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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化複合地板購銷合同書(精選3篇)

強化複合地板購銷合同書(精選3篇)

強化複合地板購銷合同書 篇1

甲方:

強化複合地板購銷合同書(精選3篇)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相關規定,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如下:

第一條:產品規格型號 甲方供給乙方產品為強化複合地板,規格:,每箱片平,工程總面積約平,損耗 平,共計約 平。

第二條:產品價格 本強化複合木地板價格 元/平,此價格包括,不包含。

三條:產品標準 甲方所供產品符合國家行業相關標準。

第四條:付款方式 自本合同簽訂之日乙方向甲方付款總金額50%預付定金;

貨到工地,經乙方檢驗合格後,乙方向甲方付餘款總金額50%。

第五條:產品交付

1、交付地點:

第六條:產品運輸

1、產品由甲方負責運輸,運輸到交付地點。

2、運費由甲方承擔。

第七條:雙方責任

甲方責任

1、甲方所提供產品的花色、品種、規格、質量符合國家行業標準,符合乙方要求;

2、甲方自收到乙方預付款之日起 個工作日貨到現場。

乙方責任

如因乙方原因不能如期支付貨款或影響甲方不能如期完工,由乙方承擔相應責任。

第八條:合同變更

1、乙方變更所需產品的品種、質量、顏色、數量、規格、包裝、運輸方式、交貨地點等事項時,應提前2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否則,甲方按原約定供貨。

2、 雙方應對合同變更的相關事宜另行訂立補充協議。

第九條: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的範圍包括:

2、一方如因不可抗力無法履行合同時,不承擔違約責任,但應及時通知 對方。

第十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後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第十一條: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

甲方: 乙方:

電話: 電話:

時間:

強化複合地板購銷合同書 篇2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相關規定,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如下:

第一條:產品規格型號 甲方供給乙方產品為強化複合地板,規格:,每箱片平,工程總面積約平,損耗 平,共計約 平。

第二條:產品價格 本強化複合木地板價格 元/平,此價格包括,不包含。

第三條:產品標準 甲方所供產品符合國家行業相關標準。

第四條:付款方式 自本合同簽訂之日乙方向甲方付款總金額50%預付定金;

貨到工地,經乙方檢驗合格後,乙方向甲方付餘款總金額50%。

第五條:產品交付

交付地點:

第六條:產品運輸

1、產品由甲方負責運輸,運輸到交付地點。

2、運費由甲方承擔。

第七條:雙方責任

甲方責任

1、甲方所提供產品的花色、品種、規格、質量符合國家行業標準,符合乙方要求;

2、甲方自收到乙方預付款之日起 個工作日貨到現場。

乙方責任

如因乙方原因不能如期支付貨款或影響甲方不能如期完工,由乙方承擔相應責任。

第八條:合同變更

1、乙方變更所需產品的品種、質量、顏色、數量、規格、包裝、運輸方式、交貨地點等事項時,應提前2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否則,甲方按原約定供貨。

2、 雙方應對合同變更的相關事宜另行訂立補充協議。

第九條: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的範圍包括:

2、一方如因不可抗力無法履行合同時,不承擔違約責任,但應及時通知 對方。

第十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後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第十一條: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

甲方: 乙方:

電話: 電話:

強化複合地板購銷合同書 篇3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相關規定,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如下:

第一條:產品規格型號 甲方供給乙方產品為強化複合地板,規格:,每箱片平,工程總面積約平(不含損耗),損耗 平,共計約 平。

第二條:產品價格 本強化複合木地板價格 元/平,此價格包括(包含運費、地板、地墊、平口壓條、踢腳線),不包含(安裝、上樓費用、其它輔料費用)。

第三條:產品標準 甲方所供產品符合國家行業相關標準。

第四條:付款方式 自本合同簽訂之日乙方向甲方付款總金額50%預付定金( 元);貨到工地,經乙方檢驗合格後,乙方向甲方付餘款總金額50%( 元)。

第五條:產品交付 1、交付地點:

第六條:產品運輸 1、產品由甲方負責運輸,運輸到交付地點。 2、運費由甲方承擔。

第七條:雙方責任 (一)、甲方責任 1、甲方所提供產品的花色、品種、規格、質量符合國家行業標準,符合乙方要求; 2、甲方自收到乙方預付款之日起 個工作日貨到現場。 (二)、乙方責任 1、如因乙方原因不能如期支付貨款或影響甲方不能如期完工,由乙方承擔相應責任。

第八條:合同變更 1、 乙方變更所需產品的品種、質量、顏色、數量、規格、包裝、運輸方式、交貨地點等事項時,應提前2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否則,甲方按原約定供貨。 2、 雙方應對合同變更的相關事宜另行訂立補充協議。

第九條: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的範圍包括: 2、一方如因不可抗力無法履行合同時,不承擔違約責任,但應及時通知 對方。

第十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後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第十一條: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

甲方: 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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