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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固定期勞動合同書(通用8篇)

有固定期勞動合同書(通用8篇)

有固定期勞動合同書 篇1

合同編號:______

有固定期勞動合同書(通用8篇)

甲方:___________

單位名稱: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

廠址:___________

所屬區: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

出生年月: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

根據《上海竟成印刷廠實行全員勞動合同制暫行規定》(以下簡稱《暫行規定》)和上海市勞動局《本市全民所有制企業實行全員勞動合同制試行辦法》的有關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下,雙方訂立合同如下:

一、合同類別和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合同履行期限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其中試用期為_____個月(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乙方必須為甲方服務期限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合同期滿應即終止,如甲方工作(生產)需要在雙方同意的條件下,應即續訂合同。

2、無固定期勞動合同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直至《暫行規定》中約定的條款發生時自行終止。其中乙方必須為甲方服務期限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二、工作崗位

1.甲方根據生產和工作的需要,並參照乙方的工作技能或特長,經考核後擇優上崗或安排適當的工作。上崗前應按照《上海竟成印刷廠崗位聘用實施辦法》與所在部門簽訂上崗聘約。上崗聘約為本合同附件。

2.甲方因生產和工作需要或根據乙方的工作能力和表現情況,可調動乙方的工作部門工作崗位,在徵求乙方意見時,如無特殊情況,乙方應以服從為原則。

3.雙方有關崗位聘用、解聘等事中項按《上海竟成印刷廠崗位聘用實施辦法》和《上海竟成印刷廠職工下崗待聘的暫行規定》辦理。

三、雙方的責任和義務

1.甲方應根據國家有關勞動保護、安全生產的法規制度,採取有效措施,為乙方提供良好的勞動環境和工作條件,加強對職工的安全、衞生和勞動保護,並根據生產和實際工作需要發給乙方必要的勞防用品和保健營養待遇。

同時,對女職工應酌情實行特殊保護。

2.甲方根據企業生產和經濟發展情況,不斷提高和改善職工生活福利待遇,並提供必要的集體生活設施和娛樂場所。

3.甲方根據生產和工作需要,對職工提供必要的專業技術培訓和業務進修條件,並進行政治文件學習、安全生產和廠規廠_____等。

4.乙方有參加甲方民主管理,獲得政治榮譽和物質獎勵的權利。

5.乙方上崗後應按照甲方的生產和工作要求,掌握本崗位的工作技能和操作規程,按質按量地完成各項規定的生產和工作任務,並接受甲方職能部門的有關考核。

6.乙方在合同期內,應樹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主人翁精神風貌,維護企業聲譽,愛護集體財產。

四、勞動報酬

1.甲方實行本企業的內部工資分配形式並根據”按勞分配”的原則,按照崗位的勞動技能高低、工作責任大小、勞動強度和勞動條件優劣情況,確定不同工種的勞動報酬,隨着生產經營發展和經濟效益增長情況,逐步提高乙方勞動報酬和有關福利待遇。

2.乙方工資、獎金、浮動工資、崗位工資、加班工資和相應的福利津貼等,仍按甲方現行的規定按月發放。

3.乙方在生產或工作中有突出貢獻或特殊成績的,甲方可給予必要的精神鼓勵和物質鼓勵或晉級工資。

五、福利待遇和勞動保險

1.在勞動合同期間,乙方仍享受統一規定的有關津貼,物價補貼、計劃生育、住房補貼、養老保險、獨生子女費以及法定的公休節假日、探親假、婚喪假、產假和甲方規定的職工休假等。

2.在勞動合同期間內,乙方因工或非因工死亡的待遇以及家屬勞保待遇等仍按國家現行政策規定執行。

3.勞動合同期間,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期間的有關待遇仍按國家現行的有關政策和本單位規章制度執行。

對乙方的停工醫療期按《上海竟成印刷廠實行全員勞動合同制的暫行規定》中的有關條款執行。

4.被列入下崗待聘範圍的人員,其各種待遇按照《上海竟成印刷廠下崗待聘的暫行規定》執行。

5.乙方到達離退休年齡,其離退休待遇仍按國家現行政策規定執行。

六、勞動紀律

乙方在勞動合同期間內必須自覺地遵守國家的有關法規法紀、遵守勞動紀律和甲方制定的各種規章制度,如有違紀違章行為,甲方有權按有關廠規廠紀規定給予必要的處罰。

七、合同的變更、終止和解除

1.凡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期限屆滿時即為終止,甲乙雙方經協商後可續訂勞動合同。

2.合同雙方在履行勞動合同過程中,如發生特殊情況,無法履行勞動合同的有關內容,經雙方協商一致後,可變更勞動合同的有關內容,但必須辦理變更手續。

3.職工到達規定的離退休年齡或因病喪失勞動能力提前退休時,勞動合同自然終止。

4.在勞動合同期間,任何一方要求解除勞動合同,除屬《上海竟成印刷廠實行全員勞動合同制暫行規定》中的第十六條第一、二、三、四款之外,必須提前一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方可辦理解除勞動合同的手續。

5.在勞動合同期限內,乙方如屬《暫行規定》中第十六條規定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6.乙方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如遇有《暫行規定》第十八條規定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7.乙方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如遇有《暫行規定》第十七條規定之一的,可向甲方提出解除勞動合同。

8.被解除勞動合同的乙方人員,甲方根據《暫行規定》的有關條款辦理有關手續。

八、違約責任

1.在合同期內,甲方除《暫行規定》第十六條、第十九條、乙方除《暫行規定》第十七條規定的條件外,均不得解除合同或自行離職,否則應支付違約金_____元。

2.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履行勞動合同,除遇有特殊情況,經雙方協商一致不能履行勞動合同的有關內容外,任何一方違反合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其後果和責任大小,給對方賠償經濟損失。

賠償金額按有關規定或實際情況確定。

3.凡由甲方出資對乙方進行培訓、學歷學習、進修或分房的人員,其有離職、調動或違約時,均按《上海竟成印刷廠關於職工在服務期內離崗及違約賠償辦法》有關規定執行。

九、雙方需要約定的有關條款

1.本合同未盡事宜,均按《暫行規定》的有關規定辦理。

2.本合同的有關規定在執行過程中,如與國家新頒佈的有關規定相牴觸時,應按國家規定執行。

甲乙雙方需要修訂或補充的,可協商修訂補充。

3.

4.

十、勞動爭議的調解、仲裁

因履行勞動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應當從知道或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_____個月內向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也可在爭議發生之日起_____個月內或企業調解不成_____日內,按規定向虹口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本勞動合同依法成立,具有法律效力,經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

此合同一式_____份。

企業和職工各執_____份。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___

委託代表人(簽章):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鑑證單位:___________

鑑證日期:___________

有固定期勞動合同書 篇2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條款。

一、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基本情況

第一條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電話:

第二條 乙方 性別

身份證號碼 户籍類型

其他有效證件名稱 證件號碼

家庭住址 電話

在深圳的居住地址 電話

緊急聯絡人一: 電話:

地址:

緊急聯絡人二: 電話:

地址:

二、勞動合同期限

第三條 本合同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本合同期限屆滿未能及時續訂者,視為勞動關係自動續延,自動續延有效期不超過一個月。

本合同於 年 月 日生效,其中試用期至 年 月 日止,本合同於 年 月 日終止。本合同終止後,如雙方繼續建立勞動關係,則必須重新簽訂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三、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四條 乙方承諾所提交的身份證、簡歷、畢業證、學位證、離職證明等相關材料均真實、合法、有效。乙方同意根據自身的資歷和工作經驗及甲方工作需要,擔任 崗位工作。根據甲方的產品和經營管理特點,乙方的工作地點為深圳市及甲方有業務的全國其它各地。

第五條 在聘用期間,乙方應當按照甲方對該崗位的職位説明書和規章制度中規定的職責完成工作目標和任務。

乙方同意甲方可根據經營管理需要和乙方的工作表現、身體狀況、工作能力、知識結構、情緒狀況和績效考核,調整乙方的工作地點和崗位,包括調入與甲方有關聯關係的公司,甲方可按調整後的工作地點和崗位性質調整乙方工資,進行晉升/降職,調整後應重新簽訂勞動合同。

第六條 乙方工作應達到 標準。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七條 乙方每天休息時間除外的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週工作不超過40小時,但乙方因未能完成工作任務而自願延長工作時間除外。乙方因完成工作任務的需要,確需加班的,應當向主管領導提出書面的申請,説明加班的理由和時間,經主管領導批准後,方視為加班,享受加班待遇;乙方加班工資基數為乙方的基本工資;加班時間,以實際發生的時間為準。甲方由於工作需要,經與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

第八條 甲方嚴格遵守法定的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制度,控制加班加點,保證乙方的休息與身心健康,甲方因工作需要必須安排乙方加班加點的,依法給予乙方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安排乙方加班的,乙方無正當理由不得拒絕加班:

(一)、發生自然災害、事故或者其他原因,威脅勞動者生命健康和公司財產安全,需要緊急處理的;

(二)、生產設備、交通運輸線路、公共設施發生故障,影響生產和公眾利益,必須及時搶修的;

(三)、在法定節日和公休假日內工作不能間斷,必須連續生產、

運輸或者營業的;

(四)、必須利用法定節日和公休假日的停產期間進行設備檢修、保養的;

(五)、為完成國防緊急任務和政府下達的其他緊急任務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五、勞動報酬

第九條 甲方每月 日(公曆,遇節假日順延)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上月工資,在乙方完成公司下達的工作任務的前提下,乙方工資報酬是含税每月人民幣 元,其中基本工資為 元,崗位工資為 元,職位補貼為 元,績效工資為 元。

甲方有權根據企業經營狀況和乙方工作能力變化調整績效工資;在崗員工發放崗位工資和職位補貼。

乙方與甲方勞動關係期間的薪資調整、崗位變動,以公司調動或調薪通知為準,並作為合同附件,本合同不再另行變更。

因乙方過錯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乙方應按照其過錯程度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並由甲方在發放乙方工資時扣除,但扣除後的工資不能低於深圳市最低工資水平。

第十條 乙方在試用期期間工資為含税每月人民幣 元。乙方在請休假期間的工資、加班工資、醫療期待遇按公司相關規定執行。

六、社會保險及其他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一條 雙方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按時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其中依法應由乙方繳納的部分,由甲方從乙方工資報酬中代扣代繳。

乙方有義務向甲方提交辦理社會保險所需的材料,包括但不限於身份證、社會保險卡、户口本、存檔證明、醫療信息採集表、養老信息採集表、相片、醫療手冊等,如因乙方遲延提交辦理社會保險所需的材料而造成遲延辦理或不能辦理的,不視為甲方沒有依法為乙方辦理社會保險。

第十二條 如乙方發生工傷事故,甲方應及時救治,並在規定時間內,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代乙方依法辦理勞動能力鑑定,併為享受工傷醫療待遇履行必要的義務。

第十三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和深圳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其它福利待遇有:

(一)甲方根據國家規定,實行帶薪年假制度。

乙方連續在甲方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帶薪年假;第一年期滿後享受 天帶薪年假,此後每工作滿一年的,帶薪年假增加 天,但最長不超過 天。

七、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五條 甲方根據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衞生的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保用品。

第十六條 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製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第十七條 甲方應當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度,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

八、勞動紀律

第十八條 甲方制定的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應當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並向乙方公示,乙方應當遵照執行。

甲方有權根據規章制度對乙方進行獎懲,當乙方嚴重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時,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並不給予乙方任何經濟補償。

第十九條 乙方必須遵守並維護甲方規定的工作秩序,恪守職業操守,愛護甲方的財產,參加甲方組織的教育和培訓,努力提高思想素質和業務技能。

第二十條 乙方在簽訂本勞動合同時,應是與前一聘用單位解除勞動合同並無追討責任的勞動者。若尚未與前一聘用單位解除勞動合同或對前一單位造成的損失,全部責任由乙方承擔。

乙方保證自己進入甲方工作,沒有違反此前與其他任何企業、組織、個人關於勞動合同、競業禁止、商業祕密、兼職、雙重勞動關係等約定義務或法定義務,乙方在甲方任何知識的使用,沒有侵犯任何第三人合法權益。

第二十一條 由於雙方的勞動聘用關係,乙方將有機會了解並使用甲方的有關商業祕密(包括但不限於經營策略、軟件系統、薪酬系統、營銷渠道、員工或客户資料、供應商、價格系統、知識產權等所有資料及文件),乙方有在合同期內及合同解除後保守甲方商業祕密不對外泄露的義務,也不能用於為自己謀取利益的經營活動中。乙方不得將涉及甲方商業祕密的實物、文字材料、電子文檔等以竊取、摘抄、複製、傳真、拍照、電子郵件等方式佔有、傳播、出售、使用或允許他人使用甲方的商業祕密。

第二十二條 鑑於乙方知悉甲方商業祕密,為保護甲方的合法權益,乙方承諾: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在職期間不得自營或者為他人經營與甲方同類的營業;

2、不論因何種原因從甲方離職,離職後2年內(自勞動關係解除之日起計算,到勞動關係解除2年後的次日止)都不得到與甲方有競爭關係或業務往來的企業就職,不得自辦與甲方有競爭關係的企業或者從事與甲方商業祕密有關的產品的生產和銷售。

3、乙方執行甲方的工作任務或者主要利用甲方的物質條件完成的職務發明、軟件、作品等知識產權的所有權屬於甲方。乙方應及時向甲方披露該知識產權,並應採取一切必要措施(包括簽署文件)使甲方擁有或獲得該知識產權。

九、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

第二十三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單方面隨時解除勞動合同,並對乙方不作任何經濟補償;乙方因下列行為給公司造成損害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損失:

1、在試用期內和正式錄用後被證明不符合工作崗位需要的;

2、按公司獎懲的有關規定,嚴重失職,工作不負責任,玩忽職守、消極懈怠給公司利益造成損害的;

3、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違法被處罰的;違反國家和地方計劃生育管理政策的;

4、偷竊公司或員工、客户財物的;職務侵佔的;報銷費用時有虛報或假報金額等行為的;

5、連續曠工二天或一年內累計曠工五天(含)以上的;在應聘過程中提供的個人證件、體檢、簡歷等個人資料有欺詐行為的;

6、有賭博、吸毒等不良行為的;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或個人建立勞動關係或者兼職的;

7、泄露公司商業祕密;利用職務以權謀私、損公肥私的;

8、欺詐客户、公司,謀取私利的;私下從事同業工作的;違法行為或不良社會行為而給甲方形象造成巨大傷害的;結黨營私、破壞員工關係;生活作風不端正的;

9、嚴重違反公司的勞動紀律、規章制度的;法律規定或雙方約定的其它情形。

第二十四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是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經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調崗,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本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4.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

第二十四條 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在此情況下甲方無須支付乙方任何經濟補償。除非甲方同意,在上述三十日期間內,乙方不得使用年假和超過2天的病舉或事假。乙方在試用期內辭職的,應提前3天書面通知甲方。無論甲方或乙方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乙方均應按甲方規定辦理工作交接,若未按規定辦理交接手續的,將按照未完成交接所產生的損失賠償給甲方。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4.用人單位支付的工資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

5.用人單位剋扣、無故拖欠職工工資或者拒不支付、不足額支付職工加班加點工資的。

第二十五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除乙方書面同意外,甲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1、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病或者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和哺乳期內的;

4、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六條 雙方約定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自下列情形消失以後方可解除勞動合同:

1、勞動合同正在履行中,乙方在甲方從事重要工作崗位業務或擔任重大業務開發任務、經營管理工作確實不能離開的;

2、乙方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尚未處理完畢或正在接受司法、行政機關審查或詢問的;

3、乙方與甲方就出資培訓和進修、資助購房或貸款、擔保、競業禁止等有相關服務期約定的,服務期未滿且乙方未支付對應的經濟補償或違約金的;

4、乙方未按甲方規定辦理工作交接或進行繼任人才培養的; 第二十七條 甲乙雙方約定無論何種情形解除勞動合同,乙方都對工作交接負有責任,須按甲方規定的程序進行工作交接。乙方不按甲方的規定交接工作的,甲方有權扣發乙方工資;乙方不按規定交接工作致使甲方遭受損失時,甲方將依法向乙方索賠。

第二十八條 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一)由於甲乙任何一方的過錯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的,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法律責任;如屬雙方過錯,根據實際情況,由雙方分別承擔各自的法律責任;

(二)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的,可以不承擔法律責任;

(三)甲乙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根據後果和責任大小,向對方支付賠償金。

(四)乙方在本合同期間(含轉崗),由甲方出資進行職業技術培訓的,當乙方在甲方未滿約定服務年限解除勞動關係時,甲方可以要求乙方賠償甲方實際支付的培訓費(包括培訓期間的工資)。

(五) 當乙方違約或違法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甲方要求乙方賠償的損失包括實際經濟利益損失、可得利益損失和甲方因調查乙方的違約或違法行為而支付的合理費用(包括但不限於甲方為此所支付的律師費、公證費、訴訟費、保全費、鑑定費等)。

十、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第二十九條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所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向甲方所地法院起訴。

第三十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甲方公開公佈的規章制度和經營管理的相關文件等均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共同構成完整的勞動合同。

甲方(公 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有固定期勞動合同書 篇3

甲 方:

乙 方: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武漢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監製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

規,甲乙雙方經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基本情況

第一條 甲方

註冊地址

經營地址

第二條 乙方 性別

户籍類型(非農業、農業)

居民身份證號碼

或者其他有效證件名稱 證件號碼 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 年 月 日家庭住址郵政編碼 在京居住地址 郵政編碼

户口所在地 省(市) 區(縣) 街道(鄉鎮)

二、勞動合同期限

第三條 本合同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本合同於 年 月 日生效,其中試用期至 年 月 日止。本合同於年月日終止。

三、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四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 崗位(工種)工作。

第六條 乙方工作應達到標準。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七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工時制度。執行標準工時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週工作不超過40小時。每週休息日為甲方安排乙方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時工作制度的,應當事先取得勞動行政部門特殊工時制度的行政許可決定。

第八條 甲方對乙方實行的休假制度有

五、勞動報酬

第九條 甲方每月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為元或按執行。乙方在試用期期間的工資為 元。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 第五條 根據甲方的崗位(工種)作業特點,乙方的工作區域或工作地點為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

第十條 甲方生產工作任務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費為元或按 執行。

六、社會保險及其他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一條 甲乙雙方按國家和北京市的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並承擔相應社會保險義務。

第十二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甲方按 支付乙方病假工資。

第十三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和北京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七、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五條 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衞生的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第十六條 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製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第十七條 甲方應當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度,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

八、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和經濟補償

第十八條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續訂勞動合同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國家及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 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第二十條 乙方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應當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九、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二十一條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

十、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第二十二條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的附件如下

第二十四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後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 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

(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有固定期勞動合同書 篇4

甲方(用人單位):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聯繫電話:

乙方(勞動者):

身份證號碼:

住所地:

聯繫電話:

甲乙雙方經平等自願協商,訂立本勞動合同,供雙方共同遵守。

一、勞動合同期限

本合同為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合同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試用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1、乙方同意按甲方工作需要,在 崗位工作,按時、按質、按量完成該崗位所承擔的各項內容。

2、乙方同意甲方根據生產工作需要,對乙方工作地點、工作崗位進行調整並服從甲方安排。

3、乙方同意並服從甲方安排的其他臨時性工作。

4、如乙方的工作地點或工作崗位變動,乙方同意其工資待遇也按公司規章制度隨之變動,實行以崗定薪、崗變薪變。

三、勞動報酬

1、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確定按計時形式發放工資,乙方的正式期工資為 元/月,試用期工資按照正式期工資的80%計算。工資構成詳見工資表。

2、上述試用期及正式期工資包含甲方應當為乙方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用,乙方自願同意自行前往社保機構辦理相關繳費手續。

3、甲方於每月 日之前發放工資。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乙方同意,甲方可根據企業的經營狀況對工資的發放時間作一定的調整,但甲方需提前告知乙方,且工資延遲發放不得超過一個月。

4、乙方同意,甲方可根據企業的經營狀況和依法制定的薪酬制度調整乙方工資。

四、工作時間、休息休假

1、甲乙雙方都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工作時間、休息和休假等規定。

2、乙方因完成工作任務的需要,確需加班的。應當填寫加班申請單,經主管領導批准後,方視為加班,享受加班待遇。加班時間以時間發生的時間為準。

五、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1、甲方有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衞生教育的義務,必須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衞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

2、甲方必要時組織乙方參加各項政治理論、技術業務、規章制度等方面的教育和培訓。

3、甲方按照國家關於女職工的特殊保護規定,對乙方提供保護。

六、勞動紀律

1、乙方應自覺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社會公德,維護甲方的聲譽和利益。

2、乙方應自覺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及勞動紀律,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衞生規範;服從管理,按時完成工作任務。

3、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甲方的規章制度給予紀律處分,直至解除勞動合同;乙方同意甲方可對乙方履行制度的情況進行檢查、督促、考核和獎懲。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中止和終止

1、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2、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直接經濟損失 元以上或間接損失 元以上的;

4)乙方在其他單位兼職,造成甲方名譽受損,嚴重影響乙方按時、按質、按量完成甲方安排的工作任務或者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在 元以上者;

5)甲方規章制度或國家法律法規政策規定的其他情形;

6)乙方被司法機關拘留或者受到刑事處罰的;

7)乙方患病,在規定的醫療期屆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願接受或不能勝任由用工單位另行安排的其他工作的;

8)乙方向甲方提供虛假的健康狀況、學歷學位、執業資格、工作經歷等證明材料或情況;

3、本合同到期後,如乙方繼續在甲方工作而乙方無異議,則視為本勞動合同自動延期一年,但甲方已向乙方發出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或終止(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或確已不再上班時除外。

4、乙方需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30日通知甲方。如乙方未經同意擅自離開工作崗位,乙方應賠償被服務單位的經濟損失,情節嚴重的,甲方有權追究乙方的法律責任。

八、特別約定

1、乙方在勞動合同解除(含試用期解除)或終止後3日內,應當按照誠實信用原則辦理工作交接手續,歸還甲方所有財產。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約定履行交接義務的,甲方有權暫不予支付乙方經濟補償,乙方超過3日仍拒不辦理工作交接手續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九、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1、乙方違反法律法規及本合同約定解除勞動合同,對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賠償甲方下列損失;

1)甲方為其支付的技能培訓費用;

2)對甲方生產經營工作造成的各種經濟損失;

3)本合同約定的其他賠償費用。

如果上述損失無法準確計算,則乙方向甲方支付的賠償金不得低於乙方在本合同約定之崗位所實際獲得的月平均工資的兩倍。

2、如果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或者違反勞動紀律、規章制度的,乙方應當賠償由此造成的全部損失。如果這種損失無法準確計算的,則乙方向甲方支付的賠償金不得低於乙方在本合同約定之崗位所實際獲得的月平均工資的兩倍。

3、按前述約定乙方需對甲方負賠償責任的,甲方可在乙方工資或經濟補償金中扣除。工資、經濟補償金尚不足以彌補損失的,乙方仍需賠償損失。

十、其他

1、合同未盡事宜,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執行;如果甲方的規章制度未作規定,則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政策執行。

2、本合同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簽訂日期: 簽訂日期:

有固定期勞動合同書 篇5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條款。

一、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基本情況

第一條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電話:

第二條 乙方 性別

身份證號碼 户籍類型

其他有效證件名稱 證件號碼

家庭住址 電話

在深圳的居住地址 電話

緊急聯絡人一: 電話:

地址:

緊急聯絡人二: 電話:

地址:

二、勞動合同期限

第三條 本合同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本合同期限屆滿未能及時續訂者,視為勞動關係自動續延,自動續延有效期不超過一個月。

本合同於 年 月 日生效,其中試用期至 年 月 日止,本合同於 年 月 日終止。本合同終止後,如雙方繼續建立勞動關係,則必須重新簽訂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三、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四條 乙方承諾所提交的身份證、簡歷、畢業證、學位證、離職證明等相關材料均真實、合法、有效。乙方同意根據自身的資歷和工作經驗及甲方工作需要,擔任 崗位工作。根據甲方的產品和經營管理特點,乙方的工作地點為深圳市及甲方有業務的全國其它各地。

第五條 在聘用期間,乙方應當按照甲方對該崗位的職位説明書和規章制度中規定的職責完成工作目標和任務。

乙方同意甲方可根據經營管理需要和乙方的工作表現、身體狀況、工作能力、知識結構、情緒狀況和績效考核,調整乙方的工作地點和崗位,包括調入與甲方有關聯關係的公司,甲方可按調整後的工作地點和崗位性質調整乙方工資,進行晉升/降職,調整後應重新簽訂勞動合同。

第六條 乙方工作應達到 標準。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七條 乙方每天休息時間除外的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週工作不超過40小時,但乙方因未能完成工作任務而自願延長工作時間除外。乙方因完成工作任務的需要,確需加班的,應當向主管領導提出書面的申請,説明加班的理由和時間,經主管領導批准後,方視為加班,享受加班待遇;乙方加班工資基數為乙方的基本工資;加班時間,以實際發生的時間為準。甲方由於工作需要,經與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

第八條 甲方嚴格遵守法定的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制度,控制加班加點,保證乙方的休息與身心健康,甲方因工作需要必須安排乙方加班加點的,依法給予乙方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安排乙方加班的,乙方無正當理由不得拒絕加班:

(一)、發生自然災害、事故或者其他原因,威脅勞動者生命健康和公司財產安全,需要緊急處理的;

(二)、生產設備、交通運輸線路、公共設施發生故障,影響生產和公眾利益,必須及時搶修的;

(三)、在法定節日和公休假日內工作不能間斷,必須連續生產、

運輸或者營業的;

(四)、必須利用法定節日和公休假日的停產期間進行設備檢修、保養的;

(五)、為完成國防緊急任務和政府下達的其他緊急任務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五、勞動報酬

第九條 甲方每月 日(公曆,遇節假日順延)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上月工資,在乙方完成公司下達的工作任務的前提下,乙方工資報酬是含税每月人民幣 元,其中基本工資為 元,崗位工資為 元,職位補貼為 元,績效工資為 元。

甲方有權根據企業經營狀況和乙方工作能力變化調整績效工資;在崗員工發放崗位工資和職位補貼。

乙方與甲方勞動關係期間的薪資調整、崗位變動,以公司調動或調薪通知為準,並作為合同附件,本合同不再另行變更。

因乙方過錯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乙方應按照其過錯程度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並由甲方在發放乙方工資時扣除,但扣除後的工資不能低於深圳市最低工資水平。

第十條 乙方在試用期期間工資為含税每月人民幣 元。乙方在請休假期間的工資、加班工資、醫療期待遇按公司相關規定執行。

六、社會保險及其他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一條 雙方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按時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其中依法應由乙方繳納的部分,由甲方從乙方工資報酬中代扣代繳。

乙方有義務向甲方提交辦理社會保險所需的材料,包括但不限於身份證、社會保險卡、户口本、存檔證明、醫療信息採集表、養老信息採集表、相片、醫療手冊等,如因乙方遲延提交辦理社會保險所需的材料而造成遲延辦理或不能辦理的,不視為甲方沒有依法為乙方辦理社會保險。

第十二條 如乙方發生工傷事故,甲方應及時救治,並在規定時間內,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代乙方依法辦理勞動能力鑑定,併為享受工傷醫療待遇履行必要的義務。

第十三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和深圳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其它福利待遇有:

(一)甲方根據國家規定,實行帶薪年假制度。

乙方連續在甲方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帶薪年假;第一年期滿後享受 天帶薪年假,此後每工作滿一年的,帶薪年假增加 天,但最長不超過 天。

七、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五條 甲方根據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衞生的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保用品。

第十六條 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製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第十七條 甲方應當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度,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

八、勞動紀律

第十八條 甲方制定的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應當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並向乙方公示,乙方應當遵照執行。

甲方有權根據規章制度對乙方進行獎懲,當乙方嚴重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時,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並不給予乙方任何經濟補償。

第十九條 乙方必須遵守並維護甲方規定的工作秩序,恪守職業操守,愛護甲方的財產,參加甲方組織的教育和培訓,努力提高思想素質和業務技能。

第二十條 乙方在簽訂本勞動合同時,應是與前一聘用單位解除勞動合同並無追討責任的勞動者。若尚未與前一聘用單位解除勞動合同或對前一單位造成的損失,全部責任由乙方承擔。

乙方保證自己進入甲方工作,沒有違反此前與其他任何企業、組織、個人關於勞動合同、競業禁止、商業祕密、兼職、雙重勞動關係等約定義務或法定義務,乙方在甲方任何知識的使用,沒有侵犯任何第三人合法權益。

第二十一條 由於雙方的勞動聘用關係,乙方將有機會了解並使用甲方的有關商業祕密(包括但不限於經營策略、軟件系統、薪酬系統、營銷渠道、員工或客户資料、供應商、價格系統、知識產權等所有資料及文件),乙方有在合同期內及合同解除後保守甲方商業祕密不對外泄露的義務,也不能用於為自己謀取利益的經營活動中。乙方不得將涉及甲方商業祕密的實物、文字材料、電子文檔等以竊取、摘抄、複製、傳真、拍照、電子郵件等方式佔有、傳播、出售、使用或允許他人使用甲方的商業祕密。

第二十二條 鑑於乙方知悉甲方商業祕密,為保護甲方的合法權益,乙方承諾: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在職期間不得自營或者為他人經營與甲方同類的營業;

2、不論因何種原因從甲方離職,離職後2年內(自勞動關係解除之日起計算,到勞動關係解除2年後的次日止)都不得到與甲方有競爭關係或業務往來的企業就職,不得自辦與甲方有競爭關係的企業或者從事與甲方商業祕密有關的產品的生產和銷售。

3、乙方執行甲方的工作任務或者主要利用甲方的物質條件完成的職務發明、軟件、作品等知識產權的所有權屬於甲方。乙方應及時向甲方披露該知識產權,並應採取一切必要措施(包括簽署文件)使甲方擁有或獲得該知識產權。

九、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

第二十三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單方面隨時解除勞動合同,並對乙方不作任何經濟補償;乙方因下列行為給公司造成損害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損失:

1、在試用期內和正式錄用後被證明不符合工作崗位需要的;

2、按公司獎懲的有關規定,嚴重失職,工作不負責任,玩忽職守、消極懈怠給公司利益造成損害的;

3、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違法被處罰的;違反國家和地方計劃生育管理政策的;

4、偷竊公司或員工、客户財物的;職務侵佔的;報銷費用時有虛報或假報金額等行為的;

5、連續曠工二天或一年內累計曠工五天(含)以上的;在應聘過程中提供的個人證件、體檢、簡歷等個人資料有欺詐行為的;

6、有賭博、吸毒等不良行為的;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或個人建立勞動關係或者兼職的;

7、泄露公司商業祕密;利用職務以權謀私、損公肥私的;

8、欺詐客户、公司,謀取私利的;私下從事同業工作的;違法行為或不良社會行為而給甲方形象造成巨大傷害的;結黨營私、破壞員工關係;生活作風不端正的;

9、嚴重違反公司的勞動紀律、規章制度的;法律規定或雙方約定的其它情形。

第二十四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是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經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調崗,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本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4.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

第二十四條 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在此情況下甲方無須支付乙方任何經濟補償。除非甲方同意,在上述三十日期間內,乙方不得使用年假和超過2天的病假或事假。乙方在試用期內辭職的,應提前3天書面通知甲方。無論甲方或乙方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乙方均應按甲方規定辦理工作交接,若未按規定辦理交接手續的,將按照未完成交接所產生的損失賠償給甲方。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4.用人單位支付的工資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

5.用人單位剋扣、無故拖欠職工工資或者拒不支付、不足額支付職工加班加點工資的。

第二十五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除乙方書面同意外,甲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1、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病或者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和哺乳期內的;

4、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六條 雙方約定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自下列情形消失以後方可解除勞動合同:

1、勞動合同正在履行中,乙方在甲方從事重要工作崗位業務或擔任重大業務開發任務、經營管理工作確實不能離開的;

2、乙方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尚未處理完畢或正在接受司法、行政機關審查或詢問的;

3、乙方與甲方就出資培訓和進修、資助購房或貸款、擔保、競業禁止等有相關服務期約定的,服務期未滿且乙方未支付對應的經濟補償或違約金的;

4、乙方未按甲方規定辦理工作交接或進行繼任人才培養的; 第二十七條 甲乙雙方約定無論何種情形解除勞動合同,乙方都對工作交接負有責任,須按甲方規定的程序進行工作交接。乙方不按甲方的規定交接工作的,甲方有權扣發乙方工資;乙方不按規定交接工作致使甲方遭受損失時,甲方將依法向乙方索賠。

第二十八條 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一)由於甲乙任何一方的過錯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的,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法律責任;如屬雙方過錯,根據實際情況,由雙方分別承擔各自的法律責任;

(二)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的,可以不承擔法律責任;

(三)甲乙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根據後果和責任大小,向對方支付賠償金。

(四)乙方在本合同期間(含轉崗),由甲方出資進行職業技術培訓的,當乙方在甲方未滿約定服務年限解除勞動關係時,甲方可以要求乙方賠償甲方實際支付的培訓費(包括培訓期間的工資)。

(五) 當乙方違約或違法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甲方要求乙方賠償的損失包括實際經濟利益損失、可得利益損失和甲方因調查乙方的違約或違法行為而支付的合理費用(包括但不限於甲方為此所支付的律師費、公證費、訴訟費、保全費、鑑定費等)。

十、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第二十九條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所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向甲方所地法院起訴。

第三十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甲方公開公佈的規章制度和經營管理的相關文件等均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共同構成完整的勞動合同。

甲方(公 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有固定期勞動合同書 篇6

編號:_____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北京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監製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 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基本情況

第一條甲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

註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營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乙方: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

户籍類型(非農業、農業)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或者其他有效證件名稱:_______________ 證件號碼:__________________

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

在京居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

户口所在地:_________省(市)_______區(縣)____________街道(鄉鎮)

二、勞動合同期限

第三條本合同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本合同於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生效,其中試用期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本合同於_____年 _____月_____日終止。

三、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四條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__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

第五條根據甲方的崗位(工種)作業特點,乙方的工作區域或工作地點為: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乙方工作應達到____________________標準。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七條甲方安排乙方執行_________工時制度。

執行標準工時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週工作不超過40小時。每週休息日為 ____甲方安排乙方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時工作制度的,應當事先取得勞動行政部門特殊工時制度的行政許可決定。

第八條甲方對乙方實行的休假制度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勞動報酬

第九條甲方每月____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為 _____元或按_____________執行。

乙方在試用期期間的工資為 __________元。

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甲方生產工作任務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費為_____元或按______執行。

六、社會保險及其他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一條甲乙雙方按國家和北京市的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並承擔相應社會保險義務。

第十二條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甲方按____________支付乙方病假工資。

第十三條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和北京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五條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衞生的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第十六條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製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第十七條甲方應當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度,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

八、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和經濟補償

第十八條甲乙雙方解除、終止、續訂勞動合同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 勞動合同法》和國家及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第二十條乙方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應當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九、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二十一條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第二十二條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二十三條本合同的附件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四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後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五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勞動合同續訂書

本次續訂勞動合同期限類型為____期限合同,續訂合同生效日期為_____年_____月____日,續訂合同 _______ 終止。

甲方(蓋章)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章)

年月日

勞動合同變更書

經甲乙雙方平等自願、協商同意,對本合同做以下變更:

甲方(蓋章)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年月日

附:

一、本合同書可作為用人單位與職工簽訂勞動合同時使用。

二、用人單位與職工使用本合同書籤訂勞動合同時,凡需要雙方協商約定的內容,協商一致後填寫在相應的空格內。簽訂勞動合同,甲方應加蓋公章;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應本人簽字或蓋章。

三、經當事人雙方協商需要增加的條款,在本合同書中第二十一條中寫明。

四、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勞動合同的變更等內容在本合同內填寫不下時,可另附紙。

五、本合同應使鋼筆或簽字筆填寫,字跡清楚,文字簡練、準確,不得塗改。

六、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交乙方的不得由甲方代為保管。

有固定期勞動合同書 篇7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在平等自願、公平公正、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

一、勞動合同期限

本合同為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二、工作內容及工作地點

(一)乙方根據甲方要求,經過協商,從事銷售業務工作。甲方可根據工作需要和對乙方業績的考核結果變動乙方的工作崗位,乙方服從甲方的安排。

(二)甲方安排乙方所從事的工作內容及要求,應當符合甲方依法制訂的並已公示的規章制度。乙方應當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內容及要求履行勞動義務,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要求。

(三)甲乙雙方約定勞動合同履行地為____市。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甲方實行每月________天假期、每天______小時工作制。

四、勞動報酬

甲方對乙方實行基本工資和績效工資相結合的內部工資分配辦法,乙方的基本工資確定為每月 _______元,以後根據內部工資分配辦法調整其工資;績效工資根據乙方的工作業績、勞動成果和實際貢獻按照內部分配辦法考核確定。

六、勞動合同終止的條件  經甲乙雙方協商約定,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終止勞動合同:

1、勞動合同期滿的;

2、乙方連續______個月未達成甲方業績考核方案,或者乙方嚴重失職,給甲方造成_______元以上損失。

七、其他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內,乙方户籍所在地址、現居住地址、聯繫方式等發生變化,應當及時告知甲方,以便於聯繫。

(二)本合同未盡事宜,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國家沒有規定的,通過雙方平等協商解決。甲方制定的勞動紀律應當符合法律、法規、政策的規定,履行民主程序,並向乙方公示。乙方遵照執行。

(三)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名或蓋章):_____________

訂立與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簽名或蓋章):___________

訂立與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有固定期勞動合同書 篇8

(固定期限)

編號:               

甲 方:              

乙 方:             

簽訂日期:____年__月__日

北京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監製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基本情況

第一條 甲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               

註冊地址 :             

經營地址 :             

第二條 乙方:             性別 :             

户籍類型(非農業、農業)

居民身份證號碼 :________

或者其他有效證件名稱 :________ 證件號碼 :             

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 :       年       月        日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             

在京居住地址:________ 郵政編碼:             

户口所在地:             省(市)             區(縣)             街道(鄉鎮)

二、勞動合同期限

第三條 本合同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本合同於       年      月       日生效,其中試用期至       年      月       日止。本合同於       年      月       日終止。

三、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四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____崗位(工種)工作。

第五條 根據甲方的崗位(工種)作業特點,乙方的工作區域或工作地點為:________

第六條 乙方工作應達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標準。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七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____ 工時制度。

執行標準工時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週工作不超過40小時。每週休息日為 ________甲方安排乙方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時工作制度的,應當事先取得勞動行政部門特殊工時制度的行政許可決定。

第八條 甲方對乙方實行的休假制度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勞動報酬

第九條 甲方每月__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為 ____元或按 ______執行。乙方在試用期期間的工資為 ____元。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 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 甲方生產工作任務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費為__元或按__________執行。

六、社會保險及其他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一條 甲乙雙方按國家和北京市的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並承擔相應社會保險義務。

第十二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甲方按__________支付乙方病假工資。

第十三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和北京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五條 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衞生的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第十六條 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製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第十七條 甲方應當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度,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

八、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和經濟補償

第十八條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續訂勞動合同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國家及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 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第二十條 乙方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應當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九、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二十一條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第二十二條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的附件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四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後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公章) 乙方__________(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勞動合同續訂書本次續訂勞動合同期限類型為期限合同,續訂合同生效日期為      年      月       日,續訂合同      年      月       日終止。

甲方__________(蓋 章) 乙方__________(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章)       年      月       日

本次續訂勞動合同期限類型為 期限合同,續訂合同生效日期為    年      月       日,續訂合同終止。

甲方__________(蓋 章) 乙方__________(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年      月       日勞動合同變更書經甲乙雙方平等自願、協商同意,對本合同做以下變更:

甲方__________(蓋 章) 乙方__________(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簽字或蓋章)        年        月         日

使用説明

一、本合同書可作為用人單位與職工簽訂勞動合同時使用。

二、用人單位與職工使用本合同書籤訂勞動合同時,凡需要雙方協商約定的內容,協商一致後填寫在相應的空格內。簽訂勞動合同,甲方應加蓋公章;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應本人簽字或蓋章。

三、經當事人雙方協商需要增加的條款,在本合同書中第二十一條中寫明。

四、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勞動合同的變更等內容在本合同內填寫不下時,可另附紙。

五、本合同應使鋼筆或簽字筆填寫,字跡清楚,文字簡練、準確,不得塗改。

六、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交乙方的不得由甲方代為保管。

標籤: 合同書 通用 勞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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