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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工程設計終止合同書(精選19篇)

建設工程設計終止合同書(精選19篇)

建設工程設計終止合同書 篇1

甲方: _____________

建設工程設計終止合同書(精選19篇)

乙方: 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 年______月______日

甲方:____________ 有限公司乙方:____________有限公司鑑於:

一、雙方於年月日簽署的 ____________工程建設工程設計合同(以下簡稱“原合同”)已經部分執行,建設方(______公司)已經事實上停止該工程項目的建設。

二、雙方確認,乙方已經完成原合同約定的設計工作量,甲方已經按原合同約定支付乙方相應的工程設計費。三、雙方已經充分認識到終止原合同的法律意義,並同意嚴格認真履行本協議的各項約定。據上,雙方經友好協商,就正式終止原合同事項特訂立本協議:

甲方確認已經收到乙方移交與原合同約定之工程項目相關之所有的工作資料和成果文件給甲方。如甲方在後續工作中發現有未移交的乙方在履行原合同過程中所產生的與合同項目相關的一切函件、 資料或案,甲方保留向乙方索取的權利,乙方不得拒絕。

2. 乙方已履行了原合同規定的截至本協議簽署之日止的義務和服務工作,乙方自本合同簽署後,不再繼續提供原合同規定的服務。

3. 本協議簽署後,雙方之間不存在原合同約定的任何權利和責任

4此協議一式兩份,經雙方蓋章後生效,甲乙雙方各持原件一份。

5本協議自雙方授權代表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 有限公司乙方:__________ 有限公司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_乙方代表:______________

簽署日期 :________ 年______月______日簽署日期 :________ 年______月______日

建設工程設計終止合同書 篇2

建設單位(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

設計單位(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

為了明確責任,分工協作,共同完成建設項目的設計任務,根據________批准的計劃任務書,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甲方委託乙方承擔____________工程的設計項目,建築安裝面積為________平方米,批准總投資為________萬元,建設地點在________。

第二條甲方的義務

年 月 日以前,向乙方提交業經上級批准的設計任務書,工程選址報告,以及原料(或經過批准的資源報告)、燃料、水、電、運輸等方面的協議文件和能滿足初步設計要求的勘察資料、經過科研取得的技術資料。甲方在____年____月____日施工圖設計前,應提供經過批准的初步設計文件和能滿足施工圖設計要求的勘察資料、施工的條件,以及有關設備的技術資料。

甲方對上述資料必須保證質量,不得隨意變更。

年 月 日以前,向甲方交付初步設計文件;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向甲方交付技術設計文件;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向甲方交付施工圖設計文件。其中,初步設計文件一式____份,技術設計文一式__份,施工圖設計文件一式____分,甲方如另需增添文件份數和需要模型,另行收費。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乙方必須向甲方提交完畢所有設計文件(包括概預算文件、材料設備清單)。

(大型建築安裝工程,甲乙雙方可視具體情況分階段進行設計,在具備設計條件時,雙方簽訂階段設計合同,具體規定甲方應提交各階段設計資料的名稱和日期,乙方交付設計文件的日期,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詳見附件。

年 月 日雙方簽字後生效,全部設計任務完成後失效。本合如有未盡事宜,需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協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不得與本合同內容牴觸。

在合同執行中如發生糾紛,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屬於同一部門的,由上級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可選擇: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送____、____、____……等單位各留存一份。

建設單位(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設計單位(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設工程設計終止合同書 篇3

工程名稱:_________

工程地點:_________

發包人:_________ 設計人: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

發包人委託設計人承擔_________工程設計,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本合同依據下列文件簽訂:

1.1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市場管理規定》。

1.2 國家及地方有關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法規和規章。

1.3 建設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條  本合同設計項目的內容:名稱、規模、階段、投資及設計費等見下表。

第三條  發包人應向設計人提交的有關資料及文件:

第四條  設計人應向發包人交付的設計資料及文件:

第五條  本合同設計收費估算為_________元人民幣。設計支付進度詳見下表。

第六條  雙方責任

6.1 發包人責任:

6.1.1 發包人按本合同第三條規定的內容,在規定的時間內向設計人提交資料及文件,並對其完整性、正確性及時限負責,發包人不得要求設計人違反國家有關標準進行設計。

發包人提交上述資料及文件超過規定期限15天以上時,設計人員有權重新提交設計文件的時間。

6.1.2 發包人變更委託設計項目、規模、條件或因提交的資料錯誤,或所提交資料作較大修改,以致造成設計人設計需返工時,雙方除需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或另訂合同)、重新明確有關條款外,發包人應按設計人所耗工作量向設計人增付設計費。

在未籤合同前發包人已同意,設計人為發包人所做的各項設計工作,應按收費標準,相應支付設計費。

6.1.3 發包人要求設計人比合同規定時間提前交付設計資料及文件時,如果設計人能夠做到,發包人應根據設計人提前投入的工作量,向設計人支付趕工費。

6.1.4 發包人應保護設計人的投標書、設計方案、文件、資料圖紙、數據、計算軟件和專利技術。未經設計人同意,發包人對設計人交付的設計資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複製或向第三人轉讓或用於本合同外的項目,如發生以上情況,發包人應負法律責任,設計人有權向發包人提出索賠。

6.2 設計人責任:

6.2.1 設計人應按國家技術規範、標準、規程及發包人提出的設計要求,進行工程設計,按合同規定的進度要求提交質量合格的設計資料,並對其負責。

6.2.2 設計人採用的主要技術標準是:_________。

6.2.3 設計合理使用年限為_________年。

6.2.4 設計人按本合同第二條和第四條規定的內容、進度及份數向發包人交付資料及文件。

6.2.5 設計人交付設計資料及文件後,按規定參加有關的設計審查,並根據審查結論負責對不超出原定範圍的內容做必要調整補充。設計人按合同規定時限交付設計資料及文件,本年內項目開始施工,負責向發包人及施工單位進行設計交底、處理有關設計問題和參加竣工驗收。在一年內項目尚未開始施工,設計人仍負責上述工作,但應按所需工作量向發包人適當收取諮詢服務費,收費額由雙方商定。

6.2.6 設計人應保護髮包人的知識產權,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轉讓發包人提交的產品圖紙等技術經濟資料。如發生以上情況並給發包人造成經濟損失,發包人有權向設計人索賠。

第七條  違約責任:

7.1 在合同履行期間,發包人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設計人未開始設計工作的,不退還發包人已付的定金;已開始設計工作的,發包人應根據設計人已進行的實際工作量,不足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一半支付;超過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全部支付。

7.2 發包人應按本合同第五條規定的金額和時間向設計人支付設計費,每逾期支付一天,應承擔支付金額千分之二的逾期違約金。逾期超過30天以上時,設計人有權暫停履行下階段工作,並書面通知發包人。發包人的上級或設計審批部門對設計文件不審批或本合同項目停緩建,發包人均按7.1條規定支付設計費。

7.3 設計人對設計資料及文件出現的遺漏或錯誤負責修改或補充。由於設計人員錯誤造成工程質量事故損失,設計人除負責採取補救措施外,應免收直接受損失部分的設計費。損失嚴重的根據損失的程度和設計人責任大小向發包人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由雙方商定為實際損失的_________%。

7.4 由於設計人自身原因,延誤了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設計資料及設計文件的交付時間,每延誤一天,應減收該項目應收設計費的千分之二。

7.5 合同生效後,設計人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設計人應雙倍返還定金。

第八條  其他

8.1 發包人要求設計人派專人留駐施工現場進行配合與解決有關問題時,雙方應另行簽訂補充協議或技術諮詢服務合同。

8.2 設計人為本合同項目所採用的國家或地方標準圖,由發包人自費向有關出版部門購買。本合同同第四條規定設計人交付的設計資料及文件份數超過《工程設計收費標準》規定的份數,設計人另收工本費。

8.3 本工程設計資料及文件中,建築材料、建築構配件和設備,應當註明其規格、型號、性能等技術指標,設計人不得指定生產廠、供應商。發包人需要設計人的設計人員配合加工定貨時,所需要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8.4 發包人委託設計人配合引進項目的設計任務,從詢價、對外談判、國內外技術考察直至建成投產的各個階段,應吸收承擔有關的設計任務的設計人蔘加。出國費用,除制裝費外,其它費用由發包人支付。

8.5 發包人委託設計人承擔本合同內容之外的工作服務,另行支付費用。

8.6 由於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

8.7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一)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8.8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發包人_________份,設計人_________份。

8.9 本合同經雙方簽章並在發包人向設計人支付定金後生效。

8.10 本合同生效後,按規定到項目所在省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審查部門備案。雙方認為必要時,到項目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鑑證。雙方履行完合同規定的義務後,本合同即行終止。

8.11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有關協議及雙方認可的來往電報、傳真、會議紀要等,均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12 其它約定事項:_________。

發包人名稱(蓋章):_________      設計人名稱(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編碼:_________           編碼: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

銀行帳號:_________           銀行帳號:_________

建設工程設計終止合同書 篇4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合同編號:

(由設計人編填)

設計證書等級:

發包人:

設計人:

簽訂日期:

發包人:

設計人:

發包人委託設計人承擔 工程設計,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本合同依據下列文件簽訂:

1.1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市場管理規定》。

1.2 國家及地方有關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法規和規章。

1.3 建設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條 本合同設計項目的內容:名稱、規模、階段、

投資

及設計費等見下表。

序號

分項目名稱

建築規模

設計階段及內容

估算總投資(萬元)

費率%

估算設計費(元)

層數

建築面積(M2)

方案

初步設計

施工圖

説明

第三條 發包人應向設計人提交的有關資料及文件

序號

資料及文件名稱

份數

提交日期

有關事宜

第四條 設計人應向發包人交付的設計資料及文件

序號

資料及文件名稱

份數

提交日期

有關事宜

第五條 本合同設計收費估算為 元人民幣。設計費支付進度詳見下表。

付費次序

佔總設計費%

付費額(元)

付費時間

(由交付設計文件所決定)

第一次付費

本合同簽定後三日內

第二次付費

第三次付費

第四次付費

第五次付費

説明:

1.提交各階段設計文件的同時支付各階段設計費。

2.在提交最後一部分施工圖的同時結清全部設計費,不留尾款。

3.實際設計費按初步設計概算(施工圖設計概算)核定,多退少補。實際設計費與估算設計費出現差額時,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4.本合同履行後,定金抵作設計費。

第六條 雙方責任

6.1 發包人責任:

6.1.1 發包人按本合同第三條規定的內容,在規定的時間內向設計人提交資料及文件,並對其完整性、正確性及時限負責,發包人不得要求設計人違反國家有關標準進行設計。

發包人提交上述資料及文件超過規定期限15天以內,設計人按合同第四條規定交付設計文件時間順延;超過規定期限15天以上時,設計人員有權重新確定設計文件的時間。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建設工程設計終止合同書 篇5

編號: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它有關法律、法規的 規定,為確保工程優質、按期完工,甲乙雙方本着誠實信用原則,經自願、平等協商就工程施工事項達成一致,且乙方已充分注意、理解本合同各項格式條款的約定,並自願履行 由此產生的全部義務,特訂立本合同。

1、項目概況

1.1 項目名稱:

1.2 項目地點:

2、合同範圍

2.1 主要合同內容 完成工程中所包括的洞口明挖及噴錨、土石方開挖、管棚、石方洞挖、型鋼鋼架、鋼

筋網制安、超前小導管注漿、錨杆、噴混凝土、底板混凝土、鋼筋制安、鎖口混凝土、漿砌石等工程量清單(附件B)所有施工項目中永久性工程(設計圖中明示或暗示的所有工程內容)及為實施這些永久工程而需要的全部臨時工程,具體以施工圖(含業主同意變更的部分)為準。

2.2 主要施工工序 實際施工工序包括但不限於已列出和未列出的工序:

2.3 主要工程量

工程量清單工程量(見附件B)為估算工程量,以實際完成量作為最終結算的依據。

2.4 合同工期

2.4.1開工日期:_________ ;完工日期:________ 年 _____日;完工退場日期:計劃退場

2.4.2工期延誤

如果關鍵線路的節點工期在發生以下情形之一而造成工期延誤,經甲方確認後,工期順延:

a.重大設計變更;

b.不可抗力;

c.由於業主原因要求停工;

d.甲方書面同意工期順延的其它情況;

2.4.3乙方應在發生工期延誤造成窩工事實後7日內就延誤內容和因此發生的費用向甲方書面報告,甲方就相關事項及時向業主提交報告。如乙方未提交或逾期提交的,則視為乙方放棄順延工期及賠償的權利。如乙方雖按約定提交上述書面報告,但遇業主不同意或不完全同意時,則乙方認可甲方因此採用的不同意或不完全同意的處理意見。

2.4.4因乙方原因導致工期延誤,工期不予順延,且由乙方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和趕工費用。

2.4.5業主及甲方需提前完成工期時,有關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另行約定。

3、承包方式

根據本合同的施工內容及主要施工工序,乙方同意按 ________ 方式進行承包。合同總價為 _________ ,(含税金),此合同總價為估算價,不作為結算依據,具體以乙方實際完成的工程量產值為準。

4.2.1 工程一般項目見附件B《工程量計價清單》,該部分費用實行總價承包,不做任何調整。

4.2.2探洞工程合同單價見附件 B《工程量計價清單》。合同單價包括完成施工項目所需人工費、材料費、機械費,包括施工所需各種材料運輸及配合人工費用;包括人員和機械的進出場費、安全文明施工費、綜合管理費、合理利潤、税金等所有可能發生的一切費用;包括因氣候季節以及工序協調等因素導致的施工停滯窩工費等;承包單價中包含為完成工程(設計圖中明示或暗示的所有工程內容)及為實施這些永久性工程而需要的全部臨時工程及一切費用。乙方應充分考慮本工程施工的風險,風險費用已含在合同單價中,甲方不再承擔由於任何風險引起的費用。

4.3營業税、城市維護建設税及教育附加費等均由乙方承擔,税金為3.3%;甲方負有代扣代繳的義務,並在乙方每月進度款結算中扣除。其他税費已包含在合同價格中,由乙方自行繳納。

5.1.1甲方負責工程施工期間工程總進度計劃安排、組織、協調工作及工程質量、進度、安全、環保、文明施工的管理、監督、檢查。

5.1.2甲方負責提供施工圖紙、有關施工文件,並提供施工場所。

5.1.3甲方負責組織相關施工圖紙的技術、質量、安全、環保等交底工作。乙方無故未按甲方要求參加,甲方將按500-20__元/次對乙方進行處罰。

5.1.4甲方負責組織現場調度會,協調現場施工。

5.1.5甲方負責向乙方發佈書面開工通知,並向乙方下達承包工程總體進度計劃、月工程進度計劃及周進度計劃。

5.1.6甲方有派專業技術人員對乙方進行指導和監督的權利。

5.1.7就承包工程範圍內的有關工作,甲方隨時可以向乙方發出指令,乙方應執行甲方根據本合同和甲方項目管理規章制度所發出的所有指令。乙方拒不執行指令,甲方有權採取相應措施或直接委託其他施工單位完成該指令事項,發生的費用(包括因拒不執行指令給甲方造成的其它損失,含業主的罰款、重新安排隊伍施工造成的單價差、趕工費等)由乙方承擔,乙方同意從工程結算款中扣除。

5.1.8甲方負責按照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

5.1.9甲方負責對乙方完成的工程量進行審核、計價結算,並按業主資金到位情況進行工程款的支付。

5.1.10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撤換不能勝任本職工作的管理及施工人員。

5.1.11甲方有權對乙方的工程質量等級、隱蔽工程和中間驗收、維護、初驗、檢查和返工、終驗進行檢查和監督。

5.1.12甲方有權對乙方施工工作面存在的安全隱患進行監督、檢查,並督促乙方採取整改措施。

5.1.13甲方有權無償使用或讓第三方(業主、監理、在場其它協作隊伍)無償使用乙方修建施工便道。

5.1.14甲方有權監督乙方對使用工人的工資發放情況,必要時可用工程結算款優先代為發放。

5.2.1在本合同簽訂後5日內,乙方應組織人員接受甲方的技術、質量、安全、環保等交底。

5.2.2乙方負責組織人員研究和熟悉施工圖紙、按照施工總佈置要求、做好各項施工準備工作。

5.2.3乙方負責按規定每月20日至25日向甲方提交已完成月工程量統計報表。

5.2.4乙方必須按甲方要求的進度計劃組織施工,接受甲方對工程進度的檢查、監督和管理。工程實際進度不滿足計劃進度要求時,乙方應向甲方提交整改措施和方案,經甲方批准後執行;但並不免除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誤和應由乙方承擔的一切損失責任。

5.2.5 乙方必須服從甲方的施工調度及甲方轉發的業主或監理工程師與承包工程有關的指令。未經甲方允許,乙方不得直接致函業主或監理工程師,不得直接從業主處收取工程款。

5.2.6乙方必須遵守國家及當地政府有關安全生產和環境保護等法律、法規和甲方相關規定及制度,乙方必須嚴格質量、職業健康安全、環境保護等管理,並及時提供相關各種見證資料及記錄,對所屬員工及因其過錯造成他人人身、財產損失等負責。

5.2.7乙方應嚴格按照國家有關持證上崗規定,確保所屬人員按規定持證上崗。技術崗位人員、特殊工種工人均應持有通過國家或有關部門統一考試或考核的資格證明。在簽訂本合同時,應將人員持證情況及有關證件複印件一併報送甲方備案。

5.2.8為確保合同履行,乙方必須於 ______年 _____月 _____日前安排隧道專業施工人員進場;並向甲方書面報告,便於甲方組織現場檢查。

5.2.9為確保合同履行,乙方必須於______年 _____月 _____日前安排隧道工程相關的進場設備,並保證進場設備完好率達到95%以上。在設備進場後_______日內及退場前 _______日內,乙方均須將設備情況書面報送甲方,便於甲方組織現場檢查驗收。

5.2.10乙方應按甲方與業主的主合同、國家規定的有關標準、規範及甲方提供的圖紙完成工程施工,確保工程質量、進度及安全等滿足合同要求;保證施工場地清潔符合環境衞生管理規定,交工前清理現場達到甲方要求,並承擔因自身原因造成的損失和罰款。

5.2.11乙方負責施工現場的看護、保衞及未完工程的安全工作,按時向甲方移交工程。保護期內發生損壞的,由乙方自費修復。

5.2.12乙方應對在保修期內承包工程出現的缺陷進行保修。如乙方未在甲方通知的時間內進行修理的,甲方則有權另行指定第三方修理,所發生的一切費用由甲方直接從乙方質保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另行支付。

5.2.13如承包合同工程跨年度,乙方應在其營業執照、資質證書、安全生產許可證、税務登記證等相應證書年檢或到期更換新證書後 日內將通過年檢或更換的新證書複印件(需加蓋乙方單位公章)送交甲方備案。

5.2.14乙方確保其施工人員工資及時發放,並配合甲方對其施工人員工資發放情況的檢查和監督工作。

5.2.15乙方負責其施工人員的培訓、安全教育、持證上崗、職業病防治、工資發放、各種社會保險、傷亡事故處理、勞動爭議等事宜,並負責因其施工人員作業不當給第三人造成的人身、財產損失賠償。

5.2.16乙方必須為其施工人員辦理工傷事故保險、人身意外傷害保險,保險費用由乙方承擔。同時,乙方須將保單複印件在簽訂合同後28天內報送甲方備案。

5.2.17乙方應該及時提供年度及完工清算資料,以備甲方審核。

5.2.18乙方不得以甲方的名義從事本合同範圍以外的其它任何活動。

5.2.19業主或監理工程師的指令,乙方必須無條件服從,業主或監理工程師明確不予補償或賠償的事項,乙方不得向甲方提出補償或賠償要求。

5.2.20乙方在簽訂本協議時,已經充分了解到施工現場條件及自然地理環境的風險,並承擔由該風險所帶來的損失和責任。

5.2.21乙方確認 為本合同工程項目經理。乙方依據本合同發出的請求及通知,必須由分包項目經理或授權代表簽字,否則視為無效。同時,項目經理工地出勤天數不得低於21天,每個少一天應向甲方繳納20__元/天的違約金。

5.2.22乙方的分包工程項目經理須常駐工地或委託工地全權代表,全權負責乙方施工進度、質量、技術、安全、結算、民工管理等職責,分包工程項目經理離開工地時,須以書面形式向甲方單位請假,經甲方單位同意後方可離開工地。

5.2.23乙方已全面瞭解並遵守甲方各項管理制度,服從甲方對施工現場管理的各項管理規定及指令。

5.2.24乙方不得將本合同中乙方的權利和義務轉讓給第三方(包括再次分包、事實上的轉包等)。

5.2.25相關檢查迎檢準備,由乙方負責安排,並承擔相應費用;倘若配合不力的,甲方將統一協調安排,所產生的費用將在乙方下期計量中扣除。

5.2.26乙方須按照合同及甲方的管理要求,及時向甲方提供施工技術措施、施工報表、施工原始資料等相關資料。如不能按時提供資料,甲方有權暫停給乙方的工程款結算和支付。

5.2.27乙方應在簽訂合同前向甲方繳納保證金 (¥:_____________ ),其中 (¥:___________)為履約保證金; (¥:______________萬元)為退場保證金。履約保證金在合同累計完成金額達到簽約合同價的50%時開始退還(無息退還),在工程完工清場後全部退還(無息退還)完畢。退場保證金在乙方無條件執行業主調整後的退場時間,同時承諾按合同單價結算經監理、業主驗收合格後的工作,未完成的合同工作不再實施且不結算,且不以此為由提出變更合同單價或對未完工作提出索賠,立即退場的條件下一次性退還(無息退還);否則退場保證金予以扣除,並承擔由此引起的業主對甲方的經濟處罰。

5.2.28乙方在進行石方洞挖時,必須嚴格按照甲方要求的技術方案進行開挖。隧洞洞身開挖必須採用光面爆破施工工藝,嚴禁超挖和欠挖,在施工過程中由於施工措施不當造成的超挖,以及由此增加襯砌混凝土的回填費用,均應由乙方承擔。

5.2.29隧洞開挖出現地下水時,乙方需及時採取措施,自行進行處理並承擔相應費用,並採取趕工措施,要求乙方上報排水系統佈置方案,批准後實施。乙方負責設置足夠的排水設備和設施(包括量測儀表),並負責全部排水設備和設施的採購、運輸、安裝和維護,相關費用包含在隧洞石方開挖單價中。乙方完成所承擔的施工標段的工程施工內容後,撤場後應保證洞內無積水,撤場時全部排水設備和設施無償移交甲方。

5.2. 30開挖過程中的地質資料編錄由甲方統一負責,乙方應積極配合,並承擔相應的配合費用。

5.2.31洞外棄渣場位置以業主指定為準,不可隨意進行更改。渣場應以環保、文明施工、水土保持等要求合理堆棄,必要時進行邊坡處理,棄渣場的維護由乙方承擔,費用含在相應的單價中。

5.2.32噴射混凝土必須採用濕噴混凝土施工工藝,濕噴混凝土施工設備(包括拌合站3m混凝土罐車、混凝土濕噴泵等相關專用設備)必須在開工前到場。本合同中的所有噴護混凝土類型為濕噴,乙方承諾應嚴格按照要求進行作業確保工程質量。若乙方進入現場後,私自將噴護混凝土類型更改為幹噴,甲方有權按幹噴單價給予結算,並由乙方承擔由此引起業主、監理人對甲方的罰款。

5.2.33乙方應積極加強與當地村鎮的協調關係,具有處理突發事件的能力 ,如當地村民的阻工協調和因施工發生的糾紛等。

5.2.34乙方應對本工程的所有內容予以保密,施工過程全程遵守保密約定,違者應對由此造成的後果承擔法律責任。

5.2.35其他應由乙方履行的職責。

6、施工輔助設施

6.1 施工供水

由乙方自備水源,其水池/泵站到各工作面的整個設施安裝、拆除方案要報經甲方批准,並由乙方負責日常維護和承擔運行安全責任及費用。根據甲方前期施工進度安排,由甲方組織打井及水泵的安裝,費用由乙方承擔。在結算工程款中扣除。

6.2 施工供電

_________年______ 月_____日業主具備供電條件之前乙方自行配備施工電源;施工過程中,為避免停電影響,洞口需備用300kw發電機一台,其費用已包含在相關單價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甲方負責向乙方提供洞口處變壓器低壓配電櫃端口,乙方負責該點到工作面的支線安裝、維護及拆除,相關費用已包含在合同單價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主線路由乙方負責管理維護。結算時每月甲方按電力局的價格和乙方實際用量在工程款支付時予以扣除。按比例乙方同時承擔每月合理的電損費用。

6.3 施工用風

乙方自建施工用風系統,其相應的管路設施佈置要符合甲方現場總體要求並報甲方批准,同時做好日常維護,其費用已包含相關單價中。為保證施工能力,要求乙方在洞口至少配備兩台23.6m3/min的電動空壓機。

6.4 現場施工道路

臨時進場道路由甲方無償提供給乙方使用,施工區內、洞口至渣場、隧洞內、外施工等道路均由乙方負責施工及使用期間的養護工作,並達到甲方文明工地的施工要求,否則甲方將自行修建,所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同時應無償提供給業主、監理、甲方和其他施工方使用。道路修築過程中開挖表土要求集中堆放,不得影響任何作業面的正常施工,並且防止雨水沖刷,工程完工及時進行道路的復耕。為保證工程質量,一般情況下洞內施工不允許設置避車道、安裝間、設備間、工藝洞口、排水溝等,確因施工需要,需上報開挖方案,經批准後實施。全部開挖及回填費用已包含在石方洞挖單價中,不再另行支付。

6.5 施工住房

乙方自建住房或營地要符合甲方現場的總體要求並報經甲方批准。使用期間,生活區域內的安全責任,文明建設責任由乙方負責並接受甲方的檢查監督。

6.6其他臨建

其他臨建由乙方負責修建。臨建設施包括髮電機房、空壓機房、拌合站、倉庫、鋼木加工廠等所有輔助性設施。乙方所修建的臨建設施,必須符合甲方現場的總體要求並報經甲方批准。乙方所有臨建設施的安全責任和文明建設責任由乙方負責並接受甲方監督、檢查。在退場前,乙方應將自行建設的的全部施工臨時設施、設備(不包括臨時工廠、施工供風系統及混凝土生產系統中的設備、備用電源)無償移交給甲方,並保證移交時全部臨時設施能夠正常使用。

7.1 為了保證工程質量,節約成本,業主對本工程使用的工業材料(水泥、鋼筋、外加劑、粉煤灰等)進行控制,並組織進行集團採購,乙方需配合甲方完成此項工作。除甲控材料外,由項目部統供的材料包括:火工材料、砂子、碎石、塊石等,項目部的統供材料,乙方必須提前 天向甲方報送使用計劃。使用時由乙方書面授權指定專人出示身份證明到甲方指定的倉庫(或地點)進行調撥,發生的轉運費用已包含在合同單價中。統供材料按材料價格4%收取採購及保管費用。主要材料及價格見下表。

7.2乙方從甲方倉庫領用的材料,出庫後材料管理的責任由乙方承擔。乙方倉庫領用及採購材料的堆放和管理要符合甲方總體規劃的要求,並且按甲方標準化要求設置標識。

7.3週轉性材料的管理

乙方自備週轉性材料必須在甲方物資部門進行備案,退場時由甲方物資部門對其週轉性材料進行核實,辦理週轉性材料退場的相關手續,若乙方使用甲方週轉性材料則同樣按甲方採購材料價格4%收取採購及保管費用。

7.4乙方領用的材料僅限在本合同工程中使用,不得改變其材料的用途。否則應承擔相關違約責任。甲方定期對乙方所領用的材料進行核算,若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所領用的材料用量超出所完成工程量應使用的量,則超出部分,甲方將以材料兩倍的價格對乙方進行罰款,並在結算工程款中扣除。

7.5乙方為完成本合同項目所需的特殊材料:如炸藥、雷管等火工材料,由甲方統一管理,並服從甲方有關特殊材料的管理制度。

8.1本合同工程施工時由乙方自備的設備見附件C《設備投入清單》,並按甲乙雙方約定按時進場(按照本合同第5.2.9條要求)。乙方施工設備進場後,應通知甲方現場書面認定並備案。乙方施工設備未經甲方批准不得擅自離開現場,否則甲方按每台退場設備_________元收取違約金。

8.2乙方設備停放與管理要服從甲方現場總體要求,不得隨意進出特定區域和亂停亂放。

8.3乙方使用甲方設備,必須書面申請,由甲方統一安排,並簽訂租賃合同,雙方按租賃合同進行管理和結算,乙方應每月向甲方上報運行記錄。零星使用甲方設備由甲乙雙方協商確認計量方式及台時費標準,費用在工程款結算時扣除。

8.4對於甲方零星使用乙方機械設備,由甲方工程管理部門簽證及設備物資部審查後按第8.3條同等原則結算。

8.5乙方每月應將自有主要設備的完好、使用、維修等情況上報甲方設備物資部,供甲方對施工資源與生產進度進行及時分析和掌握。

8.6乙方施工設備應安全裝置齊全、性能可靠,其施工設備的安全責任由乙方負責。使用甲方施工設備造成損壞的,應負相應的賠償責任。

9本工程質量標準按主合同約定驗收標準執行,工程質量符合優良標準,其中:分部工程優良率達到90%以上,單元工程優良率85%以上,單元工程合格率100%,原材料及中間產品合格率100%.乙方應嚴格按照設計圖紙、施工技術規範、工程質量驗收標準執行,按照設計通知和主合同文件中技術、質量要求及標準組織施工。按甲方質量體系程序文件要求控制質量和出據各類文檔資料,並隨時自覺接受業主、國家或地方質檢部門、監理、設計、甲方工程管理人員的檢查、檢驗等提供便利條件。

9.2

9.2.1乙方應確保承包工程的質量達到約定標準,並就承包工程向甲方承擔主合同相應項目約定的甲方應承擔的義務。

9.2.2本合同工程所約定的工程範圍內施工測量由乙方負責(包括按規定填報資料),費用由乙方承擔。

9.2.3本合同工程所約定的工程範圍內施工檢驗、試驗由甲方負責,費用由甲方承擔,乙方須無條件配合。

9.2.4乙方須允許並配合甲方或監理工程師進入乙方施工場地檢查工程質量。工程具備覆蓋、隱蔽條件或達到合同約定的中間驗收要求時,乙方必須在自檢合格以後,及時申請甲方驗收。乙方的施工必須經過甲方質檢人員及監理工程師的檢查、驗收達到約定的質量標準並簽字蓋章後方可進行下一道工序。甲方的檢查和檢驗不免除乙方按合同規定應承擔的責任。

9.2.5工程經甲方驗收後,仍需業主、國家或地方質檢部門驗收合格後方視為正式驗收。

9.2.6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質量不合格,乙方應無條件進行返工或修理,使工程達到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乙方承擔所有費用,並賠償甲方損失,且工期不予順延。如乙方在甲方指定的時間內未進行整改,則甲方有權指定第三方整改,並有權將發生的全部費用直接從乙方結算款項內扣除。

9.2.7乙方必須服從甲方對本工程質量管理的規章制度。

9.2.8本合同提前解除的,不免除乙方應承擔的工程質量責任。

10.1乙方應嚴格遵守國家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程規範、標準,遵守甲方的安全規章制度和現場防護要求,確保施工安全。並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見附件E,並應向甲方繳納安全保證金。乙方發生安全事故及重大環境事故,該保證金不退還。

10.2乙方負責管理本合同工程的施工作業安全以及消防、防汛和抗災等工作。乙方必須配備合格的專職安全管理人員1名、兼職安全管理人員1名,加強施工作業的安全管理。

10.3乙方必須對所屬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認真執行安全技術規範、嚴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實安全措施、確保施工安全,並隨時接受甲方安全檢查人員的監督檢查。由於乙方違章作業或安全措施不力等原因造成傷亡事故的責任和因此而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10.4甲方安全管理人員有權對乙方人員進行安全培訓及安全生產做出指導,並對其安全生產管理進行監督、檢查以及按甲方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10.5乙方在施工現場內必須使用合格的安全保護用品,費用已包含在合同價格中。

10.6若發生安全事故時,乙方應採取必要的措施,及時搶救傷員,並防止事態進一步擴大、減少損失,同時須立即報告甲方。

10.7乙方應教育其施工及管理人員遵紀守法,服從工地各種管理規定,共同維護工地的社會治安,協助現場治安管理機構做好施工工地和生活區的治安保衞工作。

10.8乙方必須遵守甲方有關文明施工的管理制度。乙方應保持自己生活區及施工區內的環境衞生,並做好環境保護工作。本合同工程完工退場時,要清理施工場地和生活住地的垃圾,保障環境衞生乾淨、整潔。

10.9非甲方原因,乙方遭受到財產和人員(包括乙方僱員、乙方施工範圍內其他人員)生命、健康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如果因此給甲方或第三方造成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交納的安全保證金不予退回。由第三者造成乙方的生命財產損失的由第三者負責。

10.10提取月結算工程款的1.5%作為協作方安全生產保證金。乙方每月向甲方提供安全費用支出資料,待甲方審核所提供的安全費用資料,合格後甲方返還乙方上季度安全生產保證金。

10.11隧道施工期間的安全監測項目由乙方承擔,費用包含在相應石方洞挖的報價中,乙方應負責本合同施工期臨時監測儀器設備的採購、運輸、驗收、維護和保管,使用前率定、設備安裝和埋件,施工期監控測量數據整編和監測信息發聵,監測資料的移交,併為甲方接收施工期監測資料提供必要的條件;應負責提供監測儀器設備所需要的儀器設備及各種輔助材料;應根據隧洞圍巖情況及甲方要求增加監控量測項目,報監理人批准,並承擔監控量測項目的設備安裝、埋設、維護、驗收和保護、施工期監控及量測資料的整編等。

11.

11.1.1乙方在簽訂本合同時須與甲方簽訂《職業健康安全責任書》,見附件F,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11.1.2乙方應為自己僱用人員配置勞動防護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帶、安全網、防塵面罩、雨衣、雨鞋等勞動防護用品。其費用已包含在合同價格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

11.1.3乙方應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定,嚴格按照安全防護標準和防止污染環境的要求組織施工,按國家有關規定保障安全投入的有效實施,並承擔由於自身有關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一切費用。

11.2

11.2.1在施工場地涉及危險區域或有害因素等環境問題需要安全防護、環境保護措施實施時,乙方應提出安全、環境防護措施方案,經甲方批准後實施,發生的相應費用由乙方承擔。

11.2.2乙方對固體廢棄物進行控制,工業垃圾按照指定要求進行堆放棄渣,生產生活產生的廢棄物分類收集,統一處理,減少對環境的影響,危險廢棄物/不可回收的廢物/可回收廢物分類收集、按規定統一處理。

11.2.3乙方對危險化學品、放射源實行有效管理、專人負責,放射源實行有效存放,專人負責,有效控制。

11.2.4乙方不得讓有害物質(如燃料、油料、化學品、酸等,以及超過劑量的有害氣體和塵埃、污水、泥土、棄渣等)污染施工場地及場地以外的土地和河流。

11.2.5乙方在工程項目設計要求範圍內進行施工,不發生施工設計規劃以外的破壞環境保護性質的施工行為。

11.2.6乙方對工作生活場所大氣污染環境因素(源)進行控制管理,大氣污染物排放符合國家排放標準。

11.2.7乙方生產、施工場界噪聲控制指標應符合《建築施工場界噪聲限值》GB12523-90標準。

11.2.8乙方應加強節能降耗,控制高能耗設備和超產品能耗設計性能設備的使用。

11.2.9乙方負責教育本單位現場工作人員,不斷提高環境意識。

11.2.10乙方應確保本單位在施工活動中遵守國家、地方有關環境保護方面的法律和法規。

11.2.11乙方應遵守甲方環境管理規定,適時接受並配合甲方對環境管理工作實施的監督檢查活動。

11.2.12 乙方應在施工場地、臨時洞口、渣場、道路等工程臨時佔地區域及永久棄渣場進行表土剝離,剝離厚度不少於50cm,剝離的表土集中堆放,用於工程完工後的棄渣場等地方的復耕,對於臨時堆放植被表土的堆土場,採取編織袋裝土在坡腳進行堆放,表面採用苫布覆蓋,防止水土流失。

11.3乙方如發生職業健康安全、環境污染等事故時,應立即通知甲方,同時接受甲方、當地政府有關部門的調查處理。乙方承擔由此發生的一切費用,包括承擔當地政府有關部門對此做出的責任追究及處罰。

12對於臨時工程和非臨時工程都以甲方與業主主合同有關本合同的技術要求為準,對本合同同樣有效。

13為確保乙方施工人員工資及時發放,甲方對其施工人員的工資發放進行監管。每次結算時,乙方應向甲方提交上月“員工工資發放表”,列明工資月份、姓名、工資數額,並經乙方負責人、員工本人簽字確認後交甲方。不提交“員工工資發放表”或提交表格不合格、不真實的,甲方有權暫時拒絕支付工程款。

13.2乙方同意:由甲方在每月結算中按當月工程款的2%扣留其員工工資保證金,如合同執行中發生拖欠員工工資需由甲方代為支付時,甲方有權從工資保證金中代付;如乙方未拖欠員工工資,提取的保證金分別於每年7月和次年1月返還累計扣留額的50%,剩餘部分待工程完工驗收且無拖欠員工工資情況時全部返還(不計利息)。

14乙方投入的人員及機械設備必須滿足工程項目實施的要求,併為其承諾投入的人員、設備負責。當乙方資源配置影響承包項目實施時,甲方有權要求增加人員及設備等資源的配置,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人員投入明細見附件D《人員投入清單》;機械設備投入明細見附件C《設備投入清單》。

15、施工協作

15.1乙方應配合甲方對其工作進行初步驗收,以及甲方按業主、監理要求的涉及乙方工作內容、施工場地的檢查、隱蔽工程驗收及工程竣工驗收;甲方或施工場地內第三方的工作必須乙方配合時,乙方應按甲方的指令予以配合。

15.2乙方按約定完成施工作業,必須由甲方或施工場地內的第三方進行配合時,甲方應配合乙方工作或確保乙方獲得第三方的配合。

15.3乙方必須服從甲方現場有關的管理制度。

16、計量原則及工程量確認 16.1 計量原則

16.1.1甲方按施工設計圖紙及技術規範規定的計量方法和標準為依據,對乙方已完成的質量合格的工程進行驗收、計量。隱蔽工程部分,乙方須通知甲方進行現場驗收,驗收合格後才能進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辦理現場簽證方可計量。

16.1.2乙方按照設計圖紙實際完成的、符合合同質量要求的、經甲方確認的工程量才能作為結算的依據。對乙方超出設計圖紙範圍或因乙方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不予計量,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且不免除承擔因此造成甲方的損失的責任(含業主、監理的罰款等)。對於規範允許的超挖超填工程量已計入單價中。

16.1.3甲方與業主主合同的結算簽證,均不作為甲乙雙方之間結算的依據。

16.1.4工程計量完全依照工程量清單計價表內項目進行計量,清單中沒有的項目已包含在相應單價中,不再另行計量。工程中所發生的一切內容及超出實施施工圖計算的數量且未得到業主支付,則所發生的所有費用都視為已包括在包乾單價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

16.1.5鋼筋制安單價中已包含各類架立筋、搭接、套筒連接、加工及安裝過程中操作損耗等所需的費用。

16.1.6型鋼鋼架單價已包括鋼架支撐及連接杆、鎖腳錨杆和一切附件的材料、加工、安裝和拆除(需要時)等費用。

16.1.7施工過程中的止水、止漿、伸縮縫的費用分攤在混凝土的單價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

16.1.8在乙方工程計量每200米為一個計量週期。在乙方完成200m全部施工任務時,甲方按《技術標準及要求》規定的計量規則計算、經監理業主驗收合格的工程量的90%給予結算,剩餘10%工程量在合同工程全部完成後予以結算。

16.1.9本合同外因設計變更或業主原因而新增項目的工程價款結算,在業主未計量結算之前暫不進行結算。

16.2

16.2.1甲方在計量或由監理工程師計量前應書面通知乙方,乙方為計量提供便利條件並派人蔘加。若乙方收到通知後不參加計量,則計量結果有效。

16.2.2乙方的結算工程量以甲方確定為準。乙方按照5.2.3條上報已完工程量報表,經甲方工程管理部校核、經營核算部審核、項目經理批准後方作為結算依據。

17本合同執行按月進行結算。

本合同工程預付款:___________元(¥:__________元)。

17.2

17.2.1本合同所有結算均採用銀行轉賬支付,乙方必須在 _________ 開設結算專門賬户,在合同執行期間甲方不提供現金。

17.2.2工程結算時段為每月 日至 日,過期不予辦理,乙方憑甲方確認的工程量、驗收報告及庫房領用材料結算單統一結算,從每月結算款扣除5%為質保金、1.5%為安全生產保證金、2%為乙方僱傭人員工資保證金、1.5%資料保證金,以及業主、監理針對被合同項目的任何扣款、罰款。

17.2.3甲方有義務代扣代繳乙方承擔的營業税、城市維護建設税及教育附加費等税金,並在乙方每月進度款結算中扣除。其他税費已包含在合同書價款、單價中,由乙方自行繳納。

17.2.4原則上工程款支付與業主給甲方結算同步同比例支付,工程餘款根據業主給甲方實際支付一次或分期支付(不計息)。

17.2.5乙方僱傭人員工資保證金返還按照本合同13.2條執行。

17.2.6在本合同項目施工結束後,乙方按期足額發放了本單位工人的工資、並清理完自己的債務後,甲方在28個工作日內一次付清不計息的剩餘履約保證金。

17.2.8施工期未發生任何安全事故,在完工驗收後,甲方在28個工作日內一次付清不計息的安全生產保證金。若發生安全生產事故,安全生產保證金按照安全生產責任書規定進行部分返還或罰沒處理。

17.2.9在本工程保質期屆滿後 個工作日內一次付清不計息的質保金。

18

18.1 施工中乙方不得擅自對原工程設計進行變更。否則,由此發生的費用和導致甲方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18.2 變更處置原則

a若變更引起工期變化時,由雙方協商確定,但確定的完工日期不得晚於業主對該項工作批覆的完工日期。

b 若因變更需要確定新增項目單價時:合同中有類似單價的新增項目參照工程量計價清單中單價進行結算;無類似單價的,則由雙方協商確定新的單價,並根據需要簽訂補充協議。

19

19.1.1乙方施工完畢,應向甲方提出驗收申請,由甲方在15日內組織驗收。若由於業主、監理原因不能及時驗收,乙方應予充分理解,不能以此要求增加任何費用,但甲方應該積極協調,儘快組織驗收。

19.1.2如乙方所完成工程質量,經驗收不符合本合同約定,乙方應負責無償返工或修復。乙方如未在甲方規定的時間內返工或修復時,由甲方組織人員返工或修復,由此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在質量保修期內發生的質量問題,由乙方負責處理,直至符合合同約定標準;否則,由甲方組織人員修復,費用由乙方承擔。

19.1.3乙方應注意成品的防護工作,不以中間交工驗收免除乙方成品的保護責任。

19.2 完工結算

19.2.1完工結算時,乙方須遞交證明不拖欠僱傭人員工資的文件、已完成與工程有關債務的清算文件、與項目部各部門手續清理文件、質量證明文件、完工工程量統計表、完工結算統計表等其他甲方認為應該遞交的相關文件。

19.2.2甲方收到乙方遞交的相關文件,在7工作日內審查完畢,無誤後再進行完工結算,乙方遞交的工程量統計表經乙方簽字、甲方審核後生效,方可作為結算依據。

19.2.3經完工驗收合格後,_________ 天內雙方完成完工結算。

20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交付業主使用一年後。

21、擔保及保險

21.1乙方必須按照本合同5.2.16條及10.8條的要求為其進場人員辦理保險。

21.2乙方應保障甲方免於承受在本項目實施全過程中引起的下列損失、索賠及與此有關的索賠、訴訟、損害賠償:

a.人員的傷亡;

b.承包工程以外的任何財產的損失或損害。

21.3 工程(包括材料和工程設備)發生以下各種風險造成的損失和損壞,均應由乙方承擔風險責任。

a.由於乙方對工程(包括材料和工程設備)照管不周造成的損失和損壞。

b.由於乙方的施工組織措施失誤造成的損失和損壞。

c.由於乙方其他原因造成的損失和損壞。

22、暫停施工與補償

由於施工工序、施工工藝及進度安排的暫停施工引起的誤工已包含在合同價格中,甲方不再另外承擔暫停施工的施工人員、設備停工補償。發生暫停施工事件時,乙方應服從甲方安排,將暫停施工發生的人員、設備儘可能協調分流到其它施工工作面施工,減少因暫停施工發生的施工人員、設備的窩工。本工程對業主原因、甲方原因引起的暫停施工,均不予補償。

23、違約責任

23.1 甲方違約責任

23.1.1若由於業主原因造成甲方不能按期支付,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乙方應予充分理解。

23.1.2由於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應承擔乙方直接經濟損失的賠償責任。

23.1.3因主合同不能繼續履約或甲方終止主合同,本合同的履約也自然終止。此終止甲方以書面形式提前10 天告知乙方,並按業主對甲方的結算比值同比例對乙方進行結算。同時退還乙方所提交的履約擔保金。

23.2

23.2.1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或工程質量達不到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或發生合同列舉的健康、環境、安全等事故或不按合同約定履行其他義務、責任的,甲方根據事件影響程度,每發生一起承擔違約金500元至50000元。影響特別嚴重的,甲方有權立即終止並解除施工合同,乙方立即退場。

23.2.2乙方不得轉包本合同範圍內工程或施工工序。否則,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沒收乙方履約保證金,同時乙方還應承擔由此造成甲方的全部損失。

23.2.3由於乙方原因不能繼續履行合同,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解除合同,但乙方應承擔甲方由此發生的全部損失。甲方根據乙方履行情況推斷出乙方無力繼續履行本合同的,經甲方發出限期整改通知書後14天內仍未提供確保合同履行的措施、方案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同時乙方還應承擔違約造成甲方的全部損失。

23.2.4由於乙方原因造成工期逾期的,乙方應按逾期天數以5000元/天向甲方計付違約金,並承擔由此造成的甲方經濟損失。

23.2.5乙方在施工中發生並被甲方認為有重大偷工減料行為時,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乙方應承擔違約造成的損失;工程質量達不到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的,乙方應承擔返修及賠償損失責任;當乙方質保金不足以充抵的,以履約保證金充抵。造成工期逾期的,按23.2.4條執行。

23.2.6如發生乙方拖欠僱員工資,乙方同意甲方從其工資保證金或工程款中扣除直接支付給乙方僱員,同時停止支付乙方工程款。

23.2.7如乙方煽動所使用的農民工鬧事或因乙方拖欠農民工工資導致聚眾鬧事時,均屬乙方違約,甲方有權書面通知乙方解除合同,乙方承擔由此增加費用和工期延誤責任,乙方履約保證金和工資保證金不予退還。

23.2.8 由於乙方原因造成質量達不到合同約定驗收標準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返工直至符合合同要求為止,由此造成的費用(或)工期延誤由乙方承擔。拒不返工的,乙方有權安排其他人員進行修繕,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在結算中扣除。

24不可抗力系指:由於地震、海嘯、瘟疫、水災、騷亂、暴動、戰爭和重大政治活動等政府指令、其他不可預見且對其發生和後果不能防止和避免,直接影響本合同履行的外部力量。水災指超過50年一遇的洪水。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乙方應立即通知甲方,並在力所能及的條件下迅速採取措施,盡力減少損失。

24.2若業主未能按時支付甲方工程款,乙方應充分理解,不能因業主原因造成甲方未能按期支付而視甲方違約。

25

25.1甲方和乙方或其中任意一方對某項決定持有異議,又未能協調取得一致意見而形成爭議,在爭議尚未獲得解決之前,乙方仍應繼續按照甲方的指示認真施工。雙方繼續履行合同,保持合同工程施工連續,保護好已完工程。

25.2甲方和乙方應共同做出努力進行友好磋商解決爭議,若不能協商一致,不願提請爭議評審或不接受爭議評審組意見的,則任何一方均有權向工程所在地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或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6

26.1.1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或法律規定解除本合同時,應提前10日通知違約方。

26.1.2乙方在履行本合同期間,甲方與業主的合同終止,則甲方與乙方合同自然終止。

26.1.3因不可抗力或因業主原因造成工程停建、緩建,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甲乙雙方可以解除合同。

26.1.4發生本合同其他條款約定解除合同的情況時,可以解除合同。

26.1.5合同解除後,乙方應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剩餘材料、設備的保護和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撤出施工現場。

26.2

自合同雙方當事人履行完畢合同全部義務,包括乙方向甲方交付符合約定的竣工工程,甲方支付完畢竣工結算價款後,本合同即告終止。

27

27.1甲乙雙方的本工程項目負責人必須是各自單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負責履行本合同的權利和義務,其他人員未經書面授權簽字無效。

27.2乙方進入施工現場後應負責繳納地方政府規定徵收的税費(如地方税、暫住費等)。

27.3因甲方企業文化建設需要,乙方人員、設備使用甲方標誌時,不代表設備為甲方所有,也不代表乙方人員與甲方有任何勞動關係。

27.4乙方應按甲方的質量、環境、健康要求和認證體系運行,執行甲方相關的體系文件和管理辦法,並簽訂《職業健康安全責任書》。

27.5甲乙雙方簽訂的《安全生產責任書》,系本合同的組成部分,雙方須按其規定執行。

27.6甲乙雙方應簽訂《保廉合同》,雙方應共同遵守其規定。

27.7本合同履約中甲乙雙方往來的通知、指示、要求、確認、決定等均應以書面函件為準;緊急情況下可以先口頭通知,後補充書面材料;並應送達約定地點和辦理簽收手續。

27.8本合同中的:

主合同為:___________

業 主 指:__________

監 理 指:__________

設 計 指:_______________

28、其他未盡事宜按照招標文件要求辦理。

本合同一式 _________份,甲方執_______ 份,乙方執________ 份。

合同附件

A法人授權書

B《工程量計價清單》

C《隧道工程設備投入清單》

D《人員投入清單》

E安全生產責任書

F職業健康安全責任書

甲方: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

帳 號:________________

日 期 :________ 年_____ 月_____ 日

建設工程設計終止合同書 篇6

委託方_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____(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條例》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甲方委託乙方承擔的工程勘察設計項目名稱、內容、規模與範圍詳見委託勘察設計項目表(見附件)。

第二條乙方根據委託的勘察設計項目,和主管部門的規定,按初步設計(方案設計)和施工圖設計,分階段進行。在具備各個階段設計條件時,雙方簽訂階段協議書,具體規定甲方應提交的勘察設計基礎資料的名稱和日期,乙方需交付的勘察設計文件資料的名稱和日期,做為本合同的附件。

第三條雙方責任

1、甲方責任

(一)按照各設計階段協議書的規定,向乙方提供有關建設項目審批文件和勘察設計基礎資料,並對提供的時間、進度與資料的可靠性負責。

委託勘察測繪工作的,在勘測工作開展前,應提出勘察測繪技術要求及標有擬建工程準確位置的地形圖,圈定測量範圍的平面圖。土地使用證的複製件,並安排好現場工作條件。

委託初步設計應提出以下資料:

①經過批准的設計任務書,

②選址報告;

③規劃要求;

④原料(或經過批准的資源報告)、燃料、水、電、運輸等方面的協議文件;

⑤經批准的工藝設計資料,民用項目的使用要求;

⑥能滿足初步設計要求的勘測資料,需要經過科研取得的技術資料、人防、消防、勞動保護、工業衞生、環境保護預測資料等。

委託施工圖設計時,應提供經過批准的初步設計文件和滿足施工圖設計要求的勘察資料,施工條件,以及有關設備的技術資料。

(二)收到乙方交付的設計文件後,應及時報請有關部門審查,審查意見用書面轉送給乙方。組織施工單位與設計單位共同商定有關技術條件,組織設計技術交底,通知乙方參加試車考核及竣工驗收。

(三)在勘察設計人員進入現場作業或配合施工時,應負責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條件。

(四)委託配合引進項目的設計任務,從詢價、對外談判、國內外技術考察直至建成投產的各階段,應吸收承擔有關設計任務的單位參加。

(五)維護乙方的勘察設計文件,不得擅自修改,未經乙方同意不得轉讓給

第三方重複使用。對轉讓後重復使用的項目,乙方不負任何技術責任。

(六)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按時付給勘察、設計費。

2、乙方責任

(一)按照甲方提供的建設項目審批文件和設計基礎資料編制設計文件。根據各階段協議書的規定,按期交付各階段的設計文件(初步設計六份,施工圖設計八份),並保證質量。需增加設計文件的份數時另行收費。需複製供應標準圖時另行收費。

(二)乙方要根據批准的設計任務書或上一階段設計的批准文件。以及有關設計技術經濟協議文件,設計標準、技術規範、規程、定額等,提出勘察技術要求和進行設計,並按合同規定的進度和質量提出設計文件(包括概、預算文件、材料、設備清單)。

(三)初步設計經上級主管部門審查後,在原定任務書範圍內的必要修改,由乙方負責。原定任務書有重大變更而需重作設計時,須有設計審批機關或設計任務書批准機關的意見書,經雙方協商,另訂合同。

(四)乙方對所承擔設計的建設項目應配合施工,開工前進行設計技術交底,解決施工過程中有關的設計問題,負責設計變更和修改預算,參加試車考核及工程竣工驗收。對於大中型工業項目和複雜的民用工程應派現場設計代表,並參加隱蔽工程驗收。

(五)對於複雜項目,需要乙方協助收集設計基礎資料時,應按技術服務的有關規定辦理。

(六)勘察單位應按照現行標準、規範、規程和技術條例,進行工程測量,工程地質,水文地質等勘察工作,並按合同規定的進度,質量提交勘察成果。

第四條勘察設計取費

乙方根據國家批准的勘察設計取費標準及辦法計取勘察設計費。設計合同生效後,甲方付給乙方設計費百分之二十;乙方交付初步設計文件時,甲方再付給乙方設計費百分之三十;交付施工圖設計文件時,甲方負責結清全部設計費。小型設計項目及複用設計項目、分兩次撥付設計費,即簽定設計合同時先撥付百分之二十做為定金,完成施工圖時付清全部設計費。

勘察合同生效後,甲方付給乙方勘察費的百分之三十,乙方交付勘察文件時,甲方負責結清全部勘察費。

第五條經濟賠償

1、甲方不履行合同,無權請求退還定金。乙方不履行合同,應當雙倍返回定金。

2、甲方不能按時提供建設項目審批文件和設計基礎資料,或因資料原因影響乙方設計進度或造成設計修改,乙方除可推遲交付設計文件日期外,甲方應按乙方實際損失的工日,以日產值三十元計算,增補設計費。

3、甲方因故要求變更設計,經乙方同意後,除設計文件交付時間另議外,甲方應按乙方實際返工修改工日,增付設計費。

4、甲方因故要求停止設計時,應及時用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應立即停止設計,甲方已付的定金不予償還,定金不足設計進度部分,按已完成的設計實際進度補交費用。

5、甲方報請初步設計文件審批時間超過半年時,本合同自行失效,乙方已收入的定金和設計費不予退回。

6、由於乙方的勘察設計錯誤,給甲方造成較大經濟損失時,乙方除負責積極採取補救措施外,要免收損失部分的勘察設計費,並應付給甲方與直接損失部分勘察設計費相等的賠償金。

7、勘察設計文件(圖紙)交付時間按協議規定時間拖後時,由甲乙雙方商定,每逾期一天,甲方可少付該階段勘察設計費的百分之一,提前時,甲方付給乙方該階段設計費的百分之__。(經批准生效)

8、甲方如延期交付勘察設計費時應償付逾期違約金,按天數累計計算,每天償付勘察設計費百分之一的違約金,但每天償付最高額不得超過一百元。

9、乙方不及時到現場處理有關設計問題,不及時按審批機關意見修改設計時,每影響一天應減付設計費百分之一。

第六條合同執行過程中,如有糾紛,雙方應本着實事求是的原則協商解決,解決不了時由各自主管部門組織調解,調解達不成協議時由工商局經濟合同仲裁委員會調解仲裁或人民法院判決。

第七條其它

1、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可在合同中增加補充條款,補充條款也同樣是合同的有效部分。

2、本合同附件的委託勘察設計項目表以及勘察設計協議書,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七份。其中正本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副本五份。甲、乙雙方業務主管部門各執一份,市基建主管部門一份,工程所在地區工商行政管理局一份,經辦銀行一份。

建設單位(蓋章)

甲方代表: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

開户行: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

通信地址:__________

市城鄉建委設計科研處

(蓋章)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設工程設計終止合同書 篇7

建設單位(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

設計單位(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

為了明確責任,分工協作,共同完成建設項目的設計任務,根據________批准的計劃任務書,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甲方委託乙方承擔____________工程的設計項目,建築安裝面積為________平方米,批准總投資為________萬元,建設地點在________。

第二條甲方的義務

1.甲方應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向乙方提交業經上級批准的設計任務書,工程選址報告,以及原料(或經過批准的資源報告)、燃料、水、電、運輸等方面的協議文件和能滿足初步設計要求的勘察資料、經過科研取得的技術資料。甲方在____年____月____日施工圖設計前,應提供經過批准的初步設計文件和能滿足施工圖設計要求的勘察資料、施工的條件,以及有關設備的技術資料。甲方對上述資料必須保證質量,不得隨意變更。

2.及時辦理各設計階段的設計文件審批工作。

3.在工程開工前,甲方應組織有關施工單位,由乙方進行設計技術交底;工程竣工後,甲方應通知乙方參加竣工驗收。

4.在設計人員進入施工現場進行工作時,甲方應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並在生活上予以方便,在設計和施工過程中因技術上的特殊需要進行試製試驗,所需一切費用以及為配合甲方到外地的差旅費均由甲方負責。

5.甲方必須維護乙方的設計文件,不得擅自修改,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複製、重複使用或擅自擴大建設範圍。甲方有義務保護乙方的設計版權,不得轉讓給第三方重複使用。

第三條乙方的義務

1.乙方必須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向甲方交付初步設計文件;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向甲方交付技術設計文件;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向甲方交付施工圖設計文件。其中,初步設計文件一式____份,技術設計文一式__份,施工圖設計文件一式____分,甲方如另需增添文件份數和需要模型,另行收費。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乙方必須向甲方提交完畢所有設計文件(包括概預算文件、材料設備清單)。(大型建築安裝工程,甲乙雙方可視具體情況分階段進行設計,在具備設計條件時,雙方簽訂階段設計合同,具體規定甲方應提交各階段設計資料的名稱和日期,乙方交付設計文件的日期,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詳見附件(2)。

2.乙方必須根據批准的設計任務書或上一階段設計的批准文件,以及有關設計技術協議文件、設計標準、技術規範、規程、定額等提出勘察技術要求和進行設計,提交符合質量的設計文件。

3.初步設計經上級主管部門審查後,在原定任務書範圍內的必要修改,乙方應負責承擔。

4.設計單位對所承擔設計任務的建設項目應配合施工,進行施工前技術交底,解決施工中的有關設計問題,負責設計變更和修改預算,參加隱蔽工程驗收和工程竣工驗收。

第四條設計的修改和停止

1.甲方因故要求修改工程的設計,經乙方同意後,除設計文件交付時間另定外,甲方應按乙方實際返工修改工日,每工日按________元增付設計費(或按設計階段中返工的工作量百分比計算)。

2.原定任務書如有重大變更而重作或修改設計時,須具有設計審批機關或設計任務書批准機關的意見書,經雙方協商,另訂合同。已經進行了的設計費用的支付,按前條辦法計算。

3.甲方因故要求中途停止設計時,應及時用書面通知乙方,已付設計費不退,並按該階段的實際耗工日,增付和結清設計費,同時結束合同關係。

第五條設計費的數量和交付辦法

本設計合同生效後____天內,甲方應向乙方交付相當於設計費的20%的定金,設計合同履行後,定金抵作設計費;乙方向甲方提交初步設計方案後____天內,甲方應向乙方支付____%的設計費;乙方向甲方提交施工圖文件後____天內,甲方應向乙方結清全部設計費(設計週期較長的大型工程項目,施工圖階段的設計費,可按單項工程設計完成後分別撥付)。

第六條獎勵與違約責任

1.在合理的工程投資控制數內,由於乙方採用先進技術或合理建議而節省了工程投資,應從節約投資額中提取____%獎勵乙方。

2.由於甲方不能按期、準確提供有關設計資料,致使乙方無法進行設計或造成設計返工,乙方除可將設計文件交付日期順延外,還應由甲方按乙方實際損失工日,以每日________元計算增付設計費。

3.由於乙方的原因,延誤設計文件的交付時間,每延誤____天,乙方應向甲方償付相當於設計費的____%的違約金(甲方可在設計費中扣除)。

4.因乙方設計質量低劣引起返工,應由乙方繼續完善設計任務,並視造成的損失浪費大小減收或免收設計費。對於因乙方設計錯誤造成工程重大質量事故者,乙方除免收受損失部分的設計費外,還應付與直接受損失部分設計費相等的賠償金。

第七條其他約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雙方簽字後生效,全部設計任務完成後失效。本合如有未盡事宜,需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協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不得與本合同內容牴觸。

在合同執行中如發生糾紛,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屬於同一部門的,由上級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可選擇:(1)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2)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送____、____、____……等單位各留存一份。

建設單位(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設計單位(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設工程設計終止合同書 篇8

單位級別編號:_____________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發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設計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發包人(甲方)與設計人(乙方)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合同條款如下:

第一條 合同簽訂依據

1.1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市場管理規定》和《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條例》。

1.2 國家及北京市有關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的其他法規和規範性文件。

1.3 建設工程批准文件。見附件一。

1.4 城市規劃管理部門批准文件。見附件二。

第二條 工程設計項目的設計階段、內容、規模、投資,雙方相互提交的設計資料與設計文件。

2.1 設計內容涵蓋甲方委託的該工程項目及項目中應包括的各專業,具體內容應以可行性研究報告、設計任務書、中標標書、雙方認可的設計方案為準,如有需要補充的內容或仍有選擇餘地的問題,如結構形式、工藝、施工方法對設計的特定要求等可另行約定。

2.2 發包人向設計人提交的設計資料見附表一,設計人向發包人提交的設計文件詳見附表二,設計階段、規模、投資見附表三。

第三條 設計收費及支付辦法

3.1 本工程設計收費按照國家和北京市現行收費標準執行。發包人要求設計人超出國家主管部門規定的設計週期趕工提供設計圖紙的,設計人可以收取最高不超過設計費三分之一的趕工費,趕工費數額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3.2 本工程設計收費詳見附表三。本合同簽訂時發包人向設計人支付估算設計費總額的20%作為定金,設計合同履行後,定金可以抵做工程設計費。

3.3 設計人向發包人提交初步設計文件時,發包人向設計人撥付應付設計費總額的30%(不含定金)。

3.4 設計人向發包人提交施工圖設計文件時,發包人向設計人按設計概算確定的設計費結清全部工程設計費。

3.5 對採用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有利於提高建設項目經濟效益、環境效益和社會效益的,發包人和設計人可以在上浮25%的幅度內協商確定收費額。

3.6 設計週期超過12個月時,設計人與發包人可根據不同階段完成的工作量增加設計費付款次數,金額與時間另行約定。

3.7 工程設計費用中不包括高大空間的風洞試驗費用、幕牆檢測費用、設計採用新結構新技術時發生的必要試驗費用及其發生的各種設計審查費用。

3.8 鋼結構工程加工詳圖和各類幕牆詳圖均由鋼結構加工單位和專業公司負責完成。

第四條 雙方責任

4.1 發包人責任

4.1.1 如期向設計人提交本合同附表二規定的有關建設文件和設計資料,並保證所提交資料質量達到工程設計要求。發包人對所提供資料的合法性、完整性、正確性及有效性負責。發包人不得要求設計人違反國家有關標準進行設計。

4.1.2 按約定的日期和數量付給設計人工程設計合同定金、工程設計費和約定的趕工費。

4.1.3 本工程建築材料、設備的加工訂貨如需設計人員配合時,所需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4.1.4 負責本工程各階段設計文件向規劃設計管理部門的送審報批工作,並負責將報批結果書面通知設計人。

4.1.5 在不增加工程設計費總額情況下,發包人有責任就本工程設計中所採用的新技術、新材料等項目,協助設計人辦理技術合同中應由發包人辦理的有關手續。技術合同可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4.1.6 發包人要求設計人進行現場設計或派赴施工現場的設計人員時,應向設計人正式發出邀請書,並且負責設計人必要的工作條件,所需費用由發包人負擔;發包人要求設計人派專人留駐施工現場進行配合與解決有關問題時,雙方應另簽訂補充協議或技術諮詢服務合同。上述費用不計入工程設計費總額之中。

4.2 設計人責任

4.2.1 設計人應按國家規定的技術規範、標準、規程及發包人提出的設計要求進行工程設計,按合同規定的內容、進度要求及國家規定的文件份數提交質量合格的設計文件,並對其負責。

4.2.2 設計人在其設計文件中應註明本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4.2.3 負責本合同工程設計項目開工前的設計交底工作。負責該項目施工期間及時解決與設計有關的技術問題。按規定參加該工程地基基礎、主體結構(和主要隱蔽工程)和竣工質量驗收。

第五條 工程設計版權

本工程的設計版權屬設計人所有,發包人有責任對此給予保護,保護內容應包括投標書、設計方案、文件、資料圖紙、數據、計算機軟件和專有技術。未經設計人同意,發包人對設計人交付的設計資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複製、向第三人轉讓或用於本合同外的項目,如發生以上情況,發包人應負法律責任,設計人有權向發包人提出索賠。

第六條 設計變更與違約責任

6.1 由於發包人變更計劃任務書、建設條件、施工技術條件、已選定的設計方案、已批准的初步設計、已提交的使用要求、文件和資料等,給設計人造成設計返工時,雙方需重新商定提交文件的日期,返工前發包人要按實際返工工日向設計人支付費用或出具支付返工費用具體金額承諾,每人每工日按壹千元計算。如因上述變更導致重新設計的,則按本合同第七條7.3款執行,結清已完成工作量的設計費,終止本合同關係,重新簽訂合同。

6.2 由於發包人提交設計所需資料及文件超過規定期限15天以內,設計人按本合同規定交付設計文件時間順延;超過規定期限15天以上時,設計人有權重新確定提交設計文件的時間。

6.3 發包人未在本合同第三條所約定的時間內交付工程設計費時發包人從應付設計費之日的次日起計算,每延誤一天,向設計人按應付該階段工程設計費的___________支付違約金。逾期超過30天以上時,設計人有權暫停履行後繼階段工作,並以書面形式通知發包人。發包人的上級或設計審批部門對設計文件不審批或本合同項目停建、緩建,發包人在事件發生之日後15日內按7.4條款向設計人結算設計費。

6.4 發包人違反本合同第五條約定,應向設計人支付違約金,其金額為發包人向設計人應支付全部設計費的兩倍,並承擔其他相應的法律責任。

6.5 由於設計人原因而沒有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提交設計文件時,設計人應從提交文件之日的次日起計算,每延誤一天,減收該設計階段設計費的___________作為違約金。

建設工程設計終止合同書 篇9

深圳市建設工程設計合同範本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

工程地點:____________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

(由設計人編填)

設計證書等級:__________

發包人:_____________

設計人: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

深圳市規劃與國土資源局監製

發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設計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發包人委託勘察人承擔__________________工程設計,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本合同依據下列文件簽訂:

1.1?《_____》、《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

1.2?《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條例》、《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市場管理規定》。

1.3?《深圳市城市規劃條例》、《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或《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書》。

1.4?國家及地方有關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法規和規章。

1.5?建設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條?本合同設計項目的內容:

2.1?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2?設計指標

第三條?發包人應向設計人提交的有關資料及文件:

第四條?設計人應向發包人交付的設計資料及文件:

第五條?本合同設計_____估算為____元人民幣。設計費支付進度詳見下表。

説明:

1.提交各階段設計文件的同時支付各階段設計費。

2.在提交最後一部分施工圖的同時結清全部設計費,不留尾款。

3.實際設計費按初步設計概算(施工圖設計概算)核定,多退少補。實際設計費與估算設計費出現差額時,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4.本合同履行後,定金抵作設計費。

第六條?雙方責任

6.1?發包人責任:

6.1.1?發包人按本合同第三條規定的內容,在規定的時間內向設計人提交資料及文件,並對其完整性、正確性及時限負責,發包人不得要求設計人違反《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或《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書》的有關規定及國家有關標準進行設計。

6.1.3?發包人變更委託設計項目、規模、條件或因提交的資料錯誤,或所提交資料作較大修改,以致造成設計人設計需返工時,雙方除需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或另訂合同)、重新明確有關條款外,發包人應按設計人所耗工作量向設計人增付設計費。

在未籤合同前發包人已同意,設計人為發包人所做的.各項設計工作,應按_____標準,相應支付設計費。

6.1.4?發包人要求設計人比合同規定時間提前交付設計資料及文件時,如果設計人能夠做到,發包人應根據設計人提前投入的工作量,向設計人支付趕工費。

6.1.5?發包人應為派赴現場處理有關設計問題的工作人員,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便條件。

6.1.6?發包人應保護設計人的投標書、設計方案、文件、資料圖紙、數據、計算軟件和專利技術。未經設計人同意,發包人對設計人交付的設計資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複製或向第三人轉讓或用於本合同外的項目,如發生以上情況,發包人應負法律責任,設計人有權向發包人提出索賠。

6.2?設計人責任:

6.2.1?設計人應嚴格按照《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或《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書》的有關規定,有關工程強制性標準,國家和地方技術規範、標準、規程及發包人提出的設計要求,進行工程設計,技術經濟指標符合《深圳市建築技術經濟指標計算規定》,按合同規定的進度要求提交質量合格的設計資料,並對其負責。

6.2.2?設計人採用的主要技術標準是:______

6.2.3?設計合理使用年限為______年。

6.2.4?設計人按本合同第二條和第四條規定的內容、進度及份數向發包人交付資料及文件。

6.2.6?設計人應保護髮包人的知識產權,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轉讓發包人提交的產品圖紙等技術經濟資料。如發生以上情況並給發包人造成經濟損失,發包人有權向設計人索賠。

第七條?違約責任:

7.1?在合同履行期間,發包人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設計人未開始設計工作的,不退還發包人己付的定金;已開始設計工作的,發包人應根據設計人已進行的實際工作量,不足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一半支付;超過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全部支付。

7.2?發包人應按本合同第五條規定的金額和時間向設計人支付設計費,每逾期支付一天,應承擔支付金額千分之二的逾期違約金。逾期超過30天以上時,設計人有權暫停履行下階段工作,並書面通知發包人。發包人的上級或設計審批部門對設計文件不審批或本合同項目停緩建,發包人均按7.l條規定支付設計費。

7.3?設計人對設計資料及文件出現的遺漏或錯誤負責修改或補充。由於設計人員錯誤造成工程質量事故損失,設計人除負責採取補救措施外,應免收直接受損失部分的設計費。損失嚴重的根據損失的程度和設計人責任大小向發包人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由雙方商定為實際損失的____%。

7.4?由於設計人自身原因,延誤了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設計資料及設計文件的交付時間,每延誤一天,應減收該項目應收設計費的千分之二。

7.5?合同生效後,設計人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設計人應雙倍返還定金。

第八條?其他

8.1?發包人要求設計人派專人留駐施工現場進行配合與解決有關問題時,雙方應另行簽訂補充協議或技術諮詢服務合同。

8.2?設計人為本合同項目所採用的國家或地方標準圖,由發包人自費向有關出版部門購買。本合同第四條規定設計人交付的設計資料及文件份數超過《工程設計_____標準》規定的份數,設計人另收工本費。

8.3?本工程設計資料及文件中,建築材料、建築構配件和設備,應當註明其規格、型號、性能等技術指標,設計人不得指定生產廠、供應商,發包人需要設計人的設計人員配合加工定貨時,所需要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8.4?發包人委託設計配合引進項目的設計任務,從詢價、對外談判、國內外技術考察直至建成投產的各個階段,應吸收承擔有關設計任務的設計人蔘加。出國費用,除制裝費外,其它費用由發包人支付。

8.5?發包人委託設計人承擔本合同內容之外的工作服務,另行支付費用。

8.6?由於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

8.7?本合同發生爭議,雙方當事人應及時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時,雙方當事人同意由_________委員會_____。雙方當事人未在合同中約定_____機構,事後又未達成_____書面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8.8?本合同一式____份,發包人____份,設計人____份。

8.9?本合同經雙方簽章並在發包人向設計人支付訂金後生效。

8.10?本合同生效後,按規定到深圳市規劃與國土資源局或其派出機構備案。雙方履行完合同規定的義務後,本合同即行終止。

8.11?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有關協議及雙方認可的來往電報、傳真、會議紀要等,均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12?其它約定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

發包人名稱:?設計人名稱:

(蓋章)?(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託代理人:(簽字)?委託代理人:(簽字)

住?所:?住?所:

編碼:?編碼:

電?話:?電?話:

傳?真:?傳?真:

開户銀行:?開户銀行:

銀行帳號:?銀行帳號:

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鑑證意見:

備案號:?經辦人:

備案日期:?年?月?日?鑑證日期:?年?月?日

建設工程設計終止合同書 篇10

項目名稱:___________

項目建設地點:___________

合同編號:___________

(由承接方編填)

委託方:___________

承接方: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

委託方(甲方):___________

承接方(乙方):___________

甲方委託乙方承擔    工程設計,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本合同依據下列文件簽訂:___________

1.1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條例》。

1.2 國家及地方有關工程察設計管理法規和規章。

1.3 建設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條 本合同設計項目的名稱、階段、規模、投資、設計內容及標準:

第三條 甲方向乙方提交的有關資料及文件:___________

第四條 乙方向甲方交付的設計文件:___________

第五條 甲方應支付合同項目的設計費為______元(取費計算標準詳見表)。

設計費的支付方法為:___________

5.1 本合同生效後_________天內,甲方支付設計費總額 的20%,計__________元作為定金(本合同履行後,定金抵作設計費);

5.2 乙方提交_________設計文件後_________天內,甲方支付設計費總額的_________ %,計 _______元。

5.3 乙方提交全部設計文件後 天內,甲方付清其餘的設計費,計 _______元。

第六條 雙方責任

6.1 甲方責任:

6.1.1 甲方按本合同第三條規定的內容,在規定的時間內向乙方提交資料及文件,並對其完整性、正確性及時限負責。

甲方提交上述資料及文件超過規定期限15天以內,乙方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交付設計文件時間順延;規定期限超過15天以上時,乙方有權重新確定提交設計文件的時間。

6.1.2 甲方變更委託設計項目、規模、條件或因提交的資料錯誤,或所提資料作較大修改,以致造成乙方設計需返工時,雙方除需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合同(或另訂合同)、重新明確有關條款外,甲方應按乙方所耗工作量向乙方支付返工費;

6.1.3 在合同履行期間,甲方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乙方未開始設計工作的,不退還甲方已付的定金;已開始設計工作的,甲方應根據乙方已進行的實際工作量,不足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一半支付;超過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全部支付;

6.1.4 甲方應按本合同第五條規定的金額和時間向乙方支付設計費用,每逾期支付一天,應承擔應支付金額千分之二的逾期違約金。逾期超過30天以上時,乙方有權暫停履行下階段工作,並書面通知甲方。甲方上級對設計文件不審批或本合同項目停緩建,甲方均應支付應付的設計費;

6.1.5 甲方要求乙方比合同規定時間提前提交設計文件時,甲方應支付趕工費;

6.1.6 甲方應為乙方派駐現場的工作人員提供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便條

件;

6.1.7 甲方應保護乙方的設計版權,未經乙方同意,甲方對乙方交付的設計文件不得複製或向第三方轉讓或用於本合同外的項目,如發生以上情況,乙方有權索賠。

6.2 乙方責任:

6.2.1 乙方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內容、時間及份數向甲方交付設計文

件;

6.2.2 乙方對設計文件出現的遺漏或錯誤負責修改或補充。由於乙方設計錯誤造成工程質量事故損失,乙方除負責採取補救措施外,應免收受損失部分的設計費,並根據損失程度向甲方償付賠償金,賠償金最多與免收的設計費金額相等;

6.2.3 由於乙方自身原因,延誤了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設計文件交付時間,每延誤一天,應減收該項目應收設計費的千分之二;

6.2.4 合同生效後,乙方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乙方應雙倍返還定金;

6.2.5 乙方交付設計文件後,參加有關上級審查及根據審查結論負責不超出原定計劃任務書範圍內的必要調整補充。乙方按合同規定時限交付設計文件一年內項目開始施工,負責向甲方及施工單位進行設計交底、現場施工服務、處理有關設計問題和參加竣工驗收。在一年內項目尚未開始施工,乙方仍負責上述工作,可按所需工作量向甲方適當收取   _______元諮詢服務費;

6.2.6 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擴散、轉讓甲方提交的產品圖紙等技術經濟資料。如發生以上情況,甲方有權索賠。

第七條 其他

7.1 甲方要求乙方派專人長期駐施工現場進行配合與解決有關問題時,雙方應另行簽訂技術諮詢服務合同。

7.2 乙方為本合同項目所採用的國家或地方標準圖,由甲方自費向有關出版部門購買。本合同第四條規定乙方交付的設計文件份數超過《工程設計收費標準》規定的份數,乙方另收工本費。

7.3 本工程項目中,建築材料、設備的加工定貨,甲方需要乙方設計人員配合時,所需費用由甲方承擔。

7.4 甲方委託乙方配合引進項目的設計任務,從詢價、對外談判、國內外技術考察直至建成投產的各個階段,應吸收承擔有關設計任務的乙方參加。出國費用,除制裝費外,其他費用由甲方支付。

7.5 甲方委託乙方承擔本合同內容之外的工作服務,另行支付費用。

7.6 由於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

7.7 本建設工程設計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糾紛,委託方與承接方應及時協商解釋。協商不成時,雙方同意由   仲裁委員會仲裁(雙方不在本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後又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7.8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作為附件,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7.9 本合同一式八份,甲乙雙方各執四份。

7.10 本合同雙方簽章後,在15日內報項目所在地省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審查部門審查。雙方認為必要時,到項目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鑑證。雙方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後,本合同即行終止。

委託方單位名稱:___________           承接方單位名稱:___________

(蓋章)               (蓋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__

銀行帳號:___________              銀行帳號:___________

簽訂合同代表(簽字):___________        簽訂合同代表(簽字):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

建設工程設計終止合同書 篇11

建設工程設計合同

訂立合同雙方:

建設單位: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設計單位: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工程名稱、規模、投資額、建設地點

甲方委託乙方承擔____工程的設計項目,建築安裝面積為_____平方米,批准總投資為___萬元,建設地點在____。

第二條 甲方的義務

1.甲方應在____年__月__日以前,向乙方提交業經上級批准的設計任務書、工程選址報告,以及原料(或經過批准的資源報告)、燃料、水、電、運輸等方面的協議文件和能滿足初步設計要求的勘察資料、需要經過科研取得的技術資料。甲方在____年__月__日施工圖設計前,應提供經過批准的初步設計文件和能滿足施工圖設計要求的勘察資料、施工的條件,以及有關設備的技術資料。

甲方對上述資料的準確性負責。

2.及時辦理各設計階段的設計文件審批工作。

3.在工程開工前,甲方應組織有關施工單位,由乙方進行設計技術交底;工程竣工後,甲方應通知乙方參加竣工驗收。

4.在設計人員進入施工現場進行工作時,甲方應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並在生活上予以方便,在設計和施工過程中因技術上的特殊需要進行試製試驗,所需一切費用以及為配合甲方到外地的差旅費均由甲方負責。

5.甲方必須維護乙方的設計文件,不得擅自修改,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複製、重複使用或擅自擴大建設範圍。

6.甲方對乙方的設計成果負有保密義務,未經許可,不得轉讓給第三方重複使用。

第三條 乙方的義務

1.乙方必須在____年__月__日以前,向甲方交付初步設計文件;在____年__月__日以前,向甲方交付技術設計文件;在____年__月__日以前,向甲方交付施工圖設計文件。其中,初步設計文件一式___份,技術設計文件一式___份,施工圖設計文件一式___份,甲方另需增添文件份數需要模型費,另行收費。___年__月__日以前,乙方必須向甲方提交完畢所有設計文件(包括概算文件、材料設備清單)。

(大型建築安裝工程,甲乙雙方可視具體情況分階段進行設計,在具備設計條件時,雙方簽訂階段設計合同。具體規定甲方應提交各階段設計資料的名稱和日期,乙方交付設計文件的日期,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詳見附件(2)。

2.乙方必須根據批准的設計任務書或上一階段設計的批准文件,以及有關設計技術經濟協議文件、設計標準、技術規範、規程、定額等提出勘察技術要求和進行設計,提交符合質量的設計文件。

3.初步設計經上級主管部門審查後,在原定任務書範圍內的必要修改,乙方應負責承擔。

4.設計單位對所承擔設計任務的建設項目應配合施工,進行施工前技術交底,解決施工中的有關設計問題,負責設計變更和修改預算,參加隱蔽工程驗收和工程竣工驗收。

第四條 設計的修改和停止

1.甲方因故要求修改工程的設計,經乙方同意後,除設計文件交付時間另定外,甲方應按乙方實際返工修改工日,每工日按___元增付設計費,或按設計階段中返工的工作量百分比計算。

2.原定任務書如有重大變更而重作或修改設計時,須具有設計審批機關或設計任務書批准機關的意見書,經雙方協商,另訂合同。已經進行了的設計費用的支付,按前條辦法計算。

3.甲方因故要求中途停止設計時,應及時用書面通知乙方,已付設計費不退,並按該階段的實際耗工日,增付和結清設計費,同時結束合同關係。

第五條 設計費的數量和交付辦法

本設計合同生效後___天內,甲方應向乙方交付相當於設計費的____%的定金,設計合同履行後,定金抵作設計費;乙方向甲方提交初步設計方案後___天內,甲方應向乙方支付____%的設計費;乙方向甲方提交施工圖文件後___天內,甲方應向乙方結清全部設計費(設計週期較長的大型工程項目,施工圖階段的設計費,可按單項工程設計完成後分別撥付)。

第六條 獎勵與違約責任

1.在合理的工程投資控制數內,由於乙方採用先進技術或合理建議而節省了工程投資,可以從節約投資額中提取___%獎勵乙方。

2.由於甲方不能按期、準確提供有關設計資料,致使乙方無法進行設計或造成設計返工,乙方除可將設計文件交付日期順延外,還應由甲方按乙方實際損失工日,以每日___元計算增付設計費。

3.甲方不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向乙方支付定金和設計費,應根據銀行關於延期付款的規定,向乙方償付違約金。

4.由於乙方的原因,延誤設計文件的交付時間,每延誤___天,乙方應向甲方償付相當於設計費的____%的違約金(甲方可在設計費中扣除)。

5.因乙方設計質量低劣引起返工,應由乙方繼續完善設計任務,並視造成的損失浪費大小減收或免收設計費。對於因乙方設計錯誤造成工程重大質量事故者,乙方除免收受損失部分的設計費外,還應付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七條 其它

(略)

__________。

第八條 效力

本合同自___年__月__日雙方簽字後生效,全部設計任務完成後失效。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需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協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不得與本合同內容牴觸。

在合同執行中發生糾紛,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屬於同一部門的,由上級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或不屬於同一部門的,可向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向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送計委、建委、建行……等單位各留存一份。

建設單位(甲方):

設計單位(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

通訊處:_________

通訊處:_________

電話或電報:_______

電話或電報: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

___年__月__日訂

附:

(1)______設計項目收費表;

(2)______工程設計補充協議書。

附表1

設計項目收費表

┌───┬───┬───┬───┬───┬───┬───┬───┬──┐

│項目編│項目名│單位平│設計內│單位造│工程款│投資估│設計費│設計│

│號

│稱

│方米 │容

│價(元│量平方│算(元│收費率│費(│

│/平方│米

│)

│(%)│元)│

│米) │

├───┼───┼───┼───┼───┼───┼───┼───┼──┤

├───┼───┼───┼───┼───┼───┼───┼───┼──┤

├───┼───┼───┼───┼───┼───┼───┼───┼──┤

├───┼───┼───┼───┼───┼───┼───┼───┼──┤

├───┴───┴───┴───┴───┴───┴───┴───┴──┤

本工程委託設計共

平方米投資估算總計

元,估計設計費│

│總計

元。簽訂合同時由甲方付給乙方設計費50%,暫按

元撥付。 │

└──────────────────────────────────┘

注:投資估算為甲方所得,設計後的投資金額以批准的初步設計概算或修正設計概算為準。

建設單位:(蓋章)

設計單位:(蓋章)

基建負責人:_____

基建負責人:______

簽訂收費協議:____年__月__日

附表2

____工程設計補充協議書

本協議依據____號建築設計合同簽訂,為原合同的附件。業經___需編制_____設計,雙方協定。甲方應按時交下列建設文件設計基礎資料:

┌─────┬─────────────┬──────────────┐

│ 序號

文件和資料名稱

交付日期(或期間)

├─────┼─────────────┼──────────────┤

├─────┼─────────────┼──────────────┤

├─────┼─────────────┼──────────────┤

└─────┴─────────────┴──────────────┘

乙方應在甲方按時提交上述文件、資料的前提下,應按時交付下列設計文件:

┌─────┬─────────────┬──────────────┐

│ 序號

│  設計文件名稱和內容

交付日期

├─────┼─────────────┼──────────────┤

├─────┼─────────────┼──────────────┤

├─────┼─────────────┼──────────────┤

└─────┴─────────────┴──────────────┘

建設單位:_____(蓋章)

設計單位:_____(蓋章)

基建負責人:_____

設計室主任:______

簽訂協議日期:____年__月__日

建設工程設計終止合同書 篇12

建設工程設計協議書

發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設計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發包人委託設計人承擔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設計,工程地點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執行。

第一條 本合同簽訂依據

1.1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和《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市場管理規定》。

1.2 國家及地方有關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法規和規章。

1.3 建設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條 設計依據

2.1 發包人給設計人的委託書或設計中標文件

2.2 發包人提交的基礎資料

2.3 設計人採用的主要技術標準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合同文件的優先次序

構成本合同的文件可視為是能互相説明的,如果合同文件存在歧義或不一致,則根據如下優先次序來判斷:

3.1 合同書

3.2 中標函(文件)

3.3 發包人要求及委託書

3.4 投標書

第四條 本合同項目的名稱、規模、階段、投資及設計內容(根據行業特點填寫)

第五條 發包人向設計人提交的有關資料、文件及時間

第六條 設計人向發包人交付的設計文件、份數、地點及時間

第七條 費用

7.1 雙方商定,本合同的設計費為___________萬元。收費依據和計算方法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執行,國家和地方沒有規定的,由雙方商定。

7.2 如果上述費用為估算設計費,則雙方在初步設計審批後,按批准的初步設計概算核算設計費。工程建設期間如遇概算調整,則設計費也應做相應調整。

第八條 支付方式

8.1 本合同生效後三天內,發包人支付設計費總額的20%,計____________萬元作為定金(合同結算時,定金抵作設計費)。

8.2 設計人提交______設計文件後三天內,發包人支付設計費總額的30%,計___________萬元;之後,發包人應按設計人所完成的施工圖工作量比例,分期分批向設計人支付總設計費的50%,計___________萬元,施工圖完成後,發包工結清設計費,不留尾款。

8.3 雙方委託銀行代付代收有關費用。

第九條 雙方責任

9.1 發包人責任

9.1 發包人按本合同第五條規定的內容,在規定的時間內向設計人提交基礎資料及文件,並對其完整性、正確性及時限負責。發包人不得要求設計人違反國家有關標準進行設計。

發包人提交上述資料及文件超過規定期限15天以內,設計人按本合同第六條規定的交付設計文件時間順延;發包人交付上述資料及文件超過規定期限15天以上時,設計人有權重新確定提交設計文件的時間。

9.1.2 發包人變更委託設計項目、規模、條件或因提交的資料錯誤,或所提交資料作較大修改,以致造成設計人設計返工時,雙方除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或另訂合同)、重新明確有關條款外,發包人應按設計人所耗工作量向設計人支付返工費。

在未簽訂合同前發包人已同意,設計人為發包人所做的各項設計工作,發包人應支付相應設計費。

9.1.3 在合同履行期間,發包人要求終止或解除全同,設計人未開始設計工作的,不退還發包人已付的定金;已開始設計工作的,發包人應根據設計人已進行的實際工作量,不足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一半支付;超過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全部支付。

9.1.4 發包人必須按合同規定支付定金,收到定金作為設計人設計開工的標誌。未收到定金,設計人有權推遲設計工作的開工時間,且交付文件的時間順延。

9.1.5 發包人應按本合同規定的金額和日期向設計人支付設計費,每逾期支付一天,應承擔應支付金額千分之二的逾期違約金,且設計人提交設計文件的時間順延。逾期超過30天以上時,設計人有權暫停履行下階段工作,並書面通知發包人。發包人的上級或設計審批部門對設計文件不審批或本合同項目停緩建,發包人均應支付應付的設計費。

9.1.6 發包人要求設計人比合同規定時間提前交付設計文件時,須徵得設計人同意,不得嚴重背離合理設計週期,且發包人應支付趕工費。

9.1.7 發包人應為設計人派駐現場的工作人員提供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面的便利條件及必要的勞動保護裝備。

9.1.8 設計文件中選用的國家標準圖、部標準圖及地產標準圖由發包人負責解決。

9.1.9 承擔本項目外國專家來設計人辦公室工作的接待費(包括傳真、電話、複印、辦公等費用)。

9.2 設計人責任

9.2.1 設計人應按國家規定和合同約定的技術規範、標準進行設計,按本合同第六條規定的內容、時間及份數向發包人交付設計文件(出現9.1.1、9.1.2 、9.1.4、9.1.5規定有關交付設計文件順延的情況除外)。並對提交的設計文件的質量負責。

9.2.2 設計合理使用年限為___________年。

9.2.3 負責對外商的設計資料進行審查,負責該合同項目的設計聯絡工作。

9.2.4 設計人對設計文件出現的遺漏或錯誤負責修改或補充。由於設計人設計錯誤造成工程質量事故損失,設計人除負責採取補救措施外,應免收損失部分的設計費,並根據損失程度向發包人支付賠償金,賠償金數額由雙方商定為實際損失的___________%.

9.2.5 由於設計人原因,延誤了設計文件交付時間,每延誤一天,應減收該項目應收設計費的千分之二。

9.2.6 合同生效後,設計人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設計人應雙倍返還發包人已支付的定金。

9.2.7 設計人交付設計文件後,按規定參加有關上級的設計審查,並根據審查結論負責不超出原定範圍的內容做必要調整補充。設計人按合同規定時限交付設計文件一年內項目開始施工,負責向發包人及施工單位進行設計交底、處理有關設計問題和參加竣工驗收。在一年內項目尚未開始施工,設計人仍負責上述工作,可按所需工作量向發包人適當收取諮詢服務費,收費額由雙方商定。

第十條 保密

雙方均應保護對方的知識產權,未經對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對對方的資料及文件擅自修改、複製或向第三人轉讓或用於本合同項目外的項目。如發生以上情況,泄密方承擔一切由此引起的後果並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一條 仲裁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 合同生效及其他

12.1 發包人要求設計人派專人長期駐施工現場進行配合與解決有關問題時,雙方應另行簽訂技術諮詢服務合同。

12.2 設計人為本合同項目的服務至施工安裝結束為止。

12.3 本工程項目中,設計人不得指定建築材料、設備的生產廠或供貨商。發包人需要設計人配合建築材料、設備的加工訂貨時,所需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12.4 發包人委託設計人配合引進項目的設計任務,從詢價、對外談判、國內外技術考察直至建成投產的各個階段,應吸收承擔有關設計任務的設計人員參加。出國費用,除制裝費外,其他費用由發包人支付。

12.5 發包人委託設計人承擔本合同內容以外的工作服務,另行簽訂協議並支付費用。

12.6 由於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

12.7 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即生效,一式___________份,發包人___________份,設計人___________份。

12.8 本合同生效後,按規定應到項目所在地省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審查部門備案;雙方認為必要時,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鑑證。雙方履行完合同規定的義務後,本合同即行終止。

12.9 雙方認可的來往傳真、電報、會議紀要等,均為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10 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發包人名稱:               設計人名稱:

(蓋章)                  (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託代理人:(簽字)           委託代理人:(簽字)

項目經理:(簽字)            項目經理:(簽字)

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鑑證意見:

(蓋章)              (蓋章)

備案號:                 經辦人:

備案日期:   年  月  日       鑑證日期:  年  月  日

建設工程設計終止合同書 篇13

建設單位:__________ ,以下簡稱甲方;

設計單位: __________ ,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明確責任,分工協作,共同完成國家建設項目的設計任務,根據《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條例》的規定和 批准的計劃任務書,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工程名稱、規模、投資額、建設地點

甲主委託乙方承擔 程的設計項目,建築安裝面積為 平方米,批准總投資為 萬元,建設地點在 。

第二條 甲方的義務

1.甲方應在 年 月 日以前,向乙方提交業經上報批准的設計任務書、工程選址報告,以及原料(或經過批准的資源報告)、燃料、水、電、運輸等方面的協議文件和能滿足初步設計要求的勘察資料、需要經過科研取得的技術資料。甲方在 年 月 日施工圖設計前,應提供經過批准的初步設計文件和能滿足施工圖設計要求的勘察資料、施工的條件,以及有關設備的技術資料。

甲方對上述資料必須保證質量,不得隨意變更。

2.及時辦理各設計階段的設計文件審批工作。

3.在工程開工前,甲方應組織有關施工單位,由乙方進行設計技術交底;工程竣工後,甲方應通知乙方參加竣工驗收。

4.在設計人員進入施工現場進行工作時,甲方應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並在生活上予以方便,在設計和施工過程中因技術上的特殊需要進行試驗,所需一切費用以及為配合甲方到外地的差旅費均由甲方負責。

5.甲方必須維護乙方的設計文件,不得擅自修改,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複製、重複使用或擅自擴大建設範圍。甲方有義務保護乙方的設計版權,不得轉讓給第三方重複使用。

第三條 乙方的義務

1.乙方必須在 年 月 日以前,向甲方交付初步設計文件;在 年 月 日以前,向甲方交付技術設計文件;在 年 月 日以前,向甲方交付施工圖設計文件。其中,初步設計文件一式 份,技術設計文件一式 份,施工圖設計文件一式 份,甲方另需增添文件份數和需要模型費,另行收費。 年 月 日以前,乙方必須向甲方提交完畢所有設計文件(包括概預算文件、材料設備清單)。

(大型建築安裝工程,甲乙雙方可視具體情況分階段進行設計,在具備設計條件時,雙方簽訂階段設計合同,具體規定甲方應提交各階段設計資料的名稱和日期,乙方交付設計文件的日期,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詳見附件(2)。)

2.乙方必須根據批准的設計任務書或上一階段設計的批准文件,以及有關設計技術經濟協議文件、設計標準、技術規範、規程、定額等提出勘察技術要求和進行設計,提交符合質量的設計文件。

3.初步設計經上級主管部門審查後,在原定任務書範圍內的必要修改,乙方應負責承擔。

4.設計單位對所承擔設計任務的建設項目應配合施工,進行施工前技術交底,解決施工中的有關設計問題,負責設計變更和修改預算,參加隱蔽工程驗收和工程竣工驗收。

第四條 設計的修改和停止

1.甲方因故要求修改工程的設計,經乙方同意後,除設計文件交付時間另定外,甲方應按乙方實際返工修改工日,每工日按 元增付設計費,或按設計階段中返工的工作量百分比計算。

2.原定任務書如有重大變更而重作或修改設計時,須具有設計審批機關或設計任務書批准機關的意見書,經雙方協商,另訂合同。已經進行了的設計費用的支付,按前條辦法計算。

3.甲方因故要求中途停止設計時,應及時用書面通知乙方,已付設計費不退,並按該階段的實際耗工時,增付和結清設計費,同時結束合同關係。

第五條 設計費的數量和交付辦法

本設計合同生效後 天內,甲方應向乙方交付相當於設計費的20%的定金,設計合同履行後,定金抵作設計費;乙方向甲方提交初步設計方案後 天內,甲方應向乙方支付 %的設計費;乙方向甲方提交施工圖文件後 天內,甲方應向乙方結清全部設計費(設計週期較長的大型工程項目,施工圖階段的設計費,可按單項工程設計完成後分別撥付)。

第六條 獎勵與違約責任

1.在合理的工程投資控制數內,由於乙方採用先進技術或合理建議而節省了工程投資,可以從節約投資額中提取__%獎勵乙方。

2.由於甲方不能按期、準確提供有關設計資料,致使乙方無法進行設計或造成設計返工,乙方除可將設計文件交付日期順延外,還應由甲方按乙方實際損失工日,以每日 元計算增付設計費。

3.甲方不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向乙方支付定金和設計費,應根據銀行關於延期付款的規定,向乙方償付違約金。

4.由於乙方的原因,延誤設計文件的交付時間,每延誤 天,乙方應向甲方償付相當於設計費的 %的違約金(甲方可在設計費中扣除)。

5.因乙方設計質量低劣引起返工,應由乙方繼續完善設計任務,並視造成的損失浪費大小減收或免收設計費。對於因乙方設計錯誤造成工程重大質量事故者,乙方除免收受損失部分的設計費外,還應付與直接受損失部分設計費相等的賠償金。

第七條 其它。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雙方簽字後生效,全部設計任務完成後失效。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需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協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不得與本合同內容牴觸。

在合同執行中如發生糾紛,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屬於同一部門的,由上級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或不屬於同一部門的,可向國家規定的合同管理機關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 份,送計委、建委、......等單位各留存一份。

建設單位(甲方):__________ 設計單位(乙方):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

編碼:__________  編碼: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_

銀行帳號:__________  銀行帳號:__________

__________ 年__________ 月__________ 日

建設工程設計終止合同書 篇14

發包方(甲方):______________

設計方(乙方):______________

鑑於甲方是__________________項目的發包人,乙方是具備設計資質的設計方,甲方委託乙方擔任本項目的施工設計工作,為避免合同履行後雙方發生不必要的糾紛,特訂立本合同規範雙方的行為,具體如下: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

2、設計項目:____________________。

3、設計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

4、承包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設計依據

甲方在訂立合同時,應交付給乙方委託書及項目相關的審批文件。同時要一併交付設計前的基礎勘探資料,甲方應保證資料的完整性和真實性。

三、乙方任務

1、乙方接受委託書後,應隨即進行現場堪測。

2、乙方在收到定金日起_______日內須向甲方提交定草圖,平面配置及設計草案。

3、乙方在收到第一階段設計費後_______日內須向甲方提交效果圖。

4、乙方在收到第二階段設計費後_______日內須向甲方提交正式的施工圖。

5、乙方應編定有關的施工説明書。

6、乙方應對工程施工進行必要指導,完成圖紙和技術的交底,若因施工發生困難而變更設計時,乙方應預先徵得甲方同意,但甲方不得刁難。

四、設計費以及支付

1、本合同的設計費單價暫定為每平方米__________元人民幣,大寫為__________,設計費總計__________萬元,大寫為__________。

2、本合同簽訂之時,甲方須向乙方支付定金,_________元人民幣,大寫為__________。

3、乙方提交的平面設計圖,經甲方確認驗收後,甲方須向乙方支付第一階段的設計費_________元,大寫為__________。

4、乙方把整個施工圖紙交與甲方審定後,甲方須向乙方支付第二階段的設計費_________元,大寫為__________。

5、剩餘價款在雙方義務履行完畢後,甲方一次性無息支付給乙方。

五、保密條款

1、甲方對於本合同中乙方提交的所有圖紙負有保密的義務,未經乙方書面同意,不得將圖紙用於本合同之外的任何商業活動,也不得擅自複製、更改披露乙方的圖紙、資料。

2、乙方對於本合同涉及到甲方祕密的材料同樣負有保密的義務。

風險告知:發包人應保護設計人的投標書、設計方案、文件、資料圖紙、數據、計算軟件和專利技術等的知識產權;不得要求設計人違反國家有關標準進行設計;未經設計人同意,發包人對設計人交付的設計資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複製或向第三人轉讓或用於本合同外的項目,如發生以上情況,發包人應負法律責任,並給設計人以補償;另外,設計人也應當保護髮包人的知識產權,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轉讓發包人提交的產品圖紙等技術經濟資料。

六、合同中止與解除

1、甲方如有特殊情況,必須終止本合同,應書面通知乙方,並且甲方應該付乙方通知到達時已完成部分設計之費用。同時,定金不予退回。

2、若乙方在合同履行過程中須提前解除合同,則應雙倍返還定金,如給甲方造成其他損失,則須一併賠償。

七、違約條款

1、甲乙中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規定的相應義務,給對方造成損失的,均應負擔所有損失。因一方違約,導致合同無法履行的,須終止合同的,違約方應負擔守約方因此遭受的所有損失。

2、甲方不得以設計內容不滿意為由,拒付設計費,乙方負有修改義務,雙方應依誠信原則協商解決。

風險告知:明確違約責任,在簽訂合同時,雙方就要想到可能產生的違反合同的行為,並在合同中規定相應的懲罰辦法,通過明確違約時需要承擔的責任,來督促各方真正履行應承擔的義務,一旦違約情況發生,也有據可依。

八、爭議糾紛解決

雙方如對合同執行發生爭議,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無效的,雙方約定提交____市____區/縣人民法院訴訟。

九、其他約定

1、若工程非因乙方事由而中途停止,甲方應照常支付設計費。

2、設計時間於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到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審稿時間和修稿時間另算)

3、本合同自雙方簽字後生效,合同規定的雙方義務履行完畢後失效。

4、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甲乙雙方各______份,提交工程所在地建設單位主管部門留存______份。

發包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

設計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設工程設計終止合同書 篇15

建設工程設計合同

Construction Project Design Contract

項目名稱:

Project Name:

項目建設地點:

Project Location:

合同編號:

Contract No.:

設計證書等級:

Grade of Design License:

委託方:

Client:

承接方:

Design Firm:

簽訂日期:

Signed on:

委託方(甲方):

Client (Party A):

承接方(乙方):

Design Firm (Party B):

甲方委託乙方承擔XX項目(一期)工程設計,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Party A entrusts Party B to undertake the design for        . This Contract is made by the two parties after their mutual agreement.

第一條本合同依據下列文件簽訂

Article1. This Contract is made on the basis of the following documents:

1.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和《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市場管理規定》。

1.1 The Contract Law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 The building regulations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and The developmental Law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1.2國家及地方有關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法規和規章。

1.2 Relevant Building & Design Codes and Regulations of the State and of the Shanghai Municipality.

1.3建設工程的相關批准文件。

1.3 The approval documents that are required for this construction project.

第二條本合同工程設計項目的名稱、地點、規模、投資、內容及標準

Article2. The name, location, size, investment sum, function, design contents and standards:

2.1工程項目的名稱:XX項目(一期)

2.1 Project name:

2.2工程項目的地點:

2.2 Project location:

2.3工程項目的規模:總建築面積約    平方米(其中地下面積約    平方米),高度    米。

2.3 Project size: The total floor area is approximately    ㎡(of which the floor area of the underground area is    ㎡), the total height is   m.

2.4工程特徵及附註説明:商業辦公綜合樓

2.4 Project features & remarks: A commercial cum office building complex

2.5工程項目的投資總額:控制在    億元人民幣以下

2.5 Project investment in total: Controlled Within    million yuan RMB

2.6工程項目的設計內容及標準:紅線內的建築、結構、機電、總體設計(包括3000㎡人防設計,不包括精裝修設計、園藝設計和藝術泛光照明等專業設計),施工圖設計約為70000㎡(不包括五層到七層的SOHO區域)。

2.6 Design requirements and scope of work: The scope of work shall include master planning and building design that are located within the boundary line. For building design it shall comprise of the architectural, structural & M/E work. (including 3,000㎡of Air-raid shelter design, but excluding other specialists’ design, such as the Luxurious Interior Design, Landscaping Design and Facade Flood Lighting Design). The total floor area during the working drawing stage is 70,000㎡(excluding the SOHO Area, which is starting from the fifth floor level to the seventh floor level).

第三條甲方向乙方提交的有關資料及文件(見下表)

Article3. Relevant documents which shall be issued by Party A to Party B:

序號

S/N資料及文件名稱

Name of documents份數

Copies提交時間

Submission Date備註

Remarks

1政府批文

Government Approval Documents1全套

Full set

2設計任務書

Design Instructions1

3規劃紅線圖

Plan of Property Line1

4水、電、氣源落實情況説明

Design Information of Utilities (water, electricity & gas supply etc.)1

5

規劃設計要求

Requirements from the Government

1

6地址勘探報告

Soil Investigation Report1

7原打入樁的資料

Design Information of As Built pilings1

8概念方案

Concept Design Information1

第四條乙方向甲方交付的設計文件(見下表)

Article4. Design documents which shall be submitted by Party B to Party A (listed as follows):

序號

S/N設計文件名稱

Design Documents階段

Phase份數

Copies提交時間

Submission Date備註

Remarks

1方案設計文件

Schematic Design Documents方案

Schematic1030天內

Within 30 days

2初步設計文件

D.D. Documents擴初

E.P.D.1530天內

Within 30 days

3初步概算文件

Preliminary Estimate擴初

E.P.D.27天內

Within 7 days

4施工圖設計

Working Drawings施工圖

Construction Documents15樁位圖擴初批准後15天

The piling drawings will be submitted within 15 days after the D.D. Approval

其餘擴初批准後60天

The rest of the drawings will be submitted within 60 days after the D.D. Approval

5光盤文件

CD files 施工圖

C.D.1待定

To Be Decided

注:設計文件深度按照《建築工程設計文件編制深度規定》(建設部20__年4月版)執行。

Notes: The design documents shall be prepared in compliance with the Regulations on detail requirements of design documents for construction project (issued by Ministry of construction dated in April, 20__).

第五條設計費用及支付方法

Article 5. Design fee and the mode of payment: 

5.1甲方應支付本合同項目的設計費為        。

(含所有乙方應繳納的税費及其它政府規定應由乙方交納的款項)

5.1 Party A shall pay the design fee of RMB    yuan for this project to Party B (this fee shall include taxes and all other duties that should be paid by Party B as required by the government regulations).

5.2支付方法(見下表):

5.2 The payment method is (listed as the following):

序號

S/N階段

Phase金額(元)

Amount (yuan)説明

Remarks

1方案階段

Schematic design合同簽訂後30日內

30 days after Contract is signed

2擴初階段

Design Development擴初批准後30日內

30 days after D.D. Approval

3施工圖階段

Construction Document施工圖提交審圖後30日內

30 days after the C.D. Approval by the Authority.

4

施工配合

Construction coordination總包施工合同簽訂後30日內

30 days after the main contractor has been awarded施工配合585,000.00

工程開工後,按季度分五期支付,每次支付70,000.00元

5 installment payment shall be made quarterly throughout the entire construction period. Each installment amounting to 7,000.00 yuan

5竣工驗收階段

The Completion & Handing over stage竣工驗收後

After the completion and handing over of the project

第六條雙方責任

Article6. Responsibilities of both parties:

6.1甲方責任

6.1 Responsibilities of Party A:

6.1.1甲方按本合同第三條規定的內容,在規定的時間內向乙方提交資料及文件,並對其完整性、正確性及時限負責。甲方提交上述資料及文件超過規定期限15天以內,乙方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交付設計文件時間順延;超過規定期限15天以上時,乙方有權重新確定提交設計文件的時間。

6.1.1 According to the contents stated in Article 3 of this Contract, Party A shall submit materials and documents to Party B within the stipulated time as described and shall be responsible for the completeness, correctness and validity of such materials and documents. In the event that Party A has delayed the issuance of such materials and documents, but not exceeding 15 days from the stipulated time, Party B could consequently postpone the submittal of the design documents as stipulated in Article 4 of this Contract. In case that Party A has delayed the issuance of materials and documents for more than 15 days exceeding the stipulated time limit, Party B shall have the right to determine the new date for submitting the design documents. 

6.1.2甲方變更委託設計項目、規模、條件,或對提交資料作重大修改,以致造成乙方設計需返工時,雙方除需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合同、重新明確有關條款外,甲方應按乙方所耗工作量向乙方支付返工費。

6.1.2 If Party A s greatly the design project, scale, conditions which they have already entrusted to Party B, or the materials provided by Party A is wrong/incomplete or Party A makes major ations to the approved design and the information given, as a result of which, has caused Party B to redo the design work, or has generated un-necessary abortive works, both parties shall enter into negotiation and to draw up a supplementary contract. Party A shall compensate Party B for the additional work load in accordance to the new agreement.

6.1.3在合同履行期間,甲方單方提出解除合同的,乙方已開始設計工作的,甲方應根據乙方已進行的實際工作量支付設計費。

6.1.3 Should Party A terminate the Contract during the contractual period, Party A shall pay Party B according to the actual work done.

6.1.4甲方在收到乙方付款通知書後30天內,按本合同第五條規定的金額和時間向乙方支付設計費用;在收到付款通知書的60天仍未支付,每逾期支付一天,應承擔應支付金額千分之一的逾期違約金。逾期超過30天以上時,乙方有權暫停履行下階段工作,並書面通知甲方。甲方上級對設計文件部審批或本合同項目停緩建,甲方均應支付應付的設計費。

6.1.4 Party A shall pay the design fee to Party B within Thirty (30) days upon receiving the Notice of Payment from Party A according to the amount and the time stipulated in Article 5. In case that such payment is delayed for Sixty (60) days upon receiving the Notice of Payment, then a penalty of 0.1% of the due amount of payment on a daily basis shall be paid by Party A. In case that such payment is delayed for a period over 30 days, Party B shall have the right to suspend their design work for the next phase and shall inform Party A in writing. In case that the management of Party A does not approve the design documents or the construction of the project of this Contract is stopped or.. postponed, Party A shall nevertheless pay the due design fee. 

6.1.5甲方要求乙方比合同規定時間提前提交設計文件時,甲方應支付趕工費。

6.1.5 If Party A requests Party B to submit the design documents ahead of the stipulated time as mentioned in the Contract, Party A shall make additional payment for fast and immediate service.

6.1.6為一方派往現場的工作人員提供工作方便條件。

6.1.6 Party A shall provide site office and all relevant office stationary for Party B’s personnel who are being sent to work site during the construction stage.

6.1.7甲方應保護乙方的設計版權,未經乙方同意,甲方對乙方交付的設計文件不得複製或向第三方轉讓或用於本合同外的項目,如發生以上情況,乙方有權索賠。

6.1.7 Party A shall protect the design copyright of Party B. Without Party B’s consent, Party A shall not duplicate of transfer to a third party or use the design documents for other projects. If the above-mentioned is happened, Party B shall have the right to claim.

6.2乙方責任:

6.2 Responsibilities of Party B:

6.2.1乙方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內容、時間及份數向甲方交付設計文件。

6.2.1 Party B shall submit to Party A the required design documents in right content, time and copies according to the clause of Article 4. 

6.2.2乙方對設計文件出現的遺漏或錯誤應在施工前負責修改或補充。由於乙方設計錯誤造成工程質量事故損失,乙方除負責採取補救措施外,應免收損失部分的設計費,並根據損失程度向甲方償付賠償金,賠償金額根據乙方與保險公司簽訂的設計責任保險合同計算。

6.2.2 Party B shall be responsible for correcting any omission or mistake in their design documents before the construction. If the design mistake made by Party B has caused losses to Party A, Party B shall not only be responsible for taking the remedial measures, but also shall remit the design fee for the part of such losses and shall pay compensation to Party A according to the degree of such loss. The amount of the compensation shall be determined by party B and his insurance company and to be in accordance to the professional indemnity insurance coverage.

6.2.3由於乙方自身原因,延誤了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設計文件交付時間,每延誤一天,應減收該項目應收設計費的千分之一。

6.2.3 If it is Party B’s own fault to have delayed the submission of the design documents according to the stipulated time as described in Article 4, Party B shall deduct 0.1% of the due amount of the design fee on a daily basis for the delay period.

6.2.4合同生效後,乙方單方提出解除合同的,乙方應當按照有關規定賠償甲方損失。

6.2.4 After the Contract comes into forces, if Party B proposes to terminate the Contract, Party B shall compensate Party A’s losses according to the relevant regulations.

6.2.5乙方交付設計文件後,應參加甲方及相關職能部門的設計審查會議及根據審查結論負責不超出原定計劃任務書範圍內的必要調整補充;負責向甲方及施工各單位進行設計交底,處理有關的設計問題和參加竣工驗收。乙方應派相關人員參加施工期間的例會。乙方應優化設計以幫助業主將造價控制在預算內。

6.2.5 After the design documents has been submitted, Party B shall also attend the approval meetings held by Party A and the relevant competent authorities and shall be responsible for making the necessary adjustments, revisions and supplements which does not exceed the scope of the documents of design requirements as originally defined based on the comments of such meetings. Party B shall be responsible for explaining design details to Party A and the main contractor; and shall be responsible for solving all the relevant design problems and to attend the handing over meeting. Party B shall send the relevant personnel to participate in the regular site meetings suring the construction. Party B should optimize the design to assist Party A in meeting the project budget.

6.2.6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擴散、泄露、轉讓甲方提交的產品圖紙、技術經濟資料。如發生以上情況,甲方有權向乙方索賠。

6.2.6 Party B is not allowed to disclose and transfer to a third party any product drawing, technical and economic data etc. which are provided by Party A. In case that the above-mentioned is happened, Party A shall have the right to claim.

6.2.7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將本項目的設計工作全部或部分轉包給第三者。

6.2.7 Party B is not allowed to subcontract the design work completely or partially to any third party without the permission of Party A.

第七條其他約定

Article7. Other provisions

7.1甲方要求乙方派專人長期駐施工現場進行配合與解決有關問題時,雙方應另行簽訂技術諮詢服務合同。

7.1 When Party A requires Party B to send site personnel to the construction site for a long period, the two parties shall negotiate for these additional work and sign a supplementary service Contract.

7.2乙方為本合同項目所採用的國家或地方標準圖,由甲方自費向有關出版部門購買。

7.2 Party A shall pay for all the relevant publications and standard collections of drawings issued by the state and local government which are needed by Party B for the purpose of designing the project.

7.3本合同第四條規定乙方交付的設計文件份數超過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份數,乙方另收工本費。

7.3 If Party B is requested to submit design documents, of which, the number of copies are more than those stipulated in Article 4 of this Contract, Party A shall pay for those additional copies.

7.4本工程項目中,建築材料、設備的加工訂貨,甲方需要乙方設計人員配合時,所需費用由甲方承擔。

7.4 If Party A requires Party B to provide personnel to assist them for procurement purposes, such as the procurement of building material, equipments, etc.; the expenses needed shall be borne by Party A. 

7.5甲方委託乙方承擔本合同內容之外的工作服務,另行支付費用。

7.5 If Party A entrusts Party B to undertake those work and services which are beyond this Contract, Party A shall pay additional fee.

7.6由於不可抗拒因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

7.6 When this Contract can not be d because of the unforeseeable natural forces, the two parities shall timely negotiate to solve the problem.

7.7本建設工程設計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糾紛,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同意由上海市仲裁委員會仲裁。

7.7 Both parties shall timely discuss each other for the settlement of any dispute arising during the ution of this Contract. In case that such discussion fails, both parties have agreed appealing to Shanghai Municipal Arbitration Commission can be accepted.

7.8甲方聘請      為甲方的顧問,協助甲方進行設計管理和建築設計諮詢。費用由甲方另行支付。

7.8 Party A has engaged        to act as Party A’s consultants to assist Party A to provide the management and design consultation services. The fee will be paid by Party A directly and separately.

7.9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7.9 Supplementary agreement could be made between the two parties in case that any additional clause shall be added. The supplementary agreement shall have the same effect and power as this Contract.

7.10本合同一式八份,甲執四份,乙執三份,政府部門一份。

7.10 This Contract shall be made in 8 copies. Party A shall hold 4 copies. Party B shall hold 3 copies. The government authority department shall hold one copy.

7.11本合同以中英對照書寫,如有矛盾,應以中文文本為準。

7.11 This Contract is prepared in both Chinese and English languages, in the event of conflicts in any of the provisions between the two versions; provisions specified in the Chinese language version shall take precedence.

7.12本合同雙方簽章後,在30日內報項目所在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雙方認為必要時,到項目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簽證。上方履行完合同規定的義務後,本合同即行終止。

7.12 This Contract, within 30 days after it has been signed and stamped by both parties, shall be submitted to the local government authority for endorsement. When it is considered necessary, both parties could send this Contract to the local industrial and commercial administration departments for registration. This Contract is to be terminated and expired itself after both parties have performed their duties as stipulated in this Contract.

7.13本合同經甲、乙雙方蓋章簽字後自    年  月  日生效。

(以下無正文)

7.13 This Contract shall come into force beginning from the date when both parties have stamped it and signed it on    month    year    .

委託方單位名稱:                       承接方單位名稱:

(蓋章)                               (蓋章)

Party A:                                Party B:

(Stamp)                                (Stamp)      

單位地址:                             單位地址:

Address:                               Address: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Post Code:                             Post Code:

電  話:                               電  話:

Tel:                                    Tel:

電  傳:                               電  傳:

Fax:                                   Fax:

開户銀行:                             開户銀行:

Name of bank:                          Name of bank:

銀行賬號:                             銀行賬號:

Bank ac:                          Bank ac:

簽訂合同代表(簽字):                  簽訂合同代表(簽字):

Contract Signing Representative:         Contract Signing Representative:

本合同於    年  月  日籤於上海。

This Contract is signed in Shanghai on (date)    (month)    (year)    .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Legal Representative:                    Legal Representative:

市勘察設計市場管理部門意見:           市勘察設計市場管理部門意見:

(蓋章)                               (蓋章)

備案日期:                             簽證日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建設工程設計終止合同書 篇16

單位級別編號:_____________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發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設計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發包人(甲方)與設計人(乙方)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合同條款如下:

第一條 合同簽訂依據

1.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市場管理規定》和《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條例》。

1.2國家及北京市有關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的其他法規和規範性文件。

1.3建設工程批准文件。見附件一。

1.4城市規劃管理部門批准文件。見附件二。

第二條 工程設計項目的設計階段、內容、規模、投資,雙方相互提交的設計資料與設計文件。

2.1設計內容涵蓋甲方委託的該工程項目及項目中應包括的各專業,具體內容應以可行性研究報告、設計任務書、中標標書、雙方認可的設計方案為準,如有需要補充的內容或仍有選擇餘地的問題,如結構形式、工藝、施工方法對設計的特定要求等可另行約定。

2.2發包人向設計人提交的設計資料見附表一,設計人向發包人提交的設計文件詳見附表二,設計階段、規模、投資見附表三。

第三條 設計收費及支付辦法

3.1本工程設計收費按照國家和北京市現行收費標準執行。發包人要求設計人超出國家主管部門規定的設計週期趕工提供設計圖紙的,設計人可以收取最高不超過設計費三分之一的趕工費,趕工費數額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3.2本工程設計收費詳見附表三。本合同簽訂時發包人向設計人支付估算設計費總額的20%作為定金,設計合同履行後,定金可以抵做工程設計費。

3.3設計人向發包人提交初步設計文件時,發包人向設計人撥付應付設計費總額的30%(不含定金)。

3.4設計人向發包人提交施工圖設計文件時,發包人向設計人按設計概算確定的設計費結清全部工程設計費。

3.5對採用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有利於提高建設項目經濟效益、環境效益和社會效益的,發包人和設計人可以在上浮25%的幅度內協商確定收費額。

3.6設計週期超過12個月時,設計人與發包人可根據不同階段完成的工作量增加設計費付款次數,金額與時間另行約定。

3.7工程設計費用中不包括高大空間的風洞試驗費用、幕牆檢測費用、設計採用新結構新技術時發生的必要試驗費用及其發生的各種設計審查費用。

3.8鋼結構工程加工詳圖和各類幕牆詳圖均由鋼結構加工單位和專業公司負責完成。

第四條 雙方責任

4.1發包人責任

4.1.1如期向設計人提交本合同附表二規定的有關建設文件和設計資料,並保證所提交資料質量達到工程設計要求。發包人對所提供資料的合法性、完整性、正確性及有效性負責。發包人不得要求設計人違反國家有關標準進行設計。

4.1.2按約定的日期和數量付給設計人工程設計合同定金、工程設計費和約定的趕工費。

4.1.3本工程建築材料、設備的加工訂貨如需設計人員配合時,所需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4.1.4負責本工程各階段設計文件向規劃設計管理部門的送審報批工作,並負責將報批結果書面通知設計人。

4.1.5在不增加工程設計費總額情況下,發包人有責任就本工程設計中所採用的新技術、新材料等項目,協助設計人辦理技術合同中應由發包人辦理的有關手續。技術合同可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4.1.6發包人要求設計人進行現場設計或派赴施工現場的設計人員時,應向設計人正式發出邀請書,並且負責設計人必要的工作條件,所需費用由發包人負擔;發包人要求設計人派專人留駐施工現場進行配合與解決有關問題時,雙方應另簽訂補充協議或技術諮詢服務合同。上述費用不計入工程設計費總額之中。

4.2設計人責任

4.2.1設計人應按國家規定的技術規範、標準、規程及發包人提出的設計要求進行工程設計,按合同規定的內容、進度要求及國家規定的文件份數提交質量合格的設計文件,並對其負責。

4.2.2設計人在其設計文件中應註明本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4.2.3負責本合同工程設計項目開工前的設計交底工作。負責該項目施工期間及時解決與設計有關的技術問題。按規定參加該工程地基基礎、主體結構(和主要隱蔽工程)和竣工質量驗收。

第五條 工程設計版權

本工程的設計版權屬設計人所有,發包人有責任對此給予保護,保護內容應包括投標書、設計方案、文件、資料圖紙、數據、計算機軟件和專有技術。未經設計人同意,發包人對設計人交付的設計資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複製、向第三人轉讓或用於本合同外的項目,如發生以上情況,發包人應負法律責任,設計人有權向發包人提出索賠。

第六條 設計變更與違約責任

6.1由於發包人變更計劃任務書、建設條件、施工技術條件、已選定的設計方案、已批准的初步設計、已提交的使用要求、文件和資料等,給設計人造成設計返工時,雙方需重新商定提交文件的日期,返工前發包人要按實際返工工日向設計人支付費用或出具支付返工費用具體金額承諾,每人每工日按壹千元計算。如因上述變更導致重新設計的,則按本合同第七條7.3款執行,結清已完成工作量的設計費,終止本合同關係,重新簽訂合同。

6.2由於發包人提交設計所需資料及文件超過規定期限15天以內,設計人按本合同規定交付設計文件時間順延;超過規定期限15天以上時,設計人有權重新確定提交設計文件的時間。

6.3發包人未在本合同第三條所約定的時間內交付工程設計費時發包人從應付設計費之日的次日起計算,每延誤一天,向設計人按應付該階段工程設計費的___________支付違約金。逾期超過30天以上時,設計人有權暫停履行後繼階段工作,並以書面形式通知發包人。發包人的上級或設計審批部門對設計文件不審批或本合同項目停建、緩建,發包人在事件發生之日後15日內按7.4條款向設計人結算設計費。

6.4發包人違反本合同第五條約定,應向設計人支付違約金,其金額為發包人向設計人應支付全部設計費的兩倍,並承擔其他相應的法律責任。

6.5由於設計人原因而沒有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提交設計文件時,設計人應從提交文件之日的次日起計算,每延誤一天,減收該設計階段設計費的___________作為違約金。

6.6設計人對設計資料及文件出現的遺漏或錯誤負責修改或補充。由於設計人的錯誤造成工程質量事故損失時,設計人除負責採取補救措施外,應減收、免收直接受損失部分的設計費。損失嚴重的,根據損失的程度和設計人責任大小賠償發包人實際發生的部分經濟損失,賠償金額依據質量事故鑑定機構所確定的事故責任度進行,也可在質量事故發生後由雙方協商確定。

6.7發包人不履行合同時,設計人不返還定金,且發包人應按設計人實際完成工作量支付設計費;設計人不履行合同時,應雙倍返還發包人定金,同時返還已收取的設計費。

第七條 合同生效、中止與結束

7.1本合同經雙方加蓋公章,並由法定代表人簽章或起授權的代理人簽字方為有效。授權委託文件為本合同的一部分。本合同生效日期以雙方中最後一方簽字(或蓋章)的日期為準。

7.2本合同生效後,設計人負責將合同送北京市勘察設計管理處備案,建設工程批准文件和城市規劃管理部門批准文件不全時,發包人應提供齊全;雙方認為必要時,可辦理公證。

7.3雙方因故需變更或終止本設計合同時,應提前15天書面通知對方,對本合同中的遺留問題取得一致意見,形成書面協議作為本合同附件。未達成協議前,本合同繼續有效。

7.4因發包人原因要求中途停止設計工作的,已付定金不退還;當設計工作進行該設計階段不足一半時,發包人應支付該設計階段設計費的一半;設計工作進行到該設計階段超過一半時,發包人應支付該設計階段全部設計費。同時,按本條7.3款辦理,結束本工程雙方合同關係。

7.5本合同以設計人向發包人提供本合同規定的全部工程設計文件,發包人按本合同規定付清全部設計費之日起,終止本合同關係,本合同另有條款約定的除外。

第八條 不可抗力

本合同在執行過程中,若發生不可抗力因素,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全部履行時,雙方可協商解決,不受本合同有關條款的約束。

第九條 合同糾紛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執行過程中發生糾紛,雙方協商不成時,向北京市規劃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時,採取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1.向北京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限涉外合同);

3.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 未盡事宜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確定,並形成書面協議作為本合同附件執行。雙方簽訂的有關協議及雙方承諾的往來電報、電傳、傳真、會議記要等,均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條 附加條款

本合同附加條款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條 合同文本

本合同正副本一式_______份,正本_______份,副本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正本_______份,甲方執副本_______份,乙方執副本_______份,其中送管理部門________份備案,需公證或投保時可適當增加副本。

合同簽訂地點:北京市

發包人(公章):_____________ 設計人(公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授權簽約代表:_______________ 授權簽約代表:_______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户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户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北京市規劃委員會 制定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監製

二〇〇二年七月

填寫合同須知

一、凡在北京地區進行建設工程設計的發包人和設計人,可使用本合同文本;

二、使用本合同文本時,可對條款進行必要的補充;

三、本合同附件填寫完畢附於合同後,雙方應加蓋騎縫章;

四、單位級別編號按北京市勘查涉及管理處統一編號填寫,本合同工程編號和合同編號由設計人編排;

五、本合同文本由北京市規劃委員會制定,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監製,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自行翻印。

附表一

發包人應以書面形式提交下列建設文件及設計資料

附表二

設計人應按約定週期提交下列設計文件

備註:本工程設計依次初步設計、施工圖設計兩個階段開展設計工作。設計進度依照建設部規定的設計週期,並考慮發包人對該項目工程的實際要求以及設計人的可能,經雙方共同協商約定。

設計文件提交日期在雙方簽訂同時若不能確定,則可待設計工作進行到可確定時,雙方另行簽訂《階段設計協議書》,作為本合同的附件執行。提交設計文件的份數以國家物價局和建設部的規定為準,超出部分另行收

附表三1

設計項目收費表

備註:

1.本合同設計費暫按發包人委託的投資估算確定,設計收費結算以設計人實際完成的設計投資額為基數計算並據此進行結算。

2.本合同簽訂時,按估算設計費的_________%收取合同定金。本合同定金為__________________元。

附表三2

工程項目設計內容、規模、投資及收費表

備註:

1.本表凡是估算費用在費用結算時按概算設計費及實際發生的費用結算

2.設計收費標準按國家現行標準執行,需商定的寫入本合同附加條款。

建設工程設計終止合同書 篇17

甲方:___________(改造農户)

乙方:_____________(施工單位)

為確保危房(危險土窯洞)改造工程質量安全,達到相關技術標準,經雙方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地點:____________

2、工程規模:_________間平方米

3、改造方式:(新建/改造)

二、建設期限乙方必須於_________年 ____月____日前完成工程建設的所有工程量。

三、甲方責任

甲方負責監督工程進度及質量,負責協調處理現場存在的問題,保證乙方施工順利進行。

四、乙方責任

1、乙方必須服從甲方日常監管和縣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以及鄉鎮、村管理人員的監督檢查和技術指導,不得違反鄉村建設規劃。

2、乙方必須按照甲方提供的設計圖紙施工,嚴格執行國家建設工程技術標準,保質保量按時完成本項工程。

3、乙方必須遵守甲方制定的施工安全管理和現場管理規定,實行安全文明施工,採取必要的安全措施;若發生任何不安全事故,責任均由乙方承擔,甲方不承擔任何連帶責任。

4、乙方在施工過程中,不得毀壞路面以及公共設施,不得隨意損壞路旁樹木,不得隨意堆放建築垃圾。

五、付款和結算辦法

1、付款方式:

2、結算方式:以實際工程量結算。

3、本合同所約定的專用條款和通用條款,均參照國家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和國家工商管理局聯合制定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通用條款和專用條款的版本,並賦予他們相同的含義和詞義。

4、承包人向發包人承諾按照本合同約定進行施工,並在質量保修期內承擔保修責任。

六、安全施工

1、乙方應對施工過程中的安全負責,應全面關照施工現場家庭成員的安全,保持其施工現場和尚未完工的工程處於有條不紊的狀態,以免發生人身安全事故。乙方工傷事故及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

2、在施工過程中乙方應採取有效、合理措施,保護好周圍環境。

七、其它事項

本協議一式三份,由甲乙雙方各一份,所在鄉鎮備案一份,雙方簽字後方可生效。

甲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乙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設工程設計終止合同書 篇18

建設單位:____(甲方);

設計單位:____(乙方)。

為了明確責任,分工協作,共同完成國家建設項目的設計任務,根據《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條例》的規定和__批准的計劃任務書,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工程名稱、規模、投資額、建設地點

甲主委託乙方承擔____工程的設計項目,建築安裝面積為____平方米,批准總投資為____萬元,建設地點在____.

第二條 甲方的義務

1.甲方應在__年__月__日以前,向乙方提交業經上報批准的設計任務書、工程選址報告,以及原料(或經過批准的資源報告)、燃料、水、電、 運輸等方面的協議文件和能滿足初步設計要求的勘察資料、需要經過科研取得的技術資料。甲方在__年__月__日施工圖設計前,應提供經過批准的初步設計文 件和能滿足施工圖設計要求的勘察資料、施工的條件,以及有關設備的技術資料。

甲方對上述資料必須保證質量,不得隨意變更。

2.及時辦理各設計階段的設計文件審批工作。

3.在工程開工前,甲方應組織有關施工單位,由乙方進行設計技術交底;工程竣工後,甲方應通知乙方參加竣工驗收。

4.在設計人員進入施工現場進行工作時,甲方應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並在生活上予以方便,在設計和施工過程中因技術上的特殊需要進行試驗,所需一切費用以及為配合甲方到外地的差旅費均由甲方負責。

5.甲方必須維護乙方的設計文件,不得擅自修改,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複製、重複使用或擅自擴大建設範圍。甲方有義務保護乙方的設計版權,不得轉讓給第三方重複使用。

第三條 乙方的義務

1.乙方必須在__年__月__日以前,向甲方交付初步設計文件;在__年__月__日以前,向甲方交付技術設計文件;在__年__月__日以 前,向甲方交付施工圖設計文件。其中,初步設計文件一式__份,技術設計文件一式__份,施工圖設計文件一式__份,甲方另需增添文件份數和需要模型費, 另行收費。__年__月__日以前,乙方必須向甲方提交完畢所有設計文件(包括概預算文件、材料設備清單)。

(大型建築安裝工程,甲乙雙方可視具體情況分階段進行設計,在具備設計條件時,雙方簽訂階段設計合同,具體規定甲方應提交各階段設計資料的名稱和日期,乙方交付設計文件的日期,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詳見附件(2)。)

2.乙方必須根據批准的設計任務書或上一階段設計的批准文件,以及有關設計技術經濟協議文件、設計標準、技術規範、規程、定額等提出勘察技術要求和進行設計,提交符合質量的設計文件。

3.初步設計經上級主管部門審查後,在原定任務書範圍內的必要修改,乙方應負責承擔。

4.設計單位對所承擔設計任務的建設項目應配合施工,進行施工前技術交底,解決施工中的有關設計問題,負責設計變更和修改預算,參加隱蔽工程驗收和工程竣工驗收。

第四條 設計的修改和停止

1.甲方因故要求修改工程的設計,經乙方同意後,除設計文件交付時間另定外,甲方應按乙方實際返工修改工日,每工日按__元增付設計費,或按設計階段中返工的工作量百分比計算。

2.原定任務書如有重大變更而重作或修改設計時,須具有設計審批機關或設計任務書批准機關的意見書,經雙方協商,另訂合同。已經進行了的設計費用的支付,按前條辦法計算。

3.甲方因故要求中途停止設計時,應及時用書面通知乙方,已付設計費不退,並按該階段的實際耗工時,增付和結清設計費,同時結束合同關係。

第五條 設計費的數量和交付辦法

本設計合同生效後__天內,甲方應向乙方交付相當於設計費的20%的定金,設計合同履行後,定金抵作設計費;乙方向甲方提交初步設計方案後__ 天內,甲方應向乙方支付__%的設計費;乙方向甲方提交施工圖文件後__天內,甲方應向乙方結清全部設計費(設計週期較長的大型工程項目,施工圖階段的設 計費,可按單項工程設計完成後分別撥付)。

第六條 獎勵與違約責任

1.在合理的工程投資控制數內,由於乙方採用先進技術或合理建議而節省了工程投資,可以從節約投資額中提取__%獎勵乙方。

2.由於甲方不能按期、準確提供有關設計資料,致使乙方無法進行設計或造成設計返工,乙方除可將設計文件交付日期順延外,還應由甲方按乙方實際損失工日,以每日__元計算增付設計費。

3.甲方不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向乙方支付定金和設計費,應根據銀行關於延期付款的規定,向乙方償付違約金。

4.由於乙方的原因,延誤設計文件的交付時間,每延誤__天,乙方應向甲方償付相當於設計費的__%的違約金(甲方可在設計費中扣除)。

5.因乙方設計質量低劣引起返工,應由乙方繼續完善設計任務,並視造成的損失浪費大小減收或免收設計費。對於因乙方設計錯誤造成工程重大質量事故者,乙方除免收受損失部分的設計費外,還應付與直接受損失部分設計費相等的賠償金。

第七條 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自__年__月__日雙方簽字後生效,全部設計任務完成後失效。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需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協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不得與本合同內容牴觸。

在合同執行中如發生糾紛,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屬於同一部門的,由上級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或不屬於同一部門的,可向國家規定的合同管理機關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份,送計委、建委、建行……等單位各留存一份。

建設單位(甲方):            設計單位(乙方):

代表人:____             代表人:____

聯繫人:____             聯繫人:____

通訊處:____             通訊處:____

電話或電報:____           電話或電報:____

開户銀行:____            開户銀行:____

帳號:____              帳號:______

建設工程設計終止合同書 篇19

單位級別編號:_____________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發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設計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發包人(甲方)與設計人(乙方)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合同條款如下:

第一條合同簽訂依據

1.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市場管理規定》和《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條例》。

1.2國家及北京市有關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的其他法規和規範性文件。

1.3建設工程批准文件。見附件一。

1.4城市規劃管理部門批准文件。見附件二。

第二條工程設計項目的設計階段、內容、規模、投資,雙方相互提交的設計資料與設計文件。

2.1 設計內容涵蓋甲方委託的該工程項目及項目中應包括的各專業,具體內容應以可行性研究報告、設計任務書、中標標書、雙方認可的設計方案為準,如有需要補充的內容或仍有選擇餘地的問題,如結構形式、工藝、施工方法對設計的特定要求等可另行約定。

2.2 發包人向設計人提交的設計資料見附表一,設計人向發包人提交的設計文件詳見附表二,設計階段、規模、投資見附表三。

第三條設計收費及支付辦法

3.1 本工程設計收費按照國家和北京市現行收費標準執行。發包人要求設計人超出國家主管部門規定的設計週期趕工提供設計圖紙的,設計人可以收取最高不超過設計費三分之一的趕工費,趕工費數額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3.2 本工程設計收費詳見附表三。本合同簽訂時發包人向設計人支付估算設計費總額的20%作為定金,設計合同履行後,定金可以抵做工程設計費。

3.3 設計人向發包人提交初步設計文件時,發包人向設計人撥付應付設計費總額的30%(不含定金)。

3.4 設計人向發包人提交施工圖設計文件時,

發包人向設計人按設計概算確定的設計費結清全部工程設計費。

3.5 對採用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有利於提高建設項目經濟效益、環境效益和社會效益的,發包人和設計人可以在上浮25%的幅度內協商確定收費額。

3.6 設計週期超過12個月時,設計人與發包人可根據不同階段完成的工作量增加設計費付款次數,金額與時間另行約定。

3.7 工程設計費用中不包括高大空間的風洞試驗費用、幕牆檢測費用、設計採用新結構新技術時發生的必要試驗費用及其發生的各種設計審查費用。

3.8 鋼結構工程加工詳圖和各類幕牆詳圖均由鋼結構加工單位和專業公司負責完成。

第四條雙方責任

4.1發包人責任

4.1.1 如期向設計人提交本合同附表二規定的有關建設文件和設計資料,並保證所提交資料質量達到工程設計要求。發包人對所提供資料的合法性、完整性、正確性及有效性負責。發包人不得要求設計人違反國家有關標準進行設計。

4.1.2 按約定的日期和數量付給設計人工程設計合同定金、工程設計費和約定的趕工費。

4.1.3 本工程建築材料、設備的加工訂貨如需設計人員配合時,所需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4.1.4 負責本工程各階段設計文件向規劃設計管理部門的送審報批工作,並負責將報批結果書面通知設計人。

4.1.5 在不增加工程設計費總額情況下,發包人有責任就本工程設計中所採用的新技術、新材料等項目,協助設計人辦理技術合同中應由發包人辦理的有關手續。技術合同可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4.1.6 發包人要求設計人進行現場設計或派赴施工現場的設計人員時,應向設計人正式發出邀請書,並且負責設計人必要的工作條件,所需費用由發包人負擔;發包人要求設計人派專人留駐施工現場進行配合與解決有關問題時,雙方應另簽訂補充協議或技術諮詢服務合同。上述費用不計入工程設計費總額之中。

4.2 設計人責任

4.2.1 設計人應按國家規定的技術規範、標準、規程及發包人提出的設計要求進行工程設計,按合同規定的內容、進度要求及國家規定的文件份數提交質量合格的設計文件,並對其負責。

4.2.2 設計人在其設計文件中應註明本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4.2.3 負責本合同工程設計項目開工前的設計交底工作。負責該項目施工期間及時解決與設計有關的技術問題。按規

定參加該工程地基基礎、主體結構(和主要隱蔽工程)和竣工質量驗收。

第五條工程設計版權

本工程的設計版權屬設計人所有,發包人有責任對此給予保護,保護內容應包括投標書、設計方案、文件、資料圖紙、數據、計算機軟件和專有技術。未經設計人同意,發包人對設計人交付的設計資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複製、向第三人轉讓或用於本合同外的項目,如發生以上情況,發包人應負法律責任,設計人有權向發包人提出索賠。

第六條設計變更與違約責任

6.1 由於發包人變更計劃任務書、建設條件、施工技術條件、已選定的設計方案、已批准的初步設計、已提交的使用要求、文件和資料等,給設計人造成設計返工時,雙方需重新商定提交文件的日期,返工前發包人要按實際返工工日向設計人支付費用或出具支付返工費用具體金額承諾,每人每工日按壹千元計算。如因上述變更導致重新設計的,則按本合同第七條7.3款執行,結清已完成工作量的設計費,終止本合同關係,重新簽訂合同。

6.2 由於發包人提交設計所需資料及文件超過規定期限15天以內,設計人按本合同規定交付設計文件時間順延;超過規定期限15天以上時,設計人有權重新確定提交設計文件的時間。

6.3 發包人未在本合同第三條所約定的時間內交付工程設計費時發包人從應付設計費之日的次日起計算,每延誤一天,向設計人按應付該階段工程設計費的___________支付違約金。逾期超過30天以上時,設計人有權暫停履行後繼階段工作,並以書面形式通知發包人。發包人的上級或設計審批部門對設計文件不審批或本合同項目停建、緩建,發包人在事件發生之日後 日內按7.4條款向設計人結算設計費。

6.4 發包人違反本合同第五條約定,應向設計人支付違約金,其金額為發包人向設計人應支付全部設計費的兩倍,並承擔其他相應的法律責任。

6.5 由於設計人原因而沒有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提交設計文件時,設計人應從提交文件之日的次日起計算,每延誤一天,減收該設計階段設計費的___________作為違約金。

6.6 設計人對設計資料及文件出現的遺漏或錯誤負責修改或補充。由於設計人的錯誤造成工程質量事故損失時,設計人除負責採取補救措施外,應減收、免收直接受損失部分的設計費。損失嚴重的,根據損失的程度和設計人責任大小賠償發包人實際發生的部分經濟損失,賠償金額依據質量事故鑑定機構所確定的事故責

任度進行,也可在質量事故發生後由雙方協商確定。

6.7 發包人不履行合同時,設計人不返還定金,且發包人應按設計人實際完成工作量支付設計費;設計人不履行合同時,應雙倍返還發包人定金,同時返還已收取的設計費。

第七條合同生效、中止與結束

7.1 本合同經雙方加蓋公章,並由法定代表人簽章或起授權的代理人簽字方為有效。授權委託文件為本合同的一部分。本合同生效日期以雙方中最後一方簽字(或蓋章)的日期為準。

7.2 本合同生效後,設計人負責將合同送北京市勘察設計管理處備案,建設工程批准文件和城市規劃管理部門批准文件不全時,發包人應提供齊全;雙方認為必要時,可辦理公證。

7.3 雙方因故需變更或終止本設計合同時,應提前15天書面通知對方,對本合同中的遺留問題取得一致意見,形成書面協議作為本合同附件。未達成協議前,本合同繼續有效。

7.4 因發包人原因要求中途停止設計工作的,已付定金不退還;當設計工作進行該設計階段不足一半時,發包人應支付該設計階段設計費的一半;設計工作進行到該設計階段超過一半時,發包人應支付該設計階段全部設計費。同時,按本條7.3款辦理,結束本工程雙方合同關係。

7.5 本合同以設計人向發包人提供本合同規定的全部工程設計文件,發包人按本合同規定付清全部設計費之日起,終止本合同關係,本合同另有條款約定的除外。

第八條不可抗力

本合同在執行過程中,若發生不可抗力因素,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全部履行時,雙方可協商解決,不受本合同有關條款的約束。

第九條合同糾紛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執行過程中發生糾紛,雙方協商不成時,向北京市規劃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時,採取下列第種方式解決:

1.向北京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限涉外合同);

3.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未盡事宜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確定,並形成書面協議作為本合同附件執行。雙方簽訂的有關協議及雙方承諾的往來電報、電傳、傳真、會議記要等,均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條附加條款

本合同附加條款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條合同文本

合同正副本一式_______份,正本_______份,副本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正本_______份,甲方執副本_______份,乙方執副本_______份,其中送管理部門________份備案,需公證或投保時可適當增加副本。

合同簽訂地點:北京市

發包人(公章):_____________  設計人(公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授權簽約代表:_______________  授權簽約代表:_______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户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户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北京市規劃委員會制定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監製

二二年七月

填寫合同須知

一、凡在北京地區進行建設工程設計的發包人和設計人,可使用本合同文本;

二、使用本合同文本時,可對條款進行必要的補充;

三、本合同附件填寫完畢附於合同後,雙方應加蓋騎縫章;

四、單位級別編號按北京市勘查涉及管理處統一編號填寫,本合同工程編號和合同編號由設計人編排;

五、本合同文本由北京市規劃委員會制定,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監製,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自行翻印。

附件(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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