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抵押合同(精選2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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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產抵押合同 篇1
抵押人:
抵押權人:
為確保 年 月 日簽定的 (以下稱主合同)的履行,抵押人(以下簡稱甲方)願意以其有權處分的房地產作抵押。抵押權人(以下簡稱乙方)經實地勘驗,在充分了解其權屬狀況及使用與管理現狀的基礎上,同意接受甲方的房地產抵押。甲方將房屋抵押給乙方時,該房屋所佔用範圍的土地使用權一併抵押給乙方。雙方本着平等、自願的原則,同意就下列房地產抵押事項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甲方用作抵押的房地產座落於 區 街(路、小區) 號 棟 單元 層 户號,其房屋建築面 2,佔地面積 2。
第二條根據主合同,甲乙雙方確認:債務人為 ;抵押期限自 年 月 至 年 月 。
第三條經房地產評估機構評估,上述房地產價值為人民幣 (大寫), (小寫)。根據主合同,雙方確認:乙方債權標的額(本金): (大寫), (小寫),抵押率為百分之 。
第四條甲方保證上述房地產權屬清楚。若發生產權糾紛或債權債務,概由甲方負責清理,並承擔民事訴訟責任,由此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甲方負責賠償。
第五條乙方保證按主合同履行其承擔的義務,如因乙方延誤造成經濟損失的,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第六條抵押房地產現由 使用。甲方在抵押期間對抵押的房地產承擔維修、養護義務並負有保證抵押房地產完好無損的責任,並隨時接受乙方的檢查監督。在抵押期間因使用不當造成毀損,乙方有權要求恢復房地產原狀或提供給乙方認可的新的抵押房地產,在無法滿足上述條件的基礎上,乙方有權要求債務人提前償還本息。
第七條抵押期間,甲方不得擅自轉讓、買賣、租賃抵押房地產不得重複設定抵押,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發生上述行為均屬無效。
第八條抵押期間,甲方如發生分立、合併,由變更後承受抵押房地產方承擔或分別承擔本合同規定的義務。甲方被宣佈解散或破產,乙方有要要求提前處分其抵押房地產。
第九條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未經甲方同意,乙方變更主合同條款或延長主合同履行期限的,甲方可自行解除本合同。
第十條本合同生效後,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本合同時,應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協議未達成前,本合同各條款仍然有效。
第十一條本合同在執行中若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採取協商辦法解決或共同向仲裁機構申請調解或仲裁,不能協商或達不成仲裁意向時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在抵押期間,抵押房地產被拆遷改造時,甲方必須及時告知乙方,且根據具體情況,變更抵押合同或以房地產拆遷受償價款償還乙方的本息,並共同到登記機關辦理有關登記手續。
第十三條抵押期滿,如債務人不能償還債務本息,又未與乙方達成延期協議的,按法定程序處理抵押房地產,清償債務本息。處理抵押房地產所得價款不足以償還債務本息和承擔處理費用的,乙方有權另行追索;價款償還債務本息後有剩餘的,乙方應退還給甲方。
第十四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照房地產抵押管理規定及國家、省、市有關規定辦理。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地址:地址:
聯繫電話:聯繫電話:
合同簽定地點:
合同簽定時間:年月日
房地產抵押合同 篇2
抵押人(甲方):
代表人:
抵押權人(乙方):
代表人:
甲乙雙方為保護各方合法權益,本着誠實信用,互惠互利原則,經協商一致,就甲方向乙方借款一事特簽訂本房屋抵押合同以作擔保,具體內容如下:
第一條抵押財產:甲方所有的位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一處房產。(面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產權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土地使用權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抵押擔保範圍:本合同擔保範圍限於主合同項下甲方向乙方借款總額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第三條抵押房產的保管方式和保管責任如下:
抵押房屋由甲方自行保管並使用,甲方應妥善保管該抵押房產,在抵押期內負有維修、保養、保證完好無損的責任,並隨時接受乙方的檢查。
第四條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得出售和饋贈抵押房產;甲方遷移、出租、轉讓、再抵押或以其它任何方式轉移本合同項下抵押房產的,應取得乙方書面同意。
第五條本合同項下有關的公證、登記等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六條本合同生效後,如需延長主合同項下借款期限,或者變更合同其它條款,應經抵押人同意並達成書面協議。
第七條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乙方有權依法處分抵押財產:
1、主合同約定的還款期限已到,借款人未依約歸還本息或所延期限已到仍不能歸還借款本息。
2、借款人死亡而無繼承人履行合同,或者繼承人放棄繼承的。
3、借款人被宣告解散、破產。
處理抵押物所得價款,不足以償還貸款本息和費用的,乙方有權另行追索;價款償還貸款本息還有餘的,乙方應退還甲方。
第八條抵押權的撤銷:主合同借款人按合同約定的期限歸還借款本息或者提前歸還借款本息的,乙方應協助甲方辦理註銷抵押登記。
第九條本合同生效後,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協議未達成前,本合同各條款仍然有效。
第十條違約責任
1、按照本合同第三條約定,由甲方保管的抵押財產,因保管不善,造成毀損,乙方由權要求恢復財產原狀,或提供經乙方認可的新的抵押財產,或提前收回主合同項下貸款本息。
2、甲方違反第四條約定,擅自處分抵押財產的,其行為無效。乙方可視情況要求甲方恢復抵押財產原狀或提前收回主合同項下貸款本息,並可要求甲方支付貸款本息總額萬分之__________的違約金。
3、甲方因隱瞞抵押財產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經設定過抵押權等情況而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給予賠償。
4、甲、乙任何乙方違反第十二條約定,應向對方支付主合同項下貸款總額萬分之_____________的違約金。
5、本條所列違約金的支付方式,甲、乙雙方商定如下:
第十一條雙方商定的其它事項:
第十二條爭議的解決方式: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三條本合同由甲、乙雙方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自主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
第十四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代表人:
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
代表人:
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地產抵押合同 篇3
房地產抵押合同最新的範本
抵押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
抵押權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為確保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簽定的________________(以下稱主合同)的履行,抵押人(以下簡稱甲方)願意以其有權處分的房地產作抵押。抵押權人(以下簡稱乙方)經實地勘驗,在充分了解其權屬狀況及使用與管理現狀的基礎上,同意接受甲方的房地產抵押。
甲方將房屋抵押給乙方時,該房屋所佔用範圍的土地使用權一併抵押給乙方。
雙方本着平等、自願的原則,同意就下列房地產抵押事項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甲方用作抵押的房地產座落於_____________區_____________街(路、小區)其房屋建築面
________________m2,佔地面積________________m2。
第二條根據主合同,甲乙雙方確認:_________________債務人為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期限自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_至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
第三條別墅價值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大寫),_________________(小寫)。根據主合同,雙方確認:_________________乙方債權標的額(本金):________________(大寫),_________________(小寫),抵押率為百分之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甲方保證上述房地產權屬清楚。若發生產權糾紛或債權債務,概由甲方負責清理。第五條乙方保證按主合同履行其承擔的義務,如因乙方延誤造成經濟損失的,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第六條抵押房地產現由_____________甲方_________________使用。
甲方在抵押期間對抵押的房地產承擔維修、養護義務並負有保證抵押房地產完好無損的責任。第七條抵押期間,甲乙方可以協商轉讓、買賣、租賃抵押此別墅。
第八條本合同生效後,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本合同時,應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協議未達成前,本合同各條款仍然有效。
第九條在抵押期間,抵押房地產被拆遷改造時,甲方必須及時告知乙方,且根據具體情況,變更抵押合同或以房地產拆遷受償價款償還乙方的本息,並共同到登記機關辦理有關登記手續。
第十條抵押期滿,如債務人不能償還債務本息,又未與乙方達成延期協議的,按法定程序處理抵押房地產,清償債務本息。處理抵押房地產所得價款不足以償還債務本息和承擔處理費用的,乙方有權另行追索;價款償還債務本息後有剩餘的,乙方應退還給甲方。
第十一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一份。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簽定時間:_________________合同簽定時間:_________________
房地產抵押合同 篇4
房地產抵押(按揭)合同
房地產抵押(按揭)合同
抵押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權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確保_________年_________字第_________號_________合同(以下簡稱主合同)的履行,甲方同意將其購買的而尚未付清餘款的房地產抵押予乙方,作為到期還清貸款的擔保。甲方保證提供的資料真實合法有效。為此,甲、乙雙方根據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購買的該房地產座落於_________建設面積_________m2,系_________房地產開發公司開發的商品房,商品房預(銷)售合同號_________,土地使用權性質為出讓(劃撥)。
第二條 甲方同意將上述房地產及其附着物之全部權益設立抵押權抵押給乙方。
第三條 甲方購買房地產的價格為¥_________萬元,甲方已交房款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萬元。抵押貸款額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萬元。
第四條 設立抵押之房地產擔保範圍為被擔保債務的主債權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實現抵押權的費用。
第五條 抵押期限從借款開始至還清所欠款項為止。
第六條 抵押期間,抵押物由甲方佔管。甲方在佔管期間應當維護抵押物的完好,乙方有權檢查抵押物的管理情況,甲方不得拒絕。
第七條 抵押期間,甲方未徵得乙方書面同意不得擅自將抵押物轉讓、出租、再抵押、拆除、改建;不得改變其用途;未通知乙方,上述行為無效。
轉讓抵押物的價款明顯低於其價值的,乙方可以要求甲方提供相應的擔保;甲方不提供的,不得轉讓抵押物。
甲方轉讓抵押物所得的價款,應當向乙方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或者向乙方同意的第三人提存,超過債權數額的部分歸甲方所有,不足部分由債務人清償。
第八條 抵押權不得與債權分離而單獨轉讓或者作為其它債權的擔保。
第九條 除自然耗損外,抵押物發生損壞,甲方應當採取措施,負責保養和維修,以減少損失,其費用由甲方自負,並及時通知乙方。因意外毀損或滅失,不能或不足以作為債務擔保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重新提供或增加擔保以彌補不足或根據《保險法》的規定直接向保險公司行使求償權。
第十條 抵押物由於國家建設及其它政府行為而導致抵押物價值降低不足以作為債務擔保時,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重新提供或增加擔保。
第十一條 甲方應乙方要求需要保險的,甲方應在本合同簽訂前為抵押物投保,並以抵押權人作為保險賠償的第一受益人。甲方在合同有效期內,不得自行撤銷保險,在保險期限結束而本合同未結束時,應繼續全額投保。
第十二條 抵押關係中合同主體發生變更,本合同繼續有效。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由變更後的合同主體享有、承擔。抵押當事人應共同到揚州市房產交易所申請辦理合同變更登記手續。合同條款有變化的須重新簽訂合同,並徵得對方同意。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條 該抵押合同簽訂後(土地上新增的房屋不屬於抵押財產),債務人如未能按主合同履行債務,乙方可按國家規定,向有關部門申請處分抵押物。在處分抵押物時,除以劃撥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權須先繳納相當於土地出讓金數額外,所得款項按如下順序分配
(一)支付處分抵押物的費用;
(二)扣繳抵押物應當繳納的税費;
(三)償還債權人的債權本金、利息、違約金及損害賠償金;
(四)剩餘價款交還甲方。
如果變賣原抵押物的價款不足償還乙方債權本息或有關費用的,乙方有權追索應償還部分。
第十五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若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乙方有權直接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六條 本合同生效後,甲、乙雙方應到揚州市房屋產權產籍監理處依法申請房屋他項權利登記,並領取《房屋他項權證》。
第十七條 本合同全部條款履行完畢,甲、乙雙方應在三十日內(港、澳、台地區或境外當事人在三個月內)到揚州市房屋產權產籍監理處依法申請辦理房屋他項權註銷手續。
第十八條 本合同為單獨設立抵押合同,本合同效力不受借款合同效力的影響。
第十九條 甲方因工作調動,變更常住地址,應及時書面告知乙方。
第二十條 本合同未盡事項雙方可另行議定,本合同及補充協議經雙方簽章並經揚州市房產交易所登記監證後生效。
第二十一條 本合同及補充協議、附件一式________份,甲、乙方各執_________份,登記監證部門_________份。本合同補充協議、附件有_________,本合同及補充協議、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二條 雙方約定的其它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章):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章):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
附件
一、本合同適用於個人與房地產抵押立契。
二、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議定後,可填入空白條款內或另外簽訂補充協議。
三、本合同一律用鋼筆或毛筆填寫。
四、本合同格式解釋權歸揚州市房產管理局。
房地產抵押(按揭)合同
房地產抵押(按揭)合同
房地產抵押合同 篇5
抵押權代理人:____
抵 押 人:____
債券發行人:____
第一章 總 則
根據《特種金融債券託管回購辦法》、《特種金融債券託管回購辦法實施細則(試行)》之規定,為了確保於 ____年 ____月發行的特種金融債券項下債權的實現,乙方願意以其所擁有的資產作為抵押資產,為從債券持有人融入資金所形成的債務提供抵押擔保。
根據 要求,甲方代理特種金融債券項下全體債券持有人(即本合同項下抵押權人,以下簡稱債券持有人),與乙方和簽訂本合同並行使本合同項下的權利。
作為債券發行人,在此承諾對此次特種金融債券項下抵押工作提供全面協助和便利。
甲方行使權利的期限為:在抵押登記機關登記之日起至本合同項下債券到期日止,其後本合同項下權利由債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以及其他債權人分別或聯合行使。
甲方經審查,同意接受乙方的資產抵押擔保,為明確甲、乙、丙三方的權利、義務,依照國家有關法律及其他有關規定,特制訂本合同。
第二章 定義
第一條 債券發行人--指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發行特種金融債券的金融機構,即。
第二條 特種金融債券--指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發行的專門用於清償證券回購債務的有價證券。
第三條 抵押人--即本合同項下乙方,指以其所擁有的資產作為抵押資產為發行本次特種金融債券進行擔保的第三人。
第四條 抵押權人--指發行的特種金融債券項下全部債券持有人。
第五條 抵押權--指在抵押擔保法律關係成立後,當到期不履行本次特種金融債券項下義務時,甲方依照法律的規定以抵押資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抵押資產的價款優先受償的權利。
第六條 抵押資產價值由中國人民銀行指定或甲方確認的評估機構評定。
第三章 甲方聲明
第七條 甲方作為本合同項下抵押權人的代理人,就本合同做出如下聲明:
1.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將本合同項下抵押資產出租、轉讓給第三人的,其出租、轉讓行為無效,甲方仍可對抵押資產行使權利;
2. 任何第三人對債券持有人在本合同項下的權利產生侵害,甲方有權提起訴訟;
3.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未經甲方書面同意而將本合同項下抵押資產再設立任何形式抵押的,其抵押行為無效;
4. 本合同項下抵押資產只能用於防範特種金融債券到期兑付風險;
5. 如提前或如期清償債務,乙方可要求甲方通知抵押登記機關解除抵押登記;
6.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應對本合同項下抵押資產每年投保財產險,並向甲方提供相關的證明文件;
7. 當本合同項下的設定的抵押物價值不足抵償發債本息等項費用的價值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及時提供其它資產進行抵押,直至足以擔保償還發債本息等項費用的價值時止。
第四章 乙方聲明及保證
第八條 乙方作為本合同項下抵押人,就本合同做出如下聲明及保證:
1. 乙方董事會已同意將本合同項下抵押資產進行抵押;
2. 本合同項下的土地使用權是乙方依法取得併合法佔有的;
3. 本合同項下的土地上的建築物為乙方合法取得並具有完整的所有權;
4. 本合同項下抵押資產在權屬方面不存在任何爭議;
5. 本合同項下抵押資產在建築和使用上完全符合法律規定;
6. 設立本合同項下抵押資產抵押不會受到任何限制;
7. 在本合同簽字前未對本合同項下抵押資產設立過任何抵押和轉讓;
8. 本合同項下抵押資產未被依法查封、扣押或監管;
9. 本合同項下抵押資產如在本合同簽訂之時已部分或全部出租,乙方保證將設立抵押事宜通知承租人,並將有關出租情況書面通知甲方;
10. 根據《特種金融債券託管回購辦法》、《特種金融債券託管回購辦法實施細則(試行)》之規定,甲方作為債券持有人的代理人,代表債券持有人簽訂本合同,債券持有人和甲方可行使抵押權,也可委託其他代理人行使抵押權,乙方不就此提出抗辯;
11. 本合同項下抵押擔保的債務未獲清償前,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要求抵押登記管理部門解除本合同項下抵押資產的抵押登記;
12. 當本合同項下的設定的抵押物價值變化,不足以擔保發債本息等項費用的價值時,將按甲方要求及時提供其它資產進行抵押,直至足以擔保償還發債本息等項費用的價值時止;
13. 乙方保證每年度依法進行營業執照年檢,並在其營業執照有效期滿之前,續辦工商登記手續。
第五章 被擔保的主債權種類和數額
第九條 本合同項下的被擔保的主債權是指
第十條 本合同項下的抵押資產
第六章 債券發行人履行債務的期限
第十一條 債券發行人應在債券到期日或在此之前償還債券本金及相應利息。
第七章 抵押擔保的範圍
第十二條 本合同抵押擔保範圍包括:債券本金、利息、罰息、應支付給乙方的託管費用,實現抵押權的費用和所有其他應付的費用。
第八章 抵押資產
第十三條 本合同項下的抵押資產包括:
以上抵押資產建築面積共計
第十四條 根據 資產評估有限公司, 經甲、乙、丙三方確認,本合同項下抵押資產的價值為人民幣
第十五條 有關資產抵押的有效證明文件和資料,乙方應根椐甲方要求,交甲方保管。
第九章 抵押資產的佔管
第十六條 本合同項下抵押資產由乙方佔管。乙方在佔管期間應維護抵押資產的完好,甲方有權檢查抵押資產的管理情況,並提出加強和改善經營管理的要求。
第十七條 乙方佔管的抵押資產發生毀損、滅失的,乙方應及時告知甲方,並立即採取措施防止損失擴大,同時應及時向甲方提交有關主管機關出具的發生毀損、滅失的原因證明 。
第十八條 在抵押期間,本合同項下抵押資產因毀損、滅失而獲得的賠償金,屬於本合同項下的抵押資產。
第十九條 在抵押期間,因其抵押資產發生毀損、滅失而取得的保險金,乙方應書面要求並保證保險公司匯入甲方指定帳户, 該項資金作為抵押資產。
在乙方另行提供了經甲方認可的、相當的抵押資產並進行抵押登記後,甲方應將該保險金返還給乙方。
在主債務履行期滿而債務未獲清償前,甲方有權從該保險金中優先受償。
第二十條 乙方在抵押期間,應為抵押資產投保,並按期足額交納保險費,履行《保險法》和有關法律、法規以及保險合同中規定的義務。
第十章 抵押資產的處分
第二十一條 甲方在代理抵押權人行使本合同項下抵押權時,有權採取如下方式:
1.依據法律規定,將抵押資產折價以抵償所欠的債務。
2.依據法律規定,將抵押資產拍賣、變賣以取得價款優先受償。
3.甲、乙、丙三方就甲方行使抵押權發生爭議協商不成時, 調解和處理。
第二十二條 甲方依據本合同處分抵押資產時,乙方和應給予配合,不得設置任何障礙。
第二十三條 甲方對本合同項下抵押資產的處分權利包括部分處分權和全部處分權。
第十一章 三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二十四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 甲方根據乙方的抵押資產價值變化情況,可要求乙方對其所抵押的資產進行調整,包括更換和增加抵押資產。
2. 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提供有關本合同項下抵押資產所有合法有效證明及有關資料 。
3.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協助以避免本合同項下抵押資產權益受到來自任何第三方的侵害。
4.為保證債券持有人利益,甲方有權在抵押期間,對抵押資產狀況進行監督,並組織評估機構進行再評估和出具評估意見。
5.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甲方有權處分部分或全部抵押資產,並從處分後的價款中代理抵押權人優先受償。
(1) 乙方或在本合同有效期內被宣告解散、破產或歇業的;
(2) 與第三人發生訴訟,法院判決敗訴,以致對清償本次特種金融債券項下本金、利息及其他費用產生重大影響的;
(3) 本次特種金融債券項下還款期限已到,未歸還本金、利息及其他費用的;
(4) 出現使甲方在本次特種金融債券項下的債權難以實現或無法實現的其他情況 。
6. 甲方處分抵押資產所得,不足以清償其在本次特種金融債券項下的全部債務的,有權依法另行追索;清償其在本次特種金融債券項下全部債務後還有剩餘的,應將剩餘部分退還給乙方 。
7. 當因國家需要徵用本合同項下抵押資產時,甲方有權依法要求乙方重新設定或增加抵押資產,以確實保障甲方的權益不受損害 。
8. 在清償本合同項下全部債務後,經中國人民銀行核准,甲方應通知乙方和有關登記機構解除抵押。
第二十五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有義務向甲方提供有關抵押資產的所有合法手續和有效證明資料。
2.乙方承擔本合同項下有關的費用支出,包括但不限於財產保險、鑑定、評估、登記、過户、保管和審查本合同項下增加或變更資產的律師服務等費用。
3.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將抵押資產作出轉讓、出租、再抵押或其他任何方式的處分。
4.在本合同生效後,乙方如發生分立、合併,由變更後的機構承擔本合同項下的義務。
5.在抵押權受到或可能受到來自任何第三方侵害時,乙方有義務通知甲方並協助甲方免受侵害。
6.在或乙方清償了本次特種金融債券項下的全部債務後,乙方有權要求甲方解除本合同項下抵押資產的抵押登記。
7.乙方應積極配合甲方及資產評估機構,做好抵押期間抵押資產狀況的監督和再評估工作。
8.當本合同項下設定的抵押物價值,在抵押期間發生變化,不足以擔保發債本息等項費用時,對不足部分乙方有義務應甲方要求及時提供其它資產進行抵押,直至足以擔保發債本息等項費用的清償時止。
第二十六條 權利和義務:
1. 應協助甲、乙雙方辦理抵押資產登記手續。
2. 在甲方行使本合同項下權利時,應按甲方要求給予協助。
3. 在甲方或其他債券持有人的代理人提起訴訟以實現抵押權時,應給予協助。
4. 應按甲方要求提供抵押資產狀況的情況説明,如抵押資產發生毀損、滅失、價值變化或其他使抵押權的實現有可能遇到障礙的情形時,應及時通知甲方,並配合甲、乙雙方對抵押資產進行調整,包括更換或增加抵押資產。
5. 對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有關抵押材料的真偽負有審查義務。
6. 督促乙方履行本合同項下其他義務。
第十二章 違約責任
第二十七條 本合同生效後,甲、乙、丙三方均應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不得因其法定代表人或其他有關人員的變動而對本合同項下義務的履行造成影響。
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的,應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並賠償由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如乙方不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給債券持有人或甲方造成損失時,負有連帶責任。
第二十八條 乙方如有下列行為之一,給債券持有人或甲方造成損失的,應予以賠償:
1. 隱瞞抵押資產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被監管或已經設立抵押等情況的;
2. 未按甲方要求提供有關抵押資產完備手續和真實資料的;
3. 未經甲方同意擅自處分抵押資產的。
第十三章 不可抗力
第二十九條 不可抗力指訂立本合同時不能預見,對其發生和造成的後果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情況。
第三十條 本合同如因不可抗力必須進行修改時,乙方保證任何改變將不會免除或減少乙方在本合同中應承擔的義務,不影響或不侵犯甲方在本合同項下享有的權益。
第十四章 抵押登記
第三十一條 在本合同簽訂後30日內,甲、乙、丙三方應到當地有關的土地、房屋管理機關辦理資產抵押登記手續。
第十五章 爭議的解決
第三十二條 如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爭議,甲、乙、丙三方應通過協商或調解方式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時,在 法院通過訴訟方式解決。
第十六章 合同的生效、變更、解除和終止
第三十三條 本合同由甲、乙、丙三方簽字並加蓋公章後,自到有關土地、房屋管理機關辦理完畢抵押登記手續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四條 本合同生效後,甲、乙、丙三方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提前解除本合同。如本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時,應經三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合同併到有關土地、房屋管理機關辦理變更或解除抵押登記。在書面合同達成並至登記機構辦理變更或解除手續前,本合同各條款仍然有效。
第三十五條 本合同的抵押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 。
第十七章 附件
第三十六條 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與本合同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三十七條 本合同的附件包括(以下文件均為複印件):
1. 有限公司董事會決議;
2. 有限公司國有土地使用證;
3. 有限公司營業執照。
房地產抵押合同 篇6
抵押權代理人:
抵 押 人:
債券發行人:
第一章 總 則
根據《特種金融債券託管回購辦法》、《特種金融債券託管回購辦法實施細則(試行)》之規定,為了確保於 年 月發行的特種金融債券項下債權的實現,乙方願意以其所擁有的資產作為抵押資產,為從債券持有人融入資金所形成的債務提供抵押擔保。
根據 要求,甲方代理特種金融債券項下全體債券持有人(即本合同項下抵押權人,以下簡稱債券持有人),與乙方和簽訂本合同並行使本合同項下的權利。
作為債券發行人,在此承諾對此次特種金融債券項下抵押工作提供全面協助和便利。
甲方行使權利的期限為:在抵押登記機關登記之日起至本合同項下債券到期日止,其後本合同項下權利由債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以及其他債權人分別或聯合行使。
甲方經審查,同意接受乙方的資產抵押擔保,為明確甲、乙、丙三方的權利、義務,依照國家有關法律及其他有關規定,特制訂本合同。
第二章 定義
第一條 債券發行人--指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發行特種金融債券的金融機構,即。
第二條 特種金融債券--指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發行的專門用於清償證券回購債務的有價證券。
第三條 抵押人--即本合同項下乙方,指以其所擁有的資產作為抵押資產為發行本次特種金融債券進行擔保的第三人。
第四條 抵押權人--指發行的特種金融債券項下全部債券持有人。
第五條 抵押權--指在抵押民法典律關係成立後,當到期不履行本次特種金融債券項下義務時,甲方依照法律的規定以抵押資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抵押資產的價款優先受償的權利。
第六條 抵押資產價值由中國人民銀行指定或甲方確認的評估機構評定。
第三章 甲方聲明
第七條 甲方作為本合同項下抵押權人的代理人,就本合同做出如下聲明:
1.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將本合同項下抵押資產出租、轉讓給第三人的,其出租、轉讓行為無效,甲方仍可對抵押資產行使權利;
2. 任何第三人對債券持有人在本合同項下的權利產生侵害,甲方有權提起訴訟;
3.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未經甲方書面同意而將本合同項下抵押資產再設立任何形式抵押的,其抵押行為無效;
4. 本合同項下抵押資產只能用於防範特種金融債券到期兑付風險;
5. 如提前或如期清償債務,乙方可要求甲方通知抵押登記機關解除抵押登記;
6.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應對本合同項下抵押資產每年投保財產險,並向甲方提供相關的證明文件;
7. 當本合同項下的設定的抵押物價值不足抵償發債本息等項費用的價值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及時提供其它資產進行抵押,直至足以擔保償還發債本息等項費用的價值時止。
第四章 乙方聲明及保證
第八條 乙方作為本合同項下抵押人,就本合同做出如下聲明及保證:
1. 乙方董事會已同意將本合同項下抵押資產進行抵押;
2. 本合同項下的土地使用權是乙方依法取得併合法佔有的;
3. 本合同項下的土地上的建築物為乙方合法取得並具有完整的所有權;
4. 本合同項下抵押資產在權屬方面不存在任何爭議;
5. 本合同項下抵押資產在建築和使用上完全符合法律規定;
6. 設立本合同項下抵押資產抵押不會受到任何限制;
7. 在本合同簽字前未對本合同項下抵押資產設立過任何抵押和轉讓;
8. 本合同項下抵押資產未被依法查封、扣押或監管;
9. 本合同項下抵押資產如在本合同簽訂之時已部分或全部出租,乙方保證將設立抵押事宜通知承租人,並將有關出租情況書面通知甲方;
10. 根據《特種金融債券託管回購辦法》、《特種金融債券託管回購辦法實施細則(試行)》之規定,甲方作為債券持有人的代理人,代表債券持有人簽訂本合同,債券持有人和甲方可行使抵押權,也可委託其他代理人行使抵押權,乙方不就此提出抗辯;
11. 本合同項下抵押擔保的債務未獲清償前,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要求抵押登記管理部門解除本合同項下抵押資產的抵押登記;
12. 當本合同項下的設定的抵押物價值變化,不足以擔保發債本息等項費用的價值時,將按甲方要求及時提供其它資產進行抵押,直至足以擔保償還發債本息等項費用的價值時止;
13. 乙方保證每年度依法進行營業執照年檢,並在其營業執照有效期滿之前,續辦工商登記手續。
第五章 被擔保的主債權種類和數額
第九條 本合同項下的被擔保的主債權是指
第十條 本合同項下的抵押資產
第六章 債券發行人履行債務的期限
第十一條 債券發行人應在債券到期日或在此之前償還債券本金及相應利息。
第七章 抵押擔保的範圍
第十二條 本合同抵押擔保範圍包括:債券本金、利息、罰息、應支付給乙方的託管費用,實現抵押權的費用和所有其他應付的費用。
第八章 抵押資產
第十三條 本合同項下的抵押資產包括:
以上抵押資產建築面積共計
第十四條 根據 資產評估有限公司, 經甲、乙、丙三方確認,本合同項下抵押資產的價值為人民幣
第十五條 有關資產抵押的有效證明文件和資料,乙方應根椐甲方要求,交甲方保管。
第九章 抵押資產的佔管
第十六條 本合同項下抵押資產由乙方佔管。乙方在佔管期間應維護抵押資產的完好,甲方有權檢查抵押資產的管理情況,並提出加強和改善經營管理的要求。
第十七條 乙方佔管的抵押資產發生毀損、滅失的,乙方應及時告知甲方,並立即採取措施防止損失擴大,同時應及時向甲方提交有關主管機關出具的發生毀損、滅失的原因證明 。
第十八條 在抵押期間,本合同項下抵押資產因毀損、滅失而獲得的賠償金,屬於本合同項下的抵押資產。
第十九條 在抵押期間,因其抵押資產發生毀損、滅失而取得的保險金,乙方應書面要求並保證保險公司匯入甲方指定帳户, 該項資金作為抵押資產。
在乙方另行提供了經甲方認可的、相當的抵押資產並進行抵押登記後,甲方應將該保險金返還給乙方。
在主債務履行期滿而債務未獲清償前,甲方有權從該保險金中優先受償。
第二十條 乙方在抵押期間,應為抵押資產投保,並按期足額交納保險費,履行《保險法》和有關法律、法規以及保險合同中規定的義務。
第十章 抵押資產的處分
第二十一條 甲方在代理抵押權人行使本合同項下抵押權時,有權採取如下方式:
1.依據法律規定,將抵押資產折價以抵償所欠的債務。
2.依據法律規定,將抵押資產拍賣、變賣以取得價款優先受償。
3.甲、乙、丙三方就甲方行使抵押權發生爭議協商不成時, 調解和處理。
第二十二條 甲方依據本合同處分抵押資產時,乙方和應給予配合,不得設置任何障礙。
第二十三條 甲方對本合同項下抵押資產的處分權利包括部分處分權和全部處分權。
第十一章 三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二十四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 甲方根據乙方的抵押資產價值變化情況,可要求乙方對其所抵押的資產進行調整,包括更換和增加抵押資產。
2. 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提供有關本合同項下抵押資產所有合法有效證明及有關資料 。
3.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協助以避免本合同項下抵押資產權益受到來自任何第三方的侵害。
4.為保證債券持有人利益,甲方有權在抵押期間,對抵押資產狀況進行監督,並組織評估機構進行再評估和出具評估意見。
5.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甲方有權處分部分或全部抵押資產,並從處分後的價款中代理抵押權人優先受償。
(1) 乙方或在本合同有效期內被宣告解散、破產或歇業的;
(2) 與第三人發生訴訟,法院判決敗訴,以致對清償本次特種金融債券項下本金、利息及其他費用產生重大影響的;
(3) 本次特種金融債券項下還款期限已到,未歸還本金、利息及其他費用的;
(4) 出現使甲方在本次特種金融債券項下的債權難以實現或無法實現的其他情況 。
6. 甲方處分抵押資產所得,不足以清償其在本次特種金融債券項下的全部債務的,有權依法另行追索;清償其在本次特種金融債券項下全部債務後還有剩餘的,應將剩餘部分退還給乙方 。
7. 當因國家需要徵用本合同項下抵押資產時,甲方有權依法要求乙方重新設定或增加抵押資產,以確實保障甲方的權益不受損害 。
8. 在清償本合同項下全部債務後,經中國人民銀行核准,甲方應通知乙方和有關登記機構解除抵押。
第二十五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有義務向甲方提供有關抵押資產的所有合法手續和有效證明資料。
2.乙方承擔本合同項下有關的費用支出,包括但不限於財產保險、鑑定、評估、登記、過户、保管和審查本合同項下增加或變更資產的律師服務等費用。
3.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將抵押資產作出轉讓、出租、再抵押或其他任何方式的處分。
4.在本合同生效後,乙方如發生分立、合併,由變更後的機構承擔本合同項下的義務。
5.在抵押權受到或可能受到來自任何第三方侵害時,乙方有義務通知甲方並協助甲方免受侵害。
6.在或乙方清償了本次特種金融債券項下的全部債務後,乙方有權要求甲方解除本合同項下抵押資產的抵押登記。
7.乙方應積極配合甲方及資產評估機構,做好抵押期間抵押資產狀況的監督和再評估工作。
8.當本合同項下設定的抵押物價值,在抵押期間發生變化,不足以擔保發債本息等項費用時,對不足部分乙方有義務應甲方要求及時提供其它資產進行抵押,直至足以擔保發債本息等項費用的清償時止。
第二十六條 權利和義務:
1. 應協助甲、乙雙方辦理抵押資產登記手續。
2. 在甲方行使本合同項下權利時,應按甲方要求給予協助。
3. 在甲方或其他債券持有人的代理人提起訴訟以實現抵押權時,應給予協助。
4. 應按甲方要求提供抵押資產狀況的情況説明,如抵押資產發生毀損、滅失、價值變化或其他使抵押權的實現有可能遇到障礙的情形時,應及時通知甲方,並配合甲、乙雙方對抵押資產進行調整,包括更換或增加抵押資產。
5. 對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有關抵押材料的真偽負有審查義務。
6. 督促乙方履行本合同項下其他義務。
第十二章 違約責任
第二十七條 本合同生效後,甲、乙、丙三方均應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不得因其法定代表人或其他有關人員的變動而對本合同項下義務的履行造成影響。
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的,應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並賠償由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如乙方不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給債券持有人或甲方造成損失時,負有連帶責任。
第二十八條 乙方如有下列行為之一,給債券持有人或甲方造成損失的,應予以賠償:
1. 隱瞞抵押資產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被監管或已經設立抵押等情況的;
2. 未按甲方要求提供有關抵押資產完備手續和真實資料的;
3. 未經甲方同意擅自處分抵押資產的。
第十三章 不可抗力
第二十九條 不可抗力指訂立本合同時不能預見,對其發生和造成的後果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情況。
第三十條 本合同如因不可抗力必須進行修改時,乙方保證任何改變將不會免除或減少乙方在本合同中應承擔的義務,不影響或不侵犯甲方在本合同項下享有的權益。
第十四章 抵押登記
第三十一條 在本合同簽訂後30日內,甲、乙、丙三方應到當地有關的土地、房屋管理機關辦理資產抵押登記手續。
第十五章 爭議的解決
第三十二條 如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爭議,甲、乙、丙三方應通過協商或調解方式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時,在 法院通過訴訟方式解決。
第十六章 合同的生效、變更、解除和終止
第三十三條 本合同由甲、乙、丙三方簽字並加蓋公章後,自到有關土地、房屋管理機關辦理完畢抵押登記手續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四條 本合同生效後,甲、乙、丙三方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提前解除本合同。如本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時,應經三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合同併到有關土地、房屋管理機關辦理變更或解除抵押登記。在書面合同達成並至登記機構辦理變更或解除手續前,本合同各條款仍然有效。
第三十五條 本合同的抵押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 。
第十七章 附件
第三十六條 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與本合同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三十七條 本合同的附件包括(以下文件均為複印件):
1. 有限公司董事會決議;
2. 有限公司國有土地使用證;
3. 有限公司營業執照;
4.
第十八章 附 則
第三十八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甲方、乙方、抵押登記機關、 各執一份,其法律效力相同。
房地產抵押合同 篇7
抵押權代理人:_________
抵 押 人:_________
債券發行人:_________
第一章 總 則
根據《特種金融債券託管回購辦法》、《特種金融債券託管回購辦法實施細則(試行)》之規定,為了確保______於 ________年 ________月發行的特種金融債券項下債權的實現,乙方願意以其所擁有的______產作為抵押______產,為______從債券持有人融入______金所形成的債務提供抵押擔保。
根據 要求,甲方代理特種金融債券項下全體債券持有人(即本合同項下抵押權人,以下簡稱債券持有人),與乙方和______簽訂本合同並行使本合同項下的權利。
______作為債券發行人,在此承諾對此次特種金融債券項下抵押工作提供全面協助和便利。
甲方行使權利的期限為:_________在抵押登記機關登記之日起至本合同項下債券到期日止,其後本合同項下權利由債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以及其他債權人分別或聯合行使。
甲方經審查,同意接受乙方的______產抵押擔保,為明確甲、乙、丙三方的權利、義務,依照國家有關法律及其他有關規定,特制訂本合同。
第二章 定義
第一條 債券發行人--指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發行特種金融債券的金融機構,即______。
第二條 特種金融債券--指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______發行的專門用於清償證券回購債務的有價證券。
第三條 抵押人--即本合同項下乙方,指以其所擁有的______產作為抵押______產為______發行本次特種金融債券進行擔保的第三人。
第四條 抵押權人--指______發行的特種金融債券項下全部債券持有人。
第五條 抵押權--指在抵押擔保法律關係成立後,當______到期不履行本次特種金融債券項下義務時,甲方依照法律的規定以抵押______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抵押______產的價款優先受償的權利。
第六條 抵押______產價值由中國人民銀行指定或甲方確認的評估機構評定。
第三章 甲方聲明第七條 甲方作為本合同項下抵押權人的代理人,就本合同做出如下聲明:_________
1.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將本合同項下抵押______產出租、轉讓給第三人的,其出租、轉讓行為無效,甲方仍可對抵押______產行使權利;
2. 任何第三人對債券持有人在本合同項下的權利產生侵害,甲方有權提起訴訟;
3.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未經甲方書面同意而將本合同項下抵押______產再設立任何形式抵押的,其抵押行為無效;
4. 本合同項下抵押______產只能用於防範特種金融債券到期兑付風險;
5. 如______提前或如期清償債務,乙方可要求甲方通知抵押登記機關解除抵押登記;
6.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應對本合同項下抵押______產每年投保財產險,並向甲方提供相關的證明文件;
7. 當本合同項下的設定的抵押物價值不足抵償______發債本息等項費用的價值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及時提供其它______產進行抵押,直至足以擔保償還______發債本息等項費用的價值時止。
第四章 乙方聲明及保證
第八條 乙方作為本合同項下抵押人,就本合同做出如下聲明及保證:_________
1. 乙方董事會已同意將本合同項下抵押______產進行抵押;
2. 本合同項下的土地使用權是乙方依法取得併合法佔有的;
3. 本合同項下的土地上的建築物為乙方合法取得並具有完整的所有權;
4. 本合同項下抵押______產在權屬方面不存在任何爭議;
5. 本合同項下抵押______產在建築和使用上完全符合法律規定;
6. 設立本合同項下抵押______產抵押不會受到任何限制;
7. 在本合同簽字前未對本合同項下抵押______產設立過任何抵押和轉讓;
8. 本合同項下抵押______產未被依法查封、扣押或監管;
9. 本合同項下抵押______產如在本合同簽訂之時已部分或全部出租,乙方保證將設立抵押事宜通知承租人,並將有關出租情況書面通知甲方;
10. 根據《特種金融債券託管回購辦法》、《特種金融債券託管回購辦法實施細則(試行)》之規定,甲方作為債券持有人的代理人,代表債券持有人簽訂本合同,債券持有人和甲方可行使抵押權,也可委託其他代理人行使抵押權,乙方不就此提出抗辯;
11. 本合同項下抵押擔保的債務未獲清償前,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要求抵押登記管理部門解除本合同項下抵押______產的抵押登記;
12. 當本合同項下的設定的抵押物價值變化,不足以擔保______發債本息等項費用的價值時,將按甲方要求及時提供其它______產進行抵押,直至足以擔保償還______發債本息等項費用的價值時止;
13. 乙方保證每年度依法進行營業執照年檢,並在其營業執照有效期滿之前,續辦工商登記手續。
第五章 被擔保的主債權種類和數額
第九條 本合同項下的被擔保的主債權是指
第十條 本合同項下的抵押______產
第六章 債券發行人履行債務的期限
第十一條 債券發行人應在債券到期日或在此之前償還債券本金及相應利息。
第七章 抵押擔保的範圍
第十二條 本合同抵押擔保範圍包括:_________債券本金、利息、罰息、應支付給乙方的託管費用,實現抵押權的費用和所有其他應付的費用。
第八章 抵押______產
第十三條 本合同項下的抵押______產包括:_________
以上抵押______產建築面積共計
第十四條 根據 ______產評估有限公司,經甲、乙、丙三方確認,本合同項下抵押______產的價值為人民幣。
第十五條 有關______產抵押的有效證明文件和______料,乙方應根椐甲方要求,交甲方保管。
第九章 抵押______產的佔管
第十六條 本合同項下抵押______產由乙方佔管。乙方在佔管期間應維護抵押______產的完好,甲方有權檢查抵押______產的管理情況,並提出加強和改善經營管理的要求。
第十七條 乙方佔管的抵押______產發生毀損、滅失的,乙方應及時告知甲方,並立即採取措施防止損失擴大,同時應及時向甲方提交有關主管機關出具的發生毀損、滅失的原因證明 。
第十八條 在抵押期間,本合同項下抵押______產因毀損、滅失而獲得的賠償金,屬於本合同項下的抵押______產。
第十九條 在抵押期間,因其抵押______產發生毀損、滅失而取得的保險金,乙方應書面要求並保證保險公司匯入甲方指定帳户, 該項______金作為抵押______產。
在乙方另行提供了經甲方認可的、相當的抵押______產並進行抵押登記後,甲方應將該保險金返還給乙方。
在主債務履行期滿而債務未獲清償前,甲方有權從該保險金中優先受償。
第二十條 乙方在抵押期間,應為抵押______產投保,並按期足額交納保險費,履行《保險法》和有關法律、法規以及保險合同中規定的義務。
第十章 抵押______產的處分
第二十一條 甲方在代理抵押權人行使本合同項下抵押權時,有權採取如下方式:_________
1.依據法律規定,將抵押______產折價以抵償______所欠的債務。
2.依據法律規定,將抵押______產拍賣、變賣以取得價款優先受償。
3.甲、乙、丙三方就甲方行使抵押權發生爭議協商不成時, 調解和處理。
第二十二條 甲方依據本合同處分抵押______產時,乙方和______應給予配合,不得設置任何障礙。
第二十三條 甲方對本合同項下抵押______產的處分權利包括部分處分權和全部處分權。
第十一章 三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二十四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_________
1. 甲方根據乙方的抵押______產價值變化情況,可要求乙方對其所抵押的______產進行調整,包括更換和增加抵押______產。
2. 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提供有關本合同項下抵押______產所有合法有效證明及有關______料 。
3.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協助以避免本合同項下抵押______產權益受到來自任何第三方的侵害。
4.為保證債券持有人利益,甲方有權在抵押期間,對抵押______產狀況進行監督,並組織評估機構進行再評估和出具評估意見。
5.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甲方有權處分部分或全部抵押______產,並從處分後的價款中代理抵押權人優先受償。
(1) 乙方或______在本合同有效期內被宣告解散、破產或歇業的;
(2) ______與第三人發生訴訟,法院判決______敗訴,以致對______清償本次特種金融債券項下本金、利息及其他費用產生重大影響的;
(3) 本次特種金融債券項下還款期限已到,______未歸還本金、利息及其他費用的;
(4) 出現使甲方在本次特種金融債券項下的債權難以實現或無法實現的其他情況 。
6. 甲方處分抵押______產所得,不足以清償其在本次特種金融債券項下的全部債務的,有權依法另行追索;清償其在本次特種金融債券項下全部債務後還有剩餘的,應將剩餘部分退還給乙方 。
7. 當因國家需要徵用本合同項下抵押______產時,甲方有權依法要求乙方重新設定或增加抵押______產,以確實保障甲方的權益不受損害。
8. 在______清償本合同項下全部債務後,經中國人民銀行核准,甲方應通知乙方和有關登記機構解除抵押。
第二十五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_________
1.乙方有義務向甲方提供有關抵押______產的所有合法手續和有效證明______料。
2.乙方承擔本合同項下有關的費用支出,包括但不限於財產保險、鑑定、評估、登記、過户、保管和審查本合同項下增加或變更______產的律師服務等費用。
3.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將抵押______產作出轉讓、出租、再抵押或其他任何方式的處分。
4.在本合同生效後,乙方如發生分立、合併,由變更後的機構承擔本合同項下的義務。
5.在抵押權受到或可能受到來自任何第三方侵害時,乙方有義務通知甲方並協助甲方免受侵害。
6.在______或乙方清償了本次特種金融債券項下的全部債務後,乙方有權要求甲方解除本合同項下抵押______產的抵押登記。
7.乙方應積極配合甲方及______產評估機構,做好抵押期間抵押______產狀況的監督和再評估工作。
8.當本合同項下設定的抵押物價值,在抵押期間發生變化,不足以擔保______發債本息等項費用時,對不足部分乙方有義務應甲方要求及時提供其它______產進行抵押,直至足以擔保______發債本息等項費用的清償時止。
第二十六條 ______的權利和義務:_________
1. ______應協助甲、乙雙方辦理抵押______產登記手續。
2. 在甲方行使本合同項下權利時,______應按甲方要求給予協助。
3. 在甲方或其他債券持有人的代理人提起訴訟以實現抵押權時,應給予協助。
4. ______應按甲方要求提供抵押______產狀況的情況説明,如抵押______產發生毀損、滅失、價值變化或其他使抵押權的實現有可能遇到障礙的情形時,應及時通知甲方,並配合甲、乙雙方對抵押______產進行調整,包括更換或增加抵押______產。
5. 對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有關抵押材料的真偽負有審查義務。
6. 督促乙方履行本合同項下其他義務。
第十二章 違約責任
第二十七條 本合同生效後,甲、乙、丙三方均應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不得因其法定代表人或其他有關人員的變動而對本合同項下義務的履行造成影響。
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的,應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並賠償由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如乙方不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給債券持有人或甲方造成損失時,______負有連帶責任。
第二十八條 乙方如有下列行為之一,給債券持有人或甲方造成損失的,應予以賠償:_________
1. 隱瞞抵押______產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被監管或已經設立抵押等情況的;
2. 未按甲方要求提供有關抵押______產完備手續和真實______料的;
3. 未經甲方同意擅自處分抵押______產的。
第十三章 不可抗力
第二十九條 不可抗力指訂立本合同時不能預見,對其發生和造成的後果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情況。
第三十條 本合同如因不可抗力必須進行修改時,乙方保證任何改變將不會免除或減少乙方在本合同中應承擔的義務,不影響或不侵犯甲方在本合同項下享有的權益。
第十四章 抵押登記
第三十一條 在本合同簽訂後30日內,甲、乙、丙三方應到當地有關的土地、房屋管理機關辦理______產抵押登記手續。
第十五章 爭議的解決
第三十二條 如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爭議,甲、乙、丙三方應通過協商或調解方式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時,在 法院通過訴訟方式解決。
第十六章 合同的生效、變更、解除和終止
第三十三條 本合同由甲、乙、丙三方簽字並加蓋公章後,自到有關土地、房屋管理機關辦理完畢抵押登記手續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四條 本合同生效後,甲、乙、丙三方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提前解除本合同。如本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時,應經三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合同併到有關土地、房屋管理機關辦理變更或解除抵押登記。在書面合同達成並至登記機構辦理變更或解除手續前,本合同各條款仍然有效。
第三十五條 本合同的抵押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 .
第十七章 附件第三十六條 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與本合同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三十七條 本合同的附件包括(以下文件均為複印件):_________
1. 有限公司董事會決議;
2. 有限公司國有土地使用證;
3. 有限公司營業執照;
第十八章 附 則
第三十八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甲方、乙方、______、抵押登記機關、 各執一份,其法律效力相同。
房地產抵押合同 篇8
抵押人(甲方):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權人(乙方):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為保護各方合法權益,本着誠實信用,互惠互利原則,經協商一致,就甲方向乙方借款一事特簽訂本房屋抵押合同以作擔保,具體內容如下:
第一條 抵押財產:甲方所有的位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一處房產。(面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產權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土地使用權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抵押擔保範圍:本合同擔保範圍限於主合同項下甲方向乙方借款總額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第三條 抵押房產的保管方式和保管責任如下:
抵押房屋由甲方自行保管並使用,甲方應妥善保管該抵押房產,在抵押期內負有維修、保養、保證完好無損的責任,並隨時接受乙方的檢查。
第四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得出售和饋贈抵押房產;甲方遷移、出租、轉讓、再抵押或以其它任何方式轉移本合同項下抵押房產的,應取得乙方書面同意。
第五條 本合同項下有關的公證、登記等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六條 本合同生效後,如需延長主合同項下借款期限,或者變更合同其它條款,應經抵押人同意並達成書面協議。
第七條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乙方有權依法處分抵押財產:
1、主合同約定的還款期限已到,借款人未依約歸還本息或所延期限已到仍不能歸還借款本息。
2、借款人死亡而無繼承人履行合同,或者繼承人放棄繼承的。
3、借款人被宣告解散、破產。
處理抵押物所得價款,不足以償還貸款本息和費用的,乙方有權另行追索;價款償還貸款本息還有餘的,乙方應退還甲方。
第八條 抵押權的撤銷:主合同借款人按合同約定的期限歸還借款本息或者提前歸還借款本息的,乙方應協助甲方辦理註銷抵押登記。
第九條 本合同生效後,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協議未達成前,本合同各條款仍然有效。
第十條 違約責任
1、按照本合同第三條約定,由甲方保管的抵押財產,因保管不善,造成毀損,乙方由權要求恢復財產原狀,或提供經乙方認可的新的抵押財產,或提前收回主合同項下貸款本息。
2、甲方違反第四條約定,擅自處分抵押財產的,其行為無效。乙方可視情況要求甲方恢復抵押財產原狀或提前收回主合同項下貸款本息,並可要求甲方支付貸款本息總額萬分之__________的違約金。
3、甲方因隱瞞抵押財產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經設定過抵押權等情況而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給予賠償。
4、甲、乙任何乙方違反第十二條約定,應向對方支付主合同項下貸款總額萬分之_____________的違約金。
5、本條所列違約金的支付方式,甲、乙雙方商定如下:
第十一條 雙方商定的其它事項:
第十二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三條 本合同由甲、乙雙方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自主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
第十四條 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份。
甲方: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地產抵押合同 篇9
説明
(1)下列房地產或權益可以設定抵押:
①取得所有權的房屋及其使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
②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
③依法生效的預售(購)房屋合同。
④在建的房地產開發、建設項目。
(2)抵押物價值以市房產管埋局認可的評估機構的評估結果為準。
(3)本合同一律用鋼筆或毛筆填寫。
(4)本合同以中文書寫。若用兩種(含兩種)以上文字書寫的,應以中文為準。
抵押人(下稱甲方):_______________
法人營業執照或批文: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押人(下稱乙方):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自願、互利、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甲、乙雙方就本抵押事宜進行了友好協商,甲方為了_____________將自有___________抵押予乙方,達成合同條款如下:
第一條?抵押物狀況及價值
抵押物情況
抵押物名稱
坐落
權證編號
面積
評估價值
備註
甲方抵押予乙方的抵押物經評估為人民幣(大寫):______元,¥_______;抵押金額為人民幣(大寫):______元,¥_______。第二條?抵押期限
第三條?抵押用途
第四條?抵押合同與___________的關係
第五條?甲方法律責任
(1)抵押期間,抵押物、產權證書或法律證件,由甲方保管,乙方對該抵押物享有優先受償權。
(2)甲方保證先行足額投保,並將抵押物的_____單交於乙方,_____期須長於抵押期,抵押期間,如發生_____事故,則乙方為_____第一受益人。
(3)甲方保證在抵押期間決不將抵押物部分或全部出售、轉讓、出租、再抵押或以其他方式處分;若需出租或再抵押,須先徵得乙方同意。
第六條?抵押物的處分
債務人如未能按___________之約定履行時,乙方可向市房地產市場管理處申請處分抵押物,所得款項按如下順序分配: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特約説明或特別條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本合同之附件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本合同生效後的30天內,抵押雙方應到市房產局產權監理處進行他項權登記。
第十一條?本合同生效條件
(1)本合同經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署,加蓋公章。
(2)本合同須經_____________房地產市場管理處鑑證。
第十二條?合同文本
(1)本合同用中文製作,合同的書寫和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正本一式六份,甲、乙方各兩份,鑑證部門二份。副本若干份,有關單位各執一份。合同的正、副本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抵押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
擔保人:(第三人)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
乙方:(抵押權人)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鑑證意見
經辦人:鑑證機關(蓋章)
負責人:年?月?日
備註:
房地產抵押合同 篇10
房地產抵押合同範本
為確保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簽定的________________(以下稱主合同)的履行,抵押人(以下簡稱甲方)願意以其有權處分的房地產作抵押。抵押權人(以下簡稱乙方)經實地勘驗,在充分了解其權屬狀況及使用與管理現狀的基礎上,同意接受甲方的房地產抵押。
甲方將房屋抵押給乙方時,該房屋所佔用範圍的土地使用權一併抵押給乙方。
雙方本着平等、自願的原則,同意就下列房地產抵押事項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甲方用作抵押的房地產座落於_____________區_____________街(路、小區)___________號___________棟___________單元___________層___________户號,其房屋建築面________________㎡,佔地面積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根據主合同,甲乙雙方確認:_________________債務人為_____________;抵押期限自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_至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
第三條
經房地產評估機構評估,上述房地產價值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大寫),_________________(小寫)根據主合同,雙方確認:_________________乙方債權標的額(本金)_____________(大寫),_________________(小寫),抵押率為百分之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甲方保證上述房地產權屬清楚。若發生產權糾紛或債權債務,概由甲方負責清理,並承擔民事訴訟責任,由此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甲方負責賠償。
第五條乙方保證按主合同履行其承擔的義務,如因乙方延誤造成經濟損失的,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第六條抵押房地產現由_____________使用。
甲方在抵押期間對抵押的房地產承擔維修、養護義務並負有保證抵押房地產完好無損的責任,並隨時接受乙方的檢查監督。
在抵押期間因使用不當造成毀損,乙方有權要求恢復房地產原狀或提供給乙方認可的新的抵押房地產,在無法滿足上述條件的基礎上,乙方有權要求債務人提前償還本息。
第七條抵押期間,甲方不得擅自轉讓、買賣、租賃抵押房地產不得重複設定抵押,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發生上述行為均屬無效。
第八條
抵押期間,甲方如發生分立、合併,由變更後承受抵押房地產方承擔或分別承擔本合同規定的義務。甲方被宣佈解散或破產,乙方有要要求提前處分其抵押房地產。
第九條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未經甲方同意,乙方變更主合同條款或延長主合同履行期限的,甲方可自行解除本合同。
第十條
本合同生效後,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本合同時,應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協議未達成前,本合同各條款仍然有效。
第十一條
本合同在執行中若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採取協商辦法解決或共同向仲裁機構申請調解或仲裁,不能協商或達不成仲裁意向時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
在抵押期間,抵押房地產被拆遷改造時,甲方必須及時告知乙方,且根據具體情況,變更抵押合同或以房地產拆遷受償價款償還乙方的本息,並共同到登記機關辦理有關登記手續。
第十三條
抵押期滿,如債務人不能償還債務本息,又未與乙方達成延期協議的,按法定程序處理抵押房地產,清償債務本息。處理抵押房地產所得價款不足以償還債務本息和承擔處理費用的,乙方有權另行追索;價款償還債務本息後有剩餘的,乙方應退還給甲方。
第十四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照房地產抵押管理規定及國家、省、市有關規定辦理。
第十五條本合同在雙方簽字蓋章後,並經市房地產市場管理部門登記,方為有效。
第十六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房地產市場管理部門存檔一份。
第十七條雙方商定的其它事項: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甲方(簽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簽定地點: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簽定時間:_________________
房地產抵押合同 篇11
抵押權代理人:
抵押人:
債券發行人:
第一章總則
根據《特種金融債券託管回購辦法》、《特種金融債券託管回購辦法實施細則(試行)》之規定,為了確保丙方於年月發行的特種金融債券項下債權的實現,乙方願意以其所擁有的資產作為抵押資產,為丙方從債券持有人融入資金所形成的債務提供抵押擔保。
根據 要求,甲方代理特種金融債券項下全體債券持有人(即本合同項下抵押權人,以下簡稱債券持有人),與乙方和丙方簽訂本合同並行使本合同項下的權利。
丙方作為債券發行人,在此承諾對此次特種金融債券項下抵押工作提供全面協助和便利。
甲方行使權利的期限為:在抵押登記機關登記之日起至本合同項下債券到期日止,其後本合同項下權利由債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以及其他債權人分別或聯合行使。
甲方經審查,同意接受乙方的資產抵押擔保,為明確甲、乙、丙三方的權利、義務,依照國家有關法律及其他有關規定,特制訂本合同。
第二章定義
第一條債券發行人——指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發行特種金融債券的金融機構,即丙方。
第二條特種金融債券——指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丙方發行的專門用於清償證券回購債務的有價證券。
第三條抵押人——即本合同項下乙方,指以其所擁有的資產作為抵押資產為丙方發行本次特種金融債券進行擔保的第三人。
第四條抵押權人——指丙方發行的特種金融債券項下全部債券持有人。
第五條抵押權——指在抵押擔保法律關係成立後,當丙方到期不履行本次特種金融債券項下義務時,甲方依照法律的規定以抵押資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抵押資產的價款優先受償的權利。
第六條抵押資產價值由中國人民銀行指定或甲方確認的評估機構評定。
第三章甲方聲明第七條甲方作為本合同項下抵押權人的代理人,就本合同做出如下聲明:
1.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將本合同項下抵押資產出租、轉讓給第三人的,其出租、轉讓行為無效,甲方仍可對抵押資產行使權利;
2.任何第三人對債券持有人在本合同項下的權利產生侵害,甲方有權提起訴訟;
3.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未經甲方書面同意而將本合同項下抵押資產再設立任何形式抵押的,其抵押行為無效;
4.本合同項下抵押資產只能用於防範特種金融債券到期兑付風險;
抵押權人:
地 址:
郵碼: 電話:
法定代表人: 職務:
抵押人:
地 址:
郵碼: 電話:
法定代表人: 職務:
年月日
房地產抵押合同 篇12
抵押人:
住所:
法定代表人:
電話:郵政編碼:傳真:
抵押權人:
住所:
法定代表人:
電話:郵政編碼:傳真:
年月日乙方與借款人簽訂了號借款合同,乙方向借款人提供元貸款。為保障乙方向借款人發放的全部貸款債權的實現,甲方願意向乙方提供抵押擔保。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共同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甲方抵押擔保的範圍為乙方依據借款合同向借款人發放的全部貸款本金及利息、借款人違約金和實現抵押權的費用。
第二條甲方以其有權處分的財產作抵押,抵押財產由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清單載明,該清單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三條甲方承諾:
保證對其抵押物依法享有所有權或處分權;
在抵押期間甲方應妥善保管抵押財產,並負責維修、保養、保證抵押財產的完好無損。乙方如需對抵押財產的狀況進行了解,甲方應給予合作;
對乙方要求保險的抵押物,甲方應在本合同生效前辦妥抵押財產保險手續並保證到期續保;
甲方負責辦理本合同項下有關評估、公證、保險、鑑定、登記、運輸及保管等事宜並承擔全部費用;
依法向抵押物登記部門辦理抵押物登記。
第四條抵押期間,由於甲方的行為造成抵押物價值減少,甲方應在抵押物價值減少情況發生後30天內向乙方增補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財產抵押或有效擔保。
第五條抵押期間,抵押物如發生投保範圍內的損失,或因第三人的行為導致抵押物價值的減少,保險賠償金或損害賠償金應:
存入乙方指定賬户,抵押期間甲方不得動用;
甲方同意提前歸還貸款。
第六條在抵押期間,甲方出租抵押物應徵得乙方同意。
第七條在抵押期間,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轉讓抵押物所得價款應:
存入乙方指定的賬户,抵押期間甲方不得動用;
甲方同意提前歸還貸款。
第八條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應及時書面通知乙方:
經營機制發生變化,如實行承包、租賃、聯營、合併、分立、股份制改造、與外商合資等;
涉及重大經濟糾紛的訴訟;
抵押的權利發生爭議;
破產、歇業、解散、被停業整頓、被吊銷營業執照、被撤銷;
法人代表、住所、電話發生變更。
甲方發生前款的情形應提前30天通知乙方;發生前款其他情形在事後7日內通知乙方。
第九條甲方違反第四條、第五條、第七條、第八條約定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條如發生依據借款合同的約定提前收回貸款,其借款合同項下的債權未得到足額清償,乙方有權提前處置抵押物收回貸款本息。
第十一條本合同生效後,借款人與乙方協議延長借款合同履行期限,應事先取得甲方書面同意。甲方有義務向登記機關變更登記,延長抵押期間。
第十二條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屆滿,借款人未清償債務,乙方有權拍賣、變賣抵押物並以所得價款優先受償;或經雙方協商以抵押物折價實現抵押權。
第十三條本合同自辦理抵押物登記之日起生效。
第十四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由抵押人、抵押權人各執一份,副本份,登記部門一份,由各執一份。
抵押人:
法定代表人:
抵押權人:
負責人:
時間:
房地產抵押合同 篇13
抵押人:(以下稱甲方)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
抵押權人:(以下稱乙方)________ 地址: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
甲、 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誠實信用、自願公平的原則,就甲方向乙方房產抵押事項,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達成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為了確保甲、乙雙方於____ 年____月___日已達成的《合同》(以下簡稱為主合同)的履行,甲方願意以其有權處分並擁有使用權的位於____市____鎮,面積為_____畝的國有土地使用權(以下簡稱為抵押物)的全部權利抵押給乙方,作為履行該主合同的擔保。該抵押物名稱、數量和價值等情況詳見本合同的附件一。
第二條 本抵押合同擔保的範圍為主合同中約定的主債權及利息,工程款,違約金以及實現抵押權的費用。
第三條 甲、乙雙方特別聲明,本合同的效力獨立於主合同,主合同無效,不影響本抵押合同的效力。
第四條 本合同項下有關評估、保險、鑑定、登記、保管等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第五條 在本合同簽訂後日內,甲、乙雙方持本合同及全套該抵押物的證明文件,到有關管理部門辦理抵押物的登記手續。甲方還同意在本合同簽訂後,在抵押登記手續辦妥前,土地使用權等證明文件可以交由乙方保管。
第六條 抵押期間,未經乙方的書面同意,甲方不得轉讓、出租、變賣、再抵押、抵償債務、饋贈或以任何其他形式處置或轉移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由此引起乙方的任何損失,由甲方承擔責任。
第七條 甲方負責繳付涉及該抵押物的一切税費。甲方因不履行該項義務而對乙方造成的一切損失,甲方應負責賠償。
第八條 發生以下情況的,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的規定辦理:
(一)甲方違反本合同的第六條;
(二)當有任何糾紛、訴訟、仲裁發生、可能對抵押物有不利影響的。
第九條 甲方保證乙方對主合同約定的主債權及利息,工程款,違約金的利益有對抵押物的優先受償權。
第十條 處分抵押物的價款不足清償的,乙方有權另行追索。
第十一條 處分抵押物的價款超過應償還部分,乙方應退還甲方。
第十二條 甲方在遵守本合同其他條款的同時還作聲明及保證如下:
(一) 乙方提供的一切資料均真實可靠,無任何偽造和隱瞞事實之處;
(二) 甲方在佔有抵押物期間,應遵守管理規定, 按時付清該抵押物的各項管理費用, 並保證該抵押物免受扣押或涉及其他法律訴訟。
如不履行上述責任,須賠償乙方因此遭受的損失;
(三) 當有任何訴訟、仲裁發生, 可能對抵押物有不利影響時,甲方保證在 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第十三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如發生分立、合併,由變更後的機構承擔或分別承擔本合同項下義務。甲方被宣佈解散或破產,乙方有權提前處分其在合同項下的抵押物。
第十四條 抵押權的撤銷:主合同債務人已按合同約定的方式和期限清償了債務或已提前清償了債務,或甲、乙雙方簽定房地產轉讓合同並完成登記後,抵押權自動撤銷。
第十五條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有權依法定方式處分抵押物:
(一) 主合同約定的主債務產生後,甲方未依約清償債務或所延期限已到甲方仍未清償債務。
(二) 甲方被宣告解散或破產。
第十六條 違反本協議的約定,構成違約行為。違約方應承擔違約責任,賠償對方一切實際損失,包括但不限於既得利益、預期利益和為處理此違約行為而支付的一切費用(包括律師費用等)。
第十七條 本合同生效後,甲、乙雙方均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如需要變更或解除的,應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的協議。在未達成書面的協議之前,本合同的各條款依然有效。
第十八條 雙方在履行本合同時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在雙方協商後仍未達成協議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向抵押物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九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以簽訂補協議,該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該補充協議必須是書面的。
第二十條 本合同附件作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登記機關存檔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二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成立,自在有關房產管理部門登記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附件:
1. 抵押物清單
2. 甲、乙雙方的有效證明(包括住所、電話、郵編、開户行、帳號等。)
甲方:_____ 公司(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或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公司(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或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地產抵押合同 篇14
甲方(抵押人):_____________
乙方(抵押權人):___________
一、 總則
甲方以下表所列房地產設定抵押權作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向乙方履行債務的擔保。
雙方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二、房地產狀況
座落______ 區(市)縣_____鎮_____路(街、巷)____號附____號
所有權人
共有人
抵押期限________ 抵押期至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抵押物現值 大寫:_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萬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____角____分整
備 注
三、貸款金額和期限
1、貸款金額( )幣大寫: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萬____仟____元整
小寫:_____________________
2、貸款期限:___________ 貸款期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3、債權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債務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權利義務
1、已作抵押的房地產,由甲方佔管。甲方在佔管期應維護抵押物的完好。乙方有權檢查抵押。
2、甲方未徵得乙方書面同意,不得擅自將抵押物轉讓、拆除、改建。
抵押物發生遺贈的,受遺贈人應及時書面通知乙方。
3、抵押物發生毀損(自然耗損除外),甲方應迅速將情況通知乙方,並儘可能採取一切措施防止損失的擴大。
抵押物因甲方過失而貶值以致明顯不能或不足以作為其履行債務的擔保,甲方有責任重新提供或增加擔保以彌補不足。
4、債務人未依合同清償債務的,乙方有權申請處分抵押的房地產。
五、抵押物的拆遷
因國家建設需要拆除設有抵押權的房屋,甲方能提供其他抵押物的,雙方應依法解除原抵押關係,並重新簽訂抵押合同;若甲方不能提供其他抵押物,債務又不能提前清償的,在房屋拆遷時甲方只能選擇產權調換方式獲得補償,維持原有的抵押關係。雙方持原抵押合同及房屋拆遷補償協議到合同登記機關辦理抵押變更登記。
六、違約責任
1、抵押合同一經成立,當事人應履行合同約定的義務,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責任方應當賠償。
2、若甲方隱瞞事實真相,採取欺騙手段矇混登記的,應承擔由此產生的法律責任。
3、由於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致使抵押物全部或部分滅失、價值毀損,甲方應及時告知有關當事人,在取得有關主管部門證明後,可免除抵押人向抵押人重新提供或增加擔保的責任,但不能免除向乙方履行債務的責任。
七、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若發生爭議,雙方應採取協商的辦法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選擇以下第( )種方式解決。
1、 向重慶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 向人民法院起訴。
八、其他約定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附則
1、 本合同經甲方雙方簽章,並經房地產管理機關登記後生效。
2、 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雙方各執壹份,房地產登記機關存壹份。
3、 附件
① 房屋所有權證及國有土地使用權證(複印件)
② 借款合同 ③___________________
④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⑤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章):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章):_______
登記機關意見
經辦人:______________
負責人:______________
登記機關(簽章)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附 件 欄
注意事項
一、房地產抵押,抵押人和抵押權人應依法簽訂書面合同。
二、房地產抵押,應當遵循平等自願,誠實信用的原則。
三、當事人必須於抵押合同簽訂之日起30日內申請抵押登記。
四、抵押合同發生變更,當事人應在變更之日起10日內申請變更登記。
五、抵押關係終止,當事人應在終止之日起10日內辦理註銷登記。
六、本合同附件張貼在附件欄內。
房地產抵押合同 篇15
抵押人(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電話: 郵政編碼: 傳真:
抵押權人(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電話: 郵政編碼: 傳真:
年月日乙方與借款人(以下簡稱“借款人”)簽訂了號借款合同(以下簡稱“借款合同”),乙方向借款人提供(幣種)元貸款。為保障乙方向借款人發放的全部貸款債權的實現,甲方願意向乙方提供抵押擔保。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共同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抵押擔保的範圍為乙方依據借款合同向借款人發放的全部貸款本金及利息(包括因借款人違約計收的複利和加收的利息)、借款人違約金和實現抵押權的費用。
第二條 甲方以其有權處分的財產作抵押,抵押財產由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清單載明(見附件),該清單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三條 甲方承諾:
(一)保證對其抵押物依法享有所有權或處分權;
(二)在抵押期間甲方應妥善保管抵押財產,並負責維修、保養、保證抵押財產的完好無損。乙方如需對抵押財產的狀況進行了解,甲方應給予合作;
(三)對乙方要求保險的抵押物,甲方應在本合同生效前辦妥抵押財產保險手續並保證到期續保;
(四)甲方負責辦理本合同項下有關評估、公證、保險、鑑定、登記、運輸及保管等事宜並承擔全部費用;
(五)依法向抵押物登記部門辦理抵押物登記。
第四條 抵押期間,由於甲方的行為造成抵押物價值減少,甲方應在抵押物價值減少情況發生後30天內向乙方增補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財產抵押或有效擔保。
第五條 抵押期間,抵押物如發生投保範圍內的損失,或因第三人的行為導致抵押物價值的減少,保險賠償金或損害賠償金應(選擇):
(一)存入乙方指定賬户,抵押期間甲方不得動用;
(二)甲方同意提前歸還貸款。
第六條 在抵押期間,甲方出租抵押物應徵得乙方同意。
第七條 在抵押期間,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轉讓抵押物所得價款應(選擇):
(一)存入乙方指定的賬户,抵押期間甲方不得動用;
(二)甲方同意提前歸還貸款。
第八條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應及時書面通知乙方:
(一)經營機制發生變化,如實行承包、租賃、聯營、合併(兼併)、分立、股份制改造、與外商合資(合作)等;
(二)涉及重大經濟糾紛的訴訟;
(三)抵押的權利發生爭議;
(四)破產、歇業、解散、被停業整頓、被吊銷營業執照、被撤銷;
(五)法人代表、住所、電話發生變更。
甲方發生前款(一)的情形應提前30天通知乙方;發生前款其他情形在事後7日內通知乙方。
第九條 甲方違反第四條、第五條、第七條、第八條約定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條 如發生依據借款合同的約定提前收回貸款,其借款合同項下的債權未得到足額清償,乙方有權提前處置抵押物收回貸款本息。
第十一條 本合同生效後,借款人與乙方協議延長借款合同履行期限,應事先取得甲方書面同意。甲方有義務向登記機關變更登記,延長抵押期間。
第十二條 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屆滿,借款人未清償債務,乙方有權拍賣、變賣抵押物並以所得價款優先受償;或經雙方協商以抵押物折價實現抵押權。
第十三條 本合同自辦理抵押物登記之日起生效。
第十四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由抵押人、抵押權人各執一份,副本份,登記部門一份,由各執一份。
抵押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或授權代理人)
抵押權人(公章):
負責人(簽字):
(或授權代理人)
簽訂合同地點:
簽訂合同時間年月日
附件:抵押物清單
抵押合同編號:
序號抵押物
種類抵押物
憑證編號單位數量自報價值(萬元)
評估值(萬元)
(銀行認可)抵押率(%)
抵押價值(%)
保險單保險號碼起止時間
經抵押權人評估認定,清單所列抵押物抵押價值總額為萬元,抵押人對此無異議,並將下列文件交抵押權人保管:
.
本清單正本一式兩份,由抵押人和抵押權人各執一份,副本份,由各執一份,作為號借款合同附件。
抵押人(公章): 抵押權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法定代表人(簽字):
(或授權代理人)(或授權代理人)
年 月 日
房地產抵押合同 篇16
抵押人:
住所:
法定代表人:
電話:郵政編碼:傳真:
抵押權人:
住所:
法定代表人:
電話:郵政編碼:傳真:
_年_月_日乙方與借款人簽訂了號借款合同,乙方向借款人提供元貸款。為保障乙方向借款人發放的全部貸款債權的實現,甲方願意向乙方提供抵押擔保。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共同訂立本合同。第一條甲方抵押擔保的範圍為乙方依據借款合同向借款人發放的全部貸款本金及利息、借款人違約金和實現抵押權的費用。第二條甲方以其有權處分的財產作抵押,抵押財產由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清單載明,該清單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第三條甲方承諾:
保證對其抵押物依法享有所有權或處分權;
在抵押期間甲方應妥善保管抵押財產,並負責維修、保養、保證抵押財產的完好無損。乙方如需對抵押財產的狀況進行了解,甲方應給予合作;
對乙方要求保險的抵押物,甲方應在本合同生效前辦妥抵押財產保險手續並保證到期續保;
甲方負責辦理本合同項下有關評估、公證、保險、鑑定、登記、運輸及保管等事宜並承擔全部費用;
依法向抵押物登記部門辦理抵押物登記。第四條抵押期間,由於甲方的行為造成抵押物價值減少,甲方應在抵押物價值減少情況發生後30天內向乙方增補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財產抵押或有效擔保。第五條抵押期間,抵押物如發生投保範圍內的損失,或因第三人的行為導致抵押物價值的減少,保險賠償金或損害賠償金應:
存入乙方指定賬户,抵押期間甲方不得動用;
甲方同意提前歸還貸款。第六條在抵押期間,甲方出租抵押物應徵得乙方同意。第七條在抵押期間,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轉讓抵押物所得價款應:
存入乙方指定的賬户,抵押期間甲方不得動用;
甲方同意提前歸還貸款。第八條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應及時書面通知乙方:
經營機制發生變化,如實行承包、租賃、聯營、合併、分立、股份制改造、與外商合資等;
涉及重大經濟糾紛的訴訟;
抵押的權利發生爭議;
破產、歇業、解散、被停業整頓、被吊銷營業執照、被撤銷;
法人代表、住所、電話發生變更。
甲方發生前款的情形應提前30天通知乙方;發生前款其他情形在事後7日內通知乙方。第九條甲方違反第四條、第五條、第七條、第八條約定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第十條如發生依據借款合同的約定提前收回貸款,其借款合同項下的債權未得到足額清償,乙方有權提前處置抵押物收回貸款本息。第十一條本合同生效後,借款人與乙方協議延長借款合同履行期限,應事先取得甲方書面同意。甲方有義務向登記機關變更登記,延長抵押期間。第十二條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屆滿,借款人未清償債務,乙方有權拍賣、變賣抵押物並以所得價款優先受償;或經雙方協商以抵押物折價實現抵押權。第十三條本合同自辦理抵押物登記之日起生效。第十四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由抵押人、抵押權人各執一份,副本份,登記部門一份,由各執一份。
抵押人:
法定代表人:
抵押權人:
負責人:
簽訂合同地點:
簽訂合同時間_年_月_日
抵押物清單
抵押合同編號:
序號抵押物
種類抵押物
憑證編號單位數量自報價值
評估值
抵押率
抵押價值
保險單保險號碼起止時間
經抵押權人評估認定,清單所列抵押物抵押價值總額為萬元,抵押人對此無異議,並將下列文件交抵押權人保管:
.
抵押人:抵押權人: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_年_月_日
房地產抵押合同 篇17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及其相關規定,甲方向乙方申請辦理貸款事宜,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合同,以茲共同遵守。
一、 甲方應如實填寫《房地產抵押典當申請表》,並按照乙方制定的《房地產抵押典當須知》的要求提供相應資料證件。
乙方應審查核實甲方所填寫的相關資料、證件。
二、 甲方因資金週轉需要,自願將坐落在北京市 區 小區 棟 單元 層 號自有房產_____處作為抵押物向乙方申請貸款。
三、 根據甲方實際申請的貸款金額,經乙方審核確定向甲方貸款人民幣 萬元整。
四、 甲方與乙方商定,貸款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五、 甲方與乙方商定,本合同項下的典當綜合服務費率每月為貸款金額的% 。
續當時,甲方每月 日前項乙方交納綜合服務費。
典當期限屆滿後五日內,甲方既不贖當,又不續當的,即為絕當。
絕當後,甲方自願放棄抵押的房產,同意乙方對該房產按照有關規定處理,以此來抵償典當行的貸款本息和綜合服務費,並自願協助或承擔辦理過户手續。
六、 甲方另有合法住處地址為: 建築面積: 平方米,房產絕當後合法住所的產權人同意甲方在該房產居住。
乙方在行使本合同抵押物的處分權時,應向甲方和抵押物的合法佔有人發出書面通知,在該通知發出五日內,甲方或其他合法佔有人應立即無條件交出抵押物,搬至第二處住所居住。
七、 抵押物的保險:
1.甲方須在乙方指定的時間內,到乙方指定的保險公司並按甲方指定的保險種類為該抵押物購買保險。
投保金額不得少於重新購置該抵押物的全部金額。
保險的賠償範圍應包括該抵押物遭受自然災害及其他意外事故所導致的破壞、損毀;
抵押期限內,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斷或撤銷上述保險,否則,甲方須無條件賠償甲方因此所受的一切損失。
如甲方不履行還款的義務,抵押人應繼續購買保險,直至借款合同項下貸款本息全部還清為止。
2.甲方須在保險手續辦理完畢五日內,將保險單正本交由乙方保管。
保險單的第一受益人須為乙方,保險單不得附有任何損害或影響乙方權益的限制條件,或任何不負責賠償的條款。
3.甲方不可撤銷的授權委託乙方為其上述保險事項的代表人接受或支配保險賠償金,將保險賠償金用於修繕該抵押物的損壞部分或清償本合同項下甲方所欠乙方的所有款項。
4.甲方如違反上述保險條款,乙方可依照本合同之保險條款的規定,代表購買保險,所有費用均由甲方支付。
5.抵押期間,該抵押物發生保險責任以外的損毀,甲方應就受損毀部分及時提供新的擔保,並辦理相應的手續。
八、 在甲方既不按期交付綜合服務費,又不按期還款的情況下,乙方有權處理該房產。
甲方自願放棄訴訟和抗辯權,在此不可撤銷的授權委託乙方有權直接處分該房產,並以縮短款項償還貸款本息和綜合服務費。
九、 在合同的有效期內,甲方如發生分立、合併、由變更後的機構承擔或分別承擔本合同項下義務。
甲方被宣佈解散或破產,乙方有權提前處分其抵押財產。
十、 甲方所提供的所有證件、文件和憑證必須真實、合法、有效,房屋產權無任何經濟糾紛,無任何權利瑕疵,未設定抵押,如發生不實或欺騙行為由甲方承擔全部相關的法律責任,並由甲方承擔乙方所有的損失。
十一、甲方應對該房產擁有完整的所有權,如該房產為共有財產,則須共有人已簽字同意該抵押房產典當貸款。
因抵押房產存在權屬、共有爭議引起的一切法律責任均由甲方承擔,並可要求甲方支付當金及利息總額萬分之五/日的違約金。
十二、甲方未經乙方書面同意,將設定抵押物拆除、轉讓、出租、重複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轉移本合同項下抵押財產,以上行為均為無效,如出現上述情況之一者,甲方自願承擔雙倍償還貸款的法律責任。
十三、在合同有效期間內,甲方與乙方之間所產生的還款、借款、追加款等法律行為均視為本合同約定範圍內,按照本合同相關條款執行。
十四、與本合同及本合同項下抵押房產有關的一切費用,均由甲方支付或承擔。
十五、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及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在
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凡因履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糾紛,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
在協商無效時,當事人約定任何一方可依法向本合同簽約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十六、本合同一式叁份,雙方簽字、蓋章,房產抵押登記機關辦理房屋抵押登記後生效。
十七、本合同未盡事宜,屆時由甲方與乙方協商訂立補充合同。
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簽訂日期: 簽訂日期:
房地產抵押合同 篇18
甲方(貸款人、抵押權人):
身份證號: 電話:
乙方(借款人、抵押人):
身份證號: 電話:
抵押物業地址:
因借款抵押一事,為明確權利義務關係,雙方經協商一致自願訂立以下協議以便共同遵守:
一、乙方因經濟週轉急需大額現金,現自願以其已於年 月 日交付房款簽訂房產買賣合同的,位於“天地人和嘉園小區”內b區28棟1688號的面積188平方米的房產一套(包括地下室與車庫)抵押於甲方,並同意該抵押房產物業在售房單位發出入住通知書後,立即會同甲方辦理房產抵押手續,賦予甲方以第一優先抵押權,並保證嚴格履行本合同全部條款。
二、甲方同意接受乙方以上述房產買賣合同所涉房產的全部權益及房產買賣合同項下房產物業,作為貸款抵押物。
三、本合同簽訂之日,甲方應一次性將人民幣伍拾萬元整(¥500000元)匯入乙方名下賬户,借款利率雙方約定按月息二分計算於借款期滿時付息。
四、借款期限為壹年,自20xx年x月16日起至20xx年x月15日止。期滿時乙方應將貸款本息全部還清。
五、本合同履行期間,乙方資金週轉順利可提前還款,但應多付甲方全部借款三個月利息作為補償。
六、本合同簽訂後,抵押權益之“房產買賣合同” 及由售房單位出具的“已繳清樓款證明書”等須交由甲方保管。
七、本合同簽訂後,在依法辦理抵押登記前的建築期內,乙方據購房合同所擁有的權益,以及房產交付後乙方對房產的裝修資產,同樣一併抵押與甲方,以擔保清償所有欠款。在接到售房單位發出的入住通知後,乙方應會同甲方辦理抵押登記手續。
八、本合同履行期間,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將抵押房產全部或部分出售、出租、轉讓、再抵押、抵償債務,或以任何方式擅自處理;如乙方有違約行為嚴重影響甲方如期收回借款的,甲方可據實際情況,隨時通知乙方歸還借款或行使擔保權。
九、乙方依約清償借款本息後,甲方須退還乙方用於抵押的《房產買賣合同》及《房產權證書》。並共同向房產登記管理機關辦理抵押登記註銷手續,解除乙方抵押。
十、如乙方因經營風險在甲方寬限期內仍不能及時清償借款本息的,房產價值由雙方共同委託鑑定,雙方確定價格後,甲方可折價受償或變賣、拍賣受償。
十一、本合同所涉律師見證費及抵押登記等費用,全部由乙方承擔和支付。乙方如未依約清償借款本息,致使甲方催收的,則一切因此引起的各種費用,包括收回借款和實現抵押權涉及的訴訟費及律師代理費等全部由乙方承擔和支付。
十二、本協議自雙方簽字律師見證後生效。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一份,河南奧博律師事務所存檔一份,房產登記部門辦理抵押時備案一份。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房地產抵押合同 篇19
抵押人(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權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
為保證乙方債權的實現,甲方自願為_________(以下簡稱被擔保人),其有效身份證件號或單位註冊號(或編號)為__________,以自有財產向乙方領用牡丹國際信用卡(以下簡稱國際卡)提供抵押擔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約。
一、定義:本合約所稱被擔保人係指國際卡商務卡持卡單位和個人卡持卡人。
二、擔保範圍:被擔保人根據其與乙方所簽訂的編號為__________的《牡丹國際信用卡領用合約》項下因國際卡而發生的全部債務(包括信用額度內及超信用額度透支的本息、超限費、滯納金、追索費用等)和乙方實現抵押權的費用。上述債務的擔保以抵押權設立時確定的價值為限,甲方對被擔保人債務的償還順序為先償還已計息貸款,後償還未計息貸款,還款順利均為利息、費用(超限費、滯納金等)、取現/轉賬和消費等貸款。
三、甲方提供的抵押物由本合約項下的抵押物清單載明,該清單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四、甲方陳述與保證
(一)甲方確認已知悉並理解《中國工商銀行牡丹國際信用卡章程》、《牡丹國際信用卡領用合約》和本合約文本,並在對被擔保人的資信狀況與用卡動機充分了解的情況下,自願為其進行擔保;
(二)甲方確認對抵押物享有所有權或處分權,抵押行為真實、合法,並已履行必要的審批手續;
(三)如實説明抵押物的狀況和存在的瑕疵;
(四)負責辦理本合約項下有關的評估、公證、鑑定、登記等事宜,並承擔全部費用。
五、甲方不得將已設立抵押的抵押物作為其他債權的擔保。
六、甲方將出租的財產抵押的,應當書面告知承租人,原租賃合同繼續有效。
七、甲方發生抵押物權屬發生爭議或法定代表人(負責人)、住所(地址)等變更情形的,應及時書面通知乙方,甲方未履行該義務的,應承擔由此產生的經濟損失。
八、甲方轉讓抵押物的,應取得乙方的同意,並另行提供經乙方認可的擔保,否則,不得轉讓抵押物。
轉讓抵押物的價值明顯低於其價值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在30日內提供相應的擔保;甲方不提供的,不得轉讓抵押物。
九、甲方的行為足以使抵押物價值減少的,乙方依法有權要求甲方停止其行為。抵押物價值減少時,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恢復抵押物的價值,或者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等的擔保。甲方對抵押物價值減少無過錯的,乙方只能在甲方因損害而得到賠償範圍內要求提供擔保。抵押物價值未減少的部分仍作為債權的擔保。
十、甲方轉讓抵押物所得的價款,應當向乙方提前清償所有的所擔保的債權。超過債權數額的部分歸甲方所有,不足部分由甲方清償。
十一、抵押權因抵押物滅失而消滅。因滅失所得的賠償金,應當作為抵押財產。
十二、被擔保人透支期限屆滿不履行債務的,乙方可以與甲方協商以抵押物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抵押物所得的價款受償;協議不成的,乙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訴訟。抵押物折價、拍賣或者變賣後,其價款超過債權數額的部分歸甲方所有,不足部分由債務人清償。
十三、甲方若需提前終止本合約,應向乙方提出書面申請,俟被擔保人另行提供了經乙方認可的擔保或被擔保人銷户後,本合約方可解除,但甲方對合約解除以前被擔保人債務仍承擔清償責任。
十四、甲方的擔保責任不因國際卡章程所依附的法律法規和規章的修改、章程的修改、對被擔保人收費項目或標準的變化、利率的調整、被擔保人中途換領新卡、被擔保人人數的增減、被擔保人信用額度的調整等情形而改變。
十五、本合約不因乙方與被擔保人所簽訂的《牡丹國際信用卡領用合約》的無效而無效。
十六、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約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提起訴訟的,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十七、本合約自甲乙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至持卡人銷户之日終止。依法需要登記的,則自登記之日起生效。
十八、甲乙雙方可以就本合約未盡事宜另行約定補充條款作為本合約附件,與本合約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九、甲方提供抵押的抵押物清單如下
抵押物名稱:_________________
數量:_________________
質量:_________________
狀況:_________________
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_
評估價值:_________________
所有權權屬:_________________
使用權權屬: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抵押人):____________ 乙方(髮卡機構):__________
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登記機關:__________________
登記編號:__________________
登記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房地產抵押合同 篇20
抵押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權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為了_________將自有房地產及其附着物抵押予乙方,作為_________的保證。甲、乙雙方根據自願、互利、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共同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該房地產座落於_________________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用地面積_________平方米,房屋所有權證號_________,共有權證號__________,土地使用權證號__________,共有附着物_________件,抵押物價值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曾於____年____月____日抵押予________,期限為____個月,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擔保債務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元
第三條?本次抵押擔保債務價值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設定抵押之房地產擔保內容為被擔保債務的本金、利息、罰息、違約金及有關税費。
第五條?約定期限:_______________年(月),從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到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第六條?抵押期間,抵押物由甲方佔管。甲方在佔管期間應當維護抵押物的完好,乙方有權檢查由甲方佔管的抵押物,甲方應主動予以配合。
第七條?抵押期間,甲方未徵得乙方書面同意,不得擅自將抵押物轉讓或以其它形式處置,不得改變其使用性質;抵押物發生遺贈或繼承的,受遺贈人或繼承人應當及時書面通知乙方。
第八條?除自然耗損外,抵押物發生毀損,甲方應當採取措施,負責保養和維修,以減少損失,其費用由甲方自負,並及時通知乙方。
第九條?因甲方過失造成抵押物不能或不足以擔保債務的,甲方須及時提供或增加擔保。
第十條?抵押已出租的房屋時,抵押人應當將房屋出租的事實告知抵押權人,同時還應當書面告知承租人。抵押合同生效後,原租賃合同繼續有效。
第十一條?抵押關係中合同主體發生變更、本合同繼續有效,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由變更後的合同主體享有、承擔。抵押當事人應共同到房地產抵押登記機關申請辦理合同變更登記手續。合同條款有變化的須重新簽訂合同。
第十二條?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條?該抵押合同簽訂後,債務人如未能按約履行債務,當事人雙方可以協商通過拍賣等合法方式處分抵押房地產。協議不成,抵押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在處分抵押物時,除以劃撥方式取得地土地使用權外,所得款項按如下順序分配:
(一)支付處分抵押物的費用;
(二)扣繳抵押物應當繳納的税費;
(三)償還債權人本金、利息、罰息及違約金;
(四)剩餘價款交還甲方。
如果變賣原抵押物的價款不足償還乙方貸款本息或有關費用的,乙方有權追索應償還部分。
第十四條?抵押當事人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城市房地產抵押管理辦法》、《江蘇省城市房地產交易管理條例》的條款及有關規定。
第十五條?本合同在履行中若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提交鹽城_____委員會_____,或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六條?本合同全部條款履行完畢,抵押關係即告終止。甲、乙雙方應在十五日內(港、澳、台地區或境外當事人在三個月內)到房地產抵押登記機關依法申請辦理房屋他項權利註銷手續。
第十七條?本合同經雙方簽章並經監證機關監證後生效。
第十八條?本合同未盡事項,應按我國有關法律、法規及規定執行,也可以甲、乙雙方另行協議,其補充協議應由雙方簽章並經房地產抵押登記機關審核同意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份。
第十九條?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乙、監證機關各執壹份。
第二十條?雙方約定的其它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章):_______?委託代理人(簽章):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監證機關(蓋章):_________
監證員(簽章):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房地產抵押合同 篇21
抵押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權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為了_________將自有房地產及其附着物抵押予乙方,作為_________的保證。甲、乙雙方根據自願、互利、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共同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該房地產座落於_________________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用地面積_________平方米,房屋所有權證號_________,共有權證號__________,土地使用權證號__________,共有附着物_________件,抵押物價值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曾於____年____月____日抵押予________,期限為____個月,至____年____月 ____日止,擔保債務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元
第二條 甲方將上述房地產及其附着物之全部/部分抵押給乙方,範圍_________________(詳情見附表及附圖)。
第三條 本次抵押擔保債務價值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設定抵押之房地產擔保內容為被擔保債務的本金、利息、罰息、違約金及有關税費。
第五條 約定期限:_______________年(月),從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到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第六條 抵押期間,抵押物由甲方佔管。甲方在佔管期間應當維護抵押物的完好,乙方有權檢查由甲方佔管的抵押物,甲方應主動予以配合。
第七條 抵押期間,甲方未徵得乙方書面同意,不得擅自將抵押物轉讓或以其它形式處置,不得改變其使用性質;抵押物發生遺贈或繼承的,受遺贈人或繼承人應當及時書面通知乙方。
第八條 除自然耗損外,抵押物發生毀損,甲方應當採取措施,負責保養和維修,以減少損失,其費用由甲方自負,並及時通知乙方。
第九條 因甲方過失造成抵押物不能或不足以擔保債務的,甲方須及時提供或增加擔保。
第十條 抵押已出租的房屋時,抵押人應當將房屋出租的事實告知抵押權人,同時還應當書面告知承租人。抵押合同生效後,原租賃合同繼續有效。
第十一條 抵押關係中合同主體發生變更、本合同繼續有效,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由變更後的合同主體享有、承擔。抵押當事人應共同到房地產抵押登記機關申請辦理合同變更登記手續。合同條款有變化的須重新簽訂合同。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條 該抵押合同簽訂後,債務人如未能按約履行債務,當事人雙方可以協商通過拍賣等合法方式處分抵押房地產。協議不成,抵押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在處分抵押物時,除以劃撥方式取得地土地使用權外,所得款項按如下順序分配:
(一)支付處分抵押物的費用;
(二)扣繳抵押物應當繳納的税費;
(三)償還債權人本金、利息、罰息及違約金;
(四)剩餘價款交還甲方。
如果變賣原抵押物的價款不足償還乙方貸款本息或有關費用的,乙方有權追索應償還部分。
第十四條 抵押當事人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城市房地產抵押管理辦法》、《江蘇省城市房地產交易管理條例》的條款及有關規定。
第十五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若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提交鹽城仲裁委員會仲裁,或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六條 本合同全部條款履行完畢,抵押關係即告終止。甲、乙雙方應在十五日內(港、澳、台地區或境外當事人在三個月內)到房地產抵押登記機關依法申請辦理房屋他項權利註銷手續。
第十七條 本合同經雙方簽章並經監證機關監證後生效。
第十八條 本合同未盡事項,應按我國有關法律、法規及規定執行,也可以甲、乙雙方另行協議,其補充協議應由雙方簽章並經房地產抵押登記機關審核同意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份。
第十九條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乙、監證機關各執壹份。
第二十條 雙方約定的其它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章):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章):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監證機關(蓋章):_________
房地產抵押合同 篇22
抵押人:(以下稱甲方)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
抵押權人:(以下稱乙方)________ 地址: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
甲、 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誠實信用、自願公平的原則,就甲方向乙方房產抵押事項,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達成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為了確保甲、乙雙方於____ 年____月___日已達成的《合同》(以下簡稱為主合同)的履行,甲方願意以其有權處分並擁有使用權的位於____市____鎮,面積為_____畝的國有土地使用權(以下簡稱為抵押物)的全部權利抵押給乙方,作為履行該主合同的擔保。該抵押物名稱、數量和價值等情況詳見本合同的附件一。
第二條 本抵押合同擔保的範圍為主合同中約定的主債權及利息,工程款,違約金以及實現抵押權的費用。
第三條 甲、乙雙方特別聲明,本合同的效力獨立於主合同,主合同無效,不影響本抵押合同的效力。
第四條 本合同項下有關評估、保險、鑑定、登記、保管等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第五條 在本合同簽訂後日內,甲、乙雙方持本合同及全套該抵押物的證明文件,到有關管理部門辦理抵押物的登記手續。甲方還同意在本合同簽訂後,在抵押登記手續辦妥前,土地使用權等證明文件可以交由乙方保管。
第六條 抵押期間,未經乙方的書面同意,甲方不得轉讓、出租、變賣、再抵押、抵償債務、饋贈或以任何其他形式處置或轉移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由此引起乙方的任何損失,由甲方承擔責任。
第七條 甲方負責繳付涉及該抵押物的一切税費。甲方因不履行該項義務而對乙方造成的一切損失,甲方應負責賠償。
第八條 發生以下情況的,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的規定辦理:
(一)甲方違反本合同的第六條;
(二)當有任何糾紛、訴訟、仲裁發生、可能對抵押物有不利影響的。
第九條 甲方保證乙方對主合同約定的主債權及利息,工程款,違約金的利益有對抵押物的優先受償權。
第十條 處分抵押物的價款不足清償的,乙方有權另行追索。
第十一條 處分抵押物的價款超過應償還部分,乙方應退還甲方。
第十二條 甲方在遵守本合同其他條款的同時還作聲明及保證如下:
(一) 乙方提供的一切資料均真實可靠,無任何偽造和隱瞞事實之處;
(二) 甲方在佔有抵押物期間,應遵守管理規定, 按時付清該抵押物的各項管理費用, 並保證該抵押物免受扣押或涉及其他法律訴訟。
如不履行上述責任,須賠償乙方因此遭受的損失;
(三) 當有任何訴訟、仲裁發生, 可能對抵押物有不利影響時,甲方保證在 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第十三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如發生分立、合併,由變更後的機構承擔或分別承擔本合同項下義務。甲方被宣佈解散或破產,乙方有權提前處分其在合同項下的抵押物。
第十四條 抵押權的撤銷:主合同債務人已按合同約定的方式和期限清償了債務或已提前清償了債務,或甲、乙雙方簽定房地產轉讓合同並完成登記後,抵押權自動撤銷。
第十五條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有權依法定方式處分抵押物:
(一) 主合同約定的主債務產生後,甲方未依約清償債務或所延期限已到甲方仍未清償債務。
(二) 甲方被宣告解散或破產。
第十六條 違反本協議的約定,構成違約行為。違約方應承擔違約責任,賠償對方一切實際損失,包括但不限於既得利益、預期利益和為處理此違約行為而支付的一切費用(包括律師費用等)。
第十七條 本合同生效後,甲、乙雙方均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如需要變更或解除的,應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的協議。在未達成書面的協議之前,本合同的各條款依然有效。
第十八條 雙方在履行本合同時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在雙方協商後仍未達成協議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向抵押物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九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以簽訂補協議,該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該補充協議必須是書面的。
第二十條 本合同附件作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登記機關存檔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二條 本合同自雙方籤蓋章之日起成立,自在有關房產管理部門登記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附件:
1. 抵押物清單
2. 甲、乙雙方的有效證明(包括住所、電話、郵編、開户行、帳號等。)
甲方:_____ 公司(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或授權代表(籤):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公司(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或授權代表(籤):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地產抵押合同 篇23
抵押人:_________
抵押權人:_________
為確保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簽訂的_________的履行,抵押人_________願意以其有權處分的房地產作抵押。抵押權人_________經實地勘驗,在充分了解其權屬狀況及使用與管理現狀的基礎上,同意接受甲方的房地產抵押。甲方將房屋抵押給乙方時,該房屋所佔用範圍的土地使用權一併抵押給乙方。雙方本着平等、自願的原則,同意就下列房地產抵押事項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甲方用作抵押的房地產座落於_________區_________街_________號_________棟_________單元_________層_________户號,其房屋建築面_________,佔地面積_________。
第二條 根據主合同,甲乙雙方確認:債務人為_________;抵押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
第三條 經房地產評估機構評估,上述房地產價值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根據主合同,雙方確認:乙方債權標的額:_________,_________,抵押率為百分之_________。
第四條 甲方保證上述房地產權屬清楚。若發生產權糾紛或債權債務,概由甲方負責清理,並承擔民事訴訟責任,由此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甲方負責賠償。
第五條 乙方保證按主合同履行其承擔的義務,如因乙方延誤造成經濟損失的,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第六條 抵押房地產現由_________使用。
甲方在抵押期間對抵押的房地產承擔維修、養護義務並負有保證抵押房地產完好無損的責任,並隨時接受乙方的檢查監督。
在抵押期間因使用不當造成毀損,乙方有權要求恢復房地產原狀或提供給乙方認可的新的抵押房地產,在無法滿足上述條 件的基礎上,乙方有權要求債務人提前償還本息。
第七條 抵押期間,甲方不得擅自轉讓、買賣、租賃抵押房地產不得重複設定抵押,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發生上述行為均屬無效。
第八條 抵押期間,甲方如發生分立、合併,由變更後承受抵押房地產方承擔或分別承擔本合同規定的義務。甲方被宣佈解散或破產,乙方有要要求提前處分其抵押房地產。
第九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未經甲方同意,乙方變更主合同條 款或延長主合同履行期限的,甲方可自行解除本合同。
第十條 本合同生效後,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本合同時,應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協議未達成前,本合同各條 款仍然有效。
第十一條 本合同在執行中若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採取協商辦法解決或共同向仲裁機構申請調解或仲裁,不能協商或達不成仲裁意向時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 在抵押期間,抵押房地產被拆遷改造時,甲方必須及時告知乙方,且根據具體情況,變更抵押合同或以房地產拆遷受償價款償還乙方的本息,並共同到登記機關辦理有關登記手續。
第十三條 抵押期滿,如債務人不能償還債務本息,又未與乙方達成延期協議的,按法定程序處理抵押房地產,清償債務本息。處理抵押房地產所得價款不足以償還債務本息和承擔處理費用的,乙方有權另行追索;價款償還債務本息後有剩餘的,乙方應退還給甲方。
第十四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照房地產抵押管理規定及國家、省、市有關規定辦理。
第十五條 本合同在雙方簽字蓋章後,並經市房地產市場管理部門登記,方為有效。
第十六條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房地產市場管理部門存檔一份。
第十七條 雙方商定的其它事項: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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