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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家政服務合同(通用12篇)

北京市家政服務合同(通用12篇)

北京市家政服務合同 篇1

適用範圍:本合同適用於家政服務公司為消費者提供的全日制、入住式家政服務。

北京市家政服務合同(通用12篇)

甲方(消費者):

乙方(經營者):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在平等、自願、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就家政服務相關事宜達成本協議。

第一條 家政服務內容

乙方同意為甲方選派家政服務員 人,承擔甲方的第 項服務:

1、一般家務;2、孕、產婦護理;3、嬰、幼兒護理;4、老人護理;5、家庭護理病人;

6、醫院護理病人;7、 其他 。

第二條 服務地點 。

第三條 服務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四條 服務費用及支付期限、方式

1、甲方向支付乙方的服務費包括:家政服務員工資 元人民幣/月和家政公司管理費 元人民幣/月,食宿費 元人民幣/月,交通費 元人民幣/月,共計人民幣 元。

支付期限:按□月/□季/□半年/□年支付。

支付方式: 。

2、家政服務員上崗試用期為 個工作日,試用期服務費(大寫) 元人民幣。

3、雙方簽約時甲方支付乙方信用保證金(大寫) 元人民幣。信用保證金可用於抵扣甲方因違約所應承擔的責任,服務期滿剩餘信用保證金應如數退還。

第五條 甲方權利義務

1、甲方權利:

(1)甲方有權合理選定、更換和辭退家政服務員;家政服務員試用期滿若不能相對獨立完成工作,乙方應於試用期滿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調換家政服務員,調換 名同級別的服務員後均未能達到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試用期間服務費按日計算,試用期滿合格後按合同約定支付服務費。

(2)甲方對家政服務員體檢情況有異議的,可有權要求重新體檢,體檢費用由甲方承擔;如體檢不合格則體檢費用由乙方承擔。

(3)甲方有權拒絕家政服務員在其住宅從事與家政服務無關的活動,具體要求事項由甲方與家政服務員另行約定。

(4)甲方有權追究乙方因對家政服務員存在管理過失而造成的相應損失。

(5)具有下列條件之一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①聘請家政服務員的需求解除。②服務員有盜竊行為或有傳染病。③調換服務員期間空崗5個工作日無替換人員到崗工作。④服務員在適應期後仍不能相對獨立完成工作。⑤服務員存在刁難、虐待甲方成員的行為。⑥合同期滿。

2、甲方義務:

(1)甲方應在簽訂合同時出示有效身份證件,如實填寫家庭住址、房屋面積、聯繫電話、對家政服務員的具體要求,以及與家政服務員健康安全有關的家庭情況(如家中是否有傳染病人、精神病人等)。如變更以上內容請及時通知乙方。

(2)甲方應尊重家政服務員的人格及勞動,提供勞動條件和服務環境,提供適當和安

全的居住場所,不得歧視或虐待家政服務員,不得安排家政服務員與異性成年人同居一室。如遇家政服務員突發急病或受到其他傷害時,甲方應採取必要的救治措施。

(3)甲方應安排家政服務員每月4天的休息時間和每天8小時的睡眠時間,並保證其食宿,遇國家法定假日不能合理安排家政服務員休息時,要給予日平均工資兩倍的加班補助。

(4)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不得擅自將家政服務員轉為第三方服務,不得將服務員帶往非約定地點工作。

(5)甲方有義務配合乙方完成對家政服務員的管理、教育和工作指導,並妥善保管家中現金和貴重物品。

(6) 服務期滿甲方續用家政服務員的,應提前7日與乙方續簽合同。

第六條、乙方權利義務

1、乙方權利:

(1)乙方有權向甲方收取服務費、信用保證金。

(2)乙方有權代收或催收家政服務員的工資和加班費。

(3)若甲方有違反合同約定的行為,乙方有權召回家政服務員。

(4)乙方有權向甲方求證,瞭解甲方投訴或家政服務員反映情況的真實性。

(5)具有下列情況之一時,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所支付的保證金將轉為違約金處理。

①甲方教唆服務員脱離乙方管理。②甲方家庭成員中有傳染病人而未如實告之乙方。③甲方未按時支付相關費用。④甲方服務地址變更或服務對象發生變更而未通報乙方並取得同意。⑤甲方對服務員的工作要求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或有刁難、虐待服務員行為。

2、乙方義務:

(1)乙方應為甲方委派身份、體檢合格並符合《國家勞動部》規定的相應服務能力的家政服務員,家政服務員應具有北京市或原所在地縣級以上醫院體檢證明。

(2)乙方負責家政服務員的崗前教育和管理工作,實行跟蹤管理,監督指導,接受投訴並妥善處理。

(3)乙方存在對家政服務人員管理過失的情況下,乙方應協助甲方追究家政服務人員責任。

(4)乙方應幫助家政服務員投保《家政服務員團體意外傷害保險》。

(5)乙方應本着客户至上,誠信為本的宗旨,認真兑現各項服務。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應遵守合同約定,任何一方違反合同約定的,另外一方均有權解除合同並有權要求賠償因違約造成的損失,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

2、有關違約的其他約定事項: 。

第八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法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或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一)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訴。

(二)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九條 其他約定事項

第十條 合同未盡事宜及生效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補充。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 乙方(蓋章):

家庭地址: 單位地址: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北京市家政服務合同 篇2

北京市家政服務合同(員工管理全日制類)

甲方(消費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經營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就家政服務的相關事宜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家政服務內容

乙方應選派家政服務員_______人,為甲方提供下列第_______項服務。

1.一般家務;

2.孕、產婦護理;

3.嬰、幼兒護理;

4.老人護理;

5.家庭護理病人;

6.醫院護理病人;

7.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乙方家政服務員應滿足的條件

性別:_____ 學歷:______ 籍貫:______ 年齡:_____ 級別:______

乙方家政服務員應具備的技能或達到的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服務場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服務期限: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第五條試用期及服務費用

1.乙方家政服務員上崗試用期為_______個工作日,試用期服務費(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幣/日。在試用期內,乙方家政服務員達不到約定技能等要求或符合其他調換條件的,乙方應在甲方提出調換要求後3日內予以調換,調換後試用期重新計算;甲方應按乙方家政服務員的實際試用時間支付試用期服務費。

2.試用期滿後,甲方應按以下標準支付服務費:乙方家政服務員工資___________元人民幣/月和家政公司管理費_______元人民幣/月,共計______________元人民幣/月。

支付期限:按□月/ □季/ □半年/ □年向乙方支付,具體時間為_____________________。

支付方式:□現金□轉賬□支票□_______。

3.簽約時一方向另一方支付保證金的,合同終止後,保證金在扣除其因違約所應承擔的責任金額後,餘額應如數退還。

第六條 甲方權利義務

1.甲方權利:

(1)甲方有權合理選定、要求調換乙方家政服務員。

(2)甲方對乙方家政服務員健康情況有異議的,有權要求重新體檢。如體檢合格,體檢費用由甲方承擔;如體檢不合格,體檢費用由乙方承擔。

(3)甲方有權拒絕乙方家政服務員在服務場所內從事與家政服務無關的活動,具體要求事項由甲方與乙方家政服務員另行約定。

(4)甲方有權向乙方追究因乙方家政服務員故意或重大過失而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要求調換家政服務員(第⑧、⑨除外)或解除合同:

①乙方家政服務員有違法行為的;

②乙方家政服務員患有惡性傳染病的;

③乙方家政服務員未經甲方同意,以第三人代為提供服務的;

④乙方家政服務員存在刁難、虐待甲方成員等嚴重影響甲方正常生活行為的;

⑤乙方家政服務員給甲方造成較大財產損失的;

⑥乙方家政服務員工作消極懈怠或故意提供不合格服務的;

⑦乙方家政服務員主動要求離職的;

⑧試用期內調換_______名同級別的家政服務員後仍不能達到合同要求的;

⑨空崗_______日乙方未派替換人員到崗工作的;

⑩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甲方義務:

(1)甲方應在簽訂合同時出示有效身份證件,如實告知家庭住址、居住條件(應註明是否與異性成年人同居一室)、聯繫電話、對乙方家政服務員的具體要求,以及與乙方家政服務員健康安全有關的家庭情況(如家中是否有惡性傳染病人、精神病人等)。以上內容變更應及時通知乙方。

(2)甲方應按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服務費。

(3)甲方應尊重乙方家政服務員的人格尊嚴和勞動,提供安全的勞動條件、服務環境和居住場所,不得歧視、虐待或性騷擾乙方家政服務員。如遇乙方家政服務員突發急病或受到其他傷害時,甲方應及時採取必要的救治措施。

(4)甲方應保證乙方家政服務員每月4天的休息時間和每天基本的睡眠時間,並保證其食宿。在雙休日以外的國家法定假日確需乙方家政服務員正常工作的,要給予適當的加班補助,或在徵得乙方家政服務員同意的前提下安排補休。

(5)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不得要求乙方家政服務員為第三方服務,也不得將家政服務員帶往非約定場所工作,或要求其從事非約定工作。

(6)甲方有義務配合乙方對乙方家政服務員進行管理、教育和工作指導,並妥善保管家中財物。

(7)服務期滿甲方續用乙方家政服務員的,應提前7日與乙方續簽合同。

第七條 乙方權利義務

1.乙方權利:

(1)乙方有權向甲方收取服務費及有關費用。

(2)乙方有權向甲方詢問、瞭解投訴或家政服務員反映情況的真實性。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臨時召回家政服務員或解除合同:

①甲方教唆家政服務員脱離乙方管理的;

②甲方家庭成員中有惡性傳染病人而未如實告知的;

③甲方未按時支付有關費用的;

④約定的服務場所或服務內容發生變更而未取得乙方同意的;

⑤甲方對家政服務員的工作要求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或有刁難、虐待等損害家政服務員身心行為的;

⑥甲方無正當理由頻繁要求調換家政服務員的;

⑦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義務:

(1)乙方應為甲方委派身份、體檢合格並符合合同要求的家政服務員;乙方家政服務員應持有北京市或原所在地縣級以上醫院在一年以內出具的體檢合格證明。

(2)乙方應本着客户至上,誠信為本的宗旨,指導家政服務員兑現各項約定服務。

(3)乙方負責家政服務員的崗前教育和管理工作,實行跟蹤管理,監督指導,接受投訴、調換請求並妥善處理。

(4)乙方應為家政服務員投保《家政服務員團體意外傷害保險》。

第八條違約責任

1.任何一方違反合同約定,另一方均有權要求其賠償因違約造成的損失;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2.有關違約的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法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或向消費者協會、家政服務協會等機構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種方式解決。

1.依法向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2.提交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條 其他約定事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 合同未盡事宜及生效

雙方可協商解除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應另行以書面形式補充。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

家庭地址:________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北京市家政服務合同 篇3

(員工管理全日制類)

甲方(消費者):                                         

乙方(經營者):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就家政服務的相關事宜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家政服務內容

乙方應選派家政服務員    人,為甲方提供下列第               項服務。

1、一般家務;2、孕、產婦護理;3、嬰、幼兒護理;4、老人護理;5、家庭護理病人;6、醫院護理病人;7、                                      。

第二條  乙方家政服務員應滿足的條件

性別:       學歷:         籍貫:        年齡:       級別:        

乙方家政服務員應具備的技能或達到的要求:                             

第三條  服務場所:                                                 。

第四條  服務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五條  試用期及服務費用

1、乙方家政服務員上崗試用期為   個工作日,試用期服務費(大寫)         元人民幣/日。在試用期內,乙方家政服務員達不到約定技能等要求或符合其他調換條件的,乙方應在甲方提出調換要求後3日內予以調換,調換後試用期重新計算;甲方應按乙方家政服務員的實際試用時間支付試用期服務費。

2、試用期滿後,甲方應按以下標準支付服務費:乙方家政服務員工資元人民幣/月和家政公司管理費元人民幣/月,共計元人民幣/月。

支付期限:按 □月/ □季/ □半年/ □年向乙方支付,具體時間為                                           。

支付方式:□現金 □轉賬 □支票 □              。

3、簽約時一方向另一方支付保證金的,合同終止後,保證金在扣除其因違約所應承擔的責任金額後,餘額應如數退還。

第六條  甲方權利義務

1、甲方權利:

(1)甲方有權合理選定、要求調換乙方家政服務員。

(2)甲方對乙方家政服務員健康情況有異議的,有權要求重新體檢。如體檢合格,體檢費用由甲方承擔;如體檢不合格,體檢費用由乙方承擔。

(3)甲方有權拒絕乙方家政服務員在服務場所內從事與家政服務無關的活動,具體要求事項由甲方與乙方家政服務員另行約定。

(4)甲方有權向乙方追究因乙方家政服務員故意或重大過失而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要求調換家政服務員(第⑧、⑨除外)或解除合同:

①乙方家政服務員有違法行為的;②乙方家政服務員患有惡性傳染病的;③乙方家政服務員未經甲方同意,以第三人代為提供服務的;④乙方家政服務員存在刁難、虐待甲方成員等嚴重影響甲方正常生活行為的;⑤乙方家政服務員給甲方造成較大財產損失的;⑥乙方家政服務員工作消極懈怠或故意提供不合格服務的;⑦乙方家政服務員主動要求離職的;⑧試用期內調換    名同級別的家政服務員後仍不能達到合同要求的;⑨空崗   日乙方未派替換人員到崗工作的;⑩             

2、甲方義務:

1)甲方應在簽訂合同時出示有效身份證件,如實告知家庭住址、居住條件(應註明是否與異性成年人同居一室)、聯繫電話、對乙方家政服務員的具體要求,以及與乙方家政服務員健康安全有關的家庭情況(如家中是否有惡性傳染病人、精神病人等)。以上內容變更應及時通知乙方。

2)甲方應按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服務費。

3)甲方應尊重乙方家政服務員的人格尊嚴和勞動,提供安全的勞動條件、服務環境和居住場所,不得歧視、虐待或性騷擾乙方家政服務員。如遇乙方家政服務員突發急病或受到其他傷害時,甲方應及時採取必要的救治措施。

4)甲方應保證乙方家政服務員每月4天的休息時間和每天基本的睡眠時間,並保證其食宿。在雙休日以外的國家法定假日確需乙方家政服務員正常工作的,要給予適當的加班補助,或在徵得乙方家政服務員同意的前提下安排補休。

5)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不得要求乙方家政服務員為第三方服務,也不得將家政服務員帶往非約定場所工作,或要求其從事非約定工作。

6)甲方有義務配合乙方對乙方家政服務員進行管理、教育和工作指導,並妥善保管家中財物。

7)服務期滿甲方續用乙方家政服務員的,應提前7日與乙方續簽合同。

第七條  乙方權利義務

1、乙方權利:

(1)乙方有權向甲方收取服務費及有關費用。

(2)乙方有權向甲方詢問、瞭解投訴或家政服務員反映情況的真實性。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臨時召回家政服務員或解除合同:

①甲方教唆家政服務員脱離乙方管理的;②甲方家庭成員中有惡性傳染病人而未如實告知的;③甲方未按時支付有關費用的;④約定的服務場所或服務內容發生變更而未取得乙方同意的;⑤甲方對家政服務員的工作要求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或有刁難、虐待等損害家政服務員身心行為的;⑥甲方無正當理由頻繁要求調換家政服務員的;⑦                                                           。

2、乙方義務:

(1)乙方應為甲方委派身份、體檢合格並符合合同要求的家政服務員;乙方家政服務員應持有北京市或原所在地縣級以上醫院在一年以內出具的體檢合格證明。

(2)乙方應本着客户至上,誠信為本的宗旨,指導家政服務員兑現各項約定服務。

(3)乙方負責家政服務員的崗前教育和管理工作,實行跟蹤管理,監督指導,接受投訴、調換請求並妥善處理。

(4)乙方應為家政服務員投保《家政服務員團體意外傷害保險》。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任何一方違反合同約定,另一方均有權要求其賠償因違約造成的損失;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2、有關違約的其他約定:                                              

第九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法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或向消費者協會、家政服務協會等機構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1、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訴;

2、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條  其他約定事項

第十一條  合同未盡事宜及生效 

雙方可協商解除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應另行以書面形式補充。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                        乙方(蓋章):

家庭地址:                           單位地址: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北京市家政服務合同 篇4

甲方(消費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經營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就家政服務的相關事宜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家政服務內容

乙方應選派家政服務員_______人,為甲方提供下列第_______項服務。

1.一般家務;

2.孕、產婦護理;

3.嬰、幼兒護理;

4.老人護理;

5.家庭護理病人;

6.醫院護理病人;

7.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乙方家政服務員應滿足的條件

性別:_____ 學歷:______ 籍貫:______ 年齡:_____ 級別:______

乙方家政服務員應具備的技能或達到的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服務場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服務期限: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第五條  試用期及服務費用

1.乙方家政服務員上崗試用期為_______個工作日,試用期服務費(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幣/日。在試用期內,乙方家政服務員達不到約定技能等要求或符合其他調換條件的,乙方應在甲方提出調換要求後3日內予以調換,調換後試用期重新計算;甲方應按乙方家政服務員的實際試用時間支付試用期服務費。

2.試用期滿後,甲方應按以下標準支付服務費:乙方家政服務員工資___________元人民幣/月和家政公司管理費_______元人民幣/月,共計______________元人民幣/月。

支付期限:按 □月/ □季/ □半年/ □年向乙方支付,具體時間為_____________________。

支付方式:□現金  □轉賬  □支票  □_______。

3.簽約時一方向另一方支付保證金的,合同終止後,保證金在扣除其因違約所應承擔的責任金額後,餘額應如數退還。

第六條  甲方權利義務

1.甲方權利:

(1)甲方有權合理選定、要求調換乙方家政服務員。

(2)甲方對乙方家政服務員健康情況有異議的,有權要求重新體檢。如體檢合格,體檢費用由甲方承擔;如體檢不合格,體檢費用由乙方承擔。

(3)甲方有權拒絕乙方家政服務員在服務場所內從事與家政服務無關的活動,具體要求事項由甲方與乙方家政服務員另行約定。

(4)甲方有權向乙方追究因乙方家政服務員故意或重大過失而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要求調換家政服務員(第⑧、⑨除外)或解除合同:

①乙方家政服務員有違法行為的;

②乙方家政服務員患有惡性傳染病的;

③乙方家政服務員未經甲方同意,以第三人代為提供服務的;

④乙方家政服務員存在刁難、虐待甲方成員等嚴重影響甲方正常生活行為的;

⑤乙方家政服務員給甲方造成較大財產損失的;

⑥乙方家政服務員工作消極懈怠或故意提供不合格服務的;

⑦乙方家政服務員主動要求離職的;

⑧試用期內調換_______名同級別的家政服務員後仍不能達到合同要求的;

⑨空崗_______日乙方未派替換人員到崗工作的;

⑩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甲方義務:

(1)甲方應在簽訂合同時出示有效身份證件,如實告知家庭住址、居住條件(應註明是否與異性成年人同居一室)、聯繫電話、對乙方家政服務員的具體要求,以及與乙方家政服務員健康安全有關的家庭情況(如家中是否有惡性傳染病人、精神病人等)。以上內容變更應及時通知乙方。

(2)甲方應按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服務費。

(3)甲方應尊重乙方家政服務員的人格尊嚴和勞動,提供安全的勞動條件、服務環境和居住場所,不得歧視、虐待或性騷擾乙方家政服務員。如遇乙方家政服務員突發急病或受到其他傷害時,甲方應及時採取必要的救治措施。

(4)甲方應保證乙方家政服務員每月4天的休息時間和每天基本的睡眠時間,並保證其食宿。在雙休日以外的國家法定假日確需乙方家政服務員正常工作的,要給予適當的加班補助,或在徵得乙方家政服務員同意的前提下安排補休。

(5)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不得要求乙方家政服務員為第三方服務,也不得將家政服務員帶往非約定場所工作,或要求其從事非約定工作。

(6)甲方有義務配合乙方對乙方家政服務員進行管理、教育和工作指導,並妥善保管家中財物。

(7)服務期滿甲方續用乙方家政服務員的,應提前7日與乙方續簽合同。

第七條  乙方權利義務

1.乙方權利:

(1)乙方有權向甲方收取服務費及有關費用。

(2)乙方有權向甲方詢問、瞭解投訴或家政服務員反映情況的真實性。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臨時召回家政服務員或解除合同:

①甲方教唆家政服務員脱離乙方管理的;

②甲方家庭成員中有惡性傳染病人而未如實告知的;

③甲方未按時支付有關費用的;

④約定的服務場所或服務內容發生變更而未取得乙方同意的;

⑤甲方對家政服務員的工作要求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或有刁難、虐待等損害家政服務員身心行為的;

⑥甲方無正當理由頻繁要求調換家政服務員的;

⑦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北京市家政服務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就家政服務的相關事宜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 服務期限: 年 月 日起

第一條 服務費用

1、乙方家政服務員在崗期間服務費(大寫)二十五元人民幣/小時 每週一三五下午 正常工作時間4個小時/天

2、支付期限:按 □月/ □周向乙方支付; 支付方式:□現金

第三條 甲方權利義務

1、甲方權利:

(1)甲方對乙方家政服務員健康情況有異議的,有權要求重新體檢。

(2)甲方有權拒絕乙方家政服務員在服務場所內從事與家政服務無關的活動,具體要求事項由甲方與乙方家政服務人員協商約定。

(3)甲方有權向乙方追究因乙方家政服務員故意或重大過失而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①乙方家政服務員有違法行為的;②乙方家政服務員患有惡性傳染病的;③乙方家政服務員未經甲方同意,以第三人代為提供服務的;④乙方家政服務員存在刁難、虐待甲方成員等嚴重影響甲方正常生活行為的;⑤乙方家政服務員給甲方造成較大財產損失的;⑥乙方家政服務員工作消極懈怠或故意提供不合格服務的;⑦乙方家政服務員主動要求離職的。

2、甲方義務:

(1)甲方應按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服務費。

(2)甲方應尊重乙方家政服務員的人格尊嚴和勞動,提供安全的勞動條件、服務環境和居住場所,不得歧視、虐待乙方家政服務員。

第七條 乙方權利義務

1、乙方權利:

(1)乙方有權按照事先談好向甲方收取服務費用

2、乙方義務:

(1)乙方家政服務員應持有北京市或原所在地縣級以上醫院在一年以內出具的體檢合格證明。

(2)乙方應本着認真負責、誠信為本的宗旨完成各項約定家政服務。

第十一條 合同未盡事宜及生效

雙方可協商解除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應另行以書面形式補充。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家庭地址: 單位地址: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北京市家政服務合同 篇6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北京市商務局監製

第一條 家政服務內容

乙方應選派家政服務員    人,為甲方提供下列第               項服務。

1、一般家務;2、孕、產婦護理;3、嬰、幼兒護理;4、老人護理;5、家庭護理病人;6、醫院護理病人;7、                                      。

第二條  乙方家政服務員應滿足的條件

性別:       學歷:         籍貫:        年齡:       級別:        

乙方家政服務員應具備的技能或達到的要求:                             

第三條  服務場所:                                                 。

第四條  服務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五條  試用期及服務費用

1、乙方家政服務員上崗試用期為   個工作日,試用期服務費(大寫)         元人民幣/日。在試用期內,乙方家政服務員達不到約定技能等要求或符合其他調換條件的,乙方應在甲方提出調換要求後3日內予以調換,調換後試用期重新計算;甲方應按乙方家政服務員的實際試用時間支付試用期服務費。

2、試用期滿後,甲方應按以下標準支付服務費:乙方家政服務員工資元人民幣/月和家政公司管理費元人民幣/月,共計元人民幣/月。

支付期限:按 □月/ □季/ □半年/ □年向乙方支付,具體時間為                                           。

支付方式:□現金 □轉賬 □支票 □              。

3、簽約時一方向另一方支付保證金的,合同終止後,保證金在扣除其因違約所應承擔的責任金額後,餘額應如數退還。

第六條  甲方權利義務

1、甲方權利:

(1)甲方有權合理選定、要求調換乙方家政服務員。

(2)甲方對乙方家政服務員健康情況有異議的,有權要求重新體檢。如體檢合格,體檢費用由甲方承擔;如體檢不合格,體檢費用由乙方承擔。

(3)甲方有權拒絕乙方家政服務員在服務場所內從事與家政服務無關的活動,具體要求事項由甲方與乙方家政服務員另行約定。

(4)甲方有權向乙方追究因乙方家政服務員故意或重大過失而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要求調換家政服務員(第⑧、⑨除外)或解除合同:

①乙方家政服務員有違法行為的;②乙方家政服務員患有惡性傳染病的;③乙方家政服務員未經甲方同意,以第三人代為提供服務的;④乙方家政服務員存在刁難、虐待甲方成員等嚴重影響甲方正常生活行為的;⑤乙方家政服務員給甲方造成較大財產損失的;⑥乙方家政服務員工作消極懈怠或故意提供不合格服務的;⑦乙方家政服務員主動要求離職的;⑧試用期內調換    名同級別的家政服務員後仍不能達到合同要求的;⑨空崗   日乙方未派替換人員到崗工作的;⑩             

2、甲方義務:

1)甲方應在簽訂合同時出示有效身份證件,如實告知家庭住址、居住條件(應註明是否與異性成年人同居一室)、聯繫電話、對乙方家政服務員的具體要求,以及與乙方家政服務員健康安全有關的家庭情況(如家中是否有惡性傳染病人、精神病人等)。以上內容變更應及時通知乙方。

2)甲方應按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服務費。

3)甲方應尊重乙方家政服務員的人格尊嚴和勞動,提供安全的勞動條件、服務環境和居住場所,不得歧視、虐待或性騷擾乙方家政服務員。如遇乙方家政服務員突發急病或受到其他傷害時,甲方應及時採取必要的救治措施。

4)甲方應保證乙方家政服務員每月4天的休息時間和每天基本的睡眠時間,並保證其食宿。在雙休日以外的國家法定假日確需乙方家政服務員正常工作的,要給予適當的加班補助,或在徵得乙方家政服務員同意的前提下安排補休。

5)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不得要求乙方家政服務員為第三方服務,也不得將家政服務員帶往非約定場所工作,或要求其從事非約定工作。

6)甲方有義務配合乙方對乙方家政服務員進行管理、教育和工作指導,並妥善保管家中財物。

7)服務期滿甲方續用乙方家政服務員的,應提前7日與乙方續簽合同。

第七條  乙方權利義務

1、乙方權利:

(1)乙方有權向甲方收取服務費及有關費用。

(2)乙方有權向甲方詢問、瞭解投訴或家政服務員反映情況的真實性。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臨時召回家政服務員或解除合同:

①甲方教唆家政服務員脱離乙方管理的;②甲方家庭成員中有惡性傳染病人而未如實告知的;③甲方未按時支付有關費用的;④約定的服務場所或服務內容發生變更而未取得乙方同意的;⑤甲方對家政服務員的工作要求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或有刁難、虐待等損害家政服務員身心行為的;⑥甲方無正當理由頻繁要求調換家政服務員的;⑦                                                           。

2、乙方義務:

(1)乙方應為甲方委派身份、體檢合格並符合合同要求的家政服務員;乙方家政服務員應持有北京市或原所在地縣級以上醫院在一年以內出具的體檢合格證明。

(2)乙方應本着客户至上,誠信為本的宗旨,指導家政服務員兑現各項約定服務。

(3)乙方負責家政服務員的崗前教育和管理工作,實行跟蹤管理,監督指導,接受投訴、調換請求並妥善處理。

(4)乙方應為家政服務員投保《家政服務員團體意外傷害保險》。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任何一方違反合同約定,另一方均有權要求其賠償因違約造成的損失;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2、有關違約的其他約定:                                              

第九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法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或向消費者協會、家政服務協會等機構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1、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訴;

2、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條  其他約定事項

第十一條  合同未盡事宜及生效 

雙方可協商解除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應另行以書面形式補充。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                        乙方(蓋章):

家庭地址:                           單位地址: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北京市家政服務合同 篇7

甲方(僱主):黃蔚

1101024 乙方(家政服務員):馬玉芳 610327730418182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就家政服務的相關事宜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家政服務內容:乙方家政服務員為甲方提供嬰、幼兒護理和一般家務等服務。

第二條 服務場所:北京市西城區月壇南街19號院或北京市海淀區清河

第三條 服務期限:20xx年4月7日至20xx年11月6日。

第四條 服務費用

1. 甲方應按以下標準支付服務費:乙方家政服務員每個月工作時間為26天,工資/26天。當乙方當月工作不是26天時,甲方按照實際工作天數支付乙方工資(85元/天)。

2. 為了鼓勵長期合作:如果乙方家政服務員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服務期限,服務至年11月6日,則甲方將在按月支付工資的基礎上,在20xx年11月6日一次性另外支付給乙方家政服務員1800元獎勵;如果乙方家政服務員未能服務至20xx年11月6日,則甲方無需另外支付給乙方除工資外的其他費用。

3. 支付期限:甲方須在服務月的次月10日前以現金方式支付向乙方支付工資。

第五條 雙方權利義務

1. 甲方

(1) 甲方對乙方家政服務員健康情況有異議的,有權要求重新體檢。如體檢合格,體檢費用由甲方承擔;如體檢不合格,體檢費用由乙方承擔。

(2) 甲方有權拒絕乙方家政服務員在服務場所內從事與家政服務無關的活動,具體要求事項由甲方與乙方家政服務員另行約定。

(3) 甲方有權向乙方追究因乙方家政服務員故意或重大過失而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要求解除合同:

①乙方家政服務員有違法行為的;

②乙方家政服務員患有惡性傳染病的;

③乙方家政服務員未經甲方同意,以第三人代為提供服務的;

④乙方家政服務員存在刁難、虐待甲方成員等嚴重影響甲方正常生活行為的; ⑤乙方家政服務員給甲方造成較大財產損失的;

⑥乙方家政服務員工作消極懈怠或故意提供不合格服務的;

⑦乙方家政服務員主動要求離職的;

(5) 甲方應在簽訂合同時如實告知家庭住址、居住條件(應註明是否與異性成年人同居一室)、聯繫電話、對乙方家政服務員的具體要求,以及與乙方家政服務員健康安全有關的家庭情況(如家中是否有惡性傳染病人、精神病人等)。以上內容變更應及時通知乙方。

(6) 甲方應按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服務費。

(7) 甲方應尊重乙方家政服務員的人格尊嚴和勞動,提供安全的勞動條件、服務環境和居住場所,不得歧視、虐待或性騷擾乙方家政服務員。

(8) 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不得要求乙方家政服務員為第三方服務。

(9) 服務期滿甲方續用乙方家政服務員的,應提前7日與乙方續簽合同。

2. 乙方

(1) 乙方有權向甲方收取家政服務費費用。

(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家政服務員有權解除合同:

①甲方家庭成員中有惡性傳染病人而未如實告知的;

②甲方未按時支付有關費用的;

③約定的服務場所或服務內容發生變更而未取得乙方同意的;

④甲方對家政服務員的工作要求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或有刁難、虐待等損害家政服務員身心行為的;

(3) 乙方家政服務員應提供真實可靠的健康體檢證明和身份證明;乙方家政服務員應持有北京市醫院在一年以內出具的體檢合格證明。

(4) 乙方家政服務員應本着誠信為本的宗旨,兑現各項約定服務。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任何一方違反合同約定,另一方均有權要求其賠償因違約造成的損失;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2.有關違約的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法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或向消費者協會、家政服務協會等機構申請調解解決。

第八條 其他約定事項

第九條 合同未盡事宜及生效

雙方可協商解除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應另行以書面形式補充。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北京市家政服務合同 篇8

一、經甲方(用户)乙方(家庭服務員)協商同意,簽定服務合同

在合同有效期間,甲、乙雙方必須遵守國家法律、法規,遵守公司頒發的《用户須知》和《服務員守則》,以保護甲、乙雙方的合法權益,不受侵犯。

二、甲方(用户)的權利和義務

1.有權要求乙方提供_________為內容的家庭服務工作。未商得乙方同意,不得增加上述規定以外的勞務負擔。

2.向乙方提供與甲方家庭成員基本相同的食宿(兒童、老人、病人加餐除外)不得讓乙方與異性成年人同居一室。

3.平等待人,尊重乙方的人格和勞動,在工作上給予熱情指導。不準虐待。

4.負責保護乙方安全。

5.按月付給乙方工資_________元每月遞增壹元,增到_________元,不得拖欠剋扣。

6.服務期半年內負擔乙方醫藥費30%,半年之後負擔乙方醫藥費40%。

7.保證乙方每月休息不少於3天,如因特殊情況不讓乙方休息,徵得乙方同意,並應按天付給報酬。

8.乙方為甲方服務時,造成本人或他人的意外事故,甲方應立即通知有關部門和公司,積極處理好善後事宜,並承擔一定經濟責任。

9.乙方在服務過程中,因工作失誤給甲方造成損失,甲方有權追究乙方責任和經濟賠償的要求,依照國家法律和有關法規處理。甲方不得采取搜身、扣壓錢和物以及毆打、威逼等侵權行為。

10.不得擅自將乙方轉換為第三方服務,不許將乙方帶往外地服務。

三、乙方(家庭服務員)的權利和義務

1.自願為甲方提供_________為內容的家庭服務工作。

2.熱心工作,文明服務,遵守公共道德和國家法律、法規。

3.不得擅自外出,不帶外人去甲方住處,不準私自翻動甲方物品,不參予甲方家庭糾紛。未經甲方允許私自外出或違反上述規定,發生問題責任自負。

4.服務期間,因工作失誤,造成的損失,均由自己負責。

5.每月可休息兩天,如因甲方需要而停休,有權向甲方按天收取報酬。

6.服務期半年內自己負擔醫藥費70%,半年以上,自己負擔60%。

7.有權拒絕,轉換為第三方服務,或帶往外地服務。

8.有權拒絕甲方增加合同規定之外的勞動負擔,如雙方協商同意,乙方有權要求增加勞動報酬。

9.乙方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有權向有關部門和公司提出申訴,直至向司法部門控告。

四、合同簽訂與解除

1.簽訂合同時,雙方向公司(合同簽發部門)交納介紹費_________元(甲方_________元、乙方_________元),介紹費一律不退。

2.合同到期後或合同內容有所變更時,七天之內應由雙方持合同到公司辦理續簽和變更手續。

3.經公司同意,雙方持合同辦理解除合同手續,服務合同才視為終止。

4.乙方擅自離開用户家,甲方必須在24小時內通知公司備案,否則乙方所出問題均由甲方承擔責任。

5.合同未到期雙方均要解除合同,各收違約金_________,任何一方要求解除合同,則由提出方交納_________違約金。

6.本合同經雙方商洽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如果雙方有特殊要求,經公司同意後在合同上註明。

此合同一式三份_________交用户、服務員、公司各自存查。

甲方(簽字):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附件

續訂合同期限

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甲方:_________(簽字)

乙方:_________(簽字)

北京市家政服務合同 篇9

《北京市家政服務合同》的示範文本從明年1月1日起正式推行,因為在徵求意見時存在爭議,正式文本對徵求意見稿中的10項條款進行了調整。

在前不久召開的公開聽證會中談到,“僱主應該尊重保姆的人格,不得安排保姆與異性成年人同居一室”,引起了很多人的爭議,這次發佈的正式文本作出了修改“僱主應註明是否與異性成年人同居一室”,也就是説與僱主異性同住一室必須保姆自願。北京匯佳律*事務所的邱*昌律師參加了上次的聽證會,他認為這次改動在意料之中。

在上次意見稿中提到,消費者有權追究家政服務公司因對員工管理存在過失而造成的相應損失。這次正式合同規定,保姆如果出現故意或者重大過失而給僱主造成損失,家政公司應該承擔責任。邱*昌律師認為,這一條可以有效地規範家政市場。

另外,這次合同還規定家政員工的節假日加班由雙薪變成補助。對於消費者普遍關心的家政服務員健康的問題,合同也有了明確規定,家政員應該持體檢合格證上崗。

一些市民認為,這次家政服務合同的發佈,對規範家政市場,保護家政人員和僱主的合法權益,都會起到積極的作用。

業內人士認為,這次家政服務合同的推行雖然説,對於規範家政市場,保護家政人員和僱主的合法權益,都會起到積極的作用,但是有些問題還要在實踐當中根據實際情況進一步的完善。

據瞭解,北京明年還將出台家政服務行業標準,這次發佈的合同內容就是要與這個標準保持一致。

鏈接:

正式文本還對徵求意見稿中其他條款進行了調整,規定家政服務員應持有北京市或原所在地縣級以上醫院在一年以內出具的體檢合格證明;家政公司還應為家政服務員投保家政服務員團體意外傷害保險;如因家政公司家政服務員故意或重大過失而給僱主造成損失,僱主有權向家政公司追究;如果合同發生爭議,雙方可協商解決或向消費者協會、家政行業協會等機構申請調解解決。

在意見稿中提到的,家政服務員每天保證8小時的睡眠也進行了修改,改成了每天保證基本的睡眠時間。北京市工商局有關負責人説,原來規定的8個小時睡眠時間太絕對化了,比如看護病人和小孩時,睡眠時間就不太好計算,有時候可能在白天還會讓家政員有更多的睡眠時間,有的時候又需要多照顧病人。

據統計,目前北京共有正式註冊的家政服務機構近3000家,從業人員20多萬,北京市工商局有關負責人指出,鑑於家政服務活動的特殊性和複雜性,這次發佈的示範文本只適用於家政公司向消費者指定場所派遣實行員工制管理的家政服務員並提供全日制家政服務的活動,計時工以及中介式的家政服務活動不適用這個示範文本。

北京市家政服務合同 篇10

甲方(消費者):

乙方(經營者):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在平等、自願、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就家政服務相關事宜達成本協議。

第一條 家政服務內容

乙方同意為甲方選派乙方員工 人,為甲方提供第 、 、 項服務:

1、一般家務;2、孕、產婦護理;3、嬰、幼兒護理;4、老人護理;5、家庭護理病人;6、醫院護理病人;7、 其他 。

對乙方員工在能力等方面的要求: 。

第二條 服務地點: 。

第三條 服務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四條 服務費用及支付期限、方式

1、乙方員工上崗試用期為 個工作日,試用期服務費(大寫) 元人民幣/日。

2、試用期滿後,甲方應支付的服務費包括:乙方員工工資 元人民幣/月和家政公司管理費 元人民幣/月;不入住的,食宿費 元人民幣/月,交通費 元人民幣/月;共計人民幣 元。

支付期限:按□月/□季/□半年/□年支付。

支付方式: 。

3、簽約時甲方支付乙方信用保證金(大寫) 元人民幣。合同解除後,信用保證金在抵扣甲方因違約所應承擔的責任後,應如數退還甲方。

第五條 甲方權利義務

1、甲方權利:

(1)甲方有權合理選定、更換和辭退乙方員工;乙方員工在試用期內若不能相對獨立完成工作,乙方應在甲方提出更換要求後3日內調換乙方員工,調換後試用期重新計算;甲方應按乙方員工的實際試用時間支付試用期服務費。

(2)甲方對乙方員工體檢情況有異議的,可有權要求重新體檢,體檢費用由甲方承擔;如體檢不合格則體檢費用由乙方承擔。

(3)甲方有權拒絕乙方員工在其住宅從事與家政服務無關的活動,具體要求事項由甲方與乙方員工另行約定。

(4)甲方有權追究乙方因對員工管理存在過失而造成的相應損失。

(5)具備下列條件之一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①乙方員工有盜竊行為或有惡性傳染病。②調換服務員期間空崗5個工作日無替換人員到崗工作。③試用期調換 名同級別的服務員後仍不能相對獨立完成工作。④乙方員工存在刁難、虐待甲方成員等嚴重影響甲方日常生活的行為。

2、甲方義務:

(1)甲方應在簽訂合同時出示有效身份證件,如實填寫家庭住址、房屋面積、聯繫電話、對乙方員工的具體要求,以及與乙方員工健康安全有關的家庭情況(如家中是否有惡性傳染病人、精神病人等)。如變更以上內容請及時通知乙方。

(2)甲方應尊重乙方員工的人格尊嚴及勞動,提供勞動條件和服務環境,提供適當和安全的居住場所,不得歧視、虐待或性騷擾乙方員工,不得安排乙方員工與異性成年人同居一室。如遇乙方員工突發急病或受到其他傷害時,甲方應採取必要的救治措施。

(3)甲方應安排乙方員工每月4天的休息時間和每天8小時的睡眠時間,並保證其食宿,遇國家法定假日不能合理安排乙方員工休息時,要給予日平均工資兩倍的加班補助。

(4)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不得擅自將乙方員工轉為第三方服務,不得將服務員帶往非約定地點工作。

(5)甲方有義務配合乙方完成對乙方員工的管理、教育和工作指導,並妥善保管家中現金和貴重物品。

(6) 服務期滿甲方續用乙方員工的,應提前7日與乙方續簽合同。

第六條、乙方權利義務

1、乙方權利:

(1)乙方有權向甲方收取服務費、信用保證金。

(2)乙方有權代收或催收員工的工資和加班費。

(3)若甲方有違反合同約定的行為,乙方有權召回員工。

(4)乙方有權向甲方求證,瞭解甲方投訴或員工反映情況的真實性。

(5)具有下列條件之一時,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所支付的保證金將轉為違約金處理。

①甲方教唆服務員脱離乙方管理。②甲方家庭成員中有惡性傳染病人而未如實告知。③甲方未按時支付相關費用。④甲方服務地點或服務內容發生變更而未取得乙方同意。⑤甲方對員工的工作要求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或有刁難、虐待等損害員工身心的行為。

2、乙方義務:

(1)乙方應為甲方委派身份、體檢合格並符合甲方要求的員工。

(2)乙方負責員工的崗前教育和管理工作,實行跟蹤管理,監督指導,接受投訴並妥善處理。

(3)乙方應本着客户至上,誠信為本的宗旨,認真兑現各項服務。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應遵守合同約定,任何一方違反合同約定的,另外一方均有權解除合同並有權要求賠償因違約造成的損失,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

2、有關違約的其他約定事項: 。

第八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法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或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一)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訴。

(二)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九條 其他約定事項

第十條 合同未盡事宜及生效

雙方可協商解除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應另行以書面形式補充。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 乙方(蓋章):

家庭地址: 單位地址: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北京市家政服務合同 篇11

甲方(消費者):__________

乙方(經營者):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就家政服務的相關事宜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家政服務內容

乙方應選派家政服務員__________人,為甲方提供下列第__________項服務。

1、一般家務;

2、孕、產婦護理;

3、嬰、幼兒護理;

4、老人護理;

5、家庭護理病人;

6、醫院護理病人;

第二條

乙方家政服務員應滿足的條件

性別:__________ 學歷:__________籍貫:__________ 年齡:__________ 級別:__________

乙方家政服務員應具備的技能或達到的要求:__________。

第三條服務場所:__________。

第四條服務期限: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第五條試用期及服務費用

1、乙方家政服務員上崗試用期為__________個工作日,試用期服務費(大寫)__________元人民幣/日。在試用期內,乙方家政服務員達不到約定技能等要求或符合其他調換條件的,乙方應在甲方提出調換要求後3日內予以調換,調換後試用期重新計算;甲方應按乙方家政服務員的實際試用時間支付試用期服務費。

2、試用期滿後,甲方應按以下標準支付服務費:乙方家政服務員工資

__________元人民幣/月和家政公司管理費__________元人民幣/月,共計元人民幣/月。支付期限:按 月/ 季/ 半年/ 年向乙方支付,具體時間為__________。支付方式:現金轉賬支票__________。

3、簽約時一方向另一方支付保證金的,合同終止後,保證金在扣除其因違約所應承擔的責任金額後,餘額應如數退還。

第六條甲方權利義務

1、甲方權利:

(1)甲方有權合理選定、要求調換乙方家政服務員。

(2)甲方對乙方家政服務員健康情況有異議的,有權要求重新體檢。如體檢合格,體檢費用由甲方承擔;如體檢不合格,體檢費用由乙方承擔。

(3)甲方有權拒絕乙方家政服務員在服務場所內從事與家政服務無關的活動,具體要求事項由甲方與乙方家政服務員另行約定。

(4)甲方有權向乙方追究因乙方家政服務員故意或重大過失而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要求調換家政服務員(第⑧、⑨除外)或解除合同:

①乙方家政服務員有違法行為的;

②乙方家政服務員患有惡性傳染病的;

③乙方家政服務員未經甲方同意,以第三人代為提供服務的;

④乙方家政服務員存在刁難、虐待甲方成員等嚴重影響甲方正常生活行為的; ⑤乙方家政服務員給甲方造成較大財產損失的;

⑥乙方家政服務員工作消極懈怠或故意提供不合格服務的;

⑦乙方家政服務員主動要求離職的;

⑧試用期內調換__________名同級別的家政服務員後仍不能達到合同要求的; ⑨空崗__________日乙方未派替換人員到崗工作的;

2、甲方義務:

(1)甲方應在簽訂合同時出示有效身份證件,如實告知家庭住址、居住條件(應註明是否與異性成年人同居一室)、聯繫電話、對乙方家政服務員的具體要求,以及與乙方家政服務員健康安全有關的家庭情況(如家中是否有惡性傳染病人、精神病人等)。以上內容變更應及時通知乙方。

(2)甲方應按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服務費。

(3)甲方應尊重乙方家政服務員的人格尊嚴和勞動,提供安全的勞動條件、服務環境和居住場所,不得歧視、虐待或性騷擾乙方家政服務員。如遇乙方家政服務員突發急病或受到其他傷害時,甲方應及時採取必要的救治措施。

(4)甲方應保證乙方家政服務員每月4天的休息時間和每天基本的睡眠時間,並保證其食宿。在雙休日以外的國家法定假日確需乙方家政服務員正常工作的,要給予適當的加班補助,或在徵得乙方家政服務員同意的前提下安排補休。

(5)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不得要求乙方家政服務員為第三方服務,也不得將家政服務員帶往非約定場所工作,或要求其從事非約定工作。

(6)甲方有義務配合乙方對乙方家政服務員進行管理、教育和工作指導,並妥善保管家中財物。

(7)服務期滿甲方續用乙方家政服務員的,應提前7日與乙方續簽合同。

第七條乙方權利義務

1、乙方權利:

(1)乙方有權向甲方收取服務費及有關費用。

(2)乙方有權向甲方詢問、瞭解投訴或家政服務員反映情況的真實性。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臨時召回家政服務員或解除合同:

①甲方教唆家政服務員脱離乙方管理的;

②甲方家庭成員中有惡性傳染病人而未如實告知的;

③甲方未按時支付有關費用的;

④約定的服務場所或服務內容發生變更而未取得乙方同意的;

⑤甲方對家政服務員的工作要求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或有刁難、虐待等損害家政服務員身心行為的;

⑥甲方無正當理由頻繁要求調換家政服務員的;

2、乙方義務:

(1)乙方應為甲方委派身份、體檢合格並符合合同要求的家政服務員;乙方家政服務員應持有北京市或原所在地縣級以上醫院在一年以內出具的體檢合格證明。

(2)乙方應本着客户至上,誠信為本的宗旨,指導家政服務員兑現各項約定服務。

(3)乙方負責家政服務員的崗前教育和管理工作,實行跟蹤管理,監督指導,接受投訴、調換請求並妥善處理。

(4)乙方應為家政服務員投保《家政服務員團體意外傷害保險》。

第八條違約責任

1、任何一方違反合同約定,另一方均有權要求其賠償因違約造成的損失;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2、有關違約的其他約定:__________。

第九條合同爭議的解決方法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或向消費者協會、家政服務協會等機構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1、依法向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2、提交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條其他約定事項

__________。

第十一條合同未盡事宜及生效雙方可協商解除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應另行以書面形式補充。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乙方(蓋章):

家庭地址: 單位地址: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年 月日年 月 日

北京市家政服務合同 篇12

委託人:______

受託人: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等有關法律規定,甲方因辦理事宜的需要,委託乙方提供非訴訟法律服務,經充分協商,特簽訂本合同以供共同遵守。

第一條:乙方律師的代理服務範圍如下:

第二條:乙方接受委託並應甲方的要求,指派律師提供本合同項下的法律服務。

乙方指派的承辦律師為二人時,至少有一名律師親自出庭。承辦律師可以將部分事務性工作交由律師助理辦理,律師助理對承辦律師負責。

第三條:乙方承辦律師應當客觀地告知委託人擬委託事項可能出現的法律風險。

第四條:甲方應保證委託的事項合法並將乙方的工作成果用於合法目的。

甲方只能將乙方交付的工作成果用於本合同約定的使用範圍和使用目的,未經乙方許可,不得將該成果泄露給與本案範圍和目的無關的其他

第三人。

第五條:甲方須向乙方提供有關的證據材料,對乙方的詢問、瞭解作客觀的陳述。乙方接受委託後,發現甲方提供虛假證據時,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交真實的證據,並對虛假陳述作真實澄清。甲方拒絕的,乙方有權終止履行本合同,所收律師費不予退還。

第六條:乙方履行本合同中若需向

第三方表明乙方與甲方的代理關係,甲方應對乙方進行協助,如簽署有關協議、法律文書、證實委託關係等。

第七條:乙方應遵守誠信原則,在授權委託範圍內依法提供法律服務,切實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如乙方故意損害甲方合法權益的,甲方可終止委託。

第八條:乙方指派的律師因故中途不能執行職務的,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並在甲方同意後負責另行指派律師接替。

第九條:乙方應對甲方提供的證據材料、背景資料以及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所接觸、知悉的國家祕密、商業祕密、技術祕密及個人隱私負有保密義務。

第十條:甲方隨時可向乙方瞭解委託事務處理的進展情況,確有必要的,乙方應應甲方要求出具階段進展報告。

第十一條:交通費、行政收費、通訊費、傳真費以及文件郵寄費用的處理:

乙方辦理委託事務過程中發生的交通費、行政機關收取的有關費用、通訊費、傳真費以及文件郵寄費用按照以下第種方式處理:

甲方預付人民幣元,乙方按實際支出和有效憑證核銷,多退少補。

甲方一次性支付人民幣元,實行包乾制,不退不補,乙方亦毋須出具差旅費票據作為報銷憑據。

亦包括在律師服務費中。

第十二條:律師服務費的支付按以下方式處理:

1、律師服務費人民幣共元。甲方在本合同簽訂日付清,如甲方需委託乙方處理本合同

第一條約定之外的其他事務,將根據乙方的收費標準另行支付。

2、律師收取律師費,應出具本合同項下的法定結算憑證發票。

第十三條:本合同生效後,乙方無正當理由不得拒絕代理;但如果委託事項違法或違背律師職業道德,或者甲方利用乙方提供的服務從事違法活動的,乙方有權終止代理,依本合同已收取的律師服務費不予退還。

第十四條:本合同生效後,合同雙方無法定事由不得中途解約,若甲方中途解約,依本合同已收取的律師費,乙方不予退還;若乙方中途解約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應予賠償。

第十五條:甲、乙雙方如果發生爭議,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則由乙方所在地鄭州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六條:本合同有效期限:自本合同簽訂並生效之日起至乙方完成委託事項之日止。

第十七條:關於本合同的變更,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確定。

第十八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由甲、乙雙方簽字或簽章後生效。

甲方:______乙方: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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