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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公樓裝飾裝修合同範本範例

辦公樓裝飾裝修合同範本範例

辦公樓作為人們工作和生活的主要場所,其室內的裝修質量應該受到人們的重視。對於辦公樓裝飾裝修合同你瞭解多少呢?以下是本站小編為大家整理的辦公樓裝飾裝修合同範文,歡迎參考閲讀。

辦公樓裝飾裝修合同範本範例
辦公樓裝飾裝修合同範文1

甲方:* *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乙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國家部、市建委對建築裝飾工程的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通過協商簽定合同如下:

一、 工程概況及承包方式

1、工程名稱:***辦公樓室內裝修工程

2、工程地點:**

3、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二、工程內容

工程內容以甲方提供的施工圖紙、工程量清單為準;

三、工程造價

人民幣*拾*萬貳仟叁佰陸拾陸元整。

四、工程期限

工程開工日期:*年*月*日

工程竣工日期:**年**月**日

五、質量要求

按國家建設部行業標準JGJ73-91《建築裝飾工程施工驗收規範》規定,及市建委、消防部門規定的標準執行,工程質量達到合格標準。竣工驗收合格後,如出現質量問題(竣工後甲方使用,人為造成的質量問題除外),屬於乙方責任的,在保修期一年內,乙方無償保修。

六、付款方式

裝修工程驗收合格後30天內甲方付給乙方工程款總造價的95%即人民幣*拾*萬零柒佰肆拾捌元整,一年質保期後付給乙方工程款總造價的5%即*萬壹仟陸佰陸拾捌元整。

七、雙方責任

1、甲方負責提供整個工程的施工圖紙1套、工程量清單1份。

2、乙方:

(1)嚴格按照施工圖設計的施工規程及要求施工,不得減少施工工藝要求,由此產生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2)工程施工中如有變更的項目,須經甲方同意後方可實施。

(3)裝飾工程中用到的主要建築材料(地磚、門、五金材料、電線、各類開關)須經甲方簽字同意後方可使用,其它材料應符合設計要求及國家質量標準。

(4)本工程乙方不能轉包、分包。若發現此種情況,甲方有權終止此合同,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5)乙方須安全文明施工,施工過程中發生的安全責任事故由乙方負責。

八、其它事宜

1、工程如遇特殊情況或不可抗力造成不能施工的,工期可順延;如發生違約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違約方承擔。

2、本工程預算外的工程或清單中未列入的材料、工藝發生變化時,以“現場簽證形式”由甲乙雙方代表人簽字為準,並列入竣工決算追加當中。

3、工程量發生變化時,按竣工後工程審計的工程量計算為準。

4、如甲方或乙方違約,而沒有按合同執行的,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申請仲裁,或者向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訴訟。

5、其它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6、合同一式肆份,雙方簽字生效,各持貳份,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辦公樓裝飾裝修合同範文2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和《建築安裝承包合同條例》的規定,結合本工程的具體情況,雙方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 工程概況及承包方式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

3、承包範圍(詳見附表一:工程預算書)

4、承包方式,雙方商定採用下列第

①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按預算項目總價包乾)

②乙方包工、部分包料,甲方提供部分材料

③乙方包工、甲方包全部材料

5、施工工期:,於年 月日竣工。

6、合同價款(人民幣)¥:(人民幣大寫) ¥:

第二條 甲方工作

1、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電供應,並説明使用注意事項。辦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種申請、批件等手續,並承擔管理處各項收費(除施工隊押金外)。

2、指派辦理驗收、變更、登記手續和其他事宜。

第三條 乙方工作

1..,參加甲方組織的施工圖紙或作法説明的現場交底,擬定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共同審定。

2、指派質、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務,解決由乙方負責的各項事宜。

3、嚴格執行施工規範、安全操作規程、防火安全規定、環境保護規定。嚴格按照圖紙或作法説明進行施工,做好各項質量檢查記錄。參加竣工驗收,編制工程結算。

4、遵守國家或地方政府及有關部門對現場管理的規定,妥善保護好施工現場周圍建築物、設備管線等不受損壞。做好施工現場保衞和垃圾清運等工作,處理好由於施工帶來擾民問題及與周圍單位(住户)的關係。

5、施工中未經甲方同意或有關部門批准,不得隨意拆改原建築物結構及各種設備管線。

6、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負責對現場的一切設施和工程成品進行保護。

第四條 關於工期的約定及其他

1、甲方要求比合同約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時,應徵得乙方同意,並支付乙方因趕工所發生的費用,費用由雙方協商解決。

2、甲方未按約定完成工作,影響工期,工期順延。

3、乙方責任,不能按期開工或中途無故停工,影響工期,工期不順延。

4、設計變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電、停水及不可抗力因素影響,導致停工8小時以上(一週內累計計算),工期相應順延。

5、在正常施工條件,確保施工工期,如工程質量增加,甲方供應材料受自然條件影響(如遇到颱風、暴雨等),相應順延工期。

第五條 關於工程質量及驗收的約定

1、本工程以施工圖紙、作法説明、設計變更和《南寧市裝飾裝修工程質量驗收標準》為質量評定驗收標準。

2、甲、乙雙方應及時辦理隱蔽工程和中間工程的檢查與驗收手續。甲方不按時參加隱蔽工程和中間工程驗收,乙方可自行驗收,甲方應予承認。若甲方要求複驗時,乙方應按要求辦理複驗。若複驗合格,甲方應承擔複驗費用;若複驗不合格,其複驗及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但工期也予順延。

3、由於甲方提供的材料、設備質量不合格而影響工程質量,其返工費用由甲方承擔,工期順延。

4、乙方提供的材料及樣品、須事先通知甲方進行驗收,驗收合格後方可進行施工。

5、由於乙方原因造成質量事故,其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工期不順延。

6、工程竣工後,乙方應通知甲方驗收,甲方自接到通知三天內組織驗收,並辦理驗收、移交手續。如甲方在規定時間內未能組織驗收,需及時書面通知乙方,終定驗收日期。

第六條 關於工程價款及結算的約定

1、工程進行期間,甲方提出圖紙更改或項目增減,甲方需提前兩天通知乙方,其發生費用,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2、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五天內,甲方一次性付清工程餘款,乙方同時將鑰匙移交甲方。

3、結算以預算項目總價包乾(優惠後價格為¥:630000.00整)。

第七條 關於材料供應的約定

1、本工程甲方負責採購供應的材料、設備,應為符合設計要求的合格產品,並應按時供應到現場,凡約定由乙方提貨的,甲方應將提貨手續移交給乙方,由甲方承擔運輸費用。由於甲方供應材料、設備發生了質量問題或規格差異,對工程造成損失,責任由甲方承擔。甲方供應的材料,經乙方驗收後,由乙方負責保管。若乙方保管不當造成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2、凡由乙方採購的材料、設備等物品,如不符合質量要求或規格有差異,並未經得甲方認可,應禁止使用。若已使用,對工程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負責。

第八條 有關安全生產和防火的約定

1、甲方提供的施工圖紙或作法説明,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和有關防火設計規範。

2、乙方在施工期間應嚴格遵守《建築安裝工程安全技術規程》、《建築安裝工人安全操作規程》、《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和其它相關的法規、規範。

3、由於甲方確認的圖紙做法説明,違反有關安全操作規程、消防條例和防火設計規範,導致發生安全或火災事故,甲方應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經濟損失。

4、由於乙方在施工生產過程中違反有關安全操作規程,消防條例,導致發生安全或火災事故,乙方應承擔由此引發的一切經濟損失。

第九條 雙方責任

1、由於甲方原因導致延期開工或中途停工,甲方應補償乙方因停工、窩工所造成的損失,有關費用由雙方協商解決。

2、由於乙方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按合同總價的0.001%違約金。甲方要求提前竣工,應支付趕工措施費(具體方式由雙方協定)。

3、甲方未辦理裝修的任何手續,擅自同意拆改原有建築物結構或管線,由此發生損失或事故(包括罰款),由甲方負責並承擔損失。

4、未經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建築物結構或設備管線,由此發生損失或事故(包括罰款),由乙方負責並承擔損失。

5、因一方原因,合同無法繼續履行時,應及時通知對方辦理合同終止協議,並由責任方賠償對方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有關費用由雙方協商解決。

第十條 爭議或糾紛處理

1、本合同在履行期間,雙方發生爭議時,在不影響工程進度的前提下雙方可採取協商解決或請有關部門進行調解。

2、當事人不願意通過協商、調解解決或者協商調解不成時,雙方可選擇下列一種方式解決:

(1)向市裝飾協會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地方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 保修事項

1、保修期間,甲方可隨時通知乙方進行可能產生的維修,未徵得甲方同意,乙方準備時間不得超過48小時(甲方自行損壞除外)。

2、保修期外,乙方繼續為甲方提供有償維修服務,其服務費雙方另行協商。

3、自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裝飾裝修保修期為半年。

第十二條 附則

1、本工程合同經雙方簽署後生效。

2、本合同需要進行保險時,應另定協議。

3、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4、本合同履行完成後自動終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辦公樓裝飾裝修合同範文3

發 包 人: (以下簡稱甲方)

承 包 人: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管理辦法》(建設部第110號令)及其它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室內裝飾裝修工程的特點,雙方在平等、自願、友好協商的基礎上,就湖州上輻電線電纜高技術有限公司研發、辦公樓室內裝飾裝修工程 的有關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1 施工地點:

1.2 工程裝飾裝修面積:1.3 工程户型:1.4 施工內容及做法

1.4.1施工內容包含但不限於以下內容:

⑴室內精裝飾工程:包括研發、辦公樓室內裝飾施工圖紙範圍內的所有分項工程; ⑵建築給排水安裝工程:包括研發、辦公樓衞生潔具、龍頭、自動感應器及配件安裝工程。

⑶建築電氣安裝工程:包括研發、辦公樓室內所有電氣安裝調試相關內容。

1.5 工程承包方式,經商定採取下列第

(1)承包人包工、包全部材料;

(2)承包人包工、包部分材料,發包人提供其餘部分材料;

(3)承包人包工、發包人提供全部材料。

1.6 工程期限:

開工日期

竣工日期20xx年5月15日。

1.7 合同價款:,詳見附件一:《施工圖預算書》。

若變更施工內容或材料等,變更部份對應的工程款按實際發生另計。

第二條 工程質量標準:合格。

2.1 本工程質量執行國家標準GB 50096-1999《住宅設計規範》、GB 50327-20xx相關國家和行業標準。

2.2 裝修室內環境污染控制應嚴格執行GB 50325-20xx《民用建築工程室內環境污染控制規範》等相關國家、行業和地方標準。

第三條 發包人責任

3.1 開工前3天,為承包人入場施工創造條件,並進行現場交底。在現場交底前還應向發包人提供經確認的施工圖紙4份,其餘工程所需標準與規範由承包人自備。

3.2 人承擔。負責辦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種申請、批文等手續並承擔應當由發包人支付的相關費用。

3.3 發包人不得有下列行為:

(1)隨意改動房屋主體和承重結構。

(2)在外牆上開窗、門或擴大原有門窗尺寸,拆除連接陽台門窗的牆體。

(3)在室內鋪貼一釐米以上石材、砌築牆體、增加樓地面荷載。

(4)破壞廚房、廁所地面防水層和拆改熱、暖、燃氣管道設施。

(5)強令承包人違章作業施工的其它行為。

3.4 凡涉及3.3款所列內容的,發包人應請設計單位對改動方案的安全使用性進行核算並出具相應的設計變更文件。

第四條 承包人責任

4.1 根據施工圖紙或施工説明,擬定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報監理單位和發包人審定。

4.2 嚴格執行施工規範、質量標準、安全操作規範、防火安全規範和環境保護規定。

4.3積極配合發包人代表開展正常工作。配合發包人委託的監理單位開展工作,做好各項質量檢查記錄和階段性工程驗收。配合竣工驗收,編制工程結算。安全、保質、按期完成本合同約定的工程內容。

4.4 嚴格執行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施工現場管理規定:

(1)無房屋管理部門審批手續和加固圖紙,不得拆改工程內的建築主體和承重結構,不得加大樓地面荷載,不得改動室內原有熱、暖、燃氣等管理設施。

(2)因進行裝飾裝修施工造成舊廠區的管道堵塞、滲漏、停水、停電等,由承包人承擔修理和損失賠償的責任;

(3)負責工程成品、設備的保護;

(4)保證室內上、下水管道暢通和衞生間的清潔;

(5)負責將裝修垃圾裝袋,及時清運到指定位置,並承擔外運費用。

4.5 自備施工工具,並充分利用輔材和主材,減少材料浪費。

4.6在施工項目不變更的情況下,工程的結算價格與預算價格誤差不超過%,超出部分由乙方承擔。

第五條 各方代表

5.1發包人代表

發包人任命 王 輝 為發包人代表。

5.2 總監理工程師

監理單位任命 孫蘇亮 為總監理工程師,監理單位需要報發包人批准的其他事項:工程變更;工期順延及費用索賠的認可或確認;停復工指令;對發生不可抗力造成工程無法繼續施工的處置;工程竣工驗收及分項驗收的確認;工程最終造價的確認;發包人單方面終止合同的決定;撤換項目經理;其餘按本工程合同執行。

5.3承包人代表

承包人任命 李 翔 為項目經理。

第六條 工程變更

6.1 合同簽定後,在施工前或施工過程中,發包人有權增加或減少工程項目,雙方協商一致後,調整相應費用。

6.2施工中,如果發生設計變更或現場簽證,必須辦理相關手續,否則不認可。

(1)設計變更由業主代表確認後蓋章下發給監理單位和承包人;

(2)現場簽證報告由承包人在現場簽證事件發生後5個工作日內向監理單位遞交,監理單位在5個工作日內審定,並報發包人在5個工作日內審批。

6.3工程變更導致綜合單價調整的方法

6.3.1因發包人原因或設計變更增加部分的工程量清單的分項工程綜合單價按下列原則確定:

(1)施工圖預算書中有相應分項工程綜合單價的,按施工圖預算書中分項工程綜合單價進行確定;

(2)施工圖預算書中無相應分項工程綜合單價,但該分項工程包含的材料,在施工圖預算書中有相應價格的,按施工圖預算書中的材料單價確定該分項工程的材料價格,綜合單價由承包人根據工程量清單計價辦法計算,報監理單位審核,發包人審定。

(3)施工圖預算書中無相應分項工程綜合單價,且該分項工程包含的材料,在施工圖預算書中沒有相應價格的,由承包人根據工程量清單計價辦法報價,報監理單位審核,發包人審定。

6.3.2因發包人原因或設計變更減少部分的工程量清單的分項工程綜合單價按施工圖預算書中相應的分部分項工程綜合單價進行確定。

6.3.3施工圖預算書中遺漏或工程量存在偏差的分項工程綜合單價按下列原則確定:

(1)施工圖預算書中有相應的分項工程綜合單價,實際工程量與預算工程量比較存在偏差,該分項工程綜合單價保持不變;

(2)施工圖預算書中遺漏的分項工程,其綜合單價按6.3.2條款的原則確定。

6.3.4因設計變更、工程量偏差或漏項導致措施項目費調整的方法:按實際發生工程量進行結算。

6.3.5本合同執行的計價文件和計價依據如下:

(1)浙江省建築工程計價定額;

(2) 浙江省裝飾工程計價定額;

(3) 浙江省安裝工程計價定額;

(4) 浙江省建築工程費用定額;

(5)湖州上輻電線電纜高技術有限公司研發、辦公樓室內裝飾施工圖。

第七條 關於工期的約定

在施工期間對合同約定的工程內容如需變更,發包人與承包人須協商一致,共同簽署工程變更單。同時調整相關工程費用及工期。工程變更單是竣工結算和順延工期的依據。

7.1 發包人要求比合同約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時,應徵得承包人同意。

7.2 因發包人未按約定完成工作,影響工期,工期順延,責任由發包人承擔。

7.3 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期開工或中途無故停工,影響工期,責任由承包人承擔。

7.4 因設計變更或非發包人、承包人原因造成的停水、停電、停氣及不可抗力的因素,影響工期,工期相應順延,發包人、承包人均不承擔該責任。

第八條 關於工程質量、驗收和保修約定

8.1在施工過程中分下列階段對工程質量進行聯合驗收:

(1)材料驗收;

(2)隱蔽工程驗收(包括水、電等隱蔽工程的驗收);

(3)竣工驗收(包括室內環境質量驗收);

(4)其他約定的項目驗收。

8.2 工程竣工後,承包人應向監理單位提出驗收申請,由監理單位組織發包人驗收。監理單位自接到通知起7日內組織工程驗收。驗收合格後,發包人和承包人要在14日內辦理驗收、移交手續。如發包人在規定時間內未能完成驗收、移交,需及時通知承包人。但發包人應承認竣工日期,並承擔承包人的看管費用和相關費用。

發包人提前入住,視為驗收合格,發包人應自行承擔工程有關的質量問題,但承包人仍應承擔合同的保修責任。

8.3監理單位與承包人應及時辦理隱蔽工程和中間工程的檢查與驗收手續。若發包人要求複驗時,承包人應按要求辦理複驗。如複驗合格,發包人應承擔複驗費用,由此影響工期,責任由發包人承擔,工期順延;若複驗不合格,其複驗及返工費由承包人承擔,責任由承包人承擔,工期不順延。

8.4 由於承包人原因造成質量事故,其返工費用及材料費用由承包人承擔,工期不順延。

8.5 本工程自驗收合格之日起,在正常使用條件下室內裝飾裝修工程保修期限為年,有防水要求的廚房、衞生間防滲漏工程保修期限為5年,電路工程的保修期限為2 年。

第九條 關於備料預付款、工程款支付的約定

9.1備料預付款

9.1.1備料預付款支付時間與金額

備料預付款在簽訂合同,承包人提交履約保函並進場施工後15天內 / 撥付,備料預付款的金額為人民幣(小寫) : / ,其支付辦法及抵扣方式按本條有關規定確定。

9.1.2備料預付款抵扣方式

當工程款(含備料預付款)達到合同價的 / 時開始對備料預付款進行抵扣,每次扣除當月進度款的 / ,直至全部備料預付款扣完為止。

9.2安全文明施工費

9.2.1 安全文明施工費的內容、範圍和金額的約定:以現行浙江省統一計價依據規定為準。

9.3 進度款

9.3.1 支付期間:以月為單位,以形象進度為準,具體為:按監理單位、發包人審定的實際完成工程量相應的進度款的80%每月撥款;工程竣工驗收後付至已完工工程預算價的90%;竣工結算完成審查核定且竣工資料提交招標人後支付至該工程結算審定造價的95%;

9.4款項往來均應出具收據,施工結束後,承包人應開具統一發票交於發包人。

9.5 在承包人按合同約定向監理單位和發包人提出工程量確認及撥款要求後,監理單位和發包人應在三個工作日內組織工程量審核和確認,並在確認後7個工作日內出具同意撥款的書面證明材料,撥付工程進度款。

第十條、關於質量保證金的約定

10.1 質量保證金的金額及扣留

10.1.1質量保證金的金額:為結算審定造價的5%。

10.1.2 質量保證金的扣留:本工程保留結算審定造價的5%作為質量保證金,保留期限為1年。

10.1.3`質量保證金的返還時間:如無出現其他問題,自工程竣工驗收合格滿一年後,14天內付清。

第十一條 關於材料供應的約定

11.1 本工程使用的建築裝飾材料,應為符合工程設計要求和《室內裝飾裝修材料有害物質限量標準》系列國家標準的合格產品,並具有法律效力的合格證書或檢驗報告。

11.2 發包人負責採購供應的材料、設備應按時供應到現場,並與乙方辦理好交接手續。凡約定由承包人提貨的,發包人應將提貨手續移交給承包人,由發包人承擔運輸費用。承包人發現由發包人供應的材料、設備發生了質量問題或規格差異,應及時向發包人提出,發包人仍表示使用的,對工程造成損失,責任由發包人承擔。發包人供應的材料,經組織檢測驗收後交承包人保管。由於承包人保管不當造成損失,由承包人負責賠償。

11.3 發包人採購供應的裝飾材料、設備均應用於本合同規定室內裝修,非經發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挪作它用。如承包人違反此規定,應按挪用材料、設備價款的雙倍補償給發包人。

11.4 承包人負責採購的材料、設備,經組織驗收後,由發包人確認備案,不符合質量要求或規格有差異,應禁止使用。若已使用,對工程造成的一切損失由承包人負責。

第十二條 有關安全施工和防火的約定

12.1 發包人提供的施工圖紙或施工要求説明,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和有關防火設計規範。

12.2 承包人在施工期間應嚴格遵守《建築安裝工程安全技術規程》、《建築安裝工人安全操作規程》、《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和其他相關的法規、規範。

12.3 由於承包人在施工生產過程中違反有關安全操作規程、消防條例,導致發生安全或火災事故,承包人應承擔由此引發的一切經濟損失。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及獎勵約定

13.1 一方當事人未按約定履行合同義務給他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因違反有關法律法規受到處罰的,最終責任由責任方承擔。

13.2 一方當事人無法繼續履行合同的,應及時通知其他兩方,並由責任方承擔因合同解除而造成的損失。

13.3 發包人無正當理由未按合同約定期限同意劃撥每批次工程款,每延誤一日,應向承包人支付遲延部分工程款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12.4 由於承包人責任延誤工期的,每延誤一日,應向甲方支付本合同工程造價金額千分之一的違約金,最多不超過8萬元。

第十四條 爭議或糾紛處理

本合同在執行中發生的任何爭議,調解不成時,選擇以下第(1)種解決方式:

(1)提請湖州市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五條 其它約定

15.1 施工期間,若發包人和監理單位發現承包人違規施工或有其他違反合同的行為時,有權要求承包人暫時停工,與承包人交涉,要求返工或作相應補救措施,情節嚴重時,發包人有權終止合同。施工期間,發包人無正當理由阻止工程施工,或拒絕按約定支付工程款項,經承包人交涉無果時,承包人有權中止合同。

15.2 工程竣工經驗收合格交付發包人使用後,發包人在保修期後使用過程中再發生任何質量的問題,承包人不再承擔質量責任;但承包人可優先為發包人提供有償維修服務。

第十五條 附則

15.1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除保修條款之外的其它條款,在工程驗收、交接完畢,甲方支付相應款項後自動終止;保修期滿,甲方支付保修對應尾款後有關保修條款終止。合同文本一式六份,合同正本 二 份,雙方各執 二一 份,合同副本 二份,雙方各執 二 份。

15.2 本合同簽定後工程不得轉包。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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