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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經營食堂協議書(精選3篇)

合作經營食堂協議書(精選3篇)

合作經營食堂協議書 篇1

甲方:

合作經營食堂協議書(精選3篇)

乙方:     身份證號碼:

為確保學院廣大同學的就餐需求,豐富菜餚的花色品種,滿足同學們不同地區的口味要求,甲乙雙方本着食品安全至上,平等互利,真誠合作的原則,經雙方充分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乙雙方的場地為:

售飯卡機號為:

二、甲乙雙方的範圍:

三、本協議期為壹年(壹年為校歷的兩個學期,實際日期以學校的開學放假時間為準);從年月日到年月日。

四、乙方負責場地內設施設備的保管和維護,設施設備另附清單,如有損壞乙方照價賠償。

五、甲乙雙方簽訂協議時,乙方須向甲方交納保證金合計元(¥元)。

六、為保證餐廳正常運行,不影響學生用餐;嚴禁乙方在協議未到期時解除協議,確要解除協議不退保證金。

七、由於乙方加工食品引發的食品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同時甲方有權動用乙方的保證金處理相關事務。

八、在未徵得甲方同意的情況下,乙方不得私自轉讓經營權;若私自轉讓經營權,產生的經濟損失由乙方全額承擔。

九、甲乙雙方 合作經營 中的薪酬分配和費用攤銷按雙方約定執行,詳細細則見附件1。(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附件1由甲方存檔)

十、乙方必須嚴格遵守《食品衞生安全法》,《 後勤管理制度 》、《學生二樓餐廳衞生安全行為規範》。

十一、核定乙方的營業限額為:元。乙方的售飯機營業收入必須達到協議核定的營業限額,若沒有達到,按營業限額收取管理費;超出營業限額的部分按5%獎勵返還乙方,但月營業天數不足25天的,不發超額獎勵。

十二、為滿足學生就餐,乙方在營業期間不允許隨意停止營業,有特殊原因的需事先請假,無故停業《學生二樓餐廳衞生安全行為規範》進行處罰。

十三、乙方負責其分配區域的衞生清潔和經營秩序,甲方隨時抽查,發現問題按《學生二樓餐廳衞生安全行為規範》進行處罰。

十四、經營中絕不允許收取現金,發現一次罰款500元。

十五、此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合作經營食堂協議書 篇2

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碼:

為確保學院廣大同學的就餐需求,豐富菜餚的花色品種,滿足同學們不同地區的口味要求,甲乙雙方本着食品安全至上,平等互利,真誠合作的原則,經雙方充分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乙雙方的場地為:

售飯卡機號為:

二、甲乙雙方的範圍:

三、本協議期為壹年(壹年為校歷的兩個學期,實際日期以學校的開學放假時間為準);從年月日到年月日。

四、乙方負責場地內設施設備的保管和維護,設施設備另附清單,如有損壞乙方照價賠償。

五、甲乙雙方簽訂協議時,乙方須向甲方交納保證金合計元(¥元)。

六、為保證餐廳正常運行,不影響學生用餐;嚴禁乙方在協議未到期時解除協議,確要解除協議不退保證金。

七、由於乙方加工食品引發的食品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同時甲方有權動用乙方的保證金處理相關事務。

八、在未徵得甲方同意的情況下,乙方不得私自轉讓經營權;若私自轉讓經營權,產生的經濟損失由乙方全額承擔。

九、甲乙雙方

合作經營

中的薪酬分配和費用攤銷按雙方約定執行,詳細細則見附件1。(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附件1由甲方存檔)

十、乙方必須嚴格遵守《食品衞生安全法》,《後勤管理制度》、《學生二樓餐廳衞生安全行為規範》。

十一、核定乙方的營業限額為:元。乙方的售飯機營業收入必須達到協議核定的營業限額,若沒有達到,按營業限額收取管理費;超出營業限額的部分按5%獎勵返還乙方,但月營業天數不足25天的,不發超額獎勵。

十二、為滿足學生就餐,乙方在營業期間不允許隨意停止營業,有特殊原因的需事先請假,無故停業《學生二樓餐廳衞生安全行為規範》進行處罰。

十三、乙方負責其分配區域的衞生清潔和經營秩序,甲方隨時抽查,發現問題按《學生二樓餐廳衞生安全行為規範》進行處罰。

十四、經營中絕不允許收取現金,發現一次罰款500元。

十五、此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風味餐廳

乙方:年月日

附件1,甲乙雙方

中的薪酬分配和費用攤銷辦法

附件2,設施設備清單

附件1:甲乙雙方

中的薪酬分配和費用攤銷辦法

1、甲方按乙方月營業收入的%收取管理費。

2、乙方在經營過程中發生的水費,電費,燃氣費,清潔費由乙方自行承擔,有計量儀表的按刻度收取,沒有計量儀表的按營業收入的比例分攤。

3、乙方在經營過程中的原材料由甲方統一提供,月末結算時扣除。

4、乙方主要烹飪設備使用電力的,按用電設備的功率及運行時間另加電費。

我已仔細閲讀並確認同意上述執行辦法。

(乙方負責人簽名,手印):

(身份證複印件粘貼處)

合作經營食堂協議書 篇3

第一條總則  中國_______公司與_______國_______公司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及有關法律的規定,雙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同意共同投資興辦合資經營企業,茲簽訂本合同。  

第二條合資雙方  中國_______公司(簡稱甲方),以中國_______登記註冊,其法定地址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姓名_______職務_______國籍_______。  _______國_______公司(簡稱乙方),在_______國登記註冊,其法定地址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姓名_______職務_______國籍_______。  

第三條成立合資公司  

3.

1.甲、乙方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和中國有關法律,意在中國境內成立合資經營有限責任公司(簡稱合資公司)。  

3.

2.合資公司中文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資公司英文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資公司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

3.合資公司的一切活動,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令和有關條例的規定。  

3.

4.合資公司的組織形式繫有限責任公司。甲、乙方按註冊資本的投資比例分享利潤、分擔風險及虧損。  

第四條合資公司宗旨  合資公司以公正、合法、平等互利的商業原則為基礎進行經營,加強經濟合作和技術交流,採用先進而適用的科學的管理方法予以管理企業。以質優、價廉、交貨及時、售後服務完善等在國際及國內市場中顯示其競爭能力,為投資雙方獲得滿意的經濟效益。  

第五條合資公司的經營範圍  合資公司生產、經營一產品,對銷售產品予以維修服務並研究開發新產品。合資公司的生產規模為_______。隨着生產經營的擴大,生產規模可增加到年產_______,產品品種發展到_______種。  

第六條註冊資本與投資總額  

6.

1.註冊資本為_______美元。實際投資為_______美元。  甲方投資額為_______美元,佔總額_______%;  乙方投資額為_______美元,佔總額_______%。  

6.

2.甲、乙方按雙方商定的現金及實物投資;  甲方:現金_______美元;  機器設備購入價格_______美元(附件在本書內簡略)。  廠房建造估算價格_______美元(廠房設計、進度、質量控制附件,在本書內簡略)。  乙方:現金_______美元;  工業產權_______美元;  轉讓產品的製造工藝、專利費_______美元(附件在本書內簡略)。  

6.

3.上述的實際投資金額以雙方同意的現金、實物和技術投入。全部投資需在合資公司獲得營業執照後的_______個月內完成。除註冊資本外若需合資公司增補資金,經董事會決定以合適的方式在中國籌集或直接向國外銀行貸款。  

6.

4.甲、乙方按美元投入,在中國境內所需人民幣支付的開銷費需摺合美元匯率,應以支付日的前____日17時,中國公佈人民幣對美元的匯率為準。  乙方年終所獲淨利潤的人民幣部分金額應按年終審計師核准後7個工作日17時中國公佈人民幣對美元的匯率為準。  

6.

5.甲、乙方任一方若向

第三者轉讓其全部或部分投資額,須經另一方同意並呈報有關主管部門審批。一方轉讓其全部或部分投資額時,另一方有優先購買權。  

第七條雙方的責任  

7.

1.甲方負責  向中國有關主管部門辦理申請、批准、登記註冊,領取營業執照等事宜;  向土地主管部門申請取得土地使用權手續,組織合資公司所需廠房和工程設施的設計、施工,辦理進出口報關手續及在中國境內的運輸;  協助合資公司招聘中國籍的經營管理人才、技術人員、工人及所需的其他人員;  協助外籍工作人員辦理入境簽證手續;  辦理合資公司委託的其他事宜。  

7.

2.乙方負責  為合資公司在國際市場中選購先進適用的機械設備並提供有關信息,以質擇優,保質保量地引進所需設備;  引進機械的合同條款待董事會審閲後由主管部門予以辦理;  指派驗收引進設備、安裝、調試的技術人員,培訓合資公司的技術人員和工人;  監督技術轉讓方按合同規定的技術指標能持久地穩定地生產合資的產品;  辦理合資公司委託的其他事宜。  

第八條技術轉讓  

8.

1.甲、乙方同意由合資公司_______方或

第三者簽訂技術轉讓協議為達到本合同

第四條所規定的宗旨。引進先進適用的生產技術,包括產品設計、製造工藝、檢驗方法、材料配方、質量標準、商標及包裝等。  

8.

2.按合同規定乙方和技術轉讓方應保證產品質量和數量。為此,引進先進適用的生產技術應是完整的、準確的、可靠的,亦是同類技術中屬先進的  ,設備的選型及性能應是優良的以滿足技術轉讓的要求。  

8.

3.乙方對技術轉讓協議中規定的工藝流程和設備進廠時間及技術服務,應開列清單作為該協議的附件並保證實施。  

8.

4.圖紙、技術條件和其他技術資料是技術轉讓的組成部分,應保證如期提供。  

8.

5.在技術轉讓協議期內,乙方及轉讓方對該項技術的改進、技術情報和資料應及時提供給合資公司,不另收費。  

8.

6.乙方保證在技術轉讓協議規定的期限內協助合資公司的技術人員掌握其轉讓的技術。  

8.

7.若乙方未能按合同及技術轉讓協議的規定提供設備和技術或發現有欺騙或隱瞞行為,甲方可提出索賠以彌補損失。  

8.

8.技術轉讓費採取提成方式支付。提成率為產品的淨銷售額的_______%,提成費支付期限按照本合同第

8.9條款規定的技術轉讓協議期限為技術轉讓提成費的有效期。  

8.

9.合資公司與乙方簽訂的技術轉讓協議期限為_______(大寫_______)年。技術轉讓協議期滿後,合資公司有權繼續使用和研究開發該技術。自引進該項技術於正式投產後持續_______(大寫_______)年後,以合資公司的名義有權向任何

第三方轉讓該項技術,原技術轉讓方無權予以干涉或指控。  

第九條產品銷售  

9.

1.合資公司的產品可在中國境內、外市場銷售,外銷部分佔_______%,內銷部分佔_______%。  

9.

2.產品可由下列渠道向境外銷售:  由合資公司直接向中國境外銷售佔_______%;  由合資公司與_______外貿公司簽訂銷售合同,委託其代銷和寄售佔_______%。  

9.

3.為了擴大產品銷售及保持產品信譽,可在中國境外設立“產品服務中心”,承辦售後服務事宜。  

9.

4.合資公司的產品在技術轉讓期限同所使用的商標為_______。  

第十條董事會  

10.

1.合資公司註冊登記之日,為合資公司成立之日。董事會由_______名董事組成,甲方委派_______名,乙方委派_______名。董事長由甲方委派,副董事長由乙方委派。董事會是合資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決定合資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對其他事宜可採取多數通過決定。董事長是合資公司的法定代表,董事長因故不能履行其職責時,可授權副董事長或其他董事為代表。  

10.

2.董事會議每年至少召開一次,由董事長召集,主持會議。經34董事提議,董事長或召開臨時會議,會議記錄歸檔保存。  

10.

3.合資公司的總經理和副總經理各一名,總經理由乙方推薦,副總經理由甲乙方推薦並由董事會聘請,任期________年。總經理或副總經理若有營私舞弊或嚴重失職行為,經董事會議可隨時撤換。  

第十一條職工管理  1

1.

1.甲、乙方推薦的高級管理人員的聘請和工資待遇、社會保險、福利及差旅費標準等,由董事會會議討論決定。  1

1.

2.合資公司職工的僱用、辭退、工資、勞動保險、生活福利和獎懲等事項,遵照《外投資企業勞動管理規定》,經董事會研究,制訂勞動合同予以實施。勞動合同簽訂後由當地勞動管理部門備案。  1

1.

3.合資公司職工有權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的規定,建立工會組織,開展工會活動。  

第十二條財務、税務、審計  1

2.

1.合資公司的會計年度從每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月3____日止,一切記帳憑證、單據、報表、帳簿等須用中英文書就。  1

2.

2.合資公司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有關法律和條例規定繳納各項税金。  1

2.

3.合資公司職工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税法》繳納個人所得税。  1

2.

4.合資公司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的規定提取儲備基金、企業發展基金及職工福利獎勵基金,每年提取比例由董事會根據公司經營情況予以決定。  1

2.

5.合資公司的財務、審計應聘請在中國註冊的會計師或審計師予以審計並將結果報告董事會和總經理。若乙方需聘請其他國家的審計師對年度財務予以審查,甲方應予以同意,但一切費用自理。  1

2.

6.每一營業年度的前3個月,由總經理編制上一個年度的資產負債表、損益計算書和利潤分配方案提交董事會審查通過。  

第十三條籌備工作  1

3.

1.合資公司在籌備、建設期間,董事會下設立籌建組,籌建組由_______人組成,甲方_______人,乙方_______人。籌建組組長一人,由_______方推薦,副組長一人,由_______方推薦。籌建組長和副組長由董事會任命。  1

3.

2.籌建組負責審查工程設計,簽訂工程承包合同,組織有關設備、材料等物資的採購和驗收,制定工程施工的總進度,編制用款計劃,掌握財務支付和工程決策及做好工程施工過程中的文件、圖紙、檔案、資料的保管和管理工作。  1

3.

3.籌建組負責引進技術的審查、監督、檢驗、性能考核,在條件相同的情況下,儘量優先在中國購買,在國外市場選購設備應邀請甲方派  人蔘加。  1

3.

4.籌建組工作人員的編制、報酬及費用經董事會同意後列入工程預算。  1

3.

5.籌建組在工程完成並辦理移交手續後,經董事會批准,予以撤銷。  

第十四條合營期限  1

4.

1.合資公司的合營期限為________年。合資公司的成立日期即合資公司領得營業執照之日。經一方提議,董事會一致通過,於合資期滿6個月前向主管部門申請延長合資期限。  1

4.

2.合資期滿或提前終止,合資公司應依法進行清算,清算後的財產,根據甲、乙方投資比例予以分配。  

第十五條違約責任  1

5.

1.甲、乙方任何一方未按合同的

第六條的規定依期按數投資時,從逾期第30個銀行日算起,每逾期1天,違約方應繳付投資額的_______%的違約罰款給予守約的一方。若逾期90天仍未提交投資額,除累計應繳付投資額的_______%的違約罰款外,守約方有權按本合同

第十六條終止合同,並要求違約方賠償損失。  1

5.

2.由於一方的過失,造成本合同及附件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時,由過失一方承擔責任。若屬雙方的過失,根據實際情況,由雙方分別承擔各自應負的違約責任。  1

5.

3.為保證本合同及其附件的履行,甲、乙方應提供履約的銀行擔保書。  

第十六條合同修改、終止和解除  1

6.

1.本合同及附件予以修改時必須經甲、乙雙方簽署書面協議並報原審批部門批准,方能生效。  1

6.

2.合資公司由於某種原因出現連年虧損,無力繼續經營,經董事會一致通過並報原審批部門批准,可提前終止合資期限或解除合同。  

第十七條保險  合資公司的各項工程的保險均在中國人民保險公司投保,具體事宜由主管部門辦理手續。  

第十八條不可抗力  由於地震、颱風、水災、火災、戰爭及其他不能預見並且其發生和後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響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約定的條件履行時,遭遇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用電報通知對方。於15天內提供事故的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有效證明文件,此證明文件應由事故發生地區的公證部門出具。根據事故對履行合同影響的程度,由雙方協商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十九條仲裁  1

9.

1.凡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若協商不能解決產生分歧應提交_______仲裁委員會解決,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  1

9.

2.在仲裁過程中,除雙方有分歧正在進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應繼續履行。  

第二十條合同生效  20.

1.根據本合同所列條款;包括附件(合資企業章程)均為本合同的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20.

2.本合同及附件均須經投資雙方的上級主管部門批准後生效。  20.

3.甲、乙雙方除簽發的通知、電報、電傳外,凡涉及雙方的權利、義務時應以書面信件通知,合同

第二條所列地址為法定的甲、乙方的通訊地址,若法定地址有所變更應提前30天通知對方。  

第二十一條適用法律  本合同的簽訂、效力、解釋和履行,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管轄。  

第二十二條文本  2

2.

1.本合同以中、英文書就,中、英文具有同等效力,中、英文本如有不符,以_______文為準。  2

2.

2.本合同各條款的標題係為醒目而用,不影響對本合同所列內容的解釋。  甲方授權代表:_______ 乙方授權代表:_______  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_公司 __________國____________司  簽字:_______ 簽字:_______  見證人:_______ 見證人:____日期:____日期:______合資經營合同 篇10  目錄  

(1)總則  

(2)經營目的和業務範圍  

(3)出資  

(4)合資各方的責任和義務  

(5)董事及董事會  

(6)經營管理機構  

(7)勞動管理  

(8)税務、財務、會計、審計  

(9)利潤分配  

(10)合資期限、解散及清算  (1

1)違約責任和爭議的解決  (1

2)合同的文字、生效及其他  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以下簡稱《合資企業法》)及中國的其他有關法規,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同意在中國共同出資建立合資企業,特簽訂如下合同。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本合同雙方如下:  甲方:  _________(以下簡稱甲1方)  法定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以下簡稱甲2方)  法定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以下簡稱乙1方)  法定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以下簡稱乙2方)  法定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以下簡稱乙3方)  法定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第二條 甲1方、甲2方對於本合同規定的關於甲方所應履行的全部條款,負有連帶責任和共同義務;乙1方、乙2方、乙3方對於本合同規定的關於乙方所應履行的全部條款,負有連帶責任和共同義務。  

第三條 合資企業的名稱為_________,英文名稱為_________(以下稱合資公司),法定地址:_________。  

第四條 合資公司為中國的法人,遵守中國的法律、法規以及有關條例、規定並受其管轄和保護。  

第五條 合資公司為有限責任公司。合資各方對合資公司的責任以各自認繳的出資額為限。按照各自在註冊資本中的出資比例分享利潤和分擔風險及虧損。  

第六條 根據董事會的決定,合資公司經政府有關部門批准後,可以在中國國內、外設立分支機構。  

第二章 經營目的和業務範圍  

第七條 合資公司的經營目的是:用科學的經營管理方法,為國內、外用户提供租賃服務,協助國內企業的技術改造和設備更新,支持國內用户的出口創匯和機器、設備的出口租賃,促進中國和_________以及其他國家、地區之間的經濟交流和技術合作。  

第八條 合資公司的業務範圍如下: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內、外用户的需要,經營國內、外生產的各種先進適用的機械、電器、設備、交通運輸工具以及各種儀器儀表、電子計算機等以及先進技術的租賃、轉租賃、租借和對租賃資產的銷售處理。  

2.直接從國內、外購買經營前述租賃業務所需要的技術租賃物。  

3.租賃業務的介紹、擔保和諮詢。  

第三章 出資  

第九條  

1.合資公司的投資總額和註冊資本均為_________元。甲、乙雙方的出資比例各為_________,出資金額各為_________元。  

2.合資各方出資比例和以現金支付的金額如下:  甲1方:_________ 元,佔_________%,其中_________元以與其等值的人民幣支付。  甲2方:_________ 元,佔_________%,其中_________元以與其等值的人民幣支付。  乙1方:_________ 元,佔_________%。  乙2方:_________ 元,佔_________%。  乙3方:_________ 元,佔_________%。  

3.在合資公司領到營業執照後_________個工作日內,合資各方應將上述各自認繳的出資額全部匯入合資公司在中國帳户。  

4.以人民幣出資時,人民幣與美元的換算率,應以繳付日當日的中國國家外匯管理局公佈的外匯牌價為準。  

5.在合資期間,合資公司不能減少註冊資本。  

6.合資各方繳付出資額後,應由在中國註冊的會計師驗證並出具驗資報告,由合資公司據以發給出資證明書。  

7.合資期間內,合資的任何一方,不得將合資公司發給的出資證明書轉讓、抵押,或作為

第三者對合資公司擁有債權的目的物。  

第十條  

1.合資公司註冊資本的增加、轉讓或以其他方式處置,應由董事會會議通過,報原審批機關批准,然後到原登記管理機構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2.合資各方的任何一方,如將出資額的全部或一部分進行轉讓時,其他的合資方有優先購買權。合資各方的任何一方向

第三者轉讓出資額的條件,不得優惠於向其他合資方轉讓時的條件,本款中的合資各方為甲1方、甲2方、乙1方、乙2方、乙3方。  

3.在甲、乙雙方的出資比例保持相等的條件下,甲、乙各方的出資額可以在各自內部相互轉讓。  

第四章 合資各方的責任和義務  

第十一條 合資各方發揮各自具有的特點和長處,為支持合資公司的建立和業務開展,承擔下述責任和義務:  

1.甲方的責任  

(1)負責為建立合資公司向政府有關部門辦理報批,領取批准證書和營業執照等有關手續。  

(2)協助租借辦公用房和購買辦公用品。  

(3)介紹和推薦租賃用户和項目。  

(4)提供國內金融和租賃市場信息。  

(5)協助合資公司在中國國內成立分支機構。  

(6)向合資公司推薦優秀的經營管理人員及其他人員。  

(7)協助為合資公司中的外籍人員辦理入境簽證、長期居留證、旅行證等手續。  

(8)協助籌措外匯及人民幣資金。  

2.乙方的責任  

(1)利用在_________及世界各國的營業網,宣傳合資公司的租賃業務,向合資公司介紹和推薦租賃用户和項目。  

(2)介紹和推薦世界各國生產的技術先進、價格合理的租賃物件。  

(3)協助合資公司向國外出租設備,以及承租人產品的出口。  

(4)提供國際金融市場、租賃業務的信息以及開展租賃業務所需的各種合同文本。  

(5)協助對國外用户進行資信調查。  

(6)在合資公司所在地或_________對公司職員進行業務培訓。  

(7)協助合資公司使用註冊資本在外國購買交通工具、通迅設備及辦公用具。  

(8)協助合資公司以優惠條件在國外籌措資金。  

第五章 董事及董事會  

第十二條 董事的派出  

1.合資公司的董事共_________名,其中甲方派出_________名,乙方派出_________名。  

2.董事的任期為________年,可連任。董事的替換或缺員補充,要由原派遣方面以書面形式通知董事會,該董事的任期以前任者的任期剩餘期間為限。  

第十三條 董事的職責  

1.合資公司董事出席董事會,提出議案,對於需要審查、批准的議案,行使表決權。  

2.董事為非駐勤職務,在合資公司不取報酬。但如董事擔任合資公司的駐勤職務時,將享受與職務相應的工資待遇。  

第十四條 董事長、副董事長  

1.合資公司的董事會設董事長1名,副董事長1名。董事長由甲方派出的董事擔任,副董事長由乙方派出董事擔任。  

2.董事長為合資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負責召集並主持董事會。  

3.副董事長輔佐董事長工作。董事長在不能履行其職責時,應授權副董事長或其他董事,代表合資公司行使職權。  

4.董事長、副董事長的任期與董事的任期相同。  

第十五條 董事會的召集  

1.合資公司的董事會由合資各方派遣的全體董事組成,董事分別具有一票表決權。  

2.董事會原則上________年一次,一般在合資公司的營業年度終止後_________個月內,在合資公司總部所在地召開。  

3.董事長和副董事長經過商議,認為有必要時或13以上董事提議召開會議時,要召開臨時董事會。  

4.董事長最遲要在會議召開3周之前,將召開董事會的通知和議案,以書面發送各位董事。  

5.召開董事會必須有23以上董事出席。董事如不能出席時,可向其他董事發出委任書,代替出席和表決,但一個董事最多隻能代替一人。  

6.董事會議記錄應包括會議議程的要點和結論,經主持人和參加會議的董事簽字後,原本保存在合資公司。  

第十六條 董事會的職責  

1.董事會為合資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決定合資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同時對合資公司具有進行領導和監督的權利。  

2.董事會職責如下:  

(1)修改合資公司章程。  

(2)決定延長合資期限、提前終止和解散合資公司等事項。  

(3)決定註冊資本的增加、轉讓或其他有關資本的事項。  

(4)任免合資公司總經理、副總經理和經營委員會成員以及聘請總會計師等。  

(5)決定與其他經濟組織合併、合資公司資產的全部或重要部分的轉讓以及接收其他經濟組織的重要資產等。  

(6)國內、外之分公司、子公司、國外代理機構的設立和撤銷。  

(7)批准財務決算、決定合資公司三項基金的提取比例、利潤分配或虧損處理辦法。  

(8)確定經營方針,決定各年度業務計劃和財務預算。  

(9)決定會計處理規則和資金籌措方針。  

(10)決定合資公司組織機構的設置和變更。批准有關職工工資、獎金、福利、醫療、待遇等勞動管理方面的規定。  (1

1)決定駐勤董事和高級職員的待遇。  (1

2)審查、批准總經理和經營委員會提出的業務報告。  (1

3)審查、批准董事提出的議案。  (1

4)決定合資公司有關經營管理的規章制度。  (1

5)決定其他重要事項。  

3.關於上述

(1)-

(9)項的決議,應由出席會議的全體董事通過方可作出。關於

(10)-(1

5)項決議,在出席會議的23以上董事同意後即可作出決定。  

第六章 經營管理機構  

第十七條 總經理、副總經理  

1.合資公司設總經理1名、副總經理1名。每屆任期為________年,可以連任。

第一任總經理由乙方從派出董事中推薦,副總經理由甲方從派出董事中推薦,經董事會聘任。

第一任總經理、副總經理期滿後,每屆總經理、副總經理由甲、乙方輪流推薦,經董事會決定聘任。經董事會聘請,董事長、副董事長、董事可以兼任合資公司的總經理、副總經理。  

2.合資公司實行董事會領導下的總經理負責制。總經理的職責是:  

(1)在董事會授權範圍內,對外代表合資公司。  

(2)根據董事會和經營委員會的決定,安排領導合資公司日常經營管理業務。  

(3)作為經營委員會的主任,召集主持經營委員會會議。  

(4)決定董事會授權範圍內的租賃議案,提供信用議案以及資金籌措。  

3.副總經理輔佐總經理對合資公司全面業務的管理。並可兼任部門經理。  

4.總經理、副總經理不能兼任外部其他經濟組織的總經理、副總經理,不能參加其他經濟組織對合資公司的競爭。  

第十八條 經營委員會  

1.合資公司設立經營委員會。經營委員會由總經理、副總經理以及其他高級人員組成,委員經董事會任命。經營委員會主任由總經理擔任,副主任由副總經理擔任。  

2.經營委員會會議每月召開一次。委員如不能出席會議時,可委託其他委員代替出席。委員會中的任何一名委員如要求召開會議,可隨時召開臨時經營委員會。  

第十九條 經營委員會的職責為:  

1.擬定上報董事會會議討論的議案。  

2.批准超過總經理權限的租賃項目以及其他提供信用的方案。  

3.批准超過總經理權限的資金籌措。  

4.國內業務代理機構的設立和撤銷。  

5.執行董事會會議決定事項。  

6.合資公司規則、制度的具體制定。  

7.任免部門經理以下的管理人員。  

8.根據合資公司勞動管理規定,具體決定有關職工僱用、解僱、工資、獎金、副利、醫療等事項。  

9.決定職工的培訓計劃。  

10.向董事會提出年度財務報告、利潤分配方案以及定期業務報告。  上述1-4項的決議,應由全體出席會議的委員全部同意通過後方能決定。第5-10項在出席會議的23以上的委員同意的情況下即可決定。  

第七章 勞動管理  

第二十條 合資公司職員僱用、辭退、工資、勞動保護、福利和獎懲事項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企業勞動管理規定》及其他實施規定,經董事會制定草案,由合資公司和合資公司的工會或個別簽訂勞動合同規定之。  

第二十一條 關於甲乙雙方推薦的高級職員的僱用和工資待遇、社會保險、福利、出差旅費標準等問題,由董事會討論決定。  

第八章 税務、財務、會計、審計  

第二十二條 合資公司按照中國有關法律和條例的規定,繳納税金。  

第二十三條 合資公司的財務與會計制度,應根據中國的有關法律和財務會計制度的規定,結合本公司的情況加以制訂,並報當地財政部門、税務機關備案。  

第二十四條 合資公司按照《合資企業法》的規定。提取儲備基金、企業發展基金和福利及獎勵基金。每年提取的比率,由董事會根據合資公司的經營情況,討論決定。  

第二十五條 合資公司以_________幣作為記帳本位幣。根據權責發生制的原則,採用借貸記帳。  

第二十六條 合資公司的會計年度,每年從____月____日起到____月3____日止。所有的記帳憑證、傳票、統計表、帳簿都用中文書寫,重要的記帳憑證、帳簿、統計表,要同時使用英文書寫。  

第二十七條 合資公司在中國開設人民幣及外匯帳户。也可在經批准和指定的國內、外其他銀行開立帳户。  

第二十八條 合資公司的財務審計,應聘請中國的註冊會計師審查、稽核,並將結果向總經理或董事會報告。  

第二十九條 合資各方,可以向合資公司派遣己方的審計師,檢查會計帳簿,費用由派出方自理。 

第三十條 合資公司的董事或持有董事委任書的代理人,可隨時閲覽、檢查合資公司的會計帳簿以及其他計算記錄。  

第九章 利潤分配  

第三十一條 公司提取三項基金後的可分配利潤,如董事會決定分配,則應按公司各方出資比例,按會計年度進行分配。  

第三十二條 在前年度的虧損未被全部彌補前,不得分配利潤,以前年度沒有分配的利潤可以併入本年度利潤分配。  

第三十三條 乙方分得的淨利潤,在按照中國的税法規定納税後,可向國外匯出。  

第三十四條 每營業年度的最初四個月內,總經理要制定出前年度的資產負債表、損益計算書和利潤分配方案,向董事會提出,接受審查。  

第十章 合資期限、解散及清算  

第三十五條 合資公司的期限為:自合資公司的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________年。如任何一方提議延長、並得到董事會通過之後,可以在合資期滿________年之前,向對外經濟貿易部提出申請。  

第三十六條 合資公司如發生下列事態之一,經對外經濟貿易部的批准後,可宣佈解散:  

1.合資公司合資期限屆滿。  

2.合資公司發生重大虧損,失去了繼續經營的能力。  

3.合資公司的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或合資公司章程的規定,致使合資公司無法繼續經營。  

4.由於戰爭或其他不可抗力原因,合資公司蒙受重大損失,難以維持經營。  

5.公司不能達到經營目的,同時又無發展可能。  

第三十七條  

1.合資公司在合資期滿或按照上條規定中途解散時,董事會要將清算的程序、原則及清算委員會的人選等向企業主管部門提出,按受審查和對清算的監督。  

2.清算委員會的人選,一般從合資公司的董事中選出。董事不能作為清算委員會委員或不適合擔任委員時,合資公司可以聘請在中國註冊的會計師或律師作為委員。  清算費用以及清算委員會委員的報酬,從合資公司的財產中優先支付。  

3.清算委員會的任務是:就合資公司的財產、債權、債務等進行全面調查,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目錄,提出財產作價及計算根據之後,決定清算方法。清算方法經董事會決議後,由清算委員會實施,清算期間內,清算委員會可以代表合資公司起訴或應訴。  

第三十八條  

1.合資公司在合資期限終了或解散時,以其總資產對債務負擔責任。  

2.資產進行轉讓或處理時,外匯資產要取得等價外匯以清算外匯債務。  

3.不能轉讓或處理的資產剩餘時,_________方要以合適的評價額,將剩餘資產全部接收,清算債務。  

4.償還債務之後的剩餘資產,超過註冊資本的增值部分,按照中國税法的規定納税後,根據合資各方的出資比例進行分配。  

5.分配給乙方的剩餘財產中的外匯部分,按照中國税法的規定納税後,可以向國外匯出。  

第三十九條 合資公司的清算工作結束後,清算委員會要向董事會提出清算報告,得到董事會批准後,向對外經濟貿易部報告,同時,到工商行政管理局辦理註銷登記和繳銷營業執照的手續,並對外公告。  

第四十條 因合資期限期滿,解散或其他理由而本合同終止時,合資的任何一方,不能在自己投資的任何公司繼續使用本合資公司的名稱。  

第四十一條 合資公司解散後,各種文件資料、賬簿的正本由甲1方保存,其副本由甲2方以外的合資各方全體分別保存。  

第十一章 違約責任和爭議的解決  

第四十二條  

1.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

第九條的規定,如數按期繳付出資額時,則從第15天起算,每逾期1個月,違約方應向守約方繳付相當其出資額_________%的罰金,逾期3個月,則除繳付累計應出資額_________%的罰金外,其他合資方有權按本合同

第三十六條第3款規定,終止本合同,並要求違約方賠償損失。  

2.因合資的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時,應由違約方承擔經濟責任。  

第四十三條  

1.對本合同或合資公司的章程進行解釋或履行時,如發生糾紛,其糾紛的當事者要以不使合資公司的利益受損為前提,進行友好協商,謀求問題的解決。  

2.協商不能解決時,可以提請仲裁。仲裁要在被告的所在國進行。被告者如是甲方,則由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對外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載,被告者如是乙方,則由_________國_________仲裁協會進行仲裁。仲裁機構的裁決是最終決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仲裁費用由敗承擔。  

3.在解決糾紛期間,除去糾紛的事項以外,合資各方要繼續遵守履行本合同及合資公司的章程所規定的其他事項。  

4.仲裁時使用語言為英語。  

第四十四條 本合同的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管轄。  

第十二章 合同的文字、生效及其他  

第四十五條 本合同用中文和_________文書寫成,兩種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第四十六條  

1.本合同在簽字後,報對外經濟貿易部審批,自批准之日起生效。  

2.合同條款的修正、變更、補充,由合資各方協商,以書面形式一致同意後,報對外經濟貿易部審批,經批准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未規定的事項,根據《合資企業法》及有關法律,由合資各方協商決定。  

第四十七條 向合資各方發送文件的地址,以本合同

第一條所記載的各方的法定地址為準。  

第四十八條 本合同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由合資各方的授權代表,在中國_________簽字。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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