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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產掛靠合同(精選15篇)

房地產掛靠合同(精選15篇)

房地產掛靠合同 篇1

甲方(評估公司):

乙方(估價師):

第一條.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甲方使用乙方房地產估價師資格證書,乙方將房地產估價師資格證書註冊於甲方,並同意簽定本合同。

第二條. 乙方在甲方僅為掛靠,乙方不轉檔案,原則上掛證不掛章。

第三條. 本合同暫定為 年,自甲方收到乙方房地產估價師資格證書起計,到期如需續簽,合同另行簽訂。

第四條. 乙方估價師的掛靠費用為每年¥ 元。乙方將房地產估價師資格證書交於甲方五個工作日內,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支付首年掛靠費用,下一年使用費應在次年對應之日起五個工作日支付。如乙方出具業務報告,另行計酬。

第五條. 本合同期間的乙方註冊證書維護所需費用(包括註冊費、繼續教育學習費以及學習期間的交通住宿費)均由甲方承擔。資格證書、註冊證書、後續教育證書等由甲方保管。

第六條. 甲方在使用乙方房地產估價師證書期間,有維護其繼續有效的義務,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證書失效,甲方有責任採取措施使乙方證書恢復效力,並負擔證書恢復效力前的損失。

第七條. 乙方在甲方掛靠期間自己所做的業務另按估價費用的 %計酬,或者按照雙方協定。

第八條. 甲乙雙方應遵守行業規則,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自行加蓋非乙方出具的評估報告。乙方出具的估價報告,如不涉及迴避因素,可以加蓋乙方執業印章。

第九條. 掛靠使用期間,甲、乙雙方不得無故解除合同。因甲方或乙方原因需解除合同的,一方需提前二個月書面通知對方。因乙方原因需解除合同的,乙方退還甲方已付本年度證書使用費。因甲方原因需解除合同的,乙方不退還甲方已付本年度證書使用費。

第十一條. 如甲、乙雙方合同關係解除,乙方的房地產估價師註冊證需變更,甲方應協助乙方辦理變更手續,由甲方將乙方資格證書退還乙方,不得人為設置障礙。

第十二條.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地產掛靠合同 篇2

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

身份證號碼:

因公司發展需要,為充實我們公司專業技術人才,經過真誠友好協商,甲方同意聘用乙方,雙方達成如下聘用條款:

一、 聘用條件要求、聘用期及聘用工資

1、聘用的條件要求:具有註冊房地產估價師掛靠合同所要求的資格,完全符合註冊條件,滿足繼續教育學時要求,提供符合轉註冊要求的相關資料。

2、甲方聘用乙方的期限為×××年,即從甲方註冊成功之日(以註冊房地產估價師註冊證時間為準)起計算。聘用工資為税後人民幣×××元/年(大寫×××),工資按年支付,協議簽定後,乙方將房地產估價師資格證書原件和註冊所需材料掃描件交與甲方,註冊成功(以中國房地產估價師協會公告日為準)3個工作日內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工資。

二、甲方權利與義務

1、協議有效期內,甲方僅有權使用乙方的註冊資格申報甲方公司的企業資質及年檢,辦理乙方證書變更註冊、續期註冊、執業年檢、工作業績資料申報、繼續教育、業務培訓等相關手續,並承擔其中的一切費用。

2、甲方使用乙方的執業證書期間,不得塗改,倒賣,出租,或者其他形式非法轉讓註冊證書執業印章以及其他法律規定規章禁止的其他行為。甲方在經營活動中,若出現一切意外,均有甲方獨立承擔,乙方不承擔一切責任,特此提出免責聲明。

3、協議有效期內,甲方負責乙方每年的繼續教育報名及學習費用;必須乙方本人到場學習的,往返差旅食宿費由甲方負責。

4、甲方在達成聘任意向後,將聘用合同郵寄給乙方。乙方在收到聘用合同後,將畢業證、身份證複印件、房地產估價師資格證等文件郵寄給甲方,甲方在收到證件原件後三日內,支付乙方×××元定金,以轉帳形式支付。如註冊成功,定金在聘用工資中扣除,如未成功註冊,參照本協議第二項第6款規定處理。甲方應妥善保管乙方的註冊證書及其他有關資料。畢業證書原件等資料應在註冊成功十日內返回後立即返還給乙方,執業證件待合同期結束後返還。

5、協議有效期內,甲方辦理資質年檢及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檢查等工作時,如需要乙方配合,應提前5天通知乙方,並承擔乙方為此所產生的一切費用。

6、甲方負責辦理註冊手續,如屬甲方原因註冊不成功,甲方5日內將收到的證書等原件返還乙方,且乙方不退還定金,合同失效。屬乙方資料或其他原因至使甲方註冊成功後不能通過年檢或審查的,乙方以轉賬形式全額返還甲方所付金額,合同失效。

7、在聘用合同期內,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變更證書信息,不得有掛失、註銷證書等影響甲方正常使用的行為。

8、協議合同期內,乙方不做甲方的企業法人、股東、簽字估價師,不得擅自以甲方名義開展工作,不得損害甲方利益。

9、如因管理機構對房地產估價師的評估報告有數量要求,甲方可以徵詢乙方意見,並提供管理機構對房地產估價師相關要求文件。乙方應自行決定是否在甲方提供的評估報告上簽字。如因此原因造成乙方不能續期註冊,甲方不承擔任務責任。

三、證書保管

完成註冊後,乙方同意將證書原件交由甲方管理至合同期結束,甲方應妥善加以保管。

四、解聘:

1、合同期滿前兩個月如果甲乙雙方未達成續簽意向的,甲方應在合同期滿一個月前通知乙方解約,並無條件為乙方辦理變更註冊所需的、應由甲方提供的所有資料手續,並郵寄給乙方。如果甲方不郵寄或因主管部門必須乙方到達甲方所在地轉出,乙方往返差旅食宿費由甲方負責,同時還應返還乙方留存在甲方處的所有證明文件(註冊證書、繼續教育證等)。

2、在下列情況下,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

(1)甲方不能按期支付工資;

(2)甲方做出有損乙方信譽和形象之行為;

五、違約責任

1、甲方不能按時支付乙方聘用工資的,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協議,甲方應無條件為乙方辦理變更所需的一切手續。

2、如果雙方協商同意解除協議,或協議期滿協議自動解除、雙方又沒有續簽協議的,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無法變更註冊的,視為甲方故意刁難,在聘用期滿後無法將資格註銷或變更註冊到其他公司的,甲方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額按人民幣50元/日計算,至甲方出具相關資格註銷或變更註冊資料為止。

3、由於甲方原因造成乙方的資格證、職稱證、註冊證丟失或吊銷;甲方賠償乙方相關損失,其相關損失計算方法如下:

(1)如因甲方超出本合同規定用途,不當使用而導致乙方房地產估價師證被註銷、吊銷或產生相關法律責任,甲方無條件幫助乙方重新獲取房地產估價師執業資格或消除相關法律責任,無法重新執業或無法消除相關法律責任的,甲方需對乙方造成的影響或損失進行經濟賠償。資格證、註冊證丟失,甲方應負責為乙方補辦;不耽誤乙方正常註冊,否則自對乙方產生影響之日至證書補辦交付乙方之日,甲方按50元/日的標準支付乙方違約金。甲方應負責配合乙方補辦,承擔所有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差旅費、餐費、住宿費、誤工費等)。

(2)大學畢業證書和執業證書因甲方原因丟失或損毀,產生任何法律責任和經濟損失均由甲方負責,乙方補辦的費用由甲方承擔;並按50元/天計算經濟賠償費,直到證書下來為止。

4,乙方已提供給甲方的任何證件因甲方丟失而造成不能成功註冊,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5、因乙方自身原因導致的後果,甲方概不負責。

6、乙方必須在本協議期滿後,才可以同甲方協商轉註,如提前解聘,須賠付甲方違約金伍萬圓整。

7、甲方必須在本協議期滿後,才可以同乙方協商解聘,如提前解聘,須賠付乙方違約金人民幣伍萬圓整。

8、乙方雖然為註冊在職,但不坐班,乙方積極配合甲方相關年檢簽字報告數量要求及相關檢查必需到現場的事情(甲方提前5天通知乙方,費用由公司支付)。

六、本協議條款貨幣形式均為人民幣。

七、聘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雙方有意簽訂續聘協議,具體條件由雙方另行商議,格式可採用本協議,

八、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壹份,具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簽字、蓋章即生效。均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執行,國家沒有規定的,通過雙方平等協商解決。

九、爭議的解決方式:原則上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由簽約地法院裁決。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地產掛靠合同 篇3

甲方(管理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掛靠方):

身份證號碼:

為了進一步深化企業改革,發揮甲方(管理方)的宏觀調控職能,增強企業活力,提高企業的經濟效益,甲方(管理方)經與乙方(掛靠方)充分協商,一致同意就乙方掛靠在甲方下屬以房地產項目經理部事宜簽訂以下協議書:

一、甲方同意乙方掛靠經營甲方下屬項目經理部,乙方掛靠期間以甲方項目經理部名義自主經營、自主開發、獨立核算、自負盈虧。工程任務自行承攬。

二、掛靠期間因乙方以甲方的名義開發工程項目,所以甲方有責任對工程負責,凡以甲方名義簽訂的施工協議,乙方必須無條件執行甲方與建築方簽訂的施工協議條款及本工程相關的其他協議。

三、掛靠期間乙方實行大包乾開發,包質量,包工期,包安全,包材料採購,包人員與施工組織。開發期間乙方必須自覺維護甲方的企業信譽,嚴格按照國家現行的施工技術規範和驗收標準以及施工圖紙進行施工,確保工程質量,安全施工,文明施工和按期完工,如發生偷工減料以次充好或發生其他質量安全事故或逾期交工,一切經濟損失均由乙方承擔,需追究刑事責任的,也由乙方承擔責任。

四、甲方向乙方提供開發工程任務的公司資質,向乙方提供工程報建所需要的有關資料,協助乙方辦理工程協議簽訂和辦理工程開發,凡須由開發單位負責交繳的費用和資料等有關費用均由乙方負責。甲方同時協助乙方辦理收付工程款、購房款和協助協調與工程管理部門以及各方的關係。

五、甲方有權對正在施工的工程項目和施工地盤進行全方位的管理和指導,乙方必須接受甲方的管理。對發現有違反質量安全操作規程施工的或發現有質量安全隱患的,甲方有權責令停工整頓。乙方不得蓄意損害甲方企業信譽。

六、乙方掛靠甲方下屬項目經理部經營期間,嚴格按照規定發包工程,依法辦理所聘員工各種手續,所聘員工要三證齊全,特殊工程要持證上崗,要將所聘員工及工程發包合同的有效證據及資料複印件報送甲方一份備查。交工資料要交一份給甲方工程部備案。

七、為規範施工現場的管理,乙方掛靠經營期間必須配備足夠的工程管理人員,即項目經理、中初級工程技術人員若干人以及施工員、質安員等工作人員,施工現場要配足持證上崗的管理人員。

八、乙方掛靠開發的工程為綏化市農電局東側東福花園小區 掛靠期間必須實現開發優良工程,乙方不需支付掛靠費用。

九、掛靠期間暫定為 兩 年,即 20xx 年 8 月 30 日起至 年目未完工的仍按原有的規定執行。

十、掛靠期間乙方設獨立財務賬户,財務乙方獨立核算。

十一、掛靠開發期間關於本工程的所有債權債務均有乙方自行承擔。

十二、本協議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地產掛靠合同 篇4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

代理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現就甲方自有產權的不動產,交由乙方房地產中介機構負責代理銷售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不動產基本情況:

甲方自有產權的不動產位於 市 區 單元第____層,共(套),房屋結構為__ __,建築面積 平方米,户型 ;房屋所有權證號: ,屬於:,房地產代理合同樣本。附房屋狀況表。

二、銷售價格與收款方式:

1、甲方確認本合同指定的房屋銷售底價為__ __元/平方米,總價 元人民幣,乙方可視市場情況高於底價銷售, 銷售價超出甲方指定銷售底價部分,甲方得%、乙方得 %。若銷售價低於甲方底價,須徵得甲方書面認可;

2、甲方確認由乙方代收房款。

三、甲方同意乙方客户的以下幾種付款方式:

四、結算方式:

雙方約定,自購房客户與甲方簽訂房屋買賣合同,房產證過户並交房後,方辦理房款結算手續。

一次性付款結算方式:

1、一次性付款是指即購房客户與甲方簽訂房屋買賣合同當日將全部房款支付到乙方帳户;

2、乙方代收購房款,在甲方自行辦理產權過户手續或委託乙方辦理產權過户手續後,自房產證過户完畢之日起三日內乙方將代收購房款轉予甲方。

按揭貸款的結算方式:購房客户與甲方簽訂購房合同後,購房客户向乙方支付首期房款後開始向銀行申請按揭貸款,接揭貸款手續獲批後,待房產證過户並辦抵押後,首期款由乙方付,按揭款由按揭銀行付清。

為保證房屋交易的安全性,房屋產權過户手續辦妥後,甲方接到乙方通知後,須憑本人身份證來乙方處領取房款,如委託他人取款的,應憑經公證的委託書(註明代收房款)及委託人身份證明領取,甲方系法人的,應以合同載明的開户行和帳號轉帳。

五、代理期限及代理權限:

1.本合同代理期限為 個月,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合同到期後,本合同自行終止。

2. 甲方全權委託乙方在不低於甲方售房底價的情況下與客户簽訂定房協議書,並代甲方收取房款。

3、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內,甲方不得指定其他人或中介機構銷售該不動產。

4、委託期滿仍未銷出者,甲方授權乙方可在委託底價內下浮 %出售。

六、代理費的收取

1、乙方的代理費為本合同所售不動產,在出售成功後按成交總額的____%收取,乙方實際銷售價格超出甲方指定銷售底價部分,甲方得 % ,乙方得%,合同範本《房地產代理合同樣本》。代理費由甲方以人民幣形式支付,由乙方從代收房款中扣除。

2.甲方在與乙方客户正式簽訂房屋買賣合同,乙方客户支付首期房款後,乙方即可獲得本合同所規定的全部代理費。

3、甲方委託乙方在信息宣傳系統上為該物業發佈廣告及帶購房客户到現場看房,雙方商定甲方向乙方支付信息發佈費、產證鑑定費及服務費合計 元。

七、雙方權利義務:

1、甲方向乙方提交如下房屋產權證明資料,並保證其真實、準確性。

1)、《土地使用權證》、《房屋所有權證》、房主身份證等有

效證件的複印件及原件,乙方核對原件無誤後將原件交還甲方。

2)、已婚夫婦,房屋所有權在一方名下,但共同生活超過八年的,應證得另一方的書面同意。

3)、原購房協議書(另:如房屋是集體土地,應提交鄉、村辦及所屬村委會___科證明)

4)、房屋平面結構圖及附屬設施説明清單、鑰匙等。

5)、房屋是否設定擔保等債權、債務的書面聲明。

6)、有委託人代辦的,應出具經公證的房主授權委託書原件及受託人身份證明。

2、甲方保證該不動產的產權清楚,若發生與之有關的權屬糾紛及債權、債務糾紛概由甲方負責清理,因此給乙方及乙方客户照成的經濟損失,甲方必須負責賠償。

3、乙方在與客户簽訂定房協議書合同後,甲方應在得到乙方通知後三天內來乙方處簽署銷售確認書,並與乙方客户會籤購房合同,如因甲方地址、電話變更,而未能通知甲方而給甲方所造成的損失概由甲方負責。甲方聯繫電話及地址以本合同所載的地址為準,經交郵即為送達。

4、甲方與乙方客户簽訂房屋買賣合同後,若雙方委託乙方辦理房產證的過户手續,應支付代辦費。

5、房產證辦理過户完畢,甲乙雙方結清房款,則本代理合同指定的不動產代理義務即告完成。

6、原則上,乙方要求甲方應在房產證辦理過户後,方交付房產給購房客户。特殊情況下,甲方願提前交房應書面通知乙方。

7、乙方系房地產的中介機構,依法承擔中介機構的權利義務。

八、違約責任:

1、乙方在委託代理期間,將委託不動產出售,並與購房客户簽訂定房協議書,如購房客户未履行定房協議書所規定條款,乙方有權終止定房協議書,並沒收定金;如乙方與購房客户簽訂定房協議書後甲方反悔的,甲方應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為乙方客户繳納給乙方的定金。

2、甲方不得將該不動產委託乙方之外的任何中介機構和個人銷售,否則視為違約,應承擔違約責任。如甲方自行售出委託物業,應以書面形式提前3天通知乙方,否則乙方仍按未售物業出售,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

九、乙方必須嚴守誠實、信譽、高效的服務原則,積極、主動、熱情地為甲方進行代理服務,乙方必須嚴守甲方有關商業機密不能外泄。

十、雙方一致同意本合同如發生爭議由無錫仲裁委員會仲裁。

十一、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為憑,本合同附件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十二、如有其它事宜,可簽訂補充協議。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地址: 地址: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開户行:

帳號: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編輯

房地產掛靠合同 篇5

甲方: 地址: 電話:

乙方: 地址:電話:

甲、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及相關的法規、條例的規定,本着誠信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委託乙方承擔匯麗華城項目的品牌塑造、廣告設計等廣告推廣服務事宜達成如下條款,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合同約定項目及整合推廣服務範圍

本合同約定的房地產項目:是位於濟南市 ,暫定案名: 整合推廣服務範圍:乙方為本項目提供品牌塑造、廣告平面設計等服務,並參與制定本項目各階段的廣告策略(含廣告計劃、廣告發布方案、品牌發展戰略等),甲方簽字認可後,乙方按各階段廣告工作內容和廣告計劃嚴格執行;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根據雙方共同制定並簽字確認的工作內容在《附件1》的範圍內提供服務,具體參見《附件1》。

第二條 整合推廣服務期限

甲方委託乙方對本項目提供整合推廣服務,時間自 。具體開盤時間待雙方根據本項目開發進度及策劃方案另行確定。

第三條 費用約定及付款方式

本合同廣告費用約定主要由品牌塑造和廣告平面設計兩部分組成(專業統稱為整合推廣服務費,下同)。

本合同整合推廣服務費及付款方式:(遞減式)

本合同約定整合推廣服務費為 萬/年。合同簽定後並且廣告第一次提案達到甲方要求後三天內向乙方支付合同定金 萬元人民幣,所餘 萬分 期,在每月的二十五至二十八日支付下一個月的費用,如下表(根據最終約定合同合作時間確定):製作菲林、專業攝影、噴繪、及影視製作等費用由甲方支付。

3、特別約定:

如在合同期內提前三個月以上(含三個月)完成本項目98%的銷售率,則視為乙方圓滿完成任務,所餘月服務費總額在完成任務後十天內由甲方一次性支付給乙方。

第四條 工作方式

1、雙方安排專案人員負責與對方進行工作聯絡協調,向對方提供本項目的各方面情況及相關資料,傳達及反饋對方決策管理層的意見,代表雙方簽署或批准雙方制定的廣告工作計劃。

2、乙方就本項目的實際情況分階段擬定工作計劃,交由甲方審定,乙方的工作按甲方認可後的工作計劃執行與控制。

3、本合同執行過程中,雙方約定每月至少召開一次有甲方代表、乙方代表參加的工作例會,特殊情況雙方通過專案人員召集會議,就項目整體工作推進情況及合同執行情況進行檢查、確認與協調,並形成書面紀要,明確階段工作內容。

4,超出工作計劃的臨時工作,視其工作量雙方另行約定提交時間。

第五條 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在本合同簽定後五日內向乙方提供企業概況、項目概況(包括工程計劃、效果圖、階段目標)、可利用的外部資源能力等方面的情況,作為乙方從事本項目廣告策劃和平面設計工作的背景材料。

2、根據本合同有關條款之規定,按時支付到期應支付乙方的定金及月服務費。

3、甲方專案人員負責工作成果的簽收,及時審定及批准乙方的工作計劃及工作成果,同時在計劃的策劃、撰寫過程中甲方應指定專門負責人與乙方隨時溝通以確保工作的高效率和避免方向性偏差,甲方應在乙方提交工作文件後五個工作日內恢復或批准,否則視為認同乙方的工作成果,增加的“工作計劃”或工作成果如因甲方原因造成的拖期或延期提交不視為乙方違約,提交時間相應順延。

4、甲乙雙方應按本合同工作內容制定各期(參照本合同第三條付款約定)工作進度,甲方對乙方提交的項目廣告推廣計劃及平面設計方案有權提出修改意見,並以書面形式予以簽字確認。根據具體情況及時對乙方的廣告推廣方案和平面設計提出修改建議,並經雙方協商後執行。

5、對乙方安排的專案廣告設計師,甲方有權建議對工作表現不佳者進行更換調整,乙方須在接到甲方建議後七天內更換。

6、乙方在限定的時間內未完成甲、乙雙方約定的工作內容或未通過甲方的驗收,甲方有權拒付相應階段的服務費。

第六條 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按甲方要求制訂並提交項目的各階段工作計劃和廣告策略(包括品牌整合策略、廣告發布及媒介策略)。

2、定期向甲方彙報工作進度及按雙方協定的工作時間表提供方案。

3、乙方按合同所提供給甲方的所有廣告推廣服務內容(含平面設計作品),在甲方按合同支付費用後,其知識產權歸甲方所有。乙方保證所提供的平面設計等作品內容不存在知識產權方面侵權糾紛,否則由此引發的相關法律責任由乙方獨自承擔。

4、若甲方延遲付款10天以上,乙方有權收回前期作品的使用權,乙方不承擔責任。

5、在廣告合作期限內,協助甲方組織好各項活動的平面設計與宣傳工作,包括:奠基儀式、房展會佈置、內部認購活動、開盤活動及其他促銷活動等。

6、向甲方提供有關項目宣傳推廣的專業意見包括:模型、效果圖渲染、售樓處布展及各種促銷活動的宣傳安排,以上內容須經甲方同意後統一組織實施。

7、在本合同約定的服務期限內,每月提交看樓客户流量與廣告發布效果評估報告,並制定下月的廣告推廣計劃、策略及實施方案。

8、乙方對所知悉的甲方的商業機密負保密責任,對過失或故意泄露甲方商業機密,給甲方造成的損失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9、在本合同約定的服務期限內,不超出甲乙雙方給定的書面宣傳範圍進行宣傳和承諾。

10、乙方工作人員在履行本合同工作職責時,發生的勞動爭議、人身傷害等一切糾紛,由乙方獨自承擔。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在甲方較好地實施了雙方確認的推廣計劃的前提下,因乙方原因致使

2、若甲方在乙方完成相應階段任務的情況下,逾期二十天未支付乙方佣金,乙方不再承擔廣告設計任務及其它工作。

第八條 合同的終止

1、 合同有效期終止時,本合同自動終止。

2、 遇不可抗力時,經甲乙丙三方協商後,本合同可終止。

3、 一方違約時,另一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第九條 其它

1、本合同包括【附件1乙方工作範圍】。

2、為配合甲方工作,經雙方協商認可後,以附件的形式對具體內容作適當設計完善和相應補充;附件、補充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凡因執行本合同產生的一切爭議糾紛,雙方應本着友好合作的方式解決,如協商無效,由濟南市仲裁委員會仲裁。

4、本合同如因國家相關政策變化發生變化,則應適應國家政策。

5、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商,補充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自雙方代表人簽字及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地產掛靠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特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開發項目

項目名稱:旬邑原底鑫源小區

地址:旬邑縣原底街道306省道以南

第二條 項目規模

在本協議所述地塊上:擬建旬邑原底鑫源小區工程,規劃佔地30000平方米,。

第三條 合作方式

1、投資方式:合作股份

2、股東組成:合作股份由四個股東組成、大股東佔40%股份、其餘股東各佔20%股份

3、建設管理費用、施工手續等事宜從該項目中的總造價的5%計入建設公司

第四條 承包計算方式

1、包工包設備按平方米285元計算

2、包工不包設備按平方米188元計算

第四條 前期工作安排

合作開發項目的前期工作由甲方負責,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各項:

(1)落實合作開發項目用地規劃手續,獲得合建項目佔地的使用地規劃批文,土地使用權人為甲方,土地使用不附帶第三者的利益限制。

(2)落實合作開發項目佔地的規劃報建工作。

(3)完成合作開發項目規劃用地的拆遷、安置及補償工作,拆遷安置及補償費用包含在總投資內。

(4)甲方負責合作項目的整體供水、污水處理、供電、安裝、供氣、通訊報裝手續,甲方應負責合作項目的資源供應。

(5)甲方負責合作項目開工手續的辦理,獲得開工證,使合作項目可以合法開工建設。

第五條 工程管理

本協議簽署後,甲方組織合作項目工程關聯辦公室,具體協商工程管理、項目進展、人員聯絡、財務及工程進度安排。

第六條 物業交付

1、合作開發物業應於竣工後交付使用,合作項目應取得《建設工程質量核驗證書》。

2、合作開發物業竣工交付時,甲乙雙方應共同參加施工方、設計單位的竣工驗收。

第十條 產權確認與產權過户

1、本協議簽署後應報送旬邑縣原底社區(合作項目主管機關)審批,以便按本協議規定確定合作項目性質物業的產權歸屬,即甲方分得產權,

2、按法律及政策規定,乙方分得物業時,相應分攤的國有土地應辦理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手續,即將該片國有土地使用權人變更為乙方的手續。此項手續由甲方負責協調辦理。

第七條 保證

1、該項目資金在旬邑縣信用聯社營業部行開户管理。

2、_________方經濟責任由_________擔保。保證方有權檢查督促_________方履行合同,保證方同意當_________方不履行合同時,由保證方連帶承擔經濟責任。

3、_________方願以_________作抵押品,另附明細清單作為本合同的附件。_________方不履行合同時,_________方對抵押品享有處分權和優先受償權。

第八條 房屋的維修及管理:_________

第九條 違約責任:_________

第十條 聲明及保證

甲方:

1、甲方為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甲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甲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乙方:

1、乙方為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乙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第十一條 保密

甲乙雙方保證對在討論、簽訂、執行本協議過程中所獲悉的屬於對方的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文件及資料(包括商業祕密、公司計劃、運營活動、財務信息、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祕密)予以保密。未經該資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祕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50年。

第十二條 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

2、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5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關責任。

第十三條 合同的變更

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特殊情況時,甲、乙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合同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徵得對方同意後,雙方在規定的時限內(書面通知發出_5_天內)簽訂書面變更協議,該協議將成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經雙方簽署書面文件,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合同,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十四條 合同的轉讓

除合同中另有規定外或經雙方協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規定雙方的任何權利和義務,任何一方在未經徵得另一方書面同意之前,不得轉讓給第三者。任何轉讓,未經另一方書面明確同意,均屬無效。 第十四條 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並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1_種方式解決:

(1)提交咸陽市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 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礙其履行期間應予中止。

2、聲稱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儘可能在最短的時間內通過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通知另一方,並在該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10日內向另一方提供關於此種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證據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聲稱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其對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一方,有責任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減輕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3、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雙方應立即通過友好協商決定如何執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後,雙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各項義務。如不可抗力及其影響無法終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喪失繼續履行合同的能力,則雙方可協商解除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無須為此承擔責任。當事人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4、本合同所稱

第十六條 合同的解釋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內容不明確,合同雙方當事人可以根據本合同的原則、合同的目的、交易習慣及關聯條款的內容,按照通常理解對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釋。該解釋具有約束力,除非解釋與法律或本合同相牴觸。

第十七條 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八條 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正本一式4份,雙方各執2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地產掛靠合同 篇7

甲方:

乙方:

茲甲方有經出讓方式取得可供開發的土地一宗,乙方有開發建設管理、技術能力及相應資質,經雙方協商達成共同開發 小區項目的協議,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特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 開發項目位置、內容及規模

(一)位置:

(二)內容:該區內所有單體工程、小區配套設施的開發建設與經營。

(三)土地面積經商房建築面積 平方米,公共用房面積 平方米,總投資約計 萬元(其中土地費 萬元,開發手續費 萬元,綜合配套費用 萬元)。

二、 合作方式

甲方以土地作價入股,同時負擔開發手續費、配套費、建安費,乙方持營業執照及開發資質,投入相應管理及技術人員,聯合開發經營。

三、 各方責任

甲方:負責土地、資金及時足額到位,項目完工後接收物業管理。

乙方:負責開發項目的開發建設管理以及策劃營銷,保證項目建設質量達國家合格以上標準、住房售價 元/平方米以上、經商房售價 元/平方米以上、 時間內完成開發計劃。

四、 利潤分配

甲、乙雙方按 比例對利潤進行分配。

五、 違約責任

(一)因開發建設存在違章違法、建設質量低劣、配套不完善造成項目收益損失的,扣除乙方利潤直至向甲方賠償相應損失。

(二)甲方不及時撥付開發款項或項目驗收合格後不接收物業管理的,扣罰利潤。

六、 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服從文登市建設局調解。

七、 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報文登市建設局兩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地產掛靠合同 篇8

委託方(甲方):

地址:

受託方(乙方):

地址:

銀行帳號:

開户銀行: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它有關法律、法規,遵守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甲乙雙方就 省 縣 項目的營銷顧問委託工作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工作內容

1. 本合同的工作內容以《項目營銷顧問服務工作》為準。

2.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如需變更工作內容,雙方另行協商書面確認。

第二條:工作方式

乙方提供營銷策劃的策略及建議,經甲方確認後,由乙方委派一名案場常駐代表到現場協助甲方組建銷售隊伍組建培訓、管理工作及營銷策略的落實執行。

第三條:服務期限

從甲乙雙方簽定本合同之日起到 年 月 日止。

第四條:甲方義務與權利

1. 甲方應向乙方提供本項目開發、銷售等各階段的相應的審批文件和資料(複印件)。

2. 甲方負責提供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及有關合法文件,保證購房人的合法權益,包括按規定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書》、開具正式發票、負責辦理銀行貸款、辦理產權。

3. 乙方常駐代表在甲方公司的身份為銷售經理,基本工資為:(注:以

4. 甲方負責乙方顧問到項目地考察、協助工作時的食宿及相關的差旅費用等。

5. 甲方應按照合同約定的付款方式、付款時間及金額向乙方支付營銷顧問費。

6. 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時提供營銷顧問文件及其它相關服務。

7. 甲方總經理或其指定專人負責與乙方在合同履行期內的工作聯繫事宜。

第五條:乙方義務與權利

1. 乙方按附件中的工作內容要求提供相關的顧問工作。

2. 乙方確定常駐甲方案場代表為建、運營,制定詳細的營銷顧問工作計劃並安排實施。

3. 乙方應在合同簽訂後一週內派現場常駐代表到達項目所在地開展現場服務工作。

4. 乙方常駐代表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更換(但離職、婚假、產假等的除外,但如出現以上情況需提前15日通知甲方)。

5. 乙方常駐代表有權享受法定節假日。

6. 乙方常駐代表主持甲方項目的案場營運銷售工作,並將每階段的工作安排及成果以書面形式及電子文本的形式提交給甲方。

7. 乙方有權按合同約定按時得到營銷顧問費。

8. 乙方有權建議甲方更換甲方派駐銷售隊伍工作的人員。

第六條:營銷顧問費及支付方式

1. 營銷顧問費總金額為人民幣:

2. 付款方式:

本合同簽定之日甲方向乙方支付人民幣: 元整(¥ 元)。之後每三個月(90日)甲方應向乙方支付一次營銷顧問費,其金額為人民幣: 元整(¥ 元),以此類推至服務期滿。

3. 甲方支付乙方的所有款項費用均為税後,乙方無須向甲方提供正式發票。

4. 項目所產生的一切廣告費用、推廣費用、銷售人員工資等與銷售產生的所有費用均由甲方自負與乙方無關。

第七條:保密

甲、乙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及本合同有效期屆滿後的兩年內應嚴格保守對方的商業祕密。未經雙方書面同意不得將保密信息對外發布或披露、提供給任何第三方。

第八條:違約責任

1. 甲方超過合同約定時間5天未向乙方支付營銷顧問費,應向乙方支付延遲付款部分的滯納金,該滯納金以延遲部分顧問費為基數,按每日千分之三標準計算。如甲方拖欠或不支付乙方營銷顧問費用累計到15日,則視甲方違約乙方有權停止本項目營銷顧問工作,解除本合同,同時甲方向乙方支付所欠的顧問費、乙方常駐代表工資及違約金,經甲乙雙方協商決定違約金的額度為本合同營銷顧問費總金額的10%(計人民幣:柒萬伍仟元整)。

2. 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隨意更換常駐代表(乙方常駐代表離職、婚假、產假、病假的除外),但離職、婚假、產假需提前15日通知甲方,如乙方更換常駐代表但未按規定時間通知甲方,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3. 如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內未按本合同附件約定的內容提供相關服務,則視乙方違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同時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經甲乙雙方協商決定違約金的額度為本合同營銷顧問費總金額的10%(計人民幣: 元整)。

第九條:不可抗力

1. 如果一方在履行本合同時直接受到某一不可抗力的影響、遲延或阻礙,該方應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的7天內通知另一方並提供有關的詳細信息。

2. 對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未履行或延遲履行義務,任何一方不承擔責任。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事件指無法克服、無法預見、超出一方或雙方合理控制範圍且妨礙雙方完全履行合同義務的事件。

第十條:爭議的解決

1. 雙方就本合同的執行方面發生爭議或糾紛,應儘量協商解決。

2. 如雙方不能協商解決,任何一方均可將爭議提交簽約地人民法院予以裁決。

3. 在發生任何爭議和任何爭議正在進行裁決時,除了所爭議的事項外,雙方應繼續履行其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義務。

第十一條:附件

本合同中附件為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二條:合同生效與終止

1.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服務期滿自動終止。

2. 本合同終止不影響雙方於本合同終止日之前根據本合同已產生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三條:其它

1.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

2. 本合同的任何修改,由雙方協商同意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是合同的組成部分,如與本合同發生矛盾,以補充協議為準。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地產掛靠合同 篇9

委託方(甲方):

聯繫地址:

受託方(乙方):

聯繫地址: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就甲方委託乙方為其項目進行前期策劃、代理銷售的相關事宜,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全面代理協議,並承諾共同遵守。

1. 委託內容及期限:

1.1 甲方取得位於 處,土地面積 平方米的商品房土地使用權(附地塊圖),土地用途為 商住 ,甲方在該土地上興建商鋪和商品房,項目名稱 ,甲方委託乙方為該項目獨家提供策劃、代理銷售及招商服務,委託總建築面積約 平方米。

1.2 甲方委託乙方作為本案的獨家策劃銷售代理服務商,本案為住宅/商業用地,甲方承諾本合同有效履行期間,不再委託除乙方以外任何第三方作為該項目銷售過程中的執行人。

1.3 甲乙雙方的合作期限為: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本項目可售物業銷售至 %止。

2. 費用負擔

2.1項目廣告推廣費:控制在銷售總金額 以內,該筆費用支出由甲方承擔。根據銷售實際需要分期投入;詳細廣告方案及費用開支由乙方分階段提交,在徵得甲方批覆後執行。本項目的廣告製作、廣告發布由甲方直接與製作公司、媒體單位洽談並簽署合同;由甲方直接向製作方、發佈方付款。乙方負責具體實施及效果監控,並適時提交效果評估報告。本營銷推廣費用支出包括但不限於:報紙廣告、雜誌廣告、電視廣告、廣播廣告、户外廣告、樓書、單頁、海報、展板、促銷活動、沙盤製作等製作及發佈費用,同時包括以上內容所涉的非甲乙雙方工作人員的勞務費用。(樣板房、樣板示範區和售樓部裝修費用不含在推廣費用內)。

2.2 乙方派出的所有策劃人員、營銷管理人員及所有銷售人員的工資薪酬、銷售提成、社會保險、福利津貼、住宿費、工裝、差旅費及日常生活支出等由乙方負責承擔。

3. 銷售價格

3.1 本項目的銷售基價由乙方根據市場情況,在項目排號銷售前1個月提出書面建議,由甲方書面批覆後方可執行。

3.2在銷售基價確定的基礎上,乙方編制項目代理銷售一房一價底價表。

3.3 銷售基價根據實際情況隨時進行調整,由甲方書面確認後方可執行。如遇市場出現重大變化或基價與市場銷售價有偏差時,甲方可適時調整價格及其他營銷策略。

3.4 乙方可視市場銷售情況並在徵得甲方書面認可後,對現行銷售基價進行上調。

3.5 本項目的優惠政策由甲乙雙方協商制定,經甲方書面批覆確認後方可執行。

4. 佣金及支付方式

4.1 甲方預支給乙方前期費用約為 萬元整,乙方按甲方實際支付額歸還甲方。

4.1.1支付方式:預支前期費用分3批次支付。具體支付方式如下:

本合同簽訂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第一次預支前期費用人民幣 萬元,以支持乙方項目組開展工作。

乙方收到款後5個工作日內向甲方提交包括但不限於市場調研和產品定位的《項目產品研究報告》、以及甲方向政府申請的優惠政策提案。甲方在乙方正式提報後10個工作日內對乙方工作成果及建議提出書面反饋意見,乙方將根據甲方的反饋意見對以上報告進行修改直至甲方書面認可;同時完成與建築規劃設計公司對接,直至項目產品規劃建議能為項目創造最高利益。隨後在15個工作日內向甲方提交《項目整體營銷策劃報告》,甲方在乙方正式提報後10個工作日內對乙方工作成果提出書面反饋意見,乙方將根據甲方的反饋意見對以上報告進行修改直至甲方書面認可。甲方在以上報告書面認可後5個工作日內向乙方支付第二次預支前期費用,即人民幣 萬元。

第三次在乙方銷售員進駐甲方銷售現場後,甲方分五個月再預支 萬元給乙方,即每月 萬元,此預支款在項目正式開盤銷售後即停止;乙方歸還甲方的借款也按實際借款金額返還。

4.2前期預支費用約 萬元(按實際預支款額)由甲方先行預支給乙方,待本項目進入銷售代理階段並實現銷售回款後,乙方將根據每月所結銷售佣金分2次平均

4.3.1商業佣金按照本項目商業總銷售金額計提,方式如下:

公寓、寫字樓、綜合體沿街、小區配套、步行街和206國道的商鋪(含樓上樓下)佣金按照總銷售金額的 計提。

綜合體內部商鋪按內部商鋪銷售總額的 計提。

4.3.2乙方代理住宅、可售車庫以及其他產品銷售佣金按照本項目住宅總銷售金額的 計提。

4.4銷售代理費根據乙方銷售進度,以實際銷售收入金額為標準計算,具體如下: 按甲乙雙方確認的《銷售執行計劃》在銷售回款金額達到當期推售總量的1-30%時,按當期收到銷售金額的銷售佣金的50%結算;在銷售回款金額達到當期推售總量的31%—60%時,按當期收到銷售金額的銷售佣金的70%結算;在銷售回款金額達到當期推售總量的61%—80%時,代理費按當期收到銷售金額的銷售佣金的80%結算,在銷售回款金額達到當期推售總量的81%以上,按當期收到銷售金額的銷售佣金的90%結算。剩餘10%佣金是乙方保證金,待項目整體完成95%銷售率任務及所有交房等事宜後甲乙雙方最終結算。

關於當期推售總量的約定:指甲方取得預售許可證的情況下,甲乙雙方根據市場實際情況確定的銷售計劃,乙方將根據整體項目推廣及客户情況向甲方提交《銷售進度計劃》,由甲方書面確認為準,並作為合同附件。

關於銷售完成率約定:當期計劃銷售總面積與當期實際銷售面積之比。

關於銷售價格的約定,乙方在確定當期推售體量後,向甲方提交《價格制定建議》和《底價表》,以甲方書面確認為準。 銷售過程中,乙方根據實際銷售情況提交《價格調整建議》,由甲方書面確認為準。

結算方式:根據客户採取的付款方式制定不同的結算方式;具體如下:

4.5佣金由甲方轉賬方式支付。乙方每月1日向甲方提交上月成交情況報表,甲方收到報表後在10日內審核完畢並於每月20日向乙方預支付銷售佣金。

4.6甲方可預留不超過本項目全部可售物業 的房源自行處理。該部分房源的銷售計入乙方銷售業績,乙方有責任為該房源提供客户介紹、看房、按揭辦理等服務,不計提銷售佣金。

4.7本合同履行期間,經甲方介紹的團購客户計入乙方銷售業績並按 提取銷售佣金(團購標準為20人及20人以上)。除團購客户外,甲方關係客户在預留房源之外的成交,乙方將按照本合同約定之佣金計提標準全額計算銷售佣金。

4.8如因甲方原因(包括但不限於工程質量、延期交房、企業信譽等原因)造成客户退房的,乙方已經收取的銷售佣金不再退還。所退房屋乙方繼續銷售,乙方只能按一次銷售計算服務佣金,原已計算的不重複計算;如因乙方原因(包括但不限於虛假承諾、客户投訴等)造成客户退房的,乙方已經收取的銷售佣金自下月佣金中扣除;由乙方負責該房屋的再次銷售;如因客户自身原因(包括但不限於按揭資料審核不合格,資金不到位等)造成退房的,客户違約金歸甲方所有,乙方已經收取的銷售佣金自下月佣金中扣除。如因其他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於宏觀政策、自然災害等),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4.9甲方向乙方支付所有費用(含代理銷售佣金)的税收,由乙方自行負擔,並向甲方提供正規可入賬發票。

5. 甲方責任及義務

5.1甲方對本合約項下物業擁有完全的所有權,對乙方的策劃方案享有獨家使用權。

5.2 甲方應及時向乙方提供需要的項目資料。

5.3 甲方需在收到乙方策劃方案後(含書面文本和電子文本)10個工作日提出反饋意見,特殊情況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5.4甲方有權對乙方提交的工作文件或成果提出修改意見和建議,乙方據此進行修改、調整,直至甲方認可。在乙方提交有關文件後甲方應及時提出修改意見或建議,以便乙方能夠充分領會甲方意圖,提高修改的效率和質量。

5.5甲方應提供乙方代理銷售該項目所需的銷售合同等資料,以實際使用的數量為準,餘數全部退給甲方。購房客户簽訂的《認購書》由甲方授權的乙方現場銷售負責人簽字,經甲方確認後簽章。為方便銷售,乙方從甲方處限量領取已加蓋甲方公章的空白《認購書》,乙方人員必須要按認購書編碼登記領取,如有作廢的認購書必須按原編號歸還甲方,再領取新的所需認購單。

5.6《商品房買賣合同》及《補充協議》中除價格、面積、房號外,其餘均按甲方書

5.7甲方負責在樓盤現場提供合適的地點進行裝修後供乙方做售樓部,並提供辦公傢俱及辦公設備。銷售部運營過程中產生的水電費、物業管理費、電話費、寬帶費等由甲方承擔。

5.8甲方負責指定財務人員統一收取客户的定金及購房款。甲方負責管理全部售樓款的帳務、銷售合同、客户檔案工作;所有銷售款項、銷售合同及客户檔案必須由甲方指派的人員收取和保存。任何與客户有關收款和資金形式的往來,均由甲方向客户收取,開具收據。乙方與客户簽訂預定合約《認購書》。正式買賣合同在甲方處簽訂,房款由客户直接匯入甲方指定賬號,並由甲方辦理相關財務手續。乙方在此過程中協同甲方與客户簽訂正式《商品房買賣合同(預售)》,並協同開發商催告客户按《商品房買賣合同》支付約定款項和辦理按揭手續。在房屋交付期間,乙方協助甲方向購房人交房。

5.9甲方如認為乙方銷售策劃、銷售主管及銷售人員不能履行或不能勝任崗位工作時,有權要求乙方及時調換合適人員直至甲方認可為止,調換工作在7個工作日內完成。

5.10甲方應按合同規定支付乙方的銷售代理費用。

5.11如購買方簽署《商品房認購書》後違約,有關事項由甲方協助乙方處理;如購買方簽署《商品房買賣合同》並付清首期款後違約,有關事項由乙方協助甲方處理。

6. 乙方責任及義務

6.1 在合同期內,乙方負責但不限於該項目的市場調查、營銷策劃、宣傳推廣、 平面設計、及銷售代理工作。具體服務內容詳見附件:“安丘王五里河地塊項目全案營銷策劃及代理服務工作內容”。

6.2 乙方保證遵守職業道德,對甲方所提供的屬於保密範圍內的資料予以絕對保密。因乙方或乙方的工作人員等相關人員的泄密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6.3 乙方在銷售過程中,應根據甲方提供的該項目的特性和狀況向客户作如實介紹,盡力促銷,不得隱瞞或過度承諾。

6.4 乙方應信守甲方所規定的銷售價格,非經甲方的授權,不得擅自給客户任何形式的折扣。

6.5乙方應為本項目配備合格的營銷策劃、平面設計師、經驗豐富的銷售主管及過硬銷售隊伍,並保證人員的數量和質量,銷售代表的具體人數,分前期(甲方交付售樓部至項目開盤前)12 人、中期(開盤後至完成總銷售任務的95%)12人、後期(完成總銷

6.6乙方應於每個月初召集工作例會,向甲方通報各項工作進度,並提供上月工作總結、下月工作計劃。如遇特殊情況,甲方召集緊急工作會議,乙方應給予諒解和支持。

6.7乙方應為工商局註冊的合法公司,合同簽訂時負責向甲方提供乙方公司簽章的營業執照、税務登記證等複印件作為本合同附件。乙方應確保本項目銷售時乙方應具備的各種合法經營手續。

6.8乙方在執行上述條款、提出專業意見以及配合甲方的有關銷售及推廣工作時,必須以高效和高質的原則進行,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從而影響整體工作。確保按銷售計劃及時組織銷售。

6.9乙方有責任配合甲方完成交房相關事宜。

6.10乙方不得將銷售代理權轉包或委託給其他代理商。乙方在代理銷售本項目期內,不得在本市再代理其他樓盤的銷售工作。

6.11乙方不得以甲方的名義從事本合同約定內容以外的任何其他活動。

6.12乙方配合甲方完成該項目的所有售後服務工作。

6.13在委託期限內,乙方收到甲方提出的問題和改正意見後,應在2個工作日內對甲方意見做出書面答覆。若乙方未能在規定日期內提交書面答覆,或提交書面答覆但未按甲方改正意見執行的,甲方可以終止合同,乙方尾款歸甲方所有。

6.14乙方受聘人員的違法違紀行為和意外傷害等,均由乙方承擔所有責任。

7. 違約責任

7.1 本合同簽署生效後,甲、乙雙方應嚴格遵照執行。任何一方無故終止或解除合同的,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50萬元,並賠償因違約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7.2 乙方應按照本合同規定的內容深度及時向甲方提交工作成果。如工作深度不夠,須在甲方出具書面意見的5個工作日內完成修改,若乙方在規定的時間內且無正當理由情況下,仍未達到合同附件所要求的工作深度,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7.3乙方連續2個季度未能按銷售進度完成代理銷售任務,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乙方接到甲方書面通知五日內辦理完畢移交手續,還清預借甲方的前期費用款並撤離售樓處。

7.4 在合同期間,甲方不得另用其他公司開展代理銷售相關業務,否則,視甲方單

7.5甲方由於不可抗力造成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全部履行合同,可不承擔違約責任,且容許其提前終止合同,但需支付乙方已完成部分的代理費。

8. 通知與送達

8.1 與本合同履行相關的所有材料的通知與送達,均以以下聯繫信息為準: 甲方通知與送達方式:

甲方聯繫地址:

郵箱:

聯繫電話: 傳真:

乙方通知與送達方式:

乙方聯繫地址:

郵箱:

聯繫電話: 傳真:

8.2 甲乙雙方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相關事宜的通知均按上述載明地址發出,以郵件、傳真方式發出的,自發出之日起視為送達之日。

8.3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任何一方的聯繫方式發生變更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否則產生的一切後果自行承擔。

9. 保密責任

乙方從甲方所獲得的有關該項目的任何信息資料皆屬商業祕密,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如違約,甲方保留其法律追究的權利,由乙方承擔因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10. 適用法律及爭議解決

10.1 本合同書連同附件為不可分割的完整組成部分,共同具有法律效力。

10.2 本合同一式4份,甲方乙方各執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協議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並根據中國法律進行解釋及執行。

10.3 因本協議的解釋、效力、訂立、履行等產生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爭議,均應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向項目所在地法院起訴,訴訟費用由敗訴方承擔。

11. 合同生效

11.1 本合同於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各方簽署時間不一致時,以最後簽署時間為準)。

11.2 本協議未盡事宜,可另行簽署書面補充文件,補充文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地產掛靠合同 篇10

編號:[_______] 穗房交合字(________ )號

________年 _________月_________ 日

立合同人:

賣方:

法定代表:

委託代理人:

買方:

法定代表:

委託代理人:

買賣雙方現就下列房地產買賣,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 房地產座落於廣州市 區 路 街 巷 (裏、坊) 號 房,《 證》 證號 號,測量: 圖 幅 地號。

二、 該房地產結構 層,使用土地面積為 平方米,出售部位為該屋 樓(棟) 單元(詳見房地產證確權面積),建築面積為 平方米,連同室內附着設施。

三、 買賣雙方議定交易價為人民幣 元, (大寫: 仟 佰 拾 萬 仟 佰 拾 元整)簽定本合同時,買方已按房地產交易價20% 元 ,(大寫: 仟 佰 拾 萬 仟 佰 拾 元整)作為定金支付給賣方,餘額 元 ,(大寫: 仟 佰 拾 萬 仟 佰 拾 元整),應在廣州市房地產交易所(簡稱:交易所)辦理房地產過户之日支付給賣方。

四、 賣方或買方不按規定日期辦理過户手續,視為違約。

五、 簽訂合同後,買方中途不買,合同即告解除,買方無權請求退還定金;賣方中途不賣,合同即告解除,賣方須雙倍退還定金。其中一方提出解除合同,由提出的一方按定金的20%繳納解除合同登記費給交易所;雙方提出解除合同的,解除合同登記費即定金中的20%由雙方各負擔一半。

六、 本合同簽訂後,凡違反《廣州市房地產交易管理辦法》(簡稱:《交易管理辦法》)第十二條、第十三條的,交易所將不予以辦理,賣方應將定金退回買方。交易所將按照《交易管理辦法》第四十一條、第四十二條規定處理。

七、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經交易所登記後生效。

八、 本合同一式三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賣方、買方各執一份,交易所存檔一份。合同履行後,買賣雙方所執合同應交回交易所備案。

立合同人:

賣方或委託代理人(簽名):

身份證號碼:

聯繫地址:

聯繫電話:

買方或委託代理人(簽名):

身份證號碼:

聯繫地址:

房地產掛靠合同 篇11

委託方(甲方):

服務方(乙方):

甲方委託乙方承擔“地塊項目”(暫定名稱)規劃設計顧問諮詢服務工作,經協商一致,簽訂該項目規劃設計和項目、企業品牌建立發展戰略的顧問諮詢服務合同(以下簡稱“本合同”)。甲、乙雙方同意進行密切配合,並按照合同規定,履行各自的責任。

一、 項目規模:

本項目總佔地面積:約 畝;

二、 服務邊界:

在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應對甲方本項目的規劃設計給予專業顧問諮詢的支持,具體工作內容如下:

1、對本項目項目用地概念性規劃暨總圖設計全程顧問諮詢: ⑴對項目規劃設計的定位提出專業意見;

⑵對項目規劃設計的總體佈局提出專業意見;

⑶對項目規劃設計的功能分佈及空間佈置提出專業意見;

⑷對項目規劃設計的各項經濟指標及户型配比提出專業意見; ⑸對項目規劃設計的配套設施規劃的合理、完整性提出專業意見; ⑹對項目規劃設計的建築風格提出專業意見;

⑺對項目規劃設計的住宅及商業規劃提出專業意見;

⑻對項目規劃設計的園林規劃提出專業意見;

⑼對項目規劃設計的路網布局提出專業意見;

⑽對項目規劃設計的目前及未來市場風險規避、後續項目發展提出專業意見;

2、項目用地的建築方案設計全程顧問諮詢服務:

⑴對項目規劃設計的各項經濟指標提出專業意見;

⑵對每期項目建築方案的建築形式、建築單體外立面的造型、色彩組合、使用材質等提出專業意見;

⑶對每期項目建築方案的户型配比及户型設計提出專業意見;

⑷對每期項目建築方案的商業規劃細化提出專業意見;

⑸對每期項目建築方案的環境景觀設計提出專業意見;

⑹對每期項目規劃設計的路網布置提出專業意見;

⑺對每期項目規劃設計的安防消防佈置設計提出專業意見;

⑻對每期項目規劃設計的交通消防分佈設計提出專業意見;

3、項目成本控制:

根據本項目用地概念性規劃暨總圖設計和建築方案設計的內容,從該項目區域發展和項目營銷策略角度,結合品質要求,提出對項目成本控制的專業意見。

4、項目形象和企業品牌建設:

通過該項目規劃的後續發展及甲方企業發展對土地的規劃需求,編制並提交:

⑴項目形象品牌建設發展策略的專業建議;

⑵甲方以此項目為契機的企業品牌發展策略的專業建議。

5、其它方面:

⑴參加甲方組織的各類針對性考察學習;

⑵參加關於項目的有關會議及討論;

⑶提交甲方要求的各類報告及建議書。

備註:以上服務工作所提交的成果應根據該項目開發節奏、強度,視階段性不同針對性地提出相應的調整和修改,以支撐項目的順利推進。

6、顧問諮詢服務工作要求:

⑴乙方應對顧問諮詢工作持有專業服務態度,對各提案或方案提出專業可行參考意見,發揮為甲方項目穩定良性運作的參謀支持作用;

⑵乙方提出的專業建議需附帶以下內容以供甲方對乙方提出建議的可行性進行論證:

①該建議相關的規劃知識及政策法規支持;

②該建議在規劃報批通過的經驗或技巧;

③該建議在市場或同行業可借鑑的先進範例、經驗或新信息支持。

⑶乙方需準時參加甲方通知的各類會議;

⑷乙方需按照甲方要求及時間規定準時提交各類書面報告及建議書。

四、 服務目標

對本項目的規劃設計和項目、企業品牌建立發展戰略進行全程顧問諮詢,為甲方該項目在規劃設計、成本控制、風險規避、項目形象建立、後續發展、企業品牌建設等方面起到參謀、顧問作用,使本項目實現甲方社會效益、經濟效益、品牌效益最大化發展。

五 、服務費用

1、在本合同範圍內,本項目全程顧問諮詢服務費共計:人民幣XX萬元整(¥X元),該費用包括乙方人員的各種工作過程中產生的費用,包含乙方應納各項税費。

2、雙方約定,如因以下情況出現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1)由甲方指定的,非廣西本省範圍內的專項考察的出差費用。

2)乙方在顧問諮詢作業過程中,應甲方要求派出人員赴非本項目所在城市與外協機構溝通的出差費用。

六 付款方式

1、項目全程顧問諮詢費用以分階段方式支付,具體分期如下:

⑴在雙方簽定合同後X天內,甲方支付乙方項目全程顧問諮詢費預付款:人民幣X萬元整(¥X元)。

⑵甲方本項目完成項目用地概念性規劃暨總圖設計,並通過甲方和合作單位審定後天內,甲方支付乙方項目全程顧問諮詢費第二筆款:人民幣伍萬元整(¥50000元)。

⑶甲方本項目完成每期項目用地的建築方案設計後,並通過甲方和合作單位審定後十五天內,甲方每期支付乙方該期項目全程顧問諮詢費人民幣X萬元整(¥X元)/每期。

⑷其餘款項在甲方完成該項目全部建築方案設計後,並通過甲方和合作單位審定後半年內逐步支付完成。

3、上述各階段付款均以轉帳或現金形式支付。

銀行資料如下:

户 名:

帳 號:

開户行:

七 合同終止

1、如出現在乙方已完成本合同所約定的部分全程顧問諮詢服務作業,因甲方責任非正常終止,甲方應根據乙方實際工作進度情況給予乙方相應的補償。

2、如出現在乙方已完成本合同所約定的部分全程顧問諮詢服務作業,因乙方責任非正常終止,乙方根據項目的實際工作進度情況給予甲方相應補償。

3、如經甲方評估乙方的工作確未按本合同要求完成或完成情況未能推動本項目進程,甲方有權終止合同,甲方不需承擔違約責任,同時甲方不需再支付未付餘款。

八 其他

1、本合同的訂立、生效、解釋、履行、變更或爭議均應根據現行法律和有關規定辦理。

2、本合同書如需增訂或刪除,必須經雙方授權代表協商並同意後簽訂補充合同。

3、其它未盡事宜另以補充協議(合同條件)為準。

4、本合同一式肆份,雙方各持兩份,具同等法律效力,雙方簽字蓋章後即日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地產掛靠合同 篇12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貸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因________開發項目,向貸款人申請人民幣貸款_____ 萬元,期限為______年。根據我國有關法律規定,經雙方當事人平等協商,自願簽訂本借款合同。

第一條 定義與解釋

1.1 在本合同中,下列術語具有如下含義:

1.1.1 “銀行營業日”指貸款人所在地法定工作日。

1.1.2 “信息日”指每季最後一個月的20日。

1.1.3 “借款人”指依據本合同借用貸款的人,包括其繼承人、受讓人。

1.1.4 “貸款人”指依據本合同發放、管理貸款的銀行,包括經辦貸款和空軍部隊施帳户監管的銀行。

1.1.5 “提款期”指借款人依據本合同第6.1條提取貸款的期間,包括推遲提款的期間。

1.1.6 “還款期”指借款人依據本合同第6.7條是還貸款的期間,包括貸款展期的期間。

1.1.7 “寬限期”指允許借款人遲延履行義務而不視為違約的期間。

1.1.8 “項目”指_______。

1.1.9 “建設期”指從項目開工之日起至項目完工之日所經歷的時間。

1.1.10 “經營期”指項目竣工交付使用開始至結束的期限。

1.1.11 “完工”指竣工報告經有關部門批准,項目交付使用。

1.1.12 “擔保性”文件指為了保證本合同的履行而簽署的保函、保證書、抵押合同、質押合同等。

第二條 借款人陳述與保證

2.1 借款人是依法設立的、具有法人資格的空軍部隊體,依法有權訂立和履行本合同;

2.2 所建項目已經取得有關批覆文件,包括項目建議書批覆文件、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批覆文件、徵用土地批文、開工批覆文件、項目資金承諾文件等所有應該取得的政府批准文件;

2.3 向貸款人提供本項目下的批准其借款的文件、擔保性文件、建設工程承包合同、原材料供應合同、技術諮詢合同等;

2.4 本合同項下______萬元的項目資金按期、足額到位;

2.5 向貸款人提供本項目的其他建設資金的貸款方及其他資金出資方的資金承諾書;

2.6 本合同項下借款人的債務與借款人的其他債務處於平等地位(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2.7 在談判、簽署、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的貸款人提供的有關資料真實、完整、準確;

2.8 目前無重大經濟糾紛發生。

第三條 貸款

3.1 貸款人同意向借款人提供總額為人民幣______萬元的貸款;

3.2 本合同項下的貸款只能用於_______開發項目建設;

3.3 在貸款期限內,借款的實際提款日和還款日以貸款人批准的借據為準,其他記載事項與本合同不一致的,以本合同為準,借據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四條 利率和利息

4.1 本合同項下的貸款利息,確定為年利息百分之______。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如遇中國人民銀行調整利率,並且本合同項下的利率在規定的調整範圍內的,則按中國人民銀行的規定作相應的調整,無須經借款人的同意。

4.2 貸款人在每一結息日內向借款人計收利息。貸款到期,利隨本清。

第五條 提款前提條件

5.1 首次提款前,借款人必須向貸款人提交下列文件或辦理下列事項:

5.1.1 貸款證交由貸款人審核;

5.1.2 本合同項下貸款所建項目的有關批覆文件,包括項目建議書批覆文件、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批覆文件、徵用土地批文、開工批覆文件、項目資金承諾文件以及項目資金計劃安排等;

5.1.3 生效的建設承包合同;

5.1.4 生效的原材料供應合同;

5.1.5 項目財產保險單;

5.1.6 所有依法生效的擔保性文件;

5.2 首次和每次提款前,借款人須滿足下列條件:

5.2.1 擔保合同合法有效;

5.2.2 本合同項下貸款所建項目的資本金和其他籌措資金已按規定的時間足額到位;

5.2.3 未發生本合同規定的違約事件;

5.2.4 出具按規定用途使用貸款的情況報告及有關的財務報表、資料;

5.2.5 按本合同規定向貸款人辦理提款手續;

5.2.6 已按第7.3條的規定開立帳户。

第六條 提款和還款

6.1 本合同項下貸款的提款期,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 年_____月_____日止。

6.2 本合同項下貸款分_____次提取;

6.3 貸款人應在借款人辦理借款手續後______個銀行營業日內將貸款放出;

6.4 借款人在確定的提款日或提款期內,未辦理提款手續且未申請推遲提款的,貸款人可以通知借款人在3天內辦理有關手續,逾期仍未辦理的,貸款人有權取消未提取的貸款;

6.5 本合同項下貸款的還款期為______年_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分次還款,還款時間與金額如下:______

6.6 借款人用於歸還本合同項下貸款本息的資金,包括但不限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7 借款人要求提前還款的,應於擬定提前還款日____________個銀行營業日前向貸款人提交申請,經與貸款人協商同意的,可以提前還款。對於提前償還的款工面,借款人不能重新借用。

6.8 借款人提前還款的,應按實際用款天數計算利息,與本金並歸還。

第七條 帳户監管

7.1 為保證本合同項下權利、義務的落實,借款人在此不可撤銷地委託貸款人根據銀行帳户管理規定和本合同的約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對借款人按第7.3條開立的帳户進行監管。

7.2 帳户監管包括:

7.2.1 監督借款人專款專用,對非用於本項目的開支有權拒付。

7.2.2 監督借款人按規定的用款順序支付款項。

7.2.3 有權以償債基金帳户直接劃撥資金以歸還貸款本息及貸款人依據本合同而取得的其他債權。

7.3 借款人應在下述機構開立並保持下述帳户,直至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息及貸款人依據本合同而獲得的其他債權部還清為止;

7.3.1 開立於_____的項目資金專用帳户,借款人從貸款人處提取的所有款項及項目資金必須存入該帳户,帳户餘額不得低於按規定應當留足的預備費的金額;從該帳户提取的款項只能轉至基本結算帳户;

7.4 貸款人對為實施本合同約定的帳户監管而採取的拒付、限制支出等措施不承擔法律責任。

第八條 擔保

8.1 為保證項目的按期完工和貸款的按期清償,有關方已向貸款人提供以下擔保:

8.1.1 在項目建設期間內,__________向貸款人提供資金承諾,保證在發生工程成本超支、不能按原計劃成本完成全部工程時,通過各種方式融資、補充資金,直至工程完工(見附件一)。

8.1.2 當項目不能按期完工時,借款人將其所獲得的來自於建設承包合同、原材料供應合同以及本項目下其他合同的違約金、賠償金等所有權益轉讓給貸款人。

8.1.3 貸款人以依法獲得的_____項目工程作為清償本合同項下債務的擔保,並承諾該質押擔保不因借款人實行承包、租賃、聯營、分立、合併、股份制改造、合作等涉及銀行債權的產權變動或經營方式調整而撤銷。

8.1.4 項目建成後,還款期內貸款本息的償還,由______向貸款人提供擔保,保證在借款人不能按期清償貸款本息時承擔連帶責任(見附件二)。

第九條 借款人承諾

9.1 所作的陳述與保證真實無誤;

9.2 承認和遵循貸款人的業務制度和操作慣例及本合同項下的操作規程;

9.3 按照本合同和借據中規定的用途使用貸款;

9.4 保證資金狀況沒有發生不利於本合同項下貸款的變化;

9.5 本項目的匯率風險由借款人自行承擔並採取措施加以防範,不得影響貸款本息的償還;

9.6 借款人應當及時就已經發生或將發生的本合同規定的違約事件向貸款人通報。

第十條 貸款人承諾

10.1 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及時足額撥付應當發放的貸款;

10.2 對獲悉借款人項目建設、財務收支等情況依法保密。

第十一條 變更、解除與轉讓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條 保險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13.1 借款人逾期未提款的,應按日向貸款人支付未提款金額部分的萬分之_____的違約金;

13.2 借款人未按合同約定的期限還本付息的,對逾期貸款每日計收萬分之______利息,對未支付的利息計收復利;

13.3 借款人未按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貸款的,貸款人對違約部分按日計收萬分之_____的利息;

13.4 借款人違反本合同條款的約定,情況嚴重,致使貸款人認為可能危及貸款安全的,貸款人有權取消尚未發放的貸款,並提前收回已經發放的部分或全部貸款。不能收回的,視為貸款逾期,並按規定計收利息。

第十四條 爭議解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條 通訊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六條 其他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簽章)__________________

貸款人:(簽章)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房地產掛靠合同 篇13

甲方: 山東開元臵業發展有限公司

乙方: 張國寧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本着“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等價有償、共同發展”的原則,就甲、乙雙方合作投資開發房地產項目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投資開發主體

1、甲乙雙方同意,以雙方註冊成立的 有限公司作為房地產開發投資主體。從事房地產及房地產項目相關的房地產開發投資、房屋銷售以及自有房屋的物業管理。

第二條 出資比例及支付

1、 有限公司註冊資本為人民幣3000萬元。甲乙雙方在公司出資比例為:甲方出資人民幣 萬元,佔註冊資本的 %;乙方出資人民幣 萬元,佔註冊資本的 %。

2、 有限公司註冊成立時,甲乙雙方必須按以下約定向新公司的帳户支付資金。甲方應 年 月 日前將人民幣 萬元支付至公司 帳户;乙方應 年 月 日前將人民幣 萬元支付至公司帳户。

3、以上雙方如不能按上述約定時間足額注入資金,則視為該違約方對於其在公司中的相應比例的股權自動予以放棄,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或股東之外的他方辦理股權轉讓的手續。

4經甲乙雙方股東同意,公司也可以自行籌措開發項目建設所需資金。

第三條 公司經營範圍

房地產及房地產項目相關的房地產開發投資、房屋銷售;自有房屋的物業管理 。

第四條 管理機構設臵

1、公司董事會由 人組成,其中甲方推薦 名董事,乙方推薦 名董事。在董事會中,由 方董事出任董事長,在項目公司中,甲方推薦總經理人選;公司的財務制度由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後確定,雙方各指派財務人員

2、公司工程管理人員原則上從甲乙雙方指定的人員中選派。雙方派往公司中的工作人員,必須按照公司章程進行管理。對不能勝任和違紀人員,公司有權辭退。

3、公司的利潤分配,按會計年度結算。公司因經營房地產項目收取的全部投資收益,按照甲乙雙方註冊資本出資比例依法分配。

4、甲乙雙方承諾,公司投資收益如用於股權分配以外的用途,需經董事會決定後,報甲乙雙方確認後執行。

5、凡涉及公司的具體事項,均以公司章程的約定為準。

第五條 雙方權利與義務

1、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照本協議的約定對開發項目進行投資,並按股份比例取得相應的投資收益,承擔投資風險。為項目開發提供人民幣 萬元的啟動資金(含註冊資金);

(2)負責開發項目經營開發前期各項手續的辦理、工程施工管理、市場營銷策劃,爭取開發項目利益的最大化;

(3)與乙方共同制定公司利益分配的方案,交由董事會通過;

(4)嚴格遵守本協議其他條款約定的甲方義務。

2、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照本協議的約定對開發項目進行投資,並按股份比例取得相應的投資收益,承擔投資風險。為開發項目提供人民幣 萬元的項目開發啟動資金(含註冊資金);

(2)負責開發項目建設中與對外主要關係的協調,儘可能的取得優惠地價和開發建設的優惠政策,謀求合作公司利益的最大化;

(3)與甲方共同制定公司利益分配的方案,交由董事會和通過;

(4)嚴格遵守本協議其他條款約定的乙方義務。

第六條 終止協議的約定

1、甲乙雙方確認,本協議是以第四條約定的內容為合作前提和基礎,如果甲乙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第四條約定時,則另一方有權選擇終止本協議的履行。

2、任何一方違約,違約方均應對非違約方因此造成的一切直接經濟損失及可得利益損失進行賠償。

3、由雙方確認的因素造成公司無法履行責任,仍可能構成終止本協議的理由。

第七條 不可抗力因素

1、如發生不可抗力,導致任何一方無法履行協議時,在不可抗力持續期間應終止協議,履約期限按上述中止時間自動延長,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八條 其他

1、本協議生效後,雙方均應按照本協議的約定及時、全面的履行各自的義務,非經雙方協商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解除或終止本協議。

2、本協議簽訂、履行、解除及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

3、本協議在執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的,雙方本着友好合作的原則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雙方一致同意由臨沂仲裁委員會仲裁。

4、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以以補充協議另行協商確定,補充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具有與本協議同等法律效力。

5、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四份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協議自雙方授權代表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立即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授權代表: 授權代表: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房地產掛靠合同 篇14

甲方: 身份證號:

乙方: 身份證號: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和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本着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守信的原則,結合本工程的實際情況,甲乙雙方就本工程的有關事項,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對象:甲方修私房一棟。地點:民安鎮龍鳳路(茶亭)

二、承包方式:全包工程(乙方包工、包料、包拆、包建)

三、工程內容

舊房的拆除、新建樓房的基礎工程、主體工程、外牆塗料工程、1~5層的室內裝修工程(內牆面抹灰;內牆、天棚888塗料;室內地面磚;入户防盜門;室內木門;外窗鋁合金窗;一樓外窗安裝不鏽鋼防盜窗;室內水電安裝)、6~7層室內裝修(入户防盜門;室內抹灰;外牆鋁合金窗安裝;其他裝修由甲方負責)、建築垃圾清理。總建築面積838.78平方米。(見設計圖),混凝土採用商品混凝土。

四、承包價格

房屋竣工後,按施工圖紙及預算清單進行驗收,建築面積按國家標準計算,單價為每平方米700.00元。

1、施工所用材料經甲方同意後使用,但價格不超過乙方報價。

2、本工程為一次性全包價,凡因工資、材料費、機械使用費和其他相關費用在施工期間發生變化,工程造價不進行調整和補償。

五、安全責任及工程質量

1、 嚴格按照甲、乙雙方共同認可的設計圖紙及工程報價的要求施工,如有更改,需經雙方共同協商認可。

2、因質量及事故導致的一切責任均由乙方承擔,施工過程中發生的安全事故或造成施工人員和第三人員的損害事故,均由乙方承擔。施工過程中對周邊建築物的損壞,由乙方負責修復或賠償。

3、 工程驗收必須達到合格,施工期間隨時接受甲方或甲方委託的工程技術人員和設計人員的監督,施工所用材料必須是達標的合格產品。

六、付款方式: 分五次付清。

1、第一次:房屋破土動工時,甲方預付工程款10萬元。

2、第二次:房屋二層打板後付工程款10萬。

3、第三次:房屋第四層打板後付毀程款10元。

4、第四次:主體工程完工付工程款10萬元。

5、第五次:剩餘工程款待房屋完工驗收合格後支付。

七、工期:本合同工期自20_年9月18日起至20_年3月31日完工。

八、工程驗收

本工程由甲方委託縣建築工程質量監督部門驗收,乙方需提前十天提出驗收申請。

九、違約責任

1、乙方工程質量不符合圖紙及合同規定的,乙方必須無償修理或返工,由於修理或返工逾期交付的,支付違約金。

2、如設計圖紙出現有影響工程質量安全不合理的地方,須經相關部門專職與設計人員共同協商解決。

3、乙方不得以工資、材料費機械費和其他相關費用違約,如有違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另行施工,因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甲方概不負責。

4、如乙方沒有按合同工期完工,每延期一月乙方向甲方交付罰金1000元。

十、附則

如有其他未盡事項,須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解決,本合同一式四份,自雙方簽訂之日生效。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房地產掛靠合同 篇15

甲方:

乙方:

丙方:

目 錄

第一章、總則:

第二章、機構的設置和職責分工

第三章、費用的分擔

第四章、會計財務制度

第五章、房屋的分配

第六章、合作項目所需資金和其他費用的支付方式

第七章、土地竟買:

第八章、工程前期:

第九章、工程營造:

第十章、房屋銷售:

第十一章、竣工材料報批:

第十二章、工程保修:

第十三章 物業管理

第十四章 本協議的變更和終止

第十五章、違約責任

第十六章、合同管理

第十七章、其他約定事項

第一章、總則

1.1根據青島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等單位發佈的青國土資房(預)告字[200×]×號儲備國有土地使用權拍賣預告的規定,青島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定於200×年×月×日公開拍賣×宗儲備國有土地使用權,

房地產開發協議合同。經本協議本協議當事人當事人(以下簡稱本協議當事人)充分協商,本協議當事人決定聯合參加青島市×區×路×號地塊(以下簡稱×號地塊)的竟買,拍買購得寧夏路×號地塊後,由本協議當事人按本協議的約定聯合投資開發。

1.2項目部是本協議項下合作項目(以下簡稱合作項目)的最高權力機構,由其全權負責合作項目的開發、決策和管理。項目部下設各部具體負責合作項目實施。

1.3土地竟買、工程前期的報批、對規劃設計單位、工程監理單位、施工單位的選擇和確定、工程的營造(本協議當事人按整樓座取得房屋的除外)、工程款支付、通過媒體推介合作項目、工程的驗收以及工程竣工後材料的備案、房屋的保修、物業管理單位的選擇等事項由項目部統一管理。分得房屋的銷售由本協議當事人自行負責。

1.4 本協議當事人通過聯合竟買的方式取得合作項目的土地。

1.5本協議當事人通過竟買方式競得開發土地,實行土地按份共有。根據經審批的施工圖分配房屋。按照各自分得的房屋,分別辦理《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本協議當事人各自銷售其分得的房屋。

1.6 合作項目設立獨立的財務帳户,費用的支取按本協議的約定統一撥付。

1.7 根據本協議當事人實際分得房屋的確權建築面積分攤合作項目所發生的相關工程費用和其他税費。

第二章、機構的設置和職責分工

2.1 為便於合作項目的開發、建設、管理,由本協議當事人派員共同設立項目部(以下簡稱項目部),項目部全權負責合作項目的開發和管理,是合作項目的最高權力機構。項目部下設綜合部、工程前期部、工程部、銷售部、財務部、工程予決算部等部門。

2.2 項目部由 人組成, 其中甲方派員 人,乙方派員 人,丙方派員 人。項目部設總經理1人,副總經理 人。

項目部的職責:

全權負責和決定合作項目的一切事宜。

項目部的議事規則:

項目部實行工作例會制度,決定合作項目所涉一切事宜。項目部召開會議時,由專職人員負責記錄,參加會議人員對會議記錄無異議時應在會議記錄上簽名。會議記錄由專職記錄人員負責保管。專職記錄人員由本協議當事人協商後確定。項目部例會由項目部經理主持,經理因故不能參加的,由副經理主持。合作項目所涉事項由項目部協商一致確定,達不成一致的,按每方繳納竟買保證金數額比例予以表決,其重要事項按佔竟買保證金數額的三分之二方的意見辦理,一般事項按佔竟買保證金數額過半數方的意見辦理。重要事項和一般事項的劃分,屆時由工程部另行確定。

經理的職責:組織和協調項目部的日常工作,主持項目部的例會。

副經理的職責:副經理協助總經理的工作。

2.3 綜合部由 人組成, 其中甲方派員 人,乙方派員 人,丙方派員 人。綜合部設經理 人。

綜合部的職責:

綜合部經理的職責:

2.4 工程前期部由 人組成, 其中甲方派員 人,乙方派員 人,丙方派員 人。工程前期部設經理 人。

綜合部的職責:

綜合部經理的職責:

2.5 工程部由 人組成, 其中甲方派員 人,乙方派員 人,丙方派員 人。工程部設經理 人。

工程部的職責:

工程部經理的職責:

2.6 銷售部由 人組成, 其中甲方派員 人,乙方派員 人,丙方派員 人。銷售部設經理 人,銷售部經理的人選由項目部決定。

銷售部的職責:

銷售部經理的職責:

2.7 財務部由 人組成, 其中甲方派員 人,乙方派員 人,丙方派員 人。財務部設經理 人。

財務部的職責:

財務部經理的職責:

2.8 工程予決算部由 人組成, 其中甲方派員 人,乙方派員 人,丙方派員 人。工程予決算部設經理 人。

工程予決算部的職責:

工程予決算部經理的職責:

第三章、費用的分擔

3.1合作項目的配套費用,在分房方案確定前,按竟買保證金的比例予以分攤。分房方案確定後,按分得房屋得建築面積的比例進行分攤。房屋竣工測繪後,按實際測繪的建築面積的比例進行結算。

本項的配套費用是指建設和安裝房屋基礎外牆以外的所有的建築物、構築物、地下管線、綠化、建築小品、配電室等所發生的全部費用。

3.2工程款在分房方案確定前,按竟買保證金的比例予以分攤。分房方案確定後,按分得房屋得建築面積的比例進行分攤。房屋竣工測繪後,按實際測繪的建築面積的比例進行結算。如本合同當事人是按整樓座取得房屋的,房屋工程價款、税費由各自負擔。

本項的工程款是指建設和安裝房屋基礎外牆以內所發生的全部工程款和相關税費。

3.3合作項目發生的竟買保證金、拍賣佣金、出土出讓金、行政性事業性收費,在分房方案確定前,按竟買保證金的比例予以分攤。分房方案確定後,按分得房屋得建築面積的比例進行分攤。房屋竣工測繪後,按實際測繪的建築面積的比例進行結算。

3.4項目部及下設各部專職人員的工資、辦公費用、招待費用、辦公傢俱和配備車輛等所發生的費用,在分房方案確定前,按竟買保證金的比例予以分攤。分房方案確定後,按分得房屋得建築面積的比例進行分攤。房屋竣工測繪後,按實際測繪的建築面積的比例進行結算。

3.5售樓處的建造費用和售樓處經理的工資,在分房方案確定前,按竟買保證金的比例予以分攤,分房方案確定後,按分得房屋得建築面積的比例進行分攤,房屋竣工測繪後,按實際測繪的建築面積的比例進行結算。

3.6 項目部下設各部實行費用包乾,超資不補,節餘作為獎勵由各部自行支配。各部下設各部的具體費用數額,屆時由項目部確定。

3.7 本協議當事人派員到項目部及下設各部工作的專職人員的福利、保險、工傷費用等,均由派出方負擔。

3.8 除銷售部經理外,其他銷售人員的工資、福利、保險以及在銷售工程中發生的全部費用均由派出方負擔。

3.9 本協議項下合作項目的貸款利息按比例予以分攤。

3.10 項目部及下設部門租用的辦公場所發生的租賃費用,在分房方案確定前,按竟買保證金的比例予以分攤。分房方案確定後,按分得房屋得建築面積的比例進行分攤。房屋竣工測繪後,按實際測繪的建築面積的比例進行結算。

第四章、會計財務制度

4.1 合作項目所涉的會計、税務各自進帳,分別處理。

4.2合作項目所需資金實行統一管理、統一支出的原則。為便於資金的管理,其資金設立獨立帳户,該帳户須預留不少於兩方法定代表人的印鑑。資金的支出由項目部書面決定後,由財務部實施。

4.3 主管會計和出納應由不同本協議當事人分別委派擔任,本協議當事人有權隨時派員審閲、瞭解費用支出情況。

4.4 財務部應定期以書面的方式公佈費用支出情況。

4.5 通過銀行貸款解決合作項目建設資金的,不論以本協議當事人任何一方的名義申請貸款,本協議其他當事人應為此提供有效擔保。

4.6

第五章 房屋的分配

施工圖通過審批後,由項目部確定分房方案。協商不成的,由項目部根據本協議當事人繳納竟買保證金的比例,將房屋劃分為若干份,通過抓閹的方式分配房屋。任何一方拒絕抓閹的,視為拒絕抓閹一方接收本協議其他當事人抓閹分配後剩餘的房屋。

第六章、合作項目所需資金和其他費用的支付方式共3頁,當前第1頁123

6.1 竟買保證金的繳納日期按7.4項辦理。

6.2 拍賣機構佣金的繳納日期按7.5項辦理。

6.3 土地出讓金的繳納日期按7.8項辦理。

6.4 竟買土地不成的,其竟買保證金的退還按7.6項辦理。

6.5 工程前期向有關部門所繳納的行政性事業性收費,在項目報批前由本協議當事人支付。

6.6 合作項目各項税收的繳納按税法和税務機關的規定各自繳納。

6.7 項目部及下設部租用的辦公場所發生的租賃費用,在房屋租賃合同簽訂前繳納。

6.8 根據《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約定,屆時由項目部確定具體的支付工程款日期。

6.9 根據《建設工程設計合同》的約定,屆時由項目部確定具體的支付設計費日期。

6.10根據《建設工程監理合同》的約定,屆時由項目部確定具體的支付監理費日期。

6.11 其他費用的支付,屆時由項目部根據合作項目的進度另行確定。

第七章、土地竟買:

7.1本次拍賣會及本協議當事人共同擬竟買的地塊的簡介:根據《青島市儲備國有土地使用權拍賣公告》青土資房告字[200×]×號,200×年×月×日,青島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等單位將在青島市房地產交易中心(巫峽路9-11號)五樓拍賣廳舉行青島市儲備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拍賣會。本協議當事人決定參加上述×號拍賣地塊的竟買。

7.2 1號地塊的基本情況和規劃設計主要指標

1. 地塊位置:

2. 地塊總面積:

3. 土地用途:

4. 土地面積:

5. 容積率:

6. 建築密度:

7、 綠地率:

8. 規劃建築面積:

7.3 本協議當事人一致同意,竟買×號地塊的樓面地價的竟買應價不超過人民幣 元/平方米。

7.4 竟買保證金人民幣 元,甲方支付 元,乙方支付 元,丙方支付元。前述保證金應於青島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規定的截止日期的×日前支付給出資最多的一方,由其代本協議其他當事人轉交青島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

7.5拍賣機構的佣金,在拍賣機構規定日期的×日前向出資最多的一方支付,由其代本協議其他當事人繳納。本協議當事人按竟買保證金的比例分攤拍賣佣金。分房方案確定後,按分得房屋得建築面積的比例進行分攤。房屋竣工測繪後,按照每方分得房屋的確權面積具實結算。

7.6 土地竟買的有關手續,由出資最多的一方負責辦理。竟買不成的,應在拍賣機構退還保證金到帳後×日內退還本協議當事人。

7.7 每方派員一名參加拍賣會,由出資最多的一方派員負責舉牌。竟買成交的,由負責舉牌人簽署成交確認書和拍賣筆錄。

7.8拍賣成交後,本協議當事人最遲應於青島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規定的截止日期的×日前備齊土地出讓金,並通過出資最多的一方轉交青島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

7.9 《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由出資最多的一方代本協議當事人簽訂。

7.10拍賣成交後至《國有土地出讓合同》簽訂前,任何一方毀約導致其他方將競得土地再行拍賣的,違約方應支付前次委託方和本協議當事人的佣金,如再行拍賣的價款低於原拍賣價款的,違約方負責補足差額。

7.11應價超過7.3項約定的,其他本協議當事人有權予以追認,也有權單方終止本協議。選擇終止本協議的,負責舉牌的一方,應在拍賣結束後三日內退還其支付的保證金。

7.12 除竟買不成的,任何一方已支付的竟買保證金和佣金不再退還。

7.13 竟買不成的,除4.9項外,本協議的其他條款自動失效。

第八章、工程前期:

8.1 合作項目的工程前期工作由項目部統一管理和決策,工程前期部具體負責經辦,本協議當事人應予以積極協助。

8.2 工程前期部的報批工作包括但不限於下列事項:

1、報批建設項目的立項和可行性研究報告

2、建設項目的市場調研,確定開發項目的整體方案;

3、規劃設計單位招標(或確定規劃設計單位),簽訂《規劃設計合同》;

4、規劃方案設計和規劃方案的報批;

5、申領《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

6、建築設計單位招標(或確定建築設計單位),簽訂《建築設計合同》;

7、方案設計和施工圖的審批;

-

8、申領《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9、施工單位招標(或確定施工單位),簽訂《建設工程施工合同》;

10、監理單位招標(或確定監理單位),簽訂《工程監理合同》;

11、委託質檢工作;

12、申辦開工計劃和《施工許可證》;

13、辦理規劃驗線,開發項目開工。

8.3 辦理上述事項向有關部門繳納的相關費用,本協議當事人應在繳納費用的×日前支付給財務部。

第九章、工程營造

9.1合作項目工程施工單位的選擇,應通過招標或其他本協議當事人協商一致的方式確定。未經其他本協議當事人協商一致,本協議的任何一方不得參加合作項目工程的招標和施工。

9.2 合作項目工程的監理單位的選擇,通過招標或其他本協議當事人協商一致的方式確定。

9.3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應具備下列條款:

1、工程總價款採用“包死價”和工程設計變更據實結算的決算方式:

2、工程材料由施工單位總包,未經本協議當事人協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向施工單位提供工程所需任何材料。

9.4 工程款的撥付日期由項目部決定,由財務部統一支付。屆時由工程部按工程進度提出工程款撥付計劃,待項目部批准後,由財務部執行。

9.5 工程的簽證、隱蔽記錄等工程資料由工程部保存。

9.6 工程的施工和管理由工程部負責,工程施工過程中的資料由專人負責。……

第十章、 房屋銷售:

10.1 根據本協議當事人分得的房屋,分別辦理《商品房預售許可證》。

10.2分得的房屋由本協議當事人獨自派員銷售。以各自的名義分別與購房的業主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各自出具收款收據。收取的購房款進合作項目設立的獨立帳户。

10.3 售樓處房屋建設費用、營銷費用、購置辦公傢俱和銷售部經理的工資按分得的房屋的面積分攤。待工程竣工測繪後,按確權的建築面積據實決算。

本條約定的售樓處房屋建設費用是指建設售樓處發生的土建和安裝費用。

本條約定的營銷費用是指為銷售房屋通過媒體進行廣告宣傳所發生的費用。

10.4 房屋的銷售採用統一的《商品房買賣合同》文本。《商品房買賣合同》文本的起草由合作項目聘任的法律顧問負責。

10.5 本協議當事人選派的銷售人員,應經過培訓後方能上崗。

10.6 本協議當事人選派的銷售人員應服從銷售部經理的管理。

第十章、竣工驗收和竣工材料的報批:

11.1 工程的竣工驗收工作,由項目部負責統一組織,其他各部予以積極配合。……。

第十二章、工程保修:

12.1 房屋交付後,其保修單位的確定由本協議當事人協商的方式確定。協商不成的,由出價最低的一方承擔,或由本協議當事人共同委託第三人承擔。

12.2 房屋的保脩金按工程結算值的 %計算,每方按實際分得的房屋面積予以分攤。除工程出現嚴重質量問題時,保修單位不得再要求追加保修費用。

12.3 保修合同由本協議當事人共同與保修單位簽訂。

12.4 工程保脩金在工程保修合同簽訂時一次付清。

12.5 保修期限內,如因保修單位的原因造成業主損失的,由保修單位承擔賠償責任。如一方承擔了責任,其有權向保修單位予以追償。

第十三章 物業管理

13.1 房屋交付後,實行統一的物業管理。

13.2 物業管理單位的確定,由本協議當事人協商一致的方式確定。協商不成的,本協議當事人共同委託其他的物業管理單位,並與之簽訂物業管理合同。

第十四章 本協議的變更和終止

14.1 經本協議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終止本協議。

14.2未經本協議當事人的一致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將本協議項下的項目向他人轉讓。

14.3 竟買土地被有關部門收回的,本協議自動終止。

14.4 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協議不能履行的,本協議自動終止。

第十五章、違約責任

15.1 任何一方未按本協議第六章的約定支付費用的,每逾期1日,按應交金額的׉支付違約金。

15.2任何一方未按本協議第六章的約定支付費用的,逾期超過30日,視為違約方放棄本協議的一切權利和權益。其已支付的費用作為違約金。違約方已交的費用不足以賠償其他守約方損失的,違約方應足額賠償其他方的全部損失。共3頁,當前第2頁123

15.3 財務人員未經項目部同意擅自支付費用的,由派出單位按實際支付費用的×倍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六章、合同管理

16.1合作項目所涉的合同,實行洽談權、審查權和批准權相對獨立、互相制約的原則。為保證合作項目的依法、規範開發,由本協議當事人共同聘請法律顧問。

16.2合同的洽談根據合同所涉內容,由項目部牽頭,所涉各部派員參加。根據洽談的內容由參加人員起草合同要點或草擬合同。合同的審查均由本合作項目聘請的法律顧問負責。合同的批准權由項目部行使。

16.3 本項目所涉合同一律採用書面形式簽訂,嚴禁口頭合同和非正式的書面協議。杜絕合同履行在先,簽訂在後的現象發生。

16.4洽談部門在合同簽訂前,應審查對方當事人的有效的營業執照、資質證書、資信狀況;驗明對方當事人是否具有簽訂合同的主體資格;審查代理人是否具有代理權、是否超越代理權限和代理期限及其真實性;審查對方使用印鑑是否合法與真實有效。在實施前述行為時,必要時應請求法律顧問予以協助。

16.5 洽談部門負責收集、記錄、整理、保管與合同有關的協議、 往來函件等。

16.6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糾紛,各部應及時上報項目部,所涉部門的負責人應及時組織本部門的人員及時分析查明原因,提出解決辦法。必要時應諮詢法律顧問,共同提出解決辦法,及時與對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根據合同的規定,在規定的時效內向仲裁部門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6.7 各類合同統一由綜合部專人負責管理,綜合部應對收集、整理各類合同進行歸檔管理。

16.8土地出讓合同、設計合同、工程監理合同、建設工程施工合同以及與前述合同有關的補充協議、會議機要、信函、電報、電傳、電話記錄、簽證、索賠報告、合同台帳等資料均是合作的主要原始資料,應定期按項目、合同分類建立詳細的台帳,及時歸擋保存。

第十七章、其他約定事項

17.1合作項目完成後,項目部及下設各部的辦公傢俱、辦公車輛和其他用品由項目部協商一致處理。協商不成的,通過變賣的方式處理,變賣所得的資金按比例分配。

17.2 本協議未盡事宜由本協議當事人協商一致解決。

17.3 本協議簽訂後,未經本協議當事人協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協議。

17.4 履行本協議過程中的有關補充協議、會議記錄等材料均作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7.5 本協議書自本協議當事人簽字蓋章後生效。

17.6 本協議書一式 份,其中正本 份、副本 份。正本本協議當事人各方各執 份,副本各方各執 份。每份協議書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丙方:

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託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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