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財產購置協議(精選14篇)
- 購銷合同
- 關注:1.93W次
家庭財產購置協議 篇1
家庭成員:
父母:
女兒:
兒子:
上述全體家庭成員一致決定購買一處房產,並作如下安排和約定:
一、新購置房產的基本情況
新購置房產位於 省 市 區 路 號,房屋面積 平方米,房屋價款 元。最終狀況以購房合同和不動產登記部門確定的信息為準。
二、購房款支付和分擔
購房款支付採用首付加銀行貸款的方式。具體分擔如下:
1、新購置房產首付款 元,由父母支付 元(為父母出售位於 省 市 區 路 號的房產(房產登記號或不動產權證登記號: )的款項),其餘部分由女兒和兒子各負擔 元和 元。實際款項與本協議不一致的,以實際款項支付為準,但不影響家庭成員對所購置房產所分配享有的份額。
2、新購置房產從銀行貸款 元,由女兒和兒子根據銀行貸款合同約定按期共同還款,具體還款比例為:女兒還款 %,兒子還款 %。實際貸款金額與本協議不一致的,以實際貸款金額為準;具體還款比例與本協議不一致的,不影響家庭成員對所購置房產所分配享有的份額。
三、新購置房產的產權劃分
家庭成員對新購置房產擁有共同產權,具體份額為:父母 %,女兒 %,兒子 %。無論新購置房產如何登記,即,無論新購置房產登記在家庭成員一人名下,或部分成員名下,或全部成員名下,都不影響本協議全體家庭成員依據本協議關於家庭成員對新購置房產擁有共同產權及家庭成員各自享有上述產權份額的約定。
四、協議補充或修改
家庭成員根據情況或根據家庭成員的實際需要,可通過書面形式另行簽訂補充協議或變更協議。
五、協議生效及文本
本協議由全體家庭成員簽字後生效。一式三份,家庭成員各持一份。
(以下為家庭成員簽字處)
父母:
女兒:
兒子:
年 月 日
家庭財產購置協議 篇2
______、______二人均已經成年,準備分家另過獨立生活,為劃清產權,避免爭議,團結和睦,經母親及家中叔叔____、____、____、見證特立此分家協議書,協議書條款如下:
一、______間正房______每人三間,______分東邊的三間,______分西邊的三間,東邊兩間廚房歸______,西邊的兩間廚房歸老______;
二、房前房後的自留地以正房的中間線為界,各一半,自留地的家作物和樹木也以此為界,在哪邊的就歸哪邊;
三、老大宋金龍結婚女方所陪嫁狀歸老大本人,因照顧到老二宋金飛還在上學,其它傢俱全歸老二所有;
四、家中所欠______元債務由父母償還,與弟兄兩無關;
五、目前所種的田按人均量平分;將大岸北邊的一塊田和大場的一塊田歸老大,其它的歸老二和父母;
六、父母養老問題,父親______歸老大,母親______歸老二;
七、本分家協議已一次分清,吃虧沾光差價做明,今後價格漲落;
八、本協議共2頁一式五份,母親與兩兄弟夫妻各執一份,一經簽字按手印兄弟夫妻雙方均不得反悔,如經見證報公證處另備案一份。
立協議人:
見證人:
年月日
家庭財產購置協議 篇3
甲方:_____________(父)
乙方:_____________(母)
丙方:_____________(子)
甲、乙與丙系父母與子女的關係,現丙方已成年並參加工作,有獨立的.收入,為了家庭的和睦,預防財產糾紛的發生,三方經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丙方的收入每月交給甲方和乙方百分之__________,作為丙在家庭中的生活費;交百分之__________由甲方和乙方代為保存,作為丙方將來的結婚費用。
二、甲方和乙方今後不再承擔丙方的撫養教育費用。
三、本協議的效力至丙方結婚時為止。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
時間:______________
附件: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
家庭財產購置協議 篇4
姓名:
性別:______;民族:_____;年齡:_____;
住址:
身份證號:
見證人(代書人):
姓名:
性別:______;民族:_____;年齡:_____;
住址:
身份證號:
見證人:
姓名:
性別:_____;民族:_____;年齡:_____;
住址:
身份證號:
為了防止遺產繼承糾紛,特請_____和_____作為見證人,並委託_____代書遺囑如下:
一、由於本人經常患有高血壓_____或其它疾病,為防止意外死亡和遺產繼承糾紛,特立本遺囑。
二、本人現有主要財產如下:
銀行存款:
房屋_____套座落於:
三、對於上述財產,本人處理如下:
銀行存款由_____繼承;_____座落於_____房屋由_____與_____繼承。
四、希望大家尊重本人的遺願,和平處理遺產繼承事宜。
五、本遺囑一式三份,由_____各保存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立遺囑地點:
立遺囑人:_____(捺手印)
_____年____月____日
代書人:_____(簽字)
_____年____月____日
見證人:_____(簽字)
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家庭財產購置協議 篇5
家庭財產綜合保險合同
家庭財產綜合保險合同
基本條款
保險財產
第一條 凡座落或存放在本保險單載明的地點,屬於被保險人所有的下列家庭財產都可以向保險人(即華泰財產保險*份有限公司,下同)投保:
(一)房屋;
(二)房屋內裝璜、傢俱、用具、牀上用品、服裝;
(三)家用電器、文化、娛樂用品;
(四)現金、金銀、珠寶、玉器、首飾;
經投保人與保險人特別約定,並且在保險單上載明,屬於被保險人向他人租賃、代他人保管,或者與他人共有的本條第(一)項所列財產,保險人予以承保;
經投保人與保險人特別約定,並且在保險單上載明,屬於被保險人代他人保管或者與他人共有的本條第(二)至第(四)項所列財產和專業人員使用的專業用品,保險人亦可予以承保。
不保財產
第二條 下列財產不屬於本保險標的範圍之內,保險人不承擔保險責任:
(一)有價證券、票據、郵票、古玩、古書、字畫、文件、賬冊、圖表、技術資料、家禽、家畜、花、樹、魚、鳥、盆景以及其他無法鑑定價值的財產和工藝品;
(二)交通工具;
(三)拖拉機、農用機械;、
(四)個體工商户、連家鋪子因營業所使用的財產和所銷售的商品;
(五)煙酒、食品(米、面除外)、藥品、化粧品;
(六)遊戲卡、唱盤、影碟、錄音錄像帶、軟盤、表、筆、眼鏡、無線通訊設備、打火機、手包等經常隨身攜帶的物品;
(七)移動電話和便攜式電腦;
(八)違章搭建的建築或設施裝置;
(九)被保險人非法佔有、持有的財產;
(十)本保險條款第一條中未列明的其他家庭財產和正處於緊急危險狀態下的財產。
保險責任
第三條 由於下列原因造成保險財產的損失,保險人承擔賠償責任:
(一)火災、爆炸、空中運行物體的墜落;
(二)有明顯撬竊痕跡的盜竊或人室搶劫。
責任免除
第四條 由於下列原因造成保險財產的直接或間接物質損失,保險人不負賠償責任:
(一)戰爭、軍事行動、敵對行為、武裝衝突、罷工、暴動;
(二)核反應、核輻射和放射性污染;
(三)電機、電器(包括電器性質的文化娛樂用品)、電氣設備因使用過度、超 電壓(無論內在或外來)、碰線、弧花、走電、自身發熱等原因所造成的本身損毀;
(四)被保險人及其家庭成員、服務人員、寄居人員的故意行為,或前述人員勾結、慫恿他人盜竊,或被外來人員順手偷摸、窗外鈎物所致的損失;
(五)蟲蛀、鼠咬、黴爛、變質、自燃、自然損耗;
(六)工藝不善、原材料缺陷、設計錯誤引起的損失;
(七)不屬於本條款第三條列明的其他原因引起的損失。
第五條 因保險事故引起的任何精神損失,以及其他不屬於本條款第三條規定的保險責任範圍內的損失和費用,保險人不負責賠償。
保險責任期間
第六條 本保險的保險責任期間為1年、2年、3年、4年、5年五檔,投保人可以選擇其一,並記載於投保單和保險單中,保險人在保險單載明的保險責任期間內承擔保險責任。
保險金額
第七條 本保險的保險金額按以下方式計算:
(一)本保險按份出售,每份保險的保險金額為25000元,其中火災、爆炸、空中運行物體的墜落責任項下的保險金額為20000元人民幣,有明顯撬竊痕跡的盜竊或人室搶劫責任項下的保險金額為5000元人民幣;
(二)如投保人購買多份本保險,保險財產的總保險金額為單份保險的保險金額乘以實際投保份數;但總保險金額不得超過保險財產的實際價值,超過部分無效。
(三)在保險責任期間,如投保人增加投保份數,總保險金額將相應增加,增加額為增加、的投保份數乘以單份保險的保險金額,如投保人減少投保份數,總保險金額將相應減少,減少額為減少的投保份數乘以單份保險的保險金額。
保險費
第八條 本保險的保險費按以下方式計算:
(一)如投保人購買一份本保險,保險人按每年每份保險28元人民幣收取保險費,其中火災、爆炸、空中運行物體的墜落責任項下的年保險費為16元人民幣,有明顯撬竊痕跡的盜竊或人室搶劫責任項下的年保險費為12元人民幣;
(二)如投保人購買多份本保險,保險人收取的年保險費總額為單份保險的年保險費乘以投保份數。
投保人、被保險人義務及責任
第九條 投保人、被保險人應履行以下義務:
(一)投保人應對保險標的的有關情況如實告知;
(二)投保人應依照保險合同的有關規定一次性交納保險費,在投保人交納保險費後、本合同開始 生效;
(三)在保險期間內,保險房屋變更用途、保險財產存放地點發生變更或保險財產所有權轉移的,投保人或被保險人應在七日內通知保臉人,在保險人辦理同意承擔保險責任的批改手續後,保險人才承擔保險責任;
(四)被保險人應當維護保險財產的安全,按照有關部門的要求做好防災防損工作;
(五)保險財產發生保險責任範圍內的災害或事故時,被保險人應當盡力救護並保存現場,在二十四小時內通知保險,同時向當地公安或其他有關部門報告,以便及時查翻處理;
(六)財產發生保險責任範圍內的損失,應當由第三者負責賠償的,被保險人應當向第三者索賠。如果被保險人向保險人提出賠償請求,且被保險人沒有放棄對第三者的賠償請求權的,保險人按照本條款有關規定先予賠償;
(七)被保險人如果不履行本條款規定的各項義務,或有虛報損失等欺騙行為,保險人有權拒絕賠償或追回已經支付的賠款,亦可終止保險合同。
賠償處理
第十條
(一)被保險人在向保險人申請賠償時,應當提供保險單正本、相關批單、發票、保險財產損失清單、施救費用單據以及所在單位、街道、鄉(鎮)和有關職能部門(如公安等部門)的證明,以及保險人要求提供的其他證據和材料;
(二)保險財產遭受保險責任範圍內的損失時,保險人根據實際損失計算賠償金額並依《保險法》有關規定支付合理的施數費用;
(三)保險財產遭受損失後的殘餘部分,應合理作價折歸被保險人,並且在賠款中扣除;
(四)在發生保險事故後,保險人對現金、金銀、珠寶、玉器、首飾的損失按以下原則處理:如投保人只投保一份本保險,則最高賠償限額為人民幣3.00元;如果投保人投保本保險的份數為兩份以上(含兩份)十份以下,則最高賠償限額為投保份數乘以人民幣300元;如果投保人投保本保險的份數為十份以上(含十份),則最高賠償限額為人民幣3,000元;
家庭財產購置協議 篇6
立遺囑人:
姓名:
性別:_______;民族:_______;年齡:_______;
住址:
身份證號:
見證人(代書人):
姓名:
性別:_______;民族:_______;年齡:_______;
住址:
身份證號:
見證人:
姓名:
性別:_______;民族:_______;年齡:_______;
住址:
身份證號:
為了防止遺產繼承糾紛,特請_____和_____作為見證人,並委託_____代書遺囑如下:
一、由於本人經常患有高血壓_____或其它疾病,為防止意外死亡和遺產繼承糾紛,特立本遺囑。
二、本人現有主要財產如下:
銀行存款:
房屋_____套座落於:
三、對於上述財產,本人處理如下:
銀行存款由_____繼承;_____座落於_____房屋四分之三套由_____與_____繼承。
四、希望大家尊重本人的遺願,和平處理遺產繼承事宜。
五、本遺囑一式三份,由_____各保存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立遺囑地點:
立遺囑人:_____(捺手印)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代書人:_____(簽字)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見證人:_____(簽字)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家庭財產購置協議 篇7
立遺囑人姓名:
身份證號:
通訊地址:
聯繫電話:
見證人(代書人)姓名:
身份證號:
通訊地址:
聯繫電話:
見證人姓名:
身份證號:
通訊地址:
聯繫電話:
為了防止遺產繼承糾紛,特請_____和_____作為見證人,並委託_____代書遺囑如下:
一、由於本人經常患有高血壓_____或其它疾病,為防止意外死亡和遺產繼承糾紛,特立本遺囑。
二、本人現有主要財產如下:
銀行存款:
房屋_____套座落於:
銀行存款由_____繼承;_____座落於_____房屋?套由_____與_____繼承。
四、希望大家尊重本人的遺願,和平處理遺產繼承事宜。
五、本遺囑一式三份,由_____各保存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立遺囑地點:
立遺囑人:_____(本人簽字按手印)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代書人:_____(本人簽字按手印)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見證人:_____(本人簽字按手印)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注:代書人、見證人需與_____遺囑繼承人沒有親屬、債權債務、合夥等利害關係.本人會寫字就不要借書人見證人。
家庭財產購置協議 篇8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______鎮______村______,因兄弟均已成家立業,為了家庭生活的方便,經全家人員協商同意,決定分割父母留下的房產。現經甲乙雙方同意訂立如下分房協議:
1、住房分割:原户有住房一幢,門牌號“______號”座北朝南,磚混結構,佔地面積80平方米,建築面積160平方米,共上下兩層,第一層歸甲方所有,第二層歸乙方所有。另有廚房一間,石木結構,佔地面積50餘平方米,甲乙方雙方各分50%。
2、從簽訂此協議起,甲乙兩人每月給父母生活零花錢____元,若生病治療的費用另外各按50%給付。
3、尊重父母的意願,父母兩人各在甲乙兩人輪流居住一年,從元月一日起至當年12月31日止,甲乙雙方均不得有遺棄或虐待老人的不孝行為。
4、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後生效,不得反悔。
甲方: 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家庭財產購置協議 篇9
甲方:________,男,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出生,住址: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出生,住址: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於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註冊登記結婚。婚後由於雙方各自支配自己的收入,各買各自所需的物品,為了免除以後可能產生的糾紛,經夫妻雙方協商,就結婚之日起至簽訂之日止婚姻存續期內各自所買的財產作如下協議:
1、________年________月購得位於________市________區________住房一套(房屋處於________所在工作單位內),房產證號:長房權證________字第________號,______室______廳,______平方米,為________方單獨購買,房屋產權歸________方單獨所有,________方無任何所有權利。
2、將來________方父母去逝後所留財產,歸________方單獨所有。
3、婚姻存續期內雙方獨立支配自己的收入,如一方有必要理由需要向另一方借錢,債務方應立借條為憑。所借款項,必須在婚姻存續期內償還給對方。
4、婚姻存續期內一方對外所產生的債權債務,屬一方個人行為,由當事人一人負責償還,另一方不承擔責任。
5、本協議內容適用於婚姻存續期內簽訂之日後的行為。
6、簽訂之日後婚姻存續期內所購財產,以支付價款一方為所有人。如屬共同購買,雙方另作協議。
7、本協議生效後,如發生違約,則由違約一方承擔相應的經濟、法律責任。
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家庭財產購置協議 篇10
立遺囑人:___________________;性別:___________________;民族: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
遺囑執行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性別: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
由於擔心本人去世之後,家屬子女因遺產繼承問題發生爭執,故本人特請_____________作為見證人,本人於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在____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____區立下本遺囑,對本人所擁有的財產作出如下處理:________________
一、財產情況
本人名下目前共擁有房產處,其具體情況如下:________________
(1)位於_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_區_____________路_____________號_____________室的房產1處,房產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內部裝修及物品情況:_______________;
(2)位於_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_區_____________路_____________號_____________室的房產1處,房產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內部裝修及物品情況:_____________。
二、財產繼承
本人去世之後,上述所列舉的房屋由_____________個人繼承(性別:___________________;出生日期: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與本人關係:___________________)。如繼承人繼承遺產時有配偶的,繼承人所繼承房屋與其配偶無關,為繼承人的個人財產。
~1/3~
本人去世之後,本遺囑前述列明的_____________作為執行人,代為執行本遺囑。執行人出於誠實、信用、勤勉義務執行本遺囑且經繼承人同意所所發生的一切合理費用均由繼承人承擔。
本遺囑一式_____________份,一份交_____________,一份交_____________。
本人在此明確,訂立本遺囑期間本人神智清醒且就訂立該遺囑未受到任何脅迫、欺詐,上述遺囑為本人自願作出,是本人內心真實意思的表示。本人其他親屬或任何第三人均不得以任何理由對繼承人繼承本人所有的上述房屋進行干涉。
見證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立遺囑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日
家庭財產購置協議 篇11
保險標的範圍
第一條 凡是被保險人自有的,座落於本保險單所載明地址內的下列家庭財產,在保險標的範圍以內。
一、房屋及其室內附屬設備(如固定裝置的水暖、氣暖、衞生、供水、管道煤氣及供電設備、廚房配套的設備等);
二、室內裝潢;
三、室內財產:
(一)家用電器和文體娛樂用品;
(二)衣物和牀上用品;
(三)傢俱及其他生活用具。
被保險人可自由選擇投保。
第二條 下列財產經被保險人與保險人特別約定,並在保險單上載明,可在保險標的範圍以內。
一、屬於被保險人代他人保管或者與他人共有而由被保險人負責的第一條載明的財產;
二、存放於院內、室內的非機動農機具、農用工具及存放於室內的糧食及農副產品;
三、經保險人同意的其他財產。
第三條 下列家庭財產不在保險標的範圍以內:
一、金銀、珠寶、鑽石及製品,玉器、首飾、古幣、古玩、字畫、郵票、藝術品、稀有金屬等珍貴財物;
二、貨幣、票證、有價證券、文件、書籍、帳冊、圖表、技術資料、電腦軟件及資料、以及無法鑑定價值的財產;
三、日用消耗品、各種交通工具、養殖及種植物;
四、用於從事工商業生產、經營活動的財產和出租用作工商業的房屋;
五、無線通訊工具、筆、打火機、手錶,各種磁帶、磁盤、影音激光盤;
六、用蘆蓆、稻草、油毛氈、麥杆、蘆葦、竹竿、帆布、塑料布、紙板等為外牆、屋頂的簡陋屋棚及柴房、禽畜棚、與保險房屋不成一體的廁所、圍牆、無人居住的房屋以及存放在裏面的財產;
七、政府有關部門徵用、佔用的房屋,違章建築、危險建築、非法佔用的財產、處於危險狀態下的財產;
八、其他不屬於第一條、第二條所列明的家庭財產。
保險責任
第四條 由於下列原因造成保險標的的損失,保險人依照本條款約定負責賠償:
一、火災、爆炸;
二、雷擊、颱風、龍捲風、暴風、暴雨、洪水、雪災、雹災、冰凌、泥石流、崖崩、突發性滑坡、地面突然下陷;
三、飛行物體及其他空中運行物體墜落,外來不屬於被保險人所有或使用的建築物和其他固定物體的倒塌。
第五條 下列損失和費用,保險人也負責賠償:
一、在發生保險事故時,為搶救保險標的或防止災害蔓延,採取合理的、必要的措施而造成保險標的的損失。
二、保險事故發生後,被保險人為防止或者減少保險標的的損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費用,由保險人承擔。
責任免除
第六條 由於下列原因造成保險標的的損失,保險人不負責賠償:
一、戰爭、敵對行為、行動、衝突、罷工、暴動、盜搶;
二、核反應、核子幅射和放射性污染;
三、被保險人及其家庭成員、寄居人、僱傭人員的違法、犯罪或故意行為。
四、因計算機20__年問題造成的直接或間接損失。
第七條 保險人對下列損失和費用也不負責賠償:
一、保險標的遭受保險事故引起的各種間接損失;
二、地震及其次生災害所造成的一切損失;
三、家用電器因使用過度、超電壓、短路、斷路、漏電、自身發熱、烘烤等原因所造成本身的損毀;
四、座落在蓄洪區、行洪區,或在江河岸邊、低窪地區以及防洪堤以外當地常年警戒水位線以下的家庭財產,由於洪水所造成的一切損失;
五、保險標的本身缺陷、保管不善導致的損毀;保險標的的變質、黴爛、受潮、蟲咬、自然磨損、自然損耗、自燃、烘焙所造成本身的損失;
六、行政、執法行為引起的損失和費用;
七、其他不屬於保險責任範圍內的損失和費用。
保險金額與保險價值
第八條 房屋及室內附屬設備、室內裝潢的保險金額由被保險人根據購置價或市場價自行確定。房屋及室內附屬設備、室內裝潢的保險價值為出險時的重置價值。
室內財產的保險金額由被保險人根據當時實際價值分項目自行確定。
不分項目的:按各大類財產在保險金額中所佔比例確定,即室內財產中的家用電器及文體娛樂用品佔____%(農村____%),衣物及牀上用品佔____%(農村____%),傢俱及其他生活用具佔____%,農村農機具等佔____%.特約財產的保險金額由被保險人和保險人雙方約定。
保險期限和保險費
第九條 保險期限分別為一年、三年、五年。均自保險單約定起保日零時起至期滿日二十四時止。保險期滿,保險責任自行終止。期滿續保,另辦手續。
第十條 被保險人根據下列規定交納保險費:
一、保險費:基本險費率、附加險費率按費率表規定執行。
二、中途退保,按日平均費率計算應收保險費。
2、普通型家庭財產綜合保險條款(二)
賠償處理
第十一條 保險事故發生後,保險人按照下列方式計算賠償:
一、房屋及室內附屬設備、室內裝潢:
(一)全部損失保險金額等於或高於保險價值時,其賠償金額以不超過保險價值為限;保險金額低於保險價值時,按保險金額賠償。
(二)部分損失保險金額等於或高於保險價值時,按實際損失計算賠償金額;保險金額低於保險價值時,應根據實際損失或恢復原狀所需修復費用乘以保險金額與保險價值的比例計算賠償金額。
二、室內財產的賠償計算:全部損失和部分損失,在分項目保險金額內,按實際損失賠付。
三、特約承保財產的賠償計算:參照本條第一、二款執行。
四、被保險人所支付的必要、合理的施救費用,按實際支出另行計算,最高不超過受損標的的保險金額。若該保險標的按比例賠償時,則該項費用也按相同的比例賠償。
第十二條 保險標的遭受損失後的殘餘部分,協議作價折歸被保險人,並在賠款中扣除。
第十三條 被保險人向保險人申請賠償時,應當提供保險單、財產損失清單、發票、費用單據和有關部門的證明,各項單證、證明必須真實、可靠,不得有任何欺詐。
第十四條 保險標的發生保險責任範圍內的損失應由第三者負責賠償的,被保險人應當先向第三者索賠。如果第三者不予賠償,被保險人應提起訴鬆。保險人可根據被保險人提出的書面賠償請求,按照保險合同予以賠償,但被保險人必須將向第三者追償的權利轉讓給保險人,並協助保險人向第三者追償。
第十五條 保險標的在一個保險年度內遭受部分損失經保險人賠償後,保險金額應相應減少,其有效保險金額應當是原分項保險金額減去分項保險標的的損失賠償金額後的餘額;如被保險人需恢復保險金額時,應補交相應的保險費,由保險人出具批單批註。投保三年、五年期的,下一保險年度,則自動恢復原保險金額。
第十六條 若本保險單所保財產存在重複保險時,本保險人僅負按照比例分攤損失的責任。
第十七條 被保險人自其知道或應當知道保險事故發生之日起,兩年內不行使向保險人請求賠償的權利,即作為自動放棄而失效。
被保險人義務
第十八條 投保人應當在保險合同生效前一次性交清保險費。保險合同在投保人一次性交清保險費後生效。
第十九條 被保險人應當就保險標的或者被保險人的有關情況履行如實告知義務。
第二十條 被保險人應當遵照國家有關消防、安全方面的規定,維護保險標的的安全。
第二十一條 在保險合同有效期內,如被保險人的地址發生變更或保險標的的所有權發生轉移,應當及時通知保險人,並根據保險人的有關規定辦理批改手續。
第二十二條 保險標的遭受損失時,被保險人應當積極搶救,使損失減少至最低程度,同時保護現場,並立即通知保險人,協助查勘。
第二十三條 被保險人如果不履行第十八條至第二十二條約定的義務,保險人有權拒絕賠償,或解除保險合同。
其他事項
第二十四條 被保險人與保險人之間因本保險事宜發生爭議,可通過協商解決;協商達不成協議的,可提起訴訟。
第二十五條 凡涉及本保險的約定均採用書面形式。
家庭財產購置協議 篇12
甲方:______(二人均系______社區居民)
乙方:______(二人均系______社區居民)
丙方:______ (______系______社區居民,______的長子。經由已故居民______的原配妻子______同意,由______承擔贍養義務和合法繼承財產)
甲方之一______與原配妻子______(已故)婚後生育兩個女兒,長女______,次女______.
甲方之二______與原配______(已故)婚後生育一子,名為______(已故) 甲方______和______在1954年結婚,婚後未生育子女。
甲方現有房產座落______新村16號樓一單元403號,房屋建築面積為64.7平方米。甲方在該房屋居住。
甲方______,男、1921年1月10日生人,現年91歲。______,女、1926年12月14日生人,現年86歲。由於兩位老人年邁,生活不能自理,經兩位老人同意,乙方和丙方達成贍養老人和甲方身後財產處理協議如下:
1、根據甲方的意見和該家庭的特殊情況,乙方和丙方通過協商一致同意兩位老人分別由乙方和丙方各自承擔贍養責任,即乙方和丙方按月輪換負責老人的生活(包括僱保姆工資和生活費用)
2、甲方______的醫療費用由乙方承擔,______的醫療費用由丙方承擔。
3、甲方兩位老人全部故去後,對該房產進行作價出售,出售全部房款歸乙方和丙方兩方平分。
4、甲方_____的低保金、佔地老人生活費和居民保險以及困難補助等收入,______的一切收入歸乙方,______的一切收入歸丙方。
5、甲方現有存款人民幣肆仟元,該款歸乙方和丙方兩方平分。
6、未盡事宜,由乙方和丙方協商解決。
7、此協議一式五份,甲、乙、丙、見證單位和公證處各一份,該協議公證後生效。
甲 方:
乙 方:
丙 方:
家庭財產購置協議 篇13
保險標的範圍
第一條 凡是被保險人自有的,座落於本保險單所載明地址內的下列家庭財產,在保險標的範圍以內。
一、房屋及其室內附屬設備(如固定裝置的水暖、氣暖、衞生、供水、管道煤氣及供電設備、廚房配套的設備等);
二、室內裝潢;
三、室內財產:
(一)家用電器和文體娛樂用品;
(二)衣物和牀上用品;
(三)傢俱及其他生活用具。
被保險人可自由選擇投保。
第二條 下列財產經被保險人與保險人特別約定,並在保險單上載明,可在保險標的範圍以內。
一、屬於被保險人代他人保管或者與他人共有而由被保險人負責的第一條載明的財產;
二、存放於院內、室內的非機動農機具、農用工具及存放於室內的糧食及農副產品;
三、經保險人同意的其他財產。
第三條 下列家庭財產不在保險標的範圍以內:
一、金銀、珠寶、鑽石及製品,玉器、首飾、古幣、古玩、字畫、郵票、藝術品、稀有金屬等珍貴財物;
二、貨幣、票證、有價證券、文件、書籍、帳冊、圖表、技術資料、電腦軟件及資料、以及無法鑑定價值的財產;
三、日用消耗品、各種交通工具、養殖及種植物;
四、用於從事工商業生產、經營活動的財產和出租用作工商業的房屋;
五、無線通訊工具、筆、打火機、手錶,各種磁帶、磁盤、影音激光盤;
六、用蘆蓆、稻草、油毛氈、麥杆、蘆葦、竹竿、帆布、塑料布、紙板等為外牆、屋頂的簡陋屋棚及柴房、禽畜棚、與保險房屋不成一體的廁所、圍牆、無人居住的房屋以及存放在裏面的財產;
七、政府有關部門徵用、佔用的房屋,違章建築、危險建築、非法佔用的財產、處於危險狀態下的財產;
八、其他不屬於第一條、第二條所列明的家庭財產。
保險責任
第四條 由於下列原因造成保險標的的損失,保險人依照本條款約定負責賠償:
一、火災、爆炸;
二、雷擊、颱風、龍捲風、暴風、暴雨、洪水、雪災、雹災、冰凌、泥石流、崖崩、突發性滑坡、地面突然下陷;
三、飛行物體及其他空中運行物體墜落,外來不屬於被保險人所有或使用的建築物和其他固定物體的倒塌。
第五條 下列損失和費用,保險人也負責賠償:
一、在發生保險事故時,為搶救保險標的或防止災害蔓延,採取合理的、必要的措施而造成保險標的的損失。
二、保險事故發生後,被保險人為防止或者減少保險標的的損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費用,由保險人承擔。
責任免除
第六條 由於下列原因造成保險標的的損失,保險人不負責賠償:
一、戰爭、敵對行為、行動、衝突、罷工、暴動、盜搶;
二、核反應、核子幅射和放射性污染;
三、被保險人及其家庭成員、寄居人、僱傭人員的違法、犯罪或故意行為。
四、因計算機20__年問題造成的直接或間接損失。
第七條 保險人對下列損失和費用也不負責賠償:
一、保險標的遭受保險事故引起的各種間接損失;
二、地震及其次生災害所造成的一切損失;
三、家用電器因使用過度、超電壓、短路、斷路、漏電、自身發熱、烘烤等原因所造成本身的損毀;
四、座落在蓄洪區、行洪區,或在江河岸邊、低窪地區以及防洪堤以外當地常年警戒水位線以下的家庭財產,由於洪水所造成的一切損失;
五、保險標的本身缺陷、保管不善導致的損毀;保險標的的變質、黴爛、受潮、蟲咬、自然磨損、自然損耗、自燃、烘焙所造成本身的損失;
六、行政、執法行為引起的損失和費用;
七、其他不屬於保險責任範圍內的損失和費用。
保險金額與保險價值
第八條 房屋及室內附屬設備、室內裝潢的保險金額由被保險人根據購置價或市場價自行確定。房屋及室內附屬設備、室內裝潢的保險價值為出險時的重置價值。
室內財產的保險金額由被保險人根據當時實際價值分項目自行確定。
不分項目的:按各大類財產在保險金額中所佔比例確定,即室內財產中的家用電器及文體娛樂用品佔____%(農村____%),衣物及牀上用品佔____%(農村____%),傢俱及其他生活用具佔____%,農村農機具等佔____%.特約財產的保險金額由被保險人和保險人雙方約定。
保險期限和保險費
第九條 保險期限分別為一年、三年、五年。均自保險單約定起保日零時起至期滿日二十四時止。保險期滿,保險責任自行終止。期滿續保,另辦手續。
第十條 被保險人根據下列規定交納保險費:
一、保險費:基本險費率、附加險費率按費率表規定執行。
二、中途退保,按日平均費率計算應收保險費。
賠償處理
第十一條 保險事故發生後,保險人按照下列方式計算賠償:
一、房屋及室內附屬設備、室內裝潢:
(一)全部損失保險金額等於或高於保險價值時,其賠償金額以不超過保險價值為限;保險金額低於保險價值時,按保險金額賠償。
(二)部分損失保險金額等於或高於保險價值時,按實際損失計算賠償金額;保險金額低於保險價值時,應根據實際損失或恢復原狀所需修復費用乘以保險金額與保險價值的比例計算賠償金額。
二、室內財產的賠償計算:全部損失和部分損失,在分項目保險金額內,按實際損失賠付。
三、特約承保財產的賠償計算:參照本條第一、二款執行。
四、被保險人所支付的必要、合理的施救費用,按實際支出另行計算,最高不超過受損標的的保險金額。若該保險標的按比例賠償時,則該項費用也按相同的比例賠償。
第十二條 保險標的遭受損失後的殘餘部分,協議作價折歸被保險人,並在賠款中扣除。
第十三條 被保險人向保險人申請賠償時,應當提供保險單、財產損失清單、發票、費用單據和有關部門的證明,各項單證、證明必須真實、可靠,不得有任何欺詐。
第十四條 保險標的發生保險責任範圍內的損失應由第三者負責賠償的,被保險人應當先向第三者索賠。如果第三者不予賠償,被保險人應提起訴鬆。保險人可根據被保險人提出的書面賠償請求,按照保險合同予以賠償,但被保險人必須將向第三者追償的權利轉讓給保險人,並協助保險人向第三者追償。
第十五條 保險標的在一個保險年度內遭受部分損失經保險人賠償後,保險金額應相應減少,其有效保險金額應當是原分項保險金額減去分項保險標的的損失賠償金額後的餘額;如被保險人需恢復保險金額時,應補交相應的保險費,由保險人出具批單批註。投保三年、五年期的,下一保險年度,則自動恢復原保險金額。
第十六條 若本保險單所保財產存在重複保險時,本保險人僅負按照比例分攤損失的責任。
第十七條 被保險人自其知道或應當知道保險事故發生之日起,兩年內不行使向保險人請求賠償的權利,即作為自動放棄而失效。
被保險人義務
第十八條 投保人應當在保險合同生效前一次性交清保險費。保險合同在投保人一次性交清保險費後生效。
第十九條 被保險人應當就保險標的或者被保險人的有關情況履行如實告知義務。
第二十條 被保險人應當遵照國家有關消防、安全方面的規定,維護保險標的的安全。
第二十一條 在保險合同有效期內,如被保險人的地址發生變更或保險標的的所有權發生轉移,應當及時通知保險人,並根據保險人的有關規定辦理批改手續。
第二十二條 保險標的遭受損失時,被保險人應當積極搶救,使損失減少至最低程度,同時保護現場,並立即通知保險人,協助查勘。
第二十三條 被保險人如果不履行第十八條至第二十二條約定的義務,保險人有權拒絕賠償,或解除保險合同。
其他事項
第二十四條 被保險人與保險人之間因本保險事宜發生爭議,可通過協商解決;協商達不成協議的,可提起訴訟。
第二十五條 凡涉及本保險的約定均採用書面形式。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家庭財產購置協議 篇14
保險單號:
-----------------------------------
|被保險人姓名: |
|---------------------------------|
|保險財產地址: |
|---------------------------------|
|保險期限: 年 自 年 月 日零時至 年 |
| 月 日二十四時止 |
|---------------------------------|
|保險財產名稱 | 保 險 金 額 | 是否附加盜竊保險 |
|-------|---------|---------------|
|家用電器及 | | |
|照相器材 | | |
|-------|---------|---------------|
|衣 物 | | |
|-------|---------|---------------|
| 牀上用品 | | |
|-------|---------|---------------|
|家 具 | | |
|-------|---------|---------------|
| 其他物品 | | |
|-------|---------|---------------|
|總保險金額: | | |
|-------|---------|---------------|
|總保險金額: | | |保險費: |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wjfww.com/hetong/gouxiao/3mdoe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