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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地板購銷合同範本

木地板購銷合同範本

木地板以其腳感舒適、逢然温馨、高貴典雅等突出的優點,成為人們地面裝飾的首選材料,那麼簽訂木地板購銷合同需要注意什麼呢?以下是在本站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木地板購銷合同範文,感謝您的欣賞。

木地板購銷合同範本
木地板購銷合同範文一

銷售方:(以下簡稱甲方)

購買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訂貨金額及技術參數乙方向甲方訂購XXXX木地板。其產品名稱、規格、質量(技術指標)、單價、總價等如下表所列:

第二條 定金

簽定合同時乙方向甲方交付:定金壹萬元。

第三條 交貨時間、地點及付款結算方式

1、日期:另行通知

2、交貨地點:另行通知

3、付款結算方式:

第四條(1)乙方通知甲方提貨時,乙方支付木板總貨款的30%

(2)木地板到乙方工地,其餘貨款乙方在五天之內合部付清,乙方未付款按貨款的10%交納違約金每天。付款方式按實際面積結算,質量保證三年內有任何質量問題由甲方負責。保證期內乙方通知甲方維修,甲方不去維修,乙方產生的費用由甲方負責。

(3)甲方墊付款在乙方驗收合格後五天之內付清。

第五條 雙方責任

(一)甲方責任

1、甲方未按合同規定的產品數量交貨時,少交的部分,乙方如果需要,應照數補交,如乙方需要而甲方不能交貨,則甲方應付給乙方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總值5%的違約金。

2、產品交貨時間不符合規定時,每延期一天,甲方應償付乙方以延期交貨部分貨款總值5%的違約金。

3、木地板屬於半成品商品,只有通過科學的安裝方法才能成為一個完整的商品,安裝部分如不符合質量標準和使用要求,甲方應及時維修或重新安裝,由此造成的損失甲方自行負責。

(二)乙方責任

1、乙方如中途變更產品花色、品種、規格、質量標準的,應按變更部分貨款總值的5%償付違約金。

2、乙方如中途退貨,應事先與甲方協商,甲方同意退貨的,應由乙方償付甲方退貨部分貨款總值50%的違約金。甲方不同意退貨的,乙方仍須按合同規定收貨。

3、乙方如未按規定日期向甲方付款,每延期一天,應按付款總額的10%承擔逾期交款違約金。

4、合同簽定後如甲方送貨,乙方無正當理由拒絕接貨,乙方應承擔因此而造成的損失和運輸費用及違約金5%。

第六條 變更產品技術參數的協商如因生產資料、生產設備、生產工藝或市場發生重大變化,甲方須變更產品品種、花色、規格,應提前30天與乙方協商。

第七條 方不得擅自修改合同條款本合同所訂一切條款,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修改。如一方單獨變更,修改本合同,對方有權拒絕生產或收貨,並可要求變更、修改合同的一方承擔一切損失。

第八條 不可抗力的通知

甲、乙一方如確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時,應及時通知對方,並説明不能履行或須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

第九條 爭端解決

本合同在執行中如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

1、消費者協會申請仲裁;

2、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條 未盡事宜

本合同在執行期間,如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另訂附則附與本合同之內,所有附則在法律上均與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條 合同份數

本合同一式兩份,由甲、乙雙方各執正本一份。

訂立合同人:

甲方: 乙方:

公司蓋章: 公司蓋章:

代表簽字: 代表簽字:

簽定日期:

木地板購銷合同範文二

甲方(採購方):

乙方 (供貨方):

籤 訂 地 點: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它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守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守信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將位於 廈門市大學路176號 地標精裝房工程;向乙方購買實木地板。達成以下材料安裝協議,並簽訂該工程合同。

第一條 甲方所購木地板相關信息:

第二條 合同金額及付款方式

1、本合同總金額小寫元人民幣;大寫人民幣。

2、合同簽訂時甲方當日支付合同總金額的 %(小寫大寫 元人民幣)作為定金。

3、乙方按需求計劃供貨,貨到工地經甲方確認後。在七個工作日內支付佔總貨款 %(小寫人民幣,大寫 元人民幣)。木地板

4、乙方按工程要求安裝驗收後,(按第九條之第二項驗收合格後;甲方按實際安裝面積計算費用、安裝的材料損耗部分按照國家認證規定範圍內,超出部分由乙方負擔)。在七個工作日內支付佔總貨款 %(小寫 人民幣,大寫 元人民幣)。

5、經雙方協議甲方待工程完成結算時,一次性收取乙方質保金、按合同總金額的計人民幣大寫 人民幣。該質保金待壹年後十個工作日內無息一次性付給乙方。

第三條 運輸方式及費用

1、 供貨方負責送貨到指定施工現場,並承擔運輸費用。

2、 供貨方在供貨期間若發生不可意料的損失由供貨方負責。

第四條 供貨方責任

1、 提供合格產品。保證產品達到國家環保標準,

2、 保證供貨和安裝週期。

3、 供貨方在確認定金款到帳後,於三個工作日內為採購方提供產品合格證書和檢驗報告。

第五條 採購方責任

1、 施工現場必須具備地面保持平整和乾燥;每平方米高低差距不超過兩毫米

2、 施工現場甲方應標明或説明電纜、電線、水管等隱避工程和埋設位置。(如出現問題或損失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3、 甲方負責提供符合施工要求的場地;免費提供施工作業的水電等(外給乙方指定臨時庫房使用)。

4、 按合同條款支付工程款,不得拖欠;否則供方有權對其產品自行處理、並享有追訴權及其它相關權利。

5、 户型若出現以樣板房之外異形(榻榻米、三角形、圓弧)單價加收/㎡作為損耗、輔料、人工、五金等成本費用。

6、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該地板分項工程無任何管理費及工程配合費用。

第六條 工期延誤

1、 工程量的變化,雙方協商工期。

2、 施工現場阻擋,電網改造導致本工程無法施工的工期順延。

3、 人力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延誤,雙方另行協商工期。

第七條 違約責任

合同簽訂後,甲乙雙方嚴格履約;如若任何一方無正當理由(不可抗拒因素除外)違約者應承擔合同總額的5‰作違約金(按每日計算)。作為違約金賠償給對方。

第八條 糾紛處理

合同履約期間若甲乙雙方發生爭議應友好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可申請仲裁或依法訴訟至雙流縣人民法院解決。

第九條 驗收約定

1、甲方提供號樓

2、乙方負責按規範安裝完工,甲方組織人員封樣(樣板間);樣板間作為標準驗收。

3、安裝完成後,甲方組織人員即按照樣板間作為標準驗收一套交一套。

第十條 其它約定

1、 對已安裝驗收合格之後的地板若遇到交叉施工或人為因素(如水管爆裂、滲漏、開關插座補修等)造成地板損壞,需更換地板按市場價 元/㎡計算,人工輔料費另行計算。

2、 對新增加工程量及材料按合同超出部分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並簽訂補充協議作為正式合同附件和結算依據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時起有效,待本合同定金到供方賬户後當日生效。

4、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應。

5、 地板使用期的保養和維護説明指南附後。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工程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電話: 電話:

開户銀行: 開户銀行:

賬號: 賬號: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木地板購銷合同範文三

供方:

需方:

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的法律、法規在平等互利、友好協商的基礎上,就供方向需方出售模板的相關事宜達協議如下:

注:以上表中的模板數量是預算量,實際數量按施工需用要計算,多退少補,再據實際數量計算價格。

二、質量技術標準:質量以需方在供方取的樣品為準,如果和樣品不一致,供方應在五小時內調換符合需方要求的產品,否則需方有權中止合同並收取供方總款項的20%違約賠償金。

三、交貨地點:開縣開州大道新世紀至漢豐湖酒店段。

四、運輸及運輸費用:由供方辦理運輸,費用由供方承擔,按需方計劃要求按時交貨。

五、交貨期限:由需方提前三天通知為準,供方無條件在三天內供貨。否則需方收取供方總款項的20%違約賠償金。

六、結算方式及期限:每批貨到需方施工現場,驗收合格後,一週內付清所有貨款。

七、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出現合同糾紛,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由所在地法院訴訟解決。

八、違約責任:一方違約,應給付對方總數量貨款20%的違約金。

九、本合同一式貳份,供方一份,需方一份,雙方方簽字蓋章生效。

供方: 需方:

電話: 電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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