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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定的債務抵銷(通用3篇)

約定的債務抵銷(通用3篇)

約定的債務抵銷 篇1

_______________公司,一家依照中國法律組建和存續的國有企業,其法定地址在:______________;

約定的債務抵銷(通用3篇)

_______________公司,一家依照中國法律組建和存續的有限責任公司,其法定地址在: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一位中國籍自然人,其住所在:______________。

以上實體單稱時稱為“一方”,合稱時稱為“各方”。

鑑於:_______________公司、_______________公司、_______________等於________________年共同發起設立了_______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下簡稱“股份公司”);

鑑於:_______________系_______________公司職工,其於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與_______________公司簽署了一份《資金佔用協議》,依據該協議:_______________公司向_______________提供借款人民幣_______________萬元(下簡稱“借款”),_______________以借款購買股份公司_______________萬股股份;_______________應於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日向_______________公司歸還借款並支付相應的資金佔用費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萬元;

鑑於_______________公司與_______________公司於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簽訂了一份《股權轉讓協議》,約定_______________公司以人民幣___________萬元受讓_______________公司所持有的股份公司股份中的_______________萬股,_______________公司由此成為_______________公司的債務人;

鑑於截止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基於其他事由,_______________對_______________公司享有人民幣___________萬元的債權;

鑑於各方擬依法抵銷相互之間的上述債務;故此,各方經協商一致,達成債務抵銷協議如下

第一條債務抵銷

1.1各方同意,各方相互所負的下列債務於本協議生效之日抵銷

1.1.1A公司就受讓_______________萬股股份公司股份向C公司所負債務人民幣___________萬元;

1.1.2C公司基於其他事由向B所負債務人民幣___________萬元;

1.1.3B就借款及資金佔用費向A公司所負債務人民幣_______________萬元。

1.2各方同意,本協議項下債務抵銷完成後,A公司對C公司的債務、C公司對B的債務、以及B對A公司的債務均全部消滅。

第二條陳述與保證

2.1各方同意,本協議構成各方有關本協議主題事項所達成的全部協議和諒解,並取代各方之間以前就該等事項達成的與本協議不一致的任何協議、諒解和/或安排。

2.2各方承諾並保證,本協議系各方就本協議主題事項所做出的真實的意思表示,任何與本協議規定相牴觸的事實,包括但不限於工商登記及股權登記,均不得取代各方在本協議中的意思表示。

2.3各方分別向對方承諾和保證,其對本協議及本協議項下的任何安排與規定均予以嚴格保密,非經對方書面同意,不向任何第三方進行披露。

第三條違約責任

3.1各方同意,任何一方違反其在本協議中所作的陳述、保證、承諾或任何其他義務,致使另一方遭受或發生損害、損失、索賠、處罰、訴訟仲裁、費用、義務和/或責任,違約方須向另一方做出全面賠償並使之免受其害。

3.2本協議第2.3條和第3.1條規定在本協議終止後依然有效。

第四條生效

4.1本協議自各方授權代表簽署之日起生效。

第五條其他規定

5.1對本協議所作的任何修改及補充必須採用書面形式並由各方合法授權代表簽署。

5.2在本協議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糾紛,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

_______________公司,一家依照中國法律組建和存續的國有企業,其法定地址在: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公司,一家依照中國法律組建和存續的有限責任公司,其法定地址在: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一位中國籍自然人,其住所在: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約定的債務抵銷 篇2

甲方: 公司

法定代表人:

住所:

項目聯繫人:

聯繫方式

乙方: 會計師事務所

法定代表人:

住所:

項目聯繫人:

聯繫方式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會計師法》、《中國註冊會計師獨立審計準則》等規定,由甲方委託乙方將其財務報表進行審計,經雙方協商,達成以下約定:

一、業務範圍與審計目標

1、乙方接受甲方委託,對甲方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編制的20 年12月31日的合併資產負債表,20 年度的合併利潤表、合併所有者權益變動表和合並現金流量表以及財務報表附註(以下統稱財務報表)進行審計。

2、乙方通過執行審計工作,對財務報表的下列方面發表審計意見:

(1)財務報表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的規定編制;

(2)財務報表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甲方20 年12月31日的財務狀況及20 年度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

二、甲方權利及義務

1、根據《會計法》及《企業財務會計報告條例》,甲方及甲方負責人有責任保證會計資料的真實性和完整性。因此,甲方管理層有責任妥善保存和提供會計記錄(包括但不限於會計憑證、會計賬簿及其他會計資料),這些記錄必須真實、完整地反映甲方的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

2.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的規定編制和公允列報財務報表是甲方管理層的責任,這種責任包括:(1)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的規定編制財務報表,並使其實現公允反映; (2)設計、執行和維護必要的內部控制,以使財務報表不存在由於舞弊或錯誤而導致的重大錯報。

3.及時為乙方的審計工作提供與審計有關的所有記錄、文件和所需的其他信息(在20 年 月 日之前提供審計所需的全部資料,如果在審計過程中需要補充資料,亦應及時提供),並保證所提供資料的真實性和完整性。

4.確保乙方不受限制地接觸其認為必要的甲方內部人員和其他相關人員。

5.為滿足乙方對甲方合併財務報表發表審計意見的需要,甲方須確保:

乙方和甲方負責財務信息執行相關工作的註冊會計師之間的溝通不受任何限制。

乙方及時獲悉甲方組成部分註冊會計師與甲方治理層和管理層之間的重要溝通(包括就值得關注的內部控制缺陷進行的溝通)。

乙方及時獲悉甲方治理層和管理層與監管機構就財務信息有關的事項進行的重要溝通。

在乙方認為必要時,允許乙方接觸甲方的信息、管理層或組成部分註冊會計師(包括組成部分註冊會計師的工作底稿),並允許乙方對甲方的財務信息執行相關工作。

6.甲方管理層對其作出的與審計有關的聲明予以書面確認。

7.為乙方派出的有關工作人員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和協助,乙方將於外勤工作開始前提供主要事項清單。

8.按本約定書的約定及時足額支付審計費用,並據實報銷乙方人員在審計期間的交通、食宿和其他相關費用。

9.乙方的審計不能減輕甲方及甲方管理層的責任。

三、乙方的權利及義務

1.乙方的責任是在執行審計工作的基礎上對甲方財務報表發表審計意見。乙方根據中國註冊會計師審計準則(以下簡稱審計準則)的規定執行審計工作。審計準則要求註冊會計師遵守中國註冊會計師職業道德守則,計劃和執行審計工作以對財務報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錯報獲取合理保證。

2.對不由乙方執行相關工作的組成部分的財務信息,乙方不單獨出具審計報告;有關的責任由對該組成部分執行相關工作的組成部分註冊會計師及其所在的會計師事務所承擔。

3.審計工作涉及實施審計程序,以獲取有關財務報表金額和披露的審計證據。選擇的審計程序取決於乙方的判斷,包括對由於舞弊或錯誤導致的財務報表重大錯報風險的評估。在進行風險評估時,乙方考慮與財務報表編制和公允列報相關的內部控制,以設計恰當的審計程序,但目的並非對內部控制的有效性發表意見。審計工作還包括評價管理層選用會計政策的恰當性和作出會計估計的合理性,以及評價財務報表的總體列報。

4.由於審計和內部控制的固有限制,即使按照審計準則的規定適當地計劃和執行審計工作,仍不可避免地存在財務報表的某些重大錯報可能未被乙方發現的風險。

5.在審計過程中,乙方若發現甲方存在乙方認為值得關注的內部控制缺陷,應以書面形式向甲方治理層或管理層通報。但乙方通報的各種事項,並不代表已全面説明所有可能存在的缺陷或已提出所有可行的改進建議。甲方在實施乙方提出的改進建議前應全面評估其影響。未經乙方書面許可,甲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提供乙方出具的溝通文件。

6.按照約定時間完成審計工作,出具審計報告。乙方應於20 年 月 日前出具審計報告。

7.除下列情況外,乙方應當對執行業務過程中知悉的甲方信息予以保密:(1)法律法規允許披露,並取得甲方的授權;(2)根據法律法規的要求,為涉及乙方的法律訴訟、仲裁準備文件或提供證據,以及向監管機構報告發現的違法行為;(3)在法律法規允許的情況下,在法律訴訟、仲裁中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4)接受註冊會計師協會或監管機構的執業質量檢查,答覆其詢問和調查;(5)法律法規、執業準則和職業道德規範規定的其他情形。

四、審計收費

1.本次審計服務的收費是以乙方各級別工作人員在本次工作中所耗費的時間為基礎計算的。乙方預計本次審計服務的總時間為 小時,按照每小時 元的標準收取審計服務費,則審計服務費用總額為人民幣 萬元(大寫人民幣 元)。

2.甲方應於本約定書籤署之日起 日內支付 %的審計費用,其餘款項於正式審計報告出具之日

起 日內結清。

3.如果由於無法預見的原因,致使乙方從事本約定書所涉及的審計服務實際時間較本約定書籤訂時預計的時間增加或減少【 】%以上(包括【 】%)時,甲乙雙方應通過協商,相應調整本部分第1段所述的審計費用。

4.如果由於無法預見的原因,致使乙方人員抵達甲方的工作現場後,本約定書所涉及的審計服務終止,甲方不得要求退還預付的審計費用;如上述情況發生於乙方人員完成現場審計工作,並離開甲方的工作現場之後,甲方應另行向乙方支付人民幣 元(大寫人民幣 元)的補償費,該補償費應於甲方收到乙方的收款通知之日起 日內支付,甲方無需向乙方另行支付審計服務費用。

5.與本次審計有關的其他費用(包括交通費、食宿費等)由甲方承擔,乙方墊付的,可據實向甲方報銷。

6.乙方工作計時確認方法: 。

五、審計報告和審計報告的使用

1.乙方按照中國註冊會計師審計準則規定的格式和類型出具審計報告。

2.乙方向甲方致送審計報告一式 份。

3.甲方在提交或對外公佈乙方出具的審計報告及其後附的已審計財務報表時,不得對其進行修改。當甲方認為有必要修改會計數據、報表附註和所作的説明時,應當事先通知乙方,乙方將考慮有關的修改對審計報告的影響,必要時,將重新出具審計報告。

六、本約定書的有效期間

本約定書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並在雙方履行完畢本約定書約定的所有義務後終止。但其中第三條第七款、第四、五、七、八、九、十條並不因本約定書終止而失效。

七、約定事項的變更

如果出現不可預見的情況,影響審計工作如期完成,或需要提前出具審計報告,甲、乙雙方均可要求變更約定事項,但應及時通知對方,並由雙方協商解決。

八、終止條款

1.如果根據乙方的職業道德及其他有關專業職責、適用的法律法規或其他任何法定的要求, 乙方認為已不適宜繼續為甲方提供本約定書約定的審計服務,乙方可以採取向甲方提出合理通知的方式終止履行本約定書。

2.在本業務約定終止的情況下,乙方有權就其於本約定書終止之日前對約定的審計服務項目所做的工作收取合理的審計費用。

九、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約定時間支付審計費用的,應按 支付滯納金。

2、乙方未按約完成審計工作的,應按 支付違約金。延期 天甲方可解除本合同

3、乙方泄露商業祕密的,應按 支付違約金。

4、任何違約行為,違約方按本條1-3條款的約定承擔違約責任,仍不足以彌補違約給守約方造成的損失的,應繼續承擔賠償責任。

十、適用法律和爭議解決

本約定書的所有方面均應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進行解釋並受其約束。本約定書履行地為乙方出具審計報告所在地,因本約定書所引起的或與本約定書有關的任何糾紛或爭議(包括關於本約定書條款的存在、效力或終止,或無效之後果),雙方協商確定採取以下第 種方式予以解決:

1.向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一、雙方對其他有關事項的約定

本約定書一式兩份,甲、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無正文)

甲方: (蓋章) 乙方: 會計師事務所(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 (簽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 (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約定的債務抵銷 篇3

甲方:_______________丈夫,男,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妻子,女,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

甲方、乙方系夫妻關係,為了共同維護良好、和諧的婚姻關係,甲乙雙方在公平、自願的基礎上,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以資共同信守執行。

第一條甲乙雙方應當互相忠實,互相尊重,在家庭生活中互相幫助,共同維護平等、和睦、文明的家庭關係。

第二條甲乙雙方不得無故關閉手機或是不接聽一方的電話,但能證明由於工作原因或是其他原因除外,一方發生關閉手機或是不接聽另一方的電話的情形後,關閉手機或是不接聽電話一方必須在發現發生相關情形後3小時內向另一方説明(説明方式包括電話、短信、留言等),雙方應在每天上午7點至晚上11點期間儘量保持手機隨身攜帶並使手機處於開機狀態。

第三條甲乙雙方承諾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斷絕與婚外異性頻繁聯繫但能證明是工作原因除外(聯繫形式不限,包括但不限於:見面、電話、短信、郵件、書信、qq等)。

第四條甲乙雙方承諾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每晚11點之前回到家中,如一方因工作原因或其他原因導致晚上11點之前無法回到家中,一方應及時通知另一方並説明情況(説明方式包括電話、短信、留言等)。

第五條甲乙雙方中任何一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與婚外異性有不正當男女關係的,過錯方自願放棄包括房子、車子、其他債權在內的夫妻共同財產,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的共同債務由過錯方承擔。

第六條甲乙雙方承諾不因婚後無子女作為吵架甚至離婚的藉口。

第七條如一方違反本協議的約定,應支付另一方精神補償金人民幣_______________萬元。

第八條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確定。

第九條如履行本協議發生爭議,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或不願協商,通過本協議簽訂地法院訴訟解決。

第十條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條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注:每份兩頁,請逐頁簽字)。

第十二條解釋:本協議所稱“頻繁聯繫”是指每日聯繫3次以上或單次聯繫超過5分鐘;本協議所稱“不正當男女關係”是指與婚外異性保持曖昧關係、男女朋友關係、性關係等。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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