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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質服務合同範本

地質服務合同範本

合同(Contract),又稱為契約、協議,是平等的當事人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權利義務關係的協議。合同作為一種民事法律行為,是當事人協商一致的產物,是兩個以上的意思表示相一致的協議。只有當事人所作出的意思表示合法,合同才具有國家法律約束力。依法成立的合同從成立之日起生效,具有國家法律約束力 。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20xx年地質服務合同範本,歡迎借鑑參考。

地質服務合同範本

20xx年地質服務合同範本(一)

委託單位(甲方):

勘查單位(乙方):

受西藏嵩海工貿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委託,四川省地質礦產勘查開發局四o五地質隊(以下簡稱乙方)承擔西藏嵩海工貿有限公司所屬的山南地區隆子縣餘對鉛多金屬礦地質勘查工作。為明確雙方權利、責任和義務,本着雙方自願、平等互利的原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相關規定簽訂本合同,雙方共同遵守。

一、 項目名稱

山南地區隆子縣餘對鉛多金屬礦普查

二、 工作地點、工作內容、主要工作量

1、 工作地點

山南地區隆子縣

2、 工作內容

在礦區現有工作成果基礎上,對礦區範圍開展地質勘查(普查)工作。

3、 主要實物工作量

因本礦區前期地質工作未系統完成,原勘查(普查)設計依據不足,乙方在後續勘查過程中,需根據實際情況對原勘查(普查)設計進行調整或變更,最終以雙方認定的工作量為準進行地質勘查工作,並以實際完成工作量據實結算。

三、 地質工作費用計價

1、 地質工作計價標準依據

地質工作費用預算、結算以財政部、國土資源部共同頒發的《地質調查項目預算標準(20xx年試用)》為計價基礎,地區調整係數為1.9。

2、 計價方法:

經按以上計價標準測算各項目工作費用後確定:勘查工作費用最終按實際完成的工作量據實結算。

3、 本次地勘工作費用除實實物工作量按《地質調查項目預算標準(20xx年試用)》計價外,需另外單獨計費的為:

(1)、地質勘查諮詢費15.00萬|年(大寫:拾伍萬元|年);

(2)、乙方對原勘查(普查)設計依據礦山礦產稟賦情況進行調整或變更產生的費用(含評審費)由甲乙雙方協商後補充協議另行計費。

四、技術工作依據、質量要求、提交成果

1、工作依據

經甲、乙方協商修改後的《礦區勘查設計》;《固體礦產地質勘查規範總則》(gb|t1390820xx)、《銅、鉛、鋅、銀、鎳、鉬礦地質勘查規範》(dz|t0214-20xx)等。

2、質量要求

成果報告達到相關規範、標準要求,通過甲方驗收及自治區國土資源廳評審即視為質量合格。

4、 提交成果

提交《山南地區隆子縣餘對鉛多金屬礦普查地質報告》及附圖、附表。給甲方提供五套成果資料(含電子資料)。

五、 工作期限

野外工作時間:20xx年10月24到20xx年10月23日

成果提交時間:20xx年10月1日

六、 甲乙雙方主要義務

(一)、甲方的義務

1、甲方在勘查期限內需對礦山進行地質勘查投入,投入資金需滿足地質普查工作需要。

2、甲方應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和金額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3、乙方在地質工作過程中因地質情況發生變化,原設計工作量需要調整時,甲方接到乙方的通知後7日內應書面通知乙方是否同意修改或調整工作量,否則乙方將按照設計工作量施工。

4、甲方在權對乙方的各項工作進行監督、檢查、驗收等。

5、甲方負責地方關係協調及相關費用。

6、甲方負責地質工作中林地、土地等的徵用和相關的經濟賠償。

7、甲方負責並承擔普查地質工作中探槽及坑道施工、施工道路修築、鑽孔場地平整等工作及相關費用和安全責任。

(二)、乙方的主要義務

1、乙方應具備相應的勘查資質和技術力量。按照設計、規範進行地勘工作;承擔勘查工作的安全責任,並保證提供的資料真實、準確、可靠。

2、乙方應按要求施工,保質保量完成各項工作。初步查明勘查工作範圍內可能存在的其它固體礦產生並通報甲方。

3、乙方自行負責地質工作中所需設備、儀器、生產資料及生活物資。

4、在勘探期間與該區域有關的所有報件、核查、年檢等均由乙方負責,費用乙方自理(費用不含礦權延續相關資料及事宜)。

5、工作中實際情況與設計不符或發生矛盾時,乙方有義務及時通報甲方,由甲方決定是否修改設計或調整工作量或是否終止施工。

6、乙方必須做好資料的保密工作,所有和該項目工作內容有關的資料應全部提交甲方。

七、地質工作費用支付及結算

1、為了保證乙方工作順利開展,甲方應在簽訂合同後5個工作日內,預會給乙方本合同商定的20xx年地質勘查諮詢費15.00萬元(大寫:拾伍萬元),20xx年地質勘查諮詢費15.00萬元(大寫:拾伍萬元)在20xx年10月30日以前全部支付。20xx的地質勘查諮詢費15.00萬元(大寫:拾伍萬元)在20xx年10月31日前全部支付。其餘款項按後續簽訂的補充協議約定時間支付。

2、甲方所付款項一律通過銀行轉賬支付到合同約定的單位賬户,否則視為未支付處理。

八、違約責任

合同一經簽訂,甲乙雙方無論任何一方違約或單方面解除合同,均按本合同預算總費用的10%作為經濟賠償支付給對方。

九、其他事項

1、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隨時協商解決,簽訂補充協議。

2、本合同一試六份,甲乙雙方各持三份。

3、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單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20xx年地質服務合同範本(二)

甲 方:

乙 方:

甲方委託乙方承擔 長春市兩橫兩縱快速路之西部快速路x5標段監測項目 地質鑽孔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條例》的有關規定,結合本工程的具體情況,經共同協商達成以下勞務協議,以茲共同遵守。

第一條:工程概況

1.1 工程名稱:長春市兩橫兩縱快速路之西部快速路x5標段監測項目地質鑽孔工作

1.2 工程地點: 長春市衞星路與前進大街交匯北京建工集團施工現場

第二條:鑽孔方式及內容

鑽孔方式及內容: 鑽直徑110mm孔埋設測斜管

第三條:工期要求

本工程工期共計 10 天:

由 20xx 年 9 月 15 日至 20xx 年 9 月 25 日。

第四條:工程質量要求及驗收標準

滿足測斜管安放及相應後期監測任務的操作,保證測斜管安裝符合相關規範要求。

第五條:收費標準及付費方式

5.1 合同價格 60元/m

5.2 付費方式 現金支付

5.3 乙方必須在甲方支付完工程款之後,為甲方出具正式勞務公司發票。

第六條 安全生產管理和責任要求

6.1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乙方應嚴格執行雙方簽訂的 工程勘察安全協議

6.2 乙方制定安全防治措施及預案,設置專門安全人員,避免發生安全事故,一旦發生安全事故後乙方在第一時間通知甲方,乙方負責人應在事故發生後在第一時間趕到現場處理事故;

6.3 一旦發生安全事故,乙方要對由此產生的損失進行全額賠償。同時甲方責令乙方停工整頓直至清退出場。

第七條 環境管理責任要求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乙方應嚴格執行雙方簽訂的工程勘察環境管理協議,做好環境管理。

第八條:甲方、乙方責任

8.1 甲方責任

8.1.1負責協助協調乙方施工過程中與主承包單位各個有關部門的關係,保證施工順利進行。

8.1.2甲方現場技術人員和鑽探質量監管人員對乙方現場的安全、質量、文明施工和環保等方面工作進行交底,有權進行現場監督檢查,如發現質量不符要求或乙方人員違規操作、存在質量、安全隱患時,有權立即責令乙方停止施工進行整改,整改合格後,經甲方同意方能復工。

8.1.3按照協議規定按期支付鑽孔勞務費用。

8.2 乙方責任

8.2.1乙方應按國家技術規範、標準、規程和甲方的技術要求進行工程鑽孔,按本協議規定的時間提交質量合格的監測點位,並對其負責。

8.2.2服從甲方現場人員安排,在指定的位置施工。按甲方技術要求進行施工。

8.2.3嚴格按《鑽探、靜力觸探、室內試驗技術質量要求》及勘探任務書要求進行工作。

8.2.4作好工地安全、保衞工作,對施工人員、設備的安全負責,對施工人員及施工場地的治安保衞工作負責。

8.2.5加強施工進度管理,按時完成施工任務,在接到甲方現場人員通知後5天內設備人員必須進場。

8.2.6乙方派遣的地質技術人員技術水平及工作能力必須滿足甲方的要求,並及時到地質勘探項目進行地質工作。

8.2.7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規章制度,並嚴格執行,乙方對在勘探過程中造成的一切設備、車輛、人身、各類(地上或地下)管線等安全責任事故,負全部責任。特別在試坑挖掘過程中,一定配齊人員和安全設備,做好防護措施,確保人員人身安全,出現安全責任事故,乙方負全部責任。

8.2.8乙方對所有承擔的勘探不得轉包、分包。如發生技術水平及能力所無力承擔的勘探工作,須提前15天向甲方以書面形式報告。甲方有權在總費用中扣除無力承擔部分,另行委託其他單位,外委發生的費用大於本合同的費用,超出的部分由乙方承擔。如不然造成甲方工期拖延及經濟損失乙方需承擔相應責任。

8.2.9乙方不按投標承諾內容及時向施工現場派駐合格足夠的技術人員和設備,以至影響甲方工期,經甲方口頭要求後,並在甲方正式開工通知下達7天內仍未到位,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另行委託其他單位,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及責任由乙方承擔。

8.2.10乙方應做好勘探場區環境保護工作,做到泥漿不亂流、不違反現場文明施工。撤場時應回填鑽孔、清除垃圾和泥漿、恢復破壞的各類設施。勘探時應給施鑽人員配齊合格的勞動保護用品、按安全操作規定進行勘探操作。

第九條:違約責任

9.1 由於甲方未給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而造成停、窩工或來回進出場地,甲方應付給乙方停、窩工費。

9.2 甲方未按合同規定時間(日期)撥付工程款,每超過 30 日,應償付未支付工程款的 逾期違約金。

9.3 乙方未按甲方要求完成現場工作或技術工作,甲方有權將工作切割發包給其他單位,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9.4 乙方因工作質量低劣引起返工或造成工程損失,應繼續完善工作,並根據造成的損失情況承擔經濟和技術責任,甲方可視造成的損失大小,減少或不付工程費用。

9.5 乙方如工作錯誤造成工程重大質量事故(例如:偷尺、偷芯等),除免收受損失部分的工程費用外,還應付與直接受損失部分工程費相等的賠償金。

9.6 由於乙方的責任延遲工期,每延遲一天,應向甲方償付相當於工程合同總價_1_的違約金。

9.7 未經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撤離作業現場,甲方不支付乙方所完成的勘察費用,並永久取消乙方承接甲方工程勘察的資格。如因乙方擅自撤離作業現場給甲方造成損失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進行賠償。

第十條 糾紛的處理

本合同執行中如發生糾紛,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以直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 其他約定事項所有勘探合同以補充合同為準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需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協定。補充協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條 其他

12.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全部工程驗收後失效。

12.2本合同一式2份,甲方執1份,乙方執1份。

甲 方:(蓋章) 乙 方:(蓋章)

代 表 人:(簽字) 代 表 人:(簽字)

住 所: 住 所:

電 話: 電 話:

開户銀行: 開户銀行:

銀行帳號: 銀行帳號:

年月日:

20xx年地質服務合同範本(三)

發包人(甲方): 承包人(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等價有償、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委託乙方承擔地質勘探工作達成一致意見,特簽訂本合同,以資信守。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 第二條 承包範圍

乙方根據甲方要求進行(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塊的地質的詳細勘探工作。

第三條 承包方式

1、本工程由乙方總承包,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質量、包提供勘探技術報告 2、結算辦法:工程完工時,雙方按實驗收結算。鑽探深度按合同要求在現場實量。乙方在每一鑽孔按第五條要求完成前四小時應通知甲方或委派的工程監理到現場以

核對工程量(包括入巖深度和鑽孔深度)並報甲方辦理簽證。勘探工程的結算以每一鑽孔簽證的工程量為統計依據,未經確認和簽證的工程量甲方不予結算。甲方現場簽證人員為甲方技術人員。

第四條 工期

總工期為____天,乙方應在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開工,至_______年____月___日之前向甲方提交勘探技術報告,實際開工以雙方現場代表簽字為準。如遇不可抗力的因素,經雙方現場代表簽證,工期相應順延。

第五條 技術要求和驗收標準

1、本工程的詳步勘探要求按國家規範和甲方初施工圖設計要求所需資料的技術要求進行,其質量標準應符合國家現行勘探、設計規程、規範和標準,地質報告應滿足單體設計及支護土方工程的要求,物理試驗成果報告應齊全、準確。

2、在具備“三通一平”的施工場地,乙方應按鑽探點佈置的要求,布技術孔 個,具體鑽孔數量由甲方核准。

3、鑽孔深度要求:取土孔孔深_____米,或孔深大於____米。超出上述要求部分的不予結算,如特殊原因需加深超鑽的,須經甲方書面確認。 4、鑽探機械要求:鑽機(柴油發電) _ __台。

第六條 工程造價及付款方式

(一)本工程價格按照《工程勘察設計收費標準》的價格基礎上按*折計算,工程預算總造價為_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整),乙方提交勘探技術報告經甲方審定後,以甲方確認的工程量按實結算,實際工程量以甲

乙雙方共同簽證為準。 (二)付款方式

1、乙方完成鑽探工作後**日內應向甲方提供準確的勘探技術報告,經甲方審定並結算後十個工作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實際結算工程款的_______%;

2、實際結算工程款的5%作為保脩金,在本工程土方及樁基基礎工程完成後,若實際情況與乙方提供的勘探技術報告內容相符,甲方一次性向乙方付清;若不相符,則甲方有權扣除相應的保脩金。但若在本地質勘探工程完成後的一年內 本工程土方及樁基基礎工程不開工的,甲方一次性向乙方付清保脩金。

3、以上付款,甲方如以六個月的承兑匯票支付,若甲方或乙方提出按支票方式支付的,則需扣除銀行同期貸款利息。支付以上款項時,乙方須先提供國內有效的相應的等值發票,若乙方不能提供發票的,甲方有權代扣代繳税金。

4、若甲方需在本合同約定的標的或工作量以外委託乙方完成一定工程或工作量,應以正式書面形式將具體工作範圍、價款、完成時間、付款進度等主要內容通知乙方。若無正式書面委託,甲方不予結算。 第七條 雙方義務 (一)甲方義務 1、 2、

甲方應按合同約定支付合同款項。

提供地下障礙物資料(不包括地質情況),如因資料不準確造成事故的,由甲

方負責。現場如遇障礙物影響施工,經甲方同意後可調整孔位。 3、

提供施工場地及現場施工用水(費用由乙方承擔),如因施工場地與第三者

產生矛盾時負責及時解決。 4、 5、

因甲方原因造成的工程延誤,工期順延。

向乙方提供開展勘探設計所需的有關基礎資料,並對提供的時間與資料的可

靠性負責。 (二) 1、 2、

乙方義務

乙方應為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工程地質類甲級企業。

應按甲方提出的要求進行工作。提供有關勘探的成果,為基礎設計及支護設計

提供依據。 3、

提交工程勘探技術報告一式伍份,對所提交的報告及有關技術數據負責,並負

責辦理規劃局審查事宜。

4、委派 作為現場代表,須持有與工程項目相適應的資格證書。負責處理並協調施工過程中發生的有關事宜。如現場代表變更,應事先徵得甲方同意。

5、乙方開工前,應將施工負責人員報甲方確認、備案,如乙方更換施工負責人時,應當事先徵得甲方同意。

6、乙方在向甲方提交勘探技術報告後5日內應向甲方提供付款通知書及相關資料。如乙方未按時提供導致相關手續不能及時辦理的,甲方可不支付款項。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除不可抗力的自然及社會原因外,甲乙雙方應嚴格遵守本合同的條款,否則,違約方須承擔違約責任。

3、甲方不按時提供有關的資料、文件,從而影響乙方正常的工作的,工期相應順延。 4、乙方不按時進場開工,視為乙方違約。在甲方書面通知後的* 日內仍不進場施工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按合同終止和解除條款執行。

5、乙方未按合同工期完成工作的,視為乙方違約。每逾期一日,按工程預算造價的3‰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甲方有權直接在甲方應付未付款中扣除,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甲方損失的,甲方可繼續向乙方追償。

6、工程驗收未達到約定的勘探技術要求和驗收標準的,視為乙方違約。甲方可要求乙方無償返工,直至符合約定,由此而延誤工期的,按本條第五款執行。

7、乙方擅自中途更換施工負責人員,視為乙方違約,甲方有權中止合同,由此而產生的一切經濟損失由乙方負責。

8、如乙方現場代表不配合甲方工作或不能勝任工作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更換代表,乙方應在甲方要求更換之日起五天內更換,否則視為違約,造成的工程停工等責任由乙方承擔。

9、乙方出現違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所有人員必須在一個工作日內撤離施工現場。

第九條 轉讓條款

未經合同其他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全部或部分轉讓其在本合同項下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條 合同終止和解除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合同權利義務終止: 1、本合同因已按約定履行完畢而自然終止; 2、本合同經各方協商一致而終止;

3、本合同因一方違約或因一方有不正當競爭行為或因一方擅自轉讓本合同項下的權利義務而終止;

4、法律法規規定終止的其他情形。 (二)因違約而終止本合同

1、由於乙方違約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如果甲方認為本合同已無必要繼續履行或乙方在收到甲方要求其糾正違約的通知後仍不糾正其違約行為,則甲方有權向乙方發出解除本合同的書面通知,該通知自送達乙方時生效,乙方除承擔本合同約定的違約責任外,另須按工程預算總造價的2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並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2、由於甲方違約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如果甲方在收到乙方要求其糾正違約的通知後仍不糾正其違約行為,則乙方有權向甲方發出解除本合同的書面通知,該通知自送達甲方時生效,甲方應向乙方支付雙方確認已完成工作量的款項,並按本合同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3、守約方依據本款規定解除本合同,並不影響其追究違約方的違約責任的權利。 4、甲方依據本款第1項的規定解除本合同,甲方可以按其認為適當的條件和方式尋求救急(例如尋找本合同之外的第三方履行本合同項下的義務),乙方應承擔甲方因此而發生的額外費用。

第十一條 保密條款

1、未經合同其他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對本合同和各方相互提供的資料、信息(包括但不限於商業祕密、技術資料、圖紙、數據、以及與業務有關的客户的信息及其他信息等)負保密責任,並不得向任何人披露上述資料和信息,但正常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的除外。

2、任何一方泄密導致合同其他方遭受損失的,泄密方應按工程預算總造價的20%向合同其他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賠償合同其他方損失的,應按合同其他方的實際損失賠償。

3、本保密條款具有獨立性,不受本合同的終止或解除的影響。

第十二條 不可抗力條款

由於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自然原因或社會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時,遇到上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應立即書面通知合同其他方,並應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十五天內,向合同其他方提供經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地區公證機構出具的證明合同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部分履行的有效證明文件。由合同各方按事件對履行合同影響的程度協商決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十三條 適用法律條款

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

第十四條 爭議的解決

凡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同各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任何一方均可向工程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 其它

1、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另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20xx年地質服務合同範本(四)

委託人(甲方):

受託人(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等價有償、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委託乙方承擔 地質勘探工作達成一致意見,特簽訂本合同,以資信守。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地質勘探工程

2、工程地點:

第二條 地質勘探範圍

乙方根據甲方要求進行 的地質勘探工作。

第三條 計量方式

1、本合同地質勘探範圍內所需儀器,設備及相關耗材等勘探資料一律由乙方承擔。

2、結算辦法:乙方在每一鑽孔完成前四小時應通知甲方委派的工程監理到現場核對工作量(包括入巖深度和鑽孔深度)並辦理工程量確認,表格以附件四為準。否則,視為乙方放棄工程量確認的權利,該部分工作量甲方不再予以確認。勘探工作的結算以每一鑽孔的工作量確認為統計依據,未經確認的工作量甲方不予結算。甲方現場確認人員為附件四中甲方相關人員。

3、若甲方需在本合同約定的標的或工作量以外委託乙方完成一定工作量,應以正式書面形式將具體工作範圍、價款、完成時間、付款進度等主要內容通知乙方。沒有甲方正式書面委託而進行的工作量,甲方不予結算。

第四條 勘探工期

1、勘探工期共計 天,自甲方書面通知確認的開工時間之日起,至乙方提交勘探技術報告經甲方確認之日止。

2、如遇下列情況,乙方須在發生簽證事由2日內書面通知甲方,經甲乙雙方代表簽證,勘探工期相應順延;否則視為乙方放棄簽證的權利,工期不予順延:

(1) 因甲方原因,影響工程項目進度,如:未按時交出場地、接通水電、甲方設計變更影響施工;

(2) 不可抗力的因素。

第五條 技術要求和驗收標準

1、本工程的勘探要求按國家規範和 的技術要求進行,其質量標準應符合國家現行勘探、設計規程、規範和標準,地質報告應滿足單體設計及支護土方工程的要求,物理試驗成果報告應齊全、準確。本工程的質量標準的認定以中華人民共和國現行標準、國家優質工程驗收標準、珠江國際驗收標準的優質標準為依據。

2、甲方提供的工作場地應當滿足“三通一平”的條件。

乙方應按鑽探點佈置的要求,布技術孔 個,具體鑽孔數量以甲方通知為準。

3、鑽孔深度要求:技術孔入 風化巖 米,或孔深大於 米。所有鑽探孔入巖深度或孔深超出上述要求部分的不予結算。上述未註明的,按甲方籤認的設計圖紙要求或甲方通知為準。如特殊原因需加深超鑽的,須經甲方書面確認。

4、鑽探機械要求:鑽機(柴油發電) 台。

第六條 合同價款及付款方式

(一)合同價款

本工程含税綜合包乾單價為人民幣 元/米(此含税綜合單價已包含人工,材料,機械費及水電,臨時設施,機械進退場費等本工程所含的全部費用)。鑽探總數量暫按 米,勘探暫定總價款暫按 元(人民幣大寫 ),乙方提交勘探技術報告經甲方審定後,以甲乙雙方共同簽證的實際工程量為準按實結算勘探總價款。當勘探項目變更較大時,甲乙雙方應及時對勘探暫定總價款進行調整。

(二)付款方式

1、在乙方按本合同約定向甲方提供準確的勘探技術報告,並經甲方審定後後十個工作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預算總價款的80%;

2、甲乙雙方辦妥結算手續後,甲方向乙方支付至實際勘探結算總價款的95%;

3、實際勘探總價款的5%作為保質金,在 土方及樁基基礎工程完成後,若實際情況與乙方提供的勘探技術報告內容相符,甲方一次性向乙方付清;若不相符,則甲方有權扣除相應的保質金。但若在本地質勘探工程完成後的半年內 土方及樁基基礎工程未開工的,甲方一次性向乙方付清保質金。

3、以上付款,甲方將以轉帳支票或電匯的方式支付,若甲方提出按六個月的承兑匯票支付的,則按開票銀行同期貼現利息補息。支付以上款項時,乙方須先提供工程所在地區合法有效的等額發票,否則,甲方可順延付款。

第七條 雙方義務

(一)甲方義務

1、委派現場代表 負責對勘探工作進行全面管理,解決勘探過程中出現的需要甲方協調的相關問題,並參與勘探的初驗、各種驗收和簽證工作。如變更現場代表應及時通知乙方。

2、向乙方提供工作場地,保證運輸道路暢通,同時提供現場勘探用水、用電接駁點(水電費由乙方承擔)。

3、及時對勘探進度、勘探質量進行監督檢查。

4、甲方造成乙方工作範圍變更的,甲方應按乙方的實際工作量進行確認,並辦理有關簽證。

5、甲方應當在接到乙方提交的地質勘探報告及相關文件後 日內予以確認,並按合同約定支付合同款項。

6、負責協調乙方與其他各承包單位的關係,並協助解決材料堆放場地,費用由乙方承擔並直接向總承包單位支付。

7、提供地下障礙物的資料,如因資料不準確造成事故的,由甲方負責。現場如遇障礙物影響施工,經甲方同意後可調整孔位。

8、按相關規定辦理施工所需證件、手續,提供有關的資料,包括:

(二)乙方義務

1、委派現場代表 負責勘探期間的全面管理。該現場代表須持有與本勘探項目相適應的資格證書,如變更現場代表應事先經甲方書面同意。

2、乙方應為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工程勘探甲級企業。

3、應按甲方提出的要求提供有關勘探的成果,為基礎設計及基坑支護設計提供依據。必要時,根據工程進度需要提供中間勘探成果。

4、乙方應當按照甲方對設計和工程的變更要求進行勘探工作。

5、提交工程勘探技術報告一式六份,對所提交的報告及有關技術數據負責,負責解答甲方的質疑及鑑別巖樣,並負責辦理規劃局審查事宜。

6、根據甲方提供的相關資料,按照本合同約定完成勘探工作,並辦理驗收和確認手續。

7、開工前三個日曆天內必須編制完整的組織設計、網絡圖和技術措施,報甲方審批後方可開工,並將勘探工作的主要負責人報甲方確認、備案,如乙方更換主要負責人,應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

8、勘探過程中如發現設計和施工錯誤或不合理時,應立即書面通知甲方。

9、乙方在達到本合同約定的付款條件並經甲方確認後應向甲方發出付款通知及提供相關資料。若乙方未及時提供前述資料,甲方可相應順延付款時間。

10、按相關安全法規進行安全工作,遵守甲方施工現場管理的有關規定,承擔在工作過程中的防火、防盜、防止意外事故發生等安全責任。若出現安全問題,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

11、乙方應做到文明工作,處理好與其他在建專業施工隊伍的關係,同時遵守甲方現場施工的管理規定,保證施工場地的清潔衞生符合相關環境衞生管理的規定,做到完工清場。

12、乙方如在勘探過程中損壞甲方現場的其他工程成品或半成品,乙方應賠償給甲方,甲方有權在勘探結算款中扣除。

第八條 竣工結算

1、乙方提供資料

當本工程通過竣工驗收並交付甲方後28日內,向甲方提供如下竣工驗收資料,甲乙雙方在 3 日內進行核對,如需補充材料,乙方應於3日內補交。如乙方未按合同約定報送完整結算資料或逾期不與甲方核對的,甲方有權按照合同約定的結算原則單方面進行結算並通知乙方,乙方認可該結算結果。

乙方保證所報送結算資料的完整與準確,如有結算依據不充分或不清晰,甲方可視為乙方放棄此部分結算權利。

(1)竣工結算書

①封面:包括工程名稱、建設單位、施工單位、結算金額、編制人、審核人、編制日期;

②編制説明:包括編制依據、定額套用、取費標準、補充説明、索賠計算方法和索賠依據、其他需要説明的內容;

③工程結算費用細目表:包括合同價、合同價款調整費用的計算清單、索賠費用的計算清單、工程量直接費表、措施費及其他措施費表、獨立費表、主材單價清單、工料機價差表(材料價差表備註欄需註明各種材料價的來源與時間)等。

(2)工程量計算書底稿原件(非鉛筆填寫,計算人簽名並蓋上資格章,其中現場實測數需甲方設計代表、項目工程部經理、項目公司總經理和乙方四方簽名);

(3)工程施工合同及補充協議複印件,內容包括合同附件、合同會審表、合同外審價清單(由甲方審核部及招標中心確認的價格)等;

(4)竣工圖原件、竣工驗收説明書原件,相關資料包括開工報告、施工組織方案、檢測報告、隱蔽工程驗收記錄、場地移交表等;

(5)圖紙會審記錄;

(6)與結算有關的證明資料

①材料報驗單原件(內容包括材料、設備進場報驗單、材料移交清單等);

②設計變更通知單原件;

③涉及造價的會議記錄原件;

④符合合同約定的有效的變更、合同外工作委託單、簽證單原件及其附件(包括簽證單依據如工程通知單原件、附圖等);設計變更通知單、工程通知單、工程量簽證單、合同外工作委託單詳見附件五。

⑤甲方提供材料的通知單原件及甲方提供材料的清單;

⑥扣款通知單原件;

⑦主要材料或施工項目價格資料原件(需附有材料中標或審價審批表、材料採購合同或施工分包合同等);

⑧補充單價分析、補充費用分析;

⑨其他資料

具體見如下表格:

乙方認可所有報送材料需符合以上條件方可作為有效的結算依據,否則甲方可以對該部分不予結算:屬於已完工程量、完成當月乙方上報甲方、符合合同約定由相關人員簽字或蓋章。

2、甲方審核結算

(1)甲方收到乙方報送的本合同約定齊全的竣工結算資料後進行審核工作。在甲方審核過程中如需乙方配合核對的,乙方應自收到甲方發出的核對通知之日起3天內與甲方核對。甲方應在竣工驗收合格且收到乙方提交按本合同約定的完整資料最後日期起六個月內完成結算工作。

(2)甲方對竣工結算報告及結算資料進行最終審定時,如發現施工圖與簽證單重複計算的,甲方有權將重複部分扣除不計。

(3)甲方需在本合同約定的標的或工作量以外委託乙方完成工程任務的,應以甲方出具的蓋有印章的正式書面通知將具體工程範圍、價款、完成時間、付款進度等主要內容告知乙方。沒有甲方正式書面委託而進行的工程或工作量,甲方不予結算。

3、最終結算結果以經甲方集團核算的結果為準,並需由甲方集團結算中心負責人簽名且加蓋甲方集團結算中心印章方可生效,甲方審核過程中工作人員簽字或加蓋其他印章的結算書不作為最終結算依據。

4、乙方報送的月度工程進度款和竣工結算報告要求結算的金額必須真實準確,不得虛報、冒報。若乙方報送的結算總金額結算單項金額超過最終審定金額的3%(不含3%),則甲方有權扣回超過部分金額,乙方還應按報送金額與最終審定金額之差的1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該違約金由甲方在結算金額中直接扣除。

第九條 違約責任

1、如果甲方未能在約定的時間內支付有關應付的任何款額,甲方可以與乙方達成延期付款協議,甲方應按照延期付款協議的約定向乙方支付。如果未能達成延期付款協議,或雖達成延期付款協議但在延期付款協議約定的延期內仍不能按要求付款,則乙方有權得到未付款額自應付之日起至實際支付日止的利息補償。除非合同中另有規定,用於計算該利息的利率應按中國人民銀行發佈的同期存款利率計算。

2、乙方未能按合同約定期限內提交工程勘探技術報告的,每逾期一日,按勘探預暫定總價款的1‰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逾期超過 日,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除應向甲方支付上述違約金外,還須按本合同勘探暫定總價款的2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造成甲方損失的,另行承擔賠償責任。

3、乙方在勘探過程中,除不可抗力或甲方原因外不得以任何理由停工,非上述原因連續停工兩日或累計停工三個工作日以上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應退回甲方已付款項並向甲方支付勘探暫定總價款的10%作為違約金,造成甲方工期延誤或其他損失的,乙方應予賠償。

4、乙方擅自中途更換勘探工作主要負責人,或乙方現場代表不配合甲方工作或不能勝任工作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更換相應人員,乙方應在甲方要求更換之日起五日內更換。否則,甲方有權以每次20xx元予以處罰,並要求停工或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勘探期限延誤的,乙方應當承擔違約責任,並賠償甲方的經濟損失。

5、甲方依本合同之規定解除合同的,乙方所有人員、設備必須在甲方解除合同書面通知送達之日起三個日曆天內撤離施工現場並向甲方移交有關的工程資料,並在此期限內與甲方共同簽證已完成的工作量。未經甲乙雙方共同簽證的工作量不得再要求結算。甲方在上述期限過後有權安排新的勘探單位進場。

6、如乙方人員、設備未在前款約定的期限內撤離工作現場,導致甲方安排的新的單位無法進場的,乙方應按每逾期撤場一天向甲方支付 元承擔違約責任,並按每逾期一天應向甲方支付 元的場地佔用費。逾期期間甲方沒有義務替乙方看管滯留的人員、設備,此期間非因甲方原因造成的人員、設備的損傷、損壞、丟失,甲方均不承擔任何賠償責任。逾期超過 天的,甲方有權以任何形式處分乙方滯留的設備,所得任何收益乙方均無權要求返還或補償,亦有權利強行清退乙方滯留的人員,因此發生的人員傷害及財物損失,均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6、乙方不按時進場勘探,在甲方發出書面通知後的 3 日內仍不進場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勘探暫定總價款的20%作為違約金。

7、若乙方所提交的勘探報告及有關資料不完整、不齊全、或內容不符合甲方要求的,乙方應按甲方要求補充或重新進行勘探作業,並補齊有關資料。由此延誤勘探週期的,乙方應當承擔逾期履行的違約責任。

8、如因乙方提交的成果報告造成甲方工程質量問題的,視為乙方違約。甲方有權向乙方追究由此而產生的經濟、法律責任,且不以實際支付的勘探費用為限。

9、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的違約金、賠償金,甲方有權在應付未付款中扣除,違約金、賠償金不足以彌補甲方損失的,甲方可繼續向乙方追償。結算時若甲方實際支付的金額超出結算應支付金額的,在甲方書面通知後三日內乙方應予返還。

20xx年地質服務合同範本(五)

建設單位:____以下簡稱甲方;

勘察單位:____勘察院,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明確建設單位與勘察單位的經濟責任,分工協作,相互促進,多快好省地

完成國家建設項目的勘察任務,根據已被正式批准的建設項目計劃,經雙方充分協

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工程名稱、規模、投資額、建設地點_____________。

第二條 勘察的範圍、進度和質量________。

第三條 甲方的義務

1.在簽訂合同時,甲方必須向乙方提交按基建程序批准的計劃任務書複印件,

提交進行工程地質勘察的用地批准文件和紅線圖複印件。

2.在簽訂合同時,甲方必須在__年__月__日向乙方提交由設計單位提

出、經建設單位同意的勘測範圍之地形圖和建築平面佈置各一份,提交由建設單位

委託、設計單位填寫的勘察技術要求及附圖,並對提交的時間、進度、質量負責。

3.甲方必須在__年__月__日以前做好現場勘察工作的水、電供應、平

整道路、清理現場、準備材料等工作(所需材料由乙方踏勘後提出明細表)。

4.甲方必須在__年__月__日乙方進入現場前,辦好徵地、拆遷、砍樹、

採青苗等項目的賠償手續。

5.甲方必須負責解決乙方勘察人員的現場吃住、辦公等條件。乙方現場勘察

人員的吃住費用由乙方自負,如果甲方安排住招待所、飯店,費用由甲方負擔。甲

方人員的集體福利設施(如浴室、理髮、醫療等)應為乙方人員提供方便。勘察施

工中必須的民工、燃油料以及冬季生活取暖的設置及煤、木材由甲方供給(費用由

乙方負擔);生產現場取暖和機具的看守由甲方負責解決並負擔費用。

6.乙方勘察人員、勘察機具進入工程地點的交通運輸和勞務費均由甲方負擔。

7.甲方對乙方的勘察成果文件,不得擅自修改,不得轉讓給第三者重複使用。

第四條 乙方的義務

1.乙方應按照現行的標準、規模和技術條例,進行工程測量、工程地質、水

文地質的勘察工作,並按合同規定的進度、質量提交勘察後果。

2.乙方應於__年__月__日進入現場勘察,__年__月__日提交全

部勘察資料,提交測量透明圖__份,提交工程地質報告書一式__份(如甲方需

要加印、加曬圖紙資料,另外收費)。乙方如因氣候或甲方原因影響現場施工三天

以上,工期可順延。

第五條 定金及勘察取費標準及撥付辦法

1.本工程按國家建委頒發的《工程勘察收費辦法》收取勘察費,總價預計為

____元。自本勘察合同生效後____日內,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相當於勘察費

的30%的定金;勘察合同履行後,定金抵作勘察費。甲方不履行合同的,無權要

求償還定金,乙方不履行合同的,應當雙倍返回定金。勘察工作開工後,甲方應向

乙方支付勘察經費的30%;全部勘察工程結束後,乙方按合同規定向甲方提交勘

察報告書和圖紙,並進行工程結算,甲方提取資料後____日內,應按實際勘察

工作量清付勘察費。勘察費用的支付均由建設銀行辦理託收承付。

2.屬於特殊工程(如自然地質條件複雜,技術要求高,勘察手段超過現行規

範,特別重大、緊急、有特殊要求的工程,特別小的工程等)的收費辦法,原則上

按勘測工程總價加收20~40%的勘察費。

第六條 甲方的違約責任

1.如果由於甲方變更計劃,或提供的資料不準確,或未按期提供勘察、設計

必需的資料或工作條件而造成勘察、設計的返工、停工、窩工或修改設計、甲方應

按乙方實際消耗的工作量增付費用,勘察工期順延,因甲方責任而造成重大返工或

重作設計,應另行增費,勘察工期順延。

2.甲方超過合同規定的時間交付勘察費或定金,應按銀行拖延付款的規定向

乙方償付違約金__元。

第七條 乙方的違約責任

1.乙方因勘察質量低劣引起返工或造成工程損失,應繼續完善勘察,並根據

造成的損失情況承擔經濟和技術責任,甲方可視造成的損失大小,減少或不付勘察

設計費。

2.乙方如勘察錯誤造成工程重大質量事故,除免收受損失部分的勘察設計費

外,還應付與直接受損失部分勘察設計費相等的賠償金。

3.由於乙方的責任延遲提供勘察文件,時間達__天以上的,每延遲一天,

應向甲方償付相當於工程勘察費總價__‰的違約金。

第八條 糾紛的處理

本合同執行中如發生糾紛,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屬於同一

部門的,由上級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或不屬於同一部門的,可向國家規定的

合同管理機關申請調解或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 其它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__年__月__日雙方簽字後生效,全部勘察工程驗收後失效。本合

同如有未盡事宜,需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協定。補充協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

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份,送計委、建

委、建行……各留存一份。

建設單位(甲方):____(公章)

代表人:____(蓋章)

聯繫人:____

通訊處:____

電話或電報:____

開户銀行:____

帳號:____

勘察單位(乙方):____(公章)

代表人:____(蓋章)

聯繫人:____

通訊處:____

電話或電報:____

開户銀行:____

帳號:____

__年__月__日訂立

標籤: 合同範本 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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