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萬佳範文網 >

合同 >服務合同 >

城市住宅區業主管理委員會章程大綱

城市住宅區業主管理委員會章程大綱

第一條 ______住宅區業主管委會(以下簡稱本管委會)是根據《______經濟物區住宅區物業管理條例》(以下簡稱住宅區條例)和《______經濟特區住宅區物業管理條例實施細則》(以下簡稱住宅區細則)的有關規定成立的代表本住宅區全體業主合法權益的社會團體,經市政府社團登記部門貪污核准登記後,取得社會團體法人資格。本管委會的一發合法權益受國家法律保護。

城市住宅區業主管理委員會章程大綱

第二條 本管委會接受審計署登記管理部門、市住宅主管部門和區住宅管理部門的領導,執行國家,省、市有關物業管理的法律政策規定。

第三條 本管委會代表本住宅區全體業主的合法權益,以科學、發主、合法的管理手段,保障住宅區物業的合理使用,維護住宅區的公共秩序,創造整潔、優美、安全舒適、文明的居住環境。

第二章 管委會的產生及職權

第四條 本管委會由本住宅區業主大會選舉起產生,向業主大會負責並報告工作,接受業主大會和市、區住宅管理部門的監督。

第一屆管委會的產生:由區住宅管理部門會同開發建設單位或者委託物業管理公司組成籌委會,提出管委會候選人名單,提交第一次業主大會選舉通過。

第五條 本管委會設委員______名,其中主任一名,副主任______名,執行祕書______名。執行祕書負責處理管委會日常事務。

管委會主任、副主任由管委會在其委員中選舉產生。

管委會執行祕書由管委會聘任,如聘任非本住宅區業主提任執行祕書的,須由本人在本住宅區的直系親屬業主為其經濟擔保人。

管委會主任,執行祕書為專職或兼職。

第六條 本管委會行使下列職權:

1.按照有關規定召集和主持業主大會;

2.審議決定住宅維修基金和公用設施專用基金的使用;

3.採用公開招標或其他方式,聘請物業管理公司對住宅區進行牧業管理並與其簽訂委託管理合同

4.審查物業管理公司上年對本住宅區的管理計劃完成情況及其費用決算報告;

5.審議物業管理公司制訂的對本住宅區的年度管理計劃,住宅區配套工程和重大的維修工程項目;

6.審查並決定住宅區物業管理服務費的收費標準;

7.監督物業管理公司對本住宅區的牧業管理工作;

8.執行業主大會通過的各項決議

前款的第3、5、6項規定的事項,必須經業主大會批准。

第七條 本住宅區的公用設施專用基金、住宅維修基金和管理服務費的收支帳目,管委會應每三個月至少公佈一次,接受業主的監督。

第八條 下列人員經管委會決定產經業主大會批准後要獲得適當津貼;

1.管委會主任;

2.管委會執行祕書;

3.業主選舉的樓長;

4.管委會同意的其他人士。

第三章 管委會會議

第九條 管委會會議每兩個月至少召開一次。有三分之一以上的委員提議或主任、副主任二人以上認為有必要並書面呈述議題時,可召開管委會特別會議。

第十條 管委會會議的召開提前七天將會議通知及有關材料送達每位委員。委員因事不能參加會議的,可以書面委託代表參加。

第十一條 管委會會議由主任召集、主持,主任因故缺席時,由副主任主持。

第十二條 管委會召開會議時,可以邀請政府有關部門,居民委員會,物業管理公司等單位的人員和承租人代表、其他非業主使用人代表參加會議,但上述人員沒有表決權。

第十三條 管委會會議決定問題,採取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會議進行表決時,每一委中央電視台有一票表決權。委員可委託代表人行使表決權,但必須出具授權委託書,若表決中出現贊成票與反對票相同時,由主任或會議主持人投決定性一票。

第十四條 管委會執行祕書必須作好每次開會的會議記錄,並由會議主持人簽署後存檔。

第四章 管委會委員

第十五條 本管委會委員由本住宅區業主大會在業主中選舉產生,委員人數為單數。管委會可聘請派出所、居民委員會等有關單位的人員以及承租人代表或本住宅區的非業主居民擔任管委會委員(以下簡稱聘請委員),其名額不得超過最終委員總數的三分之一。聘請委員擔任管委會主任,應由為本住宅區業主的直系親屬作其經濟擔保人並經業主大會批准。

第十六條 本管委會委員須熱心公益事業。責任心強、有一定的組織能力和必要的工作時間的成年人來擔任。

第十七條 本管委會委員每屆任期三年,可以連選連任。

第十八條 本管委會委員的撤換,減增由管委會會議通過後,提交業主大會投票決定。

第十九條 有下列情形的人士不得擔任管委會委員,已經擔任的須停任委員並由下次業主大會追認:

1.已宣告破產;

2.因身體或精神上的疾病已喪失履行職責的能力;

3.未經管委會同意無故在管委會會議中連續缺席三次以上;

4.以業主身份當選為委員,但已不再是業主;

5.以書面形式向管委會提出辭呈;

6.有違法犯罪行為的;

7.業主大會已將其罷免的。

第二十條 任何委員停任或退任而不尋求連任時,必須在停任或退任後半個月內將由其管理、保存的本管委會的文件、資料、帳簿以及屬於本管委會的任何財產(動產、不動產)移交給本管委會。

第二十一條 本管委會委員的權利:

1.選舉權,被選舉權和監督權;

2.對本管委會的建議和批評權;

3.參與本管委會有關事項的決策;

4.參加本管委會組織的有關活動,

第二十二條 本管委會委員的義務:

1.遵守本管委會章程;

2.執行本管委會的決議,努力完成本管委會的工作;

3.積極參加本管委會組織的仁義和活動;

4.向本管委會的工作提供有關資料和建議。

第五章 管委會日常經費收支與辦公用房

第二十三條 本管委會的經費來源是本住宅區的管理服務費。

第二十四條 本管委會的經費開支包括:業主大會和管委會會議;購置設備;編印資料。購買書刊資料;國內外交往;有關人員的津貼;日常辦公及其他項目的費用等。經費收支帳目(不包括現金)由執行祕書管理,每月台票向管委會會議彙報,每年度向業主大會彙報。

第二十五條 本管委會的辦公用房從公用設施專用基金購買的物業管理用房中劃出。

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六條 業主大會通過有關本章程的決議和細則都是本章程的組成部分。

第二十七條 管委會的終止與解散:本管委會依照業主大會的決定或市社團登記部門、市住宅主管部門的決定終止或解散。

第二十八條 本章程的解釋權屬管委會。

第二十九條 本章程與有關法規不符時,按有關法規執行。

第三十條 本章程經業主大會通過後生效。

住户手冊

一、前言

二、簡介

三、物業管理

四、管理費用

五、設備及服務

六、裝修管理

七、入住前期的特別服務

八、業主及用户的其它責任

九、保安/安全

十、關於防盜門、窗安裝的有關辦法

十一、防火

十二、清潔

十三、衞生管理細則

十四、保險

十五、常用電話號碼

十六、結語

一、 前言

為了便於業主/用户進一步瞭解小區管理公約的內容及運作情況,管理公司須編寫此住户手冊,以供參考之用。小區住户手冊根據管理公約而制定,其目的在於保證小區所有精度及用户能有效地使用其購置之物業,而並非對業主及用户加以約束。管理公司將竭誠為各業主用户提供盡善盡美的管理服務。

二、 小區簡介

小區佔地___________公頃,總建築面積___________平方米,綠化面積___________平方米,綠化率為___________物業管理公司以現代的意識、全方面的構思服務於業主,使業主在物業管理公司的服務下,充分享受舒適、寧靜、祥和的生活,創造出一個温馨、和諧、全新的花園式住宅。

1.按照建設國際化大都市的要求注意提高小區的整體居住環境質量。

2.注意加強物業管理,保持住宅小區建設整體環境和使用功能長久良好。

3.實行超前管理,參照新加坡、香港的屋村式管理,使物業管理奠定良好的基礎,以優質高效的服務,得到廣大業主的認可。

4.物業管理有限公司小區管理處主要負責如下工作:

(1)管理:具有嚴格和管理制度,做到違者必罰,獎罰分明。

(2)保安:小區有專門保安力量,實行24小時晝夜值班。

(3)清潔:保潔員定時清掃和清運垃圾,保持小區內地段衞生,做到地面無煙頭,無紙屑,地痰跡,無污印,垃圾清運採用塑料袋,以防垃圾清運時再污染。

(4)綠化:負責小區綠化,四季維護樹木,花草,修剪花木,維護綠化景觀。

(5)車輛交通管理:對機動車輛進入小區加以限制,保持小區寧靜的氣氛。

(6)有償服務:代請保姆,代為購物,你訂機票,接送孩子,照顧老幼,病殘,打掃客户衞生,成立老年活動中心等生活服務系列。

(7)有償中介服務:代業主出租、出售小區住房。

(8)設立便民的小型超市、便民商店等。

三、 物業管理

1.管理公司

根據管理公約的條文,____________物業管理有限公司已被委聘為小區之物業管理公司。

2.管理公司之代表權

管理公司有絕對的權力代表各業主及用户就有關管理本小區之一般事務與政府公共事業機構和團體進行磋商及處理有關問題。

3.公共地方及設施管理

管理公司根據管理公約條文所賦予的權力,將管理及負責所有公共地方、小區結構、電梯、泵房、綠化及其他公共設施及設備之保養、維修及管理。

4.管理職員

為提供完善之管理服務,管理公司僱有專業管理人員及專業維修承造商負責小區一切日常管理及維修事務。請各業主及用户切勿要求任何管理公司職員作麼人性質服務,所有管理員工一律不準向業主,租户。住客或任何承造商收取管理賞賜或其他利益。

5.建議及投訴

任何人士若對小區環境及管理欲作出建議或投訴,請以書面形式通知管理公司。

6.小區管理處辦公時間

小區管理處辦公時間為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在上述時間以外,小區監控中心仍有值班職員為客户服務。

管理公司電話(辦公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管理處電話(二十四小時服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 管理費用

1.管理費

管理費乃根據每年度之管理開支預算而制定,計有管理員工薪酬,税收,公共地方水電費、公共地方之清潔費用,公共設施維修費,法律及其他專業諮詢費用、小區保險、第三者保險及管理公司酬金等。管理費金額將根據日後實際支出需要而調整,調整前各業主將獲預先通知。

2.管理保證金及管理基金

各業主應於驗收其單位合格後,立即向管理公司支付數額相當於三個月的管理費用作為履約保證金。同時亦需支付數額相當於三個月的管理費作為管理基金,以支付日常性之管理維修開支。當管理基金不足時,管理公司可發也通知,要求各業主增繳管理基金。各業主不得動用保證金或管理基金,作為抵扣管理公約內所指定各項應付費用。

3.繳付管理費

樓宇管理費於每月10日前繳付,管理公司為各用户專責管理本小區,任何租户延期繳交管理費,管理公司有機根據公約賦予的權力征收利息、催繳手續費用,甚至停止供應水,電及採取適當的法律行動追討。

付款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08:30-20:30

星期六、星期日及假期09:00-17:30

付款辦法:以支票或現金形式直接交往小區管理處。

4.管理費盈虧

小區之管理公約內訂明,如管理費不足以應付各項開支時,各業主須按比例交付不足之數目,如有盈餘,則將會撥入下年度帳目。各業主與用户應相互協調使用期間的費用分攤比例,管理公司最終將以物業業主為法定負責人,而不涉入業主與用户之間之關係。

管理帳項

5.管理帳項以實報實銷方式處理,收入及支出帳項將按時向各業主/租户通知。各業主在繳足所有應付管理費用的,有權向管理公司索取有關帳單副本作為參考。

6.業權轉讓

如有更改或轉讓業權,原業主必須以書面形式通知管理公司,否則仍須負責該單位之管理費用。業權轉讓時,管理費保證金及管理基金,應按管理公司所指定應辦之妥善手續,轉讓予新業主名下。賣方業主自行安排向買方收回上述做主金及基金。

五、 設備及服務

1.電力

各單位都已安裝獨立電箱、電錶及充足的電燈及插座若發現陳舊必須更換,任何電器工程必須由合格(指定)的電器技工進行。

2.供水

小區24小時供應冷、熱水。接駁洗衣機修理水嘴的工作必須由合格技工進行。自來水是利用水壓輸送到各單位的,因此即使是輕微的漏水亦足以引起水浸,外出時必須將水嘴關妥。若因漏水而令小區的公眾地方,設施或其他單位業主蒙受損失,該單位的業主必須負責維修及賠償。

3.煤氣

小區24小時保障煤氣源供應。接駁供氣設備的工作必須由合格(指定)的技工進行。系統若發生泄漏現象,須及時與管理處取得聯繫以免造成更大損失。

4.電話

小區已鋪設電話電纜直達各物業單位,用户可向管理中心申請接線及安裝電話。

5.電梯服務

小區各樓宇備有先進的電梯,為客户提供24小時服務。

6.公共天線

各單位均高有電視天線插位。若需增額外的天線插位時,可通過管理處安排保養承辦商安裝,而費用應由有關業主負擔。根據小區公約條文,所有單位均不得安裝任何室外天線。

7.消防系統

小區的消防設備含每層設置的消防栓,由管理員24小是值班,監察消防系統的運作。

六、 裝修管理

1.政府法規、公約條文

用户在室內進行任何工程,必須事前確定該項工程是否牴觸有關政府部門之法例及管理公約條文,若所進行工程發生違反法規條文情況,用户須將改變部分恢復原面貌,直至有關方面滿意方面的資料,業主可先向管理公司問詢。

2.用户在單位內施行各類裝修工程必須確保不影響樓宇結構和原有系統,並須書面通知管理處,提交有關裝設計圖及向有關政府部門申請,待申請批准及繳納裝修押金及第三者保險後,方可開工。

3.裝修保證

(1)裝修押金--此押金由管理公司按單位面積制定,並由管理公司保存,作為保障裝修期內,承辦商或其工作人員對小區物業或其他單位造成破壞、損耗、塗污時作適當處理。工程完成後,經管理公司檢查完畢,才會按實際情況作全部或部分發還。

(2)第三者保險-為減少在裝修時發生意外所導致損失,承辦商應購置工程期間第三者保險,金額方面由管理處視其單位及工程大小評定。

4.裝修規則

(1)提供足夠之保護防禦設施予樓宇內之結構、裝置、裝飾等,避免裝修期內有任何損毀。對於樓宇內設備有任何損毀或因缺乏防禦設施而導致破壞,包括裂痕、污漬等,有關業主需賠償一切修繕費用。

(2)裝修期間不得佔用小區內公共地方,為保障其他業主及其他用户的利益,基有任何人士及物業本身各部分受到直接或間接損害,將由有關用户負責及賠償。

(3)儘量提供足夠防禦措施減抵裝修期內收到之塵埃、噪音和氣味等,令小區內其他業主、用户不要受到干擾和感覺不便。

(4)施工現場必須備有緊急醫療藥品,必須有足夠防火設備,如惡意火險等,以備發生事故時緊急應用。

(5)不得在通道走廊、其他公共地方或跨入其他業主單位進行裝修工程。

(6)所有通道走廊或其他公共地方不得放置或儲存任何建築裝修物品、工具或廢料等。

(7)不可在小區內之消防喉取水作調製混凝土、清洗地方或其他用途。

(8)裝修工人必須空着適當的衣服及不得赤足出入工作範圍,以防發生意外及有礙觀瞻。

(9)所有裝修工人在小區範圍內必須掛上管理公司發出的工作證,工作證每天上班向管理處登記領取,每天下班時必須交回管理處,如有任何損壞或遺失應立好賠償,否則嚴禁進入小區範圍內或在物業範圍內進行工作。

(10)所有機器、工具、設備、包裹或建築裝修材料等,若要搬離小區範圍,必須先填妥管理公司特定出門許可證再經檢驗始可放行。

(11)裝修承造必須對其本身用具、設備及建築材料等承擔保管責任,管理公司概不負責任何損失或遺失。

(12)切勿將混凝土、沙石、瓦礫或其他雜物倒入坐廁或排水渠內。

5.物業外牆

所有用户皆不得改拆、更改或干擾物業外牆及公共地方設備,或改造任何排水喉管。此外,更不得加高任何招牌、帳篷、窗花、鐵籠、花架、天線或將其他物品裝置物業外牆上。

發現任何上述違章行為,業主/用户將需承擔所修正工程及管理公司額外工作負擔費用。

6.裝修承造商

各用户所聘的指定裝修承造商在進行工程時有任何疏忽而造成公共地方、設施損毀或對其他住户物業構成破壞,有關用户必須負責所有賠償損失,因此在選聘裝修承造商時必須小心謹慎。

七、 人往前期的特別服務

尊敬的業主:

歡迎您入住____________物業管理有限公司小區管理處負責及管理的小區,並對您給予公司的理解和支持表示感謝,在這裏您將充分享受到____________物業管理有限公司小區管理處為您提供的完善、高效的服務。

為了便於您儘快、順利地進駐小區,管理處開辦了裝飾、搬家業務,如您需要,請儘快與我公司聯繫。

聯繫電話:(裝飾):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搬家):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 業主及用户的其他責任

1.物業用途限制

各用户不得將其單位用作非法或不道德或與土地批文、政府用途、管理公約等許可告示相牴觸的用途。

2.飼養寵物

住户所飼養的寵物,必須在管理處指定地方排匯及做廢物處理事宜。

3.噪音氣味

為優質環境寧靜用户切勿在其室內發出噪音或氣味,滋擾其他用户。

4.公眾通道

必須優質所有走廊、通道及樓梯暢通無阻。為保護各業主/用户自身安全起見,遇有任何公共走道阻塞時,應立刻通知接待中心。若發現其他用户做出防礙公眾利益,阻塞走道等行為,更應主動舉報。

5.景觀物品

各用户不得在任何公共地方進行洗滌、晾曬、熨燙衣物或其他物品。

6.神位

為保持環境清潔衞生,所有用户禁止在門前或公共地方擺設神位及燃點香燭。

7.電梯服務

嚴禁使用客梯作送貨搬運物品用途,一切物品的運送,必須用管理公司指定的貨梯進行。

8.危險物

各業主不得在小區範圍內搬運,儲存及使用危險、易燃或易爆的物品。

9.鐵閘/卷門

各用户不得在其單位大門外或窗口裝置不符合管理處規定的不安全合格的鐵閘工窗花。

10.營業經商

除非得到管理公司書面批准確,所有用户不得在小區物業的公共範圍內擺設任何沒用物品或進行各種形式的宣傳、經工業品、販賣活動,包括張貼、派發商品、樣品、宣傳品等等。各用户及外來訪客亦不可在此範圍內向其他住户進行派發物品、推銷或任何形式的磁擾。

11.法律糾紛

業主或用户在小區物業範圍內,因自身問題而引發的法律糾紛及事故,必須自選承擔所有法律及經濟責任。管理公司承受牽連而須進行額外工作及開銷,亦將由相關物業業主/用户承擔。

九、 保安/安全

1.為保障安全,所有的小區居住的業主及其僱傭人員,均應辦理住客證。

a.辦理住客證請與管理處聯繫,書面寫明人員姓名並交一寸照片一張,證件需繳納押金。

b.若有人員變動,應及時到管理處發放或註銷證件手續。

c.住客證或臨時工作證不慎遺失,請及時報告管理處,並辦理補證手續(與開始輸時手續相同)

2.大樓進出憑住房證,並於每晚23:00靜樓。

3.小區每24小時均有保安人員值班和巡邏,請業主/用户配合保安人員工作以保障所有入住小區住户的安全,並請注意以下幾點:

a.若發現任何可疑人物,請在安全情況下立即通知管理人員或管理處。

b.對進入大樓的訪客將要求做會客登記,每天23:00以後的訪客保安人員應先與住户聯繫,得到允許後方可探訪。

c.房間無人時,請鎖好門窗。

d.無人在室內時,關閉所有電器用具。

e.不要在禁止吸煙場所吸煙,尤其是在電梯內;在可吸煙場所,應處理好煙蒂和火種。

f.定期檢查,維修電器設備、電線和滅火器等。

g.發現有不明氣體時,不可開關電器包括使用電話,離開單位後,鎖好門窗,立即通知管理人員或管理處。

h.攜出大件物品及搬運貨物出小區、住宅樓,必須到管理處提出申請並開具出門許可證。辦理該手續須憑住户證親自前往辦理。

i.住宅單位用户切勿隨便開門給陌生人,開門前必須先從防盜眼辨別訪客。

j.與監近用户互相認識,保持聯繫,以便朋友家能夠互相照應。

k.如遇緊急情況時可直接報警(撥電話110)或直接打電話通知公安局總值班室。

l.如不幸被賊匪光顧,不應移動、清抹或洗滌任何現場物品。當情況安全後,立即通知管理處。

4.除保安員外,物業亦高有先進保安裝置以確保各業主及用户安全。

5.住房保安

各用户如需在其使用單位範圍內,自行聘用專職空着制服的私人保安員,必須事先向管理公司作書面申請,詳列人員數目,值班時間及所填單位名稱,並須保證這些專職人員不得空着制服在小區公共地方活動,以免造成管理混淆及引起誤會。

十、關於業主安裝防盜門、窗的有關辦法

為了保證業主對其住宅單位的安全需要,管理處允許在各住宅單位安裝我方指定的防盜門、窗、並由管理處指定的安裝隊伍進行安裝,規格、樣式及顏色由管理處指定,業主自己切勿私自購置指定之外的防盜門窗,以及由指定之處的安裝隊安裝。以上務請業主遵照執行。

十一、防火

1.防火措施

小區物業內部裝置有滅火設備,用户應熟悉各項設備的位置及使用方法,用户必須緊記除救火外,不得使用消防栓及各種設備作其他用途。

2.防火知識

切勿令電線負荷過量或在同一插座接下來多種電器,例如電爐、熨斗電飯煲或吹風筒等,以免由於負荷過量而導致火警。

請遵照法例法定,切勿在單位內儲藏易爆易燃物品,最後離開單位前,檢查並保證煙頭已熄滅,並把全部還在開動的電器關閉。

易燃及危險性物品應放置在孩童無不觸及的地方。

請保持走廊、樓梯及防火通道暢通。

防火門必須保持經常關閉。

如遇到易燃物品氣味時,切勿觸動任何電器(包括電話、門鈴、電動玩具等)開關,小心打開所有窗户,門,讓空氣流通,然後離開現場及儘快通知管理處。

3.如遇火警時應採取的措施

保持鎮定

撥打電話119通知消防局

打破安裝在走廊的防火警鐘玻璃,按警鐘示警。

及時通知小區保安管理員或管理處,如時間許可,應通知監近用户。

如遇到濃煙,應儘量貼近地面,並以濕毛巾覆蓋面部。

不要乘搭電梯,應用樓梯逃生。

儘快前往小區地面或空曠地方。

4.防火演習

管理人員將定期進行防火學習及試驗各項救火設備。

十二、清潔

管理公司已僱有清潔工人負責保持公共地方清潔,但仍有賴全體用户的通力合作,維持社會公共道德,才可確保地方清潔。

用户內部的清潔、衞生、防蟲工作,應由用户自行負責,或委託管理公司之指定承包商處理。

大樓住房應將其室內垃圾用塑料代包裝妥當,擺放在管理處所指定的位置,清潔工人每天將會依時清理,切勿將垃圾堆放在樓內或小區的任何地方。

十三、 衞生管理細則

為給業主創造出一個優雅、清靜的居住、休閒環境,管理公司物制定衞生管理規定,條例如下:

第一條 公司將組織大量人力、物力對公共場所、設施進行定期的清理、消毒、維護,發現問題及時解決,使你充分享受舒適安全的生活及居住環境。

第二條 公司將定期進行消滅“四害”工作,絕不讓其滋生、蔓延。

第三條 請業主勿將廢物扔至樓下,應放入樓層或樓外指定垃圾存放處,由清潔工人每天定時打掃、清運。

第四條 禁止在小區內隨地吐痰、亂扔紙屑、果皮等廢棄物。

第五條 禁止在小區建築上張貼裝修、標語、廣告等。

第六條 禁止在公共場所搭建違章建築。

第七條 禁止破壞公共設施,保護其清潔、完整。

第八條 禁止踐踏草坪、損害綠化設施。

第九條 業主裝修後的垃圾,請放在室內,由清潔員每日一次進行清理,禁止堆放在樓內或小區街道上。

十四、 保險

管理公司已為小區的所有公共設備購置保險,有關保險費將由管理費中預算支付。各用户若認為有需要,可以自行為其單位的室內裝置購買保險。

各用户不得做出與小區管理公約相違背的行為,或甚至導致物業保險無效,或令該保險提高之行為,如有此類事情發生,違約用户需對此而產生的所有開支及損失負責。

十五、 常用電話號碼

夜間值班定:

火警:119

派出所:

匪警:110

醫院:

 急救:120

十六、 結語

為使購買小區的所有業主/住户能享受幽雅、寧靜、舒適、安全的居住環境,物制定本住房手冊。本手冊所列各條款,純為業主/住户之利益着想,敬請各位合作。

業主應將手冊有關條款告知家中各人,若有任何疑問,請向本公司或管理處查詢,本公司將樂意盡力協助。對各位的真誠合作謹致謝意。

並祝各位喬遷之喜,安居愉快。

____________物業管理公司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wjfww.com/hetong/fuwu/e6o6km.html
專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