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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車場管理服務合同

停車場管理服務合同

停車場是這個社會不可或缺的。那麼簽訂停車場管理服務合同合同需要注意什麼呢?以下是本站小編整理的停車場管理服務合同,歡迎參考閲讀。

停車場管理服務合同
停車場管理服務合同範文篇一

委託方(下稱甲方):

管理服務方(下稱乙方):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就停車場管理服務委託事宜達成如下約定,供雙方遵照執行:

一、停車場四至為:北起XX大院院門,南至XX商場大樓一號通道南側牆體,東西以XX大樓和XX大樓牆體之間為界。

二、委託經營管理服務項目

1、停車收費;

2、其他乙方依法經營的與停車管理相關的項目。

三、合同期限:自XX年XX1日開始至XX年X月XX 日終止,為期X年。本合同到期前60日內乙方應當就是否續簽合同向甲方提出書面意見。甲方同意則雙方重新簽訂書面合同。

四、委託經營費用支付和方式:乙方經營管理期間每月向甲方支付委託管理費用,支付標準為每自然月XX元整, 大寫人民幣XX元整。支付時間為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前述時間屆滿前七日。

五、雙方權利義務

1、乙方應持有停車收費經營許可,並應對車輛停放和配套設施採取必要措施予以維護與管理,承擔維護管理費用;乙方應當規範車輛停放秩序,嚴禁堵塞消防通道和安全通道;還應做好停車場範圍內的治安維護工作,防盜防火,禁止他人擺攤設點。乙方應配合甲方做好安全防範工作,接受甲方監督和管理,及時向甲方彙報突發事件和事故,日常衞生工作由甲方負責。

2、乙方擁有完全經營自主權,甲方無權干涉乙方合法的經營管理;乙方應當自行承擔其經營管理活動中所產生的全部法律責任;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不得將本合同項下權利義務向第三方轉讓、出租,否則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

3、因行政機關或者甲方臨時使用停車場時,乙方不得收取任何費用,但甲方使用的應當提前一日通知乙方。

六、違約責任:違反本合同約定的一方應向守約方承擔相當於合同總金額30%的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損失的,還應當賠償損失。

七、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年 月 目

停車場管理服務合同範文篇二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為保證 地下停車場(以下簡稱“本停車場”)的公共秩序及安全,加強小區機動車的停放管理,明確各自的權利義務,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現就機動車停放管理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1.基本情況:

1.1地點: ;

1.2車位號:__________;

1.3收費起止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

1.4管理服務費收費標準RMB 元/月·輛,收費金額共計RMB 元/年·輛;

1.5本地下停車場採取年付費方式。乙方應於每年 月 日前繳清下一年度管理服務費;

1.6乙方停放在該停車場的車輛情況為(應由車主親自填寫):

品牌:

型號:

車牌號:

顏色:

2.由甲方負責本停車場的管理。包括

2.1秩序維護

地下停車場交通秩序的指揮管理,車輛停放管理,車輛安全管理,人車分流管理和車

場設備設施管理;

2.2車場清潔

定期清掃擦洗地面和交通標識,保持地下停車場清潔整齊,標識清晰。每天定時開啟排風設備和新風輸入導引設備,保持地下停車場空氣達到規定指標;

2.3設施設備維護保養

按照北京市普通住宅小修標準對地下停車場設施設備進行日常維護保養,保證地下停車場設施設備正常運行;

2.4消防管理

定期檢查巡視消防設施設備情況,及時發現、排除火災隱患,嚴格限制易燃、易爆物品進入地下停車場;

2.5綜合管理

建立、健全地下停車場各項管理制度,制定相應的緊急情況處理預案。

3.管理方式:本地下停車場實行一車一證一卡管理;

4.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4.1有權按政府有關政策制定小區停車管理制度;

4.2有權按照本協議約定向乙方收取管理服務費;

4.3有權根據政府相關規定調整本停車場的收費標準,但需提前一個月通知乙方;

4.4有權對違反《地下停車場管理規定》的用户予以書面警告,對造成損失的,根據損失程度要求其承擔賠償責任;

4.5有權對不按規定停放,影響小區道路通暢或影響公共安全的車輛採取移動、上鎖等措施,因此產生的損失及費用由乙方承擔;

4.6有權獲取停入本停車場車輛的真實資料的複印件,如發現所提供資料虛假,有權拒絕乙方將車輛停入本停車場;

4.7有權對進出車輛進行登記,查驗停車憑證;

4.8有權拒絕無車輛行駛證和無本停車場停車證的車輛使用本停車場,對無證車輛拒絕停放與放行;

4.9負責本停車場及設施、設備的檢查、維修及管理工作;

4.10負責安排專人看管停車場,採取各種防範措施,防止車輛丟失;有權勸阻、制止任何損害停放車輛的行為;

4.11負責向乙方開具物業管理企業發票;

4.12其它。

5.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5.1有權對甲方提供的停車管理服務進行監督,提出批評和建議;

5.2因甲方管理不善造成車輛丟失的,有權依據相關法律法規要求甲方承擔相應責任;

5.3車輛在本車場出險後,憑車輛保險合同,有權要求甲方出具出險的證明材料;

5.4遵守停車場管理的規章制度,遵守《地下停車場管理規定》;

5.5服從停車場管理人員的指揮和疏導;

5.6按規定使用本車場的車位,合理停放車輛;

5.7按規定使用本車場的設備、設施;

5.8保證不將車輛停放在車位以外的其他位置上;保證車輛停入車位時不騎線、壓線、越線或進行其他不合理停放或不按特殊情況下本停車場管理人員的要求停放;

5.9保證車、證、卡相符,如需更換車輛須向甲方提出書面更換車證申請,否則,甲方有權拒絕車輛進入本停車場;

5.10提供車輛真實資料,併為該車輛購買第三者責任險;

5.11車位管理採取一車一證一卡方式,乙方不得使用偽造、過期的停車證及感應卡,不得將證卡轉借他人使用,如被發現,甲方將予以沒收,對於乙方借出證卡或使用偽造、過期的停車證及感應卡期間發生的損失甲方不承擔責任。

6.其他事項:

6.1本車位如被他人車輛佔用,甲方應為乙方安排替代車位,並及時通知該車車主將車輛移出本車位;

6.2乙方在本協議簽訂五個工作日內按協議向甲方交納管理服務費用,逾期不繳納,甲方不承擔乙方車輛、車位的管理責任。並有權拒絕乙方車輛使用本停車場;

6.3乙方不得使用地下停車證將車輛停放於小區地面;

6.4地下車庫作為特殊用途的地下空間,是按北京市人防、消防、交通管理部門有關規定由停車管理單位統一進行管理,並按有關規定和規範設置交通標識、施劃停車線、車位號。任何用户不得隨意搭建構築物或施劃標識。否則甲方有權利拆除而無需擔負給乙方所造成的損失;

6.5按照建設部“城市異產毗連房屋管理規定”,如因維修甲方需暫時佔用乙方車位時,甲方應安排臨時替代車位用於乙方停放車輛,乙方應積極配合甲方對車場的維修養護工作,不得藉口阻撓或要求甲方支付車位使用費。因阻撓維修造成損失擴大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6.6不論乙方車位是否空置,乙方必須就其車位的管理向甲方按期全額支付當年管理服務費;

6.7乙方出租車位時,管理服務費由乙方交納;

6.8乙方轉讓車位時,須交清轉讓之前的各項費用;

6.9乙方出租、轉讓本車位時,應至少提前10日通知甲方,乙方應遵守有關政府規定,有義務保證承租方、受讓方書面承諾遵守本協議及地下停車場管理規定;

6.10乙方在採取出賣等方式處置所擁有的車位時,應遵守物業管理法規政策規定,並應持有政府房管部門批准的有效合同或協議於30日內到甲方處備案。否則該車位的管理服務費及其他相關費用仍由乙方承擔支付義務;

6.11公共維修基金的使用和管理按政府有關文件執行,乙方轉讓車位產權時所繳納的公共維修基金不予退還,隨車位所有權同時過户;

6.12乙方如違反以上甲方管理規定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

6.13乙方已詳細閲讀並瞭解《地下停車場管理規定》之所有條款,甲、乙雙方均同意,《地下停車場管理規定》作為本協議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地下停車場收費價格及收費辦法

7.1管理服務費價格: 元/年·輛;

7.2管理服務費的交納方式:按年計費交納;

7.3如遇政府有關部門調整停車場的收費價格,則甲方有權根據政府相關規定調整本停車場的收費標準,但需提前一個月通知乙方,通知方式為:在本小區各樓宇地下停車場入口處和各樓宇一層大廳布告欄內張貼《調整停車場管理服務費用通知》,張貼七日。乙方應在該通知要求的時間內,按新標準交納停車管理服務費用,如乙方按時足額交費的,本合同繼續有效;如乙方不按時交納及或不足額交納該費用,則視為乙方單方解除本合同。單方解除本合同,乙方應交回停車證等停車手續,結清本合同項下已發生的費用,甲方有權自乙方單方解除本合同之次日起,不再承擔乙方車輛和

車位的管理責任;

8.管理責任

8.1因甲方管理不善,使乙方車輛在本地下停車場中被盜丟失,甲方依照相關法律法規承擔相應責任;

8.2因乙方違反本停車場管理規定或由於乙方自身原因造成自身及他人車輛被刮、碰或損壞的,損失由乙方承擔,由此給他人車輛造成損失的,亦應由乙方負責賠償;

8.3乙方車輛內存放可燃、可爆、腐蝕物等,造成自己車輛損壞,乙方自行承擔損失,如給他人車輛及或給本停車場造成損失的,乙方應予以賠償;

8.4 乙方車輛要求甲方保證不被損壞的,須另行交納甲方管理費_____元/月·輛。

9.違約責任的處理:

一方違約造成另一方損失的,必須賠償。雙方在履行合同時發生爭議的,可協商解決;協商不一致的,可向北京市 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0.本合同期限:

本合同的期限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11.合同的解除與終止:

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本合同解除:

11.1雙方協商一致;

11.2不可抗力因素導致任何一方或雙方不能履行合同的;

11.3甲方明顯怠於行使管理責任的;

11.4乙方不按本協議約定的期限和標準交納管理服務費的;

11. 5本合同期限屆滿自行終止,如需延期,雙方應另行簽定合同。

12.其他:

12.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12.2《地下停車場管理規定》作為本協議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3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協議依據京國土房管物[20xx]663號文件《關於印發北京市居住小區機動車停放的通知》編寫。

附件:《地下停車場管理規定》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停車場管理服務合同範文篇三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現就乙方租賃甲方機動車停車位事宜達成如下租賃協議:

一.基本情況:

1.甲方指定的可用於停放車輛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

2.停車位租賃費標準為人民幣_____元/月•輛,收費金額共計人民幣_____元/年•輛;

3.本停車場採取月付費方式。乙方應於每月___日前繳清下一月的租賃費;

4.乙方停放在該停車場的車輛情況為(應由車主親自填寫): 品牌:___________________

型號:___________________

車牌號:_________________

顏色:___________________

二.由甲方負責本停車場的管理。包括:

1.秩序維護

停車場交通秩序的指揮管理,車輛停放管理,人車分流管理和車場設備設施管理;

2.車場清潔

定期清掃擦洗地面和交通標識,保持停車場清潔整齊,標識清晰;

3.消防管理

定期檢查巡視消防設施設備情況,及時發現、排除火災隱患,嚴格限制易燃、易爆物品進入停車場;

4.綜合管理

建立、健全停車場各項管理制度,制定相應的緊急情況處理預案;

三.車輛安全

1.甲方僅向乙方提供車位租賃及相應的管理服務,甲方無保管乙方車輛之義務;乙方車輛的安全(包括丟失、失火、被盜、被人或物損壞等)全部由乙方自行負責。

2.管理方式:本停車場實行一車一卡管理;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有權自行制定本停車場的租賃管理制度;

2.有權按照本協議約定向乙方收取租賃費;

3.有權根據政府有關政策和規定調整本停車場的收費標準,但需提前一個月通知乙方;

4.有權對違反《停車場管理規定》的承租方予以書面警告,對造成損失的,根據損失程度要求其承擔賠償責任;

5.有權對不按規定停放,影響本停車場道路通暢或影響公共安全的車輛採取移動、上鎖等措施,因此產生的損失及費用由乙方承擔;

6.有權獲取停入本停車場車輛的真實資料的複印件,如發現所提供資料虛假,有權拒絕乙方將車輛停入本停車場;

7.有權對進出車輛進行登記,查驗停車憑證;

8.有權拒絕無車輛行駛證和無本停車場停車證的車輛使用本停車場,對無證車輛拒絕停放與放行;

9.負責本停車場及設施、設備的檢查、維修及管理工作。

五.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有權對甲方提供的停車管理服務進行監督,提出批評和建議;

2.有權按照本協議的約定使用其租賃的車位;

3.遵守停車場管理的規章制度;

4.服從停車場管理人員的指揮和疏導;

5.按規定使用本車場的車位,合理停放車輛;

6.按規定使用本車場的設備、設施;

7.保證不將車輛停放在車位以外的其他位置上;保證車輛停入車位時不騎線、壓線、越線或進行其他不合理停放或不按特殊情況下本停車場管理人員的要求停放;

8.保證車、證、卡相符,如需更換車輛須向甲方提出書面更換車證申請,否則,甲方有權拒絕車輛進入本停車場;

9.提供車輛真實資料,併為該車輛購買第三者責任險;

10.車位管理採取一車一卡方式,乙方不得使用偽造、過期的停車證及感應卡,不得將證卡轉借他人使用,如被發現,甲方將予以沒收,對於乙方借出證卡或使用偽造、過期的停車證及感應卡期間發生的損失甲方不承擔責任。

六.其他事項:

1.乙方應按期向甲方交納管理服務費用,逾期不繳納,甲方有權拒絕乙方車輛使用本停車場;

2.如因維修,甲方需暫時佔用乙方車位時,甲方應安排臨時替代車位用於乙方停放車輛,乙方應積極配合甲方對車場的維修養護工作,不得藉口阻撓或要求甲方支付車位使用費。因阻撓維修造成損失擴大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3.協議期內,不論乙方車位是否空置,乙方必須就其車位的佔用向甲方按期全額支付租賃費;

4.乙方已詳細閲讀並瞭解甲方制定的《停車場管理規定》之所有條款,甲、乙雙方均同意,《停車場管理規定》作為本協議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違約責任的處理

一方違約造成另一方損失的,違約方應賠償守約方的經濟損失。因本協議發生的全部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交廣州仲裁委員會仲裁。

八.本合同期限

本合同的期限為: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九.合同的解除與終止

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本合同解除:

1.雙方協商一致;

2.不可抗力因素導致任何一方或雙方不能履行合同的;

3.乙方不按本協議約定的期限和標準交納租賃費時。

十.其他:

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2.《停車場管理規定》作為本協議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停車場管理規定》

甲方(蓋章):

聯繫電話:

乙方(蓋章)聯繫電話: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停 車 場 管 理 規 定

一.車位的使用

1.車位只限停車用途,不得用作其它。

2.車輛在駛入正確車位後,車主/駕駛員離開車前,應檢查門窗是否關好,有紀念價值的物品、貴重物品、重要機密文件等須隨身攜帶,嚴禁放於車內,如發生偷失,甲方概不負責。

3.不得在車位上加建任何暫時或永久性建築物,亦不可私自加放標牌、張貼廣告或懸掛任何物品。

4.如因工程維護或清潔工作,需臨時改變停車位置,車主/駕駛員請予以配合。

5.車位不得轉租、轉讓、轉賣。

二.車場管理

1.車主/駕駛員請按照車場內行駛路線、臨時或永久性交通標誌進、出車輛,並按照指定車位停放車輛。請勿將車停放在車位範圍之外,請勿在非停車區域內停車,逆行違章,後果自負。

2.為保持良好的停車秩序,車主/駕駛員請服從停車場管理人員的交通疏導和管理。

3.車輛在駛入停車場時應慢速行駛(限速5公里/小時),請勿搶行或高速行駛,下雨、下雪時更應小心慢行。

4.車主/駕駛員不得攜帶或存放易燃易爆、危險或非法物品於停車場內,否則由此引發的一切責任均由當事人承擔。

5.停車場內嚴禁加油、嚴禁吸煙或動用明火,由此產生的一切後果由當事人承擔,停車場管理人員有權隨時制止上述現象。

6.遇有涉及社區內的重要活動,需要對停車場實行特殊臨時交通管制時,各停車場使用者請予以配合。車主/駕駛員不可將此作為索償的理由,但物業公司有責任提前給予通知。

7.車主/駕駛員在確保車輛警報器正常工作的條件下,須將車輛報警器設置靜音防盜,以免引起誤鳴,影響區域內人員休息。

8.車輛在停放期間發生自燃或意外失火等事故,在有關部門調查結案以後,由責任人進行賠償,甲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9. 停車場限高_____米。

三.其他事項

1.保安員為執行停車場管理之現場代表,負責車輛的管理工作。

2.停車場___小時開放,車位有償使用,收費管理,請按時交納相關費用。

3.請將車證置於前擋風玻璃左下方,請勿遮擋、移走或轉借。

4.凡進入停車場的人士均應愛護停車場內的一切公物及設備設施。如車主/駕駛員在停車場內行駛或停放過程中因失誤或其他不當造成公物或設備設施損壞的,須照價賠償,對拒付者物業公司有權運用法律手段解決糾紛。

四.停車場IC卡使用規定

1. 使用感應卡時,需停車將感應卡在讀卡機前紅燈處晃動一下,待擋車器抬杆後方可以低於5km/小時速度通過(感應卡感應距離約50㎝-70㎝)。

2.感應卡僅限於停車場出入使用,實行一車一卡制,進出停車場務必進行讀卡操作,如車輛缺少駛入/駛出的單項讀卡記錄,該車將無法使用該卡再次駛出/駛入停車場。

3. 車輛在出入停車場時請勿緊隨前方車輛,一定要待前方車輛通過欄杆後再進行讀卡,確認擋車器抬起後方可通行,以免擋車欄杆砸車。

4.車主/駕駛員將車停好後,一定要將感應卡隨身攜帶,禁止置於車內,做到車、卡分離,乙方因停車證或感應卡保管不當發生車輛丟失的,甲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5.車主/駕駛員在駕駛車輛出入停車場時,不經讀卡機讀卡而緊隨前車通行發生事故的,由車主/駕駛員承擔責任,由此造成管理方設備損失的,應予以賠償。

6. 停車場採用一卡一車制,如人為採用非法方式一卡進入多輛車的現象發生,物業公司將根據協議取消其停車場使用資格。

7. 車主/駕駛員如不慎將感應卡丟失,請立即電話通知物業公司保安部,並於24小時之內到保安部辦理書面報失手續。

8. 您的停車期限是由停車場管理系統計算機進行控制,因此,請使用人在協議到期前2日內到物業公司辦理續約手續,以防止您的使用不便。在協議期滿後如您仍未到物業公司辦理手續,該卡號將被電腦自動註銷,停止使用。

甲方:乙方: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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