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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夥協議合作協議書(精選4篇)

合夥協議合作協議書(精選4篇)

合夥協議合作協議書 篇1

合夥人:____________

合夥協議合作協議書(精選4篇)

姓名________,性別____,年齡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

(其他合夥人按上列項目順序填寫)

第一條 合夥宗旨

第二條 合夥經營項目和範圍

第三條 合夥期限

合夥期限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日止。

第四條 出資額、方式、期限

1.合夥人__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

(其他合夥人同上順序列出)

2.各合夥人的出資,於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以前交齊,逾期不交或未交齊的,應對應交未交金額數計付銀行利息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3.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 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至時予以返還。

第五條 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餘分配,以________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的____________為據,按比例承擔。

第六條 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1.入夥:①需承認本合同;②需經全體合夥人同意;③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2.退夥:①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夥;②不得在合夥不利時退夥;③退夥需提前________月告知其他合夥人並經全體合夥人同意;④退夥後以退夥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⑤未經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3.出資的轉讓:允許合夥人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轉讓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

第七條 合夥負責人及其他合夥人的權利

1.____________為合夥負責人。其權限是:①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②對合夥事業進行日常管理;③出售合夥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④支付合夥債務;⑤____________。

2.其他合夥人的權利:①參予合夥事業的管理;②聽取合夥負責人開展業務情況的報告;檢查合夥帳冊及經營情況;④共同決定合夥重大事項。

第八條 禁止行為

1.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

2.禁止合夥人經營與合夥競爭的業務。

3.禁止合夥人再加入其他合夥。

4.禁止合夥人與本合夥簽訂合同。

5.如合夥人違反上述各條,應按合夥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夥人決定除名。

第九條 合夥的終止及終止後的事項

1.合夥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①合夥期屆滿;②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③合夥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④合夥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⑤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2. 合夥終止後的事項:①即行推舉清算人,並邀請____________中間人(或公證員)參與清算;②清算後如有盈餘,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餘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夥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③清算後如有虧損,不論合

夥人出資多少,先以合夥共同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夥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第十條 糾紛的解決

合夥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着有利於合夥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法院。

第十一條 本合同自訂立並報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批准之日起生效並開始營業。

第十二條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合夥人集體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條 其他

第十四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合夥人各執一份,送____各存一份。

合夥人:____________

合夥人:____________

鷂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夥協議合作協議書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合作宗旨:齊心協力搞好合夥事業,利益共享,風險共擔。

第二條合作經營項目和範圍:自創品牌婚紗影樓及相關攝影化粧等業務。

第三條合作期限

合作期限為_____年,自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止。

第四條出資方式

1、合夥人__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以下稱為甲方)

2、合夥人__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以下稱為乙方)

3、甲方出資為三部分,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第一部分為:房屋前期租賃資金;第二部分為:店面裝修資金;第三部分為:運作所需流動資金,以維持每月基本營業開銷。第一和第二部分資金於店面裝修完成後結算日前分別交齊。資金逾期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4、合作期間需補充營業流動資金,應按照第四條第3項有甲方補充流動資金以維持正常經營。

5、甲方出資數額以實到公司賬户資金為準。乙方出公司運營設備(實際以公司正式營業乙方物品登記表為準)。合作雙方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待合作終止後,如在盈利情況下乙方設備返還乙方所有,剩餘全部資產扣出甲方前期投資的20%後,按5:5平均分配。如在虧損情況下則按本合同第九條第二項執行。

第五條合作方式

投資和開發位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鋪位為影樓工作室項目經營和股份分成的合作方式分為:前期(以甲方回籠資金為主)和後期(純利潤分成)兩部分。

1、前期(以甲方回籠資金為主)具體運作方式為:自影樓開始營業以每月營業額(除去影樓必要開支和僱用工作人員工資外)的純利潤的50%作為甲方的資金回籠,其餘(每月營業額純利潤)的_______%甲乙雙方以5∶5的比例分成。以此方式直至甲方回籠所投資的全部本金80%。

2、後期(純利潤分成)具體運作方式為:當甲方回籠所投資的全部本金80%後,每月營業額除去影樓每月必要開支和僱用工作人員工資外的純利潤,甲乙雙方以5∶5的比例進行分成。

第六條虧損及債務承擔

如本每月營業額未達到影樓的必要開支和僱用人員工資所出現虧損的情況,甲乙雙方可進行協商終止合同,如繼續經營,甲方需按第四條第3項填補流動資金金額。

第七條合作廢止及出資的轉讓

協議期內不得廢止合作;協議期滿雙方可商議繼續合作或終止合作,以合作終止時的財產狀況進行交割,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折現結算;未經一方同意而自行解除合作關係給另一方造成損失的視為放棄股份,其資金不退還,歸另一方所有,並不再享有任何利益分紅的權利,如造成重大經濟損失追究相關法律責任;甲乙任何一方出現人身意外等不可抗力造成無法合作,在非盈利狀態下,暫不退回股份,等合約到期結束時方可按當時經營狀況退回股份,如盈利狀態下,可由其代理人依舊分享其原應得的分紅及權利;除合作廢止,任何一方不得在結束合作後拒絕交出合作期間所掌握的資料,該資料屬未提出終止合作一方所有。

第八條禁止行為

1、未經雙方同意,禁止任何一方私自以本合作項目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雙方共同分享,造成損失由責任方負責並賠償。拒絕賠償的,在其投資份額內扣除,其分紅也相應減少。

2、禁止任何一方經營與本合作項目同類或競爭的業務。

3、禁止任何一方再加入其他同業務類型合作。

4、禁止任何一方與本合作團體做任何利益上的交易。

5、如甲乙任何一方違反上述各條,應按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另一方可終止合作並不賠償任何損失。

6、合作期間創立的品牌等屬於最後經營持有人,甲乙任何一方在退夥後不得無償使用該品牌(除非甲乙雙方共同允許下),不得用該品牌及與品牌相近文字開設新的或以分店的名義進行競爭業務。

第九條合作的終止及終止後的事項

1、本協議因以下事由之一自動終止:

①合作期屆滿;

②雙方共同同意終止合作關係;

③合作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

④合作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

⑤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2、合作終止後的事項:

①即行推舉清算人,並邀請____________中間人(或公證員)參與清算;

②清算後如有盈餘,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餘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夥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

③清算後如有債務,不論雙方出資多少,先以共同財產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甲乙雙方按5∶5的比例共同承擔。

第十條糾紛的解決

甲乙雙方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着有利於合夥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人民法院。

第十一條本合同自訂立並租賃房屋起生效。

第十二條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甲乙雙方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條由合作雙方簽字按手印生效後公證備案。

第十四條本合同所訂條款與國家法律、法規有牴觸的和未盡事宜按國家法律、法規執行。

第十五條未盡事宜,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第十六條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合夥協議合作協議書 篇3

合夥人:甲(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夥人:乙(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夥人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夥協議如下:

第一條 甲乙丙三方自願合夥經營______________(項目名稱),總投資為_______萬元,甲出資_______萬元,乙出資_______萬元,丙出資_______萬元,各佔投資總額的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本合夥依法組成合夥企業,由甲負責辦理工商登記。

第三條 本合夥企業經營期限為十年。如果需要延長期限的,在期滿前六個月辦理有關手續。

第四條 合夥三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企業盈餘按照各自的投資比例分配。

企業債務按照各自投資比例負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務後,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十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負擔的部分。

第五條 他人可以入夥,但須經甲乙丙三方同意,並辦理增加出資額的手續和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條 出現下列事項,合夥終止:

(一)合夥期滿;

(二)合夥三方協商同意;

(三)合夥經營的事業已經完成或者無法完成;

(四)其他法律規定的情況。

第七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三方可以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第八條 本協議一式_______份,合夥人各一份。本協議自合夥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合夥協議合作協議書 篇4

甲方:   ,地址   ,身份證號:  

乙方:   ,地址   ,身份證號:   

丙方:   ,地址   ,身份證號:   

甲、乙、丙三方經過友好協商,本着自願、平等、誠實守信的原則,共同作為投資人合作投資經營,現就合作經營事項中各方的權利義務等事項達成如下約定,協議各方都應共同遵守。

第一條 基本概況

1、協議各方友好協商共同投資   項目,合作總投資 ,經約定,其中甲方以   投資 ,佔總投資   %,乙方以   投資 ,佔總投資   %,丙方以 作為投資,佔總投資   %。

2、協議各方一致同意由 方作為本次合作經營的執行人(實際負責人)。

3、協議各方一致同意根據約定的出資比例實現利潤分紅以及虧損負擔。

4、本協議簽訂後,三方協商共同開設專用賬户,用於出資款存儲及合作資金、業務往來。

第二條 協議各方權利義務

1、協議各方作為本次合作的投資人,均有權參與合作事項的經營,為合作經營提供建議和意見。

2、合作執行人有權組織、領導其他合作人進行項目的研究、經營和決策等,有單獨決定除重大事項外的其他事項的權利。

3、合作經營期間,涉及專用賬户資金的使用、協議的簽署、向第三方借貸等重大事項,必須經全體合作人一致書面同意方可執行。

4、協議各方均有權查閲財務會計賬簿、瞭解合作經營狀況,並對合作執行人的經營管理工作提出質詢和建議。

5、協議各方有權依照本協議約定取得利潤分紅。本合作經營期間所得收益在扣除税金、為合作而必要支出的費用等後按約定的出資比例進行分配,因合作經營而產生的相關債務,由協議各方按照約定的出資比例進行負擔。

6、協議各方有按時足額繳納出資的義務。協議各方應於本協議簽訂之日起   日內,將各自出資部分足額匯至專用賬户,履行出資義務,   方在合作經營期間,負責合作事項的廣告推廣和宣傳。

7、合作經營期間,因一方或多方的過錯造成合作經濟損失的,有過錯方應對受損失方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8、合作經營期間,非經其他合作人一致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提前退出合作,否則應承擔相應違約責任。

9、協議各方一致書面同意,可以變更、終止本協議。

10、合作經營期間,非經全體合作人一致書面同意,協議各方不得從事與本合作事項相競爭的業務。

11、合作期滿或經全體一致同意終止本協議的,對於合作期間的財產,根據三方約定的出資比例進行分配。

第三條 違約責任

1、合作執行人違反本協議第二條第3款的規定造成合作經營損失的,其應對其他合作人承擔總投資   %的違約金,並承擔損失賠償責任。

2、一方或多方違反本協議第二條第6款規定,應向守約人承擔合作總投資   %的違約金。

3、一方或多方違反本協議第二條第8款之規定,提前退出合作,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承擔合作總投資   %的違約金。

4、合作人違反本協議第二條第5款之規定,未按照約定取得利潤分紅的一方可以要求違約方補足利潤分紅,並要求違約方承擔總利潤   %的違約金。

5、一方或多方違反本協議第二條第10款之規定,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承擔合作總投資   %的違約金。

第四條 爭議解決

因履行本合作協議而發生的糾紛,由協議各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五條 其他事項

1、本協議未盡事項由協議各方協商一致另行達成補充協議。

2、本協議經協議各方簽字(蓋章)後方可生效。

3、本協議一式三份,協議各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4、本協議簽訂時間為20__年   月   日。

5、本協議簽訂地點為 。

甲方:    乙方:     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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