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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公樓裝修工程合同書(精選3篇)

辦公樓裝修工程合同書(精選3篇)

辦公樓裝修工程合同書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_

辦公樓裝修工程合同書(精選3篇)

乙方: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

丁方:________________

由於甲方辦公樓裝修需選擇裝修單位進行設計、施工,乙、丙、丁三方均是專業的裝修、設計單位。各方協商,達成如下合同:

一、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乙、丙、丁三方分別完成對甲方基本要求的調查瞭解,甲方配合乙方的工作

二、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乙方應完成平面圖(佈局)、效果圖的設計方案,及工程投資概算和經濟分析。

三、甲方在收齊三方的前條所述資料後_________日內決定所採納的方案。該方案可以是一方提出的方案,也可以是兩方或三方方案的結合。

四、按甲方最終確定的設計方案由設計方(或者採納設計方案比重較大的一方)製作施工圖。

五、按設計方的施工圖,由乙、丙、丁三家制作工程預算及工作量清單。

六、甲方在收到三方前條所述資料後_________日內確定一家負責裝修工程施工。施工合同另行簽定。

如設計方未被確定為施工方,設計方同意甲方無償使用其設計方案和施工圖;同時由施工方給予設計方適當補償,具體補償數額由施工方與設計方自行協商。

七、甲方不另支付設計費和施工圖製作費;施工方不得將其列入裝修成本

八、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肆份,肆方各執壹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丁方: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_

辦公樓裝修工程合同書 篇2

甲方:

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在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裝修工程的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工程概況

1.1工程地點:

1.2工程內容:

1.3工程承包方式:

1.4工程期限月,開工日期_年_月_日,竣工日期_年_月_日

1 . 5合同價款:本合同工程總造價為:____元,大寫¥____。

第二條甲方義務

2.1負責協調施工隊與鄰里及城管之間的關係。

2.2參與工程質量和施工進度的監督,負責竣工驗收。

第三條乙方義務

3.1施工中嚴格執行安全施工操作規範、防火規定、施工規範及質量標準,按期保質完成工程。

3.2嚴格執行有關施工現場管理的規定,不得擾民及污染環境。

3.3保證施工現場的整潔,工程完工後負責清掃施工現場。

第四條工程變更

工程項目及施工方式如需變更,雙方應協商一致,簽定書面變更協議,同時調整相關工程費用及工期。

第五條工期延誤

5.1對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誤,經甲方確認,工期相應順延:

工程量變化和設計變更;

不可抗力;

甲方同意工期順延的其他情況。

5.2因乙方責任不能按期開工或無故中途停工而影響工期的,工期不順延;

5.3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質量存在問題的,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工期協商順延,同一質量問題第二次整改工期不順延。

第六條工程驗收

6.1工程竣工後,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驗收。

6.2本工程自驗收合格雙方簽字之日起保修期為六月,六月後為有償維修。

第七條付款方式

7.1工程完工驗收合格後,扣除保證金後付清剩餘工程款____元

7.2乙方須向甲方提供正規廣告類發票結款。

第八條附則

8.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期間,雙方均不得隨意變更和解除合同。

8.2如有未盡事宜,由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8.3本合同正本一式貳份,甲方執壹份,乙方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

委託代理人:委託代理人:

_年_月_日 _年_月_日

辦公樓裝修工程合同書 篇3

合同編號

發包人:

住所:

法定代表(負責)人

或有權簽字人:

委託代理人:

電 話:

傳 真:

郵政編碼:

承包人:

住所:

法定代表(負責)人:

或有權簽字人:

委託代理人:

電 話:

傳 真:

郵政編碼:

發包人(全稱):

承包人(全稱):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裝修工程(以下簡稱工程)的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1 工程地點:

1.2 工程內容及做法:

1.3 雙方商定採取承包人包工、包料的承包方式。發包人指定施工所需的瓷磚、鋁扣板、人造石、塗料、木地板等五項裝修主材(見附件1),承包人施工所需裝修主材須在發包人指定主材供應商處提貨,價格不能高於發包人指定的最高限價;其他裝修材料應使用發包人指定品牌(見附件2),材料質量達到合格且符合國家標準。

1.4 工程工期 天,開工日期: 年 月 日,竣工日期:_ 年 月 日。

1.5 合同價款:本合同工程造價為人民幣(大寫): (¥ 元)。

第二條 發包人代表

本工程發包人代表為 。

第三條 工程現場質量監督

本工程由發包人設置工程現場質量監督員,具體負責工程現場質量管理工作,本工程現場質量監督員為 。

第四條 施工圖紙

雙方商定施工圖紙採取下列第 種方式提供:

發包人自行設計並提供施工圖紙;

發包人委託承包人設計施工圖紙,設計費 元,由發包人支付(此費用不再工程價款內)。

第五條 發包人義務

5.1 開工前 天,為承包人入場施工創造條件。包括:搬清室內傢俱、陳設或將室內不易搬動的傢俱、陳設歸堆、遮蓋,以不影響施工為原則。

5.2 提供施工期間的水源、電源:

5.3 負責協調好施工隊與鄰里之間、裝修施工隊與錄像監控等其它專業施工隊之間的關係。

5.4 不拆動室內承重結構,如需拆改原建築的承重結構或設備管線,負責到有關部門辦理相應的審批手續。

5.5 施工期間發包人如仍需部分使用該場所的,負責做好施工現場的保衞及消防等工作。

5.6 參與工程質量和施工進度的監督,負責材料進場、竣工驗收。

第六條 承包人義務

6.1 承包人必須按要求:在合同簽訂二個工作日內將報公安部門申請開工的材料報甲方辦公室(具體報送材料見附件3);

6.2 施工中嚴格執行安全施工操作規範、防火規定、施工圖紙和招標文件要求、施工規範及質量標準,按期保質完成工程;

6.3 嚴格執行有關施工現場管理的規定,不得擾民及污染環境;保護好原居室內的傢俱和陳設,保護好居室內上下水管道的暢通;保證施工現場的整潔,工程完工後負責清掃施工現場。

6.4 及時協助配合發包人做好監控、空調等相關設備或設施的安裝;依據工程進度適時通知材料供應商備貨送貨及消防、110聯動報警、科技等工種進場施工。

6.5 未經發包人同意及有關部門批准,承包人施工中不得隨意拆改原建築物結構及各種設備管線。

6.6 工程竣工未移交發包人之前,由承包人負責對現場的一切設施和工程成品進行保護。

第七條 工程變更

雙方商定工程變更採取下列第 (1) 方式進行:

(1)在施工過程中,因施工圖紙標註工程量與實際工程量不一致的,或發包人實際需求變化對工程量進行增減的,並按實際增減工程量和工程項目單價相應增減工程總價,增減的工程項目單價按承包人投標的綜合單價執行。

(2)在施工過程中,由於發包人實際需求變化對工程量進行增減,按照發包人規定的工程變更審批程序辦理,並按實際增減工程量和工程項目單價相應增減工程總價,增減的工程項目單價按發包人工程綜合單價、承包人投標價、當地公佈的市場價孰低執行。發包人在施工中未對工程量提出增減,而施工圖紙標註工程量與實際工程量不一致的,以施工圖紙標註的工程量為準,發包人不再增減工程總價。

第八條 材料的提供

承包人應在材料運到施工現場前通知發包人,並接受發包人檢驗,待發包人驗收同意後方可使用。承包人對材料的使用負最終責任,不按規定使用發包人指定材料的,造成損失由承包人負擔。

第九條 工程延誤

9.1 對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誤,經發包人書面確認後,工期相應順延:

(1)工程量變化和設計變更;

(2)不可抗力;

(3)發包人同意工期順延的其它情況。

9.2 因承包人責任不能按期開工或無故中途停工而影響工期的,工期不順延;

9.3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質量存在問題的,返工費用由承包人承擔,工期不順延。

第十條 質量標準

10.1 雙方約定本工程施工質量標準: 合格 。

施工過程中雙方對工程質量發生爭議時,由 當地質量監督站 對工程質量予以認證,經認證工程質量不符合合同約定的標準,認證費過程支出的相關費用由承包人承擔;經認證工程質量符合合同約定的標準,認證費過程支出的相關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第十一條 工程驗收及保修

11.1 雙方約定本工程在施工過程中分下列幾個階段對工程質量進行驗收:

(1)安防、消防部門進行安防、消防項目竣工驗收;

(2)公安、消防部門驗收合格後發包人進行裝飾工程竣工驗收。

承包人應提前三天通知發包人進行驗收,階段驗收合格後應填寫工程驗收表。

11.2 工程竣工後,承包人應書面通知發包人驗收,發包人應在接到驗收通知後三天內組織驗收,經發包人驗收合格後,填寫工程驗收單。在工程款結清後,辦理移交手續。

11.3 由於工程存在隱性暇疵,發包人在工程驗收時未發現質量問題,但經使用後出現質量問題或達不到發包人設計標準,影響發包人正常使用等情況的,發包人有權要求承包人修復和更換相關符合發包人質量要求的設備和材料,費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擔。經維修和更換仍無法滿足發包人質量要求的,發包人可要求承包人賠償損失的相關內容。

11.4 本工程自驗收合格雙方簽字之日起,保修期按附件4《房屋建築工程質量保修書》執行。驗收合格簽字後,填寫工程保修單。

第十二條 工程款支付方式

12.1 本工程合同生效後,待工程竣工,驗收合格,發包人將在30個工作日內將工程款支付給承包人。

12.2 工程款結清前,承包人應向發包人開具正式統一發票。

12.3 工程款支付方式:銀行轉賬,所有工程價款必須轉到承包人在工商銀行開立的賬户。

户名:工程有限公司

賬號:

開户行: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13.1 合同雙方當事人中的任何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約定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及有關政策規定,受到罰款或給對方造成損失的均由責任方承擔責任,並賠償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13.2 未辦理驗收手續,發包人提前使用或擅自動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損失的,由發包人負責。

13.3 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無法繼續履行時,該方應及時通知另一方,辦理合同終止手續,並由責任方賠償對方相應的經濟損失。

13.4 發包人未按期支付工程款的,每延長一天向對方支付違約金按合同金額千分之計 元/天。

13.5 由於承包人原因,工程質量達不到雙方約定的質量標準,承包人負責返工修理和更換符合發包人質量標準的設備和材料,返工費用由承包人負擔,工期不順延。

13.6 由於承包人原因導致工期延誤,每延長一天向對方支付違約金按合同金額千分之 計 元/天。延誤的工期超過累計30天,發包人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並且不承擔任何違約責任。

第十四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14.1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1)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發包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五條 幾項具體規定

15.1 因工程施工產生的垃圾,由承包人負責運出施工現場,並負責將垃圾運到指定的地點,費用由承包人承擔。

15.2 施工期間,承包人每天的工作時間為:上午 正至 點 ;下午 點 至 點(若因其它原因需暫時停工的,發包人另行通知)。

第十六條 其它約定事項

16.1 本合同自雙方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有權簽字人簽字(章)並加蓋單位公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畢後終止。

16.2 開工日期以發包人實際通知進場時間為準。

16.3 竣工日期以承包人通知發包人驗收且通過發包人的檢查驗收為準,因質量不合格的返工日期也包含在內。

16.4 發包人協助承包人做好施工安全管理工作,若因承包人原因導致發生安全事故損害第三人權益的,由承包人承擔賠償責任。

16.5 (其他約定事項)

第十七條 附則

17.1 本合同簽定工程不得轉包。

17.2 本合同一式 份,發包人執 份,承包人執 份。

17.3 合同附件《房屋建築工程質量保修書》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發包人:(蓋章)

負責人或有權簽字人:

委託代理人:

年 月 日

承包人:(蓋章)

負責人或有權簽字人:

委託代理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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