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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工程補充合同(通用17篇)

建築工程補充合同(通用17篇)

建築工程補充合同(通用17篇)

建築工程補充合同 篇1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雙方本着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商住樓工程,在雙方於年 月日簽訂的編號為的《施工合同》中的專用條款之第47條補充條款部分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一、合同承包範圍:

1.1 以施工圖圖示內容和變更內容詳見2.4條款為準進行施工(不含門窗、樁基)。

1.2 具體承包內容如下:

1.2.1土建工程:基礎工程、主體工程、屋面工程、防水工程、初級裝飾工程(不含門窗)。

1.2.3安裝工程:室內暖通工程、室內給排水工程、室內照明工程、防雷接地工程、電話電視網絡配管及箱體預留管、消防工程的預埋預留工程、智能化工程預留預埋工程、供配電預留預埋工程、太陽能熱水器預留預埋工程。

二:合同價款的確定及調整

2.1:採用固定合同價

工程按固定總價合同一次包死,固定合同總價 萬元(其中:8#樓固定合同總價 萬元,11#固定合同總價 萬元,含安全文明施工費等各種税費),鋼材採用固定數量調整,8#樓鋼材總用量為:噸,11#樓鋼材總用量為:噸;鋼材的市場價與07年十一期信息價上下浮動超過5%時可按超出部分給予調整,其餘不予調整(包括政策性調整);

2.2:工程變更籤證須經甲方、設計、監理等單位簽字蓋章後生效,增減價款20__年基礎定額,安徽省綜合估價表和99裝飾定額按(定額基價+材料差價)(1+税金)計算;對門窗暫定價部分須經甲方指定品牌和質量標準,經甲、乙雙方詢價後,按所詢價格計取後由乙方負責施工和管理.

2.3甲方有權對下述工程進行分包:

土建部分:樁基工程、門窗安裝(包括不鏽鋼及鐵藝欄杆)。

安裝工程:消防工程、電視電話網絡工程、智能化工程、供配電工程(單元電錶箱上端部分)、給水水錶前端等。對甲方所有分包的工程,乙方不計取肢解索賠費用及配合費用。

2.樓標書編制説明

2.4.1工程量計算依據:樓是按施工圖紙以及國家有關規範、標準圖集。

2.4.2採用定額:

土建定額套用依據:20__年《安徽省綜合估價表》;

裝飾定額套用依據:1999年《安徽省建築裝飾綜合估價表》;

費用定額套用依據:20__年《安徽省建築費用定額》;

20__年《安徽省建設工程工程補充定額估價表》;

(20__)《安徽省建築安裝工程費用定額》;

《關於調整執行建設工程定額人工費的實施意見》造價[20__]33號;

(20__)安徽省建築節能定額綜合單價表;

工程類別:土建裝飾按綜合取費15%、水電按55元/平方計入總價;

材料價格:20__年阜陽工程造價11期阜陽市場價信息。

2.4.3其他説明:

x樓1-9軸3-6層廚房間隔牆圖紙標註不明,暫未計算。

廚房間排氣道已計算,暫按35元/M計價。

外牆面乳膠漆暫按13元/M2計取税金,外牆面磚22元/M2計算。

所有户內門、窗均未計算。

層面瓦暫按30元/M2(只計取税金,已包括瓦基層)。

三層平面女兒牆面高度未註明,暫按0.7M高計價。

外牆膠粉顆粒保温面磚面層60元/M2(只計取税金),乳膠漆面層保温50元/M2(只計取税金)。

外牆面磚,乳膠漆標註不詳,1-5層外牆暫按面磚計算,6層以上外牆及陽台欄板,陽台柱暫按乳膠漆計算。

所有欄杆按55元/M2計算,均只計税金。

x樓10-43軸3-6層牆體為砼空心切塊,暫按粘土實心磚計算。

圖紙層高2.8米,現改為層高2.9米,按層高2.9米計算。

x樓二層平面圖E軸外欄板無詳圖未計算。

x樓進深變更增加0.3米,已計算。

2.5 樓 + 0.00相當於絕對標高31.35米。8#、11#樓閣樓部分按高度增加1.2米計入預算。

2.6 人工費、機械費及材料價格(鋼材除外)按合同簽訂時的造價文件執行,不隨市場及政策進行調整。

三、雙方的權利和職責:

3.1、甲方代表及職責:

本工程甲方代表為 。甲方代表代表甲方行使合同約定的權力,履行合同約定的職責。甲方如另行委託其他人員代行上述全部或部分職責的,以甲方向乙方出具的授權委託文件或書面通知為準。

3.2、乙方駐工地代表及其他人員:

乙方駐工地負責人為 ,代表乙方負責行使與甲方所簽訂的本工程之《施工合同》及《補充協議》的履行。

乙方項目經理為 ,項目技術負責人為 ,其它管理人員名單按乙方的工程投標文件。

乙方項目部主要管理人員在本工程施工期間(包括準備和收尾階段),均須專職在崗,堅守施工現場;如需對人員、機械設備、施工方案等變更,必須提前一週以書面形式報經甲方同意。

四、合同工期:

4.1總工期為 天,自 年 月 日開工至 年 月 日竣工

4.2該工期共分以下重要節點:

4.2.1一層頂板施工完畢,完成日期 年 月 日

4.2.2四層頂板施工完畢,完成日期 年 月 日

4.2.3六層頂板施工完畢,完成日期 年 月 日

4.2.4主體結構驗收,完成日期 年 月 日

4.2.5六層以下內粉,完成日期 年 月 日

4.2.6外牆塗料施工完畢,完成日期 年 月 日

4.2.7水電暖通等安裝工程施工完畢,完成日期 年 月 日

4.2.8竣工驗收,完成日期 年 月 日

4.2.9竣工移交,完成日期 年 月 日

4.3乙方必須嚴格按監理及甲方核定的施工組織進度計劃執行,並確保各節點完成日期。若達不到節點工期要求,單棟樓每延誤一次罰款3萬元;乙方最終確保總工期如約完成,除四層封頂、主體結構驗收、竣工移交等三個必保節點外,其餘節點如落後,但乙方在下一節點有效彌補後,甲方可退還相應節點罰款;累計罰款金額不超過30萬元。

4.4 在施工關鍵工期線路上因下列原因造成合同工期逾期,且該逾期後果確屬不可避免,經甲方代表確認,工期可相應順延,但甲方不承擔乙方窩工費及停工費。下列情況發生後三日內,乙方就導致工期延誤的原因,向監理及甲方提出書面報告(一式三份),經總監理工程師及甲方代表簽字確認,各方保留一份作為延期憑證。

4.4.1由監理及甲方確認的設計變更導致工期延誤;

4.4.2按施工承包合同定義的不可抗力(本合同定義以外的不可抗力的影響已由乙方在合同工期中綜合考慮);

4.4.3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工程延期開工、停建、緩建、暫停施工(不含勒令停工)。

4.5、工期不順延情況:

4.5.1、各種自然因素(如下雨、大風、高低温天氣等);

4.5.2、停水、停電、節假日及地方性政策調整等因素對工期的影響(若一週內停電、停水累計超過8小時,工期予以順延);

4.5.3、因乙方施工質量問題或施工安排不當導致設計變更以及擅自變更設計而發生的費用和由此導致甲方的損失,均由乙方承擔,工期不予順延。

五:乙方責任

5.1甲方對項目經理及技術管理人員的要求

項目經理不得同時在兩個或兩個以上項目中擔任職務。進場施工後,招標人若發現項目經理及施工隊伍與投標文件不符時,招標人將扣除中標單位履約保證金的10%;項目經理忽視工程質量、進度、難以勝任者,招標人有權要求更換項目經理。對技術能力差、責任心不強的技術管理人員甲方有權要求更換並限時退出施工場地。

5.2工程質量:乙方必須確保工程一次性驗收合格,爭創精品;

5.3乙方應按約定時間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5.3.1應提供計劃、報表的名稱及完成時間:

合同簽訂後7天內向甲方提供本工程詳盡的施工組織設計。

開工後每月28日前提供當月完成進度報表及下月計劃。

5.3.2承擔施工安全保衞工作及非夜間施工照明的責任和要求:施工期間,因乙方原因發生工地安全、違法、違規事件,由乙方負責處理並承擔由此造成的責任。

5.4 作好施工組織管理、維持現場整潔、道路暢通、不漏、不灑、不揚,對進出工地的車輛須派人及時進行沖洗清掃,防止污染交通道路。以上工作甲方有權檢查,甲方要求整改部分,若乙方逾期未整改,則甲方即另行處理,並從工程款中扣除所發生費用的兩倍作為罰金。

5.5 乙方在施工前應組織專業技術人員詳細審閲設計文件,有責任發現並提出設計文件中存在的問題,並對文件的可實施性負責。若發現工程按現有施工文件或指令施工將要發生質量缺陷,應立即書面報告甲方。如乙方作為一個有經驗的承建商本應發現上述疑問或錯漏而未發現並繼續施工,所導致的質量缺陷及由此產生的損失應由乙方負責。

5.6 施工期間,乙方應及時整理和安排所有機械、工具、材料等,工程建設中每個樓層的多餘材料、建築垃圾必須運輸至地面,嚴禁從高空直接向下拋物。建築垃圾按照甲方現場指定地點集中堆放,並定期清運,費用由乙方承擔。

5.7 在工程施工過程中(以及工程移交一年內),由於乙方原因出現質量問題、安全事故或者其它原因,受到報紙、電視等媒體的曝光或政府有關主管部門的通報批評給本工程的社會聲譽造成影響,乙方承擔全部責任,每次乙方須向甲方支付最高不超過5萬元違約金(由甲方從乙方工程進度款或保修款中扣除)並承擔相關法律責任。

5.8 乙方的施工進度滯後於工程的進度計劃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採取一切積極措施趕工,若滯後計劃工期達20天時,除乙方採取有效趕工措施符合工程進度計劃外,甲方有權暫不支付工程進度款,且甲方可另行組織施工,由此引發的工程量以監理簽字認可的為依據,費用以乙方承包單價兩倍的價款從乙方工程款中扣除;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工期滯後除外。

5.9 安全與文明施工:乙方必須按政府職能部門和監理單位要求進行安全、文明施工,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負責。

5.10 甲方將施工用電接到變壓器,變壓器以後部分均由乙方負責,施工用水、施工場區道路及硬化、施工場地圍牆等均由乙方自行解決,一切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5.11 甲方協助乙方辦理本工程施工許可證,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乙方還必須負責政府有關部門所收取的噪音費、水資源費及本工程檢驗、檢測的一切費用。

5.12 乙方應嚴格執行聯合公約及處罰規定。

5.13 乙方在簽訂合同後,及時成立項目指揮部,配足相關人員,應將質量、安全保證體系及時報與監理單位和甲方進行審核,對不合格人員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撤換,乙方接到撤換通知後應及時更換,如乙方嚴重不負責,造成工程質量下滑和有重要安全隱患不按要求及時消除或工期嚴重滯後時,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所造成的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5.14 乙方項目經理或項目技術負責人必須參加每週工程監理例會,因故不能參加的應提前8小時向監理部請假、並在獲得監理部同意後方可缺席。無故缺席按甲方現場管理制度處罰。

六:付款方式:

6.1. 三層封頂付合同價的 15 %,四層封頂付合同價的 25 %主體封頂驗收合格付合同價 15 %,竣工驗收合格並提供齊全的竣工備案資料後付合同價的 25 %,交付使用6個月付合同價的10 %(期間進行工程竣工結算),竣工驗收一年內付合同價的5%(除留5%保脩金外,保脩金三年內無息返還);若乙方發生嚴重的質量或安全事故,甲方有權暫停支付工程款,直到徹底消除事故隱患,乙方原因造成工程延期,甲方有權暫停支付工程款,直到工期徹底趕上來,因甲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誤,工期相應順延,其餘不予順延;

6.2、工程價款支付:

6.2.1 若乙方發生嚴重質量事故或嚴重安全事故(按國家有關安全質量事故規定進行界定),甲方有權暫停支付工程進度款。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誤,甲方將暫停支付當期工程進度款。下一期工程進度款的支付、應在乙方將工程進度調整到甲乙雙方約定的工程進度計劃範圍內後,甲方才恢復支付工程進度款。 七:材料採購:

7.1、乙方必須按甲方規定品牌採購並且在採購前15天將樣品及價格送監理工程師及甲方代表認可後方可採購。

7.2、甲方對於暫定價格材料及主要材料價格表中的材料認為有必要自行採購時,乙方應予以支持。 八:工程變更及簽證:

8.1、工程變更及簽證必須註明:事由、工作範圍及部位、具體作法、尺寸、工程數量和費用組成。簽證文字的表述應做到鮮明、準確,必要時應附圖,且在簽證單結尾處註明此項後無內容。

8.2、本工程的所有變更及簽證,均應經甲方指定代表及監理工程師簽字後方可生效,甲方、監理、施工單位均應保留原件。

8.3 甲方有權對設計圖紙進行變更。

8.4、乙方發現設計錯誤或不合理之處,應及時通知甲方工程部、監理部和設計單位,由設計單位(或甲方)提供設計變更文件,經監理工程師、甲方代表簽字批准後實施。

8.5、需辦理簽證的隱蔽工程,乙方應在隱蔽前三天填寫簽證單,並由監理工程師及甲方代表確認。如因乙方原因導致工程量無法核實,則不予辦理簽證。

8.6、乙方應在設計變更實施前48小時向甲方提交書面報價,由甲方及監理審核,按審核後的造價決算,否則不予辦理簽證、不予認可。

8.7、臨時用工簽證應明確:工作內容及工作量、工作時間、工作人數及用工價格。

8.8、辦理簽證時,乙方應提供經甲方確認的有關方案或數據原件,簽證單原件一式四份。

九:質量保修責任:

9.1、因乙方施工質量原因導致業主退房、要求甲方給予賠償等,其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均由乙方承擔。

9.2、保修期內的維修:一般性維修乙方應在接到通知後24小時內到達;緊急事故乙方應在接到通知後8小時內到達現場搶修;業主收房後出現滲漏水、有水區域返水,乙方應在16小時內修復。

9.3 乙方未及時維修或未在合理期限內維修完好、或經過兩次維修都未能修好的,甲方有權自行請人代為維修並確定價格,所有修復費用及賠償費用在支付乙方質保金時扣除,但不等於解除乙方應負的責任。

9.4 乙方每次維修完畢,應負責將施工現場清理乾淨、並取得業主和甲方(或物管公司)的驗收簽字。

十:銷售配合

甲方將根據銷售需要,安排施工現場不定期對社會開放。乙方在開放日前應對施工現場進行清理,並作好相應的安全防護措施。

十一:合同解除

11.2.1如有以下情況之一發生,甲方有權書面通知解除合同,通知自送達乙方後生效,並於合同解除後7日內退場;

乙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義務的;

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擅自停工、窩工或因其他乙方原因致使合同約定的工期根本無法達到的;合同約定的期限內沒有完工,且在監理及甲方催告的合理期限內仍未完工的;

乙方在施工過程中的已完工程質量無法達到合同要求,經監理及甲方要求整改卻無正當理由拒絕整改的,或整改後質量仍無法達到合格要求的;

將乙方的建設工程非法轉包、違法分包的;

乙方提供的建築材料、建築構配件和設備不符合強制性標準的,監理及甲方要求乙方建築材料、建築構配件和設備退場,而乙方拒絕執行;

乙方因其他法律糾紛或行政違法,有關司法部門要求甲方停止向其支付工程款或協助執行工程款的,致使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

乙方擅自更換本工程項目經理,經甲方提出異議後一個月內不糾正的。

11.3因乙方的過失導致合同解除的,甲方有權沒收履約保證金,乙方並應賠償甲方因此而產生的經濟損失。

11.4合同解除後,已完成的工程量按如下方式結算:工程量按已完成的合格工程的數量計算,已經完成的建設工程質量不合格的,不予計算支付該部分的工程款。

11.5合同解除後,乙方應於接到甲方通知後15日內退出工程現場;

11.6合同解除並不解除乙方對已施工部分的工程質量責任和保修責任及合同履行過程中的違約責任。

11.7總包管理及施工配合

11.7.1乙方須為甲方直接分包單位提供施工配合及總包管理服務,如不按約定內容提供配合及管理,或配合管理不及時,甲方有權另行處理,並從乙方進度款中扣除所發生費用,由此影響該項直接分包工程施工的,由乙方承擔相應責任。若甲方直接分包單位不配合乙方,甲方另行處理。

11.7.2乙方應依據總體計劃按月提供對各分包工程的時間節點要求,並嚴格執行甲方審定或安排的施工進度計劃,減少或避免各工種、工序之間的干擾和矛盾,協調解決施工中的問題。

11.7.3乙方在施工期間應及時為各分包單位提供材料吊裝、堆放場地等條件。

11.7.4乙方在施工期間應及時為各分包單位提供工地現有的垂直運輸、腳手架等供各分包單位使用,如需拆除應報甲方批准。如甲方直接分包單位要求專用腳手架等,乙方應積極配合。

11.7.5應為各分包單位提供現場施工用水、用電接點,提供臨時加工場地等;施工現場用電應提供至各樓層電閘箱部位,以後部分由分包單位自行解決,分包單位用水、用電須經乙方同意,並承擔相應費用。

11.7.6按施工圖紙、圖紙會審紀要、工程變更及有關規範等完成全部分包工程預留預埋,因乙方原因造成分包工程的質量問題,由乙方返修並承擔相應責任。

11.7.7乙方應負責對所有分包單位的竣工驗收資料進行指導、收集工作。分包單位竣工資料按相關規定整理成冊,提交乙方,所有需交質監站的工程竣工驗收資料,由乙方統一進行整理歸檔。

11.7.8如乙方對甲方直接分包單位配合管理不好(如拒絕讓分包單位使用運輸設備、腳手架、水電接駁點等),甲方或監理工程師接分包單位的投訴經查證情況屬實,甲方將根據情況嚴重性對乙方進行300至3000元的罰款。

十二:合同未盡事宜,根據承包意向書條款雙方本着友好協商的方式解決;

十三:本協議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 份;

十四:本協議自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與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率。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築工程補充合同 篇2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雙方本着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商住樓工程,在雙方於年 月日簽訂的編號為的《施工合同》中的專用條款之第47條“補充條款”部分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一、合同承包範圍:

1.1 以施工圖圖示內容和變更內容詳見2.4條款為準進行施工(不含門窗、樁基)。

1.2 具體承包內容如下:

1.2.1土建工程:基礎工程、主體工程、屋面工程、防水工程、初級裝飾工程(不含門窗)。

1.2.3安裝工程:室內暖通工程、室內給排水工程、室內照明工程、防雷接地工程、電話電視網絡配管及箱體預留管、消防工程的預埋預留工程、智能化工程預留預埋工程、供配電預留預埋工程、太陽能熱水器預留預埋工程。

二:合同價款的確定及調整

2.1:採用固定合同價

工程按固定總價合同一次包死,固定合同總價 萬元(其中:8#樓固定合同總價 萬元,11#固定合同總價 萬元,含安全文明施工費等各種税費),鋼材採用固定數量調整,8#樓鋼材總用量為:噸,11#樓鋼材總用量為:噸;鋼材的市場價與20xx年十一期信息價上下浮動超過±5%時可按超出部分給予調整,其餘不予調整(包括政策性調整);

2.2:工程變更籤證須經甲方、設計、監理等單位簽字蓋章後生效,增減價款20xx年基礎定額,安徽省綜合估價表和99裝飾定額按(定額基價+材料差價)×(1+税金)計算;對門窗暫定價部分須經甲方指定品牌和質量標準,經甲、乙雙方詢價後,按所詢價格計取後由乙方負責施工和管理.

2.3甲方有權對下述工程進行分包:

土建部分:樁基工程、門窗安裝(包括不鏽鋼及鐵藝欄杆)。

安裝工程:消防工程、電視電話網絡工程、智能化工程、供配電工程(單元電錶箱上端部分)、給水水錶

對甲方所有分包的工程,乙方不計取肢解索賠費用及配合費用。

2.樓標書編制説明

2.4.1工程量計算依據:樓是按施工圖紙以及國家有關規範、標準圖集。

2.4.2採用定額:

土建定額套用依據:20xx年《安徽省綜合估價表》;

裝飾定額套用依據:1999年《安徽省建築裝飾綜合估價表》;

費用定額套用依據:20xx年《安徽省建築費用定額》;

20xx年《安徽省建設工程工程補充定額估價表》;

(20xx)《安徽省建築安裝工程費用定額》;

《關於調整執行建設工程定額人工費的實施意見》造價[20xx]33號;

(20xx)安徽省建築節能定額綜合單價表;

工程類別:土建裝飾按綜合取費15%、水電按55元/平方計入總價;

材料價格:20xx年阜陽工程造價11期阜陽市場價信息。

2.4.3其他説明:

x樓1-9軸3-6層廚房間隔牆圖紙標註不明,暫未計算。

廚房間排氣道已計算,暫按35元/M計價。

外牆面乳膠漆暫按13元/M2計取税金,外牆面磚22元/M2計算。

所有户內門、窗均未計算。

層面瓦暫按30元/M2(只計取税金,已包括瓦基層)。

三層平面女兒牆面高度未註明,暫按0.7M高計價。

外牆膠粉顆粒保温面磚面層60元/M2(只計取税金),乳膠漆面層保温50元/M2(只計取税金)。

外牆面磚,乳膠漆標註不詳,1-5層外牆暫按面磚計算,6層以上外牆及陽台欄板,陽台柱暫按乳膠漆計算。

所有欄杆按55元/M2計算,均只計税金。

x樓10-43軸3-6層牆體為砼空心切塊,暫按粘土實心磚計算。

圖紙層高2.8米,現改為層高2.9米,按層高2.9米計算。

x樓二層平面圖E軸外欄板無詳圖未計算。

x樓進深變更增加0.3米,已計算。

2.5 樓 + 0.00相當於絕對標高31.35米。8#、11#樓閣樓部分按高度增加1.2米計入預算。

2.6 人工費、機械費及材料價格(鋼材除外)按合同簽訂時的造價文件執行,不隨市場及政策進行調整。

三、雙方的權利和職責:

3.1、甲方代表及職責:

本工程甲方代表為 。甲方代表代表甲方行使合同約定的權力,履行合同約定的職責。甲方如另行委託其他人員代行上述全部或部分職責的,以甲方向乙方出具的授權委託文件或書面通知為準。

3.2、乙方駐工地代表及其他人員:

乙方駐工地負責人為 ,代表乙方負責行使與甲方所簽訂的本工程之《施工合同》及《補充協議》的履行。

乙方項目經理為 ,項目技術負責人為 ,其它管理人員名單按乙方的工程投標文件。

乙方項目部主要管理人員在本工程施工期間(包括準備和收尾階段),均須專職在崗,堅守施工現場;如需對人員、機械設備、施工方案等變更,必須提前一週以書面形式報經甲方同意。

四、合同工期:

4.1總工期為 天,自 年 月 日開工至 年 月 日竣工

4.2該工期共分以下重要節點:

4.2.1一層頂板施工完畢,完成日期 年 月 日

4.2.2四層頂板施工完畢,完成日期 年 月 日

4.2.3六層頂板施工完畢,完成日期 年 月 日

4.2.4主體結構驗收,完成日期 年 月 日

4.2.5六層以下內粉,完成日期 年 月 日

4.2.6外牆塗料施工完畢,完成日期 年 月 日

4.2.7水電暖通等安裝工程施工完畢,完成日期 年 月 日

4.2.8竣工驗收,完成日期 年 月 日

4.2.9竣工移交,完成日期 年 月 日

4.3乙方必須嚴格按監理及甲方核定的施工組織進度計劃執行,並確保各節點完成日期。若達不到節點工期要求,單棟樓每延誤一次罰款3萬元;乙方最終確保總工期如約完成,除四層封頂、主體結構驗收、竣工移交等三個必保節點外,其餘節點如落後,但乙方在下一節點有效彌補後,甲方可退還相應節點罰款;累計罰款金額不超過30萬元。

4.4 在施工關鍵工期線路上因下列原因造成合同工期逾期,且該逾期後果確屬不可避免,經甲方代表確認,工期可相應順延,但甲方不承擔乙方窩工費及停工費。下列情況發生後三日內,乙方就導致工期延誤的原因,向監理及甲方提出書面報告(一式三份),經總監理工程師及甲方代表簽字確認,各方保留一份作為延期憑證。

4.4.1由監理及甲方確認的設計變更導致工期延誤;

4.4.2按施工承包合同定義的不可抗力(本合同定義以外的不可抗力的影響已由乙方在合同工期中綜合考慮);

4.4.3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工程延期開工、停建、緩建、暫停施工(不含勒令停工)。

4.5、工期不順延情況:

4.5.1、各種自然因素(如下雨、大風、高低温天氣等);

4.5.2、停水、停電、節假日及地方性政策調整等因素對工期的影響(若一週內停電、停水累計超過8小時,工期予以順延);

4.5.3、因乙方施工質量問題或施工安排不當導致設計變更以及擅自變更設計而發生的費用和由此導致甲方的損失,均由乙方承擔,工期不予順延。

五:乙方責任

5.1甲方對項目經理及技術管理人員的要求

項目經理不得同時在兩個或兩個以上項目中擔任職務。進場施工後,招標人若發現項目經理及施工隊伍與投標文件不符時,招標人將扣除中標單位履約保證金的10%;項目經理忽視工程質量、進度、難以勝任者,招標人有權要求更換項目經理。對技術能力差、責任心不強的技術管理人員甲方有權要求更換並限時退出施工場地。

5.2工程質量:乙方必須確保工程一次性驗收合格,爭創精品;

5.3乙方應按約定時間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5.3.1應提供計劃、報表的名稱及完成時間:

合同簽訂後7天內向甲方提供本工程詳盡的施工組織設計。

開工後每月28日前提供當月完成進度報表及下月計劃。

5.3.2承擔施工安全保衞工作及非夜間施工照明的責任和要求:施工期間,因乙方原因發生工地安全、違法、違規事件,由乙方負責處理並承擔由此造成的責任。

5.4 作好施工組織管理、維持現場整潔、道路暢通、不漏、不灑、不揚,對進出工地的車輛須派人及時進行沖洗清掃,防止污染交通道路。以上工作甲方有權檢查,甲方要求整改部分,若乙方逾期未整改,則甲方即另行處理,並從工程款中扣除所發生費用的兩倍作為罰金。

5.5 乙方在施工前應組織專業技術人員詳細審閲設計文件,有責任發現並提出設計文件中存在的問題,並對文件的可實施性負責。若發現工程按現有施工文件或指令施工將要發生質量缺陷,應立即書面報告甲方。如乙方作為一個有經驗的承建商本應發現上述疑問或錯漏而未發現並繼續施工,所導致的質量缺陷及由此產生的損失應由乙方負責。

5.6 施工期間,乙方應及時整理和安排所有機械、工具、材料等,工程建設中每個樓層的多餘材料、建築垃圾必須運輸至地面,嚴禁從高空直接向下拋物。建築垃圾按照甲方現場指定地點集中堆放,並定期清運,費用由乙方承擔。

5.7 在工程施工過程中(以及工程移交一年內),由於乙方原因出現質量問題、安全事故或者其它原因,受到報紙、電視等媒體的曝光或政府有關主管部門的通報批評給本工程的社會聲譽造成影響,乙方承擔全部責任,每次乙方須向甲方支付最高不超過5萬元違約金(由甲方從乙方工程進度款或保修款中扣除)並承擔相關法律責任。

5.8 乙方的施工進度滯後於工程的進度計劃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採取一切積極措施趕工,若滯後計劃工期達20天時,除乙方採取有效趕工措施符合工程進度計劃外,甲方有權暫不支付工程進度款,且甲方可另行組織施工,由此引發的工程量以監理簽字認可的為依據,費用以乙方承包單價兩倍的價款從乙方工程款中扣除;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工期滯後除外。

5.9 安全與文明施工:乙方必須按政府職能部門和監理單位要求進行安全、文明施工,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負責。

5.10 甲方將施工用電接到變壓器,變壓器以後部分均由乙方負責,施工用水、施工場區道路及硬化、施工場地圍牆等均由乙方自行解決,一切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5.11 甲方協助乙方辦理本工程施工許可證,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乙方還必須負責政府有關部門所收取的噪音費、水資源費及本工程檢驗、檢測的一切費用。

5.12 乙方應嚴格執行聯合公約及處罰規定。

5.13 乙方在簽訂合同後,及時成立項目指揮部,配足相關人員,應將質量、安全保證體系及時報與監理單位和甲方進行審核,對不合格人員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撤換,乙方接到撤換通知後應及時更換,如乙方嚴重不負責,造成工程質量下滑和有重要安全隱患不按要求及時消除或工期嚴重滯後時,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所造成的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5.14 乙方項目經理或項目技術負責人必須參加每週工程監理例會,因故不能參加的應提前8小時向監理部請假、並在獲得監理部同意後方可缺席。無故缺席按甲方現場管理制度處罰。

六:付款方式:

6.1. 三層封頂付合同價的 15 %,四層封頂付合同價的 25 %主體封頂驗收合格付合同價 15 %,竣工驗收合格並提供齊全的竣工備案資料後付合同價的 25 %,交付使用6個月付合同價的10 %(期間進行工程竣工結算),竣工驗收一年內付合同價的5%(除留5%保脩金外,保脩金三年內無息返還);若乙方發生嚴重的質量或安全事故,甲方有權暫停支付工程款,直到徹底消除事故隱患,乙方原因造成工程延期,甲方有權暫停支付工程款,直到工期徹底趕上來,因甲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誤,工期相應順延,其餘不予順延;

6.2、工程價款支付:

6.2.1 若乙方發生嚴重質量事故或嚴重安全事故(按國家有關安全質量事故規定進行界定),甲方有權暫停支付工程進度款。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誤,甲方將暫停支付當期工程進度款。下一期工程進度款的支付、應在乙方將工程進度調整到甲乙雙方約定的工程進度計劃範圍內後,甲方才恢復支付工程進度款。 七:材料採購:

7.1、乙方必須按甲方規定品牌採購並且在採購前15天將樣品及價格送監理工程師及甲方代表認可後方可採購。

7.2、甲方對於暫定價格材料及主要材料價格表中的材料認為有必要自行採購時,乙方應予以支持。 八:工程變更及簽證:

8.1、工程變更及簽證必須註明:事由、工作範圍及部位、具體作法、尺寸、工程數量和費用組成。簽證文字的表述應做到鮮明、準確,必要時應附圖,且在簽證單結尾處註明“此項後無內容”。

8.2、本工程的所有變更及簽證,均應經甲方指定代表及監理工程師簽字後方可生效,甲方、監理、施工單位均應保留原件。

8.3 甲方有權對設計圖紙進行變更。

8.4、乙方發現設計錯誤或不合理之處,應及時通知甲方工程部、監理部和設計單位,由設計單位(或甲方)提供設計變更文件,經監理工程師、甲方代表簽字批准後實施。

8.5、需辦理簽證的隱蔽工程,乙方應在隱蔽前三天填寫簽證單,並由監理工程師及甲方代表確認。如因乙方原因導致工程量無法核實,則不予辦理簽證。

8.6、乙方應在設計變更實施前48小時向甲方提交書面報價,由甲方及監理審核,按審核後的造價決算,否則不予辦理簽證、不予認可。

8.7、臨時用工簽證應明確:工作內容及工作量、工作時間、工作人數及用工價格。

8.8、辦理簽證時,乙方應提供經甲方確認的有關方案或數據原件,簽證單原件一式四份。

九:質量保修責任:

9.1、因乙方施工質量原因導致業主退房、要求甲方給予賠償等,其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均由乙方承擔。

9.2、保修期內的維修:一般性維修乙方應在接到通知後24小時內到達;緊急事故乙方應在接到通知後8小時內到達現場搶修;業主收房後出現滲漏水、有水區域返水,乙方應在16小時內修復。

9.3 乙方未及時維修或未在合理期限內維修完好、或經過兩次維修都未能修好的,甲方有權自行請人代為維修並確定價格,所有修復費用及賠償費用在支付乙方質保金時扣除,但不等於解除乙方應負的責任。

9.4 乙方每次維修完畢,應負責將施工現場清理乾淨、並取得業主和甲方(或物管公司)的驗收簽字。 十:銷售配合

甲方將根據銷售需要,安排施工現場不定期對社會開放。乙方在開放日前應對施工現場進行清理,並作好相應的安全防護措施。

十一:合同解除

11.2.1如有以下情況之一發生,甲方有權書面通知解除合同,通知自送達乙方後生效,並於合同解除後7日內退場;

乙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義務的;

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擅自停工、窩工或因其他乙方原因致使合同約定的工期根本無法達到的;合同約定的期限內沒有完工,且在監理及甲方催告的合理期限內仍未完工的;

乙方在施工過程中的已完工程質量無法達到合同要求,經監理及甲方要求整改卻無正當理由拒絕整改的,或整改後質量仍無法達到合格要求的;

將乙方的建設工程非法轉包、違法分包的;

乙方提供的建築材料、建築構配件和設備不符合強制性標準的,監理及甲方要求乙方建築材料、建築構配件和設備退場,而乙方拒絕執行;

乙方因其他法律糾紛或行政違法,有關司法部門要求甲方停止向其支付工程款或協助執行工程款的,致使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

乙方擅自更換本工程項目經理,經甲方提出異議後一個月內不糾正的。

11.3因乙方的過失導致合同解除的,甲方有權沒收履約保證金,乙方並應賠償甲方因此而產生的經濟損失。 11.4合同解除後,已完成的工程量按如下方式結算:工程量按已完成的合格工程的數量計算,已經完成的建設工程質量不合格的,不予計算支付該部分的工程款。

11.5合同解除後,乙方應於接到甲方通知後15日內退出工程現場;

11.6合同解除並不解除乙方對已施工部分的工程質量責任和保修責任及合同履行過程中的違約責任。 11.7總包管理及施工配合

11.7.1乙方須為甲方直接分包單位提供施工配合及總包管理服務,如不按約定內容提供配合及管理,或配合管理不及時,甲方有權另行處理,並從乙方進度款中扣除所發生費用,由此影響該項直接分包工程施工的,由乙方承擔相應責任。若甲方直接分包單位不配合乙方,甲方另行處理。

11.7.2乙方應依據總體計劃按月提供對各分包工程的時間節點要求,並嚴格執行甲方審定或安排的施工進度計劃,減少或避免各工種、工序之間的干擾和矛盾,協調解決施工中的問題。

11.7.3乙方在施工期間應及時為各分包單位提供材料吊裝、堆放場地等條件。

11.7.4乙方在施工期間應及時為各分包單位提供工地現有的垂直運輸、腳手架等供各分包單位使用,如需拆除應報甲方批准。如甲方直接分包單位要求專用腳手架等,乙方應積極配合。

11.7.5應為各分包單位提供現場施工用水、用電接點,提供臨時加工場地等;施工現場用電應提供至各樓層電閘箱部位,以後部分由分包單位自行解決,分包單位用水、用電須經乙方同意,並承擔相應費用。 11.7.6按施工圖紙、圖紙會審紀要、工程變更及有關規範等完成全部分包工程預留預埋,因乙方原因造成分包工程的質量問題,由乙方返修並承擔相應責任。

11.7.7乙方應負責對所有分包單位的竣工驗收資料進行指導、收集工作。分包單位竣工資料按相關規定整理成冊,提交乙方,所有需交質監站的工程竣工驗收資料,由乙方統一進行整理歸檔。

11.7.8如乙方對甲方直接分包單位配合管理不好(如拒絕讓分包單位使用運輸設備、腳手架、水電接駁點等),甲方或監理工程師接分包單位的投訴經查證情況屬實,甲方將根據情況嚴重性對乙方進行300至3000元的罰款。

十二:合同未盡事宜,根據承包意向書條款雙方本着友好協商的方式解決;

十三:本協議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 份;

十四:本協議自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與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率。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建築工程補充合同 篇3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與乙方於 年 月 日已簽訂“秀美夏涼生態家園”示範村房屋工程合同,為了確保工程質量和進度,在已簽訂的合同不完善條款中,增補新的條款,經雙方多次協商,達成增補條款如下,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一、甲方所抵給乙方銷售的房屋從前排一號起按順序抽籤,由甲方安排給乙方銷售。

二、原簽訂合同中檢測費問題:鋼材、水泥乙方必須按甲方規定的品牌施工(指定品牌、華新水泥、鄂鋼鋼材),其所徵檢測費由甲方承擔,如乙方自行更換品牌,其所徵檢測費由乙方自行承擔乙方不承擔其它費税。

三、保險費:乙方必須從簽訂合同之日,進施工現場前,無條件的買足職工保險費(所買費用乙方自行承擔)。

四、甲方所抵給乙方銷售的房屋,乙方一年內沒銷售完,在乙方願意情況下,甲方按550元/平方米收回並現金支付給乙方。

五、乙方的建築的資質由甲方提供,但乙方必須承擔費用5000元整。

六、以上補充合同一式三份,甲、乙方各執一份,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築工程補充合同 篇4

發包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 (以下簡稱甲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建設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及相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和誠信的原則,經雙方友好協商將建甌市*雞大廈項目續建工程承包給乙方,為了明確雙方應承擔的義務和責任,簽訂以下協議條款,甲乙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一、 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xx市xx大廈住宅續建工程

2、工程地點:xx市區

3、工程承包範圍:從第四層開始及以上部分住宅施工

4、工程造價:約2200萬元人民幣(具體工程量按實際結算為準)

5、工程內容:土建、水電、裝修等工程施工

6、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7、甲方指派 為工程現場負責人

乙方指派 為工程現場負責人

二、 工程質量等級:

按國家GB503000-20__《建築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準》和現行頒發的驗收規範,達到合格標準。

三、 工程施工工期:

1、 本工程施工工期為300日曆天,以施工許可證下達後澆搗第一層樓板混凝土之日算起;

2、 工程開工日期:20__年8月份(如有延期開工須經雙方協商順延)

3、 發包方應做好本工程項目周邊地區與政府、居民的協調工作,因甲方原因及戰爭和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等因素造成停工,除工期順延外,甲方應承擔因此造成的一切經濟責任及乙方的相關損失費用。

四、 竣工驗收:

xx大廈第x層開始以上住宅工程竣工並具備驗收條件的,乙方提交xx大廈第四層以上的竣工驗收報告,甲方在收到竣工報告15日內應組織相關部門進行驗收,如到期未組織驗收或驗收後5個工作日內不予批准又不提出整改意見的,則視為竣工驗收通過。

五、 決算依據:

1、 工程量根據甲方提供的雙方確認的施工圖紙、會審紀要和設計變更及現場簽證增加的工程量和價格確認函為決算依據,按現行定額計價結算,按實計算工程量。

2、 本工程結算計價套用定額:本工程所有施工項目均按xx省最新定額套用和最新相關文件調整,人工、機械費用按國家最新政策及地方現行政策文件調整。

3、 材料價格按xx地區當月信息價計算,信息價沒有的按雙方確認的市場價計算。當材料市場價超出施工期間材料信息價時,應按市場價調整。

4、 工程類別均按照三類進行取費,有施工地下室的工程按二類進行計算。(詳見附件,本工程預算取費計算標準)

5、 勞保費用按承包施工公司類別計取。(詳見附件:勞保核定卡計取)

6、 工程結算總價款不下浮。

7、 因工程的地理環境特殊,故費用增加,雙方約定人工費在最新政策性調整後再增加50%作為工程結算。

8、 由於本工程地理位置處於市中心繁華商業區和居民區。應加強外牆鋼管架安全防護,在施工前,乙方做好專項施工組織設計方案報建設單位及監理公司審核,建設單位應依據乙方所報的施工方案簽證外牆鋼管架價格認證作為結算依據。

9、 有關政策性調整的時間以本工程竣工驗收時有關部門發佈的最新政策性調整為準。

10、 鋼材、水泥、地材按實時價格確認。鋼材、水泥、地材市場價超出施工期間材料信息價時,應按市場價調整並按實際到場價格加價10%計算。

六、 工程款支付方式:

1、 乙方進場開工20天內甲方必須支付乙方備料款5% ~10%。進度款按每月25日上報工程量,甲方收到乙方上報的工程量進度單後10天內應支付給乙方85%工程進度款。若甲方未按期限付款或付款不足,乙方有權停工待款,甲方應賠償乙方由此造成的所有損失,逾期支付達30個日曆天,乙方有權按建築成本價對本工程項目的續建及房產進行單方處理。

2、 本工程施工完經甲方及有關部門驗收後一個月內,甲方應付給乙方已完成工程量97%工程款。

3、 甲方收到乙方竣工結算書(乙方僅提供金雞大廈第四層以上的內業資料)之日起45天內完成工程決算審核,如甲方在60個日曆天內仍未審核完畢,甲方應按乙方上報的工程結算價款為準付給乙方。工程結算餘下3%保脩金,待期滿一年後十天內付清。

七、 工程履約保證金:本工程的合同履約保證金(人民帀)壹佰萬元整,於合同簽定後七日內支付到甲方指定的帳户,甲方以本項目工程的整個續建權對保證金進行擔保,保證金在合同生效後三十個日曆天內全額退還到乙方指定的帳户,若逾期退還必須向乙方支付日千分之一的違約金,逾期退還超過六十個日曆天,乙方有權單方對本工程續建權進行處理。

八、 其他事項:

1、 由於本工程在本合同簽訂前已施工部分樓層,已施工的內容不包含在本合同承包範圍內,本合同的承包範圍均不負責其相應的質量與資料。實施本合同前,建設單位應保證已施工內容的合格,不得因已施工內容影響本工程合同的實施。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工程質量和安全責任,乙方不予承擔。

2、 本工程中發生的佔道施工、周邊居民及有關單位的協調和與之有關的事項均由發包方出面處理,所發生的一切經濟費用均由發包方承擔。

3、 甲方應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一切場所(包括水.電.道路三通,材料製作及堆放場所,項目部辦公及施工和管理人員的住宿及後勤場所等)並承擔其費用。

4、 本項目簽訂合同後乙方安排進場準備工作,甲方負責辦好施工許可證並承擔其費用。

5、 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另有補充協議,如本協議與合同範本條款有牴觸的,按本協議條款執行。

6、 本協議在執行中發生糾紛,雙方本着友好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時,雙方約定有xx市xx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7、 本協議書與該工程項目的其它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8、 施工任務書下達時作三方協議(銀行、開發商、施工隊)。

九、 由於該項目地理位置特殊,造成工程材料產生二次三次裝運費用,其費用在施工過程中由甲方現場代表簽證為準,併入進度款和最後決算中給予補償。

十、 甲方應派專人協調公安、交通、城管、環保、建設局、周邊居民等一切協調工作,保證工程順利施工,其相關費用由甲方全部負責。

十一、 本合同一式肆份,發包方、承包方各執兩份,本工程的款項全部結清後,本合同自行終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築工程補充合同 篇5

發包人:(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人:(以下簡稱乙方)

為進一步明確甲乙雙方的責任、權利、義務, 在《建築施工工程合同》基礎上,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等有關規定,並結合本工程的具體情況,在甲乙雙方完全自願和理解本補充協議條款的情況下,簽訂本工程施工合同補充協議。

一. 工程概況

1. 工程名稱:

2. 工程地址:

3. 建築面積:51118.13m2

4. 結構類型:框架結構 、地上11+1層 、獨立地下室1層

5. 設計單位:

6. 監理單位:

二. 工程內容及承包範圍

1. 乙方負責對本工程土建部分進行施工總承包,承包範圍為:基礎、主體、裝飾裝修工程(見本協議附件一:工程量清單報價書)。

2. 包括乙方承包範圍內的因設計變更而引起的增減工程。

3. 甲方指定分包工程內容見本協議附件二。

三. 合同工期(本協議中所列日期均為日曆天數計)

1. 開、竣工日期

1.1 開工日期: 20xx年10月2日;竣工日期: 20xx年11月26日;總工期:420天(含法定節假日)以<<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報告>>所載日期為準。

2. 施工進度

2.1 本工程分兩期實施。一期工程為一、二號樓。二期工程為三、四號樓和獨立地下室(見本協議附件三:即總平面圖)。

2.2 乙方應於合同簽訂並收到施工圖後10天內向監理和甲方提交詳細的施工組織設計,甲方和監理在乙方施工組織設計提交後的10天內若未予以書面形式確認或提出修改意見,則視為同意。

2.3 二層頂板完成時間:一號樓:20xx年12月5日;二號樓:20xx年12月15日;四號樓:20xx年1月20日.

2.4 三號樓一層頂板完成時間:20xx年1月31日;地下室完成時間:在20xx年7月31日.

3. 工期違約責任

3.1 如因乙方原因延誤二層頂板工期(房屋銷售起始工期),甲方按20xx元/天對乙方進行罰款;若乙方提前工期,甲方按20xx元/天給予乙方獎勵,累計獎罰金額不超過4萬元。

3.2 若總工期延誤,甲方按3000元/天對乙方進行罰款;若乙方提前工期,甲方按3000元/天給予乙方獎勵,但獎罰累計不超過10萬元。

4. 如有獎勵或罰款金額在工程決算時辦理。

5. 工期不順延情況:

5.1 各種自然因素(如下雨、大風、高低温天氣等);

5.2 停水、停電、節假日及地方性政策調整等因素對工期的影響(若一週內停電、停水累計超過8小時,工期予以順延);

5.3 因乙方施工質量問題或施工安排不當導致設計變更以及擅自變更設計而發生的費用和由此導致甲方的損失,均由乙方承擔,工期不予順延。

6. 工期延誤:由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誤,工期應相應順延:

6.1 按《通用條款》第十三條執行。

6.2 甲方直接分包的施工項目影響乙方施工進度造成的工期延誤。

四. 質量與檢驗標準

1.1 工程質量:合格.基礎、主體驗收及竣工驗收均應一次性通過龍泉驛區質監部門驗收合格;

1.2 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質量問題及使用不符合設計要求的材料,必須無條件及時免費修復或返工重建。否則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支付工程合同造價總額的5%的違約金和相應返工價款。

1.3 乙方應及時向下一道工序的施工單位(分包單位)辦理移交手續。

1.4 設計圖中室內天棚不抹灰,乙方按常規普通法施工,若甲方有其他要求,另行辦理相關手續。

五. 合同價款與支付

1. 合同價款:暫定為人民幣3260.525215萬元(叁千貳百陸拾萬零伍仟貳佰伍拾貳元壹角伍分)。結算工程量以實際完成的工程量為準。

1.1 合同價款中的規費、措施費(一)、措施費(二)由乙方在工程全過程中包乾使用,不作任何調整。具體包乾費用內容包括但不限於以下項目:

1.1.1 規費:即養老保險費、失業保險費、醫療保險費、住房公積金、危險作業意外傷害保險;

1.1.2 措施費(一):即安全施工、文明施工、臨時設施、

1.1.3 措施費(二):即大型機械設備進出場及安拆、垂直運輸機械、腳手架、混凝土和鋼筋混凝土模板及支架、已完工程及設備保護。

1.1.4 其他不可預見費及風險包乾費

1.2 本工程税金按國家税法及相關政策法規執行。

2. 合同價款的調整: 由於工程量清單漏項、新增項目、設計變更引起的新增工程量清單項目,其結算價格按以下方式計算:

2.1 乙方工程量清單報價書中已有適用於此工程項目的綜合單價,按已有的綜合單價計算;

2.2 乙方工程量清單報價書中只有類似項目的綜合單價,可參照類似項目的綜合單價確定新增工程量清單項目的綜合單價。

2.3 乙方工程量清單報價書中沒有適用或類似工程項目的,依據20xx年《四川省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定額》及相關配套文件的規定,套用相應定額子項後確定該項目的綜合單價。該項目的材料由甲方認質認價,人工費按施工期間政策規定調增,綜合費按27%計取,機械費按定額子項計取,(措施一、規費、措施二不計取)。

2.4 施工期間人工費按政府規定係數並結合乙方工程量清單報價書隨施工進度進行調整。

2.5 獎勵

2.5.1 若乙方的工程質量、進度、安全、協調配合、節約成本、現場管理等符合合同要求,甲方獎勵乙方項目部10-30萬元。

2.5.2 乙方提出合理化建議,若經甲方採納而節約的工程直接費,甲、乙雙方按6:4的比例分享。

3. 工程進度款的支付

3.1 工程形象進度必須滿足合同及本協議的約定,工程量進度報表經甲方及監理審核後支付乙方工程進度款。

3.2 支付時間:一、二號樓主體三層頂板完成後,甲方支付已完工程量90%的進度款(含30%以房抵工程款、下同),三層以上工程款按月形象進度支付;三、四號樓主體一層頂板完成後,甲方支付已完工程量90%的進度款,一層以上工程款按月形象進度支付。甲方及監理單位確認計量結果後10天內,按審定產值的90%支付上月進度款;支付總額至合同總價款的90%時,暫停支付;

3.3 若乙方發生嚴重質量事故或嚴重安全事故(按國家有關安全質量事故規定進行界定),甲方有權暫停支付工程進度款。

3.4 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誤,甲方將暫停支付當期工程進度款。下一期工程進度款的支付、應在乙方將工程進度調整到甲乙雙方約定的工程進度計劃範圍內後,甲方才恢復支付工程進度款。

3.5 以房抵工程款的説明:甲、乙雙方同意以本項目商品住宅作價支付乙方應收本項目工程結算總價款的30%,並從每筆應付工程進度款中按30%比例衝抵。甲方根椐需要,若全部或部份以原作價收回該部份商品住宅,應同乙方協商。甲方收回時,應將相應的應付工程款支付給乙方。本工程商品住宅作價的原則、方式及相關辦法由雙方另行簽定補充協議。

3.6 如發包人出現延期支付工程進度款的情況,按通用條款第26.3及26.4條執行。

3.7 工程結算

3.7.1 乙方竣工結算經審計後30日內支付至工程結算總價款的95%(不得與3.5條相沖突);工程結算總價款的5%作為保脩金,保修期屆滿之日起15日內結清。

3.7.2 質量保脩金的支付:各分部分項工程保修期屆滿、經甲方對工程質量確認無異議後14天內,按各分部分項工程的保脩金額,甲方與乙方辦理保修款結算,將剩餘保修款一次性支付乙方;基礎工程、房屋建築工程在交工滿一年後14日內,按其保脩金額支付給乙方。

3.8 結算審計:

3.8.1 結算審計時甲乙雙方應積極配合審計工作,應在雙方確認竣工結算資料真實、完備之日起原則上在3個月內完成本工程的結算審計。

3.8.2 結算審計費的支付辦法:按國家相關規定執行。

4. 履約保證金:乙方在簽訂本協議之日起五日內,在甲方專用帳户存入人民幣伍拾萬元,作為本協議的履約保證金。該保證金在三號樓、四號樓的二層封頂後10日內由甲方無息退還乙方50%;合同內工作內容竣工後10日內無息退還剩餘50%。

六. 材料價格及材料的採購

1. 材料價格調整

1.1 若甲方對某項主要材料進行調整(套用定額不發生變化),僅對材料差價進行調整。

1.2 非暫定價材料不作調整,但砂、石、石灰材料價格風險係數±5%,超過±5%部分按實調整,税金按規定計取。乙方無權更換工程量清單中的任何材料。

2. 材料採購

2.1 乙方必須按甲方規定品牌採購,並且在採購前15天將樣品及價格送監理工程師及甲方代表認可後方可採購。對於非暫定價材料部份,如甲方採納乙方建議的性能相同且價格較優的其它品牌,即按第五條的2.5款進行獎勵。

2.2 甲方對於暫定價格材料及主要材料價格表中的材料認為有必要自行採購時,乙方應予以支持。

七. 工程變更及簽證

1. 工程變更及簽證必須註明:事由、工作範圍及部位、具體作法、尺寸、工程數量和費用組成。簽證文字的表述應做到鮮明、準確,必要時應附圖,且在簽證單結尾處註明“此項後無內容”。

2. 本工程的所有變更及簽證,均應經甲方代表或甲方現場代表及監理工程師簽字後方可生效,甲方、監理、施工單位均應保留原件。

3. 甲方有權對設計圖紙進行變更。

4. 乙方發現設計錯誤或不合理之處,應及時通知甲方工程部、監理部和設計單位,由設計單位(或甲方)提供設計變更文件,經監理工程師、甲方代表簽字批准後實施。

5. 甲方對已完成的分項工程進行變更,乙方應在施工前將施工方案報甲方及監理單位確認。乙方應謹慎保護可能重複利用的材料、設備。若乙方拆除措施不當或保護不當造成材料、設備損壞的,由乙方承擔相應損失。

6. 需辦理簽證的隱蔽工程,乙方應在隱蔽前三天填寫簽證單,並由監理工程師及甲方代表確認。如因乙方原因導致工程量無法核實,則不予辦理簽證。

7. 乙方應在設計變更實施前48小時向甲方提交書面報價,由甲方及監理審核,按審核後的造價決算。

8. 設計變更、現場簽證的計價原則:按5章第2條執行。

9. 臨時用工簽證應明確:工作內容及工作量、工作時間、工作人數及用工價格。

10. 辦理簽證時,乙方應提供經甲方確認的有關方案或數據原件,簽證單原件一式四份。

八. 竣工驗收:按《通用條款》執行。

九. 工程質量保修

1. 工程質量保修範圍和內容:

1.1 乙方在質量保修期內,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和雙方約定,承擔承包範圍內工程質量保修責任。

1.2 凡屬於乙方原因造成的質量問題或其他缺陷,均屬於乙方保修責任範圍,其維修費用和因乙方維修造成業主的相關損失,應由乙方承擔;不屬於乙方責任,但是經由雙方協商由乙方施工的,乙方應配合檢修,費用由責任方承擔。

2. 質量保修期限如下(以雙方在工程移交書上簽字之日起計算):

2.1 地基基礎和主體結構工程,為設計文件規定的合理使用年限;

2.2 屋面防水工程、衞生間、廚房、陽台和外牆面的滲漏(包括颱風、暴雨等自然條件下的影響)為5年;

2.3 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設備安裝和裝修工程為2年;

2.4 給排水設施、道路等配套工程為2年;

2.5 供熱及製冷系統為2年;

2.6 其他項目的保修期為2年

3. 質量保修責任

3.1 因乙方施工質量原因導致業主退房、要求甲方給予賠償等,其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均由乙方承擔。

3.2 保修期內的維修:一般性維修乙方應在接到通知後24小時內到達;緊急事故乙方應在接到通知後8小時內到達現場搶修;業主收房後出現滲漏水、有水區域返水,乙方應在16小時內修復。

3.3 乙方未及時維修或未在合理期限內維修完好、或經過兩次維修都未能修好的,甲方有權自行請人代為維修並確定價格,所有修復費用及賠償費用在支付乙方質保金時扣除,但不等於解除乙方應負的責任。

3.4 乙方每次維修完畢,應負責將施工現場清理乾淨、並取得業主和甲方(或物管公司)的驗收簽字。

3.5 涉及結構安全的質量問題,乙方應立即向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報告,並採取安全防範措施。由原設計單位或者具有相應等級的設計單位提出保修方案後,由乙方實施保修。

十.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 甲方代表及職責

1.1 本工程甲方代表為 。甲方代表代表甲方行使合同約定的權力,履行合同約定的職責。甲方如另行委託其他人員代行上述全部或部分職責的,以甲方向乙方出具的授權委託文件或書面通知為準。

1.2 本工程甲方現場代表為王良輝。甲方現場代表的職責:負責監督檢查工程質量及工程進度,負責設計變更、技術核定及現場簽證的簽署,對工程進度款的支付和工程竣工決算進行審核,以及與設計單位等相關部門的協調。

2.乙方駐工地代表及其他人員

2.1 乙方項目經理為 ,項目技術負責人為 ,其它管理人員名單按乙方的工程量清單報價文件。

2.2 乙方項目部主要管理人員在本工程施工期間(包括準備和收尾階段),均須專職在崗,堅守施工現場,不得兼任其他項目任何職務;如需對人員、機械設備、施工方案等變更,必須提前一週以書面形式報經甲方同意。

2.3 乙方的要求、通知均應以書面形式由乙方項目經理簽字加蓋乙方公章或項目專用章後遞交甲方。

2.4 乙方項目經理或項目技術負責人必須參加每週工程例會,因故不能參加的應提前8小時向監理部請假、並在獲得監理部同意後方可缺席。

2.5 乙方代表除以下原因外,在竣工驗收完成前不能替換

2.5.1 因病而不能堅持工作者;

2.5.2 無法擔任與該工程建設相關的工作。

2.5.3 因刑事責任或經濟糾紛無法繼續擔任此項工作。

2.5.4 被吊銷資格證。

2.5.5 甲方認為不稱職者。

2.6 乙方代表換人,必須經甲方書面認可,其接任人仍必須無條件全面繼續承擔乙方應有的責任。

2.7 乙方在開工前應向甲方提供有關人員資質證書及崗位證書等證件。

2.8 以下甲方確認無法勝任工作的人員,經甲方要求,必須調離本工程範圍。同時,乙方應儘快用甲方批准的合格的人員代替上述調離的人員。

2.8.1 對施工質量、進度達不到合同要求負有責任的施工人員;

2.8.2 業務水平達不到崗位要求、工作責任心不強的施工人員;

2.8.3 不能積極配合甲方正常工作;

2.8.4 違反甲方或乙方工地現場管理規定者;

2.8.5 無證上崗者(適用於按規定必須持證上崗者);

2.8.6 與工程量清單報價書及合同規定名冊不符者;

2.8.7 與本工程施工無關的人員等。

3.甲方的工作

3.1 施工前準備

3.1.1 完成紅線以外的“三通”,提供水、電接口到紅線。乙方進場後,甲乙雙方及時辦理臨時水電設施的移交手續。

3.1.2 負責辦理施工許可證等合法手續,乙方協助辦理。

3.1.3 提供施工場地工程地質、地下管網線路資料,必要時乙方應進一步探明。

3.1.4 將水準點、座標控制點現場交驗予乙方,由乙方自費負責保護,若保護不當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擔。

3.1.5 向乙方提供8套施工圖。

3.2 施工期間

3.2.1 監督檢查工程質量、進度,設計變更的簽證、工程進度款的支付、辦理竣工決算等。

3.2.2 根據銷售等實際需要,對施工現場發出調整、變更指令。

3.2.3 負責協調周邊關係和政府職能部門的關係。

4. 乙方的工作

4.1 執行本合同的約定,履行與乙方有關的權利和責任。合同簽訂後10日內提交施工現場佈置方案,經甲方代表、項目總監批准後進場作施工前期準備工作,並按合同要求的質量和工期完成本工程。

4.2 遵守有關法律的規定,接受甲方和監理的指令,按照施工圖紙、設計變更單、工程施工及驗收規範等進行施工。

4.3 負責搭建工地現場臨時設施,臨時道路、管線的施工、保養、移位及拆除,現場管線和鄰近建築物、構築物及鄰街交通要道、人行道的防護。向甲方、監理提供現場辦公室三間。

4.4 負責從甲方指定的施工用電、用水接駁點按甲方批准的接駁方案接駁。施工用水、電的費用及接駁等所發生的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4.5 提供大型施工機械設備年檢證等資料。

4.6 乙方須提交詳細的施工組織設計,施工組織設計包括施工總進度計劃(採用時標網絡圖繪製)、甲供材料計劃及乙供材料計劃,並嚴格按照經甲方及監理批准後的施工組織設計施工。

4.7 如甲方提供的施工文件不完整,乙方須於合同簽訂後十日內以書面方式向甲方提出補充施工文件(須列清單),並提供時間表,列明在不影響進度的情況下,甲方應向乙方提供補充施工文件的內容及最後期限。在工程施工過程中,乙方亦有義務以書面形式及時向甲方進行提示。

4.8 每月二十五日前向甲方及監理書面報送本月完成工程量報表和下月施工進度計劃,下月施工計劃必須具體、詳細。若不按時、按要求報送,甲方有權不予支付進度款或支付時間順延。

4.9 工地實行旬報制度。旬報在每半月例會前一天報送甲方及監理,旬報內容包括本旬計劃和上旬完成工作、未完成情況説明(包括擬採取措施、最終完成時間)

4.10 做好施工組織管理、維持現場整潔、道路暢通、不漏、不灑、不揚,對進出工地的車輛須派專人及時進行沖洗清掃,防止污染交通道路,達到文明施工。以上工作甲方有權檢查。甲方要求整改的部份,若乙方逾期未整改,則另行處理,並從工程款中扣除所發生的費用的兩倍作為罰金。甲方指定分包單位應協助乙方完成上述工作,並承擔同樣責任。

4.11 本工程現場所有建築垃圾、生活垃圾須按甲方代表指令免費清理並運出本工地(甲方直接分包工程的垃圾除外)。乙方須自行聯繫政府規定棄置地點,不論距離遠近和運輸進程中發生的環保費、城市衞生費、堆放費、各種可能發生的罰款等費用均由乙方負責。若乙方不及時按甲方指令清運,甲方可另行委託其他單位清運,由此產生的所有費用將從乙方進度款中按所發生費用扣除,乙方應予以支持。

4.12 在室外工程開工後,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拆除影響室外工程的臨時設施,乙方須無條件配合,甲方對此不予補償。但經甲方批准的除外。

4.13 按合同約定,對甲方直接分包工程進行配合管理,對分包工程進行協調及配合,參加分包工程的分項、分部工程驗收和竣工驗收,並提出整體驗收意見。

4.14 工程竣工前應將現場清理乾淨,做到工畢場清。

4.15 負責組織圖紙會審工作以及施工期間的例會、專題會、協調會。按施工圖紙、圖紙會審紀要、設計修改(或變更)通知單和國家現行驗收規範作好自檢工作。

4.16 做好施工記錄、隱蔽工程記錄、施工技術資料作為竣工驗收資料移交甲方。甲方分包工程的竣工資料由分包單位按規定整理,在竣工前15日內提交給乙方,由乙方按規定整理彙總。

4.17 工程竣工驗收完成後未移交給甲方之前,乙方負責承包範圍內的成品和半成品保護、施工圍牆的維護、提供臨時廁所,直至工程全部竣工完畢並移交甲方為止。乙方保護期間發生損壞,乙方出資修復。如因甲方提前使用,造成損壞發生的修復費用由甲方承擔。

4.18 與本工程無關的設備、材料均不得進入現場,甲方有權進行檢查。

4.19 乙方的現場施工人員、機械、設備、材料等必須滿足甲方的施工進度要求。若乙方進度不能滿足甲方要求,則乙方必須按甲方要求增加施工人員、機械、設備、材料等,由此引起的相關費用甲方不予補償。

4.20 乙方施工前應組織專業人員仔細審閲設計文件,有責任發現並提出設計文件存在的問題。若發現工程按現有施工設計文件或指令施工將要發生質量缺陷,應立即書面報告甲方。經甲方決定按原要求施工,乙方應予執行。

4.21 在施工過程中必須配合甲方銷售需要,積極配合樣板房的施工。

4.22 遵守政府主管部門對施工場地交通、施工噪音、夜間施工、安全生產有關的管理規定,按規定辦理有關手續,並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監理;嚴格遵守有關環境保護法律,並按照環境檢查審核要求,加強施工現場的環境管理,在施工過程中嚴格落實粉塵等污染防治措施及生態保護、水土保持措施,由此發生的費用及由於乙方責任造成的罰款由乙方負責。

4.23 加強施工隊伍法制教育,在工程場地內和工程場地周邊不得有擾社會治安。若有違法犯罪活動和人員,應立即交由公安機關處理,不得私自違法處理。

4.24 牆改、散裝水泥、臨時路口、臨時場地及城建檔案資料等保證金或押金由甲方負責繳納,乙方按有關部門相應要求(若有)及時提供相應資料,乙方未及時提交合格的資料或未交還佔用的場地造成有關保證金或押金未能全部或部分退回等、由於乙方原因扣除的保證金或押金由乙方負責,甲方有權從支付乙方的任何工程款項中扣回。

4.25 乙方須與甲方簽訂《廉潔合作協議書》,並嚴格遵守。

4.26 乙方施工期間,其公司內部任何勞資糾紛,均由乙方自行解決。因乙方勞資糾紛影響甲方工程進度及項目聲譽的,相關損失由乙方承擔。

5. 現場管理

5.1 安全施工與檢查:乙方應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定,嚴格按安全生產管理條例要求組織施工,並受行業安全檢查人員依法進行的監督檢查。採取必須的和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本合同施工範圍內發生的安全事故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全部由乙方承擔。

5.2 安全防護:乙方在動力設備、輸電線路、地下管道、密封防塵操作間、易燃易爆地段以及在臨時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時,施工開始前應向監理提出安全防護措施,經監理認可後實施。

5.3 事故處理:發生重大傷亡及其他安全事故,乙方應按有關規定立即上報有關部門並通知監理及甲方,同時按政府有關部門要求處理,由事故責任方承擔發生的費用。甲方、乙方對事故責任有爭議時,應按政府有關部門的認定處理,或參照爭議解決條款。

5.4 文明施工:本工程以總平面紅線範圍作為施工場地,施工平面佈置須考慮周全,並經甲方審核後方可實施。

5.5 乙方應嚴格遵守國家及地方政府頒發的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等規範、條例。遵守甲方的現場管理規定。

5.6 乙方現場辦公室應配置齊全、完好的辦公設備。

5.7 施工期間,乙方應及時整理和安排所有機械、工具、材料、建築垃圾等,做到場清。工程建設中每個樓層的多餘材料、建築垃圾必須通過井架或垃圾槽運輸到地面,嚴禁從高空直接向下拋物。

5.8 乙方應嚴格遵守地方政府和有關部門的規定,辦理施工場地交通、噪音、環境衞生和場外污染等有關手續,發生的費用及造成的罰款全部由乙方承擔。

5.9 現場用水用電管理

5.9.1 乙方用電用水必須安裝水錶、電錶(乙方水、電錶安裝及移位須報甲方同意)。安裝完成後雙方共同抄底度數,並簽字認可。

5.9.2 施工中根椐水、電錶用量按供電局、自來水公司規定的價格支付費用。價格按供電局、自來水公司出具的收費單為準。

5.9.3 乙方負責提供本工程範圍內分包單位施工用水用電的接口,其水電費用由分包單位自理。

十一. 其他

1. 乙方對甲方指定分包單位的配合及管理

1.1 甲方指定分包的工程範圍見本協議附件四。

1.2 對甲方指定分包的工程,乙方應負責管理配合。分包工程配合費按以下費率收取:

1.2.1 普通水電工程按中標價的2%收取;

1.2.2售樓部土建工程按中標價的1%收取;

1.2.3外牆保温隔熱、外牆塗料工程按中標價的1.5%收取。

1.3 按甲方及指定分包單位的要求提供指定分包工程開工條件。

1.4 指定分包方應在進場前對已完成的臨時工程及場地進行檢查接收。

1.5 乙方對工程進度、安全及文明協助管理。

1.6 乙方應對分包商的施工進度計劃進行彙總分析,對施工中有矛盾的地方進行協調並提出解決辦法。

1.7 乙方在各分項工程施工前須與指定分包方聯繫,並在隱蔽工程施工前一天請各分包方以書面形式確認,否則,由此而導致的額外施工費用由乙方承擔。如分包方不配合,由分包方負責並承擔乙方的損失。

1.8 提供標高、定位點線等。

2. 乙方分包管理

2.1 乙方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將本合同承包內容或任何分項工程對外進行轉包。

2.2 乙方分包要求

2.2.1 分包須經甲方及監理書面批准,並向甲方及監理單位提供分包單位資質證書、分包合同、分包工程施工方案。

2.2.2 乙方應在分包施工現場派駐監督管理人員,對分包工程的質量和進度負責。乙方分包單位的違約行為,均視為乙方違約。

2.2.3 乙方應在開工前30天內提交乙方分包工程內容並經甲方認可。乙方分包工程的進、退場時間,經甲方、監理確認後執行。

4. 銷售配合

3.1 甲方將根據銷售需要,安排施工現場不定期對社會開放。乙方在開放日前應對施工現場進行清理,並作好相應的安全防護措施。

3.2 為配合銷售而需要提前施工的項目,應按甲方的書面要求及時安排施工完畢,要求如下:

3.2.1 按甲方要求的時間完成各種施工設施、設備的遷移。

3.2.2 樣板間所在樓棟中的單元門至樣板間的入户門之間的樓梯間地面材料的鋪貼、牆面抹灰、油漆及樓梯欄杆的安裝。

3.2.3 樣板間內的牆面的抹灰、油漆、地面的找平、廚房、洗手間的防水處理、防護門的安裝。

3.2.4 樣板間外施工通道的上層防護措施應按規範做好。

3.2.5 樣板間外施工用安全網,在樣板間開放前應換用新購置的安全網。

3.2.6 以上工程內容若在乙方承包範圍(清單報價書)外,費用由甲方支付。

3.2.7 如乙方未按甲方以上要求及指定期限完成銷售配合工作,甲方可另請其他施工單位進行施工,所發生的費用甲方有權從應付乙方的工程款中扣除;若因甲方要求增加部分工程,以現場簽證的形式支付相關費用。

十二. 協議解除

1. 除本協議約定的解除條件外,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也可以解除本協議。

2. 當乙方擅自將其承包的全部或部分工程轉包給他人、或肢解後以分包的名義分別轉包給他人,甲方有權解除本協議。

3. 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的,甲乙雙方可以解除本協議。

4.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按約定提出解除合同時,應以書面形式向對方發出解除合同通知,並在發出通知前7天告知對方,通知送達對方時合同解除。對解除合同有爭議的,可依本合同有關的約定處理。

5.合同解除後,乙方應妥善做好已完成工程和已購材料、設備的保護,並在十日內向甲方完成移交工作。甲方應為乙方的撤出提供必要條件,乙方應按甲方的要求將自有的機械設備和人員撤出施工場地。乙方未完善移交手續擅自撤場的,應該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已完工程價款在乙方根據甲方要求完全撤出施工現場並辦理完決算手續後支付。

6.甲方不支付乙方因撤出施工現場所發生的費用。已經訂貨的材料、設備由訂貨方負責退貨和解除訂貨合同,並承擔相應損失。

7.乙方退場條款:無論何種原因導致合同解除的,為保證工程項目的順利完工並交付購房人使用,保證雙方糾紛的順利解決,乙方均應在合同解除達成協議或解除合同通知送達之日起15日內清退出場,否則,乙方按每日10萬元向甲方支付違約賠償金。乙方在履行本協議過程中,無論以何種理由起訴甲方,甲方為保證工程的順利完工和交付購房人,以及為維護社會穩定,均可要求乙方立即退場,退場辦法按上述規定辦理

8.甲方依照法律規定和合同約定行使合同解除權時,乙方投入施工的工程費用,只按工程直接費進行結算。

9.因乙方違約造成合同解除(如:乙方公司內部民工鬧事造成不良社會影響、因乙方原因延誤工程關鍵工期、乙方不能按約定實現合同承諾等),應賠償甲方一切經濟損失,並按上述退場條款的約定退場。

10.因甲方無力支付工程款,並未提出有效的經認可的辦法,乙方有權為維護自身利益而停止繼續施工。其停止施工期間的費用和其後的一切損失,甲方有責任給予賠償

11.在竣工時,須提交竣工資料4套。

十二. 合同生效與終止、爭議的處理

1. 本補充協議自雙方簽訂之日起5日內乙方向甲方足額支付履約保證金後生效。

2. 除正常質量保修外,甲乙雙方履行完畢本合同約定的全部義務,本合同即告終止。

3. 本補充協議一式陸份(其中正本貳份),甲、乙雙方各執正本壹份、副本貳份。

4. 本補充協議系《觀景上東建築工程施工合同》的非實質性補充,若二者不一致處,以本補充協議為準。

5. 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提交成都市仲裁委員會仲裁。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築工程補充合同 篇6

發包方:

承包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與乙方於 年 月 日已簽訂“秀美夏涼生態家園”示範村房屋工程合同,為了確保工程質量和進度,在已簽訂的合同不完善條款中,增補新的條款,經雙方多次協商,達成增補條款如下,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一、甲方所抵給乙方銷售的房屋從前排一號起按順序抽籤,由甲方安排給乙方銷售。

二、原簽訂合同中檢測費問題:鋼材、水泥乙方必須按甲方規定的品牌施工(指定品牌、華新水泥、鄂鋼鋼材),其所徵檢測費由甲方承擔,如乙方自行更換品牌,其所徵檢測費由乙方自行承擔乙方不承擔其它費税。

三、保險費:乙方必須從簽訂合同之日,進施工現場前,無條件的買足職工保險費(所買費用乙方自行承擔)。

四、甲方所抵給乙方銷售的房屋,乙方一年內沒銷售完,在乙方願意情況下,甲方按550元/平方米收回並現金支付給乙方。

五、乙方的建築的資質由甲方提供,但乙方必須承擔費用5000元整。

六、以上補充合同一式三份,甲、乙方各執一份,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 方:

乙 方:

年 月 日

建築工程補充合同 篇7

甲方:(管理層)

乙方:(勞務層)

根據工程實際情況,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同意對20xx年10月26日簽訂的春城花園《建築工程勞務承包合作合同書》進行補充,在《建築工程勞務承包合作合同書》基礎上,就本工程具體施工事宜及有關細節達成一致,訂立本補充協議。

一、 竣工工期與進度控制節點:

1、 竣工工期:20xx年9月30日

2、 進度控制節點:

8月份:屋面工程、樓地面工程,主要濕作業與修補作業,提供全部建設單位直包項目工作面,內牆膩子一遍完成。

9月份:安裝工程,內牆膩子、樓梯抹灰、室外散水,竣工清理等承包範圍內的全部工程內容完成,具備初驗條件。

二、 施工條件

1、 8月5日之前,滿足9月30日具備初驗條件的各工種勞力全部到場。

2、 乙方必須採取措施保證施工人員、機械的均衡連續施工,保證合同工期。

3、 乙方須保證建設單位直包隊伍的垂直運輸等協調工作。

三、 工程款支付

1、 工程款支付條件:只有在全部按進度計劃控制節點要求的進度完成並經甲方驗收合格後方可支付。

2、 工程款支付方式:

第一階段:8月5日前支付工程預付款50萬元.若乙方勞力不能滿足施工條件的要求,不予支付。

第二階段:9月5日前支付工程進度款50萬元.

第三階段:10月8日前支付工程進度款60萬元.

3、 若因乙方原因造成9月底不具備初驗條件,第三階段工程款直到具備初驗條件時方可支付,同時乙方承擔由此給甲方帶來的一切損失。

四、 工程質量

1、 本工程質量要求為合格。

2、 住宅使用功能及實體測量與觀感評定標準均應符合合格標準,滿足每户驗收質量要求,不得出現超差現象。

3、 在初驗之前,按照每户驗收標準進行自檢,全部合格後方可報驗。

五、本協議與《建築工程勞務承包合作合同書》有不同之處以本協議為準。其它事宜執行20xx年10月26日簽訂的《建築工程勞務承包合作合同書》的有關約定。

六、本協議與雙方簽訂的《建築工程勞務承包合作合同書》具有相同法律效力。雙方各執兩份。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日 期: 日 期:

建築工程補充合同 篇8

發包人: (甲方)

承包人: (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建設工程施工事宜達成一致,並簽訂了《建設施工合同(一期工程建設施工合同)》(合同編號:20xx字185,承包人已進場開始施工,由於合同中有些內容沒有細則執行,需要制定詳細的細則執行,經雙方協商,簽訂本協議,作為《一期工程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編號:20xx字、號)的補充,共同執行,與施工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一條 承包人的工作

承包方需要及時報送各種資料:

1、開工報審,取得正式開工令需在20xx年9月1日前完成。

2、工程中間驗收,工程每項的中間驗收後三個工作日內辦完手續和提交完資料;

3、隱蔽工程驗收,驗收後五個工作日內辦完手續和提交完資料;

4、竣工資料須在竣工後三十個工作日內辦完手續和提交完資料。

第二條、工程變更問題

在發生工程變更要及時彙報業主及設計公司,變更籤證要在三十個工作日內上報,逾期不報,過後上報集團公司不批准的,則變更所增加的工程量及費用由承包方承擔。

第三條 處罰約定

以上規定資料在規定時間內不提交按拖一天扣進度款1000元

第四條、雙方的責任和義務按原合同執行

第五條、其他

1.本協議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雙方履行完規定的義務後即行終止。本協議一式陸份,雙方各執叁份。

2.未盡事宜,雙方根據具體情況另行協商。

甲方: 乙方:

法人代表(或委託代理): 法人代表(或委託代理):

經辦人: 經辦人:

地址: 地址: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開户銀行: 開户銀行:

帳號: 帳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建築工程補充合同 篇9

甲方(全稱):

乙方(全稱):

本協議中的所有術語,除非另有説明,否則其定義與雙方於 年 月 日簽訂合同編號為 的《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以下簡稱“原合同”)中的定義相同。

根據原合同的工程量施工完畢後,甲方需要增加合同以外項目的工程量,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等有關規定,並結合本工程的具體情況,在甲乙雙方完全自願和理解本補充協議條款的情況下,簽訂本工程施工合同補充協議。

一、 由於工程量增加,合同價款由原來的 (¥ 元) (¥ 元)人民幣,結算工程量以實際完成的工程量為準。

二、本協議生效後,即成為原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原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除本協議中明確所做修改的條款之外,原合同的其餘部分應完全繼續有效。本協議與原合同有相互衝突時,以本協議為準。

三、本協議一式陸份,甲方執肆份,乙方執貳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築工程補充合同 篇10

發包人(甲方): (全稱)

承包人(乙方): (全稱)

鑑於甲方要求對原有設計方案進行修改,工程量相應有變化。甲乙雙方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則,經友好協商,依據實際情況,在原合同( )的基礎上追加合同條款部分內容,特訂立以下補充協議。

一、合同內容補充部分:

1,工程中出現的工程量增加,以及應甲方要求出現的項目增加統稱為項目增項表,增項表與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和質保時間。

2,除本合同中明確所作修改的條款之外,原合同的其餘部分應完全繼續有效。本合同與原合同有相互衝突時,以本合同為準。

3,增項表確認後,增項款待工程完工驗收後三個工作日內一次性付款。

二、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代表人: 代表人: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簽訂時間: 簽訂時間:

建築工程補充合同 篇11

甲方(發包方):

地址:

乙方(承包方):

地址: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裝飾裝修工程施工的規定,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甲、乙雙方本着自願、平等、誠實、信任的原則協商一致,共同訂立如下條款,以資雙方共同信守。

第一條:工程概況

1.1工程名稱:有限責任公司土建工程

1.2工程地點:

1.3工程項目及承包範圍:具體詳見《工程預算書》。

1.4工程內容:監測觀測孔、避雷設施等項目,具體見工程清單《附表》

1.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1.6施工日期:自20xx年7月1日始,至20xx年8月15日止,工期共45天。

1.7合同總額:人民幣(小寫:x元)。

第二條:工程款付款方式的約定

2.1於本工程施工完畢,驗收合格後的15個工作日內,以結算單作為最終結算依據。

2.2因甲方原因發生工程項目(內容)變更或工程項目(內容)增加引起的工程總造價發生變化,經甲乙雙方按實際發生增加的工程量,以工程補充協議形式增加相應的工程造價。

2.3非甲方原因延誤工期,導致工程不能按約定進度進行時,甲方應付的工程款項,可根據實際情況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後,延期支付。

2.4甲方應付的工程款項,不得交付予非合同簽署人或非合同簽署人之委託人,否則,由此產生的一切後果由甲方自行承擔。

第三條:工期約定

3.1本工程施工日期自20xx年7月1日始,至20xx年8月15日止,工期共45天。

3.2施工過程中,甲方要求修改個別設計方案的,須在該工程項目未正式施工前通知乙方,乙方須在接到通知三個工作日內進行修改,並通知甲方確認,因此而造成的工期延誤時,工期順延;

3.4因甲方原因,增加工程量和或工程項目更改時,工期順延。

3.5因乙方安排組織施工不當導致的工期延誤,工期不順延。

3.6因停水、停電、颱風等不可抗拒因素導致的工期延誤,工期順延。

3.7以上條款中之工期順延條款造成合同工期延誤,甲乙雙方互不支付工期延誤費;工期不順延條款造成合同工期延誤,由乙方按照工程總造價0.3%的標準每天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3.8因施工中第三方干擾以及甲方不能提供每天工程施工時間達八小時等原因,工期相應延順。

第四條:工程質量及驗收的約定

4.1乙方須按照本合同之附件《工程結算書》按所註明標準進行驗收。

4.2竣工工程驗收:工程施工完畢,乙方須提交《竣工驗收報告單》通知甲方進行竣工工程驗收;甲方自接到《工程驗收通知單》三日內,組織公司相關部門進行竣工工程驗收。竣工驗收完畢,甲乙雙方簽署《工程竣工驗收證》並辦理工程移交手續。

4.3如甲方在規定時間內不能組織驗收,需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另定驗收日期,但甲方應承認工程竣工日期。

第五條:服務的約定

5.1保修期限: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以《竣工驗收記錄》簽署的日期為準)365個自然日內,即一年。

5.2保修內容及保修範圍:乙方以包工包料形式進行的施工項目因乙方所用材料質量、施工工藝不當引起的質量問題,乙方實行全部免費保修。

第六條:爭議解決的約定

6.1與本合同的有效性、履行、違約及解除等有關的爭議,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6.2如雙方協商解決不成,雙方可選擇下列第6.2.1 條方式解決爭議:

6.2.1向太原市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解決;

6.2.2向合同簽署地人民法院提起起訴。

第七條:其他約定

7.1.本書面約定作為《x1#尾礦庫在線監測系統工程施工合同》(施字(20xx)001號)之土建工程補充《合同》。

7.2.本土建工程補充《合同》之約定的工程造價包含在《x1#尾礦庫在線監測系統工程施工合同》約定的工程造價之內。

第八條:附則

8.1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

8.1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築工程補充合同 篇12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乙方雙方於20xx年3月30日共同簽署了20xx年《裝飾裝修施工總包合同》,雙方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則,經友好協商,現就《裝飾裝修施工總包合同》中未盡事項特訂立以下補充協議。

第一條《裝飾裝修施工總包合同》中關於合同有效期確定為:20xx年3月30日至20xx年3月29日止。雙方如繼續合作,可另行協商續簽合同。另:簽約施工單位以簽訂第一個分包合同日期為準,試用期為三個月,試用期內若乙方所承接工程達不到甲方要求,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關係。

第二條《裝飾裝修施工總包合同》第八條專用條款中關於履約保證金之相關規定更正為乙方向甲方提供履約擔保,擔保方式為:乙方向甲方交納履約保證金。即為:雙方合作初期的前三個專賣店裝修項目,乙方須以每個專賣店裝修工程總造價的5%款項作為履約保證金交納給甲方,從乙方承接的第四個專賣店裝修項目開始,甲方不再收取乙方履約保證金。該履約保證金用作甲方對乙方的工程工期、工程質量、安全文明施工、服從甲方統一管理等方面的約束。乙方在做到以上規定及要求的前提下,且其所承建的工程項目經甲方統一驗收合格後,甲方分兩次退還乙方履約保證金:第一次返還時間為乙方簽訂第三個工程分包合同之日後的第180天,甲方退還乙方50%履約保證金;第二次退還履約保證金的時間為雙方合同到期一年後的14天之內,甲方退還乙方剩餘的履約保證金(履約保證金不計利息)。

第三條本合同乙方不得擅自轉讓給他人使用,否則,一切法律責任由乙方承擔。

第四條協議期滿後終止合作,若雙方願意繼續,可另行簽訂協議。

其它事項説明

本協議生效後,即成為《裝飾裝修施工總包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裝飾裝修施工總包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若本協議與《裝飾裝修施工總包合同》及《裝飾裝修施工合同 (分包協議書) 》中相關條款衝突,以本協議內容為準。

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授權代表簽字並加蓋公司印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日期: 日期:

建築工程補充合同 篇13

發包人(全稱):

承包人(全稱):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公平競爭、自願和誠信的原則,雙方就本建設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補充合同,其他合同或協議書條款與本補充合同有衝突時,以本補充合同為準。

一、 工程名稱、地點:一#廠房、二#廠房;紹興袍江工業區

二、 工作內容:施工圖內土建及水電安裝

三、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所有分部分項工程不得分包及轉包

四、 工程約定:

1、 合同工期為歷天。具體開工日期以開工報告為準;

2、 連續三天以上停水、停電,工期相應順延;

3、 本工程採用預應力管樁,由管樁造成對周圍建築物的影響所產生的糾紛和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與乙方無關。

五、 工程質量標準為合格。如達不到合格標準,一切損失由承包人承擔。

六、 安全生產及文明施工:承包人應嚴格遵守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和操作規程,精心組織工,確保安全生產,遵守紹興市有關建設工程文明施工規範和規定。在施工過程中出現的一切安全事故均有乙方承擔,與甲方無涉。

七、 工程結算口徑;:

1、 廠房一、廠房二:按圖紙要求施工一次性包乾920萬元,增加工程和場外工程執行20xx版《浙江省建築安裝工程預算定額》不作下浮,決算材料價格按紹興市建設工程造價管理處發佈的當月信息價執行,無市信息的參照省信息價。

2、 增加工程和場外工程量按實結算;經監理工程師初審,並經建設單位管理人員簽章確認的聯繫單、簽證單作為結算依據。

3、 增加和場外工程結算審計事宜:工程竣工,承包人提供完整結算資料並能積極配合。

八、 工程款支付:

1、 承包人進場三天內甲方支付乙方工程預付款100萬元;

2、 承包人基礎施工完畢,支付合同造價(920萬元作付款基數,下同)25%工程款;

3、 二層主體施工完畢支付合同造價25%工程款;

4、 主體結頂支付合同造價25%工程款;

5、 工程款竣工驗收合格並資料移交完畢後支付合同造價25%工程款;

6、 增加工程和場外工程付款按實際工程量經甲、乙雙方協商後再定。

九、 合同爭議:補充合同履行過程中產生爭議時,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解決。

十、 工程保修:

保修期限按國家規定為土建、水電安裝各二年,屋面五年,自竣工驗收交付使用之日計算。

十一、合同份數: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築工程補充合同 篇14

甲方(發包方):

乙方(承包方):

甲乙上方在簽訂《*區港橋工業園圓運建材及工業塑料包裝工程》合同基礎上,經友好協商,本着誠實守信、公平公正的原則,達成以下補充協議:

一、 項目名稱地址

本合同項目位於*區港橋工業園區,名稱為重慶建材及工業塑料包裝工程。

二、 工期及建設時序

本項目分兩期建設,先建設塗料生產車間,再根據實際情況建設辦公樓。鋼結構總工期98天,從20xx年 月 日開始至 年 月 日止。

三、 付款金額及付款方式

項目按照包乾方式承建,總承包金額為970萬元,大寫玖佰柒拾萬元整。(其中塗料生產車間5543.72㎡包乾價430萬元,大寫肆佰叁拾萬元整;辦公樓4158.08㎡包乾價540萬元,大寫伍佰肆拾萬元整。)

工程款支付方式:塗料生產車間基礎工程完工後支付100萬元,大寫壹佰萬元整,主體鋼結構完工後支付100萬元,大寫壹佰元萬元整;餘款230萬等地平完工後一次付清。辦公樓基礎工程完工後支付100萬元,大寫壹佰萬元整,辦公樓主體工程完工封頂後付辦公樓的總承辦款的80%,剩餘20%的辦公樓工程款於主體工程完工後付清(未等相關部門驗收,於工程完工之後開始計算滯納金)。工程承辦款逾期未付,未付金額從應當支付之日起計算滯納金,滯納金的計算方式為:每月按所欠工程款的2%計算,直至付完所欠工程款之日時止停止計算滯納金。

四、 其他約定

修建塗料生產車間不包括水、電、門、散水、消防部分;修建辦公樓不包括水、電、消防、地面磚、門、窗、散水、內牆塗料、外牆抹灰和保温部分。

五、 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必須遵守本合同約定,如果其中一方違約,應當支付守約方違約金30萬元,大寫叁拾萬元整。

六、 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本合同與主合同一樣,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果本合同與主合同不一致的地方,以本合同為準。

七、 此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築工程補充合同 篇15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就甲方位於 房屋裝修合同的有關條款達成補充協議如下,本協議與裝修合同不一致的,以本協議為準:

一、標的房屋的裝修工程款甲方分四期支付,具體支付細則如下:

1、首期工程款為預算工程款的30%,甲方於裝修合同簽訂之日支付給乙方;

2、第二期工程款為預算工程款的30%,甲方於水電項目施工前支付給乙方;

3、第三期工程款為預算工程款的30%,甲方於牆漆項目施工前支付給乙方;

4、第四期工程款為工程實際結算總額減去甲方已支付工程款的餘額,甲方須在施工完畢後經甲乙雙方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一個月內支付;但如果在此期間,裝修工程因乙方施工質量之原因發生問題的,乙方應及時予以解決,甲方在乙方妥善解決裝修工程問題後支付剩餘工程款。

二、標的房屋牆漆顏色在兩種以下(含兩種)的,不另增加工程款;如果牆漆顏色超過兩種的,超過部分按裝修合同的約定增加相應工程款。

三、乙方鋪設地磚應按安全使用之標準進行施工,水泥沙漿層厚度不應少於3釐米,如按工程實際施工需要水泥沙漿厚度超過3釐米的,不另增加工程款。

四、乙方應保證裝修合同的預算金額已包括正常施工之費用,如在施工過程中按工程驗收標準而需在預算項目外增加工程項目的,所增加的項目和價格由甲乙雙方共同確定。甲乙雙方如在裝修合同預算工程量之外增加需計算工程款的施工項目的,所增加的工程項目及價格應由雙方簽名確認。如乙方未經甲方同意增加施工項目的,甲方有權就乙方單方增加的施工項目部分不予支付工程款。

五、乙方承諾在甲方付清所有工程款後,向甲方贈送科龍牌小一匹分體式空調機一台。

六、在施工過程中,如甲乙雙方遇到裝修合同及本補充協議未約定的情況而產生爭議時,雙方以公平為原則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解決。

七、本補充協議一式兩份,由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 乙方(蓋章)

聯繫電話: 乙方代表:

日期: 聯繫電話:

日期:

建築工程補充合同 篇16

甲方:

乙方:

甲方委託乙方增加成都蘇寧廣場咖啡之翼廚房自動滅火系統的採購、安裝、調試,經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由乙方負責:

為甲方提供一套自動廚房滅火系統的安裝及系統調試、驗收。

二、甲方權利:

(1)、甲方有權監督乙方按約定提供安裝、調試服務。

(2)、在安裝、調試過程中需甲方義務提供協議的,甲方應當履行協助義務。

三、乙方權利義務:

(1)、乙方應向甲方示明安裝、調試時間收費標準,並保證具備與安裝、調試以業務相適應的設施和技術力量。

(2)、在安裝質量保證二年內,承修安裝設備出現質量問題,乙方應當免費返修。

四、收付款條款:

(1)、乙方須提供收款地、公司名稱、收款方式、收款發票。

(2)合同簽訂,甲方一次性付清採購款¥26000.00元(大寫:貳萬陸仟元)。

五、工期要求:

按甲方現場施工進度進行。

六、其他條款:

本合同如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或協調不成的,可向有關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或依據另行達到的仲裁條款或仲裁申請仲裁。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築工程補充合同 篇17

甲方:

乙方:

經雙方共同協商,甲方將其開發建設的位於江蘇省宿遷市經濟開發區(西區)內,第一期的部分廠房工程(韓國現代牌豪華大巴客車生產線)項目承包給乙方施工,現就本建設工程施工事項雙方達成共識,特訂立本協議條款:

一 、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第一期部分廠房、場地、排水、廠區內道路、綠化、住宅;

2、工程地點:江蘇省宿遷市宿城開發經濟區內;

3.、建設規模:住宅三幢,面積約21600㎡,結構:小高層鋼筋廠房,單層,鋼結構,基礎:鋼筋混凝土基礎。

二、工程承包內容與範圍:

1、土建工程、鋼結構工程、水、電工程、消防工程、土方挖運填工程、地下室工程、路網工程、排水系統工程。

2、工期要求:本項目施工工期按照工期定額乘於80%,作為單體項目的施工期。

3、開工時間:本合同簽訂生效後,接到進場通知書一星期內乙方應進場施工。(其他配套項目根據甲方需要可及時進入施工,如圍牆、土方挖運填等)。

4、本項目工程概算造價約為捌仟萬元人民幣左右,具體根據實際工程量按實際結算,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三、質量要求:

1、乙方應按照國家的有關施工規範及施工規程進行施工,按照國家規定工程質量驗評標準進行施工,切不可偷工減料,應保質保量的完成施工任務。

2、本工程的工程質量應達到合格以上。在施工中,工程質量若達不到要求,乙方應負責整改至合格為止,其所造成的損失概由乙方自行負責。

四、安全要求:

1、在施工中,乙方應按照國家規定的建築工程安全操作規程進行施工,保證施工安全。

2、在施工中,乙方所造成的安全事故概由乙方自行負責。

五、計價方式及取費標準:

1、按照20xx年蘇《建築安裝工程單位估價表》進行工程結算。

2、各材料價格按照宿遷市造價站發佈的同期信息進行計價,按實補齊與定額的差價。

3、取費標準按國家規定取費,税收按國家規定收取。

(1)、工程總造價結算:①房屋建築工程決算按照工程竣工決算總造價乘以 %進行結算,作為工程的決算價。②附屬工程及增、減工程按建築定額進行工程決算,按工程總造價乘以 %進行決算。③税費由乙方承擔。

(2)、工程簽證:對每個工作段進行工程簽證,本簽證作為工程決算的依據。

六、合同價款:按本工程竣工決算為準。

七、付款方式:

1、工程進度款按每月計算,乙方應於每月的25日提交當月完成的工作量,甲方應於當月30日前審批完畢,當月工程量審批完成後五天內甲方支付工程進度款,在以後的每月工程進度款支付方式按此類推。甲方接到乙方提交的工程量進度報告末於次月5日前計量完畢視為認可乙方提交的進度款結算報告。

2、本項目按月進度支付工程款,按月支付工程進度款85%,工程完工支付工程進度款至90%,工程驗收合格後支付工程進度款95%,留下5%為工程維修金,維修金的返還條件按規定執行。

八、甲方的責任:

1、甲方駐現場項目管理代表:

2、解決施工用水、電,遷至施工現場內,費用由甲方自負。

3、在施工中當地地材採購如遇他人干預,使乙方無法進行正常施工,由甲方出面協調直至能正常施工。

4、合同簽定後甲方確定開工之前15日內必須把施工圖紙(提供捌套)等一切必需的手續交給乙方,及時辦理工程報建手續。

5、按約定及時辦理支付工程進度款。

6、按規定及時辦理工程決算。

九、乙方責任:

1、乙方應按圖紙設計的要求進行施工。

2、應保質保量地完成工程任務。

3、及時支付工人的生活費和工人工資。

4、交納工程保證金 萬元。

十、本合同生效及開工時間:

1、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應認真履行,任何一方均不得違約,違約方賠償另一方的損失。

2、開工時間:本合同簽定後甲方應在年月條件給乙方開工主工程項目。(具體開工時間根據甲方的開工進場通知書為準)。

十一、其他約定: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商定,本補充協議書和施工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合同雙方簽訂之日起,乙方應在當天注入人民幣 到甲方帳户作為工程保證金,本工程主體封頂完工後15天內甲方一次性返還乙方。如果甲方原因造成沒按雙方約定時間開工,此保證金甲方應無條件返還乙方。

十三、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各執兩份。

十三、簽定地點:宿遷市經濟開發區九州現代車業工程指揮部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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