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銷產品經銷協議書(通用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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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銷產品經銷協議書 篇1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
委託方(甲方):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方(乙方):___________
公司地址: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乙方代理甲方出口貨物一事,達成以下條款:
第一條代理協議的訂立
(一)乙方代理甲方出口的貨物的狀況:
1.品名:_________________
2.數量:_________________
3.質量:_________________
4.規格:_________________
5.包裝:_________________
6.成交條件:_______________
以經乙方確認的、甲方與外商成交的條件為準。
(二)代理協議的形式:協議的訂立及修改均需以書面形式(含傳真),否則不發生效力。
(三)甲方義務:
1.如實提供與訂立協議有關的主要事實和情況;
2.對本協議以及乙方根據本協議與國外買方簽訂的外銷合同的條款進行充分的瞭解,對各方的權利義務,各方免除或者限制各自責任的條款有充分的注意。
(四)乙方義務:如實提供與訂立協議有關的主要事實和情況。
第二條代理協議的執行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與外商簽訂外銷合同,合同號為___________,此外銷合同為乙方代理甲方出口貨物的有效依據,為本代理協議不可分割的一個部分。
(一)甲方的義務:
1.對外銷合同承擔的義務:
(1)承認乙方代表甲方簽訂的外銷合同條款對賣方權利和義務的規定。
(2)收到乙方交來的外銷合同副本後,立即進行核對。如發現與其原要求有不符點,在收到合同後3個工作日內以傳真或電報通知乙方。否則,視為甲方已接受該外銷合同,承擔該外銷合同的權利和義務。
(3)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自行就出口合同條款對外作任何形式的承諾,亦不得自行與外商變更或修改出口合同。
(4)甲方同意或默視同意的出口合同條款,甲方不得由於條款本身的缺陷引起的損失向乙方要求補償。
2.出口貨物:_________
(1)甲方提供的貨物應符合本協議規定的數量、質量和規格,並須按照協議規定的方式進行包裝。
(2)提供貨物的品質證明文件。
(3)按乙方指令日期前將協議約定的全部貨物運到____________。
(4)向乙方提供增值税專用發票和專用繳款書,協助乙方辦理出口所需手續。
3.費用:
(1)承擔乙方因代理出口產生的運輸費、商檢費、港口運雜費、倉儲費、報關費、保險費及銀行手續費、寄單費等所有有關費用。(2)根據實際出口貨物的數量計算總貨款,並根據此總貨款向乙方支付_______________%的代理費。
(3)上述的費用及代理費需在代理協議簽訂後_____________日內交付。
(二)乙方義務:
1.對外成交後,及時將外銷合同副本送交甲方。
2.辦理出口所需的商檢,報關,對外運輸等手續,並對外議付。
3.根據外銷合同收到外商的付款後,在____________個工作日內按照付款當日銀行公佈的外匯買入價,將外匯折算成人民幣支付給甲方。
第三條違約責任
(一)甲方必須嚴格執行本協議:因甲方未按協議規定履行義務,導致出口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遲延履行或履行不符合約定條件的,委託方應償付代理方為其墊付的費用、税金及利息,支付約定的代理費,並承擔乙方因此對外承擔的一切責任。當外商提出索賠時,乙方應及時向甲方轉交外商提供的索賠證件,甲方接到索賠證件後,應根據出口合同和代理協議及時理賠。乙方應向甲方及時通報對外理賠情況。如外商因索賠提出仲裁或訴訟時,乙方應按出口合同和代理協議的規定及時應訴,積極辦理對外交涉,並及時將進程和結果通報甲方。甲方有義務協助乙蒐集證據,並最終承擔訴訟或仲裁結果和承擔由此而發生的一切費用。
(二)乙方必須嚴格執行本協議:因乙方未按協議規定履行義務,導致出口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遲延履行或履行不符合約定條件的,乙方應賠償甲方因此受到直接經濟損失,但不包括預期利潤。
(三)因外商原因導致外銷合同延遲履行、不完全履行或不能履行時,使乙方不能履行本代理協議的,乙方不承擔責任。但在甲方書面提出要求並提供費用及協助下,乙方有義務向外商交涉索賠,但所產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四條不可抗力甲方或乙方因不可抗力事件,不能履行全部或部分代理協議的,免除相互間的全部或部分責任,但雙方應在得知不可抗力事件發生之日起____________日內通知對方,並提供有關機構出具的證明,以便乙方與外商交涉,免除乙方對外商的責任。
第五條爭議解決若產生爭議,雙方需友好協商,達成補充協議。若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代理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六條附加條款本協議一式兩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自協議雙方蓋章之日起實施。
委託方: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人:___________(簽字)
代理方: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人: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
外銷產品經銷協議書 篇2
委託方(甲方):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方(乙方):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乙方代理甲方出口貨物一事,達成以下條款:
第一條代理協議的訂立(一)乙方代理甲方出口的貨物的狀況:
1.品名:_____
2.數量:_____
3.質量:_____
4.規格:_____
5.包裝:_____
6.成交條件:_________
以經乙方確認的、甲方與外商成交的條件為準。
(二)代理協議的形式:協議的訂立及修改均需以書面形式(含傳真),否則不發生效力。
(三)甲方義務:
1.如實提供與訂立協議有關的主要事實和情況;
2.對本協議以及乙方根據本協議與國外買方簽訂的外銷合同的條款進行充分的瞭解,對各方的權利義務,各方免除或者限制各自責任的條款有充分的注意。
(四)乙方義務:_________如實提供與訂立協議有關的主要事實和情況。
第二條代理協議的執行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與外商簽訂外銷合同,合同號為___________,此外銷合同為乙方代理甲方出口貨物的有效依據,為本代理協議不可分割的一個部分。
(一)甲方的義務:
1.對外銷合同承擔的義務:
(1)承認乙方代表甲方簽訂的外銷合同條款對賣方權利和義務的規定。
(2)收到乙方交來的外銷合同副本後,立即進行核對。如發現與其原要求有不符點,在收到合同後3個工作日內以傳真或電報通知乙方。否則,視為甲方已接受該外銷合同,承擔該外銷合同的權利和義務。
(3)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自行就出口合同條款對外作任何形式的承諾,亦不得自行與外商變更或修改出口合同。
(4)甲方同意或默視同意的出口合同條款,甲方不得由於條款本身的缺陷引起的損失向乙方要求補償。
2.出口貨物:
(1)甲方提供的貨物應符合本協議規定的數量、質量和規格,並須按照協議規定的方式進行包裝。
(2)提供貨物的品質證明文件。
(3)按乙方指令日期前將協議約定的全部貨物運到____________。
(4)向乙方提供增值税專用發票和專用繳款書,協助乙方辦理出口所需手續。
3.費用:
(1)承擔乙方因代理出口產生的運輸費、商檢費、港口運雜費、倉儲費、報關費、保險費及銀行手續費、寄單費等所有有關費用。
(2)根據實際出口貨物的數量計算總貨款,並根據此總貨款向乙方支付_______________%的代理費。
(3)上述的費用及代理費需在代理協議簽訂後_____________日內交付。
(二)乙方義務:
1.對外成交後,及時將外銷合同副本送交甲方。
2.辦理出口所需的商檢,報關,對外運輸等手續,並對外議付。
3.根據外銷合同收到外商的付款後,在____________個工作日內按照付款當日銀行公佈的外匯買入價,將外匯折算成人民幣支付給甲方。
第三條違約責任
(一)甲方必須嚴格執行本協議:因甲方未按協議規定履行義務,導致出口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遲延履行或履行不符合約定條件的,委託方應償付代理方為其墊付的費用、税金及利息,支付約定的代理費,並承擔乙方因此對外承擔的一切責任。當外商提出索賠時,乙方應及時向甲方轉交外商提供的索賠證件,甲方接到索賠證件後,應根據出口合同和代理協議及時理賠。乙方應向甲方及時通報對外理賠情況。如外商因索賠提出仲裁或訴訟時,乙方應按出口合同和代理協議的規定及時應訴,積極辦理對外交涉,並及時將進程和結果通報甲方。甲方有義務協助乙蒐集證據,並最終承擔訴訟或仲裁結果和承擔由此而發生的一切費用。
(二)乙方必須嚴格執行本協議:因乙方未按協議規定履行義務,導致出口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遲延履行或履行不符合約定條件的,乙方應賠償甲方因此受到直接經濟損失,但不包括預期利潤。
(三)因外商原因導致外銷合同延遲履行、不完全履行或不能履行時,使乙方不能履行本代理協議的,乙方不承擔責任。但在甲方書面提出要求並提供費用及協助下,乙方有義務向外商交涉索賠,但所產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四條不可抗力甲方或乙方因不可抗力事件,不能履行全部或部分代理協議的,免除相互間的全部或部分責任,但雙方應在得知不可抗力事件發生之日起____________日內通知對方,並提供有關機構出具的證明,以便乙方與外商交涉,免除乙方對外商的責任。
第五條爭議解決若產生爭議,雙方需友好協商,達成補充協議。若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代理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六條附加條款本協議一式兩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自協議雙方蓋章之日起實施。
委託方: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人:___________
)代理方: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人: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
外銷產品經銷協議書 篇3
產品經銷合同(樣式二)
本合同各方當事人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址:
郵編:
聯繫電話: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址:
郵編:
聯繫電話:
本經銷合同由上列各方於年?月?日在市訂立。
鑑於:
為全面開拓甲方產品市場,加強甲方產品在省地區市場的銷售工作。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達成經銷合同,合同如下:
第一條?經銷的方式
1、乙方(經銷商)只能在本合同界定的區域內進行銷售,即只能在?省?地區內進行銷售。
2、乙方的經銷行為除受本合同第三條第三款限定外,其餘經銷行為均為自主經營,自負盈虧。乙方在經銷甲方的產品過程中所發生的一切債權、債務均由乙方白行承擔。
3、經銷價格:見附表。(略)
第二條?甲方職責
1、負責在全國範圍內進行企業及產品宣傳。
2、提供乙方所經銷產品的宣傳資料。
3、公司對所有經銷商人員提供統一的企業形象、專業知識培訓。
4、按甲方規定的有關售後服務條款進行售後服務及維修。
第三條?乙方職責
1、嚴格執行甲方的銷售及服務規定,維護樹立甲方在所負責區域市場的形象。
2、認真做好產品宣傳工作。
3、乙方在與甲方經銷合同期內,不得經銷與甲方產品相同的其它廠家的產品,否則,甲方有權終止經銷合同。
4、甲方根據對乙方經銷區域的界定及對市場的評估,規定乙方最低銷售任務為萬元/年,否則甲方有權取消乙方的經銷資格。
第四條?貨款結算
1、乙方將購貨款匯到甲方公司指定的帳户後,甲方才能組織發貨。貨款收到以銀行匯款單據為準。
2、乙方在業務活動發生時,應及時向甲方填報客户資料,以便進行售後服務。
3、甲方收到乙方貨款後,即按結算金額開具工商企業銷售發票。如乙方要求按零售價開具發票,則必須承擔經銷價與零售價差價部分的税負。
第五條?交貨時間、地點、貨物運輸及_____
甲方收到貨款一週內向乙方發貨,貨物運輸及_____費用(含保修期內售後服務費用)由甲方承擔,貨物發運到乙方指定地點後,由乙方白行提貨並承擔提貨費用。
第六條?協議的變更和解除
1、甲、乙任何一方因關閉、停業、轉業以致本協議無法履行。
2、不可抗力因素影響。
3、雙方協商同意。
由以上1-3原因引起協議的變更和解除,應採取書面形式,在乙方辦理好結清貨款手續後,雙方協議一致方可執行。否則,視為單方違約。
第七條?協議有效期
本協議期限為一年,協議期滿後可續簽合同,但須提前一週續簽。
第八條?附則
1、本合同履行地為市。
第九條?陳述和保證
9.1?甲方的陳述和保證
甲方向各方陳述和保證如下:
(1)其是一家依法設立並有效存續的有限責任公司;
(2)其有權進行本合同規定的行為,並已採取所有必要的公司行為授權簽訂和履行本合同;
(3)本合同自簽定之日起對其構成有約束力的義務。
9.2?乙方的陳述和保證
乙方向各方陳述和保證如下:
(1)其是一家依法設立並有效存續的有限責任公司;
(2)其有權進行本合同規定的行為,並已採取所有必要的公司行為授權簽訂和履行本合同;
(3)本合同自簽定之日起對其構成有約束力的義務。
第十條?違約責任
本合同簽訂後,雙方應共同遵守,不能違約,如有違約,均按以下規定執行。
10.1?甲方的責任
(1)如果甲方未按本合同履行義務,乙方可要求其支付相應報酬並則應承擔違約金?元。但無論如何,違約金額不超過合同約定總貨款的%;
(2)如果甲方違反其在本合同中所作的陳述、保證或其他義務,而使乙方遭受損失,則乙方有權要求甲方予以賠償。
10.2?乙方的責任
(1)如果乙方違反本合同,則應按合同約定總貨款的百分之支付違約金給甲方。但無論如何,違約金不超過合同約定總價款的%;
(2)如果乙方違反其在本合同中所作的陳述、保證或其他義務,而使甲方遭受損失,則甲方有權要求乙方予以賠償。
第十一條?保密
一方對因本經銷合同而獲知的另一方的商業機密負有保密義務,不得向有關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國現行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或經另一方書面同意的除外。
第十二條?補充與變更
本合同可根據各方意見進行書面修改或補充,由此形成的補充協議,與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三條?合同附件
13.1?本合同附件包括但不限於:
13.1.1?各方簽署的與履行本合同有關的修改、補充、變更協議;
13.1.2?各方的營業執照複印件、及相關的各種法律文件;
13.2?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附件的有關規定,應按照本合同的違約責任條款承擔法律責任。
第十四條?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遲延履行本合同,應自不可抗力事件發生之日起三日內,將事件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並自事件發生之日起三十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導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遲延履行的證明。
第十五條?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
本合同各方當事人對本合同有關條款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時,應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予以解決,如果經協商未達成書面協議,則任何一方當事人均有權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或提交_____委員會_____。
第十六條?權利的保留
任何一方沒有行使其權利或沒有就對方的違約行為採取任何行動,不應被視為對權利的放棄或對追究違約責任的放棄。任何一方放棄針對對方的任何權利或放棄追究對方的任何責任,不應視為放棄對對方任何其他權利或任何其他責任的追究。所有放棄應書面做出。
第十七條?後繼立法
除法律本身有明確規定外,後繼立法(本合同生效後的立法)或法律變更對本合同不應構成影響。各方應根據後繼立法或法律變更,經協商一致對本合同進行修改或補充,但應採取書面形式。
第十八條?通知
18.1?本合同要求或允許的通知或通訊,不論以何種方式傳遞均自被通知一方實際收到時生效。
18.2?前款中的“實際收到”是指通知或通訊內容到達被通訊人(在本合同中列明的住所)的法定地址或住所或指定的通訊地址範圍。
18.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三日內,將變更後的地址通知另一方,否則變更方應對此造成的一切後果承擔法律責任。
第十九條?合同的解釋
本合同各條款的標題僅為方便而設,不影響標題所屬條款的意思。
第二十條?生效條件
本合同自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簽字並加蓋雙方公章或合同專用章後生效。個人經銷需擔保人簽字並加蓋手印後生效。
各方應在合同正本上加蓋騎縫章。
本合同一式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當事人各執份,其他用於履行相關法律手續。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授權代表):(簽字)(或授權代表):(簽字)
開户銀行:開户銀行:
銀行賬號:銀行賬號: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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