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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籤版建設工程合同書(精選17篇)

網籤版建設工程合同書(精選17篇)

網籤版建設工程合同書 篇1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協商,按照《民法典》、《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建築工程施工合同》(GF—19999—0201),及國家建築安裝工程有關建築市場勞務承包管理規定,為了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特制定本合同。  

網籤版建設工程合同書(精選17篇)

一、工程名稱:  

1、工程地點:____市沙安居工程(兩棟小區安居高層)  

2、工程概況:約平方米(以實際建築面積為準)。  

3、年日進場(以甲方通知開工日期為準)。  

4、承包形式:勞務合同,土建勞務用工。  

二、承包內容:  

1、主體泥作工程:磚砌體砌築,砂漿試件製作,內外裝飾,地面(包括公共部地磚,二次結構構造柱門窗過樑的澆築)。屋面及散水等所有土建泥作項目(含泥水作業所有機具,攪拌機、砂漿機、手推車、鐵鏟、灰桶、尺方等一切用品)。  

2、砌體工程:該工程的室內外填充牆砌築及女兒牆零星砌築施工等。  

3、室內抹灰:牆面抹灰(含鋼材網安裝拉毛等),門窗安裝後的塞口抹灰等。  

4、樓地面工程:陽台、廚房主、衞生間、室內及裙房(公用走道、樓梯間等)施工圖包含的所有內容:公用部分裝修的封面及地面磚、洞口補洞及抹灰(不包括外牆塗料、裝飾、保温層),兩棟補貼兩個磨兒機。  

5、各項工種施工完結,人走場清,負責所有樓層清理工作,掃地出門達到交房標準。  

三、工程承包標準:  該工程中所有承包範圍實行包乾制: 元㎡(以建築面積計算,實際完成工程量,由乙方配合甲方結算,最後以甲、乙雙方的結算數據為準,原則上不產生計時工。如因特殊原因經甲方提前認可,計工按 元工日,小工按 元工日結算)。  

四、按建築面積如下分項目支付工程月進度款:  

1、砌體工程: 元㎡  

2、內抹灰: 元㎡  

3、抹灰: 元㎡  

4、地坪: 元㎡  

5、公用部分及屋面: 元㎡  

6、散水: 元㎡  

五、付款方式:  甲方支付乙方每日完成工程量的85%進度款,在每月____日前計量,在次月____日以內支付工程量的85%,整體工程初驗合格支付工程款95%,餘款二個月內付清。  

六、保證金:乙方自願簽約合同時向甲方繳納工程質量保證金20萬。  

七、保證金退還:乙方在結構磚體完工後退還50%,餘款在內抹灰完工後全部退還。  

八、甲方責任:。  

1、甲方確保簽訂合同之日起6個月內磚工進場砌磚,否則退還保證金20萬元正,並補乙方違約金6萬元整。  

2、甲方嚴格執行合同,工程款準時到位。  

3、甲方提供乙方住宿、食堂、辦公室、職工需用水和電。  

4、甲方確保乙方施工需週轉材料、及施工機械、提升機、機械操作工和指揮工根據設備情況由甲方配備,乙方不承擔費用。  

九、乙方責任:  

1、乙方人員須無條件服從甲方項目經理、有關管理人員管理,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如違規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罰款自行負責,並進行教育,嚴重者退出工地。  

2、乙方對甲方的技術要求,圖紙交底等須無條件的認真執行,嚴格交底要求和規範施工。  

3、乙方對罰款:安全員、質檢員提出的安全質量問題須無條件服從及時整改返工,直到滿足要求為止,返工所需工料自行負責。  

4、乙方承擔自己現場機具維修。  

5、乙方必須滿足工程進度要求合理組織員工,安排好生產。  

6、主體施工時,乙方現場管理人員不得少於2人,分別現場項目管理人員1名、施工放線人員1名。  

7、庫房管理、生活區、後勤、安全文明施工必須按照公司相關規定執行,保證現場達標,獲市安全文明施工工地。  

8、乙方必須專人管理安全生產工作,如發生在乙方承包範圍內的安全事故伍仟元以下由乙方負責,伍仟元以上,除保險公司賠付以外的正常賠償,甲方80%,乙方負責20%。  

9、乙方必須做好水電、門窗、暖通、電梯等一次補爛配合工作。  

10、乙方自行負責開水、熱水,提供必要的清涼解暑藥品和急救外用藥品。  1

1、勞保用品,安全帽、安全帶、安全繩、勞保制服等由乙方負責。  1

2、工地所需燈具、電線、插板、燈泡等用品由乙方負責。  

十、質量要求及相應處罰:  

1、嚴格遵守國家現行的施工規範及強制性規範條文進行施工。  

2、現澆結構工程,嚴禁出現孔洞現象,出現一次每處罰款200元人民幣,支模過程巾發生亂鋸材料,發現每次罰款100—200元,並負責整改達到質量要求。  

3、主體結構工程質量必須達到市合格結構工程。  

4、工程竣工必須達到一次性驗收通知。一次驗收通不過罰款1000元,兩次驗收通不過罰款3000元,三次驗收通不過算乙方違約。  十

一、治安管理:  乙方人員進場小得因任何原因發生打架、鬥毆、聚眾鬧事、賭博、賣淫、嫖、盜竊等現象,一經發現,甲方將給予乙方 300—500元次罰款,情節嚴重者,將呈報公安機關。  十

二、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合同履行中如有爭議可向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和勞動促裁庭起訴。  十

三、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執一份,乙方執二份,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由圖紙設計變更原因,造成建築面積內的造價不超過1000元,不另行增減其工程單價。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網籤版建設工程合同書 篇2

發包單位(甲方): 有限公司

承包單位(乙方):

為確保拆除工程在施工中人身、設備的安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築法》等法律、法規、規定,明確發、承包方安全責任,確保施工安全,保證員工和其他所有職工在工程建設過程中人身健康安全,預防發生各類施工安全事故,經雙方協商,甲乙雙方自願簽訂本協議。

工程項目名稱:天津

工程地址:天津市 區

工程範圍:天津 拆除專業工程

協議期限:至本工程完工

本協議與工程施工合同同步有效;發包方的安全責任:工程項目發包前,發包方必須對承包方資質和條件進行審查,合格後方可進行工程施工。對乙方的資質進行審查,確認其符合且具備下列條件:持有有相關部門頒發的營業執照和資質證書:持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授權委託書。相關負責人、工程技術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的配置及持證符合安全生產要求。配備的機械、及安全防護設施、安全用具滿足安全生產需要。應有的安全管理制度齊全。保括各工種的安全操作規程、特種作業人員的審證考核制度、各級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和定期安全檢查、安全教育等制度。具有兩級機構的承包單位設有專職安全管理機構:施工隊伍超過30人的配有專職安全員:30人以下者設有兼專職安全員。在有危險性的電力生產區域內作業,開工前發包方必須對承包方項目負責人等,進行全面的安全技術及文明施工交底,應有完整的交底資料和交底記錄,並經雙方交底人員簽字。並要求承包方事先制定施工方案,明確“三措”(組織措施、安全措施、技術措施),經發包方工程項目主管機構、技術和安全部門審查合格後方可施工。

一、發包方安全責任:

不定期檢查承包方施工現場,對承包方人員在生產工作中違反有關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行為予以制止和糾正,併發出有存底聯的書面整改通知書;對嚴整違章的行為立即勒令停止其工作。所有發包工程在竣工移交前,必須按標準逐項嚴格驗收合格。圖紙資料、試驗報告、現場測試數據和試驗項目不全,不得驗收;驗收不合格的不準投入使用。

二、承包方的安全責任:

1、承包方對所承擔的施工項目,必須制訂施工方案,並結合工程實際制定好保證安全的“三大措施” (組織、技術、安全措施),經發包方工程項目主管部門、技術、安全審查合格後監督實施。

2、承包方必須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令、法規,遵守國家、行業及公司有關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的規定。遵守現場的各項規章制度。

3、工程開工前,承包方必須組織全體施工人員分工種進行安全教育、技能和安規考試,合格後方可進入現場施工。需調換工種、增補或調動人員者,在上崗前均必須進行安全教育和技能安規考試,並報給發包方安全部門備案。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有有效的《特種作業證》。

4、承包方工作人員必須無妨礙工作的病症,否則不得參與工作。凡已登記的工程施工人員不得隨意更換,不得冒名頂替。

5、工程開工前,必須向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讓全體施工人員掌握工程特點及施工安全措施。

6、承包方進行特殊作業、危險作業的項目施工時,必須事先編制安全施工措施,填寫安全施工作業票;從事電氣上的工作,一切施工活動都要辦理安全施工作業票(或工作票),並派員監督。

7、承包方應自覺接受發包方安全部門的監督和指導。對發包方安監部門檢查提出的安全整改通知,必須及時整改。施工中一旦發生人身事故或危及生產運行的不安全情況,必須立即報告發包方安全監察部門。

8、承包方必須按國家有關規定,為施工人員配備合格的勞動防護用品及安全用具,並保證施工工具、器械使用安全。

9、開工前應對施工機械、工器具及安全防護設施進行一次檢查,確保符合安全規定並不超過檢驗週期。 承包方施工人員應對所在的施工區域、作業環境、操作設施、設備、工器具等進行認真檢查,發現隱患立即停止施工,並經落實整改後方準繼續施工。在施工期間所使用的各種設備及工用具等均應符合施工要求。對施工現場管網每天開工前須派專人進行檢查,發現隱患應及時整改。各類安全防護設施、遮欄、安全標誌牌、警告牌和接地線等承包方不得擅自拆除、更改。

10、承包方承建的項目,禁止再行轉包,非主體工程需要分包的,必須報發包方工程項目主管部門、安全部門批准。發包方必須對承包方進行安全管理與監督。

11、承包方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等法律、法規、規定用工,嚴禁使用未成年工和有職業禁忌的人員進行施工作業。

12、承包方應對工作地段採取的安全技術措施、工作班人員狀態以及施工中的安全責任負責;如因承包方採取的安全措施不當、違反有關安全操作規程、規定及本協議所列安全事項而造成的一切事故或對第三方造成損失的,均由承包方承擔所造成的經濟損失及法律責任。

三、承包方必須嚴格控制工程項目的施工範圍。

四、承包方施工人員違反有關安全生產規程制度時,發包方安全部門有權予以糾正制止,有權通知承包方並給予經濟處罰,直至停止承包方的工作。

五、因承包方責任造成的發包方安全事故,由發包方按事故調查規程處理,承包方安全部門參與調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第四十五條的規定:“施工現場安全由建築施工企業負責”,因承包方的責任造成的人身傷亡、設備損壞事故及其造成的經濟損失,一切責任由承包方承擔,並通知有關政府部門調查處理、統計上報。

發包單位(章):               承包單位(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法人委託代理人 :               法人委託代理人:

簽定日期:    年   月  日

注:本責任書一式肆份,由發包方、承包方各執兩份。

網籤版建設工程合同書 篇3

甲方(建設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施工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房屋建築工程質量保修辦法》,經雙方協商一致,對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全稱)簽訂工程質量合同書。

一、工程質量保修範圍和內容

乙方在質量保修期內,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管理規定和雙方約定,承擔本工程保修責任。

質量保修範圍包括地基基礎工程、主體結構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廚、衞生間和外牆的防滲漏,供熱與供冷系統,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設備安裝和裝修工程,以及雙方約定的其他項目。具體保修的內容,雙方約定如下:

乙方負責施工的所有工程項目,如出現施工質量缺陷或施工質量隱患,乙方必須履行保修義務,特別是出現以下情形(不在乙方承包範圍的項目除外)時:

1、樓地面、屋面、牆面滲漏水;

2、煙道、排氣孔道、風道和設備管道等管道不通或泄漏;

3、樓地面沉陷、空鼓、開裂、起沙;

4、內外牆及頂棚抹灰、油漆等裝飾面及結合層開裂、脱落,或牆面起鹼脱皮;

5、門窗變形、門窗五金配件及門鎖損壞、開啟關閉不靈或縫隙超過規範及滲漏水等。

6、廚房、衞生間地面泛水倒坡積水;陽台、露台、走廊、屋面倒坡積水;

7、廚房、衞生間等有防水要求的部位滲漏水;

8、室內外上下水管道及其他管道滲漏水、堵塞;

9、強弱電系統不能正常使用,電氣設備及開關、插座故障,線路漏電、短路;

10、鋼筋砼、磚石砌體結構及其他承重結構出現變形裂縫;

11、施工產生的其他質量缺陷。

二、質量保修期

雙方根據《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及《房屋建築工程質量保修辦法》有關規定,約定本工程的最低質量保修期如下:

1、地基基礎工程和主體結構工程為設計文件規定的該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衞生間、房間和外牆面的防滲漏為5年;

3、裝修工程2年;

4、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設備安裝工程為2年;

5、住宅小區的給排水設施、道路等配套工程為2年;

6、其他項目保修期約定如下:其他項目的保修期為2年。

質量保修期自如下規定日期起計算:

1、質量保修期限在工程取得竣工驗收備案證明、乙方將竣工檔案、竣工工程全部移交給甲方的次日起算(以雙方的交接記錄為依據);

2、若工程移交給甲方時還存在質量問題且乙方選擇自行進行整改時,則該工程的質量保修期自全部質量問題整改合格的次日算起(以包括甲方在內的有關方簽署的驗收合格書面文件為依據);若乙方書面委託甲方整改、維修並同意所需費用按市場行情進行結算、從乙方預留於甲方的質量保脩金中支付時,則以甲方同意接受乙方委託並代為整改、維修後,經甲方及監理單位共同簽署驗收合格書面文件次日起算。

三、質量保修責任

1、屬於保修範圍、內容的項目,乙方應當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按本保修書第五條規定立即派人保修,並在保修書第六條保修時限要求的時間內完成保修。乙方不在約定時限內派人保修的,甲方可以委託他人維修,維修費用從預留於甲方的質量保脩金中抵扣。

2、發生緊急搶修事故的,乙方接到事故通知後,應立即到達事故現場搶修。

3、對於涉及結構安全的質量問題,應當按照《房屋建築工程質量保修辦法》的規定,立即向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報告,採取安全防範措施;由原設計單位或者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設計單位提出保修方案,乙方實施保修。

4、在保修期限內,因乙方原因導致的工程質量缺陷造成房屋所有人、使用人或第三方人身、財產損害的,乙方應承擔相應的經濟與法律責任。如果房屋所有人、使用人或第三人向甲方索賠而使甲方遭受損失,

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

5、因乙方未按有關規定和本合同約定及時履行保修義務而造成新的人身、財產損害,乙方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6、非乙方原因造成的質量缺陷,乙方在履行保修義務後,有權就所發生的費用向責任方追償。因設計方面的原因造成的,相關責任由設計單位承擔;因建築材料、構配件和設備質量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如屬乙方採購的,或由甲方採購而乙方不按規定進行檢驗用於工程的,相關責任由乙方自負;如屬甲方採購,乙方曾提出質量異議而甲方未經鑑定合格堅持使用的,相關責任由甲方承擔。

7、在本保修書規定的各分部分項(除地基基礎、主體結構外)保修期限屆滿後,如因乙方未按國家有關規定、標準和設計要求施工或採購、使用不合格材料、構配件和設備所造成的質量缺陷,導致影響該工程的使用功能或房屋使用年限的,乙方應承擔相應責任。

8、由於乙方原因造成的工程質量缺陷致使甲方遭受房屋消費者退房或換房等損失的,乙方應賠償甲方的全部損失。

9、若因乙方原因造成業主索賠的,甲方同意乙方其指定的工程保修負責人作為代理人,在接到甲方電話通知後配合甲方與業主協商解決。因解決該索賠問題而由該工程保修負責人簽署的文件、協議對乙方具有法律效力,乙方同意承擔相應的法律後果。若乙方委託的工程保修負責人未按甲方的要求配合甲方進行協商處理的,則乙方同意委託甲方全權處理補償事宜,乙方與業主簽訂的補償協議書對乙方具有法律效力,其項下約定的補償金由乙方承擔,並授權甲方直接從乙方預留的質量保脩金中扣付。

四、質量保脩金的支付與返還

1、本工程雙方約定乙方向甲方支付工程總價款5%的工程質量保脩金,質量保脩金在辦理竣工結算時支付,且質量保脩金預留期間不計息。

2、自第二條規定的質量保修期開始計算之日起滿二年時,甲方應將預留保脩金餘額返還乙方。

3、甲方在根據本條第2款規定的各保修期限滿後將預留的保脩金返還承包人前,甲乙雙方應共同對該工程的質量進行全面回訪,在確定無質量缺陷後甲方才將保脩金返還。

4、甲方在返還保脩金時,有權將應由乙方承擔但已由甲方墊付的款項從中直接予以抵扣,如保脩金餘額不足以抵扣,乙方須在接到甲方書面通知後10日內補償甲方,否則,每逾期一日,乙方應按應付款項的萬分之四向甲方支付滯納金。

5、自本條規定的保脩金返還之日起14日內,乙方應憑相關證明文件到甲方處辦理保脩金返還手續,因乙方原因逾期辦理的,保脩金逾期返還期間不計利息。

五、保修程序

1、工程竣工前,乙方應將其指定的工程保修負責人姓名、聯繫電話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如甲方在工程竣工時仍未收到乙方的通知,則乙方同意指定該工程項目經理(聯繫電話: )為保修負責人。

2、乙方指定的工程保修負責人的聯繫電話應隨時保持暢通,如保修負責人或聯繫電話發生變動,乙方應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有關變更在甲方收到乙方的通知之日正式生效。當發生質量投訴時,甲方可按乙方提供的聯繫電話通知乙方指定的工程保修負責人,該保修負責人應於接到電話通知時起,24小時內到甲方處領取《工程保修通知單》,該電話通知以甲方處留存的電話通知記錄為準。逾期未來領取,或電話通知時該保修負責人的聯繫電話無法接通,為了避免各方損失擴大化,乙方同意由甲方另行委託其他施工維修,所發生的費用及代辦費按本條第3款規定從乙方預留於甲方處的質量保脩金中扣付。

3、乙方必須從甲方處領取《工程保修通知單》起24小時內(經發包人書面批准可以適當延長)與甲方、房屋所有人(或使用人)約定現場核查時間,並按時到場核查、完成維修(在本保修書第六條規定的保修是限內完成);如發生涉及結構安全或嚴重影響使用功能的緊急搶修事故,乙方在接到保修通知後,應立即到達現場搶修。若乙方不遵循上述規定,甲方有權另聘其他施工單位進行維修,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且甲方可按所發生費用額的50%向承包人收取代辦費。

如乙方拒不承擔上述費用,甲方有權從乙方預留於甲方處的保脩金中直接抵扣。4、乙方領取《工程保修通知單》後應妥善保管,並在完成保修經住户簽名確認後作為已履行保修義務的依據立即交回甲方。否則,視為乙方未履行保修義務,甲方有權按照返修內容估算返修費用及代辦費,並按本條第3款規定從乙方預留的質量保脩金中扣付;如乙方履行了保修義務而住户無正當理由不在《工程保修通知單》上簽名確認,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經甲方簽字蓋章確認後,可認定為乙方已履行了保修義務。

5、經甲方組織驗收合格,質量保修問題方視為處理妥當。如經驗收不合格,甲方有權另聘其他施工單位進行維修,有關維修費用的承擔按照本條第3款規定執行。

6、若乙方未按上述規定履行保修義務而發生的維修費用,均由甲方和甲方另行委託的施工單位按市場行情價進行結算,按本條第3條款規定從乙方預留於甲方處的質量保脩金中抵扣。

六、保修時限(自乙方領取《工程保修通知單》之日算起)

1、樓地面、屋面、牆體滲漏水為5天;

2、樓地面坪沉陷、空鼓、開裂、起砂的為5天;

3、內外牆及頂棚抹灰、面磚、牆紙、油漆等飾面及結合層開裂脱落或牆面起鹼、脱皮的為3天;

4、煙道、排氣孔道、風道和設備管道不通或泄漏的為2天;

5、廁所、廚房陽台、露台、走廊、屋面等倒坡積水的為5天;

6、門窗變形,開啟關閉不靈或縫隙超過規範規定滲漏水及門窗五金配件及門鎖損壞的為2天;

7、室內外上下水道及其它管道滲、漏水或堵塞的1天以內必須完成,剩餘的土建修復工作3天內完成;

8、強弱電系統不能正常使用,電氣設備及開關、插座故障、線路漏電、短路的為1天。

以上時限均為住(用)户配合為前提。如住(用)户不予配合,乙方應及時告知甲方到場確認,未經甲方確認的,均視為住户已配合。

七、其他

1、甲方指定其“物業管理部”負責協調保修具體事宜。

2、本保修協議,經甲乙雙方簽章後生效,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簽訂補充條款進行約定。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解除本保修合同。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 月 日

網籤版建設工程合同書 篇4

發包方: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簽訂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根據《_____》和《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及有關規定,為明確雙方在施工過程中的權利、義務和經濟責任,經雙方協商同意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工程項目

一、工程名稱:_________

二、工程地點:_________

三、工程項目批准單位:_________批准文號_________(指此工程立項有權批准機關的文號)項目主管單位:_________

四、承包範圍和內容:_________(詳見工程項目一覽表);工程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其它:_________

五、工程造價:_________(萬元),其中土建:_________(萬元),安裝:_________(萬元)。

第二條?施工準備

一、發包方:

_________月____日前做好建築紅線以外的三通,負責紅線外進場道路的維修。

_________月____日前,負責接通施工現場總的施工用水源、電源、變壓器(包括水錶、配電板),應滿足施工用水、用電量的需要。做好紅線以內場地平整,拆遷障礙物的資料。

3.本合同簽訂後_________天內提交建築許可證。

4.合同簽訂後_________天內(以收籤最後一張圖紙為準)提供完整的建築安裝施工圖_________份,施工技術資料(包括地質及水準點座標控制點)_________份。

5.組織承、發包雙方和設計單位及有關部門參加施工圖交底會審,並做好三方簽署的交底會審紀要,在_________天內分送有關單位,_________天內提供會審紀要和修改施工圖_________份。

二、承包方:

1.負責施工區域的臨時道路、臨時設施、水電管線的鋪設、管理、使用和維修工作;

2.組織施工管理人員和材料、施工機械進場;

3.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施工預算、施工總進度計劃,材料設備、成品、半成品等進場計劃(包括月計劃),用水、用電計劃,送發包方。

第三條?工程期限

一、根據國家工期定額和使用需要,商定工程工期為_________天(日曆天),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開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驗收(附各單位工程開竣工日期,見附表一)。

二、開工前_________天,承包方向發包方發出開工通知書。

三、如遇下列情況,經發包方現場代表簽證後,工期相應順延:

1.按施工準備規定,不能提供施工場地、水、電源道路未能接通,障礙物未能清除,影響進場施工;

2.凡發包方負責供應的材料、設備、成品或半成品未能保證施工需要或因交驗時發現缺陷需要修、配、代、換而影響進度;

3.不屬包乾係數範圍內的重大設計變更,提供的工程地質資料不準,致使設計方案改變或由於施工無法進行的原因而影響進度;

4.在施工中如因停電、停水8小時以上或連續間歇性停水、停電3天以上(每次連續4小時以上),影響正常施工;

5.非承包方原因而監理簽證不及時而影響下一道工序施工;

6.未按合同規定撥付預付款、工程進度款或代購材料差價款而影響施工;

7.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延誤工期。

第四條?工程質量

一、本工程質量經雙方研究要求達到:_________

二、承包方必須嚴格按照施工圖紙、説明文件和國家頒發的建築工程規範、規程和標準進行施工,並接受發包方派駐代表的監督。

三、承包方在施工過程中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1.由承包方提供的主要原材料、設備、構配件、半成品必須按有關規定提供質量合格證,或進行檢驗合格後方可用於工程;

2.由發包方提供的主要原材料、設備、構配件、半成品也必須有質量合格證方可用於工程。對材料改變或代用必須經原設計單位同意併發正式書面通知和發包方派駐代表簽證後,方可用於工程;

3.隱蔽工程必須經發包方派駐代表檢查、驗收簽章後,方可進行下一道工序;

4.承包方應按質量驗評標準對工程進行分項、分部和單位工程質量進行評定,並及時將單位工程質量評定結果送發包方和質量監督站。單位工程結構完工時,應會同發包方、質量監督站進行結構中間驗收;

5.承包方在施工中發生質量事故,應及時報告發包方派駐代表和當地建築工程質量監督站。一般質量事故的處理結果應送發包方和質量監督站備案;重大質量事故的處理方案,應經設計單位、質量監督站、發包方等單位共同研究,並經設計建設單位簽證後實施;

6.工程竣工後,承包方按規定對工程實行保修,保修時間自通過竣工驗收之日算起。

第五條?建築材料、設備的供應、驗收和差價處理

一、由發包方供應以下材料、設備的實物或指標(詳見附表二);

二、除發包方供應以外的其他材料、設備由承包方採購;

三、發包方供應、承包方採購的材料、設備,必須附有產品合格證才能用於工程,任何一方認為對方提供的材料需要複驗的,應允許複驗。經複驗符合質量要求的,方可用於工程,其複驗費由要求複驗方承擔;不符合質量要求的,應按有關規定處理,其複驗費由提供材料、設備方承擔。

四、本工程材料和設備差價的處理辦法:_________

第六條?工程價款的支付與結算?工程價款的支付和結算,應根據中國XX銀行制定的基本建設工程價款結算辦法執行。

一、本合同簽訂後____日內,發包方支付不少於合同總價(或當年投資額)的%備料款,計人民幣_________萬元;臨時設施費,按土建工程合同總造價的_________%計人民幣_________萬元,安裝工程按人工費的_________%計人民幣_________萬元;材料設備差價_________萬元,分_________次支付,每次支付時間、金額_________

二、發包方收到承包方的工程進度月報後必須在____日內按核實的工程進度支付進度款,工程進度款支付達到合同總價的_________%時,按規定比例逐步開始扣回備料款。

三、工程價款支付達到合同總價款的95%時,不再按進度付款,辦完交工驗收後,待保修期滿連本息(財政撥款不計息)一次支付給承包方。

四、如發包方拖欠工程進度款或尾款,應向承包方支付拖欠金額日萬分之_________的違約金。

五、確因發包方拖欠工程款、代購材料價差款而影響工程進度,造成承包方的停、窩工損失的.,應由發包方承擔。

六、本合同造價結算方式:_________

七、承包方在單項工程竣工驗收後_________天內,將竣工結算文件送交發包方和經辦的銀行審查,發包方在接到結算文件_________天內審查完畢,如到期未提出書面異議,承包方可請求經辦的銀行審定後撥款。

第七條?施工與設計變更

一、發包方交付的設計圖紙、説明和有關技術資料,作為施工的有效依據,開工前由發包方組織設計交底和三方會審作出會審紀要,作為施工的補充依據,承、發包雙方均不得擅自修改。

二、施工中如發現設計有錯誤或嚴重不合理的地方,承包方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發包方,由發包方及時會同設計等有關單位研究確定修改意見或變更設計文件,承包方按修改或變更的設計文件進行施工。若發生增加費用(包括返工損失、停工、窩工、人員和機械設備調遷、材料構配件積壓的實際損失)由發包方負責,並調整合同造價。

三、承包方在保證工程質量和不降低設計標準的前提下,提出修改設計、修改工藝的合理化建議,經發包方、設計單位或有關技術部門同意後採取實施,其節約的價值按國家規定分配。

四、發包方如需設計變更,必須由原設計單位作出正式修改通知書和修改圖紙,承包方才予實施。重大修改或增加造價時,必須另行協商,在取得投資落實證明,技術資料設計圖紙齊全時,承包方才予實施。

第八條?工程驗收

一、竣工工程驗收,以國家頒發的《關於基本建設項目竣工驗收暫行規定》、《工程施工及驗收規範》、《建築安裝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和_____有關部門制訂的竣工驗收規定及施工圖紙及説明書、施工技術文件為依據。

二、工程施工中地下工程、結構工程必須具有隱蔽驗收簽證、試壓、試水、抗滲等記錄。工程竣工質量經當地質量監督部門檢驗合格後,發包方須及時辦理驗收簽證手續。

三、工程竣工驗收後,方包方方可使用。?在規定的保修期內,凡因施工造成的質量事故和質量缺陷應由承包方無償保修。其保修條件、範圍和期限按城鄉建設環境保護部(84)城建字第79號通知印發的《建築工程保修辦法(試行)》執行。

第九條?違約責任?承包方的責任:

一、工程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的,負責無償修理或返工。由於修理或返工造成逾期交付的,償付逾期違約金。

二、工程不能按合同規定的工期交付使用的,按合同中

第九條關於建設工期提前或拖後的獎罰規定償付逾期罰款。?發包方的責任:

一、未能按照合同的規定履行自己應負的責任,除竣工日期得以順延外,還應賠償承包方由此造成的實際損失。

二、工程中途停建、緩建或由於設計變更以及設計錯誤造成的返工,應採取措施彌補或減少損失。同時,賠償承包方由此造成的停工、窩工、返工、倒運、人員和機械設備調遷、材料和構件積壓的實際損失。

三、工程未經驗收,發包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動用,由此而發生的質量或其他問題,由發包方承擔責任。

四、承包方驗收通知書送達____日後不進行驗收的,按規定償付逾期違約金。

五、不按合同規定撥付工程款,按銀行有關逾期付款辦法的規定延付金額每日萬分之三償付承包方賠償金。

第十條?糾紛解決辦法?任何一方違反合同規定,雙方協商不成,按以下第_________項方式解決:

一、向_____機關申請_____;

二、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附?則

一、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合同附件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正本一份,其餘副本由發包方報送經辦的銀行,當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建設主管部門備案。按規定必須辦理鑑(公)證的合同,送建築的所在地工商、公證部門辦理鑑(公)證。

二、本合同自雙方代表簽字,加蓋雙方公章或合同專用章即生效,需辦理鑑(公)證的,自辦畢鑑(公)證之日起生效;工程竣工驗收符合要求,結清工程款後終止。

三、本合同簽訂後,承、發包雙方如需提出修改時,經雙方協商一致後,可以簽訂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的補充合同。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

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網籤版建設工程合同書 篇5

發包人:

承包人:

發包人委託承包人承擔 工作保障用房工程cfg樁、碎石樁二元複合地基處理 工程項目的巖土工程任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國家有關法規規定,

經發包人、承包人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1工程名稱:

1.2工程建設地點:

1.3巖土工程任務:cfg樁.碎石樁二元複合地基處理施工任務

1.4承包範圍: cfg樁、碎石樁施工圖設計審查、地基處理原材料、施工機具、竣工資料、地基處理施工圖範圍內的工作內容。

1.5預計的巖土工程工作量:cfg樁、碎石樁合計3700米,褥墊層120m 

第二條 發包人向承包人提供的有關資料文件

序號

資料文件名稱

份數

內容要求

提交時間

1

基礎圖

1

已提交

2

地勘資料

1

已提交

第三條 承包人向發包人交付的報告、成果、文件

序號

資料文件名稱

份數

內容要求

提交時間

1

竣工報告

1套

施工完畢

第四條 工期

本地基處理工程自 年 月 日開工至 年 月 日完工,工期為 天不含檢測。

第五條 收費標準及付費方式:

5.1本巖土工程單價cfg樁、碎石樁 元每米,褥墊層 元每立方,預計總價 元(大寫: );

5.2地基處理打樁施工完畢後支付已完成工作量50%,待工程檢測合格後,支付工程總款80%,提交成果資料後15天內,發包人應一次付清全部工程費用。

第六條 發包人、承包人責任。

6.1發包人責任

6.1.1發包人應保護承包人的投標書、報告書、文件、設計成果、專利技術、特殊工藝和合理化建議,未經承包人同意,發包人不得複製泄露或向第三人轉讓或用於本合同外的項目,如發生以上情況,發包人應負法律責任,承包人有權索賠。

6.1.2在工作範圍內,沒有資料、圖紙的地區(段),發包人應負責查清地下埋藏物,若因未提供上述資料、圖紙,或提供的資料圖紙不可靠、地下埋藏物不清,致使承包人在工作過程中發生人身傷害或造成經濟損失時,由發包人承擔民事責任。

6.1.3發包人應及時為承包人提供並解決施工現場的工作條件和出現的問題(如:落實土地徵用、青苗樹木賠償、拆除地上地下障礙物、處理施工擾民及影響施工正常進行的有關問題、平整施工現場、修好通行道路、接通電源水源、挖好排水溝渠以及水上作業用船等),並承擔其費用。

6.1.4本合同中有關條款規定和補充協議中發包人應負的責任。

6.2承包人責任

6.2.1承包人按本合同第三條規定的內容、時間、數量向發包人交付報告、成果、文件,並對其質量負責。

6.2.2承包人對報告、成果、文件出現的遺漏或錯誤負責修改補充;由於承包人的遺漏、錯誤造成工程質量事故,承包人除負法律責任和負責採取補救措施外,應減收或免收直接受損部分的巖土工程費,並根據受損失程度向發包人支付賠償金,賠償金額由發包人、承包人商定為實際損失的100%。

6.2.3承包人不得向第三人擴散、轉讓第二條中發包人提供的技術資料、文件。發生上述情況,承包人應負法律責任,發包人有權索賠。

6.2.4遵守國家及當地有關部門對工作現場的有關管理規定,做好工作現場保衞和環衞工作,並按發包人提出的保護要求(措施),保護好工作現場周圍的建、構築物,古樹、名木和地下管線(通道)、文物等。

6.2.5本合同有關條款規定和補充協議中承包人應負的其它責任。

6.2.6承包人應對施工段相應的安全責任事故負責。

第七條 違約責任

7.1由於發包人提供的資料、文件錯誤、不準確,造成停、窩工或來回進出場地,工期延誤或返工時,除工期順延外,發包人應向承包人支付停、窩工費、返工費、來回進出場費,造成質量、安全事故時,由發包人承擔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

7.2在合同履行期間,發包人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承包人已進行工作的,完成的工作量在50%以內時,發包人應支付承包人工程費的`50%的費用;完成的工作量超過50%時,發包人應支付承包人工程費的100%的費用。

7.3發包人應按時按雙方約定時間支付工程款,在約定時間未支付工程款每推遲一天應承擔以應付工程費千分之一計算的滯納金。

7.4由於承包人原因延誤工期或未按規定時間交付報告、成果、文件,每延誤一天應承擔以工程費千分之一計算的違約金。

7.5交付的報告、成果、文件達不到合同約定條件的部分,發包人可要求承包人返工,承包人按發包人要求的時間返工,直到符合約定條件,因承包人原因達不到約定條件,由承包人承擔返工費,返工後仍不能達到約定條件,由承包人承擔違約責任,並根據因此造成的損失程度向發包人支付賠償金,賠償金額最高不超過返工項目的收費。

第八條 報告、成果、文件檢查驗收

8.1 由發包人負責組織對承包人交付的報告、成果、文件進行檢查驗收。

8.2 工程完工,發包人應在3天內組織驗收,如有不符合規定要求及存在質量問題,承包人應採取有效補救措施。

8.4 工程未經驗收,發包人提前使用和擅自動用,由此發生質量、安全問題,由發包人承擔責任,並以發包人開始使用日期為完工時期。

8.5 完工工程經驗收符合合同要求和質量標準,自驗收之日起15天內,承包人應將巖土治理工程的竣工報告等相關資料向發包人移交完畢。

第九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發包人與承包協商一致,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條 其它約定事項:

第十一條 爭議解決辦法

本合同發生爭議時發包人、承包人應及時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調解。發包人、承包人未在本合同約定仲裁機構,事後又未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 合同生效與終止

本合同自發包人、承包人簽字蓋章後生效;發包人、承包人履行完合同規定的義務後,本合同終止。

本合同一式 份,發包人 份、承包人 份。

發包人名稱: (蓋章) 承包人名稱: (蓋章)

法定代表人: (簽字) 法定代表人: (簽字)

委託代理人: (簽字) 委託代理人: (簽字)

電 話: 電 話:

傳 真: 傳 真:

開户銀行: 開户銀行:

銀行帳號: 銀行帳號

網籤版建設工程合同書 篇6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與乙方原於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簽訂的建設工程施工勞務承包合同,現經雙方協商同意,該合同於_____年_____月__________日予以解除,乙方提前撤出施工現場,本着坦誠真摯、相互理解、及時快速解決問題的原則,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結算、解除合同、撤場協議:_________________

一、經雙方核實,截止目前乙方共完成工程總價款_____萬元,詳見附表~已完成工程量計價表。

二、經雙方對上述費用進行核算統計,截止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甲方應付乙方款項共計_____萬元,該款項已充分考慮幷包含了乙方因工程施工、生活建設、工程變更、誤工損失、違約條款約定等各種費用,對此乙方無任何異議,乙方不再提出其他任何費用要求。

三、項目施工過程中甲方已累計支付乙方各項款項計_____萬元,詳見附表~已支付費用清單表。現甲方尚欠乙方款項(扣除合同約定的已完成工程的質量保脩金後)計_____萬元。本協議簽字日後甲方向乙方分付清欠款_____萬元,至此所欠款項全部付清,雙方再無任何債權債務關係,甲方不承擔一切與乙方及乙方所屬班組人員的糾紛。

四、合同解除並不免除乙方對已施工部分的工程質量責任。

五、合同解除後,乙方應於日內退出工程現場並移交甲方所提供的生產工器具、設備、材料及生活用品等,不得以任何理由滯留、干擾工程的後續施工,否則應承擔拖延費元/日。

六、本協議由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協議文本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蓋章)乙方:_________________(蓋章)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蓋章)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蓋章)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網籤版建設工程合同書 篇7

北京市建設工程保修合同(1994版)

編號:

工程名稱

(以單位工程為準)_______

發包方(甲方)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

施工合同編號__________

交付竣工工程日期?年?月?日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監製

北京市城鄉建設委員會

一九九四年十二月

發包方(用户)名稱:

工程名稱:

本工程在保修期內如發生施工質量問題,工程承包方應按照國家和本市關於建設工程質量管理的有關規定負責保修。

一、保修期限:

自工程竣工驗收並取得《建設工程質量合格證書》之日起計算。

1.民用與公共建築、一般工業建築、構築物的土建工程為一年,其中屋面防水工程為三年;

2.建築物的電氣管線、上下水管線安裝工程為六個月;

3.建築物的供熱及供冷為一個採暖期及供冷期;

4.室外的上下水和小區道路等市政公用工程為一年;

5.其他特殊要求的工程,其保修期限由發包單位和承包單位另行議定。

二、保修項目內容及範圍:

1.屋面漏雨;

2.煙道、排氣孔道、風道不通;

3.室內地坪空鼓、開裂、起砂、面磚鬆動、有防水要求的地面漏水;

4.內外牆及頂棚抹灰、面磚、牆紙、油漆等飾面脱落,牆面漿活起鹼脱皮;

5.門窗開關不靈或縫隙超過規範規定;

6.廁所、廚房、盥洗室地面泛水倒坡積水;

7.外牆板漏水,陽台積水;

8.水塔、水池、有防水要求的地下室漏水;

9.室內上下水、供熱系統管道漏水、漏氣、暖氣不熱,電器、電線漏電,照明燈具墜落;

10.室外上下水管道漏水、堵塞、小區道路沉陷;

11.鋼、鋼筋混凝土、磚石砌體結構及其它承重結構變形、裂縫超過國家規範和設計要求;

12.因施工單位造成的其他質量問題。

三、保修責任:

施工單位自接到建設工程質量修理通知書(式樣附後)之日起,必須在兩週內到達現場與建設單位共同明確責任方,商議返修內容。屬施工單位責任的,如施工單位未能按期到達現場,建設單位應再次通知施工單位;施工單位自接到再次通知書起一週內仍不能到達時,建設單位有權按原設計標準自行返修,所發生的費用由原施工單位承擔。

四、保修抵押金:

1.保修抵押金計算方法。按工程結算造價扣除甲方供應的設備、成品價後的金額計算,由承包方向發包方支付保修抵押金。其中:

(1)承包一般建安工程200萬元以內的,按2.0%計算;200萬元(不含200萬元)至500萬元的,按1.5%計算;500萬元以上(不含500萬元)的,按1.0%計算。

(2)單獨承包裝飾工程,按1.0%計算。

2.本工程保修抵押金為_________元。

金額大寫:______________。

五、保修抵押金返還:

工程保修期滿,發包方按以下規定向承包方返還保修抵押金。

1.承包一般建安工程,保修期滿一年,返還保修抵押金(含保修抵押金存款利息)的80%為_______元。

保修期滿三年,返還保修抵押金(含保修抵押金存款利息)全部尾款。

2.單獨承包裝飾工程,保修期滿一年,返還全部保修抵押金(含保修抵押金存款利息)。

六、爭議:

甲、乙雙方發生爭議時,可以通過協商或者申請施工合同管理機構會同有關部門調解。不願通過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以採取下列一種方式解決:

第一種爭議解決方式:向_____________委員會申請_____;

第二種爭議解決方式:向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雙方約定按第____種爭議解決方式解決。

七、合同生效與終止。

1.本合同自訂立之日起生效。

2.工程保修期滿,發包方按規定向承包方返還全部保修抵押金(含保修抵押金存款利息)後,本合同即告終止。

八、合同份數。

1.本合同正本兩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甲乙雙方分別保存。

2.本合同副本__份,由甲乙雙方分送施工合同管理機構、質量監督機構及有關部門。

九、工程質量出現永久性缺陷的,應按照國家和本市關於建設工程質量管理的有關規定執行,不在本保修範圍內。

十、屬於設計原因造成的質量缺陷,應按照國家和本市關於建設工程質量管理的有關規定執行,不在本保修範圍內。

十一、雙方議定的其他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

----------------------------

|承包方(施工保修單位):|

|地址:|

|編碼:|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聯繫電話:|

|開户銀行:|

|帳號:|

||

||

|(公章)|

||

|保修合同訂立時間:?年?月?日|

|--------------------------|

|發包方(用户):|

|地址:|

|編碼:|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聯繫電話:|

|開户銀行:|

|帳號:|

||

||

|(公章)?|

|年?月?日?|

||

----------------------------

附件:?建設工程質量修理通知書?工程名稱

(以單位工程為準):

保修合同編號:

使用單位

(用户)名稱:?施工單位名稱:

本工程於年?月?日發生質量問題,按照編號:

《北京市建設工程保修合同》有關內容,請你單位派人檢查修理為盼。

-------------------------

|?質量問題及部位:|

||

||

||

||

-------------------------

------------------------------------

|?施工單位名稱:|

|?使用單位(用户)對修理結果的意見(由使用單位(用户)填寫):?|

||

||

|使用單位(用户)公章|

|年?月?日|

||

|----------------------------------|

|?使用單位(用户):|

|?通訊地址:|

|?編碼:|

|?電話號碼:|

|?聯繫人姓名:(公章)|

|通知書發出日期:?年?月?日|

|(投遞以郵戳日期為準)|

||

------------------------------------

填表方法:

1.本表由發包方(使用單位)填寫,一式三份,送承包方二份;

2.承包方(施工單位)對保修項目,進行維修後,經雙方蓋章,退發包方一份,自存一份。

網籤版建設工程合同書 篇8

甲方(供方)____市設備有限公司  乙方(需方):哈爾濱(法人代表)  甲、乙雙方本着《民法典》及有關法規的規定,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條款,以資雙方共同遵守:  

一、定貨明細:乙方向甲方購買以下常規產品:  注:

1、以上數量及尺寸以實際下單交貨數為主計算  

2、以上價格不含税,  

3、甲方負責運輸(僅限中山至哈爾濱長途)、  

二、質量檢驗:  

1.質量標準:按國家有關規定標準驗收  

2.尺寸要求:以乙方下單尺寸為標準。  

3.包裝要求:貨物的包裝須滿足易碎物品的運輸、搬運要求,並符合乙方標準包裝,包裝費含在產品報價中。  

三、付款方式:  本合同簽訂後,乙方一次性支付合同總額的即人民幣:元作為訂金,甲方在收到乙方訂金後開始下單生產,天內生產完工,第天內乙方需付清餘款元,貨從中山發出,天內到達上海。  

四、交貨方式、交貨時間、交貨地點:  

1.交貨方式:先付款再發貨,一次性送至乙方指定的上海工地  

2.交貨時間:自收到定金之日起15天內貨到達上海  

3.交貨地點:上海  

五、產品接收及檢驗:貨到達指定地點後,供方以書面的形式向需方提交到貨的數量、型號及報檢申請,需方需有專人(要有委託書)負責點數、驗貨,並簽名確認。檢驗要符合國家有關規定標準(以客户確定的樣板型號標準驗收。)  

六、對產品提出異議的時間和辦法:  乙方在收貨當日對產品的數量、品種、型號、質量如發現有與國家標準及已經確定的樣品不相符時,應於____日內向甲方提出書面異議,甲方將在7個工作日內對乙方提出的異議給予書面解釋,如產品不符合國家標準及已經確定的樣品要求,甲方將無償更換,如果在竣工後,____日內乙方未提出任何書面異議,即乙方已確認所有安裝的產品合格!  

七、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交貨應向乙方支付逾期部分貨款每日萬分之三的違約金,並承擔因此所造成的損失;  

2.乙方未能及時收貨造成貨物延遲交貨的由乙方承擔逾期的全部損失;  

3.乙方未能及時按合同約定的時間付款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逾期部分貨款每日萬分之三的違約金,並承擔因此所造成的損失;  

九、其他條件  

1.合同變更:甲乙雙方均無權單方變更合同規定內容,如需變更,應由雙方協商確定後進行。  

2.本合同雙方簽字後生效,凡因本協議引起的調解、訴訟、雙方連帶責任人均同意以____市地方法院仲裁為主。  

3.未盡事宜,雙方可以補充協議的方式予以補充,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率,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名):乙方(簽名):  地址地址:____日期日期

網籤版建設工程合同書 篇9

建設工程技術勘察合同

第一部分 合同協議書

發包人(全稱):________

勘察人(全稱):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________項目工程勘察有關事項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

3.工程規模、特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勘察範圍和階段、技術要求及工作量

1.勘察範圍和階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技術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作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合同工期

1.開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

2.成果提交日期:________________

3.合同工期(總日曆天數)____天

四、質量標準

質量標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合同價款

1.合同價款金額: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元)

2.合同價款形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合同文件構成

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合同協議書;

(2)專用合同條款及其附件;

(3)通用合同條款;

(4)中標通知書(如果有);

(5)投標文件及其附件(如果有);

(6)技術標準和要求;

(7)圖紙;

(8)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形成的與合同有關的文件構成合同文件組成部分。

七、承諾

1.發包人承諾按照法律規定履行項目審批手續,按照合同約定提供工程勘察條件和相關資料,並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價款。

2.勘察人承諾按照法律法規和技術標準規定及合同約定提供勘察技術服務。

八、詞語定義

本合同協議書中詞語含義與合同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條款》中的詞語含義相同。

九、簽訂時間

本合同於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

十、簽訂地點

本合同在________________簽訂。

十一、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________________生效。

十二、合同份數

本合同一式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發包人執____份,勘察人執____份。

發包人:(印章)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託代理人:________(簽字)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________

地址: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

電話:________

傳真:________

電子郵箱: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

賬號:________

勘察人:(印章)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託代理人:________(簽字)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________

地址: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

電話:________

傳真:________

電子郵箱: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

賬號:________

第二部分 通用合同條款

第1條一般約定

1.1詞語定義

下列詞語除專用合同條款另有約定外,應具有本條所賦予的含義。

1.1.1合同:指根據法律規定和合同當事人約定具有約束力的文件,構成合同的文件包括合同協議書、專用合同條款及其附件、通用合同條款、中標通知書(如果有)、投標文件及其附件(如果有)、技術標準和要求、圖紙以及其他合同文件。

1.1.2合同協議書:指構成合同的由發包人和勘察人共同簽署的稱為“合同協議書”的書面文件。

1.1.3通用合同條款:是根據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及建設工程勘察的需要訂立,通用於建設工程勘察的合同條款。

1.1.4專用合同條款:是發包人與勘察人根據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結合具體工程實際,經協商達成一致意見的合同條款,是對通用合同條款的細化、完善、補充、修改或另行約定。

1.1.5發包人:指與勘察人簽定合同協議書的當事人以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

1.1.6勘察人:指在合同協議書中約定,被髮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勘察資質的當事人以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

1.1.7工程:指發包人與勘察人在合同協議書中約定的勘察範圍內的項目。

1.1.8勘察任務書:指由發包人就工程勘察範圍、內容和技術標準等提出要求的書面文件。勘察任務書構成合同文件組成部分。

1.1.9合同價款:指合同當事人在合同協議書中約定,發包人用以支付勘察人完成合同約定範圍內工程勘察工作的款項。

1.1.10費用:指為履行合同所發生的或將要發生的必需的支出。

1.1.11工期:指合同當事人在合同協議書中約定,按總日曆天數(包括法定節假日)計算的工作天數。

1.1.12天:除特別指明外,均指日曆天。約定按天計算時間的,開始當天不計入,從次日開始計算。時限的最後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節假日的,以節假日次日為時限的最後一天,時限的最後一天的截止時間為當日24時。

1.1.13開工日期:指合同當事人在合同中約定,勘察人開始工作的絕對或相對日期。

1.1.14成果提交日期:指合同當事人在合同中約定,勘察人完成合同範圍內工作並提交成果資料的絕對或相對日期。

1.1.15圖紙:指由發包人提供或由勘察人提供並經發包人認可,滿足勘察人開展工作需要的所有圖件,包括相關説明和資料。

1.1.16作業場地:指工程勘察作業的場所以及發包人具體指定的供工程勘察作業使用的其他場所。

1.1.17書面形式:指合同書、信件和數據電文(包括電報、電傳、傳真、電子數據交換和電子郵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

1.1.18索賠:指在合同履行過程中,一方違反合同約定,直接或間接地給另一方造成實際損失,受損方向違約方提出經濟賠償和(或)工期順延的要求。

1.1.19不利物質條件:指勘察人在作業場地遇到的不可預見的自然物質條件、非自然的物質障礙和污染物。

1.1.20後期服務:指勘察人提交成果資料後,為發包人提供的後續技術服務工作和程序性工作,如報告成果諮詢、基槽檢驗、現場交樁和竣工驗收等。

1.2合同文件及優先解釋順序

1.2.1合同文件應能相互解釋,互為説明。除專用合同條款另有約定外,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優先解釋順序如下:

(1)合同協議書;

(2)專用合同條款及其附件;

(3)通用合同條款;

(4)中標通知書(如果有);

(5)投標文件及其附件(如果有);

(6)技術標準和要求;

(7)圖紙;

(8)其他合同文件。

上述合同文件包括合同當事人就該項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補充和修改,屬於同一類內容的文件,應以最新簽署的為準。

1.2.2當合同文件內容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時,在不影響工作正常進行的情況下,由發包人和勘察人協商解決。雙方協商不成時,按第16條〔爭議解決〕的約定處理。

1.3適用法律法規、技術標準

1.3.1適用法律法規

本合同文件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以及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性法規、自治條例、單行條例和地方政府規章等。其他需要明示的規範性文件,由合同當事人在專用合同條款中約定。

1.3.2適用技術標準

適用於工程的現行有效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標準以及相應的規範、規程為本合同文件適用的技術標準。合同當事人有特別要求的,應在專用合同條款中約定。

發包人要求使用國外技術標準的,應在專用合同條款中約定所使用技術標準的名稱及提供方,並約定技術標準原文版、中譯本的份數、時間及費用承擔等事項。

1.4語言文字

本合同文件使用漢語語言文字書寫、解釋和説明。如專用合同條款約定使用兩種以上(含兩種)語言時,漢語為優先解釋和説明本合同的語言。

1.5聯絡

1.5.1與合同有關的批准文件、通知、證明、證書、指示、指令、要求、請求、意見、確定和決定等,均應採用書面形式或合同雙方確認的其他形式,並應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內送達接收人。

1.5.2發包人和勘察人應在專用合同條款中約定各自的送達接收人、送達形式及聯繫方式。合同當事人指定的接收人、送達地點或聯繫方式發生變動的,應提前3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視為未發生變動。

1.5.3發包人、勘察人應及時簽收對方送達至約定送達地點和指定接收人的來往信函;如確有充分證據證明一方無正當理由拒不簽收的,視為拒絕簽收一方認可往來信函的內容。

1.6嚴禁賄賂

合同當事人不得以賄賂或變相賄賂的方式,謀取非法利益或損害對方權益。因一方的賄賂造成對方損失的,應賠償損失並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1.7保密

除法律法規規定或合同另有約定外,未經發包人同意,勘察人不得將發包人提供的圖紙、文件以及聲明需要保密的資料信息等商業祕密泄露給第三方。

除法律法規規定或合同另有約定外,未經勘察人同意,發包人不得將勘察人提供的技術文件、成果資料、技術祕密及聲明需要保密的資料信息等商業祕密泄露給第三方。

第2條發包人

2.1發包人權利

2.1.1發包人對勘察人的勘察工作有權依照合同約定實施監督,並對勘察成果予以驗收。

2.1.2發包人對勘察人無法勝任工程勘察工作的人員有權提出更換。

2.1.3發包人擁有勘察人為其項目編制的所有文件資料的使用權,包括投標文件、成果資料和數據等。

2.2發包人義務

2.2.1發包人應以書面形式向勘察人明確勘察任務及技術要求。

2.2.2發包人應提供開展工程勘察工作所需要的圖紙及技術資料,包括總平面圖、地形圖、已有水準點和座標控制點等,若上述資料由勘察人負責蒐集時,發包人應承擔相關費用。

2.2.3發包人應提供工程勘察作業所需的批准及許可文件,包括立項批覆、佔用和挖掘道路許可等。

2.2.4發包人應為勘察人提供具備條件的作業場地及進場通道(包括土地徵用、障礙物清除、場地平整、提供水電接口和青苗賠償等)並承擔相關費用。

2.2.5發包人應為勘察人提供作業場地內地下埋藏物(包括地下管線、地下構築物等)的資料、圖紙,沒有資料、圖紙的地區,發包人應委託專業機構查清地下埋藏物。若因發包人未提供上述資料、圖紙,或提供的資料、圖紙不實,致使勘察人在工程勘察工作過程中發生人身傷害或造成經濟損失時,由發包人承擔賠償責任。

2.2.6發包人應按照法律法規規定為勘察人安全生產提供條件並支付安全生產防護費用,發包人不得要求勘察人違反安全生產管理規定進行作業。

2.2.7若勘察現場需要看守,特別是在有毒、有害等危險現場作業時,發包人應派人負責安全保衞工作;按國家有關規定,對從事危險作業的現場人員進行保健防護,並承擔費用。發包人對安全文明施工有特殊要求時,應在專用合同條款中另行約定。

2.2.8發包人應對勘察人滿足質量標準的已完工作,按照合同約定及時支付相應的工程勘察合同價款及費用。

2.3發包人代表

發包人應在專用合同條款中明確其負責工程勘察的發包人代表的姓名、職務、聯繫方式及授權範圍等事項。發包人代表在發包人的授權範圍內,負責處理合同履行過程中與發包人有關的具體事宜。

第3條勘察人

3.1勘察人權利

3.1.1勘察人在工程勘察期間,根據項目條件和技術標準、法律法規規定等方面的變化,有權向發包人提出增減合同工作量或修改技術方案的建議。

3.1.2除建設工程主體部分的勘察外,根據合同約定或經發包人同意,勘察人可以將建設工程其他部分的勘察分包給其他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建設工程勘察單位。發包人對分包的特殊要求應在專用合同條款中另行約定。

3.1.3勘察人對其編制的所有文件資料,包括投標文件、成果資料、數據和專利技術等擁有知識產權。

3.2勘察人義務

3.2.1勘察人應按勘察任務書和技術要求並依據有關技術標準進行工程勘察工作。

3.2.2勘察人應建立質量保證體系,按本合同約定的時間提交質量合格的成果資料,並對其質量負責。

3.2.3勘察人在提交成果資料後,應為發包人繼續提供後期服務。3.2.4勘察人在工程勘察期間遇到地下文物時,應及時向發包人和

文物主管部門報告並妥善保護。

3.2.5勘察人開展工程勘察活動時應遵守有關職業健康及安全生產方面的各項法律法規的規定,採取安全防護措施,確保人員、設備和設施的安全。

3.2.6勘察人在燃氣管道、熱力管道、動力設備、輸水管道、輸電線路、臨街交通要道及地下通道(地下隧道)附近等風險性較大的地點,以及在易燃易爆地段及放射、有毒環境中進行工程勘察作業時,應編制安全防護方案並制定應急預案。

3.2.7勘察人應在勘察方案中列明環境保護的具體措施,並在合同履行期間採取合理措施保護作業現場環境。

3.3勘察人代表

勘察人接受任務時,應在專用合同條款中明確其負責工程勘察的勘察人代表的姓名、職務、聯繫方式及授權範圍等事項。勘察人代表在勘察人的授權範圍內,負責處理合同履行過程中與勘察人有關的具體事宜。

第4條工期

4.1開工及延期開工

4.1.1勘察人應按合同約定的工期進行工程勘察工作,並接受發包人對工程勘察工作進度的監督、檢查。

4.1.2因發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合同約定的日期開工,發包人應以書面形式通知勘察人,推遲開工日期並相應順延工期。

4.2成果提交日期

勘察人應按照合同約定的日期或雙方同意順延的工期提交成果資料,具體可在專用合同條款中約定。

4.3發包人造成的工期延誤

4.3.1因以下情形造成工期延誤,勘察人有權要求發包人延長工期、增加合同價款和(或)補償費用:

(1)發包人未能按合同約定提供圖紙及開工條件;

(2)發包人未能按合同約定及時支付定金、預付款和(或)進度款;

(3)變更導致合同工作量增加;

(4)發包人增加合同工作內容;

(5)發包人改變工程勘察技術要求;

(6)發包人導致工期延誤的其他情形。

4.3.2除專用合同條款對期限另有約定外,勘察人在第4.3.1款情形發生後7天內,應就延誤的工期以書面形式向發包人提出報告。發包人在收到報告後7天內予以確認;逾期不予確認也不提出修改意見,視為同意順延工期。補償費用的確認程序參照第7.1款〔合同價款與調整〕執行。

4.4勘察人造成的工期延誤

勘察人因以下情形不能按照合同約定的日期或雙方同意順延的工期提交成果資料的,勘察人承擔違約責任:

(1)勘察人未按合同約定開工日期開展工作造成工期延誤的;

(2)勘察人管理不善、組織不力造成工期延誤的;

(3)因彌補勘察人自身原因導致的質量缺陷而造成工期延誤的;

(4)因勘察人成果資料不合格返工造成工期延誤的;

(5)勘察人導致工期延誤的其他情形。

4.5惡劣氣候條件

惡劣氣候條件影響現場作業,導致現場作業難以進行,造成工期延誤的,勘察人有權要求發包人延長工期,具體可參照第4.3.2款處理。

第5條成果資料

5.1成果質量

5.1.1成果質量應符合相關技術標準和深度規定,且滿足合同約定的質量要求。

5.1.2雙方對工程勘察成果質量有爭議時,由雙方同意的第三方機構鑑定,所需費用及因此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雙方均有責任的,由雙方根據其責任分別承擔。

5.2成果份數

勘察人應向發包人提交成果資料四份,發包人要求增加的份數,在專用合同條款中另行約定,發包人另行支付相應的費用。

5.3成果交付

勘察人按照約定時間和地點向發包人交付成果資料,發包人應出具書面簽收單,內容包括成果名稱、成果組成、成果份數、提交和簽收日期、提交人與接收人的親筆簽名等。

5.4成果驗收

勘察人向發包人提交成果資料後,如需對勘察成果組織驗收的,發包人應及時組織驗收。除專用合同條款對期限另有約定外,發包人14天內無正當理由不予組織驗收,視為驗收通過。

第6條後期服務

6.1後續技術服務

勘察人應派專業技術人員為發包人提供後續技術服務,發包人應為其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條件,後續技術服務的內容、費用和時限應由雙方在專用合同條款中另行約定。

6.2竣工驗收

工程竣工驗收時,勘察人應按發包人要求參加竣工驗收工作,並提供竣工驗收所需相關資料。

第7條合同價款與支付

7.1合同價款與調整

7.1.1依照法定程序進行招標工程的合同價款由發包人和勘察人依據中標價格載明在合同協議書中;非招標工程的合同價款由發包人和勘察人議定,並載明在合同協議書中。合同價款在合同協議書中約定後,除合同條款約定的合同價款調整因素外,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變。

7.1.2合同當事人可任選下列一種合同價款的形式,雙方可在專用合同條款中約定:

(1)總價合同

雙方在專用合同條款中約定合同價款包含的風險範圍和風險費用的計算方法,在約定的風險範圍內合同價款不再調整。風險範圍以外的合同價款調整因素和方法,應在專用合同條款中約定。

(2)單價合同

合同價款根據工作量的變化而調整,合同單價在風險範圍內一般不予調整,雙方可在專用合同條款中約定合同單價調整因素和方法。

(3)其他合同價款形式

合同當事人可在專用合同條款中約定其他合同價格形式。

7.1.3需調整合同價款時,合同一方應及時將調整原因、調整金額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雙方共同確認調整金額後作為追加或減少的合同價款,與進度款同期支付。除專用合同條款對期限另有約定外,一方在收到對方的通知後7天內不予確認也不提出修改意見,視為已經同意該項調整。合同當事人就調整事項不能達成一致的,則按照第16條〔爭議解決〕的約定處理。

7.2定金或預付款

7.2.1實行定金或預付款的,雙方應在專用合同條款中約定發包人向勘察人支付定金或預付款數額,支付時間應不遲於約定的開工日期前7天。發包人不按約定支付,勘察人向發包人發出要求支付的通知,發包人收到通知後仍不能按要求支付,勘察人可在發出通知後推遲開工日期,並由發包人承擔違約責任。

7.2.2定金或預付款在進度款中抵扣,抵扣辦法可在專用合同條款中約定。

7.3進度款支付

7.3.1發包人應按照專用合同條款約定的進度款支付方式、支付條件和支付時間進行支付。

7.3.2第7.1款〔合同價款與調整〕和第8.2款〔變更合同價款確定〕確定調整的合同價款及其他條款中約定的追加或減少的合同價款,應與進度款同期調整支付。

7.3.3發包人超過約定的支付時間不支付進度款,勘察人可向發包人發出要求付款的通知,發包人收到勘察人通知後仍不能按要求付款,可與勘察人協商簽訂延期付款協議,經勘察人同意後可延期支付。

7.3.4發包人不按合同約定支付進度款,雙方又未達成延期付款協議,勘察人可停止工程勘察作業和後期服務,由發包人承擔違約責任。

7.4合同價款結算

除專用合同條款另有約定外,發包人應在勘察人提交成果資料後28天內,依據第7.1款〔合同價款與調整〕和第8.2款〔變更合同價款確定〕的約定進行最終合同價款確定,並予以全額支付。

第8條變更與調整

8.1變更範圍與確認

8.1.1變更範圍

本合同變更是指在合同簽訂日後發生的以下變更:

(1)法律法規及技術標準的變化引起的變更;

(2)規劃方案或設計條件的變化引起的變更;

(3)不利物質條件引起的變更;

(4)發包人的要求變化引起的變更;

(5)因政府臨時禁令引起的變更;

(6)其他專用合同條款中約定的變更。

8.1.2變更確認

當引起變更的情形出現,除專用合同條款對期限另有約定外,勘察人應在7天內就調整後的技術方案以書面形式向發包人提出變更要求,發包人應在收到報告後7天內予以確認,逾期不予確認也不提出修改意見,視為同意變更。

8.2變更合同價款確定

8.2.1變更合同價款按下列方法進行:

(1)合同中已有適用於變更工程的價格,按合同已有的價格變更合同價款;

(2)合同中只有類似於變更工程的價格,可以參照類似價格變更合同價款;

(3)合同中沒有適用或類似於變更工程的價格,由勘察人提出適當的變更價格,經發包人確認後執行。

8.2.2除專用合同條款對期限另有約定外,一方應在雙方確定變更事項後14天內向對方提出變更合同價款報告,否則視為該項變更不涉及合同價款的變更。

8.2.3除專用合同條款對期限另有約定外,一方應在收到對方提交的變更合同價款報告之日起14天內予以確認。逾期無正當理由不予確認的,則視為該項變更合同價款報告已被確認。

8.2.4一方不同意對方提出的合同價款變更,按第16條〔爭議解決〕的約定處理。

8.2.5因勘察人自身原因導致的變更,勘察人無權要求追加合同價款。

第9條知識產權

9.1除專用合同條款另有約定外,發包人提供給勘察人的圖紙、發包人為實施工程自行編制或委託編制的反映發包人要求或其他類似性質的文件的著作權屬於發包人,勘察人可以為實現本合同目的而複製、使用此類文件,但不能用於與本合同無關的其他事項。未經發包人書面同意,勘察人不得為了本合同以外的目的而複製、使用上述文件或將之提供給任何第三方。

9.2除專用合同條款另有約定外,勘察人為實施工程所編制的成果文件的著作權屬於勘察人,發包人可因本工程的需要而複製、使用此類文件,但不能擅自修改或用於與本合同無關的其他事項。未經勘察人書面同意,發包人不得為了本合同以外的目的而複製、使用上述文件或將之提供給任何第三方。

9.3合同當事人保證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不侵犯對方及第三方的知識產權。勘察人在工程勘察時,因侵犯他人的專利權或其他知識產權所引起的責任,由勘察人承擔;因發包人提供的基礎資料導致侵權的,由發包人承擔責任。

9.4在不損害對方利益情況下,合同當事人雙方均有權在申報獎項、製作宣傳印刷品及出版物時使用有關項目的文字和圖片材料。

9.5除專用合同條款另有約定外,勘察人在合同簽訂前和簽訂時已確定採用的專利、專有技術、技術祕密的使用費已包含在合同價款中。

第10條不可抗力

10.1不可抗力的確認

10.1.1不可抗力是在訂立合同時不可合理預見,在履行合同中不可避免的發生且不能克服的自然災害和社會突發事件,如地震、海嘯、瘟疫、洪水、騷亂、暴動、戰爭以及專用條款約定的其他自然災害和社會突發事件。

10.1.2不可抗力發生後,發包人和勘察人應收集不可抗力發生及造成損失的證據。合同當事雙方對是否屬於不可抗力或其損失發生爭議時,按第16條〔爭議解決〕的約定處理。

10.2不可抗力的通知

10.2.1遇有不可抗力發生時,發包人和勘察人應立即通知對方,雙方應共同採取措施減少損失。除專用合同條款對期限另有約定外,不可抗力持續發生,勘察人應每隔7天向發包人報告一次受害損失情況。

10.2.2除專用合同條款對期限另有約定外,不可抗力結束後2天內,勘察人向發包人通報受害損失情況及預計清理和修復的費用;不可抗力結束後14天內,勘察人向發包人提交清理和修復費用的正式報告及有關資料。

10.3不可抗力後果的承擔

10.3.1因不可抗力發生的費用及延誤的工期由雙方按以下方法分別承擔:

(1)發包人和勘察人人員傷亡由合同當事人雙方自行負責,並承擔相應費用;

(2)勘察人機械設備損壞及停工損失,由勘察人承擔;

(3)停工期間,勘察人應發包人要求留在作業場地的管理人員及保衞人員的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4)作業場地發生的清理、修復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5)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10.3.2因合同一方遲延履行合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遲延履行方的相應責任。

第11條合同生效與終止

11.1雙方在合同協議書中約定合同生效方式。

11.2發包人、勘察人履行合同全部義務,合同價款支付完畢,本合同即告終止。

11.3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後,合同當事人應遵循誠實信用原則,履行通知、協助和保密等義務。

第12條合同解除

12.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發包人、勘察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

(2)發生未按第7.2款〔定金或預付款〕或第7.3款〔進度款支付〕約定按時支付合同價款的情況,停止作業超過28天,勘察人有權解除合同,由發包人承擔違約責任;

(3)勘察人將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轉包給他人或者肢解以後以分包的名義分別轉包給他人,發包人有權解除合同,由勘察人承擔違約責任;

(4)發包人和勘察人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的其他情形。

12.2一方依據第12.1款約定要求解除合同的,應以書面形式向對方發出解除合同的通知,並在發出通知前不少於14天告知對方,通知到達對方時合同解除。對解除合同有爭議的,按第16條〔爭議解決〕的約定處理。

12.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發包人應按合同約定向勘察人支付已完工作量相對應比例的合同價款後解除合同。

12.4合同解除後,勘察人應按發包人要求將自有設備和人員撤出作業場地,發包人應為勘察人撤出提供必要條件。

第13條責任與保險

13.1勘察人應運用一切合理的專業技術和經驗,按照公認的職業標準盡其全部職責和謹慎、勤勉地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的責任和義務。

13.2合同當事人可按照法律法規的要求在專用合同條款中約定履行本合同所需要的工程勘察責任保險,並使其於合同責任期內保持有效。

13.3勘察人應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為勘察作業人員參加工傷保險、人身意外傷害險和其他保險。

第14條違約

14.1發包人違約

14.1.1發包人違約情形

(1)合同生效後,發包人無故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

(2)發包人未按第7.2款〔定金或預付款〕約定按時支付定金或預付款;

(3)發包人未按第7.3款〔進度款支付〕約定按時支付進度款;

(4)發包人不履行合同義務或不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的其他情形。

14.1.2發包人違約責任

(1)合同生效後,發包人無故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勘察人未開始勘察工作的,不退還發包人已付的定金或發包人按照專用合同條款約定向勘察人支付違約金;勘察人已開始勘察工作的,若完成計劃工作量不足50%的,發包人應支付勘察人合同價款的50%;完成計劃工作量超過50%的,發包人應支付勘察人合同價款的100%。

(2)發包人發生其他違約情形時,發包人應承擔由此增加的費用和工期延誤損失,並給予勘察人合理賠償。雙方可在專用合同條款內約定發包人賠償勘察人損失的計算方法或者發包人應支付違約金的數額或計算方法。

14.2勘察人違約

14.2.1勘察人違約情形

(1)合同生效後,勘察人因自身原因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

(2)因勘察人原因不能按照合同約定的日期或合同當事人同意順延的工期提交成果資料;

(3)因勘察人原因造成成果資料質量達不到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

(4)勘察人不履行合同義務或未按約定履行合同義務的其他情形。

14.2.2勘察人違約責任

(1)合同生效後,勘察人因自身原因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勘察人應雙倍返還發包人已支付的定金或勘察人按照專用合同條款約定向發包人支付違約金。

(2)因勘察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誤的,應按專用合同條款約定向發包人支付違約金。

(3)因勘察人原因造成成果資料質量達不到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勘察人應負責無償給予補充完善使其達到質量合格。因勘察人原因導致工程質量安全事故或其他事故時,勘察人除負責採取補救措施外,應通過所投工程勘察責任保險向發包人承擔賠償責任或根據直接經濟損失程度按專用合同條款約定向發包人支付賠償金。

(4)勘察人發生其他違約情形時,勘察人應承擔違約責任並賠償因其違約給發包人造成的損失,雙方可在專用合同條款內約定勘察人賠償發包人損失的計算方法和賠償金額。

第15條索賠

15.1發包人索賠

勘察人未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或發生錯誤以及應由勘察人承擔責任的其他情形,造成工期延誤及發包人的經濟損失,除專用合同條款另有約定外,發包人可按下列程序以書面形式向勘察人索賠:

(1)違約事件發生後7天內,向勘察人發出索賠意向通知;

(2)發出索賠意向通知後14天內,向勘察人提出經濟損失的索賠報告及有關資料;

(3)勘察人在收到發包人送交的索賠報告和有關資料或補充索賠理由、證據後,於28天內給予答覆;

(4)勘察人在收到發包人送交的索賠報告和有關資料後28天內未予答覆或未對發包人作進一步要求,視為該項索賠已被認可;

(5)當該違約事件持續進行時,發包人應階段性向勘察人發出索賠意向,在違約事件終了後21天內,向勘察人送交索賠的有關資料和最終索賠報告。索賠答覆程序與本款第(3)、(4)項約定相同。

15.2勘察人索賠

發包人未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或發生錯誤以及應由發包人承擔責任的其他情形,造成工期延誤和(或)勘察人不能及時得到合同價款及勘察人的經濟損失,除專用合同條款另有約定外,勘察人可按下列程序以書面形式向發包人索賠:

(1)違約事件發生後7天內,勘察人可向發包人發出要求其採取有效措施糾正違約行為的通知;發包人收到通知14天內仍不履行合同義務,勘察人有權停止作業,並向發包人發出索賠意向通知。

(2)發出索賠意向通知後14天內,向發包人提出延長工期和(或)補償經濟損失的索賠報告及有關資料;

(3)發包人在收到勘察人送交的索賠報告和有關資料或補充索賠理由、證據後,於28天內給予答覆;

(4)發包人在收到勘察人送交的索賠報告和有關資料後28天內未予答覆或未對勘察人作進一步要求,視為該項索賠已被認可;

(5)當該索賠事件持續進行時,勘察人應階段性向發包人發出索賠意向,在索賠事件終了後21天內,向發包人送交索賠的有關資料和最終索賠報告。索賠答覆程序與本款第(3)、(4)項約定相同。

第16條爭議解決

16.1和解

因本合同以及與本合同有關事項發生爭議的,雙方可以就爭議自行和解。自行和解達成協議的,經簽字並蓋章後作為合同補充文件,雙方均應遵照執行。

16.2調解

因本合同以及與本合同有關事項發生爭議的,雙方可以就爭議請求行政主管部門、行業協會或其他第三方進行調解。調解達成協議的,經簽字並蓋章後作為合同補充文件,雙方均應遵照執行。

16.3仲裁或訴訟

因本合同以及與本合同有關事項發生爭議的,當事人不願和解、調解或者和解、調解不成的,雙方可以在專用合同條款內約定以下一種方式解決爭議:

(1)雙方達成仲裁協議,向約定的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17條補充條款

雙方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實際經協商一致,可對通用合同條款內容具體化、補充或修改,並在專用合同條款內約定。

第三部分 專用合同條款

第1條一般約定

1.1詞語定義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合同文件及優先解釋順序

1.2.1合同文件組成及優先解釋順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適用法律法規、技術標準

1.3.1適用法律法規

需要明示的規範性文件: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2適用技術標準

特別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使用國外技術標準的名稱、提供方、原文版、中譯本的份數、時間及費用承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4語言文字

本合同除使用漢語外,還使用________語言文字。

1.5聯絡

1.5.1發包人和勘察人應在____天內將與合同有關的通知、批准、證明、證書、指示、指令、要求、請求、同意、意見、確定和決定等書面函件送達對方當事人。

1.5.2發包人接收文件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發包人指定的接收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發包人指定的聯繫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勘察人接收文件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勘察人指定的接收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勘察人指定的聯繫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7保密

合同當事人關於保密的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2條發包人

2.2發包人義務

2.2.2發包人委託勘察人蒐集的資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2.7發包人對安全文明施工的特別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3發包人代表

姓名:________職務:________聯繫方式:________

授權範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3條勘察人

3.1勘察人權利

3.1.2關於分包的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3勘察人代表

姓名:________職務:________聯繫方式:________

授權範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4條工期

4.2成果提交日期

雙方約定工期順延的其他情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3發包人造成的工期延誤

4.3.2雙方就工期順延確定期限的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5條成果資料

5.2成果份數

勘察人應向發包人提交成果資料四份,發包人要求增加的份數為____份。

5.4成果驗收

雙方就成果驗收期限的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6條後期服務

6.1後續技術服務

後續技術服務內容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後續技術服務費用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後續技術服務時限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7條合同價款與支付

7.1合同價款與調整

7.1.1雙方約定的合同價款調整因素和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1.2本合同價款採用________方式確定。

(1)採用總價合同,合同價款中包括的風險範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風險費用的計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風險範圍以外合同價款調整因素和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採用單價合同,合同價款中包括的風險範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風險範圍以外合同單價調整因素和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3)採用的其他合同價款形式及調整因素和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1.3雙方就合同價款調整確認期限的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2定金或預付款

7.2.1發包人向勘察人支付定金金額:________或預付款的金額:________

7.2.2定金或預付款在進度款中的抵扣辦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3進度款支付

7.3.1雙方約定的進度款支付方式、支付條件和支付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4合同價款結算

最終合同價款支付的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8條變更與調整

8.1變更範圍與確認

8.1.1變更範圍

變更範圍的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1.2變更確認

變更提出和確認期限的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2變更合同價款確定

8.2.2提出變更合同價款報告期限的約定:________________

8.2.3確認變更合同價款報告時限的約定:________________

第9條知識產權

9.1關於發包人提供給勘察人的圖紙、發包人為實施工程自行編制或委託編制的反映發包人要求或其他類似性質的文件的著作權的歸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關於發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2關於勘察人為實施工程所編制文件的著作權的歸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關於勘察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________________

9.5勘察人在工作過程中所採用的專利、專有技術、技術祕密的使用費的承擔方式:________________

第10條不可抗力

10.1不可抗力的確認

10.1.1雙方關於不可抗力的其他約定(如政府臨時禁令):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2不可抗力的通知

10.2.1不可抗力持續發生,勘察人報告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2.2勘察人向發包人通報受害損失情況及費用期限的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13條責任與保險

13.2工程勘察責任保險的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14條違約

14.1發包人違約

14.1.2發包人違約責任

(1)發包人支付勘察人的違約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發包人發生其他違約情形應承擔的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4.2勘察人違約

14.2.2勘察人違約責任

(1)勘察人支付發包人的違約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勘察人造成工期延誤應承擔的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因勘察人原因導致工程質量安全事故或其他事故時的賠償金上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勘察人發生其他違約情形應承擔的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15條索賠

15.1發包人索賠

索賠程序和期限的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5.2勘察人索賠

索賠程序和期限的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16條爭議解決

16.3仲裁或訴訟

雙方約定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產生爭議時,採取下列第____種方式解決:

(1)向________仲裁委員會提請仲裁;

(2)向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17條補充條款

雙方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實際經協商一致,補充約定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A勘察任務書及技術要求

附件B發包人向勘察人提交有關資料及文件一覽表

附件C進度計劃

附件D工作量和費用明細表

網籤版建設工程合同書 篇10

木門定製合同範本

木門定作合同

__________(簡稱甲方),向______木器加工廠(簡稱乙方),定作下列木器傢俱,經雙方協商訂立本合同,共同信守。

1.木料:_________________甲方供應,乙方完成定作的傢俱後,如有餘料應退還給甲方。

2.規格標準:_________________按圖紙式樣規格製作。

圖號

傢俱名稱

單位(個)

數量

單價

總價

油漆顏色

交貨日期

以上共計加工費人民幣(大寫) _______________

3.技術標準:_________________按統一規定的企業標準執行。

4.交貨地點和付款辦法:_________________在乙方廠內交貨,由甲方自提;在交貨日期前,乙方可陸續交貨,甲方可陸續驗收付款。

5.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致使對方受到損失時,應由違約者負賠償責任。

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蓋章)乙方:_________________(蓋章)

經手人:_____________經手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簽訂

網籤版建設工程合同書 篇11

建設單位: (甲方)

施工單位: (乙方)

監理單位: (丙方)

為保護從業人員的人身安全、健康和企業財產,加強安全生產管理,落實安全生產職責,保障施工的順利進行。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及其它有關法律,建設單位、施工單位、監理單位就工程安全管理的責任和義務協商達成一致,訂立本協議。

一、工程基本情況

工程名稱:

建築面積:

工程地點:

二、工期

開工日期: 年 月 日結束日期:年 月 日

三、協議內容:

(一)施工單位責任(乙方):

1、嚴格執行北京市職業健康安全管理的各項法律法規、安全操作規程,並嚴格遵守協議中所規定的條款。

2、施工人員必須經過安全教育培訓、考試合格後上崗作業。進入現場必須按標準正確穿戴和使用勞動保護用品。

3、因安全措施不落實,安全防護未達到標準,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和違反協議條款,造成的生產安全事故,由肇事單位承擔事故責任和一切經濟損失。

4、對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實施統一管理。施工現場設專業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並對施工現場進行安全檢查,發現隱患及時整改,全面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

5、及時向施工人員傳達國家、北京市有關職業健康安全的法律、法規和標準,經常組織開展安全宣傳活動。

6、負責施工人員入場前的安全教育培訓,告知崗位安全操作規程和違章作業的危害,考試合格後方能上崗作業。

7、組織安全技術交底,並嚴格履行簽字手續,對措施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並督促、檢查隱患的整改落實。

8、對特種作業人員進行培訓,並對持證操作情況進行檢查,將證件複印件備案,嚴禁無證作業。

9、糾正施工人員的違章、違規、違紀行為,對違反規章制度的人員,按照安全生產獎罰規定的相關條款進行處罰

10、嚴禁使用不合格的施工機械設備和電器設備,在使用前進行檢查確認。安全防護、保護裝置必須齊全、有效。

11、定期組織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演練,積極參與安全宣傳活動。

12、施工單位應積極配合建設單位的安全監督、檢查,落實隱患整改。

13、嚴禁僱傭未成年和年齡超過60週歲的勞務人員,必須保證從業人員身體和心理健康,因違反本條規定,造成的生產安全事故和其它事故,承擔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全部費用。

15、因安全措施不落實,安全防護未達到標準,安全隱患未整改或未進行有效控制,以及個人違章導致的生產安全事故,施工單位承擔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

16、發生傷亡事故,優先搶救受傷人員,及時通知建設單位,積極進行事故調查,承擔事故責任和損失。

17、施工人員有權拒絕甲方以及其他有關方的違章指揮和強令冒險作業,施工中發生危及人身安全的情況時,有權立即停止作業及時撤離。

(二)、監理單位責任(丙方)

1、認真學習貫徹執行國家安全技術勞動保護方針、政策、法令、規程制度和上級相關規定。

2、對工程項目的安全生產監理控制全面負責,監理項目部在開工前應認真檢查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條件。

3、工程開工前監理部門必須審查施工組織設計並經施工單位技術負責人簽字。

4、審查達到一定規模的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專項施工方案,並附具安全驗算結果,施工單位負責人必須簽字。

5、施工現場管理人員每天對施工現場安全情況進行巡視,配合安全生產主管部門做好監督管理工作,對監理過程中發現的安全隱患部位,及時書面要求施工單位整改,情況嚴重的,責令施工單位停止施工,並呈報建設單位,施工單位拒不整改或拒不停止施工,及時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

6、監理部門在做好監理規劃和工作實施細則時,應把監理對安全生產的控制實施,作為一項必要的內容列入工作規劃中,規範安全控制程序。

7、做好每次監理例會,把安全管理工作,作為一次重要的議事內容,加強對施工單位安全管理工作的協調,對現場安全技術存在的問題進行分析總結,制定有效對策。

8、對每日施工運行過程中安全技術、安全管理措施落實情況,在監理日誌中做好專項記錄,月報中列出專項對每月的安全運行情況進行分析,總結控制方法。

9、實行安全生產逐級檢查制度,監理部應實行周檢、月檢檢查制度。

四、協議的生效與終止

1、本協議經三方安全負責人簽字蓋章後生效。

2、本協議在完成工作內容、所有施工人員撤離施工現場後,即宣告終止。

十一、 本協議書一式三份,三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建設單位:(蓋章) 負責人:(簽字)

施工單位:(蓋章) 負責人:(簽字)

監理單位:(簽字) 負責人:(簽字)

年 月 日

網籤版建設工程合同書 篇12

建設工程合同(一)

發包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________市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並嚴肅履行。

第一條工程項目

一、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

三、工程編號:________________

四、工程範圍和內容:全部工程建築面積________平方米。(各單項工程詳見工程項目一覽表)

五、工程造價:全部工程施工圖預算造價人民幣________元,其中:人工費________元。(各單項工程詳見工程項目一覽表)

第二條工程期限

一、開竣工日期:依照國家頒佈的工期定額,經雙方商定,本合同工程開竣工日期如下:

全部工程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開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各單項工程開、竣工日期詳見工程項目一覽表)

二、施工前各項準備工作,雙方應根據工程協議書中第三條規定,分別負責按時完成。

三、在施工過程中,如遇下列情況,可順延工期。順延期限,應由雙方及時協商,簽訂協議,並報有關部門備案。

1.由於人力不可抗拒的災害,而被迫停工者;

2.因甲方變更計劃或變更施工圖,而不能繼續施工者;

3.因甲方不能按期供圖、供料、供設備或所需材料、設備不合要求,而被迫停工或不能順利施工者。

第三條物資供應

一、全部工程所需的物資按下列第項供應方式辦理:

1.特殊材料、統配部管材料及統配部管機電產品,均由甲方負責採購,供應至乙方指定地點。其他材料由乙方負責採購供應。

2.統配、部管材料,由乙方負責辦理申請、訂貨、調劑合用,特殊材料及統配、部管的機電產品,由甲方負責採購供應至乙方指定地點,其他材料均由乙方負責採購供應。

3.包工不包料工程,全部材料、設備由甲方採購供應到現場或指定的加工地點。

4.其他方式:

二、由甲方負責供應材料和設備的品種、規格、數量及進場期限,詳見甲方供應材料、設備一覽表。

三、成套設備和非標準設備,由甲方負責辦理申請、訂貨及加工,引進成套設備在交付乙方前,由甲方負責檢驗(甲方委託乙方總包承辦設備訂貨及非標準設備加工,應另簽訂協議)。

四、工程所需材料,如因供應部門規格、品種或材質不能滿足工程要求必須以其他規格、品種代替或加工處理時,應事先取得原設計單位和甲方同意,並由三方簽訂協議後實行。由於代用或加工而發生的量差、價差及加工費,應按現行規定辦理結算。

五、凡應附有合格證明的材料,在進場時必須由供應方負責驗證;如無合格證明,必須經供應方試驗合格後方準使用,其試驗費用,應由供應方負擔。因建設單位或設計單位對有出廠合格證明的材料要求重新試驗,其試驗費用,應由甲方負擔。

六、由甲方負責供應的材料和設備,如未按期供應或規格、質量不符要求,經雙方努力仍無法解決,因此造成乙方的損失,應由甲方負擔。

第四條工程款結算

一、全部工程造價的結算方式。按下列第項規定辦理:

1.以審查後的施工圖預算加增減變更預算進行結算。

2.按施工圖預算加包乾係數確定的包乾造價結算,包乾範圍以外的費用;另按有關規定付款。

3.按標準施工圖單方造價包乾結算,包乾範圍以外的費用,另按有關規定付款。

4.包工不包料工程,按預算定額規定的人工費結算。

5.招標的工程,按中標的價款結算。

二、工程款撥付與結辦法,按現行規定辦理(詳見附件)。

第五條施工與設計變更

一、乙方要依據國家頒發的施工驗收規範和質量檢驗標準以及設計要求組織施工,要全部達到合格。

二、要堅持按圖施工,任何一方不得隨意變更設計。如遇下列情況給對方適成窩工、返工、材料、構件的積壓、施工力量和機械調遷等損失,應由責任方負擔:

1.施工中如發現設計有錯誤或嚴重不合理的地方,乙方應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由甲方在7天內與原設計單位商定,提出修改或變更設計文件,經甲乙雙方簽訂協議後,方準施工。

2.在施工中,如遇設計變更超出原設計標準或規模時,應在施工前按審批程序重新報批,經審查處審核工程預算,經辦銀行審查投資後,並由甲乙雙方簽訂協議,方可施工。否則,任何一方不得強行施工。

3.在施工中,如遇中途停建、緩建,甲乙雙方對在建工程,應商定做到安全部位。

4.在施工中,如發現甲方投資不足,不能按時撥付工程進度款,而中途停建、緩建,給乙方造成的損失,應由甲方承擔。

三、乙方應嚴格執行隱蔽工程驗收制度,凡隱蔽工程完成後,必須經過驗收作出記錄,方能繼續進行下一工序的施工。一般隱蔽工程由乙方自行檢查驗收,並作好記錄,重大或複雜隱蔽工程,應由乙方書面通知甲方和設計單位共同進行驗收,並辦理隱蔽工程驗收手續。如甲方未屆時參加,乙方可自行檢查驗收,甲方應予承認。

四、甲乙雙方在施工中遇到工程生項,應按定額管理辦法報批。變更工程協議所附的變更預算,應在施工前及時送經辦銀行,做為結算工程款之依據。

第六條竣工驗收、結算與保修

一、乙方在單項工程竣工前5日將驗收日期以書面通知甲方屆時驗收,如甲方不能按時參加驗收,須提前通知乙方取得乙方同意後,另訂驗收日期,但甲方須承認竣工日期,如再不按時參加驗收,其所發生的管理費和各項損失均由甲方承擔。並償付給乙方按預算造價每日萬分之一的逾期違約金。

二、竣工工程驗收合格,從驗收之日起3天內,乙方向甲方移交完畢。如甲方不能按期接管、致使驗收後的工程發生損失,應由甲方承擔。

三、本項工程中的單位工程,如需單獨移交甲方,在移交時,雙方應辦理中間驗收手續,作為該單位竣工工程驗收之依據。

四、在進行竣工工程驗收中,如發現工程質量不符合規定,乙方應負責無償修理或返工,並在雙方議定的措施和期限內完成。經驗收合格後,再行移交。由此造成工程逾期交付的,乙方應償付給甲方按預算造價每日萬分之一的逾期違約金。

五、工程已基本竣工,如遇某種材料或設備雙方均無法解決,致使該項工程不能全部按期竣工,經雙方研究同意,可做減項竣工,並對已完工程進行竣工驗收和辦理移交手續。

六、竣工工程驗收,以國家頒發的施工驗收規範、技師檢驗標準及施工圖為依據。在進行竣工驗收時,乙方應在驗收前10天向甲方提供以下文件:

1.增減變更文件和其他洽商記錄;

2.隱蔽工程驗收記錄和中間交工驗收記錄;

3.工程竣工後,應繪製竣工圖,工程變更不大的由施工單位在原施工圖上加以説明,提交建設單位存檔。工程變更較大的,可以由建設單位自繪或委託設計單位、施工單位繪製竣工圖。

七、乙方在單項工程竣工驗收後,屬於民用建設項目應於竣工驗收後15天內,屬於工業建設項目,應於竣工驗收後30天內,將竣工結算件送交甲方進行審查。甲方應在接到竣工結算件後,民用建設15天內,工業建設20天內審查完畢,如到期未提出異議,由經辦銀行審定撥款。

八、工程竣工驗收後,乙方對施工的土建工程質量負責保修一年,採暖工程保修第一個採暖期內。在保修期內,確由施工單位責任造成的屋面漏雨、管道漏水、漏氣、堵塞等質量事故,乙方應負責無償修理。(屬於專業性建築安裝工程按國務院各有關主管部門的特殊規定辦理)

九、工程未經驗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動用,由此而發生的質量或其他問題,由甲方承擔責任。

第七條違約責任和仲裁

一、由於乙方責任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日期竣工,(以竣工驗收合格日期計算)每逾期一天,應償付給甲方按預算造價萬分之一的逾期違約金;屬於包工不包料的,每逾期一天,應償付給甲方按預算人工費千分之二的逾期違約金。

二、甲乙雙方不得藉故拖欠各種應付款項,如拖期不付,按銀行的短期貸款利率償付給對方逾期付款違約金。

三、實行合理化建議獎和提前竣工獎的,甲乙雙方應根據有關政策的規定,另行協議。

四、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發生糾紛時,當事人雙方應及時協商,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申請各級城鄉建設委員會或雙方上級業務主管部門,進行調解;解決不了的,可選擇下述第項處理:(1)向建築物所在地的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2)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附則

一、預算審查手續,由建設單位將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附施工圖預算)送市建設工程合同預算審查處審查。要求鑑證的,可到建築物所在地的區、縣工商行政管理局進行鑑證。

二、在本合同簽訂之前,雙方簽訂的施工準備合同(工程協議書),可做為本合同之附件。

三、招標工程,按《××市建設工程招標、投標暫行辦法》簽訂合同。

四、雙方商定的其他事項:

第九條合同附件

一、工程項目一覽表。

二、全部施工圖紙。(合同正本有此附件)

三、施工圖預算。(合同正本及建設銀行有此附件)

四、甲方負責供應的材料、設備一覽表。

五、有關協議:

六、有關補充合同:

第十條合同份數及有效期

一、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正本一份,並分別報送雙方業務主管部門副本一份。

二、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在全部工程竣工驗收並結清尾款後失效。

建設單位(發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工單位(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設工程合同(二)

委任單位:____________

施工單位:____________

就____________裝飾工程,經雙方充分的在友好協商簽訂本合同書,共同遵守如下:

一、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工程項目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工程期限

本工程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完工。

五、工程造價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付款方式

1.合同簽訂後甲方材料到場,開工兩天,甲方交付乙方工程總額預付款。

2.開工後,甲方按工程進度至完工,分期支付乙方工程總額預付款,餘額在工程驗收合格一次性付清。(以預算書單價為標準,以實際工程量結算)

七、材料設備:本工程所需的工程材料由乙方負責採購,及時組織進場,材料設備保管場地由甲方提供,以滿足工程的需要和有一個好的保管場所。施工中產生的垃圾及廢料由施工方負責清理。

八、工程施工

1.乙方必須嚴格按設計圖紙進行施工,如有違反,甲方有權提出停工或返工,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

2.乙方負責裝飾設計、出施工圖紙及材料明細,雙方認可後,該資料作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份,由於設計缺陷造成追加投資,及方案設計時材料計劃不足需增加的投資由乙方負責。

3.施工中甲方提前增改項目,必須事先通知乙方,並雙方簽字附加協議,提出的增改項目對施工所造成的損失和誤工費由甲方負責,工期順延。

4.乙方應瞭解遵守物業管理處有關規定,遵守施工技術規範,因乙方施工中造成人身傷害、設施的損壞,由施工方負責。

5.如因乙方不遵守物業管理處有關規定,造成罰款的由乙方負責。

九、工程質量

1.本工程以施工圖紙、作法説明、設計變更為質量評定驗收標準。

2.由於乙方提供的材料質量不合格而影響工程質量,其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

3.由於乙方原因造成的無法返工的質量事故,一切後果由乙方負責。

4.裝飾工程質量保修一年。

十、工程驗收

由乙方發出工程驗收通知,雙方人員到施工現場,按所設計圖紙要求和有關標準對工程進行驗收,驗收後,雙方負責人應在驗收單上簽名認可,如工程未經驗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動用,由此而發生的質量,安全問題由甲方承擔責任並以甲方開始使用日期為竣工驗收日期。

十一、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違返本合同的條款,所造成的損失,均由違返方負責賠償給守約方。

十二、備註

本合同有不詳之處,甲、乙方通過協商補充協議或條款,如本合同甲。乙方發生糾紛,雙方有權向本合同簽字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局的經濟合同仲裁委員會或人民法院提出仲裁或訴訟,按仲裁委員會仲裁或法院判決執行。

十三、本合同報價表一式四份,甲、乙方雙方各執兩份,經雙方代表簽字和蓋章後即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單位(蓋章):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單位(蓋章):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合同地點:____________

承包工程合同

土方工程合同

保温工程合同協議書

網籤版建設工程合同書 篇13

借 款 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貸 款 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國家法律規定,借款方為進行基本建設所需貸款,經貸款方審查發放。為明確雙方責任,恪守信用,特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借款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借款金額:借款方向貸款方借款人民幣____ (大寫)元。預計用款為一年____ 元;____ 年____ 元;____ 年____ 元;____ 年____ 元;____ 年____ 元;

第三條 借款利率:自支用貸款之日起,按實際支用數計算利息,並計算複利。在合同規定的借款期內,年息為____ %.借款方如果不按期歸還貸款,如逾期部分加收利率20%。

第四條 借款期限:借款方保證從____ 年____ 月起至____ 年____ 月止,就國家規定的還款資金償還全部貸款。預定為____ 年____ 元;____ 年____ 元;____ 年____ 元;____ 年____ 元;____ 年____ 元;。貸款逾期不還的部分,貸款方有權限期追回貸款,或者商請借款單位的其他開户銀行代為扣款清償。

第五條 因國家調整計劃、產品價格、税率,以及修正概算等原因,需要變更合同條款時,由雙方簽訂變更合同的文件,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六條 貸款方保證按照本合同的規定供應資金。因貸款方責任未按期提供貸款,應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付給借款方違約金。違約金的計算與銀行規定的加收借款方的罰息計算相同。

第七條 貸款方有權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瞭解借款方的經營管理、計劃執行、財務活動、物資庫存等情況。借款方應提供有關的統計、會計報表及資料。

借款方如果不按合同規定使用貸款,貸款方有權收回部分貸款,並對違約使用部分按照銀行規定加收罰息。借款方提前還款的,應按規定減收利息。

第八條 本合同條款以外的其他事項,雙方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有關規定辦理。

第九條 本合同經過簽章後生效,貸款本息全部清償後失效。本合同一式五份,簽章各方各執一份,報送主管部門、總行、分行各一份。

借款方:____________(蓋章) 

貸款方:____________(蓋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網籤版建設工程合同書 篇14

訂立合同雙方:

________ 省 ________ 縣 ________ (單位),以下簡稱委託方;

________ 省 ________ 設計院,以下簡稱承包方。

經雙方協商,由委託方委託承包方承擔 ____ 工程的可行性研究,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委託方在合同簽訂之日起 ____ 天以內,向承包方提供所有與研究工程有關的數據和資料,並對資料的準確性負責。

1.提供數據、資料的內容如下:(略)。

2.在合同期內,委託方進行與本工程有關的討論、詢價、對外談判、調研考察等所得的信息資料,應及時提供給承包方,必要時可吸收承包方參加本工程可行性研究的人員參加。

第二條 承包方應在 ____ 年 ____ 月 ____ 日以前,向委託方提交本合同工程的可行性報告,並對此承擔責任,可行性報告內容應包括:

1.經營評價指標:

(1)投資內部收益率:_____________________ 。

(2)投資回收期: _____________________ 。

2.貸款償還能力分析:_____________________ 。

3.外匯償還能力分析:_____________________ 。

4.盈虧平衡、靈敏度分析與風險評價:_____________________ 。

5.結論: _____________________ 。

承包方應向委託方提交可行性報告 _____________________ 份。

委託方如在合同期間對 ____________ 工程提出重大變更,甚至原始資料、數據有重大變動,有可能導致承包方對可行性報告作修改甚至返工時,須經雙方協商,對本合同進行修改,或增加任務變更附件,或另訂合同。

第三條 費用支付條款

1.本工程的可行性研究費為人民幣 ____________ 元整。於合同生效之日,委託方應向承包方付給上述金額的百分之二十。下餘金額於合同期滿時全部付清。

2.委託方中止合同時,無權要求承包方退還定金。

3.承包方不履行本合同規定的責任與義務時,應雙倍償還定金。

第四條 違約罰金

1.承包方不按合同規定的日期提交可行性研究報告時,每拖期一天,應扣除其所應得費用的千分之五,作為違約罰金。

2.承包方提供的可行性研究報告中出現錯誤,且此等錯誤純屬承包方造成者,應扣除其所應得費用的10-30%,視錯誤性質嚴重程度而定。

3.因委託方責任造成的可行性研究重大修改,或返工重作,應另行增加費用,其數額由雙方商定。

4.委託方超過合同規定日期付費時,應償付給承包方以逾期違約罰金,以每逾期一天按合同規定費用的5‰計算。

第五條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合同中如有未盡事宜,由雙方共同協商,作出修改或補充規定。修改或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 ____ 份,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 ____ 份,送 ____ 各一份備案。

委託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蓋章)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名)

聯繫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名)

開户銀行: 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號碼: 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蓋章)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名)

聯繫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名)

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 ____ 月 ____ 日訂立

網籤版建設工程合同書 篇15

委託方: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

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

建設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丙方)

根據建設部、財政部建質[20__]7號和建設廳、財政廳建管[20__]46號文件精神,為加強_____________市建設工程“質量保證金”管理,落實工程在質量缺陷責任期的維修保養責任。經三方協商,甲方委託乙方為丙方在建設工程竣工驗收時設立建設工程“質量保證金”專户。為明確三方責任和義務,由三方共同簽署“建設工程質量保證金管理協議”

如下:

1.甲方委託乙方為丙方開設建設工程“質量保證金”專户,丙方按施工合同中保證金約定條款將“質量保證金”,存入乙方,乙方為建設項目設立“質量保證金”專户,並在交款通知單回執上籤章。

2.丙方交存的“質量保證金”只能用於工程維修及工程缺陷責任期滿後返還工程承包單位,不得挪作他用。

3.建設工程出現質量缺陷問題,如原責任單位在規定的時間內不能履行維修職責,甲方委託具有相應資質的單位進行維修的,實際發生的費用可以從“質量保證金”中支付,乙方接到甲方書面通知後方可向維修單位支付維修金。

4.工程達到缺陷期滿,並確定該工程有關保修項目確實不存在質量缺陷,丙方在承包單位提出的“質量保證金”返還申請上籤署同意意見,提交甲方一份。乙方必須接到甲方出具“質量保證金”返還書面通知,才可將“質量保證金”撥付工程承包單位。

5.乙方未接到甲方出具“質量保證金”返還或支付工程維修金書面通知,擅自返還或挪用“質量保證金”的,乙方負責由此引起的所有法律責任。

6.本協議未竟事宜,按_____________文件和相關法律法規辦理。7.本協議一式3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經三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丙方(簽章):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附件:建設工程項目“質量保證金”開户通知書(回執)

根據建設部、財政部建質[20__]7號和建設廳、財政廳建管[20__]46號文件精神,_____________建設的_____________項目在你行設立“保證金”專户,“保證金”的使用必須經我站出具書面通知方可使用。

應交存_____________元“保證金”。

開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蓋章)

專户帳號:________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11111

網籤版建設工程合同書 篇16

發包方(甲方)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

本工程在保修期內如發生施工質量問題,工程承包方應按照國家和本市關於建設工程質量管理的有關規定負責保修。

一、保修期限:

自工程竣工驗收並取得《建設工程質量合格證書》之日起計算。

1.民用與公共建築、一般工業建築、構築物的土建工程為一年,其中屋面防水工程為三年;

2.建築物的電氣管線、上下水管線安裝工程為六個月;

3.建築物的供熱及供冷為一個採暖期及供冷期;

4.室外的上下水和小區道路等市政公用工程為一年;

5.其他特殊要求的工程,其保修期限由發包單位和承包單位另行議定。

二、保修項目內容及範圍:

1.屋面漏雨;

2.煙道、排氣孔道、風道不通;

3.室內地坪空鼓、開裂、起砂、面磚鬆動、有防水要求的地面漏水;

4.內外牆及頂棚抹灰、面磚、牆紙、油漆等飾面脱落,牆面漿活起鹼脱皮;

5.門窗開關不靈或縫隙超過規範規定;

6.廁所、廚房、盥洗室地面泛水倒坡積水;

7.外牆板漏水,陽台積水;

8.水塔、水池、有防水要求的地下室漏水;

9.室內上下水、供熱系統管道漏水、漏氣、暖氣不熱,電器、電線漏電,照明燈具墜落;

10.室外上下水管道漏水、堵塞、小區道路沉陷;

11.鋼、鋼筋混凝土、磚石砌體結構及其它承重結構變形、裂縫超過國家規範和設計要求;

12.因施工單位造成的其他質量問題。

三、保修責任:

施工單位自接到建設工程質量修理通知書(式樣附後)之日起,必須在兩週內到達現場與建設單位共同明確責任方,商議返修內容。屬施工單位責任的,如施工單位未能按期到達現場,建設單位應再次通知施工單位;施工單位自接到再次通知書起一週內仍不能到達時,建設單位有權按原設計標準自行返修,所發生的費用由原施工單位承擔。

四、保修抵押金:

1.保修抵押金計算方法。按工程結算造價扣除甲方供應的設備、成品價後的金額計算,由承包方向發包方支付保修抵押金。其中:

(1)承包一般建安工程200萬元以內的,按2.0%計算;200萬元(不含200萬元)至500萬元的,按1.5%計算;500萬元以上(不含500萬元)的,按1.0%計算。

(2)單獨承包裝飾工程,按1.0%計算。

2.本工程保修抵押金為_________元。

金額大寫:______________。

五、保修抵押金返還:

工程保修期滿,發包方按以下規定向承包方返還保修抵押金。

1.承包一般建安工程,保修期滿一年,返還保修抵押金(含保修抵押金存款利息)的80%為_______元。

保修期滿三年,返還保修抵押金(含保修抵押金存款利息)全部尾款。

2.單獨承包裝飾工程,保修期滿一年,返還全部保修抵押金(含保修抵押金存款利息)。

六、爭議:

甲、乙雙方發生爭議時,可以通過協商或者申請施工合同管理機構會同有關部門調解。不願通過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以採取下列一種方式解決:

第一種爭議解決方式:向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二種爭議解決方式:向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雙方約定按第____種爭議解決方式解決。

七、合同生效與終止。

1.本合同自訂立之日起生效。

2.工程保修期滿,發包方按規定向承包方返還全部保修抵押金(含保修抵押金存款利息)後,本合同即告終止。

八、合同份數。

1.本合同正本兩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甲乙雙方分別保存。

2.本合同副本__份,由甲乙雙方分送施工合同管理機構、質量監督機構及有關部門。

九、工程質量出現永久性缺陷的,應按照國家和本市關於建設工程質量管理的有關規定執行,不在本保修範圍內。

十、屬於設計原因造成的質量缺陷,應按照國家和本市關於建設工程質量管理的有關規定執行,不在本保修範圍內。

十一、雙方議定的其他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施工保修單位):

地址:

郵政編碼: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聯繫電話:

開户銀行:

帳號:

(公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發包方(用户):

地址:

郵政編碼: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聯繫電話:

開户銀行:

帳號:

(公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網籤版建設工程合同書 篇17

建設單位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施工單位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一、總則

為認真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確保工程安全施工,保障施工人員安全,明確雙方責任;依照《電業安全工作規程》、《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程》,經雙方協商特擬定以下協議共同遵守。

甲、乙雙方在簽定工程承包合同後,工作中應該相互支持、相互關照、相互信賴,以便加強安全管理工作。

甲、乙雙方在執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管理規程、規章制度,同時按照已簽定的協議各自履行其職責、權利。

二、甲方職責:

1.對乙方的資質進行審查,確認符合工程發包有關要求;並負責審批乙方編制的施工方案和安全技術措施。

2.施工前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現場帶電部位及有關現場安全技術管理規定交底,明確施工範圍。

3.甲方提供給乙方相關設備的圖紙,以利於安全施工。

4.開工前甲方組織乙方全體人員進行體檢和安全教育及考試,凡增補調換人員、更換工種亦必須及時進行體檢和安全教育及考試, 經體檢和考試合格後方能工作。

5.甲方派人經常性地監督檢查乙方在施工中安全及質量工作情況和施工中安全措施和技術措施的執行情況,對檢查情況做好書面記錄,並對檢查出的不安全隱患發出書面通知書,乙方必須限期整改。危及人身安全的,立即停止施工。

三、乙方職責:

1.乙方必須按照國家及電力行業頒佈實施的有關勞動安全的法律法規和甲方的有關安全管理制度進行施工,採取嚴格的安全防護措施,杜絕重傷以上人身事故的重大機械設備事故、火災事故及其他重大事故,在施工期內輕傷事故頻率不超過2‰。

2.項目開工前乙方必須及時向甲方提交施工方案、安全技術措施,並嚴格按照甲方批准的方案、措施進行安全技術交底施工。

3.乙方的現場負責人是安全施工的第一責任者,對本單位人員的安全施工負全責。施工中,乙方必須對所負責的施工區域派第一安全監護人,即專職安全員。乙方的專職安全員必須佩戴明顯的袖標。乙方必須根據工作需要和施工安全需要劃分班(組),班(組)名單應報甲方安監部門備案,班(組)長是本班(組)的兼職安全員。

4.如乙方使用未經體檢和安全教育考試合格的,甲方發現後將對乙方處以200元/人次罰款。體檢費用由乙方承擔。特殊工種人員必須持證上崗,且應及時將其名單及證件報甲方辦公室備案。

5.乙方必須按國家規定和甲方要求為單位施工人員配備應有的安全勞動保護用品、用具,如由甲方配備的(如勞保服裝、安全帽、安全帶等),費用由乙方承擔。進行施工作業時,必須設安全監護人。

四、本協議一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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