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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居民供用水合同書(通用13篇)

城市居民供用水合同書(通用13篇)

城市居民供用水合同書 篇1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

城市居民供用水合同書(通用13篇)

供水人:_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

用水人: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

_______________為了明確供水人和用水人在水的供應和使用中的權利和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城市供水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經供、用水雙方協商,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用水地址、用水性質和用水量

(一)用水地址為_______________。用水四至範圍(即用水人用水區域四周邊界)是_______________(可制訂詳圖作為附件)。

(二)用水性質系__________用水,執行__________供水價格。

(三)用水量為__________立方米/日;__________立方米/月。

(四)計費總水錶安裝地點為:__________(可制訂詳圖作為附件)。

(五)安裝計費總水錶共__________具,註冊號為__________。

第二條供水方式和質量

(一)在合同有效期內,供水人通過城市公共供水管網及附屬設施向用水人提供不間斷供水。

(二)用水人不能間斷用水或者對水壓、水質有特殊要求的,應當自行設置貯水、間接加壓設施及水處理設備。

(三)供水人保證城市公共供水管網水質符合國家《生活飲用水衞生標準》。

(四)供水人保證在計費總水錶處的水壓大於等於_____兆帕;以户表方式計費的,保證進入建築物前閥門處的水壓大於等於_____兆帕。

第三條 用水計量、水價及水費結算方式

(一)用水計量

1.用水的計量器具為:__________計量表;__________IC卡計量表;或者__________。安裝時應當登記註冊。供、用水雙方按照註冊登記的計費水錶計量的水量作為水費結算的依據。結算用計量器具須經當地技術監督部門檢定、認定

2.用水人用水按照用水性質實行分類計量。不同用水性質的用水共用一具計費水錶時,供水人按照最高類別水價計收水費或者按照比例劃分不同用水性質用水量分類計收水費。

(二)供水價格:供水人依據用水人用水性質,按照__________政府__________(部門)批准的供水分類價格收取水費。在合同有效期內,遇水價調整時,按照調價文件規定執行。

(三)水費結算方式1.供水人按照規定週期抄驗表並結算水費,用水人在_____月_____日前交清水費。2.水費結算採取方式。

第四條 供、用水設施產權分界與維護管理

(一)供、用水設施產權分界點是:供水人設計安裝的計費總水錶處。以户表計費的為進入建築物前閥門處。

(二)產權分界點(含計費水錶)水源側的管道和附屬設施由供水人負責維護管理。產權分界點另側的管道及設施由用水人負責維護管理,或者有償委託供水人維護管理。

第五條 供水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監督用水人按照合同約定的用水量、用水性質、用水四至範圍用水。

(二)用水人逾期不繳納水費,供水人有權從逾期之日起向用水人收取水費滯納金。

(三)用水人搬遷或者其他原因不再使用計費水錶和供水設施,又沒有辦理過户手續的,供水人有權拆除其計費水錶和供水設施。

(四)因用水人表井佔壓、損壞及用水人責任等原因不能抄驗水錶時,供水人可根據用水人上_____個月最高月用水量估算本期水量水費。如用水人三個月不能解決妨礙抄驗表問題,供水人不退還多估水費。

(五)供水人應當按照合同約定的水質不間斷供水。除高峯季節因供水能力不足,經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門同意被迫降壓外,供水人應當按照合同規定的壓力供水。對有計劃的檢修、維修及新管併網作業施工造成停水的,應當提前24小時通知用水人。

(六)供水人設立專門服務電話實行24小時晝夜受理用水人的報修。遇有供水管道及附屬設施損壞時,供水人應當及時進入現場搶修。

(七)如供水人需要變更抄驗水錶和收費週期時,應當提前一個月通知用水人。

(八)對用水人提出的水錶計量不準,供水人負責複核和校驗。對水錶因自然損壞造成的錶停、表壞,供水人應當無償更換,供水人可根據用水人上個月平均用水量估算本期水量水費。由於供水人抄錯表、計費水錶計量不準等原因多收的水費,應當予以退還。

第六條 用水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監督供水人按照合同約定的水壓、水質向用水人供水。

(二)有權要求供水人按照國家的規定對計費水錶進行週期檢定。

(三)有權向供水人提出進行計費水錶複核和校驗。

(四)有權對供水人收繳的水費及確定的水價申請複核。

(五)應當按照合同約定按期向供水人交水費。

(六)保證計費水錶、表井(箱)及附屬設施完好,配合供水人抄驗表或者協助做好水錶等設施的更換、維修工作

(七)除發生火災等特殊原因,用水人不得擅自開封啟動無表防險(用水人消火栓)。需要試驗內部消防設施的,應當通知供水人派人啟封。發生火災時,用水人可以自行啟動使用,滅火後應當及時通知供水人重新鉛封。

(八)不得私自向其他用水人轉供水;不得擅自向合同約定的四至外供水。

(九)由於用水人用水量增加,連續半年超過水錶公稱流量時,應當辦理換表手續;由於用水人全月平均小時用水量低於水錶最小流量時,供水人可將水錶口徑改小,用水人承擔工料費;當用水人月用水量達不到底度流量時,按照底度流量收費。

第七條 違約責任

(一)供水人的違約責任

1.供水人違反合同約定未向用水人供水的,應當支付用水人停水期間正常用水量水費百分之_____的違約金。

2.由於供水人責任事故造成的停水、水壓降低、水質量事故,給用水人造成損失的,供水人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3.由於不可抗力的原因或者政府行為造成停水,使用水人受到損失的,供水人不承擔賠償責任。

(二)用水人的違約責任

1.用水人未按期交水費的,還應當支付滯納金。超過規定交費日期一個月的,供水人按照國家規定有權中止供水。當用水人於半年之內交齊水費和滯納金後,供水人應當於48小時內恢復供水。中止供水超過半年,用水人要求復裝的,應當交齊欠費和供水設施復裝工料費後,另行辦理新裝手續。

2.用水人私自改變用水性質、向其他用水人轉供水、向合同約定外供水,未到供水人處辦理變更手續的,用水人除補交水價差價的水費外,還應當支付水費百分之的_____違約金。

3.用水人終止用水,未到供水人處辦理相關手續,給供水人造成損失的,由用水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八條 合同有效期限合同期限為_____年,從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第九條 合同的變更當事人如需要修改合同條款或者合同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補充協定,補充協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條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 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水人:(蓋章)    用水人:(蓋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託代理人(簽字): 委託代理人(簽字):

開户銀行: 開户銀行:

賬號:     賬號:

電話:    電話:

城市居民供用水合同書 篇2

合同編號:

簽約地點:

簽約時間:

供水人:

用水人:

為了明確供水人和用水人在水的供應和使用中的權利和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城市供水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經供、用水雙方協商,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用水地址、用水性質和用水量

(一)用水地址為__________________ 。用水四至範圍(即用水人用水區域四周邊界)是 (可制訂詳圖作為附件)。

(二)用水性質系_________ 用水,執行___________ 供水價格。

(三)用水量為 __________立方米/日; ___________立方米/月。

(四)計費總水錶安裝地點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可制訂詳圖作為附件)。

(五)安裝計費總水錶共 ___具,註冊號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二條 供水方式和質量

(一)在合同有效期內,供水人通過城市公共供水管網及附屬設施向用水人提供不間斷供水。

(二)用水人不能間斷用水或者對水壓、水質有特殊要求的,應當自行設置貯水、間接加壓設施及水處理設備。

(三)供水人保證城市公共供水管網水質符合國家《生活飲用水衞生標準》。

(四)供水人保證在計費總水錶處的水壓大於等於 兆帕;以户表方式計費的,保證進入建築物前閥門處的水壓大於等於 兆帕。

第三條 用水計量、水價及水費結算方式

(一)用水計量

1.用水的計量器具為:計量表; ic卡計量表或者_________ 。安裝時應當登記註冊。供、用水雙方按照註冊登記的計費水錶計量的水量作為水費結算的依據。結算用計量器具須經當地技術監督部門檢定、認定。

2.用水人用水按照用水性質實行分類計量。不同用水性質的用水共用一具計費水錶時,供水人按照最高類別水價計收水費或者按照比例劃分不同用水性質用水量分類計收水費。

(二)供水價格:供水人依據用水人用水性質,按照 政府 (部門)批准的供水分類價格收取水費。

在合同有效期內,遇水價調整時,按照調價文件規定執行。

供水人:

用水人:

簽約時間:

城市居民供用水合同書 篇3

供用水合同第______號

供方:______自來水廠(以下簡稱甲方)

需方: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為明確供水企業(以下簡稱甲方)和自來水用户(以下簡稱乙方)在自來水供應和使用中的權利和義務,經濟、合理、安全有序地供水和用水,根據《_____》、_____《城市供水條例》和《______省城市供水管理辦法》,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自願、互利、友好地簽訂本合同,共同信守,互相制約,嚴格履行。

第一條?供水方式及產權分界

1.經乙方要求,根據甲方的供水能力,甲、乙雙方平等協商,甲方從城市供水管上接管並安裝DN_____口徑水錶_____只,核定日用水量為___________噸。

2.新建多層住宅乙方不得采用屋頂水箱供水,當城市供水管網壓力不能滿足直接供水時,由乙方自建加壓設施及管理,待城市供水管網條件允許直接供水時自行拆除。新建住宅應使用無污染的、符合國家或地方標準的輸水管材,並在住宅單元的公共集中部位實行分户設表計量。

3.甲方與乙方的產權劃分和管理責任。甲、乙雙方產權分界點為計費水錶。從取水口到進户總水錶以前的供水管道及設施(含計費水錶)產權屬甲方,並由其負責維護管理。進水總表以後的供水管道及設施由乙方負責維護管理。因乙方對水質、水壓有特殊要求,需列換管道及附屬設施所發生的工程費用由乙方負責。

4.法定計量表具由甲方統一提供,並負責統一檢修、校驗、撤換。表具規格由甲方提供,費用由乙方承擔,並由乙方維護管理,防止有污物、積水、雜物,以免損壞而影響抄表、換表。如有損壞,乙方應及時整修。

第二條?供水質量

1.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自來水,出廠水質必須符合國家《生活飲用水衞標準》,按國家規定標準定期進行採樣化驗分析,嚴格做好源水、出廠水、管網水的管理,水質綜合合格率應符合國家有關標準。

2.甲方確保供水壓力合格率應符合國家有關標準,壓力合格標準為主幹管末梢不低於_____Mpa。

3.甲方必須保持不間斷供水,禁止擅自停止供水。因甲方工程施工或供水設施維修等原因確需降壓或停水,在計劃停水、降壓供水之前_____小時公告通知乙方(不可抗力或突發原因除外)。在停水期間乙方有困難,經供水行政主管部門批准甲方應啟動應急措施,以保證乙方應急的生活用水需要。

4.因災害或緊急事故、故障發生降壓、停水的,乙方發現後應及時反映,甲方應組織連續搶修,儘快恢復供水。

第三條?供水計量

1.乙方用水以單位、門牌、幢或單元立户裝表,在技術條件具備的情況下,可以實行分户設表計量。同一門牌號碼牆院內有用水户要求用水,可安裝分表用水,原用水户不得拒絕,產生的費用由用水户與原各用水户合理分攤。

2.乙方因施工或公用性臨時用水,應申請辦理或簽訂臨時供水合同,施工結束或不需要用水時,應及時辦理銷户手續,終止臨時供用水合同。

3.甲方按規定日期查抄水錶,計取水費。對尚未實行分户設表計量的用水户,乙方應及時收取單元(幢、牆院)內的水費,向甲方交納。由於乙方的原因連續三個月不能抄見水錶,經交涉無效,水費按水錶額定流量二十四小時計費,直到抄見到表為止,對已按水錶額定流量收取的水費不退還。

4.法定計量表具如發生故障,則按正常時三個月平均用水量或去年同期用水量計算月用水量,乙方的用水量低於水錶最小流量標準的,由甲方按最小流量標準收取額定水費,乙方對法定計量表具計量準確值有懷疑的,可向甲方提出驗表要求,驗表結果證實表具計量正確,乙方應承擔驗表費用等,並按正確計量交納水費。驗表結果有誤,則由甲方承擔驗表費用等,並按正常流量三個月的平均數退還或追補水費。

5.乙方每月要按時繳納水費。現金繳納水費時間在每月_____-_____日,繳費地點:_____水廠營業所(繳費時間、地點如有變動,水廠另行通知),乙方也可委託銀行託收或個人銀行存摺代扣,但乙方必須要保證帳户有足夠餘額。若乙方超期拖欠水費,經甲方催繳仍未支付的從逾期之日起,要按日加收_____%滯納金。乙方在甲方催繳後拒不繳費的,甲方有權停止供水,並追索拖欠水費及滯納金。乙方在每月月底前未收到水費通知單,應到水廠營業所查詢(營業所電話:_____)。

6.乙方因拆遷等原因需要停止用水時,應及時通知甲方,結清費用,中止合同,辦理銷户手續。因辦理不及時,水錶未及時拆回而造成供水設施損壞和水量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7.報停或暫時中止合同後又需要恢復供水的,乙方應與甲方再續簽供用水合同,並向甲方支付復接費用。

8.乙方因房產轉移需要變更名稱或用水性質的,應在結清一切費用後,給予辦理過户或變更手續,並重新簽訂供用水合同。過户時如遇用水性質發生變化或因改建、擴建、新建的工程項目需要,乙方要重新辦量給水申請的相關手續;如不及時過户或拒不過户,則可視為中止合同,甲方可以銷户停水。

9.乙方不得擅自轉供水,如確需轉供,必須經甲方同意並簽訂供用水合同後方可轉供。

第四條供水設施維護管理責任

1.總水錶以外的城市供水設施是城市基礎設施的重要組成部分。城市供水專用的水源地、取水口、引水河、輸水渠道、水廠、儲水池、泵站、管道以及閘門、閘門井、消火栓、擴管涵洞、測壓點、空氣閥、泄水閥、水錶等設施均由甲方事實管理,乙方不得侵佔、毀壞、擅自拆除、遷移或移作他用。因工程建設確需遷移、改建城市供水設施,乙方(建設單位)應同甲方協商,經同意後由甲方組織實施。遷移、改建工程費用由乙方(建設單位)承擔。

2.乙方不得在埋設的供水設施上(國家規範要求的範圍內)埋設其他管線以及植樹、採石取土、堆積物料、修建與供水設施無關的臨時或永久性建築物、構築物。

3.甲、乙雙方都應按照管理責任加強對供水設施的維護,共同執行有關供水設施維護的技術標準和規範,保證安全供水。

4.未經甲方同意,擅自開啟或使用滅火專用的市政消火栓是對甲方的民事侵權行為。市政園林、環衞等部門需要用水,經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門的批准,到甲方辦理用水手續,乙方須承擔相應的工程直接費用,由甲方定點定位設置專用供水設施並安裝水錶計量,乙方按時向甲方交納水費。

第五條約定事項

1.乙方的自建設施供水管網系統不得與城市公共供水管網系統連接,確需連續時,應經城市供水企業同意,並報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門批准,並在管道連接處採取必要的防護措施。禁止生產或者使用有毒、有害物質單位的生產用水管網系統及設備與城市公共供水管網系統直接連接。

2.對需要不間斷供水的乙方,應實施二路供水或自建儲備水源,以確保_____小時的用水量(含內部消防用水)。

3.對新裝用水或增加用水量的乙方,在與甲方簽定供用水時,應向甲方提供初步設計文件及地形圖、總平面圖、水施圖、批准文件等有關資料。

4.新建、擴建、改建的建設項目的用水設施竣工後,應經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門及城市供水企業驗收合格,並向城市供水企業辦理供水手續。建設單位在投入使用時,應對用户用水設施進行沖洗、消毒,並經衞生部門和水質監測部門檢測合格後方可正式通水。

5.凡新建、擴建、改建的建設項目,其單位內部的消火栓直接與城市供水管網連接的,應與甲方簽定消防供用合同,並設立消防水錶,按該表最小流量的_____標準支付水費。

6.使用加壓供水設備的用水户,禁止在城市公共供水輸配管網上直接裝泵抽水或採用其他方式盜用供水。不得擅自在用户用水設施的供水管道上直接裝泵抽水。確需使用加壓供水設備的用户應徵求供水企業意見,並通過儲水設備加壓供水。如裝泵抽水,應視為對甲方的侵權,甲方有權以最大流量收取水費(以每日_____小時,_____天一次計量)。城市供水管網中的加壓泵站應在進出水管道上裝有計量設備,由產權單位支付耗用水量的水費。

第六條?違約責任

1.甲方的違約責任

甲方的違約責任按《______省城市供水管理辦法》第三十三條執行。

2.乙方的違約責任

①擅自開啟消火栓,用於與消防無關活動的。

②損壞、拆換總水錶或採用技術手段致使總水錶停滯、逆行、失靈的。

③有過錯的乙方應當承擔由於過借而造成違約的民事賠償責任,除賠償甲方的實際經濟損失外,無法核定流量的以最大流量計算。

④乙方的其他違約責任按《______城市供水管理辦法》第三十五條、第三十六條執行。雙方有法律、法規和合同依據或有合_____當理由證明過錯的,可以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七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________________委員會_____;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合同的變列和解除

1.合同的變更和解除應按《_____》、_____《城市供水條例》和《______省城市供水管理辦法》所規定的條款辦理。

2.在雙方簽定變更、解除合同的書面協議之前,本合同繼續有效。

3.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經雙方協商同意的有關修改合同的文書、圖紙、資料也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4.乙方為房屋開發商,在其房屋竣工交付使用時需變更户名給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組織,在合同變更前按建築用水性質計取水費。在合同變更後,按新過户的房屋使用人或所有人的實際用水性質計取水費。

第九條?合同效力及未盡事宜

1.乙方在合同簽定前,對有關條款不清楚或有異議時,由甲方提供説明或解釋,也可以直接將修改意見或不能接受的有關條款在本合同附件中約定明確,雙方協商一致後簽定本合同。經雙方確定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並加蓋公章後生效。

3.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4.本合同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_____簽定。

5.本合同附件和説明,經雙方協商後,與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它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上附件為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甲方:(蓋章)______自來水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___________

城市居民供用水合同書 篇4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水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用水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了明確供水人和用水人在水的供應和使用中的權利和義務,根據《城市供水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經供、用水雙方協商,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用水地址、用水性質和用水量

(一)用水地址為 ___________ 。用水四至範圍(即用水人用水區域四周邊界)是 ___________ (可制訂詳圖作為附件)。

(二)用水性質系 ___________ 用水,執行 ___________ 供水價格。

(三)用水量為 ___________ 立方米/日; ___________ 立方米/月。

(四)計費總水錶安裝地點為: ___________ (可制訂詳圖作為附件)。

(五)安裝計費總水錶共 具,註冊號為 。

第二條 供水方式和質量

(一)在合同有效期內,供水人通過城市公共供水管網及附屬設施向用水人提供不間斷供水。

(二)用水人不能間斷用水或者對水壓、水質有特殊要求的,應當自行設置貯水、間接加壓設施及水處理設備。

(三)供水人保證城市公共供水管網水質符合國家《生活飲用水衞生標準》。

(四)供水人保證在計費總水錶處的水壓大於等於 ___________ 兆帕;以户表方式計費的,保證進入建築物前閥門處的水壓大於等於 ___________ 兆帕。

第三條 用水計量、水價及水費結算方式

(一)用水計量

1.用水的計量器具為: ___________ 計量表; ___________ IC卡計量表;或者 ___________ 。安裝時應當登記註冊。供、用水雙方按照註冊登記的計費水錶計量的水量作為水費結算的依據。

結算用計量器具須經當地技術監督部門檢定、認定。

2.用水人用水按照用水性質實行分類計量。不同用水性質的用水共用一具計費水錶時,供水人按照最高類別水價計收水費或者按照比例劃分不同用水性質用水量分類計收水費。

(二)供水價格:供水人依據用水人用水性質,按照 ___________ 政府 ___________ (部門)批准的供水分類價格收取水費。

在合同有效期內,遇水價調整時,按照調價文件規定執行。

(三)水費結算方式

1.供水人按照規定週期抄驗表並結算水費,用水人在 ___________ 月 ___________ 日前交清水費。

2.水費結算採取 ___________ 方式。

第四條 供、用水設施產權分界與維護管理

(一)供、用水設施產權分界點是:供水人設計安裝的計費總水錶處。以户表計費的為進入建築物前閥門處。

(二)產權分界點(含計費水錶)水源側的管道和附屬設施由供水人負責維護管理。產權分界點另側的管道及設施由用水人負責維護管理,或者有償委託供水人維護管理。

第五條 供水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監督用水人按照合同約定的用水量、用水性質、用水四至範圍用水。

(二)用水人逾期不繳納水費,供水人有權從逾期之日起向用水人收取水費滯納金。

(三)用水人搬遷或者其他原因不再使用計費水錶和供水設施,又沒有辦理過户手續的,供水人有權拆除其計費水錶和供水設施。

(四)因用水人表井佔壓、損壞及用水人責任等原因不能抄驗水錶時,供水人可根據用水人上 ___________ 個月最高月用水量估算本期水量水費。如用水人三個月不能解決妨礙抄驗表問題,供水人不退還多估水費。

(五)供水人應當按照合同約定的水質不間斷供水。除高峯季節因供水能力不足,經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門同意被迫降壓外,供水人應當按照合同規定的壓力供水。對有計劃的檢修、維修及新管併網作業施工造成停水的,應當提前24小時通知用水人。

(六)供水人設立專門服務電話實行24小時晝夜受理用水人的報修。遇有供水管道及附屬設施損壞時,供水人應當及時進入現場搶修。

(七)如供水人需要變更抄驗水錶和收費週期時,應當提前一個月通知用水人。

(八)對用水人提出的水錶計量不準,供水人負責複核和校驗。對水錶因自然損壞造成的錶停、表壞,供水人應當無償更換,供水人可根據用水人上 個月平均用水量估算本期水量水費。由於供水人抄錯表、計費水錶計量不準等原因多收的水費,應當予以退還。

第六條 用水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監督供水人按照合同約定的水壓、水質向用水人供水。

(二)有權要求供水人按照國家的規定對計費水錶進行週期檢定。

(三)有權向供水人提出進行計費水錶複核和校驗。

(四)有權對供水人收繳的水費及確定的水價申請複核。

(五)應當按照合同約定按期向供水人交水費。

(六)保證計費水錶、表井(箱)及附屬設施完好,配合供水人抄驗表或者協助做好水錶等設施的更換、維修工作。

(七)除發生火災等特殊原因,用水人不得擅自開封啟動無表防險(用水人消火栓)。需要試驗內部消防設施的,應當通知供水人派人啟封。發生火災時,用水人可以自行啟動使用,滅火後應當及時通知供水人重新鉛封。

(八)不得私自向其他用水人轉供水;不得擅自向合同約定的四至外供水。

(九)由於用水人用水量增加,連續半年超過水錶公稱流量時,應當辦理換表手續;由於用水人全月平均小時用水量低於水錶最小流量時,供水人可將水錶口徑改小,用水人承擔工料費;當用水人月用水量達不到底度流量時,按照底度流量收費。

第七條 違約責任

(一)供水人的違約責任

1.供水人違反合同約定未向用水人供水的,應當支付用水人停水期間正常用水量水費百分之___________ 的違約金。

2.由於供水人責任事故造成的停水、水壓降低、水質量事故,給用水人造成損失的,供水人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3.由於不可抗力的原因或者政府行為造成停水,使用水人受到損失的,供水人不承擔賠償責任。

(二)用水人的違約責任

1.用水人未按期交水費的,還應當支付滯納金。超過規定交費日期一個月的,供水人按照國家規定有權中止供水。當用水人於半年之內交齊水費和滯納金後,供水人應當於48小時內恢復供水。中止供水超過半年,用水人要求復裝的,應當交齊欠費和供水設施復裝工料費後,另行辦理新裝手續。

2.用水人私自改變用水性質、向其它用水人轉供水、向合同約定的四至外供水,未到供水人處辦理變更手續的,用水人除補交水價差價的水費外,還應當支付水費百分之 的違約金。

3.用水人終止用水,未到供水人處辦理相關手續,給供水人造成損失的,由用水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八條 合同有效期限

合同期限為 ___________ 年,從 ___________ 年 ___________ 月 ___________ 日起至 ___________ 年 ___________ 月 ___________ 日止。

第九條 合同的變更

當事人如需要修改合同條款或者合同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補充協定,補充協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時,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也可通過 ___________ 調解解決。協商或者調解不成,由當事人雙方同意由 ___________ 仲裁委員會仲裁(當事人雙方未在本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後又未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 其他約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水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用水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字):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户銀行: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城市居民供用水合同書 篇5

供用水合同第_____號

申請受理編號第_____號

供水方:———

用水方:———

 為明確自來水用户(以下簡稱用水方)和供水企業(以下簡稱供水方)在自來水供應和

使用中的權利和義務,經濟、合理、安全、有序地供水和用水,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國務院《城市供水條例》,經供水方與用水方平等協商,自願、互利、友好地簽定本合同,共同信守,互相制約,嚴格履行。

第一條、用水地址和用水性質

1、用水地址______________。

2、用水性質______________。

第二條、供水方式、投資費用及產權分界

1、經用水方要求,根據供水方的供水能力,供用水雙方平等協商,供水方從城市供水管上接管並安裝dn____口徑水錶____只,核定日用水量為____噸。

2、依據《杭州市城市供水管理條例》第十七條,用水方應承擔城市供水工程建設資金,共計______元。

3、新建多層住宅用水方不得采用屋頂水箱供水,當城市供水管網壓力不能滿足直接供水時,由用水方自建加壓設施及管理,待城市供水管網條件允許直接供水時自行拆除。新建住宅應使用無污染的、符合國家或地方標準的輸水管材,並在住宅單元的公共部位實行分户設表計量。

4、供水方與用水方的產權劃分和管理責任依據《杭州市城市供水管理條例》第二十七條執行。

5、法定計量表具由供水方統一提供,並負責統一檢修、校驗、撤換。表井規格由供水方提供,費用由用水方承擔,並由用水方維護管理,防止有污物、積水、雜物,以免損壞而影響抄表、換表。如有損壞,用水方應及時整修。

第三條、供水質量

1、供水方向用水方提供的自來水,出廠水質必須符合國家《生活飲用水衞生標準》,

按國家規定標準定期進行採樣化驗分析,嚴格做好源水、出廠水、管網水的管理,水質綜合合格率應符合國家有關標準。

2、供水方確保供水壓力合格率應符合國家有關標準,壓力合格標準為主幹管末稍不低於0.14mpa。

3、供水方必須保持不間斷供水,禁止擅自停止供水。因供水方工程施工或供水設施維修等原因確需降壓或停水,在計劃停水、降壓供水之前24小時公告通知用水方。不可抗力或突發原因除外,要停水期間用水方有困難,經供水行政主管部門批准供水方應啟動應急措施,以保證用水方應急的生活用水需要。

4、因災害或緊急事故、故障發生降壓、停水的,用水方發現後應及時反映,供水方應組織連續搶修,儘快恢復供水。

第四條、供水計量

1、用水方用水以單位、門牌、幢或單元立户裝表,在技術條件具備的情況下,可以實行分户設表計量。同一門牌號碼牆院內有用户要求用水,可安裝分表用水,原用水户不得拒絕,產生的費用由用水户與原各用水户合理分攤。

2、用水主因施工或公用性臨時用水,應申請辦理或簽定臨時供用水合同,施工結束或不需要用水時,應及時辦理銷户手續、終止臨時供用水合同。

3、供水方按規定日期查抄水錶,計取水費。對尚未實行分户設表計量的用水户,用水方應及時收取單元(幢、牆院)內的水費,向供水方交納。由於用水方的原因連續三個月不能抄見水錶,經交涉無效,水費按水錶額定流量二十四小時計費,直到抄見到表為止,對已按水錶額定流量收取的水費不得退還。

4、水錶如發生故障,則按正常時三個月平均用水量或去年同期用水量計算月用水量。

用水方的用水量低於總水錶最小流量標準的,由供水方按最流量標準收取客定水費。用水方對水錶計量有異議,可向供水方提出驗表要求,驗表結果證實表具計量正確,提出人應承擔驗表費用,並按正確計量交納水費。驗表結果有誤,則由供水方承擔驗表費用,並按正常流量三個月的平均退還或追補水費。

5、用水方逾期支付水費,每逾期一日加收水費額3‰的滯納金。無正當理由或特殊

原因連續2次不交納水費和滯納金的,經供水方催繳無效,可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可視為中止本合同,供水方有權追收欠費,停止供水。

6、用水方因拆遷等原因需要停止用水時,應及時通知供水方,結清費用,中止合同,

辦理銷户手續。因辦理不及時,水錶未及時拆回而造成供水設施損壞和水量損失,由用水方負責賠償。

7、報停或暫停時中止合同後又需要恢復供水的,用水方應與供水方再續簽供用水合同,並向供水方支付復接費用。

8、用水方因房產轉移原因需要變更名稱或用水性質的,應在結清一切費用後,給予辦

理過户和變更手續。並重新簽訂供用水合同。過户時如遇用水性質發生變化或因改建、擴建、新建的工程項目需要,用水方應按《杭州市城市供水管理條例》第十七條執行。如不及時過户或拒不過户,則可視為中止合同,供水方可以銷户停水。

9、用水方不得擅自轉供水,如確需轉供,必須經供水方同意後簽訂供用水合同後方可轉供。

城市居民供用水合同書 篇6

供用水合同

供用水合同

供水方:______營業執照號碼:_____

用水方:______

為了保證供用水的正常進行,協調關係,明確各自的責任,根據《中華人民共

和國民法典》的有關規定,結合供用雙方的實際情況,經協商一致,訂立以下條款

,共同信守。

1.供水方水力可供量,用水方計劃用水量,用水時間:

┌───────┬────────┬───┬────────┬────┐

│可供水量(噸)│計劃用水量(噸)│單位│金額(元/噸)│用水時間│

├───────┼────────┼───┼────────┼────┤

││││││

├───────┴────────┴───┴────────┴────┤

│水費:共計人民幣(大寫)萬仟佰拾元角分│

└──────────────────────────────────┘

2.設備安裝費用的負擔:

3.水費的計算和結算方法:

4.(1)供水方的權利義務:

(2)用水方的權利義務:

5.違約責任:

6.上述條款如有未盡事宜,應以書面補充,作為附件。

7.本合同在執行中發生糾紛,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

都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8.本合同有效期:從雙方簽章之日起到____年__月__日止。

9.本合同一式___份,供、用方各執一份。

供水方:用水方:

(蓋章)(蓋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開户銀行: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帳號:___________

城市居民供用水合同書 篇7

合同編號: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水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用水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明確供用水雙方在供應和使用自來水中的權利和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城市供水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經雙方協商,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用水地址和計量器具

(一)用水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用水四至範圍(即用水區域四周邊界)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可制訂詳圖作為附件)。

(二)用水的計量器具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計量水錶或流量儀(以下簡稱水錶)。

(三)水錶公稱流量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立方米/時。

(四)水錶安裝地點為:___________(可制訂詳圖作為附件)。

(五)安裝水錶共___________具,註冊號分別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供水方式和質量

(一)在合同有效期內,供水人通過城市公共供水管網及附屬設施向用水人提供不間斷供水,不得隨意停止供水。

(二)用水人不能間斷用水或者對水壓、水質有特殊要求的,應當自行設置貯水、間接加壓設施及水處理設備。

(三)供水人保證供水管網水質符合國家《生活飲用水衞生標準》。

(四)採取直接供水方式的,供水人應保證計費總水錶的水壓不少於___________兆帕;以户表方式計費的,應保證進入建築物前閥門處的水壓不少於___________兆帕。

第三條 用水計量、水價及水費結算方式

(一)用水計量

1.安裝水錶時應當註冊登記。供、用水雙方按照註冊登記的水錶計量的水量作為水費結算的依據。

2.用水按照用水性質實行分類計量。不同性質用水共用一具水錶時,用水人應按規定申請分裝水錶。未實施分裝的,供水人按物價部門有關混合用水的規定來計收水費。

(二)用水性質和到户價格:用水性質按實核定。到户價格按照物價部門批准的供水分類及價格標準收取。

在合同有效期內,遇水價調整時,按照調價文件規定執行。

(三)水費結算方式

1.供水人採取___________月(按月或隔月)抄驗表,用水人應在抄表後一個月內繳清水費。

2.水費結算採取______________________方式。

第四條 供、用水設施維護管理責任分界點

(一)供、用水設施維護管理責任分界點是:供水人設計安裝的計費總水錶處。以户表計費的為進入建築物前閥門處(外閥門)。無外閥門的為___________.

(二)維護管理責任分界點水源側的管道和設施(含水錶)由供水人負責維護管理。產權分界點另側的管道及設施由用水人負責維護管理,或者有償委託供水人維護管理。

第五條 供水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供水人應執行國家、省、市供水、節水的有關法律、法規。

(二)監督用水人按照合同約定的用水量、用水性質、用水四至範圍用水。

(三)因用水人責任不能抄驗水錶時,供水人可根據下列第___________種方式估算用水人本期用水量。

1.用水人上年同期用水量

2.用水人上三次抄表的平均用水量

(四)供水人應當按照合同約定的水質不間斷供水。除高峯季節因供水能力不足,經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門同意被迫降壓外,供水人應當按照合同規定的壓力供水。對有計劃的檢修、維修及新管併網作業施工造成的降壓、停水的,應當提前24小時告知用水人。因不可抗力因素引起的降壓、停水和水質異常除外。

(五)供水人設立專門服務電話,24小時受理用水人的報修,遇有供水管網及附屬設施損壞時,供水人應當及時進行現場搶修。

(六)如供水人需要變更抄驗計費水錶和收費週期時,應當提前半個月通知用水人。

(七)按照國家規定對水錶實施週期性檢定、到期輪換。

(八)用水人提出計費水錶計量不準的,由國家法定計量檢定機構和通過計量認證的機構檢測。計費水錶因自然損壞或質量問題造成計量不準的,供水人應當無償更換,並可根據下列第___________種方式估算用水人本期用水量,檢驗費用由供水人承擔。計費水錶校驗結果正常的,校驗費用由用水人承擔。

1.用水人上年同期用水量。

2.用水人上三次抄表的平均用水量。

第六條 用水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用水人應執執行國家、省、市供水、節水有關的法律、法規。

(二)監督供水人按照合同約定的水壓、水質向用水人供水。

(三)有權要求供水人按照國家規定對計費水錶進行檢定。

(四)有權對供水人收繳的水費及確定的水價申請複核。

(五)應當按照合同約定時間向供水人交水費。

(六)配合供水人抄驗表,協助做好水錶等設施的更換、維修工作。

(七)除發生火災等特殊原因,用水人不得擅自開封啟動無表防險(用水人消火栓)。需要試驗內部消防設施的,應當通知供水人派人啟封。發生火災時,用水人可以自動啟動使用,滅火後應當及時通知供水人重新鉛封。

(八)不得擅自向第三人轉供水;不得擅自向合同約定的四至外供水。

(九)由於用水人用水量增加,連續___________超過水錶公稱流量時,應當辦理換表增容手續。

(十)用水人發生變化時,應當及時辦理變更手續。

第七條 違約責任

(一)供水人違約責任

1.因供水人責任造成停水、水壓降低、水質量事故,應當支付用水人停水期間正常用水量水費___________%的違約金。給用水人造成損失的,供水人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2.由於供水人抄錯表而多收水費的,應當予以退還,並支付多收水費___________%的違約金。

3.由於不可抗力的原因或者政府行為造成停水、水壓降低、水質量事故的,使用水人受到損失的,供水人不承擔賠償責任。

(二)用水人違約責任

1.用水人逾期不繳納水費,除應補足應繳納的水費外,還應當支付從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應繳水費數額的___________%違約金。

2.用水人擅自改變用水性質、向第三人轉供水、向合同約定的四至外供水,未到供水人處辦理變更手續的,用水人除補齊水價差價的水費外,還應當支付應繳水費___________%的違約金。

3.用水人終止用水,未到供水人處辦理相關手續,給供水人造成損失的,由用水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八條 合同有效期限

合同期限為___________年,從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止。到期後如雙方無異議,則本合同自動順延,每次延續期限為一年。

第九條 合同的變更

當事人如需要修改合同條款或者合同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的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時,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也可通過___________調解解決,協商或者調解不成,按下列第_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 其它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水人:___________(蓋章)  用水人:___________(蓋章)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簽字)  法定代表人:_______(簽字)

委託代理人:_______(簽字)  委託代理人:_______(簽字)

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城市居民供用水合同書 篇8

供用水合同第 號

供方:              (以下簡稱甲方)

需方: (以下簡稱乙方)

為明確供水企業(以下簡稱甲方)和自來水用户(以下簡稱乙方)在自來水供應和使用中的權利和義務,經濟、合理、安全有序地供水和用水,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國務院《城市供水條例》和《浙江省城市供水管理辦法》,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自願、互利、友好地簽訂本合同,共同信守,互相制約,嚴格履行。

第一條供水方式及產權分界

1、經乙方要求,根據甲方的供水能力,甲、乙雙方平等協商,甲方從城市供水管上接管並安裝DN 口徑水錶 只,核定日用水量為 噸。

2、新建多層住宅乙方不得采用屋頂水箱供水,當城市供水管網壓力不能滿足直接供水時,由乙方自建加壓設施及管理,待城市供水管網條件允許直接供水時自行拆除。新建住宅應使用無污染的、符合國家或地方標準的輸水管材,並在住宅單元的公共集中部位實行分户設表計量。

3、甲方與乙方的產權劃分和管理責任。甲、乙雙方產權分界點為計費水錶。從取水口到進户總水錶以前的供水管道及設施(含計費水錶)產權屬甲方,並由其負責維護管理。進水總表以後的供水管道及設施由乙方負責維護管理。因乙方對水質、水壓有特殊要求,需列換管道及附屬設施所發生的工程費用由乙方負責。

4、法定計量表具由甲方統一提供,並負責統一檢修、校驗、撤換。表井規格由甲方提供,費用由乙方承擔,並由乙方維護管理,防止有污物、積水、雜物,以免損壞而影響抄表、換表。如有損壞,乙方應及時整修。

第二條供水質量

1、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自來水,出廠水質必須符合國家《生活飲用水衞標準》,按國家規定標準定期進行採樣化驗分析,嚴格做好源水、出廠水、管網水的管理,水質綜合合格率應符合國家有關標準。

2、甲方確保供水壓力合格率應符合國家有關標準,壓力合格標準為主幹管末梢不低於0.14Mpa。

3、甲方必須保持不間斷供水,禁止擅自停止供水。因甲方工程施工或供水設施維修等原因確需降壓或停水,在計劃停水、降壓供水之前24小時公告通知乙方(不可抗力或突發原因除外)。在停水期間乙方有困難,經供水行政主管部門批准甲方應啟動應急措施,以保證乙方應急的生活用水需要。

4、因災害或緊急事故、故障發生降壓、停水的,乙方發現後應及時反映,甲方應組織連續搶修,儘快恢復供水。

第三條供水計量

1、乙方用水以單位、門牌、幢或單元立户裝表,在技術條件具備的情況下,可以實行分户設表計量。同一門牌號碼牆院內有用水户要求用水,可安裝分表用水,原用水户不得拒絕,產生的費用由用水户與原各用水户合理分攤。

2、乙方因施工或公用性臨時用水,應申請辦理或簽訂臨時供水合同,施工結束或不需要用水時,應及時辦理銷户手續,終止臨時供用水合同。

3、甲方按規定日期查抄水錶,計取水費。對尚未實行分户設表計量的用水户,乙方應及時收取單元(幢、牆院)內的水費,向甲方交納。由於乙方的原因連續三個月不能抄見水錶,經交涉無效,水費按水錶額定流量二十四小時計費,直到抄見到表為止,對已按水錶額定流量收取的水費不退還。

4、法定計量表具如發生故障,則按正常時三個月平均用水量或去年同期用水量計算月用水量,乙方的用水量低於水錶最小流量標準的,由甲方按最小流量標準收取額定水費,乙方對法定計量表具計量準確值有懷疑的,可向甲方提出驗表要求,驗表結果證實表具計量正確,乙方應承擔驗表費用等,並按正確計量交納水費。驗表結果有誤,則由甲方承擔驗表費用等,並按正常流量三個月的平均數退還或追補水費。

5、乙方每月要按時繳納水費。現金繳納水費時間在每月8-14日,繳費地點:鐘樓路126號水廠營業所(繳費時間、地點如有變動,水廠另行通知),乙方也可委託銀行託收或個人銀行存摺代扣,但乙方必須要保證帳户有足夠餘額。若乙方超期拖欠水費,經甲方催繳仍未支付的從逾期之日起,要按日加收1%滯納金。乙方在甲方催繳後拒不繳費的,甲方有權停止供水,並追索拖欠水費及滯納金。乙方在每月月底前未收到水費通知單,應到水廠營業所查詢(營業所電話:)。

6、乙方因拆遷等原因需要停止用水時,應及時通知甲方,結清費用,中止合同,辦理銷户手續。因辦理不及時,水錶未及時拆回而造成供水設施損壞和水量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7、報停或暫時中止合同後又需要恢復供水的,乙方應與甲方再續簽供用水合同,並向甲方支付復接費用。

8、乙方因房產轉移需要變更名稱或用水性質的,應在結清一切費用後,給予辦理過户或變更手續,並重新簽訂供用水合同。過户時如遇用水性質發生變化或因改建、擴建、新建的工程項目需要,乙方要重新辦量給水申請的相關手續;如不及時過户或拒不過户,則可視為中止合同,甲方可以銷户停水。

9、乙方不得擅自轉供水,如確需轉供,必須經甲方同意並簽訂供用水合同後方可轉供。

第四條供水設施維護管理責任

1、總水錶以外的城市供水設施是城市基礎設施的重要組成部分。城市供水專用的水源地、取水口、引水河、輸水渠道、水廠、儲水池、泵站、管道以及閘門、閘門井、消火栓、擴管涵洞、測壓點、空氣閥、泄水閥、水錶等設施均由甲方事實管理,乙方不得侵佔、毀壞、擅自拆除、遷移或移作他用。因工程建設確需遷移、改建城市供水設施,乙方(建設單位)應同甲方協商,經同意後由甲方組織實施。遷移、改建工程費用由乙方(建設單位)承擔。

2、乙方不得在埋設的供水設施上(國家規範要求的範圍內)埋設其他管線以及植樹、採石取土、堆積物料、修建與供水設施無關的臨時或永久性建築物、構築物。

3、甲、乙雙方都應按照管理責任加強對供水設施的維護,共同執行有關供水設施維護的技術標準和規範,保證安全供水。

4、未經甲方同意,擅自開啟或使用滅火專用的市政消火栓是對甲方的民事侵權行為。市政園林、環衞等部門需要用水,經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門的批准,到甲方辦理用水手續,乙方須承擔相應的工程直接費用,由甲方定點定位設置專用供水設施並安裝水錶計量,乙方按時向甲方交納水費。

第五條 約定事項

1、乙方的自建設施供水管網系統不得與城市公共供水管網系統連接,確需連續時,應經城市供水企業同意,並報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門批准,並在管道連接處採取必要的防護措施。禁止生產或者使用有毒、有害物質單位的生產用水管網系統及設備與城市公共供水管網系統直接連接。

2、對需要不間斷供水的乙方,應實施二路供水或自建儲備水源,以確保48小時的用水量(含內部消防用水)。

3、對新裝用水或增加用水量的乙方,在與甲方簽定供用水時,應向甲方提供初步設計文件及地形圖、總平面圖、水施圖、批准文件等有關資料。

4、新建、擴建、改建的建設項目的用水設施竣工後,應經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門及城市供水企業驗收合格,並向城市供水企業辦理供水手續。建設單位在投入使用時,應對用户用水設施進行沖洗、消毒,並經衞生部門和水質監測部門檢測合格後方可正式通水。

5、凡新建、擴建、改建的建設項目,其單位內部的消火栓直接與城市供水管網連接的,應與甲方簽定消防供用合同,並設立消防水錶,按該表最小流量的收費標準支付水費。

6、使用加壓供水設備的用水户,禁止在城市公共供水輸配管網上直接裝泵抽水或採用其他方式盜用供水。不得擅自在用户用水設施的供水管道上直接裝泵抽水。確需使用加壓供水設備的用户應徵求供水企業意見,並通過儲水設備加壓供水。如裝泵抽水,應視為對甲方的侵權,甲方有權以最大流量收取水費(以每日8小時,30天一次計量)。城市供水管網中的加壓泵站應在進出水管道上裝有計量設備,由產權單位支付耗用水量的水費。

第六條違約責任

1、甲方的違約責任

甲方的違約責任按《浙江省城市供水管理辦法》第三十三條執行。

2、乙方的違約責任

①擅自開啟消火栓,用於與消防無關活動的。

②損壞、拆換總水錶或採用技術手段致使總水錶停滯、逆行、失靈的。

③有過錯的乙方應當承擔由於過借而造成違約的民事賠償責任,除賠償甲方的實際經濟損失外,無法核定流量的以最大流量計算。

④乙方的其他違約責任按《浙江城市供水管理辦法》第三十五條、第三十六條執行。雙方有法律、法規和合同依據或有合法正當理由證明過錯的,可以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七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合同的變列和解除

1、合同的變更和解除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國務院《城市供水條例》和《浙江省城市供水管理辦法》所規定的條款辦理。

2、在雙方簽定變更、解除合同的書面協議之前,本合同繼續有效。

3、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經雙方協商同意的有關修改合同的文書、圖紙、資料也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4、乙方為房屋開發商,在其房屋竣工交付使用時需變更户名給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組織,在合同變更前按建築用水性質計取水費。在合同變更後,按新過户的房屋使用人或所有人的實際用水性質計取水費。

第九條合同效力及未盡事宜

1、乙方在合同簽定前,對有關條款不清楚或有異議時,由甲方提供説明或解釋,也可以直接將修改意見或不能接受的有關條款在本合同附件中約定明確,雙方協商一致後簽定本合同。經雙方確定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並加蓋公章後生效。

3、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4、本合同自 年 月 日在 簽定。

5、本合同附件和説明,經雙方協商後,與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它包括:







以上附件為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甲方:(蓋章)          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經辦人:經辦人:

年月日

城市居民供用水合同書 篇9

供 水 人:

用 水 人:

為了明確城市用水供應、使用中的權利和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四川省城市供水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用水性質、用水地址和用水量

1、用水人用水性質為下列第 種:

①居民生活用水。

②非居民生活用水(□工業用水、□經營服務用水、□行政事業單位用水)。

③特種用水(□洗浴用水、□洗車用水、□其他    )。

2、用水地址:   市(州)   縣(市、區)    街(路、巷) 號 幢 單元  號。

3、用水量計量單位為立方米。用水人月用水量   立方米。

第二條 供水方式和供水水質、水壓

1、合同履行期間,供水人向用水人提供不間斷供水(不可抗拒的事由除外)。

2、供水人承諾城市供水管網水質符合國家《生活飲用水衞生標準》。

3、供水人承諾供水管網的壓力符合國家規定的標準。

第三條 用水價格及水費結算

1、用水價格:當前價格為  元/立方米。該價格包含城市污水處理費以及政府規定徵收或代收的相關費用。此價格為政府   號文件規定的用水價格,並依照政府相關價格調整的文件調整。

2、水費結算

⑴結算水錶:結算水錶為下列第 種:

①人工讀數水錶。

②IC卡智能水錶。

結算水錶安裝地點為     ,水錶型號 ,水錶出廠編號 。

供水人將結算水錶送當地質量技術監督主管部門檢驗合格後實地安裝。

⑵結算方式及付費期限:安裝人工讀數水錶的,供水人按 月為週期查抄結算水錶,用水人在 月 日前交清已結算水費和基本水費。

安裝IC卡智能水錶的,用水人自行及時向預付費賬户充值。

⑶用水人的用水按照用水性質實行分類計量,不同用水性質的用水單獨安裝結算水錶。不同用水性質的用水共用一具結算水錶時,供水人按最高類別水價收取水費。

第四條 供用水設施的維護管理

供水人負責對結算水錶(含結算水錶)以前的供水管道及設施的維護、檢修、管理,用水人負責結算水錶(不含結算水錶)以後的用水管道及用水設施的維護、管理。

第五條 供水人的權利和義務

1、按照合同約定的水壓、水質向用水人供水。

2、對有計劃的供水工程施工或者供水設施檢修需停水的,提前24小時將停水事由、停水時間通知受影響區域用水人。因爆管、源水污染、突然停電或雷擊等突發且不可控制事件導致供水中止,供水人應當及時通知受影響區域用水人停水事由及恢復供水所需時間。

3、維護、檢修、更換結算水錶、表井(箱)及附屬設施,查抄結算水錶。

4、用水人無正當理由或特殊原因逾期不交付水費,經供水人催告後,連續兩個月仍不交付水費的,供水人可按國家規定的程序暫停供水。

5、因用水人的原因致使供水人不能查抄結算水錶的,供水人可按用水人前三個月的平均月用水量結算本週期水費。因用水人的原因致使供水人不能維護結算水錶,造成損失的,用水人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6、設立24小時服務熱線電話 受理用水人報修和投訴信息。

7、結算水錶例行檢定,檢定費用由供水人承擔。對結算水錶計量準確度有異議的,由供水人負責送至當地質量技術監督主管部門校核檢定。校檢期間,由供水人為用水人安裝符合質量標準的臨時結算水錶。如檢定合格,其發生的費用(包括結算水錶和臨時結算水錶的拆裝表費、校檢費)由用水人承擔;如檢定不合格,供水人承擔一切與校檢相關的費用,為用水人無償安裝新的合格結算水錶,並承擔違約責任或損失賠償責任。

8、對結算水錶因自然損壞造成的錶停、表壞,供水人無償更換,並根據前三個月的平均月用水量估算本查表週期內的水費。

9 、用水人用水量增加,半年內月度平均用水量累計3次超過水錶額定流量,供水人可將水錶口徑改大或者採取限流措施,費用由用水人承擔。用水人超負荷用水造成結算水錶故障的,供水人可按前三個月最高月用水量估算水費。

10、通過用户手冊、宣傳單、網站列表等便於用水人知曉的方式,公示營業、維修服務網點,以及收費標準、維修標準和維修期限。

第六條 用水人的權利和義務

1、按照合同約定的用水量、用水性質和用水範圍用水。

2、不擅自改變用水性質或轉供城市供水。

3、有權要求供水人按照國家的規定對結算水錶進行週期檢定。

4、對結算水錶計量準確度有異議的,有權向當地質量技術監

督主管部門申請校核檢定。

5、有權對供水人收取的水費申請複核。

6、按照合同約定交付水費。

7、協助供水人維護、檢修、更換結算水錶、表井(箱)及附屬設施,配合供水人查抄水錶。不擅自安裝、改裝、拆除、損壞結算水錶或者干擾結算水錶正常計量。

8、用水量增加,提前辦理換表手續;用水量減少,經供水人同意後可將水錶口徑改小。用水人承擔因更換、改造而發生的工料費。

9、需要水錶分户、移表、擴大供水範圍、終止用水、變更户名或者用水性質的,向供水人申請辦理相關手續。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供水人未按合同約定向用水人供水或供水水壓、水質不符合國家標準的,供水人每日按違約期間正常用水水費的  %向用水人支付違約金。給用水人造成損失的,供水人承擔損失賠償責任。因爆管、源水污染、突然停電或雷擊等突發且不可控制事件以及計劃內供水工程施工或者供水設施檢修的原因除外,供水人及時以合理的方式通知用水人。

2、供水人因結算水錶計量不準或抄錯結算水錶而多收的水費,予以退還。

3、供水人安裝未經檢驗的結算水錶不合格,給用水人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4、用水人逾期未交付水費的,從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未交水費的

%向供水人支付違約金。經催告後無正當理由或特殊原因連續兩個月不交水費的,供水人可按國家規定的程序中止供水。

5、用水人擅自轉供城市供水,有計量表的按照計量交付實用類別水費(含污水處理費),無計量表的按照管徑的壓力流量交付實用類別水費(含污水處理費),並按合同約定的年用水水費的_%向供水人支付違約金。

6、用水人擅自安裝、改裝、拆除、損壞結算水錶或干擾結算水錶正常計量,給供水人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7、用水人終止用水,未到供水人處辦理相關手續,給供水人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第八條 合同履行期限

本合同履行期限為下列第  種:

1、無固定期限。供水人自 年 月 日起向用水人供水。用水人向供水人提出終止用水請求,雙方結清有關費用,辦理終止用水手續後,本合同終止。

2、固定期限。供水人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向用水人供水。合同履行到期,雙方結清有關費用,辦理終止用水手續後,本合同終止。

第九條 合同的變更與補充

需要修改合同條款或者補充合同未盡事宜的,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訂立變更協議或補充協議。

第十條 爭議解決方式

履行中發生爭議的,雙方協商解決,也可以請求有關部門或行業組織調解。不願協商、調解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1、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 其他約定

第十二條 本合同一式貳份,供用水雙方各執一份,自訂立之日起生效。

供水人:(簽章) 用水人:(簽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 簽字):

委託代理人(簽字): 委託代理人(簽字):

開户銀行: 開户銀行:

賬號: 賬號:

電話: 電話:

合同訂立日期:  年  月  日,地點:     。

城市居民供用水合同書 篇10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部分 協 議 書

供水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用水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了明確供水人和用水人在水的供應和使用中的權利和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城市供水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經供、用水雙方協商,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用水地址、用水性質和用水量

(一)用水地址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用水四至範圍(即用水人用水區域四周邊界)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可制訂詳圖作為附件)。

(二)用熱面積(按照法定的建築面積計算):__________平方米,收費面積為___________平方米。

(三)用水量為___________________立方米/日;____________________立方米/月。

(四)計費總水錶安裝地點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可制訂詳圖作為附件)。

(五)安裝計費總水錶共_____________具,註冊號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二條 供水方式和質量

(一)在合同有效期內,供水人通過城市公共供水管網及附屬設施向用水人提供不間斷供水。

(二)用水人不能間斷用水或者對水壓、水質有特殊要求的,應當自行設置貯水、間接加壓設施及水處理設備。

(三)供水人保證城市公共供水管網水質符合國家《生活飲用水衞生標準》。

(四)供水人保證在計費總水錶處的水壓大於等於___________________兆帕;以户表方式計費的,保證進入建築物前閥門處的水壓大於等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兆帕。

第三條 熱水量及水費結算方式

(一) 用水計量:

1、用水的計量器具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計量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IC卡計量表;或者__________________。安裝時應當登記註冊。供、用水雙方按照註冊登記的計費水錶計量的水量作為水費結算的依據。

結算用計量器具須經當地技術監督部門檢定、認定。

2、用水人用水按照用水性質實行分類計量。不同用水性質的用水共用一具計費水錶時,供水人按照最高類別水價計收水費或者按照比例劃分不同用水性質用水量分類計收水費。

(二)供水價格:供水人依據用水人用水性質,按照________________政府___________________(部門)批准的供水分類價格收取水費。

在合同有效期內,遇水價調整時,按照調價文件規定執行。

(三)水費結算方式

l、供水人按照規定週期抄驗表並結算水費,用水人在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前交清水費。

2、水費結算採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方式。

第四條 供、用水設施產權分界與維護管理

(一)供、用水設施產權分界點是:供水人設計安裝的計費總水錶處。以户表計費的為進入建築物前閥門處。

(二)產權分界點(含計費水錶)水源側的管道和附屬設施由供水人負責維護管理。產權分界點另側的管道及設施由用水人負責維護管理,或者有償委託供水人維護管理。

第五條 供水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監督用水人按照合同約定的用水量、用水性質、用水四至範圍用水。

(二)用水人逾期不繳納水費,供水人有權從逾期之日起向用水人收取水費滯納金。

(三)用水人搬遷或者其他原因不再使用計費水錶和供水設施,又沒有辦理過户手續的,供水人有權拆除其計費水錶和供水設施。

(四)因用水人表井佔壓、損壞及用水人責任等原因不能抄驗水錶時,供水人可根據用水人上____個月最高月用水量估算本期水量水費。如用水人三個月不能解決妨礙抄驗表問題,供水人不退還多估水費。

(五)供水人應當按照合同約定的水質不間斷供水。除高峯季節因供水能力不足,經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門同意被迫降壓外,供水人應當按照合同規定的壓力供水。對有計劃的檢修、維修及新管併網作業施工造成停水的,應當提前24小時通知用水人。

(六)供水人設立專門服務電話實行 24 小時晝夜受理用水人的報修。遇有供水管道及附屬設施損壞時,供水人應當及時進入現場搶修。

(七)如供水人需要變更抄驗水錶和收費週期時,應當提前一個月通知用水人。

(八)對用水人提出的水錶計量不準,供水人負責複核和校驗。對水錶因自然損壞造成的錶停、表壞,供水人應當無償更換,供水人可根據用水人上__________個月平均用水量估算本期水量水費。由於供水人抄錯表、計費水錶計量不準等原因多收的水費,應當予以退還。

第六條 用水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監督供水人按照合同約定的水壓、水質向用水人供水。

(二)有權要求供水人按照國家的規定對計費水錶進行週期檢定。

(三)有權向供水人提出進行計費水錶複核和校驗。

(四)有權對供水人收繳的水費及確定的水價申請複核。

(五)應當按照合同約定按期向供水人交水費。

(六)保證計費水錶、表井(箱)及附屬設施完好,配合供水人抄驗表或者協助做好水錶等設施的更換、維修工作。

(七)除發生火災等特殊原因,用水人不得擅自開封啟動無表防險(用水人消火栓)。需要試驗內部消防設施的,應當通知供水人派人啟封。發生火災時,用水人可以自行啟動使用,滅火後應當及時通知供水人重新鉛封。

(八)不得私自向其他用水人轉供水;不得擅自向合同約定的四至外供水。

(九)由於用水人用水量增加,連續半年超過水錶公稱流量時,應當辦理換表手續;由於用水人全月平均小時用水量低於水錶最小流量時,供水人可將水錶口徑改小,用水人承擔工料費;當用水人月用水量達不到底度流量時,按照底度流量收費。

第七條 違約責任

(一)供水人的違約責任

1、供水人違反合同約定未向用水人供水的,應當支付用水人停水期間正常用水量水費百分之____________的違約金。

2、由於供水人責任事故造成的停水、水壓降低、水質量事故,給用水人造成損失的,供水人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3、由於不可抗力的原因或者政府行為造成停水,使用水人受到損失的,供水人不承擔賠償責任。

(二)用水人的違約責任

1、用水人未按期交水費的,還應當支付滯納金。超過規定交費日期一個月的,供水人按照國家規定有權中止供水。當用水人於半年之內交齊水費和滯納金後,供水人應當於48小時內恢復供水。中止供水超過半年,用水人要求復裝的,應當交齊欠費和供水設施復裝工料費後,另行辦理新裝手續。

2、用水人私自改變用水性質、向其它用水人轉供水、向合同約定的四至外供水,未到供水人處辦理變更手續的,用水人除補交水價差價的水費外,還應當支付水費百分之___________的違約金。

3、用水人終止用水,未到供水人處辦理相關手續,給供水人造成損失的,由用水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八條 合同有效期限

合同期限為______年,從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第九條 合同的變更

當事人如需要修改合同條款或者合同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補充協定,補充協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時,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也可通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調解解決。協商或者調解不成,由當事人雙方同意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當事人雙方未在本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後又未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 其他約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 水 人:             用 水 人:

(蓋章)           (蓋章)

住 所: 住 所: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託代理人:(簽字) 委託代理人:(簽字)

開 户 銀 行:       開 户 銀 行:

賬 號:       賬 號:

電 話:     電話:

城市居民供用水合同書 篇11

合同編號:                                

簽署日期:                                

甲 方:                                   

住 所:                                   

聯繫電話:                                

乙 方:                                   

住 所:                                   

聯繫電話:                                

因乙方向甲方申請臨時用水,為了明確甲乙雙方在水的臨時供應和使用中的權利和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城市供水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經雙方協商一致,同意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乙方臨時用水相關信息

1. 乙方所在                                  ,經甲方現場核實,甲方可以向乙方臨時供水。

2. 乙方安裝計費水錶1個,表徑DN ,註冊户號: 。

3. 用水性質:非居民生活用水,執行非居民生活用水類別供水價格。如合同期內經梧州市政府或其價格主管部門批准調整水價的,按照調價文件規定執行。

第二條 水費抄收

1. 經協商,雙方同意採用預存水費的方式辦理水費支付,由乙方在水錶開通用水前須向甲方預存水費 元(大寫: 元整)。

2. 預存水費在乙方提出終止用水及拆除水錶後20個工作日內,扣除乙方的欠費及違約金或賠償金(如有)後退還給乙方(不計利息)。

3. 甲方按規定週期抄驗表後給乙方留下水費通知單,乙方應在在抄表後15天內繳費。

4. 對因水錶丟失、錶停、表壞、出現故障或其他原因,導致不能正常抄驗水錶的,可按上期用水量暫時估收本期水費;實際應收水費根據甲乙雙方協商處理辦法計算,並據此將原暫收水費以多除少補的辦法處理。

5. 因乙方鎖門、物阻等原因導致甲方不能抄驗水錶的,甲方將通知乙方整改,並根據乙方的上期用水量估算本期用水量暫收水費;甲方在下期抄表後按照實際用水量將暫收水費以多除少補的辦法處理。如經甲方通知後,乙方未予及時改正,致使甲方下期仍不能抄驗水錶的,甲方有權按照乙方前2個抄表期平均用水量的2倍計收當期水費。如連續3個抄表期仍不能解決妨礙抄驗表問題,甲方有權經通知乙方後隨時暫停供水,直到問題解決為止。恢復供水的一切費用由乙方負責。

第三條 供用水設施維護管理權限分界

1. 供、用水設施管理權限分界點是:甲方安裝的註冊登記的計費水錶處。

2. 管理權限分界點入水側的管道和附屬設施由甲方負責維護管理。管理權限分界點(含計費水錶)出水側的管道及設施由乙方負責維護管理。經雙方同意,乙方可以有償委託甲方維護管理。

3.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動或拆裝水錶及附屬設施。如因水錶質量原因造成水錶損壞需要維修或更換的,由甲方實施維修和更換,所需費用由甲方負責。如因非水錶質量原因造成水錶損壞需要維修或更換的,維修或更換由甲方實施,所發生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四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 甲方按本合同的約定向用水人供水,保證供水的水質、水壓符合國家或地方標準,因不可抗力或非甲方原因造成的水質、水壓問題不屬甲方責任。甲方有權監督用水人按照本合同約定用水。

2. 若乙方在抄表後超過15天未繳清當期水費,甲方可直接在乙方預存水費中核準抵扣乙方應繳水費,甲方可按本合同第五條第2點之規定向乙方收取違約金,若預交水費出現被用作水費抵扣或餘額一經出現不足以抵扣應交水費金額,甲方有權按國家或地方的有關規定暫停供水。因此暫時停止供水超過半年的,無須通知乙方,甲方有權終止供水,直到乙方繳清全部欠費、違約金為止。乙方如需恢復供水還須按本合同第五條第2點之規定重新辦理恢復供水申請手續,恢復供水的一切費用由乙方負責。

3. 3. 三八擅自改動或拆裝水錶及附屬設施。如因水錶質量原因造成水錶損壞發3.3.甲方有檢查、監督乙方按照本合同約定用水的權利。

4. 因工程依計劃施工或供水依計劃設施檢修等原因需大範圍計劃停水或降低供水壓力時,甲方應提前24小時在媒體上公佈或通過其它途徑發佈通知。臨時緊急施工、搶修的,應儘可能及時發佈通知。

5. 甲方設立專門服務電話(952525)受理用户的報修。接到城市公共供水管道及附屬設施損壞報修電話後,甲方應按甲方向社會公佈的時限進入現場搶修,但涉及道路破挖須獲得政府有關部門批准的情形除外。

6. 甲方有權根據有關供水管網建設規劃及供水發展的需要,在預先告知乙方的前提下,對所管轄範圍內的管道和附屬設施進行更新、改造、建設。因更新、改造、建設發生短暫影響或調整的,甲方應及時通知乙方。

第五條 乙方的權利和責任

1. 依本合同使用甲方的臨時供水服務,臨時用水結束,乙方應主動申請拆除臨時用水設施,並結清相關費用。

2. 乙方未按期繳納水費的,應當及時補繳水費和按逾期繳費額每日 ‰支付違約金,不足 元按 元收取。超過兩個月未繳足水費及其違約金的,甲方有權按國家或地方的有關規定暫停供水。因此暫時停止供水超過半年的,無須通知乙方,甲方有權終止供水。乙方要求恢復供水的,應當繳清全部欠費、違約金,另行辦理新裝開户用水手續,恢復供水所需全部費用由乙方負責。如乙方不需要恢復供水,仍應向甲方繳納欠付甲方的水費、違約金等。

3. 乙方應保證其計費水錶表位、表井(表箱)及附屬設施完好,水錶表位、表井(表箱)內清潔無雜物,配合甲方抄驗水錶及更換、維護水錶。

4. 乙方有保護其計費水錶的義務,不得擅自改動或拆裝水錶,一旦發生水錶丟失或損壞等情況,應立即報告甲方。如水錶丟失,乙方應承擔新購水錶和安裝水錶恢復供水所需的費用。

5. 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向他人轉供水,不得向合同約定的用水範圍外供水或改變用水性質。

6. 乙方的聯繫方式、聯繫地址、繳款方式及資料變更時,應及時向甲方辦理變更手續,由於乙方不及時提供聯繫資料造成的一切後果由乙方承擔。

7. 乙方應遵守法律、法規、規章,安全合法的用水,不得污染水質或其他有損水質、有損供水或其他設施的行為,否則由此引起的責任均由其承擔。

8. 屬於施工用水的,在土建竣工後,乙方應及時向甲方申請註銷水錶,並配合甲方拆除水錶及附屬設施,並結清水費。

9. 乙方不得擅自將自建設施供水管網系統與城市公共供水管網系統連接;因特殊情況確需連接的,必須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並報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門和衞生行政主管部門批准。

第六條 合同有效期限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合同有效期限為壹年,自簽署之日起計算。本合同有效期期滿後,如甲、乙雙方均無書面異議,本合同自動延期,繼續有效直至由任何一方提前一個月通知終止延期,或簽署新的供用水合同為止。

第七條 其 他

供水人已提請用水人對本合同各條款作全面、準確的理解,並應用水人的要求作了相應的條款説明,簽約各方對本合同含義認識一致,並依照誠實信用、公平合理的原則簽訂。

甲 方(蓋章):                                  乙 方(蓋章):                                

代表人(簽名):                                 代表人(簽名):                                

代表人姓名:                                   職務:                                        

代表人姓名:                                   職務: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城市居民供用水合同書 篇12

關於城市供用水合同

城市供用水合同

合同編號:

簽約地點:

簽約時間:

供水人:

用水人:

為了明確供水人和用水人在水的供應和使用中的權利和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城市供水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經供、用水雙方協商,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用水地址、用水性質和用水量

(一)用水地址為 。用水四至範圍(即用水人用水區域四周邊界)是 (可制訂詳圖作為附件)。

(二)用水性質系 用水,執行 供水價格。

(三)用水量為 立方米/日; 立方米/月。

(四)計費總水錶安裝地點為: (可制訂詳圖作為附件)。

(五)安裝計費總水錶共 具,註冊號為 。

第二條 供水方式和質量

(一)在合同有效期內,供水人通過城市公共供水管網及附屬設施向用水人提供不間斷供水。

(二)用水人不能間斷用水或者對水壓、水質有特殊要求的,應當自行設置貯水、間接加壓設施及水處理設備。

(三)供水人保證城市公共供水管網水質符合國家《生活飲用水衞生標準》。

(四)供水人保證在計費總水錶處的水壓大於等於 兆帕;以户表方式計費的,保證進入建築物前閥門處的水壓大於等於 兆帕。

第三條 用水計量、水價及水費結算方式

(一)用水計量

1.用水的計量器具為:計量表; ic卡計量表;或者 。安裝時應當登記註冊。供、用水雙方按照註冊登記的計費水錶計量的水量作為水費結算的依據。結算用計量器具須經當地技術監督部門檢定、認定。

2.用水人用水按照用水性質實行分類計量。不同用水性質的用水共用一具計費水錶時,供水人按照最高類別水價計收水費或者按照比例劃分不同用水性質用水量分類計收水費。

(二)供水價格:供水人依據用水人用水性質,按照 政府 (部門)批准的供水分類價格收取水費。

在合同有效期內,遇水價調整時,按照調價文件規定執行。

城市居民供用水合同書 篇13

合同編號:

供 水 人:

用 水 人:

為了明確城市二次供用水供應、使用中的權利和義務,根據《民法典》、《四川省城市供水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用水性質、用水地址和用水量

1、用水人用水性質為下列第 種:

①居民生活用水。

②非居民生活用水(□工業用水、□經營服務用水、□行政事業單位用水)。

③特種用水(□洗浴用水、□洗車用水、□其他    )。

2、用水地址:   市(州)   縣(市、區)    街(路、巷) 號 幢 單元  號。

3、用水量計量單位為立方米。用水人月用水量   立方米。

第二條 供水方式和供水水質、水壓

1、合同履行期間,供水人採用二次加壓供水的方式向用水人提供不間斷供水(不可抗拒的事由除外)。

2、供水人承諾城市供水管網水質符合國家《生活飲用水衞生標準》。

3、供水人承諾供水管網的壓力符合國家規定的標準。

第三條 用水價格及水費結算

1、用水價格: 當前二次供水價格為  元/立方米,基本水費價格為  元/立方米,用户用水價格為二次供水價格加基本水費價格合計為 元/立方米。該價格包含城市污水處理費以及政府規定徵收或代收的相關費用。此二次供水價格由政府    號文件規定,基本水費價格由政府 號文件規定,並依照政府相關價格調整的文件調整。

2、水費結算

⑴結算水錶:結算水錶為下列第 種:

①人工讀數水錶。

②IC卡智能水錶。

結算水錶安裝地點為     ,水錶型號 ,水錶出廠編號 。

供水人將結算水錶送當地質量技術監督主管部門檢驗合格後實地安裝。

⑵結算方式及付費期限:安裝人工讀數水錶的,供水人按 月為週期查抄結算水錶,用水人在 月 日前交清已結算水費和基本水費。

安裝IC卡智能水錶的,用水人自行及時向預付費賬户充值。

⑶用水人的用水按照用水性質實行分類計量,不同用水性質的用水單獨安裝結算水錶。不同用水性質的用水共用一具結算水錶時,供水人按最高類別水價收取水費。

第四條 供用水設施的維護管理

供水人負責對結算水錶(含結算水錶)以前的供水管道及設施的維護、檢修、管理,用水人負責結算水錶(不含結算水錶)以後的用水管道及用水設施的維護、管理。

第五條 供水人的權利和義務

1、按照合同約定的水壓、水質向用水人供水。

2、對有計劃的供水工程施工或者供水設施檢修需停水的,提前24小時將停水事由、停水時間通知受影響區域用水人。因爆管、源水污染、突然停電或雷擊等突發且不可控制事件導致供水中止,供水人應當及時通知受影響區域用水人停水事由及恢復供水所需時間。

3、維護、檢修、更換結算水錶、表井(箱)及附屬設施,查抄結算水錶。

4、用水人無正當理由或特殊原因逾期不交付水費,經供水人催告後,連續兩個月仍不交付水費的,供水人可按國家規定的程序暫停供水。

5、因用水人的原因致使供水人不能查抄結算水錶的,供水人可按用水人前三個月的平均月用水量結算本週期水費。因用水人的原因致使供水人不能維護結算水錶,造成損失的,用水人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6、設立24小時服務熱線電話 受理用水人報修和投訴信息。

7、結算水錶例行檢定,檢定費用由供水人承擔。對結算水錶計量準確度有異議的,由供水人負責送至當地質量技術監督主管部門校核檢定。校檢期間,由供水人為用水人安裝符合質量標準的臨時結算水錶。如檢定合格,其發生的費用(包括結算水錶和臨時結算水錶的拆裝表費、校檢費)由用水人承擔;如檢定不合格,供水人承擔一切與校檢相關的費用,為用水人無償安裝新的合格結算水錶,並承擔違約責任或損失賠償責任。

8、對結算水錶因自然損壞造成的錶停、表壞,供水人無償更換,並根據前三個月的平均月用水量估算本查表週期內的水費。

9、用水人用水量增加,半年內月度平均用水量累計3次超過水錶額定流量,供水人可將水錶口徑改大或者採取限流措施,費用由用水人承擔。用水人超負荷用水造成結算水錶故障的,供水人可按前三個月最高月用水量估算水費。

10、通過用户手冊、宣傳單、網站列表等便於用水人知曉的方式,公示營業、維修服務網點,以及收費標準、維修標準和維修期限。

第六條 用水人的權利和義務

1、按照合同約定的用水量、用水性質和用水範圍用水。

2、不擅自改變用水性質或轉供城市供水。

3、有權要求供水人按照國家的規定對結算水錶進行週期檢定。

4、對結算水錶計量準確度有異議的,有權向當地質量技術監督主管部門申請校核檢定。

5、有權對供水人收取的水費申請複核。

6、按照合同約定交付水費。

7、協助供水人維護、檢修、更換結算水錶、表井(箱)及附屬設施,配合供水人查抄水錶。不擅自安裝、改裝、拆除、損壞結算水錶或者干擾結算水錶正常計量。

8、用水量增加,提前辦理換表手續;用水量減少,經供水人同意後可將水錶口徑改小。用水人承擔因更換、改造而發生的工料費。

9、需要水錶分户、移表、擴大供水範圍、終止用水、變更户名或者用水性質的,向供水人申請辦理相關手續。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供水人未按合同約定向用水人供水或供水水壓、水質不符合國家標準的,供水人每日按違約期間正常用水水費的  %向用水人支付違約金。給用水人造成損失的,供水人承擔損失賠償責任。因爆管、源水污染、突然停電或雷擊等突發且不可控制事件以及計劃內供水工程施工或者供水設施檢修的原因除外,供水人及時以合理的方式通知用水人。

2、供水人因結算水錶計量不準或抄錯結算水錶而多收的水費,予以退還。

3、供水人安裝未經檢驗的結算水錶不合格,給用水人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4、用水人逾期未交付水費的,從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未交水費的  %

向供水人支付違約金。經催告後無正當理由或特殊原因連續兩個月不交水費的,供水人可按國家規定的程序中止供水。

5、用水人擅自轉供城市供水,有計量表的按照計量交付實用類別水費(含污水處理費),無計量表的按照管徑的壓力流量交付實用類別水費(含污水處理費),並按合同約定的年用水水費的_%向供水人支付違約金。

6、用水人擅自安裝、改裝、拆除、損壞結算水錶或干擾結算水錶正常計量,給供水人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7、用水人終止用水,未到供水人處辦理相關手續,給供水人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第八條 合同履行期限

本合同履行期限為下列第  種:

1、無固定期限。供水人自 年 月 日起向用水人供水。用水人向供水人提出終止用水請求,雙方結清有關費用,辦理終止用水手續後,本合同終止。

2、固定期限。供水人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向用水人供水。合同履行到期,雙方結清有關費用,辦理終止用水手續後,本合同終止。

第九條 合同的變更與補充

需要修改合同條款或者補充合同未盡事宜的,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訂立變更協議或補充協議。

第十條 爭議解決方式

履行中發生爭議的,雙方協商解決,也可以請求有關部門或行業組織調解。不願協商、調解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1、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 其他約定

第十二條 本合同一式貳份,供用水雙方各執一份,自訂立之日起生效。

供水人:(簽章) 用水人:(簽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 簽字):

委託代理人(簽字):委託代理人(簽字):

開户銀行: 開户銀行:

賬號: 賬號:

電話: 電話:

合同訂立日期:  年  月  日,

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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