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掛靠經營合同(精選17篇)

掛靠經營合同(精選17篇)

掛靠經營合同 篇1

訂立合同雙方:

發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掛靠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深化企業改革,提高勞動生產率,____________有限公司為發包方裝飾工程承包方(以下簡稱:發包方)。發包方通過規定的程序最終確定以__________為代表的(個人、合夥人、企、事業單位法人子公司,作為本合同規定掛靠期限內獨立承接的家裝工程的掛靠方(以下簡稱:掛靠方)。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掛靠經營是在堅持企業的社會主義全民所有制的基礎上,按照所有權與經營權分離的原則,通過選拔經營者,並以掛靠合同形式確定發包方、掛靠方二者責、權、利關係,使企業真正成為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的社會主義生產者。

第二條、掛靠經營期間,子公司必須堅持社會主義方向,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法規、法令。

第三條、掛靠經營期間,子公司獨立核算,照章納税,自主經營,自負盈虧。所有制、原有行政隸屬關係及財政、税收渠道不變。

第四條、掛靠經營期間,子公司必須堅持原有經營方向,在此基礎上可以實行多種經營。

第二章、掛靠的期限、形式和主要指標

第五條、子公司本次實行承包經營的期限為________年,即從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第六條子公司本次掛靠經營的形式為:保上交掛靠費,保技術改造投資,掛靠經營責任制。

第七條、子公司本次掛靠經營的主要經濟技術指標為上繳利潤、技術改造投資、貸款歸還、企業上等級目標。具體如下:

第一款、以“實行自負盈虧,自主經營”為原則,掛靠經營期間上繳利潤總額為工程總造價的_______%。

第二款、掛靠經營期間,發包方為掛靠方提供信息和技術方面和業務(含蓋章,開發票等)的必要支持。

第三章、掛靠方的權利與義務

第一節、掛靠方的權利

第八條、掛靠經營期間,掛靠個人或合夥掛靠的第一掛靠人(以下簡稱:第一掛靠人)為該子公司的負責人,當然總經理,享受總經理負責制和本合同賦予總經理的全部權利。

第九條、掛靠在承包期間,對子公司的經營管理有如下權利:

第一款、有權按國家規定自主聘任副總經理及副經理級管理幹部,組成子公司的領導機構,並報總公司備案,承包期滿或合同解除後,該領導機構即告解體。

第二款、有權決定子公司的機構設置、人事任免和專業技術人員的聘任。

第三款、有權依照有關規定獎懲、招用職工和辭退違紀員工。

第四款、有權改革子公司內部分配製度,在上級核定的工資總額範圍內有權自選工資形式,自定工資標準。

第五款、有權根據實際需要購置新設備。

第六款、在不違反本合同第四條的前提下,有權開展新的經營業務。

第十條、掛靠方有權依據本合同規定,取得其應得的合法收入。

第二節、掛靠方的義務

第十一條、掛靠方在掛靠期間應盡義務如下:

第一款、對子公司的物質文明建設和精神文明建設負有全面責任。

第二款、必須依照國家有關規定,按期如數繳納應繳納的各種税、費和統籌基金。

第三款、應完成發包方給掛靠方下達的各項指令性計劃。

第四款、應負責繼續履行子公司與其它單位已簽訂的一切有效經濟合同。

第五款、自覺接受總公司和子公司員工的監督,尊重和保護子公司員工的民主權利,定期向子公司報告工作,聽取員工的意見和建議。

第六款、維護子公司員工的合法權益,改善員工的勞動條件,在不斷提高經濟效益的前提下,逐步提高子公司員工收入,不斷改善員工福利待遇。

第十二條、掛靠方必須全面履行本合同中應由承包方履行的全部條款。

第四章、發包方的權利與義務

第十三條、發包方的權利如下:

第一款、有權維護國家利益和子公司利益不受損害。

第二款、有權監督子公司的經營方向。

第三款、對子公司有財務監督權、審計權和工程質量檢查權。

第四款有權按國家法律、法規和本合同規定維護子公司員工的合法權益。

第十四條、發包方的義務如下:

第一款、不得違反本合同規定,干涉掛靠方的經營自主權。

第二款、不得平調子公司資產。

第三款、必須按本合同規定保障掛靠方的合法權益。

第四款、必須全面履行本合同中應由掛靠方履行的全部條款。

第五章、掛靠方的收入

第十五條、掛靠經營者在掛靠期間的收入按與本合同規定的各項經濟技術指標掛鈎考核的原則確定。

具體規定如下:

第一款、掛靠經營者如完成本合同規定的各項年度經濟技術指標,其收入子公司以分紅形式結算。

第二款、發包方如認為掛靠經營者作出特殊貢獻時,可另給予特殊獎勵。

第三款、員工人均年收入的計算範圍按____勞字____號文件規定執行。

第十六條、掛靠包的收入每月月底結算一次,年底結算之前,承包經營者只能按每月____元的標準預支生活費(不含國家規定的補貼)。年底結算以後,掛靠經營者的個人收入及子公司收入一次性結清,

第六章、合同的變更、解除或終止

第十七條、本合同生效後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發包、掛靠雙方均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本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時,須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新的書面協議,在新的書面協議未達成之前,本合同依然有效。

第十八條、本合同履行期間,如國家有關政策與本合同簽訂時相比發包、掛靠任何一方利益受到重大影響,受影響的一方可以提出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第十九條、掛靠方如經營管理不善或經營決策嚴重失誤,給發包方造成重大損失,發包方有權解除合同,不負違約責任,並保留向承包方要求賠償損失的權利。

第二十條、發包方如違反本合同規定,干擾掛靠方的經營管理活動,使承包方無法繼續經營下去,或使掛靠方的合法收入得不到保障,掛靠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並要求發包方承擔違約責任。

第二十一條、由於不可抗力的原因使本合同無法完全履行或無法履行時,鬚髮包、掛靠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二條、本合同規定的掛靠期滿,發包掛靠雙方的權利、義務履行完畢後,本合同自行終止。

第二十三條、本合同期滿三十日以前,掛靠方應接受發包方派出的審計機構對其掛靠情況進行審核,確定無誤後,雙方代表在審計意見書上簽字後,掛靠方方可離職

第七章、違約責任

第二十四條、發包、掛靠雙方應全面實際履行本合同,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的應負違約責任。

第二十五條、掛靠方如未按期完成本合同規定的各項經濟技術指標,應承擔違約責任和相應的經濟處罰,具體規定如下:

第一款、掛靠經營者如未完成本合同規定所上繳利潤指標,可從總公司分管子公司財務扣除,酌情處罰3倍罰金

第二十六條、發包方如違反本合同第十八條的規定,應承擔違約責任,賠償違約給掛靠方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並須向掛靠方支付其所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的百分之________的違約金。發包方的賠償金和違約金應在違約年度的次年________月以前交付掛靠方。發包方如有滯納行為,則須從滯納之日起至補齊之日止,以天為單位按滯納數額的百分之________向掛靠方支付滯納金,此項滯納金由發包方自理。

第二十七條、發包、掛靠雙方發生糾紛時,應按《全民所有制工業企業承包經營責任制暫行條例》執行。

第八章、附則

第二十八條、合夥掛靠的原定第一掛靠人(或企、事業法人承包的原指派承包經營者)如發生意外事故,無法繼續履行本合同,則由承包合夥人(或企、事業法人)另行推選(或指派)第一掛靠人(或掛靠經營者),經發包方認定,繼續履行本合同。

第二十九條、本合同期滿後,如發包商仍實行招標掛靠經營,且掛靠方履行本合同情況良好,掛靠方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再承包的權利。

第三十條 在掛靠過程中,子公司所出現的一切責任性事件(民事訴訟、經濟糾紛、債權、債務、法律訴訟等)都由掛靠方承擔。

第三十一條 在掛靠其間,發包方為子公司出具一名會行政監視,負責子公司財務日常運作監督檢查,和日常工作管理。

第三十二條、本合同由發包方代表、掛靠方代表簽字,並經____公證處公證後生效。

第三十三條、本合同正本____份,發包方、掛靠方和____公證處各執一份。

第三十四條 本合同副本若干份,報企業掛靠指導委員會、發包方成員單位備案。本合同副本與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發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簽字蓋章)

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日

掛靠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簽字簽章)

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日

掛靠經營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經雙方協商同意,依據交通部、省交通廳有關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的規定,甲乙雙方本着自願互利的原則,為明確雙方的權力和義務簽訂本合同。

第二條 合同雙方必須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政策,全面履行本合同。

第三條 由乙方自備車輛在經營權屬於甲方的線路上營運,車輛所有權歸乙方所有,線路經營權屬甲方擁有。

第四條 掛靠經營管理期限期貳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五條 合同期內乙方應服從甲方管理,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每月定額向甲方繳納管理費和國家規定的規費、税費。

第六條 乙方所經營的車輛,須按規定參加保險(含車輛損失險、第三者責任險、乘員險、駕駛員人身意外傷害險和車主責任險等), 保險費由乙方負責。

第七條 合同簽訂後,乙方經甲方書面同意可僱傭符合條件的司機,也可將駕駛關係過户到甲方,乙方及僱傭司機的任何工資、勞保福利待遇及傷、亡、病殘所需的各項費用均由乙方自負。

第八條 根據省交通廳(1996)30號文件規定,對於掛靠經營車輛的税費交納,應本着税費交納渠道不變,徵收標準不變的原則,由掛靠經營公司單獨列帳,集中代收,並定期解繳到交通主管部門或道路運輸管理部門。

第二章 甲方的權力和義務

第九條 建立和完善單位內部服務質量,對車輛保養、安全行車、遵紀守法、文明服務等方面進行監督、檢查、承擔相關的責任。

第十條 每月 號(遇節假日順延)組織乙方司機進行業務、安全學習,車檢按公安部門規定日期進行,如有變更、再另行通知,遇有特殊情況、可臨時召集乙方佈置有關事宜。

第十一條 合同期內,因乙方責任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又不能及時賠付,甲方有權扣留乙方車輛作抵押或作價變賣補償甲方損失,補償後餘款返還乙方,如有不足,仍由乙方補償。

第十二條 每月月底前代收次月乙方應上交的管理費及各項規、税費。

第十三條 以甲方名義辦理各項營運證件交乙方使用,為乙方辦理車輛、駕駛員年審及換髮牌照等手續,所需費用由乙方負擔。

第十四條 代乙方繳納各項規、税費,發放各類證件,每月應乙方要求提供運管部門規定的定額客票,乙方需要配票數量超過運管部門規定的標準部分,按超過的數量增收各項規税費。

第十五條 協助乙方處理交通肇事,保險索賠,服務質量糾紛等,所需墊付有關費用由乙方解決。

第三章 乙方的權力和義務

第十六條 乙方有權自主經營、自負盈虧, 拒絕甲方不合理的攤派和公務用車。

第十七條 甲方不履行合同或違反國家法律、政策、侵害乙方利益時,乙方可提出賠償的要求。

第十八條 按規定乙方應加強車輛的維護保養,保持良好的技術狀況和整潔的車容車貌。年審、月檢不合格,則須強制停車整修,經複檢合格後方可運行,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由乙方自負。

第十九條 乙方不得將車輛擅自轉租,轉借或未經甲方同意的人員駕駛。

第四章 違約責任與合同解除

第二十條 因甲方違約給乙方造成損失時,按乙方損失額給予賠償。

第二一條 乙方違約按有關條款處罰,並賠償甲方損失。 第二二條 凡發生下列情況之一者,可解除合同。

1、 經雙方協商同意,並不損害國家和社會公共利益時。

2、 由於不可抗力或國家經濟政策變動,致使合同的全部義務不能履行。

3、 不按照雙方商定的路線行使經指出後仍不改正的。

4、 乙方因服務質量問題被投訴,年內出現嚴重違章三次者,經查證屬實的。嚴重違章操作經甲方指出乙方仍不改正的。

5、 乙方未按時向甲方繳納管理費及規税費,每遲交一天,甲方收取滯納金50元,連續三個月不繳納的。

6、 發生重大責任事故,造成死亡一人以上或經濟損失壹萬元以上的。

7、 從事違法活動觸犯刑律的。

8、 違反管理部門及甲方有關規定,造成嚴重不良影響的。

9、 造成交通事故拖報、瞞報或擅自處理的。

以上合同解除同時,甲方收回線路經營權,並將解除合同情況報市客運管理所處備案。

第五章 附 則

第二三條 本合同所規定乙方應上繳的管理費、國家徵收的規税費及其他應繳費用均由乙方負擔,甲方代收代交,合同期內如有國家徵費有所調整,乙方應按調整規定進行交納。

第二四條 合同期滿,由甲方收回線路經營權,若乙方願意續簽合同,經雙方協商同意後應優先考慮安排乙方。

第二五條 本合同履行期間, 若有國家相關政策調整, 甲、乙雙方應共同遵守。

第二六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必要時可籤補充條款。

第二七條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後生效,合同一式兩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掛靠經營合同 篇3

掛靠方: 身份證號碼: (下簡稱甲方)

被掛靠方: (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公司法》的相關規定,就甲方掛靠乙方經營一事,經雙方充分協商,達成以下條款,願共同恪守執行。

【分公司設立】

第一條 甲方以乙方名義於 省市 縣、區 鎮、街 路 號設立分公司,分公司名稱為 經營範圍為 。

【費用負擔】

第二條 自分公司設立至分公司註銷整個期間所有費用包括但不限於開辦費用、日常管理費用、人工工資、政府税負等均由甲方承擔。

【經理委派】

第三條 為便於甲方對外經營,由分公司經理由甲方指派為分公司經理,在分公司經營期間,經理負責對外經營,但不得與乙方利益有衝突,包括但不限於乙方的客户資源或乙方已經投入開發市場,甲方不得接觸或進駐等。

【管理費用】

第四條 在分公司經營期間,甲方因使用乙方品牌資源,應向乙方交納一定的管理費用,管理費用依一個季度交納一次,每個委度管理費為元,第一季度於合同簽訂之日交納 元,包括第一季度的管理費用 元和保證金 元,如無違反本協議,保證金在本協議終止後無息退還;第二個季度管理費用於本季度最後一個月的日前交納。依次類推。管理費每逾期一日,應向乙方支付該季度管理費用的10%作為滯納金,在第二個季度開始前仍未交納的,乙方有權終止合同。

【自負盈虧】

第五條分公司經營期間,甲方自主經營,自負盈虧,其產生的相關債權債務由甲方負責,與乙方無關。因甲方的債權、債務糾紛導致乙方承擔清償責任或損失的,甲方應當負責賠償並向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經營範圍】

第六條分公司經營期間,甲方應當依分公司核准的範圍內合法經營,不得從事與法律、法規、政策、地方法規、當地政令禁止或限制經營的行業或項目,否則,甲方承擔所有法律責任,包括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商譽保障】

第七條甲方負有維護乙方商譽的義務,在經營期間,如與第三方發生爭議,應當以乙方利益為重,及時採取措施和妥當之辦法化解紛爭,維護乙方商譽,如不能解決時,應及時書面向乙方報告,由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誠信保障】

第七條 甲方為保證在經營期間不因分公司的債權、債務增加乙方負擔或給乙方造成損失,甲方願以作抵押擔保,在分公司注消後並就債權、債務清算完畢前,無任何負擔對第三方債務時,擔保終止。但若甲方隱瞞或因甲方經營期間產生的債務,債權人未及時主張的,在法律給予支持下,甲方仍應承擔清償或賠償乙方損失的責任。

第八條 本協議履行期間,甲方有任何違反本協議情形,乙方均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解除本合同並不免除甲方應承擔的債權、債務清算、賠償和法律責任。

【生效與終止】

第九條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成立,自甲方正式辦理完畢抵押擔保生效,本協議自分公司所有債權、債務清算完畢,並無任何法律訴爭情況,包括但不限於正在訴訟、仲裁、執行等本協議終止。

第十條 本協議終止後,甲方不得再以任何方式使用乙方的品牌或公司字號抑或其他資源,否則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承擔侵權賠償責任。

第十一條因甲方違反本協議,造成乙方的損失包括但不限於甲方直接給乙方造成的損失、乙方代為甲方向第三方賠償的費用、雙方訴爭或第三方訴爭產生的訴訟費用、律師費用等。

第十二 本協議履行期間,如有爭議,應當友好協商,避免訴爭,如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乙方公司住所地法院起訴。

第十三條 本協議一式兩份,各執一份,均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年 月 日

附:

一、 甲方身份證明

二、 甲方提供擔保自有權屬證明

掛靠經營合同 篇4

為適應貨運市場發展的需要,秉着互惠互利的原則,乙方自願將全資自購車型: 噸位: 貨車一台掛靠甲方經營,甲方同意乙方要求。現雙方協商一致,特簽定本合同。

一、 車輛產權

乙方自有貨車以甲方名稱登記上户,上户後車牌號:湘E , 車輛上户登記不是產權登記或產權轉移,車輛產權仍屬乙方。

二、 掛靠期限

乙方車輛掛靠經營期限: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止。本掛靠合同不是勞務合同,乙方及乙方所聘請、僱傭的人員不屬甲方職工,不能享受甲方職工待遇,與甲方不存在勞動用工關係。

三、 掛靠費用

1、管理費:乙方在掛靠期間每月應向甲方交納掛靠管理費 元;全年共計 元。作為甲方為乙方代辦各種事項及甲方各項管理的勞務費用。掛靠管理費每 年交納一次,並應先交後行。

2、代收代付費:乙方每月應將養路費、運管費、工商費、税、年(季)檢費元,及時交付甲代為辦理。

四、 牌、證押金

乙方在掛靠之日,應向甲方交納車輛牌、證押金 元(不計息)。

五、 乙方自理費用

1、 乙方車輛在掛靠經營期間的養路費、運管費、工商費等各種規費、車輛使用税、個人所得税等各種税、油、胎、料消耗、安全事故費、商務事故費、車輛維修費、車輛保險費、車輛年、季檢費、過橋費、過渡費、過城入境費、停車費、洗車費、違章違紀等各種費用。

2、 乙方及乙方因經營需要所聘請、僱傭的駕駛員、相關人員等的工資、獎金、福利費、醫療費(含行車事故中的傷、殘、亡的費用)以及各項保險費用、駕駛執照和從業證的辦證費用。

3、 乙方以及所乙方僱傭的人員在掛靠經營期間發生是行政、民事責任、刑事責任及各種糾紛所產生的費用。

4、 本合同未明確規定的其他費用。

六、 安全機務管理

1、 乙方必須遵守交通法規和甲方機務、安全制度,積極參加甲方安全活動,加強車輛保護,按規定進行正常年、季檢;如發現乙方車輛不符合安全行駛規定,甲方有權制止車輛運行;如乙方不按規定執行,所造成的後果由乙方承擔。

2、 乙方車輛的保險及其他項目保險,必須由甲方統一到保險公司代為辦理保險手續,其費用全額由乙方承擔。乙方發生行車事故,其責任和費用全部由乙方承擔,事故費用按保險公司的有關理賠辦法賠償後,不足部分,應由乙方用其車輛拍賣款和個人家庭財產彌補,甲方概不負責。未辦理好車輛保險手續前,乙方車輛不得營運。

3、 車輛掛靠期間,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將車輛改型、改造、轉讓和拍賣,未經甲方同意,甲方有權收回車輛牌、證。經甲方同意的車輛改型、改造、換廂大修,費用由乙方自理,並且乙方每月應向甲方交納的掛靠管理費用不予減免。

4、 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牌、證要遵守甲方的牌證管理規定,甲方移交給乙方使用的所有證件和車輛牌照,乙方要妥善保管,如有遺失或損壞,乙方要承擔所補辦費用及由此造成的損失。

七、 車輛運行

1、 乙方車輛運行必須遵守交通法規,必須遵守甲方車輛運行的各項規定。

2、 乙方應遵紀守法,嚴禁人貨混裝,嚴禁裝運國家禁運的一切物品,違者,造成的後果由乙方承擔。

3、 乙方自行聘請的駕駛員,必須到甲方安全管理部門考核後辦理好“準駕證”方可駕車運行,同時乙方應承擔聘請駕駛員所產生的法律責任。

八、 其他

1、 在簽訂本合同之日,乙方應向甲方提供個體工商營業執照和本人身份證的複印件。

2、 掛靠合同期滿,乙方無違約行為,並且交清掛靠期間的全部費用,則乙方將牌證退還甲方,並將其掛靠的車輛轉户,轉户費用乙方自理,甲方則退還牌、證押金,雙方終止本合同。

3、 掛靠合同期滿,如乙方願意繼續掛靠,經甲方同意,乙方與甲方另行簽訂掛靠合同。

4、 掛靠期間,乙方應自行承擔乙方及僱用人員的行政、民事、刑事責任。

5、 乙方應將各項由甲方代付代辦的費用及時交給甲方,如交款不及時造成的損失概由乙方負責。

6、 乙方發生營運糾紛和交通事故,需甲方協助處理的,甲方參加處理人員的各項費用(含工資、差旅費等)由乙方負責。

7、 掛靠期間,車輛產權仍屬乙方,產生的效益歸乙方支配和使用,同時產生的一切責任和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8、 乙方以任何形式在銀行或個人、借款及其他經濟糾紛,由乙方自行負責。

9、 乙方在掛靠營運期間,必須遵守國家有關法規及税收、物價政策,否則,造成的一切後果由乙方自負。

九、 違約責任及處理

1、 甲方違約責任處理

甲方擅自提前終止本合同,視為違約,在乙方交回甲方提供的牌、證後,甲方賠償乙方一個月的掛靠管理費、退還乙方牌、證押金。

2、 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視為乙方違約:

① 不按時交清本合同第三條規定的乙方應繳款;

② 掛靠期內,私自轉讓車輛、轉讓牌、證;

③ 擅自提前終止本合同。

乙方違約處理: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收回車輛所有運行所需牌、證,甲方有權追回乙方所欠款項,並按欠款額每日千分之三計算滯納金。

十、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甲方有關規定執行。

十一、乙方應文明、優質、誠信服務,維護企業利益和信譽,服從運政部門的服務質量信譽考核、檢查、監督和處理。

十二、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甲方代理機構各執一份,均具同等效力;本合同甲方全權委託代理機構與乙方簽訂,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十三、本合同經雙方認真審查,協商一致後再予簽字。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掛靠經營合同 篇5

甲方:

營業執照:

註冊地址:

郵政編碼:

法定代表人: 職務:

乙方:

營業執照:

註冊地址:

郵政編碼:

法定代表人: 職務:

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在合法自願基礎上,經協商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合同目的:

為了有效利用資源,達到雙方共贏的局面。經雙方協商,一致同意乙方掛靠在甲方企業之下,從事甲方經營許可證範圍內的經營項目。同時,甲乙雙方訂立本合同,明確雙方的權利與義務及其掛靠期內的注意事項。

乙方掛靠甲方公司的主要目的是依託甲方公司的強大力量,利用甲方企業資質,取得智能化工程項目的承包權。

第二條 甲方的基本權利和義務

權利:

(1)甲方向乙方收取乙方開取發票額的__2__%做為甲方的服務費。

(2)如乙方作出有損甲方信譽和形象之行為,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本協議。 義務:

(1)甲方在本協議生效之後,應向乙方提供經營所需的銀行帳户和相關財務支持和票據支持。

(2)對乙方提出的合理要求儘可能提供良好的服務。

第三條 乙方的基本權利和義務

權利:

(1)乙方可以獲取甲方對其二條義務的承諾和兑現,若有問題可以隨時向甲方提出意見。

(2)享受甲方所提供的經營所需資質及經營許可。

(3)充分利用甲方的資質,完全自主的開展相關產品經營業務。

(4)經營上實行內部獨立核算,自負盈虧。

(5)乙方經營所得的一切合法的利潤歸乙方所有,不受任何干涉。

(6)乙方對甲方承包的所有智能化工程享有獨佔權利,甲方若欲轉包第三方,需獲得乙方同意。

義務:

(1)在經營活動中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甲方相關的規章制度。

(2)自主負責解決經營過程中發生的事件,相關經營條件及經營設備投資由乙方自主負責解決。

(3)認真負責進行經營活動,確保質量和安全,對經營過程中因乙方原因發生的質量問題和事故乙方負完全責任。

(4)維護甲方的信譽和形象,不做任何假冒、欺詐、侵權、損譽的事情,若發生此類事件,則甲方有權追究乙方的法律責任,並要求進行相關經濟賠償和處罰。

(5)按時足額向甲方繳納管理服務費。

(6)乙方經營項目不得超過甲方經營許可證所規定的範圍,如超出甲方經營許可證範圍的項目,乙方需要經營的需自己辦理相關手續,提供相關證件。

第四條 乙方在其經營過程中,其合同、保險、税務、財務、銀行、統計等事項由乙方辦理。

第五條 管理服務費支付方法

甲方應在工程款入賬後的__3__天內,無條件將工程款項的__98__%打入乙方指定賬户。

第六條 聯合聲明

(1) 甲乙雙方僅是掛靠經營關係,雙方具有獨立的經營地位,不存在內部管理關係。

(2)甲乙雙方認同本合同為經濟協作合同,一切爭議為民事爭議。

第七條 糾紛解決方法

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按以下處理:向 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 其他事項

本合同以簽訂日期為生效日,有效期 年,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一份,副本份,分送 。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掛靠經營合同 篇6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

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在合法自願基礎上,經協商簽訂本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合同目的

為了有效利用資源,甲乙雙方本着互惠互利、精誠合作、共同發展的原則,達到雙方共贏的局面。經雙方協商,一致同意乙方掛靠在甲方企業之下,從事甲方經營許可證範圍內的經營項目。同時,甲乙雙方訂立本協議,以明確雙方的權利與義務及其掛靠期內的注意事項。

第二條 甲方的基本權利和義務:

(1)甲方有權監管乙方經營的合法性並每年向乙方收取人民幣(大寫)_________萬元整,作為管理服務費。

(2)如乙方作出有損甲方信譽和形象之行為,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本協議。

(3)甲方在本協議生效之後,應向乙方提供相關經營業務所需的手續證件和經營許可。

(4)甲方在本協議生效之後,應向乙方提供經營所需的銀行帳户和相關財務支持和票據支持。

(5)對乙方提出的合理要求儘可能提供良好的服務。

第三條 乙方的基本權利和義務

(1)在國家法律、政策、計劃允許的範圍內,乙方有權建立以經營者為首的生產經營管理系統。乙方可以獲取甲方對其二條義務的承諾和兑現,若有問題可以隨時向甲方提出意見。

(2)享受甲方所提供的經營所需資質及經營許可。

(3)充分利用甲方的資質,完全自主的開展相關產品經營業務。

(4)經營上實行內部獨立核算,自負盈虧。

(5)乙方經營所得的一切合法的利潤歸乙方所有,不受任何干涉。

(6)在經營活動中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甲方相關的規章制度。

(7)自主負責解決經營過程中發生的事件,相關經營條件及經營設備投資由乙方自主負責解決。乙方自主負責解決的產權所有權歸乙方所有。

(8)認真負責進行經營活動,確保質量和安全,對經營過程中因乙方原因發生的質量問題和事故乙方負完全責任。

(9)維護甲方的信譽和形象,不做任何假冒、欺詐、侵權、損譽的事情,若發生此類事件,則甲方有權追究乙方的法律責任,並要求進行相關經濟賠償和處罰。

(10)按時足額向甲方繳納管理服務費。

(11)乙方經營項目不得超過甲方經營許可證所規定的範圍,如超出甲方經營許可證範圍的項目,乙方需要經營的需自己辦理相關手續,提供相關證件。

第四條 乙方在其經營過程中,其合同、保險、税務、財務、銀行、統計等事項由甲、乙方協商辦理。

第五條 管理服務費支付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 聲明

(1)為了經營需要,甲方同意為乙方開立銀行資金帳户和提供相關經營票據。其中甲方為乙方開立的銀行帳户資料為:

開户公司:__________________

開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在本工程施工中發生的停工、返工和拖欠人工工資、發生工傷事故以及拖欠材料款所引起的一切經濟糾紛,概由乙方負責。否則,甲方有權扣留乙方建設資金用於解決和處理上述問題,同時用於賠償由此給甲方和其他方造成的經濟與社會損失,並追究乙方法律責任。

(2)甲乙雙方認同本合同為經濟協作合同,一切爭議為民事爭議。

第七條 糾紛解決方法

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按項處理:

由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八條 其他事項

本合同以簽訂日期為生效日,有效期_________年,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掛靠經營合同 篇7

甲方:

營業執照:

註冊地址: 郵政編碼:

法定代表人: 職務:

乙方:

身份證號:

此合同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則,經雙方協商而訂立。

第一條 合同目的

經雙方協商,一致同意乙方掛靠在甲方企業之下,從事甲方經營許可證範圍內的經營項目。同時,甲乙雙方訂立本合同,明確雙方的權利與義務及其掛靠期內的注意事項。

第二條 甲方的基本權利和義務

權利:(1)甲方每年向乙方收取人民幣×萬元整,作為管理服務費。

(2)乙方利用甲方名義所開發票,則乙方需向甲方繳納面值金額的百分之×。

(3)如乙方作出有損甲方信譽和形象之行為,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本協議,本年度管理服務費不予歸還。 義務:(1)甲方在本協議生效之後,只向乙方提供相關經營業務所需的手續證件和經營許可。

(2)對乙方提出的合理要求儘可能提供良好的服務。

第三條 乙方的基本權利和義務

權利:(1)乙方可以獲取甲方對其二條義務的承諾和兑現,若有問題可以隨時向甲方提出意見。

(2)享受甲方所提供的施工所需資質及經營許可。

(3)充分利用建業的資質,完全自主的開展相關產品經營業務。

(4)經營上實行內部獨立核算,自負盈虧。

(5)一切正常利潤歸乙方所有,不受干涉。

義務:(1)在經營活動中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甲方規章制度。

(2)負責解決經營事件,相關經營條件及施工設備自主負責解決。

(3)認真負責進行施工項目的質量和安全,對發生的質量問題和事故乙方負完全責任。

(4)維護甲方的信譽和形象,不做任何假冒、欺詐、侵權、損譽的事情,若發生此類事件,則甲方有權追究乙方的法律責任,並要求進行相關經濟賠償和處罰。

(5)按時足額向甲方繳納管理服務費。

(6)乙方經營項目不得超過甲方經營許可證所規定的範圍,如超出甲方經營許可證範圍的項目,乙方需自己提供相關手續證件。

第四條 乙方實施的工程項目,其合同、保險、税務、財務、銀行、統計等事項由乙方自主辦理。

第五條 乙方在經營活動中,若出現安全事故等重大意外,均有乙方獨立承擔,甲方不承擔一切責任, 特此提出免責聲明。

第六條 乙方應當在合同簽訂時付清管理服務費。

本合同以簽訂日期為生效日,有效期一年,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一份,相關主管單位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掛靠經營合同 篇8

甲方:

身份證號: 電話:

乙方:

身份證號: 電話:

為適應貨運市場發展的需要,秉着互惠互利的原則,乙方自願將全資自購車型:________ 噸位:______貨車一台掛靠甲方經營,甲方同意乙方要求。現雙方協商一致,特簽定本合同。

一、車輛產權乙方自有貨車以甲方名稱登記上户,上户後車牌號:湘E___________ ,_________車輛上户登記不是產權登記或產權轉移,車輛產權仍屬乙方。

二、掛靠期限乙方車輛掛靠經營期限: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_日止。

本掛靠合同不是勞務合同,乙方及乙方所聘請、僱傭的人員不屬甲方職工,不能享受甲方職工待遇,與甲方不存在勞動用工關係。

三、 掛靠費用

1.管理費:乙方在掛靠期間每月應向甲方交納掛靠管理費______________元;全年共計_____________元。作為甲方為乙方代辦各種事項及甲方各項管理的勞務費用。掛靠管理費每______年交納一次,並應先交後行。

2.代收代付費:乙方每月應將養路費、運管費、工商費、税、年(季)檢費_________元,及時交付甲代為辦理。

四、牌、證押金乙方在掛靠之日,應向甲方交納車輛牌、證押金

________元(不計息)。

五、乙方自理費用

1.乙方車輛在掛靠經營期間的養路費、運管費、工商費等各種規費、車輛使用税、個人所得税等各種税、油、胎、料消耗、安全事故費、商務事故費、車輛維修費、車輛保險費、車輛年、季檢費、過橋費、過渡費、過城入境費、停車費、洗車費、違章違紀等各種費用。

2.乙方及乙方因經營需要所聘請、僱傭的駕駛員、相關人員等的工資、獎金、福利費、醫療費(含行車事故中的傷、殘、亡的費用)以及各項保險費用、駕駛執照和從業證的辦證費用。

3.乙方以及所乙方僱傭的人員在掛靠經營期間發生是行政、民事責任、刑事責任及各種糾紛所產生的費用。

4.本合同未明確規定的其他費用。

六、安全機務管理

1.乙方必須遵守交通法規和甲方機務、安全制度,積極參加甲方安全活動,加強車輛保護,按規定進行正常年、季檢;如發現乙方車輛不符合安全行駛規定,甲方有權制止車輛運行;如乙方不按規定執行,所造成的後果由乙方承擔。

2.乙方車輛的保險及其他項目保險,必須由甲方統一到保險公司代為辦理保險手續,其費用全額由乙方承擔。乙方發生行車事故,其責任和費用全部由乙方承擔,事故費用按保險公司的有關理賠辦法賠償後,不足部分,應由乙方用其車輛拍賣款和個人家庭財產彌補,甲方概不負責。未辦理好車輛保險手續前,乙方車輛不得營運。

3.車輛掛靠期間,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將車輛改型、改造、轉讓和拍賣,未經甲方同意,甲方有權收回車輛牌、證。經甲方同意的車輛改型、改造、換廂大修,費用由乙方自理,並且乙方每月應向甲方交納的掛靠管理費用不予減免。

4.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牌、證要遵守甲方的牌證管理規定,甲方移交給乙方使用的所有證件和車輛牌照,乙方要妥善保管,如有遺失或損壞,乙方要承擔所補辦費用及由此造成的損失。

七、車輛運行

1.乙方車輛運行必須遵守交通法規,必須遵守甲方車輛運行的各項規定。

2.乙方應遵紀守法,嚴禁人貨混裝,嚴禁裝運國家禁運的一切物品,違者,造成的後果由乙方承擔。

3.乙方自行聘請的駕駛員,必須到甲方安全管理部門考核後辦理好“準駕證”方可駕車運行,同時乙方應承擔聘請駕駛員所產生的法律責任。

八、其他

1.在簽訂本合同之日,乙方應向甲方提供個體工商營業執照和本人身份證的複印件。

2.掛靠合同期滿,乙方無違約行為,並且交清掛靠期間的全部費用,則乙方將牌證退還甲方,並將其掛靠的車輛轉户,轉户費用乙方自理,甲方則退還牌、證押金,雙方終止本合同。

3.掛靠合同期滿,如乙方願意繼續掛靠,經甲方同意,乙方與甲方另行簽訂掛靠合同。

4.掛靠期間,乙方應自行承擔乙方及僱用人員的行政、民事、刑事責任。

5.乙方應將各項由甲方代付代辦的費用及時交給甲方,如交款不及時造成的損失概由乙方負責。

6.乙方發生營運糾紛和交通事故,需甲方協助處理的,甲方參加處理人員的各項費用(含工資、差旅費等)由乙方負責。

7.掛靠期間,車輛產權仍屬乙方,產生的效益歸乙方支配和使用,同時產生的一切責任和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8.乙方以任何形式在銀行或個人、借款及其他經濟糾紛,由乙方自行負責。

9.乙方在掛靠營運期間,必須遵守國家有關法規及税收、物價政策,否則,造成的一切後果由乙方自負。

九、違約責任及處理

1.甲方違約責任處理甲方擅自提前終止本合同,視為違約,在乙方交回甲方提供的牌、證後,甲方賠償乙方一個月的掛靠管理費、退還乙方牌、證押金。

2.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視為乙方違約:

① 不按時交清本合同第三條規定的乙方應繳款;

② 掛靠期內,私自轉讓車輛、轉讓牌、證;

③ 擅自提前終止本合同。

乙方違約處理: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收回車輛所有運行所需牌、證,甲方有權追回乙方所欠款項,並按欠款額每日千分之三計算滯納金。

十、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甲方有關規定執行。

十一、乙方應文明、優質、誠信服務,維護企業利益和信譽,服從運政部門的服務質量信譽考核、檢查、監督和處理。

十二、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甲方代理機構各執一份,均具同等效力;本合同甲方全權委託代理機構與乙方簽訂,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十三、本合同經雙方認真審查,協商一致後再予簽字。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珍惜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掛靠經營合同 篇9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註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此合同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則,經雙方協商而訂立。

第一條 合同目的

經雙方協商,一致同意乙方掛靠在甲方企業之下,從事甲方經營許可證範圍內的經營項目。同時,甲乙雙方訂立本合同,明確雙方的權利與義務及其掛靠期內的注意事項。

第二條 甲方的基本權利和義務

權利:

(1)甲方每年向乙方收取人民幣×萬元整,作為管理服務費。

(2)乙方利用甲方名義所開發票,則乙方需向甲方繳納面值金額的百分之×。

(3)如乙方作出有損甲方信譽和形象之行為,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本協議,本年度管理服務費不予歸還。

義務:

(1)甲方在本協議生效之後,只向乙方提供相關經營業務所需的手續證件和經營許可。

(2)對乙方提出的合理要求儘可能提供良好的服務。

第三條 乙方的基本權利和義務

權利:

(1)乙方可以獲取甲方對其二條義務的承諾和兑現,若有問題可以隨時向甲方提出意見。

(2)享受甲方所提供的施工所需資質及經營許可。

(3)充分利用建業的資質,完全自主的開展相關產品經營業務。

(4)經營上實行內部獨立核算,自負盈虧。

(5)一切正常利潤歸乙方所有,不受干涉。

義務:

(1)在經營活動中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甲方規章制度。

(2)負責解決經營事件,相關經營條件及施工設備自主負責解決。

(3)認真負責進行施工項目的質量和安全,對發生的質量問題和事故乙方負完全責任。

(4)維護甲方的信譽和形象,不做任何假冒、欺詐、侵權、損譽的事情,若發生此類事件,則甲方有權追究乙方的法律責任,並要求進行相關經濟賠償和處罰。

(5)按時足額向甲方繳納管理服務費。

(6)乙方經營項目不得超過甲方經營許可證所規定的範圍,如超出甲方經營許可證範圍的項目,乙方需自己提供相關手續證件。

第四條 乙方實施的工程項目,其合同、保險、税務、財務、銀行、統計等事項由乙方自主辦理。

第五條 乙方在經營活動中,若出現安全事故等重大意外,均有乙方獨立承擔,甲方不承擔一切責任, 特此提出免責聲明。

第六條 乙方應當在合同簽訂時付清管理服務費。

本合同以簽訂日期為生效日,有效期一年,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一份,相關主管單位一份。

甲方簽字: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

甲方蓋章: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日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掛靠經營合同 篇10

甲方:

乙方:

甲、本着真誠合作,平等互利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以及其他相關政策,法律,法規的規定,現雙方協商同意,就乙方車輛掛靠甲方經營等事宜,現雙方協商一致,特簽定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掛靠經營車輛:

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甲方同意乙方將車輛掛靠在甲方經營,並辦理有關掛靠手續。掛靠車輛顏色、外表廣告需遵守甲方統一規定,不得私自更改,否則甲方有權單方終止本協議,收回該車輛所有營運手續。

同一實際車主向甲方掛靠車輛不得少於三輛(含三輛)。每輛車分別簽訂合同。掛靠車型是:,車輛牌照為:

發動機號:底牌號:噸位:數量:輛,外廓尺寸:

第二條:掛靠經營期限:

期限:共三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本掛靠合同不是勞務合同,乙方及乙方所聘請、僱傭的人員不屬甲方職工,不能享受甲方職工待遇,與甲方不存在任何勞動用工關係。

第三條掛靠費用付款方式:

1、掛靠費總額為人民幣(大寫)貳仟元/年,在掛靠期間乙方每半年應向甲方交納掛靠費壹仟元(不包括養路費、貨運基金、運管費、管理費),税金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徵收,除向主管部門交納費用外,剩餘部分作為甲方為乙方代辦各種事項及甲方各項管理的勞務費用。

2、合同簽訂三日內,乙方向甲方交納履約保證金貳萬元整,乙方違反合同義務,甲方有權從履約保證金中扣留,合同終止後三十日內甲方將剩餘保證金退還乙方。每第六個月中旬15號左右,

3、合同簽訂之日起,乙方向甲方支付六個月的掛靠費,同時領取次月養路費、貨運基金、運管費憑證。逾期乙方將承擔逾期應交款項每日百分之五的違約金,逾期十五日,甲方有權單方終止掛靠合同,並停止為乙方辦理相關手續,由此造成的一切後果由乙方承擔。

4、養路費、運管費、工商費、税、年(季)檢費屬於甲方為乙方代交費用,乙方應嚴格按照本合同第三條第三款規定交款時間向甲方交納,逾期產生的一切法律責任均由乙方承擔。

第四條:車輛掛牌:

掛靠車輛的營運手續,海關監管手續(包括集裝箱準運證)由甲方負責辦理,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五條車輛所有權:

本合同項下車輛所有權屬於乙方,車輛的營運手續(包括集裝箱準運證)及相關手續屬於甲方所有。

第六條車輛保險:

1、掛靠車輛必須以甲方的名義按保險合同的要求足額參加保險,其中第三者責任保險額不少於50萬元,車上貨物保險金額不少於30萬元(集裝箱車輛、貨各十五萬元),從事運輸大型設備,進口設備需事先追加辦理短期貨物運輸險,保險金額不低於貨值的80%。

2、保險公司的選擇及相關手續按甲方指定辦理,保險費用由乙方承擔。乙方必須按照保險合同的約定及時交納保險費,並在上次保險合同到期十日前交納下一年度的保險費,辦理續保。

3、如乙方自行聯繫保險公司進行投保,應經甲方同意。相關保險內容符合本條1、2款的要求,並將保險單送甲方留存,續保手續應在上次保險合同到期十日前辦理完畢,並將保險單正本送交甲方。

4、如乙方違反上述約定,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乙方必須承擔本合同所約定的違約責任,並向甲方支付賠償金伍仟元整。

第七條車輛經營管理

1、掛靠車輛由乙方依法自主經營,自負盈虧,乙方在甲方的掛靠僅是一種經營資質的掛靠。乙方在經營中發生的一切債權債務(包括但不限於乙方車輛在掛靠經營期間的養路費、運管費、工商費等各種規費,車船使用税、個人所得税等各種税,油、胎、料消耗,安全事故費,商務事故費,車輛維修費,車輛保險費,車輛年、季檢費,過橋費、過渡費、過城入境費,停車費、洗車費,違章違紀等費用,還有經營中發生貨損,貨差,傷亡事故產生的賠償費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擔,與甲方無關。

2、乙方違反合同約定及使用車輛經營造成的一切後果由乙方全部承擔,如因掛靠關係連帶甲方,並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包括但不限於甲方因此付出的賠償費用、違約金、罰金、律師費、訴訟費、差旅費等費用)由乙方全部承擔。

第八條:傷亡及意外事故的處理:

1、乙方及乙方因經營需要所聘請、僱傭的駕駛員、押運員,裝卸工等有關工作人員,與甲方不形成勞動關係,發生事故致上述人員死亡、傷殘等造成的損失及後果均由乙方自行承擔,甲方不承擔任何賠償責任。

2.乙方及乙方因經營需要所聘請、僱傭的駕駛員、相關人員等的工資、獎金、福利費、醫療費(含行車事故中的傷、殘、亡的費用)以及各項保險費用、駕駛執照和從業證的辦證費用,都由乙方承擔。

3、乙方以及乙方僱傭的人員在掛靠經營期間發生是行政責任、民事責任、刑事責任及各種糾紛所產生的費用,都由乙方承擔。

第九條:車輛交通事故的處理

1、掛靠車輛發生交通事故,乙方必須及時通知交警部門,保險公司,並由此在24小時內通知甲方,甲方可協助乙方處理。因交通事故產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因交通事故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甲方不負責墊付款項。因保險理賠的拒賠或差額賠款由乙方自行承擔。

2、對掛靠車輛發生交通事故而產生的賠償責任,包括財產損害賠償責任及人身傷害賠償責任,乙方獨立向受害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條:車輛的年度審驗

甲方必須在審驗之日提前十五日通知乙方。由甲方統一組織安排年審,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如遇臨時檢驗或其他問題,由甲方在接到通知後及時通知乙方,乙方應準時參加,費用由乙方承擔,如因乙方原因延誤年審或其他審驗,一切後果由乙方承擔,如因此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由乙方賠償。

第十一條:違約責任

1、如乙方違約或乙方原因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包括但不限於甲方由此付出的律師費,訴訟費,差旅費,違約金、罰金、利息等,乙方除承擔逾期付款責任外,其他一切損失也一概由乙方承擔。

2、乙方逾期付款十五日或給甲方造成損失三日內,不及時向甲方履行賠償責任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收回車輛營運等手續,並可依法拍賣或者變賣乙方的掛靠車輛,從拍賣或變賣款中優先受償,由此涉及的一切費用及法律後果由乙方承擔。

3、如甲方違約,因此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由甲方承擔。

第十二條,合同期滿

合同期滿,如雙方不再續簽合同,集裝箱車輛的營運等手續由甲方收回,因乙方在甲方掛靠車輛過户所產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合同到期,如甲方未書面通知乙方終止合同,其車輛掛靠合同繼續有效。

第十三條:特別約定

1、乙方所掛靠之車輛,連續三個月(含三個月)或累計超過六個月(含六個月)以上,沒有向甲方交足掛靠費(包括養路費,貨運基金,運管費,管理費等),甲方可以直接向車輛管理部門申請並辦理該掛靠車輛的報廢手續,並將車輛送交回收部門,也可將掛靠車輛單方轉讓給第三人經營,或收回歸甲方自用。

2、掛靠車輛報廢、或者轉讓給第三人、或者收回自用,其價值不足以清償欠款(包括但不限於乙方欠付甲方的各種費用,以及因乙方責任而導致甲方支出的各種款項等)的,餘款甲方繼續向乙方追償,其價值超過欠款的,超過部分不予退還。

3、乙方掛靠之車輛,未經甲方同意不得轉讓給第三人經營,不得設定任何形式的抵押、擔保,更不得轉讓給他人。乙方違反本款規定的,應該向甲方承擔違約責任。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伍仟元整,甲方有權單方終止本協議,直接按本合同第十一條第二款的約定執行。並由乙方承擔相應的法律後果,

第十四條:其他約定

1、乙方經營中必須維護甲方企業的聲譽,對因此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由乙方承擔。

2、在掛靠期間,運輸發票由甲方提供,但甲方將按國家規定的税率代扣代繳税款。

3、在掛靠期間,乙方到甲方領取憑證或辦理其他事務的人員,須經乙方書面委託手續,否則甲方不予接待。

4、本合同期內,如遇國家運輸政策變動,按國家政策辦理合同的變更或終止。

5.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商定,並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6、附件:①掛靠人身份證經雙方到户籍管理部門驗證後,其複印件和户口簿複印件乙方簽字確認後,由甲方留存;②掛靠車輛行車證經雙方到車輛管理所驗證後,乙方在複印件簽字或蓋章確認後,由甲方留存;③駕駛員駕駛證複印件和身份證複印件。以上證件驗原件。附件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條:爭議解決

如因本合同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到山東省青島市黃島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解決。

第十六條附則

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及乙方向甲方交納履約保證金之日起生效。

2、甲方按照乙方下列地址通知乙方,具有法律效力:

乙方地址:郵編:266555

3、其他約定:保證人(身份證號)以自有財產(包括但不限於房屋、車輛等財產)對上述乙方的合同義務向甲方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4、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乙方聲明在簽訂本合同時自願承擔該法律後果。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掛靠經營合同 篇11

甲方:

營業執照:

註冊地址:

郵政編碼:

法定代表人: 職務:

乙方:

身份證號:

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在合法自願基礎上,經協商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合同目的:

為了有效利用資源,達到雙方共贏的局面。經雙方協商,一致同意乙方掛靠在甲方企業之下,從事甲方經營許可證範圍內的經營項目。同時,甲乙雙方訂立本合同,明確雙方的權利與義務及其掛靠期內的注意事項。

乙方掛靠甲方公司的主要目的是依託甲方公司的強大力量,利用甲方企業資質,順利通過電教目錄審查徵定工作。

第二條 甲方的基本權利和義務

權利:

(1)甲方向乙方收取乙方開取發票額的____%做為甲方的管理服務費。

(2)如乙方作出有損甲方信譽和形象之行為,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本協議。

義務:

(1)甲方在本協議生效之後,應向乙方提供相關經營業務所需的手續證件和經營許可。

(2)甲方在本協議生效之後,應向乙方提供經營所需的銀行帳户和相關財務支持和票據支持。

(3)對乙方提出的合理要求儘可能提供良好的服務。

第三條 乙方的基本權利和義務

權利:

(1)乙方可以獲取甲方對其二條義務的承諾和兑現,若有問題可以隨時向甲方提出意見。

(2)享受甲方所提供的經營所需資質及經營許可。

(3)充分利用甲方的資質,完全自主的開展相關產品經營業務。

(4)經營上實行內部獨立核算,自負盈虧。

(5)乙方經營所得的一切合法的利潤歸乙方所有,不受任何干涉。

義務:

(1)在經營活動中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甲方相關的規章制度。

(2)自主負責解決經營過程中發生的事件,相關經營條件及經營設備投資由乙方自主負責

(3)認真負責進行經營活動,確保質量和安全,對經營過程中因乙方原因發生的質量問題

(4)維護甲方的信譽和形象,不做任何假冒、欺詐、侵權、損譽的事情,若發生此類事

(5)按時足額向甲方繳納管理服務費。

(6)乙方經營項目不得超過甲方經營許可證所規定的範圍,如超出甲方經營許可證範圍

第四條 乙方在其經營過程中,其合同、保險、税務、財務、銀行、統計等事項由甲、乙

第五條 管理服務費支付方法

第六條 聯合聲明

(1)甲乙雙方僅是掛靠經營關係,雙方具有獨立的經營地位,不存在內部管理關係。

(2)為了經營需要,甲方同意為乙方開獨立銀行資金帳户和提供相關經營票據。其中甲方為乙方開立的銀行帳户資料為:

開户公司:

開户行:

帳號:

甲方同意講上述銀行帳户交由乙方使用管理,同時聲明該帳户一切資金均為乙方自帶的掛靠經營資金,所以資金收益均為乙方經營所得,甲方不得主張任何權利。

(3)甲乙雙方認同本合同為經濟協作合同,一切爭議為民事爭議。

第七條 糾紛解決方法

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按( )項處理:

(1)由 仲裁委員會仲裁。

(2)向 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 其他事項

本合同以簽訂日期為生效日,有效期 年,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一份,副本 份,分送 。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掛靠經營合同 篇12

甲方:

乙方:

為加快汽車租賃行業的發展,加強租賃汽車行業的管理保護合法經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甲、乙雙方在協商一致,自願互利的原則下,為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特簽訂本協議。

1、為便於管理與經營,乙方購置的車輛掛靠甲方進行租賃業務,車輛所權屬乙方所有。

2、雙方必須遵守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並全面履行本協議。

3、乙方自願將為車架號為的車輛委託甲方代管代租。在代管代租期間,車輛產權歸乙方所有,乙方須提供購置車輛的發票,保險單等有效單據的複印件。(需與原件核對無異)

4、合同期間,甲方必須每天將乙方車輛的出車情況,收費標準詳細的做記錄,每次還車後核算結清租金。(車主租車費每月8號結清)

5、乙方負責車輛的正常維修和保養,保養時間為6000公里——8000公里或4個月做一次,甲方不參與車輛的正常維修和保養。(甲方可參與車輛的正常維修和保養,需乙方授權,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

6、乙方車輛在租賃期發生故障,交通事故,由承租人與甲乙方協商統一安排維修,自然故障甲方配合乙方處理,費用由乙方承擔,承租人操作不當引起的故障,由承租人承擔維修費用。交通事故引起的損失,除保險公司理賠後不足部分由承租人承擔。(其它事項按租車合同條款執行)

7、甲方按租金20%(10%是管理費,10%是停車及清洗費用)收取,如經營過程中因種種原因出現無法收回租金、修理費、違章罰款等等,甲方也只承擔責任10%的損失,其餘90%的損失由乙方承擔。在經營過程中出現車輛被盜、被騙,經公安機關查處而無法追回車輛的,甲方只承擔賠償車輛股價的10%。

8、保險由甲方統一購買。(如乙方自行購買,甲方不參與任何出租及理賠)

9、乙方在掛靠期間每次用車,需提前通知車行,在車行進行安排後,方可用車。(乙方:連續三個月每月使用超過5天,自行終止合同。)

10、如出現欠費、欠租交通事故,車輛被盜、被騙,乙方必須配合甲方進行處理。如乙方不配合,甲方有權不處理車輛任何事宜,直至乙方配合。

11、乙方自定租車價格,甲方必須執行乙方自定租車價格。

12、車輛GPS監控系統由甲方統一安裝管理使用,乙方不能使用GPS系統,查詢請到甲方處查詢。(每年須交500元的服務費)

13、乙方掛靠車輛內外室衞生必須達到甲方標準,費用由乙方承擔。(衞生達不到標準,車輛不再出租)

14、乙方必須在讀懂、看懂、理解以上所列條款後,並確無非議,方可簽字。合同為一式二份(塗改無效),作為法律依據。自簽字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

15、經雙方協商,本合同有效期為1年。(如需解除合同,經雙方同意後方可解除)

16、以上全部條款,出現糾紛,雙方無法協商的情況下,向宜良縣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7、本合同最終解釋權歸昆明市合傑汽車租賃公司。

18、本合同有效期: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掛靠經營合同 篇13

為適應貨運市場發展的需要,秉着互惠互利的原則,乙方自願將全資自購車型:

噸位:

貨車一台掛靠甲方經營,甲方同意乙方要求。現雙方協商一致,特簽定本合同。

一、車輛產權乙方自有貨車以甲方名稱登記上户,上户後車牌號:湘E ,車輛上户登記不是產權登記或產權轉移,車輛產權仍屬乙方。

二、掛靠期限乙方車輛掛靠經營期限:自 年 月 日 至年月日止。本掛靠合同不是勞務合同,乙方及乙方所聘請、僱傭的人員不屬甲方職工,不能享受甲方職工待遇,與甲方不存在勞動用工關係。

三、 掛靠費用

1、管理費:乙方在掛靠期間每月應向甲方交納掛靠管理費元;全年共計元。作為甲方為乙方代辦各種事項及甲方各項管理的勞務費用。掛靠管理費每年交納一次,並應先交後行。

2、代收代付費:乙方每月應將養路費、運管費、工商費、税、年(季)檢費元,及時交付甲代為辦理。

四、牌、證押金乙方在掛靠之日,應向甲方交納車輛牌、證押金元(不計息)。

五、 乙方自理費用

1、乙方車輛在掛靠經營期間的養路費、運管費、工商費等各種規費、車輛使用税、個人所得税等各種税、油、胎、料消耗、安全事故費、商務事故費、車輛維修費、車輛保險費、車輛年、季檢費、過橋費、過渡費、過城入境費、停車費、洗車費、違章違紀等各種費用。

2、乙方及乙方因經營需要所聘請、僱傭的駕駛員、相關人員等的工資、獎金、福利費、醫療費(含行車事故中的傷、殘、亡的費用)以及各項保險費用、駕駛執照和從業證的辦證費用。

3、 乙方以及所乙方僱傭的人員在掛靠經營期間發生是行政、民事責任、刑事責任及各種糾紛所產生的費用。

4、本合同未明確規定的其他費用。

六、 安全機務管理

1、乙方必須遵守交通法規和甲方機務、安全制度,積極參加甲方安全活動,加強車輛保護,按規定進行正常年、季檢;如發現乙方車輛不符合安全行駛規定,甲方有權制止車輛運行;如乙方不按規定執行,所造成的後果由乙方承擔。

2、乙方車輛的保險及其他項目保險,必須由甲方統一到保險公司代為辦理保險手續,其費用全額由乙方承擔。乙方發生行車事故,其責任和費用全部由乙方承擔,事故費用按保險公司的有關理賠辦法賠償後,不足部分,應由乙方用其車輛拍賣款和個人家庭財產彌補,甲方概不負責。未辦理好車輛保險手續前,乙方車輛不得營運。

3、車輛掛靠期間,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將車輛改型、改造、轉讓和拍賣,未經甲方同意,甲方有權收回車輛牌、證。經甲方同意的車輛改型、改造、換廂大修,費用由乙方自理,並且乙方每月應向甲方交納的掛靠管理費用不予減免。

4、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牌、證要遵守甲方的牌證管理規定,甲方移交給乙方使用的所有證件和車輛牌照,乙方要妥善保管,如有遺失或損壞,乙方要承擔所補辦費用及由此造成的損失。

七、 車輛運行

1、 乙方車輛運行必須遵守交通法規,必須遵守甲方車輛運行的各項規定。

2、乙方應遵紀守法,嚴禁人貨混裝,嚴禁裝運國家禁運的一切物品,違者,造成的後果由乙方承擔。

3、乙方自行聘請的駕駛員,必須到甲方安全管理部門考核後辦理好“準駕證”方可駕車運行,同時乙方應承擔聘請駕駛員所產生的法律責任。

八、 其他

1、在簽訂本合同之日,乙方應向甲方提供個體工商營業執照和本人身份證的複印件。

2、掛靠合同期滿,乙方無違約行為,並且交清掛靠期間的全部費用,則乙方將牌證退還甲方,並將其掛靠的車輛轉户,轉户費用乙方自理,甲方則退還牌、證押金,雙方終止本合同。

3、 掛靠合同期滿,如乙方願意繼續掛靠,經甲方同意,乙方與甲方另行簽訂掛靠合同。

4、掛靠期間,乙方應自行承擔乙方及僱用人員的行政、民事、刑事責任。

5、乙方應將各項由甲方代付代辦的費用及時交給甲方,如交款不及時造成的損失概由乙方負責。

6、乙方發生營運糾紛和交通事故,需甲方協助處理的,甲方參加處理人員的各項費用(含工資、差旅費等)由乙方負責。

7、掛靠期間,車輛產權仍屬乙方,產生的效益歸乙方支配和使用,同時產生的一切責任和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8、乙方以任何形式在銀行或個人、借款及其他經濟糾紛,由乙方自行負責。

9、乙方在掛靠營運期間,必須遵守國家有關法規及税收、物價政策,否則,造成的一切後果由乙方自負。

九、 違約責任及處理

1、甲方違約責任處理甲方擅自提前終止本合同,視為違約,在乙方交回甲方提供的牌、證後,甲方賠償乙方一個月的掛靠管理費、退還乙方牌、證押金。

2、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視為乙方違約:① 不按時交清本合同第三條規定的乙方應繳款;② 掛靠期內,私自轉讓車輛、轉讓牌、證;③ 擅自提前終止本合同。乙方違約處理: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收回車輛所有運行所需牌、證,甲方有權追回乙方所欠款項,並按欠款額每日千分之三計算滯納金。

十、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甲方有關規定執行。

十一、乙方應文明、優質、誠信服務,維護企業利益和信譽,服從運政部門的服務質量信譽考核、檢查、監督和處理。

十二、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甲方代理機構各執一份,均具同等效力;本合同甲方全權委託代理機構與乙方簽訂,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十三、本合同經雙方認真審查,協商一致後再予簽字。

甲方代理機構(蓋章)

乙方(簽字)

甲方代理機構負責人(簽字)

年月日

掛靠經營合同 篇14

甲方:

乙方:

為適應市場的需要,乙方自願將全資自購車輛以甲方名稱上户的 車壹輛掛靠甲方經營,現經雙方友好協商,特簽定以下協議.

一、車輛產權屬乙方所有。乙方自有車輛以甲方名稱登記上户,車輛上户登記不是產權登記或產權轉移。(上户後車輛信息祥見附表)

二、乙方車輛掛靠經營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本掛靠合同僅為車輛掛靠合同,乙方及乙方所聘用、僱用的人員不屬甲方員工,不享受甲方職工待遇,乙方與甲方不存在勞動用工關係。

四、甲乙雙方應盡事務如下:

1.代收代付費用:經甲方同意代辦的車輛費、税、險、gps等費用,乙方每月應及時交付甲方代為辦理。

2.代辦手續:經甲方同意代辦的車輛費、税減免手續等,乙方應及時提供相關資料。

3.乙方在掛靠之日,應向甲方交納車輛牌、證押金 元整(不記利息)。

4.乙方在掛靠期間,車輛掛靠費用為 元整/月,税金 元整/月,乙方每月應及時交付甲方。

5.乙方車輛在掛靠經營期間的養路費、四自道路費等各種規費、車輛使用税、個人所得税等各種税收、油、胎、料消耗、安全事故費、車輛維修費、車輛保險費、車輛年、季檢費、過橋過路費、過渡費、過城入境費、停車費、洗車費等車輛運營經營所產生的費用由乙方自理

6.乙方以及乙方因經營所需要的聘請、僱用的駕駛員、相關工作人員等的工資、經營資金、福利費、醫療費(含行車事故中的傷、殘、亡等費用)以及各項保險費用、駕駛執照、從業資質證明等費用由乙方自理。

7.乙方以及乙方僱用人員應遵紀守法,如在行駛及運營過程中發生違章違紀行為、發生行政、民事責任、刑事責任及各種糾紛所產生的費用由乙方自理 8.本合同未明確規定的其它費用。

五、乙方應切實做好安全機務管理,並做好以下職責:

1.乙方必須遵守交通法規和甲方機務、安全管理制度,加強車輛養護、按規定進行正常車輛檢驗;如發現乙方車輛不符合甲方車輛機務、安全管理規定進行行駛的,甲方有權制止車輛運行遇公安、環保、城管等各類有關的車容車貌、尾氣排放等投訴、乙方必須及時進行整改,如乙方不按規定執行,甲方有權指定修理廠強制進行整改,產生的一切費用及所造成的後果由乙方承擔。

2.車輛掛靠期間,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將車輛改型、改造、轉讓和拍賣,否則甲方有權收回車輛牌、證。經甲方同意的車輛改型、改造、換廂大修,費用由乙方自理。

3.乙方使用由甲方提供的牌、證要遵守甲方的牌、證管理規定,如有損失或損壞、乙方要承擔所補辦費用及由此造成的損失。

六、掛靠期間,車輛產權仍屬乙方,車輛產生的一切責任和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七、乙方應及時將各項由甲方代付代辦的費用及時交給甲方,如交款不及時而產生的一切後果由乙方負責。

八、乙方發生營運糾紛和交通事故,需甲方處理的,甲方參加處理人員的各種費用(含工資、差旅費等)由乙方處理。

九、乙方以任何形式在銀行或個人、借款及其他經濟糾紛,由乙方自行負責。

十、乙方在掛靠運營期間,必須遵守國家有關法規及税收、物價政策,否則,造成的後果由乙方自負。

十一、違約責任及處理

1. 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視為乙方違約:

① 違反甲方相關機務、安全規定,拒不整改的;

② 掛靠期間,私自轉讓車輛、轉讓牌、證;

③ 擅自提前終止本合同

④ 不按規定交納管理掛靠費用

2.乙方違約處理: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收回車輛所有運行所需牌、證,甲方有權收回車輛所有運行所需牌、證,甲方有權追回乙方所欠款項,並按欠款額每日千分之三計算滯納金。

十二、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甲方有關規定執行。

十三、乙方應文明、優質、誠信服務,自覺維護企業利益和信譽,服從甲方的服務質量與安全管理考核、檢查、監督和處理。

本協議在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後方生效,本協議一式三份,協議雙方及財務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蓋章) (蓋章)

掛靠經營合同 篇15

甲方: (以下簡稱本 車行 )

乙方: (以上簡稱車主)

1.到本車行掛靠租賃的車輛必須手續齊全,安裝GPS,車輛狀況良好。

2.到本車行掛靠租賃的車輛,車主不能私自把車開走。

3.到本車行掛靠租賃的車輛出現故障,車主應及時修理。如車主沒有時間,車行派人去修理,修理費用由車主自行負責。

4.到本車行掛靠租賃的車輛,必須參加保險公司的車輛保險(即租賃險),如不按規定保險,出現被騙等其它事情由車主負責。出現車輛被騙或交通事故,本車行協助乙方處理,本車行不負擔經濟賠償損失。

5.到本車行掛靠租賃的車輛,每輛車按每月毛利交10%的管理費。

6.到本車行掛靠租賃的車輛,每輛車的行車證、保險卡和車鑰匙一把都放在本公司管理。

7、到本車行掛靠租賃的車輛到期檢車和保險都由車主自行負責,如不負責本車輛出現一切後果由車主自負。

8.到本車行掛靠的車輛每月洗車費按實際次數收費,冬季每次15元,夏季每次10元。

9.到本車行掛靠的車輛,車主負責車輛每月的定期保養。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掛靠經營合同 篇16

甲方:

乙方: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經雙方協商同意,依據交通部、省交通廳有關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的規定,甲乙雙方本着自願互利的原則,為明確雙方的權力和義務簽訂本合同。

第二條 合同雙方必須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政策,全面履行本合同。

第三條 由乙方自備車輛在經營權屬於甲方的線路上營運,車輛所有權歸乙方所有,線路經營權屬甲方擁有。

第四條 掛靠經營管理期限期貳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五條 合同期內乙方應服從甲方管理,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每月定額向甲方繳納管理費和國家規定的規費、税費。

第六條 乙方所經營的車輛,須按規定參加保險(含車輛損失

第七條 合同簽訂後,乙方經甲方書面同意可僱傭符合條件的司機,也可將駕駛關係過户到甲方,乙方及僱傭司機的任何工資、勞保福利待遇及傷、亡、病殘所需的各項費用均由乙方自負。

第八條 根據省交通廳(1996)30號文件規定,對於掛靠經營車輛的税費交納,應本着税費交納渠道不變,徵收標準不變的原則,由掛靠經營公司單獨列帳,集中代收,並定期解繳到交通主管部門或道路運輸管理部門。

第二章 甲方的權力和義務

第九條 建立和完善單位內部服務質量,對車輛保養、安全行車、遵紀守法、文明服務等方面進行監督、檢查、承擔相關的責任。

第十條 每月 號(遇節假日順延)組織乙方司機進行業務、安全學習,車檢按公安部門規定日期進行,如有變更、再另行通知,遇有特殊情況、可臨時召集乙方佈置有關事宜。

第十一條 合同期內,因乙方責任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又不能及時賠付,甲方有權扣留乙方車輛作抵押或作價變賣補償甲方損失,補償後餘款返還乙方,如有不足,仍由乙方補償。

第十二條 每月月底前代收次月乙方應上交的管理費及各項規、税費。

第十三條 以甲方名義辦理各項營運證件交乙方使用,為乙方

第十四條 代乙方繳納各項規、税費,發放各類證件,每月應乙方要求提供運管部門規定的定額客票,乙方需要配票數量超過運管部門規定的標準部分,按超過的數量增收各項規税費。

第十五條 協助乙方處理交通肇事,保險索賠,服務質量糾紛等,所需墊付有關費用由乙方解決。

第三章 乙方的權力和義務

第十六條 乙方有權自主經營、自負盈虧, 拒絕甲方不合理的攤派和公務用車。

第十七條 甲方不履行合同或違反國家法律、政策、侵害乙方利益時,乙方可提出賠償的要求。

第十八條 按規定乙方應加強車輛的維護保養,保持良好的技術狀況和整潔的車容車貌。年審、月檢不合格,則須強制停車整修,經複檢合格後方可運行,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由乙方自負。

第十九條 乙方不得將車輛擅自轉租,轉借或未經甲方同意的人員駕駛。

第四章 違約責任與合同解除

第二十條 因甲方違約給乙方造成損失時,按乙方損失額給予賠償。

第二一條 乙方違約按有關條款處罰,並賠償甲方損失。 第二二條 凡發生下列情況之一者,可解除合同。

1、 經雙方協商同意,並不損害國家和社會公共利益時。

2、 由於不可抗力或國家經濟政策變動,致使合同的全部義務不能履行。

3、 不按照雙方商定的路線行使經指出後仍不改正的。

4、 乙方因服務質量問題被投訴,年內出現嚴重違章三次者,經查證屬實的。嚴重違章操作經甲方指出乙方仍不改正的。

5、 乙方未按時向甲方繳納管理費及規税費,每遲交一天,甲方收取滯納金50元,連續三個月不繳納的。

6、 發生重大責任事故,造成死亡一人以上或經濟損失壹萬元以上的。

7、 從事違法活動觸犯刑律的。

8、 違反管理部門及甲方有關規定,造成嚴重不良影響的。

9、 造成交通事故拖報、瞞報或擅自處理的。

以上合同解除同時,甲方收回線路經營權,並將解除合同情況報市客運管理所處備案。

第五章 附 則

第二三條 本合同所規定乙方應上繳的管理費、國家徵收的規税費及其他應繳費用均由乙方負擔,甲方代收代交,合同期內如有國家徵費有所調整,乙方應按調整規定進行交納。

第二四條 合同期滿,由甲方收回線路經營權,若乙方願意續簽合同,經雙方協商同意後應優先考慮安排乙方。

第二五條 本合同履行期間, 若有國家相關政策調整, 甲、乙雙方應共同遵守。

第二六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必要時可籤補充條款。

第二七條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後生效,合同一式兩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掛靠經營合同 篇17

為促進我市貨物運輸事業的發展,本着自願和互惠互利的原則,經雙方平等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 掛靠雙方:

1、被掛靠方(以下簡稱甲方):

電話: 聯繫人:

手機:

2、掛靠方(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

現住址:

聯繫電話: 手機:

二、 掛靠方式:

1、乙方以自有產權車輛落户掛靠到甲方,以甲方名義實行集中管理,自主經營,自負盈虧。 甲方以運輸專業企業的優勢,為乙方提供有償服務。

2

3保費、管理費,其中管理費 元/年,如自行交納地税車主,每月底前向甲方提供票據。乙方享受甲方統一的地税、貨建基金、道口費的優惠政策。由甲方代繳。

4、每年的12月15日提前收取下一年的費用。

三、 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本合同期限滿後,雙方可協商續簽合同,如有一方不同意繼續續簽,本合同終止。乙方必須無條件轉出車籍,費用由乙方自擔,如不轉出此合同延續生效,乙方仍需按本合同向甲方交納管理費和由甲方代收代繳各種費用及保險費,直到車籍轉出為止。對車籍不轉出、不按時交納費用達兩個月的車輛,甲方有權扣留車輛,拍賣車輛抵扣留各種欠費。合同期限為 年。

四、 雙方權利義務:

(一)甲方權利義務

1、協助乙方辦理車輛安全、技術檢測和年檢年審、車輛過户、駕駛員轉籍、營運手續變更、二維貼花、營運證年檢、綜合檢測、尾氣、罐檢報告、機動車年檢、到期前十日內向甲方告知由甲方協助辦理,到期不通知甲方出現一切問題後果自負。由此產生的各項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2、受有關部門的委託,向乙方代收代繳各種税費,同時向乙方提供相應有效的票據和營運手續。

3、為乙方代辦車輛、人身、第三者、貨物運輸等項目保險及其他輔助險種的保險業務,由甲方統一辦理,保費由乙方自理。

4、根據乙方的要求,按規定為業户及車輛辦理停業、歇業、復業、報停、復駕等手續,費用由乙方承擔,車輛按規定報停,報停期間不向乙方收取服務費。

5、負責為車輛建立業務和技術檔案。定期對駕駛員和車主進行安全、法制教育和安全考核。

6、根據乙方要求,協助處理掛靠車輛在合法經營中發生的交通和商務事故,辦理保險索賠, 所需費用(含差旅費)由乙方承擔,乙方所發生的交通及商務事故,其法律及民事賠償責任由乙方獨立承擔。

7、為乙方有償提供運輸結算票據,簽發《貨物運單》和辦理跨境路單簽證,所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8、對乙方車輛的技術狀況及經營作定期稽查。

(二)乙方權利義務:

1、將車輛落户或過户到甲方,並承擔由此發生的一切費用,車輛所有權歸乙方。

2、及時辦理駕駛員入籍手續,接受甲方的全面管理,按時參加甲方組織的安全學習和例會。

3、運輸收入全部歸乙方所有,經營過程中的費用統一由乙方承擔。

4、按期向甲方交納服務費和各種代徵代繳的税費。

5、承擔由於國家政策性調整所增加的有關税金和其他各項費用。

6、車輛需下月報停,乙方應於當月25日前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同時交有關證件和手續於月末前交甲方代為辦理,停駛批准後,享受相應待遇。車輛復駛及時足額交納各種費用。

7、乙方車輛必須參加車輛、人身、第三者和貨物保險,承運貴重貨物時要單獨投保。因交通事故、商務事故引起的賠償,若保險部門的賠償或經營所得費用不足以抵充事故賠償時,乙方願意以車輛、房產或其他有型資產補充。

8、依據法律,車輛屆臨報廢期,乙方須會同甲方辦理車輛報廢手續,乙方不得擅自轉讓、出賣車輛、掛失機動車登記證書,如有屬實丟失由甲方予以補辦。產生的一切後果由乙方自己全部負責。

9、乙方在經營期間必須遵守國家的政策、法令、法規、合法經營、文明生產、優質服務、承擔民事、法律、行政、交通、商務事故等責任。

五、 違約責任:

1、甲方(在乙方不違反合同的前提下),未按時向乙方提供有效的證件、票據和運營手續,給乙方造成直接經濟損失,甲方負責賠償。

2、乙方拖欠甲方規費一個月以上,經甲方通知仍不交納,甲方有權單方終止合同,繳回營運手續或封存車輛及證照。待補齊各種應交費用後,並書面保證今後不再發生欠費,方可啟封營運。如乙方拒不執行,甲方可按合同規定強制扣留營運證件直至車輛,對扣車輛有拍賣權,拍賣費用彌補甲方損失,剩餘部分返還乙方。若拍賣車輛費用不夠所欠費用,甲方可向法院起訴,用乙方家庭其他財產償還所欠費用。

3、乙方不按規定辦理保險,發生交通或商務事故,乙方自行承擔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

六、 本協議終止條款:

1、乙方在掛靠託管管理期間,原則上不準轉讓營運車輛,如乙方的確無力經營,經甲方同意後,由轉讓、受讓雙方簽定轉讓協議,交甲方一份備案,同時更名,本合同終止,受讓方與甲方另籤掛靠託管合同。如乙方未經甲方同意自行轉讓,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不予提供任何手續,後果由乙方自行負責。

2、乙方利用車輛進行違法亂紀,利用車輛進行上訪告狀、集體鬧事,甲方有權扣留車輛,終止本合同,並承擔一切損失。

3、乙方必須按本合同標的額向甲方交納管理費,代收代繳的各種税費及應交的保險費。逾期兩個月不交納的,甲方有權扣留車輛,終止本合同,並承擔一切損失。

4、如掛靠的車輛在報廢期,辦理報廢手續後,本合同自然終止。

5、如遇國家政策調整,取消掛靠模式,本合同終止。

七、 落户期間,任何一方,無故終止本合同,須向對方交納違約金6000元。

八、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後生效。如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如發生糾紛由甲方所在地區人民法院解決。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標籤: 掛靠 精選 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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