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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首付借款合同(精選3篇)

低首付借款合同(精選3篇)

低首付借款合同 篇1

甲方(貸款方)

低首付借款合同(精選3篇)

乙方(借款方)

證件號碼:

乙方為購買甲方所開發項目___________的房屋 號樓 單元 室,因資金不足,特向甲方申請借款。經雙方平等協商,根據平等自願原則達成如下協議:

一、 借款用途

乙方向甲方所借款項僅限於購買___________的房屋 號樓 單元 室之用,所借款項全部直接用於支付該房屋首付款,乙方無權要求甲方提供現金用於他途。

二、 借款金額

乙方向甲方借款金額為人民幣 元。

(大寫 萬 仟 佰 拾 元整)

三、 借款期限及方式

借款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乙方保證在借款期限到期之日前分二期償清該筆借款。

第一期:甲方向乙方交房之日( 按甲方的交房日期為準)乙方付欠款額的50%即 元。

第二期:借款期限到期之日欠款全部付清。

乙方在借款期限內有明顯違反甲乙雙方簽訂的購買上述房屋相關合同條款等行為或出現喪失還款信譽和能力及其他可能影響甲方收回借款的情況的,甲方有權單方面要求乙方提前還款。

四、 保證條款

(一) 乙方所購上述房屋之全款發票由甲方保管,直至乙方還清所有借款時歸還。

(二) 乙方購買上述房屋需繳納的各種税費由甲方代收代繳,發票契證等由甲方保管,直至乙方還清所有借款時歸還。

(三) 乙方未還清所有借款之前,甲方有權拒絕將其所購上述房屋產權交付乙方。

(四) 乙方必須全力配合甲方辦理銀行按揭所需一切手續。

五、 借款利息

乙方在本合同約定的借款期限到期前償清全部借款的,不必向甲方支付利息。借款期限到期後乙方逾期未還款的,按逾期尚欠款項的日息千分之一向甲方支付利息,同時計算複利。

六、 違約責任

乙方未按本合同約定期限償還借款的,自本合同規定的借款期限到期日之第二天起至乙方還清所有借款之日止,乙方除應按第五天規定的日息向甲方支付利息外,還應承擔逾期未付款的違約金,違約金按日萬分之五計算,逾期超過30 天,甲方有權向法院提起訴訟。

七、 本合同未作約定的,按照《民法典》的有關規定執行。

八、 本合同一式2份,雙方各執1份,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正式生效。

甲方(貸款人) 乙方(借款人)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低首付借款合同 篇2

甲方(貸款方):

乙方(借款方):

乙方為購買甲方所開發項目___________的房屋號樓單元室,因資金不足,特向甲方申請借款。經雙方平等協商,根據平等自願原則達成如下協議:

一、借款用途

乙方向甲方所借款項僅限於購買___________的房屋號樓單元室之用,所借款項全部直接用於支付該房屋首付款,乙方無權要求甲方提供現金用於他途。

二、借款金額

乙方向甲方借款金額為人民幣元。

(大寫萬仟佰拾元整)

三、借款期限及方式

借款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乙方保證在借款期限到期之日前分二期償清該筆借款。

第一期:甲方向乙方交房之日(按甲方的交房日期為準)乙方付欠款額的50%即元。

第二期:借款期限到期之日欠款全部付清。

乙方在借款期限內有明顯違反甲乙雙方簽訂的購買上述房屋相關合同條款等行為或出現喪失還款信譽和能力及其他可能影響甲方收回借款的情況的,甲方有權單方面要求乙方提前還款。

四、保證條款

(一)乙方所購上述房屋之全款發票由甲方保管,直至乙方還清所有借款時歸還。

(二)乙方購買上述房屋需繳納的各種税費由甲方代收代繳,發票契證等由甲方保管,直至乙方還清所有借款時歸還。

(三)乙方未還清所有借款之前,甲方有權拒絕將其所購上述房屋產權交付乙方。

(四)乙方必須全力配合甲方辦理銀行按揭所需一切手續。

五、借款利息

乙方在本合同約定的借款期限到期前償清全部借款的,不必向甲方支付利息。借款期限到期後乙方逾期未還款的,按逾期尚欠款項的日息千分之一向甲方支付利息,同時計算複利。

六、違約責任

乙方未按本合同約定期限償還借款的,自本合同規定的借款期限到期日之第二天起至乙方還清所有借款之日止,乙方除應按第五天規定的日息向甲方支付利息外,還應承擔逾期未付款的違約金,違約金按日萬分之五計算,逾期超過30天,甲方有權向法院提起訴訟。

七、本合同未作約定的,按照《民法典》的有關規定執行。

八、本合同一式2份,雙方各執1份,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正式生效。

甲方(貸款人):________乙方(借款人):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低首付借款合同 篇3

二套房首付比例是多少

稱因第二套住房首付比例提高而無力購房,買房人杜女士將開發商告上法庭,要求解除購房合同。記者上午獲悉,經審理朝陽法院查明,相關貸款政策出台在杜女士購房之前,因此判決駁回了杜女士的全部訴訟請求。而根據合同約定,如果杜女士不能獲得銀行貸款,則須一次性支付房款。

杜女士向法院起訴稱,去年11月7日,她與北京中聯置地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簽訂了《北京市商品房預售合同》及補充協議,約定購買位於朝陽區管莊鄉遠洋一方嘉園的一套住房,建築面積66.64平方米,總價款78.8萬餘元。杜女士稱,去年12月5日,國家出台相關政策,要求購買第二套商品房的,首付比例由20%提高到40%,並明確以家庭為單位核算第二套住房。由於她和丈夫之前均曾貸款購房,貸款政策的變化導致她無力購買此套房屋。杜女士認為,由於她無法預料到貸款政策的變化,她與開發商簽訂的合同中關於貸不下來款就要一次性支付房款的約定,應為無效條款。

房貸首付提高能退房嗎

應訴時,開發商中聯置地公司認為,去年9月27日,國家針對購買第二套住房即出台了相關規定,而雙方簽訂購房合同是在去年11月。因此對於房貸政策的變化杜女士應當在購房時即知曉。根據公司從銀行查詢的個人信用報告,杜女士及其丈夫在之前均曾貸款購房,因此12月出台的關於第二套住房以家庭為單位認定的規定對杜女士並不產生影響。根據合同約定,在杜女士未能獲得銀行貸款的情況下,應一次性支付房款,否則視為逾期付款。

法院查明,杜女士在購房問卷調查表中所填寫的購房目的為“第一次購房自住”。而審理中,杜女士認可在購買此套房屋之前,她本人曾使用商業貸款購買過一套房屋,同時其丈夫也購買過三套房屋。

法院認為,杜女士雖稱貸款政策變化導致其無法獲得銀行貸款,無力繼續履行合同,但相關貸款政策在雙方簽訂合同之前就已經出台,此後出來的關於第二套住房以家庭為單位認定的《補充通知》,對杜女士並不產生直接影響。因此,杜女士要求解除合同的請求,缺乏事實、法律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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