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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商品購銷協議(精選6篇)

公司商品購銷協議(精選6篇)

公司商品購銷協議 篇1

供方:

公司商品購銷協議(精選6篇)

需方:

第一條為切實貫徹執行經濟法規,保證購銷合同的嚴肅執行,簽訂本總合同。本總合同適用於日用百貨、文化用品、鐘錶眼鏡、鞋帽、紡織品、針棉織品、服裝、勞防用品、絲綢等九類商品購銷業務。

具體品類(種)的成交,需簽訂具體商品購銷分合同。供需雙方可根據自身特點制訂表格式購銷合同。

本總合同是簽訂具體購銷合同的總原則。本總合同未盡事宜可以經雙方協商一致後簽訂補充協議。

本總合同、具體商品購銷分合同、補充協議均具有法律效力。補充協議和具體商品購銷分合同不可以變更總合同的約定條款,補充協議與具體商品購銷分合同不一致時,以補充協議為準。

第二條合同簽訂後,雙方須嚴肅履行。如一方確因發生第二十七條所規定的情況,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的,須於合同到期前十五天以書面形式向對方提出(含合同變更手續)。

對方應在接到通知後十五天內書面(或電報)答覆,逾期不答覆的,視為默認。因變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損失的,由責任方賠償。

在新協議未達成前,原具體合同仍然有效。按需方指定花色、品種、規格生產的商品,在安排生產後,雙方都需要嚴格執行合同,一般不予變更。

如需變更,由此而產生的損失,由需方負擔;如供方不能按期、按質、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損失由供方負擔。

第三條購銷合同的商品價格,必須遵守國家有關物價管理的規定。

有些商品雙方亦可協商優惠辦法或協商訂價。簽訂合同,成交商品的作價標準,均為正品價。

對於副品、等級品,其差幅按照扣率慣例作價執行合同;對於暫定價(參考價)商品,允許上下差幅在10%-15%以內執行(差率在具體合同中規定),合同中有規格差價的按照中檔(等)作單價成交,實際發貨時按規格分別作價。在合同規定的交(提)貨期限內,如遇國家或地方行政部門調整價格,要以書面通知需方,以便作為交貨時(指運出)作價依據。

逾期交貨的,如遇價格上調時,按原價執行;遇價格下調時,按新價執行。逾期提貨的,遇價格上調時,按新價執行,遇價格下調時,按原價執行。

由於調整價格而發生的差價,購銷雙方另行結算。

第四條對異地的商品供應價格,均為車、船交貨價,裝車、裝船以前的費用,由供方負擔。

如裝車、裝船費與運費列在一張單據不能分割的,由需方負擔;對同城要貨單位(包括外省駐本地單位)就廠就庫直撥商品由工廠送貨或需方自提。承運單位按有關收費規定收取的合理運輸費用,運輸保險費由需方承擔。

對運費負擔,也可按照雙方協商的辦法辦理。

第五條商品質量,有國家標準或專業標準的,按國家標準或專業標準執行;無上述標準的,按生產廠的企業標準執行;無生產廠企業標準的,由雙方協商確定。

供方應認真檢驗,嚴格把關,以保證商品質量。如果商品質量不符合標準,一般情況應允許退貨。

如屬特殊情況,供需雙方可協調解決。

第六條商品包裝必須牢固,供方應保障商品在運輸途中的安全。

需方對商品包裝有特殊要求,雙方應在具體合同中註明,增加的包裝費用由需方負擔。

第七條執行合同的交貨日期,以供方開單日為準。

由工廠直接送車站、碼頭的商品,以工廠交貨日為準。在合同規定的交貨日期前十天內和交貨日期終了後十五天內開單供應的,不作為提前或逾期交貨。

需方要求分批交貨的,供方認可後,予以分批均衡交貨。供方供應商品,除雙方另有約定者外,異地的,由供方代辦託運。

如需方要自提,應持加蓋財務印章的自提證明,提貨費用由需方自理;同城的,除工廠直送部分外,均由需方在貨款結算後七天內自提(遇節假日順延),超期未提部分,由需方負責倉儲費用。受交通運輸影響造成延期或需方要求暫緩發貨不超過三十天的,不作遲延履行合同處理。

第八條對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上的,供方可以發貨,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下的,供方應徵得需方同意後才能發貨。

第九條供方應按雙方商定的合理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港),委託承運單位發運貨物,力求裝足容量或噸位,從節約費用。

如一方需要變更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港)時,應及時通知對方,並進行協商,取得一致意見後,再辦理髮運。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前,仍然按原合同執行。

需方提出改變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港),因此增加的費用由需方負擔,如確有特殊情況由雙方協商解決。供方改變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港),未經需方同意的,因此增加的費用應由供方負擔。

第十條商品從取得發運證明時起,所有權即轉移至需方。在運輸途中發生的丟失、短少、殘損等事故,由需方負責向承運部門或保險公司索賠,非因供方過錯,不可向供方提出索賠。

但供方應積極提供有關資料,並協助需方索賠。需方在接收商品時,必須派人到現場監卸,清點大件,檢查包裝。

如發現問題,應及時向當地承運部門索取規定的記錄和證明,立即詳細檢查,並在收到貨物後十天內向有關責任方提出索賠。責任屬於供方的,需方應在收到該批貨物後十五天內,向供方提出索賠,逾期不提,視為驗收無誤。

供方應在接到索賠通知後十五天內查明情況,給予答覆。逾期不答覆,視作認賠。

若因有關單據未能隨貨同行,貨到後,需方應先向承運部門具結接收,同是立即通知供方,供方在接到通知後十五日內答覆;屬於多發、錯(串)運商品,需方不得自行動用,並做好詳細記錄,妥為保管,收貨後十日內通知供方,因此發生的一切費用由供方負擔。由供方委託承運單位發運的商品,均應向人民保險公司投保綜合運輸險。

商品在運輸途中遭受損失時,由需方向當地保險公司按照《國內水路、鐵路貨物運輸保險條款(試行)》所規定的手續程序及期限申請辦理索賠。

第十一條商品外包裝完整,拆包發現溢缺、殘損、串錯和商品質量等問題,需方應在貨到九十天內(單個商品價值在2千元以上的在十五天內),向供方提出查詢;發現商品黴爛變質,應在收到貨物後三十天內通知供方。

逾期均視為驗收無誤。接收進口商品和外貿庫存轉內銷的商品,因關係到外貿查詢,查詢期為需方收貨後的六十天,逾期供方可不受理。

需方向供方提出查詢時,應填寫“查詢單”,一貨一單,不要混列。“查詢單”的內容應包括嘜頭、品名、規格、單價、裝箱單、開單日期、到貨日期、溢缺數量、殘損程度、合同號碼、生產廠名、供應發貨單號碼(即調撥單,下同)

等資料,並保存好實物。供方應在接到“查詢單”後十五日內作出答覆。

凡上項內容填寫不完整或多種商品混列,以及不是從供方供貨的,供方可要求需方重新填寫“查詢單”。為了減少部分查詢業務,凡一張“供應發貨單”所列一個品種損失在五元以下,殘損在十元以下的均不作查詢處理(零配件除外),對笨重商品(如縫紉機頭、部件等殘品)的查詢,需方將殘品直接寄運工廠,查詢單寄交供方,並在單上註明寄運日期。

需方在收貨時發現差錯(如錯發、多發部分)、無合同、嚴重質量問題等情況,屬於供方責任,需要退貨時,應在收貨後三十天內通知供方,逾期則供方可不受理;同時需方也不得擅自退貨或將商品運回供方。供方在收到通知後十五天內應予答覆並提出處理意見。

逾期不答覆,需方可視為同意退貨。凡逾期退貨以及不屬於供方責任的退貨,其損失均由需方負擔。

第十二條商品貨款、運雜費、保險費等款項的結算,按中國人民銀行有關結算辦法的規定辦理。貨款結算實行驗單付款。

需方無理拒付、逾期付款、拖欠貨款的,應按有關銀行部門規定交納滯納金,並由開户行連同貨款劃給供方。需方變更開户銀行、帳户名稱和帳號,應於合同規定的交貨期限前三十天以書面(或電報)通知供方。

未按期通知或通知有錯誤而影響結算的,需方應負逾期付款的責任。經供、需雙方商定,貨款結算除另有書面特殊規定外,採用以下第種方式(1.託收承付<可另行訂貨款結算協議書>;2.款到發貨;3.銀行匯票;4.商業匯票。

第十三條一方違反合同應負違約責任,向對方支付違約金。由於違約給對方造成的損失超過違約金的,還應進行賠償,補償違約金不足部分。

對方要求繼續履行合同的,應繼續履行。

1.供方不能履行合同的,應向需方償付違約金。

一般商品的違約金為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總值的%(在1%-5%之間確定),但需方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違約金為貨款總值的%(10%-30%之間確定)。

2.供方逾期交貨,按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交貨部分貨款總值計算,向需方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3.供方提前交貨或多交、錯發貨而造成的需方在代保管期內實際支付的費用,應由供方負擔。4.需方未經供方同意擅自退貨的,應向供方償付違約金。

一般商品的違約金為退貨部分貨款總值的%(在1%-5%之間確定);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違約金,為退貨部分貨款總值的%(在10%-30%之間確定)。退貨途中的運輸等費用,由需方負擔。

5.需方逾期提貨、逾期付款的,按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提貨、逾期付款部分貨款總值計算,向供方償付逾期提貨、逾期付款的違約金。6.需方承擔因提供給供方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等有誤而造成的一切損失;承擔供方或運輸部門因處理需方提出的錯誤異議而支付的一切費用;承擔代供方保管的商品保管不善所造成的損失。

違約金、賠償金、保管費用應在明確責任後十天內償付,否則按逾期付款處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發貨物或拒付貨款來充抵。

第十四條供、需雙方履行合同,發生糾紛時,應本着顧全大局、相互諒解的精神,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按《商業部門經濟糾紛調解暫行規定》向有關商業經濟糾紛調解機構申請調解,也可向經濟合同仲裁機關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本總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第十六條本總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託代理人簽字並加蓋公章或合同章後生效。

有效期限為年月日至年月日。期滿雙方如無異議,總合同自動延長一年。

任何一方需變更或解除本總合同,須在期滿前一個月以書面通知對方。但本總合同有效期內所簽訂的具體購銷分合同仍求本總合同辦理。

本總合同及其附件凡涉及日期的,按收件人簽收日期和郵局戳記日期為準。時間期限的計算均包括本數在內。

供方蓋章需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

開户銀行:開户銀行:

帳號:帳號:

地址:地址:

郵政編碼:郵政編碼:

電報掛號:電報掛號:

電話:電話:

公司商品購銷協議 篇2

合同編號:________

供方:___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

需方:____________簽訂日期:________

為保護供需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工礦產品購銷合同條例》經協商一致同意簽訂本合同。

一、品名、規格、產地、質量標準、包裝要求、計量單位、數量、單價、金額、供貨時間及數量:

品名規格

型號

牌號

商標產地

廠家質量標準包裝

要求計量

單位數量單價總

額交(提)貨時間及數量備註執行記錄

合計人民幣(大寫)

二、供方對質量負責的條件和期限:

三、交(提)貨方式及地點:

四、運輸方式到達站(港)及收貨單位:

五、運輸費用負擔:________

六、合理損耗計算及負擔:______

七、包裝費用負擔:_________八、驗收方法及提出異議的期限:

九、結算方式及期限:_____

十、違約責任:________

十一、合同附件:_______

十二、其它約定事項:

1.合同正本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付本 份,供方執份,需方執 份。

2.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有效期自  年  月  至  年  月  日。

供方:   (簽章)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地址:

郵政編碼:

電話號碼:

經辦人:

開户銀行:

帳號:   

需方:   (簽章)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地址:

郵政編碼:

電話號碼:

經辦人:

開户銀行:

帳號:鑑(公)證意見:

經辦人:

鑑(公)證機關(章)

年 月  日

公司商品購銷協議 篇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

乙方:

一、原則:根據《民法典》、《糧油流通管理條例》以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着公平、公正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商就色拉油買賣有關事項達成協議如下:

二、產品名稱:色拉油、大米

三、質量標準:質量要求一級日清色拉油,優質東北大米,嚴格按國家標準生產,質量檢查報告以公示的為參考標準。

四、合同期限:

本合約有效期▁▁▁▁年▁▁月▁▁日至▁▁▁▁年▁▁月▁▁日截止。

五、質保證金:

1、自合同雙方代表簽字之日起,乙方必須向甲方提交保證金,質量/價格誠信保證金壹萬元(10000)元,(在第一次合作款扣出質量保證金)。

2、乙方負責向甲方提供裝色拉油的容器,但必須符合國家衞生要求標準,甲方交適當容器壓金(二個容器/元),

3、終止合同甲方退還乙方容器,乙方退還甲方容器壓金,同樣甲方退還乙方保證金。

六、供貨方式:

1、甲方以電話通知方式,通知乙方供貨,甲方在電話通知乙方後,乙方在八小時內必須送到指定地點。

七、付款方式:

1、色拉油按當月(1---5號)出廠合同價進行計算結算,每市斤乙方收取0.05元人工及車旅費,

2、大米按當月(1---10號)的大米生產廠家發貨金額單據為準,每袋大米淨重(50斤)計算,乙方收取2元1袋的人工及車旅費,如本月沒有發貨發票單據,按上月單據金額計算。

3、結算時符上當月購色拉油、大米合同發票,甲方在第一時間付清貨款,乙方並出據貨款發票。

4、所有合同單據票證、不的塗改和偽造,一經發現按當月送貨款的%20扣出。

八、雙方責任:

1、雙方必須有合法的營業執照,並在執照規定的範圍內經營,超過範圍經營引起的後果自負。

2、因質量問題,甲方有權將乙方的保證金全額扣出。造成的費用由乙方全部承擔。

3、在合同期內,甲方不得跟其他糧油商進行交易,但甲方有權進行市場調查詢價,和每月在市場購買200斤色拉油、200斤大米的一次權利。

4、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若發生糾紛或異議,雙方協調解決,雙方協調不下,可向人民法院提出民事裁決。

九、合同方式:

1、合同一式二份,雙方蓋章後生效。

甲方:乙方:

甲方電話:乙方電話:

身份證號:身份證號: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司商品購銷協議 篇4

合同編號:________

供方: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

需方: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

為保護供需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工礦產品購銷合同條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部五金交電家電化工商品購銷合同實施辦法》,經協商一致同意簽訂本合同。

一、品名、規格、產地、質量標準、包裝要求、計量單位、數量、單價、金額、供貨時間及數量:

品名規格

型號

牌號

商標產地

廠家質量標準包裝

要求計量

單位數量單價總

額交(提)貨時間及數量備註執行記錄

合計人民幣(大寫)

二、供方對質量負責的條件和期限:

三、交(提)貨方式及地點:

四、運輸方式到達站(港)及收貨單位:

五、運輸費用負擔:________

六、合理損耗計算及負擔:______

七、包裝費用負擔:_________八、驗收方法及提出異議的期限:

九、結算方式及期限:_____

十、違約責任:________

十一、合同附件:_______

十二、其它約定事項:

1.合同正本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付本  份,供方執 份,需方執  份。

2.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有效期自   年  月  至   年  月  日。

供方:   (簽章)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地址:

郵政編碼:

電話號碼:

經辦人:

開户銀行:

帳號:    需方:   (簽章)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地址:

郵政編碼:

電話號碼:

經辦人:

開户銀行:

帳號: 鑑(公)證意見:

經辦人:

鑑(公)證機關(章)

年  月   日

公司商品購銷協議 篇5

賣方(甲方):

買方(乙方):

依據《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資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產品名稱、產地、數量、單價、金額:產品名稱中晚稻(兩優)金額合計(人民幣大寫)

第二條質量標準、及質量、重量的檢驗方法:

1、質量標準:以甲方稻穀存放倉庫內存實物為準,乙方驗貨認可,對貨物質量無異議。

2、重量檢驗方法:以貨物入庫計量衡器計量為準,貨物入庫時乙方已經確認數量,並對數量不持異議。

第三條交貨地點、方式、期限:

1、交貨地點:甲方稻穀所在倉庫(公司號庫)。存放在乙方倉庫內,貨物所有權為甲方所有,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對甲方貨物做任何形式的變動,乙方支付貨款後(預付款除外),甲方按照乙方支付貨款數量開具對等價值貨物的出庫單,乙方按照開具的出庫單數量轉移該部分貨物的所有權。

2、交貨方式:交貨,甲方不承擔交貨過程所產生的費用。

3、提貨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按照乙方支付貨款金額,甲方分批次安排出庫。

第四條包裝:散裝。

第五條損耗及計算方法:甲方不承擔損耗。

第六條貨款支付及票據結算:

1、先款後貨。乙方在本合同簽訂後2日內支付預付款萬元,在乙方無違約的前提下,預付款充抵最後一筆貨款。在年月日前支付總貨款的50%,在月日前支付總貨款的80%,在月日前支付總貨款的100%。

2、甲方在收到乙方全部貨款且雙方簽訂書面結算協議後向乙方開具相應的全額增值税發票。

第七條合同的變更和補充: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共同協商一致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補充協議條款與本合同條款不一致的以補充協議為準,未變更合同條款繼續有效。

第八條不可抗力: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合同,應在該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7日內通知另一方,並提供不能履行或延期或部分履行的書面證明。如不可抗力事件持續超過15日,甲乙雙方應對本合同的履行或解除進行協商。如60日內甲乙雙方不能達成協議,則任何一方均有權解除合同。產地數量(噸)單價(元/噸)金額

第九條違約責任:

1、乙方不按期支付預付款和貨款的,應按同期銀行貸款利率(一年期)的1.3倍計算向甲方支付利息。乙方逾期支付預付款或貨款達10日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自行處理貨物,乙方已交付的全部預付款及貨款不予退還,甲方另有權要求乙方賠償因此遭受的全部損失。

2、乙方未按照甲方指示擅自出庫及侵犯甲方的貨物所有權,視同乙方為欺詐行為,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承擔雙倍賠償。

3、在月日至月日前支付貨款銷售價格在基礎價格上另行增加元/噸,月日至月日支付貨款在基礎價格上另行增加元/噸。

第十條爭議的解決: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提起訴訟,並由甲方住所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管轄。

第十一條合同生效: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並蓋章後生效,合同正本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若以傳真件簽署,自甲乙雙方簽字並蓋章後傳真件有效,乙方有義務將簽字蓋章後的合同正本在傳真簽署後五個工作日內郵寄給甲方。

第十二條下列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與其他條款一起構成本合同的整體: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司商品購銷協議 篇6

供應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零售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使用説明

一、適用範圍

本合同適用於我市行政區域內具有商業零售性質的超市、大型超市、倉儲式會員店及便利店與供應商之間就商品進貨購銷事宜確立的合同關係。

二、詞語定義

除雙方另有約定外,本合同中下列詞語應當具有本條所賦予的含義:

1、商品購銷:是指供應商與零售商之間建立商品買賣關係,零售商向供應商採購商品並自行組織銷售,按照所採購商品的數量和金額向供應商進行結算的商業模式。

2、零售商:是指直接面向終端消費者提供商品及相應服務的企業法人、其他組織及自然人。

3、供應商:是指與零售商建立商品買賣關係,直接向零售商提供商品及相應服務的企業法人、其他組織及自然人。

4、代理人:是指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有權代表供應商或零售商處理訂貨、驗收、入庫、銷售、退換貨、結算等各個環節相關事宜的授權代表。

5、訂貨:是指本合同有效期內,零售商按照本合同約定的原則、流程和方式,向供應商訂購約定商品的活動。

6、促銷服務費用:是指本合同有效期內,供應商因零售商提供各種形式的促銷服務所應當支付的費用,包括零售商以提供銷售通道、宣傳服務等名義所收取的商品價款之外的全部費用。

7、對帳:是指供應商與零售商之間就購銷商品訂貨、入庫、退貨、庫存等數量和金額進行核對的行為。

8、對帳週期:是指供應商按照本合同及訂單約定向零售商提供商品後,雙方以固定的期間或時間為標準而確定的有規律的核對帳目的週期。

9、對帳日:是指零售商為了工作便利所指定的某一類商品供應商固定的對帳日期。

10、結算:是指零售商根據從供應商處購入商品的數量、金額,向供應商支付貨款的行為。

11、鋪貨期:是指供應商首次訂單商品交付之日起,至首次結算週期起算前零售商佔用商品的期間。

12、結算週期:是指鋪貨期滿之日至零售商第一次應向供應商支付貨款日的期間,此後零售商均應當以此期間為標準、依第一次應當向供應商支付貨款的日期類推,同供應商辦理結算的固定週期。

三、合同文件及組成

1、合同文件應當能夠相互解釋,互為説明,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如下:

(1)本合同

(2)訂購商品清單

(3)雙方代理人授權委託書

(4)促銷服務協議

(5)訂單及訂單確認

(6)商品價格變動文件

(7)商品交付或驗收、入庫文件

(8)商品退換貨文件

(9)商品對帳文件

(10)商品樣品及各種附隨文件

2、合同履行過程中,供應商、零售商之間有關商品購銷、質量、包裝等變更事項及違約行為確認的書面協議或文件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3、上述文件形式不限於雙方文字協議、通知、信函、傳真等,包括零售商通過銷售庫存微機網絡管理系統打印的各種交易、對帳記錄。

北京市商品購銷合同

甲方(供應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零售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12

(4)在商品總價值 %損耗範圍內可接受退換貨

2、在選擇有條件退換貨的前提下,為了保持乙方合理庫存,且有利於商品週轉,雙方同意:

在第____種條件時甲方同意更換商品:

(1)殘、次品 (2)季節性商品過季時 (3)滯銷商品 (4)其他 ____

在第____種條件時,甲方接受乙方退貨:

(1)殘、次品 (2)季節性商品過季時 (3)滯銷商品 (4)產品存在質量問題(5)其他

對於存在保質期、有效期的商品,乙方應當在保質期、有效期尚存1/3的期限內提出退換貨。

3、乙方退換貨應當向甲方發出書面退換貨通知,甲方應當於收到後5日內對所退換商品進行核實並書面確認,10日內負責更換或者收回所清退商品。逾期不答覆或書面確認後未在10日內負責更換或者收回所清退商品的,乙方有權自行處置該商品,並在對帳結算時予以扣除。

七、對帳與結算

1、雙方確認的結算方式為_________:

2、採用第1條第(3)種方式結算的,雙方應當在本合同中明確對帳及結算週期。

(1)按照商品的銷售週期,甲乙雙方確認的對帳週期為:每月 次,具體對帳日期為每月 日。對帳日前3日,甲方應當按照進貨、銷售、退貨等清單載明的數量及數額向乙方提供《商品對帳單》,乙方持相關單據進行核對,核對無誤後簽字確認;無故不確認的,視為認可《商品對帳單》的內容。

(2)雙方確認的結算週期為:

A10日 B15日 C30日 D45日 E其他____

3、如因商品種類不同,確定的對帳週期、結算週期不同,可就具體商品的對帳週期、結算週期或者其他的對帳、結算辦法另行製作本協議附件或在《附件一》中列明。

4、乙方應當盡力建立順利、便捷、無障礙的結算機制。結算期滿後,甲方可持《商品對帳單》及增值税發票要求乙方足額支付貨款。

5、雙方確定的付款方式為:(1)現金(2)轉賬支票(3)電匯(4)_______

八、知識產權的保護

甲方應當保證其所提供的商品不存在任何知識產權的瑕疵。如因甲方或其供應商侵犯第三方的專利權、商標專用權、著作權、商業祕密或其他權益產生爭議,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時,甲方應當承擔全部責任並承擔因此發生的各種費用。

九、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均應當全面履行本合同的約定,一方違約給另一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2、甲方未按照已經確認的訂單內容發貨,應當負責更換或補足;造成交貨延遲的,每延遲1日應當支付延遲交貨金額萬分之五的違約金;延遲3日以上的,除支付違約金外,乙方有權取消該批次訂單;累計5次遲延交貨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3、乙方未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結算的,每延遲1日,應當按日支付應當結算金額萬分之五的違約金;延遲30日以上的,除支付違約金外,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4、由於甲方商品質量問題導致消費者退貨或者乙方受到有關政府部門查處,甲方應當積極參與調查處理並賠償因此給乙方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情節嚴重給乙方商譽造成嚴重損害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十、合同的解除

1、任何一方非因對方違約提出解除本合同,均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合同自雙方協商確定的日期解除。甲方提出解除合同的,已經支付的各種促銷服務費用乙方不予返還;乙方提出解除合同的,應當按照合同實際履行期的比例向甲方退還已經收取的各種促銷服務費用。

2、任何一方出現如下情形時,另一方有權無需預先告知即以書面通知的方式解除本合同,合同自通知送達之日解除。乙方提出解除合同的,已經收取的各種促銷服務費用不予返還;甲方提出解除合同的,乙方應當按照合同實際履行期的比例向甲方退還已經收取的各種促銷服務費用:

(1)存在本合同第九條第2、3、4款約定的嚴重違約行為時;

(2)受到政府行政主管部門吊銷營業執照或停業處分,或其它喪失合法經營身份或資格的情況發生時;

(3)申請破產、進入清算程序,或陷入無力償付債務或資不抵債的狀態,或其它有充分理由可認為財務狀況惡化或有該可能性時;

(4)未經他方同意,把本合同的權利或義務全部或部分轉讓給第三方的;

(5)增值税一般納税人資格被取消時。

3、合同解除後,雙方仍應當按照本合同第七條約定的方式進行對帳和結算。

十一、合同期限

1、本合同有效期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甲方:

乙方: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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