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賣店或專櫃特許經營加盟合同(精選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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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賣店或專櫃特許經營加盟合同 篇1
專賣店或專櫃特許經營加盟合同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1.合同總則
1.1?為了拓展“_________”品牌商品的銷售市場,甲方特推出“_________”特許專賣計劃。
1.2?甲方根據加盟計劃,鑑於乙方申請,授予乙方專賣店或專櫃特許經營權。
1.3?乙方自願申請加入“_________”專賣店或專櫃的經營,接受甲方授予的單店,單櫃的特許經營權,並自願成為“_________”商品特許專賣之成員。
1.4?甲,乙雙方本着自願,平等,誠實,信用及共同拓展市場的原則,經友好協商,簽訂本合同(以下簡稱本合同或加盟合同)以由雙方共同恪守。
2.加盟細則
2.1?專賣店規模
2.1.1?簡約型。面積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裝修費_________元,配貨量_________—?_________元(按進貨結算價計算);
2.1.2?標準型。面積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裝修費_________元,配貨量_________—?_________元(按進貨結算價計算);
2.1.3?豪華型。面積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裝修費_________元,配貨量_________—?_________元(按進貨結算價計算);
2.1.4?旗艦型。面積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裝修費_________元,配貨量_________—?_________元(按進貨結算價計算)。
2.2?專賣店選址
2.2.1?乙方可根據甲方專賣店選址方略自行選定專賣店,專櫃地址,並真實填寫《“_________”加盟申請表》提交甲方審核,甲方根據乙方填寫的《“_________”加盟申請表》進行店址實地考察。
2.2.2?乙方加盟“_________”專賣店或專櫃,甲方不收取加盟費。雙方認可後再進一步簽訂下列協議。
2.3?裝修及費用
2.3.2?裝修方式:
?乙方根據甲方提供的裝修方案設計要求自行進行裝修的,費用由乙方支付。
?甲方根據乙方申請,甲方負責進行裝修的,按標準型或簡約型規模進行,費用由甲方支付。
2.3.3?裝修獎勵返利:凡乙方自行承擔費用進行裝修的,當乙方專賣店銷售“_________”商品累計達到_________元時(按進貨結算價計算),甲方獎勵返利乙方裝修費用_________元;當乙方專賣店銷售“_________”商品累計達到_________元時(按進貨結算價計算),甲方再獎勵返利乙方裝修費用_________元。
2.3.4?裝修保證金及返還:凡甲方承擔費用並進行裝修的,乙方需在甲方進行裝修前支付與裝修規模等額的裝修保證金,甲方將根據乙方經營業績,返還乙方裝修保證金。
?如屬標準型規模裝修,裝修保證金_________元,當乙方專賣店銷售“_________”商品累計達到_________元時(按進貨結算價計算),返還裝修保證金_________元,當乙方專賣店銷售“_________”商品累計達到_________元時(按進貨結算價計算),再返還裝修保證金_________元。
?如屬簡約型規模裝修,裝修保證金_________元,當乙方專賣店銷售“_________”商品累計達到_________元時(按進貨結算價計算),甲方一次性返還。
2.3.5?本協議採納的裝修方式是:乙方自行裝修;甲方按標準型規模裝修,乙方裝修保證金_________元;甲方按簡約型規模裝修,乙方裝修保證金_________元。(簽訂本協議時需進行選擇,用“∨”,“╳”表示)。
2.4?商品發貨
2.4.1?在本合同簽訂後的二月內,店鋪裝修完成後10天內,乙方須向甲方首次進貨,按專賣店規模,首次進貨量_________元(按進貨結算價計算),第一次進貨由甲方統一配貨;
2.4.2?乙方經營期間商品補充由乙方根據經營情況決定,並提前一週傳達至甲方。
2.4.3?甲方每次發貨必須提供發貨清單,發貨清單裝入商品箱內,乙方憑發貨清單驗貨,如有差異(多發或少發),應在收貨兩天以書面形式告知甲方,否則甲方視乙方如數收到發貨清單上的商品。
2.4.4?本合同有效期內,所有進貨運輸費用乙方自行承擔。
2.5?商品退換
2.5.1?所進商品在包裝完好,沒有人為破損及蟲蟻咬壞,並不影響第二次銷售的前提下,甲方承諾100%退換(過季商品退貨量另行協商)。
2.5.2?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收到的貨物屬商品質量問題的,由甲方負責全額退貨(屬乙方或第三方造成的人為殘次商品除外)。
2.5.3?合同有效期內,乙方可向甲方提出換貨要求:非過季商品和不影響第二次銷售的商品,可在進貨後的二月內按此商品當批進貨量的30%換貨。每次換貨前需提供換貨明細單,其運費由乙方自行承擔。
2.5.4?乙方連續兩個月內未進貨,需向甲方書面報告説明,乙方未提出書面報告,甲方可視為乙方單方自行退出加盟,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本合同。裝修保證金不再返還,並追回乙方進貨餘款。
2.6?貨款結算
2.6.1?貨款結算方式:現金價結算,代銷價結算二種方式。
?現金價結算:建議乙方以現金價結算方式配貨,可享有更大的利潤空間。乙方按專賣店規模一次性支付貨款現金或匯入甲方帳户,甲方收到貨款後進行商品配送。
?代銷價結算:如乙方第一次進貨不採納現金價結算方式,則按代銷價結算(代銷結算價高於現金結算價20%左右),由甲方代墊貨款按乙方專賣店規模進行開業前一次性統一配貨;為確保誠信,共求發展,以代銷價結算方式的乙方需在甲方配貨前一週預付甲方貨款總額60%的貨款保證金,40%的餘款在第二次進貨時或售後結清(第二次及以後進貨時可選擇繼續按代銷價結算或改為現金價結算,由乙方自定。)
2.6.2?本協議採納的貨款結算方式是:現金價結算;代銷價結算,貨款保證金_________元;(簽訂本協議時需進行選擇,用“∨”,“╳”表示)。
2.6.3?終止結算:經營合同到期後,如乙方終止“_________”旅遊商品經營,在商品保存完好無缺損的前提下,剩餘商品可退回甲方,甲方將乙方剩餘商品貨款退還乙方。
2.7?銷售獎勵
2.7.1?當乙方商品銷售額累計達到進貨量_________元時,甲方向乙方返利貨款3%;當乙方商品銷售額累計達到進貨量_________元時,原_________元以上部分,甲方向乙方返利貨款5%;當乙方商品銷售額累計達到進貨量_________元時,原_________元以上部分,甲方向乙方返利貨款8%。
2.7.2?返利方式:價值等同的“_________”品牌貨品或現金。
3.保證與要求
3.1?甲方確保根據雙方確認的訂貨單向乙方供貨,乙方保證只從甲方或甲方指定代理商處購進甲方品牌的產品。
3.2?甲乙雙方嚴格執行“_________”特許專賣計劃,以利於“_________”產品市場的健康發展。乙方保證按“_________”特許專賣統一的經營模式,服務質量標準向顧客提供服務,甲方提供“_________”產品的統一市場零售指導價格(市場零售指導價是指商品經過甲方試銷後,被認定基本合理的價位),供乙方參考。
4.合同及經營期限
特許經營權許可期限與本合同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有效期_________年。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除非本合同已提前終止,乙方可在合同有效期滿前一個月向甲方提出延長本合同的書面請求,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延長本合同有效期。
5.特許經營權許可的內容,範圍
5.1?甲方特許乙方於合同期限內在甲方認可的專賣店,專櫃使用“_________”之_____,商號,並以“_________”商品限定的經營模式經營“_________”系列產品。
6.專賣店地址
6.1?甲方特許乙方在_________省_________市(縣)_________區域內開設“_________”專賣店,專櫃。乙方自開店一月內將店面裝修效果圖照片,及營業執照複印件交甲方存檔。
6.2?因地域環境或其它原因乙方希望變更第六條第一項規定的加盟店地點時,須向甲方提出書面變更申請,雙方協商後解決。
6.3?乙方需要在第六條第一項規定的店址區域以外新建“_________”專賣店或專櫃,必須報經甲方同意,雙方補充簽訂(或修改)原加盟合同。
7.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7.1?為確保專賣經營體系的統一性和產品服務質量的一致性,甲方或甲方的授權代理人,有權對乙方的經營活動進行監督(審查乙方履行本合同的表現及商店整體形象和服務質量)。
7.2?乙方違反本加盟合同規定,侵犯甲方合法權益,甲方有權提出更正或單方終止本合同。
7.3?甲方需向乙方提供乙方開店的授權文書,證牌,店櫃裝修方案。
7.4?甲方提供乙方經營的指導及相關技術支持。
8.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8.1?乙方可自行在本區域內開設新店,但須申報甲方,甲方根據乙方當地市場,店面和乙方的經營狀況而審批。
8.2?乙方在本合同規定的權利的責任範圍內,自行投資,自負盈虧,自聘員工,自行經營和管理。
8.3?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必須銷售“_________”品牌的產品。
8.4?乙方應保持甲方制定的統一裝修標準和店面裝修的完整性。
8.5?乙方需作有關“_________”的產品,_____,商號對外廣告時,廣告資料內容須經甲方審核同意。
9._____的現有權和使用權
9.1?所有帶有表示“_________”或與“_________”有關的標記均屬甲方所有,在未經甲方事先書面許可,乙方不得註冊甲方任何標記,亦不得將甲方標記用於本合同之外的任何活動。
9.2?乙方只可在加盟店或專櫃內使用“_________”的_____,服務標誌及表示這些標誌的標籤或招牌。
9.3?乙方在甲方授權範圍內使用“_________”_____及服務標誌,且必須按甲方提供之原樣使用,不得自行對其進行任何改變。
10.合同解除及終止
10.1?本合同期滿時,乙方可提前一個月提出續約要求,雙方在正常履行本合同的前提下續訂該項經營合同,乙方未提出續約要求則視為本合同期滿而自動終止。
10.2?本合同有效期內,雙方一致同意提前終止本合同並達成一致書面協議,則本合同可依協議提前終止。
10.3?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甲方有權單方提前解除本合同。
10.3.1?乙方仿冒,濫用“_________”_____。
10.3.2?乙方在專賣店內未經允許,自行銷售“_________”產品以外的其它產品,甚至假冒偽劣產品而影響甲方聲譽。
10.3.3?乙方違反本合同,侵犯甲方合法權益,破壞加盟體系。
10.4?本合同終止或解除時,乙方不得繼續使用“_________”_____,拆除乙方原所有帶有“_________”的商號,標識,_____,服務標誌等一切含甲方標識的裝飾用具,店面裝修,燈箱,宣傳品等。
11.不可抗力
11.1?如因非雙方所能控制的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包括地震,颱風,水災,火災等意外事件,並導致雙方的任何一方無法履行合同時,遇不可抗力之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書面告知另一方,並應在十五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雙方認可後協商終止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
11.2?如因第十三條第一款的原因終止合同,甲乙雙方必須清算清理貨物及帳款,互不追究責任,但乙方仍須在合同終止後一個月內,自行拆除所有“_________”專營店標牌箱廣告等。
12.適用法律
本合同之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
13.爭議的解決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的,則任何一方均可訴諸本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裁決。
14.保密條款
15.通知
任何書面通知,按本合約中所述雙方的公司地址,或圖文傳真送達通知人後,即視為送達。
16.附則
16.1?以上條款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另外議定的補充合同條款經雙方簽訂後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被視為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6.2?甲乙雙方茲承認簽署本合同,並已閲讀及明白本合同所列條款包含之規定,並同意受其約束。
16.3?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公司乙方(蓋章):_________
公司地址: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聯繫電話:__聯繫電話:__
傳真:__乙方代表(簽字):__
甲方代表(簽字):__
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專賣店或專櫃特許經營加盟合同 篇2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1.合同總則
1.1為了拓展“_________”品牌商品的銷售市場,甲方特推出“_________”特許專賣計劃。
1.2甲方根據加盟計劃,鑑於乙方申請,授予乙方專賣店或專櫃特許經營權。
1.3乙方自願申請加入“_________”專賣店或專櫃的經營,接受甲方授予的單店,單櫃的特許經營權,並自願成為“_________”商品特許專賣之成員。
1.4甲,乙雙方本着自願,平等,誠實,信用及共同拓展市場的原則,經友好協商,簽訂本合同(以下簡稱本合同或加盟合同)以由雙方共同恪守。
2.加盟細則
2.1專賣店規模
2.1.1簡約型。面積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裝修費_________元,配貨量__________________元(按進貨結算價計算);
2.1.2標準型。面積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裝修費_________元,配貨量__________________元(按進貨結算價計算);
2.1.3豪華型。面積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裝修費_________元,配貨量__________________元(按進貨結算價計算);
2.1.4旗艦型。面積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裝修費_________元,配貨量__________________元(按進貨結算價計算)。
2.2專賣店選址
2.2.1乙方可根據甲方專賣店選址方略自行選定專賣店,專櫃地址,並真實填寫《“_________”加盟申請表》提交甲方審核,甲方根據乙方填寫的《“_________”加盟申請表》進行店址實地考察。
2.2.2乙方加盟“_________”專賣店或專櫃,甲方不收取加盟費。雙方認可後再進一步簽訂下列協議。
2.3裝修及費用
2.3.1甲方免費為乙方提供裝“_________”專賣店,專櫃裝修方案。
2.3.2裝修方式:
乙方根據甲方提供的裝修方案設計要求自行進行裝修的,費用由乙方支付。
甲方根據乙方申請,甲方負責進行裝修的,按標準型或簡約型規模進行,費用由甲方支付。
2.3.3裝修獎勵返利:凡乙方自行承擔費用進行裝修的,當乙方專賣店銷售“_________”商品累計達到_________元時(按進貨結算價計算),甲方獎勵返利乙方裝修費用_________元;當乙方專賣店銷售“_________”商品累計達到_________元時(按進貨結算價計算),甲方再獎勵返利乙方裝修費用_________元。
2.3.4裝修保證金及返還:凡甲方承擔費用並進行裝修的,乙方需在甲方進行裝修前支付與裝修規模等額的裝修保證金,甲方將根據乙方經營業績,返還乙方裝修保證金。
如屬標準型規模裝修,裝修保證金_________元,當乙方專賣店銷售“_________”商品累計達到_________元時(按進貨結算價計算),返還裝修保證金_________元,當乙方專賣店銷售“_________”商品累計達到_________元時(按進貨結算價計算),再返還裝修保證金_________元。
如屬簡約型規模裝修,裝修保證金_________元,當乙方專賣店銷售“_________”商品累計達到_________元時(按進貨結算價計算),甲方一次性返還。
2.3.5本協議採納的裝修方式是:乙方自行裝修;甲方按標準型規模裝修,乙方裝修保證金_________元;甲方按簡約型規模裝修,乙方裝修保證金_________元。(簽訂本協議時需進行選擇,用“∨”,表示)。
2.4商品發貨
2.4.1在本合同簽訂後的二月內,店鋪裝修完成後10天內,乙方須向甲方首次進貨,按專賣店規模,首次進貨量_________元(按進貨結算價計算),第一次進貨由甲方統一配貨;
2.4.2乙方經營期間商品補充由乙方根據經營情況決定,並提前一週傳達至甲方。
2.4.3甲方每次發貨必須提供發貨清單,發貨清單裝入商品箱內,乙方憑發貨清單驗貨,如有差異(多發或少發),應在收貨兩天以書面形式告知甲方,否則甲方視乙方如數收到發貨清單上的商品。
2.4.4本合同有效期內,所有進貨運輸費用乙方自行承擔。
2.5商品退換
2.5.1所進商品在包裝完好,沒有人為破損及蟲蟻咬壞,並不影響第二次銷售的前提下,甲方承諾100%退換(過季商品退貨量另行協商)。
2.5.2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收到的貨物屬商品質量問題的,由甲方負責全額退貨(屬乙方或第三方造成的人為殘次商品除外)。
2.5.3合同有效期內,乙方可向甲方提出換貨要求:非過季商品和不影響第二次銷售的商品,可在進貨後的二月內按此商品當批進貨量的30%換貨。每次換貨前需提供換貨明細單,其運費由乙方自行承擔。
2.5.4乙方連續兩個月內未進貨,需向甲方書面報告説明,乙方未提出書面報告,甲方可視為乙方單方自行退出加盟,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本合同。裝修保證金不再返還,並追回乙方進貨餘款。
2.6貨款結算
2.6.1貨款結算方式:現金價結算,代銷價結算二種方式。
現金價結算:建議乙方以現金價結算方式配貨,可享有更大的利潤空間。乙方按專賣店規模一次性支付貨款現金或匯入甲方帳户,甲方收到貨款後進行商品配送。
代銷價結算:如乙方第一次進貨不採納現金價結算方式,則按代銷價結算(代銷結算價高於現金結算價20%左右),由甲方代墊貨款按乙方專賣店規模進行開業前一次性統一配貨;為確保誠信,共求發展,以代銷價結算方式的乙方需在甲方配貨前一週預付甲方貨款總額60%的貨款保證金,40%的餘款在第二次進貨時或售後結清(第二次及以後進貨時可選擇繼續按代銷價結算或改為現金價結算,由乙方自定。)
2.6.2本協議採納的貨款結算方式是:現金價結算;代銷價結算,貨款保證金_________元;(簽訂本協議時需進行選擇,用“∨”,表示)。
2.6.3終止結算:經營合同到期後,如乙方終止“_________”旅遊商品經營,在商品保存完好無缺損的前提下,剩餘商品可退回甲方,甲方將乙方剩餘商品貨款退還乙方。
2.7銷售獎勵
2.7.1當乙方商品銷售額累計達到進貨量_________元時,甲方向乙方返利貨款3%;當乙方商品銷售額累計達到進貨量_________元時,原_________元以上部分,甲方向乙方返利貨款5%;當乙方商品銷售額累計達到進貨量_________元時,原_________元以上部分,甲方向乙方返利貨款8%。
2.7.2返利方式:價值等同的“_________”品牌貨品或現金。
3.保證與要求
3.1甲方確保根據雙方確認的訂貨單向乙方供貨,乙方保證只從甲方或甲方指定代理商處購進甲方品牌的產品。
3.2甲乙雙方嚴格執行“_________”特許專賣計劃,以利於“_________”產品市場的健康發展。乙方保證按“_________”特許專賣統一的經營模式,服務質量標準向顧客提供服務,甲方提供“_________”產品的統一市場零售指導價格(市場零售指導價是指商品經過甲方試銷後,被認定基本合理的價位),供乙方參考。
4.合同及經營期限
特許經營權許可期限與本合同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有效期________年。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除非本合同已提前終止,乙方可在合同有效期滿前一個月向甲方提出延長本合同的書面請求,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延長本合同有效期。
5.特許經營權許可的內容,範圍
5.1甲方特許乙方於合同期限內在甲方認可的專賣店,專櫃使用“_________”之商標,商號,並以“_________”商品限定的經營模式經營“_________”系列產品。
5.2乙方獲得上述特許經營權許可,須按甲方要求經營,不得超越許可範圍和許可期限,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將該項權利轉讓。
6.專賣店地址
6.1甲方特許乙方在_________省_________市(縣)_________區域內開設“_________”專賣店,專櫃。乙方自開店一月內將店面裝修效果圖照片,及營業執照複印件交甲方存檔。
6.2因地域環境或其它原因乙方希望變更第六條第一項規定的加盟店地點時,須向甲方提出書面變更申請,雙方協商後解決。
6.3乙方需要在第六條第一項規定的店址區域以外新建“_________”專賣店或專櫃,必須報經甲方同意,雙方補充簽訂(或修改)原加盟合同。
7.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7.1為確保專賣經營體系的統一性和產品服務質量的一致性,甲方或甲方的授權代理人,有權對乙方的經營活動進行監督(審查乙方履行本合同的表現及商店整體形象和服務質量)。
7.2乙方違反本加盟合同規定,侵犯甲方合法權益,甲方有權提出更正或單方終止本合同。
7.3甲方需向乙方提供乙方開店的授權文書,證牌,店櫃裝修方案。
7.4甲方提供乙方經營的指導及相關技術支持。
8.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8.1乙方可自行在本區域內開設新店,但須申報甲方,甲方根據乙方當地市場,店面和乙方的經營狀況而審批。
8.2乙方在本合同規定的權利的責任範圍內,自行投資,自負盈虧,自聘員工,自行經營和管理。
8.3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必須銷售“_________”品牌的產品。
8.4乙方應保持甲方制定的統一裝修標準和店面裝修的完整性。
8.5乙方需作有關“_________”的產品,商標,商號對外廣告時,廣告資料內容須經甲方審核同意。
9.商標的現有權和使用權
9.1所有帶有表示“_________”或與“_________”有關的標記均屬甲方所有,在未經甲方事先書面許可,乙方不得註冊甲方任何標記,亦不得將甲方標記用於本合同之外的任何活動。
9.2乙方只可在加盟店或專櫃內使用“_________”的商標,服務標誌及表示這些標誌的標籤或招牌。
9.3乙方在甲方授權範圍內使用“_________”商標及服務標誌,且必須按甲方提供之原樣使用,不得自行對其進行任何改變。
10.合同解除及終止
10.1本合同期滿時,乙方可提前一個月提出續約要求,雙方在正常履行本合同的前提下續訂該項經營合同,乙方未提出續約要求則視為本合同期滿而自動終止。
10.2本合同有效期內,雙方一致同意提前終止本合同並達成一致書面協議,則本合同可依協議提前終止。
10.3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甲方有權單方提前解除本合同。
10.3.1乙方仿冒,濫用“_________”商標。
10.3.2乙方在專賣店內未經允許,自行銷售“_________”產品以外的其它產品,甚至假冒偽劣產品而影響甲方聲譽。
10.3.3乙方違反本合同,侵犯甲方合法權益,破壞加盟體系。
10.4本合同終止或解除時,乙方不得繼續使用“_________”商標,拆除乙方原所有帶有“_________”的商號,標識,商標,服務標誌等一切含甲方標識的裝飾用具,店面裝修,燈箱,宣傳品等。
11.不可抗力
11.1如因非雙方所能控制的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包括地震,颱風,水災,火災等意外事件,並導致雙方的任何一方無法履行合同時,遇不可抗力之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書面告知另一方,並應在十五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雙方認可後協商終止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
11.2如因第十三條第一款的原因終止合同,甲乙雙方必須清算清理貨物及帳款,互不追究責任,但乙方仍須在合同終止後一個月內,自行拆除所有“_________”專營店標牌箱廣告等。
12.適用法律
本合同之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
13.爭議的解決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的,則任何一方均可訴諸本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裁決。
14.保密條款
乙方同意本合同有效期內對甲方提供給乙方的商業資料進行保密。如果上述資料中的一部分或者全部被甲方公佈,乙方對公開部分則不再承擔保密義務。
15.通知
任何書面通知,按本合約中所述雙方的公司地址,或圖文傳真送達通知人後,即視為送達。
16.附則
16.1以上條款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另外議定的補充合同條款經雙方簽訂後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被視為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6.2甲乙雙方茲承認簽署本合同,並已閲讀及明白本合同所列條款包含之規定,並同意受其約束。
16.3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公司乙方(蓋章):_________
公司地址: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乙方代表(簽字):_________
甲方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專賣店或專櫃特許經營加盟合同 篇3
合同編號:
商業特許經營合同
甲方(特許人):
住 所: 聯繫電話:
法定代表人: 注 冊 號:
乙方(被特許人):
住 所: 聯繫電話:
法定代表人: 注 冊 號:
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商業特許經營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本着平等、自願、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就商業特許經營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部分 總 則
第一條 定義
除非本合同條款另有特別説明,本合同中使用的字詞與表述的含義如下:
“特許經營體系”,是指甲方的特許經營體系,包括但不限於註冊商標、商號、專利和專有技術、經營模式等經營資源。
“加盟店”,是指乙方在認同並同意遵守特許經營體系的基礎上,獲得甲方授權而設立的從事特許經營活動的經營實體,包括但不限於個體工商户、個人獨資企業、合夥企業、公司或其他組織等。
“特許標識”,是指與特許經營體系相關的識別符號,包括但不限於註冊商標、商號、招牌(店鋪標誌)、特有的外部與內部設計(裝修、裝飾、顏色配置、佈局、傢俱等)、制服、廣告等。
“特許產品”,是指帶有特許標識的所有商品及服務,包括但不限於原料、配料、成品及服務品種、方式等。
“兩店一年”,是指特許人從事特許經營活動應當擁有至少2個直營店,並且經營時間超過1年。
“特許經營操作手冊”,是指由甲方制訂的指導加盟店經營的各類書面操作資料,一般包括《加盟店招募手冊》、《店務操作手冊》、《產品製作手冊》、《營業手冊》、《員工培訓手冊》等。
“單店特許”,是指甲方將特許經營權直接授予乙方,乙方按照本合同的約定設立加盟店,開展經營活動,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不得轉授特許經營權。
“區域特許”,是指甲方將指定區域內的特許經營權授予乙方,乙方按照合同約定設立加盟店,開展經營活動,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不得轉授特許經營權。
“特許區域”,是指甲方授予乙方特許經營權的區域。
“營業地”,是指乙方依照合同條款約定,獲准開設加盟店的場所。
“建築物”,是指營業地所在的建築物。
第二條 特許經營許可
一、甲方擁有 特許經營體系,經營範圍 ,甲方依照本合同的約定,許可乙方使用特許經營權。
二、甲方許可乙方的特許經營權性質:(只能選擇一項)
□ 單店特許。
□ 區域特許。
三、乙方獲准行使的特許經營權在特許區域內:(只能選擇一項)
□ 具有獨佔性:甲方不得自行或許可第三方在特許區域內投資設立門店。
□ 具有排他性:甲方可以自行但不得許可第三方在特許區域內投資設立門店。
□ 具有非排他性:甲方可以自行或授權第三方在特許區域內投資設立門店。
第三條 合同期限
一、本合同期限為 年,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二、乙方要求對本合同續期的,應當至少在本合同期限屆滿前提前 個月向甲方書面提出。甲方同意的,與乙方簽訂續期合同。
第四條 特許區域與營業地
一、乙方獲准行使特許經營權的區域為:中國 省(市)
縣(區)東至 、西至 、南至 、北至 的區域。(見附件2:《特許區域附圖》)。
二、乙方僅有權在前款所述的特許區域內開設生產和銷售特許產品或提供服務的加盟店。本合同簽訂時的加盟店的地址及面積為:
1. ,面積: 。
2. ,面積: 。
3. ,面積: 。
4. ,面積: 。
5. ,面積: 。
第五條 特許經營費用
一、加盟費
乙方應當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加盟費人民幣 元,該筆款項應當在本合同簽訂後 日內支付。
除因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四十一條約定或雙方另有約定外,乙方不得要求返還加盟費。
二、特許權使用費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可在□每月 日前/□每年 月 日前向甲方支付特許權使用費:
□ 支付定額特許權使用費人民幣 元;
□ 按照加盟店□上月/□上年營業額的 %,支付特許權使用費。
□ 。
三、保證金
保證金約定如下:
。
四、其他約定的費用
。
五、支付方式
□ 現金。
□ 票據。
□ 銀行轉賬(甲方指定賬户為: )。
□ 。
甲方收到乙方支付的上述任何款項後,均應當開具收款憑證。
第二部分 信息披露與商業祕密保護
第六條 信息披露
一、雙方承諾嚴格按照《商業特許經營管理條例》、《商業特許經營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在簽訂本合同前及特許經營過程中及時向對方披露有關特許經營的信息。
二、甲方向乙方提供的信息應當真實、準確、完整。甲方向乙方提供的信息發生重大變更的,應當及時通知乙方。
第七條商業祕密保護
一、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及終止後任何時間,乙方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披露、使用或允許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甲方的商業祕密。
二、乙方承諾採取必要的防範措施,保護甲方披露的信息。
第三部分 知識產權
第八條甲方按照本合同約定,許可乙方使用以下知識產權:
□ 註冊商標。(可另附頁)
註冊商標名稱: ,《商標註冊證》編號: ,核定使用商品或服務項目: 。
甲方應當與乙方另行簽訂《商標使用許可合同》作為本合同的從合同,並按照有關規定向商標主管部門辦理備案手續。
□ 專利。(可另附頁)
專利名稱: ,《專利證》編號: ,專利內容: 。
甲方應當與乙方另行簽訂《專利實施許可合同》作為本合同的從合同,並按照有關規定向知識產權主管部門辦理備案手續。
□ 其他
。
第九條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應當確保註冊商標的有效性,並及時辦理註冊商標的續展手續。
第十條乙方應當按照《商標使用許可合同》的約定和《特許經營操作手冊》的規定,規範使用註冊商標或特許標識,不得以任何形式和方法擴大註冊商標或特許標識的使用範圍,未經甲方許可,不得與其他商標、商號或標識組合使用。
第十一條 除為特許經營目的之外,乙方不得為其他任何目的使用特許標識,也不得在本合同終止後繼續使用註冊商標或特許標識。
第四部分 加盟店的開業
第十二條 商號使用
甲方□允許/□不允許乙方將 註冊商標用作加盟店商號使用。如允許乙方使用,甲方應當提供書面許可文件。
第十三條 加盟店經營資格
乙方應當保證加盟店符合法律、法規關於經營資格的強制性或禁止性要求,並具有經營特許經營體系項下經營活動的合法資格。
第十四條 加盟店的開業指導
甲方應當對乙方目標市場的考察調研、加盟店的選址、營業地的裝修佈置、人員的聘用等加盟店籌備工作提供必要的協助和指導。
第十五條 加盟店的開業培訓
在加盟店開業前,甲方應當對乙方或其指定的加盟店工作人員進行培訓,通過考核後上崗。
第十六條 特許經營體系的提供
甲方應當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日內,向乙方提供特許經營體系的書面資料,包括經營模式及相關管理制度、門店樣式、店堂布局方案、會計系統、產品質量標準、產品質量監測制度以及《特許經營操作手冊》等。乙方應予書面簽收。
第十七條 加盟店開業時間
乙方應當保證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日內正常開業,經甲方書面同意延期的除外。
第十八條 加盟店開業的條件
加盟店開業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一、加盟店已取得《營業執照》或《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及相關許可證照;
二、營業地建築物的裝修經甲方驗收合格;
三、乙方已按本合同約定履行開業前的所有義務;
四、加盟店符合《特許經營操作手冊》規定的其他標準。
第五部分 特許產品的提供和配送
第十九條 除特許產品及為保證特許經營品質必須由甲方或者甲方指定的供應商供應的貨物外,對於其他貨物,甲方可以規定其應當達到的質量標準,提出若干供應商供乙方選擇,但甲方不得強行要求乙方接受其貨物供應,具體約定詳見附件3。
第二十條 加盟店經營所需的特許產品均由甲方或甲方指定供應商供應及配送,若加盟店需增售或使用不屬甲方或其指定供應商供應的貨物,應當事先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並經甲方書面同意;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向其他供應商採購或自行製造產品。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二十一條 乙方向甲方或其指定供應商採購特許產品,應當提前 天以傳真、電話或電子郵件形式通知甲方或其指定供應商所需產品的數量和規格。
第二十二條 甲方應當在收到乙方要求維修甲方供應的設備通知之日起 日內進行維修。
第二十三條 加盟店銷售特許產品應當遵循甲方指定的零售價標準,不得擅自降低或提高零售價,甲方指定零售價標準方式為:
□ 統一零售價。
□ 其他: 。
第六部分 監督、培訓與指導
第二十四條 為確保特許經營體系的統一性和產品、服務質量的一致性,甲方有權按照合同約定對加盟店的經營活動進行監督。
第二十五條 加盟店應當保持完整、準確的交易記錄,在每月 日前向甲方遞交上月的總營業收入的財務報表。
第二十六條 甲方應當在不影響加盟店正常營業的前提下,對加盟店的經營活動進行指導、檢查、監督和考核,乙方應當遵循甲方在特許經營過程中的建議和指導。甲方可以委派督導員完成本條所述甲方工作。
第二十七條 甲方有權檢查和審核加盟店的交易記錄等文件。
第二十八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每年應當對乙方的人員提供不少於 次的統一培訓。
第二十九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應當持續地對加盟店提供開展特許經營所必需的營銷、服務或技術上的指導,並向加盟店提供必要的協助。
第七部分 加盟店的統一運營
第三十條 乙方認可並同意遵守甲方特許經營體系有關標準和統一性的規定。
第三十一條 乙方在加盟店的運營過程中,應當嚴格遵守本合同約定和《特許經營操作手冊》規定的統一運營標準,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不得作任何變更。
第八部分 消費者投訴的處理
第三十二條 乙方應當遵守甲方統一制定的服務和質量保證承諾,自覺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並在加盟店內設置監督電話。
第三十三條 乙方對消費者直接投訴加盟店的應當及時處理,對造成消費者權益損害的,應當及時採取補救措施。
第三十四條 消費者向甲方投訴乙方設立的加盟店的,對確有瑕疵甲方已直接向消費者償付的,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
第九部分 推廣與宣傳
第三十五條 甲方開展推廣與宣傳活動,應當嚴格遵守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
第三十六條 甲方在開展推廣、宣傳活動前,應當將有關活動信息或要求及時通知乙方。若活動相關費用須由乙方承擔的,甲方應當在活動之日前至少 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第三十七條 乙方可自行策劃並實施針對特許區域市場特點的推廣、宣傳活動,但須獲得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並在甲方指導下進行。
第十部分 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第三十八條 乙方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日內,可單方解除合同。甲方應當返還乙方已支付的特許經營費用。
第三十九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任何一方將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轉讓給第三方,雙方應當另行簽訂協議。
第四十條 甲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乙方有權書面通知其更正,甲方應當在接到通知後 日內更正,逾期未更正的,乙方有權書面通知甲方單方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在到達甲方時生效:
一、未按本合同約定向乙方提供本合同第十六條所述特許經營體系的書面資料。
二、未按本合同約定履行加盟店開業前及經營過程中的經營指導、技術支持、業務培訓。
三、累計 次延遲配送特許產品或維修設備。
四、 。
第四十一條 甲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乙方有權書面通知甲方單方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在到達甲方時生效:
一、在本合同簽訂時不符合“兩店一年”的法律規定。
二、未按本合同約定在簽訂本合同前和特許經營過程中按法律、法規規定披露相關信息或故意披露虛假信息,致使合同目的無法實現的。
三、本合同簽訂時不具備或者本合同有效期內喪失註冊商標或其他特許標識的所有權或使用權。
四、 。
第四十二條 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書面通知其更正,乙方應當在接到通知後 日內更正,逾期未更正的,甲方有權書面通知乙方單方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在到達乙方時生效:
一、超過本合同約定的期限未符合開業條件或未開業。
二、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擅自銷售或提供非特許產品或服務。
三、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擅自變更或擴大註冊商標或特許標識的使用範圍,或擅自變更加盟店特有的外部與內部設計。
第十一部分 違約責任
第四十三條 甲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項下的任何義務,乙方有權書面通知其更正,甲方應在接到通知後 日內更正,逾期未更正的,甲方應向乙方支付 元違約金。
逾期未更正超過 日的,則乙方有權選擇以下方案追究甲方責任(可多選):
□ 要求甲方賠償人民幣 元;
□ 符合本合同約定的解除條件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 。
第四十四條 乙方逾期支付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款項,應按每天逾期款項的 ‰支付違約金。逾期超過 天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第四十五條 乙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項下的任何義務,甲方有權書面通知其更正,乙方應在接到通知後 日內更正,逾期未更正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 元違約金。
逾期未更正超過 日的,則甲方有權選擇以下方案追究乙方責任(可多選):
□ 要求乙方賠償人民幣 元;
□ 符合本合同約定的解除條件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 。
第四十六條 由於乙方的過錯對第三方造成侵權或其他經濟損失,則乙方應當自行承擔賠償責任。甲方對外償付的,則可向乙方進行追償。
第四十七條 乙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合同終止後的義務的,甲方有權要求其履行義務,並有權要求其賠償因此造成的損失。
第十二部分 合同終止後雙方的權利義務
第四十八條 本合同終止後,乙方應當立即停止使用甲方許可的註冊商標、特許標識及其他與特許經營體系有關的任何標識。
第四十九條 乙方經甲方許可,使用甲方註冊商標作為加盟店字號的,應當在本合同終止後 日內向原登記主管部門申請名稱變更或者註銷登記。
第五十條 乙方應當在本合同終止之日起 日內返還甲方為履行本合同而提供的所有物品,包括但不限於“特許經營操作手冊”中所列舉的所有手冊、可視光盤、教材等文件及其副本、複印件或複製品。
第五十一條 本合同終止後,除甲方回購外,乙方應當按甲方要求撤換營業地所有特許經營體系特有的內外部設計、裝修、裝飾、顏色配置、佈局、傢俱、設備,或清除註冊商標、特許標識及其他與特許經營體系有關的任何標識。
第五十二條 乙方剩餘特許產品的處理由雙方約定,本合同終止之日存在的全部完好無損、尚在保質期內、可以再次使用或銷售的剩餘特許產品的處理方式為:
□ 甲方以原售價回購。
□ 乙方自行處理。
□ 其他: 。
第五十三條 競業限制
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以及合同期後 年內,除約定的加盟店外,不得自己經營或與他人合作經營與甲方特許經營體系內容相同或類似的業務。
第十三部分 其他約定
第五十四條 聯繫信息與送達
一、合同一方按照本合同約定向另一方送達的任何文件、回覆及其他任何聯繫,應當用書面形式,且採用以下方式:
□ 掛號郵寄。
□ 直接送達的方式。
送達本合同所列另一方的地址或另一方以本條所述方式通知更改後的地址。
二、雙方同意通過以下聯繫方式向對方送達與本合同有關的文件,有關雙方的聯繫信息如下:
甲 方:
地 址:
郵 編:
聯繫人:
電 話: ,傳真:
乙 方:
地 址:
郵 編:
聯繫人:
電 話: ,傳真:
第五十五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
雙方發生爭議的,可協商解決,或向有關部門申請調解;也可提請上海仲裁委員會仲裁(不願意仲裁而選擇向法院提起訴訟的,請雙方在簽署合同時將此仲裁條款劃去)。
第五十六條 本合同的附件、《特許經營操作手冊》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十七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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