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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產抵押合同集錦(精選23篇)

房產抵押合同集錦(精選23篇)

房產抵押合同集錦 篇1

抵押權人:______________

房產抵押合同集錦(精選23篇)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抵押人: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抵押權益之房產買賣合同:購房____ 字第________號

第一條 總則

抵押權人與抵押人於____ 年____ 月____ 日會同擔保人簽定本房產抵押貸款合約(下稱“合約”)抵押人(即借款人)同意以其與擔保人於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的房產買賣合同(即抵押權益之房產買賣合同)的全部權益抵押於抵押權人,並同意該房產買賣合同項下的房產物業(在售房單位發出入住通知書(收樓紙)後,立即辦理房產抵押手續,以該物業抵押於抵押權人,賦予抵押權人以第一優先抵押權,並願意履行本合約全部條款。抵押權人(即貸款人)同意接受抵押人以上述房產買賣合同的全部權益及房產買賣合同項下房產物業,作為本合約項下貸款的抵押物,並接受擔保人承擔本合約項下貸款的擔保責任,抵押權人向抵押人提供一定期抵押貸款,作為抵押人購置抵押物業的部分樓款。經三方協商,特定立本合約,應予遵照履行。

第二條 釋義

在此貸款合約內,除合約內另行定義外,下列名詞的定義如下:

“營業日”:指抵押權人公開營業的日子。

“欠款”:抵押人欠抵押權人的一切款項,包括本金,利息及其他有關費用。

“房產買賣合同之全部權益”:指抵押人(即購房業主)與擔保人簽訂的“房產買賣合同”內所應擁有的全部權益。

“房產物業建築期”:售房單位發出入住通知書日期之前,視為房產物業建築期。

第三條 貸款金額

一、貸款金額:人民幣____ 元;

所有已歸還(包括提前歸還)的款項,不得再行提取。

二、抵押人在此不可撤銷地授權抵押權人將上述貸款金額全數以抵押人購樓款名義,存入售房單位帳户。

第四條 貸款期限

貸款期限為____年,由抵押權人貸出款項日起計。期滿時抵押人應將貸款本息全部清還,但在期限內,如抵押人發生違約行為,抵押權人可據實際情況,隨時通知抵押人歸還或停止支付或減少貸款金額,抵押人當即履行。

第五條 利息

一、貸款利率按____ 銀行貸款最優惠利率加____ 釐(年息)計算。

二、上述之優惠利率將隨市場情況浮動,利率一經公佈調整後,立即生效,抵押權人仍保留隨時調整貸款利率的權利。

三、本合約項下之貸款利率,按貸款日利率或根據抵押權人書面通知按市場情況而調整的利率。四、合約有效期內,按日貸款餘額累計利息,每年以365天計日。

五、貸款利率如有調整時,由抵押權人以書面通知抵押人調整後的利率。

第六條 還款

一、本合約項下貸款本金及其相應利息,抵押人應分____期,自款項貸出日計,按月清還借款本息,每期應繳付金額(包括因利率調整帶來的應繳金額改變),由抵押權人以書面通知抵押人,如還款日不是營業日,則該分期付款額須於還款日起延次一個營業日繳交。

二、抵押權人有權調整及更改每期應付金額或還款期數。

三、抵押人必須在____銀行開立存款帳户,對與本抵押貸款有關的本息和一切費用,要照付該帳户,若因此而引致該帳户發生透支或透支增加,概由抵押人承擔償還責任。

四、所有應付予抵押權人的'款項,應送____銀行。

五、抵押人不能從中抵扣、反索任何款項。如果在中國現時或將來有關法律規範下,不得不抵扣或反索任何款項(包括税款),則抵押人得即向抵押權人補償額外款項,致使抵押權人所得,相當於在無需反索的情況所應得不折不扣的款項。

第七條 逾期利息及罰息

一、每月分期付款應繳的金額,應按照規定期數及日期攤還;尚有逾期欠交期款等情況,抵押人必須立即補付期款及逾期利息,逾期利息的利率由抵押權人決定,按月息2%至5%幅度計收。

二、抵押人如逾期還款,除繳付逾期利息外,抵押權人有權在原利率基礎上,向抵押人加收20%至50%的罰息。

三、抵押人須按照上述指定利率,照付逾期未付款項的利息,直至款項結清為止,無論在裁判確定債務之前或之後,此項利息均按日累積計算。

第八條 提前還款

一、在徵得抵押權人同意的條件下,抵押人可按下列規定,辦理提前還款手續:

1.抵押人可在每月的分期還款日,提前部分或全部償還實貸款額,每次提前償還金額不少於____萬元整的倍數;所提前償還的款額,將按例序漸次減低原貸款額。

2.抵押人必須在預定提前還款日一個月前給抵押權人一個書面通知,該通知一經發出,即不可撤銷。

3.抵押人自願提早繳付本合約規定的部分或全部款項,抵押人應予抵押權人相等於該部分或全部款項一個月利息的補償金。

二、抵押人和擔保人同意,在發生下列所述任何情況時,抵押權人有權要求抵押人立即提前清還部分或全部實際貸款額,或立即追計擔保人:

1.抵押人及/或擔保人違反本合約任何條款。

2.抵押人及/或擔保人本身對外的借款、擔保、賠償、承諾或其他借債責任,因:

a.違約被勒令提前償還;

b.到期而不能如期償還。

3.抵押人及/或擔保人本身發生病變(包括精神不健全)死亡、合併、收購、重組、或因法院或政府機關或任何決意通過要解散、清盤、破產、關閉或指定接管人或信託人等去處理所有或大部分其所屬之財產。

4.抵押人及/或擔保人被扣押令或禁止令等威脅,要對具不動產、物業或財產等有不利影響,而該等威脅又不能在發生後30天內完滿解除。

5.抵押人及/或擔保人不能償還一般債權人的欠債,在清盤、倒閉時不能清償債項或將要停止營業。

6.如抵押人及/或擔保人因在中國法律規範下,變得不合法或不可能繼續履行本合約所應負責任。7.如抵押人及/或擔保人因業務上經營前景或其所擁有財產出現不利變化,而嚴重影響其履行本合約所負責任的能力。

8.抵押人及/或擔保人財產全部或任何重要關鍵部分被沒收徵用,被強制性收購(不論是否有價收購),或遭到損毀破環。

9.抵押人沒有事先得到抵押權人書面同意而擅自更改其股權結構。

10.抵押人捨棄該抵押房產。

如發覺上述任何事項或可能導致上述事項的事故已經發生,抵押人及/或擔保人應立即書面通知抵押權人,除非上述事項在抵押權人得知時已獲得完滿解決,否則抵押權人可在該等事項發生後任何時間,以任何形式處分抵押物或根據本合同內第十三條擔保人及擔保人責任條款第一條第?點的擔保期限內追付擔保人。抵押權人於運用上述權力及權利時,而令擔保人?或抵押人受到不能控制的損失,抵押權人概不負責。

第九條 手續費及其他費用

一、抵押人應按貸款金額繳付手續費5‰,在貸款日一次付清,並必須絕對真實地提供本合約涉及的一切資料;若在簽約後,發現抵押人所提供的資料與事實不符,抵押權人有權立即收回該筆貸款及利息,並對依約所收手續費,不予退還。

二、抵押貸款文件費,抵押人在貸款日一次過付____ 幣____ 元整。

三、公證費用及抵押登記費用:有關本合約所涉及的公證及抵押登記等費用,全部由抵押人負責支付。

四、抵押人如不依約清付本合約內規定的一切款項,引致抵押權人催收,或因為任何原因,使抵押權人決定通過任何途徑或方式追索,一切因此引起的費用(如處理押品的各種手續費、管理費、各種保險費等)概由抵押人負責償還,並由各項費用確實支付之日起到收到之日止,同樣按累積計算逾期利息。

第十條 貸款先決條件

一、抵押人填具房產抵押貸款申請表;該申請表須經擔保人確認。

二、抵押人提供購置抵押物的購房合約。

三、以抵押人名義,向抵押權人指定或認可的保險公司投保不少於重新購置抵押物金額的全險;保險單須過户____ 銀行,並交由該行保管。

四、本合約由抵押人、抵押權人、擔保人各方代表簽署並加蓋公章。

五、本合約須由____ 公證機關公證。

第十一條 房產抵押

一、本合約項下的房產抵押是指:

1.房產物業建築期內抵押人的權益抵押:

(1)是指抵押人(即購房業主)與____ (即售房單位)簽訂並經____

市公證處公證的“房產買賣合同”中,由抵押人將依據該購房合約其所應擁有的權益,以優先第一地位抵押於抵押權人;如因抵押人或擔保人未能履行還款責任或擔保義務,抵押權人即可取得抵押人在該“房產買賣合同”內的全部權益,以清償所有欠款;

(2)該抵押權益之房產買賣合同須交由抵押權人保管。

2.抵押房產物業:

(1)是指抵押人(即購房業主)與____(即售房單位)簽訂的“房產買賣合同”中,抵押人購買的已建成(即可交付使用)的抵押房產物業(資料詳見附表);

(2)抵押人須將上述第2項(1)點之抵押房產列在本合約的附表二內,以優先第一地位抵押予抵押權人作為所欠債務的押品;(3)抵押人(即購房業主)現授權抵押權人在接獲擔保人(售房單位)發出的入住通知書後,即代其向____ 市房產管理機關申領房產權證書,並辦理抵押登記手續。

二、抵押房產物業的保險:

1.抵押人須在規定時間內,到抵押權人指定的保險公司並按抵押權人指定的險種投保,保險標的為上述抵押房產,投保金額不少於重新購置抵押房產金額的全險,在貸款本息還清之前,抵押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斷保險,如抵押人中斷保險,抵押權人有權代為投保,一切費用由抵押人負

責支付;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損失,抵押人須無條件全部償還抵押權人,抵押權人有權向抵押人索償。

2.抵押人須在規定時間內,將保險單過户於抵押權人。保險單不得附有任何有損於抵押權人權益和權力的限制條件,或任何不負責賠償的金額。

3.保險單正本由抵押權人執管,並由抵押人向抵押權人支付保管費。

4.抵押人不可撤銷地授權抵押權人為其代表人,按受保險賠償金,並不可撤銷地授權抵押權人為該賠償金的支配人;此項授權非經抵押權人書面同意不可撤銷。

5.若上述保險賠償金額數,不足以賠付抵押人所欠抵押權人的欠款時,抵押權人有權向抵押人及/或擔保人追償,直至抵押人清還所欠款項。

6.倘該房產在本合約有效期內受到損壞,而保險公司認為修理損壞部分符合經濟原則者,則保單項下賠償金將用於修理損壞部分。

三、抵押房產物業登記

1.物業建築期的購房權益抵押:向房產管理機關辦理抵押備案。抵押人“房產買賣合同”及由售房單位出具的“已繳清樓價款證明書”等交由抵押權人收執和保管。

2物業建成入住即辦理房產物業抵押登記,抵押物業的《房產權證書》交由抵押權人收執和保管,登記費用由抵押人支付。

四、抵押解除

1.一旦抵押人依時清還抵押權人一切款項,並履行合約全部條款及其他所有義務後,抵押權人須在抵押人要求及承擔有關費用的情況下,解除在抵押合約中對有關抵押房產的抵押權益,並退回抵押物業的《房產權證書》及《房產買賣合同》。

2.抵押人在履行上述第1點條款下,由抵押權人具函____ 市房產管理機關,並將房產權證書交於抵押人向____市房產管理機關辦理抵押物的抵押登記註銷手續。

五、抵押物的處分

1.抵押人如不支付本合約規定的任何款項或不遵守本合約各項明文規定的條款或發生任何違約事項時,抵押權人可以立刻進入及享用該樓宇的全部或收取租金和收益;或以抵押權人認為合適的售價或租金及年期,售出或租出該房產的全部或部分及收取租金和收益。抵押權人可僱用接管

人或代理人處理上述事宜,而其工資或報酬則由抵押人負責。該接管人或代理人將被當作抵押人的代理人,而抵押人須完全負責此接管人或代理人的作為及失職之責。

2.獲委任的接管人得享有以下權利:

(1)要求住客繳交租金或住用費及發出有效的租單及收據,並有權以訴訟、控告、扣押或其他方式追付欠租或住用費;此等要求,收據或追付事宜,將以抵押人或抵押權人名義而發出,而付款人將不需要問及接管人是否有權力行事;

(2)接管人可依據抵押權人的書面通知而將其所收到的款項,投保於該房產的全部或部分及其內部附着物及室內裝修。

3.抵押權人依照第十一條第五項條款不需要徵詢抵押人或其他人士同意,有權將該房產全部或部分,按法律有關規定處分,抵押權人有權簽署有關該房產買賣的文件及契約,及取銷該項買賣,而一切因此而引起的損失,抵押人不須負責。4.抵押權人可於下列情形運用其處分該房產的權力:

(1)抵押權人給予抵押人通知,要求還款(不論屆期與否)而抵押人一個月內未能遵守該項通知全數償還給抵押權人;

(2)抵押人逾期30天仍未清繳全部應付款項;

(3)抵押人違反此合約之任何條款;

(4)抵押人系個人而遭遇破產,或經法院下令監管財產;或抵押人為公司組織而被解散或清盤;

(5)抵押人的任何財產遭受或可能遭受扣押或沒收;

(6)抵押人捨棄該房產。

5.當抵押權人依照上述權力而出售該房產予買主時,買主不須查詢有關上述之事宜,亦不需理會抵押人是否欠抵押權人債項或該買賣是否不當。即使該買賣有任何不妥或不規則之處,對買主而言,該買賣仍然當做有效及抵押人有權將該房產售給買主。

6.抵押權人有權發出收條或租單予買主或租客,而買主及住客不須理會抵押權人收到該筆款項或租金的運用,倘由於該款項或租金的不妥善運用招致損失,概與買主及租客無關。

7.抵押權人或按第五(2)條款委派接管人或代理人,須將由出租或出售該房產所得的款項,按下列次序處理。

(1)用以償付因出租或出售該房產而支出的一切費用(包括繳付接管人或代理人的費用及報酬);

(2)用以扣繳所欠的一切税款及抵押人根據此合約一切應付的費用及雜費(包括保險費及修補該房產的費用);

(3)用以扣還抵押人所欠貸款及應付利息,扣除上述款項後,如有餘款,抵押權人須將餘款交付抵押人或其他有權收取的人,出售該房產所得價款,如不夠償還抵押人所欠一切款項及利息,抵押權人有權另行追索抵押人及/或擔保人。

8.抵押權人於運用其權力及權利時,而令抵押人受到不能控制的損失,抵押權人概不負責。

9.抵押權人可以書面發出還款要求或其他要求,或有關抵押房產所需的通知書,該書面通知可以郵遞方式寄往抵押人最後所報的住宅或辦公地址或投留在該房產內,而該要求或通知書將被認為於發信或投留之後7天生效。

第十二條 抵押人聲明及保證

抵押人聲明及保證如下:

一、抵押人保證按本合約規定,按時按金額依期還本付息。

二、抵押人同意在抵押權人處開立存款帳户,並不可撤銷地授權抵押權人對與本抵押貸款有關的本息和一切費用可照付帳户。

三、向抵押權人提供一切資料均真實可靠,無任何偽造和隱瞞事實之處;上述抵押房產,在本合約簽訂前,未抵押予任何銀行、公司和個人。

四、抵押房產的損毀,不論任何原因,亦不論任何人的過失,均須負責賠償抵押權人的損失。

五、未經抵押權人同意,抵押人不得將上述抵押房產全部或部分出售、出租、轉讓、按揭、再抵押、抵償債務,捨棄或以任何方式處理;如上述抵押房產的全部或部分發生毀損,不論何原因所致、亦不論何人的過失,均由抵押人負全部責任,並向抵押權人賠償由此引起的一切損失。

六、抵押人使用該房產除自住外,託管或租與別人居住時,必須預先通知抵押權人,並徵得抵押權人書面同意,方可進行;如將該房產出租,抵押人必須與承租人訂立租約,租約內必須訂明:抵押人背約時,由抵押權人發函日起計壹個月內,租客即須遷出。七、准許抵押權人及其授權人,在任何合理時間內進入該房產,以便查驗。

八、在更改地址時立即通知抵押權人。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______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

房產抵押合同集錦 篇2

貸款人:(抵押權人)借款人:(抵押人)

第一條總則

借款人同意以其上東名府項目下的房產物業抵押給貸款人,並賦予貸款人第一優先抵押權;貸款人向借款人提供一定期限的抵押貸款。

第二條貸款內容

一、貸款金額:人民幣伍佰萬元整。

二、貸款時間: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共計一年。

三、貸款利率:年利率25%,合同期內利率不變。

四、計息方式:按季度支付利息。

五、本貸款到期時應按時還本付息,如果借款人未能按規定及時繳付本息時,貸款人給予借款人30天的寬限期,在寬限期內,貸款人向借款人加收利息的20%的罰息。超過30天不能還清本息貸款人有權行使抵押權。

六、在下列情況下,貸款人有權要求借款人立即提前清還部分或全部實際貸款額:

1.借款人違反本合同的任何條款。

2.借款人有不正當或違法經營。

3.借款人發生重大變化而影響其履行本合同條款能力。

4.借款人將款項轉借給第三方使用。

5.借款人捨棄抵押房產物業。

第三條房產物業抵押

一、本合同項下的房產物業抵押是指借款人將其項目下的房產物業權益抵押,抵押價格為1500元/平方米,抵押房產物業清單(見附表)。

二、抵押房產物業應向單縣房地產產權登記處辦理抵押登記備案。

三、抵押的解除

借款人按合同清還貸款人本金及利息後,貸款人須在借款人承擔有關費用的情況下,解除有關抵押房產物業的`抵押權益,並具函單縣房地產產權登記處將該項抵押物的抵押登記予以註銷。

四、抵押物的處分

1.借款人逾期30天仍未清繳全部應付款項時,貸款人即可通過拍賣、轉讓、出租抵押物等形式行使其處分抵押物的權力。

2.貸款人處分抵押物所得價款在依次扣除處分該抵押物而支出的一切費用、税款及借款人據此合同一切應付費用後,扣還借款人所欠貸款及應付利息。如有餘款,貸款人將其退還借款人;如有不足,貸款人有權另行追索借款人。

3.貸款人於運用其權力時,而令借款人受到不能控制的損失,貸款人概不負責。

五、抵押期間,借款人未經貸款人同意,不得轉讓抵押物。抵押期間,借款人經貸款人同意轉讓抵押物的,應當將轉讓所得的價款向貸款人提前清償債務。

第四條手續費及其他費用

一、有關本合同所涉及的抵押及其他費用,均由借款人支付。

二、由於借款人的原因引致貸款人採取正當行為而引起的費用,由借款人負責償還。

第五條借款人聲明及保證

借款人在遵守本合同其他條款的同時,聲明及保證如下:

一、向貸款人提供的一切資料均真實可靠,無任何偽造和隱瞞事實之處。

二、未經貸款人同意,借款人不得將上述抵押房產物業全部或部分以任何形式處置。如上述抵押房產物業發生全部或部分毀損,不論何原因所致,亦不論何人過失,均由借款人承擔責任,並向貸款人賠償由此引發的一切損失。

第六條其他

一、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照國家有關法律及有關法規執行。

二、本合同以貸款人貸出款項日作為合同生效日。

抵押人:(公章)抵押權人:代表:代表:日期:日期:

房產抵押合同集錦 篇3

抵押權人:_______________

抵押人:_______________

為保證甲方與簽訂的____年___字第____號借款合同的履行,乙方願意以其有權處分的財產作為抵押,甲方同意接受乙方的財產抵押,並根據國家有關法律規定,簽訂本抵押合同,供甲乙雙方共同遵守。

一、抵押擔保的範圍、年限

第一條乙方以“抵押物清單”所列之財產設定抵押。並保證對該抵押物享有處分權。

第二條乙方抵押擔保的貸款金額人民幣_______________元,貸款期限____年,從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貸款用途為購、建住房。

第三條本抵押物擔保範圍為借款合同項下之借款本金、利息、罰息、違約金及實現抵押權的費用。

二、抵押物的使用、保管及費用

第四條乙方須保證該抵押物的合理使用,不得將抵押物用於保險條款禁止或排除的任何方式或目的。

第五條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對該抵押物作出任何實質性結構改變。因乙方違反本合同所作的改變而使該抵押物產生的添附物,自動轉為本貸款項下的抵押物。

第六條抵押期間,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將該抵押物轉讓、出租、變賣、再行抵押、抵償債務、饋贈或以任何形式處分。由此引起甲方的任何損失,均由乙方承擔責任。

第七條抵押期間,乙方有義務妥善保管抵押物,並負有維修、保養及保持其完好無損的責任,並隨時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由於抵押物毀損所導致的抵押物價值減少,應及時通知甲方並於三十日內向甲方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因抵押物造成環境污染或造成的其他損害,由乙方獨立承擔責任。

第八條本合同項下的的評估保險、鑑定、登記、保管等費用及涉及該抵押物的一切税費均由乙方承擔。乙方因不履行該項義務對甲方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三、抵押物的保險

第九條乙方簽訂本合同後,應到甲方指定的保險公司辦理該抵押物的財產保險。保險的賠償範圍應為該抵押物遭受任何火災、水災地震等自然災害及其他意外事故所導致的破壞及毀損;投保金額不得少於其借款合同項下的貸款金額;保險期限與借款合同期限應一致,如借款合同到期,借款人未履行到期還清全部貸款本息的義務,乙方應繼續購買保險,直至借款合同項下貸款本息全部償還完畢止。

第十條乙方應指定甲方為保險單的第一受益人,並在保險手續辦理完後將保險單正本交甲方保管。

第十一條抵押期間,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斷或撤銷上述保險,否則,乙方須無條件賠償甲方因此所受的一切損失。

第十二條抵押期間,該抵押物如發生投保範圍的損失,或者因第三人的行為導致抵押物價值減少,保險賠償金或損害賠償金應作為抵押財產,提前清償貸款本息或交由第三方提存,抵押期間乙方不得使用。

第十三條抵押期間,該抵押物發生保險責任以外的毀損,由乙方承擔責任,並應就受損部分及時提供新的擔保,辦理相應手續。

四、抵押物的處分

第十四條借款人不履行借款合同約定條款時,甲方有權以抵押物折價或拍賣、變賣抵押物所得價款優先受償,實現抵押權。

第十五條抵押期間,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轉讓抵押物所得價款應向甲方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

第十六條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甲方可提前將抵押物折價或拍賣、變賣所得價款優先受償,實現抵押權: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四條、第五條、第六條、第七條、第十條、第十一條、第十二條、第十三條;

借款合同履行期間借款人喪失民事行為能力、被宣告失蹤、被宣告死亡或死亡而無繼承人或受遺贈人、捲入重大經濟訴訟糾紛或發生其他足以影響其償債能力或缺乏償債誠意的行為;

乙方的繼承人或受遺贈人或財產代管人拒絕為乙方履行償還貸款本息;

第十七條甲方依法處分抵押物所得價款,按下列順序分配:

支付處分抵押物所需費用;

清償借款人欠甲方貸款罰息和利息;

清償借款人欠甲方貸款本金、違約金和賠償金等;

支付其他費用。

第十八條處分該抵押物的價款超過應償還部分,甲方應退還乙方。

五、抵押人的承諾及聲明

第十九條乙方在自願遵守本合同條款的同時,作如下聲明及承諾:向甲方提供的一切資料均真實可靠,無任何偽造和隱瞞事實之處;准許甲方或其授權人,在任何合理的時間內依法進入該抵押房產,以便檢查;在工作單位、聯繫方式等發生變化時,須在十日內書面通知甲方;在佔有該抵押物期間,遵守有關管理規定,按時付清該抵押物的各項費用。

抵押權人:_______________

抵押人:_______________

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產抵押合同集錦 篇4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雙方在平等、自願、互惠、互利原則上,經協商達成本租賃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租賃物名稱

甲乙根據乙方租賃委託書的要求,租進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租賃物),出租給乙方使用。租賃物的名稱、規格、型號、數量和使用地點詳見本合同附表,該附表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第二條租賃物所有權

在租賃期內,附表所列租賃物的所有權屬於甲方。乙方對租賃物只有使用權,沒有所有權。乙方不得在租期內對租賃物進行銷售、轉讓、轉租、抵押或採取其他任何侵犯租賃物所有權的行為。

第三條租金的計算和支付

3.1租金以租賃物的總成本為基礎計算。租賃物總成本包括租賃物的價款、海運費、保險費和融資利息(融資利息從甲方支付或甲方實際負擔之日起計算)及相關費用。總成本是甲方用外匯和人民幣分別支付上述全部金額、費用的合計額。

3.2租金用美元額度支付時:

乙方應在簽訂本合同後的30天內將本合同預計所需要的美元額度採用銀行劃撥的方式____次劃入甲方中國銀行的美元額度户頭。

租金用甲方向國外支付租賃物件價款的同一貨幣計價。在每期對國外支付租金的當日按中國銀行的外匯牌價兑換成美元,並以________部結算價格(1美元兑換________元人民幣)同乙方結算。乙方用人民幣支付租金,由甲方通過中國人民銀行向乙方託收。

3.3租金直接用外幣支付時:

租金用租進或購進租賃物的同一貨幣計價和支付。

每期租金,由乙方在規定的支付日期內直接匯入甲方在中國銀行的帳户。

3.4租金用調劑美元支付時:

租金用甲方向國外支付租賃物價款的同一貨幣計價。在每期對國外支付租金的當日按銀行的外匯牌價兑換成美元,並以中國銀行調劑美元價格(1美元兑換________元人民幣)同乙方結算。

乙方用人民幣支付租金,由甲方通過中國銀行向乙方託收。

第四條租金的變更和罰款利息

4.1在租賃期內,由於中國政府或租賃物出口國政府增減有關税項、税率等因素必須變更租金時,甲方用書面通知乙方這種變更並提出新的實際租金,乙方承認這種變更。

4.2租賃物的總成本與其概算租金不符時,甲方在租賃物全部交貨後,用書面通知乙方實際租金的金額,並以此金額為準對概算租金作出相應的變更,乙方承認這種變更。

4.3乙方延遲支付租金時,甲方將按照延付時間計算,每日加收延付金額的萬分之五的滯納金。

第五條租賃物的交貨和驗收

5.1租賃物在附一第4頁所列的卸貨港(以下簡稱交貨地點),由甲方(或其代理人)向乙方交貨,因國家法律、不可抗力和延遲運輸、卸貨、報關等不屬於甲方責任而造成租賃物延遲交貨時,甲方不承擔責任。

5.2租賃物運達安裝或使用地點後,乙方應在30天內檢查租賃物,同時將簽收蓋章後的租賃物的驗收收據交給甲方。

5.3如果乙方未按前項規定的時間辦理驗收,甲方則視為租賃物件已在完整狀態下由乙方驗收完畢,並視同乙方已經將租賃物件的驗收收據交付給甲方。

5.4如果乙方在驗收時發現租賃物件的型號、規格、數量和技術性能等有不符、不良或瑕疵等情況屬於賣方的責任時,乙方應在接貨後90天內從中國商品檢驗局取得商檢證明並應立即將上述情況用書面通知甲方。甲方將根據與賣方簽訂的購貨協議規定的有關條款協助乙方對外進行交

房產抵押合同集錦 篇5

合同編號: __________

抵 押 人(下稱甲方):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權人(下稱乙方):

鑑於甲方與乙方於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簽訂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合同編號:____________,下稱主合同),為保障乙方在主合同項下享有的債權得以實現,甲方自願以其有權處分的房產向乙方作抵押但保。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訂立本抵押合同。

第一條 本合同設定抵押的房產如下:

第二條 抵押房產由甲方佔用與管理。甲方在抵押期間對抵押房產承擔維修養護義務,負責抵押房產的安全與完好,並隨時接受乙方的檢查監督。如果抵押房產人為毀損、滅失以及發生其他使抵押房產價值減損的情況時,乙方有權要求甲方修復抵押房產,或在 7天內重新提供相應的經乙方認可的其他等值抵押物。

第三條 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三十天內,由甲乙雙方共同到煙台市房產管理局辦理抵押登記。

第四條 抵押期間,抵押房產被拆遷改造時,甲方必須及時書面告知乙方,並按下列第 1種方式執行:

1、重新設定抵押房產,變更抵押合同,甲乙雙方共同到登記機關辦理變更抵押登記手續;

2、甲方以拆遷受償價款償乙方在本合同擔保範圍內的主債權及附屬債權。

第五條

1、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將抵押的房產全部或部分進行轉讓、抵償第三方債務、贈與或以其他方式處置;

2、甲方將抵押的房產全部或部分進行轉讓時,應通知乙方並告知受讓人轉讓房產已經抵押的情況,轉讓價款須交乙方指定的機構提存。

第六條 抵押房產的再抵押按下列第

1、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將抵押房產再進行抵押;

2、甲方將抵押房產餘額部分再次抵押時,應通知乙方並告知新抵押權人抵押房產已經抵押的情況,但所擔保債權不得超出餘額部分的'____%。

第七條 種方式執行:

1、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將抵押房產對外出租;

2、甲方出租抵押房產時,應當將設置抵押的情況告知承租人,且租金收入須交乙方指定的機構提存。

第八條 本合同其他約定:

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將抵押的房產作重大改裝減損其價值,或改變其用途。

第九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按下列第 2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 本合同由甲乙雙方於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_____簽訂;自抵押登記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登記機關留存壹份。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房產抵押合同集錦 篇6

甲方:

乙方:

房產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大廈名稱:_________

樓宇座別:_________

樓數:_________

年期:_________

面積:_________(建築)(實用)

用途:_________購入價:_________

房產權證書號碼:_________市人民政府房產所有證深房字第_________號

分期付款明細表

貸款金額:_________還期數:_________期

貸款利率:_________%或承押人按市場情況而調整之利率。以後每月_________日繳交,如付款日不是工作日,意即銀行開門營業之日,則該分期付款額須於付款日前一天工作日繳交。

首期還款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在承押人未調整利率前,每期應繳付金額(包括本金)及利息):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人已詳讀及同意遵守本合約全部條款並承認收妥該筆貸款,以下籤章作實:_______________

承押人同意履行本合約條款,以下籤章作實:銀行代表人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證處見證人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

乙方:

房產抵押合同集錦 篇7

抵押權人(甲方): 身份證號碼: 住 址: 聯繫電話:

抵押人(乙方): 身份證號碼: 住 址: 聯繫電話:

鑑於 年 月 日借款人 與債權人即甲方簽訂了編號為 的《借款合同》(下稱“主合同”),約定借款人向甲方申請借款人民幣(大寫) 元整。為保障甲方債權的實現,乙方自願以其名下的房產(以下簡稱“抵押物”)為主合同項下的全部債務向甲方提供擔保。現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擔保法》等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經協商一致達成如下條款,以茲共同遵守。

第一條 抵押物

乙方提供的抵押房產位於 ,建築面積為 平方米,房地產證號為 。

第二條 抵押物的抵押價值是全額抵押,抵押權的效力及於抵押物及其從物、從權利、附着物、附合物、孳息及代位物。

第三條 抵押物的資料、登記和管理

1、資料:本合同簽署前,乙方應向甲方提供抵押物的房地產證原件或由產權登記中心打印的查詢單原件,並應保證該資料真實、有效。

2、登記:乙方應於本抵押合同簽訂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配合甲方辦理完畢本合同的抵押物登記手續,並在抵押登記手續辦妥後當

3、管理:乙方負責抵押物的妥善佔有、保管、並負責維修、保養,保證抵押物完好無損,隨時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有關費用(如倉儲、經營、維修、保養等)均由乙方承擔。

第四條 抵押擔保的範圍

乙方抵押擔保的範圍是主合同項下借款人的全部債務,包括但不限於借款本金、利息、違約金以及甲方因追索該款項而支付的訴訟費、律師費、核算費、評估費、鑑定費、拍賣費、差旅費、保全費、調查取證費、變更登記費等全部支出。

第五條 抵押物的保管及使用

1、本合同簽訂後,主合同項下債務甲方未全部受償前,抵押物只能由乙方自用,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抵押物轉移、轉讓、出租、出售、贈與、再抵押、改變抵押物用途或以其它方式處置,並不得實施減少抵押物價值的任何行為。如甲方書面同意乙方將抵押物出租、出售,出租、出售的,所得款項應提前清償甲方債務。

2、由於乙方的行為而使抵押物價值減少的,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並在通知當日向甲方提供新的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非乙方原因而使抵押物價值減少的,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甲方有權在抵押物因損害而獲得的賠償範圍內優先受償或提存。

第六條 乙方不得隱瞞抵押物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已被設定抵押權的任何情況。

第七條 本合同項下有關的登記、公證、保險、鑑定、運輸、保管以及其它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八條 抵押權的實現

主合同項下債務到期甲方未受清償或乙方未按合同第五條的約定及時提供新的擔保的,甲方有權依法或依約定的方式處置抵押物,並以所得價款優先受償。

第九條 甲方對本合同擁有的權益,甲方認為必要時,可以將

權益轉讓給第三人,無須取得乙方的同意。

第十條 違約責任

1、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三條第1、2款或第五、六條的約定,乙方應按主合同項下甲方實際提供借款總額的15%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2、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三條第3款的約定,致使抵押物毀損或滅失的,甲方可要求乙方恢復原狀或重新提供甲方認可的新的抵押物,否則,乙方應按主合同項下甲方實際提供借款總額的15%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第十一條 爭議的解決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均一致同意由本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十二條 本合同由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如雙方在相關部門備案之《抵押合同》與本合同內容不一致的,以本合同內容為準。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抵押登記部門一份。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簽署於

房產抵押合同集錦 篇8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

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抵押權人: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為確保___年___月___日當户(借款人)/甲方與乙方所簽訂的編號為________的《房地產最高額典當借款合同》(以下稱主合同)的履行,甲方願意以其所有或享有處分權的房地產抵押給乙方,為其主合同項下的債務提供擔保。乙方經審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財產設定抵押。甲乙雙方根據有關法律的規定,經協商,達成如下條款:

第一條抵押物狀況

1.1甲方自願以位於___________,建築面積___________/㎡的房產,房產證號為___________,建設用地使用權證號為___________的房地產(以下簡稱該房地產)作為抵押物向乙方借款。乙方同意接受甲方以上述房產為主合同項下債權之抵押擔保。

1.2“該房地產”抵押物清單見本合同附件。

第二條擔保範圍

2.1當物的擔保範圍為本合同項下在決算期內按照約定連續發生的一系列的借款當金(本金)、綜合費用、利息、罰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乙方墊付的有關費用以及乙方實現債權的一切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律師費、訴訟費、仲裁費、財產保全費、差旅費、執行費等)。

2.2續當所產生的利息、綜合費、違約金、賠償金及續當期限屆滿後(含絕當後)所產生的利息、綜合費、違約金、賠償金,乙方代墊的費用及實現債權而發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律師費、訴訟費、仲裁費、財產保全費、差旅費、執行費、過户税費等)。無論續當是加重當户息、費率負擔還是減輕當户息、費率負擔的,均屬於擔保範圍。當户不續當的,典當期限屆滿後(含絕當後)所產生的息、費均屬於當物的擔保範圍

2.3本合同項下約定的每一筆借款幣種、金額、綜合費用及利率和債務履行期限等均以債務人和債權人之間簽訂的具體合同、借款借據、當票或其他憑證為準。

第三條被擔保的最高債權總額

3.1被擔保的最高債權總額為人民幣________(大寫)(小寫元)。

3.2借款實行“一次核定、週轉使用、隨用隨貸、餘額控制”,在合同約定的借款期間和最高餘額內,不再逐筆辦理抵押登記手續和簽訂借款合同,每筆借款的金額、期限及綜合費用率和利率等內容以借款借據或當票為準。

第四條最高額決算期與抵押登記

4.1最高額抵押擔保的債權的決算期間為二年,期限自__年___月___日至__年___月___日止;每筆貸款具體起止日以甲方向乙方開立的收款憑證(即借據)或當票上標註的日期為準。

4.2本合同簽訂後5日內,甲方負責辦理抵押登記手續,並將上述房地產的《他項權利證明》交付乙方,相關費用由甲方全額承擔。

4.3抵押權的存續期間與主債權訴訟時效一致,即從抵押權生效之日起到被擔保的主債權訴訟時效屆滿之日止。

第五條抵押物的佔管

5.1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由甲方佔有和保管,甲方同意隨時接受乙方對抵押物的檢查。

5.2甲方應妥善保管、保養和維護好抵押物,採取有效措施保障抵押物的安全、完整,如抵押物需要維修,甲方應及時進行,並承擔相應費用。

5.3甲方應將有關抵押物所有權證書或使用權證明文件的原件交乙方保管。

第六條保險

6.1抵押權存續期間,甲方應根據有關法律及乙方指定的險種、投保期限、投保金額辦理抵押物的`財產保險,並以乙方為第一受益人;如抵押物已保險,應將第一受益人批註或變更為乙方。保險金額不低於主合同借款本息,保險期至少應長於借款合同履行期間三個月;如保險期限屆滿,甲方未償清借款本金、利息和費用等的,甲方應對保險期作相應延長。

6.2在借款合同項下借款本金、利息和費用等償清之前,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斷或撤銷保險,如抵押人中斷或撤銷保險,乙方有權續保或代為投保,其費用由甲方承擔。甲方對乙方因保險中斷或被撤銷而蒙受的一切損失負全部責任。

6.3保險單正本及保險權益轉讓書應由乙方保管。

6.4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抵押物如發生保險事故,保險賠償金應當全額支付到乙方指定的賬户上,作為乙方債權的保證金擔保。

第七條抵押權的行使

7.1絕當發生以及出現主合同約定的其他情形的,乙方有權行使抵押權。

7.2乙方在行使抵押權時,有權依據主合同約定的方式處臵抵押物,並以所得價款優先受償。

7.3乙方依據本合同第7.1條以及主合同約定方式處分抵押物時,甲方應給予配合,不得設臵任何障礙。

第八條特別約定抵押物有損毀或者價值明顯減少的可能,足以危害乙方權利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供新的擔保。甲方不提供的,乙方可以拍賣或變賣抵押物,並與甲方協議將拍賣或者變賣所得價款用於提前清償擔保債權或向與乙方約定的第三人提存。

第九條處置抵押財產所得價款按下列順序清償:

9.1乙方代墊的費用及乙方實現債權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仲裁費、律師費、財產保全費、差旅費、執行費、過户費等)。

9.2當金息、費、違約金、賠償金。

9.3當金本金。

第十條通知與通訊

10.1甲方聯繫方式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

電子郵箱____________

10.2乙方聯繫方式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

電子郵箱____________

10.3任何一方變更聯繫方式、通訊地址、電子郵箱,必須在變更後三日內通知另一方,否則另一方向上述通訊地址、電子郵箱,郵寄、發送文件等視為送達。

第十一條管轄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如無法協商解決則可以向乙方住所地法院管轄。

第十二條其他約定

12.1實現抵押權的費用不在最高額擔保範圍之內。

12.2_______________

12.3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條合同效力及費用承擔

13.1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13.2本合同一式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13.3本合同項下有關公證、保險、見證、登記、過户、税費、保管、年檢、維修等費用由甲方承擔。

13.4本合同未盡事宜,以《房地產最高額典當借款合同》的內容為準。

第十四條聲明條款甲方已閲讀本合同所有條款,應甲方要求,乙方已經就本合同做了相應的條款説明。甲方對本合同條款的含義及相應的法律後果已全部知曉並充分理解。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_________________授權代表:___________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___年___月___日

房產抵押合同集錦 篇9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簽訂協議書一份,規定________________將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_________用地退還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願補償________萬元人民幣給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願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按協議規定的期限支付補償款提供抵押擔保並簽訂如下抵押協議:

第一條、抵押擔保的債權

乙方提供的房產抵押擔保的主債權為根據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甲方與___________________簽訂的協議書規定的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應支付的_________萬元補償款,其支付期限分別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支付_________萬元;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支付_________萬元。

第二條、抵押物

乙方願提供座落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________________的房產作___________________履行義務的抵押擔保,該房產面積___________平方米,屬框架結構,屬乙方所有,其房產權證號為______________;土地使用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雙方同意抵押擔保的範圍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履行義務承擔責任的範圍相同,包括主債權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及實現抵押權的.費用。

第四條、抵押期間,乙方應妥善保管、使用抵押的房產。如抵押人的行為足以使抵押物價值減少的,抵押權人有權要求抵押人停止侵害抵押物行為並有權要求再提供擔保。

第五條、本抵押協議簽訂後,乙方應向甲方提供抵押房產的房地產權證書和土地使用權證號,由甲方負責辦理抵押物的評估並向有關登記相關辦理抵押物登記,評估費和抵押物登記費用雙方各半承擔。

第六條、因本抵押協議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的,由抵押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七條、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另一份送有關機關登記備案。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日

房產抵押合同集錦 篇10

抵押人(甲方):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

抵押權人(乙方):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乙方與借款人(以下簡稱“借款人”)簽訂了號借款合同(以下簡稱“借款合同”),乙方向借款人提供(幣種)____________元貸款。為保障乙方向借款人發放的全部貸款債權的實現,甲方願意向乙方提供抵押擔保。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共同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甲方抵押擔保的範圍為乙方依據借款合同向借款人發放的全部貸款本金及利息(包括因借款人違約計收的複利和加收的利息)、借款人違約金和實現抵押權的費用。

第二條甲方以其有權處分的財產作抵押,抵押財產由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清單載明(見附件),該清單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三條甲方承諾:

(一)保證對其抵押物依法享有所有權或處分權;

(二)在抵押期間甲方應妥善保管抵押財產,並負責維修、保養、保證抵押財產的完好無損。乙方如需對抵押財產的狀況進行了解,甲方應給予合作;

(三)對乙方要求保險的抵押物,甲方應在本合同生效前辦妥抵押財產保險手續並保證到期續保;

(四)甲方負責辦理本合同項下有關評估、公證、保險、鑑定、登記、運輸及保管等事宜並承擔全部費用;

(五)依法向抵押物登記部門辦理抵押物登記。

第四條抵押期間,由於甲方的行為造成抵押物價值減少,甲方應在抵押物價值減少情況發生後30天內向乙方增補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財產抵押或有效擔保。

第五條抵押期間,抵押物如發生投保範圍內的損失,或因第三人的行為導致抵押物價值的減少,保險賠償金或損害賠償金應(選擇):

(一)存入乙方指定賬户,抵押期間甲方不得動用;

(二)甲方同意提前歸還貸款。

第六條在抵押期間,甲方出租抵押物應徵得乙方同意。

第七條在抵押期間,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轉讓抵押物所得價款應(選擇):

(一)存入乙方指定的賬户,抵押期間甲方不得動用;

(二)甲方同意提前歸還貸款。

第八條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應及時書面通知乙方:

(一)經營機制發生變化,如實行承包、租賃、聯營、合併(兼併)、分立、股份制改造、與外商合資(合作)等;

(二)涉及重大經濟糾紛的訴訟;

(三)抵押的權利發生爭議;

(四)破產、歇業、解散、被停業整頓、被吊銷營業執照、被撤銷;

(五)法人代表、住所、電話發生變更。

甲方發生前款(一)的情形應提前30天通知乙方;發生前款其他情形在事後7日內通知乙方。

第九條甲方違反第四條、第五條、第七條、第八條約定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條如發生依據借款合同的約定提前收回貸款,其借款合同項下的債權未得到足額清償,乙方有權提前處置抵押物收回貸款本息。

第十一條本合同生效後,借款人與乙方協議延長借款合同履行期限,應事先取得甲方書面同意。甲方有義務向登記機關變更登記,延長抵押期間。

第十二條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屆滿,借款人未清償債務,乙方有權拍賣、變賣抵押物並以所得價款優先受償;或經雙方協商以抵押物折價實現抵押權。

第十三條本合同自辦理抵押物登記之日起生效。

第十四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由抵押人、抵押權人各執一份,副本份,登記部門一份,由各執一份。

抵押人(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或授權代理人)

抵押權人(公章):_________

負責人(簽字):_________

(或授權代理人)

簽訂合同地點:_________

簽訂合同時間:_________

房產抵押合同集錦 篇11

抵押人(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

抵押權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向乙方申請借款,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甲方以其所有的財產(以下簡稱甲方抵押物),作為借款抵押物抵押給乙方,由乙方提供雙方商定的借款額給甲方。現就有關事項訂立如下協議:

第一條、借款金額為:____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_______元)。

第二條、借款期限:_________________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計:_________________年。期限屆滿之日清償。

第三條、甲方以坐落於(建築面積: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產籍號)自有房屋做抵押,向乙方提供擔保,本協議約定的抵押借款的房屋應辦理抵押權登記(即辦理房屋他項權利證)。

辦妥抵押權設定時,乙方應將全部借款一次交付與甲方。

第四條、辦理抵押權設定登記,所需的印花税、登記費及代辦費均由甲方負擔。本約辦妥抵押權設定登記後,其房屋所有權、他項權利證明書均由乙方收執。

第五條、抵押擔保範圍:_________________擔保範圍包括主債權及其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保管擔保財產和訴訟費、保全費、律師費、差旅費等實現擔保物權的費用。

第六條、借款利率:_________________按照中國人民銀行同期貸款利率執行。

第七條、甲方保證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按期還本付息。

第八條、抵押期限自生效之日起至履行完畢日止。

第九條、本約期限屆滿前後,若甲方還清借款,乙方應會同甲方辦理抵押權註銷登記,不得藉詞刁難或故意拖延。

第十條、本協議簽訂後,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不得將抵押物出租、出售、轉讓、再抵押或以其他方式處分。

第十一條違約責任

違約方應當向守約方支付借款總額30%的違約金。

第十二條、甲方如未按合同規定歸還借款,乙方有權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拍賣抵押物,用於抵償借款本息,若有不足抵償部分,乙方仍有權向甲方追償,直至甲方還清乙方全部本息為止。

第十三條、甲乙雙方應當協商解決本協議履行過程中出現的問題,協商不成向本協議履行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持一份、乙方執一份,房產交易中心留存一份。

第十五條、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章之日起成立,辦理抵押權登記後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房產抵押合同集錦 篇12

抵押人(甲方):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

抵押權人(乙方):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乙方與借款人(以下簡稱“借款人”)簽訂了___________號借款合同(以下簡稱“借款合同”),乙方向借款人提供(幣種)___________元貸款。為保障乙方向借款人發放的全部貸款債權的實現,甲方願意向乙方提供抵押擔保。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共同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甲方抵押擔保的範圍為乙方依據借款合同向借款人發放的全部貸款本金及利息(包括因借款人違約計收的複利和加收的.利息)、借款人違約金和實現抵押權的費用。

第二條甲方以其有權處分的財產作抵押,抵押財產由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清單載明(見附件),該清單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三條甲方承諾:

(一)保證對其抵押物依法享有所有權或處分權。

(二)在抵押期間甲方應妥善保管抵押財產,並負責維修、保養、保證抵押財產的完好無損。乙方如需對抵押財產的狀況進行了解,甲方應給予合作。

(三)對乙方要求保險的抵押物,甲方應在本合同生效前辦妥抵押財產保險手續並保證到期續保。

(四)甲方負責辦理本合同項下有關評估、公證、保險、鑑定、登記、運輸及保管等事宜並承擔全部費用。

(五)依法向抵押物登記部門辦理抵押物登記。

第四條抵押期間,由於甲方的行為造成抵押物價值減少,甲方應在抵押物價值減少情況發生後30天內向乙方增補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財產抵押或有效擔保。

第五條抵押期間,抵押物如發生投保範圍內的損失,或因第三人的行為導致抵押物價值的減少,保險賠償金或損害賠償金應(選擇):

(一)存入乙方指定賬户,抵押期間甲方不得動用。

(二)甲方同意提前歸還貸款。

第六條在抵押期間,甲方出租抵押物應徵得乙方同意。

第七條在抵押期間,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轉讓抵押物所得價款應(選擇):

(一)存入乙方指定的賬户,抵押期間甲方不得動用。

(二)甲方同意提前歸還貸款。

第八條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應及時書面通知乙方:

(一)經營機制發生變化,如實行承包、租賃、聯營、合併(兼併)、分立、股份制改造、與外商合資(合作)等。

(二)涉及重大經濟糾紛的訴訟。

(三)抵押的權利發生爭議。

(四)破產、歇業、解散、被停業整頓、被吊銷營業執照、被撤銷。

(五)法人代表、住所、電話發生變更。

甲方發生前款(一)的情形應提前30天通知乙方。發生前款其他情形在事後7日內通知乙方。

第九條甲方違反第四條、第五條、第七條、第八條約定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條如發生依據借款合同的約定提前收回貸款,其借款合同項下的債權未得到足額清償,乙方有權提前處置抵押物收回貸款本息。

第十一條本合同生效後,借款人與乙方協議延長借款合同履行期限,應事先取得甲方書面同意。甲方有義務向登記機關變更登記,延長抵押期間。

第十二條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屆滿,借款人未清償債務,乙方有權拍賣、變賣抵押物並以所得價款優先受償。或經雙方協商以抵押物折價實現抵押權。

第十三條本合同自辦理抵押物登記之日起生效。

第十四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由抵押人、抵押權人各執一份,副本份,登記部門一份,由各執一份。

抵押人(公章):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或授權代理人):___________

抵押權人(公章):___________

負責人(簽字)(或授權代理人):___________

簽訂合同地點:___________

簽訂合同時間: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房產抵押合同集錦 篇13

抵押人(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

抵押權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歸還房屋貸款,向乙方申請借款,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甲方以其所有的財產(以下簡稱甲方抵押物),作為借款抵押物抵押給乙方,由乙方提供雙方商定的借款額給甲方。就有關事項訂立如下協議:

第一條乙方向甲方借款金額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_______元)。

第二條借款期限:自 _________________ 年 _________________ 月 _________________ 日起至 _________________ 年_________________ 月 _________________ 日止。共計:_________________月。期限屆滿之日清償。

第三條甲方以位於:_________________市______區__________街______小區______號樓______單元______門。總建築面積___________平方米,自有房屋做抵押,向乙方提供擔保,本約抵押借款的房屋應向政府主管機關辦理抵押權設定登記(即辦理房屋他項權利證)。並於辦妥抵押權設定時,甲方應將全部借款一次交付與乙方。

第四條本約辦妥抵押權設定登記後,其房屋所有權、他項權利證明書及設定契約書均由乙方收執。

第五條本約辦理抵押權設定登記,所需的印花税、登記費及代辦費均由甲方負擔。

第六條借款利率:_____________。

第七條甲方保證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按期還本付息,否則乙方有權處置抵押物。

第八條抵押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甲方履行完畢本合同止。

第九條本約期限屆滿前後,若乙方還清借款時,甲方應會同辦理抵押權註銷登記,不得藉詞刁難或故意拖延,若甲方屆滿不清償,乙方得依法申請法院拍賣抵押的.不動產土地。

第十條簽訂本合同後,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不得將抵押物出租、出售、轉讓、再抵押或以其他方式處分。抵押期間抵押物不受甲方破產、資產分割、轉讓等影響,如乙方發現甲方有違反本條款的情節,將處置抵押物。

違約責任。

第十一條乙方如因本身責任不按合同規定支付貸款,給甲方造成經濟上的損失,乙方應負責違約責任。

第十二條甲方如未按合同規定歸還借款,乙方有權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拍賣抵押物,用於抵償借款本息,若有不足抵償部分,乙方仍有權向甲方追償。直至甲方還清乙方全部貸款本息為止。

第十三條甲方到期不履行義務,乙方可根據《民訴法》第一百六十八條規定,直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持一份、乙方執一份,房產交易中心辦抵押權證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 年 _________________ 月 _________________ 日

房產抵押合同集錦 篇14

抵押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權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鑑於債務人______與乙方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簽訂了《______》(合同編號:?______,下稱主合同),現債務到期,因債務人資金困難,無法按照主合同約定如期支付合同貨款,甲方作為債務人的法定代表人,自願以其有權處分的房產為債務人履行主合同向乙方作抵押擔保。甲方雙方經協商一致,訂立本抵押合同。

第一條?抵押財產:甲方所有的位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一處房產。(面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產權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土地使用權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抵押擔保範圍:本合同擔保範圍限於主合同項下甲方向乙方借款總額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第三條?抵押房產的保管方式和保管責任如下:

抵押房屋由甲方自行保管並使用,甲方應妥善保管該抵押房產,在抵押期內負有維修、保養、保證完好無損的責任,並隨時接受乙方的檢查。

第四條?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得出售和饋贈抵押房產;甲方遷移、出租、轉讓、再抵押或以其它任何方式轉移本合同項下抵押房產的,應取得乙方書面同意。

第五條?本合同項下有關的公證、登記等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六條?本合同生效後,如需延長主合同項下借款期限,或者變更合同其它條款,應經抵押人同意並達成書面協議。

第七條?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乙方有權依法處分抵押財產:

1、主合同約定的還款期限已到,借款人未依約歸還本息或所延期限已到仍不能歸還借款本息。

2、借款人死亡而無繼承人履行合同,或者繼承人放棄繼承的。

3、借款人被宣告解散、破產。

處理抵押物所得價款,不足以償還貸款本息和費用的,乙方有權另行追索;價款償還貸款本息還有餘的,乙方應退還甲方。

第八條?抵押權的撤銷:主合同借款人按合同約定的期限歸還借款本息或者提前歸還借款本息的,乙方應協助甲方辦理註銷抵押登記。

第九條?本合同生效後,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協議未達成前,本合同各條款仍然有效。

第十條?違約責任

1、按照本合同第三條約定,由甲方保管的抵押財產,因保管不善,造成毀損,乙方由權要求恢復財產原狀,或提供經乙方認可的新的抵押財產,或提前收回主合同項下貸款本息。

2、甲方違反第四條約定,擅自處分抵押財產的,其行為無效。乙方可視情況要求甲方恢復抵押財產原狀或提前收回主合同項下貸款本息,並可要求甲方支付貸款本息總額萬分之__________的違約金。

3、甲方因隱瞞抵押財產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經設定過抵押權等情況而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給予賠償。

4、甲、乙任何乙方違反第十二條約定,應向對方支付主合同項下貸款總額萬分之_____________的違約金。

5、本條所列違約金的支付方式,甲、乙雙方商定如下:

第十一條?雙方商定的其它事項:

第十二條?爭議的解決方式: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三條?本合同由甲、乙雙方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自主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

第十四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房產抵押合同集錦 篇15

立約人_________(以下簡稱承押人)及_________(以下簡稱抵押人)(抵押人資料詳見附表一)於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簽訂本房產抵押貸款合約(以下簡稱合約),承押人於即日向抵押人貸予港幣(以下簡稱該筆貸款),並已簽署欠單_________份。抵押人願意將附表二所列之房產(以下簡稱該房產),抵押給承押人,賦予承押人以第一優先抵押權,並願意履行合約全部條款。

經雙方協議,訂立下列各條款,應予遵守履行。

一、付款

(1)抵押人須依照該欠單及附表(三)規定之方式,照規定期數及付款日期,按期依時繳交應還款項予承押人或遵照承押人指定之其他方法付款。若抵押人遵照上述方式依期清繳債務,且履行合約全部條款者,可依照下列第(七)條之規定,向承押人贖回本合約抵押給承押人之房產。

(2)抵押人應按貸款金額繳付手續費_________‰,並必須絕對真實地提供本合約內涉及借款之一切資料,若在簽約後,發現抵押人所提供之資料與事實不符,承押人有權立即收回該筆貸款及應付利息,並對依約所收之手續費,不予退還。

(3)依照附表(三)分期付款依期清繳,系本合約首要條件,抵押人如逾期未清付全部或部分應付款項,則須補交逾期利息,逾期利息率按月息計收,利率由承押人決定,最低按月息_________%計收,由到期之日計至該款收到之日止,無論在裁判確定債務之前或之後,此項利息均按日累積計算。抵押人若不依期繳交本金及利息或其中部分時,則全部所欠款項及利息不論屆期與否必須立刻一次償還給承押人。

(4)該筆貸款未清還前,抵押人必須按本合約規定利率付利息,惟承押人可隨時依市場情況調整利率,利率經調整後,立即生效。該筆貸款之本金及利息,由貸出款項後_______個月開始,照規定期數,每期付款金額及付款日期按月攤還。利率如有改變時,將由承押人以書面通知抵押人該較高或較抵利率,承押人認為有必要時,有絕對權調整及更改每期應付金額或還款之期數。

(5)一切每月分期付款應繳金額按照規定攤還期數,倘有逾期欠交期款等情況,抵押人必須立即補付期款及逾期利息。逾期利息之利率由承押人單方面決定,最低按月息_______%計收。

(6)抵押人如不依約清付本合約內規定的一切款項,引致承押人催收或因為任何原因,使承押人決定通過任何途徑或方式追索,一切因此而引起的費用(如有押品,包括處理押品的各種手續費、管理費、各種保險費等)概由抵押人負責償還,並由各項費用確實支付之日起,按上述關於逾期利息率計至收到之日止,同樣按日累積計算。

(7)抵押人必須在銀行分行開立存款帳户,抵押人並特此授權承押人對與本抵押貸款有關之本息和一切費用可照付該帳户,若因此而引致該帳户發生透支或透支之增加,概由抵押人承擔償還之責。

(8)所有應付予承押人之款項,應交銀行分行或經由該行之總行或分行轉交,此等款項必須以港幣繳交。

二、在合約期間,抵押人必須

(1)依期清還本合約內所有到期款項,無須承押人催收;如依期付款,抵押人有權繼續享有該房產;

(2)按照指定之利率照付逾期未付款項之利息,直至款項結清為止。無論在裁決確定債務之前或之後此項利息均按日累積計算;

(3)准許承押人及其授權人在任何合理時間內進入該房產,以便查驗;

(4)在更改地址時立即通知承押人;

(5)對該房產之損毀,不論原因如何,亦不論任何人之過失,均須負責賠償承押人之損失;

(6)立即清付該房產之各項修理費用,並保障該房產免受扣押或涉及其他法律訴訟;

(7)在按揭期間,繳交地税,有關部門對該房產所徵收之任何税項、管理費、水費、電費及其他一切雜費及遵守居民公約內之條文並須賠償承押人因抵押人不履行上述事宜之損失;

(8)遵守一切中華人民共和國之法律及保持該房產整齊及完好狀況(正常損耗除外);

(9)先行諮詢並取得承押人書面同意,方可將該房產出售、轉讓、抵押、按揭、捨棄或以其他交易方式處置該房產或本合約規定關於該房產之權益或該房產之承購權。

(10)在本合約簽訂後,立即向承押人指定之保險公司投保不少於重新購買該房產價值之全險,該保單不得附有任何特別限制條件,或任何不負責賠償之數目(除非該等條件或數目為承押人所願意接受,並已認可者)保單須保障該房產不受意外損毀,火災及天災之損失,直至本合約停止生效為止。保單須過户承押人,訂明承押人之利益獲得補償之前,不得對抵押人付出任何款項。抵押人如違反本條規定,承押人得依照上述方式另行代為投保,並得向抵押人收回全部費用及利息。抵押人同意任命承押人為其代表人,接收保險賠償金及任命承押人為該項賠償金之支配人,且此項任命系不能撤回者;

(11)將該房產之“房產權證書”之權益抵押給承押人;

(12)將上述房產權證書保險單據及有關文件,在本合約有效期內交由承押人保管,承押人得收取保管費;

(13)在承押人認為必要時,向承押人指定之保險公司投保買房產保險或抵押人之人壽保險,該等保單俱以承押人為受益人。

三、倘該房產在本合約有效期內受到損壞,而保險公司認為修理損壞部分符合經濟原則者,則保單項下賠償金將用於修理損壞部分

四、上述保險賠償金如不足清付貸款額(包括利息),或抵押人應付與承押人之其他款項時,不足之數應由抵押人負責清付,所有款項結清之後,本合約即告終止,在無損於保險公司權益之前提下,該房產即歸抵押人所有,除如上述者,該房產之損毀均不能使本合約失效,亦不影響本合約規定抵押人之債務責任。

五、抵押人與承押人的權利

(1)抵押人如不支付本合約規定之任何款項,或不遵守本合約各項明文規定之條款者或不遵守居民公約,承押人可以立刻進入及享用該樓宇之全部或部分或收取租金和收益;或以承押人認為合適之租金及年期租出該房產之全部或部分及收取租金和收益。承押人可僱用接管人或代理人處理上述事宜而其工資或酬報則由抵押人負責。該等接管人或代理人將被當作為抵押人之代理人而抵押人須完全負責此接管人或代理人之作為及失職之行。每位按上述被委派之接管人,將有以下之權利:

1、要求住客繳交租金或住用費及發出有效之租單及收據並有權以訴訟、控告、扣押或其他方式追討欠租或住用費;此等要求,收據或追討事宜將以抵押人或承押人名義而發出,而付款予接管人,抵押將不需要問及接管人是否有權行事;

2、接管人可依據承押人之書面通知而將其所收到的款項投保於該房產之全部或部分及其內之附着物及室內裝修。

(2)承押人依照第五(3)條款,有權將該房產之全部或部分按“經濟特區商品房產管理規定”之程序拍賣,此等拍賣或出售並不需要抵押人或其他人士之同意,承押人有權簽署有關該房產買賣之文件及契約及取消該等買賣,而一切因此而引起之損失,承押人不須負責。

(3)承押人可於下列情形下運用其出售該房產之權利:

1、承押人給予抵押人_________個月之通知,要求還款(不論屆期與否)而抵押人未能遵守該項通知全數償還給承押人;

2、抵押人逾期_________天仍未清繳全部或部分應付之款項;

3、抵押人不繳交地税或有關部門所徵收之其他税收;

4、抵押人不遵守居民公約;

5、抵押人不遵守此合約之任何條款;

6、抵押人繫個人而遭遇破產,或經法院下令監管財產;或抵押人為公司組織而被解散或清盤;

7、抵押人之任何財產遭受或可能遭受扣押或沒收;

8、抵押人捨棄該房產。

(4)當承押人依照上述之權利而出售該房產予買主時,買主不須查詢有關上述之事宜,亦不需理會抵押人是否欠承押人債項或該買賣是否不當。即使該買賣有任何不妥善或不規則之處,對買主而言,該買賣仍然當作有效及承押人有權將該房產售給買主。

(5)承押人有權發出收條或租單予買主或租客,而買主及租客不需理會承押人收到該筆款項或租金之運用。倘由於該款項或租金之不妥善運用招致損失,概與買主及租客無涉。

(6)承押人或按第五(1)條款委派之接管人或代理人須將由出租或拍賣或出售該房產所得之款項依下列次序處理:

1、第一用以償付因出租或拍賣或出售該房產而支出之一切費用(包括繳付接管人或代理人之費用及酬報)

2、第二用以扣繳所欠之一切税款及抵押人根據此合約一切應付之費用及雜費(包括保險費及修補該房產之費用)

3、第三用以扣還抵押人所欠之貸款及應付之利息。

扣除上述款項後,如有餘款,承押人須將餘款交付抵押人或其他有權收取之人士,拍賣或出售該房產所得價款如不敷償還抵押人所欠一切款項及利息,承押人有權另行追索。

(7)承押人運用上述權力及權利時而令抵押人受到不能控制之損失,承押人概不負責。

(8)承押人可以以書面發出還款要求或其他要求或有關抵押品所需之通知書。該書面通知可以郵遞方式寄往抵押人最後所報之住宅或辦公地址或掉留在該房產內,而該等要求或通知書將被當作於發信或掉留之後七天生效。

六、承押人要向抵押人討還欠款時,只須提供承押人高級職員簽發之欠款數目單(有明顯錯誤者例外)即作為抵押人所欠之確數證據,抵押人不得異議。

七、抵押人向承押人付清本合約規定之貸款總額連利息及其他應付款項之後(包括轉歸該房產權予抵押人之費用),若同時已全部遵守及履行本合約各項條件者,承押人應將該房產所有權轉歸抵押人,倘抵押人自願提早繳付本合約規定之部分或全部款項,抵押人應給予承押人相等於該部分或全部款項_________個月利息之補償金。

八、抵押人自選購之房產如有缺點(無論顯著或隱藏)引致損失或損傷,此與承押人無涉,如有第三者向抵押人提出損失或損傷之索償,承押人不負任何責任;本合約所用(抵押人)一詞,其涵義包括一家公司、或兩位或兩位以上共同借款之人士。此等人士應共同及個別負擔合約之責任。

九、承押人在執行本合約各項條款時之寬容、延緩或容忍,或給予抵押人額外期限,均不能損害、影響或限制本合約所規定承押人之一切權利及權力;不能作為承押人對任何破壞合約行為之棄權,亦不能作為對以後任何破壞合約行為放棄採取行動之權利論。

十、抵押人使用該房產不論自住、託管或租與別人居住時,必須預先書面通知承押人,並得承押人同意,方可進行,如出租給任何人,抵押人必須要求承租人依照本合約第(十一)條之規定籤具承諾書辦理。

十一、抵押人如不履行本合約內任何條款,承押人得要求該房產住客,不論抵押人自住,託管居住或租住者限期______天內遷出,抵押人特此授權承押人得同時呈報有關部門,由該有關部門考慮是否將抵押人(業主)因購置該房產而獲准從外地遷移户籍之住客户口取消,因此而造成之一切後果,全部由抵押人承擔,住客向承押人追討賠償時,抵押人亦須補償承押人一切損失。抵押人將該房產出租時須事先徵得承押人同意,同時必須與住客訂約,闡明抵押背約時,接到承押人通告_________個月即須遷出。

十二、本合約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訂立,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保障,一切關於此合約所涉及之事宜糾紛,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法院裁決。如抵押人來自海外或港澳或中國台灣等地區,或為該等地區之居民,承押人有權在抵押人之來處或居住地執行本合約內由抵押人委託給承押人之權力及向抵押人進行追索,包括仲裁、訴訟和執行仲裁或訴訟之裁決。如承押人決定在上述該等地區執行上述權力,進行追索、仲裁、訴訟等行動,抵押人必須承認本合約同時受該等地區之法律保障,不得提出異議。如本合約內任何規定在該等地區之法律上無效或被視為非法,被認為無效或被視為非法之規定,並不影響其他規定之效力。

十三、本合約內所述之附表(一),附表(二)及附表(三)均為本合約之一部分。

附件

附件一

抵押人資料

抵押人(業主)姓名:(中文)(英文)

性別:________

年齡: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

住址:________

電話:________

指定繼承人姓名:________(中文)________(英文)

繼承人性別:________

年齡: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

附件二

房產摘要

房產地址:________

大廈名稱:________________

樓宇座別:________

樓數:________

年期:________

面積:________(建築)(實用)

用途:________

購入價:________

房產權證書號碼:深圳市人民政府房產所有證深房字第號

附件三

分期付款明細表

貸款金額:________攤還期數:期

貸款利率:________釐或承押人按市場情況而調整之利率。

以後每月同日繳交,如付款日不是工作日,意即銀行開門營業之日,則該分期付款額須於付款日前一天工作日繳交。

首期還款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在承押人未調整利率前,每期應繳付金額(包括本金)及利息)____。

抵押人已詳讀及同意遵守本合約全部條款並承認收妥該筆貸款,以下籤章作實:_________(蓋章)

承押人同意履行本合約條款,以下籤章作實:_________(蓋章)

銀行代表人簽章:___________(蓋章)

公證處見證人簽章:_________(蓋章)

房產抵押合同集錦 篇16

抵押權人: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抵押人: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_有限公司與__________簽訂協議書一份,規定_________將2萬平方米_________山莊用地退還給_____,____________願補償500萬元人民幣給_________有限公司。乙方_________大廈願為___________按協議規定的期限支付補償款提供抵押擔保並簽訂如下抵押協議:

第一條抵押擔保的債權

乙方提供的房產抵押擔保的主債權為根據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甲方與____________簽訂的協議書規定的___________應支付的_________萬元補償款,其支付期限分別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支付_________萬元;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支付_________萬元。

第二條抵押物

乙方願提供座落於______市_________路號的__________大廈的房產作_________履行義務的`抵押擔保,該房產面積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屬框架結構,屬乙方所有,其房產權證號為______________;土地使用證號___________。

第三條雙方同意抵押擔保的範圍與__________________履行義務承擔責任的範圍相同,包括主債權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及實現抵押權的費用。

第四條抵押期間,乙方應妥善保管、使用抵押的房產。如抵押人的行為足以使抵押物價值減少的,抵押權人有權要求抵押人停止侵害抵押物行為並有權要求再提供擔保。

第五條本抵押協議簽訂後,乙方應向甲方提供抵押房產的房地產權證書和土地使用權證號,由甲方負責辦理抵押物的評估並向有關登記相關辦理抵押物登記,評估費和抵押物登記費用雙方各半承擔。

第六條因本抵押協議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的,由抵押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七條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另一份送有關機關登記備案。

甲方: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大廈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房產抵押合同集錦 篇17

合同編號:_________

抵押權人(以下稱甲方):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

抵押人(乙方):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

乙方為擔保甲方與乙方之間於_____年____月____日所簽訂的借款合同的履行,在公平、自願、平等協商的基礎上乙方以自己享有相關處分權的財產為甲方提供抵押擔保。

第一條抵押擔保的債權

乙方提供的房產抵押擔保的主債權為根據______年___月_____日甲方與______有限總公司簽訂的協議書規定的____有限總公司應支付的___萬元補償款,其支付期限分別為_____年___月___日支付___萬元;_____年_____月___日支付_____萬元。

第二條抵押物

乙方願提供座落於____市___路___號的_____大廈的.房產作____有限總公司履行義務的抵押擔保,該房產面積____平方米,屬框架結構,屬乙方所有,其房產權證號為_______;土地使用證號_______。

第三條抵押物擔保範圍

雙方同意抵押擔保的範圍與____有限總公司履行義務承擔責任的範圍相同,包括主債權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及實現抵押權的費用。

第四條抵押權人的義務

抵押期間,乙方應妥善保管、使用抵押的房產。如抵押人的行為足以使抵押物價值減少的,抵押權人有權要求抵押人停止侵害抵押物行為並有權要求再提供擔保。

第五條本抵押協議簽訂後,乙方應向甲方提供抵押房產的房地產權證書和土地使用權證號,由甲方負責辦理抵押物的評估並向有關登記相關辦理抵押物登記,評估費和抵押物登記費用雙方各半承擔。

第六條爭議解決

因本抵押協議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的,由抵押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七條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另一份送有關機關登記備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__乙方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房產抵押合同集錦 篇18

抵押權人(以下稱甲方):

抵押人(以下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及其他相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信的原則,乙方以其享有處分權的財產為甲方提供抵押擔保。甲方在充分了解抵押物權屬狀況及使用與管理現狀的基礎上,同意接受乙方提供的房產抵押。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茲共同遵守。

一、抵押擔保的債權

乙方提供的房產抵押擔保的債權為根據 年 月 日甲方與乙方簽訂的 所確認的債權,債權數額為:¥ (大寫: ),約定還款期限為 年 月 日。

二、抵押物

乙方願提供座落於 市 區 路 號的 (棟、單元、層、户號)房產作履行主合同義務的抵押擔保物,該房產面積為: 平方米,屬乙方所有,其房屋所有權證號為: ;土地使用證號為: 。

三、抵押人保證事項

(一)保證其對抵押房產依法享有所有權或處分權;

(二)在抵押期間乙方應妥善管理抵押房產,並負責維修、保養、保證抵押財產的價值恆定。甲方如需對抵押財產的狀況進行了解,乙方應給予協助;

(三)依法向抵押登記機關辦理抵押登記。

四、抵押物擔保範圍

雙方同意抵押擔保的`範圍與乙方履行主合同項下義務應當承擔的責任範圍一致,包括主債權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及實現抵押權的費用。

五、 抵押人的義務

(一)抵押期間,乙方應妥善保管、使用抵押房產。如抵押人的行為或其他情形足以致使抵押房產價值減少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停止侵害抵押物的行為並有權要求就抵押房產價值減少的部分重新提供與抵押房產價值減少部分相等價值的擔保;

(二)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不得出售或贈與抵押房產;甲方遷移、出租、轉讓、再抵押或以其它任何方式轉移本合同項下抵押房產權益的,應取得甲方書面同意。

六、抵押物的評估和登記

本抵押協議簽訂後,於 年 月 日之前由乙方負責辦理抵押物的評估並向有關登記機關辦理抵押登記,另一方應當積極予以協助,評估費用和抵押登記費用由 承擔。

七、甲方有權依法處分抵押物的情形

(一)主合同約定的還款期限屆至,乙方未能依約歸還主合同項下款項的本息或寬限期限屆至仍不能歸還主合同項下款項本息的;

(二)抵押人被宣告解散、破產的。

八、抵押權的撤銷

乙方按合同約定的期限歸還借款本息或者提前歸還借款本息的,甲方應協助乙方辦理抵押注銷登記。

九、違約責任

(一)乙方擅自處分抵押財產的,其行為無效。甲方可視情況要求乙方按第四條的約定承擔義務或提前收回主合同項下款項的本息,並要求甲方支付主合同項下款項本息總額萬分之 的違約金;

(二)乙方因隱瞞抵押財產存在共有、權屬爭議、被查封、扣押或已經設定過抵押權等情況而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給予賠償;

(三)乙方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應當支付主合同項下款項本息總額萬分之 的違約金。

十、合同的變更和終止

(一)本合同一經生效,雙方均不得擅自對本合同的內容(包括附件)作任何單方面的修改;

(二)若乙方提供的房產經評估確實存在嚴重質量問題或乙方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期限辦理抵押物的評估並向有關登記機關辦理抵押登記,且已影響到甲方於主合同項下款項本息收回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並提出索賠要求。

十一、爭議解決

發生糾紛甲乙雙方應當友好協商解決,不能協商一致時,提請抵押房產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十二、其他

(一)合同雙方的任何一方在未經另一方同意之前均不得將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或部分權利義務轉讓給第三方;

(二)本合同附件作為合同的一部分,與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三)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執 份,乙方執 份,另一份留有關機關登記備案。合同經雙方代表簽字,加蓋公章確認生效。各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無正文)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開户銀行: 開户銀行:

賬號: 賬號:

地址: 地址: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電 話: 電 話:

電子郵箱: 電子郵箱: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房產抵押合同集錦 篇19

房產抵押合同

抵押人: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誠實信用、自願公平的原則,就甲方向乙方房產抵押事項,?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達成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為了確保甲、乙雙方於?年?月?日已達成的《合同》(以下簡稱為主合同)的履行,甲方願意以其有權處分並擁有使用權的位於_________市_________鎮,面積為?畝的國有土地使用權(以下簡稱為抵押物)的全部權利抵押給乙方,作為履行該主合同的擔保。該抵押物名稱、數量和價值等情況詳見本合同的附件一。

第二條?本抵押合同擔保的範圍為主合同中約定的主債權及利息,工程款,違約金以及實現抵押權的費用。

第三條?甲、乙雙方特別聲明,本合同的效力_____於主合同,主合同無效,不影響本抵押合同的效力。

第四條?本合同項下有關評估、_____、鑑定、登記、保管等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第五條?在本合同簽訂後日內,甲、乙雙方持本合同及_____該抵押物的證明文件,到有關管理部門辦理抵押物的登記手續。甲方還同意在本合同簽訂後,在抵押登記手續辦妥前,土地使用權等證明文件可以交由乙方保管。

第六條?抵押期間,未經乙方的書面同意,甲方不得轉讓、出租、變賣、再抵押、抵償債務、饋贈或以任何其他形式處置或轉移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由此引起乙方的任何損失,由甲方承擔責任。

第七條?甲方負責繳付涉及該抵押物的一切税費。甲方因不履行該項義務而對乙方造成的一切損失,甲方應負責賠償。

第八條?發生以下情況的,按《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的規定辦理:

(一)甲方違反本合同的第六條;

(二)當有任何糾紛、訴訟、_____發生、可能對抵押物有不利影響的。

第九條?甲方保證乙方對主合同約定的主債權及利息,工程款,違約金的利益有對抵押物的優先受償權。

第十條?處分抵押物的價款不足清償的,乙方有權另行追索。

第十一條?處分抵押物的價款超過應償還部分,乙方應退還甲方。

第十二條?甲方在遵守本合同其他條款的同時還作聲明及保證如下:

(一)?乙方提供的一切資料均真實可靠,無任何偽造和隱瞞事實之處;

(二)?甲方在佔有抵押物期間,應遵守管理規定,?按時付清該抵押物的各項管理費用,?並保證該抵押物免受扣押或涉及其他法律訴訟。

(三)?當有任何訴訟、_____發生,?可能對抵押物有不利影響時,甲方保證在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第十三條?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如發生分立、合併,由變更後的機構承擔或分別承擔本合同項下義務。甲方被宣佈解散或破產,乙方有權提前處分其在合同項下的抵押物。

第十四條?抵押權的撤銷:主合同債務人已按合同約定的方式和期限清償了債務或已提前清償了債務,或甲、乙雙方簽定房地產轉讓合同並完成登記後,抵押權自動撤銷。

第十五條?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有權依法定方式處分抵押物:

(一)?主合同約定的主債務產生後,甲方未依約清償債務或所延期限已到甲方仍未清償債務。

(二)?甲方被宣告解散或破產。

第十六條?違反本協議的約定,構成違約行為。違約方應承擔違約責任,賠償對方一切實際損失,包括但不限於既得利益、預期利益和為處理此違約行為而支付的一切費用(包括_____用等)。

第十七條?本合同生效後,甲、乙雙方均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如需要變更或解除的,應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的協議。在未達成書面的協議之前,本合同的各條款依然有效。

第十八條?雙方在履行本合同時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在雙方協商後仍未達成協議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向抵押物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九條?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以簽訂補協議,該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該補充協議必須是書面的。

第二十條?本合同附件作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一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登記機關存檔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二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成立,自在有關房產管理部門登記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三條?本合同附件:

1.?抵押物清單

2.?甲、乙雙方的有效證明(包括住所、電話、郵編、開户行、帳號等。)

甲方:公司(章)

法定代表人:

或授權代表(簽字):

乙方:公司(章)

法定代表人:

或授權代表(簽字):

房產抵押合同集錦 篇20

抵押權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為擔保甲方與乙方之間於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所簽訂的借款合同的履行,在公平、自願、平等協商的基礎上乙方以自己享有相關處分權的財產為甲方提供抵押擔保。

第一條 抵押擔保的債權

乙方提供的房產抵押擔保的主債權為根據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甲方與___________公司簽訂的協議書規定的____有限總公司應支付的______萬元補償款,其支付期限分別為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支付___萬元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支付_____萬元。

第二條 抵押物

乙方願提供座落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房產作____________總公司履行義務的抵押擔保,該房產面積____平方米,屬框架結構,屬乙方所有,其房產權證號為___________;土地使用證號___________。

第三條 抵押物擔保範圍

雙方同意抵押擔保的範圍與____________公司履行義務承擔責任的範圍相同,包括主債權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及實現抵押權的費用。

第四條抵押權人的義務

抵押期間,乙方應妥善保管、使用抵押的房產。如抵押人的行為足以使抵押物價值減少的,抵押權人有權要求抵押人停止侵害抵押物行為並有權要求再提供擔保。

第五條

本抵押協議簽訂後,乙方應向甲方提供抵押房產的房地產權證書和土地使用權證號,由甲方負責辦理抵押物的評估並向有關登記相關辦理抵押物登記,評估費和抵押物登記費用雙方各半承擔。

第六條爭議解決

因本抵押協議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的,由抵押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七條 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另一份送有關機關登記備案。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房產抵押合同集錦 篇21

抵押人(以下稱甲方):

抵押權人(以下稱乙方):

為確保年字第號合同(以下稱主合同)的履行,甲方願意以其有權處分的財產作抵押。乙方經審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財產抵押。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按以下條款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用作抵押的財產為(詳見抵押財產清單及財產有效證書):

第二條 本合同項下抵押財產共作價人民幣(大寫) 元整,抵押率為百分之 ,實際抵押額為 元整。

第三條 抵押財產的保管方式和保管責任如下:

1.抵押財產中的 待甲、乙雙方封存後,由甲方自行保管;抵押財產中的 由甲方自行保管,甲方應妥善保管抵押財產,在抵押期內負有維修、保養、保證完好無損的責任,並隨時接受乙方的檢查。

2.抵押財產中的由甲方交乙方保管,並由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收取元整的保管費。乙方應妥善保管抵押財產,不準挪用抵押財產。

第四條 甲方應按乙方要求,對抵押財產中的辦理財產保險,並將保險單交乙方保存。投保期限應長於主合同約定的借款期限。若主合同項下借款延期,甲方須辦理延長投保期的手續。保險財產如發生災害損失,乙方有權從保險賠償中優先收回抵押貸款。

第五條 甲方用作抵押的有價證券在抵押期內到期時的處理方式,甲、乙雙方約定如下:

第六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得出售和饋贈抵押財產;甲方遷移、出租、轉讓、再抵押或以其它任何方式轉移本合同項下抵押財產的,應取得乙方書面同意。

第七條 本合同項下有關的公證、保險、鑑定、登記、運輸及保管等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 本合同生效後,如需延長主合同項下借款期限,或者變更主合同其他條款,應經抵押人同意並達成書面協議。

第九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如發生分立、合併,由變更後的機構承擔或分別承擔本合同項下義務。甲方被宣佈解散或破產,乙方有權提前處分其抵押財產。

第十條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乙方有權依法定方式處分抵押財產:

1.主合同約定的還款期限已到,借款人未依約歸還借款本息或所延期限已到仍不能歸還借款本息的;

2.借款人死亡而無繼承人履行合同,或者繼承人放棄繼承的;

3.借款人被宣告解散、破產的。

處理抵押物所得價款,不足以償還貸款本息和費用的,乙方有權另行追索;價款償還貸款本息還有餘的,乙方應退還給甲方。

第十一條 主合同借款人按合同約定的期限歸還借款本息或者提前歸還借款本息的,抵押權即自動撤銷,乙方保管的甲方財產和財產保險單應退還給甲方。

第十二條 本合同生效後,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協議未達成前,本合同各條款仍然有效。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1.按照本合同第三條第1項的約定,由甲方保管的抵押財產因保管不善造成毀損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恢復財產原狀,或提供經乙方認可的新的抵押財產,或提前收回主合同項下貸款本息。

2.按照本合同第三條第2項的約定,由乙方保管的抵押財產因保管不善造成毀損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恢復抵押財產原狀,或者要求乙方賠償其因此而遭受的損失。

3.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四條的約定的,乙方可以停止發放主合同項下貸款,或視情況提前收回已發放的貸款本息。

4.甲方違反第五條約定,擅自處分抵押財產的,其行為無效。乙方可視情況要求甲方恢復抵押財產原狀,或提前收回主合同項下貸款本息,並可要求甲方支付貸款總額萬分之的違約金。

5.甲方因隱瞞抵押財產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經設定過抵押權等情況,而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給予賠償。

6.甲、乙任何一方違反第十二條約定,應向對方支付主合同項下貸款總額萬分之的違約金。

7.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未經抵押人同意,變更主合同條款或轉讓主合同項下義務的,甲方可自行解除本合同,並要求乙方退回由乙方保管的抵押物。

8.本條所列違約金的支付方式,甲、乙雙方商定如下:

第十四條 雙方商定的其它事項:

第十五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或通過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可以向合同簽訂地的合同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或者向合同簽訂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六條 本合同由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權的代理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自主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至主合同項下借款本息全部還清時自動失效。

第十七條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附:抵押財產清單及財產有效證書一式份。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或其授權代理人)(或其授權代理人)

年月日 年月日

簽訂合同地點: 省(市) 市 縣(區)

房產抵押合同集錦 篇22

貸款人(即抵押權人)以下稱甲方:

借款人(即抵押人) 以下稱乙方: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律的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該抵押擔保借款合同,雙方保證嚴格遵守。

第一條 甲方同意向乙方發放合同內容的貸款:

(1) 借款金額(大寫):

(2) 借款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3) 貸款利率:

(4) 借款用途:

第二條 乙方自願以本人坐落位於 區

有房產權證第 號,建築面積為 平方米的房產為借款抵押擔保,該房產價值為 ,抵押權利價值為 ,債務履行期限: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止。雙方約定事項如下:

(1) 當乙方不能依合同約定按期償還借款時,甲方有權依照我國法律規定,將抵押物作價、拍賣或以其他方式處置,從所得價款中優先得到償還;

(2) 抵押擔保期間自設定抵押財產之日起至擔保範圍內全部債務清償完畢止;

(3) 抵押財產在抵押期間由乙方保管、使用並負責保養、保全。《房屋他項權證》交甲方保管。

第三條 借款人承諾:

(1) 按期償還貸款本息;

(2) 如乙方違約造成甲方損失,由乙方為甲方賠償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

(3) 保證抵押物系抵押人所有的合法財產;

(4) 保證抵押物在抵押期間的安全、完整,並承擔維護、保養抵押物所需費用;

(5) 接受抵押權人對抵押物的檢查、監督;

第四條 抵押權人承諾

(1) 按期、按額向借款人發放貸款;

(2) 妥善保管《房屋他項權證》,待借款本息償還完畢後協助乙方一同辦理他項權利註銷手續;

第五條 本合同一式 份,借款人、貸款人各執一份,房管局執一份。本合同自各方當事人簽章並依法辦理他項權登記之日起生效。

第六條 如雙方發生糾紛,抵押權人可向人民法院依法申請解決。

甲方: 乙方: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合同簽訂時間:

合同簽定地點:

房產抵押合同集錦 篇23

甲方(抵押權人):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_

電子郵箱:__________

乙方(抵押人):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_

電子郵箱:__________

甲方於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向 購買房產一處,由於甲方不具備買房資格,與乙方平等協商之後,乙方同意代替甲方持有該房產,而甲方為該房產的實際出資人及所有權人。為了保證甲方的合法權益,乙方自願以自己名義持有的房產向甲方提供抵押。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依據《民法典》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被擔保債權額

本合同所擔保債權之金額為: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 )人民幣。

二、房產信息

抵押房屋的產權登記人為 ,坐落於 房產(房產證號為:__________ ),產權面積為為 _____平方米。

三、抵押登記

1、甲乙雙方約定自此協議簽訂之日起的 ________日內辦理抵押登記,乙方應配合甲方到有關登記部門辦理抵押登記手續。

2、抵押登記事項發生變化,依法需進行變更登記的,甲乙雙方各應在登記事項變更之日起 ________日內到有關登記部門辦理變更登記。

3、抵押登記費用由 方承擔。

四、抵押物毀損或價值減少的處理

1、在本合同主債權獲得完全清償之前,乙方的行為足以使抵押財產價值減少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停止其行為。抵押財產價值減少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恢復抵押物的價值或者要求乙方賠償減少的財產價值。乙方不按要求履行的,甲方有權行使抵押權,可以拍賣、變賣抵押物。

2、如果由於自然災害、意外事件、侵權行為及其他原因導致抵押物滅失或價值減少的,乙方應立即採取措施防止損失進一步擴大,並立即書面通知甲方。

五、違約責任

1.下列事項之一即構成或視為乙方在本合同項下違約:

乙方未按本合同的約定及時配合甲方辦理抵押登記,履行擔保責任。

乙方在本合同中所做的聲明不真實或違反其在本合同中所做的承諾。

乙方違反本合同的規定,擅自轉讓、出租、出借、以實物形式出資、改造、改建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全部或部分處分抵押物。

乙方以任何方式妨礙甲方依法及/或根據本合同有關約定處分抵押物。

(5)發生本合同第五條所述抵押物毀損或價值減少的情形,乙方不按甲方的要求提供相應的擔保或賠償房屋減少的嗎價值。

(6)乙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本合同。

2.出現前款規定的違約事件時,甲方有權視具體情形分別或同時採取下列措施:

要求乙方限期糾正其違約行為,及時承擔違約責任或者擔保責任,可以要求乙方支付違約金 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 )人民幣。

要求乙方賠償因其違約而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可通過訴訟方式行使抵押權/進行抵押登記。

甲方認為必要的其他合法救濟措施。

六、變更、修改

1.本合同經雙方協商一致,應當以書面形式進行變更或修改,變更或修改後的書面協議均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除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當事人另有約定外,本合同任何條款的無效均不影響其他條款的法律效力。

七、法律適用與爭議解決

1.本合同適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2.凡因履行本合同而產生的一切爭議、糾紛,雙方可先通過協商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依法向 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八、強制執行條款

當抵押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所約定的義務時,抵押人自願接受依法強制執行。

九、費用

除依法另行確定或當事人另有約定外,因本合同訂立、履行及爭議解決發生的費用(包括訴訟費、律師費用)由 方承擔。

十、其他約定

1.在不影響本合同其他約定的情形下,本合同對雙方及各自依法產生的承繼人和受讓人均具有法律約束力。

2.除另有約定外,雙方指定本合同載明的住所地為通訊及聯繫地址。

3.本合同中的標題和業務名稱僅為指代的方便而使用,不得用於對條款內容及當事人權利義務的解釋。

十一、合同生效與抵押權設立

1、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捺印之日起生效;

2、抵押權自抵押登記辦理完畢之日起設立。

3、本合同一式貳份,甲方執壹份,乙方執壹份,各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捺印):__________ 乙方(簽字、捺印):__________

簽署時間: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簽署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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