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萬佳範文網 >

合同 >建築合同 >

建築工程爆破安全協議書(精選3篇)

建築工程爆破安全協議書(精選3篇)

建築工程爆破安全協議書 篇1

甲方:

建築工程爆破安全協議書(精選3篇)

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條例》、《爆破安全規程》、《爆破工程消耗量定額》GYD-1002-20__和《爆破工程基礎單價》中工爆協(20__)14號函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爆破作業安全協議:

一、 工程名稱:P202集氣站入口兩側邊坡治理

二、 作業地點:宣漢縣普光鎮

三、 爆破工期:共計60天,以甲方批准的開工報告之日算起。

四、 工程數量:詳見P202集氣站入口兩側邊坡治理施工方案

五、 承包方式:固定單價。

六、 工程價款:據實決算。

七、 付款辦法:另行約定。

八、 雙方權利與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有權監督、協調和糾正乙方所派項目負責人、安全員爆破員的違規爆破作業或不安全行為。

2、負責確定爆破現場的基準點和爆破作業範圍,向乙方提供該項爆破工程《地面建設工程中標通知書》和施工圖紙。

3、確保乙方在爆破作業前,爆破工地所涉及的管線、網線、下水道、構築物、樹木和農作物等全部拆出。

4、處理好用地矛盾,協調因爆破震動而受到影響的周邊單位和住户關係,保證爆破作業工程順利進行。

5、承擔廢棄土、石方的堆放場地選擇和挖運等相關費用。

6、按時按約定支付乙方爆破工程款。

7、甲方有權對乙方所購買炸藥、雷管及爆破物品的數量及現場使用情況進行核查。

(二)、乙方權利與義務

1、乙方必須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及甲方的各項管理規章制度。

2、編制切實可行的工程《爆破設計方案》和《爆破説明書》,並報公安機關批准後實施爆破作業。

3、辦理爆炸物品購買和運輸等相關手續,負責爆破作業工地安全管理、技術指導及相關人員的業務培訓。

4、審查和確定工程爆破項目負責人、技術負責人、安全負責人和安全員,組織爆破作業人員按時按要求制定安全防範措施,實施爆破作業。

5、加強爆破作業現場的環境保護、設備及運輸機具符合國家標準和規範。

6、持《爆炸物品運輸許可證》安全運輸民爆物品到工地,負責對工程結束或當天未使用完的民爆物品組織現場銷燬或回運倉庫儲存,並承擔在運輸中的責任。

7、建立並登記民爆物品日(次)使用情況,由爆破員領取和使用爆炸物品。

8、檢查和指導安全員、爆破員按《爆破安全規程》安全作業。

九、税費承擔:乙方向甲方收取的服務費用涉及税費由乙方交納。

十、工程驗收:按照約定的爆破作業範圍和設計方案甲、乙雙方到現場實地驗收。

十一、違約責任:甲、乙雙方應信守合同約定條款,若一方違約,則向另一方支付合同總造價20%的違約金。

十二、特別約定

(一)、乙方應嚴格遵守爆破作業的各項規章,因爆破震動過大,周邊單位或住户反映強烈嗎,導致行政干預、或單位、或住户致使乙方不能實施爆破作業的,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二)、若因爆破過程中爆破物品丟失及發生安全責任事故,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十三、有效期限:該《爆破安全協議書》在甲、乙雙方《爆破安全協議書》正式簽訂後即生效,爆破工程一旦結束,該《爆破安全協議書》自行終止。

十四、其他事宜:未盡事宜可另行協商,與本《爆破安全協議書》一併執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五、協議書一式三份,甲方執一份,乙方執兩份,雙方簽字蓋章後立即生效。

附:1、《爆破作業單位許可證》;

2、乙方營業執照。

甲方(蓋章): 已方(蓋章):

代表人(簽名): 代表人(簽名):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建築工程爆破安全協議書 篇2

發包人:(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人:(以下簡稱乙方)

為進一步明確甲乙雙方的責任、權利、義務, 在《建築施工工程合同》基礎上,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等有關規定,並結合本工程的具體情況,在甲乙雙方完全自願和理解本補充協議條款的情況下,簽訂本工程施工合同補充協議。

一. 工程概況

1. 工程名稱:

2. 工程地址:

3. 建築面積:51118.13m2

4. 結構類型:框架結構 、地上11+1層 、獨立地下室1層

5. 設計單位:

6. 監理單位:

二. 工程內容及承包範圍

1. 乙方負責對本工程土建部分進行施工總承包,承包範圍為:基礎、主體、裝飾裝修工程(見本協議附件一:工程量清單報價書)。

2. 包括乙方承包範圍內的因設計變更而引起的增減工程。

3. 甲方指定分包工程內容見本協議附件二。

三. 合同工期(本協議中所列日期均為日曆天數計)

1. 開、竣工日期

1.1 開工日期: 20xx年10月2日;竣工日期: 20xx年11月26日;總工期:420天(含法定節假日)以<<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報告>>所載日期為準。

2. 施工進度

2.1 本工程分兩期實施。一期工程為一、二號樓。二期工程為三、四號樓和獨立地下室(見本協議附件三:即總平面圖)。

2.2 乙方應於合同簽訂並收到施工圖後10天內向監理和甲方提交詳細的施工組織設計,甲方和監理在乙方施工組織設計提交後的10天內若未予以書面形式確認或提出修改意見,則視為同意。

2.3 二層頂板完成時間:一號樓:20xx年12月5日;二號樓:20xx年12月15日;四號樓:20xx年1月20日.

2.4 三號樓一層頂板完成時間:20xx年1月31日;地下室完成時間:在20xx年7月31日.

3. 工期違約責任

3.1 如因乙方原因延誤二層頂板工期(房屋銷售起始工期),甲方按20xx元/天對乙方進行罰款;若乙方提前工期,甲方按20xx元/天給予乙方獎勵,累計獎罰金額不超過4萬元。

3.2 若總工期延誤,甲方按3000元/天對乙方進行罰款;若乙方提前工期,甲方按3000元/天給予乙方獎勵,但獎罰累計不超過10萬元。

4. 如有獎勵或罰款金額在工程決算時辦理。

5. 工期不順延情況:

5.1 各種自然因素(如下雨、大風、高低温天氣等);

5.2 停水、停電、節假日及地方性政策調整等因素對工期的影響(若一週內停電、停水累計超過8小時,工期予以順延);

5.3 因乙方施工質量問題或施工安排不當導致設計變更以及擅自變更設計而發生的費用和由此導致甲方的損失,均由乙方承擔,工期不予順延。

6. 工期延誤:由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誤,工期應相應順延:

6.1 按《通用條款》第十三條執行。

6.2 甲方直接分包的施工項目影響乙方施工進度造成的工期延誤。

四. 質量與檢驗標準

1.1 工程質量:合格.基礎、主體驗收及竣工驗收均應一次性通過龍泉驛區質監部門驗收合格;

1.2 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質量問題及使用不符合設計要求的材料,必須無條件及時免費修復或返工重建。否則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支付工程合同造價總額的5%的違約金和相應返工價款。

1.3 乙方應及時向下一道工序的施工單位(分包單位)辦理移交手續。

1.4 設計圖中室內天棚不抹灰,乙方按常規普通法施工,若甲方有其他要求,另行辦理相關手續。

五. 合同價款與支付

1. 合同價款:暫定為人民幣3260.525215萬元(叁千貳百陸拾萬零伍仟貳佰伍拾貳元壹角伍分)。結算工程量以實際完成的工程量為準。

1.1 合同價款中的規費、措施費(一)、措施費(二)由乙方在工程全過程中包乾使用,不作任何調整。具體包乾費用內容包括但不限於以下項目:

1.1.1 規費:即養老保險費、失業保險費、醫療保險費、住房公積金、危險作業意外傷害保險;

1.1.2 措施費(一):即安全施工、文明施工、臨時設施、

1.1.3 措施費(二):即大型機械設備進出場及安拆、垂直運輸機械、腳手架、混凝土和鋼筋混凝土模板及支架、已完工程及設備保護。

1.1.4 其他不可預見費及風險包乾費

1.2 本工程税金按國家税法及相關政策法規執行。

2. 合同價款的調整: 由於工程量清單漏項、新增項目、設計變更引起的新增工程量清單項目,其結算價格按以下方式計算:

2.1 乙方工程量清單報價書中已有適用於此工程項目的綜合單價,按已有的綜合單價計算;

2.2 乙方工程量清單報價書中只有類似項目的綜合單價,可參照類似項目的綜合單價確定新增工程量清單項目的綜合單價。

2.3 乙方工程量清單報價書中沒有適用或類似工程項目的,依據20xx年《四川省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定額》及相關配套文件的規定,套用相應定額子項後確定該項目的綜合單價。該項目的材料由甲方認質認價,人工費按施工期間政策規定調增,綜合費按27%計取,機械費按定額子項計取,(措施一、規費、措施二不計取)。

2.4 施工期間人工費按政府規定係數並結合乙方工程量清單報價書隨施工進度進行調整。

2.5 獎勵

2.5.1 若乙方的工程質量、進度、安全、協調配合、節約成本、現場管理等符合合同要求,甲方獎勵乙方項目部10-30萬元。

2.5.2 乙方提出合理化建議,若經甲方採納而節約的工程直接費,甲、乙雙方按6:4的比例分享。

3. 工程進度款的支付

3.1 工程形象進度必須滿足合同及本協議的約定,工程量進度報表經甲方及監理審核後支付乙方工程進度款。

3.2 支付時間:一、二號樓主體三層頂板完成後,甲方支付已完工程量90%的進度款(含30%以房抵工程款、下同),三層以上工程款按月形象進度支付;三、四號樓主體一層頂板完成後,甲方支付已完工程量90%的進度款,一層以上工程款按月形象進度支付。甲方及監理單位確認計量結果後10天內,按審定產值的90%支付上月進度款;支付總額至合同總價款的90%時,暫停支付;

3.3 若乙方發生嚴重質量事故或嚴重安全事故(按國家有關安全質量事故規定進行界定),甲方有權暫停支付工程進度款。

3.4 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誤,甲方將暫停支付當期工程進度款。下一期工程進度款的支付、應在乙方將工程進度調整到甲乙雙方約定的工程進度計劃範圍內後,甲方才恢復支付工程進度款。

3.5 以房抵工程款的説明:甲、乙雙方同意以本項目商品住宅作價支付乙方應收本項目工程結算總價款的30%,並從每筆應付工程進度款中按30%比例衝抵。甲方根椐需要,若全部或部份以原作價收回該部份商品住宅,應同乙方協商。甲方收回時,應將相應的應付工程款支付給乙方。本工程商品住宅作價的原則、方式及相關辦法由雙方另行簽定補充協議。

3.6 如發包人出現延期支付工程進度款的情況,按通用條款第26.3及26.4條執行。

3.7 工程結算

3.7.1 乙方竣工結算經審計後30日內支付至工程結算總價款的95%(不得與3.5條相沖突);工程結算總價款的5%作為保脩金,保修期屆滿之日起15日內結清。

3.7.2 質量保脩金的支付:各分部分項工程保修期屆滿、經甲方對工程質量確認無異議後14天內,按各分部分項工程的保脩金額,甲方與乙方辦理保修款結算,將剩餘保修款一次性支付乙方;基礎工程、房屋建築工程在交工滿一年後14日內,按其保脩金額支付給乙方。

3.8 結算審計:

3.8.1 結算審計時甲乙雙方應積極配合審計工作,應在雙方確認竣工結算資料真實、完備之日起原則上在3個月內完成本工程的結算審計。

3.8.2 結算審計費的支付辦法:按國家相關規定執行。

4. 履約保證金:乙方在簽訂本協議之日起五日內,在甲方專用帳户存入人民幣伍拾萬元,作為本協議的履約保證金。該保證金在三號樓、四號樓的二層封頂後10日內由甲方無息退還乙方50%;合同內工作內容竣工後10日內無息退還剩餘50%。

六. 材料價格及材料的採購

1. 材料價格調整

1.1 若甲方對某項主要材料進行調整(套用定額不發生變化),僅對材料差價進行調整。

1.2 非暫定價材料不作調整,但砂、石、石灰材料價格風險係數±5%,超過±5%部分按實調整,税金按規定計取。乙方無權更換工程量清單中的任何材料。

2. 材料採購

2.1 乙方必須按甲方規定品牌採購,並且在採購前15天將樣品及價格送監理工程師及甲方代表認可後方可採購。對於非暫定價材料部份,如甲方採納乙方建議的性能相同且價格較優的其它品牌,即按第五條的2.5款進行獎勵。

2.2 甲方對於暫定價格材料及主要材料價格表中的材料認為有必要自行採購時,乙方應予以支持。

七. 工程變更及簽證

1. 工程變更及簽證必須註明:事由、工作範圍及部位、具體作法、尺寸、工程數量和費用組成。簽證文字的表述應做到鮮明、準確,必要時應附圖,且在簽證單結尾處註明“此項後無內容”。

2. 本工程的所有變更及簽證,均應經甲方代表或甲方現場代表及監理工程師簽字後方可生效,甲方、監理、施工單位均應保留原件。

3. 甲方有權對設計圖紙進行變更。

4. 乙方發現設計錯誤或不合理之處,應及時通知甲方工程部、監理部和設計單位,由設計單位(或甲方)提供設計變更文件,經監理工程師、甲方代表簽字批准後實施。

5. 甲方對已完成的分項工程進行變更,乙方應在施工前將施工方案報甲方及監理單位確認。乙方應謹慎保護可能重複利用的材料、設備。若乙方拆除措施不當或保護不當造成材料、設備損壞的,由乙方承擔相應損失。

6. 需辦理簽證的隱蔽工程,乙方應在隱蔽前三天填寫簽證單,並由監理工程師及甲方代表確認。如因乙方原因導致工程量無法核實,則不予辦理簽證。

7. 乙方應在設計變更實施前48小時向甲方提交書面報價,由甲方及監理審核,按審核後的造價決算。

8. 設計變更、現場簽證的計價原則:按5章第2條執行。

9. 臨時用工簽證應明確:工作內容及工作量、工作時間、工作人數及用工價格。

10. 辦理簽證時,乙方應提供經甲方確認的有關方案或數據原件,簽證單原件一式四份。

八. 竣工驗收:按《通用條款》執行。

九. 工程質量保修

1. 工程質量保修範圍和內容:

1.1 乙方在質量保修期內,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和雙方約定,承擔承包範圍內工程質量保修責任。

1.2 凡屬於乙方原因造成的質量問題或其他缺陷,均屬於乙方保修責任範圍,其維修費用和因乙方維修造成業主的相關損失,應由乙方承擔;不屬於乙方責任,但是經由雙方協商由乙方施工的,乙方應配合檢修,費用由責任方承擔。

2. 質量保修期限如下(以雙方在工程移交書上簽字之日起計算):

2.1 地基基礎和主體結構工程,為設計文件規定的合理使用年限;

2.2 屋面防水工程、衞生間、廚房、陽台和外牆面的滲漏(包括颱風、暴雨等自然條件下的影響)為5年;

2.3 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設備安裝和裝修工程為2年;

2.4 給排水設施、道路等配套工程為2年;

2.5 供熱及製冷系統為2年;

2.6 其他項目的保修期為2年

3. 質量保修責任

3.1 因乙方施工質量原因導致業主退房、要求甲方給予賠償等,其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均由乙方承擔。

3.2 保修期內的維修:一般性維修乙方應在接到通知後24小時內到達;緊急事故乙方應在接到通知後8小時內到達現場搶修;業主收房後出現滲漏水、有水區域返水,乙方應在16小時內修復。

3.3 乙方未及時維修或未在合理期限內維修完好、或經過兩次維修都未能修好的,甲方有權自行請人代為維修並確定價格,所有修復費用及賠償費用在支付乙方質保金時扣除,但不等於解除乙方應負的責任。

3.4 乙方每次維修完畢,應負責將施工現場清理乾淨、並取得業主和甲方(或物管公司)的驗收簽字。

3.5 涉及結構安全的質量問題,乙方應立即向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報告,並採取安全防範措施。由原設計單位或者具有相應等級的設計單位提出保修方案後,由乙方實施保修。

十.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 甲方代表及職責

1.1 本工程甲方代表為 。甲方代表代表甲方行使合同約定的權力,履行合同約定的職責。甲方如另行委託其他人員代行上述全部或部分職責的,以甲方向乙方出具的授權委託文件或書面通知為準。

1.2 本工程甲方現場代表為王良輝。甲方現場代表的職責:負責監督檢查工程質量及工程進度,負責設計變更、技術核定及現場簽證的簽署,對工程進度款的支付和工程竣工決算進行審核,以及與設計單位等相關部門的協調。

2.乙方駐工地代表及其他人員

2.1 乙方項目經理為 ,項目技術負責人為 ,其它管理人員名單按乙方的工程量清單報價文件。

2.2 乙方項目部主要管理人員在本工程施工期間(包括準備和收尾階段),均須專職在崗,堅守施工現場,不得兼任其他項目任何職務;如需對人員、機械設備、施工方案等變更,必須提前一週以書面形式報經甲方同意。

2.3 乙方的要求、通知均應以書面形式由乙方項目經理簽字加蓋乙方公章或項目專用章後遞交甲方。

2.4 乙方項目經理或項目技術負責人必須參加每週工程例會,因故不能參加的應提前8小時向監理部請假、並在獲得監理部同意後方可缺席。

2.5 乙方代表除以下原因外,在竣工驗收完成前不能替換

2.5.1 因病而不能堅持工作者;

2.5.2 無法擔任與該工程建設相關的工作。

2.5.3 因刑事責任或經濟糾紛無法繼續擔任此項工作。

2.5.4 被吊銷資格證。

2.5.5 甲方認為不稱職者。

2.6 乙方代表換人,必須經甲方書面認可,其接任人仍必須無條件全面繼續承擔乙方應有的責任。

2.7 乙方在開工前應向甲方提供有關人員資質證書及崗位證書等證件。

2.8 以下甲方確認無法勝任工作的人員,經甲方要求,必須調離本工程範圍。同時,乙方應儘快用甲方批准的合格的人員代替上述調離的人員。

2.8.1 對施工質量、進度達不到合同要求負有責任的施工人員;

2.8.2 業務水平達不到崗位要求、工作責任心不強的施工人員;

2.8.3 不能積極配合甲方正常工作;

2.8.4 違反甲方或乙方工地現場管理規定者;

2.8.5 無證上崗者(適用於按規定必須持證上崗者);

2.8.6 與工程量清單報價書及合同規定名冊不符者;

2.8.7 與本工程施工無關的人員等。

3.甲方的工作

3.1 施工前準備

3.1.1 完成紅線以外的“三通”,提供水、電接口到紅線。乙方進場後,甲乙雙方及時辦理臨時水電設施的移交手續。

3.1.2 負責辦理施工許可證等合法手續,乙方協助辦理。

3.1.3 提供施工場地工程地質、地下管網線路資料,必要時乙方應進一步探明。

3.1.4 將水準點、座標控制點現場交驗予乙方,由乙方自費負責保護,若保護不當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擔。

3.1.5 向乙方提供8套施工圖。

3.2 施工期間

3.2.1 監督檢查工程質量、進度,設計變更的簽證、工程進度款的支付、辦理竣工決算等。

3.2.2 根據銷售等實際需要,對施工現場發出調整、變更指令。

3.2.3 負責協調周邊關係和政府職能部門的關係。

4. 乙方的工作

4.1 執行本合同的約定,履行與乙方有關的權利和責任。合同簽訂後10日內提交施工現場佈置方案,經甲方代表、項目總監批准後進場作施工前期準備工作,並按合同要求的質量和工期完成本工程。

4.2 遵守有關法律的規定,接受甲方和監理的指令,按照施工圖紙、設計變更單、工程施工及驗收規範等進行施工。

4.3 負責搭建工地現場臨時設施,臨時道路、管線的施工、保養、移位及拆除,現場管線和鄰近建築物、構築物及鄰街交通要道、人行道的防護。向甲方、監理提供現場辦公室三間。

4.4 負責從甲方指定的施工用電、用水接駁點按甲方批准的接駁方案接駁。施工用水、電的費用及接駁等所發生的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4.5 提供大型施工機械設備年檢證等資料。

4.6 乙方須提交詳細的施工組織設計,施工組織設計包括施工總進度計劃(採用時標網絡圖繪製)、甲供材料計劃及乙供材料計劃,並嚴格按照經甲方及監理批准後的施工組織設計施工。

4.7 如甲方提供的施工文件不完整,乙方須於合同簽訂後十日內以書面方式向甲方提出補充施工文件(須列清單),並提供時間表,列明在不影響進度的情況下,甲方應向乙方提供補充施工文件的內容及最後期限。在工程施工過程中,乙方亦有義務以書面形式及時向甲方進行提示。

4.8 每月二十五日前向甲方及監理書面報送本月完成工程量報表和下月施工進度計劃,下月施工計劃必須具體、詳細。若不按時、按要求報送,甲方有權不予支付進度款或支付時間順延。

4.9 工地實行旬報制度。旬報在每半月例會前一天報送甲方及監理,旬報內容包括本旬計劃和上旬完成工作、未完成情況説明(包括擬採取措施、最終完成時間)

4.10 做好施工組織管理、維持現場整潔、道路暢通、不漏、不灑、不揚,對進出工地的車輛須派專人及時進行沖洗清掃,防止污染交通道路,達到文明施工。以上工作甲方有權檢查。甲方要求整改的部份,若乙方逾期未整改,則另行處理,並從工程款中扣除所發生的費用的兩倍作為罰金。甲方指定分包單位應協助乙方完成上述工作,並承擔同樣責任。

4.11 本工程現場所有建築垃圾、生活垃圾須按甲方代表指令免費清理並運出本工地(甲方直接分包工程的垃圾除外)。乙方須自行聯繫政府規定棄置地點,不論距離遠近和運輸進程中發生的環保費、城市衞生費、堆放費、各種可能發生的罰款等費用均由乙方負責。若乙方不及時按甲方指令清運,甲方可另行委託其他單位清運,由此產生的所有費用將從乙方進度款中按所發生費用扣除,乙方應予以支持。

4.12 在室外工程開工後,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拆除影響室外工程的臨時設施,乙方須無條件配合,甲方對此不予補償。但經甲方批准的除外。

4.13 按合同約定,對甲方直接分包工程進行配合管理,對分包工程進行協調及配合,參加分包工程的分項、分部工程驗收和竣工驗收,並提出整體驗收意見。

4.14 工程竣工前應將現場清理乾淨,做到工畢場清。

4.15 負責組織圖紙會審工作以及施工期間的例會、專題會、協調會。按施工圖紙、圖紙會審紀要、設計修改(或變更)通知單和國家現行驗收規範作好自檢工作。

4.16 做好施工記錄、隱蔽工程記錄、施工技術資料作為竣工驗收資料移交甲方。甲方分包工程的竣工資料由分包單位按規定整理,在竣工前15日內提交給乙方,由乙方按規定整理彙總。

4.17 工程竣工驗收完成後未移交給甲方之前,乙方負責承包範圍內的成品和半成品保護、施工圍牆的維護、提供臨時廁所,直至工程全部竣工完畢並移交甲方為止。乙方保護期間發生損壞,乙方出資修復。如因甲方提前使用,造成損壞發生的修復費用由甲方承擔。

4.18 與本工程無關的設備、材料均不得進入現場,甲方有權進行檢查。

4.19 乙方的現場施工人員、機械、設備、材料等必須滿足甲方的施工進度要求。若乙方進度不能滿足甲方要求,則乙方必須按甲方要求增加施工人員、機械、設備、材料等,由此引起的相關費用甲方不予補償。

4.20 乙方施工前應組織專業人員仔細審閲設計文件,有責任發現並提出設計文件存在的問題。若發現工程按現有施工設計文件或指令施工將要發生質量缺陷,應立即書面報告甲方。經甲方決定按原要求施工,乙方應予執行。

4.21 在施工過程中必須配合甲方銷售需要,積極配合樣板房的施工。

4.22 遵守政府主管部門對施工場地交通、施工噪音、夜間施工、安全生產有關的管理規定,按規定辦理有關手續,並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監理;嚴格遵守有關環境保護法律,並按照環境檢查審核要求,加強施工現場的環境管理,在施工過程中嚴格落實粉塵等污染防治措施及生態保護、水土保持措施,由此發生的費用及由於乙方責任造成的罰款由乙方負責。

4.23 加強施工隊伍法制教育,在工程場地內和工程場地周邊不得有擾社會治安。若有違法犯罪活動和人員,應立即交由公安機關處理,不得私自違法處理。

4.24 牆改、散裝水泥、臨時路口、臨時場地及城建檔案資料等保證金或押金由甲方負責繳納,乙方按有關部門相應要求(若有)及時提供相應資料,乙方未及時提交合格的資料或未交還佔用的場地造成有關保證金或押金未能全部或部分退回等、由於乙方原因扣除的保證金或押金由乙方負責,甲方有權從支付乙方的任何工程款項中扣回。

4.25 乙方須與甲方簽訂《廉潔合作協議書》,並嚴格遵守。

4.26 乙方施工期間,其公司內部任何勞資糾紛,均由乙方自行解決。因乙方勞資糾紛影響甲方工程進度及項目聲譽的,相關損失由乙方承擔。

5. 現場管理

5.1 安全施工與檢查:乙方應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定,嚴格按安全生產管理條例要求組織施工,並受行業安全檢查人員依法進行的監督檢查。採取必須的和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本合同施工範圍內發生的安全事故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全部由乙方承擔。

5.2 安全防護:乙方在動力設備、輸電線路、地下管道、密封防塵操作間、易燃易爆地段以及在臨時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時,施工開始前應向監理提出安全防護措施,經監理認可後實施。

5.3 事故處理:發生重大傷亡及其他安全事故,乙方應按有關規定立即上報有關部門並通知監理及甲方,同時按政府有關部門要求處理,由事故責任方承擔發生的費用。甲方、乙方對事故責任有爭議時,應按政府有關部門的認定處理,或參照爭議解決條款。

5.4 文明施工:本工程以總平面紅線範圍作為施工場地,施工平面佈置須考慮周全,並經甲方審核後方可實施。

5.5 乙方應嚴格遵守國家及地方政府頒發的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等規範、條例。遵守甲方的現場管理規定。

5.6 乙方現場辦公室應配置齊全、完好的辦公設備。

5.7 施工期間,乙方應及時整理和安排所有機械、工具、材料、建築垃圾等,做到場清。工程建設中每個樓層的多餘材料、建築垃圾必須通過井架或垃圾槽運輸到地面,嚴禁從高空直接向下拋物。

5.8 乙方應嚴格遵守地方政府和有關部門的規定,辦理施工場地交通、噪音、環境衞生和場外污染等有關手續,發生的費用及造成的罰款全部由乙方承擔。

5.9 現場用水用電管理

5.9.1 乙方用電用水必須安裝水錶、電錶(乙方水、電錶安裝及移位須報甲方同意)。安裝完成後雙方共同抄底度數,並簽字認可。

5.9.2 施工中根椐水、電錶用量按供電局、自來水公司規定的價格支付費用。價格按供電局、自來水公司出具的收費單為準。

5.9.3 乙方負責提供本工程範圍內分包單位施工用水用電的接口,其水電費用由分包單位自理。

十一. 其他

1. 乙方對甲方指定分包單位的配合及管理

1.1 甲方指定分包的工程範圍見本協議附件四。

1.2 對甲方指定分包的工程,乙方應負責管理配合。分包工程配合費按以下費率收取:

1.2.1 普通水電工程按中標價的2%收取;

1.2.2售樓部土建工程按中標價的1%收取;

1.2.3外牆保温隔熱、外牆塗料工程按中標價的1.5%收取。

1.3 按甲方及指定分包單位的要求提供指定分包工程開工條件。

1.4 指定分包方應在進場前對已完成的臨時工程及場地進行檢查接收。

1.5 乙方對工程進度、安全及文明協助管理。

1.6 乙方應對分包商的施工進度計劃進行彙總分析,對施工中有矛盾的地方進行協調並提出解決辦法。

1.7 乙方在各分項工程施工前須與指定分包方聯繫,並在隱蔽工程施工前一天請各分包方以書面形式確認,否則,由此而導致的額外施工費用由乙方承擔。如分包方不配合,由分包方負責並承擔乙方的損失。

1.8 提供標高、定位點線等。

2. 乙方分包管理

2.1 乙方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將本合同承包內容或任何分項工程對外進行轉包。

2.2 乙方分包要求

2.2.1 分包須經甲方及監理書面批准,並向甲方及監理單位提供分包單位資質證書、分包合同、分包工程施工方案。

2.2.2 乙方應在分包施工現場派駐監督管理人員,對分包工程的質量和進度負責。乙方分包單位的違約行為,均視為乙方違約。

2.2.3 乙方應在開工前30天內提交乙方分包工程內容並經甲方認可。乙方分包工程的進、退場時間,經甲方、監理確認後執行。

4. 銷售配合

3.1 甲方將根據銷售需要,安排施工現場不定期對社會開放。乙方在開放日前應對施工現場進行清理,並作好相應的安全防護措施。

3.2 為配合銷售而需要提前施工的項目,應按甲方的書面要求及時安排施工完畢,要求如下:

3.2.1 按甲方要求的時間完成各種施工設施、設備的遷移。

3.2.2 樣板間所在樓棟中的單元門至樣板間的入户門之間的樓梯間地面材料的鋪貼、牆面抹灰、油漆及樓梯欄杆的安裝。

3.2.3 樣板間內的牆面的抹灰、油漆、地面的找平、廚房、洗手間的防水處理、防護門的安裝。

3.2.4 樣板間外施工通道的上層防護措施應按規範做好。

3.2.5 樣板間外施工用安全網,在樣板間開放前應換用新購置的安全網。

3.2.6 以上工程內容若在乙方承包範圍(清單報價書)外,費用由甲方支付。

3.2.7 如乙方未按甲方以上要求及指定期限完成銷售配合工作,甲方可另請其他施工單位進行施工,所發生的費用甲方有權從應付乙方的工程款中扣除;若因甲方要求增加部分工程,以現場簽證的形式支付相關費用。

十二. 協議解除

1. 除本協議約定的解除條件外,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也可以解除本協議。

2. 當乙方擅自將其承包的全部或部分工程轉包給他人、或肢解後以分包的名義分別轉包給他人,甲方有權解除本協議。

3. 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的,甲乙雙方可以解除本協議。

4.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按約定提出解除合同時,應以書面形式向對方發出解除合同通知,並在發出通知前7天告知對方,通知送達對方時合同解除。對解除合同有爭議的,可依本合同有關的約定處理。

5.合同解除後,乙方應妥善做好已完成工程和已購材料、設備的保護,並在十日內向甲方完成移交工作。甲方應為乙方的撤出提供必要條件,乙方應按甲方的要求將自有的機械設備和人員撤出施工場地。乙方未完善移交手續擅自撤場的,應該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已完工程價款在乙方根據甲方要求完全撤出施工現場並辦理完決算手續後支付。

6.甲方不支付乙方因撤出施工現場所發生的費用。已經訂貨的材料、設備由訂貨方負責退貨和解除訂貨合同,並承擔相應損失。

7.乙方退場條款:無論何種原因導致合同解除的,為保證工程項目的順利完工並交付購房人使用,保證雙方糾紛的順利解決,乙方均應在合同解除達成協議或解除合同通知送達之日起15日內清退出場,否則,乙方按每日10萬元向甲方支付違約賠償金。乙方在履行本協議過程中,無論以何種理由起訴甲方,甲方為保證工程的順利完工和交付購房人,以及為維護社會穩定,均可要求乙方立即退場,退場辦法按上述規定辦理

8.甲方依照法律規定和合同約定行使合同解除權時,乙方投入施工的工程費用,只按工程直接費進行結算。

9.因乙方違約造成合同解除(如:乙方公司內部民工鬧事造成不良社會影響、因乙方原因延誤工程關鍵工期、乙方不能按約定實現合同承諾等),應賠償甲方一切經濟損失,並按上述退場條款的約定退場。

10.因甲方無力支付工程款,並未提出有效的經認可的辦法,乙方有權為維護自身利益而停止繼續施工。其停止施工期間的費用和其後的一切損失,甲方有責任給予賠償

11.在竣工時,須提交竣工資料4套。

十二. 合同生效與終止、爭議的處理

1. 本補充協議自雙方簽訂之日起5日內乙方向甲方足額支付履約保證金後生效。

2. 除正常質量保修外,甲乙雙方履行完畢本合同約定的全部義務,本合同即告終止。

3. 本補充協議一式陸份(其中正本貳份),甲、乙雙方各執正本壹份、副本貳份。

4. 本補充協議系《觀景上東建築工程施工合同》的非實質性補充,若二者不一致處,以本補充協議為準。

5. 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提交成都市仲裁委員會仲裁。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築工程爆破安全協議書 篇3

發包單位:(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單位:(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及本工程具體情況,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約束雙方共同遵守。

一、 工程名稱與地址:

二、 工程範圍與內容:

三、 承包方式:乙方包工包料

四、 材料:

1、屋面防水材料使用SBS彈性體改性瀝青防水卷材3mm聚酯胎PE膜-20°。

2、衞生間防水材料使用聚氨酯防水塗料規格911型。

五、 面積計算方式和單價:

1、 以屋面正投影面積並加女兒牆泛水高度作為計算防水面積。

2、 以衞生間正投影面積並加女兒牆泛水高度作為計算防水面積。

3、 屋面防水材料使用SBS彈性體改性瀝青防水卷材3mm聚酯胎PE膜-20°,單價按 元/㎡(含税價)計算總金額。

4、 衞生間防水材料使用聚氨酯防水塗料911型,單價按 元/㎡(含税價)計算總金額。

六、 工程期限:開工 20xx 年 5 月 16 日竣工 20xx 年 5 月 22 日

七、 施工方式:乙方包工包料

八、 材質要求:

1、 乙方材料進場必須經現場切割抽檢材料樣品,並必須經法定檢測部門抽檢檢測合格。若現場材料抽檢不合格,檢測費用由乙方承擔。

2、 SBS彈性體改性瀝青防水卷3mm聚酯胎PE膜-20°材厚度為3毫米。

3、 聚氨酯防水塗料911型塗層3道,厚底1.5毫米。

4、 冷底子油必須符合建築工程屋面防水質量標準要求,嚴禁加水調兑稀釋。

5、 SBS彈性體改性瀝青防水卷材和冷底子油必須具備質量合格證和質量檢測報告,並加蓋專業售貨單位公章。

九、 質量責任:

1、 必須嚴格按屋面SBS彈性體改性瀝青防水卷材施工操作程序 要求施工。

2、 冷底子油必須按施工規範和圖紙要求橫豎方向交叉塗刷一遍。

3、 排污、排水、排氣管根部必須用SBS彈性體改性瀝青防水卷材做附加層處理。

4、 泛水細部(包括排水、排污、排氣、女兒牆根部)處理的SBS彈性體改性瀝青防水卷材必須上翻足夠25cm至30cm的尺寸。

5、 SBS彈性體改性瀝青防水卷材鋪設搭接方向必順水搭接(上蓋下)卷材之間搭接寬度要足夠,嚴密。火烤溶化恰當,不得有漏烤和燒焦現象出現。

6、 衞生間聚氨酯防水塗料911型塗層3道,厚底1.5毫米。

7、 衞生間防水施工完畢,必須經過甲方關水試驗48小時無滲漏現象發生。

8、 因乙方在材料質量、施工質量等方面的原因,造成屋面防水工程完成後出現漏水,乙方負責無償給予甲方進行補修。因漏水而損壞室內牆面,乙方負責無償進行修復粉刷。

十、 甲乙雙方責權:

1、 甲方向乙方提供本工程的有關設計圖紙的書面材料,乙方應按設計標準及施工工藝施工,並經甲方開出開工通知單。

2、 甲乙雙方應在本合同所屬範圍內容施工前,共同對前道工序質量、現場施工條件進行驗收和勘察,對前道工序影響防水施工的條件由甲方負責解決。

3、 甲方應為乙方施工所需庫房創造條件,乙方應尊重甲方的管轄權及有關規章制度,接受甲方的監督管理,保證文明安全施工。

4、 乙方施工人員必須持證上崗。 乙方必須提供施工所用材料清單。 因乙方施工不當,造成返工而出現的材料浪費或誤工損失,由乙方承擔。非乙方的原因造成的返工或材料損失,由乙方與甲方主動協商解決。

5、 乙方在施工現場出現的安全事故或由於乙方在施工現場違規操作,造成的一切後果、損失均由乙方自己承擔。甲方不承擔連帶責任。

6、 乙方應按規定向甲方提供材料施工的有關複印件,及時向甲方彙報工程進度、質量。甲方應對乙方進行工序、質量及時驗收。

7、 質保金為總價款的5%保期內因乙方施工或材料造成原因而滲漏,由乙方接通知後立即組織施工人員在規定時間內趕赴現場施工,不取任何報酬,全力做好保修期內的服務工作。(甲方使用不當或自然災害等所造成防水層破壞,乙方不負其責)。

8、 乙方及其工人在本工程施工過程中,要嚴格遵守安全生產施工操作程序,嚴禁高空拋物,嚴禁違章作業。嚴禁在高空女兒牆壓頂部位上打跳、翻坐、騎坐、走動,若因違反安全生產操作程序違章作業和違反施工現場以上相關規定等原因所造成的人生傷害(包括傷、殘、亡事故)及財產損失,均由乙方自行處理並承擔全部經濟和法律責任。

十一、 其他約定:

1、 施工中如遇伸縮縫及沉降縫等異型防水工程,應按國家建築防水標準執行施工,雙方協商價格。

2、 乙方應如期完成施工任務,施工期內因氣候影響,現場施工條件限制,由甲、乙雙方及時協調,合同工期相應順延。

3、 甲乙雙發應信守合同,認真履行條約。乙方應如期保質完成承包任務,甲方按時驗收、驗證、付款。

4、 施工期間甲方可進行材料抽檢,在權威機構檢測所發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如檢測不合格,由乙方承擔檢測費用。

十二、付款方式:材料進場支付10000元,待乙方施工結束,驗收合格後按工程實際丈量面積總價款支付到95%的工程款,質保金為5%。

十三、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隨時協商,簽訂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附件。

十四、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五、本合同經甲、乙雙方具體經辦人代表簽字之日起生效,共同遵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wjfww.com/hetong/jianzhu/9y0kr8.html
專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