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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療協議(通用5篇)

治療協議(通用5篇)

治療協議 篇1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治療協議(通用5篇)

甲、乙雙方經過認真協商,甲方將對乙方所患有的_________進行有效的藥物治療,直至臨牀治癒為止,並對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包治內容

乙方將使用由甲方提供的“_________”藥品,在包治期內對所患有的_________進行有效治療,直至臨牀治癒為止。如在規定時間內沒有達到預期效果,甲方將返還乙方所購全部“_________”藥品費用。

二、臨牀治癒標準

乙方身體各部位患有的_________得到全面的平復,完全的改觀,並不再有新的_________生成。對於極個別重度患者,治療後如有極少數的_________也視為臨牀治癒。

三、甲方責任義務

1.根據乙方的病情,保證質量及時提供足夠數量的“_________”藥品。

2.在治療期間專業人員指導乙方用藥,並進行全面的跟蹤服務,對乙方用藥期間內所出現的各種反應,做及時妥善處理。治療期間甲方根據市場條件將免費為乙方做皮膚護理_________次。

3.乙方完成協議內治療後,甲方將向乙方免費提供一套“_________”藥品以便乙方進一步鞏固和穩定治療效果。乙方完成協議治療後將作為甲方檔案客户,對甲方的一切產品享有終生優惠。

四、乙方責任義務

1.乙方在使用“_________”藥品之前應詳細閲讀藥品使用説明書,並按説明書要求或在甲方專業人員指導下使用藥品,對不按要求使用藥品所造成的一切後果均由乙方負責。

2.在治療期間,乙方每隔0-5日到甲方指定的地點接受專業人員的指導。

3.在治療期間,乙方應積極配合甲方開展工作,將乙方的姓名、病史病歷、家庭住址、聯繫電話提供給甲方,以便甲方進行跟蹤服務,甲方將乙方個案資料予以登記存檔。

五、包治實施辦法

1.如乙方的治療效果達不到甲方承諾標準,甲方負責退回乙方全額購藥款,並返還乙方存放在甲方的全部資料。

2.如乙方為中重度患者,一般治療期為_____個月,即_____個療程。輕度患者一般治療期為一個療程左右,請在專家指導下用藥

3.乙方以現金形式購買甲方“_________”回家自己服用,甲方負責定期檢查指導。

4.甲方保證乙方在規定的治療時間內,連續按規定藥量或在甲方專業人員指導服藥情況下得到臨牀治癒效果。

六、付款及取藥

1.對中重度患者協議生效後,乙方可一次性購買,也可分期購買,但每次購藥不少於_________個療程。

2.購買藥品時,甲方必須向乙方提供購買“_________”信譽卡。

3.包治期滿後,乙方持甲方出具的信譽卡以享受甲方的藥品饋贈和優惠。

七、協議的終止

1.甲、乙雙方協議期內完成治療後,達到本協議規定的臨牀治癒標準,協議自然終止。

2.乙方在治療期間始終未達到協議臨牀治癒標準,甲方退回乙方全部購藥費用後,協議自然終止。

3.治療期間內如產生嚴重的藥物反應,或其他原因被甲方專業人員確定乙方不適合繼續服用該藥品,乙方可向甲方退回所有剩餘藥品,甲方應向乙方退回藥款,協議自然終止。

4.乙方未按本協議第四條、2項規定執行,或在包治期自動放棄購藥,甲方有權終止協議,並不予退回乙方的剩餘藥物。

5.在協議期間內,發生不可抗拒原因,協議自然終止。

八、其它

1.本協議與甲、乙雙方達成的其它相關協議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2.本協議由消費者協會監督實施。甲、乙雙方發生爭執,本着友好協商解決,解決未果提交消費者協會仲裁。

3.本協議與甲方出具給乙方的信譽卡共同使用才具有法律效力。

4.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治療協議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診斷

1.晨僵至少為1小時/天,病程至少為6周。

2.3或更多關節腫脹。

3.對稱關節腫脹。

4.手腕、手掌和近指間關節腫脹。

5.類風濕結節。

6.手指關節的x光變化(至少是骨質疏鬆症和關節間隙狹窄)。

7.類風濕因子呈陽性。

上述七項中的四項或更多項可用於診斷風樣習俗。

二.乙方的承諾

一定是確診的類風濕患者。(向甲方提供二級以上醫院的診斷結果和完整病歷)

定期用藥和治療應按照甲方指定的治療計劃進行

乙方有義務如實向甲方提供治療結果並接受甲方的跟進。不隱瞞任何關於疾病的事情。

預防和積極治療感染,預防感冒。

非惡性類風濕性關節炎。

三.甲方的承諾

療效評價:根據國家相關標準對同類海關的療效進行評價。根據關鋒療效評價國家標準,療效評價分為4個等級:一、臨牀治癒;二.有效(控制);三.緩解(有效);Iv.無效。

根據臨牀病理階段:第一階段(滑膜炎階段)患者接受______治療2年,疼痛、晨僵、腫脹症狀消失,功能活動恢復,意識症狀消失,達到臨牀治癒標準。第二階段(血管翳形成期)的患者已接受______治療3年。疼痛、晨僵、腫脹症狀消失,意識症狀消失,功能活動恢復,病情穩定,達到對照(顯著效果)標準。第三階段(纖維化或硬化階段)患者接受______治療4年,自覺症狀消失,功能活動改善,病情穩定,生活質量提高,達到緩解標準。

按臨牀分期:急性期患者,疼痛、晨僵、腫脹症狀消失,功能活動恢復,意識症狀消失,經______治療兩年後達到臨牀治癒標準。亞急性患者疼痛症狀、晨僵症狀、腫脹症狀消失、意識症狀消失、功能活動恢復、病情穩定,三年___________治療後達到對照(顯著效果)標準。慢性期患者經______治療4年,症狀消失,功能活動改善,病情穩定,生活質量提高,達到緩解標準。

承諾臨牀治癒,但治療後僅達到顯著效果(對照)標準,繼續治療,治療費用按60%收取,直至達到承諾標準;若臨牀治癒治療承諾後僅達到緩解(有效)標準,則繼續治療,治療費用按50%收取,直至達到承諾標準。如果承諾臨牀治癒,但治療無效,治療將繼續,治療費用將被免除,直到達到承諾的標準。承諾生效(控制)並達到緩解(有效)標準的,繼續接受治療,治療費按50%收取,直至達到承諾標準。對於那些承諾生效(控制)但治療無效的人,他們將繼續接受治療,並免除治療費用,直到他們達到承諾的標準。

4.如果乙方故意隱瞞或捏造病情,並在達到預期效果後,故意假裝未達到治療效果,甲方有權進行調查核實。如經核實為故意隱瞞,乙方應賠償甲方兩倍的治療費用。

5.本協議一式兩份,自簽署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

代表(簽名):________

代表(簽名):________

於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

於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

治療協議 篇3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醫療機構管理條例》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於懲治生產、銷售偽劣商品犯罪的決定》,為確保患者用藥安全有效,不受假藥、劣藥之欺騙,不延誤患者治療時間,經濟上受損失,現有甲乙雙方簽定以下協議:

1.甲方醫師根據乙方提供的病歷資料和確診證明或口述病情;結合臨牀症狀,並説明理由,有權制定最佳治療方案。

2.甲方根據乙方的身體狀況,判斷出此病屬輕、重、緩、危等病症。並開出確切有效的抗癌驗方_________等藥物,隨症加減;辨證論治,抗癌中草藥驗方不少於_________種,中期費用為_________元,晚期費用為_________元(擴散轉移者例外),一個療程為_________天(特快郵寄另加_________元)。確保無假藥、劣藥出現。

4.對購藥時間太晚,乙方未能用上藥或在用藥期間突發意外,甲方可按餘藥(自服藥之日起_________日內)退款,雙方決不以其他藉口糾纏。

5.凡我科治癒的患者,我科有權舉例宣傳。

6.本協議以購藥收據日期為準,雙方簽字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

負責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治療協議 篇4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1.晨僵至少1小時/天,病程至少6周。

2.3個或3個以上關節腫脹。

3.對稱性關節腫脹。

4.腕,掌指,近端指間關節腫脹。

5.類風濕結節。

6.手指關節x線改變(至少有骨質疏鬆和關節間隙狹窄)。

7.類風濕因子陽性。

以上7項中具備4項或四項以上即可診斷類風關。

二、乙方承諾事項:

須是確診的類風濕患者。(向甲方提供二級以上醫院診斷結果及完整病歷)

須按甲方規定的治療方案進行正規服藥,治療。

乙方有義務如實向甲方提供治療效果情況,接受甲方的隨訪。不得隱瞞關於病情的任何事項。

預防並積極治療感染,預防感冒。

非惡性類風濕關節炎。

療效評定:按國家有關類風關療效評定標準進行評價。療效評定根據國家類風關療效評定標準分為4級:i.臨牀治癒;ii.顯效(控制);iii.緩解(有效);iv.無效。

按臨牀病理分期:第一期(滑膜炎期)病人,通過_________治療二年,疼痛,晨僵,腫脹症狀消失,功能活動恢復,自覺症狀消失,達到臨牀治癒標準。第二期(血管翳形成期)病人,通過_________治療三年,疼痛,晨僵,腫脹症狀消失,自覺症狀消失,功能活動恢復,病情穩定,達到控制(顯效)標準。第三期(纖維化或硬化期)病人,通過_________治療四年,自覺症狀消失,功能活動改善,好轉,病情穩定,生活質量提高,達到緩解標準。

按臨牀分期:急性期病人,通過_________治療二年,疼痛,晨僵,腫脹症狀消失,功能活動恢復,自覺症狀消失,到臨牀治癒標準。亞急性期病人,通過_________治療三年,疼痛,晨僵,腫脹症狀消失,自覺症狀消失,功能活動恢復,病情穩定,達到控制(顯效)標準。慢性期病人,通過_________治療四年,自覺症狀消失,功能活動改善,好轉,病情穩定,生活質量提高,達到緩解標準。

承諾臨牀治癒,但治療後只達到顯效(控制)標準的,繼續為其治療,治療費用按60%收取,直至達到承諾標準;承諾臨牀治癒治療後只達到緩解(有效)標準的,繼續為其治療,治療費用按50%收取,直至達到承諾標準。承諾臨牀治癒而治療無效的,繼續為其治療,免收治療費用,直至達到承諾標準。

承諾顯效(控制)達到緩解(有效)標準的,繼續為其治療,治療費用按50%收取,直至達到承諾標準。承諾顯效(控制)而治療無效的,繼續為其治療,免收治療費用,直至達到承諾標準。

四、乙方故意隱瞞,虛構病情,達到預期效果後,故意謊稱未達到治療效果的,甲方有權進行調查核實。如經核實為故意隱瞞者,乙方應按治療費用的兩倍賠償甲方。

五、本協議一式二份,簽字後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治療協議 篇5

腫瘤治療協議書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醫療機構管理條例》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於懲治生產、銷售偽劣商品犯罪的決定》,為確保患者用藥安全有效,不受假藥、劣藥之欺騙,不延誤患者治療時間,經濟上受損失,現有甲乙雙方簽定以下協議:

1.甲方醫師根據乙方提供的病歷資料和確診證明或口述病情;結合臨牀症狀,並説明理由,有權制定最佳治療方案。

2.甲方根據乙方的身體狀況,判斷出此病屬輕、重、緩、危等病症。並開出確切有效的抗癌驗方_________等藥物,隨症加減;辨證論治,抗癌中草藥驗方不少於_________種,中期費用為_________元,晚期費用為_________元(擴散轉移者例外),一個療程為_________天(特快郵寄另加_________元)。確保無假藥、劣藥出現。

4.對購藥時間太晚,乙方未能用上藥或在用藥期間突發意外,甲方可按餘藥(自服藥之日起_________日內)退款,雙方決不以其他藉口糾纏。

5.凡我科治癒的患者,我科有權舉例宣傳。

6.本協議以購藥收據日期為準,雙方簽字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

負責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標籤: 通用 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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