即向甲方提交有關最終性能測試的程序和結果的報告(包括但不限於竣工驗收備案文件)。

收到上款所述報告後,甲方可以書面通知乙方,表示最終性能測試的結果符合本協議要求併發出最終完工證書,或認為與報告中所述的最終性能測試的程序或結果不符合規定或要求的情形。

如果甲方未在收到報告後_____工作日內向乙方發出上述不符合通知,則最終性能測試結果視為符合本協議要求。

第四十五條 如果供水工程未通過最終性能測試,則乙方必須採取所有必要的改正措施來補救不符合情況,並應在至少提前工作日向甲方發出書面通知後,重複最終性能測試。

乙方必須承擔上述改正措施和重複最終性能測試的費用和支出,並對因上述改正措施和重複最終性能測試而發生的延誤負責。

第四十六條 如果最終性能測試符合本協議要求且乙方辦理完畢竣工驗收備案手續,但甲方不按照第四十四條第二款發出最終完工證書,則最終完工證書在上述工作日期滿時視為發出。

第四十七條 如果甲方①檢查和驗收供水工程建設工作、材料、機器或設備的全部或任何部分;②頒發允許供水證書;或③頒發最終完工證書,這些行為均不得解除乙方對供水工程的設計和建設所應承擔的任何義務或責任。

第四十八條 供水工程最終完工後,乙方應當將供水工程項目外所受工程影響的地上和地下建構築物恢復到工程施工前的相應狀態;乙方不能實施的,甲方可指定機構代為實施,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四十九條 在最終完工日後_____個月內,乙方必須向甲方提交下列資料(並按照適用法律歸檔):

(1)供水工程有關的圖紙(包括打印件和電腦磁盤)一式三份;

(2)所有設備的技術資料和圖紙(包括設備隨機圖紙、文件、説明書、質量保證書、安裝記錄、質量監督和驗收記錄)一式三份;

(3)甲方合理要求的與本供水工程有關的其他技術文件或資料一式三份。

第五十條 甲方和乙方承認政府有關部門可依適用法律參加供水工程的測試和檢查。

第五十一條 如果由於乙方違約造成的延誤,使供水工程開始運營日或最終完工日延誤,則乙方必須按元人民幣/日向甲方支付預定違約金直至開始運營日或最終完工日或本協議終止日(以先發生者為準)。

甲方獲得這些預定違約金的權利,並不影響其終止本協議的權利。

第五十二條 如果除甲方違約事件或不可抗力事件以外的任何原因,乙方出現下列情況之一,則建設應視為已被放棄:

(1)書面通知甲方其終止建設,且並不打算重新開始建設的決定;

(2)未在生效日期後_____日內開始建設;

(3)未在任何不可抗力事件結束後_____日內恢復建設;

(4)停止建設連續或累計達_____日;

(5)在允許供水日前直接或通過建設承包商從供水工程設施用地撤走全部或大部分的工作人員,並且在建設停止之日後_____日內未更換建設承包商;

(6)未在允許供水日後_____日內達到最終完工日;及

(7)未在計劃最終完工日後_____日內實現最終完工。

第五十三條 如果由於除甲方違約事件或不可抗力以外的任何原因,乙方放棄或被視為放棄建設,乙方必須向甲方支付第五十一條項下應付的金額,且甲方有權提取履約保函項下未提取的金額,作為乙方放棄或被視為放棄建設的預定違約金。

甲方行使該等權利不影響其終止本協議的權利。

第五十四條 為獲取預定違約金的支付,甲方可以從履約保函中提款,直至履約保函金額全部提取完。

在履約保函的金額全部提取完後,乙方就延誤到達最終完工日或開始運營日或放棄建設,對甲方不再有進一步的責任。

第五十五條 在下述日期中較遲的日期到來時,甲方應解除尚未提取的履約保函項下的金額:

(1)最終完工日後的_____個月屆滿之時;

(2)乙方根據第_____條向甲方提交維護保函之日。

如果在解除履約保函之前本協議終止,則履約保函應在本協議終止後_____個月期限內保持有效。

第五十六條 乙方對於為移走在供水工程設施用地上發現的考古文物、化石、古墓及遺址、藝術歷史遺物及具有考古學、地質學和歷史意義的任何物品而發生的任何額外費用不承擔責任。

第六章 供水工程的運營與維護

第五十七條 在特許經營期內,

(1)乙方享有以下權利和義務:

①依據適用法律獨家向特許經營區域範圍內用户供水,合法經營並取得合理回報;

②根據社會和經濟發展的情況,保障特許經營區域範圍內水廠的運行、供水管網的正常維護以及特許經營區域範圍內用户供水服務;

③根據中國法律和本協議的要求滿足用户用水水質、水量、水壓、供水服務需求;

④履行協議雙方約定的社會公益性義務;

⑤除本協議另有規定外,應當將項目合同報甲方備案;

⑥法律和本協議規定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2)甲方享有以下權利和義務:

①對乙方的供水服務進行監督檢查;

②結合經濟社會發展需要,制訂供水服務標準和近、遠期目標,包括水質、水量、水壓以及維修、投訴處理等各項服務標準;

③制定年度供水水質監督檢查工作方案,對乙方的供水水源、出廠水及管網水質進行抽檢和年度綜合評價;

④受理用户對乙方的投訴;

⑤維護特許經營權的完整;

⑥法律、規章和本協議規定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第五十八條 乙方經營的供水工程目前淨(配)水能力為_____萬立方米/日。見附件《工程和特許經營區域範圍》。

第五十九條 乙方應按照城市規劃和供水規劃的要求制定經營計劃(包括供水計劃、投資計劃),並經甲方同意後方可實施。經營計劃的修改須經甲方同意。

第六十條 乙方於開始運營日起_____日內向甲方呈報第一個五年和年度經營計劃。每個五年計劃執行到期前_____個月應向甲方提交下一個五年經營計劃,每年十月底以前向甲方提交下一年度的經營計劃。

甲方在收到乙方五年經營計劃後三個月內、在收到年度經營計劃後_____個月內作出審查實施決定。

第六十一條 乙方應在每年第一季度向甲方提交上一年度的經營情況報告並保證報告內容準確真實。報告內容應包括投資和經營計劃的執行情況、運營狀況、財務報告、規範化服務和供水服務承諾實施以及本年度服務目標等。

乙方應將經營報告的主要內容以適當方式向社會公佈。

第六十二條 在履約保函到期或解除之前,乙方必須向甲方提交不可撤銷的、獨立於本協議的有效的維護保函。其格式應為附件《履約保函和維護保函格式》規定的格式,或可為甲方接受的其它格式。

第六十三條 維護保函的出具人為可為甲方接受的金融機構,並且保函金額為_____萬元,作為乙方履行本協議項下義務的保證。

第六十四條 如果甲方在特許經營期提取維護保函項下的款項,乙方必須在提取後_____工作日內將維護保函的數額恢復到第六十三條所述之金額,並向甲方提供維護保函已恢復至該數額的證據。

乙方必須在特許經營期結束前_____個月將維護保函增加至_____萬元。

第六十五條 如果乙方沒有遵守第六十四條的規定,並且乙方在收到甲方有關未遵守的書面通知後______個營業日內未予以糾正,甲方有權提取維護保函下的剩餘款額和終止本協議。

第六十六條 甲方行使提取維護保函金額的權利不損害其在本協議項下的其他權利,並且不應解除乙方不履行本協議義務而對甲方所負的任何進一步的責任和義務。

第六十七條 乙方應對取水設施、淨水廠、加壓泵站、主幹供水管網等主要供水工程的狀況及性能進行定期檢修保養,並於每年______月和______月向甲方提交設施運行情況報告。

第六十八條 乙方必須在特許經營期內按照附件《設施維護方案》所述維護方案和附件《工程技術方案》所述技術方案運營維護供水工程設施。

第六十九條 在運營期內如供水工程設施的任何部分需要替換,乙方必須支付必要的額外金額用以購買和安裝替換部分,並將替換情況説明報甲方備案。

第七十條 在特許經營期內如乙方需要建造新的供水工程時,必須經市政府書面批准,其建設費用應由乙方承擔。並應由雙方根據本協議下第五章所述條款規定的原則簽署補充協議。

第七十一條 乙方必須保證水淨化處理設備、設施滿足淨水工藝的要求。在淨化處理各工序(車間),應配備相應的水質檢測手段。

第七十二條 乙方必須制定保障設備、設施正常運行及保證人身安全的技術操作規程、崗位責任制以及相關的安全制度,並負責組織實施。

第七十三條 乙方的運行操作人員必須按國家有關規定持證上崗。

第七十四條 乙方必須具備保證供水設施設備完好的定期檢查、維護和故障搶修程序及手段。

第七十五條 乙方必須保證從事制水的人員按國家規定經過嚴格體檢,無任何傳染疾病。

第七十六條 乙方必須建立完整齊全的主要設備、設施檔案並與實物相符。管網應具有大比例區切塊網圖,有完整閥門卡。

第七十七條 乙方必須建立生產、經營、服務全過程規範的原始記錄、統計報表及台帳。

第七十八條 乙方保證出廠水量、電耗、物耗準確計量,並按適用法律及時校準相關計量器具。

第七十九條 為確保乙方履行本協議的義務,在不妨礙乙方正常運營和維護項目設施的情況下,甲方的代理人或代表有權在任何時候進入供水工程用地和接近相關設備進行監督檢查。

第八十條 甲方或其代理人或代表可要求乙方提供下列資料:

(1)淨水和原水質量的檢測分析報告;

(2)設備和機器的狀況及設備和機器的定期檢修情況的報告;

(3)財務報表;

(4)重大事故報告;

(5)計量器具校核證明文件;

(6)甲方認為需要提供的其他資料。

第八十一條 如果乙方違反其在本協議項下運營和維護供水工程的義務,甲方可就該違反行為向乙方發出書面通知。乙方在接到上述通知後應:

(1)對供水工程設施進行必要的糾正性維護;或者

(2)書面通知甲方其對通知內容有異議,爭議應按照補償與爭議解決程序的規定解決。

第八十二條 如果根據爭議解決程序,認定乙方未能按照本協議維護供水工程和履行本協議項下其它義務(包括但不限於第一百一十四條所規定的情形),並且乙方在補償與爭議解決程序規定的期限內未能補救,則甲方可以自行或指定第三方進行維護和運營供水工程,與維護和運營有關的風險和費用由乙方承擔。乙方必須允許甲方及其指定的第三方的僱員、代理人和/或承包商及必要的工具、設備和儀器進入供水工程用地。

甲方應確保維護和運營工作儘量減少對供水工程運營的干擾。

第八十三條 如果乙方違反其運營維護供水工程的義務,則有關費用和開支必須由乙方承擔。甲方有權提取維護保函金額,但是需將所發生的費用和開支的詳細記錄提交給乙方。

第八十四條 甲方有權對城市供水工程安全保護範圍內危害供水工程安全的活動實施處罰。

第八十五條 經甲方同意,需要改裝、拆除或遷移乙方經營的城市供水設施,甲方需與乙方進行協商並達成共識方可進行。

第八十六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制定保證在緊急情況下的基本供水的應急預案。並在供水緊急情況下,嚴格執行供水應急預案,服從甲方的調度。

第八十七條 乙方有權因啟動供水應急預案而增加的合理成本向甲方提出補償要求,甲方應選擇支付補償金,或調整水價,或延長特許經營期限給予補償。

第八十八條 乙方應按照適用法律定時向甲方提供生產以及經營的統計數據。為了核實某些情況,甲可要求乙方對供水系統的性能和運轉情況提供統計資料。

第八十九條 乙方應無條件地向甲方提供有關供水服務和成本的信息和相關解釋。並應按甲方的要求,在甲方或其代理人或代表在場的情況下,對設備進行試驗和檢測,以核實設備的實際運轉狀況。

第七章 供水服務

第九十條 乙方應按照適用法律在特許經營區域範圍從事供水服務。

第九十一條 由於城市規劃要求,甲方需要乙方提供另外供水服務,甲、乙雙方應進行協商,努力就修改本協議達成共識。

第九十二條 乙方應保障每日24小時的連續供水服務,在因擴建及設施檢修需停止供水服務時,應提前24小時通知用水户,因發生緊急事故或不可抗力,不能提前通知的,應在搶修的同時通知用水單位和個人,儘快恢復正常供水。停水時間必須在附件《供水服務標準》規定的期限內。出現或可能出現下列情況時:

(1)一次暫停供水時間超過十二小時的,應當提前_____日報告並取得甲方同意;

(2)需要對直徑_____毫米以上市政主幹管進行維修、造成供水影響較大的,應當提前_____日報告並取得甲方同意;

(3)直接影響供水的重要設施、設備發生事故的,應當在發生事故後一小時內報告;

(4)由於不可抗力或者突發事故造成臨時停水超過十二小時的,應當在發生事故後一小時內報告並採取臨時供水措施。

第九十三條 乙方應按照本協議附件《供水服務標準》,實施規範化供水服務,向社會公開水質、水量、水壓等涉及供水服務的各項服務指標,接受社會的監督。

第九十四條 乙方必須建立、健全水質監測制度,保證城市供水水質符合中國國家標準和其他相關標準。

第九十五條 乙方應建立原水水質監測制度。對取用地表水原水的濁度、ph值、温度、色度等項目應每日進行檢測;對取用地下水的原水水質應每日進行檢測。對本地區原水需要特別監測的項目,也可列入檢測範圍,根據需要增加監測次數。

第九十六條 乙方應對出廠水和管網水進行檢測。水質的檢測項目、檢測頻率及採樣點的設置應符合中國國家標準和其他相關標準。

第九十七條 乙方發現水質問題,應及時通知甲方。

第九十八條 甲方對乙方的供水水質進行全面監督檢查並進行評估。乙方必須允許甲方代理人或代表進入供水工程,並配合甲方代理人或代表進行水質監督和檢查活動。

第九十九條 乙方必須按照適用法律設置管網測壓點,保證供水管網壓力符合相應標準。

第一百條 乙方提供的供水服務,必須全部按表計量收費。乙方可以委託物業管理單位對用户實行抄表服務,但不免除自己應承擔的供水責任。在同一供水服務範圍內,乙方應保證同類用户交納同一水費、接受同一供水服務。

第一百0一條 乙方應按有關規定與用户簽訂《城市供水用水合同》。

第一百0二條 中國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乙方不得拒絕或停止向特許經營區域範圍內符合城市規劃及用水地點具備供水條件的用户供水。

第一百0三條 按照適用法律,乙方應向社會公佈用水申請程序,並有義務向辦理用水申請手續的用户提供諮詢服務。

第一百0四條 除水費及政府明文規定的收費外,乙方不得向用户收取其他任何費用。

第一百0五條 乙方須建立營業規章並報甲方備案。

第一百0六條 按照甲方的要求,乙方應隨時向甲方提供有關供水服務的書面報告,並作詳細的説明。

第八章 收費

第一百0七條 乙方向公眾用户供水的價格實行政府定價。乙方按照______市人民政府批准的收費標準向其服務範圍內的用水户收取費用。

本協議生效日時的綜合水價是每立方米______元。生活用水每立方米______元,行政事業用水每立方米______元,工業用水每立方米______元,經營服務用水每立方米______元,特種行業用水每立方米______元。(注:本條適用於乙方直接向公眾供水的情況)

第一百0八條 不同用水性質的用水共用一隻計量水錶時,除另有規定外,按從高使用水價計收水費。(注:本條適用於乙方直接向公眾供水的情況)

第一百0九條 水費結算方式按照適用法律,實行週期抄驗水錶並結算水費。

第一百一十條 按照適用法律,雙方同意水價調整原則、程序、時限在附件《水價調整協議》具體約定。

第一百一十一條 甲方協助有關部門按照適用法律制定城市供水收費標準、收費監督政策的調整計劃。調整計劃作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第一百一十二條 甲方有權對乙方經營成本進行監管,並對乙方的經營狀況進行評估。(注:具體監管協議,各地根據實際情況在附件《水價調整協議》中約定)

乙方因非乙方原因造成的經營成本發生重大變動時,可提出城市供水收費標準調整申請。甲方核實後應向有關部門提出調整意見。

第九章 特許經營權的終止與變更

第一百一十三條 特許經營期滿,甲方授予乙方的特許經營權終止。

第一百一十四條 在特許經營期內,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且未在收到甲方通知後______日內糾正的,甲方有權提前通知乙方提前終止本協議:

(1)擅自轉讓、抵押、出租特許經營權的;

(2)擅自將所經營的財產進行處置或者抵押的;

(3)因管理不善,發生重大質量、生產安全事故的;

(4)未根據本協議規定提供、更新、恢復履約保函或維護保函的;

(5)擅自停業、歇業,嚴重影響到社會公共利益和安全的;

(6)乙方出現第五十二條規定的放棄建設或視為放棄建設;及

(7)嚴重違反本協議或法律禁止的其他行為。

第一百一十五條 在特許經營期內,乙方擬提前終止本協議時,應當提前向甲方提出申請。甲方應當自收到乙方申請的______個月內作出答覆。在甲方同意提前終止協議前,乙方必須保證正常的經營與服務。

第一百一十六條 甲方有權在乙方沒有任何違約行為的情況下提前______日通知乙方提前終止本協議,但是應按照本協議支付補償款項。

第一百一十七條 在特許經營期內,如甲方嚴重違反本協議規定且未在收到乙方通知後______日內糾正,則乙方有權通知甲方提前終止本協議。

第一百一十八條 未經乙方事先的書面同意,甲方不得轉讓或讓與其在本協議項下的全部或任何部分權利或義務。但前述規定不得妨礙甲方的分立、或其同中國政府部委、部門、機構,或代理機構,或其中國的任何行政下屬機構,或任何中國國有企業或國有控股企業聯合、兼併或重組,並且只要受讓方或繼承實體具有履行甲方在本協議項下義務的能力,並接受對履行甲方在本協議項下的權利和義務承擔全面責任,不得妨礙甲方將其權利和義務移交給上述機構和公司。

第一百一十九條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的情況下,乙方不得轉讓其在本協議下的全部或任何部分權利和義務。

第一百二十條 除下述第一百二十一條外,乙方不得對下列各項進行抵押、質押、設置任何留置權或擔保權益,或以其他類似方式加以處置:

(1)供水工程用地的土地使用權;

(2)供水工程設施;

(3)本協議項下權利;

(4)供水服務所需的乙方的任何其它資產和權利。

第一百二十一條 為安排供水工程項目融資,乙方有權依適用法律以其在本協議項下的權利給貸款人提供擔保,並且為貸款人的權利和利益在供水工程用地的土地使用權、供水工程設施或供水工程和服務所需的乙方的任何其它資產和權利上設抵押、質押、留置權或擔保權益。但此類抵押、質押、擔保權益設置(包括此類權益設置的變更)均須取得甲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不合理地拒絕同意。

第一百二十二條 乙方在開始運營日起______年後才能進行股東變更。(注:請協議各方根據具體情況協商確定,建議一般為5年)

第一百二十三條 如因任何原因乙方主要股東發生變更(實際持股數列前2位的股東變更,包括通過關聯方持股使列前2位的股東發生變更),乙方必須書面通知甲方。

第十章 特許經營權終止後的移交

第一百二十四條 在第一百一十三條所述情況下,乙方在移交日應向甲方或其指定機構移交其全部固定資產、權利、文件和材料和檔案,並確保該等固定資產、權利附件《技術規範和要求》和附件《工程技術方案》規定的功能標準要求。乙方在未正式完成交接前,應善意履行看守職責,保障正常生產和服務。

如本協議根據第一百一十四條和第一百一十五條終止,甲方應在乙方完成第一百二十七條規定的移交後______日內按照乙方在融資文件項下尚未償還的貸款人的本金、利息、罰息和其它債務的金額補償乙方,在任何情況下,該補償金額應不超過按照甲方、乙方共同委託的資產評估機構對乙方移交的全部固定資產、權利所做評估的評估值。(注:1、甲方應視項目情況要求乙方的註冊資本金應達到一定的比例;2、如項目公司是外商投資企業,其外資比例應符合國家外資准入政策。)

如本協議根據第一百一十六條或第一百一十七條終止,甲方應在乙方完成第一百二十七條規定的移交後  日內按照甲方、乙方共同委託的資產評估機構對乙方移交的全部固定資產、權利所做評估的評估值和乙方從移交日起______年的預期利潤補償乙方。(注:評估時應考慮乙方已經提取的固定資產折舊等因素)

第一百二十五條 在特許經營期滿之前不早於個______月,乙方應對供水工程進行一次最後恢復性大修,並應在甲方在場時進行供水工程性能測試,測試所得性能數據應符合附件《技術規範和要求》和附件《工程技術方案》規定的功能標準要求。

第一百二十六條 乙方保證在移交日後______個月內,修復由乙方責任而造成供水工程任何部分出現的缺陷或損壞。如果修理達不到附件《技術規範和要求》和附件《工程技術方案》規定的功能標準要求。甲方有權就供水設施性能降低而從維護保函中提取相應金額獲得賠償。

除非乙方的行為構成嚴重不當,乙方對甲方在上述保證期承擔的責任應限於維護保函。

第一百二十七條 因法律變更導致任何一方根據第十三章提前終止本協議,甲方應在乙方完成第一百二十七條規定的移交後______日內按照下述金額或標準向乙方支付補償:(注:雙方根據項目具體情況公平合理地確定補償金額或標準)

因不可抗力導致任何一方根據第十三章提前終止本協議,甲方應在乙方完成第一百二十七條規定的移交後______日內按照下述金額或標準向乙方支付補償:(注:雙方根據項目具體情況公平合理地確定補償金額或標準)

第一百二十八條 如本協議提前終止,乙方應在收到甲方通知後______工作日內向甲方或其指定機構移交其全部固定資產、權利、文件和材料和檔案,並確保這些固定資產和權利處於提前終止發生日的狀態。乙方在未正式完成交接前,應善意履行看守職責,保障正常生產和服務。

因第一百一十四條和第一百十五條所述情況下的本協議提前終止給甲方增加的任何合理成本或費用,乙方應給予補償。

第十一章 違約與賠償

第一百二十九條 除本協議另有規定外,當協議一方發生違反本協議的行為而使非違約方遭受任何損害、損失、增加支出或承擔額外責任,非違約方有權獲得賠償,該項賠償由違約方支付。

上款所述賠償不應超過違約方在簽訂本協議時預見或應當預見到的損害、損失、支出或責任。

如果違反本協議是由於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則甲方和乙方對此種違反不承擔責任。

第一百三十條 對於是否發生違反本協議的情況有爭議,應按照在補償與爭議解決程序中規定的爭議解決程序解決。

第一百三十一條 非違約方必須採取合理措施減輕或最大程度地減少違反本協議引起的損失,並有權從違約方獲得為謀求減輕和減少損失而發生的任何合理費用。

如果非違約方未能採取上款所述措施,違約方可以請求從賠償金額中扣除本應能夠減輕或減少的損失金額。

第一百三十二條 如果損失是部分由於非違約方的作為或不作為造成的,或產生於應由非違約方承擔風險的另一事件,則應從賠償的數額中扣除這些因素造成的損失。

第十二章 文件

第一百三十三條 甲方和乙方對獲取的有關本協議和供水工程的所有資料和文件,必須保密。保密期至本協議期滿或終止後______年。

第一百三十四條 對以下情況,第一百三十二條不適用:

(1)已經公佈的或按本協議可以其他方式公開取得的信息;

(2)一方以不違反保密義務的方式已經取得的信息;

(3)以不違反保密義務的方式從第三方取得的信息;

(4)按照適用法律要求披露的信息;

(5)為履行一方在本協議項下義務而披露的行為。

第十三章 不可抗力和法律變更

第一百三十五條 由於不可抗力事件或法律變更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其義務時,任一方可中止履行其在本協議項下的義務(在不可抗力事件或法律變更發生前已發生的應付且未付義務除外)。

如果甲方或乙方按照上款中止履行義務,其必須在不可抗力事件或法律變更結束後儘快恢復履行這些義務。

第一百三十六條 聲稱受到不可抗力或法律變更影響的一方必須在知道不可抗力事件或法律變更發生之後儘可能立即書面通知另一方,並詳細描述有關不可抗力事件或法律變更的發生和可能對該方履行在本協議義務產生的影響和預計影響結束的時間。同時提供另一方可能合理要求的任何其他信息。

第一百三十七條 發生不可抗力事件時,任一方必須各自承擔由於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支出和費用。

第一百三十八條 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或法律變更的一方必須盡合理的努力減少不可抗力事件或法律變更的影響,包括:

(1)根據合理判斷採取適當措施併為此支付合理的金額;

(2)與另一方協商制定並實施補救計劃及合理的替代措施以消除不可抗力的影響,並確定為減少不可抗力事件或法律變更帶來的損失應採取的合理措施;

(3)在不可抗力事件或法律變更結束之後必須儘快恢復履行本協議義務。

第一百三十九條 如果不可抗力事件是由於不可抗力定義中第(6)項原水惡化或供應不足,且該不可抗力事件全部或部分阻止乙方按本協議履行義務的時間,

(1)從第一個原水惡化或供應不足之日起計算的連續______個月期間內連續或累計超過______日,並且

(2)如在緊接着的______個月期間該情形再次阻止乙方按本協議履行其義務超過______個連續或累計日,則甲方和乙方應通過協商決定繼續履行本協議的條件或雙方同意終止本協議。

如果甲方和乙方不能按上款所述就終止條件達成協議,甲方或乙方的任何一方可在上款(2)所述的______之後不少於______日後的任何時間給予另一方書面通知後終止本協議。

第一百四十條 如果不可抗力事件是由於不可抗力定義中第(6)項原水供應不足,且該不可抗力事件全部或部分阻止乙方按本協議履行義務的時間,從第一個原水惡化或供應不足之日起計算的連續______個月期間內連續或累計超過______日,則,如果融資文件要求,乙方可以在日期滿後不少於______日後的任何時間書面通知甲方終止本協議。

第一百四十一條 如果任何其他不可抗力事件或法律變更全部或部分阻止甲方或乙方履行其在本協議義務的時間,在某一連續______個月期間連續或累計超過______日,雙方必須協商決定繼續履行本協議的條件。

第一百四十二條 如果甲方和乙方不能按第一百四十條所述就繼續履行本協議的條件達成協議,則甲方或乙方可在第一百四十條所述的日期滿後不少於______日的任何時間,給予另一方書面通知後終止本協議。

第十四章 保險

第一百四十三條 在特許經營期內,乙方必須自費購買和維持附件《保險》所述的保險。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變更該等保險。

乙方必須使甲方列為保險單上的共同被保險人(受益人)和使所有保險單均註明保險商在取消保險或對之進行重大改變之前至少______日書面通知甲方。

第一百四十四條 乙方必須促使其保險公司或代理人向甲方提供保險證明,以證實按照第一百四十二條獲得的保險及相關文件。

第一百四十五條 乙方未能按第一百四十二條、第一百四十三條要求投保或獲得保險證明,不得減輕或以其他方式影響乙方依本協議應承擔的義務和責任。

第一百四十六條 如果乙方不購買或維持根據第一百四十二條、第一百四十三條所要求的保險,則甲方有權購買該保險,並且有權根據本協議從履約保函或維護保函款項中提取需支付的保險費金額。

第十五章 通知

第一百四十七條 本協議的任何通知應以中文書面形式給予,應派人送達或掛號郵寄、電傳或傳真發送,地址如下:____________甲方地址: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收件人:____________;乙方地址: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收件人:____________。

任何一方如需改變上述通訊方式應提前______天書面通知另一方,另一方收到這種通知後這種改變即生效。

第十六章 爭議解決

第一百四十八條 在本協議有效期限內,雙方代表應至少每半年開會一次討論供水工程的建設、運行以便保證雙方的安排在互相滿意的基礎上繼續進行。

第一百四十九條 對於甲方可能在任何司法管轄區主張的其自身、其資產或其收益對訴訟、執行、扣押或其他法律程序享有的主權豁免,甲方同意不主張該等豁免並且在法律允許的最大限度內不可撤銷地放棄該等豁免。

第一百五十條 雙方同意,如在執行本協議時產生爭議或歧義,雙方應通過協商努力解決這種爭議,如不能解決,雙方同意按下述第種方式解決:(注:只能選擇一種方式)

(1)任何一方應將該爭議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由其根據其屆時有效的仲裁規則在______(注:可在北京、上海、深圳中選擇)進行仲裁;或

(2)任何一方應就該爭議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七章 適用法律及標準語言

第一百五十一條 本協議用中文書寫,一式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份。所有協議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一百五十二條 本協議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解釋。

第十八章 附件

附件一、《工程和特許經營區域範圍》(注:根據項目情況,分別確定工程情況和範圍、經營服務範圍)(略)

附件二、《工程進度》(略)

附件三、《履約保函和維護保函格式》(略)

附件四、《項目和企業相關批准文件》(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土地使用證、初步設計審批、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外國設計商的資質審查及設計合同、設計承包合同的批准、外國建設承包商資格審批和資質證書、建設施工合同備案、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環保設施的驗收、竣工驗收、衞生許可證、土地復墾驗收、供水設施產權登記及其他權利登記、公司登記和營業執照、税務登記、財政登記、統計登記、海關登記備案、勞動管理有關事項、項目融資的批准和登記等)(注:請協議各方根據項目具體情況相應修改)(略)

附件五、《技術規範和要求》(注:對於新建項目,應考慮包括初步性能測試和最終性能測試的要求)(略)

附件六、《設施維護方案》(略)

附件七、《保險》(略)

附件八、《工程技術方案》(略)

附件九、《原水供應協議或取水協議》(略)

附件十、《水價調整協議》(注:各地可根據實際情況,考慮在財政監管和水價調整方面具體約定)(略)

附件十一、《供水服務標準》(略)  雙方各自授權代表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簽署本協議,以茲為證。

甲方:                     乙方:

簽字:                     簽字:

法定代表人/授權代表              法定代表人/授權代表

(公章)                    (公章)

實用區域特許經營合同範本 篇14

第一條 合同雙方

特許方:

企業名稱: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mail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許方:

企業名稱: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註冊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營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mail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合同總則

2-1 特許方、受許方本着自願、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簽訂本合同。

2-2 特許雙方在互利互惠、優化整合雙方資源,提高特許經營效率、降低商業運營成本的基礎上,以促進公平、公開、公正、有序及可持續發展的經營環境。

2-3 保護特許方所擁有的知識產權,打擊假冒、偽劣商品,規範特許經營,統一品牌形象,提高 、parker品牌的商譽,使消費者得到真正滿意的服務和商品。

2-4 確保特許方、受許方忠實地履行本合同規定的各項權利和義務。

第三條:合同有效期規定

本合同有效期從二00___年___月___日至二00 年 月 日,除非本合同提前終止。受許方可在合同有效期滿前三個月向特許方提出延長特許經營合同期限的書面請求,經特許方同意,可以續簽下一期的書面合同。

第四條:特許經營註冊費及特許物品費規定

本合同簽訂時受許方應向特許方交納特許經營註冊費人民幣___________元。

本合同簽訂時受許方應向特許方繳付領用特許經營物品費用___________元。

以上費用須一次性交付,即使受許方不再經營本品牌終止履行本協議,本公司無須退還以上二項費用。

第五條:特許經營範圍規定

5-1 特許方根據派克家紡特許經營的市場規劃和受許方的申請及受許方的經營能力,同意受許方在__________省(市、自治區)__________ 市(地區)__________縣(區)__________地點(商暢建築物)(代理、經銷、專賣、零售)專屬性經營派克國際家紡(集團)有限公司 “ 、parker”品牌__________系列產品。

5-2 受許方只能在特許方頒發的特許經營證上所列地點經營特許方商品,跨出此區域該特許經營證無效。

5-3 同一個負責區域經銷、代理的受許方不得同時經營特許方的“派克”與“派克萊、paikelai”兩個品牌同一類商品。

5-4 負責區域經銷、代理的受許方只能在所屬分銷區域內發展分銷網點,選擇有資質和能力的經銷商、零售商經營及開設專賣(店、廳、櫃),進行有序的分銷業務。新增分銷網點,必須向特許方申請,簽訂《意大利派克國際家紡集團有限公司“ 、parker”品牌特許經營合同》,頒證後方可運營。

5-5 受許方只能在特許方授權的分銷區域內開展特許經營業務,不得在未特許區域銷售特許方商品。如未有其他分銷商、代理商經營的區域,特許方鼓勵受許方開拓市場,但必須向特許方申請,簽訂《意大利派克國際家紡集團有限公司“派克”品牌特許經營合同》,頒證後方可運營。

第六條:知識產權規定

6-1“、parker”屬特許方所有的知識產權,受國家法律的保護。在國際分類第24類商品。

6-2 所有帶有“paike”及派克品牌標識,均屬特許方所有。未經特許方事先書面授權,受許方不得使用“paike”及parker品牌名稱、商標、公司司標等涉及特許方知識產權進行工商註冊、招商、廣告等;不得使用特許方的標識用於本合同所規定以外的任何交易;不得擅自印刷特許方的商標、標識;不得超越本合同所規定的受許範圍(受許性質、受許區域、受許產品)擅自制作恆源祥總經銷、總代理、代表處等證書、文件、名片、擱牌、銅牌等進行商業或其他活動。

6-3 受許方經營特許方“、parker”品牌產品的經營場所(包括展示地、專賣店、專賣廳、專賣櫃)的“ 、parker”品牌vi形象設計由特許方統一提供,或特許方授權受許方按特許方vi形象設計製作門頭招牌。受許方不得擅自制作或改變特許方品牌vi形象及專賣店、廳、櫃的門頭招牌。

6-4 受許方不得製造或銷售假冒的特許方商品。

6-5 受許方不得擅自拆換商標、標識,造成標識與產品不符。

6-6 在特許經營過程中,涉及特許方的商業祕密,受許方有義務保密,受許方並有義務要求其員工保密,該保密義務至該商業祕密公開時止。如受許方或其員工泄露特許方商業祕密,特許方有權追究受許方的法律責任。

6-7 受許方有義務協助特許方打假,規範市場,在特許經營網絡內舉報、舉證假冒偽劣商品等不正當競爭行為。

第七條:物流與渠道規定

7-1 受許方必須從特許方(或特許方指定的進貨渠道)排他性地獲得特許方的商品。

7-2受許方只能在特許方指定的進貨渠道進貨。

7-3負責區域經銷、代理的受許方必須按特許方指定的物流渠道發貨,不得將商品分銷給無《“ 、parker”特許經營證書》的經營者。

7-4 負責區域經銷、代理的受許方的配貨中心內,受許方必須只經營特許方“派克”品牌牀品,不得經營其他品牌商品。從事零售業務的受許方在專賣(店、廳、櫃)內必須只經營特許方“、parker”品牌牀品,未經特許方許可不得經營其他品牌的牀品。

7-5 特許方有權在同一區域按市場的需求,特許第三方設立分銷或經營網點。

第八條:商品價格規定

8-1特許方根據不同區域分銷的市場情況,制定該區域的價格政策,並確定建議價格和最低價格。

8-2 受許方在執行特許方價格政策的前提下,根據當地市場情況,經特許方同意,可在一定範圍內調整商品價格,不得擅自調價。

第九條:市場營銷規定

9-1特許方負責組織品牌的全國性(重點市場重點區域)的廣告投入,做好品牌宣傳,並協同負責區域分銷的受許方開展區域性促銷活動,以支持受許方的經營活動。

9-2 受許方使用特許方提供的統一品牌形象及特許方提供的適當範圍的經營技術和商業祕密。受許方應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一月內,按特許方提供“ 、parker”品牌特許經營手冊或其他資料中裝修和要求,完成其配貨中心、專賣(店、廳、櫃)的佈置和裝修,並寄送相應效果圖片至特許方,以給特許方審核及備案。

9-3 特許方在為特許經營活動作出的廣告及推廣活動之前,須先將有關活動資料通知受許方,以使受許方能於活動前作出適當準備及加以響應。

9-4 受許方應無條件積極參與特許方所舉辦的宣傳及推廣促銷活動。

9-5 受許方有義務為特許方收集所需要的市場信息,或根據特許方的要求進行市場調查,並在規定期限內上報特許方。

9-6受許方必須妥善保存其經營業務記錄,以備特許方的核查。

第十條:培訓管理規定

10-1 特許方負責向受許方提供特許經營所需的相關培訓。

10-2 受許方在簽訂合同後,開始經營之前,必須在特許方處接受特許方相關類型的培訓,包括書面的等。

10-3 受許方在合同期內,必須接受特許方的各種培訓指導。

第十一條 履約保證金及違約規定

11-1 履約保證金是受許方為保證其履行本合同規定之義務而交付給特許方的費用,如受許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內違反本合同所規定的義務, 特許方有權在其履約保證金中酌情扣除部分直至全部,歸特許方所有。如受許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未有違約行為或酌情被扣除部分履約保證金的,則在本合同有效期滿後二個月由特許方返還全部或部分履約保證金。

11-2 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10日內,受許方應向特許方交納履約保證金人民幣 __________萬元。在規定期限內受許方未向特許方交納履約保證金的,則本合同不能生效,特許方不予頒發特許經營證。

11-3 受許方若違反本合同5-2、5-4、7-1、7-2、7-3、8-2、10-2,應視為受許方違約,特許方有權扣除其在特許方處的履約保證金的1/2,作為對特許方的損害賠償。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受許方違反上述條款二次,特許方有權扣除其履約保證金的全部,作為對特許方的損害賠償,特許方並有權終止本合同。

11-4 受許方若違反本合同5-5、6-7、7-5、9-2、9-4、9-5、9-6、10-3,應視為違約,特許方有權在每次受許方違約時扣除其在特許方處的履約保證金的1/4,作為其違約對特許方的補償。

11-5 受許方若違反本合同5-3、6-2、6-3、6-4、6-5、6-6、7-4視為受許方違約,特許方有權扣除其在特許方處的履約保證金的全部,並有權終止本合同。

11-6 受許方違反本合同5-2、5-4、5-5、6-7、7-1、7-2、7-3、7-5、8-2、9-2、9-4、9-5、9-6、10-2、10-3條款,而被特許方扣除部分履約保證金的,受許方應在特許方處理違約事件之日起一個月內補足其履約保證金____________萬元,否則特許方有權終止本合同履行。

11-7 受許方違反本合同5-3、6-2、6-3、6-4、6-5、6-6、7-4條款,或違反本合同5-2、5-4、7-1、7-2、7-3、8-2、10-2 條款二次,特許方除有權按本合同11-5或11-3條款處理外,受許方應償付特許方違約金人民幣50萬元。

第十二條 合同終止及善後處理的規定

12-1 違約終止

12-1-1 因受許方違反本合同的有關規定,特許方根據本合同規定終止本合同的,特許方有權採取下列措施:

12-1-1-1 要求受許方自行承擔費用,拆除所有有關特許方品牌的燈箱、裝飾用具,營業點裝修、宣傳品等,該軟、硬件投資損失由受許方承擔。

12-1-1-2 依法提請司法機關或有關執法部門追究受許方的賠償責任和法律責任。

12-1-1-3 受許方不得繼續經營特許方產品。

12-1-2 受許方應結清與特許方(特許方指定的供貨商)的財務往來。

12-1-3 受許方應承擔顧客的後續服務成本,包括退貨、維修、索賠等。

12-1-4 受許方庫存的特許方產品按如下處理:

12-1-4-1 能拆除特許方商標標識、包裝及反映特許方標識圖案的應予拆除,無償交還特許方銷燬,該商品由受許方自行處理。

12-1-4-2 不能拆除特許方商標標識及圖案的,按如下處理:

受許方當年的進貨,按特許方供應價的30%,交特許方指定的經銷商進行銷售,貨款結算期為一年。

受許方前一年的進貨,按特許方供應價的20%,交特許方指定的經銷商進行銷售,貨款結算期為一年。

受許方庫存已兩年的進貨,按特許方供應價的10%,交特許方指定的經銷商進行銷售,貨款結算期為一年。

12-2 合同終止

12-2-1 因特許方無故解除或提前提出終止本合同,受許方的一切損失由特許方賠償。

12-2-2 受許方提出提前終止本合同應按本條12-1-1-1、12-1-1-3、12-1-2、12-1-3、12-1-4的規定處理善後事宜。

12-3 合同有效期滿終止。

受許方未在合同期滿前三個月提出續簽合同申請的或者經特許方審核不予續簽者,在合同期滿時受許方可提出申請,將本合同有效期延長三個月,以使受許方處理庫存商品。在延長期內受許方仍應受本合同約束。受許方未提出延長申請或延長三個月期滿,本合同自然終止,按本條12-1-1-1、12-1-1-3、 12-1-2、12-1-3、12-1-4的規定處理善後事宜。

12-4 受許方與特許方簽訂合同一個月內,經特許方核查受許方按本合同的經營行為未實施的,即視作受許方違約,特許方有權終止合同,由此造成損失的由受許方承擔。

第十三條 不可抗力規定

13-1 如特許方或受許方因不可抗力,或非雙方所能控制或所能預見事件的發生(包括自然災害、戰爭、政府行為、社會騷亂等)情況而不能履行其業務,本合同可以終止履行。

13-2 如果發生不可抗力事件,援引不可抗力的當事人必須在15天內或通訊障礙之日起15天內以書面方式,必要時以傳真或電傳的方式,立即通知另一方當事人該事件的發生。如果在上述期限內未能這樣做的一方,將不能繼續從本章合同中獲益。

第十四條 適用法律

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管轄。

第十五條 爭議的解決規定

如果產生有關合同的存在、效力、履行、解釋、終止的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爭議發生之日起三個月內通過協商不能解決的,任何方均應向本合同簽定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六條 通知及備案規定

16-1 本合同所規定的“ 、parker”特許經營,受許方如有需要,可向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備案。特許方應提供備案所需的有關文件。

16-2 本合同所書雙方的註冊地或經營地、傳真號、e-mail地址即為當事人的收件地址。

第十七條 附則

17-1受許方無權以特許方的名義簽訂合同,使特許方在任何方面對第三人承擔責任,或由特許方負擔費用,承擔任何義務。

17-2 合同簽署地為江蘇省通州市大慶路40號。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雙方各執一份,複印件無效。

17-3 特許方、受許方承認簽署本合同前,已閲讀及明白本合同所列條款的含義,並由雙方協商同意受其約束。

17-4 本合同各條款在履行中和發生爭議時,特許方有權按現行國家法律及通常理解予以解釋。

17-5 本合同中有關特許方產品的供給、產品流轉與結算等,由特許方的子公司或特許方及其子公司指定的供貨單位,在本合同規定的原則下籤訂合同。

特許方:

(公 章)

法定代表人:

(簽名)

委託代理人:

(簽名)

開户銀行:

帳號:

受許方:

(公 章)

法定代表人:

(簽名)

委託代理人:

(簽名)

開户銀行:

帳號:

合同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實用區域特許經營合同範本 篇15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本着互惠互利、共同發展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就甲方“CROKRO”品牌時尚女裝與乙方合作一事達成如下共識,並簽訂合同條款如下:

一、授權範圍:

1、授權區域:甲方授權乙方為理商,授權的區域包括

2、授權期限:自______年_______年月為一年。期滿之前一個月內雙方協商續約事宜,同等條件下乙方具有優先續約權。

3、授權範圍:甲方向乙方授予的是在規定區域內的“CROKRO”品牌時尚女裝產品總代理經銷權,不包含產品的開發和生產權力。

二、品牌資信保證:

1、品牌保證金:甲方擁有的“CROKRO”品牌為中檔偏上品牌,為保證乙方能遵守甲方的授權事項,實施甲方規定的經營方式和策略,合同簽訂後三日內乙方向甲方交納品牌保證金萬元,此款在合同期滿、雙方結清所有手續和賬目後的一個月內由甲方無息退還給乙方。

2、首批貨款:合同簽訂後的15日內,乙方向甲方指定的銀行賬户匯入首批貨款

3、網絡指標:合同簽訂後,乙方應在簽約區域的主要服裝市場內設置不少於平方米的“CROKRO”品牌獨立展示廳一個,三個月內在本區域內的主要商場設立的專廳家,年度發展加盟專賣網絡

4、進貨指標:合同期內乙方向甲方的年度進貨指標為萬元。

三、甲方的責任、權利和義務:

1、“CROKRO”品牌經中華人民共和國工商總局商標局註冊,甲方是合法的商標擁有權人,禁止一切侵權行為,甲方有權對侵權行為進行追究或訴諸法律解決。

2、甲方向乙方及下屬網絡提供帶有編號的區域專賣的特許授權證書,保護乙方及下屬專賣網絡在簽約區域內的獨家專賣權,有權對乙方或其它區域的跨區域串貨銷售行為進行處罰。

3、甲方向乙方提供“CROKRO”品牌的經營策略和經營規範,協助乙方制訂區域性發展的戰略規劃、拓展專賣銷售網絡、培訓工作人員,指導乙方提高經營業績。

4、甲方按季節提供符合市場流行趨勢的產品供乙方選擇和銷售,儘量滿足乙方所需產品的生產和供應。

5、甲方在合同期內有權根據市場實際情況對銷售政策做出必要的調整,並在調整後及時通知乙方並和乙方溝通確認,以便於乙方儘快調整對終端專賣網絡的政策和策略。

6、甲方屬於獨立的法人團體,與乙方之外的債權債務自行承擔,與

7、甲方在合同期間內,乙方沒有違約的前提下不能向乙方之外的第三方授予該區域的特許經營權,否則視為甲方違約,乙方可以中止合同,並可以向甲方追討經濟損失。

四、乙方的責任、權利和義務:

1、乙方獨立核算、自負盈虧,除與甲方的債權債務及合同規定的情況外,其它經濟責任、經營費用與甲方無關。

2、乙方按合同規定守法經營,嚴禁私自生產、銷售或委託他人生產銷售“CROKRO”品牌產品,否則甲方有權進行處罰。

3、乙方應嚴守區域性經銷的原則,禁止跨區域銷售產品。否則甲方將會按實際情況進行處罰。

4、乙方認可“CROKRO”的品牌價值,有權利維護品牌的聲譽,不得做有損品牌形象和甲方企業形象的事情。

5、乙方在經營期間不得將品牌經營權轉讓給第三方或私自開發生產,否則視為乙方違約,甲方除將特許專賣權授予他人、沒收保證金外,還要追討經濟損失。

6、乙方在合同期內,應遵守甲方制訂的營銷策略和方案,根據本地實際情況積極拓展市場銷售網絡,做好終端維護工作,同時有義務向甲方反饋市場信息。

7、乙方有義務將拓展的終端網絡的詳細資料上報給甲方,以便於甲方更合理的制訂和調整營銷策略。

五、貨品和結算政策:

1、甲方每年舉辦不少於兩次的產品訂貨會,提供適合市場銷售的產品供乙方選擇訂貨;

2:乙方的訂貨折扣為統一零售價的2.9折,乙方訂貨以後的15日內向甲方交納20%的定金,其餘80%按甲方發貨批次按次付款,如乙方補單,付款方式與訂貨相同。

3:對於乙方所訂貨品退換貨的規定如下:

A:甲方規定的調換貨時間為春季產品為_____月_____日,夏季產品

為_____月_____日,秋季產品為_____月____日,冬季產品為____月 _____日,超過規定日期不能調換;補單的產品不能調換;

B:甲方能夠允許乙方按照上述時間調換貨的比例為15%,超過比例部分不能調換;

C:如因質量問題退換貨不受前兩項時間限制。

3、對於甲方新開發的投產品種,甲方採用配發的形式供乙方試銷,確因產品不對路未銷售的款式,甲方允許乙方退貨,乙方雖有銷售、但銷售數量超過40%、又未補單的款式,甲方打8折由乙方買斷。

4、對於乙方補單的產品甲方儘量滿足供應,確因各種原因無法供應的款式,甲方在接到乙方的補貨通知(傳真)的三日內予以告知。

5、甲方產品實行全國統一零售價,按2.9折出廠供給乙方則按4折供給下屬終端,不得低價銷售。

6、乙方自行指定貨運站發貨,乙方未指定的甲方安排,從甲方到發貨站的運費甲方承擔,途中運費乙方承擔。

7、甲方實行款到發貨的原則,不對外賒銷產品。每月7日前將上月

乙方如在季內沒有調換貨,甲方則給予乙方在季末5%的比例調換下一個季節的產品,如乙方未在季末調換下一個季節產品,甲方則按照5%比例的50%給予乙方獎勵,獎勵的金額不能直接提取現金,只能衝抵下一年度貨款。

六、貨架及廣告政策:

1、總代理形象展廳及一個專賣店(廳、櫃)的貨架由甲方無償提供,但如果乙方經營未滿一年就停止經營“CROKRO”品牌的,乙方要全額支付貨架款。

2、乙方發展的“CROKRO ”專賣終端,甲方按下列形式支持:

A:甲方提供店面的設計,貨架、裝修由終端客户自行完成,甲方向終

B:甲方對乙方及終端客户給予貨架、裝修補貼,標準如下:乙方每付款40萬元,甲方給予乙方裝修補貼1萬元,此款可以轉為乙方下期的貨款,甲方要求乙方按照此辦法補貼終端加盟客户;

C:甲方免費提供店堂內外所需的X展架、POP、DM宣傳單、兩平方米以下的噴繪畫、弔旗等宣傳品;

3、簽約後乙方應在服裝市場的醒目位置設置路牌廣告,甲方給予50%的報銷,款項在廣告發布的第三個月時、第六個月時分兩次算作乙方的貨款。

七、區域管理政策:

1、乙方應嚴格執行區域銷售政策,如果跨區域銷售產品,給其它區域造成損失的,全部損失由乙方承擔。

2、乙方第一次跨區域銷售承擔其它區域的損失,第二次開始每次罰款5000元作為甲方處理事件的費用,罰款從乙方的貨款中扣除。

八、獎勵政策:

在合同期內,乙方超額完成任務指標的,其超額部分甲方予以2.5%的貨款獎勵,在第二個年度抵頂貨款。

九、續約與合同解除:

1、續約:合同期滿前的一個月前雙方洽談續約事宜,同等條件下乙方具有優先續約權。

2、解除:合同到期前,雙方均無意續約,到期後雙方結清所有手續及往來賬目,乙方將所有甲方授權文件以及拆除形象展廳的標誌後合同自動解除。

十、違約責任:

1、在雙方正常合作條件下,原則上不能單方中止合同,否則視為單方違約,必須賠償守約方的全部經濟損失。

2、因不可抗拒的政治或自然災害原因造成合同無法執行的,雙方均不承擔責任。

3、甲乙雙方在合同期內發生爭議,應本着平等的原則友好協商,若協商不成可提請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員會仲裁,或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一: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也可簽訂合同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同樣具有法律效力。

十二: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實用區域特許經營合同範本 篇16

甲方:

乙方:

為了促進和擴大青島多彩扎啤的區域銷售,甲乙雙方本着誠實信用、平等公平、互利雙贏的原則,現就青島多彩扎啤區域特許經營事宜,經過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一、區域特許經營權的授予和使用

1、特許經營權必須具備的條件:

(1)乙方必須具備一家規模在400平方米以上的標準形象店,並按標準形象店或者甲方許可的其他方式推廣青島扎啤專營店(按公司統一模式裝修)。

(2)乙方必須具有一定的經濟實力,且經營資金不得低於人民幣壹佰萬元。乙方必須具備相應法人或自然人資格且手續齊備,並將其相關的複印件(如工商營業執照、税務登記證、衞生許可證)及法人身份證複印件交予甲方存檔。

2、甲方授權乙方作為“青島啤酒扎啤城”的區域特許經營商,在省內的 (地級市、市區)內的 縣(縣級市)範圍內開設“青島扎啤城”並發展區域青島扎啤專營店的權利,但該項權利只能在雙方本條款確定的區域內使用,不得跨區域經營。

3、甲方授權乙方使用“商標”(包括文字和圖形)和“商號”(青島啤酒扎啤城),乙方經甲方授權後方可在所轄區域發展青島扎啤專營店,並將相關資料報甲方存檔備案。但乙方在授權區域內以自己的名義同其所轄直銷商簽訂直銷經營合同,乙方與所轄直銷商之間的權利義務均由乙方享有、承擔。

二、區域特許經營權的期限

1、自__ 年_ 月_日至__年12月31日止,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內,雙方無異議的,續訂下一期合同。續訂合同的前提條件為:

(1) 乙方承諾與歷屆青島扎啤一級經銷商無債權債務關係和其他經濟糾紛。

(2) 雙方除下述(4)補充條款約定外,乙方承諾上一經銷年度和甲方錢貨兩訖和無其他債權債務關係和經濟糾紛。

(3)每期合同續訂必須按合同所規定的時間內簽訂下一期合同,以保證合同的連續性和真實性。(如乙方未在合同規定時間內續簽合同並超出規定時間一個月以上的,甲方視同乙方自動放棄本合同,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並提前收回經銷授權。)

(4)補充條款:_________。

2、甲方不得擅自收回乙方第一、2款區域內的特許經營權,但乙方嚴重違約、違規以及合同解除終止條件發生除外。

三、保證金:

乙方向甲方繳納履約保證金,作為合同確定履行的費用。保證金為人民幣__萬元整(大寫),本保證金應於簽訂合同當日內支付。在本合同有效期限內,乙方拖欠甲方任何款項或違反合同規定應支付的違約金,甲方有權從保證金中相應金額充抵,保證金充抵後,乙方應在七日內補足保證金金額,如沒有補足的,甲方有權停止供貨,直至補足保證金,超過一個月尚沒有補足的,甲方有權無條件解除合同,剩餘保證金不予退還。若合同終止,甲方將保證金無息退還給乙方。

四、供貨方式

乙方在付清所有貨款的前提下,可選擇如下提貨方式:

1、自提

2、委託:乙方委託甲方辦理運輸業務所產生的中轉運輸、短途運輸、保管費、保險費等均由乙方承擔費用。

五、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的“商標”(包括文字和圖形)、“商號”(青島啤酒扎啤城)、企業識別系統及其所提供的其他經營知識、技術或資料所有權屬於甲方。

2、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及區域青島扎啤專營店按照規定統一使用甲方的企業識別系統。甲方對乙方“商標”、“商號”、企業的識別系統及店面招牌,室內企業文化等提出書面合理方案,乙方必須執行,否則,甲方可以要求乙方限期整改,直至解除合同。

3、甲方有權對乙方及青島扎啤專營店的經營活動進行檢查、指導、監督和考核,以確保特許經營體系的統一性和服務質量的一致性。同時,甲方有權委託其他住址和機構代為行使上述權利。

4、甲方負責輔導乙方運營的整體規劃,包括髮展規劃、人力資源配製、業務開發流程、經營管理方案等內容。

5、甲方不定期到乙方及青島扎啤專營店做營運輔導,並擬出建議供乙方參考。

6、甲方確保提供給乙方的扎啤每桶出酒量28升。

7、甲方應依據經審批後的乙方銷售計劃合理安排扎啤產品生產,滿足乙方銷售需求。

8、甲方對乙方區域的特許經營給予相應的營銷支持,積極協助乙方開拓市場和促銷。

9、甲方應向乙方提供符合國家標準的產品(多彩扎啤系列啤酒)及生產許可證、產品合格證和扎啤生產日期等有效證件。

六、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在獲得甲方青島多彩扎啤區域內的獨家經銷權後,可享受甲方為乙方提供的各項售後服務,由乙方發展的直銷商不受此條款的限制。

2、經甲方授權乙方有權使用“商標”、“商號”、企業識別系統及甲方所提供之其它經營知識,技術或資料。甲方對乙方商標,商號,企業識別系統等提出書面要求的,乙方必須執行。否則,甲方可以要求乙方限期整改,直至解除合同。

3、甲乙雙方為各自獨立的權利義務主體,各自對外產生的權利義務由各自獨立享有和承擔。乙方和在其特許經營區域內發展的青島扎啤專營店應自行承擔營業所需一切資金及經營上的盈虧,與甲方無關。

4、乙方必須遵守甲方的經營政策和規章制度,嚴格執行作業手冊、規章制度的規定,接受甲方或其授權組織和機構的監督、指導,並對其直營店和區域青島扎啤專營店的產品品質、服務品質進行嚴格的監製和管理,以維護青島多彩扎啤的形象。乙方直營店或區域青島扎啤專營店有損青島多彩扎啤形象的,甲方有權提出整改,直至取消其區域特許經營權及青島扎啤專營店資格。

5、對甲方的管理,營銷模式的創新,新產品的開發有建議權。

6、乙方直營店或區域青島扎啤專營店不得經營未經甲方許可的其他任何啤酒(青島啤酒除外),一經發現,即屬乙方違約,乙方承擔違約責任並按每發現一次賠償甲方人民幣伍仟元計算。

7、乙方只能在甲方授權特許區域內銷售產品,不得跨出特許區域外銷售產品,嚴禁竄貨,一經發現,即屬乙方違約,乙方承擔違約責任並按每發現一次賠償甲方人民幣伍仟元計算,情節嚴重,甲方有權取消乙方區域特許經營權。

8、嚴禁乙方灌裝其他廠家酒液,一經發現,即屬乙方違約,甲方有權從乙方交納的合同保險金內扣除人民幣壹萬元/次,情節嚴重,甲方有權取消乙方區域特許經營權。

9、乙方從甲方處購買的扎啤桶、扎啤杯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流入其他市場,如流入其他市場,一經發現,即屬乙方違約,甲方有權從乙方交納的合同保險金內扣除人民幣壹萬元/次,情節嚴重,甲方有權取消乙方區域特許經營權。

10、乙方必須從甲方訂購統一提供的與扎啤特許經營有關的各種機器設備、容器以及其他特許經營物品,未經甲方同意不得自行採購,一經發現,即屬乙方違約,甲方有權從乙方交納的合同保險金內扣除人民幣壹仟元/次。

11、乙方應及時向廠家返回空酒桶,保證廠家及時清洗空酒桶,每批次酒桶在乙方處最長時間不得超過兩個月,超過兩個月的除加清洗費叁元/桶,另每桶處罰人民幣伍元,年末返桶不及時的每桶再加收罰款貳元。

12、乙方應嚴格遵守《食品安全法》和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保證其特許區域經銷青島扎啤的所有銷售網點充打扎啤使用的是食品級的二氧化碳;如違法經營,乙方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和賠償義務,同時甲方保留斷供和取消乙方區域特許經營權的權利。

13、如因批次產品質量原因,甲方應為乙方無條件等量調換並承擔所需運費。乙方保證絕不銷售過期扎啤、變質扎啤和其他存有質量問題扎啤給消費者,保證絕不違法經銷青島扎啤。

14、乙方應積極拓展市場、擴大促銷,使銷售量逐年遞增,力爭實現特許經營區域銷售目標計劃。乙方在該合同年度銷售任務見附件一《合同年度市場銷售獎罰細則》。

15、乙方每月應以電話、傳真等形式向甲方提供下個月銷售計劃,甲方審批後備案落實。

七、合同的轉讓

乙方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可以將本合同中的全部或部份權利轉讓給第三方,但該受讓者必須無條件接受本合同的所有條款並繼續承擔乙方在合同中的全部義務;同時,乙方必須向甲方交納市場轉讓費金額的百分之二作為延續市場維護管理費。區域特許經營授權當年合同原則上不能轉讓,如果當年合同轉讓的,甲方就乙方取得的市場轉讓費超額利潤部分另行加收百分之三十作為先期市場開發管理費。

乙方轉讓本合同時,在同等條件下,甲方指定的第三人有優先受讓的權利。在甲方發出優先受讓的通知後,乙方不得撤銷轉讓或變更轉讓價格與轉讓條件,否則,乙方在壹年內不得進行轉讓。

八、保密條款

甲方的各種規章制度、經營模式和技術標準等內容為商業祕密,乙方對此有保密義務,保密期限為解除合同後的5年內不得泄露。

九、違約責任

雙方應該真誠履行本合同,如有違約,按本合同以上條款約定的執行,無約定的,違約方應賠償給對方造成的實際損失。

十、爭議的解決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的,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貨品的生產所在地法院申請訴訟解決。

十一、合同的解除、終止

乙方出現以下情形,甲方有權無條件解除合同,取消乙方區域特許經營權:

1、乙方發生合同約定的嚴重違約違規事項;

2、乙方連續兩年未開發市場;

3、乙方不按照市場開發計劃開發市場或者連續兩年銷售量嚴重下滑(較上年下降比例超過百分之二十五)時。

如因國家政策、政府部門、甲方上級主管部門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原因,造成甲方無法繼續再經銷青島多彩扎啤時,本合同自行終止。

十二、其他

1、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本合同附件、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兩份,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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