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有保證人)(精選2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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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合同(有保證人) 篇1
借款合同範本一
抵押人: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抵押權人:____,以下簡稱乙方。
鑑於甲方欠乙方貨款(或貸款)____元暫時不能償還,甲方為擔保還款,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特訂立本抵押合同。
第一條抵押物的名稱、數量和價值
1.名稱:_____。
2.數量:_____。
3.價值:_____。
第二條抵押期限
抵押期限為____年,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第三條抵押物的清點、暫管和保險
1.清點:本合同生效後五天內,甲、乙雙方共同清點檢查抵押物的數量、質量,並列出清單,經核實無誤後雙方在清單上簽名,加蓋公章,以示認可。
2.暫管:抵押物仍由甲方負責暫管完整無損,一切倉儲及其它管理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3.保險:在合同生效後五天內,甲方應向保險公司投保倉庫財產保險,並將保險後的財產過户給乙方。投保的抵押物由於不可抗力遭受損失,乙方則從保險公司直接取得全部賠償金作為歸還所欠款的一部分。
第四條抵押物在抵押期限內的銷售和監督
1.抵押物的銷售,仍由甲方負責,甲方應組織人員積極推銷,並將所銷售的貨款直接交入乙方指定的帳户,作為償還欠款本息的資金來源之一。
2.甲方在與需方簽訂供銷合同時,應在合同中寫明款項匯入___銀行___分行___帳户,即乙方指定的帳户。甲方在發貨之前,應提前三個工作日將銷售合同提交乙方審,在外地簽訂的銷售合同,應及時將合同副本或影印件提交甲方審定後方可發貨。
3.甲方每月應向乙方提供財務計劃、物資庫存、財務會計報表及有關經濟資料,乙方認為必要時,有權進行檢查抵押物的庫存,銷售情況以及與抵押物有關的帳目資料,甲方應給予協助。
第五條甲方的義務及違約責任
1.甲方應保證是該抵押的合法所有權人,今後如因該抵押物的所有權歸屬問題發生糾紛,並因此而引起乙方的損失時,甲方應負責賠償。
2.在本合同簽訂之後,甲方應將與抵押物有關的一切原始單證、票據交給乙方。
3.甲方應妥善保管抵押物,不得遺失、毀損,甲方如因故意或過失造成抵押物毀損,應在十五天內向乙方提供新的抵押物。
4.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不得將抵押物轉讓、出售、再抵押或以其它方式處分。
甲方如違反前款規定,乙方有權立即暫管抵押物,並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在接到通知書後三天內,將抵押物交給乙方,逾期不交者,乙方可依法向___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乙方因此所受的經濟損失由甲方賠償。
5.甲方如違反本合同第四條第二項之規定,處分抵押物的行為無效,乙方因此所受的經濟損失由甲方賠償。
第六條抵押物的處分、處分方式和還款項的使用順序
1.本合同期滿,甲方尚不能還清欠款本息者,乙方有權向___人民法院申請處分抵押物。
2.抵押物處分方式和程序由____人民法院裁定。
3.抵押物的價格由___市物價局作價。
4.處分抵押物所得的款項,接下列順序使用。
第一:支付處分抵押物的費用。
第二:繳納抵押物的税金。
第三:償還欠乙方貸款的税金。
如扣除以上款項,尚有餘額,應全部交還甲方。如處分抵押物所得的款項仍不足以抵還欠款本息者。乙方仍可根據原借款合同向債務人追索欠款。
第七條其它
1.本合同經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加蓋公章並經___市公證處公證後生效,公證費用由甲方承擔。
2.當甲方抵押期限到期,仍因實際困難無法如期償清貸款本息、要求延長抵押期限者,經甲方提出書面申請,乙方審查同意並簽訂補充協議和作為本合同書的附件,可以延長抵押期限。
3.本合同系經___市公證處依法賦予強制執行力的債權文書。任何一方當事人如不履行合同,對方當事人可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八十六條之規定,直接向___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4.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公證處存檔一份。副本一式__份,送___等有關單位各留存一份。
抵押人:______(章)抵押權人:______(章)
代表人:______(簽字)代表人:______(簽字)
簽約日期:____年__月__日訂立
企業間的借款合同範本二
借款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職務:____
地址:________郵碼:____電話:________
貸款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職務:____
地址:________郵碼:____電話:________
保證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職務:____
地址:________郵碼:____電話: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規定,借款方為保證施工生產正常進行,向貸款方申請建築企業流動資金貸款,經貸款方審查同意發放,為明確各方權責,特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本合同規定____年貸款額為人民幣(大寫)____萬元,用於____。
第二條借款方和貸款方必須共同遵守貸款辦法,有關貸款事項按辦法規定辦理。
第三條貸款自支用之日起,按實際支用數計收利息,利率為月息____,超計劃貸款的超過部分利率為月息____,逾期貸款加計利息20%,挪用貸款挪用部分加罰利息50%。
第四條貸款方保證按照本合同的規定供應資金,貸款方如因工作差錯貽誤用款,以致借款方遭受損失時,應按直接經濟損失,由貸款方負責賠償。
第五條貸款方有權檢查貸款使用情況。檢查時,借款方對調閲有關文件、帳冊、憑證和報表,查核物資庫存和施工生產情況等,必須給予方便。
第六條借款方如違反合同和貸款辦法的規定,貸款方有權停止貸款,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貸款。
第七條擔保方對借款方歸還貸款本息承擔責任,如果借款方未按期清償貸款本息時,擔保方應在接到貸款方還款通知後一個月內負責歸還。
第八條本合同有效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為止。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簽章各方各執一份。
借款方:____________(蓋章)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
貸款方:____________(蓋章)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
擔保方:____________(蓋章)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借款合同(有保證人) 篇2
甲方(出借款人):(身份證號碼:乙方(借款人): (身份證號碼: )
連帶責任保證人:
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及連帶責任保證人在公平自願的基礎上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願出借給乙方人民幣 伍萬元整(¥: 50000.00 元 ),借款期12個月,自20_ 年 5月7日至 20_ 年5月6日,於訂立本合同之時,由甲方給付乙方,乙方保證不用借款從事違法活動。
二、每月利息率為20‰,乙方應每三個月付清利息一次,不得拖欠。乙方保證按期歸還借款,如果不能按期歸還借款,乙方承擔甲方追討該借款的差旅費、律師費、訴訟費等。
三、本合同的債權,甲方可自由轉讓與他人,乙方不得異議。乙方償還借款的順序為先利息後本金。
四、乙方應覓連帶責任保證人叁名,確保本合同的履行。連帶責任保證人願與乙方負連帶返還本金、利息和追討該借款的差旅費、律師費、訴訟費等的責任,並拋棄先訴抗辯權。
五、甲乙雙方及連帶責任保證人在本合同上簽字即表示充分理解並同意本合同的所有條款。
甲方: 乙方:
連帶責任保證人: 簽訂合同日期:二〇學習年五月二日
借 據
今借到馬相明人民幣肆萬元整,¥:50000.00 ,月息率為千分之 貳拾(20)‰,借款期限 12 個月,自 20學習年5 月7日至 20_年5月6日。
借款人身份證號: 借 款 人: 連帶責任保證人:
借款日期:二〇學習年五月七日
借款合同(有保證人) 篇3
範本8
合同編號:
合同簽訂地:
甲方(出借人):
地址:
乙方(借款人):___x有限公司
地址:
鑑於乙方由於生產經營過程中急需部分資金,本着民營企業之間相互幫扶的原則,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協商一致,達成本合同,並保證共同遵守執行。
一、借款金額: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幣(大寫)(小寫:)。
二、借款用途為。
三、借款利息:借款利率為。
四、借款期限: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如實際放款日與該日期不符,以實際借款日期為準,計息時間與還款日做相應順延。
五、乙方收款賬户信息如下:
六、保證條款:
1、必須按照借款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否則,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立即還本付息,所產生的法律後果由乙方自負。
2、乙方簽署本合同時保證已經依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之規定獲得內部相關權力機構審議通過。
3、乙方簽訂本合同時,將編號為房地產權屬證書交付甲方保管,乙方承諾該權屬證書所涉產權無抵押及其他任何權利瑕疵,還清本欠款前不向任何第三方轉讓或抵押。
4、保證人條款:本借款保證人以個人全部資產對債務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本保證責任範圍:本保證責任系乙方在年月日前未能償還甲方欠款導致的甲方經濟損失的保證賠償責任,本保證責任不因本借款合同其他條款的無效而喪失法律效力。
七、法律責任
1、本借款僅供乙方短期資金融通使用,乙方違約後,甲方有權隨時以本合同追究乙方違約責任,要求乙方賠償甲方所有損失。
乙方應承擔的違約責任或給甲方造成的損失包括甲方本金及利息損失,甲方案件調查取證費用,律師代理費用,保全費用,相關手續辦理費用,訴訟費用等。
2、當甲方認為乙方發生或可能發生影響償還能力的任一情形時,甲方有權提前收回借款及利息:
(1)乙方無法與法定代表人取得聯繫或無法與乙方控股股東取得聯繫;
(2)乙方被申請破產或出現明顯資不抵債的情形;
(3)乙方作為500萬元以上的大額訴訟的被告時;
(4)其他影響乙方債務償還能力的情形。
八、條款效力
本合同其他條款的無效不影響本民法典律責任賠償結算條款及爭議解決條款的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自各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蓋章):乙方(簽字、蓋章):
簽約代表:法定代表人:
簽訂日期:___X年XX月XX日簽訂日期:___X年XX月XX日
借款合同(有保證人) 篇4
借款合同
【當事人情況】
第一條 主體描述
1. 借 款 人:【 】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
法定地址: 【 】
電 話:【 】 郵政編碼:【 】
通訊地址:【 】
基本帳户開户行:【 】
賬 號:【 】
貸 款 人:【 】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
法定地址:【 】
電 話:【 】 郵政編碼:【 】
通訊地址:【 】
第二條 當事人陳述與保證
1. (1)借款人是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民事主體,具備所有必要的權利能力,能以自身名義履行本合同的義務並承擔民事責任。
(2)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是借款人真實的意思表示,並經過所有必須的同意、批准及授權,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瑕疵。
(3)借款人在簽署和履行本合同過程中向貸款人提供的全部文件、報表、資料及信息是真實、準確、完整和有效的,未向貸款人隱瞞可能影響其財務狀況和還款能力的任何信息。
第三條 金額與幣種
1. 本合同項下貸款金額為人民幣(大寫):【 】
(小寫):【 】
第四條 用途
1. (1)本合同項下的借款用於:【 】。
(2)借款人擬改變借款用途的,應經貸款人書面同意。
第五條 期限
1. 期限:自年月【 】日至【 】年【 】月【 】日。 放款金額、放款日和到期日以《借款憑證》的記載為準。
第六條 利率
1. (1)利率:【 】。該利率系中國人民銀行現行相應期限檔次貸款的基準利率上浮【 】%。
(2)本合同項下,借款人以【 】為一期,按期還款,首期自放款日起計算。計算一期的正常利息採用月利率,本合同項下的月利率為:□月利率=年利率/12;日利率=年利率/360。
(3)本合同簽訂後、放款前,如遇中國人民銀行調整法定利率的,貸款人將按相應利率檔次執行調整後的利率,利率浮動水平按【 】條約定執行。
(4)本合同項下貸款實際發放後,遇中國人民銀行調整法定利率的,自法定利率調整日的次日起,按相應利率檔次執行調整後的利率,利率浮動水平按2.1條的約定執行。借款人在本合同利率調整日當日還款的,該期貸款仍執行調整前利率;借款人在本合同利率調整日後還款的,該期貸款按相應利率檔次執行調整後的利率。
第七條 提款條件
1. 在下列條件全部符合前,貸款人有權拒絕放款:
(1)借款人已辦妥有關的政府許可、批准、登記等法定手續及貸款人要求辦理的其他手續,且前述許可、批准或登記等手續持續有效;
(2)本合同項下擔保合同(如有)已生效並持續有效;
(3)借款人的經營和財務狀況未發生重大不利變化;
(4)借款人沒有違反本合同的約定。
第八條 發放方式與賬户
1. 1.借款人以本公司名義在委託銀行開立存款帳户,賬號:【 】,作為貸款人發放貸款的賬户。公司財務部審核確認借款人證件、借款合同、貸款金額、貸款期限無誤後,最晚於次日將貸款支付到帳。
2.借款人的提款應至少提前3個銀行工作日辦理相關手續,並應符合下列放款計劃。
放款日 放款金額
【 】年【 】月【 】日; 【 】(大寫金額)
【 】年【 】月【 】日; 【 】(大寫金額)
【 】年【 】月【 】日; 【 】(大寫金額)
第九條 結本付息
1. 1.借款人每月還息額=當月貸款餘額×貸款天數×日利率。
2.逾期貸款和挪用貸款的罰息依逾期或挪用的金額和實際天數計算。逾期貸款的罰息利率按本合同約定利率上浮 【 】%,挪用貸款的罰息利率按本合同約定利率上浮 【 】%;浮動利率貸款逾期或挪用後遇人民銀行調整基準利率的,貸款人有權相應調整本合同罰息利率,自人民銀行利率調整日起適用新的罰息利率。
3.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按下列第 【 】種方式結息,貸款最後到期時利隨本清。結息日為付息日:
(1)每季末月的20日結息;
(2)每月的20日結息。 4.借款人應按第 【 】條約定的到期日和下列計劃按時還款,《借款憑證》記載的到期日與本合同約定不一致時,以《借款憑證》的記載為準:
放款日 放款金額
【 】年【 】月【 】日; 【 】(大寫金額)
【 】年【 】月【 】日; 【 】(大寫金額)
【 】年【 】月【 】日; 【 】(大寫金額) 4.提前歸還貸款的,按實際天數計算利息。
第十條 順序
1. 1.借款及所涉債務係指借款本金、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以及為實現債權和擔保權利而產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公證、評估、登記、保險、鑑定、拍賣、過户、訴訟或者仲裁、保全、送達、執行、律師、差旅等全部費用)
2.貸款人依本合同或者擔保合同所獲得的用以清償債務的款項,有權根據需要對前款各項費用選擇不同順序進行清償。
第十一條 提前還款
1. 1.提前還款應符合以下約定:
(1)提前還款日不能為利率調整日;
(2)提前還款時應結清已還本金的利息,利息按本合同約定計至提前還款日的前一日。
2.借款人要求提前還款的,應在還款日前至少提前10個公司工作日向貸款人提出申請,經貸款人同意後,雙方應另行簽訂書面協議,載明提前還款後的剩餘本金、剩餘還款期數和期還款額。協議生效且提前還款資金到賬後,方可辦理有關手續。
3.借款人經貸款人同意後提前歸還部分本金且縮短剩餘還款期數的,剩餘的貸款本金仍適用原貸款期限對應的中國人民銀行相應期限檔次貸款的利率,利率浮動水平和調整仍按本合同第二條約定執行。
4.以等額本息還款方式的對提前歸還的貸款本金,貸款人不重新計算已收的利息,剩餘貸款的本金按實際佔用期限重新計算。
第十二條 展期
1. 借款人在約定的貸款期限內無法還清貸款,可在貸款到期日前1個月提出貸款展期申請,經公司同意後可以辦理展期手續。如展期期限加上原貸款期限達到新的期限檔次,貸款從展期之日起,按新的利率檔次計息。
第十三條 逾期與挪用
1. 逾期貸款和挪用貸款的罰息依逾期或挪用的金額和實際天數計算。逾期貸款的罰息利率按本合同約定利率上浮【 】%,挪用貸款的罰息利率按本合同約定利率上浮【 】%;浮動利率貸款逾期或挪用後遇人民銀行調整基準利率的,貸款人有權相應調整本合同罰息利率,自人民銀行利率調整日起適用新的罰息利率。
第十四條 審查與決策
1. 貸款人有權要求借款人提供與本合同項下借款相關的全部資料。
第十五條 徵信狀況查詢
1. 貸款人有權瞭解、核實有關借款人身份、還款能力、個人信用和家庭財務狀況,有權要求借款人提供相關文件資料。
第十六條 監督貸款用途
1. 1.貸款人有權要求借款人提供借款使用情況、個人財產情況等並進行核實,借款人應當按貸款人要求提供有關資料。
2.貸款人對知悉的借款人債務、財產等情況應當保密,但根據法律法規或者應政府部門要求依法披露的除外。
第十七條 轉讓權
1. 貸款人有權通過【 】平台將本合同項下債權轉讓給第三人,且無需事先通知借款人。
第十八條 清償內容選擇
1. 扣劃所得款項不足以清償借款人全部債務時,應首先用於抵償到期未付的費用。本金及利息逾期不足90天的,抵償費用後的餘額先用於抵償到期未付的利息或罰息、複利,再用於抵償到期未付的本金;本金或利息逾期90天的,抵償費用後的餘額先用於抵償到期未付的本金,再用於抵償到期未付的利息或罰息、複利。
第十九條 自主措施
1. 對借款人逃避貸款人監督、拖欠借款本金及利息或其他嚴重違約行為,貸款人有權採取救 濟措施,有權向有關部門或單位予以通報,有權通過新聞媒體實現公告催收。
第二十條 其他權利
1. 貸款人有權按照本合同約定收回貸款本金、利息(包括複利、逾期及挪用罰息),收取借款人應付的費用,行使法律規定或本合同約定的其他權利。
第二十一條 發放借款
1. 在借款人履行了本合同約定的義務、滿足了放款條件的前提下,貸款人應按期足額向借款人發放貸款。
第二十二條 保密
1. 貸款人應對借款人提供的有關個人資料予以保密,但貸款人為本合同之目的或辦理個人徵信之目的披露給保證人及其委託的第三方、個人徵信機構或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二十三條 其他義務
1. 貸款人向借款人書面通知下列事項:
(1)放款金額、放款時利率、放款日、還款日、到期日;
(2)根據本合同約定,因中國人民銀行調整利率後予以調整的分期還款額;
(3)借款人的還款情況。
第二十四條 轉讓債務
1. 未經貸款人事先書面同意,借款人不得采取任何方式轉移或變相轉移本合同項下的債務責任。
第二十五條 其他權利
1. 借款人有權要求貸款人對借款人提供的有關個人還款能力的資料予以保密,但貸款人為本合同之目的或辦理個人徵信相關之目的披露給保證人及其委託的第三方、個人徵信機構或法 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二十六條 如實提供資料
1. 借款人在簽署和履行本合同過程中向貸款人提供的全部文件、資料及信息是真實、準確、完整和有效的,未向貸款人隱瞞可能影響其還款能力的任何信息。
第二十七條 接受監督
1. 借款人應遵循貸款人與辦理貸款業務相關的業務制度及操作慣例,包括但不限於配合貸款人對貸款使用情況和借款人經營情況的監督檢查,及時提供貸款人要求的一切財務報表、其他資料及信息,並保證所提供文件、資料和信息是真實、完整、準確的。
第二十八條 專款專用
1. 借款人應按本合同約定用途使用借款,未經貸款人書面同意借款人不得將借款挪作他用;借款人不得將借款用於有價證券、期貨等投資,股權投資,並自覺接受貸款人或其委託的第三方對本 合同項下借款使用情況的調查、瞭解及監督。
第二十九條 還款付息
1. 貸款人按本合同約定發放借款後,借款人應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期限歸還全部借款本息。
第三十條 信息披露
1. 借款人應當在下列事項發生或可能發生之日起7日內書面通知貸款人:
(1)修改章程,變更企業名稱、法定代表人(負責人)、住所、通訊地址或營業範圍等工商登記事項,作出對財務、人事有重大影響的決定;
(2)借款人或擔保人擬申請破產或可能或已被債權人申請破產;
(3)涉及重大訴訟或仲裁案件,或者,主要資產或本合同項下擔保物被採取了財產保全等強制措施;
(4)為第三方提供保證,並因此而對其財務狀況或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的能力產生重大不利影響;
(5)簽署對其經營和財務狀況有重大影響的合同;
(6)借款人或擔保人停產、歇業、解散、停業整頓、被撤銷或營業執照被吊銷;
(7)借款人、借款人的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主要管理人員涉及違法活動;
(8)經營出現嚴重困難,財務狀況惡化,或發生對借款人經營、財務狀況或償債能力有負面影響的其他事件。
第三十一條 影響償債事項徵得貸款人同意
1. 借款人有下列任一事項時,應當至少提前30天書面通知貸款人,並且,在清償本合同項下貸款本息或提供貸款人認可的還款方案及擔保前不應採取行動:
(1)出售、贈與、出租、出借、轉移、抵押、質押或以其他方式處分重要資產、資產的全部或大部分;
(2)經營體制或產權組織形式發生或可能發生重大變化,包括但不限於實施承包、租賃、聯營、公司制改造、股份合作制改造、企業出售、合併(兼併)、合資(合作)、分立、設立子公司、產權轉讓、減資等。
第三十二條 其他義務
1. 借款人應承擔本合同項下的費用支出,包括但不限於公證費、鑑定費、評估費、登記費、保險費等。借款人必須提供公司認可的有效擔保方式,並與貸款人簽訂相關的的擔保合同,如果借款人未按本協議約定償還貸款本息,借款人自願接受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同時貸款人有權按照公證書賦予的強制執行效力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抵(質)押合同》中約定的抵(質)押物或要求保證人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第三十三條 債務人原因
1. 出現下列情形之一,貸款人有權終止本合同項下尚未使用的任何款項,並要求借款人立即償還所有已提貸款、應付利息及其他費用,且貸款人要求借款人償還前述款項之日即為本合同項下的債務提前到期之日。貸款人有權從借款人在貸款人處開立的賬户中直接扣款以抵償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的債務。
(1)借款人全部停止償還其債務,或不能或表示其不能償還到期債務;
(2)借款人停業、歇業、被宣告破產、解散、被吊銷營業執照、被撤銷、涉及重大經濟糾紛、財務狀況惡化等;
(3)借款人住所、營業範圍、法定代表人等工商登記事項發生變更或對外發生重大投資等情況使貸款人債權實現受到嚴重影響或威脅的;
(4)借款人發生危及、損害或可能危及、損害貸款人權益的其他事件。
第三十四條 保證人原因
1. 如保證人出現停業、歇業、被宣告破產、解散、被吊銷營業執照、被撤銷以及經營虧損等情形,部分或全部喪失與本貸款相應的擔保能力,或者作為本合同項下貸款擔保的抵押物、質物、質押權利價值減少時,借款人應提供貸款人認可的新的擔保。
第三十五條 抵押、質押原因
1. 發生以下情形,貸款人有權要求借款人提前償還借款及所涉債務:
(1)擔保人違反擔保合同的約定;
(2)擔保合同無效或者被撤銷;
(3)擔保物權無效或者被撤銷;
(4)擔保人要求解除擔保合同;
(5)擔保人申請破產、被申請破產;
(6)擔保人因被撤銷、解散等原因終止,或者死亡、被宣告失蹤、被宣告死亡。
第三十六條 停止放貸
1. 借款人違約,貸款人有權分別或者同時採取下列措施:
對於尚未發放的借款,中止或者終止發放。
第三十七條 追加擔保
1. 1.合同項下的擔保發生不利於貸款人債權的變化時,借款人應按貸款人的要求及時提供貸款人認可的其他擔保。
2.本款所稱“變化”包括但不限於:擔保人停產、歇業、解散、停業整頓、被撤銷、營業執照被吊銷、申請或被申請破產;擔保人的經營或財務狀況有重大變化;擔保人涉及重大訴訟或仲裁案件;擔保物的價值減少或可能減少或被採取財產保全等強制措施;擔保人在擔保合同項下有違約行為;擔保人與借款人發生爭議;擔保人要求解除擔保合同;擔保合同未生效或無效或被撤銷;擔保物權不成立或無效;或影響貸款人債權安全的其他事件等。
第三十八條 提前清償
1. 出現下列任一情形時,貸款人有權停止支付借款人尚未使用的貸款,單方面宣佈合同項下已發放的貸款本金部分和全部提前到期並要求借款人立即償還所有到期貸款本金並結清利息:
(1)借款人在第_條項(借款人的陳述與保證條款)下所作陳述與保證不真實;
(2)借款人違反本合同的約定;
(3)第【 】條(借款人通知義務條款)所列應通知的任何事項之一實際發生,貸款人認為將影響其債權的安全;
(4)借款人在履行與貸款人訂立的其他合同時,有遲延履行等違約行為且經貸款人催告後仍未予以糾正。
第三十九條 其他補救措施
1. 借款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應在收到貸款人通知後七日內予以改正並採取令貸款人滿意的補救 措施,否則貸款人有權要求提前到期;借款人應在收到貸款人要求提前到期通知的十日內足額歸還所 有應付未付的本金和利息,對未在該期限內歸還的借款本息,貸款人有權按逾期天數計收罰息:
(1)借款人向貸款人提供虛假或不完整的信息或資料;
(2)借款人拒絕或阻礙貸款人對其收入或信用情況進行檢查;
(3)借款人發生不良信用記錄或違法、違紀等不良記錄;
(4)借款人涉及重大經濟糾紛或家庭財務狀況惡化等,使貸款人債權實現受到嚴重影響或威脅的
(5)借款人違反本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或發生其他影響其償債能力的事件;
(6)本合同項下之擔保發生了不利於貸款人債權實現的變化,且借款人未能按貸款人要求另行
提供所需擔保的;
(7) 借款人未經保證人事先書面同意,在抵押給保證人的抵押物上又設定或允許設定任何抵押或其他類型的優先權安排的;
(8)其他嚴重的違約行為。
第四十條 借款人的違約責任及承擔方式
1. 借款人有以下情形的,構成借款人違約:
(1)未按約定償還任何一期本金或者利息;
(2)未按約定用途使用借款;
(3)隱瞞企業財務、經營等情況,或者拒絕借款人行使貸款人監督權;
(4)在貸款申請及本合同訂立、履行過程中提供虛假、不完整、不準確或者無效的資料及信息;
(5)抽逃出資、虛假出資、轉移資產、逃避債務等缺乏償債誠意、降低或者喪失償債能力;
(6)與他人簽訂有損借款人權益的合同;
(7)未履行本合同第_條(通知義務條款)約定的通知義務;
(8)違反所作出的保證、違反本合同的約定、明確表示或者以行為表明不履行本合同的約定。
第四十一條 貸款人的違約責任及承擔方式
1. 貸款人未按本合同約定提供貸款的,借款人有權要求貸款人按本合同約定的利率按實際逾期天數支付利息並承擔違約金,違約金的計算收取辦法為:【 】。
第四十二條 擔保條款
1. 1.本合同項下借款及所涉債務採取以下第【 】項擔保方式擔保:
(1)保證擔保,保證人:【 】,合同號:【 】;
(2)抵押擔保,抵押人:【 】,合同號:【 】;
(3)質押擔保,出質人:【 】,合同號:【 】;
(4)其他擔保方式:【 】【 】。
2.本合同有效而擔保合同不成立、不生效、無效或者被撤銷的,如借款人無過錯,則貸款人與擔保人對借款人的經濟損失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第四十三條 合同的生效、變更與終止
1. 合同的效力:
(1)借款人為農牧民城鎮居民個人或個體工商户的,本合同自借款人簽字、貸款人負責人或授權代表簽字(或蓋章)並加蓋公章後生效;借款人為小型企業的,本合同自借款人簽字並蓋章、貸款人負責人或授權代表簽字(或蓋章)並加蓋公章後生效。
(2)本合同項下各條款間相互獨立,各條款的效力不受其他條款的影響。某條款或某部分條款無效的,其他條款仍有效。
第四十四條 複數文件和語言
1. 本合同需簽署三份或三份以上,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其中:借款人一份,貸款人二份,擔保人(若有)各一份,登記機關(若有)各一份,公證機關(若有)一份。
第四十五條 合同解釋
1. 如本合同的某條款或某條款的部分內容在現在是或將來成為無效的,該無效條款或該無效部分並不影響本合同及本合同其他條款或該條款其他內容的有效性。
第四十六條 法律適用
1. 借款人、貸款人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就借款和擔保等相關事項,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四十七條 糾紛解決程序與管轄
1. 本合同項下爭議依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爭議期間,各方仍應繼續履行未涉爭議的條款。
(1)向貸款人所在地有管轄權的法院起訴;
(2)由 【 】仲裁委員會依申請仲裁時該會現行有效的仲裁規則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具有約束力。
第四十八條 費用負擔
1. 1.貸款人因實現債權所發生的各項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差旅費、律師費等),均由借款人承擔。
2.如本合同的任何一方提出公證要求,本合同應在國家規定的公證機關進行公證,其費用由提出方承擔。
第四十九條 證據效力
1. 除非有可靠、確定的相反證據,貸款人有關本金、利息、費用和還款記錄等內容的內部賬務記載,貸款人制作或者保留的貸款人辦理提款、還款、支付利息等業務過程中發生的單據、憑證,催收借款的記錄、函件,及貸款人制作或者保留的關於本合同履行的材料,均構成有效證明主合同債權債務關係和本合同履行情況的確定證據。借款人不能僅因為上述記錄、記載、單據、憑證、函件、材料等由貸款人單方製作或者保留,而提出異議。
第五十條 其他條款
1. 1.本合同載明的通訊地址適用於合同履行及其後可能的訴訟/仲裁程序,寄送至該地址的書面通知、函件及法律文書等,受送達方必須簽收,並在簽收後三日內將回執寄送給送達方。如受送達方未簽收,則留置之日或者郵件退回之日即為送達之日。
2.通訊地址變更的,應當書面通知對方,並由對方出具收到該書面通知的回執,變更自回執載明的收到之日起生效,否則變更無效。
3.本合同未載明通訊地址的,以住所地為通訊地址。
4.其他約定:【 】。
第五十一條 聲明條款
1. 借款人和貸款人均同意並確認,借款人、貸款人通過其【 】賬户和銀行賬户採取的行為所產生的法律效果和法律責任歸屬於借款人、貸款人本人;借款人、貸款人授權和委託【 】根據本合同所採取的全部行動和措施的法律後果均歸屬於借款人、貸款人本人,與【 】無關,【 】也不因此承擔任何責任。在任何情形下,【 】不是本合同項下任何借款或債務的債務人或需要以其自有資金償還本合同項下的任何借款或債務。【 】亦不是本合同項下債務的擔保人或需要以其自有資金承擔本合同項下的擔保責任。借款人和貸款人同意,【 】有權就其為借款人和貸款人提供的服務收取服務費。(【 】均指中間平台)
第五十二條 簽署信息
1. 借款合同編號:【 】
借款人:【 】
(簽字):【 】
日期:【 】年【 】月【 】日 借款合同編號:【 】
貸款人:【 】
(簽字):【 】
日期:【 】年【 】月【 】日
第五十三條 授權委託
1. 借款人(公章): 【 】 貸款人(公章):【 】
負責人或授權代表: 【 】 負責人或授權代表:【 】
(簽字並蓋章) (簽字並蓋章)
簽署日:【 】年【 】月【 】日 簽署日: 【 】年【 】月【 】日
【簽署條款】
借款合同(有保證人) 篇5
債務人,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性別、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
債權人________(姓名、__________性別、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
1、今因為__________事,虧欠__________________元。_
2、雙方約定,債務人於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之前償還所欠款項,利息為__________。逾期不還,債務人按日賠償未清償債務__________的違約金。
3、本協議具有強制執行效力。
4、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債務人:_________________簽字、按手印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債權人:_________________簽字、按手印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借款合同(有保證人) 篇6
甲方(出借方):___________,男,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
乙方(借款方):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住所地: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向乙方提供借款事宜達成如下條款:
一、借款:
甲方於本合同簽訂之後 日內向乙方提供借款人民幣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元整)。
借款期限:_________天,自甲方將所借款項實際提供給乙方之日起算。
利息:按照年利率15.4%計算。
乙方指定的收款賬户為:
開户行:____________
户名: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
二、借款用途:____________乙方承諾將所借款項用於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用於其他任何用途。
三、還款
1.借款期限內,乙方於每_____天支付一次利息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元整)。
2.借款期限屆滿,乙方一次性支付剩餘利息及全部本金。
3.借款期限內,乙方可以提前還款,利息據實結算。
四、違約責任:
1.乙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約定及時支付任何一期利息的,甲方有權宣佈所有未還款項立即到期,並要求乙方立即償還所有未還的本金及利息。
2.乙方逾期還款期間,按照年利率15.4%支付違約金,直至全部還清為止。
五、因本合同所產生之爭議,由甲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管轄。
六、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借款合同(有保證人) 篇7
甲方:_________,身份證號碼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身份證號碼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等人因購買房屋,資金不足,特向乙方請求借款。經雙方協商,自願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借給甲方人民幣___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元整),甲方應於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歸還完畢。
二、甲方同意乙方扣除其在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期間在乙方享有的股份分紅__________元作為還款。在此期間,若甲方的股份分紅總額不足捌萬元的,甲方需將不足部分補齊還給乙方。
三、甲方等人對第一項的借款__________元整承擔連帶償還責任。
四、本協議書一式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借款合同(有保證人) 篇8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
經______________(下稱貸款方)與 _____________(下稱借款方)充分協商,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自________起,由貸款方向借款方提供____________(種類)貸款(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 ,用於_____________,還款期限至_____________止,利率按月息_______‰計算。如遇國家貸款利率調整,按調整後的新利率和計方法計算。具體用款、還款計劃如下:
第二條 貸款方應在符合國家信貸政策、計劃的前提下,按期、按額向借款方提供貸款。否則,應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付給借款方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的計算,與逾期貸款的加息同。
第三條 借款方願遵守貸款方的有關貸款辦法規定,並按本合同規定用途使用貸款。否則,貸款方有權停止發放貸款,收回或提前收回已發放的貸款。對違約部分,按規定加收______%利息。
第四條 借款方保證按期償還貸款本息。如需延期,借款方必須在貸款到期前提出書面申請,經貸款方審查同意,簽訂延期還款協議。借款方不申請延期或雙方未簽訂延期還款協議的,從逾期之日起,貸款方按規定加收______%的利息,並可隨時從借款方存款賬户中直接扣收逾期貸款本息。
第五條 貸款方有權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瞭解借款方的計劃執行、經營管理、財務活動、物資庫存等情況。借款方對上述情況應完整如實地提供。對借款方違反借款合同的行為,貸款方有權按有關規定給予信貸制裁。
貸款方按規定收回或提前收回貸款,可直接從借款方存款賬户中扣收。
第六條 借貸雙方發生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按下列第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七條 其他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法規及銀行有關貸款規定辦理。
第九條 本合同從借、貸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______份,借、貸雙方各執一份。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貸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 貸款單位:(公章)______________
(公章或合同專用章) 經辦人:(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章)_____________
負責人:(章)_________________
經辦人:(章)_________________
開户銀行及賬户: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合同(有保證人) 篇9
甲方(出借人):_____
住 所:_____
乙方(借款人):_____
住 所:_____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協商一致,達成本合同,並保證共同遵守執行。
一、借款金額:
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幣(大寫:_______) (小寫:_____ )。
二、借款用途為。
三、借款利息:
借款利率按同期銀行貸款利率。
四、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為 ,從 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起至 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止。如實際放款日與該日期不符,以實際借款日期為準。乙方收到借款後應當出具收據,乙方所出具的借據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甲方以轉賬的方式將所借款項打入乙方賬户。
借款人用户名:_____
賬號:_____
開户銀 行:_____
六、保證條款:
1、借款方必須按照借款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否則,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立即還本付息,所產生的法律後果由乙方自負。
2、借款方必須按合同規定的期限還本付息。逾期不還的部分,借款方有權限期追回借款。
七、違約責任
1、乙方如未按合同規定歸還借款,乙方應當承擔違約金以及因訴訟發生的律師費、訴訟費、差旅費等費用。
2、乙方如不按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甲方有權隨時收回該借款,並要求乙方承擔借款總金額百分之百的違約責任。
3、當甲方認為借款人發生或可能發生影響償還能力之情形時,甲方有權提前收回借款,借款人應及時返還,借款人及保證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抗辯。
八、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友好協商解決,也可由第三人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本合同自各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蓋章):_____
乙方 (簽字、蓋章):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借款合同(有保證人) 篇10
合同編號: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年_______月____日
借款人:______
貸款人:______
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雙方遵照有關法律,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章 借款
第一條 借款金額:______(大寫)_____(小寫)。
第二條 借款用途:________。
第三條 借款期限: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止。
第四條 在本合同期限內,借款的實際放款日和還款日以借據為準。借據是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條 貸款人應在借款人辦理借款手續後_________個營業日內將借款放出。
第六條 借款人用下列資金,但不限於下列資金,歸還本合同項下借款本息。
第七條 本合同到期,借款人應主動歸還全部借款本息。不主動歸還的,借款人同意貸款人從借款人賬户劃收。
第二章 借款利率和計息
第八條 本合同項下借款利率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確定為______月息千分之_____。
第九條 本合同項下借款,自貸款方放款之日起計息,按日計息,按季結息,借款到期還清本息。
第十條 經貸款人同意,借款人提前歸還借款的,仍按合同約定的利率和實際用款天數計算利息。
第十一條 借款人在貸款人結息日前應在其賬户備足應付利息,由貸款人從借款人賬户劃收。
第三章 擔保
第十二條 本合同項下借款本息和可能發生的違約金、實現債權的費用由向貸款人提供_________方式擔保,並另行簽訂合同編號_____的擔保合同。
第十三條 如果擔保合同中約定的有關事項發生,貸款人認為足以影響擔保人的擔保能力的,借款人應重新提供令貸款人滿意的擔保。
第四章 雙方承諾
第十四條 借款人承諾:
(1)按照本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
(2)不利用借款從事違法經營活動。
(3)在本合同項下借款全部清償前,借款人有任何一種改變經營方式行為(包括承包、租賃、合併,分立、股份制改造、聯營、與外商合資或其他形式)時,應最遲於改變經營方式前三十天通知貸款人,並保證貸款本息的清償。
(4)發生歇業、解散、停業整頓、被吊銷營業執照、被撤銷時,保證立即歸還貸款本息。
(5)當客觀上有危及借款安全情況時(包括涉及重大經濟糾紛的訴訟、財務狀況惡化等),應當在事件發生後_____天以內書面通知貸款人,並保證貸款本息的償還。
(6)按時如實提供貸款人要求的資料(包括資產負債表、損益表、所有開户行、賬號、存款餘額等),並配合貸款人調查、審查和檢查與借款有關的生產、經營、財產等情況。
第十五條 貸款人承諾:
(1)按期足額發放貸款。
(2)對借款人的債務、財務、生產、經營情況保密。
第五章 合同的變更
第十六條 借款人需要延長借款期限的,應在借款到期日前______日內向貸款人提出申請,並徵得擔保人書面同意。
第十七條 借款人如要將本合同項下債務轉讓給第三者,應經貸款人書面同意。在受讓人和貸款人重新簽訂借款合同前,本合同繼續有效。
甲方:_____
乙方:_____
借款合同(有保證人) 篇11
甲方(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貸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和誠實信用原則,就借款事宜達成一致。特訂立本借款合同,供雙方恪守履行。
第一條 借款金額與期限
合同雙方協商一致,由乙方向甲方出借現金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整(大寫:__________元整)。
本合同借款期限為 年,自 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二條 借款用途
甲方將借入的資金用於________________。如業務發展需要,甲方也可將該筆本金用於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有權隨時對資金去向向甲方索取書面説明。
第三條 利率與利息
1、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借款年利率為税後 %,即借款總額 %,合計人民幣__________元整(大寫:______________元整)。
2、本合同借款自乙方劃出資金之日起計息,利息在所借款項到賬後當場以現金或現金劃賬方式支付,不得拖欠;如未能及時支付利息,則視為甲方違約,乙方有權當場解除合同,並向甲方索取相應的經濟損失。
第四條 還款方式
1、經協商一致,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____種還款方式:
(1)甲方分期償還借款;
(2)本合同借款期限屆滿後,甲方一次性償還借款。
2、乙方指定以下銀行賬號為收款賬號並保證其真實有效。借款期限(或者分期期限)屆滿前七個工作日內,甲方將本合同借款(或者分期還款金額)匯入該賬號。
開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户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 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甲方提前還款的,應當提前七個工作日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所收取的相關費用不予退還。
第五條 借款展期
甲方不能按期歸還本合同項下借款,需要展期時,應在借款期限(或者分期期限)屆滿前一個月前向乙方提出書面申請,經乙方審查同意,簽訂借款展期協議後有效,否則視為甲方違約,乙方有權終止合同收回全部借款,並可向甲方索取相應的經濟損失。
第六條 貸款的擔保
甲乙雙方選擇履行本條第____款。
1.本合同借款無擔保;
2.本合借款的擔保方式為____________,由乙方與擔保人就本合同的具體擔保事項簽訂編號為____________的擔保合同。
第七條 甲方保證
歸還期限:
還款日期:
還款金額:
第一期:
第二期:
第三期:
1.甲方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依法成立的公司,具有簽訂和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民事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2.甲方提供的與本貸款有關的一切文件、報表及陳述均是合法、真實、準確、完整的。
3.甲方保證:本借款合同不因法人代表或公司股東變更而失效,無任何欺詐行為,併為不可撤銷、不可更改的無條件保證兑現的見索即付憑證,具有永久法律效力。所藉資金到期後,若不履行承諾,惡意逃避或故意拖延還款,願接受下列處治:乙方憑本借款合同可直接向法院提起訴訟向我公司追索,我方無條件放棄一切抗辯和反訴權。乙方可憑此借款合同依法凍結我公司的銀行帳户;借款合同轉為我方欠乙方的欠條;追回應兑現的款項並按該借款總額加收每天1%的滯納金;追索期間所產生的一切費用均由我公司承擔。
第七條 甲方義務
1.甲方應按合同約定清償貸款本金和利息。
2.借款期間,甲方經營決策發生任何重大改變(包括但不限於轉股、改組、合併、分立、合資、合作、經營範圍和註冊資本變更等),可能影響乙方權益,甲方應至少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乙方,並且落實借款清償責任,或者提前清償,或者提供乙方認可的擔保。
3.甲方應當接受乙方監督。如乙方要求,甲方應當提供真實反映借款使用情況的報表及其他文件。
4.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轉移或變相轉移本合同的債務責任。
5.甲方轉讓、處分其重大資產或營業收入的全部或大部分,應至少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乙方,並且落實借款清償責任,或者提前清償貸款,或者提供乙方認可的擔保。
6.如發生影響甲方合同履行能力的重大事件,包括但不限於重大經濟糾紛、停業、歇業、被宣告破產、解散、被吊銷營業執照、被撤銷、財務狀況惡化等,甲方應立即書面通知乙方。7.借款期間,甲方變更法人名稱、法定代表人、項目負責人、住所、電話、傳真等,應在變更後七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乙方。
第八條 乙方義務
1.乙方應當依照合同約定,按時足額出借資金給甲方。
2.對於磋商、訂立、履行本合同的過程中所知悉的甲方商業祕密以及甲方要求予以保密的資料、數據等信息,乙方應當予以保密。
3.乙方應當按照合同約定的利率和期限收取利息。甲方提前還款的,乙方在接到甲方的書面通知後,應當同意。
第九條 違約責任
1.本合同生效後,未按照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的,應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2.乙方未按本合同約定提供借款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計算收取辦法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出現下列情形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立即償還借款、利息及其他費用,且乙方要求甲方償還前述款項之日即為本合同借款期限屆滿之日。
(1)甲方沒有按期償還借款及利息,經乙方書面催告後,仍未償還的;
(2)甲方停業、歇業、被宣告破產、解散、被吊銷營業執照、被撤銷、涉及重大經濟糾紛、財務狀況惡化等;
(3)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貸款的;
(4)甲方發生危及、損害或可能危及、損害乙方權益的重大事件。
4.甲方不能按時支付利息的,乙方有權按照未付利息每日1%計算,要求甲方支付違約金;甲方逾期未清償借款本金的,乙方有權按照借款本金每日1%計算,要求甲方支付違約金。
(本頁為簽章頁,以下無正文內容)
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字: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合同(有保證人) 篇12
抵押人:_____ 以下簡稱甲方。
抵押權人:_____ 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因公司經營需要,以自有車輛做為抵押向乙方借款,借款金額為人民幣 (大寫) (小寫),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特訂立本抵押合同。
第一條:抵押物的名稱、數量。
名稱:_____ 輛,排量:_____ ,顏色 ________,車牌號為:_____ 發動機號為:_____ 。上述抵押的車輛為甲方所有。
第二條:抵押期限。
抵押期限為__________月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第三條:抵押情況聲明、暫管。
1、清點:本合同生效後,甲、乙雙方共同清點檢查抵押物的數量、質量。
2、暫管:_抵押物由乙方負責暫管,一切倉儲及其保險管理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第四條:雙方的義務及違約責任。
1、甲方應保證是該抵押的合法所有權人,今後如因該抵押物的所有權歸屬問題發生糾紛,並因此而引起乙方的損失時,甲方應負責賠償。
2、在本合同簽訂之後,甲方應將與抵押物有關的一切原始單證、票據交給乙方。
3、乙方應妥善保管抵押物,不得遺失、毀損。
第五條:抵押物的處分、處分方式。
1、本合同期滿,甲方尚不能還清欠款本息者,乙方有權向法院申請處分抵押物,亦有權將抵押物轉讓、出售、再抵押或以其它方式處分。
第六條:其它
1、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如任何一方當事人不履行合同,對方當事人可根據《民事訴訟法》規定,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2、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抵押人:___________(章)
抵押權人:___________(章)
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借款合同(有保證人) 篇13
甲方:
乙方:
一、由於乙方資金確實緊張,致使 合同項下的資金不能落實。如不及時解決將嚴重影響到合同的履行。為保證履約,維護對外信譽,甲方應乙方的申請,同意借給部分資金。金額為人民幣 元。
二、上述借款用於:
(1)、訂購服裝面料:
(2)、訂購原材料:
(3)、訂購輔料 :
(4)、其他如:
三、上述借款直接匯到:
收款單位名稱:
收款單位開户行:
收款單位帳號:
四、為保證甲方的資金安全及時收回借款,乙方鄭重承諾如下:
1、嚴格履行合同,保證按時、按質交貨;如出現違約,乙方將保證返還上述借款。並同時承擔因違約而產生的其他責任。
2、及時支付資金佔用費。資金佔用費按每月千分之 支付。不足1 月按1 個月支付。
3、保證借款專款專用,不挪作他用。如發現乙方將資金挪作他用,甲方有權提前收回資金,同時乙方應支付借款額30%的違約金。
4、對於上述借款以及產生的資金佔用費,甲方有權從雙方結算款或其他往來款中扣還;甲方也有權委託其他與乙方有業務往來的企業代扣。乙方對此不持 異議。5、本借款協議書一經成立,即獨立於有關合同。乙方不管任何原因都必須按約定時間歸還借款和資金佔用費。
5、本借款及資金佔用費乙方最遲於借款支付日起 天內歸還給甲方。
6、如乙方未能按期歸還借款及資金佔用費,甲方可以隨時向南京市鼓樓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乙方應承擔甲方追討該款的差旅費、律師代理費等。
五、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蓋章生效。
附件:合同、乙方借款申請書、乙方企業營業執照復件
甲方: 乙方: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借款合同(有保證人) 篇14
債權人:_________ (以下簡稱甲方) 債務人: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在公平、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借款,達成協議如下:
一、借款數額及用途
乙方向甲方借人民幣____________元( )用在XX廠
債權人:___________ (以下簡稱甲方) 債務人: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在公平、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借款,達成協議如下:
一、借款數額及用途
乙方向甲方借人民幣____________元( )用在XX廠,乙方必須保證借款用途真實有效合法,不得隨意改變借款用途。
二、借款期限 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至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______日
三、借款利息
按______月息2%計算,按______月支付利息。
四、轉款方式
甲方按照乙方的要求將款項轉入乙方指定的下列賬户:
賬户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户行名稱:__________________
五、乙方承諾事項:
1、乙方必須保證按月支付借款利息,到期及時歸還本金,若逾期償還借款本息,乙方自願承擔日息為萬分之五的逾期滯納金,借款本息總額20%的違約金。
2、乙方保證借款用途的真實性,若乙方隨意改變借款用途或者虛構借款事實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
3、乙方自願以其名下的資產清償借款本息、滯納金及違約金直至還清為止。
4、若因乙方不能按期歸還借款本息所產生的相關費用(包括律師費、訴訟費等其他相關費用)全部由乙方承擔。
5、乙方在簽字按手印前已確認知悉本合同的全部事項,對本合同所載條款無任何異議,並自願放棄抗辯權。
六、其他事項
七、合同履行的過程若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可向曲靖市仲裁委申請仲裁。
八、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雙方簽字按手印生效。
甲方(簽字或蓋章):_________乙方(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
聯繫方式:_________________ 聯繫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
於___________年 _______________月日簽訂
必須保證借款用途真實有效合法,不得隨意改變借款用途。
借款合同(有保證人) 篇15
甲方:
乙方:
甲方因企業生產經營需要,向乙方累計借款,該筆借款及利息,甲方自願用貴州省仁懷市趙汝良煤礦股權轉讓所得股份做為抵押,甲乙雙方本着公平公正誠實守信經協商一致就借款一事達成如下協議:
一、借款數額:乙方提供借款人民幣(大寫:月利息)(大寫:);
二、借款期限:年月日到年月日;
三、借款用途:甲方用於_煤礦經營所需流動資金及技術改造資金;
四、還款方式:借款期限到期時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支付所借支的本金,每月底甲方付乙方提供借款的月利息(大寫;);
五、甲方以轉讓所有貴州省仁懷市趙汝良煤礦公司的股權及所有生產原材料及設備和產品,向乙方提供質押,以保證甲方準時、足額返還利息及本金;
六、抵押權的實現:甲方未按本協議約定的還款期限返還借款給乙方,或甲方被人民法院宣告企業破產或因違法被企業部門撤銷,乙方可以與甲方協議以浮動抵押財產折價或者拍賣、變賣該浮動抵押財產所得的價款優先受償,乙方與甲方未就抵押權實現方式達成協議的,乙方有權請求當地人民法院拍賣、變賣該浮動抵押財產,用於抵償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借款,該浮動抵押財產折價拍賣變賣後,其借款超過債券數額的部分歸甲方所有,不足抵償部分乙方有權向甲方追償直至甲方返還乙方所提供的全部借款為止;
七、本協議達成上述條款,甲乙雙方應自覺履行,不得違約,本協議根據許家文和韋永軍的《股權轉讓協議書》為依據,韋永軍保證股份轉讓協議書真實性原件或複印件蓋鮮章。如有違約,違約方應對守約方因違約而遭受的經濟損失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114條規定支付違約金;
八、甲方提供的夫妻身份證複印件和仁懷趙汝良煤礦所有合法手續及許家文和韋永軍的《股權轉讓協議書》原件(複印件蓋鮮章);
九、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功時乙方可以採取司法途徑進行解決。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借款合同(有保證人) 篇16
外匯借款合同
合同編號: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
貸款方:交通銀行____行
法定代表人: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
應借款方____年__月__日提出的借款申請,貸款方願意向借款方提供
固定資產外匯貸款。借貸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
國民法典》以及交通銀行的有關業務辦法的規定,經過平等協商,現達成以下條款,
以資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 借款幣種、金額和期限
1.1 借款種幣:
1.2 借款金額:____(大寫:___),其中備付利息___(大寫:
___)
1.3 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為____年,自第一筆提款之日起算。
第二條 借款用途
2.1 借款限用於:____
2.2 備付利息款限用於支付建設期各期利息。
第三條 提款
3.1 借款方按第一條規定的借款額提款或/和開立信用證均必須滿足下列
全部條件後方可進行:
(1)已提供借款項目納入國家固定資產投資計劃的證明;
(2)已提供合營各方註冊資本已按規定繳足的驗資報告或出資證明;
(3)已提供貸款方認可的項目預(概)算資金已全部落實的證明,包括撥款
和發行股票、債券的批准件;各類已簽署生效的融資合同副本;註冊外投資或/和
自有資金已落實的證明等;
(4)已提交董事會有關借款、財產抵押的有關決議及法人代表授權書;
(5)已提供貸款方認可的還款擔保;抵押合同已辦妥登記及公證手續;
(6)自籌資金已按貸款方要求或按計劃投入使用或到帳;
(7)未發生第9.1條款所列任何一種違約行為;
(8)其它:
3.2 提款期限為____個月。自本合同簽訂生效之日起算。每次提款額
為____萬的整數倍,但最後一筆提款除外。
3.3 在提款期限內,借款方應按下列分年提款計劃提款:
┌─────────────────────────┬────────┐
│
計劃提款
│
金額
│
├─────┬─────┬──────┬──────┼────────┤
│ 年
│ 季
│
月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3.4 各年(季)度提款計劃借款方應在當年(季)第一筆提款前一個月提
交貸款方。
3.5 分年和年(季)度提款計劃如需調整,應至少提前十五天提出,並經
貸款方同意。
3.6 借款方辦理提款,應提前____個銀行營業日提交有效借款憑證。
3.7 提款期到期,未提貸款部分即自動註銷,但事前已經貸款方書面同意
延展提款期限者除外。
第四條 利息和費用
4.1 借款利率
借款年率為:_____
利息每____計收一次,結算日為__________。
計息方法以:以三百六十天為一年,按貸款餘額和實際用款天數計收利息。
4.2 承諾費。貸款方有權在提款期內向借款方收取承諾費。承諾費費率為
年率____;承諾費起算日為___,並在____日計收。
計費方法:以三百六十天為一年,按未提金額和實際未提天數計收承諾費。承
諾費由貸款方主動從借款方存款賬户中扣收。
4.3 管理費。借款方應在第一次提款時按合同借款金額的___%向貸款
方一次性支付管理費。管理費以人民幣支付(以支付當日國家外匯管理局公佈的外
匯中間價折算)。
4.4 凡因簽訂與履行本合同及其附屬文件而發生的其他費用均由借款方承
擔。
4.5 借款方應於結算日主動支付利息,如結算日為非銀行營業日,則順延
至下一個銀行營業日支付。屆時未付,貸款方有權主動從借款方的存款賬户中扣收。
如存款不足以支付利息,對應付未付利息,貸款方可計收復利。
4.6 除4.3條款項下費用外,其他各項利息、費用均以所借幣種支付。
第五條 還款
5.1 還款來源為____及其他可用於還款的資金。
5.2 借款方應在第1.3條款規定期限內以所借幣種歸還全部借款本金。
借款本金每半年歸還一次,分___還清;第一期還款在第一筆提款之日後___
個月進行,各期還款金額見下表:
┌───────────────────────────┬──────┐
│
期序
│
金額
│
├─────┬─────┬─────┬────┬────┼──────┤
│ 序數
│ 年
│
季
│ 月 │
│
幣種
│
借款合同(有保證人) 篇17
第一條 借款金額
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第二條 借款用途
甲方借款用於購買,建造,翻建,大修座落於_____區(縣)____街道(鎮)_____路(村)_____弄_____號_____室的住房。
第三條 借款期限
借款合同期限從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日止。
第四條 貸款利率
貸款利率按簽訂本合同時公佈的利率確定年利率為___%(月利率___%)。在借款期限內利率變更,按中國人民銀行規定辦理。
第五條 存入自籌資金
甲方應在本合同簽訂後,在乙方開立活期儲蓄存款户(儲蓄卡帳户),將自酬資金存入備用。如需動用甲方本人,同户成員,非同户配偶和非同户血親公積金抵充自酬資金的,需提供當事人書面同意的證明,交乙方辦理劃款手續。甲方已將自籌資金支付給售房單位作首期房貸並有收據的可免存。
第六條 貸款撥付
向售房單位購買住房或通過房地產交易市場購買私房的甲方在此不可撤銷地授權乙方,在辦理住房抵押登記獲得認同(乙方確定)之日起的五個營業日內將貸款金額連同存入的自籌資金全數以甲方購房款的名義轉入售房單位或房地產交易市場在銀行開立的帳户。
甲方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在本合同生效後自籌資金用完或將要用完時,有乙方主動將貸款資金劃入甲方在乙方開立的活期儲蓄存款户儲蓄卡帳户)按工程進度支用。
第七條 貸款償還
貸款本金和利息,採用按月等額還款方式。
貸款從發放的次月起按月還本付息。根據等額還款的計算公式計算每月等額還貸款本息,去零進元確定每月還本息額,最後一次本息接清。
(1)第一期(合同簽訂時)每月還本息額為:人民幣(大寫)____萬____仟____百____拾____元整。
(2)第二期至以後各期每月還本息額根據當年銀行公佈的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計算,以乙方書面通知為準,同時變動分期每月還本息額。
甲方需動同本人,同户成員,非同住配偶和直系血親公積金用於償還貸款本息的,可在每年的________月份辦理一次,手續與本合同第五條公積金抵充自籌資金相同。
儲蓄卡,信用卡還款
甲方必須辦理中國建設銀行上海市分行儲蓄卡,信用卡,委託乙方以自動轉帳方式還本付息的足額款項,存入儲蓄卡帳户或信用卡帳户,保證乙方能夠實施轉帳還款。
當因甲方原因造成用卡還款失敗時,甲方必須持現金到原貸款經辦行還款。
甲方提前將未到期貸款本金全部還清,乙方不計收提前還款手費,也不退回按原合同利率收取的貸款利息。
第八條 貸款擔保
本合同項下甲方購買的住房由丙方提供階段性保證。在未將房地產權證交乙方收押前,如發生借款人違約連續三個月拖欠貸款本息,罰息及相關費用,丙方須在接到乙方發出《履行保證責任通知書》後的十日內負責代為清償。保證期限從貸款發生之日起,至乙方取得房地產權證收押之日為止。
保證期間,借款合同的甲,乙方協議變更借款合同內容,應事先徵得丙方的書面同意。
本合同項下甲方購買,建造,翻建,大修的住房作為借款的抵押擔保,由甲,乙方另行簽訂《住房抵押合同》。甲方購買期房的,應將購房預售合同交乙方保管。
第九條 合同公證
甲,乙,丙三方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的十日內,向公證機關辦理本合同和甲,乙方簽訂的住房抵押合同公證。
第十條 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本合同生效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和解除本合同。
甲方如將本合同項下的權利,義務轉讓給第三方,應符合有關規定,並應事先經一方書面同意(如在保證期間應徵得丙方同意),其轉讓行為在受讓方和乙方重新簽訂借款合同後生效。
第十一條 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合同約定發放貸款;
甲方應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內向/font
甲方必須按約定用途使用乙方貸款,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將乙方貸款挪作他用。
乙方應按合同規定期限及時發放貸款。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甲方在執行本合同期間,未按月償還貸款本息為逾期貸款,乙方按規定對其欠款每____天計收萬分之_____的罰息;並由甲方在活期儲蓄或儲蓄卡帳户內存入一個月的貸款數,保證按時歸還乙方貸款。
甲方如連續六個月未償還貸款本息和相關費用,或被發現申請貸款時提供資料不實以及未經已防書面同意擅自將抵押住房出租,出售,交換,贈與等方式處分抵押住房的,乙方有權提前收回貸款本息,直至處分抵押住房,如不足以償還欠款的沒有繼續向甲方追償欠款的權利。
甲方未將乙方貸款按合同約定使用而挪作他用,對挪用部分按規定每天計收萬分之十二的罰金。
第十三條 本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時,可以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以向乙方所在的人民法院起訴。在協商或訴訟期間,本合同不涉及爭議部分的條款,仍須履行。
第十四條 其他約定事項(略)
第十五條 本合同自甲,乙,丙三方簽訂後生效,丙方保證責任至甲方所購商品房的《房地產權證》和《房地產其他權證證明》交乙方執管後終止。甲,乙雙方承擔責任至合同項下貸款本息和相關費用全部清償完畢後終止。
第十六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五份,甲,乙,丙各執一份,公證機關,房地產登記機構個執一份,副本按需確定,其中:送城市公積金管理中心一份。
甲方:(私章) 乙方:(私章)
(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或其授權代理人)
____年____月____日
借款合同(有保證人) 篇18
貸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方為進行_________生產(或經營活動),向貸款方申請借款,並聘請_________作為保證人,貸款方業已審查批准,經三方(或雙方)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貸款種類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借款用途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借款金額 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借款利率 借款利息為_________,利隨本清,如遇國家調整利率,按新規定計算。 第五條 借款和還款期限 借款時間共_________年零_________個月,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借款分期償還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 還款資金來源及還款方式
還款資金來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還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 保證條款
(1)借款方用_________做抵押,到期不能歸還貸款方的貸款,貸款權處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數歸還貸期的抵押權消滅。
(2)借款方必須按照借款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
(3)借款方必須按合同規定的期限還本付息。
(4)借款方有義務接受貸款方的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瞭解借款方的計劃執行、經營管理、財務活動、物資庫存等情況。借款方應提供有關的計劃、統計、財務會計報表及資料。
(5)需要有保證人擔保時,保證人履行連帶責任後,有向款方追償的權利,借款方有義務對保證人進行償還。
(6)由於經營管理不善而關閉,確實無法履行合同的,在處理財產時,除了按國家規定用於人員工資和必要的維護費用外,應優先償還貸款。由於上級主管部門決定關、停、並、轉或撤銷工程建設等措施,或者由於不可抗力的意外事故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經向貸款方申請,可以變更或解除合同,並免除承擔違約責任。
第八條 違約責任
借款方的違約責任
(1)借款方不按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貨款方有權收回部分或全部貸款,對違約使用的部分,按銀行規定的利率加收罰息。情節嚴重的,在一定時期內,銀行可以停止發放新貸款。
(2)借款方如逾期不還借款,貸款方有權追回借款,並按銀行規定加收罰息。借款方提前還款的,應按規定減收利息。
(3)借款方使用借款造成損失浪費或利用借款合同進行違法活動的,貸款方應追回貸款本息,有關單位對直接責任人應追究行政和經濟責任。情節嚴重的,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貸款方的違約責任
(1)貸款方未按期提供貸款,應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付給借款方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的計算應與加收借款方的罰息計算相同。
(2)銀行、信用合作社的工作人員,因失職行為造成貸款損失浪費或利用借款合同進行違法活動的,應追究行政和經濟責任。情節嚴重的,應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第九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凡因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提交________________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條 其他
本合同非因法律規定允許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情況發生,任何一方當事人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當事人一方依照法律規定要求變更或解除本借款合同時,應及時採用書面形式通知其他當事人,並達成書面協議。本合同變更或解除之後,借款方已佔用的借款和應付的利息,仍應按本合同的規定償付。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合同各方當事人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貸款方、借款方、保證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___份,報送_________等有關單位(如經公證或鑑證,應送公證或鑑證機關)各留存一份。
甲方: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
借款合同(有保證人) 篇19
合同編號:民借字號
借
款
合
同
201 年 月 日
借款合同
合同編號:民借字第 號
甲方(出借人): 乙方(借款人):
住址: 住址:
電話: 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當事人在平等自願、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借款金額及期限
甲方(出借人) 出借人民幣 (大寫: )借款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條:借款利息
此次借款為有償借款,自支用貸款之日起,在合同規定的借款期限內,月利息為 。
第三條:借款用途
。
第四條:支付方式
甲方應在合同簽訂後,一次性向乙方交付全部借款,具體借款金額以收支憑證為準。
第五條:還款方式
乙方保證在借款期限屆滿前償還本借款。貸款逾期不還的部分,甲方有權限期追回貸款並要求乙方按每天3%承擔相應違約金。
乙方提前償還借款的,除按照實際用款期間支付利息外,還應當向甲方再支付一個月的利息作為提前還款的違約金。
第六條:條款變更
因情勢變更,本合同需要變更條款的,由雙方協商簽訂變更合同,作為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
第七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有權對乙方提交的資料、文件的合法性、真實性進行調查。
2、甲方有權監督貸款的使用,瞭解乙方的還款能力等情況。乙方如不按合同規定使用貸款,甲方有權收回部分貸款,並對違約部分加收每天3%的違約金。
第八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照本合同的約定使用借款,不得將借款轉作他用,更不得用於違法行為。
2、乙方應根據甲方的要求提供相應的文件及資料,並保證所提供資料、文件的真實性與合法性。
3、乙方應按本合同約定按時足額償還借款本息。
4、乙方的居住地、聯繫方式、單位的變遷等發生變更,必須在變更後三日內書面通知甲方。
5、乙方自願將 為該筆借款提供擔保,到期未還款,交由甲方處置,並協助甲方辦理相關手續,如不足歸還借款,乙方應繼續歸還不足部分。
第九條:違約責任
1、乙方未按照合同約定期限償還本金的,應自逾期之日起按借款金額每日百分之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2、在借款期間,若借款人預留在甲方的聯繫方式、實際居住地、工作單位等發生變化導致無法與借款人取得聯繫,而借款人明知還款義務和期限卻不主動和甲方聯繫,也不按期還款,最終導致甲方進行催收的,上述行為每發生一次,乙方應向甲方支付1000元/次的違約金。
3、在借款期間,乙方拒不履行還款義務或無力清償欠款,而導致甲方採取相關措施的,除支付採取相關措施而支出的全部費用外(包括律師費),乙方還應向甲方支付5000元的違約金。
第十條:爭議解決
因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糾紛,由當事人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甲方住所地所在法院管轄。乙方自願接受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第十一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甲方實際向乙方發放貸款之日起生效。
第十二條:聲明條款
1、甲方、乙方已詳細閲讀本合同所擬條款。應甲方、乙方要求,已經就本合同做了相應的條款説明,甲方、乙方對本合同條款的含義及相應的法律後果已全部知曉並充分了解。
2、甲方、乙方有權簽署本合同。簽定該借款合同時沒有任何的脅迫欺詐和重大誤解行為。屬雙方真實意思表示。
甲方(簽署): 乙方(簽署):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日期: 日期:
借據
今借到(出借人) 人民幣 元(大寫 ),借款期限自 年 月 日,約定月利率 ,到期本息一次性還清。
特此為據!
借款人簽名:
身份證號碼:
日期:
承諾書
我同意用我名下 ,辦理該筆貸款,如果我未按合同約定按期償還借款,出借人 依約定需要處置我名下所有資產,我保證不為此設置任何障礙。
承諾人(簽章):
身份證號碼:
年 月 日
擔保書
擔保人: 出借人: 借款人:
身份證: 身份證: 身份證:
一、擔保事項:借款人 向出借人 借款人民幣 元。借期為 月。(擔保事項詳見借款合同)
二、保證期限:借款到期後二年。
三、擔保方式:擔保人以自己的全部資產為此次借款提供擔保。
四、擔保人承諾:
1、擔保人將督促借款人按約定的期限歸還借款本息;到期借款人沒有歸還借款或沒有完全歸還借款,擔保人即對借款人的還款義務承擔連帶責任。
2、在借款本息沒有完全償還情況下,出借人有權要求擔保人償還以實現自己的債權。
3、全程擔保是本人自願的,絕無任何強制指使,本人清楚擔保人的責任及義務。
五、本擔保自擔保書籤署之日起生效。
六、本擔保已經得到出借人的認可。本擔保書一式二份,擔保人持一份,出借人持一份。
特此擔保
擔保人:
年 月 日
如有侵權,請聯繫刪除。
借款合同(有保證人) 篇20
甲方(借款人)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貸款人)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借款事宜,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達成如下協議,以資雙方共同遵守。
乙方貸給甲方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於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交付甲方。
借款利息: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期限:_________________
還款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還款方式:現金/__________支付。
違約責任:
1、借款方的違約責任
(1)借款方不按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貸款方有權收回部分或全部貸款,對違約使用的部分,按銀行規定的利率加收罰息。
(2)借款方如逾期不還借款,貸款方有權追回借款,並從到期日起付日息1%.
(3)借款方使用借款造成損失浪費或利用借款合同進行違法活動的,貸款方應追回貸款本息,有關單位對直接責任人應追究行政和經濟責任。情節嚴重的,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2、貸款方的違約責任
(1)貸款方未按期提供貸款,應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付給借款方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的計算與加收借款方的罰息計算相同。
(2)利用借款合同進行違法活動的,追究行政和經濟責任。情節嚴重的,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爭議解決方式:雙方協商解決,解決不成,提交__________人民法院。
本合同自______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____附身份證複印件)
合同簽訂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合同簽訂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借款合同(有保證人) 篇21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件類型及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貸款人(抵押權人/質權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人(自然人或法人姓名/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件類型及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質人(自然人或法人姓名/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件類型及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證人(自然人或法人姓名/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件類型及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鑑於:
借款人向貸款人申請個人人民幣貸款,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經當事人各方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合同,以資遵守。
同時借款人、擔保人與貸款人確認(根據情況ü選,不選的打ⅹ)
□本合同系作為借款人與貸款人簽署的編號為________________的《個人綜合授信合同》的附屬業務文件。
□本合同為借款人、擔保人與貸款人之間所簽署的獨立的業務文件。
第一條貸款金額、用途
1.1本合同貸款品種為__________(請填入相應字母:A.個人汽車貸款B.個人消費貸款C.個人經營性貸款D.個人信用貸款E.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貸款金額為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用途限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不得挪用。貸款人有權監督貸款的使用。
第二條貸款期限、利率及計息方式
2.1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期限(暨債務履行期)為________年_______個月,預計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實際貸款起始日期以貸款借據記載的日期為準。
2.2本合同項下的貸款起息日為貸款發放日,計息方式為:貸款利息採取對年、對月、對日的計算方法,如果不能對年、對月、對日,以月末最後一日為對日。貸款期限滿年的按年利率計算,滿月的按月利率計算,有整年(月)又有零頭天數的,整年(月)部分按年(月)利率計算,僅零頭天數按實際天數計算,其計算公式為:
全是整年整月的:利息=本金×時期(年或月數)×年或月利率;
有整年(月)又有零頭天數的:利息=本金×[時期(年或月數)×年或月利率+零頭天數×日利率]
2.3本合同項下貸款的結息日,除雙方另有約定外,為本合同約定的每期還款日。
2.4本合同項下的貸款利率,可採用浮動利率、固定利率或準固定利率(請在方框中打勾選擇)
□浮動利率
按中國人民銀行公佈的同檔期貸款基準利率及浮動區間規定執行。本合同項下的貸款利率在中國人民銀行公佈的同檔期的貸款基準利率的基礎上□上浮□下浮(請在方框中打勾選擇)_______%.如在貸款期限內遇中國人民銀行調整貸款基準利率,則自本合同約定的合同貸款利率調整時間起,在新的貸款基準利率基礎上按上述利率浮動比例浮動後執行新的合同貸款利率。
簽訂本合同時的中國人民銀行同檔期基準利率為:_______%(年利率),執行利率按貸款實際發放日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同檔期基準利率及合同規定的浮動比例確定。月利率=年利率/12,日利率=年利率/360,期利率=年利率×每期月數/12.
若貸款期限內遇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貸款基準利率調整,本合同利率應按以下方式相應調整(請在方框中打勾選擇)
□按年調整,分段計息。即從利率調整的次公曆年的首個公曆日起,按當期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同檔期貸款基準利率及合同規定的浮動比例執行新的利率。
□利率不作調整,不分段計息。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固定利率
按______________銀行公佈的同檔期貸款固定利率及浮動區間規定執行。本合同項下的貸款執行利率在______________銀行公佈的同檔期貸款固定利率的基礎上□上浮□下浮(請在方框中打勾選擇)_______%.如在貸款期限內遇中國人民銀行調整貸款基準利率或______________銀行行調整該業務適用之固定利率,本合同執行利率不作調整。簽訂本合同時的同檔期固定利率為:_______%(年利率),執行利率按貸款實際發放日______________銀行公佈的同檔期貸款固定利率及合同規定的浮動比例確定。月利率=年利率/12,日利率=年利率/360,期利率=年利率×每期月數/12.
□準固定利率
自貸款發放之日起_______個月(預計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實行固定利率,即按______________銀行公佈的同檔期貸款固定利率及浮動區間規定執行(貸款期限從貸款發放之日起至合同到期日止)本合同項下的貸款執行利率在______________銀行公佈的同檔期貸款固定利率的基礎上□上浮□下浮(請在方框中打勾選擇)_______%.如在此期限內遇中國人民銀行調整貸款基準利率或______________銀行調整該業務適用之固定利率,執行利率不作調整。簽訂本合同時的同檔期固定利率為:_______%(年利率),執行利率按貸款實際發放日______________銀行公佈的同檔期貸款固定利率及合同規定的浮動比例確定。月利率=年利率/12,日利率=年利率/360,期利率=年利率×每期月數/12.
固定利率執行屆滿後,即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實行浮動利率,即按中國人民銀行公佈的同檔期貸款基準利率及浮動區間規定執行(貸款期限從貸款發放之日起開始計算)本合同項下的貸款利率在中國人民銀行公佈的同檔期的貸款基準利率的基礎上□上浮□下浮(請在方框中打勾選擇)_______%.如在此期間內遇中國人民銀行調整貸款基準利率,則自本合同約定的合同貸款利率調整時間起,在新的貸款基準利率基礎上按上述利率浮動比例浮動後執行新的合同貸款利率。其中,月利率=年利率/12,日利率=年利率/360,期利率=年利率×每期月數/12.如借款人需繼續採用固定利率計息,則應另行向銀行提出申請。
若在執行浮動利率期間遇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貸款基準利率調整,本合同利率應按以下方式相應調整(請在方框中打勾選擇)
□按年調整,分段計息。即從利率調整的次公曆年的首個公曆日起,按當期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同檔期貸款基準利率及合同規定的浮動比例執行新的利率。
□利率不作調整,不分段計息。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5若借款人未按規定按時足額償付當期貸款本息即為逾期,貸款人有權根據中國人民銀行的有關規定計收罰息(參見本合同第十二條相關內容)
第三條借款人提款條件
3.1除非貸款人同意,否則在以下條件在形式及內容方面均令貸款人滿意地全部達成前,貸款人無任何義務向借款人發放本合同項下貸款:
3.1.1借款人已提交貸款人要求的所有文件資料並獲得貸款人認可。
3.1.2本合同及其相關附件已合法地簽署並生效。
3.1.3擔保權或類似優先權已合法設立並生效(如有)貸款採用抵押方式擔保的,已辦妥保險及抵押登記手續,並將該抵押物登記憑證、所有權憑證、抵押權憑證/他項權利憑證、保險單正本交付貸款人佔有;貸款採用質押方式擔保的,已將質押物交付貸款人佔有;出質行為依法需要辦理登記手續的,該登記已完成。
3.1.4本合同以及與本合同相關的擔保文件及其他文件已由貸款人認可的公證機關辦理了具有強制執行效力的公證(若貸款人要求)
3.1.5借款人已按貸款人要求開立用於提款、付息、付費及還款等的銀行賬户。
3.1.6貸款人提出的其他條件。
3.2儘管有前款所述,以上提款條件的設立並不代表貸款人在上述條件滿足時必然有義務放款,在貸款人因法律法規及政策變動,或受政府宏觀貨幣政策或金融監管政策限制,根據貸款人自身額度等情況需調整、增加貸款發放條件,或發生其他重大情事變更的情況下,可暫緩、減少或取消放款,並通知借款人;並且,如貸款人在上述條件未全部滿足時即放款的,也不構成貸款人的履約瑕疵。
第四條貸款發放及支付
4.1借款人同意,貸款人將貸款資金按下列支付方式進行支付:(請在相應方框內打勾選擇)
□4.1.1貸款人受託支付方式
指貸款人根據借款人的提款申請和支付委託,將貸款資金支付給符合本合同約定用途的借款人交易對象。貸款支付約定具體如下:(請在相應方框內打勾選擇)
□借款人開立貸款專用賬户借款人授權貸款人在符合貸款發放條件時將貸款資金劃付至借款人在貸款人處開立的貸款專用賬户,該賬户賬號為,貸款人的上述劃付行為即為借款人的提款。借款人僅可以將貸款專用賬户中的本合同項下貸款資金劃付至其在本合同及補充變更協議項下向貸款人申請並經貸款人審核同意與貸款專用賬户支付綁定的交易對象賬户。若簽署本合同時借款人尚不能確定支付綁定交易對象信息,或者簽署本合同後需要變更支付綁定交易對象信息,則借款人應與貸款人簽署補充或變更協議予以約定。借款人向任一支付綁定交易對象賬户劃付的金額應符合雙方的約定,且向所有支付綁定交易對象賬户劃付的合計金額應不超過本合同總貸款金額。借款人同意,根據貸款人的規定和要求借款人應將貸款專用賬户中不再使用的貸款資金用於提前償還本合同項下的貸款。簽署本合同時與貸款專用賬户支付綁定的交易對象信息如下:
(1)交易對象户名為__________________,賬號/存摺號/卡號為________________,開户銀行為_________________,支付金額為不超過(幣種金額)__________________;
(2)交易對象户名為_______________,賬號/存摺號/卡號為_______________,開户銀行為_______________,支付金額為不超過(幣種金額)_______________;
(3)交易對象户名為_______________,賬號/存摺號/卡號為_______________,開户銀行為_______________,支付金額為不超過(幣種金額)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未開立貸款專用賬户借款人授權貸款人在符合貸款發放條件時將貸款資金支付至符合本合同約定用途的下述交易對象賬户,支付條件為借款人提供交易合同或其他相關交易資料及憑證並經貸款人審核同意。借款人授權貸款人將貸款資金支付給下述交易對象賬户的行為即為借款人的支付委託,貸款人的上述支付行為即為借款人的提款:
(1)交易對象户名為_______________,賬號/存摺號/卡號為_______________,開户銀行為_______________,支付金額為(幣種金額)_______________;
(2)交易對象户名為_______________,賬號/存摺號/卡號為_______________,開户銀行為_______________,支付金額為(幣種金額)_______________;
(3)交易對象户名為_______________,賬號/存摺號/卡號為_______________,開户銀行為_______________,支付金額為(幣種金額)_______________;
若簽署本合同時,借款人尚不能確定具體交易對象信息,則在本合同簽署後,借款人在支付日前的3個工作日前向貸款人提交貸款人受託支付申請書(格式見附件),貸款人根據借款人的支付申請,且在貸款人審查同意後,將貸款資金按照申請支付金額支付給借款人交易對象。支付條件為借款人提供交易合同或其他相關交易資料及憑證並經貸款人審核同意。貸款人根據借款人的支付申請對借款人交易對象的上述支付行為即為借款人的提款。
□4.1.2借款人自主支付方式
指貸款人根據借款人的提款申請將貸款資金直接發放至借款人賬户,並由借款人自主支付給符合本合同約定用途的借款人交易對象。即借款人授權貸款人在符合貸款發放條件時將貸款資金劃付至借款人開立在貸款人處賬號/存摺號/卡號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賬户內,由借款人自主支付給符合借款合同約定用途的借款人交易對象。貸款人的上述劃付行為即為借款人的提款。借款人承諾,借款人定期向貸款人報告或告知貸款人貸款資金的支付情況。
4.2如因借款人原因導致貸款人在本合同簽署後的九十天屆滿時仍無法發放本合同項下貸款的,貸款人有權單方解除本借款合同。
4.3貸款發放後,借款人因使用該貸款資金與他人發生的任何糾紛,均與貸款人無關,本借款合同應正常履行。
第五條還款
5.1還款方式:
貸款期限在一年以內(含一年),可選擇以下幾種還款方式中的一種(請在相應方框內打勾選擇)
□到期一次性歸還本息,利隨本清(利息計算方式參見本合同第二條)
□分期付息,到期一次還本(每期利息=期初貸款剩餘本金×期利率)
□其他還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上公式中的“期”是指_____個月(如:以每2個月為一期按期還款,此處應填寫“2”。所填數字不得超過12個月);每期還款日為_________________.
貸款期限在一年以上(不含一年),可選擇以下幾種還款方式中的一種(請在相應方框內打勾選擇)
□採用等額本息還款法。
每期還本付息額=貸款本金×期利率+貸款本金×期利率÷[(1+期利率)還款總期數-1]
□採用等額本金還款法。
每期還本付息額=貸款本金÷還款總期數+(貸款本金-已歸還本金累計額)×期利率
□其他還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上公式中的“期”是指_____個月(如:以每2個月為一期按期還款,此處應填寫“2”。所填數字不得超過12個月);每期還款日為_________________.
5.2分期還款的借款人自貸款實際發放的次月(公曆概念)約定還款日起開始還款。貸款實際發放後次月的首期還款貸款利息的計算方法具體為,如貸款實際發放日至次月約定還款日之間的貸款實際佔用天數小於一期的,首期還款貸款利息根據貸款實際佔用天數按照本合同2.2條計息方式確定;如貸款實際發放日至次月約定還款日之間的貸款實際佔用天數大於一期的,首期還款貸款利息將分為一期的應還利息及超過一期部分的應還利息分別計算,其中:一期的應還利息按照約定還款方式計算利息,超過一期部分的應還利息根據貸款實際佔用天數按照本合同2.2條計息方式確定;如貸款實際發放日至次月約定還款日之間的貸款實際佔用天數等於一期的,首期還款貸款利息即按照約定還款方式計算的當期應還利息。
5.3借款人應於本合同約定的每一還本付息日的零點以前,將應還貸款本息足額存入其開立在貸款人處的還款賬户(結算户)中,還款賬户的銀行卡卡號或活期一本通賬號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借款人在此不可撤銷地授權貸款人可從該存款賬户中主動扣收到期應還貸款本息。
5.4借款人如在貸款期內要求變更還款賬户,須提前向貸款人提出申請,經貸款人同意並重新簽訂委託扣款協議、約定新的還款賬户啟用日期後方可實施。
5.5若借款人授權貸款人扣款的存款賬户為可透支賬户,則借款人在此不可撤銷地進一步授權,當該賬户中存款餘額不足以歸還當期貸款本息時,貸款人可以在賬户允許透支金額範圍內以透支方式扣收到期應還貸款本息,由此發生的透支本金、利息和相關費用均由借款人承擔。
5.6借款人應按期償還貸款本息。若借款人未按規定按時足額償付到期貸款本息,貸款人有權從借款人開立在貸款人及貸款人總行系統內其他營業機構的部分或全部賬户中扣收到期未還的本金、利息、罰息及相關費用(包括律師費、訴訟費、拍賣費等實現債權的費用)
5.7若發生貸款逾期,則該期未還貸款本息的逾期罰息,應在歸還逾期貸款本息時一併繳付,且貸款人有權對借款人未支付的利息計收復利。
5.8除採用固定利率的情形外,貸款人因中國人民銀行調整利率因素而對每期應付本息款額所作的調整,借款人須無條件照此履行。
5.9借款人提前歸還貸款,應徵得貸款人的事先書面同意。未取得貸款人書面同意的,借款人仍應當依照合同約定的期限還本付息。
5.10借款人如提前歸還部分貸款本息,對提前還款部分,在提前還款日當日及以前仍按本合同有關規定計收貸款利息,不計退已計收的貸款利息。借款人如一次性提前歸還全部結欠本金及利息的,貸款人有權在提前還款日當日及以前仍按本合同有關規定計收貸款利息,不計退已計收的貸款利息,不計收提前還款日之後的貸款利息。
5.11借款人如提前歸還貸款本金的,按照以下規定收取違約金:
借款人應按照提前歸還貸款本金的______%支付違約金;如正常還款________年以上提出提前還款,可免收違約金。有關提前還款的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抵押擔保
(本條適用時,在本條前的方框中打勾選擇)
6.1為保障貸款人(下或稱抵押權人)債權的實現,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金、利息及相關費用,由抵押人以其有處分權的財產為抵押物向貸款人提供抵押擔保。
6.2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信息為:
6.2.1抵押物
(1)抵押物名稱:
(2)所在地/座落:
(3)抵押物數量(房產抵押時填寫房屋建築面積及土地面積)
(4)現時狀況描述:
(5)抵押物認定價值:
(6)所有權屬:
(7)使用權屬:
(8)購入合同編號(房產抵押時填寫購房合同編號)
(9)權證編號(房產抵押時填寫房地產權證編號)
(10)合格證編號(車輛抵押時填寫)
(11)發動機編號(車輛抵押時填寫)
(12)其他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2.2如有更多抵押物(請在方框中打勾選擇)
□其他抵押物詳情見本合同附件。
6.3抵押物所擔保的主債權為根據本合同由貸款人向借款人提供的金額為人民幣元整(大寫金額)的貸款本金。如根據本合同的規定貸款人可在借款人可透支賬户內扣收到期貸款本息導致該賬户發生透支的,該部分透支金額作為借款人未清償債務的轉化形式也應納入主債權,抵押人以抵押物對該賬户的透支金額也承擔擔保責任。
本合同項下抵押擔保的範圍為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全部到期應付而未付的貸款本金及利息(包括逾期及挪用罰息以及複利等)違約金、損害賠償金、由於還款造成的上述透支賬户透支本息、保管擔保財產及實現抵押權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可能發生的訴訟費、律師費、拍賣費用、變賣費、通知借款人費用以及其他的合理費用)本合同所稱“到期或屆滿”包括但不限於:(1)本合同中規定的正常到期;(2)本合同中約定的每次分期還款日到期;(3)被貸款人宣佈提前到期的情形。本合同規定的還本付息日屆至及貸款被宣佈提前到期均視為本合同項下債務履行期屆滿。
借款人所欠債務的有效憑證以貸款人按自身業務操作規定出具和記載的會計憑證為準。
6.4本合同抵押權的效力除及於抵押物本身,還及於其從物、從權利、物上代位權、附着物及孳息。
6.5在抵押存續期內,如抵押人死亡或終止,本合同項下抵押物上的抵押權繼續有效,抵押人的繼承人就此無權抗辯。
6.6擔保性質
抵押權人對抵押物享有第一順位的優先受償權。抵押權人可以不先行使對債務人的其他擔保權利(如有)而直接行使本合同項下的抵押權。抵押人同意,在任何情況下,抵押權人未行使或未及時行使其與債務人在其他貸款文件項下的任何權利,包括但不限於債權、擔保物權、違約救濟權,均不得被視為抵押權人怠於或放棄行使權利,亦不會影響其充分行使本合同項下的權利。
6.7抵押登記
6.7.1抵押人以依法應當辦理抵押物登記的抵押物抵押的,抵押當事人應依法向有關登記機關辦理抵押物登記,獲得抵押證明後抵押人應將抵押證明正本交付給抵押權人保管。
6.7.2抵押人以法律未強制要求辦理抵押登記的抵押物抵押的,若抵押權人要求,則抵押人應辦理抵押登記。
6.7.3抵押權人有權要求抵押人向抵押權人認可的公證機關辦理具有強制執行效力的公證,抵押人自願接受該強制執行。
6.7.4法律規定抵押登記為抵押生效要件的,該抵押權自登記完成時設立;法律未規定抵押登記為生效要件的,抵押權自本合同生效時設立。
6.8借款人還清全部貸款本息並經貸款人認可後,貸款人應根據抵押人的要求,將上述證明及有關權利憑證交還抵押人,並在出具同意解除擔保的説明函後由抵押人自行前往原登記機關辦理註銷登記。
6.9保險
6.9.1抵押人如對抵押物已辦理保險的,應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五(5)日內辦理以貸款人為第一受益人的保險權益轉讓手續;如尚未辦理保險的或原保險不符合抵押權人要求的,抵押人應在本合同簽署之日起五(5)日內至抵押權人和抵押人雙方認可的保險公司,就指定的保險險種、期限和金額辦理以貸款人為第一受益人的保險手續。
6.9.2抵押人應及時支付所有的保費,並及時將所有保險單據、憑證正本送交貸款人保管。
6.9.3未經貸款人書面同意,抵押人不得修改或變更保險單的任何條款或對保單作任何改變,不得終止或取消該等保險,或任憑及允許該等保險被撤銷、取消、終止或過期失效。
6.9.4若抵押人未及時對抵押物辦理保險或未積極維持該等保險的,貸款人有權對抵押物進行投保和/或維持該等保險,由此產生的費用由抵押人負擔。雖有本款規定,但貸款人並無代抵押人投保及維持保險的任何義務。
6.9.5已保險抵押物發生保險事故的,貸款人有權從保險賠償金中優先提前收回抵押貸款本息。
6.10抵押人應確保抵押物的全部共有人(如有)均完全同意該項抵押,並在本合同後的簽署頁簽署確認。抵押人應確保抵押物共有人均同意,當借款人、抵押人違約時抵押權人有權依據本合同規定處分抵押物,並以處分抵押物所得價款償還貸款本息,並願意接受司法機關的強制執行措施。
6.11約定事項
抵押人和貸款人進一步約定如下:
6.11.1抵押物由抵押人佔管,佔管期間抵押人應當保持抵押物的安全、完好,全面履行其與抵押物有關的各項義務。
6.11.2抵押權人有權在抵押期間對抵押人的經營狀況和抵押物的使用和保管進行監督、檢查,抵押人應予以積極配合。
6.11.3未經抵押權人事先書面同意,抵押人不得將抵押物出售、交換、贈與、出租、轉讓、再抵押、抵償債務或以其他方式處置,也不得將抵押物改建、拆除或以其他方式改變抵押物使用性質。
6.11.4如抵押人的行為足以使抵押物價值減少的,抵押權人有權要求抵押人停止其行為、恢復抵押物價值,或者提供價值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經抵押權人認可的擔保。
6.11.5如非抵押人的過錯造成抵押物滅失、毀損或價值減少,或因國家建設需要依法列入拆遷範圍,抵押人應當立即通知抵押權人,並採取有效措施防止損失擴大;抵押權人對因此所獲得的賠償金、補償金及其他收益享有物上代位權。抵押房屋如被拆遷後,對於採用產權調換補償形式的,抵押人和借款人應與貸款人協商清償債務,或重新設置抵押並簽訂新的抵押協議,在原有抵押房地產滅失後而新抵押登記尚未辦理之前,應由具備擔保條件的擔保方提供擔保;對於以補償款方式進行補償的拆遷房地產,貸款人有權要求抵押人將拆遷補償款通過開立保證金專户或存單等形式,繼續作為擔保財產。
6.11.6如抵押權人認為有必要,可以要求抵押人委託經抵押權人認可的評估機構對抵押物進行評估。
6.11.7如抵押人與第三人就抵押物發生任何糾紛或者發生任何可能影響抵押人擔保責任能力的情形時,抵押人保證在該情形發生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抵押權人。
6.11.8抵押人應根據法律法規規定及本合同約定承擔本合同項下抵押擔保所發生的的相關費用和税費。
6.12抵押權的實現
6.12.1本借款合同項下的債務履行期屆滿(包括提前到期的)抵押權人未受清償時,抵押權人可與抵押人協議以抵押物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抵押物所得的價款優先受償;協議不成的,抵押權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拍賣、變賣抵押財產,如本合同已辦理具有強制執行效力的公證債權文書的,則合同各方當事人同意貸款人可直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6.12.2抵押物折價或者拍賣、變賣後,其價款超過被擔保債權數額的部分歸抵押人所有。
6.12.3抵押期間,抵押人經貸款人書面同意轉讓、處置抵押物所得的價款,必須向抵押權人提前清償抵押所擔保的債權。
6.12.4抵押權人在實現債權過程中,有權指定受託人、拍賣行、估價師、律師或其他代理人行使其全部或部分權利,抵押人就此不得有異議。
6.12.5抵押權人有權從其處分抵押物所獲的款項中直接扣收因實現抵押權所產生的費用。
6.12.6抵押權人按本合同規定行使抵押權後,如果抵押物尚不足以清償擔保債務而抵押人為借款人外第三人的,抵押人在此承諾對未獲清償的債務與借款人無條件承擔連帶責任。
6.12.7抵押權人處分抵押物時,抵押人應予積極配合。對本合同項下依法設定抵押的抵押人及其所扶養家屬居住的房屋,在人民法院裁定拍賣、變賣或者抵債後,抵押人應當在合理時間內主動騰空房屋。如果抵押權人同意向抵押人提供臨時住房的,抵押人還應當向抵押權人支付租金;已經產生的租金,可以應當從房屋拍賣或者變賣價款中優先扣除。
6.13如抵押登記部門在辦理抵押登記時要求必須填寫擔保期間的,僅為登記目的,抵押人與抵押權人在此約定本合同項下抵押的存續期間為抵押登記日起至本合同規定的貸款期限屆滿後二年止,即擔保期間到期日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但此處對擔保期間登記的約定並不應在任何程度上妨礙或影響抵押權人根據有關法律及本合同其他條款的特別約定(如有)對抵押物享有優先權利。
第七條質押擔保
(本條如需適用,在本條前的方框中打勾選擇)
7.1為保障貸款人(下或稱質權人)債權的實現,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金、利息及相關費用,由出質人以下述質物出質提供擔保,並賦予貸款人第一順位的優先受償權。
7.2本合同項下的質物為:
7.2.1質物
(1)名稱:
(2)數量:
(3)金額:
(4)到期日:
(5)權證編號:
(6)其他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2.2如有更多質物(請在方框中打勾選擇)
□其他質物詳情見本合同附件。
7.3質物所擔保的主債權為根據本合同由貸款人向借款人提供的金額為人民幣元整(大寫金額)的貸款本金。如根據本合同的規定貸款人可在借款人可透支賬户內扣收到期貸款本息導致該賬户發生透支的,該部分透支金額作為借款人未清償債務的轉化形式也應納入主債權,出質人以質物對該賬户的透支金額也承擔擔保責任。
本合同項下的質押所擔保的範圍為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全部到期應付而未付的貸款本金及利息(包括逾期及挪用罰息以及複利等)違約金、損害賠償金、由於還款造成的上述透支賬户透支本息、保管擔保財產及實現質權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可能發生的訴訟費、律師費、拍賣費用、變賣費、通知出質人費用以及其他的合理費用)本合同所稱“到期或屆滿”包括但不限於:(1)本合同中規定的正常到期;(2)本合同中約定的每次分期還款日到期;(3)被貸款人宣佈提前到期的情形。本合同規定的還本付息日屆至及貸款被宣佈提前到期均視為本合同項下債務履行期屆滿,質權人可以在質押期間內隨時要求出質人承擔擔保責任,出質人應當承擔擔保責任。
借款人所欠債務的有效憑證以貸款人按自身業務操作規定出具和記載的會計憑證為準。
7.4本合同項下質押的效力除及於上述質物外,還及於其從物、從權利、物上代位權、附着物及孽息。
7.5出質人是個人的,如出質人死亡,在貸款未全部清償前,質權人仍就質物享有質權,出質人的繼承人就此無權抗辯;出質人是法人的,若出質人進入破產程序,本合同項下的質物不列入企業破產財產。
7.6擔保性質
質權人對質物享有第一順位的優先受償權。質權人可以不先行使對債務人的其他擔保權利(如有)而直接行使本合同項下的質權。出質人同意,在任何情況下,質權人未行使或未及時行使其與債務人在其他貸款文件項下的任何權利,包括但不限於債權、擔保物權、違約救濟權,均不得被視為質權人怠於或放棄行使權利,亦不會影響其充分行使本合同項下的權利。
7.7出質人應確保質物的全部共有人(如有)均完全同意該項質押,並在本合同後的簽署頁簽署確認。出質人應確保質物共有人均同意,當借款人、出質人違約時質權人有權依據本協議處分質物,並以處分質物所得價款償還貸款本息,並願意接受司法機關的強制執行措施。
7.8約定事項
出質人和質權人進一步約定如下:
7.8.1法律規定出質登記為質押生效要件的,該質權自登記完成時設立;法律未規定出質登記為生效要件的,質權自本合同生效且質物交付完成時設立。
7.8.2如本條所述之出質行為根據有關法律規定應當辦理出質登記或特定記載手續的,出質人確認將及時充分地配合質權人辦理該等手續。前述配合義務包括但不限於應收賬款質押時根據質權人的要求及時簽署有關質押登記協議,並在該質押登記協議中約定由質權人辦理質押登記、或在股權出質時及時將出質事宜記載於股東名冊,或由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出質登記要求。
7.8.3對於應收賬款質押登記,登記的出質期限一律為每次五年;出質期限屆滿前____日所擔保主債權仍未清償完畢的,質權人有權自行辦理該出質登記期限的展期;展期次數不限。
7.8.4質物由質權人佔有和保管,保管期間質權人應當承擔謹慎保管義務。除非另有規定,在本合同項下貸款本息未被完全清償前,出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取回、使用、處分或要求取回、使用、處分或代管質物。
7.8.5未經質權人事先書面同意,出質人不得處分質物;在已獲質權人書面同意的情況下,出質人應當以質權人認可的方式和價格依法合理處分質物。出質人處分質物所得價款應向質權人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
7.8.6出質人的行為足以使質物價值減少的,質權人有權要求出質人停止其行為、恢復質物價值、採取積極措施防止質物價值減少,或者提供價值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經質權人認可的擔保。
7.8.7非出質人的行為致使質物價值有減少或有明顯減少的可能,足以危害質權人權利的,質權人有權要求出質人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經質權人認可的擔保或其他補救措施。
7.8.8出質人應根據法律法規規定及本合同約定承擔本合同項下質押擔保所發生的的相關費用和税費,質權人有權從其處分質物所獲的款項中直接扣收;如處分質物使質物預期利益受損的,該損失由出質人承擔。
7.8.9質權人按本合同規定行使質權後,如果質物不足以清償擔保債務而出質人為借款人外第三人的,出質人在此承諾對未獲清償的債務與借款人無條件承擔連帶責任。
7.8.10質權人和出質人一致同意,若質物載明的兑現日/到期日(如有)早於本合同項下債務到期日屆至的,質權人有權在質物到期時繼續保管質物並將其繼續作為本合同項下債務之質押擔保,或在質物到期時兑現質物,兑現的款項用於清償主債權或應作為保證金存入質權人指定的保證金賬户以繼續擔保主債權;在發生最後一種情形時,雙方不再另行簽訂保證金質押合同,在本合同項下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質權人未獲清償時,質權人有權就該保證金優先受償。若本合同項下債務到期日先於質物載明的兑現日期屆至而質權人未獲清償的,質權人有權繼續保管質物,並在質物到期日兑現以實現質權,或者亦可提前兑現該質物用於清償主債權,因提前兑現所導致的利息損失出質人自願自行承擔。
7.9本借款合同項下的債務履行期屆滿(包括提前到期的),質權人未能實現或者未能全部實現債權時,質權人可與出質人協議以質物折價,或者拍賣、變賣質物、兑現質物或者提取質物項下的貨物,並以所得價款優先受償。價款超過被擔保債權數額的部分歸出質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債務人(包括主債務人、擔保債務人)清償。
7.10如出質登記部門在辦理質押登記時要求必須填寫擔保期間的,僅為登記目的,出質人與質權人在此約定本合同項下質押的存續期間為質押登記日起至本合同規定的貸款期限屆滿後二年止,即擔保期間到期日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但應收賬款質押的登記期限/擔保期間仍從本合同第7.8.3規定,且此處對擔保期間登記的約定並不應在任何程度上妨礙或影響質權人根據有關法律及本合同其他條款的特別約定[如有]對質物享有優先權利)
第八條保證擔保
(本條如需適用,在本條前的方框內打勾選擇)
8.1為保障貸款人(下或稱債權人)債權的實現,保證人同意為本合同項下貸款本金、利息及相關費用向貸款人提供連帶責任保證擔保。
8.2保證所擔保的主債權為根據本合同由貸款人向借款人提供的金額為人民幣元整(大寫金額)的貸款本金。如根據本合同的規定貸款人可在借款人可透支賬户扣收到期貸款本息導致該賬户發生透支的,該部分透支金額作為借款人未清償債務的轉化形式也應納入主債權,保證人對該賬户的透支金額也承擔擔保責任。
本合同項下的保證人的擔保範圍為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全部到期應付而未付的貸款本金及利息(包括逾期及挪用罰息以及複利等)違約金、損害賠償金、由於還款造成的上述透支賬户透支本息、保管擔保財產及實現擔保權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可能發生的訴訟費、律師費、拍賣費用、變賣費、通知擔保人費用以及其他的合理費用)本合同所稱“到期或屆滿”包括但不限於:(1)本合同中規定的正常到期;(2)本合同中約定的每次分期還款日到期;(3)被貸款人宣佈提前到期的情形。本合同規定的還本付息日屆至及貸款被宣佈提前到期均視為本合同項下債務履行期屆滿,貸款人可以在保證期間內隨時要求保證人承擔擔保責任,保證人應當承擔擔保責任。
借款人所欠債務的有效憑證以貸款人按自身業務操作規定出具和記載的會計憑證為準。
8.3保證人根據本合同對借款人所欠債務在擔保範圍內承擔連帶保證責任。對借款人到期應付未付的全部債務,保證人均應無條件地作為第一債務人按貸款人的要求直接向貸款人支付;同時,保證人在此授權貸款人有權從保證人在______________銀行各營業機構開立的存款/結算賬户中直接扣收,或從其在其他金融機構開立的有關賬户中依法扣收有關金額,並對此放棄一切抗辯權。
保證人在此確認,無論貸款人對本合同項下的債權是否擁有其他擔保權利(包括但不限於保證、抵押、質押等擔保方式),貸款人均有權先要求保證人在本合同約定的保證範圍內承擔保證責任,而無須先要求其他擔保人履行擔保責任。保證人在此明確放棄要求先履行債務人提供的物的擔保的抗辯。
8.4保證人在本合同項下的保證期間為(請在方框內打勾選擇)
□全程連帶責任保證:
即:保證期間為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借款人的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兩年止。保證人同意,經貸款人同意展期、重組的貸款,保證人的保證期間為自新約定的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二年。
□階段性連帶責任保證:
即:保證期間為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借款人的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兩年止。保證人同意,經貸款人同意展期、重組的貸款,保證人的保證期間為自新約定的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二年。儘管如此,如借款人已辦妥本合同第六條項下抵押擔保的現房抵押登記手續並且貸款人已收到其為第一順序抵押權人的現房他項權證正本的,保證人的保證責任自收到該他項權證正本之日解除;但對於在該解除日之前已到期的借款人債務,以及該日之前發生保證人或/及借款人的違約而引起的本合同項下責任,保證人仍應承擔保證責任和相應的違約責任。
借款人沒有依照本借款合同規定履行債務的,在上述約定的保證期間內,貸款人可以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
8.5貸款人依法將主債權轉讓給第三人無須徵得保證人同意,保證人在原保證期間和保證範圍內繼續承擔保證責任。保證期間內,未經貸款人和保證人書面同意,借款人不得轉讓債務。
第九條其他債權擔保
9.1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金、利息及相關費用,除前述擔保外,還由以下擔保人為借款人向貸款人提供擔保:
9.1.1由__________________提供的保證擔保;保證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
9.1.2由__________________提供__________________的抵押擔保;抵押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
9.1.3由__________________提供__________________的質押擔保;質押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
9.1.4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保證與陳述
10.1本合同項下借款人及抵押人、出質人及保證人(後三者下文或合稱為“擔保人”)向貸款人各自陳述和保證如下:
10.1.1借款人及擔保人均為獨立的法律主體,具備所有必要的權利能力、能以自身名義履行本合同的義務並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簽署本合同是借款人及擔保人的真實意思表示,對其各方均具有法律約束力。
10.1.2對保證擔保而言,如保證人為自然人的,該保證人擁有固定的工作、穩定的經濟收入以及法律規定的作為保證人應當具備的其他條件。自然人保證人在此承諾,如發生保證人失蹤、下落不明、喪失民事行為能力等情形,則將由其監護人、財產監(代)管人以保證人的財產為限對債權人承擔本合同項下的保證責任;如保證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將以其遺產對債權人承擔本合同項下的擔保責任。
10.1.3借款人及擔保人均在此保證,在簽署和履行本合同過程中恪守誠實守信原則,其所出具的對外進行貸款支付、涉及借款人、擔保人以及涉及本合同的所有文件、信息和資料均為真實、有效、完整、準確而無任何隱瞞的。
10.1.4借款人及擔保人均在此保證其簽署和履行本合同的行為並不違反其所應遵守的法律、法規、規章、判決、裁決及命令,也不與其各自的章程(如有)或其各自簽署的任何合同、協議或承擔的任何其他義務相牴觸。
10.1.5借款人及擔保人確認,在本合同簽署時沒有隱瞞已經發生或將要發生的任何影響或可能影響其簽署或履行本合同、或可能對其營業及財務狀況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訴訟案件、仲裁案件、行政程序、財產保全措施、強制執行程序或其他重大不利影響的事件(包括針對借款人或擔保人本身、以及針對擔保人股東、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發生的此類事件);並且,借款人及擔保人將在本合同履行期內繼續向貸款人承擔上述信息的及時披露義務。在發生前述事件時,借款人及擔保人均應當在有關事件發生之日或其知悉之日後的5個工作日內通知貸款人。
10.1.6借款人或擔保人(自然人)的工作、住所(或聯繫住址)聯繫電話等信息發生變更的,或擔保人(法人)的住所、聯繫方式或其法定代表人、董事、監事或高級管理人員等重要信息發生變更的,發生變更的一方應在該變更發生後的5個工作日內通知貸款人。
10.1.7借款人及擔保人保證其為簽署、履行本合同所需的所有手續均已合法辦理完畢並有效;物的擔保人保證其對所抵押/質押的財產享有合法所有權。
10.1.8借款人及擔保人保證,本合同貸款涉及房地產預售或抵押的,其將按照開發商的要求或貸款人的指示及時完成有關的房屋產權登記手續及抵押登記手續。
10.1.9借款人保證按照本合同約定或貸款人要求的還款計劃按期歸還借款本息。
10.1.10借款人保證在貸款期間,將根據貸款人不時提出的要求,提供、增加或變更貸款人滿意的擔保措施。
10.1.11借款人確認,貸款人已將本合同在貸款人個人網上銀行或貸款人的營業網點進行公示。
10.1.12抵押人和借款人承諾,在知悉抵押房屋將被拆遷的信息時,應及時向貸款人履行告知義務。
10.1.13擔保人確認如已依據本合同承擔了有關擔保責任,則在貸款人於本合同項下全部債權被清償完畢之前,擔保人暫不向借款人行使因其履行擔保義務而產生的對借款人的追索權。
10.1.14擔保人確認,如因任何原因導致借款人向貸款人清償或提前清償貸款的行為被依法撤銷的,擔保人於本合同項下擔保義務即時自動恢復;如此時原有擔保已經釋放的,擔保人應當在擔保義務自動恢復後的5個工作日內配合擔保權人重新按照本合同的要求辦理登記或交付,或者提供擔保權人滿意的其他擔保。
第十一條違約事件
11.1下列任一事件,均構成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的違約:
11.1.1借款人未按本合同規定的貸款用途使用貸款;
11.1.2借款人未按合同約定按時足額償還貸款本息和相關費用;
11.1.3借款人向貸款人提供虛假或者隱瞞重要事實的資料;
11.1.4借款人拒絕或阻礙貸款人監督檢查貸款使用情況、保證人資信狀況或擔保物狀況的;
11.1.5借款人違反所在國法律法規,受到刑事處罰的;
11.1.6借款人提供的擔保人/擔保物已經或將要不再具有提供與貸款相應的擔保能力,或違反其簽署的擔保文件的,或由於擔保人的其他行為,如擔保人出國未徵得貸款人同意等導致其喪失擔保能力,或擔保能力明顯下降且沒有重新落實貸款人認可的相應擔保的;
11.1.7未經貸款人同意,借款人或抵押人或出質人將設定抵押權或質權的財產或權益拆遷、出售、轉讓、贈與或重複抵押的;
11.1.8借款人或擔保人與其他法人或經濟組織簽訂有損貸款人權益的合同協議的;
11.1.9借款人違反其與貸款人之間所簽署的任何其他合同協議約定的;
11.1.10借款人或擔保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董事、監事或高級管理人員)涉及訴訟或被法院及其他有權機關監管、凍結其財產的,或者被宣告破產的;
11.1.11借款人在還款期限內死亡、失蹤或喪失民事行為能力後無繼承人、受遺贈人、財產監(代)管人或監護人,或其繼承人、受遺贈人、財產監(代)管人或監護人拒絕履行本合同的;
11.1.12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約定的貸款支付方式支付貸款資金的;
11.1.13借款人違反本合同第十條所作出的陳述與保證的;
11.1.14借款人有其他違反本合同條款的行為的;
11.1.15本合同項下貸款的擔保人違反本合同有關擔保條款,或在另行簽署的擔保文件項下發生違約的。
11.2下列任一事件均構成擔保人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違約:
11.2.1擔保人向貸款人提供虛假或者隱瞞重要事實的資料的;
11.2.2擔保人違反各自應承擔的本合同第六條、第七條、第八條中有關擔保規定的;
11.2.3擔保人違反本合同第十條所作出的陳述與保證的;
11.2.4擔保人(自然人)發生死亡、失蹤或喪失民事行為能力後無繼承人、受遺贈人、財產監(代)管人或監護人,或繼承人或受遺贈人拒絕接受繼承、遺贈的,或繼承人、受遺贈人、財產監(代)管人或監護人拒絕履行本合同的;擔保人(法人)進入或可能進入停產、清算、解散、被撤銷、破產、減資、兼併、重組、分立或重大訴訟、仲裁、行政程序,足以影響其擔保能力的;
11.2.5擔保物的全部或部分滅失、毀損、沒收、徵用、依法扣押、查封、強制收購或執行,或價值減少且未獲及時補救等,足以影響其擔保能力的;
11.2.6擔保人違反本合同項下其他條款,或違反為本合同項下貸款而簽署的其他擔保文件項下義務的。
11.2.7借款人構成本合同項下違約的。
第十二條違約處理
12.1當本合同第十一條所列違約事件之一項或數項出現時,貸款人可酌情采取下列一種或數種措施進行處理:
12.1.1按中國人民銀行有關規定計收罰息。其中,對於逾期貸款(借款人未按合同約定日期還款的借款)的罰息率按計收罰息之日的執行利率上浮%執行;對於借款人未按合同約定用途使用借款的罰息率按計收罰息之日的執行利率上浮%執行。罰息自上述行為發生之日起按罰息率計收,直至清償全部貸款本息為止。對不能按時支付的利息,按罰息率計收復利;
12.1.2有權將本合同項下的貸款執行利率調整為在調整當日執行利率基礎上上浮__________%並立即執行;
12.1.3有權單方面調整借款人的還款方式(適用於借款人出現11.1.2條違約事件的);
12.1.4有權單方面調整借款人的貸款支付方式(適用於借款人出現11.1.12條違約事件的);
12.1.5宣佈本合同項下的借款人已提用貸款部分的本息立即部分或全部提前到期,未提用部分取消,並有權主動從借款人開立在______________銀行各營業機構的任一賬户(含可透支賬户)中扣劃款項以清償債務,並通過各種形式向借款人及擔保人追索;如擬扣劃賬户中的幣種與借款幣種不一致的,有權按貸款人扣劃當日所公佈的匯率自行換算後扣劃,相關風險和損失概由借款人承擔;
12.1.6要求借款人另行提供經貸款人認可的保證、抵押、質押或其他擔保;
12.1.7按擔保合同或擔保條款的約定處分抵押物或質物,清償貸款本息,或依法追索保證人連帶責任;
12.1.8採取法律法規允許的其他必要措施。
在上述情況下,借款人及各擔保人同意無條件放棄抗辯權,並承擔因其違約對貸款人/擔保權人造成的一切損失。
第十三條費用
13.1借款人應根據法律法規規定及本合同約定承擔本合同項下的相關費用和税費。
13.2借款人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不能依照本合同規定履行還本付息及其他有關責任義務,致使貸款人決定通過其他途徑採取補救或追索措施的,由此引起的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律師費在內的一切費用概由借款人承擔。
第十四條其他條款
14.1本合同中提及的“貸款本息”包含貸款本金、利息、複利、逾期及挪用罰息以及與本貸款或貸款之擔保有關的任何未清償費用。
借款人所欠債務的有效憑證以貸款人按自身業務操作規定出具和記載的會計憑證為準。
14.2若有關法律法規或政策發生變更且根據該法律法規或政策的規定必須對本合同相關條款進行變更的,貸款人有權變更本合同相關條款。
本合同中“抵押擔保、質押擔保、保證擔保”條款的內容,如部分或全部無效,不影響本合同中其他條款的效力。
14.3各擔保人在本合同項下的擔保責任是相互獨立的、不可撤銷的、持續的,並不受本合同中其他條款效力的影響。抵押人、出質人、保證人在本合同項下的擔保責任不因借款人喪失完全民事行為能力、被宣告失蹤、死亡或其他任何原因而有所改變,也不因貸款人與借款人協議變更本借款合同、貸款人同意貸款展期、重組及抵押人、出質人、保證人發生任何變故而改變。
14.4借款人同意並授權:貸款人有權將有關借款人與貸款人簽署的全部合同/協議/承諾(以下統稱“合同”)的信息,與上述合同/協議/承諾相關的履約信息和貸款、透支的相關情況,以及借款人提供的個人信用信息、其他信息,在不違反法律和行政法規的禁止性規定的前提下,錄入中國人民銀行個人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及銀行間信貸諮詢系統、徵信信息系統和其他合法設立的信息庫,供具有適當資格的單位/個人查詢和使用;同時,貸款人亦有權查詢和使用已經錄入中國人民銀行個人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及銀行間信貸諮詢系統、徵信信息系統和其他合法設立的信息庫的有關借款人的全部信息。
14.5借款人同意:當借款人發生本合同項下違約時,貸款人有權根據借款人的違約情況酌情決定公開借款人的違約信息,併為催收借款人欠款之目的將有關的貸款情況信息提供給催收機構。
14.6前兩款中提及之“個人信用信息”包括借款人的姓名、性別、證件號碼、職業、工作單位、學歷、婚姻狀況、收入和財產狀況等能夠反映借款人信用狀況的個人信息。“相關貸款情況”是指貸款額、貸款期限、貸款發放時間、貸款擔保情況、貸款用途、貸款償還等情況。
14.7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為本合同目的,不包括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及灣地區的法律)任何有關本合同的爭議,均受貸款人/擔保權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轄。
14.8本合同各方在本合同簽署頁填寫的地址為各方同意的通訊或送達地址,任何書面通知只要發往該地址,均視為已送達;該地址如有變動,變動方應於變動發生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簽約各方,否則對其他各方不生效(但貸款人地址發生變動的,僅需於營業場所或通過其他途徑進行公告)
14.9本合同自滿足以下條件時生效,並至本合同項下貸款本息、為歸還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息導致的透支賬户發生的透支金額及相關費用全部清償時終止。
14.9.1借款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簽字確認;
14.9.2貸款人負責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簽字(或蓋章)並加蓋公章或合同專用章;
14.9.3抵押人、出質人、保證人等擔保人(如有)(或其授權代理人)簽署(自然人簽字,法人則還需加蓋公章)
14.10本合同之附件為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14.11本合同正本壹式_____份,貸款人執_____份,借款人、抵押人(如有)出質人(如有)保證人(如有)以及______________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4.12其他約定事項(如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合同(有保證人) 篇22
甲方因________________需要,向乙方申請_________貸款,乙方經審查同意發放貸款。甲乙雙方根據________________,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借款用途
1.消費人或使用受益人:_________。
2.借款用於_________。
3.指定的商户或單位:_________。
第二條、借款金額
本合同項下借款金額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元。
第三條、借款期限
本合同借款期限為_____________年,自乙方將借款劃入到本合同規定賬户之日起計算,即(或)從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日。
第四條、放款
本合同項下的擔保合同生效後,乙方將借款金額劃入到本合同規定賬户。
第五條、貸款支用
1.雙方約定在本合同生效後_________個工作日內辦理貸款支用。
2.貸款支用方式:甲方同意乙方將貸款劃入下述賬户:
(1)賬户名稱:_________賬號:_________
第六條、借款利率
借款利率為(______月/______年)息_________,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如遇國家利率調整,本合同項下貸款利息不變。貸款利息自貸款發放之日起計算。
第七條、還款
1.甲方按月等額歸還借款本息。經計算,甲方在支用貸款的次月起按每月歸還本息共計_______________元,還款日為每______月______日(最後一次還款不能遲於本合同期屆滿日)。如果本合同借款期限不超過______年的,甲方則在借款到期時一次性償還借款本息,不實行按月等額歸還本息的方式。
2.甲方可部分或全部提前歸還借款本息,但須提前通知乙方。
3.甲方如不能按合同規定的期限償還貸款本息,應於還款到期日前30個工作日向乙方提出書面展期申請。展期申請經乙方審查批准後,甲乙雙方應簽訂展期協議,乙方有權對展期貸款加收利息及罰息。
第八條、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合同約定發放貸款;
2.甲方應按合同規定的還款期限歸還貸款本息;
3.甲方應按乙方要求定期提供其有關經濟收入的證明;
4.甲方應按本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貸款,不得將貸款挪作他用,甲方無條件接受乙方對貸款使用情況進行檢查;
5.甲方應向對乙方提供的借款有關資料的真實性負責;
6.甲方自願接受乙方對其收入情況進行檢查;
7.甲方在未清償貸款本息之前,不得辦理存款賬户或信用卡賬户清户手續;
8.乙方有權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
9.乙方須按合同約定及時足額發放貸款。
10.乙方在貸款到期時有權從甲方的活期存款賬户或信用卡賬户內直接劃款。
第九條、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還款計劃償還借款,乙方則按逾期金額和天數以萬分之_________利率計收利息。
2.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用途使用貸款,乙方對挪用部分的貸款按挪用天數以萬分之_________計收利息。
3.甲方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乙方有權停止向甲方發放貸款,或提前收回已發放貸款的本息,或解除本合同:
(1)本合同生效後,無論何種原因導致甲方未能發生本合同項下的消費行為;
(2)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用途使用貸款的;
(3)甲方向乙方提供虛假借款資料的;
(4)甲方拒絕接受乙方對其收入情況進行檢查的;
(5)甲方連續______月不履行還款義務或有其他缺乏償債誠意的行為;
(6)甲方被宣告失蹤,而其財產代管人拒絕履行本合同的;
(7)甲方喪失民事行為能力,而其監護人拒絕履行本合同的;
(8)甲方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而其財產合法繼承人拒絕繼續履行本合同的;
(9)甲方捲入或即將捲入重大的訴訟或仲裁程序及其他法律糾紛,足以影響其償債能力。
4.由於乙方的原因未能按合同規定及時發放貸款,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按影響天數和數額,每天付給甲方萬分之______的違約金。
第十條、借款擔保
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息由_________作為甲方的擔保人,並由擔保人向乙方出具擔保函,作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一旦甲方不能按期償還貸款本息,經乙方發出書面通知,由擔保人承擔還本付息責任。
第十一條、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1.本合同生效後,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和解除本合同。
2.甲方將本合同項下的權利和義務轉讓給第三方的行為,在同時滿足以下條件後生效:
(1)必須經乙方書面同意;
(2)乙方與第三方已簽訂債權債務轉讓合同或已簽訂新的借款合同;
(3)本合同項下的擔保合同已作相應變更。
第十二條、聲明及保證
1.甲方為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甲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甲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甲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1.乙方為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乙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乙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乙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第十三條、保密
雙方保證對從另一方取得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商業祕密(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祕密)予以保密。未經該商業祕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祕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______年。一方違反上述保密義務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第十四條、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不能避免並對一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火災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動亂、政府行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時,遇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書面告知另一方,並應在_________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雙方認可後協商終止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
第十五條 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_____________(如: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應責任
第十六條、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_________國法律管轄並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七條、解釋
本合同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合同目的和文本原義進行,本合同的標題僅是為了閲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合同的解釋。
第十八條、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協議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九條、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___________年,自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借款合同(有保證人) 篇23
出借方(甲方):
身份證號碼:
借款方(乙方):
身份證號碼:
本合同雙方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經充分協本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並保證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借款金額為:人民幣(大寫):______元整,(小寫)______元(大小寫不一致時,以大寫為準,下同)。
第二條?借款期限為:______個月,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到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四條?還款方式
借款方選擇以下第______種還款方式:
1、到期一次還本付息,利隨本清;
2、按月結息,利息支付日為每月______日,借款到期利隨本清。
第五條?借款方提前還款應徵得出借方的同意。出借方同意借款方提前還款的,按本合同約定的利率及借款實際使用期限計收利息及相應的服務費,合同雙方另行約定的除外。
第六條?出借方提前收回借款應徵得借款方同意,利息及本金償付辦法由雙方另行約定。
如出現下列情形,出借方有權要求借款方在一定的期限內提前清償部分或全部借款本息:
1、借款方將所借款項用於非法活動;
2、抵押物毀損或滅失,不足以實現本合同抵押之目的;借款方不能提供出借方可予接受的其他抵押物的;
第七條?借款方的權利和義務
1、如實提供有關證件、證明和其他材料,並接受出借方的監督和檢查;
2、保證本借款不用於非法活動;
3、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取得借款本金,並按時償還借款本息及相關費用。
第八條?出借方的權利和義務:
1、有權對本合同項下抵押的房產進行查詢和核實;
2、在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辦理抵押登記完畢後______日內,足額向借款方發放借款;
3、有權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收取借款本金、利息及相關費用,有權按照約定行使抵押權。
第九條?為確保借款方正當履行還款義務,借款方自願以其擁有所有權並有權處分的位於______的合法房產(房屋所有權證號:______,建築面積______平方米)以及相應的土地使用權(以下簡稱房地產)抵押給出借方,作為借款方歸還借款的擔保。
借款方保證,該房地產不存在任何權屬爭議,不存在被查封、已抵押等情況;和他人共有的,共有方應出具書面證明,同意將該房地產抵押給出借方,並同意受本合同約束。
第十一條?本合同自簽訂後當日(遇法定節假日順延),雙方當事人應持房屋所有權證及其他相關證件到房管部門辦理房屋抵押登記手續。
第十二條?抵押擔保範圍
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利息、服務費、逾期利息、違約金以及出借方實現債權的所有費用,包括但不限於_____、公證費、交通費、保全費。
當借款方未按照本合同約定履行其還款義務時,無論借款方對本合同項下的債權是否擁有其它擔保,出借方均有權直接要求借款方以該房地產承擔擔保責任。
第十三條?抵押期間,未經出借方書面同意,不得將該抵押物出租、轉讓、抵債或賦予其它負擔。
第十四條?出借方應在借款方償還全部款項後三日內(遇法定節假日順延)協同辦理抵押注銷登記。
第十五條?違約責任
下列情況均構成違約,違約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1、借款方提供的證件、證明等有虛假、非法的情況,出借方可要求借款方立即償還全部借款及相應利息和費用,可依法行使對本合同項下抵押房產的抵押權;
2、借款方在還款期限屆滿時,未能足額償還借款本息的,視為嚴重違約,應另行向出借方支付全部借款本金______%的違約金,並承擔出借方為實現債權支付的全部費用,包括但不限於_____、公證費、交通費、保全費;
3、出借方不能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向借款方發放借款的,視為嚴重違約,應承擔其他方所付出的直接費用,並向借款方另行支付全部借款本金%的違約金;
4、因出借方的以下行為,致使不能根據本合同的約定辦理抵押注銷手續的,出借方應向借款方支付全部借款本金______%的違約金:
(1)出借方無正當理由在借款方全部償還本金、利息和費用三日內(如遇法定節假日順延)拒絕辦理抵押注銷手續的;
(2)因出借方保管不善,造成房屋所有權證或他項權利證明丟失、損壞,不能及時辦理抵押注銷手續的;
(3)因出借方變更地址、電話等無法聯繫,不能如約辦理抵押注銷手續的。
第十六條?生效、變更、解除、終止。
1、在簽訂本合同前,合同雙方已完全理解並接受本合同的內容,並承諾在本合同項下全部意思表示均真實有效;
2、合同雙方簽字後生效;
3、本合同項下借款本息和相關費用全部清償完畢後,本合同終止;
4、本合同如需要變更或提前解除,應由合同雙方共同達成書面協議。
第十七條?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糾紛的,由當事人各方共同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法院提請訴訟。
第十八條?本合同一式______份,合同雙方各執______份,(部門或單位)留存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借方(簽字):
年?月?日
借款方(簽字):
年?月?日
借款合同(有保證人) 篇24
借條
本人鐵柱(身份證號:)為做買車(也可以是買房等)之故,今收到翠花(身份證號:)以現金出借的人民幣6萬元整(大寫:六萬元整),月利率1%(佰分之壹),本人承諾貳零貳零年拾貳月壹日到期時本息一併還清。如到期未還清,願按月利率2%(佰分之貳)計付逾期利息。如本人到期無法償還,格桑花(身份證號:)願意代為償還。立此為據。
借款人:鐵柱(手寫簽名,摁手印)
出借人:翠花(手寫簽名,摁手印)
保證人:格桑花(手寫簽名,摁手印)
XX年XX月XX日
此款借款合同適用於幾萬元的借款合同,比小額借款合同要嚴謹一些,説明了借款的目的,約定了具體的利息、違約的懲罰,並加入了保證人。注意,保證人並不是必須的,只是更利於保證債權實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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