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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抵押貸款合同樣本

銀行抵押貸款合同樣本

當前我國存在的金融風險中,銀行抵押貸款業務所面臨的問題越來越尖鋭複雜,放款難度加大。對於銀行抵押貸款合同你又瞭解多少呢?以下是在本站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銀行抵押貸款合同範文,感謝您的欣賞。

銀行抵押貸款合同樣本
銀行抵押貸款合同範文一

一、首部基本條款

合同編號:

貸款抵押人(貸方): ,以下簡稱甲方;

貸款抵押權人(借方): ,以下簡稱乙方。

擔保人:

甲方因生產需要,向乙方申請貸款作為 資金。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在甲方以其所有的 (以下簡稱甲方抵押物),作為貸款抵押物抵押給乙方的條件下,由乙方提供雙方商定的貸款額給甲方。在貸款期限內,乙方擁有抵押物的抵押權,在甲方還清貸款本息前,乙方為抵押權人。為此,特訂立本合同。

二、貸款內容

(1)貸款總金額: 元整。

(2)貸款用途:本貸款只能用於 的需要,不得挪作他用,更不得使用貸款進行違法活動。

(3)貸款期限:

在上訴貸款總金額下,本貸款可分期、分筆週轉審貸。因此,各期貸款的金額、期限,由雙方分別商定。從第二期貸款起,必須有雙方及雙方法定代理人簽字蓋章的新的抵押貸款合同。

第一期貸款期限為: 個月,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4)貸款利率:本貸款利率及計算方法,按照中國 銀行的規定執行。

(5)貸款的支取:

各期貸款是一次還是分次提取,由雙方商定;甲方每次提款應提前 天通知乙方,並經乙方的信貸部門審查認可方可使用。

第一期貸款 次提取。

(6)貸款的償還:

甲方保證在各期合同規定的貸款期限內按期主動還本付息。甲方歸還本貸款的資金來源為本公司生產、經營及其他收入。如甲方要求用其他來源歸還貸款,須經乙方同意。

第一期貸款最後還款日為 年 月 日。

(7)本合同在乙方同意甲方延期還款的情況下繼續有效。

三、抵押物的事項

(1)抵押物名稱:

(2)製造廠家:

(3)型號:

(4)件數:

(5)單件

(6)置放地點:

(7)抵押物發票總金額:

(8)抵押期限: 年(或為:自本貸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甲方還清乙方與本合同有關的全部貸款本息為止)。

四、甲乙雙方的義務

(1)乙方的義務:依據合同約定按期、如數向甲方發放貸款。在甲方到期還清貸款後,抵押物權消滅。

(2)甲方的義務:

1、應嚴格按照合同規定時間主動還本付息。

2、保證在抵押期間抵押物不受甲方破產、資產分割、轉讓的影響。如乙方發現甲方抵押物有違反本條款的情節,乙方可通知甲方當即改正或終止貸款,並追償已貸出的貸款本息。

3、甲方應合理使用作為抵押物的,並負責抵押物的經營、維修、

保養及有關税賦等費用。

4、甲方因故意或過失造成抵押物毀損,應在 天內向乙方提供新的抵押物;若甲方無法提供新的抵押擔保物時,乙方有權相應減少貸款額度,或解除本合同並追償已貸出的貸款本息。

5、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不得將抵押物出租、出售、轉讓、再抵押或以其他方式處分。

6、抵押物由甲方向 保險公司投保,以乙方為保險受益人,並將保險單交乙方保管,保險費由甲方承擔。投保的抵押物由於不可抗力遭受損失,乙方有權從保險公司的賠償金中收回抵押人應對償還的貸款本息。

五、違約責任

(1)乙方如因自身過錯不按合同規定支付貸款,給甲方造成經濟上的損失,乙方應負違約責任;須向甲方支付相當於違約款項 %的違約金並賠償因遲延付貸給甲方造成的損失,支付違約金並不影響乙方繼續按約履行借貸合同。

(2)甲方如未按《銀行貸款抵押合同》規定使用貸款,一經發現,乙方有權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貸款,並對挪用貸款部分在原貸款利率的基礎上加收 %的罰息。

(3)甲方如不按期付息還本,或其他違約行為,乙方有權停止貸款,並要求甲方提前歸還已貸的本息。乙方有權從甲方在任何銀行開立的賬户內扣收,並從過期之日起,對逾期貸款部分按借款利率加收 %的利息。

(4)甲方如按期付息還本,乙方亦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拍賣抵押物,用於抵償還款本息;若有不足抵償部分,乙方仍有權向甲方追償,直至甲方還清乙方全部貸款本息為止。

六、甲乙雙方的權利

(1)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乙方有權停止發放貸款並立即或即期收回已經發放的貸款。

1、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情況、報表和各項資料不真實。

2、甲方與第三者發生訴訟,經法院裁決敗訴,償付賠償金後,無力向乙方償付貸款本息。

3、甲方的資產總額不足抵償其負債總額。

4、甲方的保證人違反或喪失合同書中規定的條件。

(2)乙方有權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甲方應向乙方提供有關的報表和資料。

(3)甲方或乙方任何一方要求變更合同或合同中的某一項條款,須在事前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甲方提供的借款申請書、借款憑證、用款和還款計劃及與合同有關的其他書面材料,均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有關合同費用的承擔

有關抵押物的評估、登記、證明等一切費用均由甲方負責。

八、合同生效條件

本合同系經市公證處公證並依法賦予強制執行效力的債權文書,甲乙雙方如任何乙方不履行,對方當事人可根據民事訴訟法第214條規定,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自公證書簽發之日起生效,公證費由甲方承擔。

九、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經雙方同意可由仲裁委員會仲裁(當事人雙方未在本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後又未達成仲裁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甲方: (章) 乙方: (章)

代表人: (簽字) 代表人: (簽字) 地址: 地址:

擔保方:

代表人: (簽字)

地址:

訂立時間: 年 月 日

銀行抵押貸款合同範文二

貸款人(抵押權人): 分行

法定地址: 電話

法定代表: 電話

借款人(抵押人) 電話

住址:

本人有效身份證編號:

借款人為購買 (以下稱“房產商”)的 (以下稱“房產”),向貸款人申請貸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以及交通銀行有關業務辦法的規定,經雙方協商同意,訂立以下條款,共同遵守。

第一條 貸款幣種、金額和期限

1.1 貸款幣種:

1.2 貸款最高額為 元(大寫 元)整。

1.3 貸款期限:

貸款期限為 年。自一九 年 月 日至一九 年 月 日止。分 期等額歸還。

第二條 利率和利息的計算

2.1 貸款利率為“倫敦銀行同業拆放利率”加 個百分點(LIBOR+ %)。每期計息日的 的LIBOR為 貸款利率的LIBOR,但每筆放款的第一個計息期的LIBOR為該貸款發放日的LIBOR。LIBOR採用 個月浮動。

2.2 貸款利息以貸款的實際發放天數計收,以360天為一年。

第三條 貸款條件

3.1 借款人必須向貸款人提供下列資料:

a.《房產抵押貸款申請書》和《貸款申請人資料》;

b.與房產商簽訂《預購房屋合同正本》或《購房契約》;

c.房產商出具的購房預付款的憑證。

3.2 借款人到貸款人指定銀行開立購房專户,今後有關購房費用,均通過該帳户結算。

第四條 提款

借款人不可撤銷地授權貸款人,根據“預購房合同”規定,當貸款人收到房產商付款通知書後,主動將貸款劃入房產商在貸款人處開立的帳户,並借記借款人帳户。向借款人發出付款通知書。

第五條 還款

5.1 借款人應遵照本合同1.3條款規定,按時償還。

5.2 每次還款日前十五天之內,借款人應將本期歸還的貸款和支付的利率存入購房專户。由貸款人在還款到期日,主動在購房專户中扣除其款項,無須事先通知借款人。

第六條 提前還款

6.1 借款人如果提前償還部分或全部貸款,必須在三十天前書面通知貸款人。

6.2 提前還款只限於還款期序的倒序進行,而不能抵衝即將到期的貸款或下期的還款。

6.3 借款人提前還款,應向貸款人支付提前還款金額的0.5%至1%補償金。

a.借款人在貸款不足一年(含一年)內提前還款,應向貸款人繳付提前還款金額的百分之一補償金;

b.借款人在獲得超過一年後提前還款,應向貸款人繳付提前還款金額0.5%的補償金。

第七條 手續費及其他費用

7.1 手續費:貸款合同簽訂後,借款人應在本合同簽訂後 日之內向貸款人支付貸款金額的 %手續費。

7.2 在購房與貸款過程中所涉及的契税、保險、法律手續、抵押登記、抵押物的處置等費用,均由借款人支付。

7.3 由於借款人違約行為使貸款人遭受損失及由此產生的一切有關費用,均由借款人承擔。

第八條 保險

借款人必須按貸款人規定的時間和指定的險種到 保險公司 分公司辦妥 抵押物的保險手續,投保金額不得低於抵押物的總價值,投保期限應長於貸款期限1-3個月,保險單正本須註明貸款人為第一受益人,並將保險單正本送交貸款人。

第九條 借款人的保證

9.1 保證按合同規定,按時按金額還本付息。

9.2 向貸款人提供一切資料真實可靠,無任何偽裝和隱瞞事實。

9.3 抵押房產的損毀,不論任何原因,均須負責賠償貸款人的損失。

第十條 貸款人的責任

10.1 按合同有關規定,準時提供貸款予借款人。該貸款人以購房者的名義轉入房產商在貸款人處的帳户。

10.2 借款人按合同規定,付清貸款總額,利息以及其它應付款項之後,將抵押的《房產買賣契約》或《房產權證書》交還給借款人。

第十一條 違約及處理

11.1 下列事項構成違約:

(1)借款人在付息日、還款日未能或未能足額支付應歸還的本金及應付的利息,造成貸款逾期和欠息;

(2)借款人失去執行合同的能力或某些事件之發生使得本合同之執行成為違法或不可能;

(3)借款人違反本合同或附件的其他條款。

11.2 違約的處置:

(1)當借款人發生上述11.1(1)的行為時,貸款人從借款人違約之日起按逾期和欠息金額在原定利率的基礎上加收20%的罰息;

(2)當借款人發生上述11.1(1)和/或11.1(3)的行為時,經貸款人書面通知後從違約之日起60天內借款人仍不糾正;或借款人發生11.1(2)行為,貸款人有權宣佈全部貸款到期,同時,要求借款人償還已發放的貸款金額及利息。

第十二條 適用法律

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並按其解釋。

第十三條 合同生效

需經借款人和貸款人簽字,並經公證處公證後生效。本合同的任何修改、補充須雙方簽署書面協議。

貸款人(抵押權人):借款人(抵押人) :

年月日:

銀行抵押貸款合同範文三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貸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甲方的借款申請,為加強存單抵押貸款管理,明確雙方的經濟責任,按照國務院頒發的《借款合同條例》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簽訂合同。

一、貸款種類、金額及用途

乙方同意貸給甲方儲蓄定期存款存單抵押小額人民幣貸款_________元整,用於解決儲户存款未到期時急需使用資金的困難。

二、貸款的期限和利率

貸款利率按月息_________‰計收。貸款期間如遇利率調整,在貸款期限內利率不變。

三、貸款的償還

存單抵押貸款原則上甲方應按期歸還,利隨本清,若甲方貸款提前還款按原定利率和實際借款天數計息。

四、貸款的展期申請

甲方因特殊原因而無法按期歸還貸款,抵押存單到期或部分未到期,甲方應提前10天向乙方提出正式展期申請,期限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累計貸款期限不超過一年,且不超過抵押存單到期日。

五、違約責任

1.如甲方到期不能如數歸還貸款,在逾期一個月以內(含一個月),甲方同意從貸款到期之日起,對逾期部分加付20%的罰息,超過一個月,甲方同意部分和全部抵押存單的存款抵償貸款本息。

2.在借款合同規定的範圍內,乙方及時向甲方提供貸款。

3.乙方應妥善保管被抵押的存單,如乙方保管不妥造成丟失、損壞由乙方承擔責任。

4.抵押的存單在抵押期內,甲方不得申請掛失、轉讓存單保管收據,如發生上述行為,乙方有權立即處理其抵押存單。

六、其他條款

1.甲方死亡、其財產合法繼承人依法辦理存款過户和繼承手續,並繼續履行甲方簽訂的抵押貸款合同,如無繼承人履行合同,乙方有權處理抵押存單,抵償貸款本息。

2.甲方所提供的貸款申請,抵押存單資料等書面證明材料,均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發生糾紛時,任何一方均可向仲裁機構申請調解或仲裁,也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4.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經甲乙雙方簽章後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借款本息還清後本合同自動失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

負責人(簽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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