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萬佳範文網 >

合同 >買賣合同 >

通用產品採購合同樣本(精選16篇)

通用產品採購合同樣本(精選16篇)

通用產品採購合同樣本 篇1

甲方(需方):(以下簡稱甲方)

通用產品採購合同樣本(精選16篇)

乙方(供方):

甲、乙供需雙方經協商,就乙方為甲方提供辦公傢俱(見明細)業務,一致達成

如下協議:

一、 質量要求:以甲方的要求及圖紙標示為準。

二、 技術標準:以國家標準及行業標準為技術、質量標準。

三、 驗收標準:貨到現場安裝完畢後開始驗收,所供應的全部傢俱應符合甲方的。

驗收標準,要求外觀無瑕疵,結構無鬆動,規格、材質符合合同約定。

四、 交貨時間:XX年   月   日

五、 交貨地點:                            。

六、 合同總額(見訂單明細):               (¥    )。

七、 貨物明細:(附表一:訂貨單)。

八、 付款方式:

①合同簽訂之日起   個工作日內,甲方向乙方交付總合同款的  %

作為定金,並於貨到   個工作日內,將貨款付清;

②乙方交貨後,並收回全部貨款的同時,應與甲方簽署一份質量保證協議,

並向甲方交付質量保證金   元,該協議有效期為   年,協議期滿

後,如無任何質量問題或糾紛,甲方應全額退還質量保證金,如有售後維修或質量問題,甲方有權在通知乙方後,扣除相應質量保證作為損失補償。

九、 包裝與運輸費用:由乙方承擔。

十、 甲方責任:甲方應按合同約定的時間及金額付款。

十一、 乙方責任:

① 乙方所提供的產品,必須達到合同約定的規格、材質及相關質量、技術標準(或與封樣、圖紙標示相符),否則,甲方有權拒收且不付貨款,或扣除總貨款的20%~50%的違約金。

② 乙方必須按照甲方指定的時間、地點將貨送到,否則,甲方有權拒收且不付貨款,或扣除總貨款的20%~50%的違約金。

③ 乙方應保障在合同約定的維修期內,為甲方無償提維修服務,除非人為損壞,否則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取任何費用,一般報修應在3個工作日內服務到位,否則甲方有權扣除相應質量責任保證金。

十二、 合同未盡事宜,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等法律、法規執行。

十三、 合同附頁、訂貨單、收貨驗收單與合同正本具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 如對本合同發生歧義或糾紛,由經濟仲裁委員會裁決,同時各自保留法律 訴訟權力。

甲方:天津大中電器有限公司         乙方:

地址:

電話:

開户行:

帳號:

代表:

印章:

1. 合同介紹

1.1 甲方(採購方)

甲方名稱

通信地址

聯繫人

電話、傳真

e-mail

1.2 乙方(供應商)

乙方名稱

通信地址

聯繫人

電話、傳真

e-mail

通用產品採購合同樣本 篇2

合同編號:

甲方(買方/需方):

乙方(賣方/供方):

簽約地點: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   年  月  日____________單位商住樓智能安防工程網絡及硬件的招標結果和招標文件(招標編號:gzaf[20xx]0001)的要求,經雙方達成一致,簽訂本合同。

1、合同設備

乙方向甲方供應下列表中所列網絡設備和硬件設備等,負責安裝調試。

2、合同總價

總價為人民幣(大寫)        ,即rmb¥        元,該合同總金額是設計、製造、包裝、倉儲、運輸、安裝及驗收合格之前及保修期與備品備件發生的所有含税費用。本合同執行期間合同總金額不變。

3、合同組成

詳細價格、技術説明及其他有關合同設備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説明。所有附件及本項目的招投標文件、會議紀要、協議等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

4、技術要求

乙方所提供設備,必須符合國家有關規範和環保要求及甲方的技術要求,並提供設備的廠試測驗報告。

5、合同設備的包裝、交貨、安裝、調試及驗收

5.1 合同設備的包裝

設備的包裝均應有良好的防濕、防鏽、防潮、防雨、防腐及防碰撞的措施。凡由於包裝不良造成的損失和由此產生的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5.2 合同設備的交貨

5.2.1 乙方交貨時間:合同簽訂15天內。

5.2.2 乙方交貨地點:運輸及卸車至甲方指定地點。

5.3 合同設備的安裝調試

5.3.1 乙方負責合同項下的安裝調試,一切費用由乙方負責。

5.3.2 乙方安裝時須對各安裝場地內的其他設備、設施有良好保護措施。

5.4 設備的驗收

5.4.1 合同設備安裝調試完成後5個工作日內驗收,驗收應在甲、乙雙方共同參與下進行。

5.4.2 驗收按國家有關的規定、規範進行。驗收時如發現所交付的設備有短裝、次品、損壞或其他不符合本合同規定之情形者,甲方應做出詳盡的現場記錄,或由甲乙雙方簽署備忘錄。此現場記錄或備忘錄可作補充、缺失和更換損壞部件的有效證據。由此產生的有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5.4.3 如果合同設備運輸和安裝調試過程中因事故造成貨物的短缺、損壞,乙方應及時安排換裝,以保證合同設備安裝調試的成功完成。換貨的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5.5 乙方保證合同項下提供的設備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專利、商標或版權。否則,乙方須承擔對第三方的專利或版權的侵權責任並承擔由此而發生的所有費用。

6、質量保證及售後服務

6.1 乙方保證合同設備是全新、未曾使用過的,其質量、規格及技術特徵符合合同附件的要求。

6.2 合同設備保質保用期按生產廠家標準,但不得少於一年(用户單位簽字驗收之日起)。保質保用期內非人為原因出現產品質量及安裝問題,由乙方負責包修、包換或包退,並承擔因此而產生的一切費用。乙方應在收到甲方通知後24小時內派員到現場維修。

下列情況乙方不負責免費保修:

(1)甲方不按照乙方提供的正確使用方法而引起設備故障損壞;

(2)擅自改裝設備;

(3)各種人為因素或天災等外來因素造成的損壞。

6.3 因設備的質量問題而發生爭議,由廣東省質檢部門進行質量鑑定。設備符合質量標準的,鑑定費用由甲方承擔;設備不符合質量標準的,鑑定費用由乙方承擔。

6.4 乙方為甲方提供操作及維護培訓,主要內容為設備的基本結構、性能、主要部件和構造及原理,日常使用操作、保養與管理,常見故障的排除,緊急情況的處理等,培訓地點主要在設備安裝現場或按甲乙雙方的協商安排。

7、付款方式

7.1 本合同款項以人民幣轉帳方式支付,憑以下付款資料:

(1)採購合同;

(2)驗收表(加蓋甲方公章);

(3)調試意見(加蓋甲方公章);

(4)乙方開具的正式發票複印件,加蓋甲方公章。

付款方在十個工作日內支付合同總金額,即:人民幣     元。

8、技術服務

8.1 乙方應派員到甲方指定地點配合工作。

8.2 乙方按甲方提供的合同執行進度計劃,再配合甲方及有關單位,以此做好合同執行進度上的配合工作。

9、不可抗力

9.1 不可抗力指戰爭、嚴重火災、洪水、颱風、地震等或其他雙方認定的不可抗力事件。

9.2 簽約雙方中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影響合同執行時,發生不可抗力一方應儘快將事故通知另一方。在此情況下,乙方仍然有責任採取必要的措施加速供貨,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儘快解決本合同的執行問題。

10、索賠

10.1 如有異議,甲方有權根據有關政府部門的檢驗結果向乙方提出索賠。

10.2 在合同執行期間,如果乙方對甲方提出的索賠和差異負有責任,乙方應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種或多種方式解決索賠事宜。

(1)乙方同意退貨,並按合同規定的同種貨幣將貨款退還給甲方,並承擔由此發生的一切損失和費用。

(2)根據貨物低劣程度、損壞程度以及甲方所遭受的損失的數額甲乙雙方商定降低貨物的價格。

(3)用符合規格、質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貨物來更換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補缺陷的部分,乙方應承擔一切費用和風險並負有甲方所發生的一切直接費用。同時,相應延長質量保證期。

10.3 如果在甲方發出索賠通知後30天內,乙方未作出答覆,上述索賠應視為被乙方接受。甲方將從合同款項中扣回索賠金額。如此這些金額不足以補償索賠金額,甲方有權向乙方提出不足部分的補償。

11、違約與處罰

11.1 甲方應依合同規定時間內,向乙方支付貨款,每拖延一天可向甲方加收合同金額的3‰違約金。

11.2 乙方未能按時交貨,每拖延一天,須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額3‰的違約金。

11.3 乙方交付的貨物不符合合同規定的,甲方有權拒收,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額的5%的違約金。

11.4 甲方無正當理由拒收貨物的,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額5%的違約金。

11.5 乙方未能交付貨物,則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額的7.5%的違約金。

12、合同終止

如果一方嚴重違反合同,並在收到對方違約通知書後在30天內仍未能改正違約的,另一方可立即終止本合同。

13、法律訴訟

簽約雙方在履約中發生爭執和分歧,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若經協商不能達成協議時,則由合同簽訂所在地仲裁機構或合同簽訂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仲裁或訴訟任選一種)。受理期間,雙方應繼續執行合同其餘部分。

14、其他

14.1 本合同正本五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監察局一份,採購中心一份,招標人一份。合同自簽字之日起即時生效。

14.2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處理。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簽約代表:          簽約代表: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開户銀行:          開户銀行:

賬號:            賬號:

通用產品採購合同樣本 篇3

1.合同目的

提示:説明甲方向乙方採購何種物品,經雙方協商後確定本採購合同。

2. 術語、關鍵詞解釋

術語、關鍵詞

解釋

物品

係指供應商按合同要求,需向採購方提供的一切軟件、硬件及相關的技術資料。

服務

係指根據合同,供應商承擔與供貨有關的輔助服務,比如運輸、保險以及其它的伴隨服務,比如安裝、調試、提供技術援助、培訓等。

3. 採購物品説明

3.1 採購物品及説明

3.2 技術指標和質量要求

4. 合同價格和支付方式

4.1 本合同總價格為(人民幣大寫):

4.2 預付款。甲方於本合同簽署之日起,在15 日內,將合同總成交價的 20% ,即人民幣( 元),作為預付款支付給乙方。乙方在收到上述款項後,以傳真向甲方確認。如甲方不按上述規定準時支付預付款,則交貨期作相應的順延.

4.3 發貨款。乙方按合同規定在發貨時,將有關運輸提單或自提單、商業發票、裝箱單和質量證書,以可靠方式寄遞給甲方。甲方收到以上單據的次日起 15 日內,將合同總成交價的 40% ,即人民幣( 元),作為發貨款支付給乙方。乙方在收到上述款項後,以傳真向甲方確認。

4.4 驗收款。在採購物品通過甲方的驗收之後,甲方在 15 日內,將合同總成交價的 40% ,即人民幣( 元),作為驗收款支付給乙方。乙方在收到上述款項後,以傳真向甲方確認。

4.5 甲方和乙方應以書面方式相互通知各方的開户銀行、帳户名稱、帳號。開户銀行、帳户名稱、帳號如有變更,變更一方應在合同規定的相關付款期限前二十天內以書面方式通知對方,如未按時通知或通知有誤而影響結算者應負逾期付款的責任。

5. 交貨與交貨方式

5.1 乙方於本合同簽署之日起,在30 日內,將甲方採購的物品全部送達指定地點。

交貨地點:

5.2 乙方應在交貨前 7 日內,以電話或傳真向甲方提供交貨計劃(內容包括合同號、設備名稱、型號規格、數量、重量和體積的約數、交貨時間、地點、運輸安排)。甲方應及時作好準備,辦妥一切接貨手5.4 本合同所有物品運抵甲方現場後,雙方代表共同參加開箱檢驗。如設備外包裝完好無損,但箱內設備發現短缺或損傷,應由乙方負責補足或修理,其相關費用由乙方負擔。

6. 安裝、調試與驗收

6.1 乙方派遣技術人員按合同規定的日程完成“採購物品”的安裝和調試工作,並對甲方人員進行技術指導,保證使“採購物品”達到預定的性能指標。

6.2 在安裝調試過程中,甲方應提供各種配合條件和所需稱職的技術人員和輔助人員,在乙方技術人員的指導下配合乙方進行安裝、調試和其他輔助工作。

6.3 乙方安裝調試完畢後,甲方組織人員對採購物品進行驗收測試,將驗收測試情況記錄在《採購物品驗收報告》中。如果甲方發現採購物品中存在缺陷,雙方應當視問題的嚴重性給出合適的處理措施。

(1)如果採購物品存在嚴重的缺陷,則退回給乙方。乙方應當給出糾正缺陷,雙方協商第二次驗收的時間。乙方應當賠償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2)如果採購物品存在一些輕微的缺陷,則乙方應當給出糾正缺陷的措施,雙方協商是否需要第二次驗收。

通用產品採購合同樣本 篇4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經甲方與乙方協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購置計算機耗材事宜,雙方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供貨方選擇

乙方每季根據實際需要最終確定當季購買耗材數量。

第二條買賣標的

乙方同意向甲方購買、甲方同意向乙方出售本合同附件一中所列的計算機耗材(以下簡稱“貨物”),但合同執行期間乙方有對所需貨物的品牌、種類、數量調整的權利。

第三條質量標準

本合同項下貨物的質量標準按下列第2、3項執行:

1、本合同附件一約定的標準

2、如所購貨物為乙方指定廠商所生產的貨物,則甲方保證向乙方所提供的貨物為甲方所要求訂購的原廠商生產的全新的、未曾使用過的貨物,貨物品質與原廠商提供的貨物內附説明書一致,並保證本合同項下的貨物在按照貨物內附説明書安裝、使用、維護的情況下運轉良好。

第四條貨物的運輸及交貨

1、交貨方法:由甲方負責採用適當的運輸方式將貨物安全運至乙方指定交貨地點:開封分行本部或各網點。

2、甲方交付的貨物應具有適於前款約定運輸方式的堅固包裝,甲方應根據貨物的不同特性和要求採取防潮、防雨、防鏽、防震等保護措施,以確保貨物安全無損地到達交貨地點。

4、本合同項下的貨物應當附有技術規格、使用説明、配套軟件、文件等相關技術資料,資料應當是清晰、正確和完整的。

7、乙方要求變更交貨地點的,應提前日通知甲方,甲方應當予以同意,由此增加的運輸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五條貨物接收

一、貨物運至乙方指定地點,甲方應當立即通知乙方。乙方應於接到甲方通知後7日內對貨物進行接收。接收主要是對甲方所交貨物是否與本合同第二條所述各項目相符進行初驗,初驗後應由甲乙雙方工作人員簽署到貨證明。

三、本合同項下貨物所有權自貨物交由乙方或乙方指定人員佔有並由乙方工作人員簽署到貨證明之時起轉移給乙方。

第六條安裝及驗收

一、對於無需甲方負責安裝的貨物,甲乙雙方應當在乙方接收貨物後7日按照本條第三款的驗收標準對貨物進行驗收,驗收合格,由雙方簽署驗收報告。驗收不合格,應由雙方約定新的驗收時間進行驗收。如果連續經過2次驗收均不合格或自乙方接收貨物之日起3日內貨物仍不能驗收合格的(以最先屆至的期限為準),乙方有權按照本合同第十條第二款的約定行使權利。

二、對於由甲方負責安裝的貨

1、甲方應當在接到乙方通知之日起日內到乙方指定地點進行貨物安裝。

2、安裝費用由甲方承擔,乙方向甲方提供工作場地、電源等條件,甲方在安裝前應對乙方提供的場地和電源等環境進行檢測,認為合格後方可進行安裝。甲方工作人員在安裝過程中應當嚴守乙方工作場所的工作紀律及相關規定。

3、甲方應按照乙方的要求(兩個工作日內)按時完成貨物的安裝調試工作。乙方自收到甲方完成貨物安裝調試工作的通知之日起1日內開始對貨物進行驗收,驗收合格後雙方應簽署驗收報告。

4、如驗收不合格,應由雙方約定新的驗收時間進行驗收。如果連續經3次驗收均不合格或自安裝調試工作完成之日起5日內貨物仍不能驗收合格的(以最先屆至的期限為準),乙方有權按照本合同第十條第二款的約定行使權利。

5、設備安裝後初次運行所需的耗材應由甲方隨設備提供。

三、驗收標準按照下列第

1、本合同附件

2、本合同第三條規定的質量標準。

第七條貨物維護維修、技術支持及培訓服務

一、甲方承諾按照下列第術支持服務:

1、本合同附件

2、甲方承諾為乙方提供下列服務:

(4)甲方必須明確至少兩名專職負責人,負責乙方全部耗材的供貨工作。

(5)甲方保證向乙方提供技術支持,甲方的技術工作人員應當自接到乙方技術需求後8小時內達到乙方貨物所在地點,並在到達現場後2小時內解決問題或排除故障並使其達到正常運行狀態。如故障無法現場解決,甲方應當首先用自有備用設備進行替換,以保證乙方貨物的正常運行。

(6)其他約定:甲方維修故障物品期限不超過5天,維修途中的部分貨物必須提供備件(如硬盤、集線器等等),否則視為違約。

二、甲方承諾按照下列第

1、本合同附件

2、甲方承諾為乙方提供以下服務:

(2)其他約定第八條貨款的支付

一、甲乙雙方之間發生的本合同項下的一切價款、費用均以人民幣結算及支付。

二、支付時,乙方應按照本合同約定將款項轉入甲方指定的賬户。甲方所指定的開户銀行及銀行帳號以本合同封面中所註明的為準,如有變更,甲方應在合同規定的相關付款期限知乙方,通知應加蓋甲方公章。

三、乙方應當按照下列1項方式向甲方支付貨款:

1、一次性付款。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全部貨物驗收合格後日內一次性向甲方支付全部貨款,共計人民幣元(大寫:)

2、分期付款。

(1)乙方應當按照分期付款向甲方支付貨款:貨款每二個月結算一次。

(3)本合同規定的供貨年度結束後,乙方應當根據乙方實際購置的耗材數量和雙方共同認可的價格計算總貨款。乙方在收到發票和甲方付款申請個工作日內向乙方支付剩餘貨款。

四、甲方應當在下列第項約定的期限內,根據乙方要求開具符合國家規定的該款項發票並交付乙方:

1、乙方支付相應價款前個工作日內。

2、收到乙方所支付的款項後的

第八條知識產權和保密條款

2、甲乙雙方對在本合同簽訂、履行過程中涉及的商業祕密互負保密義務,任何一方因違反保密義務而給另一方造成損失的應負相應的賠償責任。保密期限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畢後壹年。

第九條甲方的違約責任

一、甲方所交貨物存在損壞或短缺的,或者貨物品種、品牌、型號、規格、產地或製造廠商等不符合合同約定的,甲方應當在收到乙方通知後6日內對貨物進行更換或補足,並承擔由此產生的全部費用。甲方同時還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按需更換或補足的貨物的價款乘以30%計算,但甲方能在交貨期限前更換或補足貨物的,可不支付違約金。

二、如甲方提供的貨物不符合本合同第三條約定的質量標準,乙方有權選擇行使下列權利:

1、要求甲方在向乙方支付因不符合同約定而需更換的貨物的價款乘以10%的違約金。

2、解除合同,要求甲方向乙方返還已支付的貨款並支付貨款總金額20%的違約金。乙方因此遭受損失的,甲方還應賠償乙方遭受的損失。

三、甲方逾期交貨或按本條第一款約定需更換、補足貨物但逾期未更換、補足的,應當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按逾期交貨(更換、補足)部分貨物的價款乘以逾期天數乘以5%計算,乙方因甲方未按期交貨(更換、補足)遭受損失的,甲方還應當賠償損失。如甲方逾期10日仍未完成全部交貨(更換、補足)義務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應當對乙方由此而遭受的全部損失和費用承擔賠償責任。

四、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七條約定承擔維護維修、技術支持以及培訓服務的,應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和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並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對於超過時限不履行義務的,甲方應按照貨款總金額的0。05%乘以逾期天數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對於其他違約情形的,甲方應就每一違約事件按照貨款總金額的30%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五、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承擔保密責任的,需承擔由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六、因本合同項下的貨物及與該貨物有關的技術、附屬設備等存在瑕疵從而在使用過程中給乙方或相關第三方造成任何人身或財產損失的,甲方應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七、甲方在安裝調試過程中造成本合同項下貨物毀損的,甲方應當予以修復或更換,由此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當向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八、甲方應當向乙方支付違約金或賠償金的,應當在乙方發出索賠通知後5日之內支付給乙方。乙方尚有未向甲方支付的貨款的,甲方同意乙方從未支付貨款中抵扣相應數額的款項。

第十條乙方的違約責任

一、合同生效後,甲方無違約情形而乙方提出全部或部分退貨的,甲方應予同意,但乙方應向甲方償付退貨部分貨款20%的違約金。

二、乙方未按本合同約定承擔保密責任的,需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第十一條不可抗力

一、如因戰爭、洪水、颱風、地震等不可抗力原因造成合同一方不能按期履行合同的,該方履行期限可相應順延,對於由此造成的損失,雙方均不承擔責任。

三、受不可抗力影響而不能按期履行的一方,應在不可抗力終止或消除後儘快通過快遞郵件或傳真通知合同對方當事人。如果不可抗力持續時間超過10日,合同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合同以後的執行問題

第十二條合同的補充、變更與解除

一、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共同協商達成書面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雙方經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的可以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第十三條適用法律及合同爭議解決

一、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二、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合同雙方應首先嚐試通過協商解決。如果合同一方向另一方送交要求協商解決爭議的書面通知後10日內雙方仍不能達成爭議解決協議的,則任一合同方有權按照下列第1項規定行事:

1、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2、並按照申請_____時該會現行有效的_____規則進行_____。_____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三、在訴訟或_____期間,本合同不涉及爭議的條款仍須履行。

第十四條合同的生效及合同份數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並加蓋公章後生效,有效期壹年。本合同正本肆份,甲乙雙方各貳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在合同期滿後雙方協商可以續簽合同。

第十五條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報價要求:

第十六條日期及合同附件

一、本合同中所稱“日”,如無特別説明,均指自然日。期限的最後一日為國家法定節假日的,順延至節假日後的第一日。

二、本合同包括以下附件,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如附件內容與本合同存在衝突之處,應當以本合同內容為準。附件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通用產品採購合同樣本 篇5

甲方(買方):__有限公司

乙方(賣方):有限公司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互利互惠的基礎上,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特簽訂以下合同條款。

一、合同標的物

1、志燈由甲方向乙方購買。

2、本合同標的物描述及價款如下表:

3、乙方提供的貨物應當符合以下標準:

(1)國家規定的標準(既消防驗收標準)

(2)符合設計規範及相關標準,無任何次劣產品。

4、乙方向甲方提供的貨物應是國家規定有相應生產資質企業所生產。

本合同簽訂時,乙方須提供產品生產廠家營業執照複印件(蓋章)及產品質量合格證,以便甲方備案之用。

二、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為:20__年9月28日至20__年9月28日

三、供貨及驗收

1、甲方向乙方購買貨物,由乙方送貨至__x,送貨方式為__x

2、甲方需乙方送貨應於送貨前間準備貨物,保證按時到貨。貨到時,甲方負責提供放置貨物的場地。

3、乙方將貨物送至合同約定地點後,甲方負責提供放置貨物的場地。

4、乙方將貨物送至合同約定地點後,甲方檢驗後收貨,具體步驟如下:

(1)貨到後,乙方提供貨物清單,甲方(項目部)指定管理員在當天時間內組織檢驗。檢驗人員負責檢驗貨物數量、質量、損耗等方面。

(2)甲方(項目部)驗收貨物時乙方應有相關人員在場,並在貨物清單上簽字。

(3)檢驗合格後甲方(項目部)正式收貨物,並在貨物清單上簽字確認,乙方依此作為送貨憑證及甲方支付憑證,否則甲方不予付款。

(4)貨物驗收不合格(包括貨物質量不合約定、型號不符等),甲方向乙方在場人員説明情況後,不予確認,並有權要求乙方調換貨物、退貨,因此造成乙方損失的,由乙方自行負擔。

四、貨款支付貨款支付採取以下方式:

1、認,乙方以此為憑證,報請甲方領導簽字後,甲方付貨款的60%;餘額待竣工驗收合格後15日內付至95%,其他5%待一年合同期滿後付清。

2、貸款的支付採取支票、轉賬等非現金方式進行。

3、乙方在收款時應採取相應金額的合法發票。

五、雙方權利義務及違約責任

1、乙方未按甲方要求的時間地點送達貨物,應承擔此次送貨數額的違約金。造成甲方工程上損失,甲方保留要求乙方賠償的權利。

2、乙方送達之貨物經甲方經驗收不合格,甲方有權拒絕或要求乙方退貨、補貨。乙方應承擔此次送貨數額款項50%的違約金。造成甲方工程損失的,甲方保留要求乙方賠償的權利。

3、乙方不能按合同約定數量交貨,應在約定交貨時間提前方。甲方可根據乙方狀況進行評估,如果甲方根據評估認定乙方不能繼續履約,可解除本合同,並與三天前通知乙方,乙方不得有異議。甲方根據甲方(項目部)認定供貨數量進行結算。由此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應應承擔賠償責任。

4、乙方無正當理由停止供貨的,應承擔未履行部分貨款總值金,造成甲方工程施工無法進行、耽誤工期或其他損失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實際損失。

5、乙方所提供的貨物質量不符合合同約定、貨物總數量短缺或其他應當歸責於乙方的原因,造成甲方工程施工無法進行、耽誤工期或其損失的,乙方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總價款20%的違約金,甲方並有權保留要求乙方賠償實際損失的`權利。

6、甲方未能按約定付款的,應承擔未付款的違約金。如因乙方偽造數據、改變合同約定的貨物單價等,而製作付款申請書請求甲方付款的,甲方有權決絕付款,並不承擔違約責任

六、保修期限及責任

產品由甲方負責成套設備的安裝。乙方負責調試、糾正及驗收手續的辦理。產品送檢合格其費用由甲方提供;如送檢不合格一切損失皆由乙方負責,保修期內應主動配合甲方進行維修、調試,保修期內如因產品質量問題,造成甲方無法使用的,應有乙方及時無償更換。產品最終質量以有專業檢測資質的檢測單位出具的複試報告為準。

七、不可抗力

1、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出現不可抗力是指合同簽訂時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自然客觀條件。

2、合同履行過程中出現不可抗力的情形,致使一方或雙方不能履行合同約定條款時,不能履行方應在不可抗力情形發生之日起日內向對方書面通知,在取得合法機關有效證明後,根據不可抗力對合同履行的影響程度,經一方同意後履行方可拖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義務,並可根據部分或全部免除履行方責任。

3、合同遲延履行所發生的不可抗力,履行方不免除責任,並必須承擔遲延履行的違約責任。

八、其他

1、雙方應在本合同簽訂時提交給對方相應資料備案:

(1)乙方是法人、個體工商户或其它經濟組織的,應提交《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或《個體工商户營業執照》副本複印件並加蓋公章;

(2)乙方屬個人的,應提交合法的身份證明文件;

(3)乙方以代理人身份簽訂本合同的,應當提交被代理人出具的《授權委託書》,《授權委託書》中應明確載明代理人授權範圍;

(4)乙方提交生產廠家名稱、生產質量合格證書及相關説明,以便甲方備案使用;

2、本合同簽訂時需甲方公司蓋章及項目經理簽字認可,否則本合同不產生法律效力。

3、本合同的簽訂,除甲方(項目經理)簽字或者蓋章認可的,甲方的其他工作人員不能代表甲方處理因本合同引起的債權債務,擅自處理債權債務行為包括但不限於出具欠款證明、對賬單據等等,因此而產生的債權債務甲方不予認可,且對甲方不產生法律效力。

九、爭議的解決

凡因本合同履行產生的一切爭議,甲乙雙方本着互利互惠的態度,通過友好協商解決爭議。如協商不能達成一致,雙方中任何一方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合同效力及其他

1、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同具法律效力。

3、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於本合同同時使用,補充合同與本合同矛盾的,以補充合同為準。

4、本合同的附件包括雙方的資格資料、送貨收貨清單、來往賬單、支付證明等,與本合同同時使用,同具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乙方(簽字或蓋章)

項目經理:簽約負責人:

通用產品採購合同樣本 篇6

甲方(採購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乙方(供貨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國家的相關法律、法規,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甲方購買乙方產品事宜簽訂本合同。

一、 標的物名稱、數量、價款:

二、 質量要求:乙方保證其向甲方提供的產品為乙方自行收購所得,保證質量合格,無毒無害,無硫薰,無黴變,保證符合規格要求,提供生產許可證號及質檢報告,符合我國關於本合同項下產品的相關質量標準。

三、 交提貨地方、時間、方式:

甲方向乙方採購的產品採取:口乙方送貨上門口甲方自提的方式。乙方應該保證在按下表所列時間及數量向甲方按時、足量交付本合同項下列產品。

1、產品由乙方負責運輸的,則乙方應保證運輸過程中的產品安全,如甲方採取自提的方式提貨,則乙方應保證將產品妥善交付於甲方所指定的第一承運人。

2、產品的交(提)貨期限:

規定送貨或代運的產品的交貨日期,以乙方發運產品時承運部門簽發的戳記日期為準,當事人另有約定者,從約定;實際交貨或提貨日期早於或遲於合同規定的日期,應視為提前或逾期交貨或提貨。

四、運費承擔及運輸方式:運費由方支付,採用運輸方式。

五、結算方式及期限:

1、結算方式:口現金口支票口電匯口其它

2、結算期限:產品交付之日起口當天結算口7日內結算口其它天內結清 (粗體部分為備選內容)

3、結算方式及期限:在雙方簽訂本合同之日起___日內,甲方向乙方下單,並將%的貨款打到乙方指定賬户;在交(提)貨異議期滿後,甲方再將剩餘%的貨款打到乙方指定賬户。

驗收及異議期:

1、甲方在驗收中,如果發現產品的品種、規格、質量不合規定,應一面妥為保管,一面在十天內向乙方提出書面異議;在託收承付期內,甲方有權拒付不符合同規定部分的貨款。

2、如甲方未按規定期限提出書面異議的,視為所交產品符合合同規定。

3、甲方因保管不善等造成產品質量下降的,不得提出異議。

4、乙方在接到需方書面異議後,應在十天內(另有規定或當事人另行商定期限者除外)負責處理,否則,即視為默認乙方提出的異議和處理意見。 六、產品所有權:乙方向甲方出售的產品所有權自乙向甲方交付時轉移於甲方所有。

七、產品風險承擔:產品毀損、滅失的風險,在產品交付甲方之前由乙方承擔。

八、侵權責任:因乙方提供的農產品質量存在問題而引起的侵權責任,由乙方獨立承擔。如甲方依據相關法律規定承擔連帶或墊付賠償責任後,乙方應向甲方全額清償甲方所支付或墊付的賠償金。

九、違約責任:

1、乙方違返本合同第二條約定向甲方交付非由乙方自行收購或質量不合格的產品,甲方有權拒絕接收或退貨。

2、因上述原因導致甲方拒絕接收乙方產品,乙方應按照本合同項下產品總價款%的標準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同時返還預付款;因上述原因導致甲方向乙方退貨,乙方應返還甲方所付貨款,並按照本合同項下產品總價款%的標準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退貨產生的相關費用和損失由乙方獨自承擔。

3、如乙方延遲交付產品的,則如該產品價格上漲時,甲方有權按照本合同約定的價格付款,如遇該產品價格下降時,則甲方有權按照該產品下降後的價格進行收購。

十、免責事由:

如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出現下列情況時,則甲乙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1、因甲方企業原因(包括但不限於該企業分立、合併、解散、破產、產品升級、產業調整等)導致停業,致使甲方無法按約履行義務的; 2、

十一、填寫本合同中的可選項目時,可在相關選項前的□中劃√予以確認,每組選項只可單選,多選無效。

十二、解決合同爭議方式:合同履行過程中若發生爭議,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交人民法院仲裁。

十三、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由雙方法定代表人或經法人委託的代理人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十四、對上述免責條款乙方已經完全理解且無任何異議,無需甲方進一步進行解釋。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電話:電話: 傳真:傳真: 年月日年月日

通用產品採購合同樣本 篇7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為了拓展商貿模式,共同開發海外市場,甲乙雙方在優勢互補,互惠雙贏的基礎上達成如下采購協作服務協議:

一、甲方的權利與義務甲方權利:

1.貿易信息:(1)優先獲得高質量的意向貿易訂單信息(圖紙和樣品),並提供與訂單配套的專業的工程、外貿、後勤、倉儲等服務;(2)優先獲得貿易訂單報價,貿易撮合服務等權利。

2.項目管理:(1)獲得供應鏈訂單管理系統使用權限(密碼1套),以利於與乙方及時操作接收更多訂單信息(含圖紙);(2)定期獲得對企業在項目管理上的整改和培訓,促進與國外客户的合作進程。

3.網絡推廣:(1)獲得乙方為甲方製作的中英文雙語形式的企業標準網站一個(含企業概況、產品圖片、生產能力、質量認證、新聞發佈、信息反饋等標準格式頁面共8套),供海外買家及國內其它企業參考,以便於更好地推廣宣介甲方,從而為甲方帶來更多的訂單機會;(2)獲得在《_________網》,《_________網》等商務平台首頁上推廣一年的服務;(3)獲得乙方為甲方在_________網站上開設電子郵箱1個。

4.市場服務:可以以優惠價格參加_________組織的各項活動,如國內外參展、國內外考察、培訓和管理講座等。

5.推薦服務:(1)甲方可獲得乙方在相關重要展覽會上的重點推薦(介紹甲方的優質產品、生產規模、生產能力、質量體系等,代為收集採購信息等);(2)優先獲得乙方在e-bi客户中重點推薦,集中重點甲方企業的優質產品、生產規模、生產能力、質量體系等。

6.甲方如在第一年度獲得由乙方外商評審的優秀供應商榮譽稱號,則在第二次簽訂指定供應商合作協議時,其服務費可享受八折優惠。

甲方的義務:1.保密條款:甲方對乙方所提供的採購商務信息嚴格保密,包括市場、技術、加工工藝、設計等體現有形和無形價值的資料,形式包含書面合同、信函、傳真、電話記錄、電子郵件、圖片等;未經乙方許可,不得向第三方出售,轉讓及其它形式的轉發;2.樣品:甲方按來樣樣品或圖紙的要求(oem/odm)提供樣品,或能反映生產企業加工能力和水平的類似樣品,並努力提供採購方的流程中使用的材料系統和技術。

3.企業資料:甲方負責向乙方提供真實的企業資料、產品圖片、技術水準及質量管理手冊、生產工藝控制要求等有關證書,甲方應對所提供資料的合法性負責,並在企業資料發生變化時及時通知乙方更正;甲方所提供的企業資料將作為日後參與貿易訂單撮合等各項商貿活動的依據。

4.履行合同:甲方必須按照乙方所提供的採購商務信息進行生產製作、保證質量、數量及按時交貨,並協助乙方完成物流事宜。

5.生產工藝及過程控制:甲方確保用甲方最先進的,行之有效的生產流程和工藝,使所供應的產品具有國際競爭力,以達到質優價廉的採購目標和續約生產。

6.產品價格及付款方式:甲方務必為乙方提供最具國際競爭力的價格,縮短談判時間;接受合理的付款方式並與乙方的貿易形式銜接。

二、乙方的權利與義務1.市場開發:乙方為甲方進行多種形式的規範的市場開發,重點在美國市場;2.市場服務:乙方為甲方提供如何在市場中增加價值等方面的信息,並將就具體問題提出解決和建議方案;3.項目管理:乙方為甲方提供項目管理服務,使甲方的產品順利進入美國市場並與之接軌;4.服務平台:乙方提供並輔助甲方使用其項目管理平台gscm系統;5.國際貿易服務:乙方為甲方產品進入國際市場提供諮詢及推薦服務,最大限度地促使成功;6.推薦服務:乙方優先向採購商推薦甲方的產品,介紹甲方的服務及技術,並及時反饋給甲方,最大限度地促進撮合成交;7.網絡推廣:為快速及時地向採購商提供甲方的產品信息及企業狀況,乙方為甲方製作標準宣傳網頁一套,網頁上載至_________網和_________網的網站平台上。

8.乙方負責向甲方提供各種網絡資訊及商務服務。

9.乙方負責向甲方提供網站服務器空間及線路、設計、製作網頁,上網並維護網站的正常運行。

乙方所設計的網頁要經過甲方確認,才能上傳至乙方的網站上。

10.乙方有權對甲方(成為乙方合作伙伴制指定供應商)的服務資格做相應調查:(1)研究及評估供應商提供的生產設備,生產能力及質量認證標準等介紹資料;(2)實地考察供應商並與其管理層,生產技術人員等進行正面接觸和洽談。

三、指定供應商商務服務費為:rmb_________元/年。

四、付款方式如甲方簽約成為乙方指定供應商,須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使用轉帳支票,匯款的方式先預付指定供應商服務總費用,即:人民幣_________元整;乙方在收到甲方款項後,必須於五個工作日內開始為指定供應商提供正式的商務服務;甲方須確保向乙方及時提供正確的合法的企業資料。

五、甲乙雙方互不競爭彼此的業務渠道及客户,以保證高效的、互利互惠的合作基礎;如有一方毀約所造成直接經濟損失由肇事方承擔經濟責任。

六、甲方應確保產品及服務的質量,並按中國法律,法規及國際慣例履行與採購商的合同。

甲方與採購商履行合同過程中所出現產品質量和貿易合同的糾紛,則與乙方無關。

如果甲方全權委託乙方負責與採購商簽訂合同、代理出口、貨運、翻譯、商檢等手續,則費用另行協商並在合同中註明或另簽訂相應合同。

七、本合同文件由合同文本組成,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書自雙方簽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一年,對甲乙雙方具有約束力,並在_________國和_________國的法律均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未能解決爭議時提交仲裁機構進行仲裁,如仲裁不能解決,則按發生地所在國法律為準。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通用產品採購合同樣本 篇8

購貨方: (以下簡稱甲方)

供貨方: (以下簡稱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甲、乙雙方本着真誠合作,互惠互利,共同發展的原則,經雙方友好協商,特訂立本合同,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產品名稱、品牌、規格、生產廠家、數量及價格:

產品名稱

品牌

規格

價格(元/t)

數量(t)

交貨時間

1、鎖定價格及供貨時間:

2、上述數量和交貨時間為計劃數量、時間,具體以工地通知的實際驗收數量為準。總金額以甲方實際簽收的供貨數量計算。

3、以上單價包含但不僅限於運費、裝卸費、税金等。

第二條 產品質量標準,驗收標準:

1、產品質量符合gb175-20__等國家規定標準。

2、乙方在供貨之前,須提供生產廠家的相關資質材料及所生產產品材質證明書,交貨時必須同時出具產品生產許可證,質檢報告及出廠合格證,乙方及時提供三天及二十八天質量檢驗報告單,產品應符合環保要求。

第三條 交貨地點、運輸及費用、計量:

1、 乙方將散裝水泥送達甲方指定地點。

2、運輸及其費用:乙方負責水泥的運輸(散裝水泥用散裝專用罐車運輸),運輸所產生的一切費用已包含在上述單價中。

3、計量:散裝水泥供貨時,乙方在月底以書面傳真形式通知甲方次月供貨量(需加蓋單位公章),結算時雙方對實際供貨數量進行核對並作為結算依據,現場不定時對所供水泥進行過磅抽查,磅差不得超過%。如超過標準,本月所供水泥量均按偏差數加以扣除。(如出現堵罐或卸不下及機械故障等原因造成的數據不符,雙方同意按實際過磅重量結算水泥貨款,而不在雙方約定的磅差%範圍之列)。

第四條 付款方式及貨款結算:

1、雙方約定每月日為結算日(或約定多少噸辦理一次結算),結算後在10個工作日內將當期後款匯入乙方賬户,當月貨款的支付前提為甲方已從業主方獲得工程進度款),否則乙方有權停止供應水泥,責任由甲方自行承擔。

第五條 違約責任:

1、 甲方責任: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使用第三方水泥。

2乙方責任:

2.1合同期間,乙方應按甲方實際需求量及時供貨。若有不可抗力情況,應提前3天書面或傳真方式通知甲方,以便甲方調整;若因乙方供貨不及時給甲方造成損失時,應賠償甲方相應的經濟損失,並且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2.2雙方如對水泥質量發生異議時,應該由具有檢驗資格的檢驗機構檢驗。如水泥質量不合格,由乙方承擔因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含工期損失),如水泥質量合格,由甲方承擔檢驗費用。

3、如甲方逾期未付清貨款時,視甲方違約,欠款總額應按中國人民銀行同期存款利息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第六條 合同爭議以解決方式:

如果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當時雙方友好協商解決。無法解決時,應向甲方單位註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七條 合同期限:

至甲方項目工程結束,雙方結算完畢貨款兩訖,或雙方協議解除合同或因法定事由單方解除合同。

第八條 其他約定事項:

1、供應通知方式:甲方需提前24小時以書面形式傳真(蓋公章)通知乙方供貨。

2、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或簽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 份,雙方各執 份,經簽字蓋章後生效。

4、其它:

附:本合同附件:

1、甲方指定《用料計劃》填報人及收貨人的委託書

2、《工地收貨單》

甲方(章) 乙方(章)

單位地址: 單位地址 :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簽約日期: 簽約日期: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電 話: 電 話:

開户銀行: 開户銀行:

賬 號: 賬 號:

通用產品採購合同樣本 篇9

合同號:__________

合同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所在國: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所在國: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賣雙方經友好協商,同意以[ ]FOB或[ ]CFR或[ ]CIF或[ ]FCA或[ ]CPT或[ ]CIP術語簽訂本合同,並就如下條款達成一致

1.商品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品質/規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按照本合同附件中詳細記錄(如果具體合同要求)

3.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數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允許在金額及數塾上有______%的損溢,由[ ]賣方或[ ]買方選擇。

單位價格____________________

6.總額: 實交數量按照第4款規定,比原定數量損溢______%,則應對價格作出相應的調整。

7.原產國及生產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運輸標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裝運

9.1 裝運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2 裝運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3 卸貨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4 [ ]允許,或[ ]不允許“甲板上”裝運。

9.5 [ ]允許,或[ ]不允許轉運。

9.6 [ ]允許,或[ ]不允許分批裝運。

9.7 [ ]集裝箱運輸。

9.8 最終目的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9 卸貨港轉貨商/貨運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支付條款

賣方銀行帳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方銀行帳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1 支付方式

(1)信用證

[ ]10.1.1 (這一段將作[ ]保留或[ ]刪除)

在賣方向買方提示由______銀行開出的、以賣方為受益人的金額為____________的不可撤銷的銀行保函之日起三十日內,買方應向賣方支付合同總金額______%的價款,即____________。

銀行保函有效期到

[ ]裝運回後______天,如果是分批裝運,則在最後一批貨物裝運後______天。

[ ]最後一批貨物到達卸貨港之日。

[ ]貨物到達卸貨港之日後______月。

根據賣方裝運的貨物自動按比例減少保函金額。

[ ]10.1.2 即期付款

買方應於

[ ]合同規定的裝運期第一天(裝運日)前______日

[ ]合同簽訂後______日內

通過_____________銀行,以[ ]電傳,[ ]SWIFT,[ ]信函,[ ]簡式電報和信函方式出具以賣方的受益人、不可撤銷的、金額為____________的

[ ]即期付款信用證

[ ]議討信用證。

信用證的內容應與合同規定相符,信用證的有效期持續至開證日後______月,以便受益人在當地提示單據。

信用證中應含有如下陳述“該信用證以《跟單信用證統一慣例1993年版,國際商會第500號出版物》為準。”

[ ]10.1.3 延期付款

買方應於

[ ]合同規定的裝運期的第一天(裝運日)前______日,[ ]合同簽訂後______日內,通過______________銀行,以[ ]電傳,[ ]SWIFT,[ ]信函,[ ]簡式電報和信函方式,出具以賣方為受益人的、金額____________的、不可撤銷的信用證, 憑[ ]即期 ,[ ]海運提單、航空運單、鐵路交貨通知或多式聯運單據,[ ]提示單據,進行[ ]承兑, [ ]延期付款,[ ]議付

信用證的內容應與合同規定相符,信用證的有效期持續至開證日後______月,以便受益人在當地提示單據。

信用證中應含有如下內容“該信用證以《跟單信用證統一慣例1993年版,國際商會第500號出版物》為準。”

(2)託收

[ ]10.1.4 憑單付款(D/P)

貨物裝運後,賣方應通過銀行向買方出具以買方為付款人的即期匯票並附上所需單據。買方應於(委託銀行)提交匯票及所需單據時立即付款。

[ ]10.1.5 承兑變單(D/A)

貨物裝運後,賣方應通過買方的銀行向買方出具以買方為付款人的,見票______天付款的匯票及所需的單據以便承兑。買方應於賣方第一次出具匯票及所需的單據時立即承兑,並於匯票到期日付款。

(3)匯付

[ ]10.1.6

買方應於 [ ]收到所需單據後______天內, [ ]提單日後______天內,以 [ ]電匯, [ ]信匯,[ ]票匯 方式將貨物發票金額貸款支付到賣方指定銀行的賣方帳户。

10.2 有關單據

賣方應準備並向買方提交如下單據:

1.匯票

向[ ] ____________(銀行的名稱,在信用證付款方式下)或[ ]買方(在託上付款方式下)出具匯票。

2.運輸單據(選擇如下之一)

[ ]1)標明通知收貨人或____________(銀行)的全套清潔已裝船提單,該提單為[ ]空白抬頭,[ ]空白背書,並註明[ ]運費已付或[ ]運費待付。

[ ]2)簽發給____________(銀行)不可轉讓的海洋運單,標明運費 [ ]預付,[ ]已付或 [ ]待付, 通知____________(銀行)

[ ]3)多式聯運單據

[ ]4)航空運輸單據(空運單據/空運貨單)

[ ]5)鐵路運輸單據

[ ]6)信使及郵遞收據

3.其它單據

1)商業發票

2)[ ]保險單 [ ]保險憑證

3)由____________(銀行)出具的質量檢驗證明/檢驗報告/分析證明

4)原產地證明 [ ]FORM A(普惠制原產地證)

5)裝箱單

6)重量單

7)[ ]發貨通知書 [ ]裝船需知

1到7項單據需要原本______份和副本______份。

4.其它單據(如要需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3 銀行費用

依照根據上述 10.1款選擇的付款方式,買方應承擔發生在

[ ]開證行(如以信用證支付),

[ ]託收行(如以D/P或D/A方式支付),

[ ]匯付行(如以匯付方式支付),

所在國的所有銀行費用。

除非雙方另有約定。賣方應承擔發生在該國以外所有銀行費用。

11.交貨條款

11.1 包裝

所有貨物均須包裝,以防止因受潮、生鏽、水份、腐蝕及震動致損,且包裝應適合[ ]海運,甲板上/非甲板上運輸,[ ]多式聯運,[ ]集裝箱運輸。

賣方應承擔貨物因不充分或不適當包裝造成的貨物損害或滅失的責任。

如果待運的貨物中包含有易燃危險品,賣方應在每一包裝表面註明運輸及搬運中特別注意的事項以及識別號碼或國際慣例及/國際規則中對此類物品要求的其它標記。

每一包裝的尺寸、毛重、淨重以及其它必要的注意出項,例如;“不要倒”、“防潮”、“小心輕放”、“固定”等,無論何時如有必要應以不褪色的顏料印刷在每件包裝的表面。

11.2 裝運條款

11.2.1 如果是在CFR或CIF條件下裝運,賣方應在裝運前不遲於______日,以電報/傳真的方式通知買方裝運船名、船籍、船齡和其它有關該船的詳細情況,以及每次裝運貨物的合同號。經買方對船隻公司確認接受後,賣方才可裝運。但買方不能無理延遲上述確認,買方應在接到通知後3個工作日內最遲5個工作日內做出確認,否則即視為已被確認。

11.2.2 如果是在FOB條件下發運貨物,買方應按合同規定的裝運期訂艙。賣方應在合同規定的裝運期前至少______天,以電報/傳真的方式,將合同號、商品名稱、數量、總金額、件數、總重量、總體積以及貨物裝運港備妥待運的日期通知買方。買方應於裝運船隻預計抵達裝運港的日期至少______日前,以電報/傳真的方式通知合同號、商品名稱、數量、總金額、件數、總重、總體積及貨物在裝運港適合裝運的日期、買方應至少在船隻到達裝運港的預計日期前______日,通知賣方船名,預計抵港日期及合同號,以便賣方辦理裝運。如果需對運輸船隻或到達日期做出變動,買方或其貨運代理人應及時通知賣方,但不能遲於預計抵達日前______日,以便賣方做出必要的安排、如果船隻未在買方通知的抵達日後______日內抵達裝運港,買方應承擔自______日後開始計算的一切實際費用,包括倉儲費及利息。但這不影響賣方根據合同及國際貿易術語解釋通則中的規定所要求的索賠。

如果運輸船隻按賣方通知到達裝運港而賣方未能按規定及時貨物備妥待運,那麼賣方應對空艙費及滯期費負責。

11.2.3 如果是在FOB/CFR/FCA條件下發運貨物,賣方應於貨物裝運完畢後立即以電報/傳真的方式向買方及/或其指定的收貨人發出發貨通知書。該通知書應包括合同號、商品名稱、數量、毛重、尺寸、發票金額、提單號、啟航日及預計抵達卸貨港的日期。

如果在FOB或CFR條件下裝運貨物時,賣方未及時向買方及/或其指定的收貨人發出發貨通知以致買方不能及時投保,那麼賣方應對運輸過程中貨物發生的損害和/或損失負責。

11.2.4 此條款應作保留或刪除

貨物裝運後,賣方應[ ]隨船將下列單據的副本一式兩份發送給買方:

(1)海運提單(或根據10.2條第2款要求的其它運輸單據)

(2)商業發票(分批裝運時須註明裝腔作勢船批號)

(3)裝箱單

(4)重量/數量

(5)原產地證書

(6)由____________簽發的品質檢驗證明/檢驗報告/分析證明

(7)所需的其它單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1.2.5 賣方應在實際裝船日後______工作日內向買方或其指定的收貨人航寄上款所列單據副本各一份。

11.2.6 裝運期以第10條規定的信用證的及時簽發為準。

發貨日指提單日,航空運單日期,鐵路發貨通知或多式聯運單據日期。

12.保險

如果在FOB、CFR、FCA、或CPT條件下發運貨物,應由買方負責投保。

如果在CIF或CIP條件下運送貨物,賣方應按發票金額的110%投保[ ]平安險,或[ ]水漬險,或[ ]一切險。另投附加險應包括: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擔保(分別選擇13.1或13.2)

[ ]13.1 賣方應保證所交付的所有貨物的品質、規格和包裝符合合同規定。擔保期應持續到

[ ]若為分批裝運,則在最後一批貨物交付日後______月;

[ ]在卸貨港完成卸貨日後______月,但最遲不能超過交貨日後______月;

[ ]貨物到達目的的港日後______月,但無論如何不應超過貨物到達卸貨港之日後______月。

[ ]雙方接受簽署的驗收證書之日後______月,但不能超過貨物到達卸貨港之日後______月。

[ ]13.2 賣方應在保證其根據合同交付貨物的品質、規格及包裝符合合同規定、賣方不擔保貨物適合特定目的或環境,除非合同另有規定或在簽訂合同時已告知賣方。擔保期一直持續到

[ ]交貨日後,如果是分批裝運,則在最後一批貨物交付日後______月。

[ ]在卸貨港完成卸貨之日後______月,但最遲到交付日後______月

[ ]貨物到達目的地之日後______月,但無論在何種情況下不應超過貨物到達卸貨港之日後______月。

[ ]雙方簽署驗收證書之日後______月,但不應超過貨物到達卸貨港之日後______月。

13.3 如果買方發現貨物違反上述擔保,並根據第17.1條在擔保期內通過賣方,而且違反擔保的原因在於賣方,那麼買方有權向賣方提出索賠,應根據第17條來解決買方擔保權利和賣方擔保義務。

在工廠的書面説明有誤,或者對產品非正確使用,或者根據產品的正常損耗性質而對產品的零部件造成的正常損耗的情況下,應排除賣方的擔保義務。

14.檢驗

14.1 交貨前檢驗(從14.1.4或是14.2.2中選擇一款)賣方應在貨物裝運前向檢驗機構申請對貨物的品質、規格、數境、重量、包裝、安全、衞生及健康要求根據

[ ]本合同中的規定,或

[ ]____________標準,進行檢驗。

上述檢驗機構簽發的檢驗證書構成賣方要求付款時必須出具的單據之一。

檢驗機構;

在中國:a)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______進出口商品檢驗局

b)__________________(如果中國的法律、法規允許其它的檢驗機構則加入)

在德國:____________(如果強制要求檢驗則加入)

[ ]14.1.2 工廠檢驗

賣方應在貨物裝運前向買方出具工廠根據

[ ]合同的規定,或

[ ]__________________標準

對貨物的品質、規格、數量、重量、包裝及安全、衞生或健康要求籤發的檢驗報告。

上述檢驗報告應構成賣方要求付款時出具的單據之一。

14.2 到貨檢驗

為了實現擔保存權或其它請求權,買方有權在貨物到達

[ ]最終目的地

[ ]卸貨港後

向檢驗機關申請檢驗貨物的權利。

檢驗機關;

在中國:a)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______進出口商品檢驗局;

b)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在德國:____________(根據買方的選擇或德國法則加入)

買方應在檢驗前向賣方發出檢驗通知,以便賣方有充足時間參加檢驗,賣方可以自行決定並承擔費用參加檢驗。如果買方及時通知而賣方不參加。則檢驗可在賣方缺席的情況下進行。

買方應根據本合同第17.1(a)和(b)的規定進行檢驗。

15.不可抗力

合同當事人因洪水、火災、地震、雪災、旱災、冰雹、風或其他該方當事人無法控制,並在簽訂本合同時不能合理預見、不可避免或無法克服的事件造成其無法履行或遲延履行全部或部分合同義務,則該合同一方當事人應免責。但是,因不可抗力而影響其履約的合同一方應儘快通知另一方條件的發生,並應在事件發生後不遲於______天向另一方發送由有關機構或某一中立且獨立的第三方出具的關於發生不可抗力事件的證明或文件。

如果不可抗力事件持續超過______天,合同雙方可協商合同的履行或終止。如果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______月內雙方不能達成協議,則任何一方有權終止合同。如果合同如此終止,則任一方應自行承擔各自的費用,且不能對解除合同有關的損失要求賠償。

16.延遲賠償

16.1 如果買方在到期時未支付價款,則其有義務向賣方支付未付價款及逾期利息,利率按從到期日至實際支付日以息______%計算,該逾期利息應按賣方要求支付。

16.2 未及時開具信用證

如果買方因為自身的原因未能按合同規定按時開具信用證,除非雙方協議有寬限期,則買方應向賣方支付罰金。罰金應按遲開信用證每_____日收取信用證金額_____%的比率計算,但罰金不能超過買方應開而未開信用證總金額的______%。在計算罰金時,少於_____日應視為______日。

16.3 未及時交貨

如果賣方因自身原因未能按合同規定按時交付所有或部分貨物(包括達成一致的文件),除非雙方協議有寬限期,則賣方應向買方支付罰金、罰金應按遲交貨物每______天收取遲交貨物總金額的______%計算,但是,罰金不能超過遲交貨物總金額的______%。在計算罰金時,少於______日應視為______日。

16.4 在不影響合同雙方根據第18.1條享有的權力下,第16.1條且/或16.2條且/或16.3條規定的賠償應是對於由於此種延遲而造成的損失的唯一賠償。

17.期間

17.1 如果貨物的品質、規格、數量、重量、包裝及對安全、衞生或健康的要求不符合合同的規定則買方應在賣方發出索賠通知,並有權以本合同第14.2條規定的檢驗機構簽發的檢驗證明作為依據向賣方索賠,並在

[ ]a)貨物到達最終目的地之日後______日內只要該日不超過貨物到達卸貨港之日後______日

[ ]b)在保證期內發現故障或缺陷的情況下,最遲應在發現故障後______周內列出索賠理由,如果貨物與合同不符並且賣方應對此負責,則賣方應在收到買方的通知後立即,或至多______周內,自己承擔費用

[ ]修理或替換該貨物,或補足短缺的數量,買方不得對所受損失索賠或要求解除合同,除非賣方顯然未能修理或替換。

[ ]修理或替換該貨物,或補足短缺的數量,並且如果買方因賣方而遭受損失的話,則根據第17.4條向買方賠償。

[ ]根據貨物瑕疵程度,如果買方遭受損害、損失,則根據其受損害的程度和損失的數量,通過雙方協議對貨物降價。

如果在雙方協商的時間期限內,修理、替換或降價顯然沒有達到要求,並且/或者此種不符達到了根本性違反合同,則買方有權解除合同。

17.2 如果買方未在第17.1(a)和(b)規定的時間內要求索賠,則買方應放棄對數量不足或明顯的質量缺陷要求索賠的權利。

17.3 賣方在收到本合同第14.2條規定的檢驗機構出具的檢驗證明後不遲於______日對買方的索賠要求作出答覆。如果賣方未在上述期限內作出答覆,剛買方的索賠要求則被視為接受。

17.4

[ ]本合同中賣方的責任應限於直接損失和直接損害。這一限制不適用於完全疏忽或故意瀆職的情形。

[ ]本合同中賣方的責任或因違約而構成的賣方的責任應限於總額____________。這一限制不適用於完全疏忽或故意瀆職的情形

至於下述情況,上述選擇之一不適用:

違約一方應對因其違約而給未違約方造成的損失負責,如果違約方在簽訂合同時根據其已知的事實和情況預見到或理應預見到其違約可能導致未違約方造成損失。

18.終止合同

18.1 除非另有規定,本合同在下述任一情況下終止:

(1)通過雙方共同書面協議;或

(2)如果另一方完全因其責任在合同規定的時間期限內未履行其義務,程度嚴重,並且在收到未違約方的書面協議後______日內未能消除違約影響或採取補救措施,在此種情況下,非違約方應給另一方書面通知來終止合同。

18.2 合同終止不影響終止合同方的任何權利,包括但不限於其根據17.4條要求對應合同終止而遭受的損害賠償的權利。

19.税收

與本合同有關及在執行本合同中由中國政府根據生效的税收法律徵收的所有税收由[ ]買方[ ]賣方,即本合同的中方來支付。與本合同有關及在執行本合同中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土以外徵收的所有税收應由[ ]買方,即本合同的德方支付。

所有税收應以《中華人民共和國與德意志聯邦共和國避免雙重徵税協定》為準。

20.國際貿易術語解釋通則

除非合同中另有規定合同的條款應依照國際商會提供的《國際貿易術語解釋通則(INCOTERMS 1999)國際商會第460號出版物》予以解釋。

21.仲裁

因本合同而產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所有爭議,包括有關本合同的成立,生效或終止的問題應最終通過仲裁來裁決,排除通常的法院對爭議作出判決。

為了以仲裁來裁決爭議,案件應提交給

[ ]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仲裁程序應在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______進行。

[ ]德國仲裁機構。仲裁程序應在德國___進行。

[ ]____________(合同雙方同意的其它國際仲裁機構例如巴黎國際商會的仲裁機構、蘇黎世商會的仲裁機構或香港國際仲裁中心。)

仲裁過程應以英語根據雙方選擇的上述各仲裁機構的程序規則進行。

22.通知

任何通知應以書面形式,並應有專人送交,傳真、電傳發送或航空快件寄送,當在合同抬頭指定的地點由合同方派專人送交時,或若合同方以傳真或電報的方式發送,則發送日後一天,或若合同方以信函方式寄送,則另一方收到信函時,通知應被視為送達。

23.其他

23.1 附件應構成本合同不可缺少一部分

23.2 本合同用英文書就,文件用____________(語言)

23.3 生效日期

本合同應生效於(生效日期)

[ ]從雙方授權的代表正式簽訂日起。

[ ]經____________簽署並批准後,如果法律要求批准。批准應在買方簽署並通知賣方後30天內取得。

[ ]其它條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上述條款由買方和賣方協商同意,買方、賣方簽字如下。

買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用產品採購合同樣本 篇10

需方:

供方:

雙方就採購貨物及相關審宜,經充分好協商,達成一致,特簽訂本合同,以共同信守。

一、產品名稱、型號、(規格)、單位、數量、單價、金額、交貨時間

二、交貨地點:

三、交貨方式:

四、貨物包裝要求:供方應確保包裝質量滿足運輸安全要求,保護產品自身不受損害以及滿足產品本身特性的要求。

五、乙方須完全按照甲方要求保質保量、及時送貨(送貨時應附產品合格證、檢驗報告、公司執照複印件)。

六、風險承擔:貨物運輸過程中發生的滅失、毀損等一切風險均有供方承擔。

七、質量及驗收標準:□樣品□企業標準□行業標準□國家標準。

八、貨物驗收:貨物送達後,需方按驗收標準對貨物進行檢測驗收,如有問題或數量短缺問題,供方應在得到需方通知後。3天內派人到需方處理相關事宜,根據問題的嚴重程度,需方可以採取拒絕接受或限期補貨,貨款折扣等方式進行處理,供方經告之不來處理的,合同自動解除,需方有權向供方追索相應損失。

九、貨款結算:

合同總價款為人民幣:(大寫)元(00000.000)名稱:銀行賬號:開户行:

十、產品經需方驗收合格,數量無誤,辦理入庫手續,雙方按約定的付款方式進行貨款結算。違約責任:供方不能按期交貨的,每逾期一口,應承擔貨款總額是2%違約金,依此類推,需方要以在貨款中直接扣除違約金部分:因供方產品質量問題而使需方造成損失的,供方應承擔賠償由此引起的損失責任。

十一、爭議解決方式:因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調不成的,任何一方也可以直接向需方所在人民法院起訴。

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壹式兩份,雙方各執壹份,各份具有同等效力,以傳真形式簽訂合同蓋章回傳之日起開始生效,修改無效。

需方:

供方:

年月日:

通用產品採購合同樣本 篇11

甲方(買方):

乙方(賣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互利互惠的基礎上,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特簽訂以下合同條款。

一、合同標的物

1、志燈由甲方向乙方購買。

2、本合同標的物描述及價款如下表:

3、乙方提供的貨物應當符合以下標準:

(1)國家規定的標準(既消防驗收標準)

(2)符合設計規範及相關標準,無任何次劣產品。

4、乙方向甲方提供的貨物應是國家規定有相應生產資質企業所生產。

本合同簽訂時,乙方須提供產品生產廠家營業執照複印件(蓋章)及產品質量合格證,以便甲方備案之用。

二、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為:20__年9月28日至20__年9月28日

三、供貨及驗收

1、甲方向乙方購買貨物,由乙方送貨至__x,送貨方式為__x

2、甲方需乙方送貨應於送貨前間準備貨物,保證按時到貨。貨到時,甲方負責提供放置貨物的場地。

3、乙方將貨物送至合同約定地點後,甲方負責提供放置貨物的場地。

4、乙方將貨物送至合同約定地點後,甲方檢驗後收貨,具體步驟如下:

(1)貨到後,乙方提供貨物清單,甲方(項目部)指定管理員在當天時間內組織檢驗。檢驗人員負責檢驗貨物數量、質量、損耗等方面。

(2)甲方(項目部)驗收貨物時乙方應有相關人員在場,並在貨物清單上簽字。

(3)檢驗合格後甲方(項目部)正式收貨物,並在貨物清單上簽字確認,乙方依此作為送貨憑證及甲方支付憑證,否則甲方不予付款。

(4)貨物驗收不合格(包括貨物質量不合約定、型號不符等),甲方向乙方在場人員説明情況後,不予確認,並有權要求乙方調換貨物、退貨,因此造成乙方損失的,由乙方自行負擔。

四、貨款支付貨款支付採取以下方式:

1、認,乙方以此為憑證,報請甲方領導簽字後,甲方付貨款的60%;餘額待竣工驗收合格後15日內付至95%,其他5%待一年合同期滿後付清。

2、貸款的支付採取支票、轉賬等非現金方式進行。

3、乙方在收款時應採取相應金額的合法發票。

五、雙方權利義務及違約責任

1、乙方未按甲方要求的時間地點送達貨物,應承擔此次送貨數額的違約金。造成甲方工程上損失,甲方保留要求乙方賠償的權利。

2、乙方送達之貨物經甲方經驗收不合格,甲方有權拒絕或要求乙方退貨、補貨。乙方應承擔此次送貨數額款項50%的違約金。造成甲方工程損失的,甲方保留要求乙方賠償的權利。

3、乙方不能按合同約定數量交貨,應在約定交貨時間提前方。甲方可根據乙方狀況進行評估,如果甲方根據評估認定乙方不能繼續履約,可解除本合同,並與三天前通知乙方,乙方不得有異議。甲方根據甲方(項目部)認定供貨數量進行結算。由此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應應承擔賠償責任。

4、乙方無正當理由停止供貨的,應承擔未履行部分貨款總值金,造成甲方工程施工無法進行、耽誤工期或其他損失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實際損失。

5、乙方所提供的貨物質量不符合合同約定、貨物總數量短缺或其他應當歸責於乙方的原因,造成甲方工程施工無法進行、耽誤工期或其損失的,乙方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總價款20%的違約金,甲方並有權保留要求乙方賠償實際損失的`權利。

6、甲方未能按約定付款的,應承擔未付款的違約金。如因乙方偽造數據、改變合同約定的貨物單價等,而製作付款申請書請求甲方付款的,甲方有權決絕付款,並不承擔違約責任

六、保修期限及責任

產品由甲方負責成套設備的安裝。乙方負責調試、糾正及驗收手續的辦理。產品送檢合格其費用由甲方提供;如送檢不合格一切損失皆由乙方負責,保修期內應主動配合甲方進行維修、調試,保修期內如因產品質量問題,造成甲方無法使用的,應有乙方及時無償更換。產品最終質量以有專業檢測資質的檢測單位出具的複試報告為準。

七、不可抗力

1、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出現不可抗力是指合同簽訂時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自然客觀條件。

2、合同履行過程中出現不可抗力的情形,致使一方或雙方不能履行合同約定條款時,不能履行方應在不可抗力情形發生之日起日內向對方書面通知,在取得合法機關有效證明後,根據不可抗力對合同履行的影響程度,經一方同意後履行方可拖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義務,並可根據部分或全部免除履行方責任。

3、合同遲延履行所發生的不可抗力,履行方不免除責任,並必須承擔遲延履行的違約責任。

八、其他

1、雙方應在本合同簽訂時提交給對方相應資料備案:

(1)乙方是法人、個體工商户或其它經濟組織的,應提交《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或《個體工商户營業執照》副本複印件並加蓋公章;

(2)乙方屬個人的,應提交合法的身份證明文件;

(3)乙方以代理人身份簽訂本合同的,應當提交被代理人出具的《授權委託書》,《授權委託書》中應明確載明代理人授權範圍;

(4)乙方提交生產廠家名稱、生產質量合格證書及相關説明,以便甲方備案使用;

2、本合同簽訂時需甲方公司蓋章及項目經理簽字認可,否則本合同不產生法律效力。

3、本合同的簽訂,除甲方(項目經理)簽字或者蓋章認可的,甲方的其他工作人員不能代表甲方處理因本合同引起的債權債務,擅自處理債權債務行為包括但不限於出具欠款證明、對賬單據等等,因此而產生的債權債務甲方不予認可,且對甲方不產生法律效力。

九、爭議的解決

凡因本合同履行產生的一切爭議,甲乙雙方本着互利互惠的態度,通過友好協商解決爭議。如協商不能達成一致,雙方中任何一方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合同效力及其他

1、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採購合同是企業(供方)與分供方,經過雙方談判協商一致同意而簽訂的“供需關係”的法律性文件,合同雙方都應遵守和履行,並且是雙方聯繫的共同語言基礎。

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同具法律效力。

3、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於本合同同時使用,補充合同與本合同矛盾的,以補充合同為準。

4、本合同的附件包括雙方的資格資料、送貨收貨清單、來往賬單、支付證明等,與本合同同時使用,同具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乙方(簽字或蓋章)

項目經理:簽約負責人:

年月日年月日

通用產品採購合同樣本 篇12

甲方[採購方]:

乙方[銷售方]:

甲、乙雙方經協商,就甲方向乙方採購本合同第一條所述的物資材料事宜達成一致,特此簽訂本合同,以明確相關事項並約束雙方。

二、總價款及支付:

1、甲方向乙方採購本合同下的物資材料應當向乙方支付的總價款為叁拾貳萬肆仟玖佰伍拾元整人民幣[¥324950.00]。

2、本合同生效之日起算三個工作日內,甲方應當向乙方支付 玖萬柒仟肆佰捌拾伍元整元人民幣[¥97485.00][總價款的30%]作為定金,該定金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使用。

3、乙方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將甲方所採購的物資材料向甲方交付之日起算三個工作日內且未對乙方所售物資材料提出質量異議,則甲方應當向乙方支付壹拾陸萬貳仟肆佰柒拾伍元整元人民幣[¥162475.00] [總價款的50%]。

4、甲方應當在酒店開業後半年之日後的七日內將剩餘貨款一次性向乙方付清。

三、質量標準:

1、符合國家標準。

2、甲乙雙方以樣品作為標準的,甲乙雙方應當簽署《樣品標準確認書》並封存雙方所認可的樣品。

四、交貨:

甲、乙雙方同意按照下述約定辦理:乙方應當在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算的30日內將甲方所採購的物資材料運送到甲方所指定的位於廣西南寧市的工程施工地點並在該地點向甲方交貨,運輸、卸貨、卸貨後搬運到甲方指定地點放臵的費用及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

五、驗收:

1、交貨驗收:

甲方在乙方向甲方交付甲方所採購的物資材料時應當對物資材料的包裝完好性、數量進行檢查,並對包裝破損的物資材料有權拒絕接收,對數量不足的應當加以簽註。

2、甲方使用中的驗收:

[1]、甲方在使用所採購的物資材料過程中,對於不符合約定的質量標準的物資材料,甲方應當妥善保管並通知乙方或乙方的執行合同聯絡人,乙方或乙方的.執行合同聯絡人接到甲方的通知後應當派員在接到通知之日的三日內到達甲方處與甲方人員共同核驗質量問題,乙方違反前述規定的,視為甲方異議成立並認定乙方所售貨物存在質量問題。

[2]、甲方提出質量異議期限的日期為自甲方收貨之日起算三十日,若甲方未能在收貨之日起算三十日內使用完畢乙方所售貨物的,則甲方質量異議的期限延長至滿六十日。前述之延長並不應當影響甲方按照本合同第二條第5款所約定的甲方向乙方支付貨款的責任,但甲方照前所述的付款也並不表明乙方所售的貨物完全符合質量標準的約定。

[3]、若乙方所售貨物的質量需要在使用後的一定時間內方能評判的或只有在使用後方能加以辨別的,甲方有權在上述兩款多規定的期限之外的時間對於乙方所售貨物提出質量異議並按照上述第1款之約定作出通知,乙方對於通知之應對情況所產生的法律責任與上述第1款所述相同。

六、退貨、換貨與補貨:

1、對於確有質量問題的貨物,乙方應當接受甲方提出的退貨要求或換貨要求,並在甲方提出相應的要求之日起算3日內將退貨運離甲方施工現場或將更換的貨物送到甲方所指定的位於廣西南寧市的工程施工地點並在該地點向甲方交貨,運輸、卸貨、卸貨後搬運到甲方指定地點放臵的費用及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

2、若乙方所售貨物屬於在使用後需要在外觀上具備一定的觀賞效果或有某重其他特定要求的貨物,乙方應當保證庫存有與乙方所售貨物在品質、規格、型號、顏色、外觀等方面完全一致的至少達到甲方在本合同下采購數量的20%的貨物以備甲方在本合同下采購數量不足而需要增加採購時能夠按照本合同所約定的貨物單價、交貨期限向甲方供貨。

七、執行合同聯絡人:

1、甲方指定 ([公民身份號碼: ],24小時開機有效移動電話: )作為甲方執行本合同的聯絡人,聯絡人行使本合同所約定的權利,未約定不得行使。

2、乙方指定 ([公民身份號碼: ],24小時開機有效移動電話: )作為乙方執行本合同的聯絡人。

八、通知:

甲、乙雙方相互之間按照以下所作出的任何通知均屬有效通知:

[1]、向登記於本合同的執行合同聯絡人的移動電話發送短信。

[2]、向登記於本合同的經辦人的移動電話發送短信。

[3]、向乙方登記於本合同的地址郵寄送達通知。

九、違約責任:

1、鑑於甲方工程施工工期緊工程量大,若乙方遲延交貨不僅將導致甲方所採購物資材料本身的工程施工拖延,而且將導致其他配套施工的拖延,因此,乙方每遲延交貨一天,應當向甲方支付賠償金人民幣 元。

2、因乙方所售貨物質量問題造成退貨、換貨而導致甲方工程施工拖延的,自甲方提出退貨、換貨通知之日起直至乙方重新向甲方交付質量合格的貨物之日的期間內,乙方每日應當向甲方支付賠償金人民幣 元。

3、因乙方未盡本合同約定的義務備貨導致甲方無法補貨而造成的甲方被迫重新向第三方採購貨物的,或乙方未及時給予甲方換貨或退貨而造成甲方被迫重新向第三方採購貨物的,乙方還應當賠償甲方重新採購所花費的價格高於本合同價格的價差損失。

4、違約方應當承擔相對方因應對違約方的違約行為、追究違約方的違約責任所支付的包括但不限於聘請律師代理、聘請其他專家工作、調查、公證等的報酬、費用。

十、本合同的變更、解除:

1、本合同未經甲乙雙方按照與簽署本合同相同的方式書面確認、變更的,本合同不得變更。任何個人無權以任何方式變更本合同,但獲得書面承認、追認的除外。

2、本合同按以下約定解除:

[1]、乙方遲延交貨達三日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2]、乙方對於甲方提出的質量異議拒絕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派員核驗或雖鏡核驗確定存在質量問題但拒絕退貨或換貨或在三日內未予解決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3]、若甲方所採購物資材料由乙方分批交貨的,每批遲延交貨達三日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4]、上述之合同解除以甲方所表達的解除本合同的意思表示的通知按照本合同第八條所述的通知方式到達乙方即生效。

十一、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經甲乙雙方蓋章並經辦人簽名即生效。

甲方:

乙方:

簽訂日期:

通用產品採購合同樣本 篇13

1.定義

本合同下列術語應解釋為:

a.“合同”係指買賣雙方簽署的、合同格式中載明的買賣雙方所達成的協,包括所有的附件、附錄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構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b.“合同價”係指根據合同規定賣方在正確地完全履行合同義務後買方應付給賣方的價格。

c.“貨物”係指賣方根據合同規定須向買方提供的一切設備、機械和域其材料。

d.“服務”係指根據合同規定賣方承擔與供貨有關的輔助服務,比如運輸保險以及其他的伴隨服務,比如安裝、調試、提供技術援助、培訓和合同中規定賣方應承擔的其他義務。

e.“合同條款”是指本合同條款。

f.“買方”買方名稱在合同條款資料表中指明。

g.“賣方”賣方名稱在合同條款資料表中指明。

h.“項目現場”本項目現場名稱在合同條款資料表中指明。

i.“天”指日曆天數。

2.適用性

2.1 本合同條款適用於沒有被本合同其他部分的條款所取代的範圍。

3.來源地

3.1 本合同項下所提供的貨物及服務均應來自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或是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有正常貿易往來的國家(以下簡稱“合格來源國”)和地區。

3.2 本條所述的“來源地”係指貨物開採、生長、生產地或提供服務的源地。經過製造加工的產品或經過實質上組裝主要元件而形成的產品均可稱為貨,商業上公認的新產品是指在基本特徵、目的或功能上與元部件有實質性區別的產品。

3.3 貨物和服務的來源地有別於賣方的國籍。

4.標準

4.1 本合同下交付的貨物應符合技術規格所述的標準:如果沒有提及適用準,則應符合貨物來源國適用的官方標準。這些標準必須是有關機構發佈的最新版本的標準。

4.2 除非技術規格中另有規定,計量單位均採用公制。

5.使用合同文件和資料

5.1 沒有買方事先書面同意,賣方不得將由買方或代表買方提供的有關合或任何合同條文、規格、計劃、圖紙、模型、樣品或資料提供給賣方僱傭於履行本合同以外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本合同的僱員提供,也應注意保密並限於履行合同必須的範圍。

5.2 沒有買方事先書面同意,除了履行本合同之外,賣方不應使用合同條第5.1條列舉的任何文件和資料。

5.3 除了合同本身以外,合同條款5.1條列舉的任何文件是買方的財產。如果買方有要求,賣方在完成合同後應將這些文件(全部拷貝)還給買方。

6.專利權

6.1 賣方應保證,買方在中華人民共和國使用該貨物或貨物的任何一部分,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專利權、商標權或工業設計權的起訴。

7.履約保證金

7.1 賣方應在收到中標通告書後三十(30)天內,向買方提交合同條款資料中所規定金額的履約保證金。

7.2 履約保證金的金額應能補償買方因賣方不能完成其合同義務而蒙受的損失。

7.3 履約保證金應用本合同貨幣,或買方可以接受的一種可自由兑換的貨採用下述方式之一提交:

a.由買方接受的在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和營業的銀行;或買方可接受外國銀行通過在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和營業的銀行,用招標文件提供的格式,或其他以買方接受的格式提交的銀行保函或不可撤銷的信用證;或銀行本票或保付匯票。

7.4 在賣方完成其合同義務包括任何保證義務後三十(30)天內,買方將把履行保證金退還賣方。

8.檢驗和測試

8.1 買方或其代表應有權檢驗和/或測試貨物,以確認貨物能符合合同規格的要求,並且不承擔額外的費用。合同條款和技術規格將説明買方要求進行的檢驗和測試,以及在何處進行這些檢驗和測試。買方將及時以書面形式把進行檢驗和/測試的代表的身份情況通知賣方。

8.2 檢驗和測試可以在賣方或其分包人的駐地、交貨地點和域貨物的最終的地進行。如果在賣方或其分包人的駐地進行,檢察員應能得到全部合理的設施和協助,買方不應承擔費用。

8.3 如果任何被檢驗或測試的貨物不能滿足規格的要求,買方可以拒絕接該貨物,賣方應更換被拒絕的貨物,或者免費進行必要的修改以滿足規格的要求。

8.4 買方在貨物到達買方國家後對貨物進行檢驗、測試及必要時拒絕接受物的權力將不會因為貨物在從來源國啟運前通過了買方或其代表的檢驗、測試和認可而受到限制或放棄。

8.5 在交貨前,賣方應讓製造廠家對貨物的質量、規格、性能、數量和重等進行詳細而全面的檢驗,並出具一份證明貨物符合合同規定的檢驗證書,檢驗證書是付款時提交給議付行的文件的一個組成部分,但不能作為有關質量、規格、性能、數量或重量的最終檢驗。製造廠家檢驗的結果和細節應附在質量檢驗證書後面。

8.6 貨物低達目的港和/或現場後,買方應向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出入境檢驗檢疫局(以下稱為檢驗檢疫局)申請對貨物的質量、規格、數量和重量進行檢驗,並出具交貨後檢驗證書。如果檢驗檢疫局發現規格或數量或兩者有不一致的地方,買方有權在貨物到達現場後九十(90)天內向賣方提出索賠。

8.7 如果在合同條款第15條規定的保證期內,根據檢驗檢疫局檢驗的結果發現貨物的質量或規格與合同要求不符,或貨物被證實有缺陷,包括潛在的缺陷或使用不合適的材料,買方應及時向賣方提出索賠。

8.8 合同條款第8條的規定無論如何也不能免除賣方在本合同項下的保證義務或其他義務。

9.包裝

9.1 賣方應提供貨物運至合同規定的最終目的地所需要的包裝。以防止貨在轉運中損壞或變質。這類包裝應足以承受但不限於承受轉運過程中的野蠻裝卸,暴露於惡劣氣温,鹽分大和降雨環境,以及露天存放。包裝箱的尺寸及重量應考慮貨物最終目的地的偏遠程度以及在所有轉運地點缺乏重型裝卸設施的情況。

10.裝運標記

10.1 賣方應在每一包裝箱相鄰的四面用不可擦除的油漆和明顯的英語字樣做出以下標記:_________。

10.2 如果單件包裝箱的重量在2噸(t)或2噸(t)以上,賣方應在包裝箱兩側用英語和國際貿易通用的運輸標記標註“重心”和“起吊點”以便裝、卸和搬運。根據貨物的特點和運輸的不同要求,賣方應在包裝箱上清楚地標註“小心輕放”、“此端朝上,請勿倒置”、“保持乾燥”等字樣和其他國際貿易中使用的適當的標記。

11.裝運條件

11.1 如果是與外國賣方簽訂的到岸價(CIF)/“運費和保險付至_________”價(IP)的合同:

a.賣方應負責安排訂艙位、運輸和支付運費,以確保按照合同規定的交貨交貨。

b.提單/空運提單日期應視為實際交貨日期。

c.除非另行同意,貨物不能放在甲板上運輸,也不能轉運。

d.承運的船隻應來自合格來源國。

e.目的港/項目現場在專用條款資料表中有規定。

11.2 如果是與國內賣方簽訂出廠價(EXW)合同:

a.賣方應負責安排內陸運輸,但由買方支付運費。

b.有關運輸部門出具的收據的日期應視為交貨日期。

11.3 賣方裝運的貨物不應超過合同規定的數量或重量。否則,買方對超運數量或重量而產生的一切費用和後果不承擔責任。

12.裝運通知

12.1 如果是與外國賣方簽訂的到岸價(CIF)/“運費和保險付至_________”價(IP)的合同

a.賣方應在合同規定的裝運日期之前,即海運前三十天(30)天或空運前十(14)天內以電報或電傳或傳真形式將合同號、貨物名稱、數量、箱數、總毛重、體積(立方米或用m3表示)和在裝運口岸備妥待運日期通知買方,同時,賣方應用航空信把詳細的貨物清單一式5份,包括合同號、貨物名稱、規格、數量、總體積(立方米或用m3表示)、每箱尺寸(長×寬×高),單價、總金額、啟運口岸、備妥待運期和貨物在運輸、儲存中的特殊要求和注意事項等寄給買方。

b.賣方應在貨物裝船完成後二十四(24)小時之內以電報或電傳或傳真形式合同號、運輸工具名稱及啟運日期通知買方。如果每個包裝箱的重量超過20噸(t)號、貨物名稱、數量、毛重、體積(立方米或用m3表示)、發票金額、或體積達到或超過長12米(m),寬2.7米(m),和高3米(m)賣方應將每個包裝箱的重量和體積通知買方,易燃品或危險品的細節還應另行註明。

12.2 如果是與國內賣方簽訂出廠價(EXW)合同:

a.賣方應在合同規定的鐵路/公路/水遠裝運日期之前三十(30)天內或空運運日期之前十四(14)天內以電報或電傳或傳真形式將合同號、貨物名稱、數量、箱數、總毛重、總體積(立方米或用m32表示)和備妥待運的日期通知買方,同時,賣應用掛號信把詳細的貨物清單一式五份,包括合同號、貨物名稱、規格、數量、總毛重、總體積(立方米或用m3表示)、每箱尺寸(長×寬×高),單價、總金額、啟運口岸,備妥待運日期和貨物在運輸、儲存中的特殊要求和注意事項等通知買。

b.賣方應在貨物裝完後二十四(24)小時之內以電報或電傳或傳真形式將合號、貨物名稱、數量、總毛重、體積(立方米或用m3表示)、發票金額、運輸工具名稱及啟運日期通知買方。如果每個包裝箱的重量超過20噸(t)或體積達到或超過長1米(m),寬2.7米(m)和高3米(m),賣方應將每個包裝箱的重量和體積通知給買方,易燃品或危險品的細節還應另行註明。

c.在出廠價合同項下,如果是因為賣方延誤不能用電報或電傳或傳真形式上述內容通知買方,使買方不能及時辦理保險,由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應由賣方負責。

13.交貨和單據

13.1 賣方應按照“貨物需求一覽表”規定的條件交貨。賣方應提供的裝運細節和/或其他單據在“合同條款資料表”中有具體規定。

13.2 本合同下的“出廠價(EXW)”、“離岸價(FOB)”、“貨交承運人價(FA)”、“到岸價(CIF)”、“運費、保險付至_________價(CIP)”及其他用於説明各方任的貿易術語應按照巴黎國際商會出版的目前版本的國際貿易慣例術語解釋通則(Icotems)來解釋。

13.3 對從國外供應的貨物:

a.賣方應在貨物裝完啟運後以電報或電傳的形式將全部裝運細節,包括合號、貨物説明、數量、運輸工具名稱、提單號碼及日期,裝貨口岸、啟運日期、卸貨口岸等通知買方和保險公司。賣方應將下列單據寄給買方,並拷貝一份給保險公司:

(1)標有“運費已付”的已裝船清潔提單3份正本,2份副本;

(2)表明貨物品名、數量、單價和總價的賣方發票一式5份;

(3)標明每箱內容的裝箱單一式5份;

(4)以買方為受益人的以發票價格百分之一十(10%)投保一切險的保險單1正本,4份副本;

(5)製造廠家出具的質量證書一式5份;

(6)以買方為抬頭開給買方銀行的已交貨的合同貨款的即期匯票一式2份;

(7)賣方出具的證明運輸工具名稱和國籍的證明書一式5份;

(8)賣方有關機構出具的來源國證書一式5份。

b.對從國內供應的貨物:

(1)説明貨物品名、數量、單價和總價的賣方發票一式5份;

(2)買方出具的證明已收到相應貨物的證書一式5份;

(3)詳細的裝箱單一式5份;

(4)製造廠家出具的質量證書一式5份;

(5)以買方為抬頭開給買方銀行的已交貨價格的即期匯票一式2份;

(6)交貨收據/鐵路收據/貨車收據一式5份;

(7)貨物來源地證書一式5份。

14.保險

14.1 本合同下提供的貨物應對其在製造、購置、運輸、存放及交貨過程中的丟失或損壞按合同條款規定的方式,用一種可以自由兑換的貨幣進行全面保險。

14.2 如果買方要求按到岸價(CIF)或運費、保險付至_________價(CIP)交貨,其貨物保險將由賣方辦理、支付,並以買方為受益人。如果按離岸價(FOB)或貨交承人價(FCA)交貨,則保險是買方的責任。

14.3 如果是出廠價(EXW)合同,裝貨後的保險應由買方辦理。如果是到岸(CIF)/“運費、保險付至_________”價(CIP)合同,賣方應用一種可以自由兑換的貨辦理以發票金額百分之一百一十(110%)投保的一切險。

15.運輸

15.1 如果合同要求賣方以離岸價(FOB)交貨,賣方應負責辦理、支付直至包括將貨物在指定的裝船港裝上船的一切事項,有關費用包括在合同價中。如果合同要求賣方以貨交承運人(FCA)價交貨,賣方應負責辦理、支付將貨物在買方指定點或其他同意的地點交由承運方保管的一切事項,有關費用應包括在合同價中。

15.2 如果合同要求賣方以到岸價(CIF)或運費、保險付至_________價(CIP)交貨,賣方應負責辦理、支付將貨物運至目的港或本合同中指定的其他目的地的一切事項,有關費用應包括在合同價中。

15.3 如果合同要求賣方將貨物運至買方指定的目的地一項目現場,賣方應負責辦理貨物運至買方指定目的地,包括合同規定的保險和儲存在內的一切事項,有關費用應包括在合同價中。

15.4 如果合同要求賣方以到岸價(CIF)或運費、保險付至_________價(CIP)交貨,所選擇承運人事先應獲買方同意。如果合同要求賣方(a)以離岸價(FOB)或貨交承運人價(FCA)交貨,和(b)替買方和由買方承擔費用使用指定的船隻或掛買方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的船隻來安排國際運輸,而指定的船隻或掛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的船隻不能在合同規定的時間內用於運輸貨物,賣方應用別的船隻安排運輸。

16.伴隨服務

16.1 賣方可能被要求提供下列服務中的任一或所有服務,包括“合同條款資料表”與技術規格規定的附加服務,(如果有的話):

a.實施或監督所供貨物的現場組裝和/或啟動;

b.提供貨物組裝和/或維修所需的工具;

c.為所供貨物的每一適當的單台設備提供詳細的操作和維護手冊;

d.在雙方商定的一定期限內對所供貨物實施運行或監督或維護或修理,但提條件是該服務並不能免除賣方在合同保證期內所承擔的義務;和

e.在賣方廠家和/或在項目現場就所供貨物的組裝、啟動,運行、維護和/修理對買方人員進行培訓。

16.2 如果賣方提供的伴隨服務的費用沒含在貨物的合同價中,雙方應事先就其達到協議,但其費用單價不應超過賣方向其他人提供類似服務所收取的現行單價。

16.3 賣方應提供“合同條款資料表”/技術規格中規定的所有服務。為履要求的伴隨服務的報價或雙方商定的費用應包括在合同價中。

17.備件

17.1 正如合同條款所規定,賣方可能被要求提供下列任一和全部賣方製造或分配的與備件有關的材料、通知和資料:

a.買方從賣方選購的備件,但前提條件是該選擇並不能免除賣方在合同保期內所承擔的義務;和

b.在備件停止生產的情況下:

(1)事先將要停止生產的計劃通知買方使買方有足夠的時間採購所需的備件和

(2)在停止生產後,如果買方要求,免費向買方提供備件的藍圖、圖紙和規。

17.2 賣方應按照合同條款資料表/技術規格中的規定提供所需的備件。

18.保證

18.1 賣方應保證合同項下所供貨物是全新的、未使用過的,是最新或目前的型號除非合同另有規定,貨物應含有設計上和材料和全部最新改進。賣方進一步保證,合同項下提供的全部貨物沒有設計、材料或工藝上的缺陷(買方的規格要求設計和/或材料的情況除外),或者沒有因賣方的行動或疏忽而產生的缺陷,這些缺陷是所供貨物在最終目的地國家現行條件下正常使用可能產生的。

18.2 本保證在貨物或其中任一部分(適用時)交運到合同指明的最終目的地並驗收後的十二(12)個月內有效,或在貨物從貨源國裝運口岸或地點啟運日期後十八(18)個月內有效,哪一種情況早發生就以哪一種情況為準。

18.3 買方應儘快以書面形式向賣方提出本保證期內所產生的索賠。

18.4 賣方收到通知後應在“合同條款資料表”規定的時間內以合理的速度免費維修或更換有缺陷的貨物或部件,被修理或更換的貨物或部件從出廠地或進口港地至最終目的地的內陸運費由買方承擔。

18.5 如果賣方收到通知後在“合同條款資料表”規定的時間內沒有以合理的速度彌補缺陷,買方可採取必要的補救措施,但其風險和費用將由賣方承擔,買方根據合同規定對賣方行使的其他權利不受影響。

19.索賠

19.1 如果賣方對偏差負有責任而買方在合同條款第18條或合同的其他地方規定的檢驗、安裝、調試、驗收和質量保證期內提出了索賠,賣方應按照買方同意的下列一種或幾種方式結合起來解決索賠事宜:

a.賣方同意退貨並用合同規定的貨幣將貨款退還給買方,並承擔由此發生一切損失和費用,包括利息、銀行手續費、運費、保險費、檢驗費、倉儲費、裝卸費以及為看管和保護退回貨物所需的其他必要費用。

b.根據貨物低劣程度、損壞程度以及買方所遭受損失的金額,經買賣雙方定降低貨物的價格。

c.用符合合同規定的規格、質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或設備來更換有缺陷的部分和/或修補缺陷部分,賣方應承擔一切費用和風險並負擔買方蒙受全部直接損失費用。同時,賣方應按合同條款第18條規定,相應延長所更換貨物的質量保證期。

19.2 如果在買方發出索賠通知後三十(30)天內,賣方未作答覆,上述索賠應視為已被賣方接受。

如賣方未能在買方發出索賠通知後三十(30)天內或買方同意的延長期限內,按照買方同意的上述規定的任何一種方法解決索賠事宜,買方將從議付貨款或從賣方開具的履約保證金中扣回索賠金額。

20.付款

20.1 本合同項下的付款方法和條件在“合同條款資料表”中有規定。

21.價格

21.1 賣方在本合同項下提交貨物和履行服務收取的價格在“合同條款資料表”中給出。

22.變更指令

22.1 根據合同條款第35條的規定,買方可以在任何時候書面向賣方發出指令,在本合同的一般範圍內變更下述一項或幾項:

a.本合同項下提供的貨物是專為買方製造時,變更圖紙、設計或規格;

b.運輸或包裝的方法;

c.交貨地點;和/或

d.賣方提供的服務。

22.2 如果上述變更使賣方履行合同義務的費用或時間增加或減少,合同價或交貨時間或兩者將進行公平的調整,同時相應修改合同。賣方根據本條進行調整的要求必須在收到買方的變更指令後三十(30)天內提出。

23.合同修改

23.1 除了合同條款第22條的規定外,任何對合同條件的變更或修改均須雙方簽訂書面的修改書。

24.轉讓

24.1 除買方事先書面同意外,賣方不得部分轉讓或全部轉讓其應履行的合同義務。

25.分包

25.1 賣方應書面通知買方其在本合同中所分包的全部分包合同,但此分包通知並不能解除賣方履行本合同的責任和義務。

25.2 分包合同必須符合合同條款第3條的規定。

26.賣方履約延誤

26.1 賣方應按照“貨物需求一覽表”中買方規定的時間表交貨和提供服務。

26.2 在履行合同過程中,如果賣方及其分包人遇到妨礙按時交貨和提供服務的情況時,應及時以書面形式將拖延的事實,可能拖延的時間和原因通知買方。買方在收到賣方通知後,應儘快對情況進行評價,並確定是否酌情延長交貨時間以及是否收取誤期賠償費。延期應通過修改合同的方式由雙方認可。

26.3 除了合同條款第25條階情況外,除非延期是根據合同條款第26.2條規定取得同意而不收取誤期賠償費之外,賣方拖延交貨,將按合同條款第27條的規定被收取誤期賠償費。

27.誤期賠償費

27.1 除合同條款第29條規定的情況外,如果賣方沒有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交貨和提供服務,買方應在不影響合同項下的其他補救措施的情況下,從合同價中扣除誤期賠償費。每延誤一週的賠償費按遲交貨物交貨價或未提供服務的服務費用的百分之零點五(0.5%)計收,直至交貨或提供服務為止。誤期賠償費的最高限額為合同價格的百分之十(10%)。一旦達到誤期賠償費的最高限額,買方可考慮根據合同條款第28條的規定終止合同。

28.違約終止合同

28.1 在買方對賣方違約而採取的任何補救措施不受影響的情況下,買方可向賣方發出書面違約通知書,提出終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a.如果賣方未能在合同規定的限期或買方根據合同條款第26條的規定同意長的限期內提供部分或全部貨物;

b.如果賣方未能履行合同規定的其他任何義務。

c.如果買方認為賣方在本合同的競爭和實施過程中有腐敗和欺詐行為。為目的,定義下述條件:

(1)“腐敗行為”是指提供、給予、接受或索取任何有價值的東西來影響公官員在採購過程或合同實施過程中的行為;

(2)“欺詐行為”是指為了影響採購過程或合同實施過程而謊報事實,損害款人的利益,包括投標人之間串通投標(遞交投標書之前和之後),人為地使各投標價喪失競爭性,剝奪借款人(或業主)從自由公開競爭所能獲得的權益。

28.2 如果買方根據上述第28.1條的規定,終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買方以依其認為適當的條件和方法購買與未交貨物類似的貨物,賣方應對購買類似貨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費用負責。但是,賣方應繼續執行合同中未終止的部分。

29.不可抗力

29.1 儘管有合同條款第26條、27條和28條的規定,如果賣方因不可抗力而導致合同實施延誤或不能履行合同義務的話,在不可抗力影響的範圍內不應該被沒收履約保證金,也不應該承擔誤期賠償或終止合同的責任。

29.2 本條所述的“不可抗力”係指那些賣方無法控制,不可預見的事件,但不包括賣方的違約或疏忽。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於戰爭、嚴重火災、洪水、颱風;地理及其他雙方同意的情況。

29.3 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賣方應儘快以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的情況和原因通知買方,除買方書面另行要求外,賣方應盡實際可能繼續履行合同義務,以及尋求採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響的其他事項。如果不可抗力事件影響延續超過一百二十(120)天,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在合理的時間內就進一步實施合達成協議。

30.因破產而終止合同

30.1 如果賣方破產或無清償能力,買方可在任何時候以書面形式通知賣方,提出終止合同而不給賣方補償。該終止合同將不損害或影響買方已經採取或將要採取的任何行動或補救措施的權力。

31.因買方的便利而終止合同

31.1 買方可在任何時候出於自身的便利向賣方發出書面通知全部或部分終止合同,終止通知應明確該終止合同是出於買方的便利,合同終止的程度,以及終止的生效日期。

31.2 對賣方在收到終止通知後三十(30)天內已完成並準備裝運的貨物,買方應按原合同價格和條款予以接收,對於剩下的貨物,買方可:

a.讓任一部分按照原來的合同價格和條款來完成和交貨:和/或

b.取消該剩下的貨物,並按雙方商定的金額向賣方支付部分完成的貨物和務以及賣方以前已採購的材料和部件的費用。

32.爭端的解決

32.1 合同實施或與合同有關的一切爭端應通過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友好協商開始後60天還不能解決,爭端應提交仲裁。

32.2 仲裁應由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CIETAC)按其仲裁規則/程序北京或中國的其他地點進行。除非雙方另行同意,仲裁的官方語言應為英語。

32.3 仲裁裁決應為最終裁決,對雙方均具有約束力。

32.4 仲裁費除仲裁機關另有裁決外均應由敗訴方負擔。

32.5 在仲裁期間,除正在進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其他部分應繼續執行。

33.合同語言

33.1 除非雙方另行同意,本合同語言為英語。雙方交換的與合同有關的信件和其他文件應用合同語言書寫。

34.適用法律

34.1 本合同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進行解釋。

35.通知

35.1 本合同一方給對方的通知應用書面形式或電報、電傳或傳真送到“合同條款資料表”中規定的對方的地址,電報、電傳或傳真要經書面確認。

35.2 通知以送到日期或通知書的生效日期為生效日期,兩者中以晚的一個日期為難。

36.税和關税

36.1 中國政府根據現行税法對買方徵收的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税費均應由買方負擔。

36.2 如果本合同是授予中國國內的賣方,則中國政府根據現行税法對中國國內的賣方徵收的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税費均應由該國內賣方負擔。如果合同是授予中國國外的賣方。要求外國賣方在中國境內實施與本合同有關的伴隨服務,則中國政府根據現行税法規定和專用條款資料表中所述的協議(如果有此協議的話)對國外賣方徵收的實施伴隨服務有關的一切税費均應由外國賣方負擔。

36.3 在中國境外發生的與本合同執行有關的一切税費均應由賣方負擔。

37.合同生效及其他

37.1 本合同應在雙方簽字和買方收到賣方提交的履約保證金後生效。

37.2 如果本合同的貨物在其所在國需要出口許可證的話,賣方應負責辦理出口許可證,費用自理。

買方(蓋章):_________    賣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通用產品採購合同樣本 篇14

供方:_________地址:_________郵碼:_________電話:

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職務:_________需方:_________地址:_________郵碼:_________電話:

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職務:_________

一、產品名稱、品種規格、數量、金額、交售時間:_________

二、質量標準、用途:_________

三、驗收辦法及時間、地點:_________

四、檢驗及檢疫的單位、地點、方法、標準及費用負擔:_________

五、交(提)貨地點及運輸方式和費用負擔:_________

六、超欠幅度損耗及計算方法:_________

七、包裝標準、包裝物的供應與回收和費用負擔:_________

八、結算方式及期限:_________

九、給付定金的數額、時間:_________

十、獎罰標準及兑現方式:超售_________元公斤,減售每公斤罰_________元十

一、需方供應的與定購農副產品掛鈎的化肥、柴油等農業生產資料的產品名稱、規格、質量、數量、價格、供應時間及地點:_________十

二、違約責任:_________十

三、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_________十

四、本合同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____簽訂;有效期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十

五、其他約定事項:_________供方單位(蓋章):_________

需方單位(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通用產品採購合同樣本 篇15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根據民法典的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就甲方向乙方購買 產品(以下簡稱產品)事宜達成如下合同條款。

1.貨物名稱、規格、用料、單價、金額和供貨時間:

貨物名稱規格型號主要材料構成單價(元)購銷金額

1.1每批產品的品種、商標、數量、交貨時間如因市場變化有變動,以雙方確認為準。

1.2本合同或者雙方約定的產品單價已含13%的增值税。

1.3乙方供貨的每批產品品種、規格型號、數量、價格、交貨時間等,按本合同約定,最終以甲方驗收結果為依據,並以乙方開具的經甲方簽收的銷售發貨單、增值税專用發票為準。

1.4雙方確認:本合同約定的產品價格或合同價款均已包含產品交付甲方過程中所產生的保管費、運輸費等一切費用及税費。

1.5運輸方式及費用負擔:產品的運輸方式為汽車運輸,所需一切手續、費用、風險等均由乙方承擔,交付地點為甲方所在地或甲方指定地點。

2.產品要求:

2.1雙方同意,乙方向甲方供應的產品的質量標準符合國家相關標準或行業標準,並符合環保要求。乙方產品所用材料應符合國家有關安全標準或行業通行標準。甲方有權檢查產品所用材料是否合乎要求,乙方應予以積極配合。

2.2乙方不得隨意更換材料供應商及工藝配方,否則由此造成的產品質量指標達不到規定要求或影響產品質量以及乙方使用、銷售效果的,乙方應賠償因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2.3乙方所供應的產品不得侵犯他人知識產權,如因乙方所供應的產品侵犯他人知識產權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負全責。

3.實際交付數量和計算方法

乙方實際交付給甲方的產品數量必須符合本合同的要求。甲方在約定交付地點按照驗收合格的實際數量收貨,不計算損耗。產品在甲方正式收貨前的任何損耗、污染、破損、丟失等概由乙方承擔。

4.包裝標準

用紙箱包裝,按通行驗收標準規定。甲方對包裝另有要求的需要書面説明。包裝物不回收。

5.服務與承諾

5.1甲乙雙方應對簽訂或履行合同過程中知悉的對方的商業祕密(商業祕密包括本合同的內容、附件、雙方往來的函件;因簽訂、履行本合同而提供給對方的所有資料及告知的企業信息、報價等)保密,否則應承擔違約責任。如因此導致對方經濟損失的,違約方應予賠償對方損失。

5.2乙方清楚:除本合同的簽訂外,乙方簽約代表或職員非經正式授權無權代表公司,包括不得以乙方名義向甲方或其代表借款、提供擔保、就本合同的履行作出要約、承諾、變更或確認等,除甲方追認外,由責任人自行承擔,與甲方無關。

6.價格調整:如遇市場原料價格上下浮動,乙方應通知甲方,並按雙方達成一致的新價格執行,雙方對產品交貨期限或批量的價格有特殊約定並達成書面補充協議的,按補充協議執行。

7. 結算方式及期限

貨物經甲方驗收合格,乙方向甲方開具增值税專用發票後45天內結清貨款。

8.違約責任

違約方應視違約情況依據本合同(包括合同附件)的相關約定承擔違約責任。無具體約定的,則依照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9.合同糾紛的解決

因本合同引起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無法解決的,則任何一方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0.關於合同附件

雙方確認的訂單、補充協議及相關補充資料等,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合同效力

11.1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執一份,均具同等效力,自雙方簽署之日起成立。未盡事宜,由雙方友好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解決。合同履行地為甲方公司所在地。

11.2 本合同有效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或至履行完畢止。

11.3 本合同有效期結束前雙方可協商續約,相關條款自動延期至履行完畢止。

雙方特此簽署並確認以上合同條款和條件。

甲 方:                                乙 方:                               

單位名稱:                             單位名稱:                            

地址:                                 地址:                                

代表簽名:                             代表簽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通用產品採購合同樣本 篇16

合同編號:

甲方(供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職務:

地址:

聯繫方式:

乙方(需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職務:

地址:

聯繫方式:

甲方公司(甲方)為了降低、控制辦公採購成本,改變多年來隨機採購缺乏控制的模式,將採購交易行為規範化,特委託(乙方)負責年度辦公產品採購及服務,並請對甲方公司的採購項目進行評估,對其辦公費用實施監督。

為此雙方簽定協議書,具體如下:

第一條 雙方的義務與責任

一、甲方在內部確定辦公費用控制及辦公類產品採購服務的財務預訂機制。

1.確定常規產品及服務的消耗定額。

2.建立辦公費用支出檔案。

3.建立採購計劃及預評估制度。

4.及時填寫回饋產品質量及服務質量意見單。

二、乙方積極參與甲方採購評估,並協助甲方對辦公費用進行管理和控制。

1.在收到甲方採購計劃申報表後,向甲方提供採購計劃評估表。

2.協助甲方確定常規產品消耗定額。

3.提供甲方歷次採購檔案。

4.每月向甲方提供分產品、分服務的採購報表。

三、乙方提供如下產品和服務承諾。

1.提供的產品質量符合該產品服務質量標準,達到甲方對產品服務質量的滿意預設。

不出售偽劣、殘次商品。

2.當乙方提供的產品不符合要求時,甲方無條件退貨、換貨。

乙方辦理退貨、換貨時間不得超過兩天。

3.乙方必須按定單要求準時將產品送至甲方地址,確保送貨及時。

4.在甲方按正常計劃採購的前提下,乙方須滿足甲方應急採購要求,無論金額高低,數量大小,都須在4小時內送達。

四、採購定單的確定

1.甲方根據本單位的實際需求,並結合以往採購的內容,提供本次採購及服務定單。

2.乙方收到定單後,進行集合評估,然後將評估結果及價格報給甲方,以讓甲方確認。

3.甲方將評估後的定單審核後,遞交本單位給予批准。

4.甲方在網上及通過傳真對定單進行確認。

五、每次定單的價格確認。

1.乙方向甲方提供的產品及服務,均執行經銷商代理價格,即享受本網最低價格。

2.為了體現產品價格的相對穩定性,當一種產品的價格確定後,一般在計劃本年度內保持不變。

若遇產品及服務成本上升或降低,乙方須提前十天通知甲方,在雙方認可的情況下進行調整。

3.每類產品的第一次價格確認後,以乙方產品優惠價格為基礎,在雙方進一步協商的基礎上確認。

第二條甲方信息資料的保密

1.甲方對履行採購協議過程中涉及乙方的商業文檔、數據材料有保密義務,未經乙方書面許可,不得擅自許可任何第三者閲讀、使用。

2.由甲方以任何形式給乙方的資料均為甲方的保密資料。

甲乙雙方應就本合同條款文件保密。

3.任一方如依政府法令規定須提供機密資料時,可按規定提供,但應儘快將此項事實通知對方。

第三條 合同的延續和終止

1.甲方須認真履行計劃採購制度,違反以下情況,乙方有權終止合同。甲方未履行採購計劃。甲方年採購額低於_________元。月均採購低於_________元。不執行集中採購制。

2.乙方須按本合同的要求認真履行服務職能,違反以下情況之一者,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沒有履行採購評估承諾。價格不能滿足甲方要求。送貨及其它服務不能滿足甲方需要。

3.本協議書有效期為一年,協議到期後,若雙方再次合作,雙方需重新簽定協議。

4.本合同自雙方簽署之日起生效,至雙方完全履行其在本合同內應盡的義務為止。

5.合同執行過程中,如一方需要改變或終止,必須在20日前提出徵得對方同意並簽訂協議書。

第四條 付款方式

1.每次集中採購完成時,甲方對乙方的產品與服務驗收合格後,於次月5個工作日內支付上月費用。

2.方式可以通過支票、信匯、電匯和現金結算。

3.在合同期間內,因變更或修改的產品價格或服務費用,由甲乙雙方協商簽訂補充協議。

第五條爭議解決

凡因履行本合同而產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

若爭議經協商仍無法解決的,按以種方式處理:

(1)提交仲裁委員會,按照申請仲裁時該委員會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

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2)向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六條 合同附件及其他

1.本合同和本合同中任何有關的權利和義務,未經另一方的書面同意,不得通過合同或適用法律而轉讓。

2.本合同未盡事宜,一律遵照的有關規定,經合同雙方共同協商,做出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其生效日期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

3.本合同正本一式貳份。

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各份協議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授權代表(簽字):授權代表(簽字):

年月日年月日

簽訂地點:簽訂地點: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wjfww.com/hetong/maimai/vk9oo3.html
專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