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萬佳範文網 >

合同 >合同書 >

(有業績指標)勞動合同書(通用17篇)

(有業績指標)勞動合同書(通用17篇)

(有業績指標)勞動合同書 篇1

編號:_______________

(有業績指標)勞動合同書(通用17篇)

甲 方: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北京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監製

甲方: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註冊地址: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 _________月 _________日

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 _________月 _________日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

户口所在地: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省(市) 區(縣) 街道(鄉鎮)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 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為 期限勞動合同。

本合同於 _________年 _________月 _________日生效,其中試用期至 _________年 _________月 _________日止。

本合同於 終止。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 崗位(工種)工作。

第三條 乙方工作應達到 標準。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四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 工時制度。

執行標準工時制的,乙方每日工作時間8小時,每週工作40小時。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乙方平均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週工作不超過40小時。執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在保證完成甲方工作任務情況下,乙方自行安排工作和休息時間。

第五條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應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應支付不低於工資的150%的工資報酬;甲方安排乙方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應支付不低於工資200%的工資報酬。甲方安排乙方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應支付不低於工資的300%的工資報酬。

乙方加班工資基數為每日 _________元或按 執行。

第六條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範圍和勞動安全衞生制度。

第七條 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勞動紀律和甲方規章制度的教育。

四、勞動報酬

第八條 甲方每月 _________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為 _________元或按執行。乙方在試用期間的工資 。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

第九條 甲方生產工作任務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費為 _________元或按 執行。

五、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條 甲乙雙方按國家和北京市的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

第十一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甲方按 支付乙方病假工資。

第十二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和北京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_______________。

六、勞動紀律

第十四條 甲方根據生產經營需要,依法制定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乙方違反勞動紀律和甲方的規章制度,甲方有權根據規章制度進行處理,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十五條 乙方應遵守勞動紀律的規章制度,遵守勞動安全衞生、生產工藝、操作規程和工作規範;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自身素質。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

第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應變更勞動合同並及時辦理變更合同手續:_______________

(一) 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的;

(二)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

(三)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發生變化的。

第十七條 當事人依據第十六條第(二)項的約定,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的,應將變更同意變更本合同。

第十八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九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_______________

(一) 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 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規章制度,按照甲方單位規定或者本合同約定可以接觸勞動合同的;

(三) 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 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二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

乙方:_______________

(一)乙方患病後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或者不符合國家和本市從事有關行業、工種崗位規定,甲方無法另行安排工作的;

(二)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一條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確需裁減人員的,應當提前30日向全體職工説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經向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報告後,可以解除合同:_______________

(一) 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的;

(二) 因防治工業污染源搬遷的;

(三) 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的。

第二十二條 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二十條、第二十一條解除本合同:_______________

(一) 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達到傷殘等級的;

(二) 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三) 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四)在甲方連續工作10年以上,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滿5年的;

(五) 復員、轉業退伍軍人初次參加工作未滿3年的;

(六) 建設徵地農轉非工人員初次參加工作未滿3年的;

(七) 義務服兵役期間的;

(八) 集體協商的職工代表在勞動合同期內自擔任代表之日起5年以內的。

第二十三條 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應予已辦理相關手續。但乙方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尚未處理完畢的除外。

第二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_______________

(一)在試用期內的;

(二)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三)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四)甲方未依法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期限界滿後,因甲方原因未辦理終止手續,乙方要求解除勞動關係的,勞動關係即行解除。

八、勞動合同的終止、續訂

第二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_______________

(一)合同期限屆滿的;

(二)合同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的;

(三)乙方達到法定退休條件的;

(四)甲方依法破產、解散的;

(五)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七條 本合同期限界滿前30日,甲方應將終止或續訂勞動合同意向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甲方未提前通知乙方而終止勞動合同的,以乙方上月日平均工資為標準,每延遲1日,支付乙方1日工資的賠償金。

第二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續訂本合同並及時辦理續訂手續:_______________

(一)甲乙雙方同意續訂勞動合同的;

(二)本合同期限屆滿後,未辦理終止勞動合同手續仍存在勞動關係,乙方要求續訂勞動合同的。出現本條第(二)項情況,雙方就續訂的勞動合同期限協商不一致時,續訂的勞動合同期限從簽字之日起不得少於12個月;乙方符合續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條件的,甲方應與其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九、經濟補償與賠償

第二十九條 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按下列標準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_______________

(一)甲方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除全額支付乙方工資報酬外,還應加發相當於工資報酬25%的經濟補償金;

(二)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低於北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在補足低於標準部分的同時,

另外支付相當於低於部分25%的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和乙方解除本合同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工作每滿1年支付1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最多不超過12個月:_______________

(一)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二)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由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三)本合同期限屆滿,因甲方原因未辦理終止手續仍存在勞動關係,甲方與乙方協商一致,解除勞動關係的。

第三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解除本合同,應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滿1年支付乙方相當於甲方上年月平均工資1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如乙方解除本合同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高於甲方上年月平均工資,按本人月平均工資計發:_______________

(一)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本合同達成協議的;

(三)甲方裁減人員的。

第三十二條 甲方向乙方支付的經濟補償金的計發標準不得低於北京市最低工資。

第三十三條 甲方解除本合同後,未按規定發給乙方經濟補償金的,除全額發給經濟補償金外,還需按該經濟補償金數額的50%支付額外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四條 甲方依據本合同第二十條第(一)項解除勞動合同的,應支付不低於6個月工資的醫療補助費。患重病的還應加發50%的醫療補助費,患絕症的加發100%的醫療補助費。

第三十五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解除勞動合同或由於甲方原因訂立無效勞動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害的,應按損失程度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六條 甲方出資培訓和出資招接收的乙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解除合同的賠償標準為 。

第三十七條 乙方因存在本合同規定的第十九條第(二)項、第(三)項規定的情形,被甲方解除本合同,且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八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違反保守商業祕密事項,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雙方約定

十、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三十九條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_______________

十一、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第四十條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四十一條 本合同的附件如下

第四十二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後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十三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公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或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 _________月 _________日

簽證機關(蓋章):_______________

簽證員(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 _________月 _________日

勞動合同續訂書

本次續訂勞動合同期限類型為 期限合同,續訂合同生效日期為 _________年 _________月 _________日,續訂合同 終止。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或委託代理人(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 _________月 _________日

勞動合同變更書

經甲乙雙方平等自願、協商同意,對本合同做以下變更:_______________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或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簽字或蓋章)

_________年 _________月 _________日

(有業績指標)勞動合同書 篇2

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系中美合資經營企業,現聘用__先生/女士(以下簡稱乙方)為甲方合同制職工,於__年__月__日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乙方工作崗位

工作部門________________職位(工種):__________

第二條試用期

乙方被錄用後,須經過__個月的試用期。在試用期內,任何一方均有權提出終止合同,但需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如甲方提出終止合同,須付給乙方半個月以上的平均實得工資,作為辭退補償金。試用期滿時,若雙方無異議,本合同即正式生效,乙方成為甲方的正式合同制職工。

第三條工作安排

甲方有權根據生產和工作需要及乙方的能力、表現安排調整乙方的工作,乙方須服從甲方的管理和安排,在規定的工作時間內,按質按量完成甲方指派的任務。

第四條教育培訓

在乙方被聘用期間,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安全生產及各種規章制度的教育和訓練。

第五條生產、工作條件

甲方須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衞生的工作環境,否則乙方有權拒絕工作或終止合同。

第六條工作時間

乙方每週工作不超過六天,每日工作不超過八小時(不含吃飯時間)。如因工作需要加班加點,甲方應為乙方安排同等時間的倒休或按國家規定的標準向乙方支付加班加點費。

第七條勞動報酬

甲方每月按本公司規定的工資形式和考核辦法確定乙方的勞動所得,以現金人民幣向乙方支付工資、獎金,並按國家有關規定向乙方支付各種補貼及福利費用。

第八條勞動保險待遇

甲方按照國家勞動保險條例的規定為乙方支付醫療費用、病假工資、傷殘撫卹費、退休養老金及其它勞保福利費用。

乙方享受元旦、春節、“五一”、“十一”等共七天國家法定有薪假日。乙方家屬在外地的,乙方實行計劃生育的,分別按國家規定享受探親假待遇和計劃生育假待遇。乙方符合公司休假條件的,享受年休假待遇。

第九條勞動保護

甲方根據生產和工作的需要,按國家規定向乙方提供勞動保護用品和保健食品。

甲方安國家規定在女職工經期、孕期、產褥期、哺乳期對其提供相應的勞動保護。

第十條勞動紀律

乙方應遵守國家的各項法律規定,《職工守則》及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

第十一條獎懲

甲方將根據乙方的工作態度,勞動表現,貢獻大小,按照本公司獎懲條例給予乙方物質和精神獎勵。乙方如違反《職工守則》和甲方的其它規章制度,甲方有權給予乙方處分。乙方如觸犯刑律受到法律制裁,甲方將予開除,本合同自行解除。

第十二條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__年,於__年__月__日到期。

第十三條其他

本公司《職工守則》為本合同的附件,是本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

甲方:

公司總經理簽章:

乙方:

職工個人簽章:

__年__月__日

(有業績指標)勞動合同書 篇3

合同編號:

勞動合同書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福建F勞動保障事務代理有限公司

入職聲明

本人就受聘於福建F勞動保障事務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相關事宜作如下聲明:

一、本人自願作為公司的員工,從事派遣崗位服務工作。

二、本人在此聲明:本人已瞭解並同意遵守公司的《入職須知》、《退職須知》和《報銷生育保險須知》、《申報工傷須知》、《辦理退休須知》、《辦理養社會保險轉移須知》、《離職後申請失業金須知》等事項,並願意執行。

三、本人在此聲明:本人向公司出示的、陳述的任何有關本人自身情況的説明都是真實的。本人自身情況包括但不限於本人的學歷、學位、技能、工作經歷、家庭情況、婚姻狀況、身體狀況、社會保險情況等等。若本人就上述自身情形為不實陳述,則視為本人的欺詐行為,公司可以據此解除與本人的勞動合同,並且不承擔任何賠償責任。因本人的不實陳述給公司和自身造成的損害,由本人承擔。

四、本人在此聲明:於本聲明簽署之日起,本人與任何其他單位不存在任何勞動關係。並且,本人受聘於公司不會違反本人對前僱主的任何競業限制義務,公司不會因僱傭本人而引發任何訴訟。任何公司因僱傭本人而引發的任何法律責任由本人承擔。

五、本人在此聲明:本人對前僱主或其他任何單位不負有保守商業祕密義務。本人承諾不將任何涉及第三方的商業祕密帶入公司,並不在公司使用。任何因本人違反對第三方的保守商業祕密的義務而導致的任何法律責任,由本人承擔。

六、本人在此聲明:在此之前,公司已向本人明確告知了派遣企業、工作崗位內容、勞動合同期限和工作崗位職責,並出示了公司以及派遣企業現有的各項規章制度。並且,本人清楚公司將根據情況不時更新這些規章制度,本人表示將對其予以嚴格遵守。特別強調,本人理解公司的商業祕密保護政策,本人將嚴格保守公司的商業祕密。

七、本人在此聲明:在公司和派遣企業工作期間,不得存在以下違反職業信用的行為:未滿約定的服務期限提出辭職;未經批准擅自離職;辭職但未辦理工作交接;違反工作紀律被甲方辭退或開除;借派遣企業公款未還;侵佔派遣企業財產;約定違約金未付;約定賠償金未付;違反公司和派遣企業保密規定,泄露祕密;利用工作之便侵佔派遣企業財物。

聲明人(簽字):           

年  月  日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福建F勞動保障事務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烏山西路號鼓樓科技大廈層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委託代理人):程

乙方(勞動者)姓名:             

性別:             

聯繫地址:                                

聯繫電話:                                

居民身份證號碼(或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期限為    年,合同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二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派遣至                      

(下稱:用工單位)從事       崗位(工種)工作,具體的崗位職責、工作要求和任職標準等,根據用工單位的崗位説明書及甲方的有關規定執行。乙方同意甲方和用工單位可以根據工作需要或本企業規章制度對工作崗位進行調整。

乙方的工作地點為      。甲方和用工單位可以根據本企業的規章制度對乙方的工作地點進行調整。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三條 乙方在工作期間實行標準工時制度,用工單位可以根據本企業的規章制度調整乙方執行的工時制度。

第四條 乙方享有在法定假期和用工單位規定的假期休息的權利。因特殊情況和緊急任務確需延長工作時間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用工單位安排乙方加班的,應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並給予相應的報酬或安排補休,具體按照用工單位的規章制度執行。

四、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五條 甲方和用工單位應嚴格執行國家和地方有關勞動保護的法律、法規和規章,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防護用具,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衞生制度及其標準。

第六條 對乙方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甲方和用工單位應按國家有關規定組織上崗前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在合同期內應定期對乙方進行職業健康檢查。

第七條 甲方和用工單位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衞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乙方應參加上述培訓並嚴格遵守與其崗位有關的勞動安全規定和操作規範,自覺預防事故和職業病的發生。

第八條 乙方有權拒絕甲方和用工單位的違章指揮,對甲方和用工單位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並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五、勞動報酬

第九條 甲方按月按時以貨幣形式足額支付乙方工資,具體標準按照用工單位的薪酬制度執行。甲方可以根據用工單位的業績、規章制度、乙方的工作表現和能力,以及乙方的工作年限、獎罰記錄、崗位變化等,調整乙方的工資水平。甲、乙雙方對勞動報酬另有約定的,通過專項協議明確。

第十條 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為税前工資,個人所得税由乙方承擔,甲方負責代扣代繳。

第十一條 乙方在合同期內,休息休假、患病或負傷、生育、死亡等待遇,以及醫療期、孕期、產期、哺乳期的期限及待遇,均按照國家、甲方和用工單位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執行。

六、社會保險

第十二條 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社會保險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社會保險費個人繳納部分,乙方同意甲方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七、規章制度約定

第十三條 乙方應自覺遵守國家及當地政府的法律、法規和甲方及用工單位各項規章制度,甲方和用工單位有權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及本企業規章制度給予乙方獎勵或懲處。

第十四條 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甲方和用工單位可以依法根據國家、上級主管單位有關規定和甲方管理的需要制定新的規章制度,也可以對公司制定的規章制度進行修訂。

八、保密責任

第十五條 乙方承諾嚴格遵守甲方和用工單位有關保守企業祕密的各項規章制度,嚴格保守甲方和用工單位重大經營管理事項、重要業務統計指標、核心技術和客户信息等商業祕密,在合同期內及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後,不得以任何方式披露、使用或者允許他人使用甲方和用工單位的商業祕密。

九、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十六條 乙方同意在合同期內,在其他公司或單位從事、參與、兼職的工作事先書面告知甲方。

第十七條 本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簽按及相應的法律責任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甲方的規章制度執行。

第十八條 乙方參加由甲方和用工單位提供的專項培訓費用的專業技術培訓,應與甲方簽訂培訓服務期協議,約定服務期。乙方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第十九條 任何與雙方勞動關係有關的文件,甲方在不能當面送達的情況下,依乙方在本合同中填寫的地址寄出,均視為履行了書面通知義務,當乙方住址變更後,應當在七日內將新地址書面通知甲方。因乙方未書面通知甲方,造成甲方的通知無法送達的,由乙方承擔責任。

第二十條 本合同訂立後,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的各類協議,作為本合同的補充協議,如與本合同不一致的,以協議內容為準。各類協議包括但不侷限以下內容:崗位説明書、保守公司商業祕密協議書、培訓服務期協議書、轉崗通知書和績效協議等。

第二十一條 乙方同意在解除或終止合同時的最後工作日之前,應按照用工單位要求辦理工作交接手續,並按照甲方有關規定辦理完畢離職手續。

甲方在乙方辦理完畢離職手續後,提供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按照規定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轉移手續。

第二十二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和甲方的規章制度執行,沒有規定的,雙方可另行協商解決。合同期內,所有條款與國家新頒佈的法律法規不符的,雙方按新規定執行。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壹式叁份,甲方、乙方和用工單位各執壹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四條 本合同由雙方簽字或蓋章後,並於實際用工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委託人簽名:                  (簽名)

(公章)                        (蓋章)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有業績指標)勞動合同書 篇4

甲方(用人單位):

法定代表人:

乙方(勞動者):

户籍所在地住址:

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根據《勞動合同法》等有關勞動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確立勞動關係。

一、勞動合同期限

從 年 月 日 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包括試用期為 個月,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一)甲方安排乙方在 從事 工作;

(二)甲方可以根據工作需要及乙方工作能力和表現調整乙方工作崗位,乙方無正當理由應無條件服從;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甲方執行國家規定的工時制度,並可按照有關規定根據不同工作崗位需要對乙方具體工作時間作出規定和調整。乙方按甲方規定的時間執行;

(二)鑑於甲方行業的特殊性,甲方可以根據工作需要對乙方的工作時間工作班次、休息日進行調整,乙方願意服從甲方的安排。

四、勞動報酬

(一)乙方試用期工資 元/月(日);試用期滿按以下第 方式計算工資:

1、計時工資 工資為 元/月;

2、計件工資。甲方應制定科學合理的勞動定額標準,雙方及時協商約定計件單價;甲方應以以法定貨幣支付工資,每月 日發放乙方上一個月的工資。工資不低於省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加班工資按法律規定執行。

五、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甲乙雙方均應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用,社會保險費個人繳納部分,甲方可以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一)甲方按國家和地方政府有關規定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保護設施和勞動條件,切實保護乙方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二)甲方按國家有關規定對乙方進行有關勞動安全知識、規章制度、業務操作規程及技能等培訓,乙方應參加上述培訓並嚴格遵守與其崗位有關的勞動安全規定及操作規程。

(三)對乙方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甲方應告知乙方並按國家有關規定組織上崗前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在合同期內應定期對乙方進行職業健康檢查。

七、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有業績指標)勞動合同書 篇5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地址

乙方(勞動者) 姓 名

性 別

出生年月

文化程度

駕駛證號

身 份 證

住 址

電 話

年 月 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一致,自願簽訂本勞動合同。

一、 合同期限: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為期 年。其中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為試用期,試用期滿合格不再另行辦理正式錄用手續。

二、工作任務:甲方安排乙方從事駕駛員工作,同時亦有權根據其生產經營活動或其它工作需要另行安排乙方完成其它臨時性工作任務。

三、甲方對乙方實行基本工資加補貼的工資制度,即月基本工資為 元,按車輛行程每公里補貼 元,午餐補貼每月 元。

前款所述工資制度具體執行標準甲方有權適當調整,但調整後總額不得低於前款約定數額。

四、甲方根據有關職工勞動安全,勞動保護,職業衞生等規定,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保證乙方在安全、衞生的環境條件下工作。

五、雙方都必須遵守國家交通,運輸管理部門制定的交通運輸安全管理法規,不超限、不疲勞駕駛等,確保交通運輸安全。

六、勞保福利待遇:

按駕駛員崗位要求發放勞動保護用品。

乙方安全行車,不出現機械或道路交通肇事事故,甲方每月發安全獎 元。

甲方按駕駛員崗位要求和國家相關政策法規規定為乙方辦理人身意外傷害等保險。

乙方在甲方連續工作滿三年以上,甲方為乙方辦理基本養老保險。

乙方工傷,甲方按國家規定標準給予工傷待遇。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不能從事駕駛員崗位工作的可以請病假,病假期間停發工資,改按日計算,每日補助生活費 元,如病假超過三個月仍不能正常從事駕駛員工作,甲方可安排乙方從事其它力所能及的工作。並相應調整乙方工資報酬。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費自理,甲方可酌情予以補助。

七、乙方工作紀律:

自覺遵守國家交通運輸及安全管理法律法規和甲方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調度,積極勞動,爭創一流工作業績。

按甲方規定維護保養車輛,非因特殊情況並經甲方認可不得讓車輛帶病運行。

未經甲方事先認可,不得有償或無償為家庭、親友或他人(包括機關、企事業單位)帶客帶貨。

不得為增加里程而繞道行使。

不得在甲方公司以外任何單位組織兼職。

不得泄露甲方客户名單和其它商業祕密。

八、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經雙方協商一致可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且不構成違約:

乙方經試用不能勝任甲方工作時。

乙方因失職或違反法律、法規公司規章制度造成甲方壹萬元以上經濟損失的(含道路交通責任事故)。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病假超過三個月同時又不能勝任甲方另行安排的其他崗位工作的。

公司經營虧損或因其它不可抗拒的客觀情況確需裁減人員的。

乙方被追究刑事責任或給予勞動教養行政處罰的。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且不構成違約:

乙方在試用期內的。

甲方強令乙方冒險作業或違規作業的。

甲方不按本合同約定支付乙方勞動報酬的。

乙方可以正常從事駕駛工作,但甲方不提供車輛或拒不安排乙方從事駕駛工作的(臨時性安排做其它工作除外)。

九、除前面第八條所列情形外,在本合同履行期限內,任何一方都不得單方解除本合同。否則即為違約,因違約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沒有造成損失或損失難以計算的,應償付對方違約金人民幣壹萬元。

十、除前述第九條外,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約定的其它義務或履行義務不符合約定都是違約行為,違約方應向守約方償付違約金人民幣500元至20__元,具體數額由守約方根據對方違約的情節,後果等實際情況酌定。

十一、乙方在履行甲方公司職務或執行公司任務過程中,所產生的民事權利由甲方享有,民事責任也由甲方承擔,但依照有關政策,法規和公司規章制度,乙方自己應當承擔的責任,甲方在對外承擔責任後,有權在公司內部依照有關規定向乙方追償。

乙方在履行公司職務和執行公司任務無關的個人行為,所產生的民事行政等法律責任,均由其本人承擔,甲方概不負責。

十二、甲方經民主程序制定並出示的規章制度均系本合同附件,對乙方具有約束力。

十三、擔保:為確保本合同全面履行,乙方自願提供 元為貨物保證金,保證金保證的範圍是本合同項下乙方全部債務(違約賠償、經濟處罰、第三者責任等等)以及甲方為實現本合同項下債權而實際發生的必要費用。

乙方保證人承諾同意前次所述保證事項且保證責任形式為連帶保證。

十四、本合同期限屆滿,雙方權利義務終止,如經協商雙方同意延續本合同的,可以延續本合同,但應經雙方簽字明確延續期限。

十五、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如有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經協商也可以增、減、變更本合同內容,但均應立文字根據。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權依法申請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仲裁,直至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六、本合同經雙方和乙方保證人簽字生效,共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乙方保證人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保證人:

年 月 日

續簽

記錄

本合同延續至 年 月 日止。甲方: 乙方: 保證人:

本合同延續至 年 月 日止。甲方: 乙方: 保證人:

本合同延續至 年 月 日止。甲方: 乙方: 保證人:

(有業績指標)勞動合同書 篇6

甲方:

乙方: 性別:

出生年月: 身份證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一致同意簽訂本勞動合同,並達成協議條款如下:

一、 簽訂本合同之日起乙方為甲方實習試用期員工。

二、 本合同為期限為三個月,合同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實習試用期合同結束後根據工作情況簽訂正式勞動合同

三、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的需要,安排在本社區從事工作,乙方應按照甲方關於本崗位工作任務和責任要求,完成自己的工作,甲方應確定合同的勞動額。

四、 甲方執行國家法律法規的工作和休息,休假制度,乙方應遵守甲方有關工作的休假和規定。

五、 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甲方按照國家規定,以法定貨幣按月支付乙方應得的工資報酬。

六、 乙方必須遵守國家法規,自覺執行甲方依法建立的規章制度和各種經營規範,服從組織安排,搞好本職工作,保證完成任務。

七、 勞動合同期滿或在勞動合同期內甲方依法破產、撤銷等,本合同即行終止。

八、 本合同終止、解除後,所有屬於甲方但乙方保管、使用的物品和圖表及其他文件均應交還甲方。

九、 乙方在合同期內和終止、解除合同後六個月內,須為甲方保守商業祕密。

十、 乙方公開涉及甲方利益的商業祕密之前須徵得甲 方同意。

十一、 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款,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的規定承擔法律責任。乙方違反本合同,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將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十二、 本合同未經國家程序修改,則修改部分無效。本合同代簽或未簽字(蓋章)無效。

十三、本合同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簽字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雙方另行商議。即為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有業績指標)勞動合同書 篇7

甲方(用人單位)全稱:_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姓名:__________

本市(縣、區)住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__________省勞動合同辦法》等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期限為(從下列a、b中選擇):

a.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合同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b.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的勞動合同。雙方的具體約定為:

第二條 試用期約定為(從下列a、b中選擇):

a.無試用期;

b.試用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二、勞動崗位和工作內容

第三條 甲方安排乙方從事工種(崗位)。根據生產經營的需要,在乙方能夠勝任的前提下,甲方可以合理變更乙方的工作崗位和任務。乙方應完成甲方合理分配的生產任務。

三、勞動報酬

第四條 甲方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和乙方工作崗位,確定乙方工資標準為(從下列a、b、c中選擇;無論採用何種標準,每月工資總額均不得低於項目所在地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a.按月工資標準計算勞動報酬,每月工資為¥元(人民幣大寫:);

b.按工日工資標準(1工日=8工時)、根據乙方實際工作時間計算勞動報酬,每工日工資為¥元(人民幣大寫:);

c.根據乙方完成工作量計算勞動報酬,具體標準為:

第五條 甲方應按本合同附件樣式製作記工考勤卡,交乙方保管,作為計算工資的原始憑證。甲方應指定專人作為記工員,對乙方每天工作內容、工作時間(工作量)等在記工考勤卡上予以記錄;甲方項目部應在每月月中和月末對記工考勤卡上的記錄進行審核、確認。

第六條 對於乙方非因本人原因而全天不能工作的,甲方按每天¥元(人民幣大寫:)的標準計算誤工費,列入當月工資支付給乙方。

第七條 工資按月支付,具體支付、結算方式為

(從下列a、b中選擇;無論採用何種支付、結算方式,每月支付額均不得低於項目所在地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a、每月日前結算付清上月工資;

b.每月日前支付¥元(人民幣大寫:),餘款按如下約定結算支付:

第八條 工資發放方式為(從下列a、b中選擇):

a.銀行代發:甲方為乙方在銀行開立工資結算賬户,工資發放均通過此賬户進行;

b.現金髮放:甲方直接向乙方發放現金,乙方本人憑身份證原件領取並簽名確認。

四、工作時間

第九條 工作時間為(從下列a、b中選擇):

a.人實行標準工時制。乙方每天工作8小時,每週工作40小時,休息2天。

b.甲方根據建築業生產特點實行不定時工作制或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等其他工作和休息辦法,並報勞動部門備案。甲方應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和我省有關規定,合理安排乙方的工作和休息時間。

五、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第十條 甲方依法參加工傷社會保險,按規定繳納工傷保險費。其他保險和福利待遇按國家和我省有關規定以及雙方約定執行,具體如下:

六、勞動保護

第十一條 甲方應按照國家和行業勞動衞生、安全生產等相關規定,向乙方提供合格的勞動安全衞生條件和必需的勞動工具、勞動保護用品,對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勞動者定期進行健康檢查,改善生產、生活條件,保障乙方的安全和健康。

第十二條 甲方應對乙方進行上崗前安全生產教育。乙方從事特種作業的必須經過專門培訓並取得特種作業資格後持證上崗。

第十三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的宿舍、食堂、飲用水、洗浴、公廁等基本生活條件應達到安全、衞生要求,其中建築施工現場要符合《建築施工現場環境與衞生標準》(jcj146-)。

第十四條 乙方在勞動過程中應嚴格遵守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等制度和各項操作規程,有權拒絕違章指揮和冒險作業,對甲方管理人員漠視職工安全和健康的行為有權進行檢舉和控告。

七、勞動紀律

第十五條 甲方可以依法制定企業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對乙方實行管理,已經制定的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應當及時告知乙方。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

八、本合同的解除、變更、終止

第十六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變更或解除。

第十七條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

1.乙方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招用條件的;

2.乙方提供虛假身份證、資格證、上崗證、勞動關係狀況證明的;

3.乙方嚴重違反甲方勞動紀律或規章制度的;

4.乙方有偷竊、打架鬥毆、賭博等行為,經教育仍不悔改的;

5.乙方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6.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十八條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x勞動的;

3.甲方不能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的;

4.甲方不能按照國家規定和本合同約定確保勞動條件的。

第十九條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1.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合同期滿甲乙雙方任何一方不再續訂的;

2.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的勞動合同,工作完成的。

第二十條 本合同解除或終止之日起____日內,甲方要與乙方進行工資結算,並一次性付清所有未發放工資。

九、違約責任

第二十一條 違約責任規定如下:

1.甲方未按本合同規定期限發放工資,且未徵得乙方同意的,除須全額補發工資外,還應按每天¥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的標準向乙方支付違約金(自本合同第七條約定的發放期限屆滿之日起算)。

2.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予賠償。

3.其他:

十、雙方約定的其它事項

第二十二條 雙方約定:

十一、勞動爭議處理

第二十三條 甲乙雙方因執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時,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以在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____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仲裁申請。任何一方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____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二、其它事項

第二十四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現行法律法規、本省規定有牴觸的內容,按法律法規和本省規定執行。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雙方必須嚴格遵守執行。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一份報勞動部門備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

甲方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有業績指標)勞動合同書 篇8

甲方乙方北京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監製年月日甲方乙方姓名性別居民身份證號碼導遊證號碼根據《勞動法》和有關法規、規章,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一條 本合同為乙方完成年度旅遊線路的導遊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

乙方導遊任務的詳細情況和要求見附件。

第二條 本合同的生效時間為:本合同終止的條件為:

第三條 在執行導遊任務前,甲方向乙方支付完成本合同約定的導遊業務中所需要的帶團費用。

第四條 乙方遵守甲方制定的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嚴格履行導遊員職責。

乙方違反甲方制定的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或者未履行導遊員職責的,甲方有權依據本合同和相關規定處理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五條 乙方完成本合同約定導遊任務的勞動報酬為: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勞動報酬的時間為:支付勞動報酬的其他約定:第六條 甲乙雙方約定,乙方的社會保險按以下方式辦理:(一)甲乙雙方按國家和本市規定共同承擔社會保險費用,由甲方繳納。

(二)甲乙雙方按國家和本市規定承擔社會保險費用,但甲方承擔的社會保險費用支付給乙方,由乙方繳納。

第七條 甲乙雙方除可以依據《北京市勞動合同規定》解除勞動合同外,就其他情形解除勞動合同約定如下:第八條 違約責任的約定:第九條 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內容:第十條 雙方因履行勞動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旅行社註冊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機構提出書面申請。

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一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後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二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十三條 本合同的附件如下:甲方:(公章)           乙方:(簽章)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有業績指標)勞動合同書 篇9

勞動合同書(模板)

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

甲方地址:

乙方:

居民身份證號碼:

家庭住址:

風險提示:

企業的招聘工作完成後,就進入了用工階段,在用工前,企業一定要在員工入職一個月內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否則企業將為此付出巨大的代價:

一是,企業將支付未簽訂勞動合同期限的雙倍工資。如:企業超過一年未籤勞動合同,企業就得多支付員工11個月的工資。

二是,如果未簽訂勞動合同期限超出一年,將致使簽訂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條件成立,只要沒有出現法律規定的條件或者雙方約定的條件,企業就得繼續履行勞動合同規定的義務,無法解除勞動合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同意、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向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期限類型為______期限合同。本合同生效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其中試用期______個月本合同______終止。

風險提示:

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法》中對試用期長短的限制根據合同期限的來規定,如:

1、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

2、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

3、勞動合同期限三年以上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違反以上規定進行約定的,若被員工投訴,會被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如果違法約定的試用期已經履行的,單位還要向員工支付賠償金。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____崗位(工種)工作。

第三條 乙方應按照申方的合法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四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____工作制。

執行定時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週不超過四十四小時。甲方保證乙方每週至少休息一日,甲方由於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時間不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

執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在保證完成甲方工作任務的情況下,工作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第五條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的,應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工資;加點的,甲方應支付加點工資。

第六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衞生制度及其標準。

甲方應按照國家或北京市有關部門的規定組織安排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第七條 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衞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四、勞動報酬

第八條 甲方的工資分配應遵循按勞分配原則。

第九條 執行定時工作制或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乙方為甲方工作,甲方每月____日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工資不低於____元,其中試用期間工資為____元。

執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工資支付按_______執行。

第十條 由於甲方生產任務不足,使乙方下崗待工的,甲方保證乙方的月生活費不低於_____元。

五、保險福利待遇

風險提示:

繳納社會保險是企業的法定義務,即使是員工自己同意不繳納社保,還簽訂了相關的協議,這也不能規避企業為員工繳納社保的義務。因此,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是企業必須而為的行為,否則,當員工以此通過法律程序維權,用人單位就要為此付出相應的代價。

第十一條 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和北京市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繳納職工養老、失業和大病醫療統籌及其他社會保險費用。

甲方應為乙方填寫《職工養老保險手冊》。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後,《職工養老保險手冊》按有關規定轉移。

第十二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疾病救濟費和醫療待遇按照執行。

第十三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工資和醫療保險待遇按國家和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勞動紀律

第十五條 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衞生、生產工藝、操作規程和工作規範;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思想覺悟和職業技能。

第十六條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紀律處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十七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本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

第十八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的相關內容。

第十九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二十一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雙方不能依據本合同第十八條規定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二條 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經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説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並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後,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三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二條終止、解除本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3、義務兵復員退伍和建設徵地農轉工人員初次參加工作未滿三年的;

4、義務服兵役期間的。

第二十四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醫療終結,經市、區、縣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完全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_____辦理,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二條解除勞動合同。

第二十五條 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二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第二十七條 本合同期限屆滿,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第二十八條 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乙方離休、退休、退職及死亡或本合同約定的解除條件出現,本合同終止。

八、經濟補償與賠償

第二十九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違反和解除乙方勞動合同的,應按下列標準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1、甲方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除在規定的時間內全額支付乙方工資報酬外,還需加發相當於工資報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

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低於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要在補足低於標準部分的同時,另外支付相當於低於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應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滿一年發給相當於乙方解除本合同前十二個月平均工資一個月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

1、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由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第三十一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應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本單位上年月平均工資一個月的經濟補償金: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經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

2、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由甲方解除勞動合同的;

3、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必須裁減人員的。

以上三種情況,如果乙方被解除本合同前十二個月的月平均工資高於本單位上年月平均工資的,按本人月平均工資計發。

第三十二條 甲方解除本合同後,未按規定給予乙方經濟補償的,除全額發給經濟補償金外,還須按該經濟補償金數額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額外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三條 支付乙方經濟補償時,乙方在甲方工作時間不滿一年的按一年的標準發給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四條 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經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甲方還應發給乙方不低於企業上年月人均工資六個月的醫療

補助費,患重病和絕症的還應增加醫療補助費;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於醫療補助費的百分之五十,患絕症的增加部分不低於醫療補助費的百分之一百。

第三十五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由於甲方原因訂立的無效勞動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害的,應按損失程度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六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違反本合同約定的保守商業祕密事項,對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按損失的程度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風險提示:

建議單獨簽訂競業禁止協議的五類崗位,以保護公司商業祕密:

1、高層管理者——掌握企業大量商業祕密;

2、技術研發人員——掌握企業技術祕密;

3、高級營銷人員——直接掌握着大量的客户資源;

4、重要信息員——掌握企業內的各種調研數據等;

5、重要管理崗位的人員——如hr、財務管理、法務管理人員,許多公司關鍵資料都在他們那;

注意:公司給付給予上述員工經濟補償是員工履行競業禁止義務的前提,且法律上也對競業禁止的範圍、地域、期限做出了嚴格的規定,稍有不慎可能導致協議無效。企業若有需要,請交給專業律師定製。

第三十七條 乙方解除本合同的,凡由甲方出資培訓和招接收的人員,應向甲方償付培訓費和招待收費。其標準為:_________。

九、勞動爭議處理

第三十八條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___________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其他

第三十九條 甲方以下規章制度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十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後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日期: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簽章):

日期: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勞動合同書

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

甲方地址:

乙方:

居民身份證號碼:

家庭住址:

風險提示:

企業的招聘工作完成後,就進入了用工階段,在用工前,企業一定要在員工入職一個月內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否則企業將為此付出巨大的代價:

一是,企業將支付未簽訂勞動合同期限的雙倍工資。如:企業超過一年未籤勞動合同,企業就得多支付員工11個月的工資。

二是,如果未簽訂勞動合同期限超出一年,將致使簽訂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條件成立,只要沒有出現法律規定的條件或者雙方約定的條件,企業就得繼續履行勞動合同規定的義務,無法解除勞動合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同意、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向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期限類型為______期限合同。本合同生效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其中試用期______個月本合同______終止。

風險提示:

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法》中對試用期長短的限制根據合同期限的來規定,如:

1、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

2、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

3、勞動合同期限三年以上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違反以上規定進行約定的,若被員工投訴,會被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如果違法約定的試用期已經履行的,單位還要向員工支付賠償金。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____崗位(工種)工作。

第三條 乙方應按照申方的合法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四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____工作制。

執行定時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週不超過四十四小時。甲方保證乙方每週至少休息一日,甲方由於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時間不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

執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在保證完成甲方工作任務的情況下,工作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第五條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的,應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工資;加點的,甲方應支付加點工資。

第六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衞生制度及其標準。

甲方應按照國家或北京市有關部門的規定組織安排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第七條 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衞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四、勞動報酬

第八條 甲方的工資分配應遵循按勞分配原則。

第九條 執行定時工作制或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乙方為甲方工作,甲方每月____日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工資不低於____元,其中試用期間工資為____元。

執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工資支付按_______執行。

第十條 由於甲方生產任務不足,使乙方下崗待工的,甲方保證乙方的月生活費不低於_____元。

五、保險福利待遇

風險提示:

繳納社會保險是企業的法定義務,即使是員工自己同意不繳納社保,還簽訂了相關的協議,這也不能規避企業為員工繳納社保的義務。因此,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是企業必須而為的行為,否則,當員工以此通過法律程序維權,用人單位就要為此付出相應的代價。

第十一條 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和北京市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繳納職工養老、失業和大病醫療統籌及其他社會保險費用。

甲方應為乙方填寫《職工養老保險手冊》。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後,《職工養老保險手冊》按有關規定轉移。

第十二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疾病救濟費和醫療待遇按照執行。

第十三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工資和醫療保險待遇按國家和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勞動紀律

第十五條 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衞生、生產工藝、操作規程和工作規範;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思想覺悟和職業技能。

第十六條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紀律處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十七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本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

第十八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的相關內容。

第十九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二十一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雙方不能依據本合同第十八條規定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二條 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經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説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並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後,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三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二條終止、解除本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3、義務兵復員退伍和建設徵地農轉工人員初次參加工作未滿三年的;

4、義務服兵役期間的。

第二十四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醫療終結,經市、區、縣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完全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_____辦理,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二條解除勞動合同。

第二十五條 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二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第二十七條 本合同期限屆滿,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第二十八條 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乙方離休、退休、退職及死亡或本合同約定的解除條件出現,本合同終止。

八、經濟補償與賠償

第二十九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違反和解除乙方勞動合同的,應按下列標準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1、甲方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除在規定的時間內全額支付乙方工資報酬外,還需加發相當於工資報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

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低於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要在補足低於標準部分的同時,另外支付相當於低於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應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滿一年發給相當於乙方解除本合同前十二個月平均工資一個月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

1、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由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第三十一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應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本單位上年月平均工資一個月的經濟補償金: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經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

2、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由甲方解除勞動合同的;

3、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必須裁減人員的。

以上三種情況,如果乙方被解除本合同前十二個月的月平均工資高於本單位上年月平均工資的,按本人月平均工資計發。

第三十二條 甲方解除本合同後,未按規定給予乙方經濟補償的,除全額發給經濟補償金外,還須按該經濟補償金數額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額外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三條 支付乙方經濟補償時,乙方在甲方工作時間不滿一年的按一年的標準發給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四條 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經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甲方還應發給乙方不低於企業上年月人均工資六個月的醫療

補助費,患重病和絕症的還應增加醫療補助費;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於醫療補助費的百分之五十,患絕症的增加部分不低於醫療補助費的百分之一百。

第三十五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由於甲方原因訂立的無效勞動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害的,應按損失程度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六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違反本合同約定的保守商業祕密事項,對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按損失的程度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風險提示:

建議單獨簽訂競業禁止協議的五類崗位,以保護公司商業祕密:

1、高層管理者——掌握企業大量商業祕密;

2、技術研發人員——掌握企業技術祕密;

3、高級營銷人員——直接掌握着大量的客户資源;

4、重要信息員——掌握企業內的各種調研數據等;

5、重要管理崗位的人員——如hr、財務管理、法務管理人員,許多公司關鍵資料都在他們那;

注意:公司給付給予上述員工經濟補償是員工履行競業禁止義務的前提,且法律上也對競業禁止的範圍、地域、期限做出了嚴格的規定,稍有不慎可能導致協議無效。企業若有需要,請交給專業律師定製。

第三十七條 乙方解除本合同的,凡由甲方出資培訓和招接收的人員,應向甲方償付培訓費和招待收費。其標準為:_________。

九、勞動爭議處理

第三十八條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___________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其他

第三十九條 甲方以下規章制度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十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後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日期: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簽章):

日期: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勞動合同書

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

甲方地址:

乙方:

居民身份證號碼:

家庭住址:

風險提示:

企業的招聘工作完成後,就進入了用工階段,在用工前,企業一定要在員工入職一個月內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否則企業將為此付出巨大的代價:

一是,企業將支付未簽訂勞動合同期限的雙倍工資。如:企業超過一年未籤勞動合同,企業就得多支付員工11個月的工資。

二是,如果未簽訂勞動合同期限超出一年,將致使簽訂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條件成立,只要沒有出現法律規定的條件或者雙方約定的條件,企業就得繼續履行勞動合同規定的義務,無法解除勞動合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同意、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向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期限類型為______期限合同。本合同生效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其中試用期______個月本合同______終止。

風險提示:

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法》中對試用期長短的限制根據合同期限的來規定,如:

1、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

2、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

3、勞動合同期限三年以上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違反以上規定進行約定的,若被員工投訴,會被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如果違法約定的試用期已經履行的,單位還要向員工支付賠償金。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____崗位(工種)工作。

第三條 乙方應按照申方的合法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四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____工作制。

執行定時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週不超過四十四小時。甲方保證乙方每週至少休息一日,甲方由於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時間不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

執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在保證完成甲方工作任務的情況下,工作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第五條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的,應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工資;加點的,甲方應支付加點工資。

第六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衞生制度及其標準。

甲方應按照國家或北京市有關部門的規定組織安排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第七條 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衞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四、勞動報酬

第八條 甲方的工資分配應遵循按勞分配原則。

第九條 執行定時工作制或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乙方為甲方工作,甲方每月____日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工資不低於____元,其中試用期間工資為____元。

執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工資支付按_______執行。

第十條 由於甲方生產任務不足,使乙方下崗待工的,甲方保證乙方的月生活費不低於_____元。

五、保險福利待遇

風險提示:

繳納社會保險是企業的法定義務,即使是員工自己同意不繳納社保,還簽訂了相關的協議,這也不能規避企業為員工繳納社保的義務。因此,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是企業必須而為的行為,否則,當員工以此通過法律程序維權,用人單位就要為此付出相應的代價。

第十一條 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和北京市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繳納職工養老、失業和大病醫療統籌及其他社會保險費用。

甲方應為乙方填寫《職工養老保險手冊》。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後,《職工養老保險手冊》按有關規定轉移。

第十二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疾病救濟費和醫療待遇按照執行。

第十三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工資和醫療保險待遇按國家和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勞動紀律

第十五條 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衞生、生產工藝、操作規程和工作規範;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思想覺悟和職業技能。

第十六條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紀律處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十七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本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

第十八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的相關內容。

第十九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二十一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雙方不能依據本合同第十八條規定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二條 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經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説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並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後,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三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二條終止、解除本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3、義務兵復員退伍和建設徵地農轉工人員初次參加工作未滿三年的;

4、義務服兵役期間的。

第二十四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醫療終結,經市、區、縣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完全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_____辦理,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二條解除勞動合同。

第二十五條 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二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第二十七條 本合同期限屆滿,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第二十八條 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乙方離休、退休、退職及死亡或本合同約定的解除條件出現,本合同終止。

八、經濟補償與賠償

第二十九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違反和解除乙方勞動合同的,應按下列標準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1、甲方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除在規定的時間內全額支付乙方工資報酬外,還需加發相當於工資報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

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低於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要在補足低於標準部分的同時,另外支付相當於低於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應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滿一年發給相當於乙方解除本合同前十二個月平均工資一個月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

1、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由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第三十一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應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本單位上年月平均工資一個月的經濟補償金: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經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

2、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由甲方解除勞動合同的;

3、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必須裁減人員的。

以上三種情況,如果乙方被解除本合同前十二個月的月平均工資高於本單位上年月平均工資的,按本人月平均工資計發。

第三十二條 甲方解除本合同後,未按規定給予乙方經濟補償的,除全額發給經濟補償金外,還須按該經濟補償金數額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額外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三條 支付乙方經濟補償時,乙方在甲方工作時間不滿一年的按一年的標準發給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四條 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經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甲方還應發給乙方不低於企業上年月人均工資六個月的醫療

補助費,患重病和絕症的還應增加醫療補助費;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於醫療補助費的百分之五十,患絕症的增加部分不低於醫療補助費的百分之一百。

第三十五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由於甲方原因訂立的無效勞動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害的,應按損失程度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六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違反本合同約定的保守商業祕密事項,對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按損失的程度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風險提示:

建議單獨簽訂競業禁止協議的五類崗位,以保護公司商業祕密:

1、高層管理者——掌握企業大量商業祕密;

2、技術研發人員——掌握企業技術祕密;

3、高級營銷人員——直接掌握着大量的客户資源;

4、重要信息員——掌握企業內的各種調研數據等;

5、重要管理崗位的人員——如hr、財務管理、法務管理人員,許多公司關鍵資料都在他們那;

注意:公司給付給予上述員工經濟補償是員工履行競業禁止義務的前提,且法律上也對競業禁止的範圍、地域、期限做出了嚴格的規定,稍有不慎可能導致協議無效。企業若有需要,請交給專業律師定製。

第三十七條 乙方解除本合同的,凡由甲方出資培訓和招接收的人員,應向甲方償付培訓費和招待收費。其標準為:_________。

九、勞動爭議處理

第三十八條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___________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其他

第三十九條 甲方以下規章制度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十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後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日期: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簽章):

日期: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勞動合同書

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

甲方地址:

乙方:

居民身份證號碼:

家庭住址:

風險提示:

企業的招聘工作完成後,就進入了用工階段,在用工前,企業一定要在員工入職一個月內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否則企業將為此付出巨大的代價:

一是,企業將支付未簽訂勞動合同期限的雙倍工資。如:企業超過一年未籤勞動合同,企業就得多支付員工11個月的工資。

二是,如果未簽訂勞動合同期限超出一年,將致使簽訂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條件成立,只要沒有出現法律規定的條件或者雙方約定的條件,企業就得繼續履行勞動合同規定的義務,無法解除勞動合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同意、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向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期限類型為______期限合同。本合同生效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其中試用期______個月本合同______終止。

風險提示:

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法》中對試用期長短的限制根據合同期限的來規定,如:

1、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

2、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

3、勞動合同期限三年以上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違反以上規定進行約定的,若被員工投訴,會被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如果違法約定的試用期已經履行的,單位還要向員工支付賠償金。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____崗位(工種)工作。

第三條 乙方應按照申方的合法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四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____工作制。

執行定時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週不超過四十四小時。甲方保證乙方每週至少休息一日,甲方由於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時間不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

執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在保證完成甲方工作任務的情況下,工作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第五條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的,應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工資;加點的,甲方應支付加點工資。

第六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衞生制度及其標準。

甲方應按照國家或北京市有關部門的規定組織安排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第七條 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衞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四、勞動報酬

第八條 甲方的工資分配應遵循按勞分配原則。

第九條 執行定時工作制或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乙方為甲方工作,甲方每月____日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工資不低於____元,其中試用期間工資為____元。

執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工資支付按_______執行。

第十條 由於甲方生產任務不足,使乙方下崗待工的,甲方保證乙方的月生活費不低於_____元。

五、保險福利待遇

風險提示:

繳納社會保險是企業的法定義務,即使是員工自己同意不繳納社保,還簽訂了相關的協議,這也不能規避企業為員工繳納社保的義務。因此,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是企業必須而為的行為,否則,當員工以此通過法律程序維權,用人單位就要為此付出相應的代價。

第十一條 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和北京市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繳納職工養老、失業和大病醫療統籌及其他社會保險費用。

甲方應為乙方填寫《職工養老保險手冊》。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後,《職工養老保險手冊》按有關規定轉移。

第十二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疾病救濟費和醫療待遇按照執行。

第十三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工資和醫療保險待遇按國家和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勞動紀律

第十五條 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衞生、生產工藝、操作規程和工作規範;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思想覺悟和職業技能。

第十六條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紀律處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十七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本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

第十八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的相關內容。

第十九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二十一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雙方不能依據本合同第十八條規定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二條 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經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説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並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後,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三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二條終止、解除本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3、義務兵復員退伍和建設徵地農轉工人員初次參加工作未滿三年的;

4、義務服兵役期間的。

第二十四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醫療終結,經市、區、縣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完全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_____辦理,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二條解除勞動合同。

第二十五條 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二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第二十七條 本合同期限屆滿,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第二十八條 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乙方離休、退休、退職及死亡或本合同約定的解除條件出現,本合同終止。

八、經濟補償與賠償

第二十九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違反和解除乙方勞動合同的,應按下列標準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1、甲方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除在規定的時間內全額支付乙方工資報酬外,還需加發相當於工資報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

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低於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要在補足低於標準部分的同時,另外支付相當於低於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應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滿一年發給相當於乙方解除本合同前十二個月平均工資一個月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

1、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由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第三十一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應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本單位上年月平均工資一個月的經濟補償金: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經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

2、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由甲方解除勞動合同的;

3、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必須裁減人員的。

以上三種情況,如果乙方被解除本合同前十二個月的月平均工資高於本單位上年月平均工資的,按本人月平均工資計發。

第三十二條 甲方解除本合同後,未按規定給予乙方經濟補償的,除全額發給經濟補償金外,還須按該經濟補償金數額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額外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三條 支付乙方經濟補償時,乙方在甲方工作時間不滿一年的按一年的標準發給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四條 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經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甲方還應發給乙方不低於企業上年月人均工資六個月的醫療

補助費,患重病和絕症的還應增加醫療補助費;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於醫療補助費的百分之五十,患絕症的增加部分不低於醫療補助費的百分之一百。

第三十五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由於甲方原因訂立的無效勞動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害的,應按損失程度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六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違反本合同約定的保守商業祕密事項,對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按損失的程度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風險提示:

建議單獨簽訂競業禁止協議的五類崗位,以保護公司商業祕密:

1、高層管理者——掌握企業大量商業祕密;

2、技術研發人員——掌握企業技術祕密;

3、高級營銷人員——直接掌握着大量的客户資源;

4、重要信息員——掌握企業內的各種調研數據等;

5、重要管理崗位的人員——如hr、財務管理、法務管理人員,許多公司關鍵資料都在他們那;

注意:公司給付給予上述員工經濟補償是員工履行競業禁止義務的前提,且法律上也對競業禁止的範圍、地域、期限做出了嚴格的規定,稍有不慎可能導致協議無效。企業若有需要,請交給專業律師定製。

第三十七條 乙方解除本合同的,凡由甲方出資培訓和招接收的人員,應向甲方償付培訓費和招待收費。其標準為:_________。

九、勞動爭議處理

第三十八條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___________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其他

第三十九條 甲方以下規章制度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十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後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日期: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簽章):

日期: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有業績指標)勞動合同書 篇10

甲方

(用人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勞動者)姓名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

出生年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口所在地_________省_____縣(市、區)_____鄉______村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勞動合同期限採取下列第種形式:

1、有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本合同於年月日生效,於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終止。其中試用期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始,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2、無固定期限。其中試用期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始,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3、以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本合同生效日期為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乙方完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任務)為合同終止時間。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時間

第二條甲方招用乙方擔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乙方的上崗證號碼為___________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三條甲方應當在乙方上崗前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對從事電氣焊、土建、水電設備安裝等特殊工種的乙方進行崗前培訓,乙方取得相應的操作證書方可上崗。

第四條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勞動安全、衞生的有關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其中建築施工現場要符合《建築施工現場環境與衞生標準》(jgj146-_)。

第五條甲方將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製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四、工資待遇和保險待遇

第六條乙方在試用期間的月工資(或日工資)為_____元,試用期滿後月工資(或日工資)為_____元。雙方約定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第七條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加點,應按照《勞動法》等規定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第八條甲方應在每月_____日發放乙方的工資,並由乙方籤確認。甲方在勞動合同終止、解除後應當一次性付清乙方的工資。甲乙雙方對工資支付的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甲乙雙方依法參加社會保險。

第十條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或因工死亡的有關待遇,按照國家、省有關規定執行。

五、勞動紀律和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

第十一條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勞動紀律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第十二條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內的;

(二)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三)甲方侮辱、體罰、毆打、非法搜查和拘禁乙方的;

(四)甲方未按照國家規定和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安全、衞生條件的。

第十三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有打架鬥毆、偷竊、賭博、擅自停工等嚴重違紀行為;

(三)嚴重失職或者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被勞動教養或被追究刑事責任的;

(五)不服從甲方正當工作安排的;

(六)嚴重違反總包單位和甲方的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規定的。

第十四條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____日(不超過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不得擅自離職。

第十五條期滿或雙方約定的勞動合同終止條件出現的,本合同即行終止。

六、經濟補償和法律責任

第十六條因甲方原因解除勞動合同,甲方應按照國家、省有關規定支付經濟補償金。

第十七條乙方在履行勞動合同期間,因個人失職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七、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十八條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第十九條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二十條甲方的規章制度及_______________作為本勞動合同的附件,與勞動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一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國家、省規定相悖的,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二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自雙方蓋章籤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籤或蓋章)

鑑證機關(簽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籤或蓋章)

年  月  日

(有業績指標)勞動合同書 篇11

編號:

勞 動 合 同 書

(固定期限)

甲 方:

乙 方: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渭南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監製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基本情況

第一條甲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

註冊地址

經營地址

第二條乙方 性別

户籍類型(非農業、農業)

居民身份證號碼

或者其他有效證件名稱        證件號碼

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 年 月 日

家庭住址                    郵政編碼

居住地址                    郵政編碼

户口所在地 省(市) 區(縣) 街道(鄉鎮)

二、勞動合同期限

第三條本合同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本合同於 年 月 日生效,其中試用期至 年 月 日止。本合同於 年 月 日終止。

三、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四條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          崗位(工種)工作。

第五條根據甲方的崗位(工種)作業特點,乙方的工作區域或工作地點為

第六條乙方工作應達到            標準。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七條甲方安排乙方執行 工時制度。

執行標準工時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週工作不超過40小時。每週休息日為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時工作制度的,應當事先取得勞動行政部門特殊工時制度的行政許可決定。

第八條甲方對乙方實行的休假制度有

五、勞動報酬

第九條甲方每月 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為

元或按

執行。

乙方在試用期期間的工資為 元。

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

第十條甲方生產工作任務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費為 元或按         執行。

六、社會保險及其他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一條甲乙雙方按國家和北京市的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並承擔相應社會保險義務。

第十二條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甲方按

支付乙方病假工資。

第十三條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和北京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七、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五條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衞生的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第十六條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製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第十七條甲方應當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度,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

八、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和經濟補償

第十八條甲乙雙方解除、終止、續訂勞動合同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國家及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第二十條乙方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應當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九、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二十一條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

十、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第二十二條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二十三條本合同的附件如下

第二十四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後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五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公 章)            乙方 (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

(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勞 動 合 同 續 訂 書

本次續訂勞動合同期限類型為 期限合同,續訂合同生效日期為 年 月 日,續訂合同

終止。

甲方 (公 章)            乙方 (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年 月 日

本次續訂勞動合同期限類型為 期限合同,續訂合同生效日期為 年 月 日,續訂合同

終止。

甲方 (公 章)            乙方 (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變更書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對本合同做以下變更:

甲方 (公 章)            乙方 (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

(簽字或蓋章)

年 月 日

使 用 説 明

一、本合同書可作為用人單位與職工簽訂勞動合同時使用。

二、用人單位與職工使用本合同書籤訂勞動合同時,凡需要雙方協商約定的內容,協商一致後填寫在相應的空格內。

簽訂勞動合同,甲方應加蓋公章;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應本人簽字或蓋章。

三、經當事人雙方協商需要增加的條款,在本合同書中第二十一條中寫明。

四、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勞動合同的變更等內容在本合同內填寫不下時,可另附紙。

五、本合同應使鋼筆或簽字筆填寫,字跡清楚,文字簡練、準確,不得塗改。

六、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交乙方的不得由甲方代為保管。

(有業績指標)勞動合同書 篇12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 業 類 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 定 代 表 人: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姓名:______________年齡: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民族:__________

户籍所在地:________省______市_________區(縣)_______街_______鄉(鎮)________村

户口種類:非農業户口( );農業户口( )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國籍及護照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現 住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XX市實施勞動合同制度規定》等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籤訂本合同。

第一條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執行下列________款。

一、本合同期限為____年(月),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其中試用期為____月(日)。

二、本合同為無固定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始,其中試用期為____月(日)。

終止勞動合同條件約定如下: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工作內容

甲方根據生產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______________崗位工作。乙方應服從甲方安排,完成本崗位所要求的工作。

第三條 勞動報酬

一、甲方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按月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工資報酬不低於本市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二、甲方每月___日以貨幣形式支付工資。無故拖欠或不支付工資的,除全額支付工資報酬外,還需加發相當於工資報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

三、工資具體支付辦法、標準及有關內容約定如下: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甲方執行國家規定的工時制度,實行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小時的工時制度。甲方因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每日不超過三小時,每月不超過三十六小時。

一、甲方在乙方崗位實行_________________工時制度。

二、甲方延長乙方工作時間,按照《勞動法》和本市有關規定支付乙方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報酬。

三、甲方保證乙方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享受各種休息休假。

第五條 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一、甲乙雙方按照國家和本市的規定參加養老、失業、醫療、工傷、生育等社會保險,履行繳費義務,確保乙方享有各種社會保險的權利;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實行醫療期制度。醫療期期限及醫療期內的病假工資、疾病救濟費和醫療待遇按有關規定執行。

三、保險和福利待遇事項約定如下: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 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一、甲方嚴格執行國家和本市有關勞動保護方面的規定,對乙方進行安全生產和操作規程教育培訓,努力改善勞動條件,保證乙方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與健康;

二、甲方按照國家和本市的規定及時向乙方發放防護用品,並按規定對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三、乙方在勞動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衞生和操作規程。

四、乙方患職業病、因工負傷或死亡,甲方按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給予各項待遇。

甲方:________________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有業績指標)勞動合同書 篇13

甲方(用人單位)名 稱: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住 所: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姓 名:____________------------

户籍所在地:____________------------

現居住地址:____________------------

身份證/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本着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期限為第一種類型合同:

㈠固定期限:期限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其中,試用期為________個月,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㈡無固定期限:自____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起。其中,試用期為____________個月,自____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起至 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止。

㈢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自____________ 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起至

完成時止。

二、工作內容及工作地點

第二條 甲方根據工作需要聘用乙方在____________崗位從事工程管理工作。本崗位否(是、否)屬於國家規定的有毒有害工種。

第三條 乙方的崗位職責、工作內容詳見崗位説明。

第四條 乙方的工作地點為____________。

第五條 乙方應按所在崗位和工作內容的要求,認真履行職責,按時完成工作任務,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

第六條 根據工作需要,經雙方協商一致,甲方可以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工作地點;經考核,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的,甲方可以合理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考核及崗位變更按甲方依法制定的相關制度執行。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七條 根據乙方工作崗位的實際情況,確定工作時間按以下 第一種工時工作制執行。

㈠標準工時工作制:每日工作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週不超過四十小時,且甲方應保證乙方每週至少休息一天。

㈡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計算週期為 (年、季、月),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時間不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

㈢不定時工作制:甲方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並充分聽取乙方意見的基礎上,應採用集中休息、輪休調休、彈性工作時間等適當方式,確保乙方的休息休假權利和生產工作任務完成。

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制或不定時工作制的,甲方應報經勞動行政部門審批。

第八條 在本合同期內,經勞動行政部門批准,乙方所在崗位發生工時制調整的,從勞動行政部門審批之日起變更。

第九條 甲方可根據工作需要對乙方工作時間的起止時間進行調整。

第十條 甲方因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但應保證勞動者的身體健康。

第十一條 乙方依法享有法定節假日以及探親假、婚喪假、計劃生育假、年休假等休假權利。

四、勞動報酬

第十二條 甲方根據本單位的生產經營特點和經濟效益,依法確定本單位的工資分配製度。

按照甲方的工資分配製度,乙方的工資按以下第一種形式執行。

㈠ 計時工資:____________乙方的工資為____________元/月,試用期工資為________元/月。

㈡ 計件工資:____________乙方的勞動定額為____________,計件單價為____________ 。試用期工資為____________元/月。

㈢ 雙方約定的其他工資支付形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試用期工資為____________元/月。

第十三條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的,應依法安排乙方補休或按國家規定支付乙方加班費。

第十四條 甲方每月18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

第十五條 甲方依法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乙方應向國家繳納的個人所得税、社會保險費個人應繳部分及法定可代扣代繳的其他費用。

五、社會保險與福利待遇

第十六條 甲乙雙方按照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參加社會保險,依法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生育保險費及住房公積金。(甲乙雙方按國家、地方有關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並承擔相應社會保險義務)。

第十七條 乙方應提交辦理社會保險所必需的真實資料。

第十八條 甲方為乙方辦理社會保險的參保手續。在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

第十九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工傷或患職業病、生育、死亡等待遇,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及甲方規定執行。

第二十條 乙方的其他福利待遇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及甲方規定執行。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二十一條 甲方根據乙方崗位的實際情況,向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標準的勞動保護用品。

第二十二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安全衞生標準的工作場所和完成工作任務所必須的勞動工具。

第二十三條 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製度和職業危害防護制度;雙方應當嚴格遵守,嚴禁違章作業,防止事故的發生,減少職業危害。

第二十四條 乙方對甲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有權拒絕執行;對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勞動條件,有權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七、勞動合同的履行、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二十五條 甲乙雙方按照本合同的約定,依法、全面履行各自的義務。

第二十六條 甲方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者投資人等事項,不影響本合同的履行。

第二十七條 甲方發生合併或者分立等情況,本合同繼續有效,由承繼甲方權利和義務的單位繼續履行。

第二十八條 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約定的內容,並以書面形式確定。

第二十九條 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三十條 乙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乙方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三十一條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㈠未按照本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㈡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㈢未依法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㈣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㈤因《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本合同無效的;

㈥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的,或者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本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第三十二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㈠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㈡嚴重違反甲方規章制度的;

㈢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㈣乙方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㈤因《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本合同無效的;

㈥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三十三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或者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本合同:

㈠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㈡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㈢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未能就變更本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第三十四條 甲方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一條規定情形的,可以裁減人員。裁減人員的程序應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一條之規定進行。

第三十五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三十三條、第三十四條的約定解除本合同:

㈠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㈡在甲方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㈢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㈣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㈤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㈥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

㈠本合同期滿的;

㈡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㈢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㈣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㈤甲方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甲方決定提前解散的;

㈥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七條 本合同期滿,有本合同第三十五條約定情形之一的,本合同應當續延至相應的情形消失時終止。但是,本合同第三十五條第二項約定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勞動者的勞動合同終止,按照國家有關工傷保險的規定執行。

第三十八條 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的,甲方應在本合同解除或終止的事實發生後或者解除或終止的決定作出後的當日向乙方出具或依法送達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因乙方原因導致不能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的,甲方不承擔責任。

第三十九條 甲、乙雙方同意續延合同的,應在本合同期滿前三十日通知對方並續簽勞動合同。勞動合同續簽的,不再約定試用期。

八、經濟補償及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第四十條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規定情形的,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

第四十一條 甲方違反法律規定或本合同約定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乙方要求繼續履行的,甲方應當繼續履行;乙方不要求繼續履行或本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甲方應當按照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乙方支付賠償金。

第四十二條 乙方違反法律規定或本合同約定解除本合同,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四十三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雙方可以訂立專項協議,約定服務期。乙方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支付違約金。

第四十四條 乙方負有保密義務的,雙方可以訂立專項協議,約定競業限制條款。乙方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支付違約金;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九、特別約定及其它事項

第四十五條 乙方變更通信地址或手機、固定電話等其它聯繫方式時,應當於變更發生之日起十日內書面通知甲方,否則,甲方仍按本合同載明的乙方通訊地址或乙方最後一次告知公司的通信地址向乙方送達文件後,視為已送達。

第四十六條 以下協議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㈠ 崗位説明

㈡ 培訓協議

㈢ 競業限制協議

㈣ 其它

第四十七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以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四十八條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蓋章或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蓋章)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簽字)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

(有業績指標)勞動合同書 篇14

勞動合同書

(通用)

甲   方:                                          

乙   方:                                          

簽約時間:                                          

注意 事 項

一、本合同文本供用人單位與建立勞動關係的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時使用。

二、用人單位應當與招用的勞動者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依法訂立書面勞動合同,並就勞動合同的內容協商一致。

三、用人單位應當如實告知勞動者工作內容、工作條件、工作地點、職業危害、安全生產狀況、勞動報酬以及勞動者要求瞭解的其他情況;用人單位有權瞭解勞動者與勞動合同直接相關的基本情況,勞動者應當如實説明。

四、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具有法律效力,雙方應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全面履行各自的義務。

五、勞動合同應使用藍、黑鋼筆或簽字筆填寫,字跡清楚,文字簡練、準確,不得塗改。確需塗改的,雙方應在塗改處簽字或蓋章確認。

六、簽訂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應加蓋公章,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或蓋章;勞動者應本人簽字,不得由他人代簽。勞動合同由雙方各執一份,交勞動者的不得由用人單位代為保管。

用人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勞動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  

户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涉及相關文書有效送達地址:                               緊急聯繫人(配偶   /成年子女   /父母   ):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 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政策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甲乙雙方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勞動關係,雙方約定按下列第    種方式確定勞動合同期限:

1.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試用期從用工之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無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依法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止,其中,試用期從用工之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

自    年   月   日至               工作任務完成時止。用人單位應當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工作任務完成。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二條  勞動者工作崗位是            ,崗位職責為                。勞動者的工作地點為         。

勞動者應愛崗敬業、誠實守信,保守用人單位商業祕密,遵守用人單位依法制定的勞動規章制度,認真履行崗位職責,按時保質完成工作任務。勞動者違反勞動紀律,用人單位可依據依法制定的勞動規章制度給予相應處理。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三條根據勞動者工作崗位的特點,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執行以下第    種工時制度:

1.標準工時工作制。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44小時。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依法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1小時,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用人單位不得強迫或者變相強迫勞動者加班加點。

2.依法實行以     為週期的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綜合計算週期內的總實際工作時間不應超過總法定標準工作時間。用人單位應採取適當方式保障勞動者的休息休假權利。

3.依法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用人單位應採取適當方式保障勞動者的休息休假權利。

第四條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加班的,應依法安排補休或支付加班工資。

第五條 勞動者依法享有法定節假日、帶薪年休假、婚喪假、產假等假期。

四、勞動報酬

第六條用人單位採用以下第   種方式向勞動者以貨幣形式支付工資,於每月   日前足額支付:

1.月工資    元。

2.計件工資。計件單價為           ,用人單位應合理制定勞動定額,保證勞動者在提供正常勞動情況下,獲得合理的勞動報酬。

3.基本工資和績效工資相結合的工資分配辦法,勞動者月基本工資      元,績效工資計發辦法為            。

4.雙方約定的其他方式              。

第七條 勞動者在試用期期間的工資計發標準為    或   元。

第八條 用人單位應合理調整勞動者的工資待遇。勞動者從用人單位獲得的工資依法承擔的個人所得税由用人單位從其工資中代扣代繳。

五、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第九條 甲乙雙方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用人單位為勞動者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並承擔相應社會保險義務,勞動者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用人單位從勞動者的工資中代扣代繳。

第十條 用人單位依法執行國家有關福利待遇的規定。

第十一條 勞動者因工負傷或患職業病的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勞動者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有關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和用人單位依法制定的有關規章制度執行。

六、職業培訓和勞動保護

第十二條 用人單位應對勞動者進行工作崗位所必需的培訓。勞動者應主動學習,積極參加用人單位組織的培訓,提高職業技能。

第十三條用人單位應當嚴格執行勞動安全衞生相關法律法規規定,落實國家關於女職工、未成年工的特殊保護規定,建立健全勞動安全衞生制度,對勞動者進行勞動安全衞生教育和操作規程培訓,為勞動者提供必要的安全防護設施和勞動保護用品,努力改善勞動條件,減少職業危害。勞動者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用人單位應依法告知勞動者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的職業病危害及其後果,提供職業病防護措施,在勞動者上崗前、在崗期間和離崗時對勞動者進行職業健康檢查。

第十四條 勞動者應當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不違章作業。勞動者對用人單位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有權拒絕執行。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

第十五條 甲乙雙方應當依法變更勞動合同,並採取書面形式。

第十六條 甲乙雙方解除或終止本合同,應當按照法律法規規定執行。

第十七條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本合同的,勞動者應當配合用人單位辦理工作交接手續。用人單位依法應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第十八條 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終止本合同時,為勞動者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八、雙方約定事項

第十九條 勞動者工作涉及用人單位商業祕密和與知識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項的,用人單位可以與勞動者依法協商約定保守商業祕密或競業限制的事項,並簽訂保守商業祕密協議或競業限制協議。

第二十條 用人單位出資對勞動者進行專業技術培訓,要求與勞動者約定服務期的,應當徵得勞動者同意,並簽訂協議,明確雙方權利義務。

第二十一條  雙方約定的其它事項:                            。

九、勞動爭議處理

第二十二條 甲乙雙方因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時,可以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進行協商、申請調解或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其他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中記載的勞動者聯繫電話、通訊地址為勞動合同期內通知相關事項和送達書面文書的聯繫方式、送達地址。如發生變化,勞動者應當及時告知用人單位。

第二十四條 雙方確認:均已詳細閲讀並理解本合同內容,清楚各自的權利、義務。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執行。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雙方應嚴格遵照執行。

用人單位(蓋章)                 勞動者(簽字)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或委託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有業績指標)勞動合同書 篇15

00編號:

勞 動 合 同 書

甲方:醫療設備有限公司

乙方:                        

年     月     日

甲方:醫療設備有限公司                    乙方:

性別:

文化程度: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

委託代理人:                                  家庭住址:

註冊地址:                                    户口所在地:

家庭電話:

郵政編碼:                                    常用聯繫方式: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協商一致、合法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勞動合同,並承諾共同遵守。

一、勞動合同期限

1.本合同為固定期限合同,起止日期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其中乙方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2.合同期滿,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續訂。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1.工作內容:甲方安排乙方在          崗位從事          工作。甲方根據經營管理的需要及乙方的工作表現及能力,可在與乙方商定後,依法變更乙方在工作內容和工作崗位。

2.工作地點:                                    

3.乙方應當提高職業技能,並按照甲方制定的職位責任、工作規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量,並且達到規定的工作質量標準。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1.工作時間:乙方的崗位實行標準工時工作制,每週工作時間四十小時。

2.甲方因工作需要需延長乙方工作時間的,應與乙方協商同意,非甲方安排或批准的不計加班。

3.國家法定假日加班,按國家法規支付加班費。其餘時間加班,公司原則上安排同等時間調休,若因工作需要確實無法調休,則依法支付加班工資。

4.乙方享有法定休息休假權利,具體休息辦法和時間按甲方規定,休息休假期間的工資支付或扣減辦法按國家相關規定及公司依法制訂的相關規定執行。

四、勞動報酬

1.每月 20 日為甲方工資發放日。

2.乙方的工資標準採用下列第( )方式確定:

(1)月薪制:每月為   元。試用期乙方的待遇為   元/月。

(2)基本工資和績效工資相結合的工資分配方法:乙方的基本工資為每月   元,使用期乙方的基本工資為每月   元,績效工資考核發放辦法按乙方的業績和甲方依法制定的相關規定考核確定。

(3)計件工資制:計件工資的勞動定額管理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相關規定,超過標準的勞動定額且在正常工作時間外完成的,按加班工資計算計件工資。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勞動任務不滿的,按當地最低工資發放當月工資。因乙方個人原因或能力不能完成勞動定額的,按當月實際完成量發放計件工資。

(4)年薪制:每年   元,每月預付工資   元,其餘部分年終根據業績考核結果結算。

3.在乙方提供了正常勞動的情況下,甲方支付乙方住房補貼   元/月(實行住房公積金後取消該補貼),交通補貼   元/月(連續半月以上未在崗工作的當月取消該補貼),崗位補貼   元/月,其他補貼  。在試用期間甲方僅支付乙方住房補貼  元/月,交通補貼  元/月(連續半月以上未在崗工作的當月取消該補貼)。

4.銷售人員每三個月根據業績考核情況上下浮動基本工資和績效工資,總額最低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

5.獎金分紅的發放按甲方相關規定和乙方業績考核執行。

6.每年年終根據全年度考核情況甲方可調整乙方工資和補貼。

7.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工資報酬為税前工資,乙方的個人所得税由甲方代扣。

8.甲方有權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和甲方規章制度的規定,在合同期間調整乙方的工資和補貼。

9.因不能勝任原崗位進行再培訓的,培訓期間工資按照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

五、社會保險

1.自勞動合同訂立之日起,甲乙雙方應當依法參加社會保險,乙方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甲方代扣代繳。

2.合同履行期間,乙方依法享受國家規定和雙方約定的福利待遇。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1.甲方保證執行國家關於特種作業、女職工和未成年工種特殊保護的規定,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向乙方履行如實告知義務,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衞生教育,防止勞動過程中的傷亡事故,減少職業病危害。乙方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甲方應當定期為乙方進行健康檢查,並在乙方離職前進行職業健康檢查。

2.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衞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乙方應當嚴格遵守國家和甲方規定的勞動安全規程和標準。,自覺預防事故和職業病的發生。

3.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應當保障乙方在工作場所內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

4.乙方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患職業病,甲方應當負責及時救治,並按規定為乙方申請工傷認定和勞動能力鑑定,保障乙方依法享受各項工傷保險及相關待遇。,工資發放按國家規定執行。

5.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按國家規定執行。

七、其他約定條款

1.乙方入職時接受甲方《員工手冊》及公司相關制度的培訓,勞動合同存續期間服從公司的管理,《員工手冊》及公司相關管理制度構成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2.培訓服務期:乙方由甲方出資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服務期未滿前因乙方原因導致勞動合同提前終止的,則乙方需按尚未履行的服務期賠償甲方所支出的培訓費用。

3.保密和競業禁止:乙方依法負有保守甲方商業祕密的義務。從事技術、銷售、中層管理以上人員及其他原因為工作原因有可能接觸到甲方商業祕密的人員,應同時簽訂保密和競業禁止協議,並作為本合同附件。

4.乙方入職前及在本合同履行期間,提供虛假學歷證書、學位證書、職稱證書、身份證件、從業經歷證明以及其他虛假資料的,甲方有權在發現後解除勞動合同並不支付乙方任何補償金、賠償金,並有權參照乙方所在部門的最低人員工資發放乙方勞動報酬,已經支付的補償金、賠償金及多發放的工資有權要求返還。

5.甲方有權根據生產經營的實際需要,派駐乙方到甲方的關聯企業工作,由甲方或者甲方的關聯企業履行甲方的合同義務。

6.甲方有權根據生產經營的變化,在不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的前提下,對乙方的工作崗位進行適當調整。

八、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1.本合同履行過程中,若甲方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投資人等事事項,不影響本合同的履行。若甲方發生合併或分立等情況,本合同繼續有效,由繼承單位繼續履行。

2.涉及勞動者切身的條款內容或重大事項變更時,雙方應當協商一致,以書面方式變更本合同。

3.本合同的解除和終止,按照公司規章制度規定和法律法規執行。甲方應支付的相關費用,在乙方履行完交接手續後支付,如未履行完,甲方可暫不支付。

4.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解除或終止合同的,根據國家的相關法律法規對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5.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解除或終止合同的,應承擔違約責任。

6.乙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可解除勞動合同,且不支付補償金:

(1)在工作期間有打架鬥毆行為的。

(2)在入職時使用虛假個人資料,有欺騙行為的。

(3)嚴重違反甲方制定的規章制度的或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嚴重的失職、收受賄賂,對甲方利益造成損害的。

(5)泄露甲方商業、技術祕密,給甲方造成嚴重損失的。

(6)未經公司許可,以公司名義進行與公司無關的活動,或在其他同行業公司兼職的。

(7)其他符合《員工手冊》中公司有權解除勞動合同條款的。

(8)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九、其他

1.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照甲方的規章制度的相關規定辦理,如規章制度與本合同及相關法律相悖的,按照本合同法律法規執行。如法律法規沒有規定的,由雙方協商解決。

2.雙方發生爭執無法協商的,應向調解機構申請調解,或依法申請勞動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3.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醫療設備有限公司         乙方(簽字):

法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有業績指標)勞動合同書 篇16

勞動合同書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

住址:

郵編:

傳真:

電話:

電子郵箱:

乙方: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

住址:

郵編:

電話:

電子郵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簽訂勞動合同,共同遵守勞動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1.1 甲乙雙方同意按下列第______種方式確定勞動合同期限:

(1) 固定期限:從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如果該期限與以後簽訂的培訓服務期不一致,勞動合同期限延續到培訓協議約定的服務期屆滿為止。

(2) 無固定期限:從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到勞動合同法定解除或終止情形出現時止。

(3) 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從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工作任務的完成時止,並以工作任務完成作為終止勞動合同的標誌。

1.2 雙方同意按下列第種方式確定試用期期限(試用期包括在勞動合同期限內):

(1) 無試用期。

(2) 試用期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1.3 錄用條件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4 甲方有權瞭解乙方與勞動合同直接相關的基本情況,乙方應當如實説明。乙方向甲方提交的個人資料,應當保證真實準確。

1.5 甲方招用乙方時,應當如實告知乙方工作內容、工作條件、工作地點、職業危害、安全生產狀況、勞動報酬,以及乙方要求瞭解的其他情況。

1.6 未經甲方同意,乙方在勞動合同期間不得同時為其他用人單位或個人提供勞務服務或建立勞動關係。乙方違反本約定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乙方隱瞞尚未解除或者終止原勞動合同關係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2.1 甲方安排乙方擔任_________工作崗位。乙方應當按照甲方規章制度中的崗位職責要求完成生產工作任務。

2.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

(1) 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的;

(2) 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的;

(3) 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的;

(4)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2.3 工作的具體地點:______________。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工作地點。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3.1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下列第_________種工時制度:

(1) 標準工時制度:每日工作不超過八小時,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小時;

(2) 綜合計算工時制度:平均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小時。

(3) 不定時工作制度:在保證完成甲方工作任務情況下,乙方自行安排工作和休息時間。

甲方實行第(2)、(3)項工作制的,應當經勞動行政部門批准。

3.2 甲方經與乙方協商後可以安排乙方加班,一般每日不超過一小時。有特殊原因需要延長的,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超過三小時,每月不超過三十六小時。

3.3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應當依照國家規定和甲方的規章制度,支付加班費用或安排乙方補休。

3.4 甲方依法保證乙方的休息休假的權利,乙方在勞動合同期內享受國家規定的節假日、年休假、婚喪假、產假等假期。

四、勞動報酬、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4.1 甲方按照按勞分配原則,實行同工同酬,確定工資分配方式。

4.2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試用期內乙方的工資為_________元人民幣。試用期期滿,工資報酬按下列_________方案執行:

(1) 基本工資制。乙方每月的基本工資為_________元人民幣。

(2) 基本工資和績效工資相結合的制度。乙方每月的基本工資為_________元人民幣。績效工資按照甲方規章制度確定的標準進行計算。

(3) 計件工資制。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或約定的工作時間內提供正常勞動,甲方按照規章制度的有關規定確定勞動定額和計件報酬標準。

4.3 甲方每月五日前向乙方支付工資報酬。甲方依法代扣乙方工資或者乙方拒絕領取的,不屬於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工資。

4.4 甲方可以根據規章制度中的工資分配製度,調整工資標準和相關福利待遇。

4.5 雙方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按時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其中依法應當由乙方繳納的部分,由甲方從乙方工資報酬中代扣代繳。甲方違反國家規定不繳、少繳社會保險費用造成乙方社會保險待遇損失的,甲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4.6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相關待遇,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4.7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相關待遇,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4.8 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以及節育手術期間的相關福利待遇,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4.9 甲方為乙方提供下列福利待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勞動條件、勞動保護和職業危害防護

5.1 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標準的勞動條件和勞動保護,依法對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實行特殊勞動保護。

5.2 乙方在勞動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關於勞動生產安全的法律法規和甲方的規章制度。但是,對甲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有權拒絕執行;對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5.3 甲方應當建立、健全勞動安全衞生制度,嚴格執行國家勞動安全衞生規程和標準,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衞生教育,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5.4 甲乙雙方應當嚴格執行國家有關生產事故、職業病、工傷的統計報告和處理制度。乙方在勞動合同期內患有職業禁忌、職業病、工傷等,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處理。

六、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

6.1 甲方在制定、修改或者決定直接涉及乙方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項時,應當徵求工會和乙方的意見,與工會或者職工代表平等協商確定。在規章制度和重大事項決定的實施過程中,工會或者乙方認為不適當的,有權向甲方提出,通過協商予以修改完善。

6.2 甲方應當將直接涉及乙方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和重大事項決定公示或者告知乙方。

6.3 乙方應當遵守甲方的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相關培訓,提高專業素質和職業道德。乙方違反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甲方可以根據具體情況,依法給予處罰。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七、勞動合同的履行和變更

7.1 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的內容。變更勞動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載明變更的內容、日期等,由雙方簽字蓋章。勞動合同未變更的部分,應當繼續履行。

7.2 勞動合同期滿,甲方與乙方續延勞動合同的,應當提前三十日通知乙方。雙方協商一致,應當及時辦理續延手續。

7.3 勞動合同期滿,有本合同約定的8.4條款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應當續延至相應的情形消失時終止。但是8.4條款第(4)項約定的勞動合同的終止,按照國家有關工傷保險的規定執行。

7.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提出或者同意訂立、續訂勞動合同,除乙方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1) 乙方在甲方連續工作滿十年的;

(2) 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乙方沒有本合同8.3條款第(1)至第(5)項的約定情形之一的,續訂勞動合同的;

(3) 甲方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甲方作為國有企業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乙方在甲方連續工作滿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十年的。

八、勞動合同的解除和終止

8.1 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8.2 在試用期中,除乙方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和本合同8.3條款第(1)至第(7)項約定的情形之外,甲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8.3 試用期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 乙方嚴重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的;

(2) 乙方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3) 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4) 乙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5) 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6) 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7) 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8) 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方與乙方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9) 甲方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10) 甲方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11) 甲方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後,仍需裁減人員的;

(12) 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13) 甲方向乙方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乙方協商一致解除的;

(14)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8.4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根據本合同8.3條款第(1)至第(5)項的約定解除勞動合同,但是不得根據本合同8.3條款第(6)至第(12)項的約定解除勞動合同。

(1) 患病或負傷,在規定醫療期內的;

(2) 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3) 乙方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4) 在甲方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5) 在甲方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6)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8.5 甲方單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事先將理由通知工會。甲方違反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勞動合同約定的,工會有權要求甲方糾正。甲方應當研究工會的意見,並將處理結果書面通知工會。甲方應當將解除勞動合同的決定書面送達乙方。

8.6 甲方根據本合同8.3條款第(6)至第(8)項的約定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或者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

8.7 甲方根據本合同8.3條款第(9)至第(12)項的約定,需要裁減人員二十人以上或者裁減不足二十人但佔甲方職工總數百分之十以上的,甲方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説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後,裁減人員方案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可以裁減人員。甲方根據本條款裁減人員,在六個月內重新招用人員的,應當通知乙方,並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招用乙方。

8.8 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試用期內,乙方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提前三天通知甲方。乙方根據本合同9.2條款第(1)至第(4)項的約定解除勞動合同,應當事先告知甲方。乙方根據9.2條款第(5)至第(8)項的約定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8.9 甲方應當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乙方應當在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時,辦理工作交接。甲方依照有關規定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8.10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1) 勞動合同期滿的;

(2) 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3) 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4) 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5) 甲方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甲方決定提前解散的;

(6)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8.11 勞動合同期滿後,乙方仍在甲方工作,甲方未表示異議,視為雙方同意以原條件繼續履行勞動合同。乙方要求解除勞動關係,勞動關係即行解除。

九、經濟補償和賠償金

9.1 甲方根據本合同8.3條款第(6)至第(13)項的約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

9.2 乙方向甲方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應當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

(1) 甲方未依法或者依照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 甲方未依法或者依照約定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的;

(3) 甲方未依法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4) 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乙方權益的;

(5) 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6) 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

(7) 甲方勞動條件惡劣、環境污染嚴重,給乙方身心健康造成嚴重損害的;

(8) 甲方侮辱、體罰、毆打、非法搜查或者拘禁乙方的;

(9)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9.3 根據本合同8.10條款第(4)至第(6)項約定的情形勞動合同終止,甲方應當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根據本合同8.10條款第(1)項約定的情形勞動合同終止,除甲方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乙方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甲方應當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

9.4 經濟補償按乙方在甲方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乙方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9.5 甲方違反國家有關規定或者勞動合同約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除乙方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能夠繼續履行的情形之外,應當依照本合同9.4條款約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乙方支付賠償金。甲方依照本條款支付了賠償金,不再支付經濟補償金。

9.6 乙方違反國家有關規定或者勞動合同的約定,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十、爭議處理

10.1 因履行勞動合同發生勞動爭議,甲乙雙方可以向工會組織、甲方的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依法設立的基層人民調解組織或者在鄉鎮、街道設立的具有勞動爭議調解職能的組織申請調解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甲乙雙方任何一方均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一、其他

11.1 本勞動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經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11.2 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對甲乙雙方都具有約束力。

本合同包含如下附件:

附件一:員工個人信息登記表

附件二:員工手冊(規章制度、勞動紀律、管理考核制度、操作規範手冊等)

附件三:專項協議(培訓服務期協議、保密協議、競業限制協議)

以下無正文。

甲方(蓋章):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簽訂日期:                         簽訂日期:

(有業績指標)勞動合同書 篇17

示範文本

編號:        

勞 動 合 同 書

(固定期限)

甲     方:                  

乙     方: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監製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基本情況

第一條 甲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               

註冊地址                                          

經營地址                                          

第二條 乙方           性別     

户籍類型(非農業、農業)                

居民身份證號碼                                    

或者其他有效證件名稱          證件號碼                

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         年        月     日

家庭住址                               郵政編碼                

在京居住地址                            郵政編碼         

户口所在地      省(市)       區(縣)      街道(鄉鎮)

二、勞動合同期限

第三條 本合同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本合同於     年   月   日生效,其中試用期至     年    月    日止。本合同於      年    月    日終止。

三、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四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                  

崗位(工種)工作。

第五條  根據甲方的崗位(工種)作業特點,乙方的工作區域或工作地點為                     

第六條 乙方工作應達到                                  

標準。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七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            工時制度。

執行標準工時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週工作不超過40小時。每週休息日為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時工作制度的,應當事先取得勞動行政部門特殊工時制度的行政許可決定。

第八條 甲方對乙方實行的休假制度有                     

五、勞動報酬

第九條 甲方每月   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為       

元或按                                                     

執行。

乙方在試用期期間的工資為                元。

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                                               

第十條 甲方生產工作任務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費為     元或按                                   

執行。

六、社會保險及其他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一條 甲乙雙方按國家和北京市的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並承擔相應社會保險義務。

第十二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甲方按                                        

支付乙方病假工資。

第十三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和北京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七、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五條 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衞生的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第十六條 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製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第十七條 甲方應當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度,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

八、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和經濟補償

第十八條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續訂勞動合同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國家及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 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第二十條 乙方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應當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九、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二十一條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

十、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第二十二條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的附件如下                            

第二十四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後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   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

(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勞 動 合 同 續 訂 書

本次續訂勞動合同期限類型為                期限合同,續訂合同生效日期為       年       月      日,續訂合同        

終止。

甲方  (公  章)           乙方  (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年    月    日  

本次續訂勞動合同期限類型為                期限合同,續訂合同生效日期為       年       月      日,續訂合同       

終止。

甲方  (公  章)           乙方  (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變更書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對本合同做以下變更:

甲方  (公 章)                乙方  (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

(簽字或蓋章)   

年    月    日                     

使   用   説  明

一、本合同書可作為用人單位與職工簽訂勞動合同時使用。

二、用人單位與職工使用本合同書籤訂勞動合同時,凡需要雙方協商約定的內容,協商一致後填寫在相應的空格內。

簽訂勞動合同,甲方應加蓋公章;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應本人簽字或蓋章。

三、經當事人雙方協商需要增加的條款,在本合同書中第二十一條中寫明。

四、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勞動合同的變更等內容在本合同內填寫不下時,可另附紙。

五、本合同應使鋼筆或簽字筆填寫,字跡清楚,文字簡練、準確,不得塗改。

六、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交乙方的不得由甲方代為保管。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wjfww.com/hetong/hetongshu/g4w4q3.html
專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