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鋼結構工程合同(通用12篇)

鋼結構工程合同(通用12篇)

鋼結構工程合同 篇1

甲方: 

鋼結構工程合同(通用12篇)

乙方: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和《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的原則,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甲、乙雙方協商簽定本施工合同並一致確認以下條款內容:

第1條 工程概況

1.1 工程名稱: 海關大樓西北側車棚

1.2 工程地點: 海關大樓西北側

1.3 工程面積:

1.4 工程內容: 鋼結構車棚製作安裝

1.5 承包範圍:

開工日期: 20xx-9-25

竣工日期: 20xx-10-25

質量等級: 合格

合同價款:

乙方以包工包料的方式對本工程鋼結構進行製作安裝,不得轉包。

第2條 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

本工程合同由以下文件組成:

1、工程承包合同;

2、工程補充合同;

3、工程設計變更;

4、工程聯繫單;

5、工程簽證

第3條 合同文件使用的標準適用法律

適用法律情況:國家及有關建設工程的法規均適用於本合同文件。

適用標準、規範:本工程應執行的規範如下:

第4條 圖紙

由乙方委託設計,及時將全套圖紙交甲方認可。

第5條 甲方駐工地代表

甲方委派 同志為駐工地代表

上述甲方代表行使甲方的全部權力和職責;乙方必須接受其指令。凡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員在本工程施工中,在其職責範圍內所發出的書面指令和簽證,均應視為甲方意見的有效表達。

第6條 乙方駐工地代表

乙方委派 駐工地代表

乙方委派 負責現場施工

上述乙方行使乙方的全部權力和職責,凡乙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員在工程施工中,在其職責範圍內所發出的書面資料均應視為乙方意見的有效表達。

第7條 甲方工作

1、甲方應在開工前清理好現場,做到三通一平(水電路通、施工場地平整完畢)以保證乙方順利開工。

2、甲方負責按合同支付工程款。

3、甲方提供進出道口的臨時通行證給乙方。

第8條 乙方工作

乙方按照甲方要求的時間及時組織工程技術人員熟悉圖紙,採購材料,組織生產。

第9條 進度計劃

按雙方協商的工期要求施工。

第10條 工程預付款、工程款支付及結算

甲乙雙方約定: 。

第11條 保修

保修內容、範圍:乙方承包範圍內的全部工程內容,和其它確屬乙方施工質量問題的均屬乙方保修範圍。

保修期限: 。

在保修期限內,乙方對施工質量問題免費維修,在保修期限之外或非因乙方責任造成的修理由甲方支付費用。

有關保修細則,雙方另定協議。

第12條 爭議

雙方應嚴格執行合同條款,並本着友好合作的精神,處理合同期間的各類問題,儘量避免爭議或糾紛。如果發生爭議,按下列原則處理:

1、雙方發生爭議,首先由雙方的上級主管部門調解。在一方提出調解要求後的10天內,雙方應保證合同的繼續執行。

2、雙方接受調解結果,應在調解作出後2天內執行。對調解的結果不能接受,或由於一方不執行調解結果使調解結果無法執行,任何一方可在調解作出7天后提請本工程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進行仲裁。 如任何一方不接受仲裁,可要求法院判決。

第13條 違約

如有違約,應按經濟合同法的原則,由違約一方承擔違約責任並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第14條 安全施工和文明施工

乙方應嚴格執行上級有關部門的安全生產規定,因施工造成工傷事故由乙方負責。

乙方應根據本工程的員工作好安全、文明施工教育。

乙方應嚴格執行上級有關部門的文明施工規定,否則發生的一切費用及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

第15條 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工程造成工期延誤和工程破壞,雙方另行協商處理。

第16條 合同的生效和終止

本合同自雙方蓋章之日起生效,至保修期滿後終止。

第17條 合同份數

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二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鋼結構工程合同 篇2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甲方將_____有限公司鋼結構車間(四個車間)基礎工程承包給乙方施工。就此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名稱:____________有限公司鋼結構車間(四個車間)基礎工程。

二、工作地點:____________

三、承包範圍及施工內容:甲方提供的圖紙範圍內的全部基礎工程(四個鋼結構車間的工程量),乙方負責按圖紙要求對此工程基礎部分承包施工。

四、技術要求及驗收標準:

1、按照此工程施工圖紙技術數據,結合現場實際情況進行廠房基礎部分施工。

2、要求不低於圖紙技術標準要求,保證圖紙要求各項技術指標達到合格標準要求。該工程所用材料應有合格證,符合國標標準,符合圖紙設計要求及規範。

3、依照建築工程地基基礎驗收標準及圖紙技術要求,按照合格標準驗收。在施工過程中發現的質量問題,乙方應無條件無償的整修完畢。

五、承包方式:乙方包工包料,包安全、文明施工。

六、工程量及工程價款:

工程總量為圖紙要求標準(四個鋼結構車間的工程量),工程總價:____________。

七、結算方式:

乙方自籌工程所需材料及全部施工所需工機具、人員及現場臨電等事宜。

八、其它約定事項:

乙方的施工工期應按_______的要求如期完成(天氣原因除外自開工之日起6日內)。施工所需鋼筋及混凝土應做試件質量試驗,如因所用材料試驗不合格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負責。

九、此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雙方代表人簽字,蓋章(畫押)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

鋼結構工程合同 篇3

總承包單位:(以下簡稱甲方)

分包單位:(以下簡稱乙方)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和《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的原則,結合本工程 具體情況,甲、乙雙方協商簽定本施工合同並一致確認以下條款內容:

第 1 條 工程概況

1.1 工程名稱:

1.2 工程地點:

1.3 工程面積:鋼結構部分 平方米

1.4 工程內容:鋼結構及維護和保温工程

1.5 承包範圍:所有鋼結構主體、維護工程、保温工程等內容

1.6 設計單位:

1.7 監理單位:

開工日期: 竣工日期: 總日曆日期: 日曆天

質量等級:合格

合同價款: 萬元 乙方以包工包料的方式對本工程鋼結構進行製作安裝,不得轉包。 本工程價款的計算按工程總造價一次確定,如設計圖紙變更則相應調整變更部分造價。 安全措施、技術措施由乙方提供技術方案,經有關專家評審,甲方批准認可。

第 2 條 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

本工程合同由以下文件組成:

1、工程承包合同;

2、工程補充合同;

3、工程設計變更;

4、工程聯繫單;

5、工程簽證

第 3 條 合同文件使用的標準適用法律 適用法律情況: 國家及上海市有關建設工程的法規均適用於本合同文件, 國家 (包括部、 委) 與上海市對同一問題均有規定時,以上海市的規定為準;上海市無規定的,以國家的規定為 準。 適用標準、規範:本工程應執行的規範如下: 《鋼結構工程施工及驗收規範》及其它政府的規定

第 4 條 圖紙 甲方在滿足工程總進度計劃前提下,按質按量提供建安配套施工圖紙。 圖紙提供套數: 甲方應提供全套施工圖 5 套, 其中二套施工圖作為竣工圖資料在竣工後返還 甲方。 第 5 條 甲方駐工地代表 甲方委派 同志為駐工地代表 上述甲方代表行使甲方的全部權力和職責; 乙方必須接受其指令。 凡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員 在本工程施工中, 在其職責範圍內所發出的書面指令和簽證, 均應視為甲方意見的有效表達。

第 6 條 乙方駐工地代表 乙方委派 同志為駐工地代表 乙方委派 負責現場施工 上述乙方行使乙方的全部權力和職責, 凡乙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員在工程施工中, 在其職責範 圍內所發出的書面資料均應視為乙方意見的有效表達。

第 7 條 甲方工作 甲方應在開工前清理好現場,做到三通一平(水電路通、施工場地平整完畢)以保證乙方順 利開工。 甲方應在開工前將水電頭子接到施工現場雙方商定的位置。 甲方負責協調乙方與業主及監理的關係。 甲方負責進行腳手架的配合工作。 甲方負責提供乙方人員的生

第 8 條 乙方工作 乙方應在分階段施工前 5 天向甲方提供分階段施工進度計劃,以後每月 1 日和 15 日向甲方 提供下部的施工進度計劃。每月末向甲方提供當月完成實物量的施工月報,竣工前 15 天向 甲方提供竣工通知書。對甲方的供應材料、設備的要料計劃,另見雙方簽定的補充合同 乙方應做好對工地內的材料、 設備、 設施等的防火、 防盜工作, 並明確地下管線的保護工作。乙方在工程交付甲方之前,對房屋、各種構築物,各類設施均應做好成品保護工作,如有損 壞,應予修復後方可交付甲方。 乙方應文明施工,按施工組織設計安排現場的機械、材料、設施,使施工現場達到文明施工 的要求。 對施工垃圾的處理應符合市容管理的要求, 工程交工前應清理好建築物和施工現場。

第 9 條 進度計劃 乙方應在圖紙出齊 7 天后,向甲方提供施工組織設計,如甲方分階段提供施工圖紙,乙方應 在下階段工程施工前 5 天后提供施工方案。 甲方代表應在乙方提供施工組織設計後 2 天, 以書面形式批准上述文件或提出修改意見, 逾 期視為確認。

第 10 條 工期提前和延誤 本工程甲方標書要求總工期為 天。 本工程乙方如按 75 天完成,甲方給予 萬元人民幣的獎勵。 如乙方不能在 75 天內完工,則給予 萬元人民幣的處罰(付款方法及細則另見合同補充) 工期延誤是指: (1) 外界因素對施工進度造成的影響, 如一週內停電水造成等工累計超過 8 小時甲方予以 順延。 (2) 因甲方原因對施工進度造成影響。 如不能及時辦理有關手續, 不能及時提供施工圖紙, 設計變更而引起甲方返工, 變更手續辦理不及時, 造成乙方等工及因違反本合同條款造成的 其他影響等,乙方在這類情況發生後 5 天內,就延誤的內容和由此發生的經濟支出、工期延 誤天數,向甲方代表提出報告,甲方應在 5 天內給予答覆,逾期可視為確認。 (3) 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誤,由甲方代表在 5 天內簽證認可,工期相應順延。逾期視 作認可。

第 11 條 檢查和返工 在工程竣工前 10 天,乙方應通知甲方對乙方施工的項目進行檢查,如發生有遺漏項目施工 質量等問題,甲方應立即通知乙方進行返工。 乙方在接到甲方的整改或返工通知後, 應及時予以實施, 待全部完成後, 方可作為正式竣工。

第 12 條 工程質量等級 本工程施工質量的評定以質量監督站為準。

第 13 條 隱蔽工作驗收 隱蔽工程驗收按上海市有關規定執行,需驗收的部位按驗收規範確定。

第 14 條 合同價款及調整 本工程包乾價為 萬元人民幣。圖紙變更則相應調整。

第 15 條 工程預付款、工程款支付及結算 本工程工程款支付及結算方法根據工程進度,分段付款。 工程款支付,工程款分四階段支付 (1) 工程開工前,支付備料款 萬元 (2) 工程量完成至鋼結構進場安裝後 5 天內支付總價的 20% (3) 工程量完成至鋼結構主體後 5 天內支付到總價的 60%; (4) 工程量完成至鋼結構維護、保温安裝結束後 5 天內支付到總價的 80%;(5) 竣工後 30 天內支付到總價的 95%,其餘作為預留保脩金。 (6) 預留保脩金在保修期後無息返還。

第 16 條 材料供應 本工程大材料由乙方以包工包料方式供應(除甲方供應設備外),乙方採購的主要成品及半 成品須先徵得甲方認可,方可定貨採購。甲方供給的設備材料參見補充合同。

第 17 條 竣工驗收 工程竣工時,乙方應向甲方提交符合市建管局要求的全套竣工資料一套 乙方應提前 15 天通知甲方進行竣工驗收,甲方應召集各有關方面人員參加驗收。 工程竣工後, 乙方應向甲方提交二套竣工圖。 竣工圖編制的要求按上海市建設工程檔案管理 辦法執行。

第 18 條 保修 保修內容、範圍:乙方承包範圍內的全部工程內容,和其它確屬乙方施工質量問題的均屬乙 方保修範圍。 保修期限:自竣工驗收通過之日起一年。 在保修期限內, 乙方對施工質量問題免費維修, 在保修期限之外或非因乙方責任造成的修理 由甲方支付費用。 有關保修

第 19 條 爭議 雙方應嚴格執行合同條款,並本着友好合作的精神,處理合同期間的各類問題,儘量避免爭 議或糾紛。如果發生爭議,按下列 原則處理: 1、雙方發生爭議,首先由雙方的上級主管部門調解。在一方提出調解要求後的 10 天內,雙 方應保證合同的繼續執行。 2、雙方接受調解結果,應在調解作出後 2 天內執行。對調解的結果不能接受,或由於一方 不執行調解結果使調解結果無法執行, 任何一方可在調解作出 7 天后提請本工程所在地工商 行政管理機關進行仲裁。 如任何一方不接受仲裁,可要求法院判決。

第 20 條 違約

如有違約,應按經濟合同法的原則,由違約一方承擔違約責任並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第 21 條 安全施工和文明施工 乙方應嚴格執行上級有關部門的安全生產規定,因施工造成工傷事故由乙方負責。 乙方應根據本工程的員工作好安全、文明施工教育。 乙方應嚴格執行上級有關部門的文明施工規定, 否則發生的一切費用及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 責。

第 22 條 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工程造成工期延誤和工程破壞,雙方另行協商處理。

第 23 條 合同的生效和終止 本合同自雙方蓋章之日起生效,至保修期滿後終止。

第 24 條 合同份數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本合同副本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二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鋼結構工程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安德鎮政府門衞室、安德巡邏治安亭製作

2、工程建築面積共 67.79 平方米。

3川菜產業園區路口4

、工程內容:門衞室、巡邏治安亭製作

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第二條 工程期限

1、 本工程合同總工期為 60 天。自主鋼構進場之日起計。

2、 開工條件:甲方負責所施工的鋼結構工程具備施工安裝條件。甲方條件不具備或預付款不到位,乙方開工日期順延。

第三條 合同總價

合同總價人民幣(大寫) 肆拾叁萬玖仟肆百元正 (¥ 439400.00元 )。如施工過程中承包範圍變更,則變更部分按實結算。如增加承包範圍內容可另行計算也可講增加內容併入本合同一併結算。

第四條 甲方責任與義務

1、甲方提供水、電、住宿,負責協調關係,並使施工現場具備安裝條件。

2、因甲方原因而造成工程延期的,合同工期順延;

3、因甲方責任不履行或不按約定履行合同義務的,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4、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無法履行合同的,乙方有權提出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擔。

第五條 乙方責任

1、負責現場安全施工,文明施工。

2、負責報價單範圍內的鋼結構工程施工。

3、乙方施工的鋼結構工程要符合甲乙雙方所確認的圖紙,按圖驗收。

第六條 工期延誤

1、如遇人力不可違或甲方原因造成停工,工期順延

2、合同中約定或甲方代表同意給予順延的其他情況;

3第七條

工程價款支付

工程合同價款為報價單範圍內的工程內容價款,不含增加內容價款(增加內容價款另行計算)。合同簽訂之日,甲方需付給乙方合同價款的 30 %預付款,計 131820.00 元;主鋼構進場之日,甲方需付給乙方合同價款的 50 %工程款,計 219700.00 元;

主鋼構安裝完畢,維護材料進場之日,甲方需付給乙方合同價款的 95 %工程款,計 417430.00元;工程完成驗收合格之日,甲方需付給乙方合同價款的 5 %工程款,計 21970.00元。

工程變更甲乙雙方協商解決調整。

本合同中未盡事宜,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經甲乙雙方單位代表簽字(蓋章)後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條 保修

1、保修範圍:乙方負責施工的內容;保修期一年,對非乙方責任造成的損毀,不在保修範圍之內。

第九條 違約責任

乙方責任:

1、最高不超過10,000元逾期違約金。

2、如發包方未按合同規定支付工程進行款,承包方有權停止施工,並在工程進度款收到十日後再開工,工期雙倍順延,停工造成的在建工程損失、恢復施工必須的額外支出及相關的損失由發包方承擔。

甲方責任:

1、未能按照合同的規定履行自己應負的責任,開竣工日期可以順延。

2、工程中途停建、緩建或由於要求變更設計而造成的停工、返工,應採取措施彌補或減少損失。

3、工程未經驗收,建設方、發包方提前使用或擅自運用,由此而失去工程質量異議權,依法視為驗收合格。

4、承包方驗收通知書送達10天后發包方不組織驗收的,並視為工程已驗收合格。

5、不按合同規定撥付工程進度款,按銀行有關逾期付款辦法的規定其所延付金額每天按萬分之五償付給承包方,並允許承包方停工,工期相應雙倍延期。

6、工程經驗收合格或未經驗收提前使用後仍不支付工程款的,違約金按總造價每日萬分之十支付違約金。

第十條 安全

1、乙在工程施工至交付之前的過程中,建設方、發包方人員除駐工地代表外未經現場工程管理人員許可,不得擅自進入施工現場,否則,造成其人身安全或引起其他安全事故均由建設方、發包方負責。

2、在施工過程中,由於承包方違章施工,違反操作規程,造成人員安全或在建工程損壞,其責任由承包方承擔。

3、發包方應在其認為必要的處所設立安全警示牌或安全公告欄。

第十一條 合同份數

本合同修改無效。

第十二條

合同附件

報價單、雙方確認圖紙各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報價單、圖紙作為合同的一部分,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合同文件的解釋順序:本合同、工程報價單、雙方簽字認可的圖紙。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託代理人(簽字): 委託代理人(簽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鋼結構工程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安德鎮政府門衞室、安德巡邏治安亭製作

2、工程建築面積共 67.79 平方米。

3川菜產業園區路口4

、工程內容:門衞室、巡邏治安亭製作

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第二條 工程期限

1、 本工程合同總工期為 60 天。自主鋼構進場之日起計。

2、 開工條件:甲方負責所施工的鋼結構工程具備施工安裝條件。甲方條件不具備或預付款不到位,乙方開工日期順延。

第三條 合同總價

合同總價人民幣(大寫) 肆拾叁萬玖仟肆百元正 (¥ 439400.00元 )。如施工過程中承包範圍變更,則變更部分按實結算。如增加承包範圍內容可另行計算也可講增加內容併入本合同一併結算。

第四條 甲方責任與義務

1、甲方提供水、電、住宿,負責協調關係,並使施工現場具備安裝條件。

2、因甲方原因而造成工程延期的,合同工期順延;

3、因甲方責任不履行或不按約定履行合同義務的,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4、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無法履行合同的,乙方有權提出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擔。

第五條 乙方責任

1、負責現場安全施工,文明施工。

2、負責報價單範圍內的鋼結構工程施工。

3、乙方施工的鋼結構工程要符合甲乙雙方所確認的圖紙,按圖驗收。

第六條 工期延誤

1、如遇人力不可違或甲方原因造成停工,工期順延

2、合同中約定或甲方代表同意給予順延的其他情況;

3第七條

工程價款支付

工程合同價款為報價單範圍內的工程內容價款,不含增加內容價款(增加內容價款另行計算)。合同簽訂之日,甲方需付給乙方合同價款的 30 %預付款,計 131820.00 元;主鋼構進場之日,甲方需付給乙方合同價款的 50 %工程款,計 219700.00 元;

主鋼構安裝完畢,維護材料進場之日,甲方需付給乙方合同價款的 95 %工程款,計 417430.00元;工程完成驗收合格之日,甲方需付給乙方合同價款的 5 %工程款,計 21970.00元。

工程變更甲乙雙方協商解決調整。

本合同中未盡事宜,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經甲乙雙方單位代表簽字(蓋章)後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條 保修

1、保修範圍:乙方負責施工的內容;保修期一年,對非乙方責任造成的損毀,不在保修範圍之內。

第九條 違約責任

乙方責任:

1、最高不超過10,000元逾期違約金。

2、如發包方未按合同規定支付工程進行款,承包方有權停止施工,並在工程進度款收到十日後再開工,工期雙倍順延,停工造成的在建工程損失、恢復施工必須的額外支出及相關的損失由發包方承擔。

甲方責任:

1、未能按照合同的規定履行自己應負的責任,開竣工日期可以順延。

2、工程中途停建、緩建或由於要求變更設計而造成的停工、返工,應採取措施彌補或減少損失。

3、工程未經驗收,建設方、發包方提前使用或擅自運用,由此而失去工程質量異議權,依法視為驗收合格。

4、承包方驗收通知書送達10天后發包方不組織驗收的,並視為工程已驗收合格。

5、不按合同規定撥付工程進度款,按銀行有關逾期付款辦法的規定其所延付金額每天按萬分之五償付給承包方,並允許承包方停工,工期相應雙倍延期。

6、工程經驗收合格或未經驗收提前使用後仍不支付工程款的,違約金按總造價每日萬分之十支付違約金。

第十條 安全

1、乙在工程施工至交付之前的過程中,建設方、發包方人員除駐工地代表外未經現場工程管理人員許可,不得擅自進入施工現場,否則,造成其人身安全或引起其他安全事故均由建設方、發包方負責。

2、在施工過程中,由於承包方違章施工,違反操作規程,造成人員安全或在建工程損壞,其責任由承包方承擔。

3、發包方應在其認為必要的處所設立安全警示牌或安全公告欄。

第十一條 合同份數

本合同修改無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託代理人(簽字): 委託代理人(簽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鋼結構工程合同 篇6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為配合完成本鋼結構建設工程,明確各自在施工過程中的權利、義務和經濟責任,根據合同法條例和工程具體情況,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協商,簽定如下合同條款:

第一條: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結構層次: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建築面積: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工程範圍:___________

6、設計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承建方式________

第三條:工程造價

本工程承包價為____萬人民幣,每平方米為____元。施工中發生的單項設計變更,另行協商。

第四條;開、竣工日期

本工程根據甲、乙雙方議定的工期____天。施工中遇有下列情況工期應順延:

1、因設計變更延誤的時間以及甲方造成的因素;

2、因甲方不能按期支付工程款造成乙方不能連續施工所耽誤的時間;

3、非正常停電的時間;

4、人力不可抗拒自然災害,乙方無法施工的時間。

第五條:雙方職責

(一) 甲方:

1、甲方應向乙方出示工程項目批准及其他批准手續。

2、開工前會同乙方施工圖審核,並協調處理施工現場周圍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築物、構築物的保護。

3、會同乙方確定建築物、道路和定位標樁水準點和座標控制點、

4、負責協調工程所在地的居民、村組可能發生的矛盾,以及城建、土管、税務部門等相關的矛盾與費用。

5、做好施工現場的“三通一平”(即電通、路通、場地平整)工作。並提供乙方工程施工中的用電。

6、組織有關單位對設計圖紙和有關的技術資料進行會審交底。

7、甲方指派____同志為工地代表,負責處理日常事務和工程質量監督等事宜。

8、按合同規定及時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9、凡屬於配套工程,甲方自理土建項目必須服從乙方整體工程計劃安排、協調、施工。

(二)乙方:

1、向甲方提供工程施工圖紙並負責設計不當所引起的後果,負責工程開工前的各項施工準備工作。

2、按時向甲方提供材料質量證明書。

3、做好分部項檢查驗收。

4、確保工程質量和施工安全、文明,嚴禁野蠻施工。

5、自覺遵守建築單位的規章制度。

6、負責做好工程竣工交付後的回訪保修工作。

7、乙方指派____同志為工地代表,負責工地的全面管理工作。

8、配合甲方協調工程實施中相關的矛盾。

9、施工期間,發生的質量、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負責,甲方不管。

第六條:付款及結算方法

按工程進度分期支付,其中:

第七條:工程質量與驗收

1、乙方必須按施工圖紙及國家現行施工規範進行施工,不得擅自變更和改動。

2、乙方應對全部現場操作、施工方法、技術措施的可靠性、安全性負完全責任。

3、工程所需材料均由乙方自組供應,並且要符合國家規定的國標材料。主要材料進場時,經甲方確認後方可使用。

第八條:竣工驗收

1、乙方應在單位工程竣工前三日內,通知甲方驗收,如甲方在一週內不能按時組織驗收而又無正當道理時,或甲方經使用後,視工程驗收合格。

2、驗收中,發生不符合質量要求需要返工的項目,乙方應在雙方商定的期限內完成。

3、工程支付後,乙方應主動回訪,並對工程質量終身維護。在 ( )年保修期內,發生確因施工責任質量問題,由乙方負責並承擔修理費用,在保修期外收取材料修理費用。

4、工程竣工驗收後,甲方應在十日內給與乙方合同規定的工程款。

第九條:附則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1、因甲方原因而造成乙方誤工,甲方應承擔乙方的誤工損失費。

2、本工程競標報價一次性包定,如變更增加造價另行計算,按乙方報價競標報價同比例上下浮。

3、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糾紛,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訴訟。

4、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鋼結構工程合同 篇7

建設單位: (以下簡稱甲方)

施工單位: (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為配合完成本鋼結構建設工程,明確各自在施工過程中的權利義務和經濟責任,根據合同法條例和工程具體情況,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範圍:_____________________

4.設計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承建方式

第三條:工程造價

工程造價按 元/ ㎡,面積暫定 ㎡,總造價人民幣 元(大寫) 。

如實際施工有增、減憑圖紙變更通知及雙方簽證,決算時按實際平方計算。

第四條:開、竣工日期

本工程根據甲、乙雙方議定的工期____天。施工中遇有下列情況工期應順延:

1.因設計變更延誤的時間以及甲方造成的因素;

2.因甲方不能按期支付工程款造成乙方不能連續施工所耽誤的時間;

3.非正常停電的時間;

4.人力不可抗拒自然災害,乙方無法施工的時間。

第五條:雙方職責

(一)甲方:

1.甲方應向乙方出示工程項目批准及其他批准手續;

2.開工前會同乙方施工圖審核,並協調處理施工現場周圍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築物、構築物的保護;

3.負責協調工程所在地的居民、村組可能發生的矛盾,以及城建、土管、税務部門等相關的矛盾與費用;

4.組織有關單位對設計圖紙和有關的技術資料進行會審交底;

5.甲方指派____同志為工地代表,負責處理日常事務和工程質量監督等事宜;

6.按合同規定及時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二)乙方:

1.向甲方提供工程施工圖紙並負責設計不當所引起的後果,負責工程開工前的各項施工準備工作;

2.按時向甲方提供材料質量證明書;

3.做好分部項檢查驗收;

4.確保工程質量和施工安全、文明,嚴禁野蠻施工;

5.自覺遵守建築單位的規章制度;

6.負責做好工程竣工交付後的回訪保修工作;

7.乙方指派____同志為工地代表,負責工地的全面管理工作;

8.配合甲方協調工程實施中相關的矛盾。

第六條:安全:

1.承包方在工程施工至交付之前的過程中,發包方除駐工地代表外未經現場工程管理人員許可,不得擅自進入施工現場,否則安全事故由發包方承擔;

2.承包方在施工過程中產生的施工事故,其責任均由承包方承擔;

3.承包方應在其認為必要的處所設立安全警示牌或安全公告欄。因未盡安全提示義務或其他過錯給他人造成損害的,承包方應承擔責任。

第七條:付款及結算方法

按工程進度分期支付,其中:

第八條:工程質量與驗收

1.乙方必須按施工圖紙及國家現行施工規範進行施工,不得擅自變更和改動;

2.乙方應對全部現場操作、施工方法、技術措施的可靠性、安全性負完全責任;

3.工程所需材料均由乙方自組供應,並且要符合國家規定的國標材料。主要材料進場時,經甲方確認後方可使用。

第九條:竣工驗收

1.乙方應在單位工程竣工前三日內,通知甲方驗收,如甲方在一週內不能按時組織驗收而又無正當道理時,或甲方經使用後,視工程驗收合格;

2.驗收中,發生不符合質量要求需要返工的項目,乙方應在雙方商定的期限內完成;

3.工程支付後,乙方應主動回訪,並對工程質量終身維護。在( )年保修期內,發生確因施工責任質量問題,由乙方負責並承擔修理費用,在保修期外收取材料修理費用。

第十條:違約責任:

1.乙方收到預付款後應按期進場組織施工,無故逾期5天以上,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除如數返還預付款外,還應承擔 元違約金;

2.工程質量不符合設計規定的,乙方負責無償維修,並賠償甲方由此產生的實際經濟損失;

3.因甲方拖欠工程款而影響工程進度,造成乙方停工的,甲方應支付乙方誤工費30元/人/天,並順延工期。甲方拖欠工程款30日以上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甲方承擔 元違約金。

第十一條:附則

1.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所屬合同條款、協議條款、方案圖、施工圖、履行本合同過程中雙方現場代表簽署的聯繫單、指令單、會議紀要等要都有同等法律效力,但本合同具有優先解釋權;

2.本合同自雙方代表簽字,加蓋雙方公章或合同專用章後成立;收到預付款後合同立即生效;工程竣工驗收符合要求,保修期滿結算工程款支付完畢後終止。

3.本合同簽訂後,甲、乙雙方如需要提出修改時,經雙方協商一致後可以簽訂補充合同或協議作為本合同的補充合同,並與合同一併具有法律效力。

第十二條:補充條款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鋼結構工程合同 篇8

甲方: 

乙方: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和《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的原則,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甲、乙雙方協商簽定本施工合同並一致確認以下條款內容:

第1條 工程概況

1.1 工程名稱: 海關大樓西北側車棚

1.2 工程地點: 海關大樓西北側

1.3 工程面積:

1.4 工程內容: 鋼結構車棚製作安裝

1.5 承包範圍:

開工日期: 20xx-9-25

竣工日期: 20xx-10-25

質量等級: 合格

合同價款:

乙方以包工包料的方式對本工程鋼結構進行製作安裝,不得轉包。

本工程價款的計算按工程總造價一次確定,如設計圖紙變更則相應調整變更部分造價。

安全措施、技術措施由乙方提供技術方案,經有關專家評審,甲方批准認可。

第2條 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

本工程合同由以下文件組成:

1、工程承包合同;

2、工程補充合同;

3、工程設計變更;

4、工程聯繫單;

5、工程簽證

第3條 合同文件使用的標準適用法律

適用法律情況:國家及有關建設工程的法規均適用於本合同文件。

適用標準、規範:本工程應執行的規範如下:

《鋼結構工程施工及驗收規範》及其它政府的規定

第4條 圖紙

由乙方委託設計,及時將全套圖紙交甲方認可。

第5條 甲方駐工地代表

甲方委派 同志為駐工地代表

上述甲方代表行使甲方的全部權力和職責;乙方必須接受其指令。凡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員在本工程施工中,在其職責範圍內所發出的書面指令和簽證,均應視為甲方意見的有效表達。

第6條 乙方駐工地代表

乙方委派 駐工地代表

乙方委派 負責現場施工

上述乙方行使乙方的全部權力和職責,凡乙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員在工程施工中,在其職責範圍內所發出的書面資料均應視為乙方意見的有效表達。

第7條 甲方工作

1、甲方應在開工前清理好現場,做到三通一平(水電路通、施工場地平整完畢)以保證乙方順利開工。

2、甲方負責按合同支付工程款。

3、甲方提供進出道口的臨時通行證給乙方。

第8條 乙方工作

乙方按照甲方要求的時間及時組織工程技術人員熟悉圖紙,採購材料,組織生產。

第9條 進度計劃

按雙方協商的工期要求施工。

第10條 工程預付款、工程款支付及結算

甲乙雙方約定: 。

第11條 保修

保修內容、範圍:乙方承包範圍內的全部工程內容,和其它確屬乙方施工質量問題的均屬乙方保修範圍。

保修期限: 。

在保修期限內,乙方對施工質量問題免費維修,在保修期限之外或非因乙方責任造成的修理由甲方支付費用。

有關保修細則,雙方另定協議。

第12條 爭議

雙方應嚴格執行合同條款,並本着友好合作的精神,處理合同期間的各類問題,儘量避免爭議或糾紛。如果發生爭議,按下列原則處理:

1、雙方發生爭議,首先由雙方的上級主管部門調解。在一方提出調解要求後的10天內,雙方應保證合同的繼續執行。

2、雙方接受調解結果,應在調解作出後2天內執行。對調解的結果不能接受,或由於一方不執行調解結果使調解結果無法執行,任何一方可在調解作出7天后提請本工程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進行仲裁。 如任何一方不接受仲裁,可要求法院判決。

第13條 違約

如有違約,應按經濟合同法的原則,由違約一方承擔違約責任並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第14條 安全施工和文明施工

乙方應嚴格執行上級有關部門的安全生產規定,因施工造成工傷事故由乙方負責。

乙方應根據本工程的員工作好安全、文明施工教育。

乙方應嚴格執行上級有關部門的文明施工規定,否則發生的一切費用及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

第15條 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工程造成工期延誤和工程破壞,雙方另行協商處理。

第16條 合同的生效和終止

本合同自雙方蓋章之日起生效,至保修期滿後終止。

第17條 合同份數

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二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日期 日期

鋼結構工程合同 篇9

總承包單位:

分包單位: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和《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的原則,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甲、乙雙方協商簽定本施工合同並一致確認以下條款內容:

第1條 工程概況

1.1 工程名稱:

1.2 工程地點:

1.3 工程面積:鋼結構部分 平方米

1.4 工程內容:鋼結構及維護和保温工程

1.5 承包範圍:所有鋼結構主體、維護工程、基礎土建工程等內容

開工日期: 竣工日期:

總日曆日期: 日曆天

質量等級:合格

合同價款: 萬元

乙方以包工包料的方式對本工程鋼結構進行製作安裝。

本工程價款的計算按工程總造價一次確定,如設計圖紙變更則相應調整變更部分造價。 安全措施、技術措施由乙方提供技術方案,經有關專家評審,甲方批准認可。

第2條 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

本工程合同由以下文件組成:

1、工程承包合同;

2、工程補充合同;

3、工程設計變更;

4、工程聯繫單;

5、工程簽證

第3條 合同文件使用的標準適用法律

適用法律情況:國家及上海市有關建設工程的法規均適用於本合同文件,國家(包括部、委)與上海市對同一問題均有規定時,以上海市的規定為準;上海市無規定的,以國家的規定為準。

適用標準、規範:本工程應執行的規範如下:

《鋼結構工程施工及驗收規範》及其它政府的規定

第4條 圖紙

甲方在滿足工程總進度計劃前提下,按質按量提供建安配套施工圖紙。

圖紙提供套數:甲方應提供全套施工圖5套,其中二套施工圖作為竣工圖資料在竣工後返還甲方。

第5條 甲方駐工地代表

甲方委派 同志為駐工地代表

上述甲方代表行使甲方的全部權力和職責;乙方必須接受其指令。凡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員在本工程施工中,在其職責範圍內所發出的書面指令和簽證,均應視為甲方意見的有效表達。

第6條 乙方駐工地代表

乙方委派 同志為駐工地代表

乙方委派 負責現場施工

上述乙方行使乙方的全部權力和職責,凡乙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員在工程施工中,在其職責範圍內所發出的書面資料均應視為乙方意見的有效表達。

第7條 甲方工作

甲方應在開工前清理好現場,做到三通一平(水電路通、施工場地平整完畢)以保證乙方順利開工。

甲方應在開工前將水電頭子接到施工現場雙方商定的位置。

甲方負責協調乙方與業主及監理的關係。

甲方負責進行腳手架的配合工作。

甲方負責提供乙方人員的生活、生產用地。

甲方負責按合同支付工程款。

第8條 乙方工作

乙方應在分階段施工前5天向甲方提供分階段施工進度計劃,以後每月1日和15日向甲方提供下部的施工進度計劃。每月末向甲方提供當月完成實物量的施工月報,竣工前15天向甲方提供竣工通知書。對甲方的供應材料、設備的要料計劃,另見雙方簽定的補充合同 乙方應做好對工地內的材料、設備、設施等的防火、防盜工作,並明確地下管線的保護工作。

乙方在工程交付甲方之前,對房屋、各種構築物,各類設施均應做好成品保護工作,如有損壞,應予修復後方可交付甲方。

乙方應文明施工,按施工組織設計安排現場的機械、材料、設施,使施工現場達到文明施工的要求。對施工垃圾的處理應符合市容管理的要求,工程交工前應清理好建築物和施工現場。

第9條 進度計劃

乙方應在圖紙出齊7天后,向甲方提供施工組織設計,如甲方分階段提供施工圖紙,乙方應在下階段工程施工前5天后提供施工方案。

甲方代表應在乙方提供施工組織設計後2天,以書面形式批准上述文件或提出修改意見,逾期視為確認。

第10條 工期提前和延誤

本工程甲方標書要求總工期為 天。

本工程乙方如按75天完成,甲方給予 萬元人民幣的獎勵。

如乙方不能在75天內完工,則給予 萬元人民幣的處罰(付款方法及細則另見合同補充) 工期延誤是指:

(1) 外界因素對施工進度造成的影響,如一週內停電水造成等工累計超過8小時甲方予以順延。

(2) 因甲方原因對施工進度造成影響。如不能及時辦理有關手續,不能及時提供施工圖紙,設計變更而引起甲方返工,變更手續辦理不及時,造成乙方等工及因違反本合同條款造成的其他影響等,乙方在這類情況發生後5天內,就延誤的內容和由此發生的經濟支出、工期延誤天數,向甲方代表提出報告,甲方應在5天內給予答覆,逾期可視為確認。

(3) 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誤,由甲方代表在5天內簽證認可,工期相應順延。逾期視作認可。

第11條 檢查和返工

在工程竣工前10天,乙方應通知甲方對乙方施工的項目進行檢查,如發生有遺漏項目施工質量等問題,甲方應立即通知乙方進行返工。

乙方在接到甲方的整改或返工通知後,應及時予以實施,待全部完成後,方可作為正式竣工。

第12條 工程質量等級

本工程施工質量的評定以質量監督站為準。

第13條 隱蔽工作驗收

隱蔽工程驗收按上海市有關規定執行,需驗收的部位按驗收規範確定。

第14條 合同價款及調整

本工程包乾價為 萬元人民幣。圖紙變更則相應調整。

第15條 工程預付款、工程款支付及結算

本工程工程款支付及結算方法根據工程進度,分段付款。

工程款支付,工程款分四階段支付

(1) 工程開工前,支付備料款 萬元

(2) 工程量完成至鋼結構進場安裝後5天內支付總價的20%

(3) 工程量完成至鋼結構主體後5天內支付到總價的60%;

(4) 工程量完成至鋼結構維護、保温安裝結束後5天內支付到總價的80%;

(5) 竣工後30天內支付到總價的95%,其餘作為預留保脩金。

(6) 預留保脩金在保修期後無息返還。

第16條 材料供應

本工程大材料由乙方以包工包料方式供應(除甲方供應設備外),乙方採購的主要成品及半成品須先徵得甲方認可,方可定貨採購。甲方供給的設備材料參見補充合同。

第17條 竣工驗收

工程竣工時,乙方應向甲方提交符合市建管局要求的全套竣工資料一套

乙方應提前15天通知甲方進行竣工驗收,甲方應召集各有關方面人員參加驗收。

工程竣工後,乙方應向甲方提交二套竣工圖。竣工圖編制的要求按上海市建設工程檔案管理辦法執行。

第18條 保修

保修內容、範圍:乙方承包範圍內的全部工程內容,和其它確屬乙方施工質量問題的均屬乙方保修範圍。

保修期限:自竣工驗收通過之日起一年。

在保修期限內,乙方對施工質量問題免費維修,在保修期限之外或非因乙方責任造成的修理由甲方支付費用。

有關保修細則,雙方另定協議。

第19條 爭議

雙方應嚴格執行合同條款,並本着友好合作的精神,處理合同期間的各類問題,儘量避免爭議或糾紛。如果發生爭議,按下列 原則處理:

1、雙方發生爭議,首先由雙方的上級主管部門調解。在一方提出調解要求後的10天內,雙方應保證合同的繼續執行。

2、雙方接受調解結果,應在調解作出後2天內執行。對調解的結果不能接受,或由於一方不執行調解結果使調解結果無法執行,任何一方可在調解作出7天后提請本工程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進行仲裁。

如任何一方不接受仲裁,可要求法院判決。

第20條 違約

如有違約,應按經濟合同法的原則,由違約一方承擔違約責任並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第21條 安全施工和文明施工

乙方應嚴格執行上級有關部門的安全生產規定,因施工造成工傷事故由乙方負責。 乙方應根據本工程的員工作好安全、文明施工教育。

乙方應嚴格執行上級有關部門的文明施工規定,否則發生的一切費用及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

第22條 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工程造成工期延誤和工程破壞,雙方另行協商處理。

第23條 合同的生效和終止

本合同自雙方蓋章之日起生效,至保修期滿後終止。

甲方(蓋章)地址:法定代表人日期

乙方(蓋章)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日期

鋼結構工程合同 篇10

發包主(全稱): (簡稱甲方)

承包方(全稱): (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 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規定,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依法簽訂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工程內容: 資金來源:

二、工程承包方式:

三、合同工期:本工程預計形式日期月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合同有效工期 天。有 效日期以甲方首付工程款後,甲方基礎允許施工,主鋼結構 材料進場日期為準。

四、工程質量標準達到甲方提供圖紙標準及圖紙變更單 要求。

五、工程造價表

(注本工程造價不含税費,如產生税費,由甲方承擔)

六、施工中的項目變更

在施工中根據甲方及設計要求。工程內容響應變更,增減工程量併入工程總造價。

七、雙方職責:

1、甲方職責:

(1)無償提供施工場地,做好“三通一平”,維護好施工外部環境。

(2)派人協助施工單位,監督施工質量。

(3)檢查材料質量。

(4)按合同及時撥付工程款。

(5)水源電源接到施工場地並負責施工中所產生的費用。

(6)維護乙方施工,材料採購,裝卸自主權,不受干擾。

2、乙方職責:

(1)簽訂合同後,按圖紙、合同安排施工。

(2)如未按雙方約定的質量要求施工,立即返工,返工費用自負。

(3)嚴格按鋼結構施工及安裝規範執行,保質保量。

(4)嚴格按操作規程和規範,安全文明施工,施工期間 所發生的一切安全事故,責任自負。

(5)在施工過程中如遇到天氣或其它因素,以及甲方原 因造成的停工,工期相應順延。

八、工程總價付款方式:工程總價元整。

1、本合同的工程款支付,按本企業名稱及賬號匯入;如果現金支付,憑本企業加蓋財務專用章的收據。

2、甲方在合同簽訂生效當日內,按合同總造價的約% 計款 萬元( 元),預付乙方備料款。

3、工程進度款:

(1)主鋼結構(鋼樑、鋼柱、鋼架)到工地時,甲方按合同總造價款的約 %計款 萬元( 元), 付乙方工程進料款。

(2)鋼架樑安裝完畢,安裝彩瓦前再付計款 萬元( 元)。

(3)餘款待主鋼結構材料進入工地後天付清。

九、工程驗收及雙方異議處理期限

(一)按照雙方認可的圖紙要求,約定的質量標準驗收。工程竣工時,乙方向甲方呈交驗收報告。甲方接到驗 報告三日內,山甲乙方雙方進行驗收,驗收合格辦理交接使用手續。如甲方提出有關質量問題,應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通知後三日內因到場整修。

(二)工程竣工後,甲方接到乙方驗收報告三日內不進行驗收,或擅自投入使用者,均視為該工程已驗收為合格工程正式交付使用。

十、工程保修

(1)乙方負責該工程質量保修,期限為1年,保修期從乙方出示的驗收報告之日算起。乙方接到甲方書面維修通知三人到場維修。

(2)質量保修期滿後,在維修過程中,人工費、材料費 按成本費計算。

十一、違約責任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任何一方不得隨意 更改或中止,否則賠償對方合同工程總造價百分之三十的違約金,並該工程所有材料歸乙方所有,解除合同。

十二、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採取以下兩種方式解決:

(1)提交工商行政部門調解仲裁;

(2)甲乙雙方可向主張權利的所在地人民法院處理。

十三、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一式二份,甲乙雙方 各執一份,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十四、其它:

雙方簽字認可的補充協議,作為合同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鋼結構工程合同 篇11

總承包單位:

分包單位: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和《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的原則,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甲、乙雙方協商簽定本施工合同並一致確認以下條款內容:

第1條 工程概況

1.1 工程名稱:

1.2 工程地點:

1.3 工程面積:鋼結構部分 平方米

1.4 工程內容:鋼結構及維護和保温工程

1.5 承包範圍:所有鋼結構主體、維護工程、保温工程等內容

1.6 設計單位:

1.7 監理單位:

開工日期:

竣工日期:

總日曆日期: 日曆天

質量等級:合格

合同價款: 萬元

乙方以包工包料的方式對本工程鋼結構進行製作安裝,不得轉包。

本工程價款的計算按工程總造價一次確定,如設計圖紙變更則相應調整變更部分造價。 安全措施、技術措施由乙方提供技術方案,經有關專家評審,甲方批准認可。

第2條 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

本工程合同由以下文件組成:

1、工程承包合同;

2、工程補充合同;

3、工程設計變更;

4、工程聯繫單;

5、工程簽證

第3條 合同文件使用的標準適用法律

適用法律情況:國家及上海市有關建設工程的法規均適用於本合同文件,國家(包括部、委)與上海市對同一問題均有規定時,以上海市的規定為準;上海市無規定的,以國家的規定為準。

適用標準、規範:本工程應執行的規範如下:

《鋼結構工程施工及驗收規範》及其它政府的規定

第4條 圖紙

甲方在滿足工程總進度計劃前提下,按質按量提供建安配套施工圖紙。

圖紙提供套數:甲方應提供全套施工圖5套,其中二套施工圖作為竣工圖資料在竣工後返還甲方。

第5條 甲方駐工地代表

甲方委派 同志為駐工地代表

上述甲方代表行使甲方的全部權力和職責;乙方必須接受其指令。凡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員在本工程施工中,在其職責範圍內所發出的書面指令和簽證,均應視為甲方意見的有效表達。

第6條 乙方駐工地代表

乙方委派 同志為駐工地代表

乙方委派 負責現場施工

上述乙方行使乙方的全部權力和職責,凡乙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員在工程施工中,在其職責範圍內所發出的書面資料均應視為乙方意見的有效表達。

第7條 甲方工作

甲方應在開工前清理好現場,做到三通一平(水電路通、施工場地平整完畢)以保證乙方順利開工。

甲方應在開工前將水電頭子接到施工現場雙方商定的位置。

甲方負責協調乙方與業主及監理的關係。

甲方負責進行腳手架的配合工作。

甲方負責提供乙方人員的生活、生產用地。

甲方負責按合同支付工程款。

第8條 乙方工作

乙方應在分階段施工前5天向甲方提供分階段施工進度計劃,以後每月1日和15日向甲方提供下部的施工進度計劃。每月末向甲方提供當月完成實物量的施工月報,竣工前15天向甲方提供竣工通知書。對甲方的供應材料、設備的要料計劃,另見雙方簽定的補充合同 乙方應做好對工地內的材料、設備、設施等的防火、防盜工作,並明確地下管線的保護工作。

乙方在工程交付甲方之前,對房屋、各種構築物,各類設施均應做好成品保護工作,如有損壞,應予修復後方可交付甲方。

乙方應文明施工,按施工組織設計安排現場的機械、材料、設施,使施工現場達到文明施工的要求。對施工垃圾的處理應符合市容管理的要求,工程交工前應清理好建築物和施工現場。

第9條 進度計劃

乙方應在圖紙出齊7天后,向甲方提供施工組織設計,如甲方分階段提供施工圖紙,乙方應在下階段工程施工前5天后提供施工方案。

甲方代表應在乙方提供施工組織設計後2天,以書面形式批准上述文件或提出修改意見,逾期視為確認。

第10條 工期提前和延誤

本工程甲方標書要求總工期為 天。

本工程乙方如按75天完成,甲方給予 萬元人民幣的獎勵。

如乙方不能在75天內完工,則給予 萬元人民幣的處罰(付款方法及細則另見合同補充)

工期延誤是指:

(1) 外界因素對施工進度造成的影響,如一週內停電水造成等工累計超過8小時甲方予以順延。

(2) 因甲方原因對施工進度造成影響。如不能及時辦理有關手續,不能及時提供施工圖紙,設計變更而引起甲方返工,變更手續辦理不及時,造成乙方等工及因違反本合同條款造成的其他影響等,乙方在這類情況發生後5天內,就延誤的內容和由此發生的經濟支出、工期延誤天數,向甲方代表提出報告,甲方應在5天內給予答覆,逾期可視為確認。

(3) 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誤,由甲方代表在5天內簽證認可,工期相應順延。逾期視作認可。

第11條 檢查和返工

在工程竣工前10天,乙方應通知甲方對乙方施工的項目進行檢查,如發生有遺漏項目施工質量等問題,甲方應立即通知乙方進行返工。

乙方在接到甲方的整改或返工通知後,應及時予以實施,待全部完成後,方可作為正式竣工。

第12條 工程質量等級

本工程施工質量的評定以質量監督站為準。

第13條 隱蔽工作驗收

隱蔽工程驗收按上海市有關規定執行,需驗收的部位按驗收規範確定。

第14條 合同價款及調整

本工程包乾價為 萬元人民幣。圖紙變更則相應調整。

第15條 工程預付款、工程款支付及結算

本工程工程款支付及結算方法根據工程進度,分段付款。

工程款支付,工程款分四階段支付

(1) 工程開工前,支付備料款 萬元

(2) 工程量完成至鋼結構進場安裝後5天內支付總價的20%

(3) 工程量完成至鋼結構主體後5天內支付到總價的60%;

(4) 工程量完成至鋼結構維護、保温安裝結束後5天內支付到總價的80%;

(5) 竣工後30天內支付到總價的95%,其餘作為預留保脩金。

(6) 預留保脩金在保修期後無息返還。

第16條 材料供應

本工程大材料由乙方以包工包料方式供應(除甲方供應設備外),乙方採購的主要成品及半成品須先徵得甲方認可,方可定貨採購。甲方供給的設備材料參見補充合同。

第17條 竣工驗收

工程竣工時,乙方應向甲方提交符合市建管局要求的全套竣工資料一套

乙方應提前15天通知甲方進行竣工驗收,甲方應召集各有關方面人員參加驗收。

工程竣工後,乙方應向甲方提交二套竣工圖。竣工圖編制的要求按上海市建設工程檔案管理辦法執行。

第18條 保修

保修內容、範圍:乙方承包範圍內的全部工程內容,和其它確屬乙方施工質量問題的均屬乙方保修範圍。

保修期限:自竣工驗收通過之日起一年。

在保修期限內,乙方對施工質量問題免費維修,在保修期限之外或非因乙方責任造成的修理由甲方支付費用。

有關保修細則,雙方另定協議。

第19條 爭議

雙方應嚴格執行合同條款,並本着友好合作的精神,處理合同期間的各類問題,儘量避免爭議或糾紛。如果發生爭議,按下列 原則處理:

1、雙方發生爭議,首先由雙方的上級主管部門調解。在一方提出調解要求後的10天內,雙方應保證合同的繼續執行。

2、雙方接受調解結果,應在調解作出後2天內執行。對調解的結果不能接受,或由於一方不執行調解結果使調解結果無法執行,任何一方可在調解作出7天后提請本工程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進行仲裁。

如任何一方不接受仲裁,可要求法院判決。

第20條 違約

如有違約,應按經濟合同法的原則,由違約一方承擔違約責任並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第21條 安全施工和文明施工

乙方應嚴格執行上級有關部門的安全生產規定,因施工造成工傷事故由乙方負責。 乙方應根據本工程的員工作好安全、文明施工教育。

乙方應嚴格執行上級有關部門的文明施工規定,否則發生的一切費用及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

第22條 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工程造成工期延誤和工程破壞,雙方另行協商處理。

第23條 合同的生效和終止

本合同自雙方蓋章之日起生效,至保修期滿後終止。

第24條 合同份數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本合同副本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二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日期 日期

鋼結構工程合同 篇12

發包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和《建築安裝工程承包條例》的原則,為明確雙方責任,保證本工程順利進行,經過友好協商,雙方成達下列條款,以茲共同遵守。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 工程名稱:

2. 工程地址:

3. 工程內容:包工包料,固定單價。

4. 工程造價:

5. 鋼結構工程建成後,土建砌體完工。

第二條 付款方式

1. 本合同簽訂生效三天內甲方預付工程總價款的給乙方。

2. 在主鋼樑鋼柱加工完畢後甲方付工程總價的給乙方。

3. 在主鋼架鋼樑檁條安裝完畢後甲方付工程總造價的

4. 在屋面瓦完成工程總造價的 %給乙方。

5. 剩餘在工程竣工驗收合格15日內,甲方必須一次性付給乙方,預留 %為本工程保脩金。在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三個月後第一週內付清。

6. 若本項目竣工後,乙方提出驗收,三日內甲方必須組織驗收,若甲方無組織驗收,則視為驗收合格,應按本合同第二條第5款付清合同款項。

第三條 工程質量和驗收標準

乙方嚴格按照設計規範和設計圖紙要求進行施工,嚴把質量關,並接受甲方的監督。在施工過程中,甲方代表 全權負責處理此合範圍內事務,現場施工員 全程在場負責技術處理相關施工日誌需雙方簽字確認, 工程質量為合格。工程保修期為12個月,在12個月內,若因乙方施工原因造成質量不合格,由乙方維修合格,維修費由乙方負責承擔。

第四條 安全生產

乙方嚴格按照安全生產操作規程組織施工,並接受甲方工地負責人的安全監督。若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負責;若因甲方或單位無關人員(社會人員及政府有關部門)擅自闖入施工現場,或其他非乙方的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則由責任方自行負責。

第五條 甲方提供條件

1. 甲方應無償為乙方提供施工及生活用電、用水。

2. 乙方進入工地前甲方必須具施工條件,即三通一平(通水、通電、通路,廠地平整)甲方應保證地面運輸道路的通道暢通。

3. 甲方應為乙方留有足夠的場地用於材料堆放。

4. 出現甲方未按約定付款情形,乙方停工後甲方如另行組織人員安裝,因此情況出現基於甲方違約造成,不影響乙方按合同總價款向甲方主張合同總價款的權利,甲方明確放棄以此理由的抗辯主權。

第六條 爭議,違約

1. 甲乙雙方若發生爭議,可提請有關部門進行調解,調解不成時,任何一方可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 乙方在無甲方造成其他原因的情況下,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或施工有問題經返修仍達不到設計規範要求,應賠償因此給甲方造成的實際損失。

3. 甲方不能按合同約定付款,應按《經濟合同法》有關規定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並賠償因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工期順延。

4. 工程中途因甲方的原因停建,緩建造成的停工、窩工、返工,倒運人員和機械設備調遷等,所造成的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

5. 工程未經驗收,甲方提前或擅自動用,發生的質量問題或其他的問題,由甲方承擔責任。原則上安裝三日內甲方不提出書成異議即視為訂可安裝及質量問題,即視為驗收合格。

第七條 其他條款

1. 本合同自定立之日起生效,本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甲方付清全部款項後終止。甲方首批合同款到乙方帳户後,甲方將派一方監理到乙方加工車間進行監理,施工日誌雙方簽字。

2.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每具有同等效力。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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