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萬佳範文網 >

合同 >合同書 >

科技產品採購合同書(精選16篇)

科技產品採購合同書(精選16篇)

科技產品採購合同書 篇1

需方(下簡稱"甲方"):

科技產品採購合同書(精選16篇)

地址:

電話: 傳真:

供方(下簡稱"乙方"):

地址:

電話: 傳真:

簽字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地點:

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甲方向乙方定購商品的交易,購銷內容如下:

序號商品名稱單位數量單價金額備註

總金額(大小寫)¥ 元,大寫人民幣 (含17%增值税)

一、 合同總金額:大寫人民幣 (¥ 元),含17%增值税。

二、 甲方開票信息(開具增值税專用發票)及乙方賬户信息:

甲方開票信息:

全 稱:

地 址:

開户行:

帳 號:

税 號:

乙方賬户信息:

納税人名稱:

地址:

開户行:

銀行帳號:

三、 付款方式及支付期限:

甲方選擇下面第 種付款方式付款,以 轉賬或電匯 方式支付貨款;

1、 一次性付清:甲方在收到貨物驗收後 工作日一次性付清合同全款;乙方在款到帳後一個月內提供增值税專用發票。

2、 分期付款:在本合同簽訂 工作日內,買方支付貨款金額 元整做預付款,待生產完畢,買方支付貨款金額 元整後賣方發貨。

3、 其它:

四、 交貨形式、時間和地點:

1、 甲方收貨信息:

2、 乙方交貨時間:

3、 運輸方式:甲方委託乙方代辦 (託運/快遞)。

4、 運費支付:

五、 產品安裝調試:由乙方安排技術人員調試直至達到客户要求。

六、 產品包裝、品質、升級服務

1、 包裝:乙方保證所提供的產品使用原廠標準包裝,包裝須經得起長途運輸。

2、 品質:乙方保證所提供的產品為原廠生產正品。提供一年免費質保。

3、 升級服務:乙方承諾所提供的產品提供一年的免費升級服務。

七、 產品驗收:

1、 接收與異議:甲方對產品品牌、原廠商、產地、規格型號、數量有異議的,應自產品收到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向乙方提出。上述原因拒收或異議屬於乙方責任的,由乙方負責更換或補齊。

2、 驗收:自產品交付客户驗收後7個工作日內,甲方應依照原廠商標準,對產品的質量進行驗收。驗收不合格的,應即向乙方提出書面異議。乙方應在接到異議後及時進行更換,直至驗收合格。在產品交付後7工作日內,如乙方未收到有關產品異議的,視為產品通過驗收。

八、 違約責任:

1、 延誤發貨:乙方未按合同約定的日期延誤發送乙方為甲方定購的貨物,自逾期之日起每日須按合同金額的5%向甲方支付懲罰性違約金。

2、 甲方逾期付款或不履行合同項下其它義務,甲方同意,每逾期一日,按逾期付款金額的5%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乙方逾期交貨或不履行合同項下其它義務,乙方同意,甲方有權順延支付貨款交付日期。

九、 爭議和解決:如在履行本合同發生糾紛,雙方應友好協商,協商不成應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同時,乙方同意承擔,乙方為追索貨款、違約金等款項所支付的訴訟費、合理的律師費等為實現債權所付出的費用。

十、 不可抗力:由不可抗力造成雙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合同,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不可抗力包括:戰爭、封鎖、衝突、叛亂、罷工、僱主停工、內亂、騷動、政府對貨物交易的限制、賣方上游供應商的原因、暴動、嚴重火災或水災或被人們所不能控制的自然因素。由於不可抗力事件造成合同不能履行的,任何一方不需要承擔違約責任。但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在任何一方違約後的,違約方不得以不可抗力事件主張免責。

十一、 合同的變更、修改和終止:本合同一經生效,合同雙方均不得擅自對本合同內容(包括附件)作任何單方的修改。但任何一方均可以合同內容以書面形式提出變更、修改、取消或補充的建議,由雙方簽字蓋章生效。

十二、 附加條款:

十三、 合同生效及其他約定

1、 本合同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簽字蓋章後生效。

2、 本合同所屬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本合同執行過程中,所有補充協議經甲乙雙方協商簽訂,蓋章之日起生效,皆屬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4、 本合同若有未盡事宜,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甲 方(公章):

乙 方(公章):

代理人簽字:

代理人簽字:

科技產品採購合同書 篇2

下簡稱“甲方”)(以下簡稱“乙方”)經協商一致

同意,簽訂如下備忘錄。

本備忘錄有效期:年 月 日至年月日,簽訂地點為 。

一、經銷產品

序號 品名規格 含税單價

二、商業獎勵政策

2.1 回款獎勵

貨款回款時間是指,自甲方貨物發出後開票之日起,至乙方貨款自乙方的開户銀行賬號匯出至甲方的開户銀行賬號之日止。甲方根據乙方貨款回籠時間,給予乙方一定的回款折扣。具體比率為:

付款方式回款時間(天)折扣率

預付款

銀承

電匯

其他

回款獎勵支付方式:甲方應在每一個季度結束後的第二個月內結算出應向乙方支付的回款獎勵。

2.2 銷售獎勵

2.2.1 二級商調撥補償

在協議有效期內,乙方銷售甲方指定二級經銷商,經甲方確認後,給予乙方銷售價格折讓,折讓金額等於乙方從甲方該批貨物而開具的增值税發票金額(不扣減折讓金額)的 %。

公式:二級商調撥補差=銷二級商數量*產品開票價*折扣率

2.2.2 醫院開發和招標補償

a)乙方支持甲方醫院開發和招標事務,甲方收到乙方的報告後,向乙方支付獎勵。

公式:獎勵金額=銷醫院數量*含税開票價*折扣率

b)招標補償,乙方根據醫院中標價銷售,甲方補足乙方開票價 %。公式:獎勵金額=銷售醫院數量*(開票價-銷售價*(1-折扣率))

2.2.3 物流折扣乙方回款履行的前提下,甲方給予乙方商業銷售物流折扣 %。

公式:獎勵金額=(實際採購金額-醫院直銷產品*採購價) *折扣率

2.2.4 諮詢服務

乙方為甲方提供渠道管理:

a. 提供銷售渠道及經銷商的評估及選擇

b. 提供銷售功能管理

c. 配合甲方與經銷商簽署《區域經銷商協議》或《一級經銷商協議》

d. 提供關於銷售協議的信用分析及諮詢服務

e. 提供財務報告,包括經銷商的應收帳款

f. 提供關於經銷商收取付款的建議或分析並就相關業務進行管理。乙方應確保甲方能夠收取指定產品銷售量的全部價款數據支持:

a. 乙方應配合甲方做好商業銷售預測,執行商業銷售政策和維護市場價格體系,保證渠道、銷售庫存、共同完成銷售目標;

b. 乙方應準確及時地向甲方提供流向,確保最低安全庫存,跟蹤貨物在途情況;

c. 建立商業支持協調,協助甲方建立下級經銷商的客户檔案。

乙方為甲方提供以上服務,甲方按實際採購額返 %服務費率。

公式:獎勵金額=實際含税採購額*折扣率

2.2.5 庫存獎勵

乙方保證甲方協議品種每月的平均庫存天數高於 天以上(包含天),且半年內累計次數不能出現超過 次低於 天以下的安全庫存天數。

乙方達成以上條件,給予全年訂單總額的%庫存獎勵。若乙方未達到以上條件,則甲方無需給付庫存獎勵。

公式:獎勵金額=含税年度訂單總額*折扣率

含税年度訂單總額=年度訂單數量*含税採購開票價

2.2.6 冷鏈配送補償

乙方按 GSP 要求包裝和配送甲方的冷鏈產品,甲方給予乙方 %的冷鏈配送費用。(我司冷鏈)

公式:獎勵金額=實際含税銷售額*折扣率

2.2.7 問題商品處理補償

乙方協助甲方處理無法退廠的問題商品,甲方給予乙方 %的問題商品處理費用。

公式:補償金額=實際需處理產品的含税採購額*折扣率

2.2.8 其他補償

公式:

2.3 年度獎勵

a)甲方根據乙方全年(年 月 日至年月日)累計實際支付給甲方的貨款總額,給予乙方一定比例的折扣。具體比例如下:

回款總額(X) 折扣率(%)

X<萬

萬≤X<萬

萬≤X<萬

萬≤X<萬

X≥萬

公式:獎勵金額=實際含税回款總額*對應的折扣率

b) 乙方貨款年回款率達到 90%以上(含 90%),甲方給與乙方含税回款總額的 %的獎勵。

年回款率=年回款總額÷(本協議期發貨總額+協議前應收款餘額)年回款總額為乙方支付給甲方的貨款淨額。公式:獎勵金額=實際含税回款總額*折扣率

甲方在年度結束後,與乙方核算全年回款總額,並支付年終獎勵。

c)其他年度獎勵

三、支付方式

方式一:在甲方向乙方支付商業獎勵後,乙方必須在五日之內向甲方提供有税務局章和財務專用章的正式發票,甲方不接受任何收據。

方式二:甲方將商業獎勵核算並票折給乙方。

四、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的約定義務的,即構成違約行為,違約方應賠償違約行為給守約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五、其他

凡因本備忘錄而引起或與本備忘錄有關的任何爭議。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訴至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本備忘錄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備忘錄自雙方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以下無正文)

甲方: 乙方:

簽名: 簽名:

日期: 日期:

科技產品採購合同書 篇3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經甲方與乙方協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購置計算機耗材事宜,雙方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供貨方選擇

乙方每季根據實際需要最終確定當季購買耗材數量。

第二條買賣標的

乙方同意向甲方購買、甲方同意向乙方出售本合同附件一中所列的計算機耗材(以下簡稱“貨物”),但合同執行期間乙方有對所需貨物的品牌、種類、數量調整的權利。

第三條質量標準

本合同項下貨物的質量標準按下列第2、3項執行:

1、本合同附件一約定的標準

2、如所購貨物為乙方指定廠商所生產的貨物,則甲方保證向乙方所提供的貨物為甲方所要求訂購的原廠商生產的全新的、未曾使用過的貨物,貨物品質與原廠商提供的貨物內附説明書一致,並保證本合同項下的貨物在按照貨物內附説明書安裝、使用、維護的情況下運轉良好。

第四條貨物的運輸及交貨

1、交貨方法:由甲方負責採用適當的運輸方式將貨物安全運至乙方指定交貨地點:開封分行本部或各網點。

2、甲方交付的貨物應具有適於前款約定運輸方式的堅固包裝,甲方應根據貨物的不同特性和要求採取防潮、防雨、防鏽、防震等保護措施,以確保貨物安全無損地到達交貨地點。

4、本合同項下的貨物應當附有技術規格、使用説明、配套軟件、文件等相關技術資料,資料應當是清晰、正確和完整的。

7、乙方要求變更交貨地點的,應提前日通知甲方,甲方應當予以同意,由此增加的運輸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五條貨物接收

一、貨物運至乙方指定地點,甲方應當立即通知乙方。乙方應於接到甲方通知後7日內對貨物進行接收。接收主要是對甲方所交貨物是否與本合同第二條所述各項目相符進行初驗,初驗後應由甲乙雙方工作人員簽署到貨證明。

三、本合同項下貨物所有權自貨物交由乙方或乙方指定人員佔有並由乙方工作人員簽署到貨證明之時起轉移給乙方。

第六條安裝及驗收

一、對於無需甲方負責安裝的貨物,甲乙雙方應當在乙方接收貨物後7日按照本條第三款的驗收標準對貨物進行驗收,驗收合格,由雙方簽署驗收報告。驗收不合格,應由雙方約定新的驗收時間進行驗收。如果連續經過2次驗收均不合格或自乙方接收貨物之日起3日內貨物仍不能驗收合格的(以最先屆至的期限為準),乙方有權按照本合同第十條第二款的約定行使權利。

二、對於由甲方負責安裝的貨

1、甲方應當在接到乙方通知之日起日內到乙方指定地點進行貨物安裝。

2、安裝費用由甲方承擔,乙方向甲方提供工作場地、電源等條件,甲方在安裝前應對乙方提供的場地和電源等環境進行檢測,認為合格後方可進行安裝。甲方工作人員在安裝過程中應當嚴守乙方工作場所的工作紀律及相關規定。

3、甲方應按照乙方的要求(兩個工作日內)按時完成貨物的安裝調試工作。乙方自收到甲方完成貨物安裝調試工作的通知之日起1日內開始對貨物進行驗收,驗收合格後雙方應簽署驗收報告。

4、如驗收不合格,應由雙方約定新的驗收時間進行驗收。如果連續經3次驗收均不合格或自安裝調試工作完成之日起5日內貨物仍不能驗收合格的(以最先屆至的期限為準),乙方有權按照本合同第十條第二款的約定行使權利。

5、設備安裝後初次運行所需的耗材應由甲方隨設備提供。

三、驗收標準按照下列第

1、本合同附件

2、本合同第三條規定的質量標準。

第七條貨物維護維修、技術支持及培訓服務

一、甲方承諾按照下列第術支持服務:

1、本合同附件

2、甲方承諾為乙方提供下列服務:

(4)甲方必須明確至少兩名專職負責人,負責乙方全部耗材的供貨工作。

(5)甲方保證向乙方提供技術支持,甲方的技術工作人員應當自接到乙方技術需求後8小時內達到乙方貨物所在地點,並在到達現場後2小時內解決問題或排除故障並使其達到正常運行狀態。如故障無法現場解決,甲方應當首先用自有備用設備進行替換,以保證乙方貨物的正常運行。

(6)其他約定:甲方維修故障物品期限不超過5天,維修途中的部分貨物必須提供備件(如硬盤、集線器等等),否則視為違約。

二、甲方承諾按照下列第

1、本合同附件

2、甲方承諾為乙方提供以下服務:

(2)其他約定第八條貨款的支付

一、甲乙雙方之間發生的本合同項下的一切價款、費用均以人民幣結算及支付。

二、支付時,乙方應按照本合同約定將款項轉入甲方指定的賬户。甲方所指定的開户銀行及銀行帳號以本合同封面中所註明的為準,如有變更,甲方應在合同規定的相關付款期限知乙方,通知應加蓋甲方公章。

三、乙方應當按照下列1項方式向甲方支付貨款:

1、一次性付款。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全部貨物驗收合格後日內一次性向甲方支付全部貨款,共計人民幣元(大寫:)

2、分期付款。

(1)乙方應當按照分期付款向甲方支付貨款:貨款每二個月結算一次。

(3)本合同規定的供貨年度結束後,乙方應當根據乙方實際購置的耗材數量和雙方共同認可的價格計算總貨款。乙方在收到發票和甲方付款申請個工作日內向乙方支付剩餘貨款。

四、甲方應當在下列第項約定的期限內,根據乙方要求開具符合國家規定的該款項發票並交付乙方:

1、乙方支付相應價款前個工作日內。

2、收到乙方所支付的款項後的

第八條知識產權和保密條款

2、甲乙雙方對在本合同簽訂、履行過程中涉及的商業祕密互負保密義務,任何一方因違反保密義務而給另一方造成損失的應負相應的賠償責任。保密期限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畢後壹年。

第九條甲方的違約責任

一、甲方所交貨物存在損壞或短缺的,或者貨物品種、品牌、型號、規格、產地或製造廠商等不符合合同約定的,甲方應當在收到乙方通知後6日內對貨物進行更換或補足,並承擔由此產生的全部費用。甲方同時還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按需更換或補足的貨物的價款乘以30%計算,但甲方能在交貨期限前更換或補足貨物的,可不支付違約金。

二、如甲方提供的貨物不符合本合同第三條約定的質量標準,乙方有權選擇行使下列權利:

1、要求甲方在向乙方支付因不符合同約定而需更換的貨物的價款乘以10%的違約金。

2、解除合同,要求甲方向乙方返還已支付的貨款並支付貨款總金額20%的違約金。乙方因此遭受損失的,甲方還應賠償乙方遭受的損失。

三、甲方逾期交貨或按本條第一款約定需更換、補足貨物但逾期未更換、補足的,應當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按逾期交貨(更換、補足)部分貨物的價款乘以逾期天數乘以5%計算,乙方因甲方未按期交貨(更換、補足)遭受損失的,甲方還應當賠償損失。如甲方逾期10日仍未完成全部交貨(更換、補足)義務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應當對乙方由此而遭受的全部損失和費用承擔賠償責任。

四、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七條約定承擔維護維修、技術支持以及培訓服務的,應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和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並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對於超過時限不履行義務的,甲方應按照貨款總金額的0。05%乘以逾期天數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對於其他違約情形的,甲方應就每一違約事件按照貨款總金額的30%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五、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承擔保密責任的,需承擔由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六、因本合同項下的貨物及與該貨物有關的技術、附屬設備等存在瑕疵從而在使用過程中給乙方或相關第三方造成任何人身或財產損失的,甲方應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七、甲方在安裝調試過程中造成本合同項下貨物毀損的,甲方應當予以修復或更換,由此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當向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八、甲方應當向乙方支付違約金或賠償金的,應當在乙方發出索賠通知後5日之內支付給乙方。乙方尚有未向甲方支付的貨款的,甲方同意乙方從未支付貨款中抵扣相應數額的款項。

第十條乙方的違約責任

一、合同生效後,甲方無違約情形而乙方提出全部或部分退貨的,甲方應予同意,但乙方應向甲方償付退貨部分貨款20%的違約金。

二、乙方未按本合同約定承擔保密責任的,需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第十一條不可抗力

一、如因戰爭、洪水、颱風、地震等不可抗力原因造成合同一方不能按期履行合同的,該方履行期限可相應順延,對於由此造成的損失,雙方均不承擔責任。

三、受不可抗力影響而不能按期履行的一方,應在不可抗力終止或消除後儘快通過快遞郵件或傳真通知合同對方當事人。如果不可抗力持續時間超過10日,合同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合同以後的執行問題

第十二條合同的補充、變更與解除

一、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共同協商達成書面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雙方經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的可以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第十三條適用法律及合同爭議解決

一、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二、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合同雙方應首先嚐試通過協商解決。如果合同一方向另一方送交要求協商解決爭議的書面通知後10日內雙方仍不能達成爭議解決協議的,則任一合同方有權按照下列第1項規定行事:

1、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2、並按照申請_____時該會現行有效的_____規則進行_____。_____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三、在訴訟或_____期間,本合同不涉及爭議的條款仍須履行。

第十四條合同的生效及合同份數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並加蓋公章後生效,有效期壹年。本合同正本肆份,甲乙雙方各貳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在合同期滿後雙方協商可以續簽合同。

第十五條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報價要求:

第十六條日期及合同附件

一、本合同中所稱“日”,如無特別説明,均指自然日。期限的最後一日為國家法定節假日的,順延至節假日後的第一日。

二、本合同包括以下附件,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如附件內容與本合同存在衝突之處,應當以本合同內容為準。附件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科技產品採購合同書 篇4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 民法典》及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向乙方採購產品事宜,達成如下技術協議:

一、產品質量要求:

乙方保證產品符合標準,並經提供產品合格證及詳細技術資料(包括但不限於使用説明書、操作手冊、電氣接線圖等)。

二、產品質量保證:

乙方保證提供的產品的完整性和可靠性,完全符合甲方詢價規格書中的各項要求。貨物品質保證期為月,以到貨之日起計算。

三、產品售後服務:

乙方人員提供現場指導和技術諮詢,貨物品質保證期內,因製造廠商在設計過程中的缺陷所造成的貨物損失,由乙方負責。保證期過後乙方為甲方提供有償服務。

四、未盡事項:

1)乙方保證本技術協議中凡與甲方詢價規格書有差異的內容,已單獨列出,並陳述原因,供買方確認。

2)乙方保證本技術協議中未在差異項列出的內容完全符合甲方詢價規格書中的要求。

3)乙方保證凡甲方的詢價規格收中有要求,但在本技術協議中遺漏的內容,由乙方負責。

五、本技術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六、本技術協議做為產品採購合同的附件。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年月日

科技產品採購合同書 篇5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根據平等互利原則,甲乙雙方同意就________代理的多種品牌布藝的集體採購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參加乙方產品的集體採購,嚴格遵守採購流程,並嚴格對價格等敏感問題進行保密。

2.甲方必須申請集採號碼,憑集採號碼享受優惠價格。

3.甲方應嚴格按照乙方制定的付款方式按期完成付款。

4.甲方配合乙方到現場丈量尺寸。

5.甲方選定布號,校對尺寸,並予以書面確定或簽字蓋章。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自願為甲方組織的集體採購提供優質的產品以及相關配套服務,併為集體採購提供最優惠的價格。

2.乙方自願保證做到在甲方組織集體採購期間保證對門市的零售價必須高於本次集體採購的_______%_______%。否則,甲方發現後乙方將賠償甲方繳納定金成員____元人民幣。

3.甲方確定貨號後,乙方需在____個工作日內通知甲方是否有貨,並確定到貨時間。

4.乙方為甲方集體採購用户五環內免費送貨,五環外加收________元不等。

三、本次集採優惠政策

買以下品牌的起定量為____以上均可達到以下折扣:

1.西班牙布藝的從優折扣為____折起。

2.德國布藝的從優折扣為____折起。

3.法國布藝的從優折扣為____折起。

4.美國布藝的從優折扣為____折起。

購買國產布藝價格從____元/起。

國產布藝品種繁多,價格極具優勢,適合工程用布。

凡定購____以上的客户送價值____元飾品一份。

凡定購____以上的客户送價值____元飾品一份。

凡定購____以上的客户送價值____元飾品一份。

凡定購____以上的客户送價值____元飾品一份。

特價____元/的布藝不送禮品。

四、付款方式

1.甲.乙雙方簽定合同之日起二日內交付總貨款的____%,合同自首付款到帳後生效。

2.方在所訂貨品全部到貨並安裝完畢當日付清全款。

3.數額達到____萬元以上者,首付款為____%。

4.特價貨品須一次付清。

5.貨品訂單作為合同的附件使用。

五、保修

窗簾軌道及窗簾杆保修____年,維修____年。

六、其他

有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如不能協商解決,交由有關部門仲裁解決。

甲方:______乙方:______

聯繫方式:______聯繫方式:______

日期:______日期:______

科技產品採購合同書 篇6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經過雙方友好協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法》,雙方同意簽訂以下合同條款,以便雙方共同遵守、履行合同。

一、產品清單及付款方式

1.產品清單及價格

2.付款方式

全部設備驗收合格後的七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總金額的_________%即_________元人民幣整。

若延期付款,甲方每天應向乙方繳納延期額的千分之一作為罰金。

合同總金額_________%的餘款即_________元人民幣作為質保金,若設備運行正常,質保金在驗收完成一年後的七日內一次性無息給付。

二、交貨時間及地點

1.交貨時間:_________。

若延期交貨,乙方每天應向甲方繳納延期額的千分之一作為罰金。

因不可抗拒力所導致的交貨、服務及付款延遲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有關條文處理。

2.交貨地點:送貨上門,安裝調試。

三、保修條款

乙方針對本項目的售後服務保修措施祥述。

下例情況不屬保修範圍:

1.不可抗力引起的損害;

2.用户電力系統故障引起的損壞;

3.用户私自維修引起的損壞;

4.用户自行造成的機械損壞;

5.其它不屬於供應商負擔的保修事宜。

四、相關權利及義務

1.甲方收到乙方設備後,乙方應在_________政府採購管理辦公室、_________監察審計部門、_________政府採購中心的共同監督下及時驗收,驗收時可對不符合合同要求及評標樣本的設備或產品拒絕接收;

2.甲方有權監督乙方對所交付設備進行安裝調試,並督導完成;

3.甲方有權監督乙方的售後服務,並對乙方的售後服務不符合合同要求時加以指出乃至追究合同責任;

4.甲方在合同規定期限內履行付款責任;

5.甲方在乙方進行安裝調試時應給予協助和協調各方關係,乙方應及時提出需要甲方協助和協調的內容,以便保證合同的正常履行;

6.甲方對乙方的技術及商業機密予以保密;

7.乙方有權按照合同,要求甲方支付相應款項;

8.乙方有權在實施安裝調試時,提出合乎情理的協助要求;

9.雙方指定聯繫人,所有保修過程均應由雙方經手人簽字紀錄。

五、爭議

雙方本着友好合作的態度,對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的違約行為進行及時的協商解決,如不能協商解決可通過法律訴訟解決。

六、其它

1.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政府採購管理辦公室一份,政府採購中心一份;

2.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3.本項目的招標文件、投標文件、中標通知書是合同的附件,與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4.其它未盡事宜,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並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有關條款執行。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科技產品採購合同書 篇7

1.定義

本合同下列術語應解釋為:

a.“合同”係指買賣雙方簽署的、合同格式中載明的買賣雙方所達成的協,包括所有的附件、附錄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構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b.“合同價”係指根據合同規定賣方在正確地完全履行合同義務後買方應付給賣方的價格。

c.“貨物”係指賣方根據合同規定須向買方提供的一切設備、機械和域其材料。

d.“服務”係指根據合同規定賣方承擔與供貨有關的輔助服務,比如運輸保險以及其他的伴隨服務,比如安裝、調試、提供技術援助、培訓和合同中規定賣方應承擔的其他義務。

e.“合同條款”是指本合同條款。

f.“買方”買方名稱在合同條款資料表中指明。

g.“賣方”賣方名稱在合同條款資料表中指明。

h.“項目現場”本項目現場名稱在合同條款資料表中指明。

i.“天”指日曆天數。

2.適用性

2.1 本合同條款適用於沒有被本合同其他部分的條款所取代的範圍。

3.來源地

3.1 本合同項下所提供的貨物及服務均應來自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或是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有正常貿易往來的國家(以下簡稱“合格來源國”)和地區。

3.2 本條所述的“來源地”係指貨物開採、生長、生產地或提供服務的源地。經過製造加工的產品或經過實質上組裝主要元件而形成的產品均可稱為貨,商業上公認的新產品是指在基本特徵、目的或功能上與元部件有實質性區別的產品。

3.3 貨物和服務的來源地有別於賣方的國籍。

4.標準

4.1 本合同下交付的貨物應符合技術規格所述的標準:如果沒有提及適用準,則應符合貨物來源國適用的官方標準。這些標準必須是有關機構發佈的最新版本的標準。

4.2 除非技術規格中另有規定,計量單位均採用公制。

5.使用合同文件和資料

5.1 沒有買方事先書面同意,賣方不得將由買方或代表買方提供的有關合或任何合同條文、規格、計劃、圖紙、模型、樣品或資料提供給賣方僱傭於履行本合同以外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本合同的僱員提供,也應注意保密並限於履行合同必須的範圍。

5.2 沒有買方事先書面同意,除了履行本合同之外,賣方不應使用合同條第5.1條列舉的任何文件和資料。

5.3 除了合同本身以外,合同條款5.1條列舉的任何文件是買方的財產。如果買方有要求,賣方在完成合同後應將這些文件(全部拷貝)還給買方。

6.專利權

6.1 賣方應保證,買方在中華人民共和國使用該貨物或貨物的任何一部分,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專利權、商標權或工業設計權的起訴。

7.履約保證金

7.1 賣方應在收到中標通告書後三十(30)天內,向買方提交合同條款資料中所規定金額的履約保證金。

7.2 履約保證金的金額應能補償買方因賣方不能完成其合同義務而蒙受的損失。

7.3 履約保證金應用本合同貨幣,或買方可以接受的一種可自由兑換的貨採用下述方式之一提交:

a.由買方接受的在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和營業的銀行;或買方可接受外國銀行通過在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和營業的銀行,用招標文件提供的格式,或其他以買方接受的格式提交的銀行保函或不可撤銷的信用證;或銀行本票或保付匯票。

7.4 在賣方完成其合同義務包括任何保證義務後三十(30)天內,買方將把履行保證金退還賣方。

8.檢驗和測試

8.1 買方或其代表應有權檢驗和/或測試貨物,以確認貨物能符合合同規格的要求,並且不承擔額外的費用。合同條款和技術規格將説明買方要求進行的檢驗和測試,以及在何處進行這些檢驗和測試。買方將及時以書面形式把進行檢驗和/測試的代表的身份情況通知賣方。

8.2 檢驗和測試可以在賣方或其分包人的駐地、交貨地點和域貨物的最終的地進行。如果在賣方或其分包人的駐地進行,檢察員應能得到全部合理的設施和協助,買方不應承擔費用。

8.3 如果任何被檢驗或測試的貨物不能滿足規格的要求,買方可以拒絕接該貨物,賣方應更換被拒絕的貨物,或者免費進行必要的修改以滿足規格的要求。

8.4 買方在貨物到達買方國家後對貨物進行檢驗、測試及必要時拒絕接受物的權力將不會因為貨物在從來源國啟運前通過了買方或其代表的檢驗、測試和認可而受到限制或放棄。

8.5 在交貨前,賣方應讓製造廠家對貨物的質量、規格、性能、數量和重等進行詳細而全面的檢驗,並出具一份證明貨物符合合同規定的檢驗證書,檢驗證書是付款時提交給議付行的文件的一個組成部分,但不能作為有關質量、規格、性能、數量或重量的最終檢驗。製造廠家檢驗的結果和細節應附在質量檢驗證書後面。

8.6 貨物低達目的港和/或現場後,買方應向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出入境檢驗檢疫局(以下稱為檢驗檢疫局)申請對貨物的質量、規格、數量和重量進行檢驗,並出具交貨後檢驗證書。如果檢驗檢疫局發現規格或數量或兩者有不一致的地方,買方有權在貨物到達現場後九十(90)天內向賣方提出索賠。

8.7 如果在合同條款第15條規定的保證期內,根據檢驗檢疫局檢驗的結果發現貨物的質量或規格與合同要求不符,或貨物被證實有缺陷,包括潛在的缺陷或使用不合適的材料,買方應及時向賣方提出索賠。

8.8 合同條款第8條的規定無論如何也不能免除賣方在本合同項下的保證義務或其他義務。

9.包裝

9.1 賣方應提供貨物運至合同規定的最終目的地所需要的包裝。以防止貨在轉運中損壞或變質。這類包裝應足以承受但不限於承受轉運過程中的野蠻裝卸,暴露於惡劣氣温,鹽分大和降雨環境,以及露天存放。包裝箱的尺寸及重量應考慮貨物最終目的地的偏遠程度以及在所有轉運地點缺乏重型裝卸設施的情況。

10.裝運標記

10.1 賣方應在每一包裝箱相鄰的四面用不可擦除的油漆和明顯的英語字樣做出以下標記:_________。

10.2 如果單件包裝箱的重量在2噸(t)或2噸(t)以上,賣方應在包裝箱兩側用英語和國際貿易通用的運輸標記標註“重心”和“起吊點”以便裝、卸和搬運。根據貨物的特點和運輸的不同要求,賣方應在包裝箱上清楚地標註“小心輕放”、“此端朝上,請勿倒置”、“保持乾燥”等字樣和其他國際貿易中使用的適當的標記。

11.裝運條件

11.1 如果是與外國賣方簽訂的到岸價(CIF)/“運費和保險付至_________”價(IP)的合同:

a.賣方應負責安排訂艙位、運輸和支付運費,以確保按照合同規定的交貨交貨。

b.提單/空運提單日期應視為實際交貨日期。

c.除非另行同意,貨物不能放在甲板上運輸,也不能轉運。

d.承運的船隻應來自合格來源國。

e.目的港/項目現場在專用條款資料表中有規定。

11.2 如果是與國內賣方簽訂出廠價(EXW)合同:

a.賣方應負責安排內陸運輸,但由買方支付運費。

b.有關運輸部門出具的收據的日期應視為交貨日期。

11.3 賣方裝運的貨物不應超過合同規定的數量或重量。否則,買方對超運數量或重量而產生的一切費用和後果不承擔責任。

12.裝運通知

12.1 如果是與外國賣方簽訂的到岸價(CIF)/“運費和保險付至_________”價(IP)的合同

a.賣方應在合同規定的裝運日期之前,即海運前三十天(30)天或空運前十(14)天內以電報或電傳或傳真形式將合同號、貨物名稱、數量、箱數、總毛重、體積(立方米或用m3表示)和在裝運口岸備妥待運日期通知買方,同時,賣方應用航空信把詳細的貨物清單一式5份,包括合同號、貨物名稱、規格、數量、總體積(立方米或用m3表示)、每箱尺寸(長×寬×高),單價、總金額、啟運口岸、備妥待運期和貨物在運輸、儲存中的特殊要求和注意事項等寄給買方。

b.賣方應在貨物裝船完成後二十四(24)小時之內以電報或電傳或傳真形式合同號、運輸工具名稱及啟運日期通知買方。如果每個包裝箱的重量超過20噸(t)號、貨物名稱、數量、毛重、體積(立方米或用m3表示)、發票金額、或體積達到或超過長12米(m),寬2.7米(m),和高3米(m)賣方應將每個包裝箱的重量和體積通知買方,易燃品或危險品的細節還應另行註明。

12.2 如果是與國內賣方簽訂出廠價(EXW)合同:

a.賣方應在合同規定的鐵路/公路/水遠裝運日期之前三十(30)天內或空運運日期之前十四(14)天內以電報或電傳或傳真形式將合同號、貨物名稱、數量、箱數、總毛重、總體積(立方米或用m32表示)和備妥待運的日期通知買方,同時,賣應用掛號信把詳細的貨物清單一式五份,包括合同號、貨物名稱、規格、數量、總毛重、總體積(立方米或用m3表示)、每箱尺寸(長×寬×高),單價、總金額、啟運口岸,備妥待運日期和貨物在運輸、儲存中的特殊要求和注意事項等通知買。

b.賣方應在貨物裝完後二十四(24)小時之內以電報或電傳或傳真形式將合號、貨物名稱、數量、總毛重、體積(立方米或用m3表示)、發票金額、運輸工具名稱及啟運日期通知買方。如果每個包裝箱的重量超過20噸(t)或體積達到或超過長1米(m),寬2.7米(m)和高3米(m),賣方應將每個包裝箱的重量和體積通知給買方,易燃品或危險品的細節還應另行註明。

c.在出廠價合同項下,如果是因為賣方延誤不能用電報或電傳或傳真形式上述內容通知買方,使買方不能及時辦理保險,由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應由賣方負責。

13.交貨和單據

13.1 賣方應按照“貨物需求一覽表”規定的條件交貨。賣方應提供的裝運細節和/或其他單據在“合同條款資料表”中有具體規定。

13.2 本合同下的“出廠價(EXW)”、“離岸價(FOB)”、“貨交承運人價(FA)”、“到岸價(CIF)”、“運費、保險付至_________價(CIP)”及其他用於説明各方任的貿易術語應按照巴黎國際商會出版的目前版本的國際貿易慣例術語解釋通則(Icotems)來解釋。

13.3 對從國外供應的貨物:

a.賣方應在貨物裝完啟運後以電報或電傳的形式將全部裝運細節,包括合號、貨物説明、數量、運輸工具名稱、提單號碼及日期,裝貨口岸、啟運日期、卸貨口岸等通知買方和保險公司。賣方應將下列單據寄給買方,並拷貝一份給保險公司:

(1)標有“運費已付”的已裝船清潔提單3份正本,2份副本;

(2)表明貨物品名、數量、單價和總價的賣方發票一式5份;

(3)標明每箱內容的裝箱單一式5份;

(4)以買方為受益人的以發票價格百分之一十(10%)投保一切險的保險單1正本,4份副本;

(5)製造廠家出具的質量證書一式5份;

(6)以買方為抬頭開給買方銀行的已交貨的合同貨款的即期匯票一式2份;

(7)賣方出具的證明運輸工具名稱和國籍的證明書一式5份;

(8)賣方有關機構出具的來源國證書一式5份。

b.對從國內供應的貨物:

(1)説明貨物品名、數量、單價和總價的賣方發票一式5份;

(2)買方出具的證明已收到相應貨物的證書一式5份;

(3)詳細的裝箱單一式5份;

(4)製造廠家出具的質量證書一式5份;

(5)以買方為抬頭開給買方銀行的已交貨價格的即期匯票一式2份;

(6)交貨收據/鐵路收據/貨車收據一式5份;

(7)貨物來源地證書一式5份。

14.保險

14.1 本合同下提供的貨物應對其在製造、購置、運輸、存放及交貨過程中的丟失或損壞按合同條款規定的方式,用一種可以自由兑換的貨幣進行全面保險。

14.2 如果買方要求按到岸價(CIF)或運費、保險付至_________價(CIP)交貨,其貨物保險將由賣方辦理、支付,並以買方為受益人。如果按離岸價(FOB)或貨交承人價(FCA)交貨,則保險是買方的責任。

14.3 如果是出廠價(EXW)合同,裝貨後的保險應由買方辦理。如果是到岸(CIF)/“運費、保險付至_________”價(CIP)合同,賣方應用一種可以自由兑換的貨辦理以發票金額百分之一百一十(110%)投保的一切險。

15.運輸

15.1 如果合同要求賣方以離岸價(FOB)交貨,賣方應負責辦理、支付直至包括將貨物在指定的裝船港裝上船的一切事項,有關費用包括在合同價中。如果合同要求賣方以貨交承運人(FCA)價交貨,賣方應負責辦理、支付將貨物在買方指定點或其他同意的地點交由承運方保管的一切事項,有關費用應包括在合同價中。

15.2 如果合同要求賣方以到岸價(CIF)或運費、保險付至_________價(CIP)交貨,賣方應負責辦理、支付將貨物運至目的港或本合同中指定的其他目的地的一切事項,有關費用應包括在合同價中。

15.3 如果合同要求賣方將貨物運至買方指定的目的地一項目現場,賣方應負責辦理貨物運至買方指定目的地,包括合同規定的保險和儲存在內的一切事項,有關費用應包括在合同價中。

15.4 如果合同要求賣方以到岸價(CIF)或運費、保險付至_________價(CIP)交貨,所選擇承運人事先應獲買方同意。如果合同要求賣方(a)以離岸價(FOB)或貨交承運人價(FCA)交貨,和(b)替買方和由買方承擔費用使用指定的船隻或掛買方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的船隻來安排國際運輸,而指定的船隻或掛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的船隻不能在合同規定的時間內用於運輸貨物,賣方應用別的船隻安排運輸。

16.伴隨服務

16.1 賣方可能被要求提供下列服務中的任一或所有服務,包括“合同條款資料表”與技術規格規定的附加服務,(如果有的話):

a.實施或監督所供貨物的現場組裝和/或啟動;

b.提供貨物組裝和/或維修所需的工具;

c.為所供貨物的每一適當的單台設備提供詳細的操作和維護手冊;

d.在雙方商定的一定期限內對所供貨物實施運行或監督或維護或修理,但提條件是該服務並不能免除賣方在合同保證期內所承擔的義務;和

e.在賣方廠家和/或在項目現場就所供貨物的組裝、啟動,運行、維護和/修理對買方人員進行培訓。

16.2 如果賣方提供的伴隨服務的費用沒含在貨物的合同價中,雙方應事先就其達到協議,但其費用單價不應超過賣方向其他人提供類似服務所收取的現行單價。

16.3 賣方應提供“合同條款資料表”/技術規格中規定的所有服務。為履要求的伴隨服務的報價或雙方商定的費用應包括在合同價中。

17.備件

17.1 正如合同條款所規定,賣方可能被要求提供下列任一和全部賣方製造或分配的與備件有關的材料、通知和資料:

a.買方從賣方選購的備件,但前提條件是該選擇並不能免除賣方在合同保期內所承擔的義務;和

b.在備件停止生產的情況下:

(1)事先將要停止生產的計劃通知買方使買方有足夠的時間採購所需的備件和

(2)在停止生產後,如果買方要求,免費向買方提供備件的藍圖、圖紙和規。

17.2 賣方應按照合同條款資料表/技術規格中的規定提供所需的備件。

18.保證

18.1 賣方應保證合同項下所供貨物是全新的、未使用過的,是最新或目前的型號除非合同另有規定,貨物應含有設計上和材料和全部最新改進。賣方進一步保證,合同項下提供的全部貨物沒有設計、材料或工藝上的缺陷(買方的規格要求設計和/或材料的情況除外),或者沒有因賣方的行動或疏忽而產生的缺陷,這些缺陷是所供貨物在最終目的地國家現行條件下正常使用可能產生的。

18.2 本保證在貨物或其中任一部分(適用時)交運到合同指明的最終目的地並驗收後的十二(12)個月內有效,或在貨物從貨源國裝運口岸或地點啟運日期後十八(18)個月內有效,哪一種情況早發生就以哪一種情況為準。

18.3 買方應儘快以書面形式向賣方提出本保證期內所產生的索賠。

18.4 賣方收到通知後應在“合同條款資料表”規定的時間內以合理的速度免費維修或更換有缺陷的貨物或部件,被修理或更換的貨物或部件從出廠地或進口港地至最終目的地的內陸運費由買方承擔。

18.5 如果賣方收到通知後在“合同條款資料表”規定的時間內沒有以合理的速度彌補缺陷,買方可採取必要的補救措施,但其風險和費用將由賣方承擔,買方根據合同規定對賣方行使的其他權利不受影響。

19.索賠

19.1 如果賣方對偏差負有責任而買方在合同條款第18條或合同的其他地方規定的檢驗、安裝、調試、驗收和質量保證期內提出了索賠,賣方應按照買方同意的下列一種或幾種方式結合起來解決索賠事宜:

a.賣方同意退貨並用合同規定的貨幣將貨款退還給買方,並承擔由此發生一切損失和費用,包括利息、銀行手續費、運費、保險費、檢驗費、倉儲費、裝卸費以及為看管和保護退回貨物所需的其他必要費用。

b.根據貨物低劣程度、損壞程度以及買方所遭受損失的金額,經買賣雙方定降低貨物的價格。

c.用符合合同規定的規格、質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或設備來更換有缺陷的部分和/或修補缺陷部分,賣方應承擔一切費用和風險並負擔買方蒙受全部直接損失費用。同時,賣方應按合同條款第18條規定,相應延長所更換貨物的質量保證期。

19.2 如果在買方發出索賠通知後三十(30)天內,賣方未作答覆,上述索賠應視為已被賣方接受。

如賣方未能在買方發出索賠通知後三十(30)天內或買方同意的延長期限內,按照買方同意的上述規定的任何一種方法解決索賠事宜,買方將從議付貨款或從賣方開具的履約保證金中扣回索賠金額。

20.付款

20.1 本合同項下的付款方法和條件在“合同條款資料表”中有規定。

21.價格

21.1 賣方在本合同項下提交貨物和履行服務收取的價格在“合同條款資料表”中給出。

22.變更指令

22.1 根據合同條款第35條的規定,買方可以在任何時候書面向賣方發出指令,在本合同的一般範圍內變更下述一項或幾項:

a.本合同項下提供的貨物是專為買方製造時,變更圖紙、設計或規格;

b.運輸或包裝的方法;

c.交貨地點;和/或

d.賣方提供的服務。

22.2 如果上述變更使賣方履行合同義務的費用或時間增加或減少,合同價或交貨時間或兩者將進行公平的調整,同時相應修改合同。賣方根據本條進行調整的要求必須在收到買方的變更指令後三十(30)天內提出。

23.合同修改

23.1 除了合同條款第22條的規定外,任何對合同條件的變更或修改均須雙方簽訂書面的修改書。

24.轉讓

24.1 除買方事先書面同意外,賣方不得部分轉讓或全部轉讓其應履行的合同義務。

25.分包

25.1 賣方應書面通知買方其在本合同中所分包的全部分包合同,但此分包通知並不能解除賣方履行本合同的責任和義務。

25.2 分包合同必須符合合同條款第3條的規定。

26.賣方履約延誤

26.1 賣方應按照“貨物需求一覽表”中買方規定的時間表交貨和提供服務。

26.2 在履行合同過程中,如果賣方及其分包人遇到妨礙按時交貨和提供服務的情況時,應及時以書面形式將拖延的事實,可能拖延的時間和原因通知買方。買方在收到賣方通知後,應儘快對情況進行評價,並確定是否酌情延長交貨時間以及是否收取誤期賠償費。延期應通過修改合同的方式由雙方認可。

26.3 除了合同條款第25條階情況外,除非延期是根據合同條款第26.2條規定取得同意而不收取誤期賠償費之外,賣方拖延交貨,將按合同條款第27條的規定被收取誤期賠償費。

27.誤期賠償費

27.1 除合同條款第29條規定的情況外,如果賣方沒有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交貨和提供服務,買方應在不影響合同項下的其他補救措施的情況下,從合同價中扣除誤期賠償費。每延誤一週的賠償費按遲交貨物交貨價或未提供服務的服務費用的百分之零點五(0.5%)計收,直至交貨或提供服務為止。誤期賠償費的最高限額為合同價格的百分之十(10%)。一旦達到誤期賠償費的最高限額,買方可考慮根據合同條款第28條的規定終止合同。

28.違約終止合同

28.1 在買方對賣方違約而採取的任何補救措施不受影響的情況下,買方可向賣方發出書面違約通知書,提出終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a.如果賣方未能在合同規定的限期或買方根據合同條款第26條的規定同意長的限期內提供部分或全部貨物;

b.如果賣方未能履行合同規定的其他任何義務。

c.如果買方認為賣方在本合同的競爭和實施過程中有腐敗和欺詐行為。為目的,定義下述條件:

(1)“腐敗行為”是指提供、給予、接受或索取任何有價值的東西來影響公官員在採購過程或合同實施過程中的行為;

(2)“欺詐行為”是指為了影響採購過程或合同實施過程而謊報事實,損害款人的利益,包括投標人之間串通投標(遞交投標書之前和之後),人為地使各投標價喪失競爭性,剝奪借款人(或業主)從自由公開競爭所能獲得的權益。

28.2 如果買方根據上述第28.1條的規定,終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買方以依其認為適當的條件和方法購買與未交貨物類似的貨物,賣方應對購買類似貨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費用負責。但是,賣方應繼續執行合同中未終止的部分。

29.不可抗力

29.1 儘管有合同條款第26條、27條和28條的規定,如果賣方因不可抗力而導致合同實施延誤或不能履行合同義務的話,在不可抗力影響的範圍內不應該被沒收履約保證金,也不應該承擔誤期賠償或終止合同的責任。

29.2 本條所述的“不可抗力”係指那些賣方無法控制,不可預見的事件,但不包括賣方的違約或疏忽。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於戰爭、嚴重火災、洪水、颱風;地理及其他雙方同意的情況。

29.3 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賣方應儘快以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的情況和原因通知買方,除買方書面另行要求外,賣方應盡實際可能繼續履行合同義務,以及尋求採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響的其他事項。如果不可抗力事件影響延續超過一百二十(120)天,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在合理的時間內就進一步實施合達成協議。

30.因破產而終止合同

30.1 如果賣方破產或無清償能力,買方可在任何時候以書面形式通知賣方,提出終止合同而不給賣方補償。該終止合同將不損害或影響買方已經採取或將要採取的任何行動或補救措施的權力。

31.因買方的便利而終止合同

31.1 買方可在任何時候出於自身的便利向賣方發出書面通知全部或部分終止合同,終止通知應明確該終止合同是出於買方的便利,合同終止的程度,以及終止的生效日期。

31.2 對賣方在收到終止通知後三十(30)天內已完成並準備裝運的貨物,買方應按原合同價格和條款予以接收,對於剩下的貨物,買方可:

a.讓任一部分按照原來的合同價格和條款來完成和交貨:和/或

b.取消該剩下的貨物,並按雙方商定的金額向賣方支付部分完成的貨物和務以及賣方以前已採購的材料和部件的費用。

32.爭端的解決

32.1 合同實施或與合同有關的一切爭端應通過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友好協商開始後60天還不能解決,爭端應提交仲裁。

32.2 仲裁應由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CIETAC)按其仲裁規則/程序北京或中國的其他地點進行。除非雙方另行同意,仲裁的官方語言應為英語。

32.3 仲裁裁決應為最終裁決,對雙方均具有約束力。

32.4 仲裁費除仲裁機關另有裁決外均應由敗訴方負擔。

32.5 在仲裁期間,除正在進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其他部分應繼續執行。

33.合同語言

33.1 除非雙方另行同意,本合同語言為英語。雙方交換的與合同有關的信件和其他文件應用合同語言書寫。

34.適用法律

34.1 本合同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進行解釋。

35.通知

35.1 本合同一方給對方的通知應用書面形式或電報、電傳或傳真送到“合同條款資料表”中規定的對方的地址,電報、電傳或傳真要經書面確認。

35.2 通知以送到日期或通知書的生效日期為生效日期,兩者中以晚的一個日期為難。

36.税和關税

36.1 中國政府根據現行税法對買方徵收的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税費均應由買方負擔。

36.2 如果本合同是授予中國國內的賣方,則中國政府根據現行税法對中國國內的賣方徵收的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税費均應由該國內賣方負擔。如果合同是授予中國國外的賣方。要求外國賣方在中國境內實施與本合同有關的伴隨服務,則中國政府根據現行税法規定和專用條款資料表中所述的協議(如果有此協議的話)對國外賣方徵收的實施伴隨服務有關的一切税費均應由外國賣方負擔。

36.3 在中國境外發生的與本合同執行有關的一切税費均應由賣方負擔。

37.合同生效及其他

37.1 本合同應在雙方簽字和買方收到賣方提交的履約保證金後生效。

37.2 如果本合同的貨物在其所在國需要出口許可證的話,賣方應負責辦理出口許可證,費用自理。

買方(蓋章):_________    賣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科技產品採購合同書 篇8

甲方(需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供方):

甲、乙供需雙方經協商,就乙方為甲方提供辦公傢俱(見明細)業務,一致達成

如下協議:

一、 質量要求:以甲方的要求及圖紙標示為準。

二、 技術標準:以國家標準及行業標準為技術、質量標準。

三、 驗收標準:貨到現場安裝完畢後開始驗收,所供應的全部傢俱應符合甲方的。

驗收標準,要求外觀無瑕疵,結構無鬆動,規格、材質符合合同約定。

四、 交貨時間:XX年   月   日

五、 交貨地點:                            。

六、 合同總額(見訂單明細):               (¥    )。

七、 貨物明細:(附表一:訂貨單)。

八、 付款方式:

①合同簽訂之日起   個工作日內,甲方向乙方交付總合同款的  %

作為定金,並於貨到   個工作日內,將貨款付清;

②乙方交貨後,並收回全部貨款的同時,應與甲方簽署一份質量保證協議,

並向甲方交付質量保證金   元,該協議有效期為   年,協議期滿

後,如無任何質量問題或糾紛,甲方應全額退還質量保證金,如有售後維修或質量問題,甲方有權在通知乙方後,扣除相應質量保證作為損失補償。

九、 包裝與運輸費用:由乙方承擔。

十、 甲方責任:甲方應按合同約定的時間及金額付款。

十一、 乙方責任:

① 乙方所提供的產品,必須達到合同約定的規格、材質及相關質量、技術標準(或與封樣、圖紙標示相符),否則,甲方有權拒收且不付貨款,或扣除總貨款的20%~50%的違約金。

② 乙方必須按照甲方指定的時間、地點將貨送到,否則,甲方有權拒收且不付貨款,或扣除總貨款的20%~50%的違約金。

③ 乙方應保障在合同約定的維修期內,為甲方無償提維修服務,除非人為損壞,否則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取任何費用,一般報修應在3個工作日內服務到位,否則甲方有權扣除相應質量責任保證金。

十二、 合同未盡事宜,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等法律、法規執行。

十三、 合同附頁、訂貨單、收貨驗收單與合同正本具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 如對本合同發生歧義或糾紛,由經濟仲裁委員會裁決,同時各自保留法律 訴訟權力。

甲方:天津大中電器有限公司         乙方:

地址:

電話:

開户行:

帳號:

代表:

印章:

1. 合同介紹

1.1 甲方(採購方)

甲方名稱

通信地址

聯繫人

電話、傳真

e-mail

1.2 乙方(供應商)

乙方名稱

通信地址

聯繫人

電話、傳真

e-mail

科技產品採購合同書 篇9

辦公產品採購及服務協議書

甲方: (委託方)

乙方: (開發方)

甲方公司(甲方)為了降低、控制辦公採購成本,改變多年來隨機採購缺乏控制的模式,將採購交易行為規範化,特委託 (乙方)負責年度辦公產品採購及服務,並請該 對甲方公司的採購項目進行評估,對其辦公費用實施監督。為此雙方簽訂協議書,具體如下:

第一條 雙方的義務與責任

1、甲方在內部確定辦公費用控制及辦公類產品採購服務的財務預訂機制。

a) 確定常規產品及服務的消耗定額。

b) 建立辦公費用支出檔案。

c) 建立採購計劃及預評估制度。

d) 及時填寫回饋產品質量及服務質量意見單。

2、乙方積極參與甲方採購評估,並協助甲方對辦公費用進行管理和控制。

a) 在收到甲方採購計劃申報表後,向甲方提供採購計劃評估表。

b) 協助甲方確定常規產品消耗定額。

c) 提供甲方歷次採購檔案。

d) 每月向甲方提供分產品、分服務的採購報表。

3、乙方提供如下產品和服務承諾。

a) 提供的產品質量符合該產品服務質量標準,達到甲方對產品服務質量的滿意預設。不出售偽劣商品,殘、次品。

b) 當乙方提供的產品不符合要求時,甲方無條件退貨、換貨。退貨、換貨時間不得超過兩天。

c) 乙方必須按定單要求準時將產品送至甲方地址,確保送貨及時。

d) 在甲方按正常計劃採購的前提下,乙方須滿足甲方應急採購要求,無論金額高低,數量大小,都須及時送達。

4、採購定單的確定

a) 甲方根據本單位的實際需求,並結合以往採購的內容,提供本次採購及服務定單。

b) 乙方收到定單後,進行集合評估,然後將評估結果及價格報表甲方,以讓甲方確認。

c) 甲方評估後的定單審核後,遞交本單位給予批准。

d) 甲方在網上及通過傳真對定單確認。

5、每次定單的價格確認。

e)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產品及服務,均執行經銷商代理價格,即享受本網最低價格。

f) 為了體現產品價格的相對穩定性,當一種產品的價格確定後,一般在計劃本年度內保持不變。若遇產品及服務成本上升或降低,乙方須提前十天通知甲方,在雙方認可的情況下進行調整。

g) 每類產品的第一次價格確認後,以乙方產品優惠價格為基礎,在雙方進一步協商的基礎上確認。

第二條 甲方信息資料的保密

1.甲方對履行採購協議過程中涉及乙方的商業文檔、數據材料有保密義務,未經乙方書面許可,不得擅自許可任何第三者閲讀、使用。

2.由甲方以任何形式給乙方的資料均為甲方的保密資料。甲乙雙方應就本合同條款文件保密。

3.任一方如依政府法令規定須提供機密資料時,可按規定提供,但應儘快將此項事實通知對方。

第三條 合同的延續和終止

1.甲方須認真履行計劃採購制度,違反以下情況,乙方有權終止合同。

a) 甲方未履行採購計劃。

b) 甲方年採購額低於 元。月均採購低於 元。

c) 不執行集中採購制。

2.乙方須按本合同的要求認真履行服務職能,違反以下情況之一者,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a) 沒有履行採購評估承諾。

b) 價格不能滿足甲方要求。

c) 送貨及其它服務不能滿足甲方需要。

3.本協議書有效期為 年,協議到期後,若雙方再次合作,雙方需重新簽訂協議。

4.本合同自雙方簽署之日起生效,至雙方完全履行其在本合同內應盡的義務為止。

5.合同執行過程中,如一方需要改變或終止,必須在 日前提出徵得對方同意並簽訂協議書。

第四條 付款方式

1.每次集中採購完成時,甲方對乙方的產品與服務驗收合格後,按月支付當月費用。

2.方式可以通過支票、信匯、電匯和現金結算。

3.在合同期間內,因變更或修改的產品價格或服務費用,由甲乙雙方協商簽訂補充協議。

第五條 合同附件及其他

1.本合同和本合同中任何有關的權利和義務,未經另一方的書面同意,不得通過合同或適用法律而轉讓。

2.本合同未盡事宜,一律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有關規定,經合同雙方共同協商,做出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生效日期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

3. 本合同各方當事人對本合同有關條款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時,應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予以解決。雙方約定,凡因本合同發生的一切爭議,當和解或調解不成時,選擇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a) 將爭議提交有管轄權的 仲裁委員會仲裁;

b) 依法向有管轄權的 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4.本合同正本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授權代表(簽字): 授權代表(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簽訂地點: 簽訂地點:

科技產品採購合同書 篇10

1.合同介紹

1.1採購方(以下簡稱“甲方”)

甲方名稱:

通信地址:

聯繫人:

電話、傳真:

E-Mail:

1.2銷售方(以下簡稱“乙方”)

乙方名稱:

通信地址:

聯繫人:

電話、傳真:

E-Mail:

1.3合同目的

為了減低採購風險,限度維護甲乙雙方利益,特制訂本合同。

2.術語、關鍵詞解釋

物品

係指供應商按合同要求,需向採購方提供的一切軟件、硬件及相關的技術資料。

服務

係指根據合同,供應商承擔與供貨有關的輔助服務,比如運輸、保險以及其它的伴隨服務,比如安裝、調試、提供技術援助、培訓等。

3.採購物品説明

3.1採購物品及説明

3.2技術指標和質量要求

4.合同價格和支付方式

4.1本合同總價格為人民幣:元(大寫:元)

4.2預付款。甲方於本合同簽署之日起15日內,支付合同總成交價的20%,即人民幣:元(大寫:元),作為預付款支付給乙方。乙方在收到上述款項後,以傳真形式向甲方確認。如甲方不按上述規定準時支付預付款,則交貨期作相應的順延。

4.3發貨款。乙方按合同規定在發貨時將有關運輸提單或自提單、商業發票、裝箱單和質量證書,以快遞形式寄給甲方。甲方收到以上單據的次日起15日內,支付合同總成交價的40%,即人民幣:元(大寫:元),作為發貨款支付給乙方。乙方在收到上述款項後,以傳真形式向甲方確認。

4.4驗收款。在採購物品通過甲方的驗收之後,甲方在15日內,支付合同總成交價的40%,即人民幣:(大寫:元),作為驗收款支付給乙方。乙方在收到上述款項後,以傳真形式向甲方確認。

4.5甲方和乙方應以書面方式相互通知各方的開户銀行、賬户名稱、賬號。上述資料如有變更,變更一方應在合同規定的相關付款期限前二十天內以書面方式通知對方,如未按時通知或通知有誤而影響結算者應負逾期付款的責任。

賬户名稱:

開户銀行:

賬號:

5.交貨與交貨方式

5.1乙方於本合同簽署之日起30日內,將甲方採購的物品全部送達指定地點。

交貨地點:

聯繫人:

聯繫電話:

5.2乙方應在交貨前7日內,以電話或傳真向甲方提供交貨計劃(內容包括合同號、設備名稱、型號規格、數量、重量和體積的約數、交貨時間、地點、運輸安排)。甲方應及時作好準備,辦妥一切接貨手續,在貨物到達後四十八小時內提運完畢。

5.3甲方對乙方交付的物品,均應妥善接收並按設備儲存的環境條件規定保管。對於因乙方誤發、多發或少發的物品,甲方應負責妥善保管,並及時通知乙方查處,由此發生的費用由乙方負擔。

5.4本合同所有物品運抵甲方現場後,雙方代表共同參加開箱檢驗。如設備外包裝完好無損,但箱內設備發現短缺或損傷,應由乙方負責補足或修理,其相關費用由乙方負擔。

6.安裝、調試與驗收

6.1乙方派遣技術人員按合同規定的日程完成“採購物品”的安裝和調試工作,並對甲方人員進行技術指導,保證使“採購物品”達到預定的性能指標。

6.2在安裝調試過程中,甲方應提供各種配合條件和所需稱職的技術人員和輔助人員,在乙方技術人員的指導下配合乙方進行安裝、調試和其他輔助工作。

6.3乙方安裝調試完畢後,甲方組織人員對採購物品進行驗收測試,將驗收測試情況記錄在《採購物品驗收報告》中。如果甲方發現採購物品中存在缺陷,雙方應當視問題的嚴重性給出合理的處理措施。(1)如果採購物品存在嚴重的缺陷,則退回給乙方。乙方應當給出糾正缺陷,雙方協商第二次驗收的時間。乙方應當賠償給甲方造成的損失。(2)如果採購物品存在一些輕微的缺陷,則乙方應當給出糾正缺陷的措施,雙方協商是否需要第二次驗收。

6.3當所有的採購物品都通過甲方的驗收後,雙方責任人簽字認可,採購物品正式交付給甲方。同時甲方應按合同條款第4.4將驗收款支付給乙方。

7.品質保證與維護

7.1乙方保證提供給甲方的“採購物品”是全新的、技術是先進的、質量是良好的、性能是穩定可靠的、數量是完整無缺的。

7.2乙方質量保證期:採購物品通過驗收之日起,系統軟硬件保修六個月,但不包含由於甲方不當的操作或修理造成的後果。

7.3在保修期內,乙方負責對其提供的硬件設備、軟件和系統進行維護或維修,不收取任何費用。保修期結束後乙方依然負責對所售設備進行維護或維修,其間產生的材料費用由甲方承擔。在設備保修期結束後一旦甲方要求進行升級和改造,乙方保證提供相應的服務,此項費用由甲方承擔。

7.4如果採購物物品在保修期內出現質量問題,乙方收到甲方維護要求後,在24小時內作出響應;遇有嚴重技術問題,重大故障,需要現場維護,乙方應在24小時內到達甲方現場(在交通允許的情況下)。

8.違約與賠償

8.1甲方違約處理

(1)如甲方不按照本合同第四條規定準時支付款項時,應從最遲付款日的次日起,每日向乙方償付逾期付款部分總值的萬分之三的違約金。此項違約金額以逾期付款部分總值的.百分之五為限度。

(2)如因甲方原因致使設備安裝順延,乙方技術人員由此滯留在安裝地點的一切費用,均由甲方負責。

8.2乙方違約處理

如乙方不按照本合同的規定準時交貨,乙方應從最遲交貨日的次日起,每日向甲方支付延遲交貨部分貨款的萬分之三的違約金。此項違約金額以逾期移交設備部分貨款的總值的百分之五為限度。

9.保密

9.1乙方提供給甲方的技術資料、信息、計算機軟件、專有技術、設計方案等知識產權及價格條款等商業祕密和技術祕密,甲方應採取保密措施,予以嚴密保守。

9.2除為了維護操作相關設備而需接觸乙方有關技術資料等商業祕密和技術祕密的甲方有關人員外,甲方同意不向其他人員泄露乙方的任何保密信息,也不向任何第三方轉讓、交換或泄漏乙方提供的上述商業祕密和技術祕密等,或擅自出版以上“技術資料”,如違反本條規定致使乙方遭受損失,甲方應負法律責任,並賠償由此引起的直接和可能的經濟損失。

9.3保密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_年月日終止,具體時間由雙方商定。

10.不可抗力

10.1不可抗力是指本合同生效後,發生不能預見並且對其發生和後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事件,如地震、颱風、水災、火災、戰爭等,致使直接影響本合同的履行或不能按約定的條件履行。

10.2發生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通知對方,並在十五天內提供不可抗力的詳情及將有關證明文件送交對方。

10.3發生不可抗力事件時,甲乙雙方應協商以尋找一個合理的解決方法,並盡一切努力減輕不可抗力產生的後果。

10.4如不可抗力事件持續三十天時,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本合同是否繼續履行或終止的問題。

11.合同生效與終止

11.1本合同雙方授權代表簽字日期,即為本合同的生效日期。如雙方簽字日期不一致時,以最後簽字方的簽字日期為合同的生效日期。

11.2本合同的“採購物品”最終保證期限屆滿日期,即為本合同的終止日期。但保密條款、爭議解決和雙方未處理的債權和債務不受合同期滿的影響,並且守約方有權提出索賠。

12.爭議解決

12.1本合同及其修訂本的有效性、履行和與本合同及其修訂本效力有關的所有事宜,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任何爭議僅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12.2甲乙雙方因合同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時,首先應爭取通過友好協商解決,該協商應在三十天內解決。

12.3如協商不能解決時,合同的任何一方可將爭議提交本地仲裁委員會,並按該委員會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決定對雙方都有約束力。

12.4爭議進行仲裁期間,除爭議事項外,甲乙雙方應繼續履行各自本合同中規定的義務和行使權利。

13.其它事項

本合同一式份,甲乙雙方各持份,自雙方授權代表簽字之日起生效。具同等法律效力,塗改無效。

甲方:乙方:

授權代表:授權代表:

日期:日期:

科技產品採購合同書 篇11

第一條合同雙方

收購方(以下簡稱甲方)

被收購方(以下簡稱乙方)

第二條收購標的

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由甲方向乙方收購乙方絨毛,數量:39000公斤;價格:210元/公斤;交(提)貨時間:於20__年2月22日下午前交貨;地點:甲方前往乙方所在處收購絨毛。合計人民幣金額(大寫):人名幣八佰一拾玖萬元整,¥:8190000元。

第三條質量要求

乙方提供的絨毛含絨量達到90%以上,貨物要保持乾燥,並且絨毛內不得摻雜雜物。

第四條收購價格:以基準價為基礎,按收購時的市場聚格作適當調整。

第五條收購辦法

甲方在收購時限內應合理安排收購時間、數量,採用電話通知或公共通知形式,分時間段預約收購。乙方應根據甲方通知要求,及時按指定的質量和數量交貨。交貨時,乙方的產品符合甲方指定的質量、數量要求,甲方應當在當日予以收購,並開具收購單。因數量、質量或交貨期限不符合規定而被拒收的,由乙方自行運回;乙方拒絕運回的,因保管不善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第六條貨款結算方式

由乙方憑收購單到甲方領取現金。

第七條違約責任

本合同一經簽訂,違反本合同任一條款,即為違約。

㈠若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按期支付收購款,每延遲一天,按應付款項的3‰向乙方支付滯納金。

㈡若乙方不能按期向甲方交付土地及地上建(構)築物,每延遲一天,按應付款額的3‰賠償甲方損失。

㈢若因甲、乙任何一方原因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違約方按本合同約定土地收購款總額的13‰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

第八條免責條款

由於地震、颱風、水災、戰爭、國家政策發生重大調整以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致使直接影響本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約定的條件履行時,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並應在六天內提供不可抗力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有效證明文件,此項證明文件應由不可抗力發生地區的公證機關出具,按其對履行合同的影響程度,由雙方協商決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九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商定可簽訂補充協議。若因本合同發生糾紛,協商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本合同於20__年__月__日在______市___區簽訂,壹式陸份,並具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執叁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科技產品採購合同書 篇12

甲方: (採購人)

乙方: (供應商)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採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採購法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法律、法規規定,按照招、投標文件規定條款和中標供應商承諾、甲乙雙方簽訂本採購合同。

第一條貨物清單

項號 貨物名稱 生產廠家、品牌、規格型號 技術參數性能指標等 數量

① 單位 單價(元)

② 單項合計金額(元)

③=①×②

1

2

3

……

8

合 計

第二條 質量保證

1.乙方應按投標文件承諾的貨物規格型號、技術參數、質量標準等向甲方提供未經使用的全新原裝產品,且在正常安裝使用和保養條件下,其使用壽命期內各項指標均達到質量標準。乙方提供的節能和環境標誌產品必須是列入現行政府採購清單目錄內的產品。

2.乙方提供貨物的質量保證期為自交貨物驗收合格之日起至十二個月內止(廠家規定質保期超過一年的,按廠家規定,“貨物採購需求”有規定的,按規定執行)。在質保期內因貨物本身的質量問題發生故障,乙方應負責免費修理和更換零部件。對達不到技術要求者,根據實際情況,經雙方協商,可按以下辦法處理:

(1)更換:由乙方承擔所有發生的全部費用。

(2)貶值處理:由甲乙雙方合議定價。

(3)退貨處理:乙方應退還甲方支付的合同款,同時應承擔該貨物的直接費用(運輸、保險、檢驗、貸款利息及銀行手續費等)。

第三條 權力保證

1.乙方應保證所提供貨物在使用時不會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專利權、商標權、工業設計權或其他權利。

2.乙方應按招標文件規定的時間向甲方提供使用貨物的有關技術資料。

3.乙方保證所交付的貨物的所有權完全屬於乙方且無任何抵押、質押、查封等產權瑕疵。

第四條 貨物包裝、運輸

1.乙方應在貨物發運前對其進行滿足運輸距離、防潮、防震、防鏽和防破損裝卸等要求包裝,以保證貨物安全運達甲方指定地點。

2.使用中文説明書(貨物屬於進口產品的,供貨時應同時附上中文使用説明書)、質量檢驗證明書、

隨配附件和工具以及清單一併附於貨物內。

3.乙方在貨物發運手續辦理完畢後二十四小時內或貨到甲方四十八小時前通知甲方,以準備接貨。

4.貨物在交付甲方前發生的風險均由乙方負責。

第五條 交付

1.交付使用期:_ 、地點: 。

2.乙方提供不符合招投標文件和本合同規定的貨物,甲方有權拒絕接受。

3.乙方應將所有提供貨物的裝箱清單、用户手冊、原廠保修卡、隨機資料、工具和備用、備件等交付給甲方,貨物屬於進口產品的,供貨時應同時附上中文使用説明書,如有缺失應及時補齊,否則視為逾期交貨。

第六條 調試和驗收

1.乙方交貨前應對產品做出全面的檢查和對驗收文件進行整理,並列出清單,作為甲方驗收和使用的技術條件依據,驗收的結果應隨貨物交甲方。

2.甲方依據招標文件、投標文件的技術規格要求及承諾和國家有關質量標準對貨物進行現場初步驗收,外觀、説明書符合招標文件技術要求的,給予簽收,初步驗收不合格的不予簽收。貨到後,甲方應當在到貨(安裝、調試完)後七個工作日內進行驗收。驗收合格後由甲乙雙方簽署貨物驗收單並加蓋公章,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3.甲方對乙方提供的貨物在使用前進行調試時,乙方需負責安裝並培訓甲方的使用操作人員,並協助甲方一起調試,直到符合技術要求,甲方才做最終驗收。

4.對技術複雜的貨物,甲方應請國家認可的專業檢測機構參與初步驗收及最終驗收,並由其出具質量檢測報告。

5.驗收時乙方必須在現場,驗收完畢後作出驗收結果報告,驗收費用由乙方負責。

6.甲方對驗收有異議的,在驗收後五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向乙方提出,乙方應自收到甲方書面異議後    日內及時予以解決。

7. 所提供的產品必須為原裝正品的、全新的、符合國家有關質量標準的產品;產品到貨安裝後,甲方將可能組織相關專家根據招標文件要求及投標文件承諾逐條對應進行現場核驗,核驗不合格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執行並全部退貨,同時報相關監督管理部門處理,由此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由乙方負責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第七條 安裝和培訓

1.甲方應提供必要安裝條件(如場地、電源、水源等)。

2.乙方負責甲方有關人員的培訓。培訓時間、地點: 。

第八條 售後服務、保修期

1.乙方應按照國家有關法律規定和“三包”規定以及招投標文件和本合同所附《服務承諾》,為甲方提供售後服務。

2.如在使用過程中發生質量問題,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後在投標文件承諾的時間內到達甲方現場處理。

3.在質保期內,乙方應對貨物出現的質量及安全問題負責處理解決並承擔一切費用。

4.貨物免費保修期為按乙方投標文件中承諾且不低於採購要求的時間,因人為因素出現的故障不在免費保修範圍內。超過保修期的貨物,終生維修,維修時只收部件成本費。

第九條 税費

本合同執行中相關的一切税費均由乙方負擔。

第十條 付款方式

自驗收合格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一次性付清(無息)。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1. 乙方所提供的貨物規格、技術標準、材料等質量不合格的,應及時更換,更換不及時的按逾期交貨處罰,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額 5 %違約金並賠償甲方經濟損失。

2. 乙方提供的貨物如果侵犯了第三方合法權益而引發的任何糾紛或訴訟,均由乙方負責交涉並承擔全部責任。

3. 因包裝、運輸引起的貨物損壞,按質量不合格處理。

4. 甲方無故延期接收貨物、乙方逾期交貨的,每天向對方償付違約貨款額3‰違約金,但違約金累計不得超過違約貨款額5%,超過 天對方有權解除合同,違約方承擔因此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甲方延期付貨款的,每天向乙方償付延期貨款額3‰滯納金,但滯納金累計不得超過延期貨款額5%。

5. 乙方未按本合同和響應文件中規定的服務承諾提供售後服務的,乙方應按本合同合同金額 5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6. 乙方提供的貨物在質保期內,因設計、工藝或材料的缺陷和其他質量原因造成的問題,由乙方負責,費用從質量保證金中扣除,不足另補。

7. 其他違約行為按違約貨款額 5 %收取違約金並賠償經濟損失。

第十二條 不可抗力事件處理

1.在合同有效期內,乙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導致不能履行合同,則合同履行期可延長,其延長期與不可抗力影響期相同。

2.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應立即通知對方,並寄送有關權威機構出具的證明。

3.不可抗力事件延續一百二十天以上,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確定是否繼續履行合同。

第十三條 合同爭議解決

1.因貨物質量問題發生爭議的,應邀請國家認可的質量檢測機構對貨物質量進行鑑定。貨物符合標準的,鑑定費由甲方承擔;貨物不符合標準的,鑑定費由乙方承擔。

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甲乙雙方應首先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可向桂林市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向桂林市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3.訴訟期間,本合同繼續履行。

第十四條 合同生效及其它

1.合同經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負責人、自然人或相應的授權代表簽字並加蓋投標人公章後生效。

2.合同執行中涉及採購資金和採購內容修改或補充的,需經桂林市財政部門審批,並簽訂書面補充協議報桂林市政府採購管理辦公室備案,方可作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3.本合同未盡事宜,遵照《民法典》有關條文執行。

第十五條 合同的變更、終止與轉讓

1.除《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採購法》第五十條規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經簽訂,甲乙雙方不得擅自變更,中止或終止。

2.乙方不得擅自轉讓(無進口資格的供應商委託進口貨物除外)其應履行的合同義務。

第十六條 簽訂本合同依據:

1.招標文件;

2.乙方提供的投標(或應答)文件;

3.售後服務承諾書;

4.中標通知書。

本合同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一份。政府採購合同雙方自簽訂之日起1個工作日內將合同原件兩份交採購代理機構。採購代理機構將政府採購合同在省級以上人民政府財政部門指定媒體上公告並於合同簽訂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將一份合同原件送桂林市政府採購管理辦公室備案,一份由採購代理機構存檔。

甲方(公章): 廣西恆傑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電 話: 電 話:

開户名稱: 開户名稱:

開户銀行: 開户銀行:

銀行賬號: 銀行賬號:

日 期: 日 期:

科技產品採購合同書 篇13

甲方(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甲乙雙方協商後,甲方向乙方訂購以下商品,經雙方的協商訂製本合同,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以便甲乙雙方共同遵守;

一、品名、數量、價款

1、品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數量、價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總計價款: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元。

二、乙方必須按甲方指定的食品品名、規格、數量等要求及時供貨,乙方供貨不符合要求的,甲方有權立即退貨。

三、乙方所供食品的衞生、質量及包裝等必須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衞生法》的要求,如因食品本身質量問題引起甲方出現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擔一切法律責任及經濟責任。

四、乙方有義務向甲方提供甲方所需的有關食品資料,食品生產廠家的營業執照複印件、衞生許可證複印件及食品檢測報告等。

五、交貨方式、交貨時間、交貨地點:

由甲方提出用量計劃交於乙方,乙方在接到甲方供貨通知十天內,必須按計劃指定的品名、數量送達甲方指定的交貨地點。

六、結算方式:甲方應在乙方貨到之日,驗收合格後一次付清全款。

七、本合同一式兩份,由甲乙雙方各持一份,該合同經雙方當事人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科技產品採購合同書 篇14

供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需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一、產品名稱、品種規格、數量、金額、交售時間

二、質量標準、用途

三、驗收辦法及時間、地點

四、檢驗及檢疫的單位、地點、方法、標準及費用負擔

五、交貨地點及運輸方式和費用負擔

六、超欠幅度損耗及計算方法

七、包裝標準、包裝物的供應與回收和費用負擔

八、結算方式及期限

九、給付定金的數額、時間

十、獎罰標準及兑現方式:超售____元/公斤,減售每公斤罰____元

十一、需方供應的與定購農副產品掛鈎的化肥、柴油等農業生產資料的產品名稱、規格、質量、數量、價格、供應時間及地點

十二、違約責任

十三、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

十四、本合同於____年___月___日在____簽訂;

有效期至____年___月___日

十五、其他約定事項供 方

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 表 人: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

需 方

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 表 人: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

科技產品採購合同書 篇15

訂立合同雙方:

(以下簡稱甲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代表經過平等協商訂立如下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一、乙方向甲方提供紅糯米樣荔枝公斤,其中一級、二級各半,每種各公斤。一級的每公斤元,二級的每公斤元,總貨款為萬元人民幣。

二、乙方於年月日用汽車直接運往甲方所在地,運費由乙方負擔。荔枝用蔑竹蘿包裝,每隻竹籮計價4元,由甲方負擔,乙方以4折回收舊竹籮。

三、甲方過秤驗收後,在3天內通過銀行轉賬方式交付全部貨款及包裝用竹籮費。

四、在正常情況下,如果乙方拒不交貨,應處以總貨款20%的罰金;數量不足,則按不足部分的貨款20%進行處罰;質量不合格則重新計價;逾期交貨則每天處以貨款5%的滯納金。

在正常情況下,甲方拒不收貨,則處以總貨款20%的罰金;逾期付款,則每天處以貨款5%的滯納金。如因自然災害或特殊情況雙方不能履行合同時,應提前20天通知對方,並賠償對方總貨款10寫的損失費。

五、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鑑證機關一份。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雙方義務履行完畢之日失效。

甲方:(章)乙方:(章)

代表:代表:

鑑證機關:工商行政管理所(章)

簽訂日期:年月日

科技產品採購合同書 篇16

甲(以下簡稱方):

乙(水泥廠):

經雙方協定一致,簽訂水泥購銷合同條款如下:

一、數量、計量單位、單價、金額

品 名 規 格 單 位 數 量 單價(元) 金額(元) 備 注 價金總額(大寫) 拾 萬 仟 佰 拾 元 角 分 $

二、質量標準:水泥標號執行國家規定標準。由乙方按批向甲方交送水泥出廠質量通知單。甲方憑單驗質。

三、袋重合格率達到國家規範。

四、交貨方式、地點和運雜費負擔:甲方組織運輸工具到乙方倉庫提貨,運費、上、下車費等均由甲方自理,乙方憑合同和甲方收款人出據的證明發貨。若遇便車,甲方可以代運,其代運費用概由甲方負擔。乙方墊付的款項,隨同水泥價款一併結算。

五、甲乙雙方必須按如下期限提(供)貨

年 月 日前提(供)-噸。其中:-噸。

年 月 日前提(供)-噸。其中:-噸。

年 月 日前提(供)-噸。其中:-噸。

年 月 日前提-噸。其中:-噸。

甲方逾期提(收)貨的,乙方有權處理該貨,並不免甲方責任。

六、付款辦法和期限:

1、甲方在 年 月 日前付定金 元;

2、採取先匯款後結算方式:甲方按購水泥總金額分期先匯款。

年 月 日前電匯--元;

年 月 日前電匯--元;

年 月 日前電匯--元;

年 月 日前電匯--元。

3、採取託收承付方式:按《中國人民銀行結算辦法》第八條第一、二、三、五、六、七、八項規定執行。乙方每月 日-日憑實發水泥開具銷售發票向甲方開户銀行辦理託收。

七、乙方的違約責任

1.乙方不能交貨的,應向甲方償付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的 %(通用產品的幅度為1—5%,專用產品的幅度為10%—30%)的違約金。

2.乙方所交產品品種、型號、規格、花色、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應當按質論價;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應根據產品的具體情況,由乙方負責包換或包修,並承擔修理、調換或退貨而支付的實際費用。乙方不能修理或者不能調換的,按不能交貨處理。

3.乙方因產品包裝不符合合同規定,必須返修或重新包裝的,乙方應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並承擔支付的費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裝而要求賠償損失的,乙方應當償付甲方該不合格包裝物低於合格包裝物的價值部分。因包裝不符合規定造成貨物損壞或丟失的,乙方應當負責賠償。

4.乙方逾期交貨的,應比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交貨部分貨款計算,向甲方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並承擔甲方因此所受的損失費用。

5.乙方提前交貨的產品、多交的產品和品種、型號、規格、花色、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的產品,甲方在代保管期內實際支付的保管、保養等費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發生的損失,應當由乙方承擔。

6.產品錯發到貨地點或接貨人的,乙方除應負責運交合同規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外,還應承擔甲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實際費用和逾期交貨的違約金。乙方未經甲方同意,單方面改變運輸路線和運輸工具的,應當承擔由此增加的費用。

7.乙方提前交貨的,甲方接貨後,仍可按合同規定的交貨時間付款;合同規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絕提貨。乙方逾期交貨的,乙方應在發貨前與甲方協商,甲方仍需要的,乙方應照數補交,並負逾期交貨責任;甲方不再需要的,應當在接到乙方通知後十五天內通知乙方,辦理解除合同手續,逾期不答覆的,視為同意發貨。

八、甲方的違約責任

1.甲方自提產品未按供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規定的日期提貨的,應比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提貨部分貨款總值計算,向乙方償付逾期提貨的違約金,並承擔乙方實際支付的代為保管、保養的費用。

2.甲方如錯填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或對乙方提出錯誤異議,應承擔乙方因此所受的損失。

九、本合同一式 份。經法定代表人簽章後生效。有效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甲 方: 乙 方:

地 址: 地 址:

代 表 人: 代 表 人:

經 辦 人: 經 辦 人:

開户銀行: 開户銀行:

帳 號: 帳 號:

簽訂時間: 簽訂地點:

標籤: 合同書 精選 採購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wjfww.com/hetong/hetongshu/3mmpng.html
專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