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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品購銷合同書(精選15篇)

產品購銷合同書(精選15篇)

產品購銷合同書 篇1

本合同於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由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和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在_____經過友好協商簽訂,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產品購銷合同書(精選15篇)

第一條 乙方所提供的產品及費用清單

產品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

型號規格_____________________

數量_____________________

單價(________元)

合計(________元)

總金額(大寫)

第二條 包裝:由乙方按國家標準進行包裝。任何因包裝不善所致之損失均由乙方負責。

第三條 交貨期: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驗收合格之日止_______天。

第四條 交貨地點和方式

1.交貨地點:________________.

2.交貨方式:乙方將貨物運至甲方指定的目的地。乙方負責辦理貨物運至甲方指定的目的地,包括保險和儲存在內的一切事項,有關費用已包括在合同總價中。

第五條 付款方式

1.本合同生效後,甲方在__________個工作日內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總價的____% 作為預付款;

2.甲方對乙方所提供的產品驗收合格後,乙方出具合同總價的全額銷售發票,甲方在________個工作日內支付本合同全部餘款。

第六條 質量保證和售後服務

1.乙方承諾所提供甲方的產品質量具有可追溯性,產品質量保證期為________天,自交付之日起計算。

2.在產品質量保證期內,如出現產品質量問題,甲方有權隨時要求乙方維修或更換;如屬甲方人員使用不當不能正常使用,乙方也應及時提供維修服務,但甲方應承擔乙方人員的差旅費和材料成本費用。

第七條 合同的修改

任何對本合同條款的變更、修改均須雙方簽訂書面的修改書。變更後的內容與本合同(被修改部分除外)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條 違約責任

在合同履行期間,乙方延期交貨、甲方延期付款,除雙方協商同意免責外,均按未交付/未支付本合同價款________日的____%承擔違約責任

第九條 爭端的解決

合同實施或與合同有關的一切爭端應通過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友好協商不能解決,各方均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 合同生效及其它

1.本合同應在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單位蓋章、預付款到達乙方指定賬户生效。

2.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雙方各持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共同協商後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產品購銷合同書 篇2

供方:

需方:

簽訂時間:

序號產品名稱型號/訂貨號單位數量單價總金額期貨

合計(含13%的增值税)

一、質量要求、質保期:按廠家質量標準和產品質保一年,質保期內產品如有質量問題,由廠家檢測,如屬於產品質量問題,免費維修;如人為不當使用、環境等其他原因造成故障要收一定維修費用。

二、運輸方式:快遞或物流,運費由供方負擔。

三、包裝標準:按原包裝標準。

四、貨物交付:

1.付款方式:對公轉賬。

2.交貨地點:需方所在地。

3.供方保證貨物在交付承運人之前外包裝良好。

4.貨物備齊後,供方以書面或電話方式通知需方,需方得到通知後7個工作日內未提貨,供方有權處理該貨物。

五、驗收標準及提出異議期限:按國際標準驗收,貨到7天內提出異議有效。

六、所需型號:合同貨物明細中所有型號,均經雙方確認,本公司不承擔因型號誤差所造成的經濟責任。

七、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首先友好協商解決,若不能解決,任何一方可訴至所在地人民法院,由法院依據相關法律判決。

八、其它約定事項:

1.供方不承擔除產品質量問題以外的其他責任

2.合同塗改無效

3.傳真複印件均有效。

甲 方乙 方

單位名稱(章):單位名稱(章):

單位地址:單位地址:

委託代理人:委託代理人:

電話:電話:

開户銀行:

銀行帳號行帳號:

税號:

產品購銷合同書 篇3

購貨單位: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供貨單位: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產品的名稱、品種、規格和質量

1.產品的名稱、品種、規格

(1)SC6350水箱換向器22*16*8;

(2)20W換向器20.3*16*10;

(3)搖機換向器15.2*13*82.產品的技術標準(包括質量要求),按下列第項執行:

①按國家標準執行;

②按部頒標準執行;

③由甲乙雙方商定技術要求執行。

第二條產品的數量和計量單位、計量方法

1.產品的數量:_______.

2.計量單位、計量方法:______.

第三條產品的包裝標準和包裝物的供應與回收:_______.

第四條產品的交貨單位、交貨方法、運輸方式、到貨地點。

1.產品的交貨單位:________.

2.交貨方法,按下列第項執行:

(1)乙方送貨

(2)乙方代運

(3)甲方自提自運。

3.運輸方式:_______.

4.到貨地點和接貨單位(或接貨人)________.

第五條產品的交(提)貨期限:

第六條產品的價格與貨款的結算

1.產品的價格,按下列第項執行:

(1)按甲乙雙方的商定價格

(2)按照訂立合同時履行地的市場價格;

(3)按照國家定價履行。

2.產品貨款的結算:產品的貨款、實際支付的運雜費和其它費用的結算,按照中國人民銀行結算辦法的規定辦理。

第七條驗收方法________.

第八條對產品提出異議的時間和辦法

1.甲方在驗收中,如果發現產品的品種、型號、規格、花色和質量不合規定,應一面妥為保管,一面在30天內向乙方提出書面異議;在託收承付期內,甲方有權拒付不符合合同規

購銷合同簽字

定部分的貨款。甲方怠於通知或者自標的物收到之日起過兩年內未通知乙方的,視為產品合乎規定。

2.甲方因使用、保管、保養不善等造成產品質量下降的,不得提出異議。

3.乙方在接到需方書面異議後,應在10天內負責處理,否則,即視為默認甲方提出的異議和處理意見。

第九條乙方的違約責任

1.乙方不能交貨的,應向甲方償付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的___%的違約金。

2.乙方所交產品品種、型號、規格、花色、質量不符合規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應當按質論價;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應根據產品的具體情況,由乙方負責包換或包修,並承擔修理、調換或退貨而支付的實際費用。

3.乙方因產品包裝不符合合同規定,必須返修或重新包裝的,乙方應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並承擔支付的費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裝而要求賠償損失的,乙方應當償付甲方該不合格包裝物低於合格包裝物的價值部分。因包裝不符合規定造成貨物損壞或滅失的,乙方應當負責賠償。

4.乙方逾期交貨的,應比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交貨部分貨款計算,向甲方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並承擔甲方因此所受的損失費用。

5.乙方提前交貨的產品、多交的產品的品種、型號、規格、花色、質量不符合規定的產品,甲方在代保管期內實際支付的保管、保養等費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發生的損失,應當由乙方承擔。

6.產品錯發到貨地點或接貨人的,乙方除應負責運交合同規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外,還應承擔甲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實際費用和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7.乙方提前交貨的,甲方接貨後,仍可按合同規定的交貨時間付款;合同規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絕提貨。乙方逾期交貨的,乙方應在發貨前與甲方協商,甲方仍需要的,乙方應照數補交,並負逾期交貨責任;甲方不再需要的,應當在接到乙方通知後15天內通知乙方,辦理解除合同手續。逾期不答覆的,視為同意發貨。

第十條甲方的違約責任

1.甲方中途退貨,應向乙方償付退貨部分貨款___%的違約金。

2.甲方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應交的技術資料或包裝物的,除交貨日期得順延外,應比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順延交貨部分貨款計算,向乙方償付順延交貨的違約金。如果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貨處理。

3.甲方自提產品未按供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規定的日期提貨的,應比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提貨部分貨款總值計算,向乙方償付逾期提貨的違約金,並承擔乙方實際支付的代為保管、保養的費用。

簽署天然氣購銷合同

4.甲方逾期付款的,應按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向乙方償付逾期付款的違約金。

5.甲方違反合同規定拒絕接貨的,應當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和運輸部門的罰款。

6.甲方如錯填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或對乙方提出錯誤異議,應承擔乙方因此所受的損失。

第十一條不可抗力

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報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減輕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在取得有關機構證明以後,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並根據情況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二條其它_______.

按本合同規定應該償付的違約金、賠償金、保管保養費和各種經濟損失的,應當在明確責任後10天內,按銀行規定的結算辦法付清,否則按逾期付款處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發貨物或扣付貨款來充抵。

本合同如發生糾紛,當事人雙方應當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請業務主管機關調解或者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自____年__月__日起生效,合同執行期內,甲乙雙方均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份,分送甲乙雙方的主管部門、銀行(如經公證或簽證,應送公證或簽證機關)……等單位各留存一份。

購貨單位(甲方):____(公章)供貨單位(乙方):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公章)法定代表人:______(蓋章)

地址: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開户銀行:_______

帳號:__________帳號: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

產品購銷合同書 篇4

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供需雙方協商同意,由供方組織生產,需方負責收購下列商品,為保證協商的條款得以嚴格履行,特簽訂此合同,共同遵守。

1.本合同總產值、具體品名、規格,分期、分批交貨計劃詳見附表。供方要根據合同要求,組織生產,按時、按質、按量交貨;需方也要根據合同要求按時、按量接貨,並及時支付貨款,不得影響供方的生產。

2.產品的質量標準和數量詳見附表。以供方檢驗為主,需方配合抽驗,如有異議,寫出抽驗記錄,雙方簽字備查。生產中和保修期出現的質量問題由供方負責,交貨後由於保管不善造成的問題由需方負責。

(1)產品交貨前,供方應嚴格檢驗,附合格證、裝箱單,以示負責。

(2)抽驗,如有不符合標準,有關調換、挑選降價等損失,由供方承擔,接受罰則。

3.產品價格規定

根據國家的有關物價政策,按上級物價部門規定的價格執行,詳見附表。對於副品、次品以及低於標準的產品,本着合情合理、以質論價的原則定價。

4.產品交貨結算

產品實行送貨制,供方將貨送到需方指定倉庫,運費由需方負責,點驗入庫簽章後,當即在需方結算付款。

5.包裝規定

(1)產品包裝應符合現行包裝標準,以保證商品的存放和運輸安全為前提,以符合運輸要求為準繩。

(2)如因包裝不當在運輸中造成的損失由供方自負。

(3)包裝完整,如原件數量短少或規格品種不符,經需方查詢,供方應給予解決。

6.違約責任

(1)供方無故延期交貨或提供產品的品種、規格、質量不符合同規定,由此造成延誤交貨時間,每延誤一天應付需方延期貨款總值______ %的違約金。

(2)需方延期付款,每逾期一天向供方償付逾期付款部分______%違約金。

(3)需方中途退貨,應付給供方退貨部分貨款總值______%的違約金。違約金及其他損失賠償額的總和應當相當於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後可以獲得的利益,但不得超過違反合同一方訂立合同時應當預見到的因違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損失。違約金過高或過低的,當事人可請求有關機構予以適當調整。

7.附則

(1)一方如因自然災害或國家政策、法律變更不能履行合同,應於15日內通知對方。由雙方協商解決,變更或解除合同。

(2)本合同有效期自__________________至__________________。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供需雙方各執一份。副本若干份,送有關部門。

(3)本合同條款如有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修訂。在執行中如有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按下列第______項方式解決。

① 向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② 向_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名或蓋章):___________

產品購銷合同書 篇5

甲方:

乙方:

鑑於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甲方委託乙方作為上述產品的 地區經銷商事宜,特訂立協議如下:

第一條:定義

一、產品

本協議中所稱“產品”,係指 系列產品。

二、地區

本協議中所稱“地區”,係指 經雙方經書面同意的其他地區。

三、商標和專名

本協議中所稱“商標”和“專名”,系分別指____(商標的全稱和專名的全稱)。指定產品的中文名稱: 。(暫定名,乙方將可能在此產品的整體CI策劃中,給予其名稱全新策劃)

第二條:經銷權

甲方茲給予乙方以“商標”和“專名”向“地區”內客户總經銷“產品”的權利。

第三條:專管權

一、交易

甲方不得再將“產品”售予、讓予或以其他方式使“地區”內乙方以外的任何個人、公司或其他主體取得“產品”。

二、委託

甲方不得委託“地區”內乙方以外的其他個人、公司或其他主體作為其經銷商,以進口和銷售“產品”。

三、詢購

甲方收到“地區”內任何客户有關“產品”的詢購,均應交給乙方。

四、再進口

甲方應採取適當措施防止他人在“地區”內出售“產品”,並不得將“產品”賣給甲方知道的或有理由相信擬在“地區”內再進口或出售“產品”的第三者。

第四條:價格、條件

一、價格

1、 甲方給予乙方的價格和條件,應隨時由甲方和乙方商定,此項價格和條件的確定並應考慮到正常貿易慣例及經常存在的市場競爭情況,使雙方從銷售中獲得相當利潤。

2、 甲方給予乙方一個較穩定的市場價格,如有變動,也是每年年初發給的年度價格表。

3、 如有產品價格變動,甲方應在改變價格和折扣的30天前書面通知乙方,所有改變價格期限之前雙方簽定的合同一律保證價格,並按正常交貨期交貨。

4、 乙方所享受的代理折扣由雙方另行商定,但甲方應當保證乙方應獲得不低於__的折扣。

二、單獨合同

在每次具體購買產品時,雙方應締結單獨合同。

三、最惠條款

甲方聲明,本協議中各項條款是甲方現在給予經銷商和製造商最優惠的條款,今後如甲方向任何其他經銷商或製造商銷售“產品”時提供比本協議更有利於買方的條件時,甲方應立即以書面通知乙方,並向乙方提供此項更有利的條件。

第五條:甲方的責任

甲方同意在下列方面承擔義務:

1、 承諾並保證作為 產品的中國總代理完全有資格與乙方簽訂本協議。

2、 自費提供樣品和一切可以供應的廣告資料。

3、 提供現行的國內價目表,並將價目表內任何預期的變更迅速通知乙方。

4、 甲方將向乙方免費提供一定數量的產品資料。大批量的資料在必要的情況下可由乙方申請甲方提供。

5、 應及時向乙方提供其產品在國際市場上最新的行業動態信息,經常提供有利於推銷產品的意見,以便乙方能採取多元化的市場推廣策略和銷售方式。

6、 甲方將對乙方的工程師提供全面的技術培訓,並提供足夠的技術支持。

7、 甲方對於乙方售出的產品,凡是屬於產品質量問題的而引起的損失,一切均由甲方承擔責任或給予免費更換。

第六條:乙方的責任

1、 為在“地區”內推銷“產品”併為客户服務,應自費提供和保持一個有經營能力的機構,並盡一切努力爭取達到有利於甲方為利用“地區”內各種銷售機會而制定的銷售指標。

2、 乙方應根據需要,在“地區”內發展區域性代理商和分銷商,簽訂合同和管理將由乙方獨立負責。

3、 乙方將配備足夠的銷售工程師和技術工程師來配合市場銷售的需求,他們會全面瞭解

系列產品的特性及用途,並能夠承擔培訓,現場檢測服務和操作示範等任務。

4、 供給甲方有關銷售“產品”的詳細報告,以及儘可能多的有關“地區”內各種銷售機會和競爭者推銷活動的情報。

5、 乙方應尊重和保護甲方的知識產權,並保證不將售出的任何甲方產品`複製後用於商業目的。

第七條:雙方關係

根據本協議所建立的甲方和乙方,在協議有效期內的關係僅屬賣方和買方的關係。任何一方均無權對某一第三者代表另一方,或以另一方的名義簽訂合同。本協議並不產生代理權,如果任何一方以另一方的名義或以另一方代理人的名義行事,以致另一方遭受損失時,該導致損失的一方,應使受害的一方不負擔由此而發生的費用。雙方並未也無意建立任何代理、合夥、合營企業或僱主和僱員的關係。

第八條:甲方名稱等的使用

一、特許

乙方得為商業上的目的使用“商標”和“行名”或它們的簡稱或變稱,並得標明自己為“地區”內“產品”的經銷商。

二、註冊

如乙方提出要求,甲方應自費負責為“商標”和“專名”在“地區”內辦理申請、正式註冊並保持其效力。

第九條:期限、終止

本協議自____年__月__日起生效,有效期為___年,如遇下列情況和條件,本協議應終止:

1,如任何一方有違背本協議的實質行為,另一方得以書面通知該方,敍述此種違約行為,並説明除非該方對此種違約行為按本節規定加以糾正,否則另一方將按照本節規定終止本協議。如該通知發出後九十天內仍未得到糾正,則本協議根據這一事實在上述九十天期終時即時終止,或

2,如任何一方根據破產法或債務人救濟法提出或同意提出破產申請或其他救濟申請,或被裁定破產,或解散,或清理,或對債權人作任何轉讓,或對該方指定了產業管理人或類似人員,則在上述任何情況下,另一方得在任何時侯以書面通知即終止本協議,或

3,如遇本協議所規定的某種不可抗力事由,以致協議一方在超過__天期限後尚無法履行其義務時,則另一方可在任何時侯以書面通知立即終止本協議。

第十條:解約的影響

凡在本協議終止前雙方間已發生而尚未了結的任何債務,或在本協議終止前由於一方違約而發生的另一方的損害賠償請求權,均不受本協議終止的影響。

第十一條:保證

一、標準

甲方向乙方保證,所有“產品”均符合“地區”內的標準。可以出售,並適合銷售目的。甲方並保證“產品”在原料和製造工藝方面均符合質量標準。

二、免受損失

凡因“產品”被指稱質量低劣,或因侵犯專利、商標,或因在“地區”內銷售或使用“產品”而引起的其他任何類似的責任事由,甲方應保護乙方,使之不受損失。

三、質量

如乙方發現任何“產品”質量低劣,並將此事實通知甲方,甲方應按乙方提出的要求,立即予以調換或對乙方給予補償,其費用由甲方自行負擔。對由於上述調換或補償而引起的損害,乙方不喪失其索賠權。

第十二條:一般條款

一、不可抗力

本協議任何一方如遇到非所能控制的事由,以致直接或間接地造成任何延誤或無法履行本協議及(或)各個單獨合同的一部或全部條款時,則在此範圍內得以免除其責任。此類事由包括但不限於:水災、火災、海嘯、地震、以外事故或機械故障、天災、戰爭、封鎖、禁運、劫持、戰爭威脅、戰爭性情況、扣押、動員、非暴力騷亂、革命、制裁、搶劫、罷工、勞動糾紛、工業干擾、動力供應不足、缺乏正常運輸工具、金融恐慌、交易所關閉、國有化、禁止進口或出口、拒發政府命令、敵對行動或其他類似或不類似上述原因而非該方或雙方所能控制的。如由於立法或政府行政命令以致任何一方或雙方失去根據本協議應得的利益時,雙方應重新審查本協議的條款以便恢復任何一方或雙方根據本協議原已取得的同樣的相應的地位。

由於發生不可抗力事由的書面的通知,應由受影響一方以合理速度送達另一方。

二、轉讓

本協議任何一方在未徵得另一方書面同意之前,不得轉讓本協議或本協議內規定的任何權利和義務。任何轉讓在未徵得對方事前明確的書面同意之前,應屬無效。

三、商業機密

本協議任何一方均不得在本協議期限內或期滿後__內,對不論與另一方有否競爭的任何個人、行號或公司泄漏有關另一方業務經營或行情的任何消息或情報。

四、通知

根據本協議規定所發出的任何通知應以中文和英文作成書面,並以預付郵資的航空掛號信,按上文載明的地址或本協議任何一方可能按本節規定通知送達的其他地址,送交收件人。任何此種通知應視為在付郵日後第__個營業日送達。而此種通知正式付郵的證件,應視為送達此種通知的充分證明。

五、適用法律和貿易條款

本協議的成立、效力、解釋和履行,應以 國法律為準。本協議內的貿易條件應服從最新修訂的 條款的規定和解釋。

六、仲裁

所有其他一切來自本協議或關於本協議、或關於違背本協議的爭執或異議,在雙方通過善意協商未能達成和解時,應提交蘇州仲裁委員會按其仲裁規則進行仲裁,裁決應視為終局裁決,對協議雙方均有約束力。

七、可分割性

本協議內各條款應視為可以分割,本協議內任何條款的無效,不應影響本協議其餘條款的效力。

八、保留權利

協議任何一方在任何時侯不堅持另一方執行本協議的任何條款時,不應視為放棄此項條款或放棄以後堅持另一方執行此項條款的權利。

九、其他約定

本協議包括雙方關於本協議主題的全部協議和諒解,並取代雙方以前關於本協議主題以書面或口頭提出的任何性質的討論所達成的一切協議和諒解,除本協議有明文規定者外,其他有關本協議主題的任何條件、定義、保證或聲明,對雙方均無約束力。

關於本協議的任何更正、修改、更換或變更,以書面為之,並明確與本協議有關、由協議雙方正式授權的人員或代表簽署。

為證明起見,本協議作成一兩份,在本協議起自所載的日期內雙方正式授權的人員或代表簽署。

產品購銷合同書 篇6

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方向賣方訂購下列產品,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友好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一、訂貨內容

序號

商品編碼

商品名稱及規格

單位

數量

單價

金額

合計:人民幣(大寫)

二、到貨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運輸方式:送貨上門

代發貨運

三、購銷方式:

買方於______年______ 月______日將貨款匯至賣方銀行帳號

買方於______年______ 月______日前預付定金,前結清貨款。

四、本合同有效期為個月,但已發的貨,合同仍然有效,直至貨款結清為止。

五、如在本合同期內不能付清貨款,買方按貨款總額的______‰一天支付違約金給賣方,同時不給予享受本公司所有的一切優惠政策。

六、買方收到貨物的____小時內必須將貨物檢驗完畢,並和賣方隨貨出庫單(“客户聯”和“回執聯”)核對,如發現諸如水漬、外包裝毀壞等可能導致產品受損的情況,應於收到貨物後四十八小時內書面通知賣方,在此期限內買方沒有提出書面異議,賣方將視同買方收妥貨物。

七、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買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賣方:(蓋章)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產品購銷合同書 篇7

銷貨方:____(以下簡稱甲方)

購貨方:____(以下簡稱乙方)

簽約時間: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

第一條 經購銷雙方協商交易活動,必須履行本合同條款。具體品類  (種),需簽訂要貨成交單,並作為本購銷合同的附件;本合同中的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需補充的條款可另附協議書,亦視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經雙方確認的往來信函、傳真、電子郵件等,將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合同的效力。簽訂成交單,除上級規定按計劃分配成交外,其餘商品一律採取自由選購,看樣成交的方式。

第二條 合同簽訂後,不得擅自變更和解除。如甲方遇不可抗拒的原因,確實無法履行合同;乙方因市場發生驟變或不能防止的原因,經雙方協商同意後,可予變更或解除合同。但提出方應提前通知對方,並將“合同變更通知單”寄給對方,辦理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手續。按乙方指定花色、品種、規格生產的商品,在安排生產後,雙方都需嚴格執行合同。如需變更,由此而產生的損失,乙方負擔;如甲方不能按期、按質、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損失,甲方負擔。

第三條 成交單中的商品價格,由雙方當事人商議決定,或以國家定價決定。在簽訂合同時,確定價格有困難,可以暫定價格成交,上下幅度雙方商定。國家定價的商品,在合同規定的交(提)貨期限內,如遇國家或地方行政部門調整價格,按交貨(指運出)時的價格執行。逾期交貨的,如遇價格上調時,按原價執行;遇價格下調時,按新價執行。逾期提貨的,遇價格上調時,按新價執行,遇價格下調時,按原價執行。由於調整價格而發生的差價,購銷雙方另行結算。

第四條 運輸方式及運輸費用等費用,由雙方當事人協商決定。

第五條 各類商品質量標準,甲方嚴格執行合同規定的質量標準,保證商品質量。

第六條 商品包裝,必須牢固,甲方應保障商品在運輸途中的安全。乙方對商品包裝有特殊要求,雙方應具體合同中註明,增加的包裝費用,由乙方負擔。

第七條 商品調撥,應做到均衡、及時。對合同期內的商品可考慮按3∶3∶4的比例分批發貨;季節性商品按承運部門所規定的最遲、最早日期一次發貨;當令商品,零配件和數量較少的品種,可一次發貨。

第八條 對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在2/3以上的,甲方可以發貨;有效期在2/3以下的,甲方應徵得乙方同意後才能發貨。

第九條 甲方應按乙方確定的合理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港)委託承運單位發運,力求裝足容量或噸位,以節約費用。如一方需要變更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時,應及時通知對方,並進行協商,取得一致意見後,再辦理髮運,由此而影響合同期限,不以違約處理。

第十條 商品從到達承運部門時起,所有權即屬乙方。在運輸途中發生的丟失、缺少、殘損等責任事故,由乙方負責向承運部門交涉賠償,需要甲方協助時,甲方應積極提供有關資料。乙方在接收商品時發現問題,應及時向承運部門索取規定的記錄和證明並立即詳細檢查,及時向有關責任方提出索賠;若因有關單據未能隨貨同行,貨到後,乙方可先向承運部門具結接收,同時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在接到通知後5日內答覆;屬於多發、錯運商品,乙方應做好詳細記錄,妥為保管,收貨後 10日內通知甲方,不能自行動用,因此而發生的一切費用由甲方負擔。

第十一條 商品的外包裝完整,發現溢缺、殘損串錯和商品質量等問題,在貨到半年內(貴重商品在7天內),責任確屬甲方的,乙方可向甲方提出查詢。發現商品黴爛變質,應在30天內通知甲方,經雙方共同研究,明確責任,損失由責任方負擔。接收進口商品和外貿庫存轉內銷的商品,因關係到外貿查詢,查詢期為乙方收貨後的60天,逾期甲方不再受理。乙方向甲方提出查詢時,應填寫“查詢單”,一貨一單,不要混列。查詢單的內容應包括嘜頭、品名、規格、單價、裝箱單、開單日期、到貨日期、溢缺數量、殘損程度、合同號碼、生產廠名、調撥單號等資料,並保留實物;甲方接到“查詢單”後,10日內作出答覆,要在30天內處理完畢。為減少部分查詢業務,凡一張調撥單所列一個品種損溢在2元以下、殘損在5元以下均不做查詢處理(零件除外)。對笨重商品的查詢(如縫紉機頭、部件等的殘品)乙方將殘品直接寄運工廠,查詢單寄交甲方並在單上註明寄運日期。

第十二條 商品貨款、運雜費等款項的結算,購銷雙方應按中國人民銀行結算辦法的規定,商定適宜的結算方式,及時妥善辦理。貨款結算中,要遵守結算紀律,堅持“錢貨兩清”原則,分期付款應在成交單上註明。有固定購銷關係的國營、供銷合作社商業企業,異地貨款結算可採用“託收承付”結算方式;對情況不明的交易單位,可採用信用證結算方式,或先收款後付貨。

第十三條 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有違約行為的,應負違約責任並向對方支付違約金。因違約使對方遭受損失的,如違約金不足以抵補損失時,還應支付賠償金以補償其差額。如違約金過分高於或者低於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適當減少或者增加。

1.甲、乙兩方所簽訂的具體合同要求,一方未能履行或未能完全履行合同時,應向對方支付違約合同貨款總值___%的違約金。但遇雙方協商辦理變更或解除合同手續的,不按違約處理。

2.自提商品,甲方未能按期發貨,應負逾期交貨責任,並承擔乙方因此而支付的實際費用;乙方未按期提貨,應按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提貨部分貨款總值計算,向甲方償付逾期提貨的違約金,並承擔甲方實際支付的保管費用。

3.甲方提前交貨和多交、錯發貨而造成的乙方在代保管期內實際支付的費用,應由甲方負擔,乙方逾期付款的,應按照人民銀行有關逾期付款的規定,向甲方償付逾期付款違約金。

4.對應償付的違約金,賠償金,保管、保養費用和各種經濟損失,應在明確責任後,10天內主動匯給對方,否則,按逾期付款處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發貨物或扣付貨款充抵。

第十四條 甲、乙兩方履行合同,發生糾紛時,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兩者選一)

第十五條 本合同一式4份,甲、乙兩方各執2份,並送交當地人民銀行及有關部門,監督執行。

第十六條 本合同(協議)雙方簽章,依法生效,有效期為1年,期滿雙方如無異議,合同自動延長。凡涉及日期的,按收件人簽收日期和郵局戳記日期為準。

甲方開户銀行:_______        乙方開户銀行:_______帳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傳真: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電話: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銷貨方(甲方)簽章:____       購貨方(乙方)簽章:_______年__月__日

產品購銷合同書 篇8

甲方(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着自願、平等、互惠互利、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充分友好協商,訂立如下合同條款,以資共同恪守履行。

一、合同標的

甲方所購產品名稱為________________,型號為________________,套數為________________。設備詳細配置見清單,清單中未列出的設備不在本合同供應之列,如甲方有需要另行計價。

二、合同價款及支付

1、合同總價為¥_________(大寫_________元);

2、簽約後支付總價_________%的定金;

3、買受方處交付設備後,支付總價的______%的貨款;

4、保留款為總價______%的貨款,在設備調試合格後第________月內支付。

三、設備運輸及風險承擔採用________種方式

1、乙方代辦託運,運費由甲方支付,在設備卸車前由甲方直接支付給運輸單位。乙方負責裝車並承擔裝車之前的風險由,裝車之後的風險由甲方承擔;

2、乙方送貨上門並負擔運費,甲方負責卸貨;卸車之前的風險由乙方承擔,卸車及之後的風險由甲方承擔。

四、設備交付

1.交付時間:賣方應於本合同生效日後_____個月內分_____批將設備交付完畢。

產品購銷合同書 篇9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於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和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在________________經過友好協商簽訂,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乙方所提供的產品及費用清單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包裝

由乙方按國家標準進行包裝。任何因包裝不善所致之損失均由乙方負責。

第三條?交貨期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驗收合格之日止_______天。

第四條?交貨地點和方式

1.交貨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交貨方式:乙方將貨物運至甲方指定的目的地。乙方負責辦理貨物運至甲方指定的目的地,包括_____和儲存在內的一切事項,有關費用已包括在合同總價中。

第五條?付款方式

1.本合同生效後,甲方在___個工作日內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總價的____%?作為預付款;

2.甲方對乙方所提供的產品驗收合格後,乙方出具合同總價的全額銷售發票,甲方在________個工作日內支付本合同全部餘款。

第六條?質量保證和售後服務

1.乙方承諾所提供甲方的產品質量具有可追溯性,產品質量保證期為________天,自交付之日起計算。

第七條?合同的修改

任何對本合同條款的變更、修改均須雙方簽訂書面的修改書。變更後的內容與本合同(被修改部分除外)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條?違約責任

在合同履行期間,乙方延期交貨、甲方延期付款,除雙方協商同意免責外,均按未交付/未支付本合同價款日的____%承擔違約責任

第九條?爭端的解決

合同實施或與合同有關的一切爭端應通過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友好協商不能解決,各方均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合同生效及其它

1.本合同應在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單位蓋章、預付款到達乙方指定賬户生效。

2.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雙方各持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共同協商後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產品購銷合同書 篇10

供方:__________________

需方:__________________

一、產品名稱、型號、數量、單價、供貨時間及數量(注:空格如不夠用,可以另接)

二、質量要求、技術標準、供方對質量負責的條件和期限:__________________。

三、交提貨地點:__________________需方庫房。

四、運輸費用負擔:運輸費用由供方承擔。

五、包裝物的供應與回收:不回收。

六、驗收標準及方法:按第二條標準驗收。

七、結算方式及期限:產品驗收合格後,憑增值税發票,通過銀行承辦。

八、產品價格隨行就市。

產品價格如發生變動時按(調價協議)執行;

九、供方應嚴格按需方要的產品、數量及時發貨,供方接到需方供貨通知天需到貨,如因供貨不及時使需方停產,供方以每小時________元賠償需方損失;

十、本合同如需變動或補充,另行簽訂補充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方能生效;

十一、違約責任: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執行。

十二、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由需方所在地內江仲裁委員會仲裁。

十三、其它約定事項:

十四、本合同需雙方簽字蓋章生效,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有效期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時間:________________

產品購銷合同書 篇11

銷貨方: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購貨方: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簽約時間: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

第一條 經購銷雙方協商交易活動,必須履行本合同條款。具體品類(種),需簽訂要貨成交單,並作為本購銷合同的附件;本合同中的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需補充的條款可另附協議書,亦視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經雙方確認的往來信函、傳真、電子郵件等,將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合同的效力。

簽訂成交單,除上級規定按計劃分配成交外,其餘商品一律採取自由選購,看樣成交的方式。

第二條 合同簽訂後,不得擅自變更和解除。如甲方遇不可抗拒的原因,確實無法履行合同;乙方因市場發生驟變或不能防止的原因,經雙方協商同意後,可予變更或解除合同。但提出方應提前通知對方,並將“合同變更通知單”寄給對方,辦理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手續。

按乙方指定花色、品種、規格生產的商品,在安排生產後,雙方都需嚴格執行合同。如需變更,由此而產生的損失,乙方負擔;如甲方不能按期、按質、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損失,甲方負擔。

第三條 成交單中的商品價格,由雙方當事人商議決定,或以國家定價決定。

在簽訂合同時,確定價格有困難,可以暫定價格成交,上下幅度雙方商定。

國家定價的商品,在合同規定的交(提)貨期限內,如遇國家或地方行政部門調整價格,按交貨(指運出)時的價格執行。

逾期交貨的,如遇價格上調時,按原價執行;遇價格下調時,按新價執行。逾期提貨的,遇價格上調時,按新價執行,遇價格下調時,按原價執行。由於調整價格而發生的差價,購銷雙方另行結算。

第四條 運輸方式及運輸費用等費用,由雙方當事人協商決定。

第五條 各類商品質量標準,甲方嚴格執行合同規定的質量標準,保證商品質量。

第六條 商品包裝,必須牢固,甲方應保障商品在運輸途中的安全。乙方對商品包裝有特殊要求,雙方應具體合同中註明,增加的包裝費用,由乙方負擔。

第七條 商品調撥,應做到均衡、及時。對合同期內的商品可考慮按3∶3∶4的比例分批發貨;季節性商品按承運部門所規定的最遲、最早日期一次發貨;當令商品,零配件和數量較少的品種,可一次發貨。

第八條 對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在23以上的,甲方可以發貨;有效期在23以下的,甲方應徵得乙方同意後才能發貨。

第九條 甲方應按乙方確定的合理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港)委託承運單位發運,力求裝足容量或噸位,以節約費用。

如一方需要變更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時,應及時通知對方,並進行協商,取得一致意見後,再辦理髮運,由此而影響合同期限,不以違約處理。

第十條 商品從到達承運部門時起,所有權即屬乙方。在運輸途中發生的丟失、缺少、殘損等責任事故,由乙方負責向承運部門交涉賠償,需要甲方協助時,甲方應積極提供有關資料。乙方在接收商品時發現問題,應及時向承運部門索取規定的記錄和證明並立即詳細檢查,及時向有關責任方提出索賠。

若因有關單據未能隨貨同行,貨到後,乙方可先向承運部門具結接收,同時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在接到通知後____日內答覆;屬於多發、錯運商品,乙方應做好詳細記錄,妥為保管,收貨後____日內通知甲方,不能自行動用,因此而發生的一切費用由甲方負擔。

第十一條 商品的外包裝完整,發現溢缺、殘損串錯和商品質量等問題,在貨到半年內(貴重商品在7天內),責任確屬甲方的,乙方可向甲方提出查詢。

發現商品黴爛變質,應在30天內通知甲方,經雙方共同研究,明確責任,損失由責任方負擔。

接收進口商品和外貿庫存轉內銷的商品,因關係到外貿查詢,查詢期為乙方收貨後的60天,逾期甲方不再受理。

乙方向甲方提出查詢時,應填寫“查詢單”,一貨一單,不要混列。查詢單的內容應包括嘜頭、品名、規格、單價、裝箱單、開單日期、到貨日期、溢缺數量、殘損程度、合同號碼、生產廠名、調撥單號等資料,並保留實物;甲方接到“查詢單”後,____日內作出答覆,要在30天內處理完畢。

為減少部分查詢業務,凡一張調撥單所列一個品種損溢在2元以下、殘損在5元以下均不做查詢處理(零件除外)。對笨重商品的查詢(如縫紉機頭、部件等的殘品)乙方將殘品直接寄運工廠,查詢單寄交甲方並在單上註明寄運日期。

第十二條 商品貨款、運雜費等款項的結算,購銷雙方應按中國人民銀行結算辦法的規定,商定適宜的結算方式,及時妥善辦理。

貨款結算中,要遵守結算紀律,堅持“錢貨兩清”原則,分期付款應在成交單上註明。有固定購銷關係的國營、供銷合作社商業企業,異地貨款結算可採用“託收承付”結算方式;對情況不明的交易單位,可採用信用證結算方式,或先收款後付貨。

第十三條 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有違約行為的,應負違約責任並向對方支付違約金。因違約使對方遭受損失的,如違約金不足以抵補損失時,還應支付賠償金以補償其差額。如違約金過分高於或者低於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適當減少或者增加。

1.甲、乙兩方所簽訂的具體合同要求,一方未能履行或未能完全履行合同時,應向對方支付違約合同貨款總值______%的違約金。但遇雙方協商辦理變更或解除合同手續的,不按違約處理。

2.自提商品,甲方未能按期發貨,應負逾期交貨責任,並承擔乙方因此而支付的實際費用;乙方未按期提貨,應按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提貨部分貨款總值計算,向甲方償付逾期提貨的違約金,並承擔甲方實際支付的保管費用。

3.甲方提前交貨和多交、錯發貨而造成的乙方在代保管期內實際支付的費用,應由甲方負擔,乙方逾期付款的,應按照人民銀行有關逾期付款的規定,向甲方償付逾期付款違約金。

4.對應償付的違約金,賠償金,保管、保養費用和各種經濟損失,應在明確責任後,10天內主動匯給對方,否則,按逾期付款處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發貨物或扣付貨款充抵。

第十四條 甲、乙兩方履行合同,發生糾紛時,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兩者選一)

第十五條 本合同一式4份,甲、乙兩方各執2份,並送交當地人民銀行及有關部門,監督執行。

第十六條 本合同(協議)雙方簽章,依法生效,有效期為________年,期滿雙方如無異議,合同自動延長。凡涉及日期的,按收件人簽收日期和郵局戳記日期為準。

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帳號: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銷貨方(甲方)簽章:________購貨方(乙方)簽章: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產品購銷合同書 篇12

購銷合同,是指一方將貨物的所有權或經營管理權轉移給對方,對方支付價款的協議。下面是小編蒐集的產品購銷熱門合同範本篇,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產品購銷合同範本

(一)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本合同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和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在________________經過友好協商簽訂,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乙方所提供的產品及費用清單

產品名稱:__________

型號規格:__________

數量:__________

單價(元):__________

合計(元):__________

總金額(大寫):__________

第二條包裝:由乙方按國家標準進行包裝。任何因包裝不善所致之損失均由乙方負責。

第三條交貨期: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驗收合格之日止_______天。

第四條交貨地點和方式

1、交貨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交貨方式:乙方將貨物運至甲方指定的目的地。乙方負責辦理貨物運至甲方指定的目的地,包括保險和儲存在內的一切事項,有關費用已包括在合同總價中。

第五條付款方式

1、本合同生效後,甲方在___個工作日內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總價的____%作為預付款;

2、甲方對乙方所提供的產品驗收合格後,乙方出具合同總價的全額銷售發票,甲方在________個工作日內支付本合同全部餘款。

第六條質量保證和售後服務

1、乙方承諾所提供甲方的產品質量具有可追溯性,產品質量保證期為________天,自交付之日起計算。

2、在產品質量保證期內,如出現產品質量問題,甲方有權隨時要求乙方維修或更換;如屬甲方人員使用不當不能正常使用,乙方也應及時提供維修服務,但甲方應承擔乙方人員的差旅費和材料成本費用。

第七條合同的修改

任何對本合同條款的變更、修改均須雙方簽訂書面的修改書。變更後的內容與本合同(被修改部分除外)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條違約責任

在合同履行期間,乙方延期交貨、甲方延期付款,除雙方協商同意免責外,均按未交付未支付本合同價款日的____%承擔違約責任

第九條爭端的解決

合同實施或與合同有關的一切爭端應通過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友好協商不能解決,各方均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合同生效及其它

1、本合同應在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單位蓋章、預付款到達乙方指定賬户生效。

2、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雙方各持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共同協商後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_

產品購銷合同範本

(二)

銷貨方: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購貨方: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第一條經購銷雙方協商交易活動,必須履行本合同條款。具體品類(種),需簽訂要貨成交單,並作為本購銷合同的附件;本合同中的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需補充的條款可另附協議書,亦視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經雙方確認的往來信函、傳真、電子郵件等,將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合同的效力。

簽訂成交單,除上級規定按計劃分配成交外,其餘商品一律採取自由選購,看樣成交的方式。

第二條合同簽訂後,不得擅自變更和解除。如甲方遇不可抗拒的原因,確實無法履行合同;乙方因市場發生驟變或不能防止的原因,經雙方協商同意後,可予變更或解除合同。但提出方應提前通知對方,並將合同變更通知單寄給對方,辦理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手續。

按乙方指定花色、品種、規格生產的商品,在安排生產後,雙方都需嚴格執行合同。如需變更,由此而產生的損失,乙方負擔;如甲方不能按期、按質、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損失,甲方負擔。

第三條成交單中的商品價格,由雙方當事人商議決定,或以國家定價決定。

在簽訂合同時,確定價格有困難,可以暫定價格成交,上下幅度雙方商定。

國家定價的商品,在合同規定的交(提)貨期限內,如遇國家或地方行政部門調整價格,按交貨(指運出)時的價格執行。

逾期交貨的,如遇價格上調時,按原價執行;遇價格下調時,按新價執行。逾期提貨的,遇價格上調時,按新價執行,遇價格下調時,按原價執行。由於調整價格而發生的差價,購銷雙方另行結算。

第四條運輸方式及運輸費用等費用,由雙方當事人協商決定。

第五條各類商品質量標準,甲方嚴格執行合同規定的質量標準,保證商品質量。

第六條商品包裝,必須牢固,甲方應保障商品在運輸途中的安全。乙方對商品包裝有特殊要求,雙方應具體合同中註明,增加的包裝費用,由乙方負擔。

第七條商品調撥,應做到均衡、及時。對合同期內的商品可考慮按3∶3∶4的比例分批發貨;季節性商品按承運部門所規定的最遲、最早日期一次發貨;當令商品,零配件和數量較少的品種,可一次發貨。

第八條對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在23以上的,甲方可以發貨;有效期在23以下的,甲方應徵得乙方同意後才能發貨。

第九條甲方應按乙方確定的合理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港)委託承運單位發運,力求裝足容量或噸位,以節約費用。

如一方需要變更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時,應及時通知對方,並進行協商,取得一致意見後,再辦理髮運,由此而影響合同期限,不以違約處理。

第十條商品從到達承運部門時起,所有權即屬乙方。在運輸途中發生的丟失、缺少、殘損等責任事故,由乙方負責向承運部門交涉賠償,需要甲方協助時,甲方應積極提供有關資料。

乙方在接收商品時發現問題,應及時向承運部門索取規定的記錄和證明並立即詳細檢查,及時向有關責任方提出索賠;若因有關單據未能隨貨同行,貨到後,乙方可先向承運部門具結接收,同時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在接到通知後____日內答覆;屬於多發、錯運商品,乙方應做好詳細記錄,妥為保管,收貨後____日內通知甲方,不能自行動用,因此而發生的一切費用由甲方負擔。

第十一條商品的外包裝完整,發現溢缺、殘損串錯和商品質量等問題,在貨到半年內(貴重商品在7天內),責任確屬甲方的,乙方可向甲方提出查詢。

發現商品黴爛變質,應在30天內通知甲方,經雙方共同研究,明確責任,損失由責任方負擔。

接收進口商品和外貿庫存轉內銷的商品,因關係到外貿查詢,查詢期為乙方收貨後的60天,逾期甲方不再受理。

乙方向甲方提出查詢時,應填寫查詢單,一貨一單,不要混列。查詢單的內容應包括嘜頭、品名、規格、單價、裝箱單、開單日期、到貨日期、溢缺數量、殘損程度、合同號碼、生產廠名、調撥單號等資料,並保留實物;甲方接到查詢單後,____日內作出答覆,要在30天內處理完畢。

為減少部分查詢業務,凡一張調撥單所列一個品種損溢在2元以下、殘損在5元以下均不做查詢處理(零件除外)。對笨重商品的查詢(如縫紉機頭、部件等的殘品)乙方將殘品直接寄運工廠,查詢單寄交甲方並在單上註明寄運日期。

第十二條商品貨款、運雜費等款項的結算,購銷雙方應按中國人民結算辦法的規定,商定適宜的結算方式,及時妥善辦理。

貨款結算中,要遵守結算紀律,堅持錢貨兩清原則,分期付款應在成交單上註明。有固定購銷關係的國營、供銷合作社商業企業,異地貨款結算可採用託收承付結算方式;對情況不明的交易單位,可採用信用證結算方式,或先收款後付貨。

第十三條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有違約行為的,應負違約責任並向對方支付違約金。因違約使對方遭受損失的,如違約金不足以抵補損失時,還應支付賠償金以補償其差額。如違約金過分高於或者低於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適當減少或者增加。

1、甲、乙兩方所簽訂的具體合同要求,一方未能履行或未能完全履行合同時,應向對方支付違約合同貨款總值______%的違約金。但遇雙方協商辦理變更或解除合同手續的,不按違約處理。

2、自提商品,甲方未能按期發貨,應負逾期交貨責任,並承擔乙方因此而支付的實際費用;乙方未按期提貨,應按中國人民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提貨部分貨款總值計算,向甲方償付逾期提貨的違約金,並承擔甲方實際支付的保管費用。

3、甲方提前交貨和多交、錯發貨而造成的乙方在代保管期內實際支付的費用,應由甲方負擔,乙方逾期付款的,應按照人民有關逾期付款的規定,向甲方償付逾期付款違約金。

4、對應償付的違約金,賠償金,保管、保養費用和各種經濟損失,應在明確責任後,10天內主動匯給對方,否則,按逾期付款處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發貨物或扣付貨款充抵。

第十四條甲、乙兩方履行合同,發生糾紛時,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兩者選

一)

第十五條本合同一式4份,甲、乙兩方各執2份,並送交當地人民及有關部門,監督執行。

第十六條本合同(協議)雙方簽章,依法生效,有效期為________年,期滿雙方如無異議,合同自動延長。凡涉及日期的,按收件人簽收日期和郵局戳記日期為準。

銷貨方(甲方)簽章:________購貨方(乙方)簽章:______

開户:______________開户: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帳號: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產品購銷合同範本

(三)

購貨單位:__,以下簡稱甲方;

供貨單位:__,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增強甲乙雙方的責任感,加強經濟核算,提高經濟效益,確保雙方實現各自的經濟目的,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產品的名稱、品種、規格和質量

1、產品的名稱、品種、規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應註明產品的牌號或商標)

2、產品的技術標準(包括質量要求),按下列第(____)項執行:

(1)按國家標準執行;

(2)無國家標準而有部頒標準的,按部頒標準執行;

(3)無國家和部頒標準的,按企業標準執行;

(4)沒有上述標準的,或雖有上述標準,但需方有特殊要求的,按甲乙雙方在合同中商定的技術條件、樣品或補充的技術要求執行。

(在合同中必須寫明執行的標準代號、編號和標準名稱。對成套產品,合同中要明確規定附件的質量要求;對某些必須安裝運轉後才能發現內在質量缺陷的產品,除產管部門另有規定外,合同具體規定提出質量異改的條件和時間;實行抽檢驗質量的產品,合同註明採用的抽樣標準或抽驗方法和比例;在商定技術條件後需要封存樣品的,應當由當事人雙方共同封存,分別保管,作檢驗的依據。)

第二條產品的數量和計量單位、計量方法

1、產品的數量:_______________。

2、計量單位、計量方法:___________。

(國家或主管部門有計量方法規定的,按國家或主管部門的規定執行;國家或主管部門無規定的,由甲乙雙方商定。對機電設務,必要時應當在合同中明確規定隨主機的輔機、附件、配套的產品、易損耗備品、配件和安裝修理工具等。對成套供應的產品,應當明確成套供應的範圍,並提出成套供應清單。)

3、產品交貨數量的正負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減(增)量規定及計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產品的包裝標準和包裝物的供應與回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產品的包裝,國家或業務主管部門有技術規定的,按技術規定執行;國家與業務主管部門無技術規定的,由甲乙雙方商定。產品的包裝物,除國家規定由甲方供應的以外,應由乙方負責供應。可以多次使用的包裝物,應按有關主管部門制訂的包裝物回收辦法執行;有關主管部門無規定的,由甲乙雙方商定包裝物回收辦,作為合同附件。產品的包裝費用,除國家另有規定者外,不得向甲方另外收取。如果甲方有特殊要求的,雙方應當在合同中商定,其包裝費超過原定標準的,超過部分由甲方負擔;其包裝費低於原定標準的,相應降低產品價格。)

第四條產品的交貨單位、交貨方法、運輸方式、到貨地點(包括專用線、碼頭)

1、產品的交貨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

2、交貨方法,按下列第(____)項執行:

(1)乙方送貨(國家主管部門規定有送貨辦法的,按規定的辦法執行;沒有規定送貨辦法的,按甲乙協議執行);

(2)乙方代運(乙方代辦運輸,應充分考慮甲方的要求,商定合理的運輸路線和運輸工具);

(3)甲方自提自運。

3、運輸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到貨地點和接貨單位(或接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如要求變更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應在合同規定的交貨期限〈月份或季度〉前四十天通知乙方,以便乙方編月度要車(船)計劃;必須由甲方派人押送的,應在合同中明確規定;甲乙雙方對產品的運輸和裝卸,應按有關規定與運輸部門辦理交換手續,作出記錄,雙方簽字,明確甲、乙方和運輸部門的責任。)

第五條產品的交(提)貨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規定送貨或代運的產品的交貨日期,以甲方發運產品時承運部門簽發的戳記日期為準,當事人另有約定者,從約定;合同規定甲方自提產品的交貨日期,以乙方按合同規定通知的提貨日期為準。乙方的提貨通知中,應給予甲方必要的途中時間,實際交貨或提貨日期早於或遲於合同規定的日期,應視為提前或逾期交貨或提貨。)

第六條產品的價格與貨款的結算

1、產品的價格,按下列第(____)項執行:

(1)按國家定價執行;

(2)應由國家定價而尚無定價的產品,按物價主管部門的批准價執行;

(3)不屬於國家定價的產品,或因對產品有特殊技術要求需要提高或降低價格的,按甲乙雙方的商定價執行。

(執行國家定價的,在合同規定的交貨或提貨期內,遇國家調整價格時,按交貨時的價格執行。逾期交貨的,遇價格上漲時,按原價執行;遇價格下降時,按新價執行。逾期提貨或逾期付款的,遇價格上漲時,按新價格執行;遇價格下降時,按原價執行。由於逾期付而發生調整價格的差價,由甲乙雙方另行結算,不在原託收結算金額中衝抵。執行浮動價和協商定價的,按合同規定的價格執行。)

2、產品貨款的結算:產品的貨款、實際支付的運雜費和其它費用的結算,按照中國人民結算辦法的規定辦理。

(用託收承付方式結算的,合同註明驗單付款或驗貨付款。驗貨付款的承付期限一般為十天,從運輸部門向收貨單位發出提貨通知的次日起算。凡當事人在合同中約定縮短或延長驗貨期限的,應當在託收憑證上寫明,從其規定。)

第七條驗收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應明確規定:

1、驗收時間;

2、驗收手段;

3、驗收標準;

4、由誰負責驗收和試驗;

5、在驗收中發生糾紛後,由哪一級主管產品質量監督檢查機關執行仲裁等等。)

第八條對產品提出異議的時間和辦法

1、甲方在驗收中,如果發現產品的品種、型號、規格、花色和質量不合規定,應一面妥為保管,一面在__天內向乙方提出書面異議;在託收承付期內,甲方有權拒付不符合同規定部分的貨款。

2、如甲方未按規定期限提出書面異議的,視為所交產品符合合同規定。

3、甲方因使用、保管、保養不善等造成產品質量下降的,不得提出異議。

4、乙方在接到需方書面異議後,應在十天內(另有規定或當事人另行商定期限者除外)負責處理,否則,即視為默認甲方提出的異議和處理意見。

(甲方提出的書面異議中,應説明合同號、運單號、車或船隻、發貨和到貨日期;説明不符合規定的產品名稱、型號、規格、花色、標誌、牌號、批號、合格證或質量保證書號、數量、包裝、檢驗方法、檢驗情況和檢驗證明;提出不符合規定的產品的處理意見,以及當事人雙方商定的必須説明的事項。)

第九條乙方的違約責任

1、乙方不能交貨的,應向甲方償付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的___%(產品的幅度為1-5%,專用產品的幅度為10-30%)的違約金。

2、乙方所交產品品種、型號、規格、花色、質量不符合同規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應當按質論價;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應根據產品的具體情況,由乙方負責包換或包修,並承擔修理、調換或退貨而支付的實際費用。乙方不能修理或者不能調換的,按不能交貨處理。

3、乙方因產品包裝不符合同規定,必須返修或重新包裝的,乙方應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並承擔支付的費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裝而要求賠償損失的,方應當償付甲方該不合格包裝物低於合格包裝物的價值部分。因包裝不符合規定造成貨物損壞或滅失的,乙方應當負責賠償。

4、乙方逾期交貨的,應比照中國人民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交貨部分貨款計算,向甲方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並承擔甲方因此所受的損失費用。

5、乙方提前交貨的產品、多交的產品和品種、型號、規格、花色、質量不符合同規定的產品,甲方在代保管期內實際支付的保管、保養等費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發生的損失,應當由乙方承擔。

6、產品錯發到貨地點或接貨人的,乙方除應負責運交合同規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外,還應承擔甲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實際費用和逾期交貨的違約金。乙方未經甲方同意,單方面改變運輸路線和運輸工具的,應當承擔由此增加的費用。

7、乙方提前交貨的,甲方接貨後,仍可按合同規定的交貨時間付款;合同規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絕提貨。乙方逾期交貨的,乙方應在發貨前與甲方協商,甲方仍需要的,乙方應照數補交,並負逾期交貨責任;甲方不再需要的,應當在接到乙方通知後十五天內通知乙方,辦理解除合同手續,逾期不答覆的,視為同意發貨。

第十條甲方的違約責任

1、甲方中途退貨,應向乙方償付退貨部分貨款___%(產品的幅度為1-5%,專用產品的幅度為15-30%)的違約金。

2、甲方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應交的技術資料或包裝物的,除交貨日期得順延外,應比照中國人民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順延交貨部分貨款計算,向乙方償付順延交貨的違約金;如果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貨處理。

3、甲方自提產品未按通知的日期或合同規定的日期提貸的,應比照中國人民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提貨部分貨款總值計算,向乙方償付逾期提貨的違約金,並承擔乙方實際支付的代為保管、保養的費用。

4、甲方逾期付款的,應按照中國人民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向乙方償付逾期付款的違約金。

5、甲方違反合同規定拒絕接貨的,應當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和運輸部門的罰款。

6、甲方如錯填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或對乙方提出錯誤異議,應承擔乙方因此所受的損失。

第十一條不可抗力

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報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關主管機關證明以後,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並根據情況可部分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二條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按本合同規定應該償付的違約金、賠償金、保管保養費和各種經濟損失,應當在明確責任後十天內,按規定的結算辦法付清,否則按逾期付款處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發貨物或扣付貨款來充抵。

本合同如發生糾紛,當事人雙方應當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請業務主管機關調解或者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設立的經濟合同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合同執行期內,甲乙雙方均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份,分送甲乙雙方的主管部門、(如經公證或簽證,應送公證或簽證機關)等單位各留存一份。

購貨單位(甲方):__(公章)

代表人:____(蓋章)

供貨單位(乙方):__(公章)

代表人:____(蓋章)

產品購銷合同範本

(四)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

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

為保護供需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經協商一致同意簽訂本合同。

一、品名、規格、產地、質量標準、包裝要求、計量單位、數量、單價、金額、供貨時間及數量品名規格、型號、牌號、商標產地或廠家質量標準包裝要求計量單位數量單價總金額交(提)貨時間及數量備註執行

記錄

合計人民幣(大寫)

二、對質量負責的條件和期限:____

三、交(提)貨方式及地點:____________

四、運輸方式到達

站(港)及收貨單位:____

五、運輸費用負擔:________________

六、合理損耗計算及負擔:____________

七、包裝費用負擔:________________

八、驗收方法及提出異議的期限:____

九、結算方式及期限:________________

十、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

一、合同附件: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其他約定事項:

1、合同正本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2、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有效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開户:____________帳號:____________

需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開户:____________帳號:____________

產品購銷合同範本

(五)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密切工礦產品(包括工業品生產資料和工業品生活資料,下同)購銷之間的聯繫與協作,維護合同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保證國家計劃的執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規定,特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本條例適用於取得法人資格的企業、農村社隊、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等單位之間的工礦產品購銷合同。個體經營户和農村社員、重點户、專業户同法人之間簽訂工礦產品購銷合同,應參照本條例執行。

第三條購銷(供需)當事人,必須貫徹以計劃經濟為主、市場調節為輔的方針,本着按需生產、質量第

一、適銷對路的原則,按照國家法律、政策的規定,簽訂和履行合同。

第四條工礦產品購銷合同,除即時清結者外,必須採用書面形式,由當事人的法定代表或者憑法定代表授權證明的經辦人簽字(蓋章),並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合同依法成立後即具有法律約束力,必須嚴格執行。

當事人委託其它單位代訂合同時,必須出具委託證明,明確代理權限。產品分配單或調撥通知單只是簽訂合同的依據,不能代替合同。

第五條屬於國家指令性計劃產品(包括計劃分配、統購統銷、計劃收購等產品)的購銷合同,按國家和國家授權的上級主管部門批准下達的計劃指標和需方提出的花色、品種、規格、質量簽訂;如不能按計劃指標籤訂合同,發生爭議時由爭議雙方下達計劃任務的上級主管部門負責處理。

屬於國家指導性計劃產品的購銷合同,參照國家和國家授權的主管部門下達的指標,結合本單位的實際情況,由供需雙方協商簽訂。

屬於自由購銷產品的購銷合同,由供需雙方協商簽訂。

第六條工礦產品購銷合同應當包括以下主要條款:

一、產品的名稱(註明牌號或商標)、品種、型號、規格、等級、花色;

二、產品的技術標準(含質量要求);

三、產品的數量和計量單位;

四、產品的包裝標準和包裝物的供應與回收;

五、產品的交貨單位、交貨方法、運輸方式、到貨地點(包括專用線、碼頭);

六、接(提)貨單位或接(提)貨人;

七、交(提)貨期限;

八、驗收的方法;

九、產品的價格;

十、結算方式、開户、帳户名稱、帳號、結算單位;

一、違約責任;

二、當事人協商同意的其它事項。

第七條產品的技術標準,有國家標準的按國家標準執行;沒有國家標準而有專業(部)標準的,按專業(部)標準執行;沒有國家標準、專業(部)標準的,按企業標準執行。在合同中必須寫明執行的標準代號、編號和標準名稱。沒有上述標準的,或雖有上述標準,但需方有特殊要求的,按供需雙方在合同中商定的技術條件、樣品或補充的技術要求執行。

為了保證貨物運輸的安全,產品包裝按國家標準或專業(部)標準規定執行;沒有國家標準或專業(部)標準的,可按承運、託運雙方商定並在合同中寫明的標準進行包裝。

第八條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一、變更或解除合同,必須符合民法典

第二十七條的規定。

二、當事人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時,在新的協議未達成以前,原合同仍然有效。但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的一方應及時通知對方,對方應在接到通知後十五天內(另有規定或當事人另行商定期限者除外)予以答覆,逾期不答覆的視為默認。

變更或解除合同的協議,應採取書面形式(包括文書、電報等)。

三、變更或解除合同,涉及國家指令性計劃指標的,應報經下達該計劃的雙方上級主管部門批准;屬於國家指導性計劃的,應報上級主管部門備案;屬於自由購銷合同的,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辦理。

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日期,以當事人雙方達成協議的日期為準;需要報經批准的,以上級主管部門批准變更解除合同的日期為準。

四、當事人一方發生合併、分立時,由合併、分立後的當事人承擔或分別承擔履行合同規定的權利和義務。關、停單位應根據上級主管部門批准的關、停文件清理合同;遺留的有關事宜,由其上級主管部門按國家有關規定負責處理。

五、簽訂合同有筆誤需要修正的,需經當事人雙方協商同意。

第二章產品的數量

第九條產品數量的計量方法,按國家或主管部門規定的計量方法執行;國家或主管部門沒有規定的,由供需雙方商定。

對某些產品,必要時應當在合同中寫明有關主管部門頒發的(沒有主管部門規定的由當事人商定)交貨數量的正負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減(增)量規定及計算方法。

對機電設備,必要時應當在合同中明確規定隨主機的輔機、附件、配套的產品、易損耗品、配件和安裝修理工具等。

對成成套供應的產品,應當明確成套供應的範圍,並提出成套供應清單。

第十條當事人雙方應當嚴格按照合同規定的產品數量和計量方法履行。

需方不得少要或不要,否則應承擔中途退貨的責任。

不按合同規定的數量交貨的,應分別按下列規定處理:

一、交付的產品多於合同規定的數量,需方不同意接收的,在託收承付期內,可以拒付多交部分的貨款和運雜費。購銷雙方在同一地點(同城)的,需方可以拒收多交的部分;購銷雙方不在同一地點(異地)的,需方應把產品接收下來,並負責保管,將詳細情況和處理意見在貨到後十天內(另有規定或當事人另行商定期限者除外)通知XX處理。

二、交付的產品少於合同規定的數量,需方憑有關合法證明,在託收承付期內,可以拒付少交部分的貨款,並在貨到後十天內(另有規定或當事人另行商定期限者除外)將詳細情況和處理意見通知。接到通知後,應在十天內(另有規定或當事人另行商定期限者除外)答覆處理,否則,即視為默認需方的意見。少交的部分,應立即補交,因此造成逾期交貨的,按

第二十七條二款和

第三十五條五款的規定辦理。

三、通知需方不能履行全部或部分合同規定的交貨數量的,應負全部或部分不能交貨的違約責任。

第十一條凡原裝、原封、原標記完好無異狀,包裝內的產品數量,由生產企業或封裝單位負責;需要確定負責期限的,由當事人根據不同產品的不同情況商定。

由組織裝車(船)、憑封印交接的貨物,需方在卸貨時,如車(船)封印完整,無其他異狀,但件數短缺的,屬於責任,需方憑運輸部門編制的記錄證明,可以拒付短缺部分的貨款,並在貨到後十天內(另有規定或當事人另行商定期限者除外)通知;如件數相符,但重量、尺寸等短缺,或者包裝標準的重量與實際的重量相符而包裝內數量短缺,需方可以憑本單位的驗收書面證明,在託收承付期內,拒付短缺部分的貨款,並在貨到後十天內(另有規定或當事人另行商定期限者除外)通知,否則,即視為驗收無誤。

由組織裝車(船)、憑現狀(或件數)交接的貨物,需方在卸貸時,無法從外部發現貨物丟失、短少、損壞的,應由負責的部分,需方可以憑本單位的驗收書面證明和運輸部門的交接證明,在託收承付期內,可以拒付丟失、短少、損壞部分的貨款,並在貨到後十天內(另有規定或當事人另行商定期限者除外)通知,否則,限視為驗收無誤。

在接到通知後,應在十天內(另有規定或當事人另行商定期限者除外)答覆處理,否則,即按少交處理。

第十二條發貨數與實際驗收數之間的差額,不超過有關主管部門規定(沒有主管部門規定的由當事人商定)的磅差和自然減(增)量範圍的,不按多交或少交論處,雙方互不退補。超過規定範圍的磅差,按照實際交貨數量計算多交或少交的數量;超過規定範圍的自然減(增)量,按有關主管部門規定或當事人商定計算方法計算多交或少交的數量。

實際交貨數量與合同規定的交貨數量之間的尾差,不超過有關主管部門規定(沒有主管部門規定的由當事人商定)的尾差範圍的,雙方互不退補;超過範圍的,按照合同規定的數量計算多交或少交的數量。

第三章產品的名稱、品種、規格和質量

第十三條合同要明確規定對產品質量負責的條件和期限。

對成套產品,在合同明確規定附件的質量要求。

對某些必須安裝運轉後才能發現內在質量缺陷的產品,除主管部門另有規定者外,合同具體規定提出質量異議的條件和時間。

實行抽樣檢驗質量的產品,合同註明採用的抽樣標準或抽驗方法和比例。

有些產品在商定技術條件後需要封存樣品的,應由當事人雙方共同封存,分別保管,作為檢驗依據。

第十四條應對提供的產品的質量負責。交貨時,應將產品合格證(或質量保證書)和雙方商定的必要的技術資料隨同產品或運單交需方據以驗收。需方在驗收中,如果發現沒有合格證(或質量保證書)和必要的技術資料,在託收承付期內有權拒付這部分產品的貨款,並應將產品妥為保管,立即向索要,應及時補送給需方。超過合同規定交貨期限補交的,即作為逾期交貨處理。

需方在驗收中,如果發現產品的品種、型號、規格、花色和質量不符合同規定,應一面妥為保管,一面向提出書面異議;在託收承付期內,需方有權拒付不符合同規定部分的貨款。

品種、型號、規格、花色、由生產企業或封裝單位負責;需要確定負責期限的,由當事人根據不同產品的不同情況商定。

凡原裝、原封、原標記完好無異狀,在當事人商定的期限內,該產品的質量由生產企業或封裝單位負責。

第十五條需方在向提出書面異議時,按以下規定辦理:

一、產品的外觀和品種、型號、規格、花色不符合同規定,屬送貨或代運的,需方應在貨到後十天內(另有規定或當事人另行商定期限者除外)提出書面異議;需方自提的,應在提貨時或者雙方商定的期限內提出異議。

二、產品內質量不符合同規定的,不論送貨、代運或需方自提,需方應在合同規定由對質量負責的條件和期限內檢驗或試驗,提出書面異議;某些產品,國家規定有檢驗或試驗期限的,按國家規定辦理。

三、對某些必須安裝運轉後才能發現內在質量缺陷的產品,除另有規定或當事人另外商定提出異議的期限外,一般從運轉之日起六個月以內提出異議。

四、在書面異議中,應説明合同號、運單號、車(船)號,發貨和到貨日期;説明不符合同規定的產品名稱、型號、規格、花色、標誌、牌號、批號、合格證(或質量保證書)號、數量、包裝、檢驗方法、檢驗情況和檢驗證明;提出不符合同規定的產品的處理意見,以及當事人雙方商定的必須説明的事項。

五、如果需方未按規定期限提出書異議的,視為所交產品符合合同規定。

六、需方因使用、保管、保養不善等造成產品質量下降的,不得提出異議。

第十六條在接到需方書面異議後,應在十天內(另有規定或當事人另行商定期限者除外)負責處理,否則,即視為默認需方提出的異議和處理意見。

第十七條當事人雙方對產品質量在檢驗或試驗中發生爭議,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管理條例》規定,由標準化部門的質量監督檢驗機構執行仲裁檢驗。

第四章產品的包裝

第十八條產品包裝應符合

第七條

第二款的規定,有特殊要求或採用包裝代用品的,應徵得運輸部門的同意,並在合同中明確規定。

運輸包裝上的標記由印刷(合同另有規定的除外)。產品包裝時,必須附有裝箱清單。

第十九條產品的包裝物,除國家規定由需方供應的以外,應由負責供應。可以多次使用的包裝物,應按有關主管部門制訂的包裝物回收辦法執行;有關主管部門沒有規定的,由供需雙方商定包裝物回收協議,作為合同附件。

第二十條產品的包裝費用,除國家另有規定者外,不得向需方另外收取。如果需方有特殊要求的,雙方應當在合同中商定,其包裝費超過原定標準的,超過部分由需方負擔;其包裝費低於原定標準的,相應降低產品價格。

第五章產品的運輸與交接

第二十一條產品一般應由實行送貨或代運。實行送貨的產品,國家主管部門規定有送貨辦法的,按規定的辦法執行;沒有規定送貨辦法的,按供需雙方協議執行。實行代運的產品,由代辦運輸,應充分考慮需方的要求,商定合理的運輸路線和運輸工具。某些實行送貨或代運的產品,必須由需方派人押運或者由有關主管部門簽發裝運證明的,應在合同中明確規定。

送貨、代運確有困難,或者需方要求自提的產品,經供需雙方商定,也可以由需方自提。實行自提的產品,由需方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自提自運。

第二十二條需方要求變更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應在合同規定的交貨期限(月份或季度)前四十天通知,以便編報月度要車(船)計劃。遲於上述規定期限,供需雙方應當立即另行辦商處理。

第二十三條、需方對產品的運輸和裝卸,應按有關規定與運輸部門辦理交接手續,做出記錄,雙方簽字,明確、需方和運輸部門的責任:

一、憑封印交接的貨物:

1、由裝車(船)、需方或到站(港)運輸部門卸車(船)的貨物,封印完整而貨物發生丟失、短少、損壞、變質、污染,除能證明屬運輸部門責任者外,由負責;封印脱落、損壞、貨物發生丟失、短少、損壞、變質、污染,除能證明屬責任者外,由運輸部門負責。

2、由發站(港)運輸部門裝車(船)、需方卸車(船)的貨物,需方應會同到站(港)運輸部門拆封,如發生丟失、短少、損壞、變質、污染,除能證明屬或需方責任者外,由運輸部門負責。

二、憑現狀(或件數)交接的貨物。由組織裝車(船)、運輸部門按現狀(或件數)交接的貨物,如發生丟失、短少、損壞、變質、污染,運輸部門接收前由負責,接收後由運輸部門負責;到站(港)後在需方接收前發生丟失、短少、損壞、變質、污染,由運輸部門負責,接受後由需方負責。但對在交接時無法從外部發現的貨物丟失、短少、損壞、變質、污染,除能證明責任者外,由負責。

上述屬於運輸部門責任的,由需方按國家頒發的有關貨物運輸合同條例的規定向運輸部門提出書面異議,要求賠償損失。屬合作的,應按規定由需方向提出書面異議,負責處理。

第二十四條實行送貨或代運的產品,到貨地點或接貨人發生錯誤,屬於需方過錯的,一切責任由需方承擔;屬於過錯的,一切責任由承擔;屬於運輸部門過錯的,由託運單位按國家頒發的有關貨物運輸合同條例的規定向承運部門要求賠償損失。但是不論哪一方的責任,接貨單位對運到的貨物,應當妥善保管,並立即通知有關單位查明處理,由此所支付的一切費用由上述責任方承擔。

第六章產品的交(提)貨期限

第二十五條合同中的產品交(提)貨期限,應寫明月份。有條件的和有季節性的產品,要規定更具體的交貨期限(如旬、日等);有特殊原因的,也可以按季度規定交貨期限。屬於年度分配指標的訂貨,必須在本年度內商定具體的交貨期限,除特殊情況外不得跨年供貨;生產週期超過________年的大型專用設備和試製產品,可以由供需雙方商定交貨期限。不得簽訂沒有交貨期限的合同。

第二十六條規定送貨或代運的產品的交貨日期,以發運產品時承運部門簽發戳記的日期為準(另有規定或當事人另行商定者除外);合同規定需方自提的產品,以按合同規定通知的提貨日期為準。提貨通知中,應給需方以必要的途中時間。實際交(提)貨日期早於或遲於合同規定的交(提)貸期限,即視為提前或逾期交(提)貨。

第二十七條合同當事人未按合同規定期限交(提)貨的,按以下規定辦理:

一、提前交貨的,需方接貨後,仍可按合同規定的交貨時間付款;合同規定自提的,需方可拒絕提貨。

二、逾期交貨的,應在發貨前與需方協商,需方仍需要的,應照數補交,並負逾期交貨責任;需方不需要的,應當在接到通知後十五天內通知,辦理解除合同手續,逾期不答覆的,視為同意發貨。

三、逾期提貨的,需方除應當按合同規定時間付款外,並承擔逾期提貨的責任。

第七章產品的價格

第二十八條合同中產品的價格,必須遵守國家有關物價管理的規定。有國家定價的,按國家定價執行;應由國家定價的產品而尚無定價的,其價格應報請物價主管部門批准。不屬於國家定價的產品,由供需雙方協商定價。如因對產品有特殊技術要求需要的提高或降低價格的,由供需雙方商定。

如果在簽訂合同時確定價格有困難的,可以由供需雙方協商暫定價格,並在合同中註明:按供需雙方最後商定的價格(或物價主管部門批准的價格)結算,多退少補。

外銷轉內銷的工礦產品價格,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

第二十九條執行國家定價的,在合同規定的交(提)貨期限內,遇國家調整價格時,按交貨時的價格執行。逾期交貨的,遇價格上漲時,按原價執行;遇價格下降時,按新價執行。逾期提貨或者逾期付款的,遇價格上漲時,按新價執行;遇價格下降時,按原價執行。由於逾期付款而發生調整價格的差價,由供需雙方另行結算,不在原託收結算金額中衝抵。執行浮動價和協商定價的,按合同規定的價格執行。

第八章產品貨款的結算

第三十條產品的貨款、實際支付的運雜費和其他費用的結算,應當按照合同中商定的結算方式和中國人民結算辦法的規定辦理。

用託收承付方式的,合同當註明驗單付款或驗貨付款。驗貨付款的承付期限一般為十天,從運輸部門向收貨(付款)單位發出提貨通知的次日起算。凡收、付雙方在合同中商定縮短或延長驗貨期限的,應當在託收憑證上寫明,從其規定。

大型設備訂貨的付款辦法,按照財政部、人民和有關主管部門的規定辦理。

第三十一條當事人雙方應當按照合同規定的開户、帳户名稱和帳號進行結算。需方變更開户、帳户名稱和帳號,應於合同規定的交貨期限前三十天通知。如果需方未按期通知或者通知有錯誤而影響結算的,需方應負逾付款責任;如果接到通知後,仍按變更前的情況辦理結算,一切責任由承擔。

第三十二條需方拒付貨款,應當按照中國人民結算辦法的拒付規定辦理,採用託收承付結算方式的,如果需方超過承付期限,不予受理。需方無理拒付貨款經説服無效的,由實行強制扣款;由於無理拒付而增加審查時間的,應自承付期滿的次日起算,按逾期付款處理。

第三十三條需方對於拒付貨款的產品,必須負責接收,妥善保管,不準動用。如果發現動用,由代扣收貨款,並按逾期付款處理。

第九章違約責任

第三十四條當事人雙方或一方有違約行為的,必須向對方支付違約金。因違約使對方遭受損失的,如違約金能夠抵補損失時,不再另行支付賠償金;如違約金不足以抵補損失時,還應支付賠償金以襝其差額部分。對方如要求繼續履行合同的,應當繼續履行。

第三十五條違約責任

一、不能交貨的,應向需方償付違約金。產品的違約金為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總值的百分之一至百分之五,專用產品的違約金為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總值的百分之十到百分之三十,具體比例可由供需雙方在訂立合同時商定。

根據國家指令性計劃簽訂的購銷合同,由於將產品自銷而不按合同規定交貨的,除按違約及有關規定處理外,並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沒收其自銷多得的收入,上繳中央財政。

二、所交產品品種、型號、規格、花色、質量不符合同規定的,如果需方同意利用,應當按質論價;如果需方不能利用的,應根據產品的具體情況,由負責包修、包換或者包退,並承擔修理、調換或退貨而支付的實際費用。不能修理或者不能調換的,按不能交貨處理。

三、因產品包裝不符合同規定,必須返修或重新包裝的,應當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並承擔支付的費用;需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裝而要求賠償損失的,應當償付需方該不合格包裝物低於合格包裝物的價值部分。因包裝不符合同規定造成貨物損壞或者滅失的,應當負責賠償。

四、自提產品不能按合同規定期限交貨的,應負逾期交貨責任,並承擔需方因此而支付的實際費用。

五、逾期交貨的,應比照中國人民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交貨部分貨款總值計算,向需方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六、提前交貨的產品、多交的產品和品種、型號、規格、花色、質量不符合同規定的產品,需方在代保管期內實際支付的保管、保養等費用以及非因需方保管不善而發生的損失,應當由承擔。

七、產品錯發到貨地點或接貨人的,除應負責運交合同規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外,還應承擔需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實際費用和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八、未經需方同意,單方面改變運輸路線和運輸工具的,應當承擔由此增加的費用。

九、在專用線自裝的產品,因裝載技術不善造成產品滅失、質量下降、包裝損壞或者其它質量事故的,應當由承擔責任。

十、用罐車發運貨物,未隨車附帶規格質量證明或化驗報告,致使需方無法卸貨的,由此造成的卸車等存費及運輸罰款,應當由償付。

第三十六條需方的違約責任

一、中途退貨,應向償付違約金。產品的違約金為退貨部分貨款總值的15%,專用產品的違約金為退貨部分貨款總值的1030%,具體比例可由供需雙方在簽訂合同時商定。

二、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應交的技術資料或包裝物的,除交貨日期得予順延外,應比照中國人民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順延交貨部分貨款總值計算,向償付順延交貨的違約金;如果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貨處理。

三、自提產品未按通知的日期或合同規定的日期提貨的,應比照中國人民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提貨部分貨款總值計算,向償付逾期提貨的違約金,並承擔實際支付的代為保管、保養的費用。

四、逾期付款的,應按照中國人民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向償付逾期付款的違約金。

五、實行送貨或代運的產品,需方違反合同規定拒絕接貨的,應當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和運輸部門的罰款。

六、承擔由於需方錯填到貨地點或接貨人等所造成的損失;承擔或運輸部門因處理需方提出的錯誤異議而實際支付的一切費用;承擔代保管的產品因需方保養不善而造成的損失。

第三十七條由於上級領導機關或業務主管機關的過錯,以致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的,上級領導機關或業務主管機關應當承擔違約責任。但應先由合同違約方按本條例的有關規定向對方償付違約金、賠償金,再由應當負責的上級領導機關或業務主管機關負責處理。

第三十八條當事人一方由於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報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關主管部門證明以後,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並根據情況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第三十九條按合同規定應該償付的違約金、賠償金、保管保養費和各種經濟損失,應當在明確責任後十天內,按中國人民規定的結算辦法付清,否則按逾期付款處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發貨物或扣付貨款來充抵。

第四十條違約金、賠償金的支付,沒有實行利改税的企業應分別在企業基金、利潤留成或盈虧包乾分成中支付;實行利改税的企業,應在繳納所得税後國家核定的企業留利中支付。以上支付的各項金額均不得計入成本(費用)和營業外支出,不得擠佔應當上交財政的收入。行政事業單位一律在單位的預算包乾的節餘經費和預算外資金中支付,不得擠入經費預算報銷。依法對個人的罰款,一律不得用公款報銷。

違約金和賠償金收入,應用於彌補未能履行合同而蒙受的經濟損失。

第四十一條工礦產品購銷合同發生糾紛時,當事人雙方應當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請業務主管機關調解或者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設立的經濟合同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章附則

第四十二條本條例所指日期,除已有明確規定者外,凡直接送達的,以收件人簽收日期為準;郵寄送達的,以郵局掛號回執註明的收件日期為準。

第四十三條國務院各主管部門和各省、市、自治區人民政府可根據本條例制定實施辦法。

第四十四條本條例自公佈之日起施行。過去的有關規定與本條例有牴觸者,均按本條例執行

產品購銷合同書 篇13

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產品名稱、品種、數量、金額、交售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質量標準、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驗收方法及時間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檢驗及檢疫單位、地點、方法、標準及費用負擔________________  

五、交(提)貨地點及運輸方式和費用的負擔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包裝標準、包裝物的供應和回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超欠幅度損耗及計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給付定金的時間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結算方式及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擔保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其他約定的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產品購銷合同書 篇14

銷貨方: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購貨方: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簽約時間: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

第一條 經購銷雙方協商交易活動,必須履行本合同條款。具體品類(種),需簽訂要貨成交單,並作為本購銷合同的附件;本合同中的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需補充的條款可另附協議書,亦視為合同附件。

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經雙方確認的往來信函、傳真、電子郵件等,將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合同的效力。簽訂成交單,除上級規定按計劃分配成交外,其餘商品一律採取自由選購,看樣成交的方式。

第二條 合同簽訂後,不得擅自變更和解除。

第三條 成交單中的商品價格,由雙方當事人商議決定,或以國家定價決定。

在簽訂合同時,確定價格有困難,可以暫定價格成交,上下幅度雙方商定。

第四條 運輸方式及運輸費用等費用,由雙方當事人協商決定。

第五條 各類商品質量標準,甲方嚴格執行合同規定的質量標準,保證商品質量。

第六條 商品包裝,必須牢固,甲方應保障商品在運輸途中的安全。

乙方對商品包裝有特殊要求,雙方應具體合同中註明,增加的包裝費用,由乙方負擔。

第七條 商品調撥,應做到均衡、及時。對合同期內的商品可考慮按3∶3∶4的比例分批發貨;季節性商品按承運部門所規定的最遲、最早日期一次發貨;當令商品,零配件和數量較少的品種,可一次發貨。

第八條 對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在2/3以上的,甲方可以發貨;有效期在2/3以下的,甲方應徵得乙方同意後才能發貨。

第九條 甲方應按乙方確定的合理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港)委託承運單位發運,力求裝足容量或噸位,以節約費用。

如一方需要變更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時,應及時通知對方,並進行協商,取得一致意見後,再辦理髮運,由此而影響合同期限,不以違約處理。

第十條 商品從到達承運部門時起,所有權即屬乙方。

第十一條 商品的外包裝完整,發現溢缺、殘損串錯和商品質量等問題,在貨到半年內(貴重商品在7天內),責任確屬甲方的,乙方可向甲方提出查詢。

第十二條 商品貨款、運雜費等款項的結算,購銷雙方應按中國人民銀行結算辦法的規定,商定適宜的結算方式,及時妥善辦理。

貨款結算中,要遵守結算紀律,堅持“錢貨兩清”原則,分期付款應在成交單上註明。

有固定購銷關係的國營、供銷合作社商業企業,異地貨款結算可採用“託收承付”結算方式;對情況不明的交易單位,可採用信用證結算方式,或先收款後付貨。

第十三條 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有違約行為的,應負違約責任並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1.甲、乙兩方所簽訂的具體合同要求,一方未能履行或未能完全履行合同時,應向對方支付違約合同貨款總值______%的違約金。

但遇雙方協商辦理變更或解除合同手續的,不按違約處理。

2.自提商品,甲方未能按期發貨,應負逾期交貨責任,並承擔乙方因此而支付的實際費用;乙方未按期提貨,應按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提貨部分貨款總值計算,向甲方償付逾期提貨的違約金,並承擔甲方實際支付的保管費用。

3.甲方提前交貨和多交、錯發貨而造成的乙方在代保管期內實際支付的費用,應由甲方負擔,乙方逾期付款的,應按照人民銀行有關逾期付款的規定,向甲方償付逾期付款違約金。

4.對應償付的違約金,賠償金,保管、保養費用和各種經濟損失,應在明確責任後,10天內主動匯給對方,否則,按逾期付款處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發貨物或扣付貨款充抵。

第十四條 甲、乙兩方履行合同,發生糾紛時,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兩者選一)第十五條 本合同一式4份,甲、乙兩方各執2份,並送交當地人民銀行及有關部門,監督執行。

第十六條 本合同(協議)雙方簽章,依法生效,有效期為1年,期滿雙方如無異議,合同自動延長。

凡涉及日期的,按收件人簽收日期和郵局戳記日期為準。

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銷貨方(甲方)簽章:________

購貨方(乙方)簽章: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產品購銷合同書 篇15

甲方(供方):

乙方(需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它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乙方向甲方訂購水產品,訂購水產品的品種名稱、數量、質量標準及要求如下:

品種名稱

數量(千克)

質量標準及要求

第二條 訂購水產品需要檢驗、檢疫的,甲方提供抽樣標本,由________委託______檢驗、檢疫,檢驗、檢疫費用由______承擔。

第三條 訂購水產品收購價格按照漁船到港時的市場價計算。

第四條 交貨期限為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五條 交貨方式、地點及費用:甲方將所訂水產品送到乙方所在地的漁港碼頭,交貨日期以乙方書面簽收日期為準,運輸及相關費用由_________承擔。

第六條 貨物驗收按下列約定執行:

(一)驗收地點:送貨以貨物接受地為驗收地點;提貨以提貨地為驗收地點;販運的以海上交易地為驗收地點。

(二)驗收時間:乙方在收到貨物的當日驗收完畢,乙方對水產品的質量、品種、數量等有異議的,應當日書面向甲方提出。

(三)驗收標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自然損耗:所訂水產品自然損耗應在____%以內(含____%)。

第七條 乙方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向甲方支付預付款________元。合同履行時,預付款衝抵甲方應付貨款。

第八條 貨款結算按下列第______項執行:

(一)現金結算,驗收合格後錢貨當場結清。

(二)銀行結算。乙方在驗收合格後______日內,把剩餘貨款匯入甲方指定開

户銀行_____________,帳號_____________。

第九條 當事人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本合同時,應通知對方,由雙方協商達成書面協議,按協議執行。達成協議之前,仍按本合同執行。

當事人一方因因遭遇颱風等不可抗力事由可解除或變更本合同。

第十條 違約責任按下列約定執行:

(一)甲方拒絕交付所訂水產品的,按合同總價款的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二)因甲方原因造成所訂水產品質量不符合要求的,按合同總價款的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乙方仍需要的,甲方應按收購日市場價格交付水產品;乙方不需要的,甲方自行處理。

(三)乙方拒收所訂水產品的,按合同總價款的_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四)乙方愈期支付貨款的,應結清貨款,同時,按同期銀行貸款利率向甲方支付愈期部分的利息、並按合同總價款的_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第十一條 本合同發生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或由______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項解決:

(一)交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向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工商部門備案一份,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時生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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