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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工程施工合同(通用18篇)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通用18篇)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通用18篇)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 篇1

發包人(全稱):(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人(全稱):(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建設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承包範圍

工程名稱:依山星苑7#樓平基工程

工程地點:市檢察院後面

工程內容:(承包範圍):該工程的場地平基土石方工程的開挖及破碎(由於地理條件特殊,土石方工程在施工當中,不能採用爆破方式施工,只能採取機械破碎或人工處理的辦法);保證該工程以後能達到施工條件,以及達到建設單位的要求條件。

二、合同工期

開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工期總日曆天數 日曆天。

三、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標準: 達到發包方及建設單位的要求條件。

四、合同價款

合同價:土石方綜合價每立方為300元,大寫:叁佰元,全石頭每立方叁百叁拾元。

五、工程款支付

雙方約定的工程款(進度款)支付的方式和時間:承包方進場工程進度達到一半時由甲方支付工程進度款的80%作為材料費,工程餘款甲方必須在工程竣工後15日一次性付清餘款。

六、其他約定

雙方約定的其他工程內容:

1、承包人在施工途中不能以任何理由增加合同單價:

2、承包人在施工途中不能中途退場,如果自動不幹,要求自動退場,發包人不予進行工程款的結算,並且在承包人不願意施工後一天內必須全部清場,搬出所有自己所有的施工機械及施工工具、用具,所產生的一切費用由承包方自行負責,如果不搬出施工場地,產生如工期延誤、建設單位的罰款等後果一切由承包方全部負責。

七、工程質量用及施工要求

1、承包人要嚴格遵照發包人要求及現行國家有關規範、規範及行業標準進行施工作業:杜絕一切違章作業。

2、施工期間的一切質量、安全責任均由承包方全權負責,發包方不能承擔任何經濟及法律刑事責任。

3、發包人應積極配合承包人的工程施工,如因發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延誤,責任由發包人負責,承包方不再負責,並由發包方負責承包方的一切經濟損失。

5、本合同其它未盡事宜部分,由雙方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合同。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經承、發包雙方簽字後生效,二份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各執一份,工完帳清自動換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 篇2

發包人(全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全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建設工程施工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羣體工程應附承包人承攬工程項目一覽表(附件1)工程立項批准文號:___________________

資金來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承包範圍

承包範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合同工期:

開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竣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工期總日曆天數_________天

四、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標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合同價款

金額(大寫):___________元(人民幣)¥:__________元

六、組成合同的文件

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協議書

2、中標通知書

3、投標書及其附件

4、本合同專用條款

5、本合同通用條款

6、標準、規範及有關技術文件

7、圖紙

8、工程量清單

9、工程報價單或預算書

雙方有關工程的洽商、變更等書面協議或文件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七、其他約定

1、本協議書中有關詞語含義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條款》中分別賦予它們的定義相同。

2、承包人向發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進行施工、竣工並在質量保修期內承擔工程質量保修責任。

3、發包人向承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價款及其他應當支付的款項。

十、合同生效

合同訂立時間: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合同訂立地點:______________。本合同雙方約定______________後生效。

發包人:(公章)_____________承包人:(公章)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委託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 篇3

甲方:______(已建單位)

地址: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

授權代表人:______

乙方:______(後建單位)

地址: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

授權代表人: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電信條例》、《電信建設管理辦法》規定、《本地電話網用户線路工程設計規範》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同路由隔距不夠的情況下,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甲乙雙方在施工過程中必須遵守有關通信建設安全的法律、法規,建立安全建設責任制度,完善安全建設條件,確保線路建設過程中的安全施工。

第二條根據業務發展需求乙方需進行如下施工

1.施工地址:_______________

2.與甲方線路的距離:_______

3.施工長度: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在以上施工過程中乙方必須採取如下安全措施來保證甲方線路的安全。

1.架空電纜、光纜與原有線路跨越的,與原有線路的交越隔距必須達到0.6m的最小淨距,不達標的必須整改;

2.架空電纜、光纜凡是與電力線交越的,其安全交越距離要符合國家相關標準,同時必須加裝安全保護設施。

第四條責任劃分

甲乙雙方線路在同路由或交越的情況下,發生下述情況由責任方承擔責任。

1.架空電纜、光纜凡是與電力線交越的,其安全交越距離要符合國家相關標準。同時必須加裝安全保護設施,新建一方線路和電力線路交越時因沒有進行安全保護,發生強電侵入,導致原有杆路出現線路故障及經濟損失,由新建方承擔責任;

2.新建方杆路與原有杆路隔距不符合國家規定標準的,若發生倒杆等現象,造成已建杆路損壞電路中斷的,新建方負責賠償損失;若原有杆路發生倒杆等現象,造成新建杆路損壞的,雙方各自承擔損失費用。

第五條雙方義務

甲乙雙方在發現對方的線路發生問題時具有告知對方的義務。

第六條雙方權利

甲乙雙方對由於對方的責任造成的損失均有要求賠償的權利。

第七條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導致甲乙雙方或一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協議項下有關義務時,雙方相互不承擔違約責任。但遇不可抗力的一方,應於不可抗力發生後5個工作日內將不可抗力情況告知對方,並提供有關部門的證明。在不可抗力影響消除後的合理時間內,一方或雙方應當繼續履行協議。

第八條法律適用和爭議解決

本協議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機關法律、法規。雙方因本協議的履行而發生的爭議,應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將爭議提交_________省通信管理局進行協調,_________省局要依據國家法律法規做出行政決定,涉及技術性的問題,要邀請相關專家論證,並做出仲裁。以上決定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除爭議事項外,雙方將繼續執行本協議未涉爭議及仲裁的其它部分。

第九條附則

1、如果本協議的任何條款在任何時候變成不合法、無效或不可強制執行而不從根本上影響本協議的效力時,本協議的其它條款不受影響。

2、未經甲乙雙方書面確認,任何一方不得自行變更或修改本協議。

3、本協議一式4份,甲乙雙方各執2份。本協議附件是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甲乙雙方因執行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的通知都必須按照本協議中的地址,以書面信函形式或甲乙雙方確認的傳真或類似的通訊方式進行。如使用傳真或類似的通訊方式,通知日期即為通訊發出日期,如使用特快專遞,通知日期即為郵件寄出日期並以郵戳為準。

5、本協議於甲乙雙方簽字並加蓋公章後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年___月__日____年___月___日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 篇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項目名稱:___________

工程項目地點:___________

計劃工作時間: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甲方作為管轄電網工程承包單位之一,由於部分工程的實施具體需要,與乙方建立勞務合同關係,為明確勞務合同雙方的安全責任,保證工程施工安全,防止事故發生,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並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應承擔的安全責任

1、根據______頒發的______和______頒發的______有關條款,甲方負責對乙方具備承包工程項目的施工安全資質進行審查。審查乙方單位持有的政府有關部門核發的施工營業執照和施工資質證書、法人代表資格證書(組織機構代碼證)、施工簡歷以及施工單位有關工程項目經理、負責人、技術人員的配置情況和近三年安全施工記錄。資質審查合格後,甲方應及時給乙方發放安全施工資質合格證。

2、甲方在工程開工之前對乙方負責人和工程技術人員進行全面的安全技術交底,並應有完整的記錄或資料。安全技術交底按照______的規定,在開工請對承包方負責人、工程技術人員和安監人員進行全面的安全技術交底。

3、甲方負責審核工程項目施工負責人、工程技術人員和工人的技術素質。審核確認工程項目的工作票簽發人、工作負責人資格。

4、甲方負責審查工程項目的組織施工設計,對乙方在有危險的電力生產區域作業要求事先制訂安全措施。

5、甲方負責檢查、監督______在施工單位安全管理中的落實、執行情況。

6、甲方每月15日對工程組織安全和質量檢查,並不定期進行隨機抽查。重點檢查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和現場安全用電等現場安全管理與安全措施。特別是查看現場的安全情況,針對檢查發現的問題及時填寫安全檢查情況通知單,對嚴重的問題下發整改通知單並進行相應的經濟處罰。

7、應用______對項目部及施工現場管理等進行檢查評價,對乙方的安全健康環境管理行為進行診斷和做出相應的評斷。

8、協議中規定由甲方承擔的有關安全、勞動保護等其他事宜。

二、乙方應承擔的安全責任

1、認真執行國家和電力行業有關安全生產、職業安全與衞生的法律、法規、條例和制度,並根據實際情況制定實施細則,但不得與上級規定相牴觸,不得降低安全標準。

2、乙方應根據國家和電力行業有關規定建立有健全的安全管理機構,落實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

3、招收錄用和轉換崗位的工人必須經過三級安全教育、緊急救護培訓和專業技術培訓,並經考試合格記錄在案,經甲方審查認可後方可進入其生產現場工作。乙方應對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安全教育和安全宣傳,嚴格執行安全技術方案。

國家規定屬於特種作業、危險作業的人員同時必須經過專業培訓,持有政府主管部門頒發操作證方可上崗。

4、項目部和施工現場應參照______的規定進行佈置,制定各種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和應急預案,要求乙方配備足夠的安全用具和安全書籍。施工現場必須設置明顯的標牌,應標明施工許可證批准文號、工程項目名稱、各參建單位名稱、項目管理組織機構圖、工程建設(安全、質量、工期)目標以及主要管理制度等。現場作業區有明顯的標誌、設立了專門的施工器具放置處、材料堆放站和廢料堆放點。施工單位負責施工現場標牌的保護工作。

5、遵守現場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進入施工現場必須嚴格執行有關規定,凡進入施工現場的人員均應當佩戴工作證卡,以證明其身份,確保安全施工。乙方應該保證施工現場安全防護設施完備,安全警示標誌齊全。

6、針對施工實際情況,乙方應做到防風防汛、防暑降温、防火、防觸電、防高空墜落等,安全措施要到位。

7、乙方應根據國家有關安全生產、勞動保護的法規和衞生的有關規定,制訂相關的勞動保護用品發放標準;為施工人員配備符合本工種安全、衞生要求的個人勞保用品;按不同崗位的生產特點配備安全防護用品和安全用具,並指導、監督和檢查使用情況。施工現場的各種安全設施和勞動保護器具,必須定期進行檢查和維護,及時消除隱患,保證其安全有效。

8、進入施工現場的所有人員着裝必須符合______規定。施工人員要按要求佩帶各種安全防護工具。

9、安全用具、安全防護設施、手持電動工器具、電氣設備等的使用管理必須嚴格執行國家、行業的有關規定,必須有出廠合格證明,經試驗合格後方可使用,並應建立發放、使用、管理制度和台賬。

10、乙方要應用______對工程項目部及施工現場、班組管理等進行自檢查自評。

11、乙方與甲方是勞務合同關係,嚴禁乙方將施工項目轉包。

12、對所提供的一切證件、資料的真實性承擔法律責任。

13、協議中規定由乙方承擔的有關安全、勞動保護等其他事宜。

三、甲、乙雙方共同遵守的規定

甲、乙雙方在簽訂施工安全協議後,均必須嚴格遵守國家各項法律、法規,嚴格遵守電力行業各項規程、規定和電力企業有關基建安裝等規定。共同遵守______等有關規定。

四、違約處理

在協議簽訂的有效期內,如有違反上述任一條款造成安全事故或安全隱患者,將嚴格按照______有關條款,加強考核力度,對施工單位違反現場安全管理或造成工程質量事故的情況,嚴格執行獎懲制度。獎罰情況報______備案。

五、其他

1、甲方應給予乙方施工提供必要的技術資料,並盡力提供便利的施工條件。

2、在施工中,如乙方發生屬乙方責任的意外人身傷亡時,甲方應以人道主義精神盡力協助傷員及處於危險境地人員,但所需全部費用由乙方承擔。

3、根據雙方簽訂的______,乙方應按單項工程(或一次性)繳納______元的安全文明施工保證金。保證金建立專户管理,甲方對乙方違反現場安全規定者進行處罰,處罰以書面通知形式告知對方,工程竣工後根據處罰總金額扣減後返還乙方,不足時乙方應補交。。

4、本協議有效期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5、本協議一式______份,甲方、乙方各執一份,簽字蓋章即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 篇5

甲方:_______

乙方:______

甲、乙雙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發展”的原則,共同開展_______________行業市場,就______(包括手機、筆記本)業務系統,乙方通過合作利用甲方的通信網絡為乙方用户提供技術服務的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合作內容

1、甲方根據公司總體運營思路制定終端銷售政策,乙方負責“_______________”專用終端的引進和銷售。

2、乙方通過對甲方進行業務分成的方式來收回投入成本。

二、甲方權利及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

1、根據____________行業市場的發展需要,甲方有權與乙方共同選定____________專用終端型號;

2、甲方對訂購終端制定銷售政策;

3、甲方有監督乙方完善售後服務體系的權利,包括:

(1)提供終端備機;

(2)在________________區至少設有一個售後服務站;

(3)要求制定詳盡的售後服務流程,嚴格按照產品相關三包規定處理終端售後問題;

(4)如經售後服務維修站確認為手機故障並在可提供換機服務時間範圍內的,乙方必須為用户提供換機服務。

4、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完善其終端進銷體系,包括:

(1)車輛要求:自有貨車至少______輛,送貨人員至少______人;

(2)終端管理:要有完備的終端進、銷、存管理體系及管理制度,並配備相應崗位負責人員;

(3)財務管理

:具有完善的財務核算體系及管理制度,配備相應財務人員;

(4)業務聯繫人員:配備相關業務聯繫人員,用於發展用户、日常業務交涉、貨物供應聯繫、市場銷售監控等;

5、對於乙方自行訂購的非電信公司集採終端,甲方有權要求出示廠家直供證明,否則不予掃串

(二)甲方的義務

1、對於乙方掃串號終端,甲方根據cda移動業務社會化運營總體思路,有義務制定符合市場發展的終端銷售政策;

2、對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後訂購的移動終端,甲方有義務申請將終端串號錄入系統;

3、根據市場發展需要,在終端型號上,甲方有指導乙方進行採購的義務;

4、在乙方完備售後服務及終端進行銷體系過程中,甲方有義務提供部分指導意見協助實施;

5、各盟市電信終端公司超期未給予乙方結算,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方向各盟市電信終端公司催繳終端補貼款;

三、乙方的權利及義務

(一)乙方的權利

1、乙方根據市場發展需要,有自行上報進貨終端型號的權利;

2、乙方訂購終端過程中,在滿足入圍條件前提下,對訂貨終端型號有選擇的權利;

3、對於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確定後進貨的終端,乙方有權利要求甲方將終端串號錄入系統且制定相關銷售政策;

4、對於通過自身能力滲透末端銷售渠道,甲方不做具體規定,乙方有權利選擇滲透目標;

5、乙方在完備售後服務及終端進銷體系過程中,在符合電信公司相關要求的前提下,有權利提出個性化建設方案;

6、乙方有權利要求甲方協助乙方向個盟市電信終端公司催繳終端補貼款,知道乙方收到相應款項後為止。

(二)乙方的義務

1、根據市場發展情況,針對甲方提出的終端訂購需求,乙方有義務部分或全數訂購;

2、乙方有按甲方要求完善自身售後服務及終端進銷體系的義務;

3、甲方根據市場發展實際情況,對天翼終端市場進行宏觀調控過程中,乙方有義務按照甲方要求經營天翼終端業務;

4、終端進貨,出貨及銷售過程中,乙方有按照甲方要求進行規範操作的義務。

四、資費標準

1、短信費:______元條(按條);

2、功能費:______元月(自治區內不限流量費,區外流量費和超出部分按照標準資費收取);

3、上網業務包月資費套餐:______元月人,區內不限流量,____________外流量按:______元分鐘計算;

4、如開通其他業務,按現行資費標準收取

五、分成方式

1、乙方於甲方通過合作分成的方式來收回投入的成本;

2、在功能、短信等費用上進行分成

3、分成比例為:甲方佔50%,乙方佔50%

六、結算週期

1、甲方要嚴格按照合同約定的時間及時給予結算;

2、每月____日前提供上個月的業務出賬單,雙方進行對賬;

3、賬單核對無誤後,____日乙方開出與賬單等額的發票送至甲方處;

4、甲方依據乙方開具的發票在每月____日前將上月結算款匯至乙方結算賬户

七、乙方結算

賬户公司名稱:__________________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________開户行名稱:__________________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違約責任

1、因為不可抗力導致甲乙雙方或一方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本協項下有關義務時,可視情形部分或全部免除承擔違約責任。但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或雙方應與不可抗力發生或清除後____日內將情況告知對方,並提供有關單位的證明文件。在不可抗力影響消除後,一方或雙反應繼續履行合同、如不可抗力事件影響超過三個月以上時,雙方應重新協商合同的履行問題;

2、因不可抗力事件影響協議履行是,則延長履行協議的期限,這一期限相當於不可抗力影響的時間;

3、因不可抗力時間導致的費用由雙方自行承擔。

九、爭議的解決對於因為本協議履行而發生的爭執,甲乙雙方可協商解決,協議不成的,由呼和浩特仲裁委員會依據規則仲裁。仲裁判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十、合同期限本協議自雙方代表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限為________年。合同到期後,如雙方無反對意見,有效期自動順延;如任何一方有反對意見,在本協議到期後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以反對意見書面送達為標誌,則本協議到期自動終止或重新談判簽訂新協議。

甲方: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______

蓋章: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______

蓋章:______

簽約日期:____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 篇6

1、工程概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範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開工日期:_________工期:______天。

4、工程質量標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工程造價:(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元(人民幣小寫)____________元。

6、施工單位須在水電管理部門指導下安裝水電錶,按實用數繳納水電費,如無法安裝水電錶,則按規定將從工程款中扣除水電費。

7、工程驗收合格後,乙方應向甲方提出工程結算,並將有關資料送交甲方。

8、付款方式: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工程全部完工、驗收合格,經工程審計,並經業主負責人簽字,支付至審計後決算價的____%。尾款%做質保金。質保金支付程序,在質保期內,由用户通知施工單位所需維修事項,若施工單位盡心盡責的服務,用户滿意,則________年後,無任何質量問題,經用户單位及有關職能部門簽字,支付施工單位尾款。若施工單位不能及時響應及處理維修事項,用户有權另找工程隊維修,經費從尾款中支付。

9、工程款全部結清後,乙方應向甲方開具正式統一發票。

10、結算按執行。

(1)違約責任

1)合同雙方當事人中的任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的約定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及有關政策規定,受到罰款或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均由責任方承擔責任,並賠償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未造成損失的,應支付合同總價的______%為違約金;

2)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無法繼續履行時,該方應及時通知另一方,辦理合同終止手續,並由責任方賠償對方相應的經濟損失;

3)由於乙方原因,工程質量達不到雙方約定的質量標準,乙方負責整改,工期不予順延;

4)由於乙方原因致使工期延誤,每延誤一天向對方支付合同總價的______%為違約金;

(2)、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雙方發生爭議協商解決不成時,按下列第___種方式解決:

1)向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起訴。

(3)其他具體規定

(4)附則

1)本合同由甲、乙雙方共同簽訂,合同一式六份,甲方五份、乙方一份。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2)本合同簽訂後工程不得轉包。

3)本合同若有附件,則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單位名稱:(加蓋合同專用章)乙方單位名稱:(加蓋合同專用章)

單位地址:單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簽字):委託代理人(簽字):

聯繫電話:聯繫電話:

税號:税號:

郵編:郵編:

傳真號碼:傳真號碼:

開户銀行:開户銀行:

户名:户名:

賬號:賬號:

簽約日期(即合同生效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 篇7

合同編號:

發包方(甲方):鐵通 中心

承包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通信工程建設的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工程的具體情況,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

2.工程地點: ;

3.工程範圍和內容: 。

第二條 甲方權利和義務

1、 組織工程建設項目的技術交底,向乙方明確施工任務;

2、 提供必要的施工條件;

3、 負責主材的供應,詳見發包人供應材料、設備一覽表;

4、 指派甲方代表對建設工程項目進行全面協調和監督檢查;

5、 在乙方提供全套竣工資料和書面竣工驗收報告後會同有關部門及時組織驗收;

6、 按合同約定按時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第三條 乙方權利和義務

1、必須具有經國家有關部門批准的通信行業施工資質,並經鐵通工程建設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核准的施工入圍資格,並向甲方提供企業(或公司)施工資質證書、企業基本情況等相關資料;

2、 應編制《工程施工概、預算》,經甲方書面認可後作為簽訂本合同暫定工程款的依據;

3、 乙方不得將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轉包給他人,也不得將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後以分包的名義分別轉包給他人;

4、 非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將承包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

5、 精心組織施工管理人員、施工人員、材料、施工機械進場施工;

6、 合理組織施工,編制施工方案、施工總進度計劃、材料供應計劃,並在施工前送甲方備案;

7、 嚴格按設計文件及《gb/t50312-20--》、《本地網通信線路工程驗收規範yd5051-97》等規範要求施工;

8、做好施工材料的檢驗、清點和保管,乙方採購的材料應按照約定及設計和有關標準要求採購,並提供產品合格證明,對材料設備的質量負責,採購的材料設備須經甲方書面認可後方能使用,採購的材料設備與設計或標準要求不符時,應重新採購符合要求的產品,並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及延誤工期的責任;

9、服從甲方監理及甲方代表對施工過程的管理與監督,工程具備隱蔽條件或達到約定的中間驗收部位,乙方進行自檢,並在隱蔽或中間驗收前48小時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監理及甲方代表驗收。通知包括隱蔽和中間驗收的內容、驗收時間和地點。乙方準備驗收記錄,驗收合格,甲方監理及甲方代表在驗收記錄上簽字後,乙方可進行隱蔽和繼續施工。否則,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返工,並由乙方承擔返工費用及延誤工期的責任;

10、線路工程的施工,乙方同時承擔電話機及數據終端的安裝任務。在施工過程中和工程竣工後半年內,乙方應服從甲方的要求進行該項目範圍內的電話機及數據終端的安裝工作。安裝費用由甲乙雙方商議決定。

11、施工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採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切實做好安全生產工作。乙方在施工中所發生的一切人身傷亡事故和施工單位原因造成的設備事故,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並不得因此影響工程進度。

第四條 工程期限

本工程開工日期 年 月 日,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第五條 竣工驗收

1、工程竣工後,乙方應向甲方提交竣工驗收報告。同時乙方應在一週內按鐵通網建[20--]32號關於《工程竣工文件編制規定》的要求編制完整的竣工文件。

2、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全套竣工資料和書面竣工驗收報告後會同有關部門及時組織驗收,驗收以施工圖紙、圖説、技術交底紀要、設計更改通知、國家頒發的施工驗收規範和質量檢驗標準為依據。

3、驗收合格後,雙方簽署竣工驗收通過的文件,並將工程移交給甲方管理。驗收中如發現有不符質量要求的,由乙方負責修改再進行驗收。竣工日期以驗收通過的日期為準。

第六條 質量保證

1、 保修期限:工程竣工驗收通過後十二個月;

2、 保修責任:乙方對交付的工程在質量保修期內承擔質量保修責任,由於乙方施工原因造成的質量問題,乙方負責無償修復。

第七條 工程考核

1、乙方採購的材料不符合質量標準或弄虛作假、以次充好,一經發現,乙方自行承擔整改所需的工料費,同時向甲方支付工程最終結算價款%的違約金,甲方有權在工程款結算時予以扣除。情節惡劣的,取消乙方入圍施工資格。

2、除甲方原因及不可抗力外,工期延誤的責任由乙方承擔,每延期一天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工程最終結算價款0.5%的違約金,甲方有權在工程款結算時予以扣除。

3、不服從甲方指揮,拒絕或延誤電話機及數據終端安裝,乙方向甲方支付工程最終結算價款%的違約金,甲方有權在工程款結算時予以扣除,並同時取消乙方入圍施工資格。

4、未按期按鐵通網建[20--]32號關於《工程竣工文件編制規定》的要求編制完整的竣工文件的,每延期一天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工程最終結算價款0.5%的違約金,甲方有權在工程款結算時予以扣除。

第八條 工程價款的結算與支付

1、本工程採用包工部分包料方式,根據乙方編制的施工預算,合同價暫定為 。

2、工程竣工後,由乙方按照郵電部(1995)626號文件《通信建設工程概算、預算編制辦法及費用定額》的規定據實編制竣工決算報告,經甲方指定的具有通信工程審計資質的第三方審計,審計費的支付按浙江省物價局浙價服[20--]262號文件執行。

3、工程最終結算款的確定:工程最終結算款由以下兩部分組成,(1)審計審定價款中乙方採購的材料款和其他費用不作調整,按審計的價款確定;(2)審計審定價款中的建築安裝工程費部分(扣除材料費以外的部分),乙方同意按浙鐵通計建[20--]303號文的規定調整相關費率後下浮%。

3、乙方向甲方開具建安和材料統一發票後,甲方先行支付工程最終結算價款的90%(甲方有權在該款項中扣除乙方應支付的違約金),待十二個月保修期滿後,若無工程質量遺留問題,甲方付清剩餘工程價款。

第九條 合同解除

1、 雙方協商同意可解除本合同。

2、 未經甲方同意,乙方將承包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給他人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3、 乙方將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轉包給他人或者肢解以後以分包的包義分別轉包給他人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

(2)因一方嚴重違約致使合同無法履行。

5、一方依據本條2、3、4款約定要求解除合同的,應以書面形式向對方發出解除合同的通知,通知到達對方時合同解除,合同解除後乙方應做好已完工程的保護和移交工作,並按甲方要求將自有機械設備和人員撤出施工場地。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因合同解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第十條 爭議解決方式

在履行合同時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或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 其他

1、 乙方確認其完全瞭解本合同中所述的鐵通公司的相關文件內容;

2、 本協議未盡事項,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3、 本協議一式六份,甲乙雙方各執三份,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地 址: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開户銀行: 開户銀行:

帳 號: 帳 號:

電 話: 電 話: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簽約地點: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 篇8

承包方(甲方)

施工單位(乙方)

為了明確雙方在施工中的權利義務,搞好配合協調,確保工期和工程質量,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和《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的原則,經雙方充分協商,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執行。

一、工程名稱: 山韻佳苑B區

二、工程單價: 壹拾叁元(13.00)每米

三、工程內容範圍:

四、承包方式: 單包人工 (工程量約23000m)

五、工程造價:大寫 約貳拾玖萬玖仟元小寫 約299000.00元

六、結算方式:合同單價不變,工程量按實結算,辦好籤證,驗收手續。

七、施工方案和工期:施工組織方案乙方應提交甲方、監理批准。乙方必須按計劃組織施工並接受甲方、 監理對施工質量和進度檢查監督,嚴格按圖施工。

工期包括:開工日期 按實際開工日期 竣工日期 20xx年2月10日 除以下原因工期順延: ①天氣原因 ②設計變更 ③地質原因 ④場地影響 ⑤甲方供樁影響⑥其他雙方均能接受的客觀原因

八、付款方式: 首期:機械設備進場試樁完成後甲方付工程總造價的20%。中期每完成兩千米工作量甲方付已完成工作量的50%。末期:施工完成後甲方付工程總造價的90%。餘款樁基驗收合格甲方基礎底版澆完後結清餘款。

九、乙方在施工期內,甲方、監理隨時派員到現場檢查工藝和質量,如發現不符有關 規定時,甲方有權指正,乙方應負責及時改正。

十、乙方在施工中,如乙方責任者發生工傷,設備損壞等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負責處理及賠償,甲方概不負責。

十一、甲乙雙方應明確工作代表,甲方工地代表 同志,監理單位 工地代表 徐惠明 同志,乙方工地代表 孫海燕 同志。

十二、工程質量驗收,由甲方會同乙方等有關單位,對工程按規定進行總體驗收。凡 在驗收中發現必須返工或修補的部分,以書面議定修補措施和期限,乙方完工後要經再驗 收合格移交甲方,此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工程質量乙方負責保修期貳年。

十三、違約責任:

1、按《經濟合同法》。

2、甲方責任:未能按照合同規定履行責任,竣工期得以順延,由於圖紙及其它原因變 更而造成的返工、停工,應採取補救措施,以減少損失,同時給予乙方相應補償。

3、乙方責任:

(1)按照國家、省市有關質量驗收規範驗收,由乙方造成工程質量問 題,乙方負責無償修理。並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經濟損失。

(2)工期延誤,每天按工程價 款總額的萬分之五付給甲方作為違約金。

十四、解決合同糾紛方式:

(1)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應及時解決。

(2)雙方同意由 / 仲裁委員會仲裁、

(3)可向無錫人民法院起訴。

十五、其它:

1、 甲方負責場地清理,做到三通一平。乙方嚴格安施工圖紙設計要求施工。

2、 如因甲方原因造成停工須由甲方負責補貼乙方損失,標準為500.00元每天、每台機。

3、 施工過程中,產生的壓樁以外的費用由甲方負責。

4.乙方不開據工程發票。

5.送樁部分超出2.5米按實結算。

十六、本合同一式 貳 份,甲方執 壹 份,乙方執 壹 份,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後生效。

十七、本合同訂立時間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 篇9

發包人(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人(以下簡稱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為明確甲乙雙發的責任、權利、義務,保證工程順利實施,在甲乙雙發完全自願和完全理解本合同條款的情況下,雙發就本建設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 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工程規模: 結構形式: 工程內容: 工程立項批准文號:

資金來源:

二、 工程承包範圍

1、食堂建設工程施工圖及該工程工程量清單所列範圍內的全部內容。

2、不包括。

三、 合同工期

開工日期: 竣工日期:

合同日期總日曆天數 天(含國家規定的法定假日)

四、 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標準:達到國家施工驗收規範合同標準(質量標準的評定以現行國家及行業的質量檢驗評定標準為依據)

五、 合同價款

合同暫定總價為(人民幣小寫):¥ (元)(大寫): (含暫列金) 六、 組成合同的文件 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 本合同協議書

2、 中標通知書

3、 投標書及其附件

4、 本合同專用條款

5、 本合同通用條款

6、 招標文件及招標過程中雙方往來的書面文件

7、 現行的法律、法規、技術標準、規範和要求

8、 本工程施工圖紙

9、 食堂工程工程量清單

10、 合同附件(食堂建設工程廉政協議、食堂建設工程安全責任書、食堂建設工程質量保修書共三份)

本合同簽訂後雙方履約過程中的雙方有關工程的洽商、變更等書面協議或文件及發包人駐工地總代表有關通知及工程會議紀要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但其內容不得改變本合同的計價原則,其內容不能影響本合同文件的含意,除非雙方同意將它們作為本合同的補充。

上述文件互相補充和解釋,如有不明確或不一致之處,以上述組成合同的文件順序進行解釋,以合同約定次序在先者為準。

七、 議書有關詞語含義與本合同《通用條款》中分別賦予它們的定義相同。

八、 乙方向甲方承諾按照合同約定進行施工、竣工並在質量保修期內承擔工程質量保修責任。

九、 甲方向乙方承諾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價款及其他應當支付的款項。

十、 本合同雙方約定廉政協議為本合同的附件,並同意中標後提交中標價款1.5%廉政保證金。

十一、 合同生效

合同訂立時間: 年 月 日 合同訂立地點:

本合同雙方約定協議書在承包人提供履約擔保,由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的代理人簽署並加蓋公章後生效,全部工程完工經驗收合格,在質量保修期滿後失效。

本合同正式貳份,副本陸份,合同雙方各執正本壹份,乙方副本壹份,當正本與副本內容不一致時,以正本為準。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 篇10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它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為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和責任,保證工程正常順利進行、雙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工程概況

1、施工名稱: 辦公樓內牆面裝修

2、施工地點:四平市鐵東區開發區大路2499號

第二條、承包範圍:行政辦公樓內牆粉刷。

第三條、工程要求:符合吉林省的有關規定及國家驗收標準。

第四條、合同工期:總工期為(日曆工期)4 天。(2 013 年 9月 日—20xx年 9 月 日)

第五條、合同文件使用的語言文字及使用的法律

1、合同使用的語言:漢語。

2、適用法律、法規: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

第六條、工地代表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王永軍

第七條、工程量、合同造價、結算方式:

1、工程量:粉刷面積為 。

2、合同造價:甲方以 固定總價 的標準計算合同價款,共計人民幣(大寫),小寫: (¥: ) 元整。

3、付款方式: 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並結算審核後支付至總價的95%,剩餘5%做保脩金,保持期滿一年驗收無缺陷後一次支付完畢。

3、結算方式: 結算審核後,由施工方出具四平地區税務部門開具的全額工程類發票,甲方於七日內將工程款的95%,一次性付給乙方。

第八條、甲方工作

1、甲方提供工人的就餐場所,費用由施工方承擔。

2、甲方負責定位基準點、技術交底等技術要求及相關問題,並負責組織工程竣工驗收等。

3、提供施工臨時用水、用電主幹管和接駁口,並提供一個二級主配電匣供乙方接駁使用,工程用水、用電費用由乙方另行繳納。

4、組織甲、乙雙方工程技術人員進行驗收。

5、負責協調乙方施工現場與相關單位之間的關係。

6、協助乙方接洽政府、地方有關部門對施工現場的各項檢查。

7、監督乙方的安全生產、文明施工,同時為乙方提供施工便利條件,如辦公室、食堂等。

第九條、乙方工作

1、自行解決施工所需的手頭工具及施工機械設備。

2、接受甲方的工作指導及工程質量的監督。

3、確保安全施工並達到甲方的要求的工程質量和工期,如發生質量問題,根據損失給予甲方相應賠償,如工程逾期,每日曆天由工程款內扣除工期違約金1000元。

第十條 安全及防護要求

1、施工方須設置專職安全員,負責施工現場安全,作好施工現場安全管理工作。

2、嚴格按照《勞動法》規定對現場施工人員進行管理,按照安全操作規程和現場各項規章制度進行施工,並採取嚴格的安全防護措施,

3、承擔由於自身安全措施不力而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而發生的費用。

第十一條 技術要求

1、乙方根據工程的具體情況,派駐1名工程師或技術人員對施工進行全過程技術指導。

2、乙方在施工過程中,須按照甲方的技術交底施工,每道工序須按照建築裝飾施工規範操作。

3、施工中的材料如大白漿、乳膠漆等必須使用國標正品原料,不得出現脱落、發黴等現象。

第十二條文明施工

1、乙方在施工過程中必須遵守吉林省建築裝修行業及白象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的有關文明施工的規定,不得擾亂建設單位正常秩序。

2、進入現場施工的人員應有禮貌,不得頂撞甲方。

3、使用的生活設施應保持整潔衞生,施工人員不得隨地大小便,不得在廠區內吸煙,由此引起的罰款由責任方承擔。

第十三條違約責任

1、由於一方過失造成合同不能履行時,由過失一方承擔違約責任,如屬雙方過失,根據實際情況,由雙方承擔各自的違約責任。

2、遇有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

3、當合同雙方發生爭議時,可以通過協商或申請施工合同管理機構有關合同管理部門調解,不願通過協商調解或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合同簽定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四條附則

1、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應本着友好合作的精神,另行商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3、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 篇11

甲方:

乙方:

依照《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相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正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雙方就平*縣豆叩鎮華豐村龍泉茶廠,新廠建設一事達成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1.1工程名稱:平*縣豆叩鎮華豐村龍泉茶廠新廠建設及場平工作

1.2工程地點:平武縣豆叩鎮華豐村

1.3工程內容:

①、新廠建設需用地的平整、土石方開挖清理 (92米70米8米)計51520立方米(含運輸,運距不超過5km)。

②、廠區場平後保坎建設(92米8米高2.5米寬[均距])計:1840m3。

③、廠區道路硬化建設(130米10米)計:1300平方米。

④、新廠生產、生活、消防用水、井及供水塔一座。

⑤、待建部分場地綠化處理工程。

⑥、廠房建設圖紙範圍內容。

⑦、廠區地面場採用5公分磨石地面處理(承裁30噸)。

⑧、辦公區域的裝飾部分。

1.4工程承包範圍:上述工作範圍。

1.5工程承建方式:上述工作內容包工、包料修建。

二、工程質量要求:合格。

三、工程工期約定:20xx年1月1日進場,竣工日期20xx年6月30日。

四、此工程的報建和政府的所有法律、法規要求的修建手續由甲方提供。

五、乙方必須按照國家建設標準保質保量,按期完成施工。

六、工程造價及支付:

此工程為合同包乾價,總計工程造價為516.3萬元(大寫:伍佰壹拾陸萬叁仟元整)。

支付情況:

1、甲方必須按乙方月進度已完工程量的85%支付(每月25日結算當月工程量);

2、工程完工後,甲方將工程款在一月內(25工作日內)付至97%;

3、剩餘工程款3%為保脩金,保修期為一年,到期後無質量問題甲方全額支付給乙方。

七、組成合同的文件:

組成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協議書;

2、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國家工商局聯合制定的GF-1999-0201合同範疇的通用條款和專用條款;

3、標準、規範和有關技術文件;

4、圖紙;雙方有關工程的洽商、變更等書面協議或文件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八、合同一經簽訂,單份也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應共同遵守,如單方違約,賠償守約方工程總價5%的損失。

九、糾紛解決方式

雙方約定在原告所在地域居住地縣級或市級人民法院通過法律途徑解決。

十、此合同一式肆份,雙方各執兩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 篇12

發包人(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它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為明確雙方在施工過程中的權利、義務,經雙方協商自願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工程項目

一、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工程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承包形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工程立項批准文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工程承包範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工程期限

一、合同工期總日曆天數_______天;

開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竣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二、如遇下列情況,經甲方現場代表簽證後,工期可相應順延:

1、在施工中如因停電、停水_______小時以上或連續間歇性停水、停電_______天以上(每次連續_______小時以上),影響正常施工;停水停電_______天以上;

2、因颱風暴雨颶風等不可抗力的因素;

3、因人力不可抗拒的其他因素而延誤工期。

三、因乙方原因造成施工延遲的,不得請求順延工期。

第三條工程價款、結算及付款方式

雙方同意按下述第_______方式支付本合同價款,甲方付款前,乙方應提供正式發票。

第一種方式:本合同實行固定總價,經甲乙雙方核定按本工程合同包乾價為_______元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任何政策性因素和市場因素均不調整包乾價。

1、本合同簽訂後_______日內,甲方支付_______元工程款;

2、工程竣工經甲方驗收合格後,甲方支付_______元工程款;

3、餘款_______元作為質量保證金,待保修期滿後_______個工作日內無息支付。

第二種方式:本合同實行按實結算,雙方依據最新現行定額計價規範和施工期(或材料定購期)的信息價(信息價不明確的以甲方確認材料價為準)進行計算,計算後的總價下浮_______%作為本合同的結算價款。

1、甲方於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支付_______元;

2、乙方施工完成並經甲方驗收合格後,提交竣工驗收報告及工程決算書,經甲方審核確認後,付至結算價款的_______%,留_______%做質保金,待保修期滿後_______個工作日內付清。

3、工程量及價格簽證,簽證單都必須有甲方現場代表簽字並加蓋公章後方可作為結算依據。

第四條建築材料、設備的供應和採購

一、工程材料、設備由乙方採購。

二、乙方採購的材料、設備,必須附有產品合格證和試驗報告才能用於工程,甲方認為乙方提供的材料需要複驗的,乙方應按要求提供複驗報告。經複驗符合質量要求的,方可用於工程;複驗不符合質量要求的,應退貨處理,其複驗費和退貨損失由乙方承擔。

第五條施工與設計變更

一、甲方簽字認定交付的設計圖紙、説明和有關技術資料,作為施工的有效依據,乙方不得擅自修改。

二、甲方因使用功能提出的變更內容,為不影響施工進度,乙方應先行實施,並及時做好現場簽證。

三、設計變更增減數應以甲方代表簽證單為依據,工程採用包乾價,對增減部份的工程款由甲乙雙方協商確認。

第六條工程質量管理及驗收

一、質量標準:工程質量符合___________________標準。

二、工程具備隱蔽條件,乙方先進行自檢,並在隱蔽驗收前48小時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驗收。驗收合格,甲方現場代表在驗收記錄上簽字後,承包人可進行隱蔽和繼續施工。驗收不合格,乙方予以整改後再交由甲方重新驗收。

三、工程具備竣工驗收條件,乙方按國家工程竣工驗收有關規定,向甲方提供完整竣工資料及竣工驗收報告(含竣工圖、隱蔽工程簽證和現場簽證單及保修書等)。驗收合格的,雙方進行交接,驗收不合格的,乙方應及時返工,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返工導致工期延誤的,乙方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四、工程質量應符合國家及行業規定的建築工程質量檢驗評定的“合格”標準。

第七條安全施工

乙方應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定,嚴格按安全標準組織施工,採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由於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八條質量保修

一、本工程保修期限為______年,自工程竣工驗收合格起算。

二、在免費保修期內,乙方應保證通訊暢通,令甲方能夠隨時同乙方取得聯繫。乙方在接到甲方維修通知後小時內到達現場並及時處理。如乙方更換保修人員或聯繫電話,應及時通知甲方。若因乙方通訊不暢或故意不接,拖延推諉,甲方將視為乙方放棄保修責任,有權自行解決,由乙方承擔所有費用並加收_______%的勞務費。

乙方保修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乙方保修聯繫人:_____________。

第九條違約責任

一、乙方未能按時竣工的,每延期一日應按工程總價款的__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從工程款中直接扣除);無故延期_______日以上視為根本性違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乙方除應全額退還甲方已支付的工程款外,還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________元。

二、工程出現質量問題視為乙方嚴重違約,視情節輕重乙方應按工程款的__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可從工程款中直接扣除),此外應賠償因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三、協議一方擅自解除或終止本合同的,違約方應按工程款的20%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

四、保密事項:

除法律規定或合同另有約定外,未經發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將發包人提供的_________需要保密的資料信息等商業祕密泄露給第三方。

除法律規定或合同另有約定外,未經承包人同意,發包人不得將承包人提供的_________保密的資料信息等商業祕密泄露給第三方。

第十條爭議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果產生糾紛,則各方應首先友好協商解決。若無法協商,也可通過和解、調解的方式解決,非訴方式無法解決爭議時,雙方均可向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簽訂地點

本合同在市區簽訂。

第十二條補充協議

合同未盡事宜,合同當事人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是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十三條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第十四條合同份數

本合同一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發包人執份,承包人執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年___月___日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 篇13

建設方:以下簡稱甲方

施工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原有一層因現須要加建二層,以包工給乙方施工,為了保質保量的完成本工程,經雙方協商成達協議如下:

一、甲方供應原材料,乙方負責從主體到裝修的全部工程施工,設計方面乙方應聽從甲方的意見執行。

二、單價,按建築面積計算,每平方米為壹佰叁拾伍元付給乙方(包水電安裝在內)。

三、質量要求:主體二層上下垂直誤差應在2公分之內,不能超過2公分,砂漿應飽滿,裝修抹灰要求中級,偏差度應按施工規範實行必須粘結牢固,無脱層空鼓,面層無爆灰和裂縫,地板磚、無空鼓、歪斜、缺欏、掉角,其它裝修應符合施工規範。

四、主體結構要求,板麪筋布150mm*150mm,扎筋應按建築施工強制性要求滿扎、立柱、挑樑、圈樑、次樑應按物理學性能的製作,混凝土澆灌要求,立柱樓板、樑所有澆築混凝土標號C20,立柱,樑無空洞和露筋,樓面平整無裂縫。

五、乙方在施工期間應做好安全防護設施,保證安全第一,質量第一,如在施工過程中,發生自身傷亡和第三者傷亡事故,一切後果應由乙方負責,甲方不負任何責任。

六、付款辦法:乙方在施工中途要求付款,甲乙雙方協商支付,待工程全部完成驗收合格後一次性付清。

七、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保存一份。望雙方共同執行。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 篇14

合同編號:________

發包方: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建設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章工程

第一條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_________

2、工程地點:_________

3、工程內容:_________(羣體工程應附承包方承攬工程項目一覽表)

4、承包範圍:_________

5、承包方式:_________

6、資金來源:_________

7、批准文號:_________

8、業主或主管單位:_________

第二條工程監理

若本工程實行工程監理,發包方與監理公司另行簽訂《工程監理合同》,並將監理工程師的姓名、單位、聯繫方式及監理工程師的職責等通知承包方。

第三條工期

1、開工日期:本合同工程定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開工。

2、竣工日期:本合同工程定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竣工。

第四條合同價款

金額(大寫):_________元(人民幣)¥:_________元。

第五條工程質量

1、承包方必須按照設計文件和國家現行的技術標準、規範進行施工。

2、承包方所承包的工程,必須全部達到國家現行的工程質量驗收標準,工程一次驗收合格率達到100%,優良率達到_________。

3、凡因承包方原因造成的施工質量不合格的工程,承包方應在發包方規定的時間內無償返工,達到工程質量驗收標準。返工後仍達不到的,由承包方承擔違約責任。由於發包方原因達不到工程質量標準的,由發包方承擔返工責任及經濟支出。

第二章詞語涵義及合同文件

第六條詞語涵義

1、有關合同雙方和監理人的詞語

(1)發包方:指專用合同條款中寫明的當事人。

(2)承包方:指與發包方簽訂本合同協議書的當事人。

(3)分包人:指本合同中從承包方處分包某一部分工程的當事人。

(4)監理人:指專用合同條款中寫明的由發包方委託對本合同實施監理的當事人。

2、有關合同組成文件的詞語

(1)合同文件(或稱合同):指由發包方與承包方簽訂的為完成本合同規定的各項工作而列入本合同第七條的全部文件和圖紙,以及其他在協議書中明確列入的文件和圖紙。

(2)技術條款:指本合同的技術條款和由監理人作出或批准的對技術條款修改或補充的文件。

(3)圖紙:指列入合同的招標圖紙和發包方按合同規定向承包方提供的所有圖紙(包括配套説明和有關資料),以及列入合同的投標圖紙和由承包方提交併經監理人批准的所有圖紙(包括配套説明和有關資料)。

(4)施工圖紙:指上述第(3)項規定的圖紙中由發包方提供或由承包方提交併經監理人批准的直接用於施工的圖紙(包括配套説明和有關資料)。

(5)投標文件:指承包方為完成本合同規定的各項工作,在投標時按招標文件的要求向發包方提交的投標報價書、已標價的工程量清單及其他文件。

(6)中標通知書:指發包方正式向中標人授標的通知書。

3、有關工程和設備的詞語

(1)工程:指永久工程和臨時工程或為二者之一。

(2)永久工程:指按本合同規定應建造的並移交給發包方使用的工程(包括工程設備)。

(3)臨時工程:指為完成本合同規定的各項工作所需的各類非永久工程(不包括施工設備)。

(4)主體工程:指合同條款中寫明的全部永久工程中的主要工程。

(5)單位工程:指合同條款中寫明的單位工程。

(6)工程設備:指構成或計劃構成永久工程一部分的機電設備、金屬結構設備、儀器裝置及其他類似的設備裝置。

(7)施工設備:指為完成本合同規定的各項工作所需的全部用於施工的設備、器具和其他物品(不包括臨時工程和材料)。

(8)承包方設備:指承包方的施工設備。

(9)進點:指承包方接到開工通知後進入施工場地。

4、有關工期的詞語

(1)開工通知:指發包方委託監理人通知承包方開工的函件。

(2)開工日期:指承包方接到監理人按第1款發出的開工通知的日期或開工通知中寫明的開工日。

(3)完工日期:指本合同規定的全部工程、單位工程或部分工程完工和通過完工驗收後在移交證書(或臨時移交證書)中寫明的完工日。

5、有關合同價格和費用的詞語

(1)合同價格:指協議書中寫明的合同總金額。

(2)費用:指為實施本合同所發生的開支,包括管理費和應分攤的其他費用,但不包括利潤。

6、其他詞語

(1)施工場地(或稱工地):指由發包方提供的用於本合同工程施工的場所以及在合同中指定作為施工場地組成部分的其他場所。

(2)書面形式:指任何手寫、打印、印刷的各種函件,包括電傳,電報、傳真和電子郵件。

(3)天:指日曆天。

第七條合同文件

1、合同文件:合同文件互相解釋、互為説明,除合同條款另有約定外,其組成和解釋次序如下:

(1)雙方商定的補充協議或合同期內經雙方簽署的備忘錄;

(2)合同協議書;

(3)雙方簽署的合同談判備忘錄;

(6)中標通知書、投標書和招標書;

(7)與本合同有關的其他文件。

當合同文件出現含糊不清或不一致時,在不影響工程進度的情況下,由雙方協商解決;若雙方意見不能統一,則按本合同合同第五十五條中約定的辦法處理。

2、設計文件:發包方應在合同簽署後14天內按照合同條款中約定的份數向承包方提供設計圖紙、設計説明和其他設計資料。未經發包方同意,承包方不得將設計文件提供給第三方。若合同中約定部分工程由承包方進行設計,承包方應將有關設計文件和圖紙按合同約定的時間和份數提交發包方批准後方可實施。

3、補充設計文件:為滿足工程的正確實施或完成對其缺陷的修復,發包方可在合同範圍內提出補充設計文件和通知,承包方應接受並執行。

4、合同文件解釋順序:_________。

第八條合同範圍

本合同所要實施的具體工作內容、範圍及工程界限等,在合同條款中約定。

第九條技術標準

雙方在條款內約定適用國家標準、規範和名稱;沒有國家標準、規範但有行業標準、規範的,約定適用行業標準、規範的名稱;沒有國家和行業標準、規範的,約定適用工程所在地地方標準、規範的名稱。發包方應按條款約定的時間向承包方提供一式兩分約定的標準、規範。

國內沒有相應標準、規範的,同發包方按條款約定的時間向承包方提出施工技術要求,承包方按約定的時間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藝,經發包方認可後執行。發包方要求使用國外標準、規範的,應負責提供中文譯本。本條所發生的購買、翻譯標準、規範或制定施工工藝的費用,由發包方承擔。

第十條語言文字、適用法律和聯繫方式

1、語言文字:本合同文件使用漢語語言文字書寫、解釋和説明。如條款約定使用兩種以上(含兩種)語言文字時,漢語應為解釋和説明本合同的標準語言文字。在少數民族地區,雙方可以約定使用少數民族語言文字書寫和解釋、説明本合同。

2、適用法律和法規:本合同文件適用國家的法律和行政法規。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規,由雙方在條款中約定。

3、聯繫方式:本合同實施過程中,工程有關各方的一切聯繫均以書面形式為準。在緊急的情況下,可先以口頭陳述,但應在事後48小時內以書面形式予以確認。

第十一條聯絡

1、聯絡以書面形式為準:合同中述及的由任何人提出或給出的與合同有關的通知、指示、要求、請求、同意、意見、確認、批准、證書、證明和決定等是雙方聯繫和履行合同的憑證,均應以書面形式為準,並應送達雙方約定的地點和辦理簽收手續。

2、來往函件的發出和答覆:上述通知、指示、要求、請求、同意、意見、確認、批准、證書、證明和決定等來往函件均應按合同規定的期限及時發出和答覆,不得無故扣壓和拖延,亦不得無故拒收,否則由責任方對由此造成的後果負責。

第十二條圖紙

1、發包方應按條款約定的日期和套數,向承包方提供圖紙。承包方需要增加圖紙套數的,發包方應代為複製,複製費用由承包方承擔。發包方對工程有保密要求的,應在條款中提出保密要求,保密措施費用由發包方承擔,承包方在約定保密期限內履行保密義務。

2、承包方未經發包方同意,不得將本工程圖紙轉給第三人。工程質量保修期滿後,除承包方存檔需要的圖紙外,應將全部圖紙退還給發包方。

3、承包方應在施工現場保留一套完整圖紙,供工程師及有關人員進行工程檢查時使用。

第三章雙方責任

第十三條工程師

1、監理單位委派的工程師:姓名:_________,職務:_________,發包方委託的職權:_________,需要取得發包方批准才能行使的職權:_________。

2、發包方派駐的工程師:姓名:_________,職務:_________,職權:_________。

3、不實行監理的,工程師的職權:_________。

4、實行工程監理的,發包方應在實施監理前將委託的監理單位名稱、監理內容及監理權限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方。

5、監理單位委派的總監理工程師在本合同中稱工程師,其姓名、職務、職權由發包方承包方在條款內寫明。工程師按合同約定先例職權,發包方在條款內要求工程師在先例某些職權前需要徵得發包方批准的,工程師應徵得發包方批准。

6、發包方派駐施工場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在本合同中也稱工程師,其姓名、職務、職權由發包方在條款內寫明,但職權不得與監理單位委派的總監理工程師職權相互交叉。雙方職權發生交叉或不明確時,由發包方予以明確,並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方。

7、合同履行中,發生影響發包方承包方雙方權利或義務的事件時,負責監理的工程師應依據合同在其職權範圍內客觀公正地進行處理。一方對工程師的處理有異議時,按本合同第五十五條關於爭議的約定處理。

8、除合同內有明確約定或經發包方同意外,負責監理的工程師無權解除本合同約定的承包方的任何權利與義務。

9、不實行工程監理的,本合同中工程師專指發包方派駐施工工場地。

第十四條工程師的委派和指令

1、工程師可委派工程師代表,並可在認為必要時撤回委派。委派和撤回均應提前7天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方,負責監理工程師還應將委派和撤回通知發包方。委派書和撤回通知作為本合同附件。

工程師代表在工程師授權範圍內向承包方發出的任何局面形式的函件,與工程師發出的函件具有同等效力。承包方對工程師代表向其發出的任何書面形式的函件有疑問時,可將此函件提交工程師,工程師應進行確認。工程師代表發出指令有失誤時,工程師應進行糾正。除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外,發包方派駐工地的其他人員均無權向承包方發出任何指令。

2、工程師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簽字後,以書面形式交給項目經理,項目經理的回執上籤署姓名和收到時間後生效。確有必要時,工程師可發出口頭指令,並在48小時內給予書面確認,承包方對工程師的指令應予執行。工程師不能及時給予書面確認的,承包方應於工程師發出口頭指令後7天內提出書面確認要求。工程師在承包方提出確認要求48小時內不予答覆的,視為口頭指令已被確認。

承包方認為工程師指令不合理,應在收到指令後24小時內向工程師提出修改指令的書面報告,工程師在收到承包方報告後24小時內作出修改指出指令或繼續執行原指令的決定,並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方。緊急情況下,工程師要求承包方立即執行的指令或承包方雖有異議,但工程師決定仍繼續執行的指令,承包方應予的執行。因指令錯誤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和給承包方造成的損失由發包方承擔,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本款規定同樣適用於由工程師代表發出的指令、通知。

3、工程師應按合同約定,及時向承包方提供所需指令、批准並履行約定的其他義務。由於工程師未能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造成工期延誤,發包方應承擔延誤造成的追加合同價款,並賠償承包方有關損失,順延延誤的工期。

4、如需更換工程師,發包方應至少提前7天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方,後任繼續行使合同文件約定的前任的職權,履行前任的義務。

第十五條項目經理

1、項目經理:姓名:_________,職務:_________。

2、項目經理的姓名、職務在條款內寫明。

3、承包方依據合同發出的通知,以書面形式由項目經理簽字後送交工程師,工程師在回執上籤署姓名和收到時間後生效。

4、項目經理按發包方認可的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和工程師依據合同發出的指令組織施工。在情況緊急且無法與工程師聯繫時,項目經理應當採取保證人員生命和工程、財產安全的緊急措施,並在採取措施後48小時內向工程師送交報告。責任在發包方或第三人,由發包方承擔由此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相應順延工期;責任在承包方,由承包方承擔費用,不順延工期。

5、承包方如需更換項目經理,應至少提前7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發包方,並徵得發包方同意。後任繼續先行使合同文件約定的前任的職權,履行前任的義務。

6、發包方可以與承包方協商,建議更換其認為不稱職的項目經理。

第十六條發包方代表

1、發包方代表可委派有關具體管理人員,行使自己部分權利和職責,並可在任何時候撤回這種委派。委派和撤回均應提前7天通知承包方。

2、發包方代表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簽字後,以書面形式交給承包方代表,承包方代表在回執行上籤署姓名和收到時間後生效。確有必要時,發包方代表可發出口頭指令,並在48小時內給予書面確認,承包方應於發包方代表發出口頭指令後7天內提出書面確認要求,發包方代表在承包方提出確認要求24小時後不予答覆,視為承包方要求已被確認。承包方認為發包方代表指令不合理,應在收到指令後24小時內提出書面申告,發包方代表在收到承包方申告後24小時內作出修改指令或繼續執行原指令的決定,並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方。緊急情況下,發包方代表要求乙立即執行的指令或承包方加有異議,但發包方代表決定仍繼續執行的指令,承包方應予執行。因指令錯誤而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和對承包方造成的損失由發包方承擔,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3、發包方代表應按合同約定,及時向承包方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圖紙並履行其它約定的義務。否則承包方在約定時間後24小時內將具體要求、需要的理由和遲誤的後果通知發包方代表,發包方代表收到通知後48小時內不予答覆,應承擔由此造成的追回合同價款,並賠償承包方的有關損失,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4、發包方代表易人,發包方應於易人前7天通知承包方,後任繼續履行合同文件約定的前任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七條承包方駐工地代表

1、承包方的要求、請求和通知,以書面形式由承包方代表簽字後送發包方代表,發包方代表在回執行上籤署姓名及收到時間後生效。

2、承包方代表按發包方代表批准的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和依據合同發出的指令、要求組織施工。在情況緊急且無法與發包方代表聯繫的情況下,可採取保護人員生命和工程、財產安全的緊急措施,並在採取措施後24小時內向發包方代表送交報告。責任在發包方,由發包方承擔由此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相應順延工期;責任在承包方,由承包方承擔費用。

3、承包方代表易人,承包方應於易人前7天通知發包方,後任繼續履行合同文件約定的前任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八條發包方工作

1、提供場地條件:負責辦理土地、水域徵用,青苗、樹木賠償,房屋拆遷,清除地面、地下、架空、水上和水下障礙物等工作。按合同條款中約定的時間、位置、面積和高程向承包方提供施工場地。

2、提供水電與交通條件:負責按合同條款中約定的時間、地點開通公共通道與施工場地間的道路,提供供水、供電、通訊等線路接點及施工船舶臨時停泊水域,並保證施工期間的暢通。

3、提供施工條件:辦理徵地紅線、航行通告、拋泥區許可證和碼頭岸線審批等施工所需的各種手續。向承包方提供本工程徵地範圍地形圖,辦理臨時用地的申報手續。協助解決對承包方施工有干擾的外部條件。

4、提供技術資料:按合同條款約定的時間和數量向承包方提供工程地質報告以及水準點、座標控制點等技術資料,並組織進行設計交底及現場交驗。發包方對其提供的上述資料的真實性負責,承包方則對上述資料的理解和應用負責。

5、任命發包方代表:發包方應在合同協議書籤署後7天內任命代表,行使合同約定的發包方權力,負責履行合同約定的發包方義務,並將此任命書面通知承包方。發包方更換其代表時,應提前7天通知承包方。

6、付款:按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和辦法向承包方支付工程價款。

7、發佈工程指令:按本合同的約定,及時向承包方發佈工程指令,簽發圖紙、確認工程進度報表,檢查隱蔽工程並辦理各種驗收或籤認手續。

8、竣工驗收:按本合同約定及時組織竣工驗收,辦理竣工結算。

第十九條承包方工作

1、施工準備:負責施工現場的佈置和臨時設施的施工,在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內向監理工程師提交詳細的施工組織設計、施工進度計劃及開工申請報告。按合同約定的時間、規格和數量及時到位施工船機和設備。

2、提交報告及報表:根據工程施工情況及監理工程師的指令及時向監理工程師提交隱蔽工程驗收通知、工程質量自檢報告、竣工驗收申請報告及工程事故報告等,並按時提交月度、季度施工作業計劃、用款計劃及工程完成情況統計表。

3、確保工程進度與質量:按設計文件、技術標準及批准的施工組織設計的要求進行施工和材料檢驗,建立健全施工質量保證體系。

4、提供條件:按招標書或本合同條款的約定,為監理工程師的現場工作提供辦公、住宿、交通和通訊等條件。

5、負責工程的保護與保修:對已完工的建築物和已安裝的設備,在交付發包方應前負責保護,保護期間發生損壞,由承包方無償予以修復。若因發包方提前使用造成損壞,修復費用由發包方承擔。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在合同約定的保修期間,對屬於承包方責任造成的任何缺陷,承包方應無償修復。

6、任命承包方代表:在合同協議書籤署時任命代表(即項目經理),承包方代表應具有國家或交通部頒發的項目經理資質證書並常駐工程現場,負責履行本合同約定的承包方義務和管理本合同工程的施工。承包方更換其代表時,應事先徵得發包方同意並提前7天通知監理工程師。

7、遵守政府法令和規章:施工過程中應遵守政府的各項法令和規章,特別是交通、衞生、安全、消防及環境保護等方面的法令和規章。

8、接受工程監理:接受監理工程師在發包方授權範圍內依據本合同對施工的監督和管理,執行監理工程師發佈的工程指令,參加監理工程或發包方主持的工程會議。

9、臨時停泊設施:自行解決施工船舶的臨時停泊設施,並按有關部門批准的位置和方式停放。

10、沉沒物品處理:採取一切措施,防止施工船舶、設備及材料的沉沒。若發生沉沒時,對妨礙交通和其他部門正常作業的均應立即向海監部門報告,並設置浮標或障礙指示燈,直至打撈工作完成為止,所發生的費用由責任方承擔。

第二十條工程監理

1、工程監理:為確保工程質量與安全、控制施工進度和工程投資,發包方可委託監理單位對工程實施監理,承包方應接受監理。

2、監理工程師:發包方應在監理工程師進駐現場前,將監理工程師的職責和權限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方。監理工程師在發包方授權範圍內,依據本施工合同,獨立、公正地行使監理職權。

3、監理工程師在發包方授權範圍內所發生的一切行為,均視為發包方行為。

4、監理工程師可以任命一定數量的人員協助其工作,並授權此類人員履行監理工程師的部分職責。監理工程師也可隨時撤回此類任命與授權,但此類任命、授權與撤回應提前7天報告發包方並通知承包方。

5、為保證施工正常進行,雙方應尊重總監理工程師的決定。對總監理工程師的決定有異議時,按協議條款的約定處理。總監理工程師易人,發包方接到監理單位通知後應同時通知承包方,後任繼續履行賦予前任的權利和義務。

第四章交通運輸

第二十一條交通運輸

1、場內施工道路

(1)發包方提交給承包方使用的道路和交通設施,應由承包方負責其在合同實施期內的維修、養護和交通管理工作,並承擔一切費用。

(2)除本款(1)項所述的由發包方提供的部分道路和交通設施外,承包方應負責修建、維修、養護和管理其施工所需的全部臨時道路和交通設施,並承擔一切費用。

(3)承包方修建的臨時道路和交通設施,應免費提供給發包方和監理人使用。

2、場外公共交通

(1)承包方的車輛外出行駛所需的場外公共道路的通行費、養路費和税款等一切費用由承包方承擔。

(2)承包方車輛應服從當地交通部門的管理,嚴格按照道路和橋樑的限制荷重安全行駛,並服從交通監管部門的檢查和檢驗。

3、超大件和超重件的運輸:由承包方負責運輸的物件中,若遇有超大件或超重件時,應由承包方負責向交通管理部門辦理申請手續。運輸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進行的道路和橋樑臨時加固改造費用和其他有關費用,均由承包方承擔。若實際運輸中的超大件或超重件超過合同規定的件數、尺寸或重量時,應由發包方和承包方共同協商確定各自分擔的費用。

4、道路和橋樑的損壞責任:承包方應為自己進行的物品運輸造成工地內外公共道路和橋樑的損壞負全部責任,並負責支付修復損壞的全部費用和可能引起的索賠。

5、水路運輸:本條上述各款的內容亦適用於水路運輸,其中道路一詞的涵義應包括水閘、碼頭、堤防或與水路有關的其他結構物;車輛一詞的涵義應包括船舶,本條各款規定仍有效。

第五章施工組織設計和工期

第二十二條施工組織設計

1、施工組織設計的提交:承包方應在合同條款中約定的期限內,將施工組織設計提交給監理工程師審查。施工組織設計的主要內容應包括:施工進度計劃、施工工藝流程及説明、材料供應與檢驗、施工場地平面佈置、施工質量保證措施、施工人員組成、施工船機配備和施工安全措施及施工對環境影響的保護措施等。施工進度計劃應按照網絡圖關鍵線路或主要工作橫道圖進行控制,並應包括每月預計完成的工作量和形象進度。

2、施工組織設計的審批:監理工程師應在收到承包方施工組織設計後7天內提出審查意見並提請發包方審批,發包方應在接到審查意見後7天內予以審批。審批時,若發包方提出修改意見,承包方應對施工組織設計進行修改和補充,並在接到審批意見後7天內向監理工程師提交修改和補充報告,監理工程師確認後,承包方應按確認後的施工組織設計組織施工。若監理工程師及發包方未在上述限定的時間內提出修改意見或審批,可視為承包方施工組織設計已被髮包方批准。

3、施工進度計劃的修訂:如果監理工程師認為工程實際施工進度不符合經發包方批准的施工進度計劃時,承包方應按監理工程師的要求對施工進度計劃進行修訂,並提出保證工程在合同約定的施工期內完成的具體措施,經監理工程師審核並報發包方批准後執行。

第二十三條進度計劃

1、承包方應按條款約定的日期,將施工組織設計和工程進度計劃提交工程師,工程師按條款約定的時間預以確認或提出修改意見,逾期不確認也不提出書面意見的,視為同意。

2、羣體工程中單位工程分期進行施工的,承包方應按照發包方提供圖紙及有關資料的時間,按單位工程編制進度計劃,其具體內容雙方在條款中約定。

3、承包方必須按工程師確認的進度計劃組織施工,接受工程師對進度的檢查、監督。工程實行進度與經確認的進度計劃不符時,承包方應按工程師的要求提出改進措施,經工程師確認後執行。因承包方的原因導致實際進度與進度計劃不符,承包方無權就改進措施提出追加合同價款。

第二十四條開工及延期開工

1、承包方應當按照協議書約定的開工日期開工。承包方不能按時開工,應當不遲於協議書約定的開工日期前7天,以書面形式向工程師提出延期開工的理由和要求。工程師應當在接到延期開工申請後的48小時內以書面形式答覆承包方。工程師在接到延期開工申請後48小時內不答覆,視為同意承包方要求,工期相應順延。工程師不同意延期要求或承包方未在規定時間內提出延期開工要求,工期不予順延。

2、因發包方原因不能按照協議書約定的開工日期開工,工程師應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方,推遲開工日期。發包方賠償承包方因延期開工造成的損失,並相應順延工期。

3、雙方約定工期順延的其他情況:_________。

第二十五條暫停施工

工程師認為確有必要暫停施工時,應當以書面形式要求承包方暫停施工,並在提出要求後48小時內提出書面管理意見。承包方應當按工程師要求停止施工,並妥善保護已完工程。承包方實施工程師作出的管理意見後,可以書面形式提出復工要求,工程師應當在48小時內給予答覆。工程師未能在規定時間內提出管理意見,或收到承包方復工要求後48小時內未予答覆,承包方可自行復工。因發包原因造成停工的,由發包方承擔所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賠償承包方由此造成的損失,相應順延工期;因承包方原因造成停工的,由承包方承擔發生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第二十六條工期延誤

1、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誤,經工程師確認工期相應順延

(1)發包方未能按條款的約定提供圖紙及開工條件。

(2)發包方未能按約定日期支付工程預付款、進度款,到使施工不能正常進行。

(3)工程師未按合同約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進行。

(4)設計變更和工程量增加。

(5)一週內非承包方原因停水、停電、停氣造成停工累計超過8小時。

(6)不可抗力。

(7)條款中約定或工程師同意工程期順延的其他情況。

2、承包方在1款情況發生後14天內,就延誤的工期以書面形式向工程師提出報告。工程師在收到報告後14天內予以確認,逾期不予確認也不提出修改意見,視為同意順延工期。

第二十七條工程竣工

1、承包方必須按照協議書約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師同意順延的工期竣工。

2、因承包方原因不能按照協議書約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師同意順延的工期竣工的,承包方承擔違約責任。

3、施工中發包方如需提前竣工,雙方協商一致後就應簽訂提前竣工協議,作為合同文件組成部分。提前竣工協議應包括承包方為保證工程質量和安全採取的措施。發包方為提前竣工提供的條件以及提前竣工所需的追加合同價款等內容。

第六章質量與驗收

第二十八條檢查和返工

1、承包方應認真按照標準、規範和設計的要求以及發包方代表依據合同發出的指令施工,隨時接受發包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員的檢查檢驗,為檢查檢驗提供便利條件,並按發包方代表及委派人員的要求返工、修改,承擔由自身原因導致返工、修改的費用。因發包方不正確糾正或其他非承包方原因引起的經濟支出,由發包方承擔。

2、以上檢查檢驗合格後,又發現由承包方原因引起的質量問題,仍由承包方承擔責任和發生的費用,賠償發包方的有關損失,工期相應順延。

3、以上檢查檢驗不應影響施工正常進行,如影響施工正常進行,檢查檢驗不合格,影響正常施工的費用由承包方承擔。除此以外影響正常施工的經濟支出由發包方承擔,相應順延工期。

第二十九條工程質量等級

1、工程質量應達到國家或專業的質量檢驗評定標準的合格條件。發包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質量達到優良標準,應支付由此增加的經濟支出,對工期有影響的應給予相應順延。

2、達不到約定條件的部分,發包方代表一經發現,可要求承包方返工,承包方應按發包方代表要求的時間返工,直到符合約定條件。因承包方原因達不到約定條件,由承包方承擔返工費用,工期不予順延。返工後仍不能達到約定條件,承包方承擔違約責任。因發包方原因達不到約定條件,由發包方承擔返工的經濟支出,工期相應順延。

3、雙方對工程質量的爭議,請協議條款約定的質量監督部門仲裁,仲裁費用及因此造成的損失,由敗訴一方承擔。

第三十條隱蔽工程和中間驗收

1、工程具備覆蓋、掩蓋條件或達到協議條款約定的中間驗收部位,承包方自檢合格後在隱蔽和中間驗收48小時前通知發包方代表參加。通知包括承包方自檢記錄、隱蔽和中間驗收的內容、驗收時間和地點。承包方準備驗收記錄。驗收合格,發包方代表在驗收記錄上簽字後,方可進行隱蔽和繼續施工。驗收不合格,承包方在限定時間內修改後重新驗收。

2、工程質量符合規範要求,驗收24小時後,發包方代表不在驗收記錄簽字,可視為發包方代表已經批准,承包方可進行隱蔽或繼續施工。

第三十一條試車

1、設備安裝工程具備單機無負荷試車條件,承包方組織試車,並在試車48小時前通知發包方代表,通知包括試車內容、時間地點,承包方準備試車記錄。發包方為試車提供必要條件。試車通過,發包方代表在試車記錄上簽字。

2、設備安裝工程具備聯動無負荷試車條件,發包方組織試車,並在試車48小時前通知承包方。通知包括試車內容、時間、地點和對承包方應作準備工作的要求。承包方按要求做好準備工作和試車記錄。試車通過,雙方在試車記錄上簽字後,方可進行竣工驗收。

3、由於設計原因試車達不到驗收要求。發包方負責修改設計,承包方按修改後設計重新安裝。發包方承擔修改設計費用、拆除及重新安裝的經濟支出,工期相應順延。

4、由於設備製造試車達不到驗收要求,由該設備採購一方負責重新購置或修理,承包方負責拆除和重新安裝。設備為承包方採購,由承包方承擔修理或重新購置、拆除及重新安裝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設備由發包方採購,發包方承擔上述各項經濟支出,工期相應順延。

5、由於承包方施工原因試車達不到驗收要求,發包方代表在試車後24小時內提出修改意見。承包方修改後重新試車,承擔修改和重新試車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6、試車費用除已包括在合同價款之內或協議條款另有約定的,均由發包方承擔。

7、發包方代表未在規定時間提出修理意見,或試車合格不在試車記錄上簽字,試車結束24小時後,記錄自行生效,承包方可繼續施工或辦理竣工手續。

第三十二條驗收和重新檢驗

1、發包方代表不能按時參加驗收或試車,須在開始驗收或試車24小時之前向承包方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過兩天。發包方代表未能按以上時間提出延期要求,不參加驗收和試車,承包方可自行組織驗收和試車,發包方應承認驗收或試車記錄。

2、無論發包方代表是否參加驗收,當其提出對已經隱蔽工程重新檢驗的要求時,承包方應按要求進行剝露,並在檢驗後重新進行復蓋或修復。檢驗合格。發包方承擔由此發生的.經濟支出,賠償承包方損失並相應順延工期。檢驗不合格,承包方承擔發生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第三十三條質量監督

本工程的質量監督,由質量監督站負責,雙方均應接受其對工程質量的監督與檢查。

第七章文明施工

第三十四條文明施工

發包方應統一管理本工程的文明施工工作,負責管理和協調全工地的治安保衞、施工安全和環境保護等有關文明施工事項。發包方對文明施工的統一管理和協調工作不免除承包方按第1項、第2項規定的責任。

1、治安保衞

(1)發包方應負責與當地公安部門協商,共同在工地建立或委託當地公安部門,建立一個現場治安管理機構,統一管理全工地的治安保衞事宜,負責履行本工程的治安保衞職責。

(2)發包方和承包方應教育各自的人員遵紀守法,共同維護全工地的社會治安,協助現場治安管理機構,做好各自管轄區(包括施工工地和生活區)的治安保衞工作。

第三十五條安全施工與檢查

1、承包方應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定,嚴格按安全標準組織施工,並隨意接受行業安全檢查人員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採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由於承包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由承包方承擔。

2、發包方應對其在施工場地的工作人員進行安全教育,並對他們的安全負責。發包方不得要求承包方違反安全管理的規定進行施工。因發包方原因導致的安全事故,由發包方承擔相應責任及發生的費用。

第三十六條安全防護

1、承包方在動力設備、輸電線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車間、易燃易爆地段以及臨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時,施工開始前應向工程師提出安全防護措施,經工程師認可後實施,防護措施費用由發包方承擔。

2、實施爆破作業,在放射、毒害性環境中施工(含儲存、運輸、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蝕性物品施工時,承包方應在施工前14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工程師,並提出相應的安全防護措施,經工程師認可後實施由發包方承擔安全防護措施費用。

第三十七條事故管理

1、發生重大傷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方應按有關規定立即上報有關部門並通知工程師,同時按政府有關部門要求管理,由事故責任方承擔發生的費用。

2、發包方承包方對事故責任有爭議時,應按政府有關部門的認定處理。

第三十八條環境保護

1、環境保護責任:承包方在施工過程中,應遵守有關環境保護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及本合同的有關規定,並應對其違反上述法規和規章和本合同規定所造成的環境破壞以及人員傷害和財產損失負責。

2、採取合理的措施保護環境

(1)承包方應在其編報的施工組織設計中,做好施工棄渣的處理措施,嚴格按批准的棄渣規劃有序地堆放和利用棄渣,防止任意堆放棄渣降低河道的抗洪能力和影響其他承包方的施工和危及下游居民的安全。

(2)承包方應按合同規定採取有效措施對施工開挖的邊坡及時進行支護和做好排水措施,避免由於施工造成的水土流失。

(3)承包方在施工過程中應採取有效措施,注意保護飲用水源免受施工活動造成的污染。

(4)承包方應按《技術條款》的規定,加強對噪聲、粉塵、廢氣、廢水的控制和治理,努力降低噪聲、控制粉塵和廢氣濃度以及做好廢水和廢油的治理和排放。

(5)承包方應保持施工區和生活區的環境衞生,及時清除垃圾和廢棄物,並運至指定的地點堆放和處理。進入現場的材料、設備必須置放有序,防止任意堆放器材、雜物阻塞工作場地周圍的通道和破壞環境。

第八章合同價款與支付

第三十九條合同價款及調整

1、招標工程的合同價款由發包方承包方依據中標通知書中的中標價格在協議書內約定。非招標工程的合同價款由發包方承包方依據工程預算書在協議書內約定。

2、合同價款在協議書內約定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變。下列三種確定合同價款的方式,雙方可在條款內約定採用其中一種:

(1)固定價格合同。雙方在條款內約定合同價款包含的風險範圍和風險費用的計算方法,在約定的風險範圍內合同價款不再調整。風險範圍以外的合同價款調整方法。應當在條款內約定。

(2)可調價格合同。合同價款可根據雙方的約定而調整,雙方在條款內約定合同價款調整方法。

(3)成本加酬金合同。合同價款包括成本和酬金兩部分,雙方在條款內約定成本構成和酬金的計算方法。

3、可調價格合同中合同價款的調整因素包括:

(1)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變化影響合同價款。

(2)工程造價管理部門公佈的價格調整。

(3)一週內非承包方原因停水、停電、停氣造成停工累計超過8小時。

(4)雙方約定的其他因素。

4、承包方應當在3款情況發生後14天內,將調整原因、金額以書面形式通知工程師,工程師確認調整金額後作為追加合同價款,與工程款同期支付。工程師收到承包方通知後14天內不予確認也不提出修改意見,視為已經同意該項調整。

第四十條工程預付款

實行工程預付款的,雙方應當在條款內約定發包方向承包方預付工程款的時間和數額,開工後按約定的時間和比例逐次扣回。預付時間應不遲於約定的開工日期前7天。發包方不按約定預付,承包方在約定預付時間7天后向發包方發出要求預付的通知,發包方收到通知後仍不能按要求預付,承包方可在發出通知後7天停止施工,發包方應從約定應付之日起向承包方支付應付款的貸款利息,並承擔違約責任。

第四十一條工程款(進度款)支付

1、在確認計量結果後14天內,發包方應向承包方支付工程款(進度款)。按約定時間發包方應扣回的預付款,與工程款(進度款)同期結算。

2、本合同第三十九條確定調整的合同價款,應與工程款(進度款)同期調整支付。

3、發包方超過約定的支付時間不支付工程款(進度款),承包方可向發包方發出要求付款的通知,發包方收到承包方通知後仍不能按要求付款,可與承包方協商簽訂延期付款協議,經承包方同意後可延期支付。協議應明確延期支付的時間和從計量結果確認後第15天起應付款的貸款利息。

4、發包方不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進度款),雙方又未達成延期付款協議,導致施工無法進行,承包方可停止施工,由發包方承擔違約責任。

第九章計量與支付

第四十二條計量

1、工程量:《工程量清單》中開列的工程量是合同的估算工程量,不是承包方為履行合同應當完成的和用於結算的工程量。結算的工程量應是承包方實際完成的並按合同有關計量規定計量的工程量。

2、完成工程量的計量

(1)承包方應按合同規定的計量辦法,按月對已完成的合格的工程進行準確計量,並在每月末隨同月付款申請單,按《工程量清單》的項目分項向監理人提交完成工程量月報和有關計量資料。

(2)監理人對承包方提交的工程量月報表進行復核,以確定當月完成的工程量,有疑問時,可以要求承包方派員與監理人共同複核,並可要求承包方按規定進行抽樣複測,此時,承包應指派代表協助監理人進行復核並按監理人的要求提供補充的計量資料。

(3)若承包方未按監理人的要求派代表參加複核,則監理人複核修正的工程量應被視為承包方實際完成的準確工程量。

(4)監理人認為有必要時,可要求與承包方聯合進行測量計量,承包方應遵照執行。

(5)承包方完成了《工程量清單》中每個項目的全部工程量後,監理人應要求承包方派員共同對每個項目的歷次計量報表進行彙總和通過測量核實該項目的最終結算工程量,並可要求承包方提供補充計量資料,以確定該項目最後一次進度付款的準確工程量。如承包方未按監理人的要求派員參加,則監理人最終核實的工程量應被視為該項目完成的準確工程量。

3、計量方法:除合同另有規定外,各個項目的計量辦法應按《技術條款》的有關規定執行。

4、計量單位:除合同另有規定外,均應採用國家法定的計量單位。

5、總價承包項目的分解:承包方應將工程量清單中的總價承包項目進行分解,並在簽訂協議書後的28天內將該項目的分解表提交監理人審批。分解表應標明其所屬子項和分階段需支付的金額。

第十章材料設備供應

第四十三條材料樣品或樣本

不論任何一方供應都應事先提供材料樣品或樣本。經雙方驗收後封存,作為材料供應和竣工驗收的實物標準。發包方或設計單位指定的材料品種,由指定者提供指定式樣、色調和規格的樣品或樣本。

第四十四條發包方提供材料

1、發包方按照協議條款約定的材料種類、規格、數量、單價、質量等級和提供時間、地點的清單,向承包方提供材料及其產品合格證明。發包方代表在所提供材料驗收24小時前將通知送達承包方,承包方派人與發包方一起驗收。無論承包方是否派人蔘加驗收,驗收後由承包方妥善保管,發包方支付相應的保管費用。發生損壞或丟失,由承包方負責賠償。發包方不按規定通知承包方驗收,承包方不負責材料設備的保管,損壞或丟失由發包方負責。

2、發包方供應的材料與清單或樣品不符,按下列情況分別處理:

(1)材料單價與清單不符,由發包方承擔所有差價。

(2)材料的種類、規格、型號、質量等級與清單或樣品不符,承包方可拒絕接收保管,由發包方運出施工現場並重新採購。

(3)到貨地點與清單不符,發包方負責倒運至約定地點。

(4)供應數量少於清單約定數量時,發包方將數量補齊。多於清單數量時,發包方負責將多餘部分運出施工現場。

(5)供應時間早於清單約定時間,發包方承擔因此發生的保管費用。

因以上原因或遲於清單約定時間供應而導致的追加合同價款,由發包方承擔。發生延誤,工期相應順延,並由發包方賠償承包方由此造成的損失。

3、承包方檢驗難過之後仍發現有與清單和樣品的規格、質量等級不符的情況,發包方還應承擔重新採購及返工的追加合同價款,並相應順延工期。

四十五條承包方供應材料

承包方根據協議條款約定,按照設計、規範和樣品的要求採購工程需要的材料,並提供產品合格證明。在材料設備到貨24小時前通知發包方代表驗收。對與設計、規範和樣品要求不符的產品,發包方代表應禁止使用,由承包方按發包方代表要求的時間運出現場,重新採購符合要求的產品,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發包方未能按時到場驗收,以後發現材料不符合規範、設計和樣品要求,承包方仍應拆除、修復及重新採購,並承擔發生的費用。由此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第四十六條材料試驗

對於必須經過試驗才能使用的材料,不論雙方任何一方供應,按協議條款的約定,由承包方進行防火阻燃、毒性反應等測試。不具備測試條件的,可委託專業機構進行測試,費用由發包方承擔。測試結果不合格的材料,凡款採購的應停止採購,凡已採購運至現場的,應立即由採購方運出現場,由此造成的全部材料採購費用,由採購方承擔。發包方或設計單位指定的材料不合格,由發包方承擔全部材料採購費用。

第十一章工程變更

第四十七條工程設計變更

1、施工中發包方需對原工程設計變更,應提前14天以書面形式向承包方發出變更通知。變更超過原設計標準或批准的建設規模時,發包方應報規劃管理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重新審查批准,並由原設計單位提供變更的相應圖紙和説明。承包方按照工程師發出的變更通知及有關要求,進行下列需要的變更:

(1)更改工程有關部分的標高、基線、位置和尺寸。

(2)增減合同中約定的工程量。

(3)改變有關工程的施工時間和順序。

(4)其他有關工程變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因變更導致合同價款的增減及造成的承包方損失,由發包方承擔,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2、施工中承包方不得對原工程設計進行變更。因承包方擅自變更設計發生的費用和由此導致發包方的直接損失,由承包方承擔,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

3、承包方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議涉及到對設計圖紙或施工組織設計的更改及對材料、設備的換用,須經工程師同意。未經同意擅自更改或換用時,承包方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並賠償發包方的有關損失,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

工程師同意採用承包方合理化建議,所發生的費用和獲得的收益,發包方承包方另行約定分擔或分享。

第四十八條其他變更

合同履行中發包方要求變更工程質量標準及發生其他實質性變更,由雙方協商解決。

第四十九條確定變更價款

1、承包方在工程變更確定後14天內,提出變更工程價款的報告,經工程師確認後調整合同價款。變更合同價款按下列方法進行:

(1)合同中已有適用於變更工程的價格,按合同已有的價格變更合同價款。

(2)合同中只有類似於變更工程的價格,可以參照類似價格變更合同介款。

(3)合同中沒有適用或類似於變更工程的價格,由承包方提出適當的變更價格,經工程師確認後執行。

2、承包方在雙方確定變更後14天內不向工程師提出變更工程價款報告時,視為該項變更不涉及合同價款的變更。

3、工程師應在收到變更工程價款報告之日起14天內予以確認,工程師無正當理由不確認時,自變更工程價款報告送達之日起14天后視為變更工程價款報告已被確認。

4、工程師不同意承包方提出的變更價款,按本合同第五十五條關於爭議的約定處理。

5、工程師確認增加的工程變更價款作為追加合同價款,與工程款同期支付。

6、因承包方自身原因導致的工程變更,承包方無權要求追加合同價款。

第十二章竣工驗收與結算

第五十條竣工驗收

1、工程具備竣工驗收條件,承包方按國家工程竣工驗收有關規定,向發包方提供完整竣工資料及竣工驗收報告。雙方約定由承包方提供竣工圖的,應當在條款內約定提供的日期和份數。

2、發包方收到竣工驗收報告後28天內組織有關單位驗收,並在驗收後14天內給予認可或提出修改意見。承包方按要求修改,並承擔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費用。

3、發包方收到承包方送交的竣工驗收報告後28天內不組織驗收,或驗收後14天內不提出修改意見,視為竣工驗收報告已被認可。

4、工程竣工驗收通過,承包方送交竣工驗收報告的日期為實際竣工日期。工程按發包方要求修改後通過竣工驗收的,實際竣工日期為承包方修改後提請發包方驗收的日期。

5、發包方收到承包方竣工驗收報告後28天內不組織驗收,從第29天起承擔工程保管及一切意外責任。

6、中間交工工程的範圍和竣工時間,雙方在條款內約定,其驗收程序按1款至4款辦理。

7、因特殊原因,發包方要求部分單位工程或工程部位甩項竣工的,雙方另行簽訂甩項竣工協議,明確雙方責任和工程價款的支付方法。

8、工程未經竣工驗收或竣工驗收未通過的,發包方不得使用。發包方強行使用時,由此發生的質量問題及其他問題,由發包方承擔責任。

第五十一條竣工結算

1、工程竣工驗收報告經發包方認可後28天內,承包方向發包方遞交竣工結算報告及完整的結算資料,雙方按照協議書約定的合同價款及條款約定的合同價款調整內容,進行工程竣工結算。

2、發包方收到承包方遞交的竣工結算報告及結算資料後28天內進行核實,給予確認或者提出修改意見。發包方確認竣工結算報告通知經辦方銀行向承包方支付工程竣工結算價款。承包方收到竣工結算價款後14天內將竣工工程交付發包方。

3、發包方收到竣工結算報告及結算資料後28天內無正當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結算價款,從第29天起按承包方同期向銀行貸款利率支付拖欠工程價款的利息,並承擔違約責任。

4、發包方收到竣工結算報告及結算資料後28天內不支付工程竣工結算價款,承包方可以催告發包方支付結算價款。發包方在收到竣工結算報告及結算資料後56天內仍不支付的,承包方可以與發包方協議將該工程折價,也可以由承包方申請人民法院將該工程依法拍賣,承包方就該工程折價或者拍賣的價款優先受償。

5、工程竣工驗收報告經發包方認可後28天內,承包方未能向發包方遞交竣工結算報告及完整的結算資料,造成工程竣工結算不能正常進行或工程竣工結算價款不能及時支付,發包方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方應當交付;發包方不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方承擔保管責任。

6、發包方承包方對工程竣工結算價款發生爭議時,按本合同第五十五條關於爭議的約定處理。

第五十二條質量保修

1、承包方應按法律、行政法規或國家關於工程質量保修的在關規定,對交付發包方使用的工程在質量保修期內承擔質量保修責任。

2、質量保修工作的實施。承包方應在工程竣工驗收之前,與發包方簽訂質量保修書,作為本合同附件。

3、質量保修書的主要內容包括:

(1)質量保修項目內容及範圍。

(2)質量保修期。

(3)質量保修責任。

(4)質量保脩金的支付方法。

第十三章違約、索賠和爭議

第五十三條違約

1、發包方違約

(1)提到的發包方不按時支付工程預付款。

(2)發包方不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導致施工無法進行。

(3)發包方無正當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結算價款。

(4)發包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不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的其他情況。

發包方承擔違約責任,賠償因其違約給承包方造成的經濟損失,順延延誤的工期。雙方在條款內約定發包方賠償承包方損失的計算方法或者發包方應當支付違約金的數額或計算方法。

2、承包方違約

(1)因承包方原因不能按照協議書約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師同意順延的工期竣工。

(2)因承包方原因工程質量達不到協議書約定的質量標準。

(3)承包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不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的其他情況。

承包方承擔違約責任,賠償因其違約約發包方造成的損失。雙方在條款內約定承包方賠償發包方損失的計算方法或者承包方應當支付違約金的數額可計算方法。

3、一方違約後,另一方要求違給方繼續履行合同時,違約方承擔上述違約責任後仍應繼續履行合同。

第五十四條索賠

1、當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賠時,要有正當索賠理由,且有索賠事件發生時的有效證據。

2、發包方未能按合同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或發生錯誤以及應由發包方承擔責任的其他情況,造成工期延誤和(或)承包方不能及時得到合同價款及承包方的其他經濟損失,承包方可按下列程序以書面形式向發包方索賠:

(1)索賠事件發生後28天內,向工程師發出索賠意向通知。

(2)發出索賠意向通知後28天內,向工程師提出延長工期和(或)補償經濟損失的索賠報告及有關資料。

(3)工程師在收到承包方送交的索賠報告和有關資料後,於28天內給予答覆,或要求承包方進一步補充索賠理由和證據。

(4)工程師在收到承包方送交的索賠報告和有關資料後28天內未予答覆或未對承包方作進一步要求,視為該項索賠已經認可。

(5)當該索賠事件持續進行時,承包方應當階段性向工程師發出索賠意向,在索賠事件終了後28天內,向工程師送交索賠的有關資料和最終索賠報告。索賠答覆程序與(3)、(4)規定相同。

3、承包方未能按合同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或發生錯誤,給發包方造成經濟損失,發包方可按2款確定的時限向承包方提出索賠。

第五十五條爭議

1、發包方承包方在履行合同時發生爭議,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關主管部門調解。當事人不願和解、調解或者和解、調解不成的,雙方可以在條款內約定以下一種方式解決爭議:

(1)第一種解決方式:雙方達成仲裁協議,向約定的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第二種解決方式: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2、發生爭議後,除非出現下列情況的,雙方都應繼續履行合同,保持施工連續,保護好已完工程:

(1)單方違約導致合同確已無法履行,雙方協議停止施工。

(2)調解要求停止施工,且為雙方接受。

(3)仲裁機構要求停止施工。

(4)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第十四章其他

第五十六條轉讓與分包

1、轉讓:本合同一經簽署不得轉讓。

2、分包:

(1)本合同工程的主體工程不得分包。

(2)若部分分項工程確需分包時,須取得發包方同意。承包方應將分包合同副本提交發包方備案。

(3)承包方對本合同所承擔的全部責任和義務,不受分包的影響。監理工程師有權對分包的施工質量、施工安全和施工進度進行監督。分包人的任何違約與疏忽,均視為承包方的違約與疏忽。

第五十七條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包括因戰爭、動亂、空中飛行物體墜落或其他非發包方承包方責任造成的爆炸、火災,以及條款約定的風雨、雪、洪、地震等自然災害。

2、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承包方應立即通知工程師,產大力所能及的條件下迅速採取措施,盡力減少損失,發包方應協助承包方採取措施。不可抗力事件結束後48小時內承包方向工程師通報受害情況和損失情況,及預計清理和修復的費用。

不可抗事件持續發生,承包方應每隔7天向工程師報告一次受害情況。不可抗力事件結束後14天內,承包方向工程師提交清理和修復費用的正式報告及有關資料。

3、因不可抗力事件導致的費用及延誤的工期由雙方按以下方法分別承擔:

(1)工程本身的損害、因工程損害導致第三人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以及運至施工場地用於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裝的設備的損害,由發包方承擔。

(2)發包方承包方人員傷亡由其所在單位負責,並承擔相應費用。

(3)承包方機械設備損壞及停工損失,由承包方承擔。

(4)停工期間,承包方應工程師要求留在施工場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員及保衞人員的費用由發包方承擔。

(5)工程所需清理、修復費用,由發包方承擔。

(6)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4、因合同一方遲延履行合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遲延履行方的相應責任。

第五十八條工程風險

1、發包方的風險

(1)發包方負責的工程設計不當造成的損失和損壞。

(2)由於發包方責任造成工程設備的損失和損壞。

(3)發包方和承包方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自然災害造成的損失和損壞,但承包方遲延履行合同後發生的除外。

(4)戰爭、動亂等社會因素造成的損失和損壞,但承包方遲延履行合同後發生的除外。

(5)其他由於發包方原因造成的損失和損壞。

2、承包方的風險

(1)由於承包方對工程(包括材料和工程設備)照管不周造成的損失和損壞。

(2)由於承包方的施工組織措施失誤造成的損失和損壞。

(3)其他由於承包方原因造碭損失和損壞。

3、風險責任的轉移:工程通過完工驗收並移交給發包方後,原由承包方按上述第2款規定承擔的風險責任同時轉移給發包方(在保修期發生的在保修期前因承包方原因造成損失和損壞除外)。

4、風險責任的轉移:工程通過完工驗收並移交給發包方後,承包方按上述第2款規定承擔的風險責任同時轉移給發包方(在保修期發生的在保修期前因承包方原因造成的損失和損壞除外)。

5、不可抗力解除合同:合同簽訂後發生第1款(3)和(4)項的風險造成工程的巨大損失和嚴重損壞,使雙方任何一方無法繼續履行合同時,經雙方協商後可解除合同。解除合同後的付款由雙方協商處理。

第五十九條保險

1、工程開工前,發包方為建設工程和施工場內的自有人員及第三人人員生命財產辦理保險,支付保險費用。

2、運至施工場地內用於工程的材料和待安裝設備,由發包方辦理保險,並支付保險費用。

3、發包方可以將有關保險事項委託承包方辦理,費用由發包方承擔。

4、承包方必須為人事危險作業的職工辦理意外傷害保險,併為施工場地內自有人員生命財產和施工機械設備辦理保險,支付保險費用。

5、保險事故發生時,發包方承包方有責任盡力採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減少損失。

6、具體投保內容和相關責任,發包方承包方在條款中約定。

第六十條擔保

1、發包方承包方為了全面履行合同,應互相提供以下擔保:

(1)發包方向承包方提供履約擔保,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價款及履行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

(2)承包方向發包方提供履約擔保,按合同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

2、一方違約後,另一方可要求提供擔保的第三人承擔相應責任。

3、提供擔保的內容、方式和相關責任,發包方承包方除在條款中約定外,被擔保方與擔保方還應簽訂擔保合同,作為本合同附件。

第六十一條專利技術、特殊工藝和合理化建議

1、發包方要求採用專利技術和特殊工藝,須負責辦理相應的申報、審批手續。承擔申報、試驗等費用。承包方按發包方要求使用,並負責試驗等有關工作。承包方提出使用專利技術和特殊工藝,報發包方代表批准後按以上約定辦理。

2、承包方提出合理化建議涉及到對圖紙、設計和施工組織設計的理解及對原定材料、設備的換用,必須經發包方代表批准。

3、以上發生的費用和獲得的收益,雙方按協議分攤或分離。

第六十二條文物和地下障礙物

1、在施工中發現古墓、古建築遺址等文物及化石或其他有考古、地質研究等價值的物品時,承包方應立即保護好現場並於4小時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工程師,工程師應於收到書面通知後24小時內報告當地文物管理部門,發包方承包方按文物管理部門的要求採取妥善保護措施。發包方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順延延誤的工期。

如發現後隱瞞不報,致使文物遭受破壞,責任者依法承擔相應責任。

2、施工中了現影響施工的地下障礙物時,承包方應於8小時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工程師,同時提出處置方案,工程師收到處置方案後24小時內予以認可或提出修正方案。發包方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順延延誤的工期。

所發現的地下障礙物有歸屬單位時,發包方應報請有關部門協同處置。

第六十三條合同解除

1、發包方承包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2、停止施工超過56天,發包方仍不支付工程款(進度款),承包方有權解除合同。

3、承包方將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轉包給他人或者肢解以後以分包。

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合同自訂立之日起生效。

發包方:___________

法定代表: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

法定代表: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 篇15

發包人(全稱):(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人(全稱):(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建設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承包範圍

工程名稱:依山星苑7#樓平基工程

工程地點:市檢察院後面

工程內容:(承包範圍):該工程的場地平基土石方工程的開挖及破碎(由於地理條件特殊,土石方工程在施工當中,不能採用爆破方式施工,只能採取機械破碎或人工處理的辦法);保證該工程以後能達到施工條件,以及達到建設單位的要求條件。

二、合同工期

開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工期總日曆天數 日曆天。

三、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標準: 達到發包方及建設單位的要求條件。

四、合同價款

合同價:土石方綜合價每立方為300元,大寫:叁佰元,全石頭每立方叁百叁拾元。

五、工程款支付

雙方約定的工程款(進度款)支付的方式和時間:承包方進場工程進度達到一半時由甲方支付工程進度款的80%作為材料費,工程餘款甲方必須在工程竣工後15日一次性付清餘款。

六、其他約定

雙方約定的其他工程內容:

1、承包人在施工途中不能以任何理由增加合同單價:

2、承包人在施工途中不能中途退場,如果自動不幹,要求自動退場,發包人不予進行工程款的結算,並且在承包人不願意施工後一天內必須全部清場,搬出所有自己所有的施工機械及施工工具、用具,所產生的一切費用由承包方自行負責,如果不搬出施工場地,產生如工期延誤、建設單位的罰款等後果一切由承包方全部負責。

七、工程質量用及施工要求

1、承包人要嚴格遵照發包人要求及現行國家有關規範、規範及行業標準進行施工作業:杜絕一切違章作業。

2、施工期間的一切質量、安全責任均由承包方全權負責,發包方不能承擔任何經濟及法律刑事責任。

3、發包人應積極配合承包人的工程施工,如因發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延誤,責任由發包人負責,承包方不再負責,並由發包方負責承包方的一切經濟損失。

5、本合同其它未盡事宜部分,由雙方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合同。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經承、發包雙方簽字後生效,二份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各執一份,工完帳清自動換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 篇16

發包人(全稱):(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人(全稱): (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建設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工程內容: 資金來源:

二、工程承包範圍

承包範圍:

三、合同工期

開工日期: 竣工日期:

合同工期總日曆天數 天

四、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標準:

五、合同價款

金額(小寫)¥: 元(大寫):

六、組成合同的文件

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協議書

2.中標通知書

3.投標書及其附件

4.本合同專用條款

5.本合同通用條款

6.標準、規範及有關技術文件

7.圖紙

8.工程量清單

9.工程報價單或預算書

雙方有關工程的洽商、變更等書面協議或文件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七、本協議書中有關詞語含義與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條款》中分別賦予它們的定義相同。

八、承包人向發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進行施工、竣工並在質量保修期內承擔工程質量保修責任。

九、發包人向承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價款及其他應當支付的款項。

十、合同生效

合同訂立時間: 年 月 日 合同訂立地點: 本合同雙方約定 雙方簽字 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 篇17

甲方:

乙方:

根據某某有限公司工程建設的需要,時間緊,任務重,經領導同意,現將某某建設工程承包給某某。為了保質保量,保證工期,施工驗收有據可依,本着公平自願平等互利的原則,經雙方同意達成協議簽定如下合同:

一、工程名稱:。

二、工程結構:磚混結構。

三、工程範圍:土建、水電暖安裝。

四、承包性質:包工包料。

五、建築面積:本工程建築總面積為6100.47m2。

六、工程造價:6100.47m2892.00元/m2=5441619.20元(伍佰肆拾肆萬壹仟陸佰壹拾玖元貳角整)(含税);(平方造價依據:1、以2#公寓樓平方預算造價土建922.92元+水電暖59元+網線、電話線9.20元=991.12元。2、依據新辦公樓承包方式,預算價下降10%=991.12元-99.10元=892.02元)。

七、工期:20__.08.152012.01.15

八、質量要求:執行國家建築工程施工驗收規範的標準。

九、工程內容與做法:內容:施工圖紙的全部內容,圖紙變更內容。做法:

1、地面:住宅地面為原土夯實,C15砼厚度為80mm,15mm厚1:2水泥砂漿隨打隨抹面層壓光,油漆踢腳線150高;衞生間地面:原土夯實,C15砼厚度為80mm找坡、50mm厚1:2水泥砂漿找平,聚氨脂防水層厚度為3mm,細砂軟墊層10mm;地板磚面層:走廊、門廳、樓梯間為80mm厚C15墊層,石材地面,顏色另定,瓷磚踢腳線150高,顏色另定。

2、樓地面、住宅及水箱間為20mm厚1:2水泥砂漿地面表面壓光,(水箱間地面做聚氨脂防水層3mm厚)紅色油漆踢腳線150高,衞生間為20mm厚1:2水泥砂漿找坡,聚氨脂防水層3mm,細砂軟墊層10mm,瓷磚面層;走道、門廳為石材面層,瓷磚踢腳線150高。

3、樓梯踏步及欄杆:踏步為石材面層同1#公寓樓石材及顏色,欄杆同2#公寓樓,鐵紅色油漆。

4、門窗:進樓門尺寸為2m2.5m,進户門尺寸為1m2.1m,窗尺寸為3m進樓門為防盜門,其他門窗為塑鋼門窗、中空玻璃(4+6+4)。

5、外牆面裝飾同1#公寓樓藍狐色乳膠漆、白色窗套;內牆面白色外牆防水塗料,衞生間為瓷磚牆面,頂面均為白色外牆防水塗料。

6、所有塗料牆面基層均為白色水泥打底兩遍、塗料面層兩遍。

7、所有使用房間均設插座、照明(電視、電話、網線);水暖、消防以設計為準,材料按國家標準進貨。

十、甲方工作:

1、負責材料供應,提供施工場地、施工圖紙。

2、負責管理施工隊,對不服從管理的施工隊,責令停工和撒換。

3、監督驗收工程質量,對不符合質量要求的工程部位,責令乙方返工處理和實施處罰。

4、負責現場的安全文明施工:對安全防護不符合要求的部位責令整改和處罰。

十一、乙方的工作:

1、乙方負責對施工隊的管理和教育,乙方進駐工地後,必須遵守煤礦的一切規章制度和強制性條件(質量管理處罰條例、安全文明施工處罰條例、工具設備管理處罰條例)。

2、乙方負責對借用甲方的工具、設備進行管理、維修、保養,損壞賠賞)。

3、乙方必須配備技術、施工、管理的專業人材,應具有獨立作業能力,否則因技術問題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

4、乙方負責工程質量管理,在施工過程中,乙方應嚴格按照施工圖紙、設計變更內容施工。

5、乙方負責工程質量自我檢查、驗收,負責交工資料整理,(驗收標準應不低於國家建築工程施工驗收規範的標準)。

6、乙方負責施工現場的安全文明施工、驗收。

十二、酒後進入施工工地,酒後鬧事,每人次罰款200元,損壞煤礦設施和他人財產的按原值十倍罰款,構成犯罪的交公安部門處理。

十三、工隊職工打架,不分情節輕重和原因罰款1000元,通過110和其他職能部門處理,給礦方造成極壞影響的罰款5000元。

十四、付款與結算:開工予付總工程款的10%,基礎工程完工後付總工程款的10%,一層主體工程完工後付總工程款的7%,二層主體工程完工後付總工程款的7%,三層主體工程完工後付總工程款的7%,四層主體工程完工後付總工程款的7%,五層主體工程完工後付總工程款的7%,六層主體工程完工後付總工程款的7%,門窗工程完工後付總工程款的5%,抹灰工程完工後付總工程款的5%,地面工程完工後付總工程款的3%,屋面防水工程完工後付總工程款的2%,塗料工程完工後付總工程款的3%,水電暖工程完工後付總工程款的5%,驗收合格後付總工程款的5%,採暖期滿付總工程款的5%,剩餘5%保修期滿付清;保修期間乙方接甲方通知後不及時維修或不維修者,甲方拒絕支付保脩金。

附則:

1、樓梯石材價格不再變動,走廊、門廳石材價格超過65元/m2以實調整(甲方參與訂貨);基礎深度以正負0.00以下2.5m為準,挖填土超出部分以18元/m3調整,超過2.5m深的工程量以實調整;在2#公寓樓原平方預算造價991.12元的基礎上結構及門窗設計變更平方造價不超過20元,不再調整;附屬工程、泉眼保護、化糞池、橋樑工程另算。建築面積以實際竣工為準。

2、工地設備材料的看管費,設備工具的定期保養與維修人員的人工費,臨時設施搭建與拆除人工費,材料裝卸費(不含灰、砂、磚、石)。施工機械與施工電器照明的安拆費(含龍門架、攪拌機、塔吊等)人工費,已包括在承包總價內,不另計算。

3、農忙季節,應保持50%以上的留守人員繼續施工,保證工期,否者,扣除總造價的5%做賠賞金。

4、一切傷亡事故由乙方承擔。因傷亡急需的資金甲方不負責墊付。

5、合同未盡事宜,協商解決。

6、合同從簽定之日起生效,保修期滿工程款付清終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 篇18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確保 ,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原則,雙方就本建設工程組織施工事項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協議。

一、工程名稱:___。

二、工程地點:___。

三、工程施工範圍及技術要求:

詳見施工圖紙及工程量清單。

四、工程造價:

本工程預算價為__萬元整)(詳見工程預算書)。

五、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

六、結算方式:

本工程結算時委託有資質的中介機構結算審核下浮率為,工程量按實計算。根據施工圖紙及現場實際發生工程量計算,信息價、勞保費用、定額套用及取費標準等按本工程預算標準執行。

七、付款方式:

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並經審核決算後支付工程決算審核總造價的90%,餘款10%作為保脩金,待保修期滿後一個月內付清。

八、工程工期:

工期總日曆天數為 天,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日。因雨季和甲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誤,由乙方書面申請經甲方確認後,工期可予以相應順延。若乙方未按約定的日期完工,超過5天后,每延期一天扣工程款300元。

九、施工要求:

1、乙方必須嚴格按照甲方技術要求及核定的工程數量進行施工,按時保質保量完成,工程質量標準須達到合格以上。

2、乙方應自覺提高安全生產意識,做好現場安全防護措施,確保施工安全,施工過程中一切安全責任及措施費用概由乙方負責。

十、其它事項:

1、乙方必須具備相應的施工資質,經甲方認定後方可簽訂施工協議。

2、乙方必須協調解決本工程施工中的糾紛和相關事宜。

3、本工程完成後,由乙方書面申請報甲方審批後方可進行驗收。

4、驗收時,若乙方未按圖紙施工,乙方須在15日內整改到位,否則甲方不予支付工程款。

5、本工程質量保修期為個月,質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保修期間發生質量問題一切保修費用由乙方承擔。在甲方書面通知3日內,乙方未進場修復,視為自動放棄保脩金,由甲方委託它方維修。

十一、本協議共股壹份、辦公室存檔壹份),乙方執壹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附件:施工圖紙及工程預算書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簽訂日期:簽訂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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