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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產居間合同樣本3篇

房地產居間合同樣本3篇

居間合同是由居間人向委託人提供居間服務的合同。居間人向委託人報告訂立合同的機會或者提供訂立合同的媒介服務,委託人是否與第三人訂立合同,與居間人無關,居間人不是委託人與第三人之間的合同的當事人。以下是本站小編今天為大家精心準備的:3篇房地產居間合同樣本。內容僅供參考,歡迎閲讀!

房地產居間合同樣本3篇

房地產居間合同樣本一

委託方需購買___地區房地產,因缺乏賣方信息,特委託___縣信息服務社能提供與出售房地產方訂約交易的機會, 委託方必須保守居間方為其所提供的各處房地產出售方的信息祕密,不準披露或者允許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信息祕密 。經雙方協商一致特簽訂本合同共同信守、不準反悔,否者均按違約論處。

一、委託方______家住____________因居住需要,需購買___地區房地產,為便於聯繫,由______為代表前來簽約,要求居間方提供能與出售房地產方訂約交易的機會。

二、當居間方提供房源信息,且得到委託方認可後,居間方也就是完成了本合同的義務,至於以後實際交易額的多少,及契約的簽訂等,由委託方與出售方自行協商而定,如委託方需要,居間方也必須無條件參與。如委託方認可後而沒有成交的,居間方必須無條件繼續為委託方提供能與出售房地產方訂約交易的機會(信息)。

三、本合同從簽訂之日起,居間方即要提供符合委託方需要的房地產出售信息,居間方所提供的信息且得到委託方認可並與出售方簽訂交易協議時,委託方就必須立即支付給居間方佣金(信息費)。佣金(信息費)按房地產成交總額的______ %計算(人民幣一次性支付)。

四、凡是經居間方提供的房地產出售方信息,或借委託方之名實際為其親屬、朋友而獲取信息的,不論委託方(包括其親屬、朋友)在什麼時間、採取何種方式進屋居住的,或雙方簽訂交易協議後,如單方或雙方毀約的,即視作居間方已完成本合同的義務,原約定佣金就必須支付,居間方不負任何責任。

五、委託方違約的,除了支付約定的佣金外,還應支付原約定佣金______倍的違約金,並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居間方必須遵守諾言、公平合理,不得故意提供虛假信息,否則必須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

六、本合同在履行中若發生爭議,協商解決不成時,雙方均可向①縣人民法院起訴。②市(縣)經濟合同仲裁機關申請仲裁(只選其一)

七、經居間方提供信息,並實際已瞭解的房地產:

八、諮詢登記費______元,本合同有效期限________________。

九、本合同一式貳份,雙方各執一份,在雙方簽字後當即生效,在完成委託各自履行後,本合同自行失效。

委 託 方:(代表人) 委 託 方:(代表人)

聯繫電話: 簽約地方:

聯繫地址: 委託方電話:

簽約:年 月 日

房地產居間合同樣本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本着平等、自願、誠實信用的原則,就甲方委託乙方代理出售房屋之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資共同恪守遵行。

第一條 房屋情況概述

甲方委託乙方出售的房屋(下稱該房屋)的基本情況如下;

1.1 甲方為該房屋的所有權人,房屋所有權證號為;

1.2 該房屋位於_____市;

1.3 該房屋的建築面積為______平方米(以房屋權屬證書登記面積為準)。

上述相關信息由甲方提供,甲方應保證相關信息的準確性、真實性。

第二條 甲方應提供的相關證件、證書等資料

簽訂本協議時,甲方須向乙方提供如下證件、證書等資料:身份證件;房屋權屬證書;結婚證;房屋共有人同意出售的證明。

第三條 購房人登記

乙方應為甲方建立購房人登記制度。登記了的客户經甲方確認後,若該購房人在本協議有效期內及協議終止後的____日內,購買了該房屋,甲方均應向乙方支付佣金。

第四條 代理期限

代理期限為:______年。代理期限屆滿後,協議雙方未書面通知對方終止本協議的,本協議代理期限自動展期_____個月。代理期限展期結束後,除雙方另行協商同意延長代理期限外,本協議自動終止。

第五條 佣金

甲乙雙方商定,甲方以______(小寫)元出售以上房屋。(其中包括_____)

乙方將收取買賣之間的差價作為乙方應得的佣金。

上述佣金於甲方與購房人簽訂房屋買賣合同的同時,由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支付。

第六條 甲方義務

本協議中,一方義務即為另一方權利。

甲方應保證其向乙方提供的資料的完整性、真實性、合法性、有效性;不存在任何虛假、偽造情形。

甲方應保證在與購房人訂立房屋買賣合同時,結清該房屋的物業管理費、水費、電費、煤氣費、暖氣費、有線收視費或其他任何與本房屋有關之費用。

乙方可以協助甲方及購房人辦理入住手、立契過户手續及貸款手續(如有)。

第七條 違約責任

甲方因向乙方提供不真實、不合法或無效的相關信息、資料給乙方及 /和他人(包括但不限於購房人)造成損失的,甲方應承擔全部的賠償責任。

本協議有效期內,甲方私自與乙方介紹的購房人訂立房屋買賣合同的,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並支付相應的佣金。

甲乙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賠償對方的損失。

第八條 不可抗力

本協議履行期間,如因不可抗力事由導致協議無法履行的,本協議自動終止。雙方互不負違約責任。

第九條 特別約定

1、協議終止(包括提前終止)後起之______日內,甲方不論是直接地或是間接地與乙方尋找的購房人簽訂房屋買賣合同,均應按實際成交價之______%向乙方支付佣金。

2、上述佣金於甲方與購房人簽訂房屋買賣合同、購房人交納首付款的同時,由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支付。逾期未支付的,甲方除支付佣金外,還需向乙方支付相當於全部佣金______%的款項作為違約金。

3、為確定該房屋的實際成交價格,甲方應當向乙方出示其與購房人簽訂的房屋買賣合同。甲方拒絕出示房屋買賣合同的,乙方有權按本次交易的評估價格向甲方收取佣金及違約金。

4、本協議終止後,乙方未能為甲方成功代理出售該房屋的,乙方無須向甲方承擔任何違約責任。

第十條 補充協議

本協議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商達成補充協議。補充協議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條 爭議解決方式

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協議雙方應首先本着友好協商的方式解決。解決不了的,任何一方均可按本協議約定向______市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進行解決。

第十二條 生效

本合同及補充協議均採用中文文本,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條 份數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所有權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房地產居間合同樣本三

編號:

簽訂地點:

簽訂時間:

合同雙方當事人:

委託人甲(出賣人):

地址:郵政編碼:【營業執照註冊號】【身份證號】:

【法定代表人】【本人】:聯繫電話:

委託代理人:聯繫電話:地址:郵政編碼:

委託人乙(買受人):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 國籍:

【身份證號】【護照】【營業執照註冊號】地址:郵政編碼: 聯繫電話:

【委託代理人】姓名: 國籍:地址:郵政編碼: 聯繫電話:

居間人:

註冊地址:  郵政編碼:營業執照註冊號:

法定代表人: 聯繫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委託人甲和委託人乙之間就房屋買賣、兩委託人與居間人之間就居間報酬等事項,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合同標的

委託人甲的房屋坐落於___市___區___路___號___棟___單元___ 室,共___套,

其設計結構為_____總建築面積為___平方米,權屬為___,____房產證號____,房屋落成時間為___年___月,__其他情況___。

委託人乙對上述房屋情況已充分了解,並作了實地勘察。

第二條 委託人甲對居間人的委託事項(與委託書內容相同見附件1)

1、為委託人甲欲賣出的上述房屋尋找買受人,並將該房屋詳細情況以及委託人甲的要求等報告給買受人。同時,將買受人的情況報告給委託人甲。

居間人促成買賣雙方達成房屋買賣意向後,組織雙方簽訂本合同,並負責協助辦理該房屋的產權變更等事宜。

2、****

第三條 委託人乙對居間人的委託事項(同委託書內容,見附件2)

1、委託人乙欲在___市___區___地段購買___房屋___套,面積為___平方米。

委託居間人搜尋信息,並及時報告委託人乙,以便促成委託人乙購買房屋的目的。

居間人促成買賣雙方達成房屋買賣意向後,組織雙方簽訂本合同,並負責協助辦理該房屋的產權變更等事宜。

2、****。

第四條 居間人完成委託任務的報酬

居間人業已完成本合同項下委託人雙方委託之事項,委託人雙方自願選擇下列第_____種方式向居間人支付報酬:

1、按合同標的___%的比例支付(具體數額為小寫___、大寫___ ),其中委託人甲___%(具體數額為小寫___,大寫___),___委託人乙___%,(具體數額為小寫___、大寫___)。

2、委託人雙方一次性支付居間人人民幣小寫___元,大寫____。其中,委託人甲___元,大寫___ 。委託人乙___元,大寫___ 。

交付佣金的具體時間:_______。

交付方式:__________。

第五條 居間人沒有完成委託任務的費用收取

居間人沒有完成委託人指示的委託任務的,不得收取報酬,但可以按實際支出收取一定的費用,委託人雙方自願選擇下列第___種方式向居間人支付費用。

1、一次性向居間人支付人民幣_____元,由委託人雙方各自分別承擔___%。

2、根據居間人的實際發生費用(以發票、車票等為證據),由委託人雙方各自承擔__%。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居間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屬於違約:

(1) 無正當理由擅自解除合同的;

(2) 與他人串通,損害委託人雙方的利益的;

(3) 干預委託人買賣房屋的自主意願,代替委託人其中的一方與另一方談判、簽約等,損害了另一方的權益的;

(4)居間人違約的,應當承擔本合同居間人預期獲得佣金總價款的_____%。居間人因違約行為,給委託人任何一方造成經濟損失,且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的,居間人應當就損失的差額部分向受害人予以賠償。

2、委託人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於違約:

(1) 無正當理由擅自解除合同的;

(2) 相互或與他人串通,損害 居間人利益的;

(3) 未能按照委託書或本合同的委託事項向居間人提供相關房產證件、文件、合同、身份證件等,致使居間人無法完成居間任務,且給居間人造成實際損失的;

(4)委託人違約的,在以下款項中選擇:

1、已經向居間人交付定金的,不得索回定金;

2、按照居間人在本合同中應當獲得的佣金予以賠償;

3、按照本合同標的物總價款的_____%賠償於居間人。

第七條 本合同解除的條件

1、當事人就解除合同協商一致的;

2、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

3、在委託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義務的;

4、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義務,經催告後在_____個工作日內仍未履行的;

5、當事人一方因其他原因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

第八條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限為天。本合同一式_____份,當事人各一份,備案一份。

第九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當事人三方協商解決,也可以到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 其他約定事項:

第十一條 本合同未作規定的,當事人可以補充協議。補充協議有困難的,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以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委託人甲:委託人乙:居間人:(章)

(簽章)(簽章)(經辦人簽字)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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