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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擔保合同十篇

借款擔保合同十篇

借款擔保合同 篇1

貸款人(以下簡稱“甲方”):

借款擔保合同十篇

借款人(以下簡稱“乙方”):

第一條:總則

甲乙雙方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本合同,乙方因需要,向甲方借款人民幣_____萬元整,乙方自願以其合法所有的機動車抵押給甲方,作為借款擔保。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現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它法律、法規,經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抵押車輛基本情況

抵押車輛品牌:_____,型號:____,數量____台。車牌照號:____,車架號:______,發動機號:_____車牌照號:,車架號:______,發動機號:_____

第三條:抵押車輛擔保範圍

借款、利息、綜合費用、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及處分抵押機動車的費用以及甲方可能產生的代墊費用和其他所有與借款有關費用(包括抵押登記費、律師費、訴訟費、財產保險費、申請執行費、拍賣或變賣費等)。

第四條:借款金額及借款期限

借款金額:人民幣____萬元整,大寫金額:____整。借款期限: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費用:月利率____%。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其它費用由乙方另行承擔(包括評估費、抵押登記費、財產保險費、公證費等)。

第五條乙方支付費用:

1、乙方按月支付利率為借款金額的____%。

2、乙方如需延長借款時間,應經甲方書面同意,並於每月日前支付下月利息。如乙方未能履行此約定,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並向乙方追索借款本金、利息、綜合費用及違約金,行使抵押權。

第六條:借款給付時間及方式:

甲乙雙方在辦理機動車抵押手續後的___日內,甲方將借款本金、及本合同(一份)一併交付乙方。

第七條:乙方保證及承諾

乙方保證對抵押的機動車輛依法享有所有權。並保證在與甲方簽署本合同時,所抵押的機動車不存在本合同以外的其他抵押、質押、借用、託管、查封、扣押、訴訟等任何形式的所屬爭議或其他權利瑕疵。抵押物共有人同意將本合同抵押物進行抵押,並與借款人共同承擔償還借款的.連帶責任。

第八條:雙方責任

1、乙方必須將抵押車輛質押在甲方指定地點封存,並將車輛手續交甲方保管。

2、甲乙雙方共同對抵押車輛進行驗車、拍照(或錄像),並由乙方當場簽字確認。

3、抵押車輛在封存期間,甲方負責該車的安全(在抵押期內因車輛駛時間長或自然老化造成的損壞除外)。

4、抵押期間,甲方須妥善保管乙方交付的抵押車輛和各種有效證件與資料。若由於車輛自身原因或自然損壞、不可抗拒等因素造成的車輛損失,免除甲方責任。

5、抵押期間,如果價值有所減少,甲方認為有必要對機動車重新估價時,乙方必須予以合作,重新估價後,甲方認為機動車價值不足以擔保其債權時,乙方必須提前償還部分或全部借款。

6、乙方應將抵押車輛在抵押期間向當地保險機構投以機動車輛保險,保險受益人為甲方。保險到期時間應在借款期限屆滿時間之後。借款展期的乙方應應在保險到期前____日辦理延長投保期的手續。抵押車輛在簽訂本合同前已先行保險的,乙方應到保險機構辦理保險受益人變更手續(變更為甲方)。保險金額小於抵押車輛評估價值的,應補足保險金額。本合同項下抵押車輛的保險憑證均交甲方保管。

7、甲方有權主動代辦保險,保險費由乙方承擔。保險項目如下:機動車輛損失險、機動車輛強制險、機動車輛座位險、

第三者責任險、盜搶險、自燃險。

8、在抵押期內抵押車輛發生保險事故,甲方有權從保險公司直接取得全部賠償金作為歸還所欠款的一部分。不足清償的,甲方有權另行向乙方追償。

9、乙方承諾,本合同訂立之前未將本合同項下抵押車輛以任何形式抵押、贈與、轉讓。抵押期間,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贈與、轉讓和以其他任何方式處分本合同項下的抵押車輛。

第九條:借款到期的處理:

本合同提前解除或借款到期後,乙方未能清償全部債務的。甲乙雙方約定按下列方式進行處理:乙方同意由甲方上述抵押物變賣。其變賣收入扣除本合同

第三條約定的擔保款項及其它費用後,剩餘部分退還乙方,不足部分甲方有權向乙方追索。

第十條:違約

乙方違反本合同相關約定的,經甲方催告____日內未與完全補救或改正的,甲方有權單方發出通知宣佈借款到期,停止發放借款合同項下借款或者提前收回借款合同項下已發送的借款本息,處理抵押車輛,解除本合同並追究乙方違約責任。乙方若違反本合同相關約定的,除應向甲方歸還全部本息外,還應另行按借款總額的3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第十一條:特別約定

本合同所約定的利率和費用不受本合同解除及借款期限限制。乙方必須按時交納利息和費用直至清償完債務為止。

第十二條:通知

1、甲方對乙方的任何通知只要按照下列電話通知,通知電話為______________,備用通知電話為_______________。

2、若乙方提供電話號碼不準確或其變更後未通知甲方,致使甲方無法通知到乙方的,則甲方可視為已經通知甲方。

第十三條:爭議解決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須向甲方所在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本合同未盡事宜:

第十五條:本合同附帶乙方身份證複印件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生效。

第十六條:本合同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乙方承諾所提供的抵押車輛資料及其個人資料真實有效。以上條款乙方本人已全部閲讀,並知悉,願意承擔因此產生的一切法律後果。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借款擔保合同 篇2

債權人:______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___

組織機構代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業法人)營業執照註冊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

電話:手機: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電子郵箱: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證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住所(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或者組織機構代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業法人)營業執照註冊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手機: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電子郵箱:___________________

為了確保甲方與(以下簡稱當户或者債務人)訂立的______________號《典當合同》(以下簡稱主合同)項下甲方債權的實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自願訂立本合同。

一、被擔保的主債權種類、數額

被擔保的主債權為甲方依據主合同向債務人發放的當金(典當借款)形成的全部債權,當金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

二、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期限

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期限,即典當期限於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屆滿。期滿可續當,可以連續續當。

三、保證方式

保證方式為連帶責任保證,即債務人沒有按照主合同約定履行債務的,甲方有權要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並有權要求乙方在保證範圍內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四、保證擔保的範圍

4.1、保證擔保的範圍包括當金本息(含罰息)、典當綜合費用、違約金(賠償金)、實現債權的費用以及主合同約定由債務人承擔的其他費用。

4.2、實現債權的費用是指甲方通過訴訟或者非訴訟的方式向債務人或者乙方請求履行債務(承擔保證責任)所支出的各項費用,包括但不限於交通費、通信費、公證費、訴訟費、申請財產(訴前)保全擔保費、律師費等。

五、保證期間

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兩年,即從本合同項下典當期間屆滿之日起經過兩年。

六、聲明與承諾

6.1、乙方已經全面瞭解主合同的內容,並充分理解本合同訂立後可能產生的法律後果。

6.2、乙方為借款人提供保證擔保並訂立本合同,已經按照法律或者公司章程之規定,履行了相應的批准手續。

6.3、乙方對向甲方提供的所有文件、報表、憑證等資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合法性和有效性負責。

6.4、保證期間,甲方依法將主債權轉讓給第三人的,乙方在原保證擔保的範圍內承擔保證責任。

6.5、保證期間,甲方與債務人協議變更主合同的,乙方在原保證擔保的範圍內承擔保證責任;但是,經乙方書面同意變更的,乙方對變更主合同後的債權承擔保證責任。

6.6、被擔保的債權有物的擔保的,不論物的擔保人是債務人還是第三人,甲方均有權要求乙方承擔全部擔保責任,乙方和物的擔保人均同時負有擔保全部債權實現的義務。

6.7、被保證的債權有兩個以上保證人的,保證人承擔連帶責任,甲方有權要求任何一個保證人承擔全部保證責任,保證人均負有擔保全部債權實現的責任。

6.8、主合同解除後,乙方仍然承擔主合同項下債務連帶擔保責任。

6.9、債務人沒有按照主合同約定履行債務或者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甲方要求乙方在保證範圍內履行債務的,乙方應當在甲方限定的期限內履行。乙方不履行債務,甲方提起訴訟或者仲裁的,由此發生的一切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訴訟或者仲裁費、律師費等,由乙方承擔。

6.10、保證期間,乙方發生經營範圍變更、重大訴訟以及其他可能影響其履行保證義務的情形的,及時書面通知甲方。

七、其他約定

7.1、甲、乙雙方可以以特快專遞、掛號信、電話、傳真、短信息、電子郵件等任何一種方式向對方送達有關本合同(主合同)的通知或者其他文件。只要一方提供了發出有關通知、文件的證據,對方不得以沒有收到為由進行抗辯。一方發生名稱、法定代表人(負責人)、住所(地址)、通信方式等變更事項的,應當及時書面通知對方;沒有及時通知對方,造成不能收到或者遲延收到對方發出的通知、文件的,責任自負。

7.2、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訂立補充協議;協商不成的,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及其他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

7.3、因本合同發生的糾紛,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形成訴訟的,由合同簽訂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管轄。

7.4、本合同附件有:乙方向甲方提交的有關資料及清單。

7.5、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份。

7.6、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者蓋章後生效。

(以下無正文)

甲、乙雙方已認真閲讀本合同所有條款。甲方已就本合同有關條款向乙方作了詳細説明,甲、乙雙方對本合同條款的含義及相應法律後果全部知曉、理解、接受。

甲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借款合同擔保書2

編號:_________

保證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

帳户:_________

_________銀行:

鑑於你行向_________(下稱“借款人”)提供(幣種)_________貸款(金額)_________(大寫:_________)(下稱“貸款”)該借款合同(下稱“合同”)編號為_________。該貸款期限為_________,利率為_________,用於_________。本保證人已瞭解並同意“合同”所有條款,應“借款人”要求,現本保證人同意為上述“貸款”全額擔保,特此開立以你行為受益人的無條件的、不可撤銷的擔保書,向你行保證如下:

一、本保證人保證“借款人”全面履行“合同”。如“借款人”未能按“合同”規定償付各期到期(包括被宣佈到期)應付款項,包括本金、利息、費用、罰息、違約金和賠償金(以下稱“到期應付款項”),不論由何原因造成,對此全部和任何“到期應付款項”,本保證人保證按下述第二條規定承擔連帶償付責任和/或連帶賠償責任。

二、如果“借款人”未能按“合同”規定如數償付上述“一期應付款項”,你行即有權直接向本保證人索償,而無須先行向借款人追償(/處分抵押品),本保證人保證在收到你行第一次書面索付通知後十五天內,即無條件按通知要求將上述“借款人”的全部“到期應付款項”以“合同”規定的幣種主動支付給你行,應支付額計算至本保證人實際支付日。上述索付通知書,即作為付款憑證,對本保證人具有法律約束力。

三、如果本保證人未能按前條規定期限履行上述擔保責任,由此造成的延付利息和你行的其它經濟損失由本保證人承擔;同時,你行有權從本保證人存款帳户中扣收上述全部“到期應付款項”和延付利息。本保證人保證不提出異議和抗辯。

四、本保證人同意,今後若需追加“貸款”金額,對不超過“合同”金額_________%的追加貸款部分,按本擔保書規定承擔擔保義務。

五、在“合同”項下全部應付款項清償完畢之前,本保證人不能行使由於履行本保證項下義務而獲得的任何代位權和索償權。如果“借款人”向本保證人提供抵押品,非經你行書面同意,本保證人也不應行使抵押項下的權利;如果經你行同意處理抵押品,其所得全部項保證首先用於向你行償付上述“到期應付款項”。

六、本保證人在此同意,如果發生下列任何一種或數種情況時,本擔保書第一、二、三、四條規定的連帶償付責任(/連帶賠償責任)絲毫不受影響,本擔保書繼續有效。

1、本擔保項下所有當事人變更各自的名稱、地址、合資合作合同、企業章程、法定代表人、經營範圍、企業性質,或借款人合併、分立、停業、撤銷、解散、破產等;

2、你行延緩行使“合同”規定的權利和/或本擔保項下的權利,或對“貸款”項下的還款給予任何寬限,或與“借款人”之間達成其它任何形式的和解或變通執行方式,無論是否通知本保證人;

3、“借款人”執行其上述主管部門下達的'任何行政指令和規定,或“借款人”與任何單位簽署任何合同、協議、契約及其它文件;本保證人上級主管部門下達的任何行政指令和規定。

七、如果全部或部分“到期應付款項”由“借款人”清償以後,發生“借款人”破產被清盤,而根據法律規定該全部或部分清償無效,屆時,本擔保書對該全部或部分“到期應付款項”繼續承擔本擔保書規定的擔保義務。

八、本保證人在此同意及確認,如你行與“借款人”修改、補充、刪除“合同”條款,絲毫不影響上述第一、二、三、四條規定的擔保責任和義務,但是變更“貸款”用途條款者除外。除“貸款”用途條款變更以外,“合同”中其他條款的變更無需徵得本保證人同意。“合同”中與擔保金額和期限有關的條款變更以後,本擔保書的擔保期限即自動順延,上述擔保義務不變,除非本保證人主動償付全部“到期應付款項”;擔保金額則按本擔保書規定的範圍及上述期限變更後的貸款利率執行,除非本保證人另有書面承諾。

九、本保證人將按你行要求定期提供有關的財務報表,並將上述第六條第1款中本保證人的變更情況及時通知你行。

十、你行可自主轉讓本擔保項下的全部或部分權利,本擔保書的受益人包括你行、你行的繼承人和受讓人。

十一、本保證人的繼承人、代理人或受讓人將受本擔保書所有條款的約束,承擔本擔保項下的全部擔保責任。但非經你行書面同意,本保證人不會轉讓任何擔保義務。

十二、本擔保書是連續性的擔保,自開立之日起生效,直至“合同”項下全部“到期應付款項”償清後自動失效。

十三、在執行本擔保書過程中如有爭議,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經協商不能解決的,應向本擔保項下受益人所在地主管法院提起訴訟。

十四、本擔保書正本一式_________份,你行執_________分,本保證人和“借款人”各執一份。

保證人(公章)_________

簽發人(簽字)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借款擔保合同 篇3

債權人______簡稱甲方

連帶保證人______簡稱乙方。

茲為將來債務保證經雙方同意訂立本合同如下:

第一條乙方對主債務人______與甲方間已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所訂合同,主債務人向甲方以本金人民幣____元整為限度透支借款,乙立自願應甲方的要求與主債務人負連帶保證責任是實。

第二條乙方應擔保主債務人將來所負首開最高限額的票據上債務的清償,及其利息遲延違約金實行擔保物權費用。以及因債務不履行而行的全部損害賠償。

第三條甲方如未經乙方的同意,縱對主債務人為超過第一條所約定、限度的、透支借貸時,乙方就超過額仍應負責任。

第四條甲方經同意主債務人將債權擔保物件之一部分先行解而拋棄抵押(質押)權,或調換其一部分或全部時,乙方的連帶保證責任並不因此而變更,仍應負責不得藉口以擔保物權中途變更而主張免除其責任。

第五條主債務人如不含有約履行債務時,不拘擔保物件的多寡,乙方經甲方通知後,應即將主債務人所負的債務全部代為清償,並願意拋棄先訴抗辯權。

第六條乙方的保證債務履行地約定為甲方所在地。

第七條乙方不依約履行責任時,其訴訟法院管轄悉聽甲方指定,乙方決無異議。

前項訴訟費用乙方應我連帶賠償決不推諉。

第八條乙方同意甲方得將對主債務人所有債權之一部分或全部,以及其擔保物權一併轉讓與他人。

本合同一式兩份,當事人各執一份為憑。

債權人(甲方)

住址:

身份證統一號碼:

連帶保證人(乙方)

住址:

身份證統一號碼: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借款擔保合同9

擔保人: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職務:

聯繫電話:

反擔保人: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聯繫電話:

鑑於擔保人與 公司(以下簡稱“借款人”)簽署的《擔保協議書》,合同編號: (以下簡稱“擔保協議”);

鑑於擔保人與 銀行 分行 支行(以下簡稱“貸款人”)將簽訂的保證合同,合同編號:保 ,(以下簡稱“保證合同”),擔保人為借款人與貸款人將簽訂的借款合同(合同編號:借 ,以下簡稱“借款合同”)項下的借款提供擔保。

在此,反擔保人應借款人的請求,同意並確認以反擔保保證人的身份自願向擔保人提供反擔保,現與擔保人簽訂以擔保人為唯一受益人的無條件的、不可撤銷的、連帶責任的反擔保保證合同。

第一條 反擔保人的陳述與保證

1、1 反擔保人依據中國法律具有保證人主體資格,可以對外提供保證擔保。

1、2 反擔保人有足夠的能力承擔保證責任,並不因任何指令、財力狀況的改變、與任何單位簽訂的任何協議而減輕或免除所承擔的保證責任。

1、3 反擔保人完全瞭解借款合同借款人的借款用途,為借款合同借款人提供反擔保保證完全出於自願,反擔保人在本反擔保保證合同項下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實。

1、4 反擔保人清楚地知道擔保人的經營範圍、資信情況、財務和財產狀況等情況,並充分知曉擔保協議、借款合同保證合同及其相關附屬合同的條款。

1、5 反擔保人願意以擁有的全部資產(不分區域)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1、6 反擔保人簽署本合同已經過反擔保人公司之董事會或股東會同意,並簽署了董事會決議或股東會決議。

若反擔保人違反企業章程和企業內部的其他規定而簽署本合同,責任概由反擔保人負責,反擔保人不得以此為由對抗本合同項下責任的承擔。

第二條 被保證的債權種類及數額

2、1 本反擔保保證合同所擔保的債權為:

2、11 貸款人依據借款合同向借款人發放的貸款,金額不超過 (幣種) 萬元,具體金額以借款合同之約定為準。

2、12 擔保人依據擔保協議向借款人收取的擔保費用(包括擔保費、滯納金、逾期保費、其它費用),具體金額以擔保協議之約定為準。

第三條 保證方式

3、1 本反擔保保證合同的保證方式為連帶責任保證:反擔保人對擔保人代借款人向貸款人清償的借款本金、利息、複利、罰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實現債權的費用,對借款人應向擔保人支付的擔保費、滯納金、逾期保費、其它費用,以及擔保人代借款人償還上述款項所發生的其他費用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3、2 在反擔保人承擔全額擔保之情況下,如還有其他反擔保人的,各反擔保人承擔連帶共同保證責任。

第四條 保證範圍

4、1 本反擔保保證合同擔保的範圍包括借款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利息、複利、罰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實現債權的費用,擔保協議項下的擔保費、滯納金、逾期保費、其它費用,以及擔保人代借款人償還上述款項所發生的其他費用。

第五條 保證期間

5、1 本反擔保保證合同項下的保證期間為:

5、11 本反擔保保證合同2、11項下債權的保證期間:自擔保人代借款人向貸款人償還貸款、利息及其他相關費用之次日起兩年。

5、12 本反擔保保證合同2、12項下債權的保證期間:自擔保協議約定的支付擔保費用期限屆滿之次日起兩年。

第六條 反擔保人的權利和義務

6、1 反擔保人同意並確認,若借款人未能及時按借款合同向貸款人

清償該等借款本金、利息及其他有關費用等,在擔保人代借款人向貸款人清償該等借款本金、利息及其他有關費用等款項後五天內,反擔保人無條件向擔保人清償該等借款本金、利息、複利、罰息、違約金、賠償金、實現債權的費用和所有其他應付費用等,不得有任何異議,該等款項視為反擔保人對擔保人之欠款。

6、2 反擔保人同意並確認,若借款人未能及時按擔保協議向擔保人支付擔保費用,在收到擔保人通知後五天內,反擔保人無條件代借款人向擔保人清償擔保費、滯納金、逾期保費及其它費用,不得有任何異議,該等款項視為反擔保人對擔保人之欠款。

6、3 根據擔保人要求提供相關資料,並保證所提供資料的真實性、 合法性。

6、4 接受擔保人每半年對反擔保人進行的擔保資格審查,以及定期對反擔保人有關生產經營狀況、財務狀況的監督和檢查,並給予協助和配合。

6、5 對擔保人發出的催收函或其他催收文件,反擔保人保證簽收並在簽收後3日內寄出回執,若反擔保人不回覆,則視為已簽收該等文件。

6、6 反擔保人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應及時書面通知擔保人:

6、6、1 反擔保人發生隸屬關係的變更、主營業務範圍的改變、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等重大人事變動、合營合同或公司章程的修改以及重大內部組織機構的調整;

6、6、2 與反擔保人或反擔保人的主要負責人有牽連的重大違紀、違法或被索賠事件;

6、6、3 反擔保人經營出現嚴重困難或財務狀況發生惡化;

6、6、4 反擔保人出現或即將出現被解散、捲入重大訴訟或仲裁、人民法院受理以反擔保人為被申請人的破產申請及其他法律糾紛;

6、6、5 其他可能影響反擔保人財務狀況和償債能力的情況。

6、7 反擔保人在發生下列任一情況之前,必須書面通知擔保人,並如實提交有關資料。

經擔保人審查後認為不影響本反擔保保證合同項下債權的實現並且書面同意之後,反擔保人才能付諸實施:

6、7、1 反擔保人實行承包、租賃、聯營、託管;

6、7、2 反擔保人實行股份制改造、合併、兼併、分立;

6、7、3 借款人以任何形式減少註冊資本、改組或重組、改制、進行產權或股權轉讓、重大產權或股權變動和資產、債權、債務轉讓等事項;

6、7、4 反擔保人自行解散、撤銷、轉產、清盤、歇業;

6、7、5 反擔保人轉讓本反擔保保證合同項下權利、義務;

6、7、6 其他需要擔保人書面同意的事項。

6、8 本反擔保保證合同不因保證合同及借款合同的任何修改、補充、刪除而受到影響或失效。

6、9 在本反擔保保證合同有效期內貸款人或擔保人將主債權轉讓給第三人的,反擔保人仍在原保證範圍內繼續承擔保證責任。

6、10 在擔保人與反擔保人簽定本反擔保保證合同之後發生主債權人變更之情況(即貸款人發生變更),只要不增加主債權金額,反擔保人仍在原保證範圍內繼續承擔保證責任。

6、11 在反擔保保證合同有效期內,反擔保人如再向第三方提供任何形式的擔保,應徵得擔保人的書面同意。

6、12 本反擔保保證合同項下的擔保是反擔保人的連續性義務和責任,其連續性不受任何爭議、索賠和法律程序的影響,也不因借款人是否破產、無力清償、喪失企業資格、更改組織章程,以及發生任何本質上的變更以及向第三人轉讓債務而有任何改變。

第七條 違約責任

7、1 若反擔保人違反本反擔保保證合同第一條“陳述與保證”的約定作出虛假陳述和聲明,導致本合同無效或其他後果,給擔保人造成損失的,反擔保人應負全部賠償責任,反擔保人應向擔保人賠償借款合同項下全部的借款本金、利息、複利、罰息、違約金、賠償金、實現債權的費用,擔保協議項下全部的擔保費、滯納金、逾期保費、其它費用,和所有其他應付費用。

7、2 若反擔保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反擔保保證合同約定的還款義務,超過約定還款時間的,每延長一日還款,反擔保人須向擔保人支付相當於逾期還款額的萬分之五的違約金。

7、3 若因反擔保人過錯造成本反擔保保證合同無效的,反擔保人應負全部賠償責任,反擔保人應向擔保人賠償借款合同項下全部的借款本金、利息、複利、罰息、違約金、賠償金、實現債權的費用,擔保協議項下全部的擔保費、滯納金、逾期保費、其它費用,和所有其他應付費用。

因反擔保人過錯造成本反擔保保證合同無效的情形包括但不限於:

7、3、1 反擔保人無擔保人主體資格或法律規定不允許反擔保人對外提供擔保的情形;

7、3、2 反擔保人的董事、經理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六十條的規定,對外提供擔保;

7、3、3 其他因反擔保人過錯造成本反擔保保證合同無效的情況。

7、4 若反擔保人違反本反擔保保證合同6、7項的規定,擔保人有權採取相應方式(包括但不限於通過訴訟手段)制止反擔保人實施相關行為。

第八條 合同的生效、變更、解除和終止

8、1 本反擔保保證合同經反擔保人及擔保人法定代表人簽字、加蓋公章後生效,至借款人在借款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利息、複利、罰息、違約金、賠償金、實現債權的費用,在擔保協議項下的擔保費、滯納金、逾期保費、其它費用,和其他應付費用全部償清之日終止。

8、2 本反擔保保證合同獨立於保證合同及借款合同,不因借款合同或保證合同的無效而無效。

如借款合同或保證合同無效,反擔保人仍應按本反擔保保證合同承擔保證責任。

8、3 本反擔保保證合同應繼續有效,並不得撤銷,直至借款人全部繳付和清償保證合同所擔保的所有款項、利息、費用及支出等。

第九條 爭議的解決

9、1 本反擔保保證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和深圳市地方法規,若因本反擔保保證合同引起糾紛,須向擔保人所在地的深圳市福田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 合同文本

10、1 本合同一式兩份,擔保人與反擔保人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條 其他約定事項

擔 保 人 :(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反擔保人 :(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 月 日

借款擔保合同10

貸款抵押人___,以下簡稱甲方;

貸款抵押權人:___,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因生產需要,向乙方申請貸款作為___資金。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在甲方以其 所有的___(以下簡稱甲方抵押物),作為貸款抵押物抵押給乙方的條件下,由乙方提供 雙方商定的.貸款額給甲方。在貸款期限內,甲方擁有抵押物的使用權,在甲方還清貸款本息 前,乙方擁有抵押物的所有權。為此,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貸款內容

1、貸款總金額:___元整。

2、貸款用途:本貸款只能用於___的需要,不得挪作他用,更不得使用貸款進行違 法活動。

3、貸款期限:

在上述貸款總金額下,本貸款可分期、分筆週轉審貸。因此,各期貸款的金額、期限, 由雙方分別商定。從第二期貸款起,必須有雙方及雙方法定代表簽字蓋章的新的抵押貸款合 同,並將其中的一份送交__市公證處公證,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 律效力。

第一期貸款期限為:__個月,即自__年__月_日起,至__年__月_日止。個人借款擔保合同4、貸款利率:本貸款利率及計息方法,按照中國__銀行的規定執行。

5、貸款的支取:

各期貸款是一次還是分次提取,由雙方商定,甲方每次提款應提前__天通知乙方,並 經乙方的信貸部門審查認可方可使用。

第一期貸款__次提取。

6、貸款的償還

甲方保證在各期合同規定的貸款期限內按期主動還本付息。甲方歸還本貸款的資金來源 為本公司生產、經營及其它收入。如甲方要求用其它來源歸還貸款,須經乙方同意。 第一期貸款最後還款日為__年_月_日。

7、本合同在乙方同意甲方延期還款的情況下繼續有效。

第二條 抵押物事項

1、抵押物名稱: 。

2、製造廠家: 。

3、型號: 。

4、件數: 。

5、單件: 。

6、置放地點: 。

7、抵押物發票總金額: 。

8、抵押期限:___年(或為:自本貸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甲方還清乙方與本合同有

關的全部貸款本息為止)。

第三條 甲乙雙方的義務

(一)乙方的義務:

1、對甲方交來抵押物契據證件要妥善保管,不得遺失、損毀。

2、在甲方到期還清貸款後,將抵押物的全部契據、證件完整交給甲方。

(二)甲方的義務:

1、應嚴格按照合同規定時間主動還本付息。

2、保證在抵押期間抵押物不受甲方破產、資產分割、轉讓的影響。如乙方發現甲方抵押物有違反本條款的情節,乙方通知甲方當即改正或可終止本合同貸款,並追償已貸出的全 部貸款本息。

3、甲方應合理使用作為抵押物的___,並負責抵押物的經營、維修、保養及有關税 賦等費用。

4、甲方因故意或過失造成抵押物毀損,應在15天內向乙方提供新的抵押物,若甲方無法提供新的抵押物或擔保時,乙方有權相應減少貸款額度,或解除本合同,追償已貸出的 貸款本息。

5、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不得將抵押物出租、出售、轉讓、再抵押或以其它方式處分。

6、抵押物由甲方向中國人民保險公司___分公司投保,以乙方為保險受益人,並將保險單交乙方保管,保險費由甲方承擔。投保的抵押物由於不可抗力遭受損失,乙方有權從 保險公司的賠償金中收回抵押人應當償還的貸款本息。

第四條 違約責任

1、乙方如因本身責任不按合同規定支付貸款,給甲方造成經濟上的損失,乙方應負責 違約責任。

2、甲方如未按貸款合同規定使用貸款,一經發現,乙方有權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貸款 ,並對挪用貸款部分在原貸款利率的基礎上加收___%的罰息。

3、甲方如不按期付息還本,或有其它違約行為,乙方有權停止貸款,並要求甲方提前歸還已貸的本息。乙方有權從甲方在任何銀行開立的帳户內扣收,並從過期之日起,對逾期 貸款部分按借款利率加收___%的利息。

4、甲方如不按期付息還本,乙方亦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拍賣抵押物,用於抵償貸款本息,若有不足抵償部分,乙方仍有權向甲方追償。直至甲方還清乙方全部貸款本息 為止。

第五條 其它規定

1、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乙方有權停止發放貸款並立即或即期收回已經發放的貸款。

(1)甲方向乙方提供情況、報表和各項資料不真實。

(2)甲方與第三者發生訴訟,經法院裁決敗訴,償付賠償金後,無力向乙方償付貸款 本息。

(3)甲方的資產總額不足抵償其負債總額。

(4)甲方的保證人違反或失去合同書中規定的條件。

2、乙方有權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甲方應向乙方提供有關報表和資料。

3、甲方或乙方任何一方要求變更合同或本合同中的某一項條款,須在事前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在雙方達成協議前,本合同中的各項條款仍然有效。

4、甲方提供的借款申請書、借款憑證、用款和還款計劃及與合同有關的其它書面材料 ,均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條 有關本合同的費用承擔

有關抵押的估計、登記、證明等一切費用均由甲方負責。

第七條 本合同生效條件

本合同系經___市公證處公證並依法賦予強制執行效力的債權文書,甲、乙雙方如任何一方不履行,對方當事人可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八條規定,直接向有管轄權的 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自公證書籤發之日起生效,公證費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 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同意由___仲裁委員會仲裁(當事人雙方不在本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後又沒有達成仲裁協議的,可向人民 法院起訴)。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公證處留存一份。

甲方: (章) 乙方: (章)

代表人: (簽字) 代表人: (簽字)

地址: 地址:

銀行及帳號: 銀行及帳號:

訂立時間: 年 月 日

訂立地點

借款擔保合同11

貸款方:,身份證號碼為:

借款方:

保證方:

借款方為資金週轉向貸款方借款,並提供保證方作為保證人,經三方協商一致,達成條款如下:

第一條借款金額

借款方向貸款方借款RMB1530000(大寫)人民幣壹佰伍拾叁萬元整。

第二條 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為壹個月,自20xx年1月5日起,至20xx年2月4日止。貸款方 必須在20xx年2月4日前將借款金額一次性償清。

第三條款項交付

上述借款中的人民幣壹佰伍拾萬元部分將由貸款方以現金轉賬方式匯入借款方下列賬户:

開户名:

開户行:

銀行賬號:

上述借款中的人民幣叁萬元部分將在本合同簽署同時,由貸款方直接以現金方式交付借款方。

本合同三方一致確認:一旦貸款方將人民幣壹佰伍拾萬元款項匯入借款方上述賬户,及將人民幣叁萬元交付借款方,即視為貸款方已經全面實際履行了全部合同義務。

第四條還款方式

借款方及保證方一致同意並承諾在借款期限屆滿前通過現金轉賬方式向貸款方償還借款,貸款方賬户信息在本合同簽署同時一併告知。

借款方及保證方一致同意並承諾若改變以上還款方式的,則除借款款項外,另行支付相當於借款總金額千分之三的手續費。

第五條擔保條款

保證方同意並承諾作為本借款合同中借款方的保證人,當借款方未能按照本 合同第二條約定的期限履行還款義務時,對借款本金以及違約金、律師費、其他 費用等一併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保證方同時承諾在本合同簽署時,其將向借款方出具法人營業執照複印件,公司章程複印件及董事會同意擔保的決議。

第六條保證條款

1、借款方必須按照借款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 借款進行違法活動;

2、借款方必須按合同規定的期限償還借款。;

3、當借款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第二條約定的期限履行還款義務時,由保證方先行向貸款方承擔借款連帶償還責任;

第七條違約責任

1、借款方不按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貸款方有權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 貸款,對違約使用的部分,按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五年期以上貸款利率的四倍收 取罰息。

2、若借款方逾期償還借款的的,則每逾期一日,按日千分之二計算違約金,向貸款方承擔違約責任。

3、借款方利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的,貸款方有權提前追回貸款。

第八條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的,由當事人三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三方

一致同意由貸款方所在地人民法院通過訴訟方式解決。

第九條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本合同簽署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若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本借款合同時,應提前採用書面形式通知其它兩方,並達成書面協議。本合同變更或解除之後,借款方已佔用的借款和應付的違約金等,仍應按本合同的規定償付。

本合同若有未盡事宜,須經合同各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約定,補充約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條合同生效及份數

本合同一經三方簽署,即行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貸款方、借款方、保證方各執一份。

貸款方:

電話號碼:

借款方:

地址:

電話號碼:

保證方:(公章)

代表人:

地址:

電話號碼:

簽約日期:20xx年1月5日 簽約地點:上海

借款擔保合同12

債權人:

被保證人:

住所:

電話:

保證人:

住所:

電話:

保證人:

住所:

電話:

為保障債權人債權的實現,保證人基於對債務人借款行為的全面慎重瞭解,以及對擔保責任的準確認識,願意為 向債權人 借款人民幣(大寫) 元的債務提供連帶責任保證,借款合同 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一、保證人聲明:

當債務人未按借款合同約定履行其債務時,無論債權人對借款合同項下的債務是否擁有其他擔保,債權人均有權要求保證人在其保證範圍內承擔保證責任。

二、保證人承諾:

1、保證期限:本合同項下借款到期之日起兩年。保證範圍:上述借款、借款發生的利息、違約金、實現債權的費用。

2、如債務人沒有履行或沒有全部履行其債務時,本人自願為借款人清償所有債務。保證期間,債務人有權對保證人的資金和財產狀況進行調查監督,保證人應如實提供其財務、個人信用等有關資料。

3、保證期間內:如債權人沒有履行或沒有全部履行其債務時,債權人有權直接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保證人應在借款到期之日起一個工作日內履行其清償義務。

三、債權人確認、債務人確認,債權、債務人已閲讀以上內容,並對以上內容的含義及相應的法律 後果已全部通曉並充分理解。

四、本合同為《個人借款合同書》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四份,保證人,債權人各執一分。

借款保證人(簽字)

身份證號碼:

被保證人(簽字)

身份證號碼:

債權人(簽章)

身份證號碼: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簽約地點:

借款擔保合同13

借款人(甲方):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

貸款人(乙方):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生產經營項目的實施臨時需要資金,乙方有閒置資金。為此,甲、乙雙方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經充分協商一致簽訂本借款合同,並保證共同遵守執行。

一、借款金額:

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人民幣/萬元整)。

二、借款期限:

從20____年____月___日至20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借款期限為____年。

三、借款利率及付息方法:

1、借款利息為____月息,即每月____元。 以甲方收到借款日計算利息。

2、雙方設定每月1日為付息日。若1日為週末或節假日則相應順延。

四、借款償還:

1、借款到期後如雙方無異議,則本借款合同自動延期____年。

2、借款合同履行三個月後,如乙方臨時需要收回借款,應提前十五天向甲方提出還款申請,借款利息按實際借款天數計算利息。

六、違約和違約處理:

甲方未能按合同還本付息,屬甲方違約。根據違約情況,乙方有權採取下列措施:

1、對違約部分借款加收____罰息。

2、採取必要法律手段直至依法索償應付未付借款本息。

七、合同生效: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共貳份,雙方各執壹份。本合同若有其他未及事宜,雙方進一步商定補充條款。

借款人(甲方):_______________ (蓋章) 貸款人(乙方):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_

借款擔保合同14

合同編號:_________出質人(甲方):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開户金融機構:_________ 賬號:_____…

合同編號:_________

出質人(甲方):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開户金融機構: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

質權人(乙方):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為確保_________號借款合同(以下簡稱借款合同)的履行,甲主願意以其有權處分的財產作質押,乙方經審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財產質押,甲、乙雙方根據有關法律規定,經協商一致,約定如下條款:

第一條 甲方以“質押財產清單”(附後)所列之財產設定質押。

第二條 甲方質押擔保的貸款金額(大寫)_________,貸款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三條 甲方保證對質押財產依法享有所有權或經營管理權。

第四條 甲方應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將質押財產交付乙方佔有並同時向乙方支付保管費_________元。

第五條 質押擔保的範圍:貸款金額(大寫)_________及利息、違約金(包括罰息)、賠償金、質物保管費用及實現貸款債權和質權的費用(包括訴訟費、律師費等)。

第六條 本合同的效力獨立於被擔保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無效不影響本合同的效力。

第七條 本合同項下。有關的評估、鑑定、保險、保管、運輸等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 質押期間,乙方有妥善保管質押財產的義務,因乙方的過錯導致質押財產的價值減少,應當:

1、在借款人全部履行借款合同債務後,乙方向甲方賠償;

2、如借款人未能全部履行借款合同債務,乙方的賠償責任可因未得到履行的借款合同債務而部分或全部抵消。

第九條 甲方應辦理質押財產在質押期間的財產保險。財產保險的第一受益人為乙方。保險單證由乙方代為保管。

第十條 質押期間,質押財產如發生投保範圍的損失,或者因第三人的行為導致質押財產價值減少的,保險賠償金或損害賠償金應作為質押財產,存人乙方指定的賬户,質押期間雙方均不得動用。

第十一條 非因乙方過錯致質押財產價值減少,甲方應在三十天內向乙方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

第十二條 質押期間,質押財產造成環境污染或造成其他損害,應由甲方獨立承擔責任。

第十三條 質押期間,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贈與、遷移、出租、轉讓、再抵押(質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處分本合同項下的質押財產。

第十四條 質押期間,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轉讓質押財產所得的價款應優先用於向乙方提前清償其所擔保的債權。

第十五條 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屆滿,借款人未能清償債務,乙方有權以質押財產折價或以拍賣、變賣、兑現質押財產所得的價款優先受償,實現質權。

第十六條 發生下列情況之一,乙方有權提前處分質押財產實現質權、停止發放借款合同項下貸款或者提前收回借款合同項下已發放的貸款本息:

1、甲方被宣告破產或被解散;

2、甲方違反本合同第九條、第十一條、第十三條、第十四條的約定或發生其他嚴重違約行為;

3、借款合同履行期間借款人被宣告破產、被解散、擅自變更企業體制致乙方貸款債權落空、改變貸款用途、捲入或即將捲入重大的訴訟(或仲裁)程序、發生其他足以影響其償債能力或缺乏償債誠意的行為等情況。

第十七條 甲方因隱瞞抵押財產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壓或已設定抵押權等情況而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向乙方支付借款合同項下貸款金額_________%的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就不足部分予以賠償。乙方有權就違約金、賠償金直接與甲方存款賬户中的資金予以抵銷。

第十八條 乙方依法處分質押財產所得的價款,按下列順序分配:

1、支付處分質押財產所需的費用;

2、清償借款人所欠乙方貸款利息;

3、清償借款人所欠乙方貸款本金、違約金(包括罰息)和賠償金等;

4、支付其他費用。

第十九條 其他約定事項:_________。

第二十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一條 本合同簽訂後自甲方將質押財產交付乙方佔有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二條 本合同應由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簽字並加蓋公章。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_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附件

質押財產清單

出質人:_________(蓋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簽字)

質權人:_________(蓋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簽字)

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借款擔保合同15

借款人(全稱): 地址:聯繫電話: 擔保人(全稱): 身份證號碼:地址:聯繫電話: 擔保人(全稱): 身份證號碼:地址:聯繫電話: 擔保人(全稱): 身份證號碼:地址:聯繫電話: 貸款人(全稱): 地址:聯繫電話:

本合同各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等規定,本着平等、自願、誠實守信、協商一致的原則,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簽訂本合同,並保證共同遵守。 第一部分 借貸條款

第一條 借款用途

本合同項下之借款必須合法使用。

第二條 借款金額

借款金額為人民幣(大寫):,小寫:¥ 元(大小寫不一致時,以大寫為準,下同,具體事項見借條)。

第三條 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 個月,自年 月 日起到年 月 日止。

第四條 借款利率

借款期限內的利息由雙方協定,先期支付。到期未歸還本金的按貸款方規定的利息收取,自借款本金到期之日起至借款本金還清之日止。

第五條 還款方式

借款到期時一次性還清全部借款本金。

第六條 如出現下列情形,貸款人有權隨時要求借款人在約定的期限內提前清償部分或全部貸款本息:

1、借款人將所借款項用於非法活動。

2、擔保物毀損或滅失,不足以實現本合同擔保之目的,借款人和擔保人不能提供貸款人可予接受的其他擔保的。

第七條 借款人的權利和義務

1、如實提供有關證件、證明和其他材料,並接受貸款人的監督和檢查;

2、保證本借款不用於非法活動;

3、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取得借款本金,並按時償還借款本息。

第八條 貸款人的權利和義務:

1、按約定向借款人發放貸款;

2、有權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收取借貸本金和利息,有權按照約定行使擔保權。第二部分 擔保條款

第九條 擔保人:為確保借款人正當履行還款義務,擔保人自願以其所有權並有處分權的全部財產擔保給貸款人,作為借款人歸還借款的擔保。

擔保人保證:所擔保的自有財產滿足擔保條件,並同意受本合同約束。

但保人所承擔的擔保為連帶責任擔保。

第十條 擔保範圍:為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違約金以及貸款人實現債權的所有費用(包括訴訟費和律師費)。

當借款人未按照本合同約定履行其還款義務時,無論貸款人對本合同項下的債權是否擁有其它擔保,貸款人均有權直接要求擔保人承擔擔保責任。

第三部分 違約責任及其他約定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下列情況均構成違約,違約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1、借款人提供的證件、證明等有虛假、非法的情況,貸款人可要求借款人立即償還全部借款及相應利息,可依法行使對本合同項下擔保產品及其它機械的擔保權。

2、借款人在還款期限屆滿時,未能足額償還借款本息的,視為嚴重違約,應另行向貸款人支付違約金,並承擔貸款人為實現債權支付的全部費用(包括訴訟費和律師費)。

3、貸款人不能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向借款人發放貸款的,視為嚴重違約,應承擔其他方所付出的直接費用,並向借款人另行支付違約金。

4、擔保人因隱瞞擔保物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已擔保或者已出租等情況,而給貸款

人造成損失的,應當向貸款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二條 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三條 生效、變更、解除、終止:

1、在簽訂本合同前,合同各方已完全理解並接受本合同的內容,在本合同項下全部意思表示均真實有效。合同自各方當事人簽字後生效。

2、本合同項下借款本息和相關費用全部清償完畢後,本合同終止。

3、本合同如需要變更或解除,應由合同各方共同達成書面協議。

第十四條 本合同一式

借款人 (簽字或蓋章): 貸款人 (簽字或蓋章):

擔保人 (簽字或蓋章):

擔保人 (簽字或蓋章):

擔保人 (簽字或蓋章):

簽署日期:

借款擔保合同 篇4

甲方: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為攜手合作,促進發展,滿足利益,明確責任,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之相關規定,本着誠實信用,互惠互利原則,結合雙方實際,協商一致,特簽訂本合同,以求共同恪守:_____________

第一條 丙方保證金額為甲方根據_______________ 年_______________ 字第_______________ 號合同(以下稱主合同)向乙方借用的_______________ (幣種)資金本金_______________ (大寫)整及其相應的利息、費用。

第二條 丙方對上條所列條項承擔連帶清償責任。如甲方不按主合同的約定償付借款本息和相應費用,乙方有權直接向丙方追償。丙方保證在接到乙方書面索款通知後_______________個營業日清償上述款項。

第三條 丙方的保證責任不因甲方上級單位的任何指令、甲方地位及財力狀況的改變、甲方與任何單位簽訂任何協議或條件及本保證合同所擔保的主合同的無效或解除而免除。

第四條 丙方機構若發生變更、撤銷,丙方應提前 天書面通知乙方和甲方,本保證合同項下的全部義務由變更後的機構承擔;或由甲方和丙方落實為乙方所接受的新的保證人。

第五條 本合同生效後,甲方和乙方如需要延長主合同項下借款期限或者變更主合同其它條款,應徵得丙方同意,由甲三方達成書面協議。

第六條 本合同生效後,丙方有權對甲方的資金和財產情況進行監督,有權要求甲方提供其財務報表等材料,甲方應如實提供。

第七條 本合同的擔保金額隨甲方償還或丙方代為清償本合同第二條約定的本金、利息、費用的數額而相應扣減。

第八條 丙方代甲方清償借款本息、費用後,有權向甲方追償。

第九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需變更本合同條款時,應經三方協商同意,達成書面協議。

第十條 違約責任

一、丙方違反本合同第二條約定,為按期代為清償到期債務,乙方有權委託丙方開户金融機構從丙方存款賬户中直接扣收,並可視情況按擔保總額的______%向丙方收取違約金。

二、丙方違反本合同第四條約定,應由變更後的機構按擔保總額的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且違約金數額不足以彌補,所受損失還應賠償乙方直接經濟損失。

三、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四條約定,乙方有權停止發放新貸款,並提前收回已發放的貸款本息。

四、甲方和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條約定,未經丙方同意擅自延長主合同項下借款期限或者變更主合同其它條款,丙方可以自行解除擔保義務。

五、本條所列違約金的支付方式,甲、乙雙方商定如下:

第十一條 爭議解決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提交______市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二條 甲、乙、丙三方商定的的其它事項:

第十三條本合同由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權的代理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並自主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

第十四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_______________三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 日

借款擔保合同 篇5

貸款人(即抵押權人)以下稱甲方

借款人(及抵押人)以下稱乙方

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該抵押擔保借款合同,雙方保證嚴格遵守。

第一條甲方同意向乙方發放合同內容的貸款;

(一)借款金額(大寫):

(二)借款期限: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借款用途:

(四)借款利益:

第二條乙方自願以本人坐落於區石房權證字第______號,建築面積為______平方米的房產為借款作抵押擔保,該房產價值為______元,抵押權價值為______元,債務履行期限: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雙方約定事項如下:

(一)當乙方不能依合同約定按期償還借款時,甲方有權依照我國法律規定,將抵押物作價、拍賣或以其他方式處置,從所得價款中優先得到償還;

(二)抵押擔保期間自設定抵押財產之日起至擔保範圍內全部債務清償完畢止;

(三)抵押財產在抵押期間由乙方保管、使用並負責保養、保全。《房屋他項權證》交甲方保管。

第三條借款人承諾:

(一)按期償還貸款本息;

(二)如違約造成甲方損失,由乙方為甲方賠償一切損失;

(三)保證抵押物為抵押人所有的合法財產;

(四)保證抵押物在抵押期間內的`安全、完整,並承擔維護、保養抵押物所需費用;

(五)接受抵押權人對抵押物的檢查、監督。

第四條抵押權人承諾:

(一)按期、按額向借款人發放貸款;

(二)妥善保管《房屋他項權證》,貸借款本息償還完畢後向乙方出具他項權利註銷手續;

第五條違約責任

若借款方不能按約定還款,逾期按日1%計付違約金,甲方同時有權終止協議並處置抵押物。

第六條本合同一式份,借款人、貸款人各執一份,房管局執一份。本合同自各方當事人簽章並依法辦理登記之日起生效。

第七條如雙發發生糾紛,到權利人所在地人民法院依法解決。

甲方:

乙方:

日期:

地點:

借款擔保合同 篇6

擔保合同第1條甲方(貸款人)_ _ _ _ _ _ _ _ _,身份證號碼:

乙方(借款人)_ _ _ _ _ _ _ _ _,身份證號碼:

丙方(擔保人)_ _ _ _ _ _ _ _ _,身份證號碼:

乙方向甲方借款,丙方願意為乙方借款提供連帶保證。現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共識,供三方共同遵守。

第1條從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乙方應在收到貸款後向甲方開具收據)

第2條借款利率為,利息按。從借款之日起,按照實際支出的金額計算利息。如乙方未按期還款並支付利息,每逾期一天,按每日所欠金額的5 ‰收取違約金,並賠償甲方向乙方追償債權所發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鑑定費、鑑定費、拍賣費、查詢費、律師代理費、公證費等)。)

第3條丙方應為乙方的貸款提供連帶保證,包括乙方的還本付息、滯納金和甲方向乙方追償債權所發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評估費、鑑定費、拍賣費、查詢費、律師代理費、公證費等)。)

第四條貸款到期後,如借款人未能按時還本付息,丙方應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第5條因履行本合同而產生的任何爭議應由三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6條本合同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自三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貸款人)

乙方(借款人)

丙方(擔保人)

簽署日期:年月日

擔保合同第二條本合同各方

客户(甲方):

中介(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委託人與中介人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房屋租賃中介的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委託事項

甲方委託乙方在委託期限內為其中介人尋找符合下列條件的房屋(請在方框內勾選必要條件,在參考條件上打圈,未選條件打勾),並協助其與出租人簽訂房屋租賃合同:

地點:_ _ _ _ _ _ _□;建築是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平房是_ _□;無裝修□;一般裝修□;精裝修□;防盜門□;有線電視接口□;空調□;天然氣□;氣□;集中供熱□;地暖□;熱水器□;電話□;電視□;冰箱□;洗衣機□;上下水□;傢俱□_ _ _ _□;樓層:_ _ _ _ _ _ _□;結構:_ _ _ _ _ _ _□;朝向:_ _ _ _ _ _ _□;建築面積:_ _ _ _ _ _ _平方米□;月租金標準:_ _ _ _元□;租賃期限:_ _ _ _ _ _ _□;房屋用途:_ _ _ _ _ _ _□;

房屋所有權:_ _ _ _ _ _ _ _ _

其他條件:_ _ _ _ _ _ _ _ _ _

乙方還應提供以下服務:_ _ _ _ _ _ _ _。

第二條委託期限

從_ _ _ _ _ _ _ _ _ _到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超過上述期限仍需中介服務的,雙方應另行簽訂中介合同或以書面形式延長本合同的委託期限。

第三條現場看房

乙方應陪同甲方到房屋所在地看房。

乙方應制作看房書面記錄,註明房屋具體地址、看房時間等事項。看房記錄由甲方簽字確認,雙方各執一份。

如果乙方為甲方所尋求的房屋不符合甲方提出的必要條件或甲方不符合出租人提出的特殊條件,甲方有權拒絕簽字並支付房屋檢查費。

第四條甲方的義務

(一)應出示身份證_ _ _ _ _ _ _等真實身份證明;

(2)對乙方的中介活動提供必要的協助和配合;

(3)對乙方提供的房屋信息保密;

(4)在委託期限內及委託期限屆滿後_ _ _ _ _日內,不得與乙方介紹的出租人進行私下交易。

第五條乙方的義務

(一)應出示營業執照、房地產經紀機構資格證書和其他合法的業務資格證書;

(2)乙方應盡最大努力完成甲方委託的事項,按照甲方在本合同第一條中提出的條件為甲方找房,並及時、如實向甲方報告處理情況,為甲方驗房和與出租人簽訂房屋租賃合同提供聯絡、協助、牽線等服務,併為甲方與出租人訂立房屋租賃合同提供便利;

(3)保證向甲方提供的房屋信息已事先核實,甲方滿足出租人提出的特殊要求;

(四)不得提供虛假信息、隱瞞重要事實或者與他人惡意串通,損害甲方利益;

(5)對甲方的經濟情況、個人信息和商業祕密保密;

(6)保證向甲方介紹的出租人具有房屋所有權證或其他合法享有租賃房屋權利的證明,以及身份證、營業執照等身份證明;確保租賃房屋產權清晰,不存在權屬糾紛或其他權利糾紛;

(7)收取看房費、佣金和中介活動,應向甲方開具合法、規範的收費票據;

(8)本合同簽訂後,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甲方收取任何預付費用。

第六條委託事項的完成

第七條費用和佣金

(1)看房費

房費參考乙方公司

以甲方看房發生的實際費用為準。

甲方承擔看房費用。看房費用每次_ _ _ _ _元。甲方可一次性支付看房費用,可看房_ _ _ _ _次。

如果乙方完成委託事項,甲方應支付看房費用作為佣金。

(2)佣金

佣金是指乙方完成委託事項後應獲得的報酬。

如果乙方完成委託事項,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實際月租金的_ _ _ _ %作為佣金。

佣金在甲方與出租人簽訂房屋租賃合同後天內支付。

佣金支付方式:現金□;支票□;____.

委託事項未完成或在委託期限內未完成的,乙方不要求支付佣金。

(三)中介活動費用

中介活動費用是指乙方為完成委託事項而實際發生的必要費用(不包括看房費和佣金)。

乙方完成委託事項的,中介活動費用由乙方承擔.

如因乙方的故意或過錯導致委託事項未完成或未在委託期限內完成,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必要且合理的中介活動費用。乙方要求甲方支付上述費用的,應如實列出,出具相關票據,並給予合理解釋。乙方不得收取任何其他費用(押金、信息費等)。)向甲方收取的除房費、佣金、中介活動費用以外的費用。

第八條分包

乙方將全部或部分委託事項委託給第三人的,應事先徵得甲方同意。

第九條解除本合同的條件

雙方可以通過書面協商終止合同。

第十條違約責任

(1)甲方違反保密義務的`,按_ _ _ _ _標準支付違約金;

(2)在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期限內,甲方與乙方介紹的出租人進行私下交易的,應按_ _ _ _ _ _的標準支付違約金,乙方仍有權獲得約定的佣金;

(3)甲方未按承諾支付看房費、佣金、中介活動費的,按_ _ _ _ _ _標準支付違約金;

(4)乙方違反保密義務的,按_ _ _ _ _標準支付違約金;

(5)乙方懶於盡最大努力的,不得要求甲方支付看房費、佣金、中介活動費;

(6)乙方提供虛假信息、隱瞞重要事實或惡意串通的,按照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的標準支付違約金

(7)乙方向甲方介紹的出租人不具備合法享有租賃房屋出租權的房屋所有權證或其他證件或身份證明,或介紹的房屋存在權屬糾紛或其他權利瑕疵的, 按照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的標準支付違約金

第十一條合同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或申請調解;協商或者調解不成的,按照下列第種方式解決(只能選擇下列兩種方式之一):

(一)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二條其他約定事項

第十三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第十四條合同一經生效,對雙方均具有法律約束力。經雙方協商,可以變更合同內容,也可以對合同未盡事宜作出補充規定。任何變更或補充條款應以書面形式做出,並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五條本合同相關條款的約定不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地方規定。國家法律、法規和地方法規對委託人、中介人、出租人的資格、資格等相關方面有特別規定的,從其規定。

甲方(簽章):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借款擔保合同 篇7

借款人:

貸款人:

抵押人:

出質人:

保證人:

借款人:住所:身份證號碼

開户銀行及賬號:電話:

貸款人:

地址:法定代表人:電話

抵押人:住所:身份證號碼

開户銀行及賬號:電話:

出質人:住所:身份證號碼

開户銀行及賬號:電話:

保證人:住所:身份證號碼

開户銀行及賬號:電話:

保證人:住所:身份證號碼

開户銀行及賬號:電話:

保證人:住所:身份證號碼

開户銀行及賬號:電話:

借款人向貸款人申請借款,貸款人同意向借款人貸款,抵押人/出質人/保證人同意為

借款人提供擔保。為明確各方的權利、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個人貸款管理暫行辦法》等法律法規,經平等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借貸條款

第一條借款種類與金額

貸款人根據借款人的申請,同意向其發放以下(名稱)貸款,

金額為人民幣(大寫)萬元。

1、個人住房消費貸款

2、個人商用房貸款

3、個人商住兩用房貸款

4、二手房貸款

5、住房公積金貸款

6、其他:

第二條借款用途:

用於向(以下簡稱售房人)購買區街小區(地址)房屋套(大寫)。

所購商品房資料要素如下:

房型:;座落位置:棟室;

銷售單價:元/平方米;建築面積:平方米;

第三條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為個月,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本合同借款期限與借款憑證不一致的,以借款憑證記載為準。借款憑證為本合同組成部分。

第四條貸款利率、利息和利率調整

(一)、貸款利率以中國人民銀行同期同檔次貸款利率為基準利率,(上/下)浮%,確定按(年息/月息)計算,按計息。

(二)、貸款利息自貸款轉存到借款人指定的賬户之日起計算。

(三)、貸款期限在1年以內(含1年)的,執行合同利率,遇基準利率調整,不分段計息;貸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遇基準利率調整,於次年某月某日開始,按相應利率檔次及浮動比例確定並執行新的利率。

第五條提款方式

借款人應當一次性支用借款。支用借款採取受託支付方式,由借款人、貸款人簽定《個人貸款支付委託書》後,將借款劃至售房人在貸款人處開立的結算賬户內。

户名:

賬號:

開户行:

第六條借款撥付條件

本合同生效並全部滿足下列條件後方可辦理提款手續:

(一)、貸款人已收妥借款人與售房人簽訂的經貸款人認可的購房合同或協議及推薦保證函;

(二)、借款人必須出具貸款所購房產總價值%,即元的首期購房款憑證,並在此授權貸款人將該首期購房款連同本合同項下的借款一次性全額劃人售房人在貸款人處開立的結算賬户;

(三)、借款的擔保已依法辦理有關手續且已生效,有關擔保文件、單據正本已移交貸款人收執。

(四)、符合借款撥付條件的有關應付費用已經結清。

第七條還款方式及還款計劃

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息採用以下(名稱)歸還。

1、等額本金還款法

2、等額本息還款法

3、一次性還款法

(一)、貸款期限在1年以內(含1年)的,可申請到期一次還本付息,利隨本清。

(二)、貸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借款人從借款日的次月開始,按月償還貸款本息。還本付息日期定為(定日結息/實際放款日)。還本付息日為實際放款日的,每期還款日為次月起的每期對應日,無對應日的,還款日為該期最後一日,最後一期還款日為貸款到期日。遇到法定節假日順延。

(三)、借款人在取得貸款後,第一次確定的每月還本付息額為人民幣(大寫:元整,共還款個月。此後需按本合同第四條進行利率調整的,每月還本付息額,由貸款人重新計算結果確定。

第八條貸款的償還

(一)、借款人保證按第七條確定的還款計劃歸還借款本息,並於每月還本付息日前將應還款額存入其在貸款人處開立的還款賬户內,並在此特別授權貸款人有權按本合同約定的借款到期日(包括提前到期)從借款人在貸款人處開立的任何賬户中直接扣收借款本息和相關費用。

(二)、借款人在借款期限內可進行一次部分償還貸款本金或提前一次性歸還全部貸款本息。借款人如部分償還貸款本金或提前一次性歸還全部貸款本息,需提前10個營業日內通知貸款人,並徵得貸款人同意。貸款利息按實際貸款應付利息計算。

(三)、若還款賬户發生掛失、凍結、止付、結清,或借款人需要變更還款賬户的,借款人應到貸款人處辦理還款賬户變更手續。在變更手續生效前,若原還款賬户已無法足額劃款,借款人應到貸款人處辦理櫃面還款。借款人未及時辦理還款賬户變更手續或未及時到貸款人櫃面還款導致未按期足額清償到期貸款本息及其他費用的,借款人應當按照本合同第三十七條的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第九條權利和義務

(一)、借款人有權要求貸款人按合同約定發放貸款;

(二)、借款人應按合同約定的還款計劃和還款期限歸還貸款本息;

(三)、借款人應按貸款人要求定期提供有關經濟收入的證明,並對所提供資料的真實性負責;

(四)、貸款人有權檢查貸款的使用情況;

(五)、借款人如以所購房屋為本合同項下借款提供抵押擔保,借款人有義務對借款所購房屋進行投保,並以貸款人為被保險人和第一受益人;

(六)、借款人因購房事宜與售房人發生任何糾紛均不影響借款人按期償還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息及費用,也不影響擔保方擔保責任的承擔。

(七)、借款人貸款所購房屋轉讓,須經貸款人書面同意;

(八)、各方當事人住所發生變化,有義務及時通知對方。

第十條意外賠償

借款人如以所購房屋為本合同項下借款提供抵押擔保,在還款期內房屋發生一切保險責任範圍內的理賠款或其他賠款,應優先償還所欠貸款人貸款本息和實現債權其他費用。

第十一條轉讓

借款人如以所購房屋為本合同項下借款提供抵押擔保,還款期內,借款人轉讓房屋應事先徵得貸款人書面同意,轉讓所得應首先用於歸還借款人借款本息和實現債權其他費用。

抵押條款

第十二條抵押人保證及聲明

(一)、抵押人是本合同項下抵押物的完全的、有效的、合法的所有者,該抵押物不存在所有權等權屬方面的爭議。

(二)、抵押人完全瞭解本合同的全部內容,為本合同借款人提供抵押擔保完全出於自願,在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實。

(三)、抵押人沒有隱瞞抵押物項下拖欠税款、工程款等款項及抵押物出租的情況。

(四)、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依法可以設定抵押。

(五)、設立本合同的抵押不會受到任何限制。

(六)、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未被依法查封、扣押或監管。

(七)、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如已部分出租或全部出租,保證將設立抵押事宜告知承租人。

第十三條抵押擔保範圍

抵押擔保的範圍包括:本合同借貸條款中全部借款本金、利息、複利、罰息、違約金、

損害賠償金、貸款人為實現主債權、追索抵押人擔保責任而發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律師、公證、鑑定、評估、登記、保險、過户、拍賣等事項的費用)和所有其他應付費用。

第十四條抵押物

(一)、抵押物詳見《抵押物清單》。《抵押物清單》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抵押物清單》對抵押物價值的約定,並不作為貸款人依本合同第十八條對抵押物進行處分的估價依據,也不構成貸款人實現抵押權的任何限制。

(三)、抵押物的相關有效證明和資料由雙方確認封存後交與貸款人保管,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十五條抵押登記

(一)、法律、法規規定應當辦理抵押登記的,雙方應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某日內到當地有關抵押登記機關辦理抵押登記手續。

(二)、抵押登記事項發生變化,依法需進行變更登記的,雙方應在變更登記事項之日起某日內到有關抵押登記機關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三)、以法定抵押登記範圍外的財產抵押的,雙方應於本合同簽訂之日起某日內共同到公證部門辦理抵押登記。

第十六條抵押物的保管

(一)、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由抵押人保管。抵押人在保管期間應維護抵押物的完好,不得采用非合理方式使用抵押物而使抵押物價值產生減損。貸款人有權隨時檢查抵押物的'使用管理情況。

(二)、抵押物發生毀損、滅失的,抵押人應及時告知貸款人,並立即採取措施防止損失擴大,同時應及時向貸款人提交有關主管機關出具的發生毀損、滅失的原因證明。

(三)、抵押人自抵押物登記之日起須將抵押登記材料(包括但不限於保險單、抵押物權屬證書原件等有關文件)交付貸款人保管。

第十七條抵押物保險

(一)、本合同生效前,抵押物已投保的,抵押人應當辦理貸款人為第一受益人的產保險變更手續;抵押物未投保的,在本合同簽訂之日,抵押人應當到有關保險機構辦理貸款人為第一受益人的財產保險基本險及附加險手續;保險期限不得短於本合同履行期。

(二)、抵押人必須在保險單中註明貸款人為第一受益人,不得在保險單中設定任何限制貸款人權益的條款。

(三)、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抵押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斷或撤銷保險;如保險中斷,貸款人有權代為辦理保險手續,一切費用由抵押人承擔。

(四)、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抵押物如發生保險事故,貸款人對保險賠償金享有優先受償權。保險賠償金應當提前向貸款人清償,或經貸款人同意用於恢復抵押物的價值。

第十八條抵押權的實現

(一)、貸款人在行使抵押權時,有權依據法律規定,經與抵押人協商對抵押物進行折價以抵償本合同借款人所欠債務或對抵押物進行拍賣、變賣以所得價款優先受償。

(二)、貸款人依據本合同處分抵押物時,抵押人應給予配合,不得設置任何障礙。

第十九條抵押人權利和義務

(一)、抵押物出租的,抵押人和承租人應在本合同簽訂前與貸款人共同簽訂或由承

租人出具保證抵押權實現的書面文件。本合同生效後,未經貸款人書面同意,抵押人不得將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為第三人設立任何形式的抵押、質押,也不得將抵押物出租、轉讓、饋贈給任何第三人。

(二)、本合同生效後,貸款人依法將主債權轉讓給第三人的,抵押人仍在原抵押擔保範圍內向受讓人承擔擔保責任。

(三)、除展期和增加貸款金額外,貸款人與本合同借款人協議變更借貸條款,無須經抵押人同意,抵押人仍在本合同確定的抵押擔保範圍內承擔抵押擔保責任。

(四)、抵押人的行為足以使抵押物價值減少的,應立即停止該行為;造成抵押物價值減少時,有義務恢復抵押物的價值,或自抵押物價值發生減少之日的當日,提供經貸款人認可的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

(五)、抵押人對抵押物價值減少無過錯的,應當在所獲損害賠償的範圍內向貸款人提供擔保。抵押物價值未減少的部分,仍作為債權的擔保。

(六)、因國家建設需要徵用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時,應當以所獲得的徵用補償金提前清償所擔保的主債權或向貸款人所在地公證機關提存。

(七)、在抵押權受到或可能受到來自任何第三方的侵害時,有義務通知貸款人並採取一切措施使貸款人免受侵害。

(八)、有下列情形之—,抵押人應當以書面形式立即通知貸款人:

1、涉及經濟糾紛訴訟;

2、抵押物權屬發生爭議;

3、轉移已抵押的財產;

4、住所地、通信地址、聯繫電話、工作單位及收入狀況等發生變化。

(九)、借款人清償了本合同項下全部債務後,有權要求解除本合同項下抵押。

第二十條貸款人權利和義務

(一)、本合同履行期限屆滿,借款人未依約歸還借款本金、利息及其他費用的,貸款人有權處分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

(二)、出現下列情形之—時,貸款人有權提前處分抵押物,並從處分所得價款中優先受償:

1、依據本合同約定或法律規定解除本合同;

2、依據本合同約定提前收回貸款,其借貸條款的債權未實現或未能全部實現;

3、違反本合同第十二條以及第十九條一至八款約定的。

(三)、貸款人有權要求抵押人採取一切措施以避免抵押權受到來自任何第三方的侵害。

(四)、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依法轉讓主債權的,應及時通知抵押人。

(五)、實現抵押權後,如果是第三方抵押的,抵押人應盡力配合貸款人行使其對借款人的追償權。

(六)、處分本合同項下抵押物所得,在償還本合同抵押擔保範圍內的全部債務後還有剩餘的,將剩餘部分返還抵押人。

質押條款

第二十一條出質人陳述與聲明

(一)、出質人是本合同項下質物的完全的、有效的、合法的所有者,質物不存在所有權方面的爭議。

(二)、出質人完全瞭解本合同的全部內容,為借款人提供質押擔保完全出於自願,在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實。

(三)、本合同項下質物依法可以設定質押,不會受到任何限制。

(四)、出質人已對本合同項下質物的瑕疵做出充分、合理的書面説明。

(五)、本合同簽署前未對本合同項下質物作出過包括設立抵押、饋贈或轉讓在內的任何處分。

第二十二條質押擔保範圍

質押擔保的範圍包括:本合同借貸條款中全部借款本金、利息、罰息、複利、違約金、損害賠償金、質物保管費用和貸款人為實現質權而發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律師、公證、鑑定、評估、登記、保險、過户、拍賣等事項的費用)和所有其他應付的費用(以下簡稱擔保債權)。

第二十三條質物

(一)、質物情況詳見《質物清單》。

(二)、《質物清單》對質物價值的約定,不作為貸款人處分該質物時的估價依據,不對貸款人實現質權構成任何限制。

第二十四條質物的移交

(一)、本合同項下的質物應於本合同簽訂之日由出質人交付貸款人,並向貸款人支付管理費用。管理費用的具體數額,由雙方另行約定;貸款人依《質物清單》進行驗收,並向出質人出具收押憑據。

(二)、本合同項下質物的權屬證書、發票和其他相關資料經雙方共同確認封存後交由貸款人保管。

(三)、債務履行期屆滿,本合同債務人履行債務、或出質人提前清償所擔保債權的,貸款人應及時將質物及相關資料返還出質人。

第二十五條質權的實現

(一)、本債務履行期屆滿或貸款人提前收回貸款時未受清償的,貸款人有權與出質

人協商,將質物折價以抵償借款人所欠債務,或將質物拍賣、變賣後以所得價款優先受償。

(二)、貸款人依本合同處分質物時,出質人應予配合,不得設置任何障礙。

第二十六條保管和提存

(一)、如貸款人不能妥善保管質物可能使質物滅失,毀損的,出質人可要求貸款人將質物提存,費用由出質人承擔。

(二)、如出質人所提供質物有損壞或價值明顯減少的可能,足以危害貸款人權利,且出質人拒絕提供相應擔保的,貸款人有權拍賣或變賣質物,並將拍賣或變賣所得提前實現所擔保的本合同項下全部債權或向貸款人所在地公證機關提存,提存費用由出質人承擔。

第二十七條保險

(一)、本合同生效前,質物已投保的,出質人應當辦理貸款人為第一受益人的財產保險變更手續;質物未投保的,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某日內,出質人應當到有關保險機構辦理貸款人為第一受益人的質物財產保險基本險及附加險手續。保險期限應不短於主債務到期日。

(二)、出質人應在保險單中註明貸款人為第一受益人,不得在保險單中設定任何限制貸款人權益的條款。

(三)、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出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斷或撤銷保險。如保險中斷,貸款人有權代為辦理手續,一切費用由出質人承擔。

(四)、在本合同有效期內,質物如發生保險事故,貸款人對保險賠償金享有優先受償權。保險賠償金應當提前向貸款人清償,或經貸款人同意用於恢復質物的價值。

第二十八條出質人權利義務

(一)、出質人有下列情形之一,應當立即以書面形式通知貸款人:

1、涉及經濟糾紛訴訟;

2、出質的財產發生權屬爭議;

3、住所地、通信地址、聯繫電話、工作單位及收入狀況等發生變動。

(二)、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不得將本合同項下的質物饋贈、轉讓或再行質押。

(三)、承擔本合同項下有關的各項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律師服務、財產保險、鑑定、估價、登記、過户、保管、拍賣及訴訟的費用。

(四)、質物毀損、滅失所得賠償金應當存入貸款人指定賬户,以擔保主債權的履行。

(五)、質物非因貸款人原因給貸款人或第三人造成損害,出質人應承擔賠償責任。

(六)、貸款人質權受到或可能受到來自任何第三方的侵害時,出質人有義務通知並採

取一切措施使貸款人免受侵害。

(七)、貸款人與本合同借款人協議變更借貸條款的,除展期和增加貸款金額外,無須

經出質人同意,出質人仍在本合同確定的擔保範圍內承擔擔保責任。

(八)、本合同生效後,貸款人依法將主債權轉讓紿第三人的,出質人仍在原質押擔保

範圍內向受讓人繼續承擔擔保責任。

(九)、本合同借款人償清其在主合同項下全部債務後,出質人不再承擔擔保責任。

第二十九條貸款人權利和義務

(一)、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貸款人可以提前行使質權處分質押財產,並以所得價款

優先受償:

1、依據本合同約定或法律規定解除本合同;

2、依據本合同約定的其他情形提前收回貸款,其本合同項下的債權未能實現或未能全部實現的;

3、出質人違反本合同第二十一條、第二十八條一至八款規定的。

(二)、貸款人有權要求出質人採取一切措施,避免質權受到來自任何第三方的侵害。

(三)、貸款人有權收取質物所生的孳息。

(四)、貸款人負有妥善保管質物的義務。

(五)、在本合同有效期內,貸款人依法轉讓主債權時,應及時通知出質人。

(六)、處分本合同項下質物的所得,在償還本合同質押擔保範圍內的全部債務後還有剩餘的,將剩餘部分退還出質人。

保證條款

第三十條保證人陳述與聲明

(一)、依據中國法律具有保證人主體資格,有權對外提供保證擔保。

(二)、有足夠的能力承擔保證責任,並不因任何財力狀況的改變、與任何單位簽署的任何協議而減輕或免除所承擔的保證責任。

(三)、完全瞭解本合同的全部內容,為借款人提供保證擔保完全出於自願,其在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實。

(四)、如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約定履行償付借款本息和相應費用的義務,貸款人可直接向保證人追索,保證人在此特別授權貸款人有權從保證人在貸款人處開立的賬户上劃收相應款項。

第三十一條保證擔保的範圍

保證擔保的範圍包括本合同借貸條款中的借款本金、利息、複利、罰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貸款人為實現主債權、追索保證人保證責任而發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律師、公證、鑑定、評估、登記、保險、過户、拍賣等事項的費用)和所有其他應付費用(以下簡稱擔保債權)。

第三十二條保證方式

本合同保證方式為連帶責任保證。當借款人不按借貸條款的約定履行還款義務時,貸款人有權直接向保證人追償,保證人應在接到貸款人書面通知後立即無條件向貸款人清償全部擔保債權。

第三十三條保證期間

(一)、本合同項下的保證期間為:自借貸條款中確定的借款到期之日起兩年。

(二)、本合同雙方就借貸條款中貸款期限達成展期協議的,經保證人書面同意,保

證人的保證期間為展期協議約定的期限屆滿之日起兩年。

第三十四條保證人權利和義務

(一)、根據貸款人要求提供相關資料,並保證所提供資料的真實性、合法性。

(二)、對貸款人發出的催收函或其他催收文件,保證人有義務簽收並在簽收之日起某日內將回執送達貸款人。

(三)、保證人發生下列情形之一,應立即書面通知貸款人:

1、財務狀況惡化或涉及經濟糾紛;

2、住所地、通信地址、聯繫電話、工作單位及收入狀況等發生變動;

(四)、貸款人與借款人協議變更本合同的,除展期或增加貸款金額外,無須經保證人同意,保證人仍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五)、在本合同有效期內貸款人依法將主債權轉讓給第三人的,保證人仍在原保證範圍內向受讓人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六)、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保證人如向第三方提供任何形式的擔保,均不得損害貸款人的利益。

(七)、借款人償清其在本合同項下全部債務後,保證人不再承擔保證責任。

(八)、借款人或第三人提供了物的擔保的,保證人自願就所擔保的全部債務先於物的擔保履行保證責任。

第三十五條貸款人權利和義務

(一)、有權要求保證人提供能夠證明其合法身份的有關證明材料。

(二)、有權要求保證人提供能夠反映其資信情況的相關資料。

(三)、主債務履行期屆滿,貸款人債權全部或部分未受清償的,有權要求保證人按照本合同承擔保證責任。

(四)、有下列情形之—的,貸款人有權要求保證人立即履行連帶保證責任:

1、貸款人依本合同約定或法律規定依法解除本合同的;

2、貸款人依據本合同約定或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提前收回貸款,其借貸條款中的債權未能實現或未能全部實現的;

3、保證人違反第三十四條一至三款規定的;

4、借款人喪失民事行為能力,被宣告失蹤、死亡且無繼承人或受遺贈人承擔債務。

(五)、在本合同有效期內,貸款人依法將主債權轉讓給第三人的,應及時通知保證人。

其他條款

第三十六條費用

借款人/抵押人/出質人/保證人承擔本合同項下有關的費用支出,包括但不限於合同公證、律師服務、財產保險、鑑定、估價、抵(質)押登記、過户、保管、訴訟及拍賣的費用。

第三十七條違約責任

(一)、借款人/抵押人/出質人/保證人在本合同中作虛假陳述與聲明,給貸款人造成損失的,應予賠償全部損失。

(二)、本合同生效後,本合同當事人均應履行合同約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所約定義務的,應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並賠償由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三)、借款人未按約定償還本合同項下借款本金或利息的,貸款人有權對逾期借款從逾期之日起在本合同約定的借款利率基礎上上浮百分之(大寫)計收違約金,並對未支付的利息按罰息計收復利,直至本息清償為止。逾期期間,如遇中國人民銀行貸款基準利率上調,罰息利率自基準利率調整之日起相應上調;逾期期間,如遇中國人民銀行貸款基準利率下調,罰息利率仍按原標準執行。

(四)、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約定按時償還借款本息,借款人授權貸款人可以從借款人在貸款人處開立的賬户內按相關費用、利息、本金的順序直接扣收。

(五)、在合同有效期內,借款人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的,貸款人有權提前收回已發放的貸款本息及其相關費用:

1、借款人未按合同規定用途使用貸款;

2、借款人拒絕或阻撓貸款人對貸款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3、借款人向貸款人提供虛假的證明材料;

4、借款人死亡、失蹤或喪失民事行為能力,或繼承人、受遺贈人、監護人拒絕履行本合同;

5、借款人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經濟組織簽訂有損貸款人權益的合同和協議;

6、借款人發生其他足以影響其償債能力或缺乏償債誠意的行為;

7、借款人一個月未按規定歸還貸款本息。

8、借款人拒不簽收或採取其他變相方式不簽收貸款人催收函或催收文件的;

9、借款人向本合同當事人以外的第三人提供的擔保(保證、抵押或質押)可能導致貸款人本合同項下債權實現受到威脅或遭受嚴重損失的。

(六)、保證人不及時向貸款人履行第三十四條第三款所約定的通知義務,應向貸款人承擔擔保金額3%的違約金。

(七)、如因借款人/抵押人/出質人/保證人的原因造成本合同無效,借款人/抵押人/出質人/保證人應在原借款擔保範圍內賠償貸款人的全部損失。

第三十八條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一)、本合同生效後,合同當事人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和解除合同。借款人/抵押人/出質人/保證人如將合同項下的權利和義務轉讓給第三方,應事先經貸款人書面同意,其轉讓行為在受讓人和貸款人重新簽訂借款擔保合同後生效。

(二)、借款人死亡或經人民法院宣告失蹤、死亡,借款人的財產代管人或合法繼承人應當在法律規定範圍內繼續履行本合同約定的還款義務。

(三)、本合同經合同當事人簽字並加按手印,貸款單位負責人或授權的代理人簽章並加蓋單位公章後生效(貸款人在本合同中加蓋“貸款專章”與“公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至本合同借款人的借款本金、利息、複利、罰息、違約金、賠償金、貸款人為實現主債權、追索借款人保證責任而發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律師、公證、鑑定、評估、登記、保險、過户、拍賣等事項的費用)和所有其他應付費用全部償清之日終止。

第三十九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合同當事人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時,可以通過協商解決,也可以直接向貸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在協商和訴訟期間,本合同不涉及爭議部分的條款,各方仍須履行。

第四十條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四十一條附則

(一)、借款人提供的貸款申請審批書及其他證明材料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

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合同一式份,合同當事人各執一份,副本份。

第四十二條提示

(一)、貸款人提請借款人、擔保人對本合同各項約定條款作全面準確的理解,並應借款人、擔保人的要求作了相應的條款説明。簽約各方對本合同含義認識一致。

(二)、本合同項下利率遇人民銀行利率調整,以人民銀行利率調整公告為準,貸款人於次年某月某日開始,按相應利率檔次及浮動比例確定並執行新的利率將不再另行通知借款人。

抵押物清單

質物清單

金額單位:萬元(人民幣)

貸款人:(公章)授權代理人:(簽字)

借款人:(簽字、手印)共同借款人:(簽字、手印)

抵押人:(簽字、手印)抵押物共有人:(簽字、手印)

出質人:(簽字、手印)質物共有人:(簽字、手印)

保證人:(簽字、手印)共同債務人:(簽字、手印)

保證人單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授權代理人:(簽字)

合同簽署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借款擔保合同 篇8

貸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

擔保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丙方)

一、借款種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借款幣別:人民幣

三、借款額:(大寫)_____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小寫)

四、借款用途:用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還款方式:乙方於借款到期日將本金歸還甲方。

六、借款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起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止。

七、還款保證

1.丙方受乙方委託為乙方的借款提供_____的連帶的責任擔保。

2.擔保範圍為借款本金。

3.擔保期限至主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止兩年。

八、權利和義務

1.甲方在合同簽字生效後,由_______將合同規定之款項撥給乙方,乙方應按本合同規定的用途,嚴格履行《________》所規定承擔的項目任務,實行專款專用,單獨列賬,不得挪作他用,並接受甲方監督,每半年一次向甲方如實提交項目執行情況報告、經費決算

2.本合同所規定項目完成後,乙方應向甲方提交書面報告,向甲方申請鑑定或驗收。該項目鑑定後,乙方必須在一個月內向甲方提供完整的鑑定資料和經費決算。

3.乙方承諾,屬技術保密項目必須由技術保密審查部門審查後,才能確定可否發表或用於國際合作和交流。

九、違約責任

1.乙方有以下行為之一者,甲方可單方終止合同,提前收回所撥款項(即《_________》所述經費下達總額),並有權要求乙方支付違約金,該違約金為已發放金額的10%。

(1)乙方未進一步對本合同規定的項目開展研製、開發和生產工作;

(2)乙方出現經營困難或內部問題,致使本合同所規定項目的研製、開發和生產工作無法進行;

(3)本合同所規定項目的技術人員離開乙方,致使該項目的研製、開發和生產工作無法進行;

(4)乙方未將本合同項下之款項使用在本合同所規定項目的研製、開發和生產上;

(5)乙方未按合同之規定時間向甲方提交本合同所規定項目執行情況和經費決算;

(6)乙方不配合甲方進行本合同所規定項目運作情況的監督、檢查;

(7)乙方有其他不利於本合同所規定項目研製、開發和生產工作或有可能妨礙所發放款項回收的情況。

2.乙方保證按期還款,否則須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的1.5倍向甲方支付逾期還款違約金。

十、糾紛解決:合同履行期間如發生糾紛,當事人各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法院起訴,管轄法院為_________人民法院。

十一、其他特別約定條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合同的附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合同文本: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存兩份,乙方存一份,丙方存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必須由三方法定代表人簽字並加蓋法人單位公章後生效。

借款方(公章):______________貸款方(公章):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借款擔保合同 篇9

甲方(貸款方):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

乙方(借款方):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

丙方(擔保方):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

乙方為生產經營週轉資金,向甲方借款,甲方同意向乙方發放借款,丙方為乙方的借款提供擔保,現三方就借款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借款金額和借款期限

乙方向甲方借款__________元,借款期限自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第二,借款金額

本次借款金額為__________元;

第三,借款發放方式

在本協議簽訂__________天內,甲方將借款以__________的方式交付乙方,乙方同時為甲方開具收據。

第四,還款方式

本次借款的還款方式為__________(現金/銀行轉賬/支票)償還。

在借款期限屆滿前__________日,甲方通知乙方,乙方接到通知後應籌款為還款做準備。

借款期限屆滿前,乙方按照約定的方式將借款本金還給甲方,甲方向乙方開具收據,由乙方保留還款收據。

第五,擔保條款

丙方同意為甲、乙之間的借款合同提供擔保。

丙方同意以自己所有的__________作為乙方向甲方借款的擔保物,在本協議簽署前和甲方一塊辦理抵押擔保手續。

借款期限屆滿,如乙方未歸還借款,甲方可以按照相關法律規定處理丙方提供的擔保物,並就相關價款優先受償。

丙方擔保的範圍: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利息(含複利)、罰息;違約金、賠償金、補償金;為實現債權和質權而支付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因違約方發生的律師費和訴訟費用)。

第六,違約責任

乙方借款期限屆滿未歸還借款,視為違約,在歸還借款前利息按照銀行同期貸款利率的4倍計算利息,作為違約金。

第七,爭議解決

本合同生效後,甲乙丙三方均應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所約定義務的,應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並賠償由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第八,其他條款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並且甲方將借款交付乙方之日起生效,未經對方允許,任何乙方不得擅自更改本協議。

本協議一式兩份,三方各執一份。

甲方(貸款方):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借款方):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丙方(擔保方):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借款擔保合同 篇10

借款人:

貸款人:

擔保人:

擔保人:

擔保人: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各方當事人就個人借款一事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各方當事人承諾嚴格遵守以下約定內容:

第一條 借款

1.1借款金額(大寫):人民幣。

1.2借款用途 :。

1.3借款期限自 日止。

1.4借款利率。

第二條 劃款方式

借款人的賬號/銀行卡號: 。户名: 。開户行: 。

第三條 還款

3.1 借款人與貸款人約定按以下第種方式還本付息:

3.1.1 實行利隨本清方式還款,到期一次性歸還借款本息。

3.1.2按/季)結息,到期還本。結息日為每(月/季)的20日。借款人須於每一結息日結息並支付給貸款人利息。如借款本金的最後一個償還日不在結息日,則未付利息應利隨本清。

第四條 提前還款

借款人有權要求提前歸還借款,借款人要求提前還款的`,應提前15天通知借款人,否則,加收15天利息。

第五條 借款擔保

本借款合同由提供保證擔保。

第六條 違約責任

對逾期借款從逾期之日起在本合同約定的借款執行利率基礎上上浮百分之(大寫)計收罰息。

第七條:合同的生效及份數

本合同一式份,其中借款人份,貸款人份,擔保人各份,效力相同。

借款人(簽章)貸款人(簽章)

身份證名稱及號碼身份證名稱及號碼

擔保人(簽章)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簽約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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