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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吧服務員僱傭勞動合同(通用3篇)

酒吧服務員僱傭勞動合同(通用3篇)

酒吧服務員僱傭勞動合同 篇1

甲方:

酒吧服務員僱傭勞動合同(通用3篇)

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以及有關法律法規,經雙方協商一致,共同簽訂並履行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一)本合同為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合同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內容

甲方安排乙方工作,乙方應完成該崗位的各項工作內容,乙方工作時不能偷懶,必須認真高效地完成甲方安排的工作,若在規定的時間不能完成,甲方有權批評乙方。若乙方工作效率實在太低,甲方有權扣乙方工資,解僱乙方;若乙方能吃苦耐勞,工作表現好,視情況可獎勵報銷乙方年底回家路費。

三、乙方上下班時間根據工作需要和甲方的安排而定,乙方外出必須向甲方申請,得到甲方批准後方可外出。

四、甲方保證每月按時發給乙方工資,工資底薪 元,全勤獎金 元,住房補貼 元。如乙方一個月內有遲到、請假,甲方有權扣除乙方獎金及補貼共計 元。甲方有權扣留乙方第一個月工資的一半計 元作為押金,合同期滿後退還。

五、合同的變更、終止和解除

合同依法簽訂後,合同雙方必須全面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合同。確需變更時,雙方應協商一致,並按原簽訂程序變更合同。雙方未達成一致意見的,原合同繼續有效。

合同履行期間,乙方要求解除合同的,應按不滿合同規定的期限,押金 元作為違約金賠償給甲方。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 乙方:

身份證: 身份證:

日期 日期

酒吧服務員僱傭勞動合同 篇2

小賓館(簡稱甲方):

服務員 (簡稱乙方):

住址:

經雙方平等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 工作時間為一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其中每年的臘月28日放假至來年正月初五上班。

二、 在合同期間一年之內不準乙方間斷或者中途退出否則扣發一個月工資(第一個月工資做違約抵押金),如未違約扣發的工資合同期滿後發放給乙方。

三、每月工資包食宿 元,如乙方有特殊原因必須先向甲方請假,得到同意後方可缺席,否則每天扣工資叁拾元整。

四、 服務員必須在賓館住宿,早上7點上班(五月一日至十月一日早上6點上班),下午8點下班,上班後及時打開賓館大門,客人走時清理賓館房間物品,關掉電腦、電視機、遙控器、電熱器、空調、電熱水壺等物品電源,並查看房間物品是否被客人拿走,如有發現及時舉報。如有丟失服務員未及時舉報其後果歸服務員自己承擔。

五、 服務員主要職責,打掃賓館室內外衞生,門窗玻璃保持乾淨,清洗墊單被單枕頭等物品及老闆衣服的清洗。白天空閒時間協助賓館值班開房做飯等工作。

六、此協議從簽字之日起開始生效。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年月日

酒吧服務員僱傭勞動合同 篇3

甲 方:

乙 方:

簽訂日期: 年月日

__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制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單位勞動保障代碼□□□□□□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甲方註冊登記地址郵編□□□□□□

乙方(勞動者)姓名 個人勞動保障代碼□□□□□□□□

居民身份證號碼□□□□□□□□□□□□□□□□□□

户口所在地 户口性質

現居住地址郵編□□□□□□

聯繫方式

依據《勞動法》、《勞動合同法》以及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甲乙雙方約定按下列 種方式確定“勞動合同期限”:

A、無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

B、有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C、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自年 月日起至該項工作任務完成止。 實行試用期制度的,其中試用期為個月,從 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注: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

二、工作地點

甲乙雙方約定勞動合同履行地為。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可依法協商變動乙方的工作地點。

三、工作內容

(一)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安排其在 崗位(工種)工作。甲方根據工作需要,按照合理誠信原則,可依法變動乙方的工作崗位。

(二)甲方安排乙方所從事的工作內容及要求,應當符合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勞動基準和甲方依法制訂的並已公示的規章制度。乙方應當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內容及要求履行勞動義務。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甲方根據工作需要依法制定工作時間制度。經雙方協商確定,乙方執行下列 種工時工作制。

A、標準工時制。具體工作時間為

B、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C、不定時工作制。

注:實行綜合計算工時或不定時工作制的,要經當地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准。

(二)甲方嚴格執行國家及地方有關休息休假規定,保障乙方休息休假的權益。

五、勞動報酬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乙方工資執行下列條款。

A、乙方的工資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工資分配辦法確定。

B、甲乙雙方協商約定月工資元。其中,試用期月工資 元。

C、甲方實行計件工資制,確定乙方的勞動定額應當是本單位同崗位百分之九十以上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內能夠完成的,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按質完成甲方定額,甲方按照約定的定額和計件單價,根據乙方的業績,按時足額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

D、其他形式 。

(二)甲方於每月 日之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正常勞動的情況下,享有最低工資保障。

(三)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加班的,應按照法律、法規規定安排補休或支付加班工資。雙方約定加班工資計發基數的月標準為 元。

六、社會保險和福利

(一)甲乙雙方嚴格按照國家及地方有關社會保險方面的規定,參加社會保險,按時足額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其中,依法應由乙方繳納的部分,由甲方從乙方的工資中代扣代繳。

(二)乙方按規定享受法律、法規、規章確定的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七、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培訓

(一)甲方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應當向乙方履行如實告知的義務,並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衞生教育,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二)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衞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安排乙方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應定期為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三)乙方在勞動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乙方對甲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有權拒絕執行。

(四)甲方按照國家有關女職工、未成年工的特殊保護規定,對乙方提供保護。

(五)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的,甲方執行國家關於醫療期的規定。

(六)甲方執行國家就業准入和職業資格證書制度,對乙方進行職業培訓,不斷提高乙方的職業技能。

八、勞動合同履行和變更

(一)甲方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者投資人等事項,不影響勞動合同的履行。

(二)甲方發生合併或者分立等情況,本合同由承繼其權利和義務的單位繼續履行。

(三)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約定的內容。變更勞動合同內容的,雙方應當簽字確認。

九、勞動合同解除和終止

(一)經雙方協商一致,勞動合同可以解除。

(二)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甲方公佈的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4、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的,或者經甲方提出,乙方拒不改正的;

5、因乙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三)乙方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應當事先將理由通知本單位工會,並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雙方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四)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減人員,可以依照《勞動合同法》規定程序解除乙方勞動合同:

1、甲方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2、甲方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3、甲方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後,仍需裁減人員的;

4、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但甲方在六個月內重新招用人員的,應當通知被裁減的乙方,並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招用乙方。

甲方:

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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