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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諮詢服務合同-範本(精選25篇)

信息諮詢服務合同-範本(精選25篇)

信息諮詢服務合同-範本 篇1

合同編號:___________

信息諮詢服務合同-範本(精選25篇)

項目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顧問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定地點:__________省_______市(縣)

簽定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有效期限: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合同雙方就項目的預諮詢服務經協商一致,簽定本合同。

一、預諮詢服務的內容、形式和要求

委託項目的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形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時間表:(開始時間和完成時間,關鍵步驟和控制時間)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最終報告:(內容、提交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諮詢人員:(諮詢人員人數、職稱、學歷等)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

本合同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__________________(地點)履行。

本合同的履行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派出預諮詢小組,到甲方企業實地調查,得出結論,並提交《預諮詢報告》。

三、委託方的協作事項

在合同生效後________________(時間)內,委託方應向顧問方提供下列資料和工作條件:

1.進一步的信息和文檔;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技術情報和資料的保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驗收、評價方法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報酬及其支付方式

(一)本項目報酬(諮詢經費):___________元。

(二)支付方式(採用以下第___________種方式):

1.一次總付:___________元,時間:___________。

2.分期支付:___________元,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時間:___________。

3.其它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違約金或者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違反本合同約定,違約方應當按合同法有關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違反本合同第________條約定,________方應當承擔違約責任,承擔方式和違約金額如下:___________

違反本合同第________條約定,________方應當承擔違約責任,承擔方式和違約金額如下:___________

八、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

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由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九、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名稱(或姓名)(簽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人(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顧問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名稱(或姓名)(簽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人(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信息諮詢服務合同-範本 篇2

甲方:

乙方:

經雙方友好協議,共同達成如下合同內容,以供雙方遵守。

一、乙方提供服務

乙方為甲方提供赴美生子,早教等教育諮詢服務及月子安全服務;

乙方對甲方個人隱私執行嚴密的保護措施,一對一服務,杜絕個人信息泄露;

乙方提供業內領先的24小時安全中心值班人員專業的應急諮詢服務;

乙方協助甲方辦理出國護照、簽證等手續及訂購優惠的國際、國內航線機票;

甲方簽約後獲得乙方提供全方位的服務,服務的內容參見《月子中心服務細節確認單》(部分套餐或客户附加要求除外);

甲方在本協議生效後,將同時獲得美國移民、美國房產、美國留學、特色旅遊的諮詢服務;

甲方在本協議生效後,將享有“寶貝家百企聯盟”會籍資格,並享有會員的一切權益;

乙方將在國家法律允許範圍內,協助甲方申請相關優惠政策。

二、合同生效及付款、退款:

1、甲方選擇的服務套餐預算級別為:套餐寶貝家鑽石定製型套餐:$500,000起;寶貝家貴賓尊享套餐:$300,000起;套餐預算明細見乙方公開發布的《套餐資費預算》及《月子中心服務細節確認單》。本合同金額以雙方最終確認,甲方所有應在國內實際支付的金額為準。

2、乙方有權在不同時期根據運營成本和市場的情況對套餐價格作出調整。所有的套餐價格均以甲乙雙方簽訂本合同時的價格為準。

3、付款:

首付款及餘款(全部國內支付):

(1)本合同簽訂之日,甲方應支付簽約首付款,即本合同所選套餐預算金額的_____%計_____元。

(2)在乙方交付往返機票及全部出國手續之日,甲方應支付餘款計_____元。

(3)甲方所有付款,以乙方公司蓋有財務收款專用章的票據為唯一憑證。

4、合同終止:

(1)甲方於預產期前60天以上在中國生產或流產的(需提供區級以上醫院住院證明及賬單原件)的;

(2)甲方被海關原機遣返(需提供搭機證明)的;

(3)甲方因簽證拒籤原因(需提供拒籤後的護照原件)的;

(4)本章節下條(第4、5條)所列不可抗力,而無法履行約定的。以上原因乙方退還甲方預繳的定金及相關付款(已發生的簽證費、POS機手續費等除外)同時本合同即告終止,相關錢款的退還在經甲乙雙方書面退款要求並核實後,10個工作日內退還。

(5)不可抗力的因素。本合同生效後,發生不能預見並且對其發生和後果不能預防或避免的事件,如地震、颱風、水災、火災、戰爭、國家政策改變等,致使直接影響本合同的履行或不能按約定的條件履行。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本合同是否繼續履行或終止的問題,因不可抗力合同終止後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6)醫院和醫生

乙方不提供醫療服務。甲方享有充分的自由選擇醫院、醫生為其提供醫療務的權利,甲方應通過和正規的美國醫院簽署合同來保障自身權益,乙方不對甲方和醫院、醫生之間可能產生的糾紛或事故承擔任何責任,但將努力協助甲方解決或有糾紛或事故,期間產生的額外費用由甲方自行承擔。應甲方要求,乙方可以根據過往的經驗為甲方提供必要的醫療服務信息查詢。

三、合同確認及爭議解決

1、本合同一式貳份,雙方各持壹份,自合同各方代表簽字蓋章並甲方支付定金之日起生效。

2、雙方在簽署或執行本合同中的所有分歧,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提交本合同簽署地人民法院裁決。但該等行為並不影響非訴爭事項的履行。

甲方:乙方:

代表人簽字:代表人簽字:

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信息諮詢服務合同-範本 篇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鑑於甲方(委託方)擬就在中西部設立技術先進型企業項目向乙方(受託方)諮詢,乙方願意接受甲方的委託並提供諮詢意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技術合同的規定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雙方友好協商,同意就以下條款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乙方進行技術諮詢的內容、形式和要求

1.1諮詢內容:關於在中西部設立新型企業。

1.2諮詢形式:乙方派遣專業技術人員並提供總結性報告。

1.3諮詢要求:對技術問題作出解答,總結性報告能客觀反映項目情況。

第二條合同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

2.1本合同自20_年4月20日至20_年12月30日在北京履行。

2.2本合同的履行方式:《信息技術諮詢報告》

第三條甲方的權利義務

3.1闡明諮詢的問題,向乙方提供技術背景材料及有關技術、數據。

3.2根據乙方的要求補充説明有關情況。

3.3提供給乙方的技術資料、數據有明顯錯誤和缺陷,應及時修改、完善。

3.4為乙方進行調查論證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

第四條乙方的權利義務

4.1對技術項目進行調查,參與甲方工程立項工作,討論項目方案、可行性分析,給出技術上的意見。

4.2甲方提供的技術資料、數據有明顯錯誤和缺陷的,應當及時通知甲方補充、修改。

4.3乙方向甲方提供的諮詢報告應當符合以下三個條件:

(1)諮詢報告是對特定技術項目的分析、論證、評價、調查和預測的報告或意見。

(2)以可行性論證、技術預測、專題技術調查、分析評價報告或意見的形式提交。

(3)應達到合同約定的科技水平,對甲方有相應的參考價值。

第五條報酬及其支付方式

5.1信息技術諮詢報酬總額:貳萬元整(20,000元)。

5.2在合同實施及專業技術人員開展工作1個月後,甲方應將諮詢報酬一次性支付給乙方。

第六條違約責任

6.1甲方未按照合同約定或遲延提供必要的數據和資料,或者所提供的數據、資料有嚴重缺陷,影響工作進度和質量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金。

6.2乙方未按期提交諮詢報告或者提出的諮詢報告不符合合同約定的,應當減收或者免收報酬,並承擔違約責任。

第七條爭議的解決辦法

7.1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的過程中一旦出現爭議,可自願選擇協商、調解、仲裁或者訴訟的方式解決爭議。

7.2若雙方不願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可將爭議提交雙方共同指定的第三者進行調解解決或直接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八條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第九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第十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委託方:______________(蓋章)

諮詢方:____________(蓋章)

日期:______________

信息諮詢服務合同-範本 篇4

方:

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有關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就甲方為乙方提供教育信息諮詢服務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合作事項及內容

乙方接受甲方委託,為甲方提供教育信息調查服務。

第二條: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應保證其具有承接乙方委託進行教育信息諮詢的法律資質和條件,因乙方不具有相應的法律資質而導致甲方受損的,乙方應賠償因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2)根據客户需求組成專業調查小組,為甲方展開教育信息調查服務;

(3)按進度計劃完成各階段任務,保證服務質量,及時與甲方溝通,按甲方提出的指導性要求修改和完善各階段調查成果。

(4)確保各階段的調查和諮詢工作不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並不得侵犯其他人的合法權利。

(5)乙方不得將為家方調查的教育信息泄露給任何第三方或作為本合同約定外的其他用途,因此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2、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須指派專人作為聯絡人,負責與乙方聯絡並協助乙方開展教育信息調查諮詢工作;

(2)為甲方工作及時提供所需的背景資料和相關信息;

(3)對乙方各階段成果提出建議性要求或修改意見,並在審定通過後及時給予書面確認;

(4)及時向乙方支付報酬;

(5)如果對委託調查諮詢的項目內容、期限做出改變,應及時通知乙方,並採取適當措施,便於乙方及時調整工作。

第三條收費及支付方式

1.甲方應向乙方支付教育信息諮詢費用總計為____元人民幣。

2.乙方應當向甲方出具符合國家法律規定的正式發票。

3.以上費用由甲方通過現金形式支付乙方。

第四條:保密條款

甲乙雙方對在討論、簽訂、執行本協議過程中所獲悉的屬於對方的,以及對方基於和約或法律的原因對第三方承擔保密義務的.資料和信息和知識產權嚴格保密,不得泄露給任何第三方。

第五條:免責條款

由於國家政策調整,政府部門的行政行為或者訴訟行為導致甲方不能履行合同的。甲方應當將以書面形式及時通知乙方,由此對乙方造成任何損失,甲方不承擔責任。

甲方(蓋章):

地址:

郵編:

電話:

乙方(蓋章):

地址:

郵編:

電話: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信息諮詢服務合同-範本 篇5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國家對有償信息發佈的有關規定,簽訂本合同,並共同遵守。

一、甲方委託乙方於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期間在所屬的網站或刊物上發佈有償教育信息服務。本合同所指的有償教育信息服務包括:文字、圖片及其他多媒體形式。

二、樣稿來源:□甲方提供;□乙方設計後經甲方確認(需要額外收費)。

三、乙方有權審查信息內容和表現形式,對不符合法律、法規的內容和表現形式,乙方可要求甲方做出修改。

四、甲方對委託乙方發佈的經濟信息的合法性承擔全部責任,並承諾對因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五、有償信息服務單價及報價:

1.首頁通欄圖片信息:2SWF/GIF□3500元/月;

2.標準橫幅圖文信息:1SWF/GIF□20__元/月;

3.首頁圖標圖文信息:2SWF/GIF□3000元/月;

4.文字連接20x個字以內文本□1000元/月;

六、甲方應在雙方簽約後的5個工作日內將費用付給乙方,付款方式:□轉賬;□現金。乙方收款後,應在10工作日內向甲方開據正式發票。

七、甲方在投放有償信息服務期間可以修改期內容,修改頻率不得超過10次/月,如超過此限制,甲方需另外支付修改費用,金額由雙方約定。

八、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規定之條款,應立即停止違約行為,並在15個工作日內賠償守約方的損失。雙方約定賠償金額以付款總額的20%為準。

九、因不可抗力導致本合同無法履行,則本合作在不可抗力影響範圍和影響期限內中止,雙方均不承擔責任。就本合同而言,不可抗力是指由於政府或主管單位管制、電信部門中止互聯網服務等因素造成乙方無法正常履行本合同。

十、本合同產生的任何爭議,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不能協商解決的,任何一方有權將爭議提交深圳仲裁委員會,按照該會仲裁規則在進行終局裁決。

十一、本合同一式兩份,經雙方代表簽字、加蓋公章後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日期:

信息諮詢服務合同-範本 篇6

簽定日期: 聘用單位(甲方): 受聘單位(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自願簽訂本合同。

一、保安服務內容

第一條 乙方派出保安員為甲方提供保安服務,對 區域實行社會化、專業化、統一化的保安巡邏服務。並對雙方確認的目標和區域實施安全保衞,做好防火、防盜、防破壞工作,預防和制止侵害甲方安全的行為發生。

第二條 乙方將按照甲方所規定的區域將實行日夜巡視,並積極配合協助甲方搞好安全防範工作。

第三條 認真盤查可疑人員及出入車輛,校驗有關嫌疑人員的工作證或有關證件。

第四條 在工作區域內發現可疑的人或事應及時彙報,並認真填寫執勤記錄。

二、聘用保安數量、服務期限和服務地點

第五條 乙方派出保安員共 名。

第六條 服務期限 。自 年 月 日至 b 年 月 日。

第七條 服務地點:

三、工作時間

第八條 保安員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綜合計算勞動工時。若甲方需要保安員加班,應遵守《勞動法》規定的時間限制。

四、保安服務質量要求

第九條 着裝整齊,佩帶齊全,按規定上崗交接班;並做好交接班記錄。

第十條 建立健全各崗位職責,每週進行二次訓練。 第十一條 建立交接班制度,交班人在下班前必須填好值班記錄。

第十二條 建立緊急處理機制預案,包括組織機構、人員和具體措施等,一旦發生,應迅速及時投入運行。

第十三條 建立月檢、季檢制度,對每名保安各方面的工作情況進行檢查,以督促提高保安人員的工作素質和工作效率。

第十四條 每半年進行一次服務滿意率調查,促進服務工作的改進和提高。

第十五條 崗位執勤的保安人員,必須熟悉有關制度規定及巡邏規範要求,熟悉各區域周圍的地形、地勢及設施情況。

第十六條 對於區域內發生的一切可疑情況,在問清來意、進行登記之後及時與相關部門聯繫核實。

五、服務費標準及支付

第十七條 保安服務費標準為:

保安員每人每月 元人民幣。全年費用: 。

第十八條 保安服務費實行按 預付制,以 方式支付。支付日期為 每 保安服務費: 。如支付日期最後1日為國家法定節假日、公休日,則節假日、公休日後的第1個工作日為支付期限。

六、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九條 甲方有權指派人員對保安員的工作進行監督、檢查和指導,有權要求調換不適合在甲方工作的保安員。

第二十條 甲方應為保安員提供必要的執勤裝備、通訊技術設備。

第二十一條 甲方有責任及時、認真研究解決乙方提出的安全問題,採取必要的改進和防範措施。

第二十二條 甲方有義務教育其員工尊重保安員的工作,對保安員履行職責的行為予以支持、配合,尊重和保障保安員的合法權益。

第二十三條 甲方負責處理保安員在執勤中與甲方人員及進入執勤區域的外來人員發生的爭議。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二十四條 乙方負責保安員的勤務指揮、人員調整和休假安排。

第二十五條 乙方對保安服務範圍內的不安全隱患有義務向甲方書面提出改進意見和建議。甲方未及時採取有效措施造成甲方或第三方人身、財產損失的,乙方不承擔責任。

第二十六條 乙方有權拒絕提供合同約定範圍以外的服務,有權拒絕甲方指定負責人以外人員的直接指揮。

第二十七條 乙方負責支付保安員的工資、社會保險(如工傷、醫療等)等福利費用和伙食費,提供保安員執勤所需的制式服裝。

第二十八條 乙方負責保安員的思想教育、業務培訓等日常管理和保安員違紀問題的處理。

第二十九條 乙方保證所派保安員具備任職崗位職業資格。

第三十條 乙方應及時調換不適合在甲方工作的保安員。

七、雙方協商的其他內容

八、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和續訂

第三十一條 甲乙雙方經協商可以書面變更本合同。

第三十二條 合同期內遇國家或北京市重大政策變化,甲乙雙方可以協商調整服務費價格。

第三十三條 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繼續履行合同時,應及時通知對方,由雙方根據具體情況協商確定責任的承擔。

第三十四條 本合同期限屆滿即終止。如一方要求續簽,應在本合同屆滿前一個月內提出,由雙方協商確定。

九、違約責任

第三十五條 在合同有效期內,任何一方單方解除合同,應承擔違約責任,向對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為所聘保安員總數 人一個月的服務費 元人民幣(大寫:人民幣 )。

第三十六條 甲方遲延支付服務費,每遲延一日,應按遲延支付部分的千分之三向乙方支付逾期滯納金。甲方遲延支付服務費超過一個月,乙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甲方承擔違約責任,支付違約金。

第三十七條 甲方指派保安員從事本合同約定以外工作,由此造成對保安員、甲乙雙方或第三方的經濟賠償責任,由甲方承擔。

第三十八條 因乙方保安員失職造成甲方財產損失,甲方有權依據有關部門出具的相關認定證明追究乙方的賠償責任。

十、爭議的解決

第三十九條 本合同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以向北京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一、附則

第四十條 未盡事宜由雙方依法另行協商。

第四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 肆份,甲已方各執貳 份。 第四十二條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授權委託人: /授權委託人: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郵編: 郵編:

開户行: 開户行:

帳號: 帳號: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信息諮詢服務合同-範本 篇7

聘用單位(甲方):

受聘單位(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自願簽訂本合同。

一、保安服務內容

第一條 乙方派出保安員為甲方提供保安服務,對 區域實行社會化、專業化、統一化的保安巡邏服務。並對雙方確認的目標和區域實施安全保衞,做好防火、防盜、防破壞工作,預防和制止侵害甲方安全的行為發生。

第二條 乙方將按照甲方所規定的區域將實行日夜巡視,並積極配合協助甲方搞好安全防範工作。

第三條 認真盤查可疑人員及出入車輛,校驗有關嫌疑人員的工作證或有關證件。

第四條 在工作區域內發現可疑的人或事應及時彙報,並認真填寫執勤記錄。

二、聘用保安數量、服務期限和服務地點

第五條 乙方派出保安員共 名。

第六條 服務期限 。自 年 月 日至 b 年 月 日。

第七條 服務地點:

三、工作時間

第八條 保安員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綜合計算勞動工時。若甲方需要保安員加班,應遵守《勞動法》規定的時間限制。

四、保安服務質量要求

第九條 着裝整齊,佩帶齊全,按規定上崗交接班;並做好交接班記錄。

第十條 建立健全各崗位職責,每週進行二次訓練。

第十一條 建立交接班制度,交班人在下班前必須填好值班記錄。

第十二條 建立緊急處理機制預案,包括組織機構、人員和具體措施等,一旦發生,應迅速及時投入運行。

第十三條 建立月檢、季檢制度,對每名保安各方面的工作情況進行檢查,以督促提高保安人員的工作素質和工作效率。

第十四條 每半年進行一次服務滿意率調查,促進服務工作的改進和提高。

第十五條 崗位執勤的保安人員,必須熟悉有關制度規定及巡邏規範要求,熟悉各區域周圍的地形、地勢及設施情況。

第十六條 對於區域內發生的一切可疑情況,在問清來意、進行登記之後及時與相關部門聯繫核實。

五、服務費標準及支付

第十七條 保安服務費標準為:

保安員每人每月 元人民幣。全年費用: 。

第十八條 保安服務費實行按 預付制,以 方式支付。支付日期為 每 保安服務費: 。如支付日期最後1日為國家法定節假日、公休日,則節假日、公休日後的第1個工作日為支付期限。

六、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九條 甲方有權指派人員對保安員的工作進行監督、檢查和指導,有權要求調換不適合在甲方工作的保安員。

第二十條 甲方應為保安員提供必要的執勤裝備、通訊技術設備。

第二十一條 甲方有責任及時、認真研究解決乙方提出的安全問題,採取必要的改進和防範措施。

第二十二條 甲方有義務教育其員工尊重保安員的工作,對保安員履行職責的行為予以支持、配合,尊重和保障保安員的合法權益。

第二十三條 甲方負責處理保安員在執勤中與甲方人員及進入執勤區域的外來人員發生的爭議。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二十四條 乙方負責保安員的勤務指揮、人員調整和休假安排。

第二十五條 乙方對保安服務範圍內的不安全隱患有義務向甲方書面提出改進意見和建議。甲方未及時採取有效措施造成甲方或第三方人身、財產損失的,乙方不承擔責任。

第二十六條 乙方有權拒絕提供合同約定範圍以外的服務,有權拒絕甲方指定負責人以外人員的直接指揮。

第二十七條 乙方負責支付保安員的工資、社會保險(如工傷、醫療等)等福利費用和伙食費,提供保安員執勤所需的制式服裝。

第二十八條 乙方負責保安員的思想教育、業務培訓等日常管理和保安員違紀問題的處理。

第二十九條 乙方保證所派保安員具備任職崗位職業資格。

第三十條 乙方應及時調換不適合在甲方工作的保安員。

七、雙方協商的其他內容

八、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和續訂

第三十一條 甲乙雙方經協商可以書面變更本合同。

第三十二條 合同期內遇國家或北京市重大政策變化,甲乙雙方可以協商調整服務費價格。

第三十三條 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繼續履行合同時,應及時通知對方,由雙方根據具體情況協商確定責任的承擔。

第三十四條 本合同期限屆滿即終止。如一方要求續簽,應在本合同屆滿前一個月內提出,由雙方協商確定。

九、違約責任

第三十五條 在合同有效期內,任何一方單方解除合同,應承擔違約責任,向對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為所聘保安員總數 人一個月的服務費 元人民幣(大寫:人民幣 )。

第三十六條 甲方遲延支付服務費,每遲延一日,應按遲延支付部分的千分之三向乙方支付逾期滯納金。甲方遲延支付服務費超過一個月,乙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甲方承擔違約責任,支付違約金。

第三十七條 甲方指派保安員從事本合同約定以外工作,由此造成對保安員、甲乙雙方或第三方的經濟賠償責任,由甲方承擔。

第三十八條 因乙方保安員失職造成甲方財產損失,甲方有權依據有關部門出具的相關認定證明追究乙方的賠償責任。

十、爭議的解決

第三十九條 本合同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以向北京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一、附則

第四十條 未盡事宜由雙方依法另行協商。

第四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 肆份,甲已方各執貳 份。 第四十二條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生效。

甲方(蓋章):

__年__月__日

乙方(蓋章):

__年__月__日

信息諮詢服務合同-範本 篇8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鑑於甲方(委託方)擬就在中西部設立技術先進型企業項目向乙方(受託方)諮詢,乙方願意接受甲方的委託並提供諮詢意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技術合同的規定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雙方友好協商,同意就以下條款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乙方進行技術諮詢的內容、形式和要求

1.1諮詢內容:關於在中西部設立新型企業。

1.2諮詢形式:乙方派遣專業技術人員並提供總結性報告。

1.3諮詢要求:對技術問題作出解答,總結性報告能客觀反映項目情況。

第二條合同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

2.1本合同自______________年4月20日至______________年12月30日在北京履行。

2.2本合同的履行方式:《信息技術諮詢報告》

第三條甲方的權利義務

3.1闡明諮詢的問題,向乙方提供技術背景材料及有關技術、數據。

3.2根據乙方的要求補充説明有關情況。

3.3提供給乙方的技術資料、數據有明顯錯誤和缺陷,應及時修改、完善。 3.4為乙方進行調查論證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第四條乙方的權利義務

4.1對技術項目進行調查,參與甲方工程立項工作,討論項目方案、可行性分析,給出技術上的意見。

4.2甲方提供的技術資料、數據有明顯錯誤和缺陷的,應當及時通知甲方補充、修改。

4.3乙方向甲方提供的諮詢報告應當符合以下三個條件:

(1)諮詢報告是對特定技術項目的分析、論證、評價、調查和預測的報告或意見。

(2)以可行性論證、技術預測、專題技術調查、分析評價報告或意見的形式提交。

(3)應達到合同約定的科技水平,對甲方有相應的參考價值。

第五條報酬及其支付方式

5.1信息技術諮詢報酬總額:貳萬元整(20,000元)。

甲方(蓋章):_______

___年__月__日

乙方(蓋章):_______

___年__月__日

信息諮詢服務合同-範本 篇9

委託人________監理人_______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委託人委託監理人監理的信息系統工程(以下簡稱“本工程”)概況如下:

工程名稱:

工程實施地點:

工程總投資:

二、本合同中的有關詞語含義與本合同第二部分《標準條件》中賦予它們的定義相同。

三、下列文件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1、本合同標準條件;

2、本合同專用條件;

3、在實施過程中雙方共同簽署的補充與修正文件。

四、監理人向委託人承諾,按照本合同的規定,承擔本合同專用條件中議定範圍內的監理業務。

五、委託人向監理人承諾按照本合同註明的期限和方式,向監理人支付報酬。

六、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七、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委託人:(簽章)                 監理人:(簽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開户銀行:                    開户銀行:

賬號:                      賬號:

郵編:                      郵編:

電話:                      電話:

本合同簽訂於: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第二部分 標準條件

第一條 下列名詞和用語,除上下文另有規定外,有如下含義:

1、“工程”是指委託人委託實施監理的信息系統工程。

2、“委託人”是指承擔直接投資責任和委託監理業務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繼承人。

3、“監理人”是指承擔監理業務和監理責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繼承人。

4、“監理項目組”是指監理人派駐本工程現場實施監理業務的有關成員。

5、“工程監理的正常工作”是指雙方在專用條件中約定,委託人委託的監理工作範圍和內容。

6、“工程監理的附加工作”是指:①委託人委託監理範圍以外,通過雙方書面協議另外增加的工作內容;②由於委託人或集成商原因,使監理工作受到阻礙或延誤,因增加工作量或持續時間而增加的工作。

7、“工程監理的額外工作”是指正常工作和附加工作以外監理人必須完成的工作,或非監理人自己的原因而暫停或終止監理業務,其善後工作及恢復監理業務的工作。

第二條 委託人的權利

1、委託人有對工程規模、設計標準、規劃設計和設計使用功能要求的認定權,以及對工程設計變更的審批權。

2、監理人調換總監理工程師須事先徵得委託人的同意。

3、委託人有權要求監理人提交監理工作月報及監理業務範圍內的專項報告。

4、當委託人發現監理人員不按監理合同履行監理職責,或與集成商串通給委託人或工程造成損失的,委託人有權要求監理人更換監理人員,直到終止合同並要求監理人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或連帶賠償責任。

第三條 委託人的義務

1、委託人應當負責工程建設的外部關係的協調,為監理工作提供外部條件。

2、委託人應當在雙方約定的時間內免費向監理人提供與工程有關的為監理工作所需要的工程資料。

3、委託人應當在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內就監理人書面提交併要求作出決定的一切事宜作出書面決定。

4、委託人應免費向監理人提供必要的辦公用房和其他辦公設施。

第四條 監理人的權利

1、對工程建設有關事項包括信息系統工程的規劃設計、項目實施、使用功能等要求,向委託人的建議權。

2、事先徵得委託人的同意,對工程設計中的技術問題,按照安全和優化的原則,向設計人提出建議。發現工程設計不符合國家頒佈的信息系統工程質量標準或設計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時,監理人有權書面報告委託人並要求設計人更正。

3、審批工程實施的組織設計和技術方案,按照保質量、保工期和降低成本的原則,向集成商提出建議,並向委託人提出書面報告。

4、事先向委託人報告,經徵得委託人同意後,監理人有權發佈開工令、停工令、復工令。

5、工程上使用的設備和工程質量的檢驗權。對於不符合設計要求和合同約定及國家質量標準的構配件、設備,有權通知集成商停止使用;對於不符合規範和質量標準的工序、分部分項工程和不安全施工作業,有權通知集成商停工整改、返工。集成商得到監理項目組或委託人的復工令後才能復工。

6、工程實施進度的檢查、監督權,以及工程實際完成日期提前或超過工程實施合同規定的完成期限的籤認權。

第五條 監理人的義務

1、保證自簽訂本合同時起至履行完畢本合同項下全部義務時止,始終、不間斷的具備符合國家法律、法規、部門規章規定的執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資質。

2、嚴格執行國家的法律、法規,守法經營,按章辦事,自覺維護委託人的利益。

3、接受委託人的檢查、監督,嚴格履行服務承諾,做到誠實守信。

4、加強內部管理,提高監理質量,按照監理合同的有關規定開展監理業務,保證不發生質量問題。

5、按合同約定派出監理工作需要的監理項目組及監理人員,向委託人報送委派的總監理工程師及監理項目組成員名單、監理規劃,完成監理合同專用條件中約定的監理工程範圍內的監理業務。在履行合同義務期間,應按合同約定定期向委託人報告監理工作。

6、使用委託人提供的設施和物品屬委託人的財產。在監理工作完成或中止時,應將其設施和剩餘的物品按合同約定的時間和方式移交給委託人。

7、在合同期內或合同終止後,未徵得有關方同意,不得泄露與本工程、本合同業務有關的保密資料,不得泄露委託人申明的祕密和設計人、集成商等提供並申明的祕密。

第六條 在監理過程中,如果因工程實施進度的推遲或延誤而超過書面約定的日期,雙方應進一步約定相應延長的合同期。

第七條 監理人在責任期內,應當履行約定的義務,如果因監理人過失而造成了委託人的經濟損失,應當向委託人賠償。累計賠償總額不應超過監理報酬總額(除去税金)。觸及法律的,還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八條 監理人對集成商違反合同規定的質量要求和完工(交圖、交貨)時限,不承擔責任。因不可抗力導致委託監理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監理人不承擔責任。

第九條委託人或監理人向對方提出賠償要求不能成立時,提出賠償的一方應當補償由於該索賠所導致對方的各種費用支出。

第十條 由於委託人或集成商的原因使監理工作受到阻礙或延誤,以致發生了附加工作或延長了持續時間,則監理人應當將此情況與可能產生的影響及時通知委託人。經雙方協商,適當延長完成監理業務的時間,支付監理人附加工作的報酬。

第十一條 在委託監理合同簽訂後,實際情況發生變化,使得監理人不能全部或部分執行監理業務時,監理人應當書面通知委託人。當恢復執行監理業務時,經雙方協商後應適當增加時間用於恢復執行監理業務,監理業務的完成時間也應予以延長,並按雙方約定的數量支付監理報酬。

第十二條 監理人向委託人辦理完驗收或工程移交手續,集成商和委託人已簽訂工程保修責任書,監理人收到監理報酬尾款,本合同即終止。保修期間的責任,雙方可以在專用條款中約定。

第十三條 當事人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事先通知對方,因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損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責任的外,應由責任方負責賠償。變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協議必須採取書面形式,協議未達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

第十四條 當委託人認為監理人無正當理由而又未履行監理義務時,可向監理人發出指明其未履行義務的通知。監理人在收到通知後應及時答覆,否則委託人有終止委託監理合同的權利,並且由監理人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五條 正常的監理工作、附加工作和額外工作的報酬,按照監理合同專用條件中約定的方法計算,並按約定的時間和數額支付。

第十六條 委託的工程監理所必要的監理人員出外考察、材料設備複試,在事先徵得委託人同意後,其費用在預算範圍內向委託人實報實銷。

第十七條 在監理業務範圍內,如需聘用專家諮詢或協助,由監理人聘用的,其費用由監理人承擔;由委託人聘用的,其費用由委託人承擔。

第十八條 監理人駐地監理項目組及其職員不得接受監理工程項目施工集成商的任何報酬或者經濟利益,堅決杜絕商業賄賂行為。

第三部分 專用條件

第一條 本合同監理範圍和監理工作內容包括:

第二條 委託人應提供的工程資料及提供時間:

第三條 委託人應在__天內對監理人書面提交併要求作出決定的事宜作出書面答覆。

第四條 委託人免費向監理項目組提供如下設施:

第五條 委託人同意按以下的計算方法、支付時間與金額,支付監理人的報酬:

委託人同意按以下的計算方法、支付時間與金額,支付附加工作報酬:

委託人同意按以下的計算方法、支付時間與金額,支付額外工作報酬:

信息諮詢服務合同-範本 篇10

甲方: __公司

乙方:__公司

鑑於甲方(委託方)擬就在中西部設立技術先進型企業項目向乙方(受託方)諮詢,乙方願意接受甲方的委託並提供諮詢意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技術合同的規定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雙方友好協商,同意就以下條款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乙方進行技術諮詢的內容、形式和要求

1.1諮詢內容:關於在中西部設立新型企業。

1.2諮詢形式:乙方派遣專業技術人員並提供總結性報告。

1.3諮詢要求:對技術問題作出解答,總結性報告能客觀反映項目情況。

第二條 合同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

2.1本合同自20____年4月20日至20____年12月30日在北京履行。

2.2本合同的履行方式:《信息技術諮詢報告》

第三條 甲方的權利義務

3.1闡明諮詢的問題,向乙方提供技術背景材料及有關技術、數據。

3.2根據乙方的要求補充説明有關情況。

3.3提供給乙方的技術資料、數據有明顯錯誤和缺陷,應及時修改、完善。

3.4為乙方進行調查論證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

第四條 乙方的權利義務

4.1對技術項目進行調查,參與甲方工程立項工作,討論項目方案、可行性分析,給出技術上的意見。

4.2甲方提供的技術資料、數據有明顯錯誤和缺陷的,應當及時通知甲方補充、修改。

4.3乙方向甲方提供的諮詢報告應當符合以下三個條件:

(1)諮詢報告是對特定技術項目的分析、論證、評價、調查和預測的報告或意見。

(2)以可行性論證、技術預測、專題技術調查、分析評價報告或意見的形式提交。

(3)應達到合同約定的科技水平,對甲方有相應的參考價值。

第五條 報酬及其支付方式

5.1信息技術諮詢報酬總額:貳萬元整(20,000元)。

5.2在合同實施及專業技術人員開展工作1個月後,甲方應將諮詢報酬一次性支付給乙方。

第六條 違約責任

6.1甲方未按照合同約定或遲延提供必要的數據和資料,或者所提供的數據、資料有嚴重缺陷,影響工作進度和質量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金。

6.2乙方未按期提交諮詢報告或者提出的諮詢報告不符合合同約定的,應當減收或者免收報酬,並承擔違約責任。

第七條 爭議的解決辦法

7.1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的過程中一旦出現爭議,可自願選擇協商、調解、仲裁或者訴訟的方式解決爭議。

7.2若雙方不願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可將爭議提交雙方共同指定的第三者進行調解解決或直接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八條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第九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第十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委託方:

__年__月__日

諮詢方:

__年__月__日

信息諮詢服務合同-範本 篇11

甲方:華獅旅行社(上海)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鑑於甲方經營發展需要,提高公司競爭力,由乙方為甲方提供票務政策、出售等信息的諮詢服務

現經甲乙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合同:

一、甲方的諮詢要求如下:

要求乙方所提供的相關票務信息具備完整性、及時性、準確性。

二、乙方提供指定的提供諮詢服務的相關人員

三、服務費用及支付

(一)甲方每月就諮詢服務業務向乙方支付諮詢費;

(二)甲方向乙方支付諮詢費具體以雙方確認結算為準;

(三)乙方為本次諮詢服務所發生的通訊費、交通費和其它費用支出由乙方自行承擔

(四)乙方應當出具合法有效的諮詢服務發票。

四、對乙方人員在履行本諮詢合同期間所發生的人身等意外,甲方不負任何責任,本諮詢服務合同不構成甲方與諮詢人員間的僱傭關係。

五、乙方提供的諮詢報告等材料必須具備專業性、針對性、適用性和可操作性,乙方對諮詢服務的正確和完整性負責。

六、乙方必須對本次諮詢相關的全部材料保密,並不得用公開發表等方式為社會所公知。

七、本合同一式二份,由甲、乙雙方分執。

八、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

經辦人

聯繫方式

乙方:

經辦人

聯繫方式

信息諮詢服務合同-範本 篇12

甲 方:

乙 方:

依據《民法典》及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特就下列乙方向甲方提供相關服務事宜達成一致,具體如下:

一、 服務內容:

1、乙方向甲方提供借款信息諮詢;

並負責尋找能解決甲方資金需求的經或相關的信貸機構,聯繫安排甲方與經或相關信貸機構直接見面洽談。

2、乙方促成甲方與經或相關信貸機構簽署借款合同。

二、 甲方提供的文件及需要滿足的其他條件:

1、甲方提供的文件資料以經或信貸機構的要求為準,必須保證所提供文件資料的真實性。

2、甲方需要滿足的條件以經或信貸機構的具體要求為準。

三、 乙方履行服務的期限:

乙方自 年 月 日至為甲方提供服務完成為止;

四、 有下列情形的,視為乙方提供的服務已完成:

1、在約定的時間內,甲方和經或信貸機構簽署借款合同的;

2、在約定時間後一年內,甲方和經或信貸機構首次簽署借款合同的;

3、在約定時間後一年內,甲方和乙方推薦經或信貸機構再次簽署借款合同的;

五、 貸款額度:乙方最終的貸款額度以銀行或信貸機構實際放款金額為準;

六、 甲方應付乙方的佣金及支付方式:

1、佣金:乙方未按第一,第四條完成服務的不收取佣金;

乙方按第一,第四條完成服務的,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全額居間服務費;

2、有客户自行支付費用的項目:

房產評估費;

公證費;

網籤費;

其他費用 ;

3、 佣金比例:

甲方委託乙方為其提供的融資居間服務,甲方認可含乙方居間服務費的月息為人民幣 %每月,借款期限為 個月,扣除乙方介紹經或信貸機構利息後,剩餘部分為乙方的居間服務費。

4、 支付方式:

經或信貸機構貸款資金到帳後當日內,甲方應按與經或信貸機構借款實際總金額,按照甲方認可的人民幣 ,其中扣除甲方支付經或信貸機構約定利息後剩餘部分全額一次性支付給乙方作為乙方的居間服務費;

逾期支付的,甲方須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七、保密事項:

甲乙雙方往來過程中所接觸的信息資料,雙方都有保密的義務,若有泄密的,應該賠付對方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八、違約責任:

1、若甲方提供的文件資料失真屬於違約行為,因此造成經辦以後或信貸機構貸款程序終止的,甲方須向乙方支付壹萬元違約金。

2、在乙方為甲方提供服務後,甲方應及時支付佣金給乙方,否則甲方按貸款金額的4%的服務費雙倍支付違約金給乙方;

九、訴訟管轄: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雙方經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同意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十、合同的分數及效力: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並具有同樣法律效力,合同自簽訂之起成立並生效;

十一、合同變更及解除:

本合同若有其它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商補充條款,補充條款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 : 乙 方 :

地 址 : 地 址 :

委託代理人 : 委託代理人 :

聯 系 電 話: 聯 系 電 話:

籤 約 時 間

籤 約 地 點

信息諮詢服務合同-範本 篇13

甲方: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鑑於甲方經營發展需要,提高公司競爭力,由乙方為甲方提供票務政策、出售等信息的諮詢服務

現經甲乙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合同:

一、甲方的諮詢要求如下:

要求乙方所提供的相關票務信息具備完整性、及時性、準確性。

二、乙方提供指定的提供諮詢服務的相關人員

三、服務費用及支付

(一)甲方每月就諮詢服務業務向乙方支付諮詢費;

(二)甲方向乙方支付諮詢費具體以雙方確認結算為準;

(三)乙方為本次諮詢服務所發生的通訊費、交通費和其它費用支出由乙方自行承擔

(四)乙方應當出具合法有效的諮詢服務發票。

四、對乙方人員在履行本諮詢合同期間所發生的人身等意外,甲方不負任何責任,本諮詢服務合同不構成甲方與諮詢人員間的僱傭關係。

五、乙方提供的諮詢報告等材料必須具備專業性、針對性、適用性和可操作性,乙方對諮詢服務的正確和完整性負責。

六、乙方必須對本次諮詢相關的全部材料保密,並不得用公開發表等方式為社會所公知。

七、本合同一式二份,由甲、乙雙方分執。

八、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

經辦人

聯繫方式:

乙方:

經辦人:

聯繫方式:

信息諮詢服務合同-範本 篇14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鑑於甲方經營發展需要,提高公司競爭力,由乙方為甲方提供票務政策、出售等信息的諮詢服務現經甲乙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合同:

一、甲方的諮詢要求如下:要求乙方所提供的相關票務信息具備完整性、及時性、準確性。

二、乙方提供指定的提供諮詢服務的相關人員

三、服務費用及支付

(一)甲方每月就諮詢服務業務向乙方支付諮詢費;

(二)甲方向乙方支付諮詢費具體以雙方確認結算為準;

(三)乙方為本次諮詢服務所發生的通訊費、交通費和其它費用支出由乙方自行承擔

(四)乙方應當出具合法有效的諮詢服務發票。

四、對乙方人員在履行本諮詢合同期間所發生的人身等意外,甲方不負任何責任,本諮詢服務合同不構成甲方與諮詢人員間的僱傭關係。

五、乙方提供的諮詢報告等材料必須具備專業性、針對性、適用性和可操作性,乙方對諮詢服務的正確和完整性負責。

六、乙方必須對本次諮詢相關的全部材料保密,並不得用公開發表等方式為社會所公知。

七、本合同一式二份,由甲、乙雙方分執。

八、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信息諮詢服務合同-範本 篇15

甲 方:

乙 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有關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就甲方為乙方提供商務信息諮詢服務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合作事項及內容

乙方接受甲方委託,為甲方提供商務信息調查服務。

第二條: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1。 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應保證其具有承接乙方委託進行商務信息諮詢的法律資質和條件,因乙方不具有相應的法律資質而導致甲方受損的,乙方應賠償因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2)根據客户需求組成專業調查小組,為甲方展開商務信息調查服務;

(3)按進度計劃完成各階段任務,保證服務質量,及時與甲方溝通,按甲方提出的指導性要求修改和完善各階段調查成果。

(4)確保各階段的調查和諮詢工作不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並不得侵犯其他人的合法權利。

(5)乙方不得將為家方調查的商務信息泄露給任何第三方或作為本合同約定外的其他用途,因此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2。 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須指派專人作為聯絡人,負責與乙方聯絡並協助乙方開展商務信息調查諮詢工作;

(2)為甲方工作及時提供所需的背景資料和相關信息;

(3)對乙方各階段成果提出建議性要求或修改意見,並在審定通過後及時給予書面確認;

(4)及時向乙方支付報酬;

(5)如果對委託調查諮詢的項目內容、期限做出改變,應及時通知乙方,並採取適當措施,便於乙方及時調整工作。

第三條: 收費及支付方式

1.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商務信息諮詢費用總計為【 】元人民幣。

2.乙方應當向甲方出具符合國家法律規定的正式發票。

3.以上費用由甲方通過現金形式支付乙方。

第四條:保密條款

甲乙雙方對在討論、簽訂、執行本協議過程中所獲悉的屬於對方的,以及對方基於和約或法律的原因對第三方承擔保密義務的資料和信息和知識產權嚴格保密,不得泄露給任何第三方。

第五條:免責條款

由於國家政策調整,政府部門的行政行為或者訴訟行為導致甲方不能履行合同的。甲方應當將以書面形式及時通知乙方,由此對乙方造成任何損失,甲方不承擔責任。

第七條:附則

1.本協議書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協議書未盡事宜,甲乙雙方應持積極態度友好協商解決,並達成書面的補充協議。

3.本協議書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地址:

郵編:

電話:

授權人簽字:

乙方(蓋章):

地址:

郵編:

電話:

授權人簽字:

信息諮詢服務合同-範本 篇16

甲方(客户):

地址:

電話:

乙方:

地址:

電話:

根據《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就乙方為甲方提供企業管理諮詢事宜,雙方在平等互惠、協商一致的基礎上達成如下條款,以共同遵守。

一、 服務項目

甲方聘請乙方就下列項目為甲方提供管理諮詢服務:

1、企業診斷諮詢;

對企業的現狀、經營狀態、運營問題和效率進行系統診斷;得出診斷結論分析,指出解決路向。

2、企業發展戰略諮詢;

提供企業戰略分析、選擇、規劃、保障體系設計、執行、評估等服務;

提供戰略管理的理念、知識、方法和工具,培訓相應的知識和能力;

3、人力資源管理諮詢;

提供企業人力資源管理診斷及有效性分析、企業人力資源管理系統設計;

提供企業人力資源規劃(數量、結構、能力提升)、職務分析與職務評價;

提供素質模型潛能評價體系建設、任職資格標準體系建立;

提供績效考核體系設計、薪酬體系設計;

提供企業內外部培訓項目分析及實施效果評價;

二、 項目完成期限及收費

1、 以上單項服務項目收費標準為人民幣 元/項,三項合計優惠價為人民幣元 (含税)。於簽約後一次性支付。

2、 乙方應在本合同生效日壹周內開始實施諮詢服務,並在壹年內完成所有的諮詢服務。

三、 甲方乙方的基本義務

(一) 甲方的基本義務

1、 與乙方誠信合作,為乙方開展工作提供便利,向乙方提供與服務事項相關的情況和資料。

2、 如有關的情況和事實發生變化,應及時告知乙方。

3、 按照約定支付服務費。

4、 向乙方提出的要求不應與法律及會計職業道德和職業紀律規定相沖突。

(二) 乙方的基本義務

1、 必須遵守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

2、 應當勤勉盡職,依法在合同約定範圍內維護甲方的最大利益。

3、 應當及時向甲方發表顧問意見;按時完成提交項目報告。

4、 對甲方的商業祕密或個人隱私應當保守祕密。

四、生效、違約處理及其他約定事項

1、 本合同在簽約併成功付費後生效。

2、 雙方之間發生爭議的,應當進行協商或由第三方調解,在無法通過協商和調解方式的情況下,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3、 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應持積極態度友好協商解決。

4、 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效力相同。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代表受權人(簽字): 代表受權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信息諮詢服務合同-範本 篇17

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鑑於甲方(委託方)擬就在中西部設立技術先進型企業項目向乙方(受託方)諮詢,乙方願意接受甲方的委託並提供諮詢意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技術合同的規定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雙方友好協商,同意就以下條款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乙方進行技術諮詢的內容、形式和要求

1.1諮詢內容:關於在中西部設立新型企業。

1.2諮詢形式:乙方派遣專業技術人員並提供總結性報告。

1.3諮詢要求:對技術問題作出解答,總結性報告能客觀反映項目情況。

第二條合同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

2.1本合同自______________年4月20日至______________年12月30日在北京履行。

2.2本合同的履行方式:《信息技術諮詢報告》

第三條甲方的權利義務

3.1闡明諮詢的.問題,向乙方提供技術背景材料及有關技術、數據。

3.2根據乙方的要求補充説明有關情況。

3.3提供給乙方的技術資料、數據有明顯錯誤和缺陷,應及時修改、完善。 3.4為乙方進行調查論證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第四條乙方的權利義務

4.1對技術項目進行調查,參與甲方工程立項工作,討論項目方案、可行性分析,給出技術上的意見。

4.2甲方提供的技術資料、數據有明顯錯誤和缺陷的,應當及時通知甲方補充、修改。

4.3乙方向甲方提供的諮詢報告應當符合以下三個條件:

(1)諮詢報告是對特定技術項目的分析、論證、評價、調查和預測的報告或意見。

(2)以可行性論證、技術預測、專題技術調查、分析評價報告或意見的形式提交。

(3)應達到合同約定的科技水平,對甲方有相應的參考價值。

第五條報酬及其支付方式

5.1信息技術諮詢報酬總額:貳萬元整(20,000元)。

甲方(蓋章):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

簽署日期: _______年_______ 月_______ 日

信息諮詢服務合同-範本 篇18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國家對有償信息發佈的有關規定,簽訂本合同,並共同遵守。

一、甲方委託乙方於20____年9月25日至 20____年9月31日期間在所屬的網站或刊物上發佈有償信息服務。本合同所指的'有償信息服務包括:文字、圖片及其他多媒體形式。

二、樣稿來源:□甲方提供;□乙方設計後經甲方確認(需要額外收費)。

三、乙方有權審查信息內容和表現形式,對不符合法律、法規的內容和表現形式,乙方可要求甲方做出修改。

四、甲方對委託乙方發佈的經濟信息的合法性承擔全部責任,並承諾對因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五、有償信息服務單價及報價:

1.首頁通欄圖片信息:2SWF/GIF□3500元/月;

2.標準橫幅圖文信息:1SWF/GIF□ 20____元/月;

3.首頁圖標圖文信息:2SWF/GIF□3000元/月;

4.文字連接20____個字以內文本□1000元/月;

5.58同城招聘頻道廣告10000字以內文本□6000元/月;□350元/篇;送招聘欄目圖標廣告3月。

六、甲方應在雙方簽約後的5個工作日內將費用付給乙方,付款方式:□轉賬;□現金。乙方收款後,應在10工作日內向甲方開據正式發票。

七、甲方在投放有償信息服務期間可以修改期內容,修改頻率不得超過10次/月,如超過此限制,甲方需另外支付修改費用,金額由雙方約定。

八、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規定之條款,應立即停止違約行為,並在15個工作日內賠償守約方的損失。雙方約定賠償金額以付款總額的20%為準。

九、因不可抗力導致本合同無法履行,則本合作在不可抗力影響範圍和影響期限內中止,雙方均不承擔責任。就本合同而言,不可抗力是指由於政府或主管單位管制、電信部門中止互聯網服務等因素造成乙方無法正常履行本合同。

十、本合同產生的任何爭議,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不能協商解決的,任何一方有權將爭議提交深圳仲裁委員會,按照該會仲裁規則在進行終局裁決。

十一、本合同一式兩份,經雙方代表簽字、加蓋公章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__年__月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__年__月__日

信息諮詢服務合同-範本 篇19

第一部分 建設工程造價諮詢合同

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委託人)與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諮詢人)經過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委託人委託諮詢人為以下項目提供建設工程造價諮詢服務:

1.項目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服務類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合同的措詞和用語與所屬建設工程造價諮詢合同條件及有關附件同義。

三、下列文件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1.建設工程造價諮詢合同標準條件;

2.建設工程造價諮詢合同專用條件;

3.建設工程造價諮詢合同執行中共同簽署的補充與修正文件。

四、諮詢人同意按照本合同的規定,承擔本合同專用條件中議定範圍內的建設工程造價諮詢業務。

五、委託人同意按照本合同規定的期限、方式、幣種、額度向諮詢人支付酬金。

六、本合同的建設工程造價諮詢業務自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開始實施,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終結。

七、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各執兩份。

委託人:(蓋章)___________ 諮詢人:(蓋章)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__編碼:_________________ __編碼: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二部分 建設工程造價諮詢合同標準條件

詞語定義、適用語言和法律、法規

第一條 下列名詞和用語,除上下文另有規定外具有如下含義。

1.“委託人”是指委託建設工程造價諮詢業務和聘用工程造價諮詢單位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繼承人。

2.“諮詢人”是指承擔建設工程造價諮詢業務和工程造價諮詢責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繼承人。

3.“

第三人”是指除委託人、諮詢人以外與本諮詢業務有關的當事人。

4.“日”是指任何一天零時至

第二天零時的時間段。

第二條 建設工程造價諮詢合同適用的是中國的法律、法規,以及專用條件中議定的部門規章、工程造價有關計價辦法和規定或項目所在地的地方法規、地方規章。

第三條 建設工程造價諮詢合同的書寫、解釋和説明,以漢語為主導語言。當不同語言文本發生不同解釋時,以漢語合同文本為準。

諮詢人的義務

第四條 向委託人提供與工程造價諮詢業務有關的資料,包括工程造價諮詢的資質證書及承擔本合同業務的專業人員名單、諮詢工作計劃等,並按合同專用條件中約定的範圍實施諮詢業務。

第五條 諮詢人在履行本合同期間,向委託人提供的服務包括正常服務、附加服務和額外服務。

1.“正常服務”是指雙方在專用條件中約定的工程造價諮詢工作;

2.“附加服務”是指在“正常服務”以外,經雙方書面協議確定的附加服務;

3.“額外服務”是指不屬於“正常服務”和“附加服務”,但根據合同標準條件

第十三條、

第二十條和二十二條的規定,諮詢人應增加的額外工作量。

第六條 在履行合同期間或合同規定期限內,不得泄露與本合同規定業務活動有關的保密資料。

委託人的義務

第七條 委託人應負責與本建設工程造價諮詢業務有關的

第三人的協調,為諮詢人工作提供外部條件。

第八條 委託人應當在約定的時間內,向諮詢人提供與本項目諮詢業務有關的資料。

第九條 委託人應當在約定的時間內就諮詢人書面提交併要求做出答覆的事宜做出書面答覆。諮詢人要求

第三人提供有關資料時,委託人應負責轉達及資料轉送。

第十條 委託人應當授權勝任本諮詢業務的代表,負責與諮詢人聯繫。

諮詢人的權利

第十一條 委託人在委託的建設工程造價諮詢業務範圍內,授予諮詢人以下權利:

1.諮詢人在諮詢過程中,如委託人提供的資料不明確時可向委託人提出書面報告。

2.諮詢人在諮詢過程中,有權對

第三人提出與本諮詢業務有關的問題進行核對或查問。

3.諮詢人在諮詢過程中,有到工程現場勘察的權利。

委託人的權利

第十二條 委託人有下列權利:

1.委託人有權向諮詢人詢問工作進展情況及相關的內容。

2.委託人有權闡述對具體問題的意見和建議。

3.當委託人認定諮詢專業人員不按諮詢合同履行其職責,或與

第三人串通給委託人造成經濟損失的,委託人有權要求更換諮詢專業人員,直至終止合同並要求諮詢人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諮詢人的責任

第十三條 諮詢人的責任期即建設工程造價諮詢合同有效期。如因非諮詢人的責任造成進度的推遲或延誤而超過約定的日期,雙方應進一步約定相應延長合同有效期。

第十四條 諮詢人責任期內,應當履行建設工程造價諮詢合同中約定的義務,因諮詢人的單方過失造成的經濟損失,應當向委託人進行賠償。累計賠償總額不應超過建設工程造價諮詢酬金總額(除去税金)。

第十五條 諮詢人對委託人或

第三人所提出的問題不能及時核對或答覆,導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諮詢人應承擔責任。

第十六條 諮詢人向委託人提出賠償要求不能成立時,則應補償由於該賠償或其他要求所導致委託人的各種費用的支出。

委託人的責任

第十七條 委託人應當履行建設工程造價諮詢合同約定的義務,如有違反則應當承擔違約責任,賠償給諮詢人造成的損失。

第十八條 委託人如果向諮詢人提出賠償或其他要求不能成立時,則應補償由於該賠償或其他要求所導致諮詢人的各種費用的支出。

合同生效,變更與終止

第十九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條 由於委託人或

第三人的原因使諮詢人工作受到阻礙或延誤以致增加了工作量或持續時間,則諮詢人應當將此情況與可能產生的影響及時書面通知委託人。由此增加的工作量視為額外服務,完成建設工程造價諮詢工作的時間應當相應延長,並得到額外的酬金。

第二十一條 當事人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時,則應當在____日前通知對方;因變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損失的,應由責任方負責賠償。

第二十二條 諮詢人由於非自身原因暫停或終止執行建設工程造價諮詢業務,由此而增加的恢復執行建設工程造價諮詢業務的工作,應視為額外服務,有權得到額外的時間和酬金。

第二十三條 變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協議應當採取書面形式,新的協議未達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

諮詢業務的酬金

第二十四條 正常的建設工程造價諮詢業務,附加工作和額外工作的酬金,按照建設工程造價諮詢合同專用條件約定的方法計取,並按約定的時間和數額支付。

第二十五條 如果委託人在規定的支付期限內未支付建設工程造價諮詢酬金,自規定支付之日起,應當向諮詢人補償應支付的酬金利息。利息額按規定支付期限

最後____日銀行活期貸款乘以拖欠酬金時間計算。

第二十六條 如果委託人對諮詢人提交的支付通知書中酬金或部分酬金項目提出異議,應當在收到支付通知書兩日內諮詢人發出異議的通知,但委託人不得拖延其無異議酬金項目的支付。

第二十七條 支付建設工程造價諮詢酬金所採取的貨幣幣種、匯率由合同專用條件約定。

其他

第二十八條 因建設工程造價諮詢業務的需要,諮詢人在合同約定外的外出考察,經委託人同意,其所需費用由委託人負責。

第二十九條 諮詢人如需外聘專家協助,在委託的建設工程造價諮詢業務範圍內其費用由諮詢人承擔;在委託的建設工程造價諮詢業務範圍以外經委託人認可其費用由委託人承擔。

第三十條 未經對方的書面同意,各方均不得轉讓合同約定的權利和義務。

第三十一條 除委託人書面同意外,諮詢人及諮詢專業人員不應接受建設工程造價諮詢合同約定以外的與工程造價諮詢項目有關的任何報酬。

諮詢人不得參與可能與合同規定的與委託人利益相沖突的任何活動。

合同爭議的解決

第三十二條 因違約或終止合同而引起的損失和損害的賠償,委託人與諮詢人之間應當協商解決;如未能達成一致,可提交有關主管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根據雙方約定提交仲裁機關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三部分 建設工程造價諮詢合同專用條件

第二條 本合同適用的法律、法規及工程造價計價辦法和規定;

第四條 建設工程造價諮詢業務範圍:

“建設工程造價諮詢業務”是指以下服務類別的諮詢業務;

(A類)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投資估算的編制、審核及項目經濟評價;

(B類)建設工程概算、預算、結算、竣工結(決)算的編制、審核;

(C類)建設工程招標標底、投標報價的編制、審核;

(D類)工程洽商、變更及合同爭議的鑑定與索賠;

(E類)編制工程造價計價依據及對工程造價進行監控和提供有關工程造價信息資料等。

第八條 雙方約定的委託人應提供的建設工程造價諮詢材料及提供時間:

第九條 委託人應在日內對諮詢人書面提交併要求做出答覆的事宜做出書面答覆。

第十四條 諮詢人在其責任期內如果失職,同意按以下辦法承擔因單方責任而造成的經濟損失。

賠償金二直接經濟損失酬金比率(扣除税金)

第二十四條 委託人同意按以下的計算方法、支付時間與金額,支付諮詢人的正常服務酬金;

委託人同意按以下計算方法、支付時間與金額,支付附加服務酬金:

委託人同意按以下計算方法、支付時間與金額,支付額外服務酬金:

第二十七條 雙方同意用_______支付酬金,按_______匯率計付。

第三十二條 建設工程造價諮詢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委託人與諮詢人應及時協商解決;如未能達成一致,可提交有關主管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附加協議條款

《建設工程造價諮詢合同》使用説明

《建設工程造價諮詢合同》包括《建設工程造價諮詢合同標準條件》和《建設工種造價諮詢合同專用條件》(以下簡稱《標準條件》、《專用條件》)。

《標準條件》適用於各類建設工程項目造價諮詢委託,委託人和諮詢人都應當遵守。《專用條款》是根據建設工程項目特點和條件,由委託人和諮詢人協商一致後進行填寫。雙方如果認為需要,還可在其中增加約定的補充條款和修正條款。

《專用條件》的填寫説明:

《專用條件》應當對應《標準條件》的順序進行填寫。例如:

第二條要根據建設工程的具體情況,如工程類別、建設地點等填寫所適用的部門或地方法律法規及工程造價有關辦法和規定。

第四條在協商和寫明“建設工種造價諮詢業務範圍”時

首先應明確項目範圍如工程項目、單項工程或單位工程以及所承擔諮詢業務與工程總承包合同或分包合同所涵蓋工程範圍相一致。

其次應明確項目建設不同階段如可行性研究、設計,招投標階段或全過程工程造價諮詢中投資估算、概算或預算的內容等。

在填寫建設工種造價諮詢酬金標準時應根據委託人委託的建設工程項目內容繁簡程度,工作量大小、雙方約定,一般應當在簽訂合同時預付30%預付款_______元,當工作量完成70%時,預付70%的工程款_______元,剩餘部分待諮詢結果定案時一次付清。如果由於委託人及

第三人的阻礙或延誤而使諮詢人發生額外服務也應當支付酬金,並應約定好酬金的計算方法及支付時間,在寫明其支付時間時應寫明其後的多少天內支付。

如果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設立獎罰條款,但必須是對等的

信息諮詢服務合同-範本 篇20

甲方: __公司

乙方:__公司

鑑於甲方(委託方)擬就在中西部設立技術先進型企業項目向乙方(受託方)諮詢,乙方願意接受甲方的委託並提供諮詢意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技術合同的規定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雙方友好協商,同意就以下條款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乙方進行技術諮詢的內容、形式和要求

1.1諮詢內容:關於在中西部設立新型企業。

1.2諮詢形式:乙方派遣專業技術人員並提供總結性報告。

1.3諮詢要求:對技術問題作出解答,總結性報告能客觀反映項目情況。

第二條 合同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

2.1本合同自20_年4月20日至20_年12月30日在北京履行。

2.2本合同的履行方式:《信息技術諮詢報告》

第三條 甲方的權利義務

3.1闡明諮詢的問題,向乙方提供技術背景材料及有關技術、數據。

3.2根據乙方的要求補充説明有關情況。

3.3提供給乙方的技術資料、數據有明顯錯誤和缺陷,應及時修改、完善。

3.4為乙方進行調查論證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

第四條 乙方的權利義務

4.1對技術項目進行調查,參與甲方工程立項工作,討論項目方案、可行性分析,給出技術上的意見。

4.2甲方提供的技術資料、數據有明顯錯誤和缺陷的,應當及時通知甲方補充、修改。

4.3乙方向甲方提供的諮詢報告應當符合以下三個條件:

(1)諮詢報告是對特定技術項目的分析、論證、評價、調查和預測的報告或意見。

(2)以可行性論證、技術預測、專題技術調查、分析評價報告或意見的形式提交。

(3)應達到合同約定的科技水平,對甲方有相應的參考價值。

第五條 報酬及其支付方式

5.1信息技術諮詢報酬總額:貳萬元整(20,000元)。

5.2在合同實施及專業技術人員開展工作1個月後,甲方應將諮詢報酬一次性支付給乙方。

第六條 違約責任

6.1甲方未按照合同約定或遲延提供必要的數據和資料,或者所提供的數據、資料有嚴重缺陷,影響工作進度和質量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金。

6.2乙方未按期提交諮詢報告或者提出的諮詢報告不符合合同約定的,應當減收或者免收報酬,並承擔違約責任。

第七條 爭議的解決辦法

7.1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的過程中一旦出現爭議,可自願選擇協商、調解、仲裁或者訴訟的方式解決爭議。

7.2若雙方不願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可將爭議提交雙方共同指定的第三者進行調解解決或直接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八條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第九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第十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委託方: 諮詢方:

(蓋章) (蓋章)

信息諮詢服務合同-範本 篇21

委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諮詢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委託人)與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諮詢人)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本合同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國家建設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印發的《建設工程造價諮詢合同》示範文本制定的。

第二條委託人委託諮詢人為以下項目提供建設工程造價諮詢服務

(一)項目名稱(全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建設地址(全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項目諮詢所涵蓋的業務範圍:

(A類)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投資估算的編制、審核及項目經濟評價;

(B類)建設工程概算、預算、結算、竣工結(決)算的編制、審核;

(C類)建設工程進度申報的編制、審核;

(D類)工程洽商、變更及合同爭議的鑑定與索賠;

(E類)編制工程造價計價依據及對工程造價進行監控和提供有關工程造價資料等。

(F類)所有與該工程項目相關,包含計量計價等的所有子項。

第三條諮詢人、委託人的義務

(一)諮詢人的義務

1.向委託人提供與工程造價諮詢業務有關的資料,包括工程造價諮詢的資質證書及承擔本合同業務的專業人員名單、諮詢工作計劃等,並按合同中約定的範圍實施諮詢業務。

2.諮詢人在履行本合同期間,向委託人提供的服務包括正常服務、附加服務和額外服務。

(1)“正常服務”是指雙方約定的工程造價諮詢工作;

(2)“附加服務”是指在“正常服務”以外,經雙方書面協議確定的附加服務;

(3)“額外服務”是指不屬於“正常服務”和“附加服務”。雙方在諮詢合同有效期內進一步約定的服務。根據本合同第四條第(一)款第4項、第五條第(二)款第3項規定,應增加的額外工作量。

3.合同簽訂後,諮詢人應組織人員收集有關資料,主動徵詢委託人的有關要求,按照委託人的建設施工計劃安排和要求形成書面文字資料約束雙方,嚴格執行,以保證諮詢工作順利進行。

4.諮詢人必須按照國家和本省的工程造價管理法規及規定,遵循公平、公正、合法的原則高質量地完成諮詢工作,維護各方合法權益。

5.在履行合同期間或合同規定期限內,不得泄露與本合同規定業務活動有關的保密資料。

(二)委託人的義務

1.委託人應負責與本建設工程造價諮詢業務有關的第三人的協調,為諮詢人工作提供外部條件。

2.委託人應當在約定的時間內,向諮詢人提供與本項目諮詢業務有關情況及資料。

3.委託人應當在約定的時間內就諮詢人書面提交併要求做出答覆的事宜做出書面答覆。諮詢人要求第三人提供有關資料時,委託人應負責轉達及資料轉送。

4.委託人應當授權勝任本諮詢業務的代表,負責與諮詢人聯繫。

第四條諮詢人、委託人的權利

(一)諮詢人的權利

1.諮詢人在諮詢過程中,如委託人提供的資料不明確時可向委託人提出書面報告。

2.諮詢人在諮詢過程中,有權對第三人提出與本諮詢業務有關的問題進行核對或查問。

3.諮詢人在諮詢過程中,有到工程現場勘察的權利。

(二)委託人的權利

1.委託人有權向諮詢人詢問工作進展情況及相關的內容。

2.委託人有權闡述對具體問題的意見和建議。

3.當委託人以事實認定諮詢專業人員不按諮詢合同履行其職責,或與第三人串通或者因重大過失造成工程造價諮詢成果文件錯誤給委託人造成經濟損失的,委託人有權要求更換諮詢專業人員,直至終止合同並要求諮詢人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五條諮詢人、委託人的責任

(一)諮詢人的責任

1.諮詢人的責任期即建設工程造價諮詢合同有效期。如因非諮詢人的責任造成進度的推遲或延誤而超過約定的日期,雙方應進一步約定相應延長合同有效期。

2.諮詢人責任期內,應當履行建設工程造價諮詢合同中約定的義務,因諮詢人的單方過失或失職造成的經濟損失,應當向委託人進行賠償。賠償金=直接經濟損失或按合同的酬金的一定比率計算,累計賠償總額最高不應超過建設工程造價諮詢酬金總額。

3.諮詢人對委託人或第三人所提出的問題不能及時核對或答覆,導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諮詢人應承擔賠償責任,按照完成工作量比例扣除諮詢費用。

4.諮詢人應按合同規定及時提供諮詢成果文件(含工程量計算書及底稿、編審的概(預)算書、結(決)算書、工程量清單、招標標底、投標報價等及相關書面及其電子文件)的真實性、準確性、合理性、合法性負責,且做到文本資料條理清晰。

(二)委託人的責任

1.委託人應當履行合同約定的義務,如有違反則應當承擔違約責任,賠償給諮詢人造成的所有損失。

2.由於委託人或第三人的原因使諮詢人工作受到阻礙或延誤以致增加了工作量或持續時間,則諮詢人應當將此情況與可能產生的影響及時書面通知委託人。

3.委託人對所提供的工程造價諮詢項目的有關資料、圖紙等的完整性和真實性負責。

第六條合同生效,變更與終止

(一)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二)當事人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時,則應當在14日前通知對方;因變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損失的,應由責任方負責賠償。

(三)變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協議應當採取書面形式,新的協議未達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

第七條合同爭議的解決

因違約或終止合同而引起的損失和損害的賠償,委託人與諮詢人之間應當協商解決;如未能達成一致,可提交有關主管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諮詢業務的酬金及其支付辦法

(一)雙方同意用__ ______支付酬金。

(二)雙方同意:該項目整體諮詢費(該費用包含所有為該項目造價諮詢服務所產生的一切開支)用為整體工程造價的千分之二計算。項目預算整體完成並抽查無誤後,一週內,委託人支付諮詢人三萬元,按照工程進度,發包方每支付一次工程款,按照實際資金到達項目部財務部門日期計算,一週內,委託人支付諮詢人一萬元,餘款在工程整體結(決)算結束後一次性給付。

第九條其他約定

(一)因建設工程造價諮詢業務的需要,諮詢人在合同約定外的外出考察,經委託人同意,其所需費用由委託人負責。

(二)諮詢人如需外聘專家協助,在委託的建設工程造價諮詢業務範圍內其費用由諮詢人承擔。

(三)未經對方的書面同意,各方均不得轉讓合同約定的權利和義務。

(四)除委託人書面同意外,諮詢人及諮詢專業人員不應接受建設工程造價諮詢合同約定以外的與工程造價諮詢項目有關的任何報酬。

諮詢人不得參與可能與合同規定的與委託人利益相沖突的任何活動。

(五)下列名詞和用語,除上下文另有規定外具有如下含義。

1.“委託人”是指委託建設工程造價諮詢業務和聘用工程造價諮詢單位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繼承人。

2.“諮詢人”是指承擔建設工程造價諮詢業務和工程造價諮詢責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繼承人。

3.“第三人”是指除委託人、諮詢人以外與本諮詢業務有關的當事人。

4.“日”是指任何一天零時至第二天零時的時間段。

(六)建設工程造價諮詢合同適用的是中國的法律、法規,以及有關部門規章、工程造價有關計價辦法和規定或項目所在地的地方法規、地方規章。

(七)建設工程造價諮詢合同的書寫、解釋和説明,以漢語為主導語言。當不同語言文本發生不同解釋時,以漢語合同文本為準。

第十條附加協議條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十一條本合同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開始實施,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終止。

第十二條本合同一式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各執一份。

委託人:__________________(蓋章)諮詢人:_______________(蓋章)_

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信息諮詢服務合同-範本 篇22

委託人________監理人_______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委託人委託監理人監理的信息系統工程(以下簡稱“本工程”)概況如下:

工程名稱:

工程實施地點:

工程總投資:

二、本合同中的有關詞語含義與本合同第二部分《標準條件》中賦予它們的定義相同。

三、下列文件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1、本合同標準條件;

2、本合同專用條件;

3、在實施過程中雙方共同簽署的補充與修正文件。

四、監理人向委託人承諾,按照本合同的規定,承擔本合同專用條件中議定範圍內的監理業務。

五、委託人向監理人承諾按照本合同註明的期限和方式,向監理人支付報酬。

六、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七、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委託人:(簽章)監理人:(簽章)

住所:住所:

法定代表人:(簽章)法定代表人:(簽章)

開户銀行:開户銀行:

賬號:賬號:

郵編:郵編:

電話:電話:

本合同簽訂於: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第二部分標準條件

第一條下列名詞和用語,除上下文另有規定外,有如下含義:

1、“工程”是指委託人委託實施監理的信息系統工程。

2、“委託人”是指承擔直接投資責任和委託監理業務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繼承人。

3、“監理人”是指承擔監理業務和監理責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繼承人。

4、“監理項目組”是指監理人派駐本工程現場實施監理業務的有關成員。

5、“工程監理的正常工作”是指雙方在專用條件中約定,委託人委託的監理工作範圍和內容。

6、“工程監理的附加工作”是指:①委託人委託監理範圍以外,通過雙方書面協議另外增加的工作內容;②由於委託人或集成商原因,使監理工作受到阻礙或延誤,因增加工作量或持續時間而增加的工作。

7、“工程監理的額外工作”是指正常工作和附加工作以外監理人必須完成的工作,或非監理人自己的原因而暫停或終止監理業務,其善後工作及恢復監理業務的工作。

第二條委託人的權利

1、委託人有對工程規模、設計標準、規劃設計和設計使用功能要求的認定權,以及對工程設計變更的審批權。

2、監理人調換總監理工程師須事先徵得委託人的同意。

3、委託人有權要求監理人提交監理工作月報及監理業務範圍內的專項報告。

4、當委託人發現監理人員不按監理合同履行監理職責,或與集成商串通給委託人或工程造成損失的,委託人有權要求監理人更換監理人員,直到終止合同並要求監理人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或連帶賠償責任。

第三條委託人的義務

1、委託人應當負責工程建設的外部關係的協調,為監理工作提供外部條件。

2、委託人應當在雙方約定的時間內免費向監理人提供與工程有關的為監理工作所需要的工程資料。

3、委託人應當在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內就監理人書面提交併要求作出決定的一切事宜作出書面決定。

4、委託人應免費向監理人提供必要的.辦公用房和其他辦公設施。

第四條監理人的權利

1、對工程建設有關事項包括信息系統工程的規劃設計、項目實施、使用功能等要求,向委託人的建議權。

2、事先徵得委託人的同意,對工程設計中的技術問題,按照安全和優化的原則,向設計人提出建議。發現工程設計不符合國家頒佈的信息系統工程質量標準或設計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時,監理人有權書面報告委託人並要求設計人更正。

3、審批工程實施的組織設計和技術方案,按照保質量、保工期和降低成本的原則,向集成商提出建議,並向委託人提出書面報告。

4、事先向委託人報告,經徵得委託人同意後,監理人有權發佈開工令、停工令、復工令。

5、工程上使用的設備和工程質量的檢驗權。對於不符合設計要求和合同約定及國家質量標準的構配件、設備,有權通知集成商停止使用;對於不符合規範和質量標準的工序、分部分項工程和不安全施工作業,有權通知集成商停工整改、返工。集成商得到監理項目組或委託人的復工令後才能復工。

6、工程實施進度的檢查、監督權,以及工程實際完成日期提前或超過工程實施合同規定的完成期限的籤認權。

第五條監理人的義務

1、保證自簽訂本合同時起至履行完畢本合同項下全部義務時止,始終、不間斷的具備符合國家法律、法規、部門規章規定的執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資質。

2、嚴格執行國家的法律、法規,守法經營,按章辦事,自覺維護委託人的利益。

3、接受委託人的檢查、監督,嚴格履行服務承諾,做到誠實守信。

4、加強內部管理,提高監理質量,按照監理合同的有關規定開展監理業務,保證不發生質量問題。

5、按合同約定派出監理工作需要的監理項目組及監理人員,向委託人報送委派的總監理工程師及監理項目組成員名單、監理規劃,完成監理合同專用條件中約定的監理工程範圍內的監理業務。在履行合同義務期間,應按合同約定定期向委託人報告監理工作。

6、使用委託人提供的設施和物品屬委託人的財產。在監理工作完成或中止時,應將其設施和剩餘的物品按合同約定的時間和方式移交給委託人。

7、在合同期內或合同終止後,未徵得有關方同意,不得泄露與本工程、本合同業務有關的保密資料,不得泄露委託人申明的祕密和設計人、集成商等提供並申明的祕密。

第六條在監理過程中,如果因工程實施進度的推遲或延誤而超過書面約定的日期,雙方應進一步約定相應延長的合同期。

第七條監理人在責任期內,應當履行約定的義務,如果因監理人過失而造成了委託人的經濟損失,應當向委託人賠償。累計賠償總額不應超過監理報酬總額(除去税金)。觸及法律的,還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八條監理人對集成商違反合同規定的質量要求和完工(交圖、交貨)時限,不承擔責任。因不可抗力導致委託監理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監理人不承擔責任。

第九條委託人或監理人向對方提出賠償要求不能成立時,提出賠償的一方應當補償由於該索賠所導致對方的各種費用支出。

第十條由於委託人或集成商的原因使監理工作受到阻礙或延誤,以致發生了附加工作或延長了持續時間,則監理人應當將此情況與可能產生的影響及時通知委託人。經雙方協商,適當延長完成監理業務的時間,支付監理人附加工作的報酬。

第十一條在委託監理合同簽訂後,實際情況發生變化,使得監理人不能全部或部分執行監理業務時,監理人應當書面通知委託人。當恢復執行監理業務時,經雙方協商後應適當增加時間用於恢復執行監理業務,監理業務的完成時間也應予以延長,並按雙方約定的數量支付監理報酬。

第十二條監理人向委託人辦理完驗收或工程移交手續,集成商和委託人已簽訂工程保修責任書,監理人收到監理報酬尾款,本合同即終止。保修期間的責任,雙方可以在專用條款中約定。

第十三條當事人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事先通知對方,因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損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責任的外,應由責任方負責賠償。變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協議必須採取書面形式,協議未達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

第十四條當委託人認為監理人無正當理由而又未履行監理義務時,可向監理人發出指明其未履行義務的通知。監理人在收到通知後應及時答覆,否則委託人有終止委託監理合同的權利,並且由監理人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五條正常的監理工作、附加工作和額外工作的報酬,按照監理合同專用條件中約定的方法計算,並按約定的時間和數額支付。

第十六條委託的工程監理所必要的監理人員出外考察、材料設備複試,在事先徵得委託人同意後,其費用在預算範圍內向委託人實報實銷。

第十七條在監理業務範圍內,如需聘用專家諮詢或協助,由監理人聘用的,其費用由監理人承擔;由委託人聘用的,其費用由委託人承擔。

第十八條監理人駐地監理項目組及其職員不得接受監理工程項目施工集成商的任何報酬或者經濟利益,堅決杜絕商業賄賂行為。

第三部分專用條件

第一條本合同監理範圍和監理工作內容包括:

第二條委託人應提供的工程資料及提供時間:

第三條委託人應在__天內對監理人書面提交併要求作出決定的事宜作出書面答覆。

第四條委託人免費向監理項目組提供如下設施:

第五條委託人同意按以下的計算方法、支付時間與金額,支付監理人的報酬:

委託人同意按以下的計算方法、支付時間與金額,支付附加工作報酬:

信息諮詢服務合同-範本 篇23

甲方:

乙方: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就乙方為甲方提供教育信息諮詢事宜,雙方在平等互惠、協商一致的基礎上達成如下條款,以共同遵守。

一、服務項目

甲方為乙方提供就下列項目的教育信息諮詢服務:對公司的員工進行教育分析、學習規劃、擇校問題及高效率完成得出診結論分析,指出解決路向併為其提供相關的教育信息諮詢服務。

二、項目完成期限及收費

1、以上服務項目收費標準為人民幣元於簽約後一次性支付。

2、甲方應在本合同生效日壹周內開始實施教育信息諮詢服務,並在壹年內完成所有的諮詢服務。

三、甲方乙方的基本義務

乙方的基本義務

1、與甲方誠信合作,為甲方開展工作提供便利,向甲方提供與服務事項相關的情況和資料。

2、如有關的情況和事實發生變化,應及時告知甲方。

3、按照約定支付服務費。

4、向甲方提出的要求不應與法律及會計職業道德和職業紀律規定相沖突。

甲方的基本義務

1、必須遵守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

2、應當勤勉盡職,依法在合同約定範圍內維護乙方的最大利益。

3、應當及時向乙方發表顧問意見;

按時完成提交項目報告。

4、對乙方的商業祕密或個人隱私應當保守祕密。

四、生效、違約處理及其他約定事項

1、本合同在簽約併成功付費後生效。

2、雙方之間發生爭議的,應當進行協商或由第三方調解。

3、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應持積極態度友好協商解決。

4、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效力相同。

甲方:

___年__月__日

乙方:

___年__月__日

信息諮詢服務合同-範本 篇24

方:__公司

乙方:__公司

鑑於甲方(委託方)擬就在中西部設立技術先進型企業項目向乙方(受託方)諮詢,乙方願意接受甲方的委託並提供諮詢意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技術合同的規定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雙方友好協商,同意就以下條款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乙方進行技術諮詢的內容、形式和要求

1.1諮詢內容:關於在中西部設立新型企業。

1.2諮詢形式:乙方派遣專業技術人員並提供總結性報告。

1.3諮詢要求:對技術問題作出解答,總結性報告能客觀反映項目情況。

第二條 合同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

2.1本合同自__年4月20日至__年12月30日在北京履行。

2.2本合同的履行方式:《信息技術諮詢報告》

第三條 甲方的權利義務

3.1闡明諮詢的問題,向乙方提供技術背景材料及有關技術、數據。

3.2根據乙方的要求補充説明有關情況。

3.3提供給乙方的技術資料、數據有明顯錯誤和缺陷,應及時修改、完善。 3.4為乙方進行調查論證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 第四條 乙方的權利義務

4.1對技術項目進行調查,參與甲方工程立項工作,討論項目方案、可行性分析,給出技術上的意見。

4.2甲方提供的技術資料、數據有明顯錯誤和缺陷的,應當及時通知甲方補充、修改。

4.3乙方向甲方提供的諮詢報告應當符合以下三個條件:

(1)諮詢報告是對特定技術項目的分析、論證、評價、調查和預測的報告或意見。

(2)以可行性論證、技術預測、專題技術調查、分析評價報告或意見的形式提交。

(3)應達到合同約定的科技水平,對甲方有相應的參考價值。

第五條 報酬及其支付方式

5.1信息技術諮詢報酬總額:貳萬元整(20,000元)。

信息諮詢服務合同-範本 篇25

_________(以下簡稱委託方)為甲方,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為諮詢方)為乙方,雙方就_________的技術諮詢服務,授權雙方代表按下列條款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合同內容

1、1委託方希望獲得諮詢方就_________提供的技術諮詢服務,而諮詢方願意提供此項服務。

1、2技術諮詢服務範圍如下:_________。

1、3技術諮詢服務的進度安排:_________。

1、4技術諮詢服務的人員安排:_________。

1、5技術諮詢服務自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個月內完成,將在_________個月內提交最終技術諮詢報告,包括圖紙、設計資料、各類規範和圖片等。諮詢方應免費通報委託方類似工程的最近發展和任何進展,以便委託方能改進該工程的設計。

第二條雙方的責任和義務

2、1委託方應向諮詢方提供有關的資料、技術諮詢報告、圖紙和可能得到的信息並給予諮詢方開展工作提供力所能及的協助,特別是委託方應在適當時候指定一名總代表以便能隨時予以聯繫。

2、2委託方應協助諮詢方向有關機構取得護照簽證、工作許可和諮詢方要求的其它文件以使諮詢方能進入委託方國家和本工程的現場,但費用由諮詢方負擔。

2、3除了合同第一條所列的技術人員外,諮詢方還應提供足夠數量的稱職的技術人員來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義務。諮詢方應對其所僱的履行合同的技術人員負完全責任並使委託方免受其技術人員因執行合同任務所引起的一切損害。

2、4諮詢方應根據諮詢服務的內容和進度安排,按時提交諮詢技術諮詢報告及有關圖紙資料。

2、5諮詢方應協助委託方的技術人員獲得進入諮詢方國家的簽證並負責安排食宿,食宿費用由委託方負擔。諮詢方應為委託方的技術人員提供辦公室、必要的設施和交通便利。

2、6諮詢方對因執行其提供的諮詢服務而給委託方和委託方工作人員造成的人身損害和財產損失承擔責任並予以賠償,但這種損害或損失是由於諮詢方人員在履行本合同的活動中的疏忽所造成的。諮詢方僅對本合同項下的工作負責。

2、7諮詢方對本合同的任何和所有責任都限定在諮詢方因付出專業服務而收到的合同總價之內,並將在本合同第7、3條規定的保證期滿後解除。

第三條價格與支付

3、1本合同總價為_________(幣種)________(大寫:_______)。

各分項的價格如下:

分項一的合同價為_________(幣種)_________(大寫:_________);

分項二的合同價為_________(幣種)_________(大寫:_________);

分項三的合同價為_________(幣種)_________(大寫:_________);

分項四的合同價為_________(幣種)_________(大寫:_________)。

3、2本合同總價包括諮詢方所提供的所有服務和技術費用,為固定不變價格,且不隨通貨膨脹的影響而波動。合同總價包括諮詢方在其本國和委託方國家因履行本合同義務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和支出和以各種方式寄送技術資料到委託方辦公室所發生的費用。如發生本合同規定的不可抗力,合同總價可經雙方友好協商予以調整。如果委託方所要求的服務超出了本合同附件一規定的範圍,雙方應協商修改本合同總價,任何修改均需雙方書面簽署,並構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3、3委託方向諮詢方的所有付款均通過委託方所在地的_________銀行以電匯方式支付到_________銀行諮詢方的帳户上。

3、4對諮詢方提供的服務,委託方將以下列方式或比例予以付款:_________

3、4、1合同總價的_________%,即_________(大寫:_________),在委託方收到諮詢方提交的下列單據並經審核無誤後_________天內支付給諮詢方:

a、諮詢方國家有關當局出具的批准證書或不需批准的證明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b、諮詢方銀行出具的金額為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以委託方為受益人的對預付款的不可撤銷保函正本一份,副本一份,保函格式見合同附件。

c、金額為合同總價的形式發票一式五份;

d、簽發的標明支付金額的商業發票一式五份;

e、即期匯票一式二份。上述單據應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不遲於_________天內交付。

3、4、2分項一合同價_________%,即_________(大寫:_________),在委託方收到諮詢方提交的下列單據並經審核無誤後_________天內支付給諮詢方:

a、分項一的技術諮詢報告一式十份;

b、簽發的標明支付金額的商業發票一式五份;

c、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3、4、3分項二合同價的_________%,即_________(大寫:_________),在委託方收到諮詢方提交的下列單據並經審核無誤後_________天內支付給委託方:

a、分項二的技術諮詢報告一式十份;

b、簽發的標明支付金額的商業發票一式五份;

c、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3、4、4分項三合同價_________%,即_________(大寫:_________),在委託方收到諮詢方提交的下列單據並經審核無誤後_________天內支付給諮詢方:

a、分項三的技術諮詢報告一式十份;

b、簽發的標明支付金額的商業發票一式五份;

c、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3、4、5分項四合同價_________%,即_________(大寫:_________),在委託方收到諮詢方提交的下列單據並經審核無誤後_________天內支付給諮詢方:

a、分項四的技術諮詢報告一式十份;

b、簽發的標明支付金額的商業發票一式五份;

c、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3、4、6分項四合同價_________%,即_________(大寫:_________),在委託方收到諮詢方提交的下列單據並經審核無誤後_________天內支付給諮詢方:

a、簽發的標明支付金額的商業發票一式五份;

b、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3、5如果依據合同規定諮詢方應支付預提税和應向委託方支付違約金,委託方有權從上述款項中扣除。

3、6為執行合同在中國境內發生的銀行費用由委託方承擔,中國之外的發生的費用由諮詢方承擔。

第四條交付

4、1前述技術諮詢報告以_________價格條件交付的最後期限為:

a、分項一的技術諮詢報告:合同生效後_________月內;

b、分項二的技術諮詢報告:合同生效後_________月內;

c、分項三的技術諮詢報告:合同生效後_________月內;

d、分項四的技術諮詢報告:合同生效後_________月內。

4、2諮詢方在航空郵寄上述資料時應以傳真方式將郵寄日期和航空提單號等通知委託方。委託方收到上述技術諮詢報告後應及時通知諮詢方。

4、3如果在郵寄過程中上述資料發生丟失、損壞,諮詢方應在接到通知後兩週內免費予以替換。

第五條保密

5、1由委託方收集的、開發的、整理的、複製的、研究的和準備的與本合同項下工作有關的所有資料在提供給諮詢方時,均被視為保密的,不得泄漏給除委託方或其指定的代表之外的任何人、企業或公司,不管本合同因何種原因終止,本條款一直約束諮詢方。

5、2合同有效期內,雙方應採取適當措施對本合同項下的任何資料或信息予以嚴格保密,未經一方的書面同意,另一方不得泄露給任何第三方。

5、3一方和其技術人員在履行合同過程中所獲得或接觸到的任何保密信息,另一方有義務予以保密,未經其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使用或泄露從他方獲得的.上述保密信息。

第六條税費

6、1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根據其税法對委託方徵收的與執行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税費均由委託方負擔。

6、2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根據中國税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與諮詢方國家政府簽訂的避免

6、3中華人民共和國以外所發生的與本合同有關和履行本合同的各項税費均由諮詢方承擔。

第七條保證

7、1諮詢方保證其經驗和能力能以令人滿意的方式富有效率且迅速地開展諮詢服務,其合同項下的諮詢服務由勝任的技術人員依據雙方接受的標準完成。

7、2如果諮詢方在其控制的範圍內在任何時候、以任何原因向委託方提供本合同附件一中的工作範圍內的服務不能令人滿意,委託方可將不滿意之處通知諮詢方,並給諮詢方_________天的期限改正或彌補,如諮詢方在委託方所給的期限內改正或彌補,所有費用立即停止支付直到諮詢方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提供令人滿意的服務為止。

7、3諮詢方的保證義務在本諮詢服務經委託方最後驗收後或最後一批款項支付後的_________月到期。

第八條技術諮詢報告的歸屬

8、1所有提交給委託方的技術諮詢報告及相關的資料的最後文本,包括為履行技術諮詢服務範圍所編制的圖紙、計劃和證明資料等,都屬於委託方的財產,諮詢方在提交給委託方之前應將上述資料進行整理歸類和編制索引。

8、2諮詢方可保存上述資料的複印件,包括本合同第五條所指的委託方提供的資料,但未經委託方的書面同意,諮詢方不得將上述資料用於與本諮詢項目之外的任何項目。

第九條轉讓

9、1未經另一方事先書面同意,無論是委託方或是諮詢方均不得將其合同權利或義務轉讓或轉包給他人。

第十條違約和合同的解除

10、1如果由於諮詢方的責任,技術諮詢報告不能在本合同第4條規定的交付期內交付,諮詢方應按下列比例向委託方支付遲延罰金:

a、第一至第四周,每週支付合同總價的百分之_________;

b、第五至第八週,每週支付合同總價的百分之_________;

c、從遲延的第九周起,每週支付合同總價的百分之_________;在計算違約金時,不足一週按一週計。

10、2遲延交付的違約金總額不得超過合同總價的百分之_________。遲延交付違約金的支付並不免除諮詢方交付技術諮詢報告的義務。

10、3對諮詢方的下列違約行為,委託方可書面通知的方式全部或部分解除合同,並不影響其採取其它補救措施:

a、在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交付任何一項的技術諮詢報告期限後_________天內仍不能交付部分或全部技術資料;

b、無法使技術諮詢報告達到合同附件一規定的最低驗收標準。對上述解除合同,諮詢方應退還委託方已支付的所有金額,並按年利率百分之_________加付利息。

10、4如果一方有下列行為,任何一方可書面通知對方全部或部分解除合同,並不影響其採取其它補救措施:

a、沒有履行合同規定的保密義務;

b、沒有履行合同規定的其它義務,輕微的違約除外,並在收到對方書面的通知後_________天內或雙方商定的時間內對其違約予以彌補;

c、破產或無力償還債務;

d、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超過_________天。

第十一條不可抗力

11、1任何一方由於戰爭及嚴重的火災、颱風、地震、水災和其它不能預見、不可避免和不能克服的事件而影響其履行合同所規定的義務的,受事故影響的一方將發生的不可抗力事故的情況以傳真通知另一方,並在事故發生後十四天內以航空掛號信件將有權證明的機構出具的證明文件提交另一方證實。

11、2受影響的一方對因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或延遲履行合同義務不承擔責任。然而,受影響的一方應在不可抗力事故消除後儘快以傳真通知另一方。

11、3雙方在不可抗力事故停止後或影響消除後立即繼續履行合同義務,合同有效期和/或有關履行合同的預定的期限相應延長。

第十二條仲裁

12、1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均應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按照申請仲裁時該會現行有效的仲裁規則在_________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仲裁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12、2除非另有規定,仲裁不得影響合同雙方繼續履行合同所規定的義務。

第十三條語言和標準

13、1除本合同及附件外,委託方和諮詢方之間的所有往來函件,諮詢方給委託方的資料、文件和技術諮詢報告、圖紙等均採用英文。

13、2尺寸均採用公制。

第十四條適用的法律

14、1本合同的法律含義、效力、履行等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

第十五條合同的生效及其它

15、1本合同在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後,如果需要,由各方分別向本國政府當局申請批准。雙方應盡一切努力使合同在簽字後30天內獲得各自國家當局的批准,各方應立即將批准日期書面通知對方。最後一方的批准日期為本合同生效日期。

15、2本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為_________年。

15、3本合同期滿時,合同項下的任何未了的債權債務不受合同期滿的影響。

15、4本合同的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合同正文與附件有矛盾之處,合同正文內容優先。

15、5所有對本合同的修訂、補充、刪減、或變更等均以書面完成並經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後生效。生效的修訂、補充、刪減、或變更構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6雙方之間的聯繫應以書面形式進行,涉及重要事項的傳真應隨後立即以掛號信件或特快專遞確認。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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