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義齒加工合同書(精選3篇)

義齒加工合同書(精選3篇)

義齒加工合同書 篇1

甲方(醫療機構):

義齒加工合同書(精選3篇)

電話:聯繫人:

乙方(加工方):

電話:聯繫人:

雙方本着互惠互利,精誠合作的原則,經雙方協商,甲方委託乙方製作定製式義齒系列產品,為了保護雙方的合法權益,產品的質量和技術標準按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標準執行。雙方根據《民法典》的有關規定達成如下合同條款,供雙方共同遵守:

一、合同期限

合同書有效期限暫訂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到期後雙方如無異議則不自動延期續約,停約後須重新簽訂合同。

二、加工時間、地點、方式及相關費用的承擔

1、牙模交接方式及時間,採用乙方上門接收的方式交接。時間:上午10點,下午5點,特殊情況適當調整。

2、交貨時間、方式:乙方收到牙模後正常情況下七日內交貨,特殊情況可雙方協商後決定,當乙方不能按時出貨時,應及時通知甲方並説明原因。

3、貨物驗收:甲方應依照向乙方所提供的牙模及雙方在本合同中約定的質量要求和技術標準,對產品的質量進行驗收。驗收不合格的,甲方應即向乙方提出異議,乙方應甲方要求重新修改或重新制作。

三、材料的提供及計價方式

1、甲方將所有患者的模型送乙方加工義齒,乙方為甲方加工的產品內容和成交價格以加工價目表為準(詳見附件)執行;在合同期內,價目如有變動,乙方應提前書面通知甲方並審批,否則價目變動部分由乙方負責。

2、加工所需材料由乙方提供,若定製產品材料為貴金屬(黃金、鈀金、鉑金)的,乙方將按材料用量以國家公價另外收取材料費。

四、雙方責任與義務

1、乙方為甲方製作加工所要求的烤瓷牙、鑄造件等口腔修復體在產品品種、數量、質量上必須符合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標準以及醫院的訂貨要求,保質期為二年,如有不符,由乙方負責包修或重做;對於保修期內因產生的產品質量問題,乙方負責免費修改或重做。

2、乙方的加工製作產品必須符合牙科室的加工製作要求,如未按設計要求製作,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重新返工,乙方需在最短的時間內免費返工。

3、因特殊原因造成義齒返工,如牙色不調,外型不美觀等非乙方技術原因,乙方應給予免費重新制作(本條款不適應於:氧化鋯烤瓷牙、貴金屬烤瓷牙、全瓷牙、鑄瓷牙、納米生物烤瓷牙、鈦合金烤瓷牙等產品)。

4、甲方途中變更設計要求,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應當賠償相應金額50%材料費。

5、甲方提供合符標準的準確臨牀石膏模型,具體要求如下:

a.牙模清晰、牙冠、周邊無殘缺、氣泡(尤其是工作模,材料用超硬石膏或硬石膏)。

b.全口腔託需有正確的蠟堤、中線、頜平面線、口角線。

c.烤瓷、固定橋的的橋基牙應無倒凹,基牙邊緣清晰,基牙製備須充分,考慮到金屬層和多層次瓷的厚度。(前牙至少1.5mm,後牙至少2mm)。

五、加工費的支付及要求

1、加工費每1個月結算一次,按每月____日為結算日期,(按收貨簽單結賬加工費支付給乙方指定的收貨人員,或轉帳至乙方指定的銀行帳號。)

2、如果直接支付給乙方指定的收款人員的,該收款人員需提供乙方的收款書,並向甲方提供乙方加蓋財務章的收款憑據,乙方收款人員的個人收據視為無效。

六、甲乙雙方(或其中一方)發生違約,應先行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可通過甲方所在地仲裁機關申請仲裁。

七、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即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乙方指定的業務員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醫療機構):_______________法人代表或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加工方):_________________法人代表或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

雙方簽訂合同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義齒加工合同書 篇2

甲方(委託方):______________

乙方(加工方):______________

就甲方委託乙方加工服裝業務相關事宜,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訂立合同如下:

一、本合同是確定甲乙雙方業務合作的基本文件,適用於雙方每次的服裝加工業務。甲方每次委託乙方加工服裝業務,均須填寫的《服裝外發委託加工單》或其他文件是本合同的有機組成部分。

二、乙方須按甲方的指示,開貨前必須先做產前辦供甲方批示,產前辦批核合格後方可開裁大貨,如未經甲方批示合格產前辦即開裁大貨所造成的損失均由乙方負責。

三、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將甲方貨品外發第三方加工廠,如有違者,甲方將不予結算加工費(特別指示),並由乙方承擔造成的一切損失。

四、乙方一定要按合同約定貨期交貨,如因乙方單方面原因逾期向甲方交貨,每逾期一天,甲方有權在乙方全額加工費中扣除3%金額作為逾期交貨違約金。並且在必要時,甲方有權將裁片、輔料等收回,而乙方必須無條件將裁片、輔料等退回。

五、驗貨標準:乙方必須無條件地配合甲方QC工作,生產過程中發現的問題要及時整改,不得拖延。如乙方交付的貨品不符合合同規定的品質,甲方可拒收貨品,並要求乙方賠償因品質造成的一切損失。

六、運輸方式:乙方自行安排車輛到甲方單位收面輔料以及其他物料,運輸費用由乙方負擔。甲方自行到乙方單位收成品,運輸費由甲方負擔。如果甲方安排車輛送面輔料以及其他物料到乙方,運輸費用由甲方承擔;乙方則需負責送成品到甲方並承擔運輸費用。

七、線、輔料以及包裝物料由甲方提供,但如超過雙方確認之用量損耗,乙方須自行補訂或由甲方代訂,代訂費用由乙方負責。

八、乙方送出的成品必須在進倉前全檢,進倉後甲方將按照樣板、確認樣衣及工藝説明書等確定的標準不定期抽查,不合格品將會扣款處理:

1、嚴重加工質量問題的產品,甲方將按成本價雙倍扣罰後,並在季末拆除商標返還給乙方處理。嚴重質量問題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羽絨製品嚴重鑽絨、漏絨、受潮絨非甲方指定含量(或非甲方提供)的絨,少絨產品;

(2)尺寸嚴重偏差,上下_______公分及以上的;

(3)產品嚴重掉扣的;

(4)產品嚴重色差的;

(5)縫製工藝嚴重質量問題的;

(6)產品嚴重油污,髒跡的;

(7)有其他嚴重質量問題甲方不能接受的。

九、加工費根據實際交貨數量支付,次品須全部退回甲方。甲方不能走貨的次品,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按每件的成本價賠償,如按FOB價計,甲方會退回次品乙方。如乙方私自將甲方成品在市場銷售,甲方會向工商局報案侵權之處,並追究一切損失賠償。

十、合同簽訂前,甲乙雙方需議定加工價格。簽訂本合同後,不允許再次議價。因價格事項爭議而影響交貨期造成甲方的損失,乙方須雙倍賠償給甲方(特別聲明),並且在必要時,甲方有權將裁片、輔料等收回;而乙方必須無條件將面輔料及裁片等退回給甲方。

十一、付款期限:合同期限內全數交完成品後_______天,付款實際金額以結算單為準。

十二、甲方逾期供料的,乙方應及時向甲方書面提出順延交貨期限的要求,順延貨期以甲方確認為準。否則乙方領齊料後兩天內不提出異議視同默認,維持原成品交貨期不變。如甲方倉庫備齊紗料、布料、輔料而乙方不依期提貨導致耽誤貨期,損失責任由乙方承擔。

十三、如因乙方單方面原因逾期交貨導致甲方客户取消訂單,甲方有權不收貨,由此引致甲乙雙方的經濟損失均由乙方負責承擔。

十四、由於乙方交付的產品質量不合格、數量短少、逾期交貨、不能交貨等原因造成的甲方全部損失,均由乙方負擔。甲方的全部損失包括但不限於以下情形:

1、甲方支出的物料採購費用、運費、人工工資及其他成本;

2、甲方的預期利潤;

3、甲方客户的扣款;

4、甲方客户索賠款項(包括但不限於按甲方客户確定的市場銷售價索賠款項);

5、甲方處理與甲方客户或乙方之間爭議所支付的交通、人工工資、訴訟費用、律師服務費等支出。

6、因乙方交付的產品質量不合格而需要返工的,甲方有權決定由哪方負責返工。其中由甲方負責返工的,乙方應按每小時_______元的標準支付返工費用,返工時間由甲方確定。

十五、合作過程中如有未盡事宜,可以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十六、簽訂合同時,敬請一一閲讀詳細本合同條款。本合同一式兩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蓋章)乙方:________________(蓋章)

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義齒加工合同書 篇3

甲方: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公司

甲方委託乙方代加工“商標”無菌磚包裝植物蛋白飲料、含乳飲料的產品,為保證合作雙方的利益,順利完成合作項目,經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委託加工產品

1.產品品種及規格:____________ml苗條型“商標”無菌磚包裝植物蛋白飲料、含乳飲料系列。

2.委託加工廠產品標註樣式:____________見《產品標註樣式》

a.委託方公司名稱: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b.委託方公司地址:____________

c.被委託方公司名稱:___________公司

d.被委託方公司地址:____________

e.生產地址:____________

f.生產許可證編號:____________

g.產地:____________

h.以上字號為統一字號

3.委託產品執行標準:

二、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為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期滿後雙方協商可繼續合作,另行簽署協議。

三、產品質量要求及加工數量:

1、乙方按甲方提供的產品的《生產配方》《生產工藝》進行加工,加工產品質量符合甲方《產品質量標準》。《生產配方》、《生產工藝》、《產品質量標準》作為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2、若《產品質量標準》未有詳盡之質量規定,乙方依照國家標準、衞生法規作為乙方製造時之質量基準。

3、甲方承諾合同執行期間,每月委託最低加工量為100噸;乙方承諾合同執行期間,若甲方需要,確保200噸的加工能力。

4、產品單品種一次生產量≥30噸,損耗超出部分由乙方承擔;<30噸,不計損耗。

5、甲方應在每月25日前以準確詳實的方案形式編制下月《月度生產計劃》,並通知乙方下月定單需求量。

6、乙方在接到生產通知5天內做好生產準備,並以書面(或電子郵件)形式回覆甲方。甲乙雙方若一方需臨時變更生產計劃,須提前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

四、加工費用

1、無菌磚產品加工費為(含17%增值税):

普通裝:無菌磚加工費0.20元/盒,(不含税:___________元/盒);

禮品盒裝:在普通裝加工費用的基礎上每盒增加0.0155。

條款説明:加工產品單品種一次生產量小於30噸,加工費用另行協商。

2、加工費用按照如下方式計算:

出庫成品盒數量__對應的加工費(成品數量以雙方書面簽字確認的當月出庫的成品數量為依據)。

3、設備清洗消毒所用雙氧水、酸、鹼、吸管、熱熔膠(冬季用耐冷膠)、墨油、潤滑油、水、化驗費用、紙箱貼膠帶人工費用、紙箱打印批號的費用等包括在加工費內。

4、工藝及人工複雜程度增加的方案以及方式方法和價格雙方協商確定。

五、原輔材料的提供、驗收及保管

1、內容物(水除外)無菌磚包材、外包裝瓦楞紙箱(安裝好提手)、膠帶等輔助材料由甲方提供,具體輔料明細表作為本合同附件。

2、甲方應將原輔材料於通知乙方當月委託加工訂單後3日內按照對應數量交付乙方。

3、乙方對甲方提供輔料進行驗收,驗收單由甲乙雙方共同簽署,甲方提供輔料必須攜帶原廠出廠檢驗報告單,否則乙方有權拒絕接收。乙方對甲方提供的輔料,發現不符合約定標準時,應當及時通知甲方更換、補齊或者採取其他補救措施。

4、為保證產品質量口感達到甲方產品質量要求,要求乙方在配料中使用符合甲方要求的配料用水(配料用水質量標準另附),費用已含在加工費內。

5、乙方負責妥善保管甲方所提供輔料,保證甲方所提供材料不流失、不做它用。

六、原輔材料損耗

1、料液損耗率:≤2%

損耗率計算公式:

(配料數量-出庫成品數)÷配料數__100%=損耗率

2、紙箱:≤2‰

計算方式:(實際耗用量-成品入庫數)/成品入庫數=損耗率

(損耗率-2‰)__實際耗用量=超耗數量

3、無菌磚包材:≤2%

計算方式:[實際耗用量-(成品入庫數+採樣數量)]/實際耗用量=損耗率

(損耗率-2%)__實際耗用量=超耗數量

4、以上損耗每個月結算一次,損耗的超出及節餘部分轉於雙方的下一個計算週期。每年進行一次最終核算。

5、由於甲方提供的原輔材料質量不符合要求引起的損耗不包括在內。

七、加工費用結算及支付

1、甲乙雙方根據本合同第四條約定結算加工費用。

2、甲乙雙方根據本合同第六條每年計算原輔材料超耗額,若超出損耗,由乙方一次付清超額款。

3、生產加工費用實行月結算。

(1)甲方向乙方下達生產計劃時,先預付30%的加工費。

(2)根據上月成品出庫數量,由乙方出具結算資料(結算單、原輔料及成品出入庫明細表),甲方按協議約定條款審核確認後結算。每月7日雙方核對一次,核對後5個工作日內甲方付清上月加工費。

八、半成品、成品的檢驗、保管:

1、乙方應按甲方提供的質量標準、生產工藝及檢驗標準組織生產加工及產品檢驗,並依據質量標準、質量文件向甲方出具半成品、成品質量檢驗報告。

2、乙方應在產品生產過程中依據甲方《採樣原則》進行抽樣檢驗,檢驗樣本(包括留樣)不計加工費,檢驗樣本所用輔料由甲方承擔。《採樣原則》作為本合同附件。

3、半成品、成品由乙方負責保管,因保管不善造成毀損、滅失的,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4、驗收合格的成品應由乙方負責倉庫交貨,在倉庫存放23天,超期後按每天佔用庫房費5元/m2收取儲存費用,不足1m2免計。在裝車過程中出現破損由乙方負責,裝車費乙方承擔。運輸過程中因運輸、保管不當引起的破損、毀壞由甲方承擔。乙方有義務為甲方介紹當地有運輸能力的公司,由甲方自行辦理鐵路、公路發運業務。

5、異常問題雙方無法認定時,雙方同意交由技術監督局或防疫站鑑定,其費用由送檢方墊付,由過錯方承擔。

九、交貨

1、乙方按甲方每月提交的計劃生產量組織生產,在當班結束後雙方以品管取樣記錄表、品管現場取樣為依據,對取樣量清點核對後雙方簽字認可。成品以發貨時雙方共同簽單確認數量為準。

2、保温產品不滿七天,甲方要求出貨,如出現質量問題或投訴,由甲方承擔一切損失。

3、交貨方式:甲方自行派車提貨。乙方負責裝貨(或裝櫃)業務,裝車地點為乙方工廠;裝貨完畢後,甲、乙雙方共同簽單確認數量。

十、雙方權利義務

(一)甲方權利義務:

1、甲方派駐有關管理人員對產品的生產、質量進行監控,對產品驗貨和發貨程序進行管理。

2、在生產甲方產品期間,甲方派駐人員有權對生產過程全部環節進行監督、檢查,但不得因監督檢驗妨礙乙方的正常工作。若因乙方責任致所加工產品未達《產品質量標準》要求,此批次產品甲方有權拒絕接收,由此造成的損失費用由乙方承擔。

3、負責提供產品所需的合格原料和輔助包裝材料,甲乙雙方檢測、驗收合格後方可投入生產。

4、負責成品及時發運,產品驗收為合格品後及時組織發運。

5、甲方派駐人員應遵守乙方作息時間和基本管理制度。

6、甲方的產品如涉及知識產權糾紛或配方本身存在瑕疵等問題,由甲方承擔一切責任。

7、甲方提供原輔材料包裝規格、方式要符合乙方生產需求。甲方必須將所準備生產的產品內外包裝樣品交給乙方並得到乙方的確認。如果內外包裝有更改必須提前一週將樣品交乙方並得到乙方的確認方可生產,否則乙方有權拒絕生產,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甲方承擔。

(二)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負責按甲方的生產計劃積極組織、協調、安排生產,並組織廠內人員積極配合甲方開展各項工作。

2、乙方負責按照甲方的標準進行驗收和核查甲方提供的原輔材料,如有質量問題或隱患,乙方有權拒絕接收及使用。

3、乙方自入庫起23日內保管各種原輔材料,原輔材料的入庫和領用需雙方簽字方可進行。原輔材料超期後按每天佔用庫房費2元/m2收取甲方儲存費用。

4、乙方負責對委託加工產品所需原輔材料依據甲方提供的《原輔材料質量標準》及檢驗方法進行檢驗並出具化驗單。

5、根據甲方提出的生產計劃,負責及時組織生產及進行質量控制。

6、乙方為甲方派駐人員提供辦公場所及辦公通訊條件,通訊費及餐飲費由甲方負責,正常情況下,乙方負責甲方派駐人員在廠區內的正常工作及人身安全。

7、乙方所在地的對外關係(涉及到甲方)甲方積極配合,由乙方協調解決。

8、乙方不得將甲方委託加工事項轉交第三方完成。

十一、商標及保密

1、合同期內,未經甲方同意乙方無權銷售甲方的成品、半成品及含有標識的材料。

2、雙方均同意為因本合同而得自對方的所有技術及商業(包括甲方訂單),以及在履行本合同期間得自雙方的資料保密。尊重對方在該等資料中的專有權利,只為執行本合同而使用該等資料,只向執行本合同所合理需要的屬下僱員披露該等資料,並只向他們披露執行本合同所合理需要的資料。

3、雙方需促使其屬下根據本合同本條適用之資料的所有僱員均知道及遵守該條之規定。

4、合同期滿,乙方應當向甲方返還委託加工過程中所使用的所有技術及商業資料,並不得留存複製品。

十二、其他權利義務

1、乙方協助甲方進行調試產品口感,所需設備及人員由乙方負責協調,所需原料由甲方承擔。

2、乙方生產工藝在整合完善期間由甲方技術人員參與,工藝需滿足甲方生產所需。

3、乙方人員配備需按甲方質量保證配備。

4、每一品種正式生產前及更換主要原料後必須進行中試,保温結果只能驗證產品微生物、封合等,該產品的組織狀態由雙方各自保留常温樣直至保質期來共同判定。中試成功方可進行生產。中試產品內在質量由甲方負責,中試產品包裝的完整性及完好性檢查由乙方負責。中試產品加工費另行商定價格(中試期間不計損耗)。中試成功後,甲乙雙方應就新產品的委託加工生產另行簽署委託加工合同或作為本合同補充合同。

5、合作期間,因國家對水、電、氣等能源價格進行調整引起的加工費變動,因甲方外包裝、配方改變引起的加工費變動,雙方協商解決。如果雙方不能達成共識,雙方均有權終止合同。

十三、違約責任

1、甲方未能按期付款,按逾期付款部分同期銀行貸款利息向乙方支付違約金。若乙方的生產數量超出了甲方的《生產計劃》,超出10%以外的部分甲方不予接受,耗用甲方原輔料由乙方按進價賠償甲方,由甲方在加工費中扣除。

2、由於甲方所提供的《生產配方》《生產工藝》及原輔材料質量問題造成的產品質量問題全部由甲方負責。甲方提供原輔料必須符合GB2760,如果超標或未按要求添加由此引發的一切問題由甲方承擔。

3、生產過程中因各種原因造成成品或半成品口味差異或不合格,雙方應積極組織協調處理,在保證產品質量的前提下可做再加工處理的,應採取相應技術手段進行處理,以減少最終損失。若最終形成損失,由過錯方承擔該部分成品或半成品所佔用和造成的原輔材料損失及加工損失。

4、成品出廠前,經甲方駐廠代表隨機抽樣檢查,同一批次質量不合格產品檢出率≥1‰,因乙方原因造成的,甲方駐廠代表有權拒絕出庫,同時乙方應賠償該部分成品所佔用和造成的原、輔材料損失;該部分加工費不予計算,不合格產品由甲方監督乙方銷燬,費用由乙方承擔。

5、在產品保質期內,若市場出現同一批次產品內在質量不合格產品≥1‰,經甲乙雙方確認後:

a、如因加工因素造成,乙方按該不合格產品數量的出廠價加雙倍運費(乙方倉庫至該產品銷售地區)賠償甲方,甲方有權從該月加工費中直接扣除。

b、按照本合同附件(一)(包材本身質量原因除外)。一切質量問題都必須經雙方確認,如果雙方不能達成共識,可通過有關技術方面專家來鑑定。

十四、合同的終止

本合同一方可以書面通知另一方終止本合同如下:

1、本合同的一方未有履行本合同對其加諸之義務,而且在收到另一方以書面通知發生該違約行為之後,三十天內仍不糾正該違約行為,無違約的一方可向違約的一方發出終止本合同之書面通知,但本合同之終止並不影響違約方因違約一方先前違反、不遵守或不履行本合同條款而具有之權利。

2、如一方被宣告無力償債、破產、另一方可發出即時終止本合同之書面通知。

十五、不可抗力

1、如因發生不可抗力,妨礙或延遲本合同一方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義務,而該方以書面通知另一方,指明不可抗力之事件,並提出其合理範圍內可以提出之證據,以及説明其估計該妨礙或延遲履行義務之情況將持續之時間,該方可於發出該通知日期開始,獲免在該情況仍然持續之時間內,履行或準時履行義務。

2、如因發生不可抗力,妨礙或延遲本合同一方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義務超過三個月,雙方均有權以書面通知對方立即終止本合同。

3、在合同中,“不可抗力”指一方合理控制範圍以外的行為、事件、遺漏、意外所引起而影響該方履行本合同的各種事故,包括但不只限於下列各項:

a)羣眾騷亂、暴動、外國入侵、戰爭威脅或備戰狀態。

b)火災、爆炸、風暴、水災、地震、地陷、疫症和其他自然災害。

c)對方的正常運作加諸的政治干擾。

d)突發的公網停電、停水。

十六、條款可分割性

如有司法或其他有關機關宣佈本合同的基本條款屬於無效、非法或不能強制執行,甲乙雙方需對該條款做出合理修訂,使不屬於非法的雙方意向得到實現;亦可選擇將有上述情況之條款從本合同分割,而在該情況下,本合同其餘條款仍維持全面有效。

十七、獨立訂約身份

本合同雙方並非合夥人,亦非合營夥伴及關聯企業。

十八、通知

本合同規定或上述一方發給另一方的各種通知,均需寫作書面,按對方在合同中標註的地址發給對方,或按雙方已依本條規定方式通知之另一通訊地址發給對方

十九、全部合約

本合同已構成合同雙方之間的全部註解,即使先前或近期雙方之間另有合同或一方做出過任何説明,保證凡未在合約內述明者,一概被本合同取代。

二十、合同履行中若發生糾紛,雙方友好協商處理。如協商不成應在合同履行地有管轄權的法院訴訟解決。

二十一、甲乙雙方同意嚴格對合同內容保密。

二十二、本合同一式陸份,合同經雙方蓋章後生效,雙方各執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附件與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乙方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甲方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乙方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

甲方聯繫電話:____________乙方聯繫電話: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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