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牆加裝電梯代建設工程質量保修合同(精選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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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牆加裝電梯代建設工程質量保修合同 篇1
發包人(全稱):
承包人(全稱):
為保證 -外牆加裝電梯代建安裝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內正常使用,發包人和承包人協商一致簽訂工程質量保修書。承包人在質量保修期內按照有關管理規定及雙方約定承擔工程質量保修責任。
一、工程質量保修範圍和內容
質量保修範圍包括合同及施工圖紙所包括的工程。具體質量保修內容雙方約定如下:在承包人承包範圍內,屬承包人責任造成的工程質量問題,由承包人承擔保修責任。
二、質量保修期
1.雙方根據《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及有關規定,約定本工程的質量保修期如下:
地基基礎工程和主體結構工程為設計文件規定的該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衞生間、房間和外牆面的防滲漏為 年;
裝修工程為 年;
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設備安裝工程為 年;
供熱與供冷系統為 個採暖期、供冷期;
景觀綠化工程管養期為 年;
其他項目保修期限約定如下:自本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交工證書中寫明的竣工日期 年內電梯使用產生的電費、電梯檢測費、電梯維護保養費(除人為原因或自然災害損壞)。
質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
2.質量保修期自本合同工程簽發的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交工證書中寫明的竣工日期起計算。分單項竣工驗收的工程,按單項工程分別計算質量保修期。
3.其他約定: /
三、質量保修保質責任
1.質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
2.質量保修責任
2.1屬於保修範圍、內容的項目,承包人應當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七日內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約定期限內派人保修的,發包人可以委託他人修理,修理費用由承包人承擔。
2.2發生緊急搶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後,應當立即到達事故現場搶修。非承包人施工質量引起的事故,搶修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2.3對於涉及結構安全的質量問題,應當按照有關的規定,立即向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報告,採取安全防範措施;由原設計單位或者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設計單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實施保修。
2.4質量保修完成後,由發包人組織驗收。
3.保修費用
保修費用由造成質量缺陷的責任方承擔。
本工程質量保修書作為施工合同附件,本合同一式陸份,甲乙雙方各執叁份,由總承包合同發包人和承包人雙方共同簽署。
發包人: (公章或合同專用章)
業主代表人:
(簽字或蓋章)
地址:
日期: 年 月 日
承包人:
(公章或合同專用章)
法定代表人:
(簽字或蓋章)
桂林地址:
南寧地址:
日期: 年 月 日
外牆加裝電梯代建設工程質量保修合同 篇2
編號:__________
北京建設工程質量檢測行業協會制
使用説明
一、本合同文本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建設工程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制定的示範文本,供雙方當事人約定採用,簽訂合同前仔細閲讀。
二、簽訂合同前委託人應驗看檢測機構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資質證書》等相關證明文件。
三、查詢本市檢測機構名單可登錄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網站。
四、對合同有關條款,雙方需約定更多內容的,可另行附頁。
五、本合同書中,凡雙方約定認為無需填寫的條款,應在該條款填寫的空白處劃(/)表示。
六、本合同示範文本自20__年1月1日起試用。今後在未制定新的版本前,本版本延續使用。
合同編號:___________
甲方(委託人):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檢測機構):_______________
檢測機構編號: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建築工程資料管理規程》、《北京市建設工程質量檢測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的規定,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守信的原則,甲乙雙方就本建設工程檢測事宜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1工程名稱:
1.2工程地點:
1.3結構類型:
1.4監督單位:
1.5開工日期:竣工日期:
1.6其他:
第二條 檢測項目
甲方委託乙方的檢測項目:
□ 見證取樣檢測□主體結構工程檢測□地基基礎工程檢測
□ 鋼結構工程檢測□建築幕牆工程檢測□室內環境檢測
□ 其他:
具體的檢測項目、數量及檢測參數見附件一。
第三條 檢測依據
檢測依據為現行有效的國家、行業及北京市相關標準。
第四條 檢測費用的結算方式
本合同收費標準執行北京市物價局京價(收)字[20__]181號文件規定的收費標準及《北京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收費標準指導價(試行)》[見附件二(略)],以上標準之外的檢測項目收費標準委託雙方可商議定價。
4.1雙方同意按照實際發生檢測項目及數量計算總檢測費。
4.2檢測費按每月進行結算,並由乙方提供檢測費結算單,甲方需在接到結算清單15日內支付檢測費。逾期支付費用的,每日按支付費用的______%向乙方支付滯納金。
4.3本工程的檢測費末次結算通知發出後,甲方需在90天內辦理最終檢測費的結算,逾期支付,則向乙方每日支付檢測費的0.5%作為滯納金。
4.4甲方對檢測項目及費用有異議的,應及時與乙方進行協商,但不得以各種原因拖欠檢測費用。
4.5甲乙雙方簽訂好合同後,甲方應給乙方預付款。
4.6其他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甲方的權利義務
5.1甲方須向乙方提供委託檢測的工程概況,並制定該工程的試驗計劃。
5.2甲方應對樣品的真實性、代表性負責,同時詳細填寫檢測委託單。
5.3委託檢測前,甲方應將甲方代表、見證單位和見證人員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上述人員發生變更時,甲方應及時書面告知乙方。
5.4委託“見證”檢測前,甲方必須提供“見證取樣和送檢見證人告知書”,送“見證”檢測樣品時附“見證記錄”。
5.5現場檢測項目,甲方應提前_______日將現場檢測日期通知乙方。並提供必要的外部工作條件。需要時見證人員應到場進行見證。
5.6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要求乙方修改檢測數據出具虛假檢測報告。
5.7雙方簽訂本合同後,當工程概況中所列信息以及委託的檢測項目等發生變化時,甲方應及時辦理本合同變更登記手續。
5.8甲方應根據合同,及時支付檢測試驗費。
5.9甲方有權對乙方未按標準檢測和違法違規的行為向相關執法部門進行舉報。
第六條 乙方的權利義務
6.1乙方應向甲方提供與本工程檢測業務有關的證明資料。
6.2乙方承諾與行政機關、法律法規授權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務職能的組織以及本工程相關的設計單位、施工單位、監理單位無隸屬關係或者其他利害關係。
6.3乙方應嚴格執行現行有效的規範規程、檢測標準,保證檢測的公正性、準確性、及時性和有效性。
6.4乙方應在甲方通知的日期(雙方約定)內進場開展檢測活動。
6.5現場檢測由於抽樣的風險性及抽樣後工程的開放性及特殊性,乙方只對當時現場檢測出的檢測數據/結果負責。
6.6乙方現場檢測時應遵守工程安全管理規定及其他工程現場管理制度。
6.7對於已納入本市建設工程檢測信息管理系統內的檢測項目,乙方應使用該系統實施檢測和管理,並及時出具檢測報告。
6.8檢測結果不合格的,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
第七條 違約責任
7.1因甲方未履行義務而造成乙方無法按時保質完成檢測業務的,甲方應當承擔相應的經濟損失,並賠償由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完成檢測業務的時限由雙方另行約定。
7.2乙方未按照合同約定時間提交檢測報告,每逾期一日應按相關檢測項目檢測費用的_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7.3檢測報告信息錯誤、未按照約定檢測依據進行檢測或者檢測結論判斷錯誤的,乙方應進行更正或免費重新進行檢測。
7.4其他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 其他約定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雙方發生爭議的,可協商解決,或向有關部門申請調解;也可向當地法院進行起訴。
第十條 附則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者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方執______份,乙方執_______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單位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單位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人手機: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人手機: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訂立時間:_____年____月___日
合同訂立地點:_________________
附件一
委託檢測的檢測項目、標準及收費一覽表
第_____頁,共______頁
備註:如果填寫內容超過表欄的容量,可另附紙作為附頁。
外牆加裝電梯代建設工程質量保修合同 篇3
工程名稱:___________
發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工程在保修期內如發生施工質量問題,工程承包方應按照國家和本市關於建設工程質量管理的有關規定負責保修。
一、保修期限
自工程竣工驗收並取得《建設工程質量合格證書》之日起計算。
1.民用與公共建築、一般工業建築、構築物的土建工程為一年,其中屋面防水工程為三年;
2.建築物的電氣管線、上下水管線安裝工程為六個月;
3.建築物的供熱及供冷為一個採暖期及供冷期;
4.室外的上下水和小區道路等市政公用工程為一年;
5.其他特殊要求的工程,其保修期限由發包單位和承包單位另行議定。
二、保修項目內容及範圍
1.屋面漏雨;
2.煙道、排氣孔道、風道不通;
3.室內地坪空鼓、開裂、起砂、面磚鬆動、有防水要求的地面漏水;
4.內外牆及頂棚抹灰、面磚、牆紙、油漆等飾面脱落,牆面漿活起鹼脱皮;
5.門窗開關不靈或縫隙超過規範規定;
6.廁所、廚房、盥洗室地面泛水倒坡積水;
7.外牆板漏水,陽台積水;
8.水塔、水池、有防水要求的地下室漏水;
9.室內上下水、供熱系統管道漏水、漏氣、暖氣不熱,電器、電線漏電,照明燈具墜落;
10.室外上下水管道漏水、堵塞、小區道路沉陷;
11.鋼、鋼筋混凝土、磚石砌體結構及其它承重結構變形、裂縫超過國家規範和設計要求;
12.因施工單位造成的其他質量問題。
三、保修責任
施工單位自接到建設工程質量修理通知書之日起,必須在兩週內到達現場與建設單位共同明確責任方,商議返修內容。屬施工單位責任的,如施工單位未能按期到達現場,建設單位應再次通知施工單位;施工單位自接到再次通知書起一週內仍不能到達時,建設單位有權按原設計標準自行返修,所發生的費用由原施工單位承擔。
四、保修抵押金
1.保修抵押金計算方法。按工程結算造價扣除甲方供應的設備、成品價後的金額計算,由承包方向發包方支付保修抵押金。其中:
承包一般建安工程200萬元以內的,按2.0%計算;200萬元至500萬元的,按1.5%計算;500萬元以上的,按1.0%計算。
單獨承包裝飾工程,按1.0%計算。
2.本工程保修抵押金為__________________元。
金額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保修抵押金返還
工程保修期滿,發包方按以下規定向承包方返還保修抵押金。
1.承包一般建安工程,保修期滿一年,返還保修抵押金的80%為______________元。
保修期滿三年,返還保修抵押金全部尾款。
2.單獨承包裝飾工程,保修期滿一年,返還全部保修抵押金。
六、爭議
甲、乙雙方發生爭議時,可以通過協商或者申請施工合同管理機構會同有關部門調解。不願通過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以採取下列一種方式解決:
第一種爭議解決方式:向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二種爭議解決方式:向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雙方約定按第________種爭議解決方式解決。
七、合同生效與終止
1.本合同自訂立之日起生效。
2.工程保修期滿,發包方按規定向承包方返還全部保修抵押金後,本合同即告終止。
八、合同份數
1.本合同正本兩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甲乙雙方分別保存。
2.本合同副本____份,由甲乙雙方分送施工合同管理機構、質量監督機構及有關部門。
九、工程質量出現永久性缺陷的,應按照國家和本市關於建設工程質量管理的有關規定執行,不在本保修範圍內。
十、屬於設計原因造成的質量缺陷,應按照國家和本市關於建設工程質量管理的有關規定執行,不在本保修範圍內。
十一、雙方議定的其他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
地址:
郵政編碼: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聯繫電話:
開户銀行:
帳號:
發包方:
地址:
郵政編碼: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聯繫電話:
開户銀行:
帳號:
合同訂立時間:
外牆加裝電梯代建設工程質量保修合同 篇4
工 程 名 稱:
(子項名稱)
工 程 地 點:
甲方合同編號:
乙方合同編號:
委託人(甲方):
受託人(乙方):
籤 訂 日 期 : 年 月 日
甲方委託乙方對 項目基樁進行檢測。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有關規定,為了明確雙方權力和責任,協作配合,做好本工程質量的檢測工作,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 檢測依據:(相應規範前打鈎)
√《建築基樁檢測技術規範》JGJ106-20__
√《建築樁基技術規範》JGJ94-20__
√《建築地基基礎工程施工質量驗收標準》GB 50202-20__
√《鑽芯法檢測混凝土強度技術規程》CECS 03:20__
□《建築基坑支護技術規程》JGJ120-20__
□《建築邊坡工程技術規程》GB50330-20__
□《巖土錨杆(索)技術規程》CECS:22-20__
□《樁承載力自平衡法測試技術規程》DB45/T 564-20__
□《基樁靜載試驗自平衡法》JT/T 738-20__
□《複合地基技術規範》GB/T 50783-20__
□《港口工程樁基規範》JTS 167-4-20__
□《港口工程基樁靜載荷試驗規程》JTJ 255-20__
□《公路工程基樁動測技術規程》JTG/T F 81-01-20__
□《建築地基處理技術規範》JGJ79-20__
√《建築地基基礎設計規範》GB50007-20__
□《巖土工程勘察規範》(20__年版)GB 50021-20__
□《高層建築巖土工程勘察規程》JGJ 72-20__
□《廣西壯族自治區巖土工程勘察規範》DBJ/T 45-02-20__
□《建築工程地質勘探與取樣技術規程》JGJ/T 87-20__
二、 檢測工作範圍、數量:
2.1 工程概況:
2.2 檢測範圍::√靜載試驗,□高應變動測,£低應變動測,√聲波透射法檢測,√鑽芯法檢測,□錨杆檢測,□動力觸探檢測,□複合地基檢測,□巖基載荷試驗檢測。
2.3 檢測數量:
三、甲方向乙方提供下列資料及時間:
3.1 提供資料一份:工程地質勘察報告,基礎樁平面佈置圖以及各檢測樁的編號、樁長、樁身直徑、施工日期等。
3.2 提供時間:合同簽訂後,現場檢測前。
四、乙方向甲方提交下列資料及時間:
4.1 資料名稱:基樁檢測報告。
4.2 份數:一式六份,超過六份另行計費。
4.3 時間:現場檢測(試驗)完成後7個工作日。
五、 取費標準及撥付辦法:
5.1根據本合同2.3條約定的檢測數量與甲乙雙方協商,本工程總檢測費為 ¥ 元(人民幣大寫: 元整)。若檢測過程中發生二次進退場,進退場費用由甲乙雙方協商計取費用;檢測數量超出本合同2.3條約定的檢測數量,則超出的檢測費用按照超出的檢測數量乘以本工程上述單價計取。
5.2檢測費撥付辦法:
⑴ 按單體工程計算,乙方完成該單體靜載試驗的現場檢測工作後5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該單體檢測費的90%作為工程進度款。
⑵ 乙方提供該單體報告後7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該單體工程款餘款。
六、 雙方責任:
6.1 甲方
6.1.1負責基樁檢測試驗場地修整涉及的機械台班及人工,換填平台的磚渣或石塊及配電箱、電纜等其它材料,基樁試驗場地需滿足以下要求:
①開挖試驗基坑,平整試驗場地,確保檢測場地道路暢通、靜載試驗鋼樑承台地基平整及硬化處理(視場地情況)、靜載試驗樁帽處理。
②負責聲波透射法檢測樁聲測管的埋設並確保通管,負責試驗前開挖樁頭並割管灌水。
③鑽芯法檢測場地要求:開挖出露樁頂,以樁中心為中心平整並壓實4×4米的平面,樁頂面應平齊於或稍低於周邊地面標高,進行鑽芯的樁臨近應有清水水源,準確測量鑽芯時的樁頂標高並以書面形式提供給乙方。鑽芯完成後,由甲方負責鑽芯孔的回灌封閉。
④以樁中心平整出12m×12m的場地,如場地是回填土,則需施工單位配合對樁周邊土層進行壓實,建議打混凝土墊層,提供足夠的上拔反力。
⑤保證進場、吊裝道路的暢通及現場用電(需安裝分級電箱到試驗點約3m處),為乙方提供工作方便及各種配合。乙方按照國家現行的標準、規範和規程進行現場檢測。
6.1.2 按合同約定支付檢測費用。
6.2 乙方
6.2.1 乙方根據甲方通知後3天后進場,並根據檢測方案中工期完成現場靜載試驗工作(遇雨天等特殊情況則順延)。
6.2.2 按照國家現行的標準、規範和規程進行檢測,按合同的要求和規定的進度,提交檢測成果,並對其質量負責。
6.2.3負責機械進退場及現場裝卸等費用。
七、 違約責任:
7.1甲方未按合同規定完成進場前應做的工作,因而造成不能按時提交檢測成果的責任由甲方負責;從現場檢測開始起至現場檢測結束並退場止,由於甲方原因造成乙方停工、窩工的,每窩工一天,甲方應支付窩工費人民幣 / 元整/天(¥ / 元/天)。
7.2由於乙方提供的試驗成果資料質量的不合格,乙方應負責補充完善使其達到質量合格。
7.3甲方未按合同規定的日期撥付檢測費,每超過一日,應償付未支付檢測費的千分之一逾期違約金(乙方不請款的除外);乙方未按合同規定日期提交檢測成果,每超過一日,應減收檢測費千分之一。
7.4本合同在執行過程中如果發生糾紛,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時,則由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協同調解;調解不成時,雙方同意向建設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八條 本合同約定價款均以人民幣為結算單位。
第九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至所有合同條款履行結束後,本合同即行廢止。
本合同正本一式 陸 份,甲方執 叁 份,乙方執 叁 份。
甲方單位:(蓋章) 乙方單位:(蓋章)廣西雲科巖土工
程有限公司
法人或委託代理人: 法人或委託代理人:
開户名稱: 開户名稱:
開户銀行: 開户銀行:
銀行帳號: 銀行帳號:
合同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外牆加裝電梯代建設工程質量保修合同 篇5
委託單位全稱(甲方):
檢測單位全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在遵循平等、自願、公平、互利和誠實信用的原則下,就下述建設工程委託質量檢測及相關服務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立項批文編號或廣東省企業基本建設投資項目備案證備案項目編號:
項目名稱:
工程地點:
工程規模:
投資金額:
資金來源:
建設工期或週期:
其他:
二、服務範圍及工作內容
雙方約定的服務範圍:
工作內容:
服務方式:
檢測標準:
服務要求:
三、服務期限
本合同約定的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服務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四、檢測費用及計算方式
檢測費用:¥ 元(人民幣大寫: )。
計算方式:□單價包乾; □總價包乾;□其它:
具體計算方式內容及檢測費用清單詳見專用條款、附件。
五、合同文件的構成
合同文件的構成及其優先解釋順序與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條款》第1.3款賦予的規定一致。
六、詞語定義
本協議書中相關詞語的含義與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條款》第1條賦予它們的定義相同。
七、合同生效
本合同訂立時間: 年 月 日
本合同訂立地點:
合同雙方當事人約定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八、合同份數
本合同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中甲方執 份,乙方執 份。
委託單位:(蓋章) 檢測單位:(蓋章)
地 址: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電 話: 電 話:
傳 真: 傳 真:
開户銀行: 開户銀行:
賬 號: 賬 號: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電子郵箱: 電子郵箱:
外牆加裝電梯代建設工程質量保修合同 篇6
合同編號:
工程名稱:
委託方:
服務方:_________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有限公司
簽訂日期:年月日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
服務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有限公司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甲方的工程質量由乙方負責檢測,特簽訂本合同。
一、檢測範圍
見證取樣類:水泥物理力學性能,鋼筋(連接件)性能,砂、石常規,混凝土、砂漿性能,簡易土工,混凝土摻加劑。
專項檢測項目:主體結構現場檢測,鋼結構工程檢測。
備案類檢測項目:室內環境檢測,牆體、屋面材料,飾面材料,防水材料,門窗,化學分析,建築節能檢測、建築水電。
二、雙方的主要義務
1、甲方的主要義務:
(1)按照本合同約定支付費用。
(2)指定取樣、送樣、見證取樣人員保證樣品取樣符合有關標準的規定,並保證樣品的真實性。
(3)現場檢測時提供必要的協助。
2、乙方的主要義務:
(1)按期完成甲方委託;按期提交檢測報告。
(2)嚴格按國家規範、標準進行檢測,確保數據公正、準確;必要時提供檢測方案。
(3)協助對甲方的技術進行保密。
(4)向甲方提供必要的檢測諮詢服務。
三、基本信息
四、檢測程序1、由甲方將受檢產品送到乙方實施檢測。
2、需乙方現場抽樣,甲方須提前一天(扣除節假日)通知乙方。
3、乙方如將業務分包必須徵得甲方的同意。
4、每次送樣或乙方現場抽樣,甲方需填寫檢測委託書,明確樣品的相關信息及檢測要求。
五、履行方式及期限
本合同的履行期限自年月日開始,至工程竣工、甲方付清合同餘款及乙方向甲方提交檢測報告止。
六、合同價款和支付方式
1、本合同檢測費用總數由各項發生的費用累計,結算標準按江蘇省物價局、江蘇省建設廳、蘇價服(20__)113號、蘇環計[20__]24號文件執行,文件未列項目經雙方協商認定後收取。
2、檢測費收取的方法按每3000-5000元結算一次。
3、當工程竣工,甲方一次付清所剩餘款,乙方將檢測報告提供完畢。
4、檢測費用匯入本合同指定帳號。
甲方不得開具空頭的付款票據,否則賠償乙方由此產生的經濟損失。
七、爭議解決
1、履行本合同如發生爭議,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
如協商解決不成,進行仲裁。
裁決對雙方當事人具有同等約束力。
2、檢測結果若發生爭議,由雙方共同認可的檢測機構進行復檢,複檢結果由提出複檢方報當地建設主管部門備案。
八、其他
1、違約責任:如有違約,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執行。
2、本合同自雙方代表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自雙方的主要義務履行完畢之日起終止。
3、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3、本合同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委託方:(公章)受託方:(公章)
代表人:代表人:
經辦人:經辦人:
開户銀行:開户銀行:
帳號:帳號:電話:電話:
外牆加裝電梯代建設工程質量保修合同 篇7
委託方:(甲方)
託管銀行:(乙方)
建設單位:(丙方)
根據建設部、財政部建質文件精神,為規範我市建設工程質量保證金的管理,落實工程在質量缺陷責任期內的維修責任,經三方協商,甲方委託乙方為丙方在建設工程竣工驗收時設立“建設工程質量保證金”專户。
為明確三方責任和義務,由三方共同簽署“建設工程質量保證金監管協議”如下:
1、甲方委託乙方為丙方開設“建設工程質量保證金”專户,丙方按施工合同中保證金約定條款將“質量保證金”存入乙方,乙方為建設項目設立“質量保證金”專户,並在交款通知單回執上籤章,甲方對質量保證金的使用進行監管。
2、丙方交存的質量保證金只用於缺陷責任期內因工程承包單位施工責任造成缺陷的維修,須足額繳納,不得提前返還,不得挪作他用。
3、缺陷責任期內,建設工程出現質量缺陷問題,如承包人在規定的時間內不履行保修義務,由丙方委託具備相應資質的單位進行維修,如丙方和承包人皆不履行或不能履行保修義務,經甲方在相關媒體上公告後由甲方指定具備相應資質的單位進行維修。
上述維修實際發生的費用從質量保證金中支付。
乙方接到甲方出具的《建設工程維修費用支付單》後方可向維修單位支付維修金。
4、工程竣工驗收合格滿*年或*年後,承包人向丙方提出保證金返還申請,丙方會同承包人核實工程確實不存在質量缺陷後,在承包人提交的《建設工程保證金返還申請單》上籤署同意意見,提交甲方一份。
甲方向業主委員會或業主公示一週無質量異議或異議不成立後,向乙方出具《建設工程質量保證金返還通知單》。
乙方必須在接到甲方出具的《建設工程質量保證金返還通知單》後,方可按通知單規定數額將保證金返還承包人。
5、乙方未接到甲方出具質量保證金返還或支付工程維修費用的書面通知,擅自返還或挪用質量保證金的,乙方承擔由此引起的所有行政及民事法律責任。
6、本協議未盡事宜,按相關法律法規有關規定辦理。
7、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經三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丙方(公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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