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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產居間服務合同

房地產居間服務合同

居間合同是向他方報告訂立合同的機會或者提供訂立合同的媒介服務的一方為居間人,接受他方所提供的訂約機會並支付報酬的一方為委託人。以下是本站小編整理的房地產居間服務合同範本,歡迎參考閲讀。

房地產居間服務合同
房地產居間服務合同範文篇一

委託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間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間方受委託方委託,雙方就居間方向委託方提供有關居間服務、顧問服務等事項,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合同標的物

居間方向委託方提供土地的轉讓。

第二條 居間方義務

1.居間方應積極認真地把委託方介紹給項目業主,並及時溝通情況。

2.居間方協助委託方做好該宗土地項目的前期投資策劃及溝通工作

3.居間方應積極努力做好居間介紹,協調有關矛盾,促成委託方與項目業主方簽訂合資或轉讓合同。

4.居間方應協助項目當事人做好有關部門對項目的技術指標的審批工作,促成項目成功簽約。

第三條 委託方義務

委託方承諾一旦本項目業主與委託方簽訂項目合資或轉讓合同,並實際支付土地款項後,委託方即應承擔向居間方支付服務費的義務。

第四條 居間服務費

1.居間服務費的標準:

委託方與投資方簽訂的針對本項目整體合資或轉讓合同總金額(不論何種形式)的(居間方開具正式合法發票)。

2.居間服務費的支付辦法:

委託方與項目業主簽訂合資或項目轉讓合同,並實際支付土地款項後(包括定金),居間費按該合同簽訂的具體價格和付款進度同比例支付。

第五條 誠信原則

1.如果委託方與投資方在本合同委託期內,未能達成合作協議,沒有徵得居間方的書面同意,委託方不應再與該投資方進行協商並簽訂合作協議,否則居間方有權請求委託方按本合同第四條支付服務費。

2.如果委託方以相關企業或在_________當地成立的子公司及一切轉投資公司的名義與(土地項目的業主單位)簽訂本合同標的物的轉讓合同,居間方有權請求委託方按本合同第四條支付服務費。

3.本合同的有效期(委託期)為_________天(自本合同簽字生效之日起計算)。居間方在此期間必須積極推動本項目業主與委託方進行實質性洽談,並協助委託方和本項目業主達成實質性成交合同。

4.委託期內委託方未能與項目業主方達成協議時,委託方將不支付居間方任何費用。

5.居間方必須提供真實有效的信息給委託方,如在談判過程中,委託方發現居間方提供的居間信息中有虛假或不真實的信息時,委託方有權向居間方索取本合同標的物最低成交總金額的居間服務費標準30%的賠償。

第六條 合同成立及修改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未經雙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本合同。

第七條 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並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 違約責任

違約責任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條款執行。

本協議共貳頁,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委託方(蓋章):____________ 居間方:(蓋章):__________

法人代表或委託代理人________ ?法人代表或委託代理人________

聯繫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房地產居間服務合同範文篇二

委託人(甲方): 身份證/營業執照: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聯繫人: 電話: 傳真:

受託人(乙方): 身份證/營業執照: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聯繫人: 電話: 傳真:

甲方欲出售其名下房屋,特委託乙方提供購房人的信息,幫助甲方與購房人簽訂《房地產買賣合同》。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以資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出售房屋的基本情況

甲方房屋位於:_______________ ;建築面積:______________平方米;房屋所有權證號為: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甲方委託事項

1.乙方代為尋找購房人;

2.乙方帶領有購房意向的人實際參觀房屋;

3.乙方向購房意向人提供甲方房屋情況的證明文件等。

第三條:甲方義務

甲方保證其有權出售該房屋。如基於該房屋發生任何糾紛,均由甲方負責。

甲方向乙方提供房屋的權屬證書複印件,甲方承諾該複印件與原件一致;

甲方向乙方提供房屋鑰匙一套。

第四條:乙方義務

乙方應當為甲方尋找合適的買方。

乙方帶領購房意向人蔘觀甲方房屋時,不得損壞屋內設施。

乙方對甲方房屋不享有任何的權利。

第五條:委託期限

本合同委託期限為___ _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期滿之前,甲方不得解除委託。

或甲方可以解除本委託,但因其解除委託行為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合同期滿乙方未找到買家的,本合同終止,乙方向甲方返還甲方提供的材料。 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延長委託期限,並重新簽訂《房地產居間服務合同》。

第六條:乙方報酬

乙方完成居間事項,即甲方與乙方提供的買房人簽訂《房地產買賣合同》,甲方向乙方支付人民幣¥____ 元(大寫: 元)的居間服務報酬。該報酬於甲方與乙方提供的買房人簽訂《房地產買賣合同》之日支付。

甲方將居間服務報酬支付至乙方指定的下述賬户,即視為甲方已履行相應的支付義務。

開户行:

開户名:

銀行賬號:

第七條: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應認真履行本合同,如有違約,應賠償守約方的損失。

甲方逾期支付居間服務報酬,自逾期之日起按照每日千分之五的標準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第八條:爭議解決

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的爭議應先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深圳市龍崗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_2_份,雙方各執_1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房地產居間服務合同範文篇三

賣 方:發證地:

賣 方:發證地: 代理人: 身份證號碼:

居間方: 地 址:

各方在平等、自願、合法的基礎上達成以下協議(本合同中所有幣種均指□人民幣□港幣):

一、賣家出售的房屋位於深圳市 區 的房產(以下簡稱“該物業”)。建築面積約 平方米(以房地產證或政府測量機構所確認的面積為準)。該物業的房地產證號碼為 ,目前物業管理公司為 ,物業管理服務費為每月每平方米 元。

二、該物業的抵押情況:

1、該物業沒有設定抵押,賣方對該物業享有完全的處分權。賣方須於簽署本合同後 日內將紅本房地產證原件交予居間方。

該物業處於抵押狀態,賣方自行贖樓,並承諾於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內還清貸款,辦妥註銷抵押登記手續。賣方須於註銷抵押登記後叁日內將紅本房地產證原件交予居間方或居間方指定的擔保公司。

該物業處於抵押狀態,賣方委託擔保公司贖樓,並於簽署本合同之日起 日內完成全權委託公證予擔保公司,並與擔保公司簽訂擔保贖樓的服務合同,辦理贖樓手續,買方應予協助,擔保贖樓收費項目以擔保公司的服務合同為準;如賣方無法取得擔保公司提供的贖樓擔保,賣方應在本合同約定的簽署《深圳市二手房買賣合同》日期之前自行將房地產證贖出並註銷抵押登記,以確保本合同可以順利履行。

2、該物業的租賃情況為: □無租約 □有租約 月租金 元整(小寫 ),租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賣方承諾在簽署《深圳市二手房買賣合同》前取得承租人的放棄優先購買權或放棄購買權之書面聲明,否則視為賣方違約。賣方須於 前協助買方與承租人簽訂新的租賃合同,同時賣方須將承租人已交賣方之租賃押金∕保證金及租金(若有)轉交買方,買方自 時起享有賣方在原租賃合同項下之權利義務。

3、該物業所附着的户口,賣方保證於收到該物業轉讓總價款之日起 日內將該物業內所有户口遷出,逾期則以該物業轉讓總價款為基數按每日1‰向買方支付違約金。

三、成交價格、付款方式及資金劃轉方式

1、經買賣雙方協商一致,該物業成交價格為 元整(小寫 元)。

2、付款方式:雙方在簽署本合同時向賣方支付定金 元(□向賣方直接支付□由居間方監管)。本合同簽署後 日內,買方向賣方支付第二筆定金 元(□向賣方直接支付□由居間方監管)。在雙方完成該物業的交易時該定金自動轉向為第一部分樓款。第二部分樓款為_________ ___元(小寫 ),付款方式如下:□A、一次性付款:上述第二部分樓款買方須在簽署本合同 個工作日支付至居間方指定銀行的第三方監管賬户。 □B、銀行按揭付款:a、買方在 年 月 日前將預估首期款 元(小寫 )支付至居間方定銀行的第三方監管賬户。 b、買方在 年 月 日前向銀行提交抵押貸款申請的相關資料,抵押貸款金額以銀行承諾發放貸款金額為準。在銀行承諾貸款並出具“承諾書”之日起2個工作日內,買方需補足首期房款並完成監管手續(首期款多退少補),即上述第二部分樓款總額減 去銀行承諾貸款之金額為準確的首期款,並向居間方支付按揭服務費 元。買賣雙方須在本條a、b中約定的時間之前或當日與 居間方指定的監管銀行簽署資金監管協議,如未及時簽署資金監管協議的,違約方須以該物業轉讓總價款為基數按每日1‰向守約方 支付違約金。 c、該物業成功轉名到買方名下3個工作日內(以有關部門答覆日期為準)買方須在居間方的協助下持本人有效證件到有關部門繳納 税費及領取新房地產證,負有抵押義務的,須即時辦理抵押登記手續。買方逾期取證的應以該物業轉讓總價款為基數按每日1‰向 賣方支付違約金。

3、交付標準: □毛坯 □裝修(附傢俬清單)賣方應於: □收到全部樓款(不含交易押金) 當日 □ 將該物業交付買方,並履行下列手續:

(1)、買賣雙方共同對該物業及附屬設施設備、裝飾裝修、相關物品清單等事項進行驗收,記錄水、電、氣表的讀數,並辦理交接手續;

(2)、交付該物業鑰匙

4、賣方預留 元(小寫______元)作為交易押金放於居間方處,買賣雙方同意此交易押金用於支付交樓時需結清的水、電、 煤氣、數字電視及物業管理等費用和按本合同中約定應當由賣方支付的其他費用(此款項由 □在賣方已簽收並託管在居間方的定金或 房款中支付 □賣家另行向居間方支付)。此交易押金將在完成產權轉移,賣方將該物業交付買方使用、結清所有費用並簽署《交樓確 認書》的三個工作日後,由居間方將剩餘部分退還賣方。若賣方尚欠居間方佣金、有未結費用或財物丟失、損毀的情況,賣方同意居間 方有權從此交易押金中扣除。

四、税費承擔(本條約定的所有項目均以實際發生額為準)賣方需付税費:(1)營業税; (2)城市建設維護税; (3)教育費附加; (4)印花税; (5)個人所得税; (6)土地增值税; (7)房地產交易服務費; (8)土地使用費(税); (9)提前還款短期貸款利息; (10)提前還款罰息。買方需付税費:(11)印花税; (12)契税; (13)產權登記費; (14)房地產交易服務費; (15)《房地產證》貼花; (16)抵押登記費; (17)借款(抵押)合同公證費;(18)授權委託公證費。其他費用:(19)受籍調查費 ;(20)房地產買賣合同公證費; (21)評估費; (22)律師費; (23)保險費; (24)贖樓費; (25)贖樓委託公證費; (26)提前還款違約金; (27)貸款逾期利息及相關費用; (28)其他 。 經雙方協商,上述 項由賣家支付;上述 項由買家支付。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因法律、法規和政策原因新增的税費,根據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繳納方繳納。

五、關於定金、監管款項

1、買方將定金按照本合同約定存入居間方監管賬户,即視為賣方收訖。

2、居間方監管賬户 户名:泛城房地產顧問(深圳)有限公司

① 開户行:招商銀行金中環支行 ② 開户行:農業銀行地王支行

帳 號:755903731710402 帳 號:41000400040015531

③ 開户行:中國銀行人民南支行 ④ 開户行:工商銀行深圳分行深港支行

帳 號:823307910208091001 帳 號:40000291

買賣雙方同意居間方隊監管款項的處理按以下條件操作:

1)、第一筆定金 元整(小寫________________)在符合以下選項________時轉付賣方,

2)、第二筆定金 元整(小寫________________)在符合以下選項________時轉付賣方。

A、賣方將房地產證原件交予居間方,經居間方查檔確認產權清晰、有效且無抵押無查封;

B、已贖出賣方房地產證並已註銷抵押登記,經居間方查檔確認處安全清晰、有效且無抵押無查封;

C、賣方完成全權委託手續予居間方指定的機構或個人,受託方已收到全部公證書原件;

D、其它:

居間方必須在確認符合放款條件後的第三個工作日內按以上約定的金額(不按利息)支付賣方。

3、本協議第五條中約定的金額以轉賬方式支付賣方,賣方指定的收款賬户為:

户名: , 開户行: ,賬號: 。

注:若賣方需要變更該收款賬號,應在居間方放款之前以書面形式通知居間方。

六、違約責任

買方或賣方逾期履行本合同約定事項的,逾期履行在 日內,違約方應以該物業轉讓總價款為基數按每日1‰支付違約金,雙方同意合 同繼續履行;逾期超過 日,守約方有權解除合同,並可選擇定金罰則或要求違約方支付該物業成交總價款百分之 的違約金。

七、二手房買賣合同的簽訂與產權轉移登記:

買賣雙方須在 年 月 日前簽署《深圳市二手房買賣合同》,同時向產權登記機關申請辦理轉移登記手續。

(《深圳市二手房買賣合同》未約定不明及本合同有相沖突之處,以本合同為準。)

八、佣金(居間報酬)或居間費用(從事居間活動之必要費用)的支付

1、買賣雙方簽署本合同後,應當在簽署《深圳市二手房買賣合同》之前向居間方支付佣金(居間報酬),各方同意:買方支付 元;賣方支付 元。

2、買賣雙方在簽署本合同後未按約定簽署《深圳市二手房買賣合同》,則基於居間方已從事的居間活動及已提供的服務,買賣雙方須於次 日向居間方支付居間費用,各方同意:

若賣方原因造成無法簽署《深圳市二手房買賣合同》,則賣方同意支付居間方相當於第八條第1項約定佣金總額的30%作為居間費用; 若買方原因造成無法簽署《深圳市二手房買賣合同》,則買方同意支付居間方相當於第八條第1項約定佣金金額的30%作為居間費用;

3、逾期支付上述費用,應按逾期金額每日5‰支付逾期付款違約金。

九、特別條款

1、買賣雙方向居間方所留地址、電話、傳真等為互相聯繫、通知、發送文件之用,必須真實、有效,本合同所有通知事項皆通過前述方式之一進行;前述地址、電話、傳真等如有變更,需書面通知居間方。

2、 10%的標準賠償居間方、守約方的損失

3、各方清楚並同意:居間方所作出之口頭陳述必須以書面形式確認生效,居間方所出具的所有文件(包括“承諾書”)、收據等,須蓋有居間 方的公章、合同章或財務章方為生效,否則居間方有權不予認可。

4、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由各方有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均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裁判結果對各方均 有約束力。

十、備註條款(如備註條款與本合同前述條款有衝突的,以本備註條款為準): 2、若買方或賣方並非本人親自簽署合同,則簽署人應當取得合法、完整的授權,否則簽署人應當承擔締約過失責任(按本合同成交總價款

十一、本合同一式三份,自各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附件及補充協議等構成本合同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經辦人: 賣方簽署 買方簽署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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