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萬佳範文網 >

合同 >經營合同 >

店鋪合夥經營合同(精選16篇)

店鋪合夥經營合同(精選16篇)

店鋪合夥經營合同 篇1

甲方:__________(發包方)

店鋪合夥經營合同(精選16篇)

乙方:__________(承包方)

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規定,對甲方餐廳的承包事宜進行約定。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關係,經雙方協商簽訂承包經營合同。

第一條 甲方將其位______市______區______路______號之______餐廳發包給乙方作為餐廳使用。乙方自主經營,獨立核算,自負盈虧的運行模式。乙方獨自承擔經營過程中的債權債務和由此引發的經濟、安全和法律責任。甲方協助乙方做好對外協調工作。該餐廳實測建築面積為______平方米,結構為______。

第二條 承包期限為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甲方另行給予乙方裝璜時間______天,期間免交承包費。承包期間甲方將餐廳交付乙方使用,無條件提供餐廳所需各類證照如營業執照、税務登記證、食品衞生許可證、公共場所衞生許可證、消防批文、環保測評批文等。

第三條 甲方承諾在乙方承包期間,不防礙乙方的正常經營。乙方根據其有關財務法規及規章制度,按有利於經營的原則自行管理。甲方不予干預。乙方承諾不破壞餐廳結構,保證自己的行為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且遵守本合同各項約定。

第四條 乙方在承包期間,準時向甲方繳納承包金,承包金的具體支付方式及金額為______。

第五條 合同期間餐廳的水、電、煤、通訊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六條 甲方交付餐廳時已配備的設施歸甲方所有,經雙方清點後簽字確認。乙方應保證正常使用,防止不正常損壞。乙方自行裝修和增設附屬設施所有權歸乙方所有。

第七條 承包期間,乙方發現餐廳及其附屬設施有損壞或故障時,應及時通知甲方修復;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後的______日內進行維修。逾期不維修的,乙方可代為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甲方保證交付餐廳及其附屬設施處於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狀態。甲方對該房屋進行檢查、養護,應提前______日通知乙方。檢查養護時,乙方應予以配合。甲方應減少對乙方正常經營活動的影響。

第八條 甲方義務

1、向乙方提供經營場所、經甲乙雙方認可的設施和設備(詳細財產以財產移交清單為準)。

2、努力為乙方創造良好的經營服務環境,保障乙方水、電、煤、通訊的正常供應及使用。

3、協助乙方努力做好承包期間的對外協調工作(包括各行政部門及餐廳之房屋所有人)。

4、協助乙方努力做好突發事件和重大事故的處置工作。

5、在乙方承包經營過程中,如遇國家行政執行機關按法律規定,必須要對餐廳進行安全消防等方面的改造,應由甲方出面處理,並承擔相應的改造費用。

6、應及時辦理乙方承包經營期間的各類證照的年檢工作,保證乙方正常的經營活動不受干擾。

第九條 乙方權利

1、合同期內,乙方對甲方提供的資產享有合同使用權並必須保持設備完好。如因使用期限已滿自然損壞的設施,應由乙方及時上報甲方審定後報廢,乙方不得擅自處理。

2、擁有在合同規定範圍內的自主經營權和收益權。

第十條 甲方違約責任

1、甲方交付的餐廳存在缺陷的,甲方應自交付之日起的______日內進行修復、逾期不修復的,甲方同意減少承包金並變更有關承包金條款。

2、因甲方未在該合同中告知乙方,該房屋承包經營前已抵押或產權轉移已受到限制,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應負責賠償。

3、承包經營期間,甲方不及時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維修、養護責任,致使房屋損壞,造成乙方財產損失或人身傷害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4、承包經營期間,非本合同規定的情況甲方擅自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該房屋的,甲方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______。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抵付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負責賠償違約金與實際損失的差額部分。

5、乙方承包經營的餐廳證照不全或不及時的進行證照年檢或未盡責進行對外協調,無法正常開展餐飲業務,致使承包經營目的不能實現。

6、甲方未按時交付承包經營之餐廳,經乙方催告後______日內仍未交付。

第十一條 乙方違約責任,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權解除合同,要求乙方交回餐廳,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應由乙方賠償:

1、乙方人為損壞餐廳設施而不賠償,在甲方給予的寬限期過後仍拒絕賠償的。

2、乙方逾期不交承包金的;

3、未經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改變餐廳用途的,擅自將餐廳轉租、轉借、轉讓他人或與他人交換的;

4、乙方在餐廳內從事違法、違規行為。

第十二條 本合同到期後自動終止。乙方如需繼續承包的,應於合同期限屆滿前十五日之內向甲方提出續約要求。

第十三條 甲乙雙方可就本合同的未盡或修改事宜,另行協商作出補充修改協議。該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四條 甲乙雙方就本合同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提交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

第十五條 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份。本合同自雙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__________(蓋章)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簽名)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店鋪合夥經營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經過兩個月的店鋪經營試運行,為了便於管理,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和規定,按照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經營騁用合同。

本勞動合同為有固定期限的經營騁用合同,合同有效期自20xx年1月 1日 至20xx年12月30日止(時間説明:根據店鋪實際經營情況,若中途轉讓或其它原因造成店鋪經營終止,以店鋪經營終止時間為準)。若雙方對合同沒有任何修改,下一年度可以續簽。

1.甲方根據工作需要,聘請乙方擔任甲方楓葉通訊耗材店管理銷售人員。以上崗位的工作內容和崗位職責由雙方協商制定。

2.乙方應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和甲方規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自覺服從甲方的管理。

3.乙方實行坐班制,正常工作時間必須在崗。病假、事假等不在崗狀況按照本月酬金除當月天數乘不在崗天數計扣薪酬(不經允許扣雙倍)。

4.甲方應儘量抽時間在店鋪中協助乙方經營。

5.凡是從店鋪銷售出去的每一種物品都必須進入系統,以計算成本和利潤。甲乙雙方不得有任何私心,私自進貨銷售,凡進貨銷售未進系統的,應儘快錄入系統,並把銷售所得利潤以服務費形式錄入系統。

6.乙方工資發放,甲、乙雙方按照純利潤的6比4進行分成,每月15日計算上月收入及應發工資。工資發放按推遲一個月發放(如3月15日算2月份工資收入,4月15日算3月份工資收入,發放2月份工資。)

7.甲方與乙方嚴格按照本勞動合同,全面履行各自的義務。

8.甲方權利與義務

(1)甲方負責店鋪所有進貨及進貨支出。進貨成本由甲方全部負責。(成本由甲方負責,因此甲方從店鋪中調用物品,可按0元支付)。

(2)對往來單位的各種招待費用,由甲方負責。

(3)甲方在每個周利用週末休息時間協助乙方經營活動,負責解決乙方不能處理的問題。

(4)甲方監督管理乙方的經營活動,對店鋪中不正確的經營行為甲方應提醒並告知(平時應注意態度要誠懇,有業務時應先把業務處理好再處理自己的事情,比如打電話、聊天、娛樂等不能影響經營活動)。

9.乙方權利與義務

(1)乙方應在店鋪中實行坐班,不得隨意關門,應按時開門進行經營活動。

(2)乙方應在銷售物品時堅持公正,不得營私舞弊,嚴格把自己的經濟與店鋪收入分開,不得混用。對一些沒有成本支出的技術服務收費,乙方應在公正無私心的情況下計入系統服務費中,這樣便於利潤計算。

(3)乙方從店鋪中消費物品,必須告知甲方,然後按成本支付進店鋪

(4)乙方在經營中發現的任何能賺取利潤的渠道,應與甲方商討並把渠道進貨錄入系統,以便銷售賺取更多利潤,實現店鋪的合理經營。

(5)合同期不滿乙方提出解除合同,乙方應承擔因此而產生的經濟損失。(如果是假期中以解除合同當月上月的收入計算經濟損失,如果是非假期中按解除合同當月上月收入的2倍計算經濟損失)

(6)合同期到乙方不願繼續服務的,要提前三個月告知甲方,讓甲方有時間找人培訓人。乙方不得將從原崗位工作中獲得的資料、技術信息或客户名單等與甲方從事相同或相似業務或其他有競爭關係的新僱主,否則乙方應賠償甲方的經濟損失。

10.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1)嚴重違反店鋪經營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經甲方警告後在合理期間內仍未改正或由此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失;

(2)營私舞弊,侵佔甲方財產或重大過失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3)平時算帳中發現較大資金漏洞,且無法用現金補平收入漏洞。(盤存出現的資金收入漏洞由家裏負責)。

11.甲方未按照合同約定支付工資報酬,乙方可以通知甲方解除聘用合同。

12.由於甲方店鋪工作需要,甲方認為有必要對乙方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項培訓的,可以簽訂針對此次培訓的服務協議,並約定服務期限。若乙方違反約定,應按約定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13.雙方認為需要規定的其他事項而本合同尚未涉及的,雙方可以簽署補充協議予以調整。

14.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一式二(2)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店鋪合夥經營合同 篇3

合夥人甲:________ 身份證號碼: ,住址:

合夥人乙:________ 身份證號碼: ,住址:

為了規範合夥人的行為,保護合夥店鋪及其合夥人的合法利益,甲、乙雙方本着自願、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 合夥宗旨

甲、乙雙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勞動、共同經營、共同發展的原則,共同經營果餐時客線下店業務。

第二條 合夥店鋪概況

名稱:果餐時客線下店

經營場所:

經營範圍:快餐、外賣、榨汁、水果等品類

第三條 合夥期限

合夥期限自20xx年1月10日起,至店鋪不再經營為止。

第四條 出資方式

甲方出資裝修、設備及相關費用,以現金方式出資,股份佔比為:90%;乙方以店面轉讓費方式出資,股份佔比為:10%。

另外:雙方約定店鋪轉讓費以6萬元為限,每年返還2萬,逐月返還,連續3年,3年後終止,但股份比例保持。如沒經營到3年,甲方須補齊餘額,然後再按股份比例進行分配。

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乃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比例乃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清算分割。

第五條 合夥店鋪登記

全體合夥人同意指定南昌果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為代表作為申請人,向青雲小鎮招商運營管理中心申請店鋪經營資格。

第六條 盈餘分配

1、合夥各方共同經營、共同管理,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2、盈餘分配以每季度盈利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3、合夥店鋪的利益分配、虧損,如另有變動的,其具體方案由全體合夥人協商決定。

第七條 店鋪的管理

1、店鋪暫時委託 為店長,負責店鋪日常銷售,底薪20xx元,績效提成2%。

2、各商品售價均按公司規定,所有運營體系按公司系統執行。

3、月盤點一次,核對營業額。

第八條 店鋪事務的決定

下列事務必須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1、處分合夥店鋪不動產;

2、改變合夥店鋪名稱;

3、聘任合夥人以外的人擔任店長。

第九條 禁止行為

合夥人在合夥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必須禁止:

1、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店鋪名義進行其它業務活動;

2、禁止合夥人從事損害本合夥店鋪利益的活動。

如合夥人違反上述各條,其業務獲得的利益歸本合夥店鋪,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其他合夥人決定除名。

第十條 除名退夥的情形

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1、未履行出資義務;

2、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合夥店鋪造成損失;

3、執行合夥店鋪事務時發生較嚴重的爭吵,經全體合夥人協商後解決不了的;

4、合夥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第十一條 退夥程序

合夥人退夥時按下列順序進行:

1、退夥需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夥人;

2、合夥人退夥,其它合夥人應當與該退夥人按照退夥時的合夥財產狀況進行結算,退還退夥人的財產份額;退夥人對其退夥前已發生的合夥店鋪虧損或債務按出資比例承擔責任;

3、退夥人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按店鋪的實際情況,由全體合夥人決定,退還貨幣或實物。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1、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他合夥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夥人,可按退夥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2、合夥人違反本協議關於禁止行為規定的,應按合夥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夥人決定除名。

第十三條 聲明和保證

本協議簽署各方作出如下聲明和保證:

1、合夥人各方均為具有獨立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並擁有合法的權利或授權簽訂本協議。

2、合夥人各方投入本店鋪的資金,均為各合夥人所擁有的合法財產。

第十四條 補充與附件

本協議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本協議的附件和補充協議均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五條協議的效力

1、本協議自各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2、本協議一式貳份,甲方、乙方各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協議的附件和補充協議均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店鋪合夥經營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雙方經反覆協商一致,為了“和氣生財,互惠互利,雙方共贏”的原則,就下列事宜達成協議:

一、 甲乙雙方自願簽訂本協議(合同)書,雙方同意在租賃店鋪作為開設美容院場地。

二、 雙方協商確定,甲乙雙方自願合夥經營“半身緣美容店”,總投資實際資金為 萬元,甲出資 萬元,乙出資 萬元。年終分紅甲按照投資總額的 / ,即%,乙分紅按照 / ,即 %。總之,年終甲按照 分之 分紅,乙按照 分之 分紅。

三、本合夥美容店經營期限為年。如果需要延長期限的,在期滿前六個月雙方自願辦理有關手續。本合夥依法組成合夥店鋪(企業),由甲負責辦理工商等相關手續登記。

四、雙方協商確定的職責:

甲方作為投資主體出現,負責管理和外圍事務,包括辦證與外商、半生緣總部洽談業務,與聯繫,都要主動出現,行使老闆的權利和義務;平時一般不住在店鋪裏,上班是坐在前台處理接待任務,安排美容師為客人服務,或跟那些等待的客人聊聊天宣傳美容知識;也要打電話聯繫客户,還有處理相關財務,收錢,過賬、繳款等日常事務;負責招聘美容技師的把關等事務等。

乙方負責會計記賬事務,充當本店的店長,負責安排外派或者是聘請來的技師參與美容,負責帶領新手學藝,清理採購產品清單,看護本美容院;晚上一般都住在店鋪裏,防止產品被盜,一般不宜透露自己已經入股,對美容技師要嚴格管理,強調技師整齊劃一,手法到位;提醒其他美容師認真做好本職工作,注重平時的技師培訓等工作;有空閒也要打電話聯繫客户,主動與客户交流等;每天上午在別人上班時間,要帶領美容師穿好整齊劃一的衣服在外面做早操,或者主動與客人打招呼等;在平時沒有事情做的時候,負責帶領團隊去各地花園或者商場裏發放傳單等。

五、 雙方協商確定:

1、義務,雙方任何一方有空就去菜場購食品菜餚,回來如果有時間要及時做飯,不存在推諉;當然做飯也可以輪流做飯或購菜等;有客人過來諮詢美容要熱情接待,遇到特殊事情都有義務先處理好事情再跟對方報告。平時雙休日是客人來體驗最多的時間,任何人不得遲到,乙方住在店鋪裏,晚上十一點關門,有客人做美容必須推遲關門,臨睡覺前要打掃好店內衞生,第二天不得遲於九點半開門;甲方上午不得遲於十一點到崗,下午下班可以在學生放學之前離開,如果生意好,客源多,平時雙休日或者學生放假儘量住在店鋪裏。

2、利益,雙方暫時不領取工資,等到賺到更多的錢,也就是賬上有儲備的 萬元,能基本交齊一年租金之後,雙方就可以領取基本工資。甲方每月領取元,乙方每月領取元。到了年底根據所賺錢的總數,甲乙雙方按照比例領取分紅。分紅的前提是賬上必須有 萬元的鋪底資金。

3、權利,甲、乙方如果能做美容,洗臉、按摩、吹頭髮、減肥等工作都有提成;如果甲方不是以技師出現,基礎工資可以提高。雙方有責勸告或者提醒對方出現的錯誤,有事情一定要好好商量,不得把話濫在肚子裏。美容店就是自己的家。本着把美容店做大做強的原則,一定要和氣生財。將來的理想是雙方合夥再開幾家美容加盟店。目前是創業階段,只能本着節約開支,事事處處要以節約為本。

六、甲乙雙方經營的美容店是共同承租的,其費用納入成本積累,如果資金短缺,也是共同承擔出資再增加成本,不得依靠任何一方。

七、支付方式:辦理銀行開卡機,必須有公用的賬號,如果不申請公用賬號,必須有記賬本隨時查閲,賬務必須在雙方合夥面前做到日清月結,大家心裏有底。

八、違約責任:雙方好説好算,如果有一方在合約期間,提出辭職或者另謀高就,自動放棄者,在合約期內不準收回任何成本。如果本店有相應的債務,則按照分紅比例負擔。如果有外債償還,必須還清債務之後方可離開,如果離開時沒有適當的資金還清,應當按比例在十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負擔的比例債務部分。

九、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以由中介人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進行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提交當地仲裁委員會仲裁。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甲乙某一方如果轉讓,只能按實際注入資金轉讓;即使增值,也只能按照投入的實際資金漲或者跌而轉讓。

十一、他人可以入夥,但須經甲乙雙方同意,按照當時店鋪增值或者是減值的價格,預估成本後,再接納第三者入股。並辦理增加出資額的手續和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十二、雙方商定的其他事宜:

十三、 以上事實清楚,甲乙雙方無異議,可以在下面簽字有效。本協議一式三份可受法律保護。

甲方: (簽章或者按手印)

乙方:(簽章或者按手印)

中介人:(簽章或者按手印)

合同簽訂地點:_____

合同簽訂時間:____年__月__日

合同二

訂立合同各合夥人:

姓名_______,性別_______,年齡_______,住址_______。

(其它合夥人按上列項目順序填寫)。

第一條 合夥宗旨_______

第二條 合夥經營項目和範圍_______

第三條 合夥期限

合夥期限為10年,自20__年1月1日起,至20__年1月1日止。

第四條 出資額、方式、

1.合夥人_______(姓名)以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元。

(其它合夥人同上順序列出)

2.各合夥人的出資,於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以前交齊。逾期不交或未交齊的,應對應交未交金額數計付銀行利息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3.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第五條 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餘分配,以_______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合夥債務先以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的_______為據,按比例承擔。

第六條 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1.入夥:①需承認本合同;②需經全體合夥人同意;③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2.退夥:①需有正當理由;②不得在合夥不利時退夥;③退夥需提前_______月告知其它合夥人並經全體合夥人同意;④退夥後以退夥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⑤未經合夥人同意而自行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3.出資的轉讓:允許合夥人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合夥人有首先受讓權;如轉讓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應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

第七條1.合夥負責人,其權限是:①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②對合夥事業進行日常管理③出售合夥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④支付合夥債務;⑤其它。

2.其它合夥人的權利:①參予合夥事業的管理;②聽取合夥負責人開展業務情況的報告;③檢查合夥帳冊及經營情況;④共同決定合夥重大事項。

第八條 禁止行為

1.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

2.禁止合夥人經營與合夥競爭的業務。

3.禁止合夥人再加入其它合夥。

4.禁止合夥人與本合夥簽訂合同。

5.如合夥人違反上述規定,應按合夥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夥人決定除名。

第九條 合夥的終止及終止後的事項

1.合夥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①合夥期屆滿;②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③合夥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④合夥事業違反法律而被撤銷;⑤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2.合夥終止後的事項:①即行推舉清算人,並邀請_______中間人(或公證員)參與清算;②清算後如有盈餘,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餘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夥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③清算後如有虧損,不論合夥人出資多少,先以合夥共同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夥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第十條 糾紛的解決

合夥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着有利於合夥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法院。

第十一條 本合同自訂立並報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批准之日起生效並開始營業。

第十二條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合夥人集體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條 其它_______

第十四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份,合夥人各執1份,送_______各存1份。

合夥人:_______(蓋章)

合夥人:_______(蓋章)

簽約日期:_______

店鋪合夥經營合同 篇5

合夥人(甲方): 出生於 年 月 日 住 址: 身份證號碼:

合夥人(乙方): 出生於 年 月 日 住 址: 身份證號碼:

合夥人(丙方): 出生於 年 月 日 住 址: 身份證號碼:

鑑於,三方同意共同投資經營 店鋪,為明確各方的權利

第一條 合夥經營項目

1、店鋪名稱:

2、註冊人:

3、經營範圍:

第二條 出資形式及出資比例

1、合夥人(甲方)以 現金 方式出資,計人民幣 萬元,佔投資總額 %;

2、合夥人(乙方)以現金、管理及勞務方式出資,計人民幣 萬

3、合夥人(丙方)以 現金 方式出資,計人民幣 萬元,佔投資總額 %;

第三條 工資、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合夥各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1、工資分配:合夥人乙方每月薪資為 元,於每月初發放。

2、盈餘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税費等的收入為淨利潤,即合夥創收盈餘,此為合夥合夥人股份比例進行分配,按季度分配。

3、債務承擔:如在合夥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按第伍條第一款合夥人股份比例承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後,另外幾方應當按投資比例在10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應負擔的部分。

4、幾合夥人不承擔其中之一合夥人本經營協議外的所有的債權債務。

第雙條 入夥、退出、出資的轉讓

(一)入夥。

1、新合夥人入夥,必須經全合夥人各方同意;

2、承認並簽署本合夥協議;

3、除入夥協議另有約定外,入夥的新合夥人與原合火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夥的新合夥人對入夥前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夥。合夥的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夥人可以退夥:

1、合夥協議約定的退夥事由出現;

2、經其他合夥人同意退夥;

3、發生合夥人難以繼續參加合夥項目的事由。

合夥人擅自退夥給其他兩方合夥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合夥人退夥後,幾方合夥人與該退夥人按退夥時的合夥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三)出資的轉讓。

允許合夥人轉讓其在合夥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給其他合夥人。未經過全體合夥人同意,不得將合夥股份轉讓給合夥人以外的其他人。其他合夥人均不同意接收轉讓股份的,按退夥方式結算。

第五條 合夥負責人及合夥事務執行

1、幾方合夥人共同選舉 店鋪註冊人。主要負責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幾方合夥人共同選舉 負責合夥項目進行全面日常管理;訂立經營價格、購進常用貨物; 制定相關的規章制度等事務。

3、幾方合夥人共同商議決定合夥店鋪的重大事項,合夥事務的決定權、監督權和具體的經營活動由合夥人共同決定,不得損害合夥店鋪的利益。

第六條 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夥人的權利:

合夥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和監督權,合夥的經營活動由合夥人共同決定;

1、合夥人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

2、合夥經營的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共有;

3、合夥人有退夥的權利。

(二)合夥人的義務:

1、按照合夥協議維護合夥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夥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為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七條 禁止行為

1、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以合夥名義進行相關的業務活動或者私自從事本行業業務,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造成的損失按實際損失進行賠償。

2、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或另一方合夥人同意外,合夥人不得同本合夥進行交易。

3、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八條 合夥營業的繼續

1、在一方退夥的情況下另幾方合夥人有權繼續原合夥註冊店鋪業務。

2、合夥人因其他客觀情況無法繼續經營的情況下,依該合夥人的書面授權或法定選擇,既可以結算其財產,其他合夥人繼續經營;也可經另幾方合夥人同意,接納其指定的直系親屬、配偶或指定的法

第九條 合夥的終止和清算

(一)合夥的終止

1、經三方合夥人同意終止和合作關係;

2、合夥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3、被依法撤銷;

4、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夥店鋪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夥的清算:

1、合夥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由三方合夥人擔任。

3、清償後如有剩餘,則按本協議約定的投資比例進行分配。

4、清算是合夥有虧損,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各合夥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夥人由於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夥人追償。

第十條 違約責任。

1、合夥人未按本協議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的損失。

2、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可按退夥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造成的損失。

3、合夥人私自以其在合夥店鋪中的財產份額出資的,其行為無效,或者作為退夥處理;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4、合夥人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違反法律而導致合夥店鋪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一條 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夥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可向簽署地管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 其他

1、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2、本協議確定合夥經營店鋪,對外為合夥店鋪承擔民事責任,對內則依據本協議確定各合夥人的責任、權利和義務。

3、本合同一式三份,合夥人各執一份。

4、本合同經三方合夥人簽名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店鋪合夥經營合同 篇6

合作方(甲方)姓名:_____________

合作方(乙方)姓名: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電話: 電話:

店鋪名稱: 住址: 店鋪地址:

甲、乙雙方本着自願、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簽定本協議,由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協議範圍內,雙方的關係確定為合作關係。為拓展市場更好地、更規範地服務消費者,甲方根據乙方的申請和對乙方的個人情況的審核,同意乙方將 (產品) 加入在位_______省(市、自治區)_________市(地區)_______縣(區)______街道 號的 (店鋪名稱)內進行銷售。

店鋪合夥經營合同 篇7

合夥人:(甲) ,女,現住址:___ __ 電話 身份證號

合夥人:(乙) 女,現住址:____ 電話 身份證號

甲乙合夥人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投資舉辦經營店鋪,就有關服裝類合作事宜協商達成一致,特訂立本合夥協議如下:

第一條、 甲乙雙方合夥經營_ 品牌女裝__,總投資為__萬元,甲出資_ 萬元,乙出資__萬元,各佔投資總額的_50_%。

按照各自的投資比例享有權利和承擔責任(包括利潤分成和虧損金額的承擔)。(包括但不限於:房租、裝修費、貨款、僱員費用等),詳細投資明細及所購固定及非固定資產明細見協議附件。如該投資金額不夠,可追加投資,但最多不超過 。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叁個工作日內甲、乙雙方的投資款必須到位,否則本協議自動解除。

第二條 、本合夥依法組成合夥企業,由甲負責辦理工商登記,守法經營繳納相關税費,擔任企業法人代表。

企業名稱為 ,並以此名義繳納相關費用;對外行使所有經營行為。經營管理過程中若出現需法人承擔責任等情況或因此產生相關費用等問題由甲乙雙方按5:5共同分擔。

第三條 、本合夥企業經營期限為 叁 年。如果需要延長期限的,在期滿前六個月辦理有關手續。

第四條 、合夥雙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1、經營核算:由雙方協商選聘財務人員按月進行經營核算,公開賬目並出具財務核算報表,雙方簽字認可並留存。每月25日為簽字日,順延七日之內不籤則視為認可。

2、 企業盈餘:按照各自的投資比例對每個季度經營所獲得的純利潤,於下一個季度末雙方核算無誤認可後進行均分,如需將其中的部分利潤用作再投資,由雙方商定。

3、純利潤:每月盈利(總業績)扣除所有應支出後,再扣除行政管理費,折舊提維費(以三年為計算準則,作為裝修及硬件設備更新之用)是為當月純利潤。

4、成本承擔:在經營過程中所發生的一切相關費用,雙方各承擔一半(50%)(如:包含但不限於僱員費用、水、電費、暖氣費、營業税等)。

5、企業債務:按照各自投資比例負擔。如投資額不抵虧損金額,其他投資人擁有追回其應承擔金額的權利。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務後,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十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負擔的部分。

第五條、甲方提供房屋租賃合同作為本協議的附件;乙方提供品牌女裝的本地區授權代理合同作為本協議的附件。

1、 合作區域: (合作雙方不得隱瞞另一方在此範圍內另開設經營品牌女裝的店面或櫃枱;一經發現,則違約方賠償另一方人民幣貳拾萬元)。

2、 合作場所:號底商(約 m2)。(甲方不可單方面收回本房屋的使用權,乙方不可單方面收回該品牌的經營權。否則,則視為違約,應由違約方賠償給另一方違約金人民幣貳拾萬元。同時本協議自動解除)。但不僅限於本地點,可於本合作區域內以本協議規定的合作方式另開分店。

第六條、合夥的終止及終止後的事項

(一)出現下列事項之一 ,合夥終止:

1、合夥期滿;

2、合夥雙方協商同意;

3、 其他法律規定的情況;

4、連續虧損 月

(二)合夥終止後的事項

1、合作終止時,以終止時的財產狀況進行清算,不論以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

2、 合作終止時,即行推舉清算人,並邀請一中間人(或公證員)參與清算。清算後如有盈

餘,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餘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夥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清算後如有虧損,不論合夥人出資多少,先以合夥共同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夥人按出資比例承擔。(清算時,牆面、地面、屋頂等附着不可拆卸的的部分不予作價,不參與分配)

3、 合作終止時,品牌價值如何分配

第七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形成文字作為本協議的附件;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第八條、 本協議一式_貳_份,合夥人各一份。本協議自合夥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合夥人:______(簽字或蓋章) 年 月 日

合夥人:______(簽字或蓋章) 年 月 日

店鋪合夥經營合同 篇8

甲方合夥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合夥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店名:_____________________(後根據工商註冊為準)

店址:_____________________(參考租賃合同)

甲乙二方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遵守民法典相關規定,前提下擬訂合夥協議如下:

第一條

甲乙二方合夥經營項目美髮美容,共同申請營業執照辦理健康許可證件。二人共同擁有對美髮店的經營權和使用權(租賃期間內的),甲方主要負責店內管理,產品和技術乙方負責招聘廣告宣傳,設備採購。

第二條

已存在店鋪內設備(後附設備清單)和美髮用品材料共計________萬元。店內年租金為________萬元,共計店總價值為________萬元,

合夥期限出資額,甲方以無債務店鋪出讓股權邀請乙方合作,共同經營。要求乙方出資_________元,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交付甲方,方式為現金交付。

合夥期限為_____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合夥人甲方佔_____的股份。合夥人乙方佔_____的股份。

第三條

甲方負責店內經營,每日統計店內營業狀況,繪製營業額表和進貨成本表,店內開銷須會知乙方知曉,雙方信息一致。

1、工資分配:按合夥人在工作中以提成的方式來計算,經雙方商議按個人所做營業額的30%來提成。

2、盈餘分配,除去日常開支(水電費),員工工資,獎金後所剩盈餘然後甲、乙按照股份額來分配。

3、債務承擔:如在合夥期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出資比例為據,按比例擔保責任承擔。

第四條

退夥必需有合夥人認同方可退出,不得在合夥不利時推出,未經合夥人同意而自行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進行按照正常經營損失風險進行賠償。

創業初期的出資充做公用,不得一方未經同意擅自使用。經營運轉資金每月盈餘以十號為節點存儲。甲乙雙方如有動用盈餘運轉資金,須徵得對方同意。動用金額不得超過股份比

例,年終分紅結算當扣除動用金額。

出資的轉讓:如合夥人轉讓自己的出資股份,轉讓時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轉讓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必須經甲乙兩合夥人同意,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

第五條

合夥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着有利於合夥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法院。

第六條

經甲、乙雙方商議決定由第三方__________來做__________的見證人。

第七條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合夥人集體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八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叁份,合夥人各執一份。本協議自合夥人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合夥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合夥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見證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店鋪合夥經營合同 篇9

合夥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夥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夥人(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鑑於,三方同意共同投資經營 店鋪,為明確各方的權利

第一條 合夥經營項目

1、店鋪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註冊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經營範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出資形式及出資比例

1、合夥人(甲方)以 現金 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萬元,佔投資總額_____%;

2、合夥人(乙方)以現金、管理及勞務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萬

3、合夥人(丙方)以 現金 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萬元,佔投資總額_____%;

第三條 工資、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合夥各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1、工資分配:合夥人乙方每月薪資為_____元,於每月初發放。

2、盈餘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税費等的收入為淨利潤,即合夥創收盈餘,此為合夥合夥人股份比例進行分配,按季度分配。

3、債務承擔:如在合夥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按第伍條第一款合夥人股份比例承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後,另外幾方應當按投資比例在10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應負擔的部分。

4、幾合夥人不承擔其中之一合夥人本經營協議外的所有的債權債務。

第雙條 入夥、退出、出資的轉讓

(一)入夥。

1、新合夥人入夥,必須經全合夥人各方同意;

2、承認並簽署本合夥協議;

3、除入夥協議另有約定外,入夥的新合夥人與原合火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夥的新合夥人對入夥前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夥。合夥的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夥人可以退夥:

1、合夥協議約定的退夥事由出現;

2、經其他合夥人同意退夥;

3、發生合夥人難以繼續參加合夥項目的事由。

合夥人擅自退夥給其他兩方合夥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合夥人退夥後,幾方合夥人與該退夥人按退夥時的合夥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三)出資的轉讓。

允許合夥人轉讓其在合夥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給其他合夥人。未經過全體合夥人同意,不得將合夥股份轉讓給合夥人以外的其他人。其他合夥人均不同意接收轉讓股份的,按退夥方式結算。

第五條 合夥負責人及合夥事務執行

1、幾方合夥人共同選舉 店鋪註冊人。主要負責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幾方合夥人共同選舉 負責合夥項目進行全面日常管理;訂立經營價格、購進常用貨物; 制定相關的規章制度等事務。

3、幾方合夥人共同商議決定合夥店鋪的重大事項,合夥事務的決定權、監督權和具體的經營活動由合夥人共同決定,不得損害合夥店鋪的利益。

第六條 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夥人的權利:

合夥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和監督權,合夥的經營活動由合夥人共同決定;

1、合夥人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

2、合夥經營的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共有;

3、合夥人有退夥的權利。

(二)合夥人的義務:

1、按照合夥協議維護合夥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夥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為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七條 禁止行為

1、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以合夥名義進行相關的業務活動或者私自從事本行業業務,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造成的損失按實際損失進行賠償。

2、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或另一方合夥人同意外,合夥人不得同本合夥進行交易。

3、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八條 合夥營業的繼續

1、在一方退夥的情況下另幾方合夥人有權繼續原合夥註冊店鋪業務。

2、合夥人因其他客觀情況無法繼續經營的情況下,依該合夥人的書面授權或法定選擇,既可以結算其財產,其他合夥人繼續經營;也可經另幾方合夥人同意,接納其指定的直系親屬、配偶或指定的法

第九條 合夥的終止和清算

(一)合夥的終止

1、經三方合夥人同意終止和合作關係;

2、合夥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3、被依法撤銷;

4、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夥店鋪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夥的清算:

1、合夥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由三方合夥人擔任。

3、清償後如有剩餘,則按本協議約定的投資比例進行分配。

4、清算是合夥有虧損,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各合夥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夥人由於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夥人追償。

第十條 違約責任。

1、合夥人未按本協議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的損失。

2、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可按退夥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造成的損失。

3、合夥人私自以其在合夥店鋪中的財產份額出資的,其行為無效,或者作為退夥處理;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4、合夥人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違反法律而導致合夥店鋪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一條 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夥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可向簽署地管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 其他

1、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2、本協議確定合夥經營店鋪,對外為合夥店鋪承擔民事責任,對內則依據本協議確定各合夥人的責任、權利和義務。

3、本合同一式三份,合夥人各執一份。

4、本合同經三方合夥人簽名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店鋪合夥經營合同 篇10

甲方: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

甲、乙、丙三方本着互利共贏,團結合作的精神,經友好協商,就共同經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事宜達成如下合夥協議:

第一條 合夥宗旨

利用合夥人自身積累的經營管理經驗和人脈關係,共同經營,使合夥人通過合法的手段,創造勞動成果,分享經濟利益

第二條 合夥組織名稱 、合夥經營項目

合夥組織名稱為:_______________

合夥經營項目為: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合夥期限

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止。

第四條 合夥組織財產份額分配

各合夥人佔有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工資、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1、獎金分配:合夥組織經營期間,各合夥人工資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隨着合夥經營的深入,利潤可觀後,年底將發放獎金,獎金數額根據收入現狀和個人貢獻經合夥人會議決定。

2、盈餘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税費等的收入為淨利潤,即合夥創收盈餘,此為合夥分配的重點,將以各合夥人佔有的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3.、債務承擔:如在合夥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佔有的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為依據,按比例承擔。

第六條 除名退夥、出資的轉讓

(一)除名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1)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2)未履行出資義務;

(3)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夥組織造成經濟損失;

(4)執行合夥組織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5)合夥人有違反本協議第九條之規定的行為。

對合夥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夥。合夥人退夥後,即視為放棄其在該合夥組織中佔有的財產份額,並不再參與本年度合夥組織利潤盈餘分配,其他合夥人即自動擁有該財產份額,但不免除其因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的損失。

(二) 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的轉讓

合夥期間,未經全體合夥人書面同意,合夥人不得隨意轉讓其在合夥組織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如經其他合夥人書面同意該合夥人向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新入夥對待。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夥協議即成為合夥組織的合夥人。

第七條 合夥人會議、合夥負責人及合夥事務執行

(一)合夥人會議制度

1、召集:合夥人會議由合夥事務執行人____召集和主持,合夥負責人可根據情況需要決定召開合夥人會議;

2、時間:一般情況下每月一次,具體召開時間由合夥負責人根據情況決定;

3、表決權:每個合夥人在合夥人會議中均享有表決權,除本協議另有約定外,重大事項決定應由佔合夥組織財產份額比例三分之二以上的合夥人同意方可通過,一般事項決定由佔合夥組織財產份額比例二分之一以上的合夥人同意即可;

4、重大事項:須經合夥人會議中佔合夥組織財產份額比例三分之二以上的合夥人同意方可通過的重大事項是指:

(1)推舉合夥事務執行人;

(2)增加、減少經營種類,調整、轉換經營項目,擴展業務;

(3)對各合夥人佔有合夥組織財產份額和利潤分配比例進行適當調整;

(4)決定合夥組織的內部機構設置和財務收支計劃

(5)決定合夥組織的經營價格和工資、獎金、福利制度

(6)其它

5、其它工作會議:

(1)合夥事務執行人每月主持召開一次有各合夥人及合夥組織主管職員參加的工作會議;

(2)合夥事務執行人每月主持召開一次有各合夥人及合夥組織全體職員參加的工作會議;

(3)業務經理每月主持召開一次有下屬職員參加的工作會議。

(二)經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_____為合夥事務執行人,其權限為:

1、召集主持合夥人會議,對合夥組織的重大事項(如擴展業務、調整、轉換經營項目等)享有最後的決定權

2、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3、對其他合夥人執行合夥事務的情況進行檢查監督,根據合夥人會議決定任免和調整其職務和負責事項;

4、根據合夥事務執行人的提名任免合夥組織的業務經理,並決定其所應享有的報酬;

5、根據合夥組織的盈利情況和合夥事務執行人的個人表現,有權對合夥事務執行人佔有的合夥組織財產份額和利潤分配做出適當調整。

(三)經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______擔任合夥內部行政事務的負責人,負責合夥組織的內部經營和管理。其權限為:

1、組織實施合夥人會議;

2、對合夥組織經營進行全面日常管理;

3、制定合夥組織的內部管理制度;

4、擬定合夥組織的內部機構設置方案和獎懲激勵制度;

5、提請聘任或者解聘合夥組織的業務經理;

6、審核現金收付憑證和及日常財務開支情況;

7、合夥人會議授予的其他職權。

(四)經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______擔任合夥組織的財務、後勤負責人,並協助其他合夥人參與合夥組織的日常經營和管理。

1、對合夥事務執行人負責,主持合夥組織的日常財務、後勤等工作;

2、制定合夥組織的財務制度,編制合夥組織的財務收支計劃,檢查監督財務制度的執行,並及時向其他合夥人通報財務計劃執行情況;

3、督促合夥組織相關部門降低消耗、節約費用,合理使用資金,對合夥組織的年度經營成本和利潤進行預測,並形成預測報告,供合夥人會議決策參考;

4、擬定財務機構設置方案及財務收銀人員的的崗位職責;

5、負責人事檔案管理。對相關資料(如人事資料、文件、憑證、賬薄、報表)進行整理、收集和立卷歸檔,並按規定手續報請銷燬或存檔;

6、擬訂合夥組織經營價格及工資、獎金、福利制度,管理營業發票;

7、管理合夥組織現金流動及與銀行的存兑資金往來,及時核對,保證賬目清楚、賬實相符;

8、合夥人會議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八條 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夥人的權利:

1、參加合夥人會議,並對合夥事務的執行進行監督;

2、合夥人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

3、合夥人分配合夥利益應以其佔有合夥組織財產份額比例或者按本協議的約定進行,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共有;

4、經全體合夥人書面同意,合夥人有退夥的權利。

(二)合夥人的義務:

1、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組織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夥經營損失的債務;

3、為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九條 禁止行為

(一)未經本合夥協議或合夥人會議授權,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組織名義進行業務活動,私自進行業務獲得利益歸全體合夥人,造成的損失由該合夥人個人全額進行賠償;

(二) 禁止合夥人參與經營與本合夥項目相似或有競爭的業務,如違反規定經營,應向本合夥組織支付前兩年內經營所得利潤最高月份利潤(或平均利潤)12倍的違約金;

(三)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外,合夥人不得同本合夥企業進行交易,如有違反,交易所得利益歸合夥組織所有,給合夥組織造成的損失應該雙倍賠償;

(四)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條 違約責任

(一)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書面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其他合夥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夥人,可按退夥處理,轉讓的合夥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二)合夥人私自以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該合夥人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三)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導致合夥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一條 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夥人之間應先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長沙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二條 其他

(一) 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約定;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二)本協議一份四頁,各合夥人各執一份;

(三)本協議經全體合夥人簽名、蓋章後生效。

全體合夥人簽章處:

甲方: 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

丙方: ___________

簽約時間: ____年___月___日

簽約地點: ______________________

店鋪合夥經營合同 篇11

合夥人:甲(姓名)______,性別__,;年;月;日出生,現住址:;市(縣);街道(鄉、村);號

合夥人:乙(姓名)______,性別__,;年;月;日出生,現住址:;市(縣);街道(鄉、村);號

合夥人:丙(姓名)______,性別__,;年;月;日出生,現住址:;市(縣);街道(鄉、村);號

合夥人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夥協議如下:

第一條 甲、乙、丙三方自願合夥經營___百樂家居,主要經營保温飯盒保温杯、等。

第二條 總投資為十五萬元,出資方式及佔股比例 甲方以產品實物作為出資,出資額萬元人民幣,佔公司註冊資本的100%; 乙方以技術作為出資,丙方以技術作為出資。 本合夥依法組成合夥店鋪。

第三條 本合夥企業經營期限為________年。 如果需要延長期限的,在期滿前六個月辦理有關手續。

第四條 合夥三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企業盈餘按照各自的39;投資比例分配。 企業債務按照各自投資比例負擔。 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務後,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____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負擔的部分。

第五條 他人可以入夥,但須經甲乙丙三方同意,並辦理增加出資額的手續和訂立補充協議。 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條 出現下列事項,合夥終止:

(一)合夥期滿;

(二)合夥三方協商同意;

(三)合夥經營的事業已經完成或者無法完成;

(四)其他法律規定的情況。

第七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以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第八條 本協議一式三份,合夥人各一份。 本協議自合夥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合夥人:;(簽字或蓋章) 合夥人:;(簽字或蓋章) 合夥人:;(簽字或蓋章)

簽約地點:

簽約時間:

店鋪合夥經營合同 篇12

___________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甲方)

經營方姓名:_______ (以下簡稱乙方)

住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手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商鋪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商鋪合作經營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商鋪

甲方將座落於______市______區______路______號______層______區______號,使用面積______㎡商鋪交給乙方,用於乙方在商鋪內從事商業經營。

第二條 經營範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除雙方另有約定外,乙方不得超範圍經營。

第三條 經營期限

經營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使用期共計______年。

第四條 費用標準

費用標準______元/年/㎡

第五條 費用及付款方式

(一)______層______區______號商鋪每年費用為人民幣______元(其中:公共設施使用費、廣告宣傳費、保安費等綜合管理費______元),甲方按______年期共收取費用______元(其中:公共設施使用費、廣告宣傳費、保安費等綜合管理費______元)。付款(結算)方式:按______度分______次付清。

(二)先交付______年費用,再向銀行貸款交付______年費用。首先於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結清______年的費用款共計______元;其餘費用的交付(結算)時間及數額見本合同備註。

(三)乙方於本合同簽訂之日向甲方支付保證金人民幣______元。

(四)本合同期滿後如雙方不再續簽合同,在乙方沒有違約並沒有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情況下,甲方在一個月後向乙方如數返還保證金(保證金不計算利息)。

第六條 維修養護

(一)經營期間,甲方對商鋪及附屬公共設施定期予以檢查、修繕,乙方應予以協助,不得阻撓施工。

(二)商鋪及公共設施正常的維修養護費用由甲方承擔。

(三)乙方管理、使用不善等原因造成商鋪及附屬公共設施損壞,其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並賠償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七條 裝修改造

(一)如乙方需改變商鋪的內部結構,必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後方可進行,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乙方未經甲方同意,擅自對商鋪及附屬公共設施進行改造或增設它物的,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二)如乙方決定裝修,必須在非經營時間進行,並須提前五個工作日向甲方提交裝修方案,以供甲方審核,經甲方書面同意後方可進行。因違反甲方規定造成損失,需由乙方負責賠償。

(三)乙方提交的裝修方案至少應包括設計圖紙、施工週期、用料説明、施工設備明細、用電、用水申請、施工人數、現場負責人等內容。

(四)甲方應在接到乙方裝修方案後五個工作日內進行審核,並給予答覆。

(五)乙方進場裝修前必須到甲方辦理有關登記手續,進場裝修必須遵守甲方的安全管理規定和施工現場管理規定,服從甲方管理,違反規定造成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六)因乙方裝修而增加的設備、設施的購置、運行、維護等費用由乙方負擔。

(七)合同期滿或因其它原因終止合同,乙方不得拆除裝修及其它改造設施,其所有權歸甲方。

第八條 有關費用

(一)經營期間以下費用由乙方支付。如乙方逾期付款將承擔每日______‰的滯納金。

1. 甲方承擔公用區照明和商鋪內原配置照明的電費,乙方照明區增加的用電設施所需電費由乙方承擔,依照供電單位規定的電價計收,由甲方代收代繳。

2.乙方按季度向甲方交納商鋪物業管理費(______元/月/㎡)。

3.電話費由乙方按實際發生額承擔,由甲方代收代繳。

(二)乙方經甲方同意製做發佈的廣告,其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三)乙方遷移或安裝電話,使用的是甲方已完成的入户電話工程,其每部電話乙方需向甲方交納工程費及電話押金 元。

(四)在經營期間,如政府有關部門徵收本合同未列費用且與乙方使用該商鋪有關的,其費用由乙方支付。

(五)因法定節假日及乙方原因或不可抗力等非甲方原因造成的停電、停水等突發事件停業的,該停業時間正常計費。

(六)若乙方合同書或票據丟失,乙方應向甲方交納保證金金額5%的罰金,方可補辦手續。

第九條 銷售管理

(一)乙方應該按甲方規定的統一時間開業和營業,並保證開業時店堂貨品充足。

(二)乙方所售商品必須保證證件合法、齊全、有效,商品質量符合有關標準。

(三)乙方商品銷售批發、零售價格不得高於乙方在其它商場所銷售同類商品的銷售價格。

(四)乙方與顧客發生糾紛,應當接受甲方管理部門的處理意見。

(五)為了保持良好的店堂形象和商品展示形象,乙方展示貨品應當接受甲方的指導和監督。

(六)乙方不得銷售假冒偽劣商品,不得欺騙顧客。如有此等不良行為,致使甲方聲譽受到損害,乙方應當負責消除影響,恢復甲方聲譽,賠償因此而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七)乙方銷售商品應當使用甲方統一印製的售貨憑證和信譽卡。上述憑證向甲方購買。

第十條 人員管理

(一)乙方經營所需的從業人員,應當接受甲方統一培訓,並須向國家和地方有關部門辦理相關手續,甲方收取的培訓費用不得超過150元/人。

(二)乙方從業人員應按甲方要求統一着裝(經甲方同意,也可由乙方自費提供服裝),佩帶甲方統一製作的胸卡及其他標誌,保持儀容儀表整潔。服裝、胸卡及其他標誌由甲方提供,費用由乙方負擔。

(三)對於第一批進入九隆廣場及在經營過程中更換的從業人員,乙方應當提前 天將其個人資料送交甲方審核備案,併到有關部門辦理進場手續。

(四)乙方上述人員應當遵守甲方制定的勞動紀律和服務規範。對於違反勞動紀律和服務規範人員,乙方應按甲方要求給予相應的懲處。

(五)乙方應按甲方要求對其聘用的從業人員進行教育和培訓,保證其服從甲方管理,愛護甲方營業設備和設施。

第十一條 商鋪的返還

(一)如果乙方未在經營期限界滿三十日以前提出續簽合同的要求,乙方應在該期限界滿之前三日內清點、轉移貨物,清理商鋪,書面通知甲方到場驗收。乙方應在經營期限界滿之前清理完畢商鋪,將其移交甲方管理。

(二)經過甲方驗收合格,各有關方面在驗收記錄上簽字以後,辦理商鋪交接和退還保證金手續。

第十二條 續營方式

合同期滿,乙方要求繼續經營,需在甲方規定的時間內(合同期滿前三十日)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經甲方同意後,在規定的時間內辦理續營手續,甲方未改變經營格局,乙方按甲方要求未改變經營範圍的,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經營權。

第十三條 安全防火責任

(一)甲乙雙方必須嚴格遵守我國有關安全防火的法律規定,認真貫徹執行公安消防管理機關的有關規定並接受監督檢查。

(二)甲方負責公用設施、公共走廊的安全防火工作,並承擔相應的責任。

(三)甲方負責安全防火工作的宣傳,行使日常管理監督的職能,乙方必須無條件服從甲方的監督管理。

(四)乙方必須全面負責商鋪和劃定的安全防火責任分擔區的安全防火工作,並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十四條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除本合同已有約定外,甲方享有和承擔以下權利和義務:

1.甲方有權根據實際情況及九隆廣場正常營業的需要制定統一經營管理規定,並要求乙方遵守。

2.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等,指導、監督乙方經營活動。

3.尊重乙方經營自主權,不干涉乙方正常經營活動。

4.維護正常經營秩序,保證設備、設施的正常運行,做好安全保衞工作。

5.甲方有權對乙方違反法律、法規和損害消費者權益的行為向有關部門舉報。

6.甲方統一製作租賃商鋪標誌(編號),並監督乙方在商鋪的統一位置或者場地明顯處懸掛或張貼。

(二)除本合同另有約定外,乙方享有和承擔以下權利和義務:

1. 要求甲方提供本合同中約定的正常經營所需的物業保障。

2.在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合同規定的範圍內自主經營。

3.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甲方的各種規章制度。

4.愛護經營場地及相關設備、設施,對因自身原因發生的損害承擔責任。

5.對所經營商品向消費者負責,並承擔質量責任。

6.自行承擔經營過程中產生的債權、債務。

7.乙方應自覺遵守國家有關政策、法規及商場的各項管理規定。

(三)其它權利和義務

1.國家規定的法定節假日、公司重大公益性活動或其它原因致使甲方關閉經營場所時,乙方應同意並積極配合閉店,費用照繳。

2.在經營期間,甲方有權依據經營狀況,調整行業佈局,進行划行歸類。乙方應服從甲方的安排繼續經營或自行退還商鋪。屆時,甲方應視情況退還乙方剩餘的費用及保證金。

第十五條 合同變更、終止與續簽

(一)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收回商鋪,並不退還保證金及剩餘的費用,造成甲方損失的由乙方賠償。

1.擅自拆改商鋪結構或改變用途的。

2.拖欠費用、拖欠銀行還貸費用累計達5天、無正當理由閒置商鋪達3天的。

3.利用商鋪進行違法活動及故意損壞商鋪的。

4.嚴重損壞甲方名譽、利益及嚴重違反甲方管理制度的。

① 經營中不聽勸阻,辱罵管理人員的。

② 業者與業者之間,業者與顧客之間爭吵、打仗造成影響的。

③ 業者本人及其親友在商場無理取鬧、挑釁滋事的。

5.未按工商部門核准的經營範圍經營的;經銷假冒偽劣商品的、從事損害消費者權益活動的。

6.不經過正常渠道解決糾紛而罷市或煽動他人罷市和鬧市的。

7.依甲方規定正式開業之日起,乙方所經營的商鋪,三日內仍不掛貨布展的,視為乙方自動終止合同,甲方收回商鋪,保證金不退。

(二)合同如遇下列情況應當終止:

1.合同期滿的。

2.雙方協商同意的。

3.遇不可抗力(指地震、火災、水災等自然災害,及戰爭、國家政策的重大變更等)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三)合同終止與解除時應辦以下手續:

1.乙方結清應交納的各項費用;

2.甲乙雙方結清相關費用和保證金;

3.甲乙雙方依程序履行商鋪返還交接手續。

(四)轉營轉兑

1.無特殊情況,乙方不準轉營、轉兑商鋪。

2.乙方如因特殊原因無力繼續經營,應提前五個工作日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經甲方批准同意後方可辦理轉營轉兑手續。

3.乙方連續轉營二次以上,視為無力經營,甲方有權收回商鋪。

第十六條 違約責任

(一)乙方如在經營過程中違反法律、法規,由乙方自行解決,並承擔後果,甲方對此不承擔連帶責任。

(二)經營期間甲乙雙方均應信守合同,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將按我國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向另一方支付違約金和賠償金。乙方逾期交付費用的,每逾期一日,將按未交付費用部分的_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三)經營期間,如乙方無故終止合同,甲方不退還剩餘費用及保證金。如甲方無故終止合同,甲方應退還乙方剩餘費用及保證金。

第十七條 人身保險和財產保險

(一)為保護乙方人身和財產安全,乙方自簽定合同之日起,須自行辦理人身和財產保險,否則甲方不承擔任何經濟賠償責任。

(二)乙方需向保險公司辦理保險事宜如下:

1.乙方主業人員須辦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和財產保險。

2.乙方聘用的從業人員的人身保險由乙方自行辦理。

第十八條 合同期滿,乙方應自已向原登記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和税務機關辦理停業廢業手續。

第十九條 在合同期內,甲方有權對乙方進行經營銷售檢查和考核。

第二十條 爭議的解決

甲乙雙方因本合同發生爭議,應當儘量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經過協商,在三十日內未能達成協議,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二十一條 其它約定

(一)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並簽訂書面補充協議。該補充協議與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補充協議為準,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三)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一份交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存檔。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備註

一、乙方須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交付(結算)層 號商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費用人民幣______元給銀行,用於償還銀行貸款。

二、乙方須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交付(結算)層 號商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費用人民幣______元給銀行,用於償還銀行貸款。

三、乙方須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交付(結算)層 號商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費用人民幣______元給銀行,用於償還銀行貸款。

四、乙方須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交付(結算)層 號商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費用人民幣______元給銀行,用於償還銀行貸款。

店鋪合夥經營合同 篇13

合同編號:

合夥人:女現住址:

電話:身份證號碼:

合夥人:女現住址:

電話:身份證號碼:

一、甲乙合夥人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投資舉辦經營店鋪,就有關服裝類合作事宜協商達成一致,特訂立本合夥協議如下:

二、甲乙兩方合夥經營品牌女裝,總投資為________萬元,甲出資________萬元,乙出資________萬元,各佔投資總額的%。按照各自的投資比例享有權利和承擔責任。,詳細投資明細及所購固定及非固定資產明細見協議附件。如該投資金額不夠,可追加投資。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甲、乙雙方的投資款必須到位,到位後投資款打到新辦理銀行卡上,交由方管理。

三、本合夥依法組成合夥企業,由甲方負責辦理工商登記,守法經營繳納相關税費,擔任企業法人代表。企業名稱為“太平鳥品牌女裝”,並以此名義繳納相關費用;對外行使所有經營行為。經營管理過程中若出現需法人承擔責任等情況或因此產生相關費用等問題由甲乙雙方共同承擔。

四、本合同企業經營期限為3年,如果需要延長期限的,在期滿前6個月辦理有關手續。

五、合夥雙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1、經營分工核算:由雙方協商分工,甲方負責電子管理及營運模式,乙方負責管理賬目,管賬人員按月進行經營核算,公開賬目並出具財務核算報表,雙方簽字認可並留存。每月30日為簽字日,順延7日之日不籤則視為認可。

2、企業盈餘:按照各自的投資比例對每個季度經營所獲得的純利潤在季度末雙方核算無誤認可後進行均分,如需將其中的部分利潤用作再投資,由雙方商定。

3、純利潤:每月盈利扣除服裝成本、房租、裝修、員工、水、電、營業税等所有支出後,是為當月純利潤。

4、成本承擔:在經營過程中所發生的一切相關費用,雙方均攤。

5、前期考察所產生的費用均屬於投資費用當中。

六、在經營期間,沒有回本之前,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退出,如個人經濟出現問題或其他原因需用錢,可以私下商議,但決不能挪用店內錢財,若違約,對店內造成的所有損失要負上全部責任及法律責任。

七、合夥的終止及終止後的事項

合夥終止後的事項

1、合作終止時,以終止時的財產狀況進行清算,不論以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

2、合作終止時,即行推薦清算人,並邀請一中間人蔘與清算。清算後如有盈餘,則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餘財產分配。清算後如有虧損,不論合夥人出資多少,先以合夥共同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門由合夥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八、本協議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形成文字作為本協議的附件,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九、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一份,本協議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附件:

1.房屋租賃合同作為本協議的附件;

2.品牌女裝的本地區授權代理合同作為本協議的附件。

合夥人: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合夥人: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店鋪合夥經營合同 篇14

甲方:

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同意在號合作開設X.X餐館,為明確甲乙雙方權利義務,特簽訂合作合同如下:

一、上述地址合作期為年,自200年月日至200年月日止。

二、上述地址總投資由乙方單方全付,包括租金、工人工資、裝修費、所有設備等所有費用;合作期滿後店鋪及設備屬於乙方所有。

三、乙方須付甲方加盟費人民幣伍萬元;簽訂合作合同當天乙方即付甲方啟動資金人民幣貳萬元,其餘可在店盈利每月付人民幣壹萬元。

四、雙方簽約後,甲方有專門班子協助乙方籌建門店,提供:

1、有償:門店設計圖紙及廣告內容(也只有甲方負責設計);物料、器具、服裝樣品。

2、無償:《X.X營業手冊》一套;物資採購計劃;對加盟門店的主要工作人員進行集中培訓、考核,使其工作能力達到開業要求。

五、工人工資在營業額的15%內甲方有權調整。

六、乙方在以下情況須向甲方支付管理費:

1、每月店的營業毛利率達40%至44%,乙方付甲方管理費為當月營業額的3%;

2、每月店的營業毛利率達45%至46%,乙方付甲方管理費為當月營業額的5%;

3、每月店的營業毛利率達47%以上,乙方付甲方管理費為當月營業額的6%;

七、每月的淨利潤屬於乙方。

八、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

店鋪合夥經營合同 篇15

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經營方姓名: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手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商鋪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商鋪合作經營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商鋪

甲方將座落於______市______區______路______號______層______區______號,使用面積______㎡商鋪交給乙方,用於乙方在商鋪內從事商業經營。

第二條經營範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除雙方另有約定外,乙方不得超範圍經營。

第三條經營期限

經營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使用期共計______年。

第四條費用標準

費用標準______元/年/㎡

第五條費用及付款方式

(一)______層______區______號商鋪每年費用為人民幣______元(其中:公共設施使用費、廣告宣傳費、保安費等綜合管理費______元),甲方按______年期共收取費用______元(其中:公共設施使用費、廣告宣傳費、保安費等綜合管理費______元)。付款(結算)方式:按______度分______次付清。

(二)先交付______年費用,再向銀行貸款交付______年費用。首先於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結清______年的費用款共計______元;其餘費用的交付(結算)時間及數額見本合同備註。

(三)乙方於本合同簽訂之日向甲方支付保證金人民幣______元。

(四)本合同期滿後如雙方不再續簽合同,在乙方沒有違約並沒有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情況下,甲方在一個月後向乙方如數返還保證金(保證金不計算利息)。

第六條維修養護

(一)經營期間,甲方對商鋪及附屬公共設施定期予以檢查、修繕,乙方應予以協助,不得阻撓施工。

(二)商鋪及公共設施正常的維修養護費用由甲方承擔。

(三)乙方管理、使用不善等原因造成商鋪及附屬公共設施損壞,其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並賠償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七條裝修改造

(一)如乙方需改變商鋪的內部結構,必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後方可進行,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乙方未經甲方同意,擅自對商鋪及附屬公共設施進行改造或增設它物的,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二)如乙方決定裝修,必須在非經營時間進行,並須提前五個工作日向甲方提交裝修方案,以供甲方審核,經甲方書面同意後方可進行。因違反甲方規定造成損失,需由乙方負責賠償。

(三)乙方提交的裝修方案至少應包括設計圖紙、施工週期、用料説明、施工設備明細、用電、用水申請、施工人數、現場負責人等內容。

(四)甲方應在接到乙方裝修方案後五個工作日內進行審核,並給予答覆。

(五)乙方進場裝修前必須到甲方辦理有關登記手續,進場裝修必須遵守甲方的安全管理規定和施工現場管理規定,服從甲方管理,違反規定造成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六)因乙方裝修而增加的設備、設施的購置、運行、維護等費用由乙方負擔。

(七)合同期滿或因其它原因終止合同,乙方不得拆除裝修及其它改造設施,其所有權歸甲方。

第八條有關費用

(一)經營期間以下費用由乙方支付。如乙方逾期付款將承擔每日______‰的滯納金。

1.甲方承擔公用區照明和商鋪內原配置照明的電費,乙方照明區增加的用電設施所需電費由乙方承擔,依照供電單位規定的電價計收,由甲方代收代繳。

2.乙方按季度向甲方交納商鋪物業管理費(______元/月/㎡)。

3.電話費由乙方按實際發生額承擔,由甲方代收代繳。

(二)乙方經甲方同意製做發佈的廣告,其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三)乙方遷移或安裝電話,使用的是甲方已完成的入户電話工程,其每部電話乙方需向甲方交納工程費及電話押金元。

(四)在經營期間,如政府有關部門徵收本合同未列費用且與乙方使用該商鋪有關的,其費用由乙方支付。

(五)因法定節假日及乙方原因或不可抗力等非甲方原因造成的停電、停水等突發事件停業的,該停業時間正常計費。

(六)若乙方合同書或票據丟失,乙方應向甲方交納保證金金額5%的罰金,方可補辦手續。

第九條銷售管理

(一)乙方應該按甲方規定的統一時間開業和營業,並保證開業時店堂貨品充足。

(二)乙方所售商品必須保證證件合法、齊全、有效,商品質量符合有關標準。

(三)乙方商品銷售批發、零售價格不得高於乙方在其它商場所銷售同類商品的銷售價格。

(四)乙方與顧客發生糾紛,應當接受甲方管理部門的處理意見。

(五)為了保持良好的店堂形象和商品展示形象,乙方展示貨品應當接受甲方的指導和監督。

(六)乙方不得銷售假冒偽劣商品,不得欺騙顧客。如有此等不良行為,致使甲方聲譽受到損害,乙方應當負責消除影響,恢復甲方聲譽,賠償因此而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七)乙方銷售商品應當使用甲方統一印製的售貨憑證和信譽卡。上述憑證向甲方購買。

第十條人員管理

(一)乙方經營所需的從業人員,應當接受甲方統一培訓,並須向國家和地方有關部門辦理相關手續,甲方收取的培訓費用不得超過150元/人。

(二)乙方從業人員應按甲方要求統一着裝(經甲方同意,也可由乙方自費提供服裝),佩帶甲方統一製作的胸卡及其他標誌,保持儀容儀表整潔。服裝、胸卡及其他標誌由甲方提供,費用由乙方負擔。

(三)對於第一批進入九隆廣場及在經營過程中更換的從業人員,乙方應當提前天將其個人資料送交甲方審核備案,併到有關部門辦理進場手續。

(四)乙方上述人員應當遵守甲方制定的勞動紀律和服務規範。對於違反勞動紀律和服務規範人員,乙方應按甲方要求給予相應的懲處。

(五)乙方應按甲方要求對其聘用的從業人員進行教育和培訓,保證其服從甲方管理,愛護甲方營業設備和設施。

第十一條商鋪的返還

(一)如果乙方未在經營期限界滿三十日以前提出續簽合同的要求,乙方應在該期限界滿之前三日內清點、轉移貨物,清理商鋪,書面通知甲方到場驗收。乙方應在經營期限界滿之前清理完畢商鋪,將其移交甲方管理。

(二)經過甲方驗收合格,各有關方面在驗收記錄上簽字以後,辦理商鋪交接和退還保證金手續。

第十二條續營方式

合同期滿,乙方要求繼續經營,需在甲方規定的時間內(合同期滿前三十日)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經甲方同意後,在規定的時間內辦理續營手續,甲方未改變經營格局,乙方按甲方要求未改變經營範圍的,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經營權。

第十三條安全防火責任

(一)甲乙雙方必須嚴格遵守我國有關安全防火的法律規定,認真貫徹執行公安消防管理機關的有關規定並接受監督檢查。

(二)甲方負責公用設施、公共走廊的安全防火工作,並承擔相應的責任。

(三)甲方負責安全防火工作的宣傳,行使日常管理監督的職能,乙方必須無條件服從甲方的監督管理。

(四)乙方必須全面負責商鋪和劃定的安全防火責任分擔區的安全防火工作,並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十四條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除本合同已有約定外,甲方享有和承擔以下權利和義務:

1.甲方有權根據實際情況及九隆廣場正常營業的需要制定統一經營管理規定,並要求乙方遵守。

2.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等,指導、監督乙方經營活動。

3.尊重乙方經營自主權,不干涉乙方正常經營活動。

4.維護正常經營秩序,保證設備、設施的正常運行,做好安全保衞工作。

5.甲方有權對乙方違反法律、法規和損害消費者權益的行為向有關部門舉報。

6.甲方統一製作租賃商鋪標誌(編號),並監督乙方在商鋪的統一位置或者場地明顯處懸掛或張貼。

(二)除本合同另有約定外,乙方享有和承擔以下權利和義務:

1.要求甲方提供本合同中約定的正常經營所需的物業保障。

2.在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合同規定的範圍內自主經營。

3.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甲方的各種規章制度。

4.愛護經營場地及相關設備、設施,對因自身原因發生的損害承擔責任。

5.對所經營商品向消費者負責,並承擔質量責任。

6.自行承擔經營過程中產生的債權、債務。

7.乙方應自覺遵守國家有關政策、法規及商場的各項管理規定。

(三)其它權利和義務

1.國家規定的法定節假日、公司重大公益性活動或其它原因致使甲方關閉經營場所時,乙方應同意並積極配合閉店,費用照繳。

2.在經營期間,甲方有權依據經營狀況,調整行業佈局,進行划行歸類。乙方應服從甲方的安排繼續經營或自行退還商鋪。屆時,甲方應視情況退還乙方剩餘的費用及保證金。

第十五條合同變更、終止與續簽

(一)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收回商鋪,並不退還保證金及剩餘的費用,造成甲方損失的由乙方賠償。

1.擅自拆改商鋪結構或改變用途的。

2.拖欠費用、拖欠銀行還貸費用累計達5天、無正當理由閒置商鋪達3天的。

3.利用商鋪進行違法活動及故意損壞商鋪的。

4.嚴重損壞甲方名譽、利益及嚴重違反甲方管理制度的。

①經營中不聽勸阻,辱罵管理人員的。

②業者與業者之間,業者與顧客之間爭吵、打仗造成影響的。

③業者本人及其親友在商場無理取鬧、挑釁滋事的。

5.未按工商部門核准的經營範圍經營的;經銷假冒偽劣商品的、從事損害消費者權益活動的。

6.不經過正常渠道解決糾紛而罷市或煽動他人罷市和鬧市的。

7.依甲方規定正式開業之日起,乙方所經營的商鋪,三日內仍不掛貨布展的,視為乙方自動終止合同,甲方收回商鋪,保證金不退。

(二)合同如遇下列情況應當終止:

1.合同期滿的。

2.雙方協商同意的。

3.遇不可抗力(指地震、火災、水災等自然災害,及戰爭、國家政策的重大變更等)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三)合同終止與解除時應辦以下手續:

1.乙方結清應交納的各項費用;

2.甲乙雙方結清相關費用和保證金;

3.甲乙雙方依程序履行商鋪返還交接手續。

(四)轉營轉兑

1.無特殊情況,乙方不準轉營、轉兑商鋪。

2.乙方如因特殊原因無力繼續經營,應提前五個工作日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經甲方批准同意後方可辦理轉營轉兑手續。

3.乙方連續轉營二次以上,視為無力經營,甲方有權收回商鋪。

第十六條違約責任

(一)乙方如在經營過程中違反法律、法規,由乙方自行解決,並承擔後果,甲方對此不承擔連帶責任。

(二)經營期間甲乙雙方均應信守合同,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將按我國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向另一方支付違約金和賠償金。乙方逾期交付費用的,每逾期一日,將按未交付費用部分的_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三)經營期間,如乙方無故終止合同,甲方不退還剩餘費用及保證金。如甲方無故終止合同,甲方應退還乙方剩餘費用及保證金。

第十七條人身保險和財產保險

(一)為保護乙方人身和財產安全,乙方自簽定合同之日起,須自行辦理人身和財產保險,否則甲方不承擔任何經濟賠償責任。

(二)乙方需向保險公司辦理保險事宜如下:

1.乙方主業人員須辦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和財產保險。

2.乙方聘用的從業人員的人身保險由乙方自行辦理。

第十八條合同期滿,乙方應自已向原登記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和税務機關辦理停業廢業手續。

第十九條在合同期內,甲方有權對乙方進行經營銷售檢查和考核。

第二十條爭議的解決

甲乙雙方因本合同發生爭議,應當儘量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經過協商,在三十日內未能達成協議,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二十一條其它約定

(一)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並簽訂書面補充協議。該補充協議與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補充協議為準,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三)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一份交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存檔。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代表人(簽字)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店鋪合夥經營合同 篇16

合夥人甲 姓名: 合夥人乙 姓名: 合夥雙方本着自願、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夥協議:

第一條 合夥內容

雙方自願合夥組建經營政和縣聖宏陶瓷店,該店所有資產均屬合夥雙方共同所有,約定投資份額各佔投資總額的50%。

第二條 合夥名稱 、主要經營地

聖宏陶瓷店,經營地點為政和縣南大街商住樓25號店面

第三條 合夥經營項目和範圍

建材,陶瓷,潔具用品零售

第四條 合夥期限

合夥期限為5年,自20__年5月1日起,至20__年4月30日止。合夥期滿可續訂合夥合同。

第五條 出資金額、方式、期限

(一)合夥人出資。合夥人陳顯強以現金方式出資,合計人民幣250000.00元,享有50%的股份;合夥人楊愛芳以現金方式出資,合計人民幣250000.00元,享有50%的股份。

(二)各合夥人的出資於20__年5月15日以前交齊。逾期不交或未交齊的,取消其合夥資格並且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三)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500000.00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合夥雙方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第六條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合夥雙方共同投資,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一)盈餘分配:以投資額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二)債務承擔:合夥債務先以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投資額為依據,按比例承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後,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10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應負擔的部分。

第七條退夥、出資的轉讓

(一)退夥。

1、自願退夥。合夥的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夥人可以退夥:

(1)合夥協議約定的退夥事由出現;

(2)發生合夥人難以繼續參加合夥的事由。

退夥前應當提前30日通知對方合夥人。合夥人擅自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二) 出資的轉讓。允許合夥人轉讓其在合夥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

合夥人或他人可以退夥、轉讓,但須經雙方同意,並辦理增加出資額的手續或訂立退夥、轉讓的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甲合夥人簽名(蓋章):

乙合夥人簽名(蓋章):

簽名時間:20X.X年 5 月 1 日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wjfww.com/hetong/jingying/yvpj7m.html
專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