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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破安全生產協議書(通用6篇)

爆破安全生產協議書(通用6篇)

爆破安全生產協議書 篇1

甲方:達縣第二建築工程公司

爆破安全生產協議書(通用6篇)

乙方:宣漢縣俊吉爆破工程有限公司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條例》、《爆破安全規程》、《爆破工程消耗量定額》GYD-1002-20xx和《爆破工程基礎單價》中工爆協(20xx)14號函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爆破作業安全協議:

一、工程名稱:P202集氣站入口兩側邊坡治理

二、作業地點:宣漢縣普光鎮

三、爆破工期:共計60天,以甲方批准的開工報告之日算起。

四、工程數量:詳見P202集氣站入口兩側邊坡治理施工方案

五、承包方式:固定單價。

六、工程價款:據實決算。

七、付款辦法:另行約定。

八、雙方權利與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有權監督、協調和糾正乙方所派項目負責人、安全員爆破員的違規爆破作業或不安全行為。

2、負責確定爆破現場的基準點和爆破作業範圍,向乙方提供該項爆破工程《地面建設工程中標通知書》和施工圖紙爆破安全協議書爆破安全協議書。

3、確保乙方在爆破作業前,爆破工地所涉及的管線、網線、下水道、構築物、樹木和農作物等全部拆出。

4、處理好用地矛盾,協調因爆破震動而受到影響的周邊單位和住户關係,保證爆破作業工程順利進行。

5、承擔廢棄土、石方的堆放場地選擇和挖運等相關費用。

7、甲方有權對乙方所購買炸藥、雷管及爆破物品的數量及現場使用情況進行核查。

(二)、乙方權利與義務

1、乙方必須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及甲方的各項管理規章制度

2、編制切實可行的工程《爆破設計方案》和《爆破説明書》,並報公安機關批准後實施爆破作業

3、辦理爆炸物品購買和運輸等相關手續,負責爆破作業工地安全管理、技術指導及相關人員的業務培訓爆破安全協議書合同範本。

4、審查和確定工程爆破項目負責人、技術負責人、安全負責人和安全員,組織爆破作業人員按時按要求制定安全防範措施,實施爆破作業。

5、加強爆破作業現場的環境保護、設備及運輸機具符合國家標準和規範。

6、持《爆炸物品運輸許可證》安全運輸民爆物品到工地,負責對工程結束或當天未使用完的民爆物品組織現場銷燬或回運倉庫儲存,並承擔在運輸中的責任。

7、建立並登記民爆物品日(次)使用情況,由爆破員領取和使用爆炸物品。

8、檢查和指導安全員、爆破員按《爆破安全規程》安全作業。

九、税費承擔:乙方向甲方收取的服務費用涉及税費由乙方交納。

十、工程驗收:按照約定的爆破作業範圍和設計方案甲、乙雙方到現場實地驗收。

十一、違約責任:甲、乙雙方應信守合同約定條款,若一方違約,則向另一方支付合同總造價20%的違約金。

十二、特別約定

(一)、乙方應嚴格遵守爆破作業的各項規章,因爆破震動過大,周邊單位或住户反映強烈嗎,導致行政干預、或單位、或住户致使乙方不能實施爆破作業的,乙方承擔全部責任爆破安全協議書爆破安全協議書。

(二)、若因爆破過程中爆破物品丟失及發生安全責任事故,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十三、有效期限:該《爆破安全協議書》在甲、乙雙方《爆破安全協議書》正式簽訂後即生效,爆破工程一旦結束,該《爆破安全協議書》自行終止。

十五、協議書一式三份,甲方執一份,乙方執兩份,雙方簽字蓋章後立即生效。

附:

1、《爆破作業單位許可證》;

2、乙方營業執照。

甲方(蓋章):已方(蓋章):

代表人(簽名):代表人(簽名):

聯繫電話:聯繫電話:

簽約時間:年月日

爆破安全生產協議書 篇2

甲方:四川路橋敍大鐵路A標第二工區(以下稱甲方)

乙方:重慶中環建築有限責任公司

乙方代理人:

身份證:

根據《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條例》、《爆破安全操作規程》、《安全生產法》等有關規定,結合敍大鐵路爆破工程實際,為落實爆破作業安全生產責任,特向乙方簽訂爆破安全責任書

一、乙方涉爆人員必須在環通公司註冊制卡方可上崗,且乙方涉爆人員必須服從環通公司、甲方統一管理和安排,甲方向乙方提供爆破器材,乙方自己爆破作業。

二、乙方有權管理好現場炸材的使用,在炸材使用過程中出現炸材流失所產生的後果由乙方自行負責,情節嚴重的移交公安機關處理爆破安全協議書合同範本。

三、甲方有權定期和不定期檢查乙方的涉爆工作,對於在檢查過程中所發現的違紀、違規現象,甲方按《民用爆破物品管理條例》及工區民爆物品管理制度對乙方違規人員及作業隊進行處罰。

四、乙方進入現場後,必須做好爆破作業施工前、中、後的準備工作,保證工程有序進行。

五、乙方在民爆物品的領用、運輸、使用、退庫等工作中,必須嚴格按《民爆物品安全管理條例》、當地公安機關管理規定以及一工區關規定操作。

六、嚴禁乙方施工作業時飲酒、抽煙、混裝混放或隨意堆放炸藥雷管、無證人員接觸炸材、私自存放、轉賣、他用炸材等行為發生,一經查出將按照相關規定進行處理。

七、爆破作業時,必須設置警戒、崗哨、標誌等,爆破前發出信號,待所有人員撤出危險區域後方可爆破作業,爆破作業15min後應對現場進行全面清查,確保安全後方可解除警戒。

八、如遇惡劣天氣,乙方應終止爆破作業,並留專人看護現場,乙方現場負責人不得強行指揮,涉爆人員不得冒險作業。

九、當天必須將未使用完的民爆物品及時退庫。

十、爆破作業中,由乙方違規違章行為導致的一切安全事故、後果全部由乙方自己承擔。如觸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爆破安全協議書爆破安全協議書。協議自簽證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共同遵守履行。

甲方:(簽章)甲方委託代理人:

乙方:(簽章)乙方委託代理人:

四川路橋敍大鐵路A標項目部第一工區

年月日

爆破安全生產協議書 篇3

爆破安全協議

甲方:乙方:

一、根據政府部門對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和指導性法規要求,為推行公安部門提出的“民爆破物品購買、配送、爆破、退庫一體化作業”(以下簡稱“一體化爆破作業”)運作模式,加強民爆破物品的存儲運送安全及規範現場安全作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行政法律,甲、乙雙方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信的原則,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協議並共同遵照執行。合作項目: 爆破任務委託書乙方以“一體化爆破作業”運作模式作爆破施工。

二、工程概況:1、工程地點:2、工程範圍及內容:合同項內的管溝爆破開挖。3、工程作業時間: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三、甲方的權利及義務:1、甲方負責指定爆破地點,為爆破施工創造條件。2、甲方有權利要求乙方爆破作業人員出示相關工作證明以確認身份後方可進入工作面;有權制止乙方爆破作業人員的違章、違規操作行為。3、甲、乙雙方共同制定爆破時間表。4、甲方需對其所屬的員工進行安全方面的安全教育工作,無關人員不得接觸爆炸物品。5、甲方負責協助乙方落實爆破區周邊警戒,疏散滯留人員及車輛,維護通往爆區通道暢通。在裝填炸藥前將所有施工人員及裝備退出爆破現場,提前排除爆破周邊的安全隱患。6、起爆後15分鐘內,甲方工作人員不得進入爆區,若在乙方人員未確認安全後進入爆區,所發生的任何事故責任由甲方負責,乙方因工作失誤造成震動和飛石傷人、傷物由乙方負全責。7、甲方需要向乙方提供以下有效證件複印件各一份,工程合同複印件。四、乙方的權利及義務:1、嚴格按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有關安全操作規程進行爆破施工;結合本工程特點,編制合同、可行的爆破施工方案。2、乙方根據甲方的要求並提供乙方公司的《爆破生產許可證》和《營業執照》,項目負責人、技術負責人、爆破工、安全員的特種作業證件及身份證複印件,並提供該職工在乙方公司工作的一個月考勤表,本地公安局備案手續。3、乙方負責辦理爆破施工的一切手續。4、乙方負責把爆破器材配送至甲方指定的作業點,並負責安全的送至爆破作業點。如因乙方原因造成運送安全事故或者影響施工的,乙方承擔因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5、對於現場臨時放臵的倉庫,除專人妥善保管外,還應配備有足夠的消防設施,警示、警告牌,所有施工人員都應該熟悉消防設備的性能和使用方法。6、乙方根據甲方的工作需要向工地派出工程爆破項目負責人、技術負責人、安全負責人和安全員,組織爆破作業人員按時按要求制定安全防範措施,實施爆破作業。7、乙方操作人員上崗,必須按規定穿戴防護用品,施工負責人和安全員應隨時檢查勞動防護用品的穿戴情況,不按規定穿戴防護用品的人員不得上崗作業。8、乙方工作人員有權拒絕執行甲方管理人員發出的違章違規指令。9、乙方監管人員到爆破現場有權糾正違規現象,檢視現場周圍安全條件,切實落實爆破器材現場臨時存放的安全。10、爆破前清理現場由乙方人員負責,爆破後由乙方工作人員發出撤銷警戒信號後。乙方人員才可以金融工作面。11、乙方工作人員負責進行爆後檢查,處理盲炮、啞炮後,由甲、乙雙方委託的工作人員在《爆破記錄》上簽字確定,單次爆破任務結束。12、如遇不可抗力因素(暴雨、山洪、颱風、塌方、道路阻斷、地震等)或因國家政策規定及相關管理部門規定不得施工,由此造成甲方的損失,乙方不承擔責任。五、其他:1、凡因本協議引起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爭議,甲、乙雙方應本着誠實信用的原則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應將爭議事項提交當地仲裁委員會,按照申請仲裁時該會現行有效的仲裁不能解決的,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若經仲裁委員會仲裁不能解決的,則任何一方可以向當地法院提起訴訟。2、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有效期限:該《爆破安全協議書》在甲、乙雙方《爆破安全協議書》正式簽訂後即生效,爆破工程一旦結束,該《爆破安全協議書》自行終止。

甲方: 乙方: (蓋章) (蓋章)負責人: 負責人:

爆破安全生產協議書 篇4

甲方:(以下稱甲方)

乙方:(以下稱乙方)

為了確保甲方爆破工程作業安全,經雙方友好協商,在爆破警戒範圍內的乙方(構建物)簽訂如下協議:

一、甲方要嚴格按照國家《爆破安全規程》進行操作,確保周圍民房及人員安全。

二、乙方同意甲方進行爆破作業,在實施爆破作業時,聽從爆破警戒人員的指揮。

三、爆破作業時,甲方派出安全警戒人員,疏散相關人員,並提前通知乙方負責人,張貼告示。

四、若發生個別飛石損壞乙方構建物,甲方負責修補賠償。

五、未盡事宜,協商解決。

甲方(章):

年月日

乙方(章):

年月日

爆破安全生產協議書 篇5

甲方:

乙方:

根據政府部門對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和指導性法規要求,為推行公安部門提出的“民爆破物品購買、配送、爆破、退庫一體化作業(以下簡稱“一體化爆破作業”)運作模式,加強民爆破物品的存儲運送安全及規範現場安全作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甲、乙雙方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信的原則,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協議並共同遵照執行。

一、合作項目:乙方以“一體化爆破作業”運作模式作爆破施工。

二、工程概況:

1、工程地點:

2、工程範圍及內容:合同項內的管溝爆破開挖

3、工程作業時間:從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三、甲方的權利及義務:

1、甲方負責指定爆破地點,為爆破施工創造條件。

2、甲方有權利要求乙方爆破作業人員出示相關工作證明以確認身份後方可進入工作面;有權制止乙方爆破作業人員的違章、違規操作行為。

3、甲、乙雙方共同制定爆破時間表。

4、甲方需對其所屬的員工進行安全方面的安全教育工作,無關人員不得接觸爆炸物品。

5、甲方負責協助乙方落實爆破區周邊警戒,疏散滯留人員及車輛,維護通往爆區通道暢通。在裝填炸藥前將所有施工人員及裝備退出爆破現場,提前排除爆破周邊的安全隱患。

6、起爆後15分鐘內,甲方工作人員不得進入爆區,若在乙方人員未確認安全後進入爆區,所發生的任何事故責任由甲方負責。7、甲方需向乙方提供以下有效證件複印件各一份,工程合同複印件。

四、乙方的權利及義務:

1、嚴格按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有關安全操作規程進行爆破施工;結合本工程特點,編制合理、可行的爆破施工方案。

2、乙方根據甲方的要求並提供乙方公司的《爆破生產許可證》和《營業執照》,項目負責人、技術負責人、爆破工、安全員的特種作業證件及身份證複印件,並提供該職工在乙方公司工作的一個月考勤表,本地公安局備案手續。

3、乙方負責辦理爆破施工的一切手續。

4、乙方負責把爆破器材配送至甲方指定的作業點,並負責安全的送至爆破作業點。如因乙方原因造成運送安全事故或者影響施工的,乙方承擔因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5、對於現場臨時放置的倉庫,除專人妥善保管外,還應配備有足夠的消防設施,警示、警告牌、所有施工人員都應該熟悉消防設備的性能和使用方法。

6、乙方根據甲方的工作需要向工地派出工程爆破項目負責人、技術負責人、安全負責人和安全員,組織爆破作業人員按時按要求制定安全防範措施,實施爆破作業。

7、乙方操作人員上崗,必須按規定穿戴防護用品,施工負責人和安全員應隨時檢查勞動防護用品的穿戴情況,不按規定穿戴防護用品的人員不得上崗作業。

8、乙方工作人員有權拒絕執行甲方管理人員發出的違章違規指令。

9、乙方監管人員到爆破現場有權糾正違規現象,檢視現場周邊安全條件,切實落實爆破器材現場臨時存放的安全。

10、爆破前清理現場由乙方人員負責,爆破後由乙方工作人員發出撤銷警戒信號後,乙方人員才可以進入工作面。

11、乙方工作人員負責進行爆後檢查,處理盲炮、啞炮後,由甲、乙雙方委託的工作人員在《爆破記錄》上簽字確認,單次爆破任務結束。

12、如遇不可抗力因素(暴雨、山洪、颱風、塌方、道路阻斷、地震等)或因國家政策規定及相關管理部門規定不得施工,由此造成甲方的損失,乙方不承擔責任。

五、其他:

1、凡因本協議引起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爭議,甲、乙雙方應本着誠實信用的原則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應將爭議事項提交當地仲裁委員會,按照申請仲裁時該會現行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若經仲裁委員會仲裁不能解決的,則任何一方可以向當地法院提起訴訟。

2、本協議一試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有效期限:該《爆破安全協議書》在甲、乙雙方《爆破安全協議書》正式簽訂後即生效,爆破工程一旦結束,該《爆破安全協議書》自行終止。

甲方:乙方

(蓋章)(蓋章)

負責人:負責人:

合同協議簽訂日期:年月日

爆破安全生產協議書 篇6

甲方:第二建築工程公司

乙方:xx縣爆破工程有限公司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條例》、《爆破安全規程》、《爆破工程消耗量定額》gyd-1002-20xx和《爆破工程基礎單價》中工爆協(20xx)14號函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爆破作業安全協議:

一、工程名稱:p202集氣站入口兩側邊坡治理

二、作業地點:宣漢縣普光鎮

三、爆破工期:共計60天,以甲方批准的開工報告之日算起。

四、工程數量:詳見p202集氣站入口兩側邊坡治理施工方案

五、承包方式:固定單價。

六、工程價款:據實決算。

七、付款辦法:另行約定。

八、雙方權利與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有權監督、協調和糾正乙方所派項目負責人、安全員爆破員的違規爆破作業或不安全行為。

2、負責確定爆破現場的基準點和爆破作業範圍,向乙方提供該項爆破工程《地面建設工程中標通知書》和施工圖紙。

3、確保乙方在爆破作業前,爆破工地所涉及的管線、網線、下水道、構築物、樹木和農作物等全部拆出。

4、處理好用地矛盾,協調因爆破震動而受到影響的周邊單位和住户關係,保證爆破作業工程順利進行。

5、承擔廢棄土、石方的堆放場地選擇和挖運等相關費用。

6、按時按約定支付乙方爆破工程款。

7、甲方有權對乙方所購買炸藥、雷管及爆破物品的數量及現場使用情況進行核查。

(二)、乙方權利與義務

1、乙方必須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及甲方的各項管理規章制度。

2、編制切實可行的工程《爆破設計方案》和《爆破説明書》,並報公安機關批准後實施爆破作業。

3、辦理爆炸物品購買和運輸等相關手續,負責爆破作業工地安全管理、技術指導及相關人員的業務培訓。

4、審查和確定工程爆破項目負責人、技術負責人、安全負責人和安全員,組織爆破作業人員按時按要求制定安全防範措施,實施爆破作業。

5、加強爆破作業現場的環境保護、設備及運輸機具符合國家標準和規範。

6、持《爆炸物品運輸許可證》安全運輸民爆物品到工地,負責對工程結束或當天未使用完的民爆物品組織現場銷燬或回運倉庫儲存,並承擔在運輸中的責任。

7、建立並登記民爆物品日(次)使用情況,由爆破員領取和使用爆炸物品。

8、檢查和指導安全員、爆破員按《爆破安全規程》安全作業。

九、税費承擔:乙方向甲方收取的服務費用涉及税費由乙方交納。

十、工程驗收:按照約定的爆破作業範圍和設計方案甲、乙雙方到現場實地驗收。

十一、違約責任:甲、乙雙方應信守合同約定條款,若一方違約,則向另一方支付合同總造價20%的違約金。

十二、特別約定

(一)、乙方應嚴格遵守爆破作業的各項規章,因爆破震動過大,周邊單位或住户反映強烈嗎,導致行政干預、或單位、或住户致使乙方不能實施爆破作業的,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二)、若因爆破過程中爆破物品丟失及發生安全責任事故,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十三、有效期限:該《爆破安全協議書》在甲、乙雙方《爆破安全協議書》正式簽訂後即生效,爆破工程一旦結束,該《爆破安全協議書》自行終止。

十四、其他事宜:未盡事宜可另行協商,與本《爆破安全協議書》一併執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五、協議書一式三份,甲方執一份,乙方執兩份,雙方簽字蓋章後立即生效。

附:

1、《爆破作業單位許可證》;

2、乙方營業執照。

甲方(蓋章):已方(蓋章):

代表人(簽名):代表人(簽名):

聯繫電話:聯繫電話:

簽約時間:年月日

標籤: 協議書 爆破 通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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