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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房地產認購書樣本一(通用3篇)

深圳市房地產認購書樣本一(通用3篇)

深圳市房地產認購書樣本一 篇1

特別提示

深圳市房地產認購書樣本一(通用3篇)

一、購買房地產存在一定風險,請消費者結合自身經濟狀況,謹慎選擇,慎重落定。

二、簽署認購書前,買方應認真查閲並理解以下文件,賣方應提供查閲便利並解答:

1.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書及其補充協議或《房地產證》;

2.《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施工許可證》;

3.《房地產預售許可證》;

4.主管部門批准的總平面圖、立面圖、樓層平面圖、分户平面圖;

5.賣方與物業管理企業簽訂的《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合同》;

6.《臨時業主公約》;

7.正式的房地產買賣合同文本及其補充協議;

8.一手樓購房指引。

認購書正文

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資質證書編號:________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機構:_________________

備案證書編號:_________________

聯繫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護照號碼: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或機構名稱:______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護照號碼: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

買方自願認購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__項目的第_______棟_______單元_______層_______號房(以下稱“本房地產”),用途為□公寓/□住宅/□別墅/□辦公/□商業/□廠房/□_______;套內建築面積_______平方米,以上面積為□預售測繪面積/□竣工測繪面積。土地使用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 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第二條

本房地產總價款為□人民幣/□港幣_______億_______仟_______ 佰_______ 拾_______萬_______仟_______佰_______拾_______元(小寫_______元)。按套內建築面積計算,單價為每平方米□人民幣/□港幣_______元。

第三條

買方願意採取下列第_______ 種方式付款:

(一)一次性付款;

(二)分期付款;

(三)向銀行借款方式付款。

第四條

簽訂本認購書時,買方應向賣方支付定金□人民幣/□港幣_______ 佰_______ 拾_______萬_______仟_______佰(小寫_______元)。

簽訂正式的房地產買賣合同(以下稱“買賣合同”)後,買方已付的定金自動轉為購房款的一部分。

第五條

自簽訂本認購書之日起_______日內,買賣雙方應簽訂正式的買賣合同。買賣合同一旦簽訂,本認購書的效力即行終止。

若買賣雙方未在約定的時間內簽訂買賣合同,除非買賣雙方書面同意本認購書時效延期,否則本認購書的效力即行終止,本房地產可另行出售。

如因買方原因導致買賣合同無法在約定時間內簽訂,買方已付定金不予退還。

如因賣方原因導致買賣合同無法在約定時間內簽訂,賣方應雙倍返還買方已付定金。

本認購書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糾紛時,由買賣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循法律途徑解決。

第六條

本認購書自買賣雙方簽訂時起生效。本認購書一式_______份,買方執_______份,賣方執_______份,代理機構執_______份。

賣方(簽章):______________

賣方代理人(簽章):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 月______日

買方(簽章):______________

買方代理人(簽章):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 月______日

代理機構(簽章):__________

經紀人員(簽章):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 月______日

深圳市房地產認購書樣本一 篇2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協商的原則,就甲方委託乙方負責甲方開發的位於的項目(以下簡稱本項目)的獨家策劃代理工作,特訂立以下合同條款:

第一部分委託策劃代理工作方式:

甲方委託乙方負責本項目前期策劃、營銷策劃、廣告策劃、銷售代理等工作。

第二部分委託策劃代理工作期限

委託期限由本合同簽訂生效之日起至本項目交付使用後個月止。

第三部分委託策劃代理工作範圍

甲方委託乙方策劃代理之部分為本合同約定的全部商鋪、住宅等可銷售物業,可銷售面積約為平方米。

第四部分甲方的責任與權利

一、甲方向乙方提供本項目所有相關證明文件及策劃代理過程中所需的資料,並確保一切資料的及時性、有效性、合法性和準確性。

二、甲方負責本項目策劃代理過程中營銷推廣所需費用,其中包括但不限於文本中所列部分:

(一)各種廣告推廣、銷售道具、建築景觀及户型效果圖及有關銷售資料的製作、派發及發佈等費用。

(二)各類公關活動所需的展示場地(包括售樓部、展示會等)及有關設備的租用、佈置、水電費、電話費等費用,以及視項目需要赴外地進行營銷活動所需的費用。

(三)廣告製作費:本項目的廣告製作由甲方直接與製作公司簽署合同,由甲方直接向製作方付款。

(四)廣告發布費:本項目的廣告發布由甲方與媒體單位直接簽署發佈合同,由甲方直接向發佈方付款。

三、全案廣告推廣費用控制在本項目可銷售總額的%左右,分期投入。

詳細廣告計劃及費用由乙方分階段提交,在徵得甲方確認後執行。

四、甲方負責收取購房人的定金、購房款,負責合同的登記備案、銀行按揭審批手續及辦理產權。

五、甲方應按時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約定的策劃代理費。

六、甲方有權對乙方的策劃代理活動進行全程監控,對策劃案享有獨家使用權。

七、若乙方違約或不能按時完成本項目的策劃代理工作,甲方有權按約終止合同。

第五部分乙方的責任與權利

乙方按項目實際進展進行相關的策劃代理工作,其中包括但不限於文本中所列部分或視項目

實際情況進行增減:

一、前期策劃

(一)市場調研

1、(某地區)房地產市場現狀分析。

2、(某地區)主要路段商業狀況。

3、消費型商業業態分析。

4、現有商城營運現狀分析。

5、典型業態經營現狀分析。

6、住宅市場情況。

7、潛在客户市場調查分析。

(二)項目定位

1、項目所在地塊的優劣勢、機會點與威脅點分析。

2、項目產品定位。

3、項目概念定位

4、目標客户市場定位

5、項目定價範圍建議

(三)產品優化建議

1、參與項目總平規劃討論。

2、參與建築風格方案討論及建議。

3、參與户型平面方案討論及建議。

4、參與配套設施方案討論及建議。

二、營銷策劃

(一)項目營銷總體策略;

(二)項目階段性營銷計劃;

(三)入市時機選擇;

(四)銷售分期控制;

(五)價格定位及策略;

三、廣告策劃

(一)項目推廣口號

(二)項目賣點整合包裝

(三)整體廣告計劃

(四)廣告預算及媒體組合

(五)項目形象策劃

1、項目基本形象設計:

(1)標誌

(2)標準字

(3)標準色彩

(4)標準組合

2、項目標誌形象應用設計:

(1)內部應用:名片、信封、信籤、識別卡、文件袋、賀卡、水杯、手提袋;

(2)銷售中心:裝修建議及展板設計;

(3)户外應用:工地圍牆、引導旗、車體、廣告牌等

(六)傳播工具的創意與設計:

1、樓書創作(創意、文案、設計)

2、摺頁及海報創作(創意、文案、設計)

3、報廣創作(創意、文案、設計)

4、廣播、電視稿文案等

四、銷售代理

(一)建立銷售隊伍,依合同授權範圍內執行銷售行為;

(二)銷售文件及管理文件的制訂;

(三)銷售道具使用;

(四)銷售人員培訓;

(五)制訂銷控計劃;

(六)銷售執行的內部協調程序;

(七)客户資源庫的建立;

(八)售後服務機制建立;

(九)定期報送各項統計報表。

五、乙方針對本項目成立項目組,並實行項目經理負責制。

項目各階段策劃、計劃、文案、創意由乙方本部負責,項目經理主持本項目具體運作和計劃實施。

項目組人員構成:項目經理名、策劃名、文案名、平面設計名、現場主管名、文檔管理專員名、置業顧問名。

除策劃、文案、平面設計外,其他人員長駐項目所在地,並根據項目需要,適時不定期另行派遣人員到協助工作。

乙方自行負責項目組的辦公費用及其人員工資等各項開支。

六、乙方應向甲方提供每月的銷售情況統計分析。

七、乙方獨家享有本項目的策劃代理的署名權。

八、乙方有權按本合同約定如期向甲方收取策劃代理費。

第六部分本項目正式開盤銷售的基本條件

甲方取得本項目的預售許可證及相關法律文件,且整體銷售準備工作已完成。

第七部分策劃代理收費標準及支付方式

一、策劃代理收費標準

甲方同意乙方按本項目商鋪、住宅等可銷售總額的百分之(%)收取策劃代理費。

成交金額以客户簽訂的《商品房買賣合同》上的金額為準。

除物業管理用房外,其它任何形式的銷售成交都列入計算策劃代理費的金額。

二、策劃代理費計算及提取方式

(一)在本合同簽訂後,甲方同意在每月日先按人民幣元/月的標準預付給乙方,直至本項目開盤正式銷售當月止,期間所產生的預付款從乙方第一期所提取的策劃代理費中扣除。

(二)本項目正式開盤銷售後,乙方策劃代理費按月結算。

在購房者與甲方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並支付定金,即視為乙方銷售代理成功,並計入銷售目標考核業績。

在甲方收到購房者支付的首期購房款(不低於合同總額的%)時,即可進行策劃代理費的結算,其結算金額按《商品房買賣合同》總價金額進行計算。

(三)乙方總體銷售目標是本項目可銷售面積(不含層商鋪)的%以上,策劃代理費的提取比例與銷售業績掛鈎:

1、乙方銷售目標表(按可售面積計算,不含層商鋪):

階段時間銷售目標

第一階段項目開盤後天內可售面積的%

第二階段項目結構封頂天內可售面積的%

第三階段項目交付使用後天內可售面積的%

2、乙方策劃代理費的提取比例:

階段完成的銷售面積比例提取比例

第一階段可售面積的%前已結算策劃代理佣金的%

第二階段可售面積的%已結算策劃代理佣金的%

第三階段可售面積的%以上已結算策劃代理佣金的%

(四)層商業部分不列入銷售目標考核,甲方按實際銷售合同金額的%向乙方支付策劃代理費。

(五)策劃代理費付款時間:策劃代理費每月結算一次。在每月的日,雙方結算當月的款項,在次月的日前雙方予以確認,在確認結算單後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應付策劃代理費。

(六)若已交定金的客户違約,其定金由甲方沒收,甲方應將沒收總額的%作為乙方該次的策劃代理費(同時不重複計算該次成交的按%提取的策劃代理佣金)。

三、溢價款(不含層部分)的結算、分成比例、提取時間的約定

(一)甲方根據乙方提供的定價策略所制定的各期銷售底價表,經甲、乙雙方確認後未經對方同意不得更改,並作為計算溢價款的依據。

(二)本項目之成交金額須在雙方確認的銷售底價以上。

若因特殊情況,甲方認可以低於底價出售,可視為底價銷售,統計溢價部分時的銷售金額以底價計算。

(三)本項目實際成交總額超出雙方確認的以銷售底價表計算的總額部分(合同期滿或終止時未售部分的單元以底價表金額視為實際成交金額)視為溢價。

(四)本項目之溢價部分,甲、乙雙方按比例分配。

(五)溢價款的結算及支付時間:在本合同期滿或終止的個工作日內,雙方進行溢價款的結算,在結算後的個工作日內甲方將乙方應得溢價款一次性支付給乙方。

第八部分雙方工作原則

一、甲、乙雙方已確認的策劃代理計劃,在執行過程中任何一方在未徵得對方的許可下不

得變更,否則產生的責任由變更方負責。

若需修改已確認的文件,需事先徵得對方同意,並以書面形式確認。

二、甲方指定項目負責人為,乙方指定項目負責人為.甲、乙雙方指令性文件均需項目負責人簽字,雙方負責人對遞交的文件負責。

雙方項目負責人若有更改,需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

三、乙方分階段向甲方提交“項目工作計劃”,“項目工作計劃”將確定每一階段的執行項目計劃。

甲方在規定的時間內對乙方提交之“項目工作計劃”進行核准確認,並由本項目負責人簽字後送交乙方。

乙方依據甲方負責人簽署的“項目工作計劃”開展工作。

四、在委託期限內,甲、乙雙方收到對方提供的意見及文件時,應在要求期限內就對方意見做出答覆。

若因對方未能在規定日期內提交書面答覆,致使本項目工作產生延誤,並造成實際損失,由責任方承擔相應責任。

五、甲、乙雙方對本項目的策劃代理方案均負有對外保密責任。

第九部分違約責任及合同終止

一、雙方按本合同約定享受權利與承擔義務,任何一方違約均要承擔違約責任。

二、若甲方未按規定的建築標準、質量及交房日期將房屋交付使用,由此引起的法律責任由甲方自行承擔,與乙方無關。

三、如因甲方與發佈、製作單位產生糾紛而導致媒體發佈及廣告工具製作不能按計劃完成,乙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四、甲方在本合同期限內,不得委託其它公司或個人從事本項目的策劃代理活動。

五、若因甲方原因導致乙方策劃代理工作無法進行或完成,甲方應一次性支付人民幣元給乙方作為補償金。

若因乙方違約而導致本合同提前終止,乙方也一次性支付人民幣元給甲方作為補償金。

六、甲方應如期按本合同規定的方式及時間付款,若甲方延期支付策劃費用超過個工作日,甲方應按應付款額的每日萬分之的違約金支付給乙方。

七、在策劃代理期間,若乙方連續兩期未能完成預定的銷售目標,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八、由於乙方在策劃過程中因自身原因引起外界糾紛概由乙方負責。

九、合同期限內,乙方享有獨佔、排它的本項目廣告媒體上的策劃代理署名權。

非經甲、乙雙方許可,其它任何個人或單位不得冠以“策劃代理”等有關或同類字樣。

十、委託期的延續或終止在委託期限完結前天內決定。

第十部分其他事宜

一、在條件成熟時,本項目的總平圖、建材設備及配套設施表、工程進度表、銷售底價表由雙方加蓋公章,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發生糾紛時,應由雙方協商解決。

若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標的物所在地法院提請訴訟解決。

三、本合同正文共8頁,壹式肆份,雙方各執貳份。

其他未盡事宜另行協商,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備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簽署:

甲方:乙方:

代表人簽章:代表人簽章:

簽約日期:簽約日期:

通訊地址:通訊地址:

聯繫電話:聯繫電話:

合同簽署地:合同簽署地:

深圳市房地產認購書樣本一 篇3

委託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甲 方委託 乙 方承擔 項目設計任務(以下簡稱本項目)。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市場管理規定》, 國家及地方有關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法規和規章,建設工程批准文件。經雙方協商,同意簽訂本合同以法律形式約束和保障雙方。

第一條 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工程項目的規模與性質:

詳細資料見設計任務書

第二條 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有關資料及文件 甲方在合同簽約後,應向乙方提供以下文件和資料, 並對所提供資料的正確性負責。

2.1. 項目立項報告及政府批准文件。

2.2 城建局蓋章地形圖。

2.3土地測量圖及勘察報告。

2.4規劃審批意見及規劃指標批覆結果。

2.5方案文本(經審批通過)及電子文件。

2.6地塊周邊水、電、煤氣管線圖

第三條 設計範圍及設計成果

乙方負責該項目的擴初設計(建築專業除外)和施工圖設計。詳細設計範圍和設計成果如下:

3.1初步設計

3.1.1紅線範圍內所有建築(含鋼結構建築)包括公建市政配套設施(門衞室、大門、橋樑、地下車庫、開關站、垃圾房、水泵房等配套輔助用房)的初步設計(建築專業除外)。

3.1.2室外總體設計:總平面、道路、管線綜合等擴初設計。

3.1.3初步設計概算。

3.1.4以上設計成果的電子文件、16套文本及報建所需藍圖等。

3.2施工圖設計

3.2.1紅線範圍內所有建築(含鋼結構建築)包括公建配套設施(門衞室、大門、橋樑、地下車庫、開關站、垃圾房、水泵房等配套輔助用房)的施工圖設計。

3.2.2室外總體設計:總平面、道路、管線綜合等施工圖設計。

3.2.3以上設計成果的電子文件、20套藍圖。

3.3其它

3.3.1甲、乙雙方就乙方在各階段應提交甲方的設計成果和深度要求,達成一致意見,以上要求未詳盡之處按 《建築工程設計文件編制深度規定》版要求執行,其設計成果應通過政府審批,滿足各階段報建要求。

3.3.2乙方應配合建築專業擴初設計單位完成擴初設計,並擔任修建性詳規、建築方案設計、建築專業擴初設計的技術顧問。乙方負責該項目的方案出圖章和擴初出圖章的有關事宜,並且不另外收費。

3.2.3雙方約定:乙方每個階段的設計成果,須有乙方各專業設計負責人及設計師會籤記錄,設計成果報送甲方前須有總設計負責人簽字。

3.2.4雙方約定:如甲方要求,乙方應隨時提交過程圖紙。並積極配合甲方完成所有的報批報審工作。

3.2.5主體鋼結構、基坑支護、預應力結構等相關專業施工圖由乙方提供。

第四條 設計費

4.1本合同第三條設計範圍的設計費按照 元/平方米 建築面積計算。甲方另支付 元/平方米設計費作為設計趕工和服務配合費用,每階段設計完成後視交圖時間和服務配合情況單獨支付。平方米,面積總計 平方米,總設計費為人民幣 萬元人民幣 (大寫:人民幣 元整),另支付的趕工和服務配合費用為 萬元人民幣(大寫:人民幣 元整)

4.3總設計費用已包括提交上述各項設計成果,及赴甲方協調設計及彙報的費用。

第五條 設計費支付進度詳見下表:

4.2暫定地上建築面積約為 平方米,獨立地下車庫面積約為

説明:

1.本合同履行後,定金抵作設計費。

2.如本工程分期開發,乙方分批出圖,則甲方按乙方每期完成每批圖紙所佔全工程比例支付設計費。

第六條 雙方責任

6.1 甲方責任

6.1.1 甲方按本合同第三條規定的內容,在規定的時間向乙方提交資料及文件,並對其完整性、正確性及時限負責,甲方不得要求乙方違反國家及上海市有關標準進行設計。

6.1.2 甲方變更委託設計項目、規模、條件或因提交的資料錯誤,或所提交資料作較大修改,雙方商定在階段設計資料交甲方確認前乙方返工,不予補償,如階段設計資料已經甲方確認且需乙方返工時,乙方在接通知後5天內向甲方提交返工費用(含工作量及計算依據),經雙方共同協商後簽訂補充協議。乙方提交變更(修改)設計費用高,甲方不能接受時, 甲方有權另行委託設計。由於變更(修改)而造成合同執行有困難時,雙方可以按已完成設計階段(工作量)辦理結算,並終止合同。

6.1.3 甲方委派作為代表,參與對設計文件的圖紙會審、設計審查,協助乙方完成設計工作 。

6.1.3 甲方另外委託代理甲方在設計過程中進行結構指標的技術監控,乙方配合該公司的技術管理工作。

6.2 乙方責任

6.2.1 乙方應按國家技術規範、標準、規程及甲方提出的設計要求,進行工程設計,按合同規定的進度要求提交質量合格的設計資料,並對其設計質量負責。

6.2.2 乙方採用的主要技術標準是:

6.2.3 設計合理使用年限為

6.2.4 乙方按本合同第三條規定的設計內容、成果以及進度要求向甲方交付資料及文件。

6.2.5 乙方應配合甲方對所承擔設計任務的建設項目,委託作為本項目設計負責人 ,負責技術上的組織聯繫工作 。

6.2.6 乙方交付設計資料及文件後,按規定參加有關的設計審查,並根據審查結論負責對不超出原定範圍的內容做必要調整補充。

6.2.7 乙方應嚴格按照甲方的設計要求進行設計。當設計限額超標又未得到甲方同意時,乙方要在甲方確定的合理時間內自行免費調至設計限額以內。否則,甲方有權另行委託具有相應設計資質的單位調整設計,由此發生的費用由乙方負責 。

6.2.8本項工程應由乙方自行設計,在未徵得甲方書面同意得情況下,乙方不能將任何分項專業設計另行外包。如有違反,甲乙方設計合同無效,且一切責任由乙方負責 。 如設計外包是在甲方同意的情況下,則該外包方為丙方,甲方與丙方簽定分包合同,所發生設計費用由甲方直接支付丙方,相應費用從乙方的設計費中扣除。

6.2.9 當施工圖紙在施工過程中變更較大時,甲方可要求乙方負責繪製竣工圖。繪製竣工圖費用根據乙方工作量大小另行協商。

6.2.10乙方在約定的時間內協助甲方完成設計招投標手續,並且不另外收費。

6.2.11合同執行過程中,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更換主設計師,主創人員如遇特殊情況需更換主設計師,乙方應得到甲方同意,並由甲方指定其他主設計師,此過程產生的進度等影響,責任由乙方承擔並按本合同相應條款執行。

第七條 違約責任

7.1 在合同履行期間,甲方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乙方未開始設計工作的,不退還甲方已付的定金;已開始設計工作的,甲方應根據乙方已進行的實際工作量,不足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一半支付;超過一半時,甲方根據甲方確認乙方的實際工作量支付設計費。

7.2 甲方應按本合同第五條規定的金額和時間向乙方支付設計費,每逾期支付一天,應承擔應付未付設計費的違約利息,違約利息按同期銀行固定資產貸款利率計算。逾期超過30天以上時,乙方有權暫停履行下階段工作,並書面通知甲方。甲方的上級或設計審批部門對設計文件不審批或本合同項目停緩建,甲方均按7.1 條規定支付設計費(由於乙方造成的原因除外)。

7.3 乙方對設計資料及文件出現的遺漏或錯誤負責修改或補充。由於乙方員錯誤造成工程質量事故損失,乙方除負責採取補救措施外,應免收直接受損失部分的設計費並根據損失的程度和乙方責任大小向甲方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為實際損失的100%。但不超過設計費總額。

7.4 由於乙方自身原因,延誤了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設計資料及設計文件的交付時間,每延誤一天,應減收該項目應收設計費的千分之一。

7.5 由於乙方提交的概算不準確或設計未按照甲方設計要求而造成工程成本高於設計限額,乙方應向甲方支付不少於高於設計限額部分造價的50 %的賠償金。

7.6 乙方不能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交設計文件或乙方設計人員不能勝任本設計任務時;甲方有權單方終止合同,並按照甲方已經確認的圖紙工作量辦理結算。

7.7 乙方提交的圖紙如果質量不能符合要求時,甲方有權拒收。由此而造成的工期延誤及重新出圖的責任由乙方承擔。

7.8 乙方設計人應配合甲方對所承擔設計任務的建設項目進行交底、會審、審批、驗收等工作。 乙方項目負責人或專業負責人在施工的技術交底、圖紙會審、隱蔽工程竣工驗收等過程中每缺席一次,應承擔20xx元/次違約金,累計缺席三次以上時,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7.9 甲方委託乙方辦理國家有關施工圖審查事宜並及時提供相關資料,審圖合同洽談簽署及施工圖審查費用由甲方承擔。

7.10 上述違約金、賠償金甲方有權從乙方設計費中扣除。

第八條 知識產權

本合同所完成並經甲方確認的設計文件, 其著作權均歸甲方所有,未經甲方許可,乙方不得自行使用或提供給第三方。如發生以上情況並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甲方有權向乙方索賠。

第九條 其他

9.1 本合同第三條規定乙方交付的設計資料及文件份數超過本合同規定的份數,乙方另收工本費。每個單位工程、每個專業一份圖紙目錄、一套齊全的圖紙,一個圖號只能有一張圖,每個單位工程相關的通詳圖紙按單位工程配備齊全(不公用) 增曬圖紙按以下標準結算:乙方提供甲方圖紙,除20套以外,加曬圖紙按市場價結算:

A4: 0.25元/張; A3: 0.5元/張;

A2: 1元/張; A1: 2.0元/張; A0: 4.0元/張;

9.2 本工程設計資料及文件中,建築材料、建築構配件和設備,應當註明其規格、型號、性能等技術指標,乙方不得指定生產廠、供應商。甲方需要乙方的乙方員配合加工定貨時,所需要費用由甲方承擔。

9.3 甲方委託乙方承擔本合同內容之外的工作服務,另行支付費用。

9.4 由於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自然原因或社會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時,遇到上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應立即書面通知合同其他方,並應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十五天內,向合同其他方提供經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地區公證機構出具的證明合同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部分履行的有效證明文件。由合同各方按事件對履行合同影響的程度協商決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9.5 甲乙雙方另簽訂建築工程設計標準合同,以便辦理登記備案手續,另簽訂的建築工程設計標準合同的內容與本合同不符之處,以本合同為準。

9.6 本合同項目下發生的税費由甲乙雙方各自承擔。

9.7 爭議的解決

凡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同各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任何一方均可向長寧區人民法院起訴。

9.8 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

9.9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9.10本合同附件系本協議不可分割的部分,與本協議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9.11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 均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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