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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技術服務合同(精選8篇)

工程技術服務合同(精選8篇)

工程技術服務合同 篇1

甲方:

工程技術服務合同(精選8篇)

乙方:

乙方應甲方邀請承包甲方公司技術部的全部技術工作,雙方確認技術部承包的“責、權、利”如下:

一、責任:

對公司客户需求並簽訂合同的產品,提出設計方案,經公司決策批准後負責生產過程中的技術、組織、質量監督,應達到合格產品。

經濟技術責任工程師簽字合格的產品方可出廠。嚴格執行公司關於產品質量、獎優罰劣規定,下大力量創建名牌產品。

對公司提出要求技術部研發的新技術、新產品,由技術部調查研究後上報項目建議書和研發經費預算,經公司決策層批准後,試製的技術組織由技術部負責。試製的產品交公司決策層驗收後進入產品中試和生產,按要求另做預算,由公司組織實施。小試和中試過程由於研發費用不足不能保證按預算撥付,造成中斷和停止,其經濟責任由甲方負責。

二、權利:

工程部按公司要求提出的產品設計方案經批准後不得隨意變動修改。如在試製生產過程中發現需要改進的問題,經技術部提出改進方案報公司決策批准後方可進行。

凡研製生產的創新產品由公司向有關部門申請專利,批准後的專利產品所有權歸公司,專利發明權歸技術部或責任工程師。

三、經濟利益:

為保證技術部工作持續開展和創新產品的開發、試製,公司在流動資金項目中撥付元專項資金予以保證,並做到專款專用。一是支付按公司標準,用於日常生產中技術部工作人員的勞動報酬;二是按新產品試製、生產的預算,用於技術部必須的調研費、資料費、設計費、試製費等開支。

上述費用由技術部負責人提出費用申請,公司負責人籤認由財務部撥付。

四、本合同從20 年十一月一日至是二月二十一日為試行期。20 年一月一日簽訂正式合同。

五、本合同按《甘肅省技術市場管理規定細則》有關規定辦理。發生具體問題雙方可協商解決。

六、本合同自公司將專項資金落實到位即有公司負責人籤認,財務部蓋章確認,交技術部負責人開始執行。

甲方:

乙方:

二〇___年十月三十一日

工程技術服務合同 篇2

甲 方: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乙 方: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甲乙雙方在平等、互利基礎上,經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工程試驗技術服務合同。

第一條 技術人員

1.應甲方邀請,乙方同意派遣_名試驗工程師及若干(根據現場施工階段實施安排)試驗檢測員組成的工程試驗技術服務組,於_年_月_日赴___________合同段項目部;

2.受甲方邀請的乙方工程試驗技術服務人員應有準備,並且願意同_______________合同段項目部甲方的公司的工程人員共同工作。

第二條 法律約束

乙方人員在__________合同段項目部期間,應服從甲方的管理規章制度約束。

第三條 權利和義務

甲、乙雙方執行合同期間,甲方同意:

1.為乙方技術服務組人員免費提供設備齊全的住宿;

2.為乙方技術服務組人員免費提供交通工具;

3.免費提供乙方必要和充分的勞保用品;

4.為乙方技術人員免費提供人壽保險;

5.為乙方技術服務組人員免費提供足夠的辦公設施和用品;甲、乙雙方執行合同期間,乙方同意:

1、保證對甲方工程建設提供準確可靠的試驗檢測數據,並對工程建設中的試驗檢測數據負全部責任;

2、負責及時準確的對業主及監理試驗室進行上報各種試驗報表和相關資料;

3、負責工程中現場和室內所有的工程試驗技術工作;

第四條 其他約定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通過友好協商解決。

雙方對本合同的解釋如有不同意見,發生分歧和爭執,或由本合同產生或與本合同有關的其他事項,應根據我國的現行法律,提交相關仲裁機關解決。

第五條 期限

本合同的執行從____年_月_日開始至甲方工程完工為止。

第六條

本合同共兩份,雙方各執一份,並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甲方名稱:

代表人: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名稱:

代表人: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技術服務合同 篇3

本合同由 _______________(以下稱甲方)和 _______________(以下稱乙方)簽定。

一、合同宗旨

為了發展旅遊事業,經雙方協商同意,甲方向乙方購買2條滑索。乙方按下述條款向甲方提供本合同所規定的規範和性能的滑索設備和相關服務。

二、技術規格

滑索條數:__________條

滑索水平長度:__________ 米

滑索上下站高差米:__________米

三、供貨範圍

乙方將按如下範圍向甲方提供設備及相關服務

1、全新未經使用過的設備(見設備清單)。

2.設備的運輸。

3.設備的土建基礎設計。

4.滑索設備的安裝、調試。

5.免費對甲方人員進行理論指導及現場培訓。

四、交貨及工程進展

1.乙方在合同生效後15天內完成滑索的設計,15天內向甲方提供土建施工圖紙。

2.乙方在合同生效後2個月內向甲方提供滑索的全套設備。

3.乙方在合同生效後2.5個月內完成滑索的全套設備安裝調試,並交付甲方使用。

五、價格

合同總額為__________萬元人民幣(__________元人民幣)。

六、付款方式

1.甲方在合同生效後向乙方支付__________萬元人民幣的合同款(大寫:__________元人民幣)。

2.甲方在設備發貨前,向乙方支付__________萬元人民幣的合同款(大寫:__________元人民幣)。

3.甲方在乙方設備調試完成並交付使用後,向乙方支付__________萬元人民幣的合同款(大寫:__________元人民幣)。

七、甲方責任

1.甲方負責地形測量,在合同生效後5天內向乙方提供地形、地質資料及測量結果。

2.甲方在合同生效1.5個月內完成滑索的土建工程施工(含預埋地腳螺栓)並具備在安裝條件。

3.甲方免費提供合同正常進度內的設備保管場地,負責所到設備卸貨和保管工作。

4.甲方負責乙方到現場的工程技術人員的食宿。

5.甲方按期向乙方支付合同規定款項,如延誤時間則工期順延並承擔違約金。

6.甲方負責組織、申請檢測驗收工作並承擔費用。

八.乙方責任

1.乙方對滑索設備及安裝調試的工程質量負責。

2.乙方向甲方提供設備合格證。

3.乙方負責向甲方提供有關滑索的技術資料(使用維護説明書)。

4.乙方無償承擔必要的技術理論和安全規定的講解、指導,並現場對甲方人員進行操作培訓。

5.乙方負責支付其僱員在執行本合同期內因乙方責任的患病、受傷、保險及所發生的費用。

6.乙方協助甲方的檢測驗收工作,並提供應由乙方提供的驗收文件。

九.甲方違約責任

1.甲方中途無故退貨,應向乙方償付退貨貨款,並支付該部分貨款的5%的違約金。

2.甲方逾期付款,按逾期部分款額按每日5‰支付乙方違約金。

十.乙方違約責任

1.乙方中途無故終止合同,應向甲方償付已付貨款,並支付該部分貨

款的5%的違約金。

2.由於乙方的原因不能按期交付使用,應向甲方進行賠償,逾期按合同總額每日5‰支付乙方違約金並在雙方重新確定之日內交付使用。

十一.不可抗拒

如果出現不可抗拒的原因影響合同的執行,雙方本着友好協商的精神解決。

十二.合同仲裁

如發生糾紛,甲、乙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以向項目所在地合同簽定地人民法院起訴,費用由敗訴方支付。

十三、其他

1.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

2.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本着協商的精神解決。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簽字):_________

法人代表(簽字):_________

附件

設備清單

1.鋼絲繩__________根

2.上下站鋼結構架__________套

3.緩衝墊__________件

4.滑輪架__________件

5.吊帶__________件

6.對講機 __________只

7.緩衝裝置__________件

工程技術服務合同 篇4

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委託人)與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諮詢人)經過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委託人委託諮詢人為以下項目提供建設工程造價諮詢服務:

1、項目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

2、項目類別:____________________。

3、諮詢服務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合同的措詞和用語與所屬建設工程造價諮詢合同條件及有關附件同義。

三、下列文件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1、建設工程造價諮詢合同標準條件;

2、建設工程造價諮詢合同專用條件;

3、建設工程造價諮詢合同執行中共同簽署的補充與修正文件。

四、諮詢人同意按照本合同的規定,承擔本合同專用條件中議定範圍內的建設工程造價諮詢業務。

五、委託人同意按照本合同規定的期限、方式、幣種、額度向諮詢人支付酬金。

六、本合同的建設工程造價諮詢業務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開始實施,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終結。

七、本合同一式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各執_____份。

(以下無正文)

(本頁為簽字頁)

委託人(法人公章)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

税號: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

諮詢人(法人公章)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

税號: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 年 月 日

建設工程造價諮詢合同標準條件

詞語定義、適用語言和法律、法規

第一條 下列名詞和用語,除上下文另有規定外具有如下含義。

1、“委託人”是指委託建設工程造價諮詢業務和聘用工程造價諮詢單位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繼承人。

2、“諮詢人”是指承擔建設工程造價諮詢業務和工程造價諮詢責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繼承人。

3、“第三人”是指除委託人、諮詢人以外與本諮詢業務有關的當事人。

4、“日”是指任何一天零時至第二天零時的時間段。

第二條建設工程造價諮詢合同適用的是中國的法律、法規,以及專用條件中議定的部門規章、工程造價有關計價辦法和規定或項目所在地的地方法規、地方規章。

第三條 建設工程造價諮詢合同的書寫、解釋和説明,以漢語為主導語言。當不同語言文本發生不同解釋時,以漢語合同文本為準。

諮詢人的義務

第四條向委託人提供與工程造價諮詢業務有關的資料,包括工程造價諮詢的資質證書及承擔本合同業務的專業人員名單、諮詢工作計劃等,並按合同專用條件中約定的範圍實施諮詢業務。

第五條 諮詢人在履行本合同期間,向委託人提供的服務包括正常服務、附加服務和額外服務。

1、“正常服務”是指雙方在專用條件中約定的工程造價諮詢工作;

2、“附加服務”是指在“正常服務”以外,經雙方書面協議確定的附加服務;

3、“額外服務”是指不屬於“正常服務”和“附加服務”,但根據合同標準條件第十三條、第二十條和二十二條的規定,諮詢人應增加的額外工作量。

第六條 在履行合同期間或合同規定期限內,不得泄露與本合同規定業務活動有關的保密資料。

委託人的義務

第七條 委託人應負責與本建設工程造價諮詢業務有關的第三人的協調,為諮詢人工作提供外部條件。

第八條 委託人應當在約定的時間內,免費向諮詢人提供與本項目諮詢業務有關的資料。

第九條 委託人應當在約定的時間內就諮詢人書面提交併要求做出答覆的事宜做出書面答覆。諮詢人要求第三人提供有關資料時,委託人應負責轉達及資料轉送。

第十條 委託人應當授權勝任本諮詢業務的代表,負責與諮詢人聯繫。

諮詢人的權利

第十一條 委託人在委託的建設工程造價諮詢業務範圍內,授予諮詢人以下權利:

1、諮詢人在諮詢過程中,如委託人提供的資料不明確時可向委託人提出書面報告。

2、諮詢人在諮詢過程中,有權對第三人提出與本諮詢業務有關的問題進行核對或查問。

3、諮詢人在諮詢過程中,有到工程現場勘察的權利。

委託人的權利

第十二條 委託人有下列權利:

1、委託人有權向諮詢人詢問工作進展情況及相關的內容。

2、委託人有權闡述對具體問題的意見和建議。

3、當委託人認定諮詢專業人員不按諮詢合同履行其職責,或與第三人串通給委託人造成經濟損失的,委託人有權要求更換諮詢專業人員,直至終止合同並要求諮詢人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諮詢人的責任

第十三條諮詢人的責任期即建設工程造價諮詢合同有效期。如因非諮詢人的責任造成進度的推遲或延誤而超過約定的日期,雙方應進一步約定相應延長合同有效期。

第十四條諮詢人責任期內,應當履行建設工程造價諮詢合同中約定的義務,因諮詢人的單方過失造成的經濟損失,應當向委託人進行賠償。累計賠償總額不應超過建設工程造價諮詢酬金總額(除去税金)。

第十五條 諮詢人對委託人或第三人所提出的問題不能及時核對或答覆,導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諮詢人應承擔責任。

第十六條 諮詢人向委託人提出賠償要求不能成立時,則應補償由於該賠償或其他要求所導致委託人的各種費用的支出。

委託人的責任

第十七條 委託人應當履行建設工程造價諮詢合同約定的義務,如有違反則應當承擔違約責任,賠償給諮詢人造成的損失。

第十八條 委託人如果向諮詢人提出賠償或其他要求不能成立時,則應補償由於該賠償或其他要求所導致諮詢人的各種費用的支出。

合同生效,變更與終止

第十九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條由於委託人或第三人的原因使諮詢人工作受到阻礙或延誤以致增加了工作量或持續時間,則諮詢人應當將此情況與可能產生的影響及時書面通知委託人。由此增加的工作量視為額外服務,完成建設工程造價諮詢工作的時間應當相應延長,並得到額外的酬金。

第二十一條 當事人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時,則應當在14日前通知對方;因變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損失的,應由責任方負責賠償。

第二十二條諮詢人由於非自身原因暫停或終止執行建設工程造價諮詢業務,由此而增加的恢復執行建設工程造價諮詢業務的工作,應視為額外服務,有權得到額外的時間和酬金。

第二十三條 變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協議應當採取書面形式,新的協議未達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

諮詢業務的酬金

第二十四條 正常的建設工程造價諮詢業務,附加工作和額外工作的酬金,按照建設工程造價諮詢合同專用條件約定的方法計取,並按約定的時間和數額支付。

第二十五條如果委託人在規定的支付期限內未支付建設工程造價諮詢酬金,自規定支付之日起,應當向諮詢人補償應支付的酬金利息。利息額按規定支付期限最後一日銀行活期貸款乘以拖欠酬金時間計算。

第二十六條如果委託人對諮詢人提交的支付通知書中酬金或部分酬金項目提出異議,應當在收到支付通知書兩日內向諮詢人發出異議的通知,但委託人不得拖延其無異議酬金項目的支付。

第二十七條 支付建設工程造價諮詢酬金所採取的貨幣幣種、匯率由合同專用條件約定。

其 他

第二十八條 因建設工程造價諮詢業務的需要,諮詢人在合同約定外的外出考察,經委託人同意,其所需費用由委託人負責。

第二十九條諮詢人如需外聘專家協助,在委託的建設工程造價諮詢業務範圍內其費用由諮詢人承擔;在委託的建設工程造價諮詢業務範圍以外經委託人認可其費用由委託人承擔。

第三十條 未經對方的書面同意,各方均不得轉讓合同約定的權利和義務。

第三十一條 除委託人書面同意外,諮詢人及諮詢專業人員不應接受建設工程造價諮詢合同約定以外的與工程造價諮詢項目有關的任何報酬。

諮詢人不得參與可能與合同規定的與委託人利益相沖突的任何活動。

合同爭議的解決

第三十二條因違約或終止合同而引起的損失和損害的賠償,委託人與諮詢人之間應當協商解決;如未能達成一致,可提交有關主管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根據雙方約定提交仲裁機關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建設工程造價諮詢合同專用條件

第一條 本合同適用的法律、法規及工程造價計價辦法和規定:

第二條 建設工程造價諮詢業務範圍:

“建設工程造價諮詢業務”是指以下服務類別的諮詢業務:

(A類)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投資估算的編制、審核及項目經濟評價;

(B類)建設工程概算、預算、結算、竣工結(決)算的編制、審核;

(C類)建設工程招標標底、投標報價的編制、審核;

(D類)工程洽商、變更及合同爭議的鑑定與索賠;

(E類)編制工程造價計價依據及對工程造價進行監控和提供有關工程造價信息資料等。

第三條 雙方約定的委託人應提供的建設工程造價諮詢材料及提供時間:

第四條 委託人應在 日內對諮詢人書面提交併要求做出答覆的事宜做出書面答覆。

第五條 諮詢人在其責任期內如果失職,同意按以下辦法承擔因單方責任而造成的經濟損失。

賠償金=直接經濟損失×_______%(扣除税金)

第六條 委託人同意按以下的計算方法、支付時間與金額,支付諮詢人的正常服務酬金:

委託人同意按以下的計算方法、支付時間與金額,支付諮詢人的正常服務酬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 雙方同意用 人民幣支付酬金,按 匯率計付。

第八條 建設工程造價諮詢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委託人與諮詢人應及時協商解決;如未能達成一致,可提交有關主管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種方式解決:

A.依法向 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B.提交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附加協議條款:略

工程技術服務合同 篇5

合同類型:

合同編號:

項目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 託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客户)

受 託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工程諮詢單位)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方受託方雙方經過平等協商,在真實、充分地表達各自意願的基礎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和工程諮詢行業有關規定,達成如下協議,並由雙方共同恪守。

根據委託方的委託要求,受託方應根據國家、地區及行業的有關政策、法規及規範要求,按時向委託方提交諮詢成果。

第一條 委託項目名稱及合同類型

(一)委託項目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合同類型

第二條 諮詢項目概況

(一)建設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建設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建設規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項目總投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委託諮詢服務的期限、地點及進度要求

(一)諮詢的期限: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

(二)諮詢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進度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協作事項

為保證受託方有效進行技術諮詢工作,委託方應當向受託方提供下列協作事項:

1、原始設計和工藝文件,□可行性論證報告,□技術評價報告等。(其他具體內容) 。

2、提供工作條件:

3、委託方提供上述協作事項的時間及方式:。

4、本合同履行完畢後,上述技術資料和條件按以下方式處理: 。

5、其它:。

第五條 委託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委託方應在合同約定的時間內提供編制本項目報告所需要的基礎數據和技術資料,並協助受託方收集其他有關資料。

(二)在合同期內,委託方進行與本項目有關的討論、詢價、對外談判、調研考察等彙總後的所有信息資料,應及時提供給受託方,必要時可吸收受託方編制人員參加。造成費用增加和提交成果時間延誤的,按本條第五款規定執行。

(三)委託方按照約定及時向受託方支付本合同費用。

(四)委託方在合同期內項目發生變化時應及時通知受託方。

(五)因委託方責任造成報告重大修改,或返工重做,應另行增加費用,其數額由雙方另行商定,同時,提交成果的時間相應調整,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在合同期內項目發生變化時應及時通知受託方。

(六)受託方提交的諮詢成果,委託方不得擅自修改、轉讓或轉借給第三方使用,否則,由此發生的損失和法律責任由委託方承擔。

第六條 受託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受託方應在合同約定的時間內完成諮詢報告,使本報告達到合同規定的要求。

(二)受託方提供的諮詢成果達不到合同規定要求的,受託方應無條件完善、修改。

(三)受託方應對委託方提供的資料承擔保密義務。

(四)未經委託方同意,受託方不得擅自將諮詢成果提供給第三方使用,否則,由此發生的損失和法律責任由受託方承擔。

(五)受託方應按合同約定向委託方提供諮詢報告 份。若委託方要求增加諮詢報告份數,受託方將按本單位規定收取諮詢報告的文印工本費。

第七條 合同金額與付款方式

(一)合同金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付款方式

1、一次總付

在委託方驗收合格後 日內全額付款。

2、分期支付

(1)本合同生效後 日內,支付諮詢費用總價 %,即人民幣 元整(¥ )的定金;

(2)(按照進度支付);

(3)委託方驗收合格後 日內,支付諮詢費用的剩餘款,即人民幣 元整(¥ )。

3、其他支付方式。

第八條 交付與驗收

雙方確定,按以下標準和方式對受託方提交的諮詢成果進行驗收:

(一)交付內容

受託方提交諮詢成果的形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交付的形式、數量、時間及地點

以書面諮詢報告作為諮詢成果,則書面諮詢成果的形式、數量、時間及地點為:

書面諮詢報告(一式 份),電子資料 。 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成果驗收

委託方按 方式(評審、審查或其他)對受託方完成的諮詢成果進行驗收,驗收合格的,出具書面的諮詢成果完成證明。

(1)諮詢成果的驗收標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諮詢成果的驗收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驗收的時間和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在合同約定的驗收期內仍不具備驗收條件的或驗收不合格的,經委託方同意可以給予受託方日的寬限期進行完善和修正。在寬限期內驗收合格的,不視為違約;寬限期滿仍不具備驗收條件或驗收不合格的,按第九條“違約則責任”處理。

第九條 違約責任

(一)委託方的違約責任

1、委託方違反約定,不能按時提供技術資料或工作條件或提供技術資料不準確,導致受託方無法按期完成並提交諮詢成果的,受託方有權按延誤的時間予以順延;造成諮詢成果返工或修改時,委託方應按實際完成的工作量增付費用。

2、委託方因故要求中途終止合同時,應及時書面通知受託方。受託方不退還委託方支付的定金。若受託方已開展工作,委託方應按受託方實際完成的工作量支付相應的諮詢費。

3、委託方未在約定時間內支付本合同諮詢費用的,從應付諮詢費用的次日起計算,每延誤一天,向受託方按應付費用的____%(例如2%)支付違約金。

(二)受託方的違約責任

1、受託方未按合同約定日期提交諮詢成果時,受託方從應提交日期的次日起計算,每延誤一天,向委託方賠償應收合同金額的____%(例如2%),作為違約金。

2、受託方故意或重大過失,提供錯誤或不合格信息而導致委託方損失的,受託方有責任採取補救措施,並按實際情況賠償委託方因此而造成的直接損失,同時,向委託方賠償該合同金額的____%(例如10%),作為違約金。

3、受託方惡意違反約定,未按合同約定提交諮詢成果的,委託方有權解除合同,受託方應返還已收取的諮詢費用,並另行支付已收取諮詢費用的____%(例如100%)的違約金。

第十條 通知與送達

所有通知和通信都應是書面的(可用電子郵件預送達),並親自送達或以傳真、掛號郵寄、特快專遞等方式至本合同所示的項目聯繫人。

親自送達或掛號郵寄、特快專遞的通知送達時生效,傳真發送後在收到對方確認函時生效。任何一方變更本合同所示的項目聯繫人及聯繫方式,應提前5日書面通知對方。

第十一條 不可抗力

發生不可抗力事件,一方在本合同項下受不可抗力影響的義務在不可抗力造成的延誤期間自動中止,其履行期限應自動延長,延長期間為中止的期間,該方無須為此承擔違約責任。如果發生不可抗力事件,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雙方均可以解除合同,自解除合同的書面通知到達對方時合同解除,雙方均不需向對方承擔違約責任。

提出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並且在隨後的15日內向對方提供不可抗力發生和持續期間的充分證據。提出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還應盡一切合理努力排除不可抗力對履行合同造成的影響。

發生不可抗力的,雙方應立即進行磋商,尋求合理的解決方案,並且要盡一切合理努力將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降低到最小程度。

第十二條 爭議的解決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發生的爭議,應協商、調解解決。協商、調解不成的,確定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向被告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三條 其他

(一)本合同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委託方和受託方各執 份。

(二)本合同自雙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權代表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自雙方履行完合同約定的義務後自動終止。

(三)本合同未盡事宜,由委託方和受託方雙方協商並簽訂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附件與合同正文衝突時,以合同正文條款為準。本合同附件:

委託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簽字地點:

經 辦 人:

開 户 名:

開户銀行:

銀行帳號:

日 期:

受託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簽字地點:

經 辦 人:

開 户 名:

開户銀行:

銀行帳號:

日 期:

工程技術服務合同 篇6

項目名稱:

委託方(甲方):

受託方(乙方):

簽訂時間:

簽訂地點:

項目進行配 套的規劃修編的專項技術服務,並支付相應的技術服務報酬。雙方經過平等協調,在真實,充分地表達自原的基礎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達成如下,並由雙方同恪守。

第一條 甲方委託乙方進行技術服務的如下:

1.證,收集近兩年的現狀環境變化資料,結合相關的總體規劃,控制性規劃,修建性詳細規劃資料,現狀保留建築資料,完成縣城修建性詳細規劃的修編工作,給縣政府的城鎮規劃發展提供依據。

2.技術服務的內容:3.技術服務的方式:

第二條 乙方應按以下要求完成技術服務工作:

第三條 為保證乙方有效進行技術服務工作,甲方應當向乙方提供下列工作條件和諧作事項:

1. 提供技術資料:

(1)柯坪縣縣城總體規劃設計 ;

(2)柯坪縣縣城控制詳細規劃設計圖 ;

(3)柯坪縣縣城新增建設項目的圖紙及相關外觀圖片資料 ;

(4)柯坪縣縣城 修建性詳細規劃設計圖 ;

(5)委託任務書

2.提供工作條件:

(1)為收集調研資料的人員提供住處 ;

(2)為收集資料的人員提供現場調研必要的協助 ;

3.其他:

4方式在項目執行期間具體由甲乙雙方商議確定。

第四條 甲方向乙方支付服務報酬及支付方式為:

技術服務費由甲方方。

具體支付方式和時間如下:

(1)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三日內支付技術服務費總額的70%,即支付 萬元( ) ;

(2) 成功完成交付甲方的同時給清除餘款,即支付 萬元 ( ) ;

第五條 乙方開户銀行名稱,地址和賬號為:

開户銀行: 地址: 賬號:

第六條 雙方確定以下列標準和方式對乙方的技術服務工作成果進行驗收:

1.乙方完成技術服務工作的形式:內容。

2.關國家規範標準為依據。

3.技術服務工作成果的驗收方法: 地驗收。

第七套 雙方確定:

1.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利用乙方提交的技術服務工作成果所完成的新的成果,歸 甲 (甲、雙)方所有。

2.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利用甲方提供的技術資料和工作成條件所完成的新的成果,歸 甲 (甲、雙)方所有。

第八套 雙方確定,按以下約定承擔各自的違約責任:

1返工工作量所發現的費用,具體數量另行商議 (支付違約金或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2方違反本合同第 條約定,當經費,乙方將停止後續工作;若延遲支付,則支付相應的滯納違約金。(支付違約金或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3方違反本合同第 條約定,應當缺少的設計內容。(支付違約金或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4方違反本合同第 條約定,應當違約金(支付違約金或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第九條 雙方確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指定 為甲方項目聯繫人,乙方指定 為乙方項目聯繫人,項目聯繫人承擔以下責任:

一方變更項目聯繫人的,應當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時通知並影響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損失的,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十條 雙方確定,出現下列情形,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十一條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發行的爭議,應協商、調解解決。 協商、調解不成的,確定按以下第 1 種方式處理:

1.提交仲載委員會仲載;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 與履行本合同有關的下列資料文件,經雙方以 項目負責任共同商議後,並已書面形式認可 方式確定後,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1.技術背景資料:

2.現狀建築圖紙:

3.現狀建築圖片: 4.驗收標準:

5.原始委託任務書:

6.其他:

第十三條 雙方約定本合同其他相關事項為: 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

第十四條 本合同一式 四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條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 (蓋章)

法定代表∕委託代理人: (簽名)

乙方: 新疆大學 (蓋章)

法定代表/委託代理人 (簽名) 年 月 日

工程技術服務合同 篇7

建設單位: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單位: 以下簡稱乙方甲方委託乙方承辦以下工程,為明確雙方責任,分工協作,相互配合,確保本工程如期完成,特根據“合同法”及其它相關規定並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至共同遵守。

第一條 工程名稱:

第二條 工程地點:

第三條 工程承包範圍及方式:火災報警系統、消防聯動控制系統元器件。

第四條 工程總額及付款方式:

1、工程總額為人民幣(大寫):850000元 捌拾伍萬元整

2、付款方法:合同簽訂後甲方預付總金額的 %,計 元。

設備進場完畢,付總金額的 %,計 元。竣工後再付總金額的 %,計 元。調試驗收後付 %,計元。一週內付清,延遲付款時,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預留維修保證金保留一年 %,計 元,到期後一週內付清。

3、甲方支付乙方工程須用貨記憑證或開具乙方全稱支票轉帳,否則不予認可。

第五條 工程量等變更:

1、甲方修改設計的,需與原設計單位共同簽署修改通知單,並徵得乙方同意,由此發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2、工程量變更,應經雙方同意,竣工時按實結算,如遇材料調價,費率調整,工程總金額也相應調整。

第六條 工程質量及保修:

1、乙方必須按國施工,質量符合施工技術驗收規範標準,雙方應及時做好隱蔽工程及試壓的驗收,簽證工作。

2、乙方提供的設備,對其質量負責,應經上海市消防局認可。

3、凡工程不符合驗收標準造成返工,以及竣工驗收後一年內發生的質量問題,由乙方負責返工修復,並承擔其費用。如屬甲方使用不當或人為造成的,由甲方負責。

第七條 工程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在施工中因非乙方造成的原因延期,工期順延。

第八條 工程驗收:工程竣工後,乙方應填報驗收通知單及提供竣工驗收技術資料,甲方接收期間,甲方有責任保護設備的完好。

第九條施工過程中,乙方應加強安全教育,執行安全施工規則,採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如發生事故,由責任方負責,乙方人員發生的工傷或急病,甲方提供方便,協助搶救之責,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十條 違約責任:合同簽訂後,雙方均需認真執行,如有一方違約,須向對方賠償由此而發生的實際損失。

第十一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有關法律規定辦理,本合同所訂條款如與國家頒佈的新規定有牴觸時,按新規定執行。

第十二條 本合同於 年 月 日填寫,如15日內未簽約時,應另行

核算,填寫。

第十三條 本合同一式 份,其中正本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副本 份,甲方執 份,乙方執 份,正副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經雙方簽訂後生效,竣工驗收,經費結清後(除保修條款外)失效。 第十四條 附則:

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聯繫人:

地址:

電話:

傳真:

開户行:

帳號:

乙方: 法定代表人: 聯繫人: 地址: 電話: 傳真: 開户行: 帳號: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工程技術服務合同 篇8

合同編號:建字( )第 號

項目名稱: 工程技術服務

甲方:

乙方:

簽定地址: 簽定日期: 年 月 日

工程技術服務合同書

甲方(委託方): 乙方(受託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之規定,就 工程建設項目的技術服務工作內容,經甲、乙雙方共同商定達成如下協議,共同恪守踐行。

一、工程服務職責

①幫助甲方組織指導規劃、設計的整體構想與圖紙的完成。

②解決工程建設中的技術問題。

③完善並督促施工管理中的相關事宜。

二、工作崗位

在工程建設期間,甲方要聘任乙方為 ,並簽發相應的聘任證件,按聘任工作崗位納入相應的組織機構,並行使該責任權利。

三、甲乙方職責

1、甲方要為乙方安排好相應的工作場所、創造工作環境。

2、甲方要根據乙方所需選派相應的工程人員,協助工作。

3、甲方要積極支持乙方工作,求大同存小異,及時解決出現的矛盾糾紛,保證工作順利進行。

4、乙方要根據工作需要,全力協助配合甲方完成既定目標任務。

5、乙方在工作中發現問題要及時向甲方彙報,及時溝通儘快解決,不能讓問題成堆。

四、服務費用

1、乙方工作期間的所有食宿、差旅、交通費(含配備工作車輛、司機) 通訊費、辦公費均由甲方負責,費用為實報實銷,發票下賬。

2、乙方工資的相應補助。

①工資按月計,每月 元

②工地補助計,每月 元

③生活補助計,每月 元

④上述三項不含税費。

3、工作期間福利待遇按國家規定,由甲方根據需要發放。

4、乙方每月視工作需要有相應的休息日。

五、服務期限

①服務開工期限以甲乙方簽訂合同為時限。

②終止期限視工程具體建設完後另議確認。

六、甲乙雙方互助互利、認真落實,共同遵守合同條款,雙方均不得違約。

七、其他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按補充文件簽約並實施。

八、本合同一式三份,由甲方(甲方財務、辦公室)乙方各執一份,簽約後合同可生效。

甲 方: 乙 方:

日 期: 日 期:

住 址: 住 址:

電 話: 電 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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