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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混凝土購銷協議(精選7篇)

商品混凝土購銷協議(精選7篇)

商品混凝土購銷協議 篇1

合同編號:

商品混凝土購銷協議(精選7篇)

供 方:

工程名稱:

供貨地點: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地點: 廣西南寧市

甲方:

乙方:

工程名稱:

施工地點:

現甲方向乙方購買混凝土,為規範商品混凝土購銷行為,保護甲乙雙方的合法權益,明確雙方的權利和責任,保證工程建設正常進行,特訂立本合同。本合同以《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產品質量法》、《預拌混凝土》(GB/T 14902-20__)(如有最新標準按最新標準執行)及有關法律、法規為基本依據,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原則。甲乙雙方就商品混凝土相關事項訂立本合同:

1、 甲方對商品混凝土的質量描述

強度等級單價(元/m3)備註

C15 1、若需方一次泵送混凝土數量少於50m3,則增加泵送台班費1000元/次。

2、潤泵砂漿按當次澆築同等級混凝土單價計算,預拌商品砂漿在同標號混凝土單價基礎上加100元/ m3。

3、早強砼(Z)單價增加20元/ m3;;樁基混凝土單價增加4元/ m3;水下混凝土單價增加10元/ m3;抗裂纖維混凝土(X)單價增加30元/ m3。

4、粒徑5~10㎜細石混凝土單價增加20元/ m3。

5、抗滲混凝土(P6~8)單價增加10元/ m3;(P10)單價增加14元/m3;(P12)單價增加18元/m3 ;膨脹砼(W)單價增加30元/m3。

6、若混凝土需要摻加特殊材料,由需方提供材料的,其質量由需方負責,供方按混凝土數量加收3元/m3工本費。

7、樓高33~50層在合同單價基礎上加25元/m3,51層以上價格面議。

8、在合同履行過程中,需方合同簽約代表或合同約定代表所籤認的函件為本合同附件予以承認。

9、如因原材料市場價格變動,混凝土價格作相應調整。

C20

C25

C30

C35

C40

C45

C50

C55

C60

以上單項貨款按每月結算款為準,價格含3%增值税專用發票、含運費、泵送費,非泵送則單價減少10元/m3。

2、 供貨量的確認

2.1商品混凝土的供貨量以運輸車實際裝載重量確定,甲方應指定代表人簽字確認乙方的混凝土隨車發貨單,該發貨單作為乙方實際供應混凝土數量的結算依據。

姓名聯繫電話

報料、訂料人員

驗收、簽收送貨單人員

對賬及結算對接人員

由以上指定人員通知乙方發貨,否則除以上人員簽名外,甲方不予認可。未經雙方認可,擅自改動送貨單、結算單及對賬單上的數據和其他書寫內容,均以原單數據為準。

2.2如甲方對供應的混凝土是否夠量有疑問,甲方可按《預拌混凝土》GB/T14902-20__標準(如有最新標準按最新標準執行)中規定的用過磅形式隨機抽檢乙方所供混凝土是否足量,需方可對任意車次抽檢,抽檢次數≥3車次,以抽檢的平均數為計量基數。如抽檢誤差在±2%以內,雙方互不追究,抽檢費用由甲方負責,若抽檢結果為負差且負差大於2%時,當天當批(次)按超出部份扣減負誤差;施工場地內有地磅,經雙方同意,也可每車過磅的方式進行計量,以實際混凝土淨重值除容重為該車實際裝載方量。最終以實際總方量辦理結算。

2.3不同強度等級混凝土的容重參考下表:

混凝土強度等級C10C15C20C25C30C35C40C45C50C55

容重kg/m

3、 甲方權利和義務責任

3.1甲方預約供砼和砂漿。應於24小時前通過指定電話或以微信進行書面預約,並將用料計劃通知乙方(包括具體混凝土的強度等級、時間、數量、澆築部位、輸送方式、泵車安排、質量要求及其他有關要求),以便安排生產;經雙方確認後,乙方應按時、按要求將砼運送至交貨地點。如生產供應有困難,乙方應提早通知甲方另作安排。

3.2因如遇不可預見情況造成混凝土澆築時間臨時改變的,甲方應在用料時間前4小時通知乙方,若因不及時告知乙方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按該批次混凝土產品的實際損失進行足款賠償。

3.3甲方須提供進出場地和停車道路、夜間照明及提供水源,因佔道施工的情形下甲方必須指派兩人在前後負責看護,確保交通安全,乙方司機要服從工地有關人員的指揮,如因乙方司機原因包括但不限於不服從工地有關人員指揮等導致其自身損害或經濟損失或甲方及其他第三方人身傷害或經濟損失的責任,全部由乙方承擔責任。

3.4混凝土攪拌車到達工地後,甲方應立即辦理查驗交接手續(如坍落度檢測),並在120分鐘內卸料完畢,並及時辦理簽收手續。

3.5甲方在未經得乙方同意時,不得隨意對商品混凝土加水或添加其他摻合料。

3.6甲方應對乙方已出貨的《送貨單》予以籤認和結算。

3.7甲方應在在工地出口處設立洗車平台,提供給乙方進行清洗。

3.8甲方每批次能報兩次尾數(即有兩車裝載量可少於10m3),超過部分按車收取空載費【(10m3 -實際裝載量)×30元/m3】。

4、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4.1生產企業應建立健全質量保證體系,嚴格按照國家標準和施工規範組織生產,根據合同和甲方通知要求,保質、保量、按時完成混凝土生產供應任務,並按時提供相關技術資料。

4.2乙方運送車輛和隨車人員進入現場後,必須服從甲方負責人員的調度指揮,提供優質服務。

4.3如甲方違約不按合同規定支付貨款,乙方有權停止供貨,由此產生的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

4.4乙方發料之前應提前通知甲方,並在取得甲方指定人員同意後才發料。

4.5乙方未經甲方同意就停止或延遲時間供貨的,應按未履行部分的貨款總值的5%計付違約金給甲方,如乙方未經甲方同意就停止或延遲時間供貨的次數達兩次或兩次以上,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且甲方有權追究一切損失,乙方不得有異議。

4.6乙方在實際向甲方供貨時,一併提供發貨單給甲方,發貨單要求準確填寫車號、混凝土強度等級、塌落度、數量、使用部位和發貨時間、到工地時間、卸貨時間及卸完時間等內容。

4.7乙方不得以量少而拒絕供貨。

4.8為確保質量,乙方為同一工程同一部位所提供的商品混凝土和砂漿必須使用同一配合比、同一品種規格的原材料。

4.9負責將混凝土運送到工地和泵送混凝土進倉,負責泵送管路的佈設及配合泵送澆築管路的裝拆,滿足施工要求。

4.10泵送管件需停放在甲方工地時,必須按甲方確認指定位置存放,並負責保管。

5、質量條款和違約責任

5.1乙方提供的混凝土及使用之原材料、其質量應符合國家標準GB14902-20__《預拌混凝土》(如有最新標準按最新標準執行)及其所引用的相關技術標準。並按委託書所確定的實際澆築部位向甲方提供相應的混凝土技術資料(包括但不限於預拌混凝土所用的砂、石、水泥等原材料檢驗報告、摻合料、減水劑的出廠合格證、砼配合比、施工配料通知單、砼攪拌質量記錄、砼出廠質量證明書、砼二十八天抗壓抗折強度報告及抗滲報告等),若因所供應的砼質量問題造成的損失全部由乙方負責。

5.2甲乙雙方如對混凝土質量有爭議,由甲方提請項目質監機構會同當地質監機構進行協調處理,按相關規定承擔責任。

5.3甲方違反合同約定逾期支付商品混凝土貨款時,應按拖欠款數額以每天萬分之五的標準向乙方支付違約金,若超過約定結款時間十個工作日未支付貨款給乙方的,乙方可向甲方提出協商要求,協商不成功,乙方有權停止供貨或終止合同。

5.4一方違約後,另一方要求違約方繼續執行合同時,違約方應付清尚欠貨款或罰款後繼續執行合同。

5.5因不可抗力因素導致的費用及延誤的供貨期,由雙方協商解決。

5.6如過錯方造成合同解除,經濟損失由過錯方負責承擔。

5.7混凝土和砂漿試塊由乙方持證實驗員在交貨地點按照GB/T14902-20__《預拌混凝土》的要求製作,取樣前通知甲方試驗人員和監理工程師到現場確認並作好標識,在攪拌車卸料過程中在卸料量的1/4到3/4之間進行,且應在混凝土和砂漿到達現場40分鐘內完成。坍落度檢測應在混凝土運到交貨地點後20分鐘內完成,坍落度控制值按國標GB/T14902-20__《預拌混凝土》混凝土坍落度實測值與規定的坍落度之差值:50~90 mm坍落度允許偏差±20mm,≥100mm坍落度允許偏差±30mm。

6、結算方式:

6.1結算:結算方式及期限:

價款計算方法:甲方實際購買數量×品種價格(以甲乙雙方確認報價為準)。

1、乙方提供發票税率為3%的增值税專用發票,每月結算一次。次月25日前支付結算款的80%,剩餘20%貨款下次支付,直至結清貨款。每月1-5日內由乙方提供上月對賬單給甲方,甲方必須在收到對賬單起5個工作日內完成對賬,在對賬單上簽字確認後。2、每次乙方申請支付貨款前3天,乙方提供等額貨款的增值税專用票(發票税率3%)給甲方,並確保其合法性真實性,否則甲方有權拒絕付款。甲方在收到等額貨款的發票後需在15個工作日內將相應貨款付清給乙方(銀行轉賬或網上轉賬支付,需在“用途”欄註明工程名稱),依此類推至整個項目付清貨款為止。

乙方收款信息:

開户名:

賬號:

開户行:

甲方開票資料:

開户名:

賬號: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地址:

開户行:

7、解決爭議方式

本合同在執行過程中如有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無效時,應通過法律途徑解決。

8、無正當理由單方終止合同的,按未履行部分貨款總值的20%付違約信譽金給對方。

9、特別約定:

本合同履行期限:從 年 月 日 起 至 年 月 日止

10、其他約定

10.1本合同一式伍份,甲方執叁份,乙方執貳份。

10.2本合同如有末盡事宜,應另訂立書面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3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

或授權負責人: 或授權負責人: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地點:廣西南寧市

商品混凝土購銷協議 篇2

需 方: (以下簡稱甲方)

供 方:(以下簡稱乙方)

為規範商品混凝土購銷行為,保護雙方的合法權益,明確雙方技術經濟責任,保證工程建設正常進行。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預拌混凝土》(GB/T14902-20xx)及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供需雙方就購銷商品混凝土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名稱 :漢壽泰湘農牧業有限公司蔣家嘴科技大樓

二、工程地點 :漢壽縣蔣家嘴鎮芙蓉路

三、供應混凝土量:供方按需方實際需要及時足量供應

四、供貨期 :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需方工程混凝土結構全部完成

五、需方委託供方供應預拌混凝土,經雙方議定產品名稱、強度等級、坍落度、數量、單價。

產品名稱:

坍落度(cm)

標號:C30

強度等級:

單價 :(280元/m3)

説明:

1、以上單價已含税;

2、以上單價含泵送費;

3、以上單價含運輸費;

六、供貨量的確認

1、商品混凝土的供貨量以成型砼量為準,需方應指定其合法代表人籤認供方的混凝土隨車發貨單,該發貨單作為供方實際供應混凝土數量的結算依據。

2、需方可對供方提供的混凝土量進行隨機抽驗,抽驗費用由需方承擔。如同一批次抽驗的數量不少於 2 車,且平均欠量大於 3 %時,供方應按該次抽驗的總欠量的 2 倍數額賠償並負責該批次抽驗費用。

七、商品混凝土質量標準要求

供方所提供的混凝土及使用的原材料,其質量應符合國家標準GB14902-20xx《預拌混凝土》及其所引用的相關技術標準。

八、需方的基本權利和義務

1、需方應在澆築混凝土的 1 天前,以提交訂貨單或其他有效方式將所需混凝土的強度等級、數量、坍落度、澆築部位、澆築方式、交貨地點及其他有關要求通知供方; 如遇需方不可預見的情況造成混凝土澆築時間臨時改變的,需方應及時通知供方。

2、需方應在建築工地為商品混凝土的運輸、使用提供必備的條件,保證施工現場道路暢通,有必要的供水、照明等設施和停車場地,並安排專人在現場負責調度指揮,保證車輛和隨車人員順利進出工地。

3、混凝土攪拌車到達工地後,需方應在 30 分鐘內辦完查驗交接手續,並安排在 90 分鐘內卸料完畢。

4、若供方提供的混凝土質量性能指標不符合國家標準或有關約定,需方有權拒收。

5、需方不得對混凝土加水或其他未經約定的摻合料。

九、供方的基本權利和義務

1、供應商應建立健全質量保證體系,嚴格按國家標準和規範組織生產,根據合同和需方通知要求,保質、保量、按時完成混凝土生產供應任務。水泥採用 水泥,其它材料需方檢驗合格。配合比經需方驗證後,不可隨意調整,調整應提前8 天通知需方。

2、供方負責按國家規範設計商品混凝土的配合比,同一部位的混凝土必須使用同一配比並採用同一品種規格的原材料。供方應及時按不同混凝土品種等級向需方提供商品混凝土出廠質量證明書和產品使用説明書,需方付清貨款時應提供全部有關技術資料。

3、供方運送車輛和隨車人員進入現場後,必須服從需方負責人員的調度指揮,提供優質服務

4、供方應積極配合需方對混凝土質量和供應量的抽查,出現爭議時,供方應及時派員進行協商處理。如因供應方原因造成需方出現質量問題,供應方應該承擔賠償責任。

5、供方不得拒絕供應小批量商品混凝土。

6、如需方有不按合同約定支付貨款等違約行為,供方應積極進行協商。如協商未果,可在提前 15 天書面通知需方的情況下,停止向需方供應混凝土。

十、結算和付款方式

1、結算方式:

供方根據需方籤認的發貨單,需方主體工程完成後一次編制結算表,並提供給需方,由需方在結算表上蓋章確認數量及金額。如有異議,需方應在10 天內提出,否則視為認可。

2、支付方式:貨款在需方主體工程完成後一次性付清。

十一、違約責任

1、需方違反合同約定逾期支付商品混凝土貨款時,應根據同期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貸款利率,向供方支付所欠貨款的利息,同時承擔違約責任。

2、供方如果不能按訂單按時按量送貨到達指定地點,或者因為供方原因不能順利施工給需方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供方負責賠償。

3、一方違約後,另一方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合同時,違約方承擔上述違約責任後仍應繼續履行合同。

十二、不可抗力

1、 不可抗力包括因戰爭、動亂、大規模流行疾病、空中飛行物體墜落或其他非發包人承包人責任造成的爆炸、火災,以及風、雨、洪、震等嚴重自然災害。

2、因不可抗力事件導致的費用及延誤的供貨期由雙方按以下方法分別承擔:

⑴所有人員傷亡和設備等財產損失由本方負責。

⑵按需方通知已運至施工場地的混凝土,其損失由需方承擔。

⑶延誤的供貨期相應順延。

⑷因合同一方遲延履行合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遲延履行方的相應責任。

十三、合同的解除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供需雙方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

(2)因一方違約(包括因工程停建或緩建、混凝土生產運送設備嚴重故障)致使合同無法履行;

(3)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2、 一方要求解除合同的,應以書面形式向對方發出解除合同的通知,並在發出通知前 10 天告知對方,通知到達對方時合同解除。

3、 合同解除後,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因合同解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4、 合同解除後,不影響雙方在合同中約定的結算和清理條款的效力。

十四、解決爭議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有爭議,雙方應進行友好協商,協商無效時,按下列途徑進行解決:

1、提請當地仲裁委員會仲裁;

2、如果經當地仲裁委員會仲裁無效,再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五、其他事項

1、供貨期間價格不宜調整,如需調整雙方可協商調整混凝土供應價格,簽訂補充協議。

2、本合同一式叁份,需方執貳份、供方壹份。

3、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另訂立書面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補充合同未達成之前,依本合同執行,任何一方均無權自行更改合同內容。

4、本合同自供需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品混凝土購銷協議 篇3

需 方: 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供 方: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為規範商品混凝土購銷行為,保護雙方的合法權益,明確雙方技術經濟責任,保證工程建設正常進行。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預拌混凝土》(GB/T14902-____________)及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供需雙方就購銷商品混凝土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名稱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地點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供應混凝土量:供方按需方實際需要及時足量供應

四、供貨期 :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需方工程混凝土結構全部完成

五、需方委託供方供應預拌混凝土,經雙方議定產品名稱、強度等級、坍落度、數量、單價。

1、以上單價已含税;

2、以上單價含泵送費;

3、以上單價含運輸費;

六、供貨量的確認

1、商品混凝土的供貨量以成型砼量為準,需方應指定其合法代表人籤認供方的混凝土隨車發貨單,該發貨單作為供方實際供應混凝土數量的結算依據。

2、需方可對供方提供的混凝土量進行隨機抽驗,抽驗費用由需方承擔。如同一批次抽驗的數量不少於 2 車,且平均欠量大於 3 %時,供方應按該次抽驗的總欠量的 2 倍數額賠償並負責該批次抽驗費用。

七、商品混凝土質量標準要求

供方所提供的混凝土及使用的原材料,其質量應符合國家標準GB14902-20xx《預拌混凝土》及其所引用的相關技術標準。

八、需方的基本權利和義務

1、需方應在澆築混凝土的 1 天前,以提交訂貨單或其他有效方式將所需混凝土的強度等級、數量、坍落度、澆築部位、澆築方式、交貨地點及其他有關要求通知供方; 如遇需方不可預見的情況造成混凝土澆築時間臨時改變的,需方應及時通知供方。

2、需方應在建築工地為商品混凝土的運輸、使用提供必備的條件,保證施工現場道路暢通,有必要的供水、照明等設施和停車場地,並安排專人在現場負責調度指揮,保證車輛和隨車人員順利進出工地。

3、混凝土攪拌車到達工地後,需方應在 30 分鐘內辦完查驗交接手續,並安排在 90 分鐘內卸料完畢。

4、若供方提供的混凝土質量性能指標不符合國家標準或有關約定,需方有權拒收。

5、需方不得對混凝土加水或其他未經約定的摻合料。

九、供方的基本權利和義務

1、供應商應建立健全質量保證體系,嚴格按國家標準和規範組織生產,根據合同和需方通知要求,保質、保量、按時完成混凝土生產供應任務。水泥採用 水泥,其它材料需方檢驗合格。配合比經需方驗證後,不可隨意調整,調整應提前8 天通知需方。

2、供方負責按國家規範設計商品混凝土的配合比,同一部位的混凝土必須使用同一配比並採用同一品種規格的原材料。供方應及時按不同混凝土品種等級向需方提供商品混凝土出廠質量證明書和產品使用説明書,需方付清貨款時應提供全部有關技術資料。

3、供方運送車輛和隨車人員進入現場後,必須服從需方負責人員的調度指揮,提供優質服務

4、供方應積極配合需方對混凝土質量和供應量的抽查,出現爭議時,供方應及時派員進行協商處理。如因供應方原因造成需方出現質量問題,供應方應該承擔賠償責任。

5、供方不得拒絕供應小批量商品混凝土。

6、如需方有不按合同約定支付貨款等違約行為,供方應積極進行協商。如協商未果,可在提前 15 天書面通知需方的情況下,停止向需方供應混凝土。

十、結算和付款方式

1、結算方式:

供方根據需方籤認的發貨單,需方主體工程完成後一次編制結算表,並提供給需方,由需方在結算表上蓋章確認數量及金額。如有異議,需方應在______天內提出,否則視為認可。

2、支付方式:貨款在需方主體工程完成後一次性付清。

十一、違約責任

1、需方違反合同約定逾期支付商品混凝土貨款時,應根據同期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貸款利率,向供方支付所欠貨款的利息,同時承擔違約責任。

2、供方如果不能按訂單按時按量送貨到達指定地點,或者因為供方原因不能順利施工給需方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供方負責賠償。

3、一方違約後,另一方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合同時,違約方承擔上述違約責任後仍應繼續履行合同。

十二、不可抗力

1、 不可抗力包括因戰爭、動亂、大規模流行疾病、空中飛行物體墜落或其他非發包人承包人責任造成的爆炸、火災,以及風、雨、洪、震等嚴重自然災害。

2、因不可抗力事件導致的費用及延誤的供貨期由雙方按以下方法分別承擔:

⑴所有人員傷亡和設備等財產損失由本方負責。

⑵按需方通知已運至施工場地的混凝土,其損失由需方承擔。

⑶延誤的供貨期相應順延。

⑷因合同一方遲延履行合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遲延履行方的相應責任。

十三、合同的解除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供需雙方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

(2)因一方違約(包括因工程停建或緩建、混凝土生產運送設備嚴重故障)致使合同無法履行;

(3)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2、 一方要求解除合同的,應以書面形式向對方發出解除合同的通知,並在發出通知前 10 天告知對方,通知到達對方時合同解除。

3、 合同解除後,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因合同解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4、 合同解除後,不影響雙方在合同中約定的結算和清理條款的效力。

十四、解決爭議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有爭議,雙方應進行友好協商,協商無效時,按下列途徑進行解決:

1、提請當地仲裁委員會仲裁;

2、如果經當地仲裁委員會仲裁無效,再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五、其他事項

1、供貨期間價格不宜調整,如需調整雙方可協商調整混凝土供應價格,簽訂補充協議。

2、本合同一式叁份,需方執貳份、供方壹份。

3、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另訂立書面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補充合同未達成之前,依本合同執行,任何一方均無權自行更改合同內容。

4、本合同自供需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品混凝土購銷協議 篇4

甲方:

乙方:

為規範商品混凝土購銷行為,保護甲乙雙方的合法權益,明確雙方技術經濟責任,保證工程建設正常進行。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預拌混凝土》(GB/T14902-20xx)及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城市信用的原則,根據工程建設的具體情況,甲方就向乙方購買商品混凝土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 工程名稱:

二、 工程地點:

三、 供貨期由:合同簽訂之日起至該項目樁基礎工程結束。

四、 甲方委託乙方供應預拌混凝土,經雙方議定產品名稱、強度等級、坍落度、數量及澆注方式。詳下表

五、 供貨量的確認

1、依據甲方現場簽字確認的預拌混凝土發貨單載明的數量為準。

2、混凝土供應量以一聯一單並有先後順序的編號由甲方現場人員簽收為付進度款的依據,甲乙雙方在每月29日確認當月混凝土供應量及供應總額。

3、在乙方供貨過程中,甲方有權過磅抽查,甲方可免費使用乙方磅秤,也可選擇其他磅秤(過磅費用由甲方自行承擔),其誤差為±2%, (C10:2400kg/ m³,C15:2400kg/ m³,C20:2400kg/ m³,C25:2395kg/m³,C30:2385/kg m³,C35:2376kg/ m³,C40:2370kg/ m³,C45:2370kg/ m³,C50:2370kg/ m³,C55:2370kg/ m³,C60:2370kg/ m³),隨機抽查每批不少於3車,按照3車平均值計算,如果平均值誤差沒有在±2%誤差範圍內,其結算量每車按照抽查結果進行比例下調,如果平均值數量在誤差範圍內,其結算量為該批次交貨的結算依據。

六、 商品混凝土質量標準要求

1、乙方所提供的混凝土及使用的原材料,其質量應符合國家標準GB14902-20xx《預拌混凝土》及其所引用的相關技術標準。

2、乙方應按甲方提出的國家標準範圍內的技術要求供應商品混凝土,高於國家標準的特殊要求,甲乙雙方另行協商決定。

3、為確保質量,乙方為同一工程同一部位提供的預拌混凝土使用的配合比基本相同,並使用同一品種規格的原材料。

4、甲方應按國家現行標準和有關技術規定做好施工現場的混凝土養護工作。

5、乙方必須按照預拌混凝土規範要求,進行混凝土試塊製作和標準養護。

6、乙方有權在混凝土供應及養護期間,隨時對施工現場用於強度評定混凝土試塊的製作、養護等情況進行隨訪,如果發現不符合相關規定的,乙方書面通知甲方,雙方確認後,乙方將不承擔所涉及試件達不到評定要求而引起的責任和一切要求。

7、在接到甲方通知後,乙方應提前到現場進行勘察,保證混凝土供應的順利進行和供應的連續(在需要的時間段前後二車時間間隔不能超過30分鐘)。

8、乙方配合甲方提供相關資料。

9、竣工結構驗收時,混凝土實體檢測不合格,一切質量責任均由乙方負責,由此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由乙方負責。

七、 驗收標準、方法及提出異議期限

1、乙方在混凝土齡期到達後七天內向甲方提交《預拌混凝土出廠質量證明書》。

2、預拌混凝土的驗收標準,按照GB14902-20xx《預拌混凝土》、GBJ107-87《混凝土強度檢驗評定標準》執行。

3、對於達到甲方施工現場的混凝土,由甲乙雙方共同組織驗收,甲方安排專門人員對乙方混凝土發貨單上的強度等級、澆注部位、坍落度,以及車輛到達施工現場實際進行核對。

4、在預拌混凝土供應過程中,甲乙雙方如有更改約定的重要技術數據,要求更改的一方必須出具有效的書面憑證。

5、乙方混凝土到現場後發現坍落度小於規定值時嚴禁加水,嚴格控制砂石的含泥量及外加劑用量。

6、甲方在接受罐車混凝土時,同時檢查乙方隨車送來的各種技術資料,對與技術要求不符或技術資料殘缺、質量不合格的混凝土,甲方有權予以退貨處理,由此給甲方工程施工造成影響的,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7、甲方對乙方供應的混凝土進行收簽字,並接收使用,但並不表示對乙方供應的混凝土的質量和技術標準最終認可(應以檢測結果為準)。因乙方提供的混凝土不符合合同約定的質量要求和技術標準,由此造成的責任由乙方承擔。如果出現質量問題,所造成的損失及費用,由乙方負責。

8、預拌混凝土澆注後,甲方如發現有問題,應在三天內書面通知乙方,甲乙雙方及時協商分析解決,並及時上報有關質監部門。

9、若因氣候原因造成路面凝凍,水泥無法運輸,乙方不承擔甲方工期推遲造成的損失。

10、甲乙雙方簽訂的合同項目,甲方不得使用其他商混公司的商品混凝土。

八、 甲方的基本權利和義務

1、乙方所供應的商品混凝土達到協議要求的質量和數量標準,並向甲方提供商品混凝土有關資料,甲方負責按時按金額為乙方支付在該項目工程中所使用的全部商品混凝土貨款。

2、甲方有權監督乙方在商品混凝土供應和使用過程中的質量和數量,若乙方違反了協議要求,甲方可單方處罰乙方造成的一切損失,並終止雙方合同。

3、甲方應在澆築混凝土的12小時前,以書面通知方式將所需混凝土的強度等級、數量、坍落度、澆築部位、澆築方式、交貨地點及其他有關要求通知乙方;如甲方因不可預見的情況造成混凝土澆築時間臨時改變的,甲方應及時通知乙方。

4、甲方應在建築工地為商品混凝土的運輸、使用提供必備的條件,保證施工現場道路暢通,有必要的供水、照明燈設施和停車場地,並安排專人在現場負責調度指揮,保證車輛和隨車人員順利進出工地。若遇人為堵工,甲方負責處理,若因堵工造成已經裝進攪拌車的混凝土損失,一切責任由甲方承擔。

5、混凝土攪拌車達到工地後,甲方應儘快辦完查驗交接手續,並儘快卸料。

6、若乙方提供的混凝土質量性能指標不符合國家標準或有關約定,甲方有權拒收,並處罰不符合標準材料的雙倍罰款。

7、甲方不得對混凝土加水或其他未經約定的摻合料。

8、甲方通知乙方已攪拌裝進攪拌車的混凝土,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不能澆注,一切損失由甲方承擔。

9、凡需地泵輸送的施工部位,乙方派技術人員負責混凝土輸送管道、管道安裝技術指導和泵車操作,甲方在安裝輸送管道時,乙方派專人負責指導。

10、需用地泵輸送混凝土的部位工程完工後,甲方負責把輸送管道拆卸點交給乙方。凡乙方運送到現場交付給甲方管理的管道,若有遺失,甲方負責賠償。

11、乙方混凝土運至施工現場,甲方負責安排工人放料。

九、乙方的基本權利和義務

1、乙方應建立健全質量保證體系,嚴格按國家標準和規範組織生產,根據合同和甲方通知要求,保質、保量、按時完成混凝土生產供應任務。

2、乙方負責按國家規範設計商品混凝土的配合比,同一部位的混凝土必須使用同一配比並採用同一品種規格的原材料。乙方應及時按不同混凝土品種等級向甲方提供商品混凝土出廠質量證明書和產品使用説明書,甲方付清餘款時應提供全部有關資料。

3、乙方運送車輛和隨車人員進入現場後,必須服從甲方負責人員的調度指揮,提供優質服務。

4、乙方應積極配合需方對混凝土質量和供應量的抽查,出現爭議時,乙方應及時派人員進行協商處理。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出現質量問題,乙方應承擔所造成的一切責任及相關費用。

5、如甲方有不按合同約定支付貨款等違約行為,乙方應積極進行協商。如協商未果,乙方停止向甲方供應混凝土。

6、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不能正常施工,乙方有權終止合同。甲方在終止合同3日內結清已使用的混凝土貨款,並賠償由此給乙方造成的相應損失。

7、無特殊原因外,乙方保證全天24小時供應甲方混凝土。

十一、安全

在澆築砼過程中,乙方現場管理人員、機械操作人員、司機等相關人員在進入施工現場必須佩帶安全帽,必須服從施工現場安全管理,所發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負責。

十二、結算

1、結算方式:每月29日,乙方和甲方核對該月已供給甲方的商品混凝土的數量。

2、按如下方式付款:

甲方結算次月5日前向乙方支付當月實際已使用混凝土貨款的80%,其餘主體封頂一月內全部結清。

十三、違約責任

在甲、乙雙方合同期內,乙方若無產品質量、數量問題,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施工。

十四、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包括因戰爭、動亂、大規模流行疾病、空中飛行物體墜落或其他非發包人承包人責任造成的爆炸、火災,以及風、雨、洪、震等嚴重自然災害。

2、因不可抗力事件導致的費用及延誤的供貨期甲乙雙方按以下方法分別承擔:

(1)所有人員傷亡和設備等財產損失由乙方負責。

(2)延誤的供貨期相應順延。

(3)因合同一方遲延履行合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遲延履行方的相應責任。

十五、合同解除

1、又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

(2)因一方違約(包括因工程停建或緩建、混凝土生產運送設備研製故障)致使合同無法履行;

(3)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2、一方要求解除合同的,應以書面形式向對方發出解除合同的通知,並在發出通知前10天告知對方,通知到達對方時合同解除。

3、合同解除後,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因合同解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4、合同解除後,不影響甲、乙雙方在合同中約定的結算和清理條款的效力。

十六、解決爭議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有爭議,甲、乙雙方應進行友好商議,協商無效時,按下列途徑進行解決:

1、提請赫章縣仲裁委員會仲裁;

2、如果經當地仲裁委員會仲裁無效,再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七、甲乙雙方現場聯繫人員

項目經理:

現場簽字人員: 電話:

乙方人員:

現場管理人員: 電話:

十八:其他事項

1、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2、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另訂立書面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補充合同未達成之前,依本合同執行,任何一方均無權自行更改合同內容。

3、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品混凝土購銷協議 篇5

買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賣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就預拌混凝土買賣事宜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建設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施工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

5.運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混凝土的計劃數量、結算單價、供貨時間、澆築泵送方式、澆築工程部位、技術質量要求等內容,詳見合同附件。

第三條 供貨數量及質量的驗收確認

1.甲乙雙方共同依據國家、本市的相關技術標準及合同約定對乙方供貨到施工現場的混凝土數量、質量及澆築時間等內容進行驗收,並簽字確認。

2.乙方供貨到施工現場的混凝土如與發貨單載明的數量有差異時,甲方應即時通知乙方核實;雙方以書面形式提出真實數量確認結果作為價款結算依據。

3.乙方供貨到施工現場的混凝土經甲方表觀檢驗如有質量異常現象的,甲方應即時通知乙方進行核實,經核實後甲方有權作退貨處理,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4.甲方對澆築到工程部位的混凝土發現有質量異常現象的,應在24小時內書面通知乙方進行核實;如有爭議,雙方應會同工程監理、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共同確認責任,並提出書面責任處理意見。屬於甲方澆築不及時或振搗、養護不當原因,責任由甲方承擔;屬於產品質量責任的,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5.乙方供貨到施工現場的混凝土,甲方應及時組織安排澆築到工程施工部位。因甲方責任致使運到施工現場的混凝土停留時間 過長造成坍落度損失或產品失效報廢的,甲方應承擔由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第四條 價款結算及支付

1.甲乙雙方應在乙方對每一工程澆築部位履行完畢供貨義務之日起45日內辦理完畢價款結算確認手續。

2.甲乙雙方約定,對用於工程結構部分的混凝土採用下列第_______種方式辦理價款結算確認手續。

(1)依據合同約定的單價和甲方現場驗收籤認的混凝土發貨單載明的數量為準辦理價款結算。

(2)依據合同約定的單價和工程澆築部位施工圖預算量(含損耗)辦理價款結算,計算施工圖預算量執行《北京市建設工程預算定額》。在供貨前甲方應向乙方及時提供一套完整的澆築部位施工圖紙及相應工程變更洽商。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提供圖紙,致使雙方就乙方所供混凝土的數量發生爭議時,或甲方逾期不與乙方辦理結算確認手續的,雙方應按第(1)種方式結算。

3.對混凝土砂漿、基礎樁、墊層、防水保護層、施工現場路面、臨設部分等用於非工程結構部位的混凝土均以合同約定的單價和甲方現場驗收籤認的混凝土發貨單載明的數量為準結算。

4.價款支付期限:

本合同項下的工程因非乙方原因中途停工,導致甲方停止使用乙方的混凝土時,甲方應自停工之日起3個月內付清未結價款。

5.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期限給付價款,乙方可在提前5日書面通知甲方後暫停供應混凝土。

第五條 雙方義務

1.甲方義務

(1)根據工程進度需要,應提前24小時以書面傳真或其他有效方式向乙方提供所需混凝土的標號、數量及工程澆築部位、混凝土澆築方式,並對技術質量要求進行交底,以保證乙方有足夠的供貨準備時間。

(2)應保證現場場地平整、堅實、暢通,有足夠的調車場地及泵車的安全作業環境,並應安排專人負責調度指揮,保證乙方車輛及人員進出現場的安全,以及車輛駛出現場達到環保要求。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品混凝土購銷協議 篇6

商品混凝土購銷合同書

答辯人:

地址:

被答辯人:

地址:

風險提示:

一份嚴謹的民事訴訟答辯狀,首先需要分清是否屬於法院主管,是否有需要寫民事訴訟答辯狀;

其次是弄清楚受理法院的管轄;再有就是檢查訴訟主體是否遺漏,是否有誤;

此外還應該注意起訴期限和訴訟時效的問題。

在明顯存在上述問題時,不要急於答辯,答辯時在答辯中明確提出異議,往往能事半功倍,即可令對方“敗訴”。

答辯人就被答辯人訴請的購銷一案提供如下答辯意見:

答辯事項:

答辯人已經按照雙方簽訂的《預拌商品混凝土購銷合同》所確定的付款方式支付了相應款項,但涉案工程因發包人______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以下簡稱“______公司”欠付答辯人鉅額工程款,目前,答辯人已將______公司訴至______省高級人民法院,該案目前正在審理之中。

法院應當將______公司追加為本案被告,在其欠付答辯人工程款的範圍內對被答辯人

事實與理由:

一、答辯人已經按照合同約定足額支付了相應款項,不存在違約,合同約定的支付餘款的付款條件未成就。

答辯人與被答辯人簽訂的《預拌商品混凝土購銷合同》第五條商品混凝土付款方式和期限約定“工程施工至框架十五層,甲方開始支付已結算工程量的______%工程款,十五層後按月進度的______%支付,餘款在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一次性付清。

即使按照被答辯人所稱的合同總值______萬元,答辯人已經向被答辯人支付商品混凝土款______萬元,已付款比例佔合同總額為______%,已超過合同約定的“工程施工至框架十五層,甲方開始支付已結算工程量的______%工程款”;

答辯人已遵守合同的約定,履行了約定的付款義務。

至於餘款,合同約定“在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支付,目前該工程只是主體工程完工,尚未完成室內安裝等工程,工程並未進行竣工驗收,因此並不符合“餘款在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一次性付清”的付款條件。

二、涉案工程發包人______公司應當在欠付答辯人的工程款範圍內向被答辯人承擔相應的付款

因工程發包人新利通公司欠付答辯人鉅額工程款______元,工程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不得已停工,答辯人就工程款追償糾紛將新利通公司訴至______省高級人民法院,目前該案正在審理之中。

鑑於由於______公司的原因致使工程停工,且導致工程不能按期竣工驗收,從而也導致答辯人無法對被答辯人支付剩餘款項,建議法院追加______公司為本案被告,在其欠付答辯人工程款的範圍內向被答辯人承擔相應責任。

綜上,答辯人與被答辯人權利義務關係明確,但合同約定的付款條件並未成就,因此請求法院駁回原告的訴訟請求。

或者為儘快化解本案當事人之間的矛盾,答辯人也請求法院將涉案工程的發包人______公司追加為被告,由______公司在欠付答辯人的工程款範圍內承擔相應的付款責任。

此致

______縣人民法院

答辯人: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商品混凝土購銷協議 篇7

需貨方:(以下簡稱甲方)

供貨方:(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法律法規、規章,結合宜賓市建設工程生產、銷售、使用預拌混凝土的具體要求,經協商甲方同意將本工程使用乙方預拌混凝土。為明確甲、乙雙方的共同責任,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商品混凝土供貨品種、數量、單價、運輸費、泵送費、合價等見下表:

以上混凝土單價不含税款。甲方如需商砼發票,其税款由甲方承擔。

二、交貨地點和方式

1、交貨地點:宜賓市翠屏區宗場鎮內

2、供貨時間:暫定

3、交貨方式:根據工程進度需要,甲方應提前24小時通知乙方此工程工地現場代表,提供所需混凝土的標號、數量及工程澆築部位、混凝土澆築方式,並對技術質量要求進行交底,以保證乙方有足夠的供貨準備時間。

由乙方負責組織聯繫運輸車將商品混凝土運至甲方指定的交貨地點,隨商品混凝土到達的應有甲方指定的商品混凝土的出廠合格證書、檢驗報告、《預拌混凝土配合比報告》、開盤鑑定等其他完整的技術資料和證件,乙方供貨到施工現場的混凝土應聽從甲方施工現場管理人員統一調配,服從指揮。甲方應及時組織安排專人驗收並澆築到工程施工部位。因乙方混凝土攪拌量不足,運輸能力不足及不可預見意外特殊情況(如高壓線路停電、機械設備出現故障),乙方保證在同等原材料、同等配合比的情況下保證工程混凝土的連續性澆築。

三、質量標準和技術要求

商品混凝土的質量必須符合國家標準。

四、訂貨、送貨

1、甲方指定 鍾登軍 為本合同項下工程混凝王購銷事宜負責人,其就混凝土事宜的簽訂予以確認(如果人員發生變更,須書面通知乙方)。甲方每次要求乙方供貨時,必須提前24小時用書面訂單或傳真通知乙方,明確澆築時間、混凝土強度等級、塌落度、數量和澆築部位、澆築方式。要求提供特殊要求的產品時,應提前3 天通知乙方。

2、乙方發貨單要求準確填寫車號、車次、混凝土強度等級、數量、澆築部 位和發貨時間。

五、計量方法

1、商品混凝土按乙方運到施工現場雙方籤認的收料單數量為結算依據。

2、甲方指定本合同項下工程混凝土購銷負責人對運送到施工現場的發貨單載明的內容進行核實確認。

3、乙方保證所供應的混凝土符合標準。甲方可隨時抽查乙方容量,但需通知乙方業務人員到場,雙方見證、簽字確認。

六、質量驗收

1、商品混凝土質量的檢驗分為出廠檢驗和交貨檢驗。出廠檢驗的取樣實驗工作由乙方承擔;交貨檢驗的取樣工作由甲方承擔。

2、甲乙雙方共同依據國家、省市的有關技術標準及合同約定對乙方供貨到施工現場的混凝土數量、混凝土強度等級等內容進行驗收,並由甲方在本合同中指定的負責人簽字確認。

3、乙方供貨到施工現場的混凝土經甲方檢驗如有質量異常現象的,甲方應 立即通知乙方進行核實,經核實後甲方有權退貨處理。

4、甲方對澆築到工程部位的混凝土發現有質量異常現象的,應24小時內書面通知乙方進行核實;如有爭議,雙方應會同工程監理、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管理部門共同確認責任,並提出書面責任處理意見。屬於甲方澆築不及時或振搗,養護不當及施工過程中其他原因造成的質量問題,責任由甲方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甲方承擔;屬於混凝土質量問題的,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七、貨款結算及支付辦法

每月25日作為結算日,在次月15日以前,甲方支付乙方上月砼供應總產值的80%,建築物主體封頂前必須付清全款。如甲方不能按時支付商砼款,乙方有權停止供應砼,且每天按總欠款的3‰加收滯納金。

八、違約責任

1、如乙方未按本合同約定供應混凝土,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2、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雙方各自承擔。

九、合同的解除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雙方可以解除合同:

① 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

② 因一方違約致使合同無法履行;

③ 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2、一方要求解除合同的,應以書面形式向對方發出解除合同的通知,並在發出通知前7天告知對方,通知到達對方時合同解除。

3、合同解除後,違約方應當賠償因合同解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4、合同解除後,不影響雙方在合同中約定的結算和清理條款的效力。

十、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有爭議,雙方應進行友好協商,協商不成,向宜賓市翠屏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一、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訂立書面補充協議,補允協議與附件均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補充協議未達成之前,以本合同執行,任何一方均無權更改合同內容。

十二、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至雙方權利義務結束時終止。

十四、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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