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工程業主支付擔保合同範文(精選3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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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工程業主支付擔保合同範文 篇1
合同編號:_________ 甲方(擔保人):_________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 乙方(被擔保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 本建築工程業主支付擔保合同由上列各方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____市訂立。 鑑於: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達成建築工程業主支付擔保合同,合同如下:
第一條 為了確保乙方與_________(下稱承包商)簽署合同編號為________年_________字第_________號建築合同項下乙方支付義務得到切實履行,甲方利用自身擔保經營權願意為乙方向業主提供保證責任。為了明確雙方權利、義務,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有關規定,甲方在對建築合同的條款已做明確瞭解的情況下,願意按合同的擔保條款為乙方與承包商簽訂的建築合同提供連帶責任保證。
第三條 甲方在為乙方提供連帶責任保證前,乙方必須:
1.向甲方提供下列一項或數項反擔保:
(1)經甲方認可的企業法人或自然人在乙方要求下正式向甲方簽發以甲方為受益人的不可撤消的連帶責任反擔保保證書。
(2)以財產抵押(質)押給甲方,以作為償付債務的擔保。雙方另訂“抵(質)押合同”。其中抵(質)押物的有關內容見合同附件。
(3)經甲方認可的其他方式反擔保措施。
2.同意為了抵消甲方向乙方追索保證責任的債務,甲方有權處分以上抵(質)押物。
第四條 當承包商按保證責任規定向甲方索賠,且甲方認為索賠文件、單據或證明符合保證責任規定,甲方出於履行擔保義務為乙方向承包商支付時,甲方對乙方及其繼承人、受讓人有絕對的追索權,不受乙方接受上級單位任何指令和乙方與任何單位簽訂的任何合同、文件的影響,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付。
第五條 甲方有權自代償乙方收費外,還要向乙方收取自代償之日起,按代償金額的_________‰天(_________‰)乘以實際代償天數的補償金。乙方必須在收到甲方的追債通知後的____日內,無條件地向甲方償清全部款項、費用及應付補償金。
第六條 擔保條款的修改。 乙方要求甲方修改擔保函內容時,須向甲方提交書面的修改申請和銀行對所作修改的書面認可文件,在增加擔保金額或擔保展期的情況下,乙方還必須相應增加或延長對甲方的保障,否則甲方不接受乙方的修改申請。
第七條 擔保費用。 甲方在與乙方簽署擔保合同時,應當按照下列規定向甲方支付擔保費及其它相關費用(具體見收費通知單):
1.擔保費:
(1)擔保費以擔保金額為基數,按年率_________%計收。
(2)擔保費計費按月計算,不足一個月的按一個月計費,在開具擔保函時一次性收費。
2.其它費用: 甲方因開具擔保函而發生的超過正常情況下的其它費用(如,甲方在對乙方進行檢查所發生的費用等),由乙方支付。
3.履約保證金: 部分委託人在申請甲方為其擔保前,需要向合作銀行存入一定數額的履約保證金,該筆保證金主要用於債務到期後,乙方無法履行還款義務而產生的履約費用,保證金以現金形式提供,數額為提供擔保金額的_________-_________%,當乙方如期履行合同後,由甲方通知銀行直接將本息劃回乙方賬户。
第八條 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在本合同履行中,如發生爭議、糾紛,有關各方首先應協商解決;協商無法解決時,雙方同意在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相應的判決對合同各方均具有約束力。
第九條 違約責任
1.甲方的責任
(1)如果甲方未按本合同履行義務,則應承擔罰款_________元給乙方。
(2)如果甲方違反其在本合同中所作的陳述、保證或其他義務,而使乙方遭受損失,則乙方有權要求甲方予以賠償。
2.乙方的責任
(1)如果乙方違反本合同未履行義務,則應支付違約金_________元給甲方。
(2)如果乙方違反其在本合同中所作的陳述、保證或其他義務,而使甲方遭受損失,則甲方有權要求乙方予以賠償。
第十條 生效條件 本合同自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當事人各執_________份,承包商與建築主管部門各執_________份,其他用於履行相關法律手續。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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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工程業主支付擔保合同範文 篇2
建築工程業主支付擔保合同
合同編號:_________
甲方(擔保人):_________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
乙方(被擔保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
本建築工程業主支付擔保合同由上列各方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市訂立。
鑑於: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達成建築工程業主支付擔保合同,合同如下:
第一條?為了確保乙方與_________(下稱承包商)簽署合同編號為_________年_________字第_________號建築合同項下乙方支付義務得到切實履行,甲方利用自身擔保經營權願意為乙方向業主提供保證責任。為了明確雙方權利、義務,依據《_____》、《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的有關規定,甲方在對建築合同的條款已做明確瞭解的情況下,願意按合同的擔保條款為乙方與承包商簽訂的建築合同提供連帶責任保證。
第三條?甲方在為乙方提供連帶責任保證前,乙方必須:
1.向甲方提供下列一項或數項反擔保:
(1)經甲方認可的企業法人或自然人在乙方要求下正式向甲方簽發以甲方為受益人的不可撤消的連帶責任反擔保保證書。
(2)以財產抵押(質)押給甲方,以作為償付債務的擔保。雙方另訂“抵(質)押合同”。其中抵(質)押物的有關內容見合同附件。
(3)經甲方認可的其他方式反擔保措施。
2.同意為了抵消甲方向乙方追索保證責任的債務,甲方有權處分以上抵(質)押物。
第四條?當承包商按保證責任規定向甲方索賠,且甲方認為索賠文件、單據或證明符合保證責任規定,甲方出於履行擔保義務為乙方向承包商支付時,甲方對乙方及其繼承人、受讓人有絕對的追索權,不受乙方接受上級單位任何指令和乙方與任何單位簽訂的任何合同、文件的影響,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付。
第五條?甲方有權自代償乙方_____外,還要向乙方收取自代償之日起,按代償金額的_________‰/天(_________‰)乘以實際代償天數的補償金。乙方必須在收到甲方的追債通知後的_________日內,無條件地向甲方償清全部款項、費用及應付補償金。
第六條?擔保條款的修改。
乙方要求甲方修改擔保函內容時,須向甲方提交書面的修改申請和銀行對所作修改的書面認可文件,在增加擔保金額或擔保展期的情況下,乙方還必須相應增加或延長對甲方的保障,否則甲方不接受乙方的修改申請。
第七條?擔保費用。
甲方在與乙方簽署擔保合同時,應當按照下列規定向甲方支付擔保費及其它相關費用(具體見_____通知單):
1.擔保費:
(1)擔保費以擔保金額為基數,按年率_________%計收。
(2)擔保費計費按月計算,不足一個月的按一個月計費,在開具擔保函時一次性_____。
2.其它費用:
甲方因開具擔保函而發生的超過正常情況下的其它費用(如,甲方在對乙方進行檢查所發生的費用等),由乙方支付。
3.履約保證金:
部分委託人在申請甲方為其擔保前,需要向合作銀行存入一定數額的履約保證金,該筆保證金主要用於債務到期後,乙方無法履行還款義務而產生的履約費用,保證金以現金形式提供,數額為提供擔保金額的_________-_________%,當乙方如期履行合同後,由甲方通知銀行直接將本息劃回乙方賬户。
第八條?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在本合同履行中,如發生爭議、糾紛,有關各方首先應協商解決;協商無法解決時,雙方同意在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相應的判決對合同各方均具有約束力。
第九條?違約責任
1.甲方的責任
(1)如果甲方未按本合同履行義務,則應承擔罰款_________元給乙方。
(2)如果甲方違反其在本合同中所作的陳述、保證或其他義務,而使乙方遭受損失,則乙方有權要求甲方予以賠償。
2.乙方的責任
(1)如果乙方違反本合同未履行義務,則應支付違約金_________元給甲方。
(2)如果乙方違反其在本合同中所作的陳述、保證或其他義務,而使甲方遭受損失,則甲方有權要求乙方予以賠償。
第十條?生效條件
本合同自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當事人各執_________份,承包商與建築主管部門各執_________份,其他用於履行相關法律手續。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建築工程業主支付擔保合同範文 篇3
甲方(擔保人)
法定代表人:
住址:
郵編:
聯繫電話:
乙方(被擔保人)
法定代表人:
住址:
郵編:
聯繫電話:
本建築工程業主支付擔保合同由上列各方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市訂立。
鑑於: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達成建築工程業主支付擔保合同,合同如下:
第一條為了確保乙方與_________(下稱承包商)簽署合同編號為_________年_________字第_________號建築合同項下乙方支付義務得到切實履行,甲方利用自身擔保經營權願意為乙方向業主提供保證責任。為了明確雙方權利、義務,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有關規定,甲方在對建築合同的條款已做明確瞭解的情況下,願意按合同的擔保條款為乙方與承包商簽訂的建築合同提供連帶責任保證。
第三條甲方在為乙方提供連帶責任保證前,乙方必須:
1.向甲方提供下列一項或數項反擔保:
(1)經甲方認可的企業法人或自然人在乙方要求下正式向甲方簽發以甲方為受益人的不可撤消的連帶責任反擔保保證書。
(2)以財產抵押(質)押給甲方,以作為償付債務的擔保。雙方另訂“抵(質)押合同”。其中抵(質)押物的有關內容見合同附件。
(3)經甲方認可的其他方式反擔保措施。
2.同意為了抵消甲方向乙方追索保證責任的債務,甲方有權處分以上抵(質)押物。
第四條當承包商按保證責任規定向甲方索賠,且甲方認為索賠文件、單據或證明符合保證責任規定,甲方出於履行擔保義務為乙方向承包商支付時,甲方對乙方及其繼承人、受讓人有絕對的追索權,不受乙方接受上級單位任何指令和乙方與任何單位簽訂的任何合同、文件的影響,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付。
第五條甲方有權自代償乙方收費外,還要向乙方收取自代償之日起,按代償金額的_________‰/天(_________‰)乘以實際代償天數的補償金。乙方必須在收到甲方的追債通知後的_________日內,無條件地向甲方償清全部款項、費用及應付補償金。
第六條擔保條款的修改。
乙方要求甲方修改擔保函內容時,須向甲方提交書面的修改申請和銀行對所作修改的書面認可文件,在增加擔保金額或擔保展期的情況下,乙方還必須相應增加或延長對甲方的保障,否則甲方不接受乙方的修改申請。
第七條擔保費用。
甲方在與乙方簽署擔保合同時,應當按照下列規定向甲方支付擔保費及其它相關費用(具體見收費通知單)
1.擔保費:
(1)擔保費以擔保金額為基數,按年率_________%計收。
(2)擔保費計費按月計算,不足一個月的按一個月計費,在開具擔保函時一次性收費。
2.其它費用:
甲方因開具擔保函而發生的超過正常情況下的其它費用(如,甲方在對乙方進行檢查所發生的費用等),由乙方支付。
3.履約保證金:
部分委託人在申請甲方為其擔保前,需要向合作銀行存入一定數額的履約保證金,該筆保證金主要用於債務到期後,乙方無法履行還款義務而產生的履約費用,保證金以現金形式提供,數額為提供擔保金額的_________-_________%,當乙方如期履行合同後,由甲方通知銀行直接將本息劃回乙方賬户。
第八條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在本合同履行中,如發生爭議、糾紛,有關各方首先應協商解決;協商無法解決時,雙方同意在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相應的判決對合同各方均具有約束力。
第九條違約責任
1.甲方的責任
(1)如果甲方未按本合同履行義務,則應承擔罰款_________元給乙方。
(2)如果甲方違反其在本合同中所作的陳述、保證或其他義務,而使乙方遭受損失,則乙方有權要求甲方予以賠償。
2.乙方的責任
(1)如果乙方違反本合同未履行義務,則應支付違約金_________元給甲方。
(2)如果乙方違反其在本合同中所作的陳述、保證或其他義務,而使甲方遭受損失,則甲方有權要求乙方予以賠償。
第十條生效條件
本合同自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當事人各執_________份,承包商與建築主管部門各執_________份,其他用於履行相關法律手續。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法定代表人(簽字)
日期:日期:
建築工程業主支付擔保合同範文 篇4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建築安裝工程承包條例》的原則,結合本工程的具體情況,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市
3、工程內容及承包範圍:祥見附表1
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依照合同單價和甲方代表簽證的實際完成工程量。合同報價中沒有的項目參照相近項目單價或雙方議價進行結算。
二、合同工期:
於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總工期為_______天。
三、質量要求:
滿足設計圖紙要求。
四、合同造價:
工程預算總造價:
1、甲方責任:
(1)乙方進場施工的一切有關手續均由甲方負責辦理好,施工期間如有需要甲方出面協調解決的事項,由甲方負責協調解決。
(2)甲方應協調好工地的其他施工單位,儘快清理施工場地,確保施工順利進展。
(3)負責向乙方支付工程費用。
2、乙方責任:
(1)乙方必須按合同圖紙及簽證要求,保質、保量施工。
(2)乙方必須遵守甲方工地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管理。
(3)乙方必須最好安全生產工作,若違章作業發生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4)乙方必須按合同工期完工。
五、工期延誤:
對以下原因竣工日期推遲延誤,經甲方代表確認工期相應順延。
1、工程量變化或設計變更。
2、如遇不可抗拒的客觀因素不能施工。
3、乙方原因經甲方代表同意順延的其他情況。
六、工程驗收:
工程完工,乙方向甲方提供竣工資料報告和主要材料產品合格證,甲方5天內應組織有關部門進行竣工驗收、辦理有關簽證手續。
七、工程造價、付款方式及工程結束:
1、工程預算造價:依照合同單價(附表1)和實際完成工程量結算。合同報價中沒有的項目參照相近項目單價或雙方議價進行結算。
2、付款方式:
(1)合同簽訂之後,乙方進場施工2天內,甲方預付工程款金額為______________。
(2)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一個月內一次性結清工程餘款。
八、違約責任
1、若乙方逾期交付使用,則按合同價的1%天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甲方有權從待付款中扣除。
2、若由於乙方原因無法按時按量完工交付使用,致使甲方受到業主處罰的,由乙方承擔責任,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合同。
3、若甲方未按合同支付工程款,則按合同價的_______%/天向乙方支付逾期滯納金。
4、如一方違約,按合同總價的_______%支付給對方。
5、本合同經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後生效,雙方共同遵守,未盡事宜經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同等效力。
九、本合同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 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
經辦人: _____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 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建築工程業主支付擔保合同範文 篇5
工程承包人: 勞務承包人: 承 包 合 同 建設工程施工勞務承包合同 工程承包人: 勞務承包人: 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鑑於 )與工程承包人所在公司(山東XX公司)已經簽訂施工總承包合同(以下稱為“總包合同”),雙方就本工程的勞務分包事項協商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勞務承包工作對象及提供勞務內容 1.
1、工程名稱:1.
2、工程地點:1.
3、承包範圍:1.
4、勞務承包內容: 1.
5、輔助材料及工具:
二、承包工作期限及工作進度
三、質量要求 工程質量: 確保所承擔的分項工程合格率100%,優良率95%。確保驗收達到優良。每層達不到優良,結算時扣結算總值的10%。由於工程質量不合格造成的返工損失有勞務承包人承擔。
四、標準規範 執行本工程總包合同約定的標準規範,本合同亦適用標準規範如下:
4.
1、二標五規範及康居標準
4.
2、省市施工工藝標準及各項規程
4.
3、質量安全環保與職業健康管理體系
4.
4、發包人、監理管理辦法及工地各項規章制度
五、工程承包人義務
5.
1、組建與工程相適應的項目管理班子,全面履行總包合同,組織實施施工管理的各項工作,對工程的工期和質量向發包人負責。負責編制施工組織設計,統一制定各項管理目標,組織編制年、季、月施工計劃、物資需要量計劃表,實施對工程質量、工期、安全生產、文明施工,計量檢測、試驗化驗的控制、監督、檢查和驗收。
5.2 工程承包人提供工具房間,作為勞務承包人辦公及小型工具存放之用。
5.3負責工程測量定位、技術交底,組織圖紙會審,統一安排技術檔案資料的收集整理及交工驗收。
5.4統籌安排、協調解決非勞務承包人獨立使用的生產、生活臨時設施、工作用水、用電及施工場地。
5.5按本合同約定,向勞務承包人支付勞動報酬。
5.6負責與發包人(即甲方)、監理、設計及有關部門聯繫,協調現場工作關係。
5.7 負責勞務承包人在現場使用的安全防護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帶等)。
5.8 負責提供本合同施工中所使用的材料設備等。
六、勞務承包人義務
6.1負責組織具有相應資格證書,能夠勝任本職工作,並在數量上能滿足工程進度要求的員工隊伍,全面履行本合同。對本合同勞務承包範圍內的工程質量與工程進度向工程承包人負責。
6.2負責對所屬員工進行安全、質量、操作技能等教育培訓交底工作。全面負責承包範圍內工作的組織與實施,直至所有義務及工作程序完結。
6.3負責向項目部提供在施工現場內所使用的39;安全防護用品計劃,並負責使用、發放和完工後交回。
6.4負責在接到圖紙(或技術交底)後10天內,向工程承包人提交材料設備週轉工具等供應計劃,並負責驗收(質量、品種、規格、型號、數量),保管、使用、維護。工程承包人的設備在使用完後負責向工程承包人交回。需要勞務承包人進行裝卸的,勞務承包人必須及時執行(費用另行約定)。
6.5對經驗收的材料與機具應按工程承包人統一規劃堆放。
6.6按工程承包人標準化工地的要求進行生活區的管理,並負責自身責____區的治安保衞工作。
6.7負責對已完工程部分的成品保護工作。
6.8接受工程承包人及有關部門的管理、監督和檢查,與現場其它單位協調配合,照顧全局。
6.9實施爆破作業,在放射、毒害性環境中工作(含儲存、運輸、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蝕性物品施工時,勞務承包人應在施工前1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工程承包人應承擔的安全防護措施費用,以上特殊行業操作人員須持證作業。
七、勞務承包人的工作職責
7.
1、質量 對本合同勞務承包範圍內的工程質量向工程承包人負責,並按照總包合同的保修時間對工程保修。 執行國家和上級部門的法律、法規及公司、分公司、項目部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接受發包人代表及監理的管理,服從工地管理人員的統一調度。聽從指揮、搞好協調,積極配合工作,對所下達的整改通知書、停工令等必須無條件執行。嚴禁與發包人代表及監理髮生爭執,嚴禁與管理人員爭吵,發現問題及時彙報。 根據工程進度及各方面需要,合理調配組織。在施工中嚴把質量關,建立健全自檢交檢互檢的三檢制。驗收不合格,不得進行下道工序施工。嚴格按施工圖、規範、安全技術操作規程施工。
7.
2、安全 勞務承包人應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規定,嚴格按安全標準進行施工,並隨時接受行業安全檢查人員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採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由於勞務承包人現場管理不善、措施不力違章操作、野蠻施工等
建築工程業主支付擔保合同範文 篇6
僱主:_________
承包人:_________
工程項目及相關文件:_________
上述雙方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合同條款:
1.本合同(按下文規定的定義)中的下列詞和用語,除文中另有要求者外,應具有此處為其所規定的含義:
(1)“僱主”是指合同條件第二部分中指明的已就工程的建築、安裝或交付進行招標並將僱用承包人的一方以及僱主名下的合法繼續人,但不包括(經承包人同意者除外)僱主的任何受讓人。
(2)“承包人”是指其投標已被僱主接受的個人或多人、商號或公司,幷包括承包人的私人代表、繼承人和經許可的受讓人。
(3)“工程師”是指第二部分中指定的工程師,或由僱主隨時指派並書面通知承包人要為本合同的目的替代上述指定的工程師以工程師身份行事的工程師。
(4)“工程師的代表”是指駐工地工程師或工程師的助理,或任何由僱主或工程師隨時派來履行本文件第二條所規定的職責的工程建築管理員,其職權應由工程師書面通知承包人。
(5)“工程”是指依照本合同應進行的工程。
(6)“合同”是指合同條件、説明書、圖紙、經標價的建築工程清單、費率與價格表(如果有的話)、投標書和合同協議。
(7)“合同價格”是指投標書所列明的,但經根據下文所載規定予以增減的金額。
(8)“施工設施”是指為本工程或臨時工程(按本條下述定義)的進行、建成或維護方面所需的一切設備器械或諸如此類性質的各物,但不包括打算用以構成或正在構成永久性工程組成部分的材料或其它各物。
(9)“臨時工程”是指為本工程的進行、建成或維護方面所需的所有各種臨時工程。
(10)“圖紙”是指説明書中所提到的圖紙和任何經工程師書面認可的對這類圖紙所作的修改,以及工程師隨時提供或書面認可的其它圖紙。
(11)“現場”是指要在其上、其下或其中進行本工程的土地和其它場所,以及任何由僱主為本合同的目的而連同本合同中特別指定為現場組成部分的其它場所一起提供的其他土地或場所。
(12)“經認可”是指業經書面認可,包括對先前的口頭認可所作的隨後的書面確認;而“認可”是指書面認可,包括上述情況。
2.工程師的代表的責任是視察和監督本工程,並試驗與檢查有關本工程所要使用的材料與做工。他無權免除承包人根據本合同所承擔的任何責任或義務,除本文件下面或本合同其它地方另有明文規定者外,他無權命令進行任何會引起遲延的工程或指示僱主作任何額外支付,也不能對本工程作任何變更。
工程師可以隨時以書面方式把授予工程師的任何權力和授權委託給工程師的代表,並應將所有這種權力和授權的書面委託的副本提交給承包人。工程師的代表在這種委託範圍之內(但不是委託範圍之外)給予承包人的任何書面指示或認可,應如同工程師所作出的指示或認可一樣,對承包人與僱主具有約束力。但是必須以下述為條件:
(1)工程師的代表對任何工作或材料未予不認可,並不損害工程師日後不認可該工作或材料並下令予以推倒、清除或拆毀的權力。
(2)如果承包人對於工程師的代表所作的任何決定感到不滿意,他應有權把此問題提交工程師,工程師應隨即對該決定予以確認、撤銷或更改。
3.承包人未經僱主事先書面同意,不得轉讓本合同或本合同的任何組成部分或其中的任何好處或利益(付給承包人銀行的任何根據本合同到期應付的款項不在此列)。
4.承包人不得把整個工程轉包出去。除本合同另有規定者外,承包人未經工程師事先書面同意(不得無理不予同意)不得把本工程的任何組成部分轉包出去,如予同意,不得免除承包人根據本合同所承擔的任何責任或義務,承包人對任何分包人或分包人的代理人、僱員或工人的行動、違約和疏忽,就如同對承包人或承包人的代理人、僱員或工人的行動、違約或疏忽一樣,應承擔全部責任。但是,按計件方式提供勞動力,不應認為是本條所説的轉包。
5.本合同包括本工程的施工、建成和維護,除本合同另有規定者外,還包括提供經本合同指定或從本合同中合理地推知需要提供的為本工程的施工、建成和維護所需的一切勞力、材料、施工設備、臨時工程和不論臨時性或永久性的各物。
6.語言
(1)制訂本合同文件所用的語言應在第二部分中予以説明,如果本合同文件用不止一種語言寫成,則還應在第二部分中指定解釋本合同所據以為準的該種語言,即其中指定的“主要語言”。文件互相解釋
(2)除本合同另有規定者外,共同條件和專用條件中的各項條款規定,應成為任何構成本合同組成部分的其它文件中各項條款規定的主導。在上述條件下,構成本合同的若干文件應視為是彼此相互解釋的,如有意義不明確或不一致之處,應由工程師對之作出解釋和調處,工程師應即為此向承包人發出指示,指導應按何種方式完成該項工作。但是,如果工程師認為,遵照任何這種指示執行而為承包人帶來的任何費用,由於文件的這種意義不明確或不一致,並不在而且有理由不在承包人所預計之列,則工程師應予證明,而僱主應按可以合理負擔此項費用的金額支付這筆額外款項。
7.圖紙的保管
(1)圖紙應由工程師單獨保管,但應向承包人免費提供圖紙副本兩份。承包人如還需要更多的副本,應由承包人自費提供和製作。在本合同履行完畢時,承包人應把所有根據本合同提供的圖紙退還給工程師。承包人應就執行根據本合同規定的工程或其它事項所進一步需要的任何圖紙或説明書,給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以適當的書面通知。
(2)上述提供給承包人圖紙副本中一份,應由承包人保存在現場,該分圖紙應供工程師、工程師的代表和經工程師書面授權的任何其它人員在一切適當時間檢查和使用。
8.進一步提供的圖紙和指示
工程師應完全有權在本工程進行過程中,隨時向承包人提供為了本工程的正確和適當的進行和維護的目的而必須進一步提供的圖紙和指示,承包人應予執行並受其約束。
9.合同協議
承包人應邀立約時,應按附件所列並視情況經過必要修改的格式簽訂合同協議(由僱主承擔費用制訂)。
10.履約保證書
如果投標書中載明,承包人承諾在需要時取得一家保險公司或銀行的擔保或是提供兩名合適而殷實的擔保人,同承包人一道負有連帶責任地向僱主承擔義務,按不超過投標金額10%的金額根據保證書的條件擔保照章履行本合同者,則該保險公司或銀行或擔保人以及該保證書,均應是須經僱主認可的,而取得這種擔保或提供這種擔保人以及所要訂立的這種保證書的費用,應統由承包人承擔,但本合同另有規定者除外。
11.現場檢查
投標書應認為是根據僱主在其為投標的目的提交給承包人的文件中所應提供的有關水文、氣候和自然條件的數據資料所制訂的。但是承包人應檢查和考察現場及其周圍環境,並應在提交投標書以前(儘可能)確實弄清現場的形狀與性質、守成本工程所必需的工作和材料的數量與性質進入現場的交通工具以及他可能需要的居住設備,總之,他應親自取得一切有關風險、意外事件和其它可能影響其投標的各種情況的必要資料(按上所述)。
12.承包人應被認為在投標以前,已確實弄清他對於本工程的投標以及在標價的建築工程清單和費率與價格表(如有的話)中所列的費率與價格都是正確和充分的。此費率與價格除本合同另有規定者外,應包括承包人根據本合同所承擔的一切義務和為本工程的正確建成與維護所必需的一切事物。但是,如果在本工程進行中,承包人遇到自然條件或人為的障礙,而此種條件或障礙並非一個有經驗的承包人所應能合理預見的,則承包人應立即將此書面通知工程師的代表。如果工程師認為,此種條件或人為障礙並非一個有經驗的承包人所應能合理預見的,則工程師應予證明,而僱主則應支付由於此種條件而加給承包人的額外費用,包括由於遇到此種條件或障礙而引起的以下適當而合理的費用:
(1)遵照工程師在與此有關情況下向承包人所發出的任何指示執行需引起的適當而合理的費用,以及
(2)承包人在未得工程師具體指示情況下,可採取的任何經工程師認可的正當合理措施所引起的適當而合理的費用。
13.工作必須使工程師滿意
除了法律上不可能或實際上不可能以外,承包人必須嚴格按照本合同要求進行,建成和維護本工程,做到使工程師滿意,並應執行和嚴格遵循工程師對於涉及或有關本工程的任何事項(不論本合同中是否提到)所作的指示和指導。承包人只領受工程師或(在按照本文件第2條所提到的限制條件下)工程師的代表所作的指示和指導。
14.應提供的方案
在承包人的投標被接受以後,承包人如經要求應當儘快向工程師提交一份表明他所建議本工程進行的步驟次序和方法的方案,請工程師認可,並凡經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提出要求時,應向他們書面提供關於承包人對進行本工程以及承包人打算提供、使用或建造的(視情況而定)施工設備和臨時工程所作安排的詳細資料。向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提交這種方案並經他們認可,或者向其提供這種詳細資料,不應免除承包人根據本合同所承擔的任何義務或責任。
15.承包人的監督權
承包人應本工程進行中,並在其後工程師認為是正當履行承包人根據本合同承擔的義務所必需的期間,給予或提供一切必要的監督。承包人或經工程師書面認可的(該認可隨時可予撤銷)一名有法定資格的指定的代表人或代表應當常駐本工程,並應把他的全部時間專用於本工程的監督。如果工程師撤銷此項認可,承包人應在接到撤銷此項認可的書面通知以後,儘快(在考慮到下文所述需要替換他的情況下)將該處理人撤離現場,而且日後不得再僱用他擔任現場任何工作,並應由經工程師認可的其它代理人來替換他。這種指定的代表人或代表應代表承包人領受工程師或(在按本文件第2條規定的限制條件下)工程師的代表所作的指導和指示。
16.承包人的僱員
(1)承包人有關本工程的進行和維護應在現場提供和僱用:僅屬具有各該行業的熟練技能與經驗的技術能手,和能對要求他們監督的工作進行適當監督的助副代理人、領班和工長,以及為本工程的正確而及時的進行和維護所必需的熟練、半熟練和非熟練工人。
(2)承包人為了或關於本工程的進行或維護而僱用的任何人員,如果工程師認為其行為不當或不稱職或玩忽職守,或者工程師另外認為僱用該人是不合需要的,工程師有權反對並要求承包人立即將該人撤離本工程,而且非經工程師書面允許,不得再僱用該人從事本工程。任何因此而撤離本工程的人員應儘快地由經工程師認可的稱職的替換人員接替。
17.工程定位
承包人應負責按工程師書面規定的原始基準點、線和高程對本工程進行準確和正確的定位,負責本工程所有各個部分的位置高程、尺寸和定線正確無誤(按上所述),並負責提供與此有關的一切必需的儀表器具和勞動力。如果在本工程進展中的任何時候,本工程的任何部分在位置高程,尺寸或定線上出現或發生任何錯誤,承包人經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要求,應自行承擔費用糾正此種錯誤,使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滿意,除非此種錯誤是由於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書面提供的不正確的數據資料所造成的,在這種情況下,糾正此種錯誤的費用應當由僱主承擔。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對任何定位或任何線或高程所作的檢查決不應免除承包人對此項定位的準確性所承擔的責任,因此,承包人應當仔細保護和保持本工程定位中所用的一切水準基點、龍門板、標樁和其它各物。
18.鑽孔和勘探挖掘
如果在本工程進行中的任何時候,工程師要求承包人進行鑽孔或進行勘探挖掘,應以書面命令提出此項要求,而且除非建築工程清單中已列有關於這種預期的工作的臨時金額,否則應被認為是根據本文件第五十一條的規定所命令的一項追加的要求。
19.守衞與照明
承包人在必要的時候和地方,或者經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或者經合法當局提出要求時,應自行承擔費用為有關工程提供和保持全部照明、保衞、圍欄和看守,以保護本工程或保障公眾或其它人員的安全和方便。
20.對工程的照管
(1)從本工程開始到完成,承包人應承擔全部責任照管本工程及一切臨時工程,如果由於任何原因(本條第(2)款所規定的例外風險除外)使本工程或其中的任何部分或任何臨時工程遭受任何損壞、滅失或傷害,承包人應自行承擔費用予以修理和彌補,使得本工程在竣工時處於良好的狀態,並且在一切方面都符合本合同的要求和工程師的指示。如果任何這種損壞、滅失或傷害,是由於任何例外風險引起的,承包人在經工程師要求並且符合本文件第六十五條規定的情況下,應予以修理和彌補,如上所述,其費用則由僱主承擔。承包人還應對他在為了履行本文件第四十九條規定的義務而進行的任何作業過程中所引起的對本工程的任何損害負責。
(2)“例外風險”有:戰爭、戰爭行動(不論是否已經宣戰)、入侵、外國敵人的行動、判亂、革命、暴動或者軍事政變或篡權、內戰或(非承包人自己的僱員之間的)動亂、騷動或騷擾,或者是僱主使用或佔有已經對之出具竣工證書的本工程的任何部分,或者是完全由於工程師對本工程的設計所造成的起因,或者是由於並非承包人方面的合理預見性和能力所能預見或合理預防的任何自然力的作用所造成的(所有這些,在此都統稱為“例外風險”)。
21.工程的保險
承包人在其根據本文件第20條所承擔的義務與責任不受限制的情況下,應以僱主和承包人的共同名義對他根據本合同條款應予負責的由於任何原因(非例外風險)所引起的一切滅失或損壞按下述方式投保,使僱主和承包人得到保險的範圍包括本工程施工期間,也包括維護期間由於維護期開始以前所發生的原因而引起的滅失或損壞以及承包人在為了履行其根據本文件第49條所承擔的義務而進行任何作業的過程中所引起的任何滅失或損壞:
(1)對本工程和臨時工程按隨時所進行的這種工程的全部價值保險。
(2)對材料、施工設備和承包人運至現場的其它各物,按這處材料、施工設備和其它各物的全部價值保險。這種保險應按僱主認可的條件(不得無理拒絕認可)向保險人投保,承包人凡經要求應向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出示保險單和支付本期保險費的收據。但是,在承包人上述義務與責任不受限制的情況下,本條所載任何規定都不得使承包人有責任對需要修理和重建任何所用的材料或做工不符合本合同要求的工程投保。
22.對人身和財產的損害
承包人(除説明書另有規定者外)應就由於本工程的施工和維護而可能引起的一切損失和對任何人身或任何財產所受傷害或損害(並非承租人或佔用人所遭受的對現場的土地或莊稼的表面或其它損害)的權利主張,並就任何與此有關的一切權利主張、要求、訴訟、損害賠償費、各項費用和開支,給僱主以補償。但是,此處的任何規定都不得被認為使承包人應有責任就對下列情況的任何補償或損害賠償費給僱主以補償:
(1)土地由本工程或其中的任何部分永久使用或佔用或者(除下文規定者外)遭受如上所述的表面或其它損害;
(2)僱主在任何土地上或其下或其中對本工程或其中任何一部分進行施工的權利;
(3)由於按照本合同進行本工程施工而不可避免地造成對照明、空中航線或水路或其它地役權或準地役權等任何權利的臨時或永久性妨礙;
(4)由於僱主、僱主的代理人或僱員或其它承包人(非本承包人所僱用的)在本合同期間的任何行為或疏忽所造成的對人身或財產的傷害或損害,或者與此有關的任何權利主張、要求、訴訟、損害賠償費、各項費用和開支。但是還必須規定:為了本條的目的,“現場”一詞應認為只限於説明書中規定的或圖紙上表明的其中土地和莊稼由於進行本工程而將不可避免地受到妨礙或損害的範圍。
23.由僱主給以賠償
僱主應就有關限制性條款中所提到的事項的一切權利主張、要求、訴訟,損害賠償費、各項費用和開支,保障承包人免受損失,並給承包人以補償。
(1)承包人在開始進行本工程之前,(但在不限制其根據本文件第二十二條所承擔的義務與責任的情況下)應為防止並非由於本文件第二十二(1)條限制性條款中提到的事項所引起的、在進行本工程或臨時工程或在執行本合同過程中可能發生的對任何財產(包括僱主的財產)或對任何人身(包括僱主的任何僱員)的任何損害、滅失或傷害進行保險。
(2)此項保險應按僱主認可的條件(不得無理拒絕認可)並應至少按投標書中所列金額,向保險人投保、承包人凡經要求應向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出示保險單和支付本工期保險費的收據。
24.工人遭受工作事故
(1)對於由於承包人或任何分包人所僱用的任何工人或其它人員遭受任何工傷事故而應依法支付的任何損害賠償費或補償,除了由於僱主、僱主的代理人或僱員的任何行為或違約所造成的工傷事故者外,僱主均不應承擔責任,而承包人應就所有這種損害賠償費和補償(上述例外情況除外)並就與此有關的一切權利主張、要求、訴訟、各項費用和開支、給僱主以補償。
(2)承包人應把此項賠償責任向經僱主認可的(不得無理拒絕認可)保險人投保,並應在他僱用任何人員在本工程工作的全部期間繼續此項保險,如經要求,應向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出示該保險單和支付本期保險費的收據。但是,對於任何分包人所僱用的任何人員,如果分包人已就對這些人員的賠償責任,按照使僱主能根據保險單得到補償方式進行保險,則承包人根據本款承擔的進行上述保險的義務應屬已經履行,但承包人應要求該分包人凡經要求向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出示此項保險單和支付本期保險費的收據。
25.對承包人沒有投保的補救辦法
如果承包人未就本文件第21、23和24條中提到的各項保險或根據本合同條款應由他投保的任何其它項保險進行保險和使之保持有效,則在這種情況下,僱主可以就任何此類保險項目投保和使之保持有效,並支付為此目的所必需的保險費,並隨時從到期應付或將到期應付給承包人的款項中扣除上述僱主所支付的金額,或以此作為到期債務向承包人索還。
26.發通知和付費
承包人應按有關進行本工程或任何臨時工程的任何國家的或州的法規法令或其它法律或者任何地方當局或其它合法當局的規章條例或細則的要求並按其財產或權利在任何方面受到或可能受到本工程或任何臨時工程影響的一切公共團體和公司的規則和規章條例的要求,發出一切應發的通知和支付一切應付的費用。
27.化石等
在本工程現場發現的一切化石、硬幣、有價值的物品或文物和建築物以及其它在地質學或考古學方面有價值的遺物或物品,應在僱主與承包人之間認為是僱主的絕對財產,承包人應採取合理的預防措施防止他的工人或任何其它人員移動或損壞任何這種物品,並應在這種物品發現之時和移動之前立即將此項發現通知工程師的代表,並按工程師的代表的指示處理這種物品,其費用由僱主負擔。
28.專利權和使用費
承包人應就對於本工程或臨時工程或其中的任何部分所使用的任何施工設備、機器、工作或材料侵犯任何專利權、設計、商標或稱或其它受保護權處提出的一切權利主張和訴訟,並就任何與此有關的一切權利主張、要求、訴訟、損害賠償費、各項費用和開支,保障僱主免受損害並給僱主以補償。除另有規定者外,承包人應為取得本工程或臨時工程或其中任何部分所需要的石頭、沙子、礫石、泥土或其它材料支付一切噸位税和其它使用費、租金,以及其它付款或補償(如果有的話)。
29.妨礙交通和毗鄰的財產
為進行本工程和任何臨時工程施工所必需的一切作業,應在遵照本合同的要求所允許的範圍內進行,以免不必要地或不適當地妨礙公眾方便或妨礙進入和使用公、私道路和人行道或不論僱主或任何其它人員擁有的財產,承包人應就由於或有關任何這種只要是承包人應對之承擔責任的事項所引起的一切權利主張、要求、訴訟、損害賠償費、各項費用和開支,保障僱主免受損害,並給僱主以補償。
30.臨時運輸
(1)承包人應採取一切合理措施防止承包人或其任何分包人的任何運輸損壞或傷害連接現場的或在通往現場途中的任何公路或橋樑,尤其應選擇路線,選擇和使用車輛並限制和分配裝載量,以便儘可能合理地限制這種由於把設備和材料運出入現場而不可避免地產生的臨時運輸,並使該公路和橋樑不致遭受不必要的損壞或傷害。
(2)如果承包人認為有必要搬運一車或數車施工設備機械或預製件或工作部件經過部分公路或橋樑,而這種搬動很可能會損壞公路或橋樑,除非對公路或橋樑進行特別保護或加固,則承包人應在這種載運車輛開上公路或橋樑以前,把要載運的重量和其它細則以及他對保護或加固上述公路或橋樑的建議,通知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如果工程師在接到此項通知後十四天內沒有以相反通知指出此項保護或加固是不必要的,則承包人就可以實行此項建議或工程師對此所提出的修改,並且,除非上述保護或加固所必需的各項工作已列入承包人所提出的供定價的建築工程清單,否則其費用或開支應由僱主付給承包人。
(3)如果在本工程進行期間或在其後的任何時間,承包人收到由於進行本工程而引起的有關對公路或橋樑的損壞和傷害的任何索賠要求,應當立即將此報告工程師,其後,僱主應就此項索賠要求談判解決辦法並支付一切應付款項,並應就此和與有關的一切權利主張、要求、訴訟、損害賠償費、各項費用和開支,給承包人以補償。但是,如果工程師認為任何這種索賠要求或其中的一部分是由於承包人方面沒有遵守和履行其根據本條第(1)和(2)款所承擔的義務而造成的,則經工程師證明由於承包人沒有遵守或履行上述義務而所應賠償的金額,應由承包人付給僱主。
(4)如果由於本工程的性質,要求承包人採用水路運輸,本條上述各項規定應解釋為:“公路”包括水閘、碼頭、防波堤或與水路有聯繫的其它建築物,而“車輛”則包括船隻,並應具有相應效力。
31.給予其他承包人的機會
承包人應按照工程師的要求,為僱主所僱用的任何其他承包人及其工人,併為僱主和任何其他合法當局所僱用的在現場上或現場附近進行任何未包括在本合同之內的工作或執行僱主簽訂的任何有關或附屬於本工程的合同的工人,提供進行其工作的一切合理機會。但是,如果承包人應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的書面請求,向任何這種其他承包人或僱主或任何這種當局提供由承包人負責維護的任何公路或道路,或允許他們使用現場上的承包人的腳手架或其它設備,或向他們提供任何性質的其它服務,則僱主應就這種使用或服務按工程師認為合理的金額支付給承包人。
32.設備、材料和勞動力的供應
除另有規定者外,承包人應自行承擔費用供應和提供一切施工設備、臨時工程、臨時和永久性工程所用的材料、勞動力(包括其監督)、往來現場和在本工程內和周圍的運輸,以及為本工程的施工、建成和維護所需要的各類其它物品。
33.竣工現場的清理
在本工程竣工時,承包人應從現場清除或撤離一切施工設備、剩餘物料、垃圾和各種臨時工程,使整個現場和工程清潔並處於良好狀況,使工程師滿意。
34.勞動力的僱用
(1)承包人應自行安排僱用一切當地的或外地的勞動力,除本合同另有規定者,並安排其交通、住宿、膳食和付給工資。
(2)承包人應在合理可行情況下,根據當地條件,對現場供應充足的飲用水和其它用水供承包人的職員及工人們使用,使工程師的代表感到滿意。
(3)承包人不得違反現行的法規法令和政府規章或命令而進口、出售、贈送、實物交易或以其它方式處理任何酒類或藥物,或允許或容忍其分包人、代理人或僱員進口、出售、贈送、實物交易或處理這類物品。
(4)承包人不得同任何人員交換任何武器或任何種彈藥或作其它的處理,或允許或容忍上述這種交換或處理。
(5)承包人對待他所僱用的一切工人,應適當尊重一切公認的休息節日和宗教方面或其它方面的習慣。
(6)如果發生任何流行病,承包人應遵守和執行政府或當地醫療衞生當局為處理和撲滅此種疾病而制定的條例、命令和要求。
(7)承包人應隨時採取一切合理的預防措施,防止其僱員出現任何非法的動亂或妨害治安行為,以維持治安和保護本工程鄰近的人員和財產免遭上述動亂或行為的妨害。
(8)承包人應對其分包人遵守上述各項規定承擔責任。
(9)任何有關工人和工資的其它條件,應視需要。
35.關於工人等情況的申報
承包人如經工程師要求:應按工程師規定的格式和間隔時間向工程師的代表或其辦事處提交詳細報告書,説明承包人各個時候在現場上僱用的管理人員和各級工人的數目,以及工程師的代表要求有關施工設備的資料。
36.材料與做工的質量和試驗
(1)一切材料和做工均應屬於合同規定的各該種類並符合工程師的指示,並應不時接受工程師在製造或製作地點或在現場或在所有任何這類地點指導進行的試驗。承包人應提供為檢查、測量和試驗任何工作及所用的任何材料的質量、重量或數量所通常需要的協助、儀器、機械、勞力和材料,並應按工程師的選擇和要求,在把材料投入本工程以前,提供材料的樣品供試驗。
(2)如果説明書或建築工程清單中明確意指或規定提供樣品,則全部樣品的提供應由承包人自行承擔費用,否則應由僱主承擔費用。
(3)進行任何試驗的費用,如果説明書或建築工程清單中明確意指或規定進行這種試驗,並且(在僅僅做負荷試驗或者為了確定任何完成的或部分完成的工作的設計是否適合於旨在達到的目的而做試驗的情況下)這種試驗在説明書或建築工程清單中已詳細列出,足以使承包人能在其投標中予以定價或估算在內,則應由承包人負擔。
(4)如果工程師命令進行的任何試驗,屬於下列情況之一者:①並非意指或規定進行的試驗,或②(在上述情況下)未詳細列出的試驗,或③雖意指或規定進行,但工程師命令,要由一名獨立的人員在除了現場或受試驗材料的製造或製作地點以外的任何地點進行試驗。如果試驗結果表明,該做工或材料不符合本合同的規定或工程師的指示,則此項試驗費用應由承包人負擔,否則由僱主負擔。
37.進入現場
工程師和他所授權的任何人應能隨時進入本工程和現場,以及進入正在為本工程進行工作或提供材料、製成品或機械的一切車間和地方,承包人應為他們進入這些地方或獲得進入的權利提供一切便利和協助。
38.在覆蓋以前對工程的檢查
(1)任何工作未經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認可不得予以覆蓋或置於視線之外,承包人應提供充分機會由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檢查和測量任何將要覆蓋或置於視線之外的工作,並在永久性工程就位以前檢查其基礎。承包人應在任何這種工程或基礎準備就緒或即將準備就緒以供檢查時,及時通知工程師的代表,而工程師的代表除非認為此項檢查沒有必要並相應通知承包人,否則應為檢查和測量該工程或檢查該基礎的目的而出席,不得無理拖延。
(2)承包人應按工程師不時作出的指示,將本工程任何部分移去覆蓋物或從中打開,並應使各該部分恢復原狀和修補好,使工程師滿意。如果任何各該部分是在依照本條第(1)款的要求執行後予以覆蓋或置於視線之外的,並經認為是按照本合同進行的,則將其移去覆蓋物、從中打開、恢復原狀和修補等各項費用均應由僱主負擔,但在任何其它情況下,所有上述各項費用均應由承包人負擔,並應由僱主向承包人索還或可由僱主從任何到期應付或將到期應付給承包人的款項中予以扣除。
39.清除不適當的工作和材料
(1)工程師在本工程進行過程中應有權隨時發出書面命令:①在該命令規定的時間內從現場清除工程師認為不符合本合同要求的任何材料。②代之以適當的和合適的材料,並③拆除工程師認為其材料或做工不符合本合同要求的任何工程,並按要求重建(不管其以前的任何試驗或中期付款)。
(2)如果承包人拖欠不執行上述命令,僱主有權僱用其他人員進行此項工作並付給工資,由此產生的或伴隨而來的一切費用開支均應由承包人負擔,並應由僱主向承包人索還或可由僱主從任何到期應付或將到期應付給承包人的款項中予以扣除。
40.工程暫停
(1)承包人應在接到工程師的書面命令時,按工程師認為必要的時間和方式,暫停進行本工程或其中的任何部分,並應在暫停時間,在工程師認為必要的情況下適當地保護本工程並保證其安全。承包人在根據本條規定執行工程師的指示方面所招致的額外費用,包括所有現場應支付的日常工資、薪水、設備的折舊和保養、現場的雜費和本合同的一般管理費,均應由僱主負擔和支付,除非這種暫停是:①本合同另有規定者,或②為適當進行本工程所必需者,或由於天氣條件影響本工程的安全和質量,或由於承包人方面的違約,或③為本工程或其中任何部分的安全所必需者。
(2)如果根據工程師書面命令(本款稱之為“暫停命令”)本工程或其中任何部分的進展暫停一段時期或連續幾段時間總計達90天,或者如果工程師在先前已發出為期不到90天的暫停命令以後,又在這一暫停期限屆滿時起不到90天以內,再次發出不論是關於整個工程的或是(如果先前的暫停命令僅影響本工程的一個部分)影響或包括本工程的該一部分的暫停命令,則在上述任何情況下,承包人可以送交工程師一份書面通知,要求工程師在接到此通知後的28天內許可繼續進行已暫停進行的本工程或其中的該一部分。如果未在上述時間內給予這種許可,承包人通過再送一份書面通知,可以(但並非必須)選擇如下:如果此項暫停僅影響本程的一部分,則按根據本文件第51條的規定刪除該部分對待;如果此項暫停涉及整個工程,則按僱主放棄本合同對待。
41.工程的開始
承包人在接到工程師有關開工的書面命令後,應在投標書指定的期限內,在現場開始本工程,並應以應有的速度進行,不得遲延,但如有工程師明文批准或命令者或完全屬於非承包人所能控制的原因者除外。
42.現場的佔用
(1)除本合同可規定應讓承包人隨時佔有的現場各部分的範圍和各該部分應向承包人提供的順序以外,在遵照本合同關於本工程進行順序的任何要求的條件下,僱主將隨着工程師發出開始本工程的書面命令,讓承包人佔有為使承包人能按照文件第14條所提到的方案(如果有的話)或者按照承包人應以書面通知向工程師提出的合理建議,開始和繼續本工程施工所需要的現場各部分,並將隨着工程的進展,隨時讓承包人佔有為使承包人能按照上述方案或建議(視情況而定)以應有的速度進行本工程施工所進一步需要的現場各部分。如果由於僱方方面沒有按照本條規定讓承包人佔有現場各部分而使承包人招致遲延或費用開支,工程師應准許延長工程完成時間,並證明他認為是公平合理的對所招致開支的償付金額,該金額應由僱主支付。
(2)承包人應為取得他所需要的有關進入現場的特別或臨時的道路通行權負擔一切開支和費用。承包人還應自費提供他為本工程的目的所需要的在現場以外的任何附加設施。
43.竣工的時間
在遵照説明書中有關本工程的任何部分應在整個工程竣工前完工的任何要求的條件下,本工程應在投標書所指定的時間內全部竣工,從投標中所指定的開工期限的最後一天起算,或根據本文件第44條允許的延長時間計算。
44.竣工期限的延長
如果任何額外的或追加的工作量,或可能發生的不論何種其它特殊情況,使承包人有正當權利延長竣工時間,工程師應確定這種延長時日。但是,工程師並無義務要考慮任何額外的或追加的工作或其它特殊情況,除非承包人在這種工作開始後或這種情況出現後的28天內,或其後儘快地向工程師的代表遞交有關他認為自己有權延長時間的任何權利主張的充分而詳細的材料,以便當時能對該權利主張作出調查。
45.夜間或星期日不工作
在遵照本合同所載的相反規定的條件下,任何長久性工作,除下文規定者外,非經工程師的代表書面許可不得在夜間或星期日(如果當地公認休息日)或當地公認的休息日進行,為拯救人命或財產或為本工程的安全而不可避免的或者是絕對必需的工作除外,在這種情況下,承包人應立即通知工程師的代表。但是,本條規定不適用於任何通常採用輪班制或兩班制進行的工作。
46.進度
承包人根據文件第五條所提供的全部資料、設備和工人,以及本工程進行和維護的方式、方法與速度,應是同一種類的,並應按使工程師滿意的方式進行。如果任何時候工程師認為本工程或其任何部分的進度太慢,不能保證本工程在規定的或延長的竣工時間內完成,工程師應將此以書面通知承包人,承包人在接到通知後應採取他認為必要的措施,而工程師則可同意加快進度,以便使本工程能在規定的或延長的竣工時間內完成。如果此項工作未在夜間進行,承包人應請求許可在夜間和白天一樣工作。如果得到工程師這種許可,承包人應無權因這樣而獲得任何額外支付,但是,如果這種請求遭到拒絕,而又沒有相當的、切實可行的加快工程進度的方法,則竣工的時間應延長僅由於這種拒絕所致的一段時間。進行夜間作業不得有不合理的噪音或干擾。承包人應就由於在進行作業時所產生的噪音或其它干擾而引起的損害賠償責任以及與此賠償責任有關的一切權利主張、要求、訴訟、各項費用和開支,給僱主以補償。
47.對延期規定的違約償金
(1)如果承包人未能在本文件第四十三條規定的時間或延長的時間內完成本工程,承包人應向僱主支付投標中規定的金額,作為對這種違約規定的違約償金,而不作為對本工程竣工時期按本文件第43條規定的時間或延長的時間(視情況而定)所超過的每一天或不足一天的罰款。僱主在不妨礙其它補償方法的情況下可以從他手頭到期應付或將到期應付給承包人的任何款項中扣除該項違約償金的金額,支付或扣除該違約償金均不能免除承包人完成本工程的義務,或免除其根據本合同所承擔的任何其它義務與責任。
(2)如果在本工程全部竣工以前,本工程中的任何一部分業經工程師按本文件第48條出具竣工證書,並已由僱主佔有或使用,則對延期規定的違約償金,有關出具該竣工證書以後的任何延遲時間應按業經證明已竣工部分的價值佔整個工程的價值的比例予以削減。
(3)如果希望在本合同中規定對提前完成本工程或本工程的任何一部分支付獎金,應在第二部分第四十七(3)條中予以規定。
48.竣工證書
工程師認為本工程已基本竣工並已令人滿意地通過本合同規定的最後試驗時,工程師應在接到承包人關於將在維護期完成任何未完成的工作的書面保證後,對本工程出具竣工證書,本工程的維護期應從出具此項證書之日開始。但是,工程師可以在本工程全部竣工以前,對本工程的任何一部分出具這種證書,並應根據承包人的書面申請對業已竣工使工程師感到滿意而且已經為僱主佔有或使用的本工程的任何主要部分,出具這種證書。當給予本工程的一部分以這種證書時,應當認為該部分已經竣工,而且該部分的維護期應從出具這種證書之日開始。但是,按上述規定對上述被佔有或使用的本工程的任何部分所出具的竣工證書,不得認為是證明任何需要恢復原狀的地面或表面工程的竣工,除非這種證書明確如此説明。
49.“維護期”的定義
(1)本條件中,“維護期”一詞應指投標中指定的維護期限,從工程師按照本文件第48條證明本工程竣工之日起計算,或者如果工程師根據第四十八條出具不止一份證書時,則從各該證書出具之日起分別計算,而與維護期有關的“本工程”一詞則應作相應的解釋。
(2)為了使本工程在維護期滿之時或期滿之後儘快交付給僱主時,處於維護期開始時的同樣完好狀態(正常的磨損除外)使工程師感到滿意,承包人應按照工程師在維護期間或在維護期滿後14天內根據工程師或以工程師外義在維護期滿之前所進行檢驗的結果可能以書面向承包人提出的要求,對缺陷、不完善之處、收縮或其它缺點進行修理、改正、重建、矯正和彌補等一切工作。
(3)如果工程師認為之所以需要進行這種修理工作是由於使用的材料或做工不符合本合同的規定,或者由於承包人方面忽視或沒有遵照履行其根據本合同所承擔的任何明示或默示的義務所致,則承包人應自行承擔費用進行所有這種修理工作。如果工程師認為之所以必需進行修理是由於任何其它原因,則應作為追加工作確定這種修理工作的價值並予以付款。
(4)如果承包人不進行上述工程師要求他做的任何工作,僱主有權用他自己的工人或請其它承包人進行此項工作,如果此項工作是屬於承包人應自行承擔費用進行的工作,僱主應有權向承包人索回此項費用,或可從任何到期應付或將到期應付給承包人的款項中扣除此項費用。
50.承包人進行調查
承包人如經工程師書面要求,應根據工程師的指示,調查造成任何缺陷、不完善之處或缺點的原因。如果此種缺陷、不完善之處或缺點不是屬於承包人根據本合同應予負責之列者,承包人在上述調查中所進行的工作的費用應由僱主承擔。但是,如果此種缺陷、不完善之處或缺點是屬於上述承包人應予負責之列者,進行上述調查工作的費用應由承包人承擔,在這種情況下,承包人應按照本文件第四十九條的規定自行承擔費用對此種缺陷、不完善之處或缺點進行修理、矯正和補救。
51.變動
(1)工程師應對於本工程或其中任何部分的形狀、質量或數量作出他認為可能是必要的變動,並且為此目的或由於任何其它原因,他如認為可取,應有權命令承包人去做下列任何一項,而承包人應照辦:_________。
(2)承包人沒有工程師的書面命令,不得作任何變動。但是,如果當任何工作數量的增加或減少並非由於根據本條發出命令的結果,而是由於其數量超過或不足建築工程清單所規定的數量,則對這種工作數量的增加或減少不應要求有任何書面命令。但是,又如果由於任何原因工程師認為任何這種命令以口頭方式發出是可取的,承包人應遵照執行這種命令,而工程師不論在該命令執行之前或之後對這種口頭命令所作的任何書面確認,均應認為是屬於本條所指的書面命令。但是,又如果承包人就工程師的任何口頭命令,向工程師作出書面確認,而此項確認未遭工程師的書面否認,則此項確認即應認為是工程師的書面命令。
52.變動的估價
(1)工程師應就其命令進行的任何額外的或增加的工作或刪除的工作確定他認為應對投標中指定的金額予以增加或減去的金額(如果有的話)。所有這些工作均應按工程師如果認為適用的本合同所規定的費率估價。如果本合同沒有載明任何適用於額外的或增加的工作的費率,則應由工程師與承包人商定合適的價格。如果不能取得一致意見,應由工程師確定他認為合理而適當的價格。
(2)但是,如果任何刪除或增加部分的性質或工作量都同整個合同工程或其中的任何一部分的性質或工作量有關,工程師認為由於這種刪除或增加,使本合同對本工程任何項目所規定的費率或價格變得不合理或不適用,則應由工程師和承包人商定一個合適的費率或價格。如果不能取得一致意見,應由工程師在考慮到各種情況之後另外確定他認為合理適當的費率或價格。但是還必須規定,除非在該命令發出之日以後(而在額外的或增加的工作的情況下,則在此項工作開始之前或在其後)已儘快地發出書面通知:①由承包人通知工程師關於他要求額外付款或變動費率的意圖,或②由工程師通知承包人關於他準備視情況變動費率或價格的意見,否則就不得按本條第(1)款增加本合同的價格,或按本條第(2)款變動費率或價格。
(3)如果在本工程全部竣工時,發現各項變動(由於任何有關改變材料和(或)勞動力價格的條款所引起者除外)的最後結果,較投標所指定的金額增加或減少15%以上,則本合同價格的金額應按工程師和承包人雙方商定的金額進行修正。如果不能取得一致意見,應由工程師在考慮到一切實質性的和有關的因素(包括承包人的雜費和管理費)之後,確定在他認為是合理而適當的金額。
(4)工程師如果認為有必要或合乎需要時,可以書面命令任何增加的或替代的工作均應按計日工作進行。這樣,對這種工作應根據建築工程清單內的計日工作表所規定的條件和承包人在其投標中確定的費率與價格支付承包人。承包人應向工程師提供必要的收據或其它憑證以證明所付金額,並應在定購物料以前先把關於該物料的報價單提請工程師認可。對於所有按計日工作進行的工作,承包人應在此種工作持續進行期間,每天向工程師的代表提交此種工作所僱用的全部工人的姓名、工種和時間的準確清單一式兩份,以及列明此種工作所用的全部物料與設備(已按照本文件上面提到的表計入百分比增加的設備除外)的品名及數量的報表也一式兩份。每份清單和報表如果或經認為正確無誤,其中一份將由工程師的代表簽字後退還承包人。每個月終,承包人應向工程師的代表提交一份關於所使用的勞動力、材料和設備(上述例外除外)的價格報表,這種清單和報表如果沒有全部和準時提交,承包人就無權得到任何支付。但是如果工程師認為由於任何原因,要承包人按上述規定送交這種清單或報表並非切實可行的,則工程師應有權批准對此種工作按計日工作(在對此種工作所用的時間和設備及材料感到滿意時)或是按他認為是公平合理的價格付款。
(5)承包人應每月一次向工程師的代表遞交一份賬目單,詳細列舉(儘可能詳盡)承包人認為自己有權提出的對任何增加的費用的各項權利主張,以及承包人根據工程師的命令已在當月進行的一切額外的或增加的工作。凡沒有列入此項詳細賬目單內的對任何這類工作索取償付的要求,將一概不予考慮。但是儘管承包人沒有遵守此項條件,如果他已在儘早的時機,通知工程師關於他打算就這類工作提出權利主張,則工程師仍有權批准對任何這類工作付款。
53.本工程專用的設備等
(1)承包人所提供的一切施工設備、臨時工程和材料一經攜入現場就應當認為是專供本工程的施工和建成之用未經工程師的書面同意(不得無理拒絕同意),承包人不得將其或其中的任何一部分移走(為了將其從現場的某部分移至另一部分者除外)。
(2)在本工程竣工時,承包人應把他所提供的留在現場的所有上述施工設備和臨時工程以及任何未使用的材料撤離現場。
(3)除本文件第20條和第65條有規定者外,僱主在任何時候對上述任何施工設備、臨時工程或材料所受的損失或傷害概不負責。
(4)對於承包人為本工程的目的而輸入的任何施工設備,在按上述規定撤離現場後,僱主將在有需要的情況下協助承包人就承包人再輸出這種施工設備獲得必要的政府的批准同意。
(5)僱主在需要時將協助承包人就本工程所必需的施工設備、材料和其它各物取得海關的放行。
(6)任何涉及設備、臨時工程和材料的其它條件,包括有關支付或減免關税或其它進口税、港口費、碼頭費、卸貨費、引水費和任何其它費用或應付款的各項條件,視需要在第二部分第53條第(6)、(7)等項中予以規定。
54.對材料等的認可不得是默示的
本文件第53條的實施,不得被認為是默示工程師對其中所提到的材料或其它事項的任何認可,也不得妨礙工程師在任何時候拒絕任何這種材料。
55.數量
建築工程清單中所列出的數量是對工作的估計數量,不能作為承包人為履行其根據本合同所承擔的義務時應進行的本工程的實際的和準確的數量。
56.應予測量的工程
除另有規定者外,工程師應按照本合同通過測量查明和確定按本合同完成的工作的價值。當工程師要求對本工程的任何部分進行測量時,他應通知承包人的指定代理人或代表,承包人應立即參加或派一名職稱的代理人協助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進行此項測量,並應提供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所要求的一切詳細資料。如果承包人不參加或者忽略或遺漏派代理人蔘加,則由工程師所作的或認可的測量應被認為是對工作的正確的測量。為了測量要用記錄和圖紙進行測量的長久性工作的目的,工程師的代表應對這種工作逐月作出記錄和圖紙,承包人在得到書面邀請參加檢查時,應在14天內參加與工程師的代表一道檢查並同意這些記錄和圖紙,並應在業經同意的記錄和圖紙上簽字,如果承包人不參加檢查和同意任何這種記錄和圖紙,則這些記錄和圖紙就應被認為是正確的。如果承包人在檢查這些記錄和圖紙以後,同意這些記錄和圖紙或同意後不在其上簽字,除非承包人在進行此項檢查後的14天內向工程師的代表遞交書面通知,提出他聲稱這些記錄和圖紙是不正確的各個方面,請工程師決定,否則這些記錄和圖紙仍應被認為是正確的。
57.測量方法
除本合同另有特別説明或規定者外,不論任何一般的或當地的習慣,本工程仍應_________。
58.各項臨時金額
(1)在建築工程清單中(不論是在簽訂本合同時未作詳細規定而應由承包人進行的工作,還是應由按下文規定的指定的分包人進行的工作)列出的每一項臨時金額(非根據本條第(2)款規定的直接成本價格)連同承包人已經計入此項金額的費用和利潤(如果有的話)均應從本合同價格中予以扣除,並應代之以下列各項計入本合同價格;①與該臨時金額有關的工作系經工程師命令並由承包人進行的情況下,對這樣進行的工作按本文件第52條所估定的價值。②與該臨時金額有關的工作系經工程師命令並由指定的分包人(定義見下文)進行的情況下,承包人按工程師的指示所實際支付給該分包人的金額(但是必須遵照本條第(5)款的規定),以及(如果承包人已把關於費用和利潤的任何金額計入與該工作有關的臨時金額)一項金額其所佔實際支付金額的比例與上述費用和利潤占上述臨時金額的比例相同者。
(2)建築工程清單中的每一項金額其中包括(佔該金額的全部或部分)應為本工程提供的或用於本工程的貨物或材料的直接成本價格者,應由以承包人根據工程師的指示為該貨物或材料所支付的實際價格(但是必須遵照本條第(2)款的規定)代替直接成本價格而變動,同時本合同價格則應按照建築工程清單中的金額由於此種代替所增加或減少的金額而予以增減(視情況而定)。對於列入直接成本價格的關於勞動力的任何金額,不得由於上述實際價格高於或低於直接成本價格而變動。但是,對於所有其它費用和利潤,則應按照根據建築工程清單中所規定的有關直接成本的該一具體項目的百分比或者(如果無此種百分比時)根據承包人列入投標書作為調整直接成本金額的百分比而得出的金額,予以增加或減少(視情況而定)。
(3)在建築工程清單中所列的各項經規定為臨時或應急的款項,只能憑工程師的指示和決定動用。如果該款項全部或部分未經動用,則應從本合同價格中減去未動用的金額。
(4)承包人如經工程師要求應出示全部有關臨時項目或直接成本項目開支的報價單、發票、證件以及帳目或收據。
(5)承包人根據本條第(1)款(1)項或第(2)款的規定,按工程師的指示付給指定的分包人(按下文定義)的任何金額,只要是在承包人收到僱主該項付款之前支付的,為了根據本條第(1)或(2)款(視情況而定)調整本合同價格的目的,應在上述承包人實際支付的金額上增加這一實際付款額的_________%,而與此有關的任何現金折扣的好處,均應轉給僱主。
(6)如果指定的分包人(按下文定義)已就他所進行的工程或他所供應的貨物或材料和承包人承擔任何超過本合同規定的維護期一段期間的持續義務,承包人應在維護期滿後的任何時候應僱主的請求並由僱主承擔費用把此項義務尚未屆滿期間的好處轉讓給僱主。
59.指定的分包人
(1)可能經僱主或工程師指定或選定或認可的一切專家、商人和其它人員,其所進行的任何工作或供應的任何貨物的臨時或直接成本金額已列入建築工程清單者以及根據建築工程清單或説明書的規定要求承包人把任何工作轉包給他並正在進行此種工作和供應此種貨物的一切人員,均應被認為是承包人所僱用的分包人,並在下文稱之為“指定的分包人”,但是,僱主或工程師不得要求承包人、或認為承包人有義務僱用任何不願意同承包人簽訂含有如下條款的分包合同的指定的分包人:①指定的分包人將就作為分包合同主題的工作或貨物向承包人承擔如同承包人根據本合同條款向僱主所承擔的同樣的義務和責任,並將就此並就凡是由此引起的或與此有關的或是由於未履行這種義務或責任所引起的或與之有關的一切權利主張、要求、訴訟、損害賠償費、各項費用和開支等,保障承包人免受損害並給承包人以補償。②指定的分包人將就其本人、其代理人、工人及僱員的任何疏忽,就其本人或其人員對承包人為本合同的目的所提供的施工設備或臨時工程的任何濫用,並就上述一切權利主張,保障承包人免受損害並給承包人以補償。
(2)工程師在根據本文件第六十條出具其中包括對任何指定的分包人所完成的工作或所提供的貨物付款的任何證書以前,應有權要求承包人提出適當證據證明,先前證書中所包括的對該指定的分包人的工作或貨物的一切付款(減去保留額),已由承包人如數支付或清償;如未支付或清償,除非承包人。①以書面通知工程師,説明他有正當理由扣留或拒絕此項支付,並且②向工程師出示適當證據,證明他已將此以書面通知該指定的分包人,否則僱主應有權根據工程師的證書把承包人未付給指定的分包人的一切款項(減去保留額)直接付給該指定的分包人,並從僱主到期應付或將到期應付給承包人的任何金額中用抵銷僱主為此所付的金額的方式予以扣除。但是,如果按上所述工程師已經出具證書而僱主已直接付款,則工程師在再出具任何一份以承包人為受款人的證書時應從其金額中扣除上述由僱主直接支付的金額,但是不得扣留或遲延發給根據本合同的條款應當出具的證書本身。
60.證書和支付
(1)除另有規定者外,應按照第二部分第六十條所提出的條件,每月支付。對施工設備和材料的預付款
(2)如果僱主應就施工設備和材料向承包人預付款,其支付和償還的條件將如第二部分第六十條所列。
(3)如果進行本工程需要從本工程所在國以外的國家進口材料、設備或裝備,或者如果本工程或其中的任何部分須由從任何其它國家進口的勞動力來進行,或者由於任何其它情況使其有必要或有需要,則根據本合同所應支付的款項的一部分應以適當的外幣支付,各該外幣支付部分和其適用的匯率以及支付條件均應在第二部分第六十條中予以規定。
61.僅由維護證書認可
本文件第六十二條所提到的維護證書以外的任何證書都不得被認為是對任何工作或為之出具證書的其它事宜的認可,也不得作為對正當履行本合同或其中任何部分的承認或對承包人所提出的任何權利主張或要求的準確性或工程師所命令增加或變動的工作的準確性的承認,也無任何其它證書能終止或妨礙工程師的任何權力。
62.維護證書
(1)本合同應在工程師簽署並向僱主遞交維護證書,説明本工程業已竣工並使他滿意以後,才能被認為已經履行完畢。維護證書應由工程師在維護期滿(如果本工程的不同部分適用不同的維護期限,則應在最後的維護期屆滿)後28天,或在其後一俟維護期間按照本文件第四十九條和五十條所命令進行的任何工程業已完成並使工程師滿意之時發出,即使僱主在此以前已進入本工程或已佔有、運用或使用本工程或其中的任何部分,本條仍具有充分效力。但是,不得以出具維護證書作為按照第二部分第六十條中所規定的條件向承包人支付第二部分保留金的前提條件。
(2)僱主對由於本合同或進行本工程所引起的或與此有關的任何事宜。均不再向承包人承擔責任,除非承包人在根據本條規定的維護證書發出以前已經書面提出與之有關的權利主張。
(3)即使發出維護證書,承包人和(遵照本條第(2)款的條件下)僱主對於在維護證書發出以前根據本合同條款產生的而在此項證書發出時尚未履行的任何義務的履行依然承擔責任,並且為了確定任何這類義務的性質和範圍,應認為本合同在合同締約雙方之間仍然有效。
63.沒收
(1)如果承包人破產或已就其發出法院委派破產者產業管理人的委任書,或者承包人已提出申請宣佈破產的請求書,或者已經同其債權人作出安排或已向其債權人進行轉讓,或者同意在其債權人檢查委員會監督下執行本合同,或者(作為法人)停業清理(並非為合併或改組而自動停業清理),或者承包人未經首先取得僱主的書面同意而轉讓本合同,或者承包人的貨物已被依法扣押,或者工程師用書面向僱主證明他認為承包人:①已放棄本合同,或②在接到工程師關於繼續進行工程的書面通知後,無正當理由而不開始進行本工程或中止進行本工程達28天之久,或③在接到工程師關於材料或工作已由工程師根據本條件宣告不適用並予以拒收的書面通知後達28天,仍未從現場撤走該材料或拆除和更換該工作,或④未按本合同進行本工程,或持續地或公然地忽視履行其根據本合同所承擔的義務,或⑤已將本合同的任何一部分轉包出去,有損於良好的做工或無視工程師的相反指示,則僱主可在向承包人發出書面通知14天后進入現場和本工程,並把承包人驅逐出現場和本工程,而並不由此廢止本合同或免除承包人根據本合同所承擔的任何義務或責任或影響本合同所授予僱主或工程師的權利與權力,僱主可以自行完成本工程,或僱用任何其它承包人完成本工程,而僱主或該其它承包人可以為完成本工程而使用根據本合同規定認為是專供本工程施工和建成之用的施工設備、臨時工程和材料中他們認為合適的部分,僱主可以在任何時候出售上述施工設備、臨時工程和未經使用的材料,並把出售所得用作抵償承包人根據合同應付給他的任何款項。
(2)工程師應在任何上述僱主進入現場並驅逐承包人之後儘快單方面地或通過向各方瞭解情況以後,或在進行他認為適宜進行的調查或詢問以後,確定並證明在僱主進入現場並驅逐承包人之時承包人對於其根據本合同已於當時實際完成的工作所已合理得到的或將合理歸於其的金額(如果有的話),以及任何上述未經使用或經部分使用的材料、任何施工設備和任何臨時工程的價值。
(3)如果僱主根據本條規定進入現場並驅逐承包人,則在維護期滿以前以及其後在竣工與維護費用、延遲竣工(如果有此情況的話)的損害賠償費和僱主所招致的一切其它開支業經工程師確定並證明其金額之前,僱主並無責任由於本合同而支付承包人任何款項。承包人此時只有權接受經工程師證明根據他適當完成的工作並扣除上述金額之後應當付給他的款項(如果有的話)。但是如果上述金額超過了根據承包人適當完成的工作所應付給他的金額,則該超過部分的款項應由承包人在僱主提出要求時向僱主支付,並應被認為是承包人對僱主的到期債務,應據以償還。
64.緊急修理
如果由於在本工程進行期間或者在維護期間,對於或有關本工程或其中任何一部分發生任何意外事故或失敗或其它事件,如有任何補救或其它工作或修理是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認為為了安全所緊急必需的,而承包人不能或不願立即進行這種工作或修理時,僱主可以派他自己的工人或其它工人來進行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所認為必要的工作或修理。如果工程師認為僱主按此進行的工作或修理根據本合同的規定屬承包人有責任自行承擔費用進行者,則僱主在進行這種工作或修理時所正當產生的一切費用和開支,應由承包人在僱主提出要求時支付給僱主,或可由僱主從到期應付或將到期應付給承包人的任何款項中予以扣除。但是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視情況而定)在任何這種緊急情況發生之後,應合理地儘可能快地將此情況以書面通知承包人。
65.不管本合同載有任何規定對戰爭等風險概不負責
(1)對於直接或間接地由於戰爭、戰爭行動(不論是否已經宣戰)、入侵、外國敵人的行動、判亂、革命、暴動、或者軍事政變或篡權、內戰或(非承包人自己的僱員之間的)動亂、騷亂或騷擾(以下統稱為“上述特殊風險”)所造成的對本工程(在上述任何特別風險發生以前已按本文件第三十九條的規定被宣告為不適用的工作除外)或臨時工程或對不論僱主或第三方的財產的破壞或損害,或人身傷亡,承包人概不承擔任何賠償責任或其它責任,僱主應就此並就任何由此引起或與此有關的一切權利主張、要求、訴訟、損害賠償費、各項開支和費用等。保障承包人免受損害並給承包人以補償,並應對由於上述特別風險所直接或間接地引起的對承包人用於或打算用於本工程的財產(包括正在運往現場的財產)的任何滅失或損害,給承包人以賠償。
(2)如果本工程或臨時工程或在現場上的、或靠近現場的、或正在運住現場途中的任何材料(不論是供前者使用還是供後者使用的)由於任何上述特別風險而遭到破壞或損害,承包人仍有權得到對於任何永久性工程和任何由此遭到破壞或損害的材料的付款,而且承包人也有權得到僱主就修理受到破壞或損害的本工程或臨時工程和更換或修復工程師所要求的或為完成本工程所必需的材料等項費用,根據直接成本加上經工程師證明為合理的利潤給承包人的付款。
(3)無論在任何時候、任何地方由於發生任何地雷、炸彈、炮彈、手榴彈、或其它發射彈藥或軍火炸藥的爆炸或撞擊所造成的破壞、損害或傷亡,都應認為是上述特別風險的後果。
(4)任何歸因於或由於產生於或以任何方式有關於任何特別風險(但在遵照本條下文所載有關爆發戰爭的規定的條件下)的、在進行本工程中或伴隨而來的所增加的費用(不屬於在發生上述特別風險以前已根據本文件第39條被宣告為不適用的工程的重建費用),應由僱主付還給承包人,但承包人應在一獲悉任何這種增加的費用時,立即將此以書面通知工程師。
(5)如果在本合同期間,世界上任何地方爆發戰爭(無論是否已經宣戰),不論其財務方面還是在其它方面嚴重影響本工程的進行,承包人應以最大努力來完成工程,直至本合同根據本條規定終止為止,但是,僱主應有權在這種戰爭爆發以後的任何時候通過給承包人以書面通知而終止本合同。在給以該通知之時,本合同應(立約各方根據本條所享有的權利和本文件第六十七條的實施除外)即予終止,但不使任何一方對於以前發生的違反合同行為所享有的權利受到損害。
(6)如果本合同根據本條上款的規定予以終止,承包人應以合理的速度從現場撤離一切施工設備,並應為其分包人這樣做提供類似的方便。
(7)如果本合同已按上述終止,僱主應(就已支付給承包人的部分付款中未包括的金額或項目而言)對於終止之日以前所進行的一切工作按本合同規定的費率和價格並加上以下各項支付承包人:①對於任何預備項目就其中所包含的工作或勞務已經實施或履行者所應付給的金額,以及對於任何這類項目就其中所包含的工作或勞務已經部分實施或履行者按工程師所證明的適當比例所應付給的金額。②為本工程或臨時工程所合理地定購的並已向承包人交貨或是承包人在法律上有義務接受交貨的材料或貨物的費用(這種材料或貨物一經僱主付款即成為僱主所有的財產)。③須經工程師證明的承包人為指望完成全部工程所合理招致的凡未包括在本款前面所提到的各項付款之內的任何開支總額。
66.在落空情況下的支付
如果本合同不論由於戰爭或不論任何其它原因而落空,僱主對所已經進行的工作所應付給承包人的金額,應與如果本合同已根據本文件第65條的規定予以終止時根據本文第65條所應付給承包人的金額相同。
67.爭端的解決
如果在僱主或工程師與承包人之間關於或由於本合同或進行本工程(不論是在本工程進行中或在其竣工之後,也不論是在本合同終止、放棄或撕毀之前或之後)發生任何爭端或不論任何性質的分歧,應首先提交工程師解決,工程師應在經任何一方提出要求後的90天內將其決定以書面通知僱主和承包人。除下文有規定者外,工程師對於提交他的各個事項所作的決定,應是終局的,並對僱主和承包人都具有約束力,直至該項工作完成為止,並應對承包人立即生效,不論承包人或僱主是否按下文的規定要求仲裁,承包人應以應有的注意繼續進行本工程。如果工程師已將其決定以書面通知僱主和承包人,而僱主或承包人在接到該通知後的90天內未將提交仲裁的要求通知工程師,則上述決定應仍然是終局的,並對僱主和承包人具有約束力。如果工程師未能在上述要求提出後的90天內就其上述決定發出通知,或者如果僱主或承包人任何一方對任何這種決定感到不滿意,則在任何這種情況下,僱主或承包人可在接到關於該決定的通知後的90天內,或者在第一個90天期限屆滿後的90天內(視情況而定),要求把爭端事項按下文規定提交仲裁。一切爭端或分歧凡工程師對之所作的決定(如果有的話)未加上述成為終局的並具有約束力者,應根據國際商會調解和仲裁規則,由按照該規則所指定的一名或數名仲裁員予以最後解決。上述仲裁員完全有權審查和修改工程師的任何決定、意見、指示、證書或估價,在仲裁程序中任何一方都不應限於向仲裁員提出為取得工程師的上述決定而曾向工程師提出的證據或論據。工程師按以上規定所作的任何決定都不得剝奪他被作為證人傳訊並就不論任何與上述提交仲裁員的爭端或分歧有關的任何事故向仲裁員提供證據的資格。除非有僱主和承包人的書面同意,否則在本工程竣工或宣告竣工以前,仲裁員不得開始執行其職權,但是:(i)對於工程師扣發任何證書或扣留承包人認為按第二部分第六十條規定的條件有權得到的保留金中的任何部分,或對於工程師根據本文件第六十三(1)條行使其出具證書的權力或根據本文件第七十一條所發生的爭端,仲裁員在竣工或宣告竣工以前即可行使其職權;(ii)根據本文件第四十八條出具竣工證書不應成為仲裁員開始執行其職權的先決條件。
68.把通知送達承包人
(1)根據本合同的條款應給承包人的任何通知,應通過郵寄送達或交到承包人的主要營業地點(或者如果承包人是一家公司則寄到或交到其註冊登記的辦事處)。
(2)根據本合同條款應給僱主的任何通知通過郵寄送達或交到僱主的最新地址(或者如果僱主是一家公司則應寄到或交到其註冊登記的辦事處)。
69.僱主違約
(1)如果僱主:①對於根據工程師的任何證書證明所應付的金額,未能在根據本合同條款規定這種金額已到期後的30天內付給承包人,或②干擾或阻礙任何這種證書的發給,或③處於破產或(作為一家公司)並非由於改組或合併目的而停業清理,則承包人有權通過向僱主發出書面通知,在不使任何其它權利或補救方法受到損害的情況下,終止根據本合同對承包人僱用。
(2)在發出上述通知後,承包人應(儘管有本文件第五十三(1)條的規定),以合理的速度把他帶到現場的一切施工設備撤離現場。
(3)如果發生這種終止合同的情況,僱主對承包人承擔的支付義務,應如同本合同根據本文件第六十五條的規定予以終止時一樣,但是除第六十五(7)條規定的付款外,僱主還應按承包人由於或有關或因為這種終止合同而受到的任何損失或損害的金額支付承包人。
(4)本條所載各點都不得損害承包人關於行使其有權享有的任何其它權利或補救辦法來替代或附加於本條所規定的權利或補救辦法的權利。
70.費用的增減
如果要就工資的升降並對材料或任何影響本工程進行費用的其它各項作調整時,應按第二部分第70條所列。
71.重大的經濟失調
如果在投標之日以後,本工程進行施工所在國家由於該國政府施工加貨幣限制或由於該國貨幣貶值而發生重大的經濟失調時,僱主應向承包人支付進行本工程的或其附帶的任何屬於或由於發生此種經濟失調而引起的或以任何方式與之有關的所增加的費用,但是,本條的任何規定都不得損害承包人關於行使其在此種情況下可享有的任何其它權利或補救方法的權利。
72.納税_________。
73.其他約定_________。
74.本合同依據_________國法律進行解釋。
僱主(蓋章):_________ 承包人(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築工程業主支付擔保合同範文 篇7
建設單位:(簡稱甲方) 地 址: 施工單位:(簡稱乙方) 地 址: 茲有 工程,經過投標、議標、決定由乙方施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規定,結合本工程的實際情況,為了明確工程項目及雙方責任,本着互相協作,確保施工項目順利完成的原則。經過甲乙雙方協商簽定本合同。
第一條:工程地點
第二條:工程內容
第三條:承包方式
第四條:工程價款及調整
1. 工程價款
2.發生以下情況之一經雙方協商同意後可做調整:
(1)甲方代表確認的工程量增減;
(2)甲方代表確認的設計變更或工程洽商;
(3)工程造價管理部門公佈的價格調整;
(4)甲方原因造成的乙方窩工損失或其他得有關損失;
(5)合同條款以外得其他增減或調整;
第五條:付款方式
第六條:合同工期
1.雙方商定總工期為 天。 開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竣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 如遇下列情況,經甲方代表簽證後,工程可以順延。
(1) 甲方不能按合同約定提供開工條件,
(2) 工程量變化和設計變更;
(3) 非乙方原因得氣超過4個小時以上時;停水停電停
(4) 工程款未按時支付;
(5) 不可抗力(如地震颱風火災等)
3.由甲方責任造成的工期延誤,甲方應支付由此給乙方造成得窩工損失及其他增加費用,相應順延工期。
4.乙方如無正當理由拖延工期,每超過一天罰款 元,反之每提前一天獎勵 元。但獎罰累計不超過總造價得2%。
第七條:工程質量要求:
第八條:材料設備:
第九條:工程施工前後雙方的工作和有關責任
1. 甲方:
(1)進場前 天內,甲方必須將施工現場清理乾淨。為乙方提供施工人員生活住宿場地,並在乙方進場前辦妥本工程報建和消防以及施工許可證等有關手續;
(2)負責解決施工場地的用水用電熱力電訊保證乙方在施工期間的需求;
(3)按時支付工程款項;
(4)協調施工現場內各交叉作業施工單位之間的關係及施工次序,保證乙方順利施工;
(5)組織有關單位進行圖紙會審,向乙方進行設計交底;
(6)組織施工現場的隱蔽工程變更工程的驗收和簽證工作;
(7)負責本工程涉及有關部門的聯繫和協調工作;
(8)組織工程竣工驗收工作。
2.乙方:
(1)做好施工組織管理及向甲方提供工程進度情況;
(2)做好施工安全防範措施,確保施工安全;
(3)負責做好材料、設備的採購和保管工作;
(4)遵守地方政府和有關部門對施工場地交通和施工噪音等管理規定,經甲方代表同意,需辦理有關手續的,由甲方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因乙方責任造成的罰款除外;
(5)參加工程竣工驗收工作。
第十條:保修 保修期限: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及甲方在驗收證書籤字之日起計算,按國家規定的保修條款執行。本工程保修期為 個月。
第十一條:工程停建或緩建:
1. 因政策調整,人力不可抗力及甲.乙雙方之外原因導致工程停.緩建,是合同不宜繼續履行,雙方應簽訂工程停緩建協議。
2. 工程停緩建後,乙方應妥善做好已完工和已購材料設備器具的保護及移交工作,並將自有機械設備,以及人員撤出施工現場。甲方應為乙方撤離提供必要條件,並支付撤出的一切費用,同時按合同支付已完工程價款和賠償乙方有關損失。
3. 已訂貨的材料設備器具等款項,由甲方承擔,應退貨的由訂貨方負責退貨,不能退貨的貨款和退貨發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十二條:其它
1. 如甲方要求變更工程內容,改變安裝範圍及條件,應徵得乙方的同意,並辦理書面簽證(為合同附件)工程竣工驗收後按實際工程量結算,否則乙方有權拒絕設計和施工。
2. 工程款項必須匯入合同指定的乙方銀行帳號,否則因此引起的法律糾紛由甲方負責全部責任。
第十三條:合同生效與終止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法人代表或委託代理人簽字、蓋章後生效,至辦完工程驗收交接和竣工結算後,除有關保修條款仍生效外,其它條款即告終止,保修期滿後有關保修條款終止。
第十四條:本合同一式 份,其中:甲方 份,乙方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開户銀行: 開户銀行: 帳 號: 帳 號 :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簡稱甲方),與_________(簡稱乙方),簽訂安裝主機的項目合同。
1、安裝工程名稱:_________。
2、工程地點:_________。
3、工程範圍:本合同所附圖紙及估價單。
4、完工期限:本安裝工程將配合甲方在_________建造工程完工後六十(60)天內,完成安裝工程,其中包括_________主機試驗運行。
5、安裝工程總價格:_________美元整。
6、安裝工程付款進度: 第1期:甲方在本合同開始實施時,付給乙方工程總價15%,即_________美元整; 第2期:甲方在a港口造船工程開始時,付給乙方工程總價15%,即_________美元整; 第3期:在安裝管路時,甲方付給乙方工程總價10%,即_________美元整; 第4期:在主機的主要設備運抵工地時,甲方付給乙方工程總價的40%,即_________美元整; 第5期:在安裝工程完畢時,甲方付給乙方工程總價的10%,即_________美元整; 第6期:在工程驗收合格後,甲方付給乙方工程總價餘額的10%,即_________美元整。
7、違約罰款:因乙方原因未準時完工時,應由乙方負責,應付違約罰款,每天按總價的1%計算,即_________美元整。
8、增加或減少工程:若甲方需修改、增加或減少其工程計劃時,總價之增減,應按雙方規定之訂單計算。若需新增加工程量,雙方應另行協商該項新增加工程之單價。若甲方因修改原計劃而將已完工部份工程或已運抵工地之材料棄置,甲方在驗收後,應按雙方規定的單價對乙方已完成的工程費用及材料費,予以支付。
9、監督進度:甲方派去的監督人員或代表對工程進度予以監督並有權予以監工、指導。乙方應按甲方人員或代表的指示正確施工,不得以任何藉口置之不理。
10、工程停止:若甲方通知乙方將工程停止,其原因並非應由乙方負責者,乙方可停止並要求甲方按照已完成工程的數量、運抵工地的材料及其他合理費用,在已交款中增付或扣除。 1
1、工程保管:在工程開始時,完工移交前,已完工的工程及留在工地的材料、工具、設備等,均由乙方保管。除人力不能抵抗的災害外,乙方應對保管中的一切,負損害之全責。如遇不可抵抗的天災人禍,乙方應詳列損害實情,向甲方提出恢復原狀的價格及日期,以供甲方核對付款之用。若甲方決定不再繼續施工,按合同第10 條規定結束。 1
2、工程保證:除天災或因甲方使用不當的原因外,乙方應在甲方驗收後保證工程質量良好一
(1)年。 1
3、附帶條款:在工程進行中,若因乙方的過錯,使甲方或其他人員受到損害,乙方應負責賠償。但其損害原因是由甲方或與甲方訂約之其他工程人員的過錯所造成,則應由甲方完全負責。 1
4、附件:本合同附件應視為本合同的一部份,與其他條款有同等效力。 1
5、合同形式: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另各保留兩份副本供雙方存檔備查。 1
6、附加條款:主機的保養--乙方應在甲方驗收後,提供及定期對_________主機保養服務一
(1)年,每六
(6)個月派員一次維護正常運行。 本合同按雙方所籤日期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地址 _____ 郵編 _____ e ______, fa_ ______ 機構名稱:____ 民用建築工程室內環境污染 委託檢測合同書 工程名稱: 委 託 方: (甲方) 檢 測 方: (乙方) 簽訂地點: 簽訂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地址 _____ 郵編 _____ e ______, fa_ ______ 本合同簽約各方就本合同書中所描述的技術服務內容、工作條件、費用支付、驗收標準、違約責任以及與之相關的技術和法律問題經過平等協商,在真實、充分地表達各自意願的基礎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之規定,達成如下協議,由簽約各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工程項目基本信息:
1. 工程名稱:
2. 工程地址:
3. 設計單位:
4. 建設單位:
5. 施工單位:
6. 監理單位: 工程類別 □ 類 □ 類 房間總數 間
第二條 檢測試驗內容:選項 (在□處劃“√”代表選擇,不選擇項應劃鎖定。) □ 類 □ 類 機構名稱:____ 注:檢測數量不得少於相關標準規範規定的最低檢測數量要求。
第三條、檢測費用及付款方式:
1.檢測費: σ實際檢測數量_單價 (大寫): (小寫) 。
2.支付方式: □
a.一次性支付。支付時間: □
b.分期支付。 ①本合同書生效後____日內,甲方即向乙方預付總金額的 %, 地址 _____ 郵編 _____ e ______, fa_ ______ 機構名稱:____ 計(大寫) 拾 萬 千 百 拾 元, 2乙方向甲方提供正式檢測報告時,甲方即向乙方結清所餘款項, 計(大寫) 拾 萬 千 百 拾 元,
第四條、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
(1)甲方應如實向乙方以書面形式提供與公章相符的委託單位全稱;與圖紙相符的工程名稱、建築面積、層數、結構類型、委託人姓名。
(2)甲方應依據各種材料相應規範、標準,提供相應信息,信息必須準確無誤,以便乙方出具相應報告。
(3)委託應提供符合要求的現場採用條件。
(4)委託時應提出明確的檢測依據和檢測項目(參數)。
(5)因甲方委託信息錯誤而導致乙方出具錯誤的報告,甲方承擔相應的檢測費。
(6)保證檢測費用按合同要求及時支付。
(7)甲方不得向乙方提出任何影響檢測結果公正性、準確性的不合理要求。
(8) 若不按合同約定完成上述工作時,應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損失。
2、乙方
(1)乙方根據甲方提供的工程名稱、委託單位、委託人等信息根據不同樣品,不同規範、標準,出具相關檢測報告。
(2)檢測時限在規範、標準中有規定的,乙方本着以規範、標準規定的時限為原則,安排採樣、檢測。 地址 _____ 郵編 _____ e ______, fa_ ______
(3)乙方獨立地實施符合國家標準的檢測,並依據相應的標準規範對檢測結果進行客觀、公正、科學、準確的判定。
(4)乙方出具的檢測報告必須符合國家規範要求,各類資質印章齊全,檢測人、審核人、授權簽字人均應簽字,否則報告無效。
(5)乙方保證在規定期限內完成檢測並出具相應的檢測報告,同時收取檢測費。
(6)若不按合同約定完成上述工作時,應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損失。
第六條 保密要求(不要求時,應劃鎖定。) 機構名稱:____
1. 保密範圍
2. 保密期限
第七條 檢測報告提交時間及份數 提交報告時間: ;檢測報告一式 3 份。
第八條 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按以下方式承擔違約金 □
a.違約方支付 元違約金給另一方。 □
b.違約方按合同總金額的 %支付違約金給另一方。
第九條、其他
1、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糾紛時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2、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作為附件,補充協議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書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 、合同經雙方共同蓋章後生效,雙方履行完合同規定的義務後,本合同即行終止。 地址 _____ 郵編 _____ e ______, fa_ ______ 機構名稱
建築工程業主支付擔保合同範文 篇8
國際土木建築工程合同
僱主:________
承包人:_______工
程項目及相關文件:_______
第一部分?共同條件
定義與解釋
定義
第一條?本合同(按下文規定的定義)中的下列詞和用語,除文中另有要求者外,應具有此處為其所規定的含義:
(1)“僱主”是指合同條件第二部分中指明的已就工程的建築、安裝或交付進行招標並將僱用承包人的一方以及僱主名下的合法繼續人,但不包括(經承包人同意者除外)僱主的任何受讓人。
(2)“承包人”是指其投標已被僱主接受的個人或多人、商號或公司,幷包括承包人的私人代表、繼承人和經許可的受讓人。
(4)“工程師的代表”是指駐工地工程師或工程師的助理,或任何由僱主或工程師隨時派來履行本文件第二條所規定的職責的工程建築管理員,其職權應由工程師書面通知承包人。
(5)“工程”是指依照本合同應進行的工程。
(6)“合同”是指合同條件、説明書、圖紙、經標價的建築工程清單、費率與價格表(如果有的話)、投標書和合同協議。
(7)“合同價格”是指投標書所列明的,但經根據下文所載規定予以增減的金額。
(8)“施工設施”是指為本工程或臨時工程(按本條下述定義)的進行、建成或維護方面所需的一切設備器械或諸如此類性質的各物,但不包括打算用以構成或正在構成永久性工程組成部分的材料或其它各物。
(9)“臨時工程”是指為本工程的進行、建成或維護方面所需的所有各種臨時工程。
(10)“圖紙”是指説明書中所提到的圖紙和任何經工程師書面認可的對這類圖紙所作的修改,以及工程師隨時提供或書面認可的其它圖紙。
(11)“現場”是指要在其上、其下或其中進行本工程的土地和其它場所,以及任何由僱主為本合同的目的而連同本合同_____別指定為現場組成部分的其它場所一起提供的其他土地或場所。
單數與複數
視文中需要,僅表明單數的詞也包括複數在內,反之亦然。
頁旁小標題或註釋
這些一般條件中的頁旁小標題或註釋均不得被認為是本合同條件的組成部分,也不得作為解釋本合同條件或本合同時的考慮因素。
工程師的代表
工程師的代表的責任和權力
第二條?工程師的代表的責任是視察和監督本工程,並試驗與檢查有關本工程所要使用的材料與做工。他無權免除承包人根據本合同所承擔的任何責任或?義務,除本文件下面或本合同其它地方另有明文規定者外,他無權命令進行任何會引起遲延的工程或指示僱主作任何額外支付,也不能對本工程作任何變更。
工程師可以隨時以書面方式把授予工程師的任何權力和授權委託給工程師的代表,並應將所有這種權力和授權的書面委託的副本提交給承包人。工程師的?代表在這種委託範圍之內(但不是委託範圍之外)給予承包人的任何書面指示或認可,應如同工程師所作出的指示或認可一樣,對承包人與僱主具有約束力。但是必?須以下述為條件:
1.工程師的代表對任何工作或材料未予不認可,並不損害工程師日後不認可該工作或材料並下令予以推倒、清除或拆毀的權力。
2.如果承包人對於工程師的代表所作的任何決定感到不滿意,他應有權把此問題提交工程師,工程師應隨即對該決定予以確認、撤銷或更改。
轉讓與轉包
1.轉讓
第三條?承包人未經僱主事先書面同意,不得轉讓本合同或本合同的任何組成部分或其中的任何好處或利益(付給承包人銀行的任何根據本合同到期應付的款項不在此列)。
2.轉包
第四條?承包人不得把整個工程轉包出去。除本合同另有規定者外,承包人未經工程師事先書面同意(不得無理不予同意)不得把本工程的任何組成部分?轉包出去,如予同意,不得免除承包人根據本合同所承擔的任何責任或義務,承包人對任何分包人或分包人的代理人、僱員或工人的行動、違約和疏忽,就如同對承?包人或承包人的代理人、僱員或工人的行動、違約或疏忽一樣,應承擔全部責任。但是,按計件方式提供勞動力,不應認為是本條所説的轉包。
合同的範圍
第五條?本合同包括本工程的施工、建成和維護,除本合同另有規定者外,還包括提供經本合同指定或從本合同中合理地推知需要提供的為本工程的施工、建成和維護所需的一切勞力、材料、施工設備、臨時工程和不論臨時性或永久性的各物。
合同文件
6.語言
(1)制訂本合同文件所用的語言應在第二部分中予以説明,如果本合同文件用不止一種語言寫成,則還應在第二部分中指定解釋本合同所據以為準的該種語言,即其中指定的“主要語言”。
文件互相解釋
7.圖紙的保管
承包人應就執行根據本合同規定的工程或其它事項所進一步需要的任何圖紙或説明書,給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以適當的書面通知。
圖紙副本應有一份保存在現場
8.進一步提供的圖紙和指示
工程師應完全有權在本工程進行過程中,隨時向承包人提供為了本工程的正確和適當的進行和維護的目的而必須進一步提供的圖紙和指示,承包人應予執行並受其約束。
一般義務
9.合同協議
承包人應邀立約時,應按附件所列並視情況經過必要修改的格式簽訂合同協議(由僱主承擔費用制訂)。
10.履約保證書
如果投標書中載明,承包人承諾在需要時取得一家_____公司或銀行的擔保或是提供兩名合適而殷實的擔保人,同承包人一道負有連帶責任地向僱主承擔義?務,按不超過投標金額10%的金額根據保證書的條件擔保照章履行本合同者,則該_____公司或銀行或擔保人以及該保證書,均應是須經僱主認可的,而取得這種擔?保或提供這種擔保人以及所要訂立的這種保證書的費用,應統由承包人承擔,但本合同另有規定者除外。
11.現場檢查
投標書應認為是根據僱主在其為投標的目的提交給承包人的文件中所應提供的有關水文、氣候和自然條件的數據資料所制訂的。但是承包人應檢查和考察?現場及其周圍環境,並應在提交投標書以前(儘可能)確實弄清現場的形狀與性質、守成本工程所必需的工作和材料的數量與性質進入現場的交通工具以及他可能需?要的居住設備,總之,他應親自取得一切有關風險、意外事件和其它可能影響其投標的各種情況的必要資料(按上所述)。
投標的充分條件
不利的自然條件和人為的障礙
12.承包人應被認為在投標以前,已確實弄清他對於本工程的投標以及在標價的建築工程清單和費率與價格表(如有的話)中所列的費率與價格都是正?確和充分的。此費率與價格除本合同另有規定者外,應包括承包人根據本合同所承擔的一切義務和為本工程的正確建成與維護所必需的一切事物。但是,如果在本工?程進行中,承包人遇到自然條件或人為的障礙,而此種條件或障礙並非一個有經驗的承包人所應能合理預見的,則承包人應立即將此書面通知工程師的代表。如果工?程師認為,此種條件或人為障礙並非一個有經驗的承包人所應能合理預見的,則工程師應予證明,而僱主則應支付由於此種條件而加給承包人的額外費用,包括由於?遇到此種條件或障礙而引起的以下適當而合理的費用:
①遵照工程師在與此有關情況下向承包人所發出的任何指示執行需引起的適當而合理的費用,以及
②承包人在未得工程師具體指示情況下,可採取的任何經工程師認可的正當合理措施所引起的適當而合理的費用。
13.工作必須使工程師滿意
除了法律上不可能或實際上不可能以外,承包人必須嚴格按照本合同要求進行,建成和維護本工程,做到使工程師滿意,並應執行和嚴格遵循工程師對於?涉及或有關本工程的任何事項(不論本合同中是否提到)所作的指示和指導。承包人只領受工程師或(在按照本文件第2條所提到的限制條件下)工程師的代表所作?的指示和指導。
14.應提供的方案
在承包人的投標被接受以後,承包人如經要求應當儘快向工程師提交一份表明他所建議本工程進行的步驟次序和方法的方案,請工程師認可,並凡經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提出要求時,應向他們書面提供關於承包人對進行本工程以及承包人打算提供、使用或建造的(視情況而定)施工設備和臨時工程所作安排的詳細?資料。向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提交這種方案並經他們認可,或者向其提供這種詳細資料,不應免除承包人根據本合同所承擔的任何義務或責任。
15.承包人的監督權
承包人應本工程進行中,並在其後工程師認為是正當履行承包人根據本合同承擔的義務所必需的期間,給予或提供一切必要的監督。承包人或經工程師書?面認可的(該認可隨時可予撤銷)一名有法定資格的指定的代表人或代表應當常駐本工程,並應把他的全部時間專用於本工程的監督。如果工程師撤銷此項認可,承?包人應在接到撤銷此項認可的書面通知以後,儘快(在考慮到下文所述需要替換他的情況下)將該處理人撤離現場,而且日後不得再僱用他擔任現場任何工作,並應?由經工程師認可的其它代理人來替換他。這種指定的代表人或代表應代表承包人領受工程師或(在按本文件第2條規定的限制條件下)工程師的代表所作的指導和指?示。
16.承包人的僱員
(1)承包人有關本工程的進行和維護應在現場提供和僱用:
僅屬具有各該行業的熟練技能與經驗的技術能手,和能對要求他們監督的工作進行適當監督的助副代理人、領班和工長,以及為本工程的正確而及時的進行和維護所必需的熟練、半熟練和非熟練工人。
(2)承包人為了或關於本工程的進行或維護而僱用的任何人員,如果工程師認為其行為不當或不稱職或玩忽職守,或者工程師另外認為僱用該人是不合?需要的,工程師有權反對並要求承包人立即將該人撤離本工程,而且非經工程師書面允許,不得再僱用該人從事本工程。任何因此而撤離本工程的人員應儘快地由經?工程師認可的稱職的替換人員接替。
17.工程定位
承包人應負責按工程師書面規定的原始基準點、線和高程對本工程進行準確和正確的定位,負責本工程所有各個部分的位置高程、尺寸和定線正確無誤?(按上所述),並負責提供與此有關的一切必需的儀表器具和勞動力。如果在本工程進展中的任何時候,本工程的任何部分在位置高程,尺寸或定線上出現或發生任?何錯誤,承包人經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要求,應自行承擔費用糾正此種錯誤,使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滿意,除非此種錯誤是由於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書面提供?的不正確的數據資料所造成的,在這種情況下,糾正此種錯誤的費用應當由僱主承擔。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對任何定位或任何線或高程所作的檢查決不應免除承包?人對此項定位的準確性所承擔的責任,因此,承包人應當仔細保護和保持本工程定位中所用的一切水準基點、龍門板、標樁和其它各物。
18.鑽孔和勘探挖掘
如果在本工程進行中的任何時候,工程師要求承包人進行鑽孔或進行勘探挖掘,應以書面命令提出此項要求,而且除非建築工程清單中已列有關於這種預期的工作的臨時金額,否則應被認為是根據本文件第五十一條的規定所命令的一項追加的要求。
19.守衞與照明
承包人在必要的時候和地方,或者經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或者經合法當局提出要求時,應自行承擔費用為有關工程提供和保持全部照明、保衞、圍欄和看守,以保護本工程或保障公眾或其它人員的安全和方便。
20.對工程的照管
(1)從本工程開始到完成,承包人應承擔全部責任照管本工程及一切臨時工程,如果由於任何原因(本條第(2)款所規定的例外風險除外)使本工程?或其中的任何部分或任何臨時工程遭受任何損壞、滅失或傷害,承包人應自行承擔費用予以修理和彌補,使得本工程在竣工時處於良好的狀態,並且在一切方面都符?合本合同的要求和工程師的指示。如果任何這種損壞、滅失或傷害,是由於任何例外風險引起的,承包人在經工程師要求並且符合本文件第六十五條規定的情況下,?應予以修理和彌補,如上所述,其費用則由僱主承擔。承包人還應對他在為了履行本文件第四十九條規定的義務而進行的任何作業過程中所引起的對本工程的任何損?害負責。
例外風險
“例外風險”有:戰爭、戰爭行動(不論是否已經宣戰)、入侵、外國敵人的行動、判亂、_____、_____或者軍事政變或篡權、內戰或(非承包人自己的僱?員之間的)_____、騷動或騷擾,或者是僱主使用或佔有已經對之出具竣工證書的本工程的任何部分,或者是完全由於工程師對本工程的設計所造成的起因,或者是由?於並非承包人方面的合理預見性和能力所能預見或合理預防的任何自然力的作用所造成的(所有這些,在此都統稱為“例外風險”)。
21.工程的_____等
承包人在其根據本文件第20條所承擔的義務與責任不受限制的情況下,應以僱主和承包人的共同名義對他根據本合同條款應予負責的由於任何原因(非?例外風險)所引起的一切滅失或損壞按下述方式投保,使僱主和承包人得到_____的範圍包括本工程施工期間,也包括維護期間由於維護期開始以前所發生的原因而引?起的滅失或損壞以及承包人在為了履行其根據本文件第49條所承擔的義務而進行任何作業的過程中所引起的任何滅失或損壞:
(1)對本工程和臨時工程按隨時所進行的這種工程的全部價值_____。
(2)對材料、施工設備和承包人運至現場的其它各物,按這處材料、施工設備和其它各物的全部價值_____。
22.對人身和財產的損害
(1)承包人(除説明書另有規定者外)應就由於本工程的施工和維護而可能引起的一切損失和對任何人身或任何財產所受傷害或損害(並非承租人或佔?用人所遭受的對現場的土地或莊稼的表面或其它損害)的權利主張,並就任何與此有關的一切權利主張、要求、訴訟、損害賠償費、各項費用和開支,給僱主以補?償。但是,此處的任何規定都不得被認為使承包人應有責任就對下列情況的任何補償或損害賠償費給僱主以補償:
①土地由本工程或其中的任何部分永久使用或佔用或者(除下文規定者外)遭受如上所述的表面或其它損害;
②僱主在任何土地上或其下或其中對本工程或其中任何一部分進行施工的權利;
③由於按照本合同進行本工程施工而不可避免地造成對照明、空中航線或水路或其它地役權或準地役權等任何權利的臨時或永久性妨礙;
④由於僱主、僱主的代理人或僱員或其它承包人(非本承包人所僱用的)在本合同期間的任何行為或疏忽所造成的對人身或財產的傷害或損害,或者與此有關的任何權利主張、要求、訴訟、損害賠償費、各項費用和開支。
但是還必須規定:為了本條的目的,“現場”一詞應認為只限於説明書中規定的或圖紙上表明的其中土地和莊稼由於進行本工程而將不可避免地受到妨礙或損害的範圍。
23.由僱主給以賠償
(2)僱主應就有關本條第(1)款限制性條款中所提到的事項的一切權利主張、要求、訴訟,損害賠償費、各項費用和開支,保障承包人免受損失,並給承包人以補償。
第三方_____
(1)承包人在開始進行本工程之前,(但在不限制其根據本文件第二十二條所承擔的義務與責任的情況下)應為防止並非由於本文件第二十二(1)條?限制性條款中提到的事項所引起的、在進行本工程或臨時工程或在執行本合同過程中可能發生的對任何財產(包括僱主的財產)或對任何人身(包括僱主的任何僱?員)的任何損害、滅失或傷害進行_____。
第三方_____的最低金額
(2)此項_____應按僱主認可的條件(不得無理拒絕認可)並應至少按投標書中所列金額,向_____人投保、承包人凡經要求應向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出示_____單和支付本工期_____費的收據。
24.工人遭受工作事故
為工人遭受工傷事故_____
25.對承包人沒有投保的補救辦法
26.發通知和付費
承包人應按有關進行本工程或任何臨時工程的任何國家的或州的法規法令或其它法律或者任何地方當局或其它合法當局的規章條例或細則的要求並按其財?產或權利在任何方面受到或可能受到本工程或任何臨時工程影響的一切公共團體和公司的規則和規章條例的要求,發出一切應發的通知和支付一切應付的費用。
遵守法規、規章等
27.化石等
在本工程現場發現的一切化石、硬幣、有價值的物品或文物和建築物以及其它在地質學或考古學方面有價值的遺物或物品,應在僱主與承包人之間認為是?僱主的絕對財產,承包人應採取合理的預防措施防止他的工人或任何其它人員移動或損壞任何這種物品,並應在這種物品發現之時和移動之前立即將此項發現通知工?程師的代表,並按工程師的代表的指示處理這種物品,其費用由僱主負擔。
28.專利權和使用費
承包人應就對於本工程或臨時工程或其中的任何部分所使用的任何施工設備、機器、工作或材料侵犯任何專利權、設計、_____或稱或其它受保護權處提出?的一切權利主張和訴訟,並就任何與此有關的一切權利主張、要求、訴訟、損害賠償費、各項費用和開支,保障僱主免受損害並給僱主以補償。除另有規定者外,承?包人應為取得本工程或臨時工程或其中任何部分所需要的石頭、沙子、礫石、泥土或其它材料支付一切噸位税和其它使用費、租金,以及其它付款或補償(如果有的?話)。
29.妨礙交通和毗鄰的財產
為進行本工程和任何臨時工程施工所必需的一切作業,應在遵照本合同的要求所允許的範圍內進行,以免不必要地或不適當地妨礙公眾方便或妨礙進入和?使用公、私道路和人行道或不論僱主或任何其它人員擁有的財產,承包人應就由於或有關任何這種只要是承包人應對之承擔責任的事項所引起的一切權利主張、要?求、訴訟、損害賠償費、各項費用和開支,保障僱主免受損害,並給僱主以補償。
30.臨時運輸
(1)承包人應採取一切合理措施防止承包人或其任何分包人的任何運輸損壞或傷害連接現場的或在通往現場途中的任何公路或橋樑,尤其應選擇路線,?選擇和使用_____並限制和分配裝載量,以便儘可能合理地限制這種由於把設備和材料運出入現場而不可避免地產生的臨時運輸,並使該公路和橋樑不致遭受不必要的?損壞或傷害。
特殊的負載
對臨時運輸索賠要求的處理
水路運輸
31.給予其他承包人的機會
承包人應按照工程師的要求,為僱主所僱用的任何其他承包人及其工人,併為僱主和任何其他合法當局所僱用的在現場上或現場附近進行任何未包括在本?合同之內的工作或執行僱主簽訂的任何有關或附屬於本工程的合同的工人,提供進行其工作的一切合理機會。但是,如果承包人應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的書面請?求,向任何這種其他承包人或僱主或任何這種當局提供由承包人負責維護的任何公路或道路,或允許他們使用現場上的承包人的腳手架或其它設備,或向他們提供任?何性質的其它服務,則僱主應就這種使用或服務按工程師認為合理的金額支付給承包人。
32.設備、材料和勞動力的供應
除另有規定者外,承包人應自行承擔費用供應和提供一切施工設備、臨時工程、臨時和永久性工程所用的材料、勞動力(包括其監督)、往來現場和在本工程內和周圍的運輸,以及為本工程的施工、建成和維護所需要的各類其它物品。33.竣工現場的清理
在本工程竣工時,承包人應從現場清除或撤離一切施工設備、剩餘物料、垃圾和各種臨時工程,使整個現場和工程清潔並處於良好狀況,使工程師滿意。
勞動力
34.勞動力的僱用
(1)承包人應自行安排僱用一切當地的或外地的勞動力,除本合同另有規定者,並安排其交通、住宿、膳食和付給工資。
供水
(2)承包人應在合理可行情況下,根據當地條件,對現場供應充足的飲用水和其它用水供承包人的職員及工人們使用,使工程師的代表感到滿意。
酒類或藥物
(3)承包人不得違反現行的法規法令和政府規章或命令而進口、出售、贈送、實物交易或以其它方式處理任何酒類或藥物,或允許或容忍其分包人、代理人或僱員進口、出售、贈送、實物交易或處理這類物品。
武器和彈藥
節日和宗教習慣
(5)承包人對待他所僱用的一切工人,應適當尊重一切公認的休息節日和宗教方面或其它方面的習慣。
流行病
(6)如果發生任何流行病,承包人應遵守和執行政府或當地醫療衞生當局為處理和撲滅此種疾病而制定的條例、命令和要求。
妨害治安行為等
分包人遵守事項
(9)任何有關工人和工資的其它條件,應視需要如第二部分第三十四條第(9)(10)等款所列。
35.關於工人等情況的申報
承包人如經工程師要求:應按工程師規定的格式和間隔時間向工程師的代表或其辦事處提交詳細報告書,説明承包人各個時候在現場上僱用的管理人員和各級工人的數目,以及工程師的代表要求有關施工設備的資料。
材料與做工
36.材料與做工的質量和試驗
(1)一切材料和做工均應屬於合同規定的各該種類並符合工程師的指示,並應不時接受工程師在製造或製作地點或在現場或在所有任何這類地點指導進?行的試驗。承包人應提供為檢查、測量和試驗任何工作及所用的任何材料的質量、重量或數量所通常需要的協助、儀器、機械、勞力和材料,並應按工程師的選擇和?要求,在把材料投入本工程以前,提供材料的樣品供試驗。
樣品費用
(2)如果説明書或建築工程清單中明確意指或規定提供樣品,則全部樣品的提供應由承包人自行承擔費用,否則應由僱主承擔費用。
試驗費用
(3)進行任何試驗的費用,如果説明書或建築工程清單中明確意指或規定進行這種試驗,並且(在僅僅做負荷試驗或者為了確定任何完成的或部分完成?的工作的設計是否適合於旨在達到的目的而做試驗的情況下)這種試驗在説明書或建築工程清單中已詳細列出,足以使承包人能在其投標中予以定價或估算在內,則?應由承包人負擔。
未規定的試驗等的費用
(4)如果工程師命令進行的任何試驗,屬於下列情況之一者:
①並非意指或規定進行的試驗,或
③雖意指或規定進行,但工程師命令,要由一名_____的人員在除了現場或受試驗材料的製造或製作地點以外的任何地點進行試驗。
如果試驗結果表明,該做工或材料不符合本合同的規定或工程師的指示,則此項試驗費用應由承包人負擔,否則由僱主負擔。
37.進入現場
工程師和他所授權的任何人應能隨時進入本工程和現場,以及進入正在為本工程進行工作或提供材料、製成品或機械的一切車間和地方,承包人應為他們進入這些地方或獲得進入的權利提供一切便利和協助。
38.在覆蓋以前對工程的檢查
(1)任何工作未經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認可不得予以覆蓋或置於視線之外,承包人應提供充分機會由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檢查和測量任何將要覆蓋?或置於視線之外的工作,並在永久性工程就位以前檢查其基礎。承包人應在任何這種工程或基礎準備就緒或即將準備就緒以供檢查時,及時通知工程師的代表,而工?程師的代表除非認為此項檢查沒有必要並相應通知承包人,否則應為檢查和測量該工程或檢查該基礎的目的而出席,不得無理拖延。
移動覆蓋物和打開
39.清除不適當的工作和材料
(1)工程師在本工程進行過程中應有權隨時發出書面命令:
①在該命令規定的時間內從現場清除工程師認為不符合本合同要求的任何材料。
②代之以適當的和合適的材料,並
③拆除工程師認為其材料或做工不符合本合同要求的任何工程,並按要求重建(不管其以前的任何試驗或中期付款)。
承包人違約
40.工程暫停
(1)承包人應在接到工程師的書面命令時,按工程師認為必要的時間和方式,暫停進行本工程或其中的任何部分,並應在暫停時間,在工程師認為必要?的情況下適當地保護本工程並保證其安全。承包人在根據本條規定執行工程師的指示方面所招致的額外費用,包括所有現場應支付的日常工資、薪水、設備的折舊和?保養、現場的雜費和本合同的一般管理費,均應由僱主負擔和支付,除非這種暫停是:
①本合同另有規定者,或
②為適當進行本工程所必需者,或由於天氣條件影響本工程的安全和質量,或由於承包人方面的違約,或
③為本工程或其中任何部分的安全所必需者。
但是,除非承包人在接到工程師的命令後的28天內將其索賠意向以書面通知工程師,否則承包人將無權索還任何此種額外費用。工程師應就其認為是公平合理的“索賠要求”,解決和決定應付給承包人的這種額外款項。
暫停持續超過90天
開工時間和遲延
41.工程的開始
承包人在接到工程師有關開工的書面命令後,應在投標書指定的期限內,在現場開始本工程,並應以應有的速度進行,不得遲延,但如有工程師明文批准或命令者或完全屬於非承包人所能控制的原因者除外。
42.現場的佔用
道路通行權等
(2)承包人應為取得他所需要的有關進入現場的特別或臨時的道路通行權負擔一切開支和費用。承包人還應自費提供他為本工程的目的所需要的在現場以外的任何附加設施。
43.竣工的時間
在遵照説明書中有關本工程的任何部分應在整個工程竣工前完工的任何要求的條件下,本工程應在投標書所指定的時間內全部竣工,從投標中所指定的開工期限的最後一天起算,或根據本文件第44條允許的延長時間計算。
44.竣工期限的延長
如果任何額外的或追加的工作量,或可能發生的不論何種其它特殊情況,使承包人有正當權利延長竣工時間,工程師應確定這種延長時日。但是,工程師?並無義務要考慮任何額外的或追加的工作或其它特殊情況,除非承包人在這種工作開始後或這種情況出現後的28天內,或其後儘快地向工程師的代表遞交有關他認?為自己有權延長時間的任何權利主張的充分而詳細的材料,以便當時能對該權利主張作出調查。
45.夜間或星期日不工作
在遵照本合同所載的相反規定的條件下,任何長久性工作,除下文規定者外,非經工程師的代表書面許可不得在夜間或星期日(如果當地公認休息日)或?當地公認的休息日進行,為拯救人命或財產或為本工程的安全而不可避免的或者是絕對必需的工作除外,在這種情況下,承包人應立即通知工程師的代表。但是,本?條規定不適用於任何通常採用輪班制或兩班制進行的工作。
46.進度
承包人根據文件第五條所提供的全部資料、設備和工人,以及本工程進行和維護的方式、方法與速度,應是同一種類的,並應按使工程師滿意的方式進?行。如果任何時候工程師認為本工程或其任何部分的進度太慢,不能保證本工程在規定的或延長的竣工時間內完成,工程師應將此以書面通知承包人,承包人在接到?通知後應採取他認為必要的措施,而工程師則可同意加快進度,以便使本工程能在規定的或延長的竣工時間內完成。如果此項工作未在夜間進行,承包人應請求許可?在夜間和白天一樣工作。如果得到工程師這種許可,承包人應無權因這樣而獲得任何額外支付,但是,如果這種請求遭到拒絕,而又沒有相當的、切實可行的加快工?程進度的方法,則竣工的時間應延長僅由於這種拒絕所致的一段時間。進行夜間作業不得有不合理的噪音或干擾。承包人應就由於在進行作業時所產生的噪音或其它?干擾而引起的損害賠償責任以及與此賠償責任有關的一切權利主張、要求、訴訟、各項費用和開支,給僱主以補償。
47.對延期規定的違約償金
(1)如果承包人未能在本文件第四十三條規定的時間或延長的時間內完成本工程,承包人應向僱主支付投標中規定的金額,作為對這種違約規定的違約?償金,而_____對本工程竣工時期按本文件第43條規定的時間或延長的時間(視情況而定)所超過的每一天或不足一天的罰款。僱主在不妨礙其它補償方法的情況?下可以從他手頭到期應付或將到期應付給承包人的任何款項中扣除該項違約償金的金額,支付或扣除該違約償金均不能免除承包人完成本工程的義務,或免除其根據?本合同所承擔的任何其它義務與責任。
規定的違約償金的削減
(2)如果在本工程全部竣工以前,本工程中的任何一部分業經工程師按本文件第48條出具竣工證書,並已由僱主佔有或使用,則對延期規定的違約償金,有關出具該竣工證書以後的任何延遲時間應按業經證明已竣工部分的價值佔整個工程的價值的比例予以削減。
對提前竣工的獎金
(3)如果希望在本合同中規定對提前完成本工程或本工程的任何一部分支付獎金,應在第二部分第四十七(3)條中予以規定。
48.竣工證書
維護和缺陷
49.“維護期”的定義
(1)本條件中,“維護期”一詞應指投標中指定的維護期限,從工程師按照本文件第48條證明本工程竣工之日起計算,或者如果工程師根據第四十八條出具不止一份證書時,則從各該證書出具之日起分別計算,而與維護期有關的“本工程”一詞則應作相應的解釋。
進行修理工作等
(2)為了使本工程在維護期滿之時或期滿之後儘快交付給僱主時,處於維護期開始時的同樣完好狀態(正常的磨損除外)使工程師感到滿意,承包人應?按照工程師在維護期間或在維護期滿後14天內根據工程師或以工程師外義在維護期滿之前所進行檢驗的結果可能以書面向承包人提出的要求,對缺陷、不完善之?處、收縮或其它缺點進行修理、改正、重建、矯正和彌補等一切工作。
進行修理工作等的費用
(3)如果工程師認為之所以需要進行這種修理工作是由於使用的材料或做工不符合本合同的規定,或者由於承包人方面忽視或沒有遵照履行其根據本合?同所承擔的任何明示或默示的義務所致,則承包人應自行承擔費用進行所有這種修理工作。如果工程師認為之所以必需進行修理是由於任何其它原因,則應作為追加?工作確定這種修理工作的價值並予以付款。
對承包人不進行要求他做的工作的補救辦法
50.承包人進行調查
修改、增補與刪除
51.變動
(1)工程師應對於本工程或其中任何部分的形狀、質量或數量作出他認為可能是必要的變動,並且為此目的或由於任何其它原因,他如認為可取,應有權命令承包人去做下列任何一項,而承包人應照辦:
①增加或減少本合同所包括的任何工作的數量,
②刪除任何此類工作,
③改變任何此類工作的性質或質量或種類,
④改變本工程任何部分的高程、線、方位和大小,
⑤進行為完成本工程所必需的任何種類的追加工作,所有這種變動決不應使本合同無效,但是所有這些變動的價值(如果有的話)在確定本合同價格的金額時,應予以考慮。
有關各項變動的命令應是書面的
(2)承包人沒有工程師的書面命令,不得作任何變動。但是,如果當任何工作數量的增加或減少並非由於根據本條發出命令的結果,而是由於其數量超?過或不足建築工程清單所規定的數量,則對這種工作數量的增加或減少不應要求有任何書面命令。但是,又如果由於任何原因工程師認為任何這種命令以口頭方式發?出是可取的,承包人應遵照執行這種命令,而工程師不論在該命令執行之前或之後對這種口頭命令所作的任何書面確認,均應認為是屬於本條所指的書面命令。但?是,又如果承包人就工程師的任何口頭命令,向工程師作出書面確認,而此項確認未遭工程師的書面否認,則此項確認即應認為是工程師的書面命令。
52.變動的估價
(1)工程師應就其命令進行的任何額外的或增加的工作或刪除的工作確定他認為應對投標中指定的金額予以增加或減去的金額(如果有的話)。所有這?些工作均應按工程師如果認為適用的本合同所規定的費率估價。如果本合同沒有載明任何適用於額外的或增加的工作的費率,則應由工程師與承包人商定合適的價?格。如果不能取得一致意見,應由工程師確定他認為合理而適當的價格。
工程師確定費率的權力
(2)但是,如果任何刪除或增加部分的性質或工作量都同整個合同工程或其中的任何一部分的性質或工作量有關,工程師認為由於這種刪除或增加,使?本合同對本工程任何項目所規定的費率或價格變得不合理或不適用,則應由工程師和承包人商定一個合適的費率或價格。如果不能取得一致意見,應由工程師在考慮?到各種情況之後另外確定他認為合理適當的費率或價格。
但是還必須規定,除非在該命令發出之日以後(而在額外的或增加的工作的情況下,則在此項工作開始之前或在其後)已儘快地發出書面通知:
①由承包人通知工程師關於他要求額外付款或變動費率的意圖,或
②由工程師通知承包人關於他準備視情況變動費率或價格的意見,否則就不得按本條第(1)款增加本合同的價格,或按本條第(2)款變動費率或價格。
變動超過15%
(3)如果在本工程全部竣工時,發現各項變動(由於任何有關改變材料和(或)勞動力價格的條款所引起者除外)的最後結果,較投標所指定的金額增?加或減少15%以上,則本合同價格的金額應按工程師和承包人雙方商定的金額進行修正。如果不能取得一致意見,應由工程師在考慮到一切實質性的和有關的因素?(包括承包人的雜費和管理費)之後,確定在他認為是合理而適當的金額。
計日工作
(4)工程師如果認為有必要或合乎需要時,可以書面命令任何增加的或替代的工作均應按計日工作進行。這樣,對這種工作應根據建築工程清單內的計日工作表所規定的條件和承包人在其投標中確定的費率與價格支付承包人。
承包人應向工程師提供必要的收據或其它憑證以證明所付金額,並應在定購物料以前先把關於該物料的報價單提請工程師認可。
權利主張
(5)承包人應每月一次向工程師的代表遞交一份賬目單,詳細列舉(儘可能詳盡)承包人認為自己有權提出的對任何增加的費用的各項權利主張,以及?承包人根據工程師的命令已在當月進行的一切額外的或增加的工作。凡沒有列入此項詳細賬目單內的對任何這類工作索取償付的要求,將一概不予考慮。但是儘管承?包人沒有遵守此項條件,如果他已在儘早的時機,通知工程師關於他打算就這類工作提出權利主張,則工程師仍有權批准對任何這類工作付款。
設備、臨時工程和材料
53.本工程專用的設備等
(1)承包人所提供的一切施工設備、臨時工程和材料一經攜入現場就應當認為是專供本工程的施工和建成之用未經工程師的書面同意(不得無理拒絕同意),承包人不得將其或其中的任何一部分移走(為了將其從現場的某部分移至另一部分者除外)。
設備的撤離等
僱主對設備等損壞不承擔責任
設備的再輸出
海關放行
(5)僱主在需要時將協助承包人就本工程所必需的施工設備、材料和其它各物取得海關的放行。
(6)任何涉及設備、臨時工程和材料的其它條件,包括有關支付或減免關税或其它進口税、港口費、碼頭費、卸貨費、引水費和任何其它費用或應付款的各項條件,視需要在第二部分第53條第(6)、(7)等項中予以規定。
第一條:定義
1、本合同所稱總承包商付款保證是指,乙方向供貨商保證,當甲方未按照主合同的約定支付貨款時,由乙方按照本合同的約定代為支付的行為。
2、本合同所稱貨款是指。
第二條:保證的範圍及保證金額
1、乙方保證的範圍是主合同約定的甲方應向供貨商支付的貨款。
2、乙方保證的金額是甲方應支付貨款的%,數額最高不超過人民幣___元。
第三條:保證的方式及保證期間
1、乙方保證的方式為:連帶責任保證。
2、乙方保證的期間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約定的甲方應履行付款義務期限屆滿之日後日。
3、如甲方與供貨商協議變更主合同的付款時間,經乙方書面同意後,保證期間按變更後的時間做相應調整。
第四條:承擔保證責任的形式 乙方承擔保證責任的形式是代為支付。當甲方未按照主合同的約定向供貨商支付貨款時,由乙方向供貨商支付。
第五條:擔保費及支付方式
1、擔保費率根據擔保額、擔保期限、風險等因素確定。
2、雙方確定的擔保費率為:_________。
3、本合同生效後日內,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擔保費共計人民幣元(大寫:)。
第六條:反擔保 甲方應按照乙方的要求向乙方提供反擔保,由雙方另行簽訂反擔保合同。
第七條:乙方的追償權 乙方按照合同的約定承擔了保證責任後,即有權要求甲方立即歸還乙方代償的全部款項及乙方實現債權的費用,甲方另外應支付乙方代償之日起企業銀行同期貸款利息、罰息,並按上述代償款項的%一次性支付違約金。
第八條:雙方的其他權利義務
1、乙方在甲乙雙方簽訂本合同,並收到甲方支付的擔保費之日起日內,向供貨商出具《總承包商付款(供貨)保函》。
2、甲方如需變更名稱、經營範圍、註冊資金、註冊地、主要營業機構所在地、法定代表人或發生合併、分立、重組等重大經營舉措應提前____日通知乙方;發生虧損、訴訟等事項應立即通知乙方。
3、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擅自與供貨商修改、變更主合同;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將其主合同的權利、義務轉讓給
第三人。
4、甲方應全面履行主合同,及時向乙方通報主合同的履行情況,並積極配合乙方進行定期或隨時檢查和監督。
第九條: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發生爭議或糾紛時,甲乙雙方當事人可以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通過第款約定的方式解決:
1、向法院起訴;
2、向提起仲裁。(寫明仲裁機構名稱)
第十條:甲乙雙方約定的其它事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合同的生效、變更和解除
1、本合同由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簽字或加蓋公章後生效。
2、本合同生效後,任何有關本合同的補充、修改、變更、解除等均需由甲乙雙方協商一致並訂立書面協議。
第十二條:附則 本合同一式份,甲乙雙方各執份。 甲方: 乙方: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築工程業主支付擔保合同範文 篇14
甲方(全稱):中國人民銀行涼山州中心支行 乙方(全稱):四川XX公司 根據《民法典》、《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公路工程施工招標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為明確雙方在施工過程中的權利和義務,經雙方就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茲共同遵守。
一、工程內容
1、拆除磚體圍牆4
1、拆除廢舊欄杆19
7.072拆除文化石46
3.72
2.
2、新砌築圍牆10
6.22
3、抹灰75
8.92
2、外牆漆35
9.48
2、新建欄杆11
7.55
2、新貼文化石23
8.84
2、防盜刺網44
1.4圍牆燈18盞、更換電線240、更換線管80。
二、以下文件是本協議書的組成部分,其優先次序如下:
1、中標通知書;
2、合同協議書;
3、合同條件;
4、施工規範;
5、圖紙(或施工説明書),以上各文件是作為説明的,若出現含糊或異議,則由業主作出解釋或校正。
三、工程期限
1、本合同工程的施工期為90天;
2、如遇下列情況,經雙方簽訂補充協議,工期作相應順延;
3、遇到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而影響工期;
4、因重大設計變更而增加工程項目;
四、工程合同造價
1、工程總造價為:210000.00元人民幣(大寫:貳拾壹萬元整
;
2、如遇下列情況,經雙方簽訂補充協議,合同總價應作相應調整:
A、因設計變更;
B、如增加工程項目另行計算。
五、材料 工程所用材料應符合國家相關規範規定。
六、工程質量和檢查驗收
1、乙方必須嚴格按照施工圖紙、説明文件和國家頒發的有關規範、規程進行作業及驗收。
2、工程竣工後,乙方應發出竣工通知書,經雙方協商確定驗收日期,組織有關人員進行質量驗收。
3、工程質量要求達到合格工程,
七、雙方的負責事項
1、甲方:
(1)甲方提供臨時用水用電,
(2)按本合同規定向承包方支付工程款;
(3)協助乙方調解在施工過程中與界外的糾紛。
2、乙方:
(1)應嚴格執行工程施工規範以及安全操作規程,加強易燃易爆物品管理,嚴禁違章作業或冒險蠻幹。施工期間的安全事故一切責任由乙方負責。
(2)嚴格按照施工圖(施工説明)與規範進行施工,確保工程質量;按合同規定的工程期限如期竣工,並按投標書確定的施工計劃實施,如未按計劃實施則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其損失概由乙方負責;
(3)嚴禁轉包給任何單位或個人,一旦發現轉包,立即終止本合同,其損失概由乙方負責。
(4)在合同規定的保修期內,對屬乙方責任的質量問題,負責無償返工修復。
八、工程價款的支付 簽訂合同後甲方向乙方支付預付款 %;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甲方在一個月內支付剩餘的尾款。
九、爭議的解決方式 在本合同執行過程中,如雙方發生爭議或糾紛不能協商一致時,應由上級行政管理部門調解。調解不成時。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十、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十
一、本合同正本四份,雙方各執二份。 發
包
方:
承
包
方:代
理
人:
代
理
人: 開
户
行:
開
户
行: 户名:
户名: 帳號:
帳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築工程業主支付擔保合同範文 篇15
合同編號:__________
委託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服務方:__________建設工程質量檢測中心(以下簡稱乙方)
項目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甲方委託,對甲方的工程材料來樣及其他建築實體工程檢測事宜進行檢測。乙方根據國家規範和甲方的檢測要求,予以科學、公正、準確、高效地進行檢測,並按照客觀的數據出具報告。為明確雙方責任,經雙方經友好磋商,就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工程概況
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施工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施工單位項目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檢測報告提交對象: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報建面積: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二、檢測服務範圍及時間
見證取樣檢測:1、水泥物理力學性能檢測;2、鋼筋(含焊接及機械連接)力學性能檢測;3、建築用砂常規檢測;4、建築用卵石、碎石常規檢測;5、砼強度檢驗;6、砂漿強度檢驗;7、簡易土工試驗;8、摻和料(粉煤灰)檢驗;9、瀝青檢驗;10、防水卷材檢驗;11、牆體材料(強度)檢測
主體結構檢測:1、回彈法檢測混凝土抗壓強度檢測;2、砼保護層厚度(鋼筋掃描)檢測;3、砼樓板厚度檢測;4、砌體基本力學性能檢測
説明:因施工質量、試件製作等原因產生的各類現場實體檢測甲方另行委託,費用按實計算。
三、合同單價
1、本合同按單項(或工程平方米費用包乾方式)進行收費核算;
2、本次各項檢測費用合計約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小寫)_______元。
四、付款方式
1、甲方需在檢測前預付總檢測費用的____%-____%預付金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小寫)_______元。
2、其他的付款方式如下
主體工程結束付_______整,剩餘款項所有報告全部提交一次性結清。
五、相關權利和義務
甲方義務
1、工程開工後,凡建設過程發生的相關檢測均委託乙方進行。
2、定期與乙方確認工程進度,並根據付款條件支付相應檢測費用。
甲方權利
1、對在建工程的各類檢測數據有知情權,協議執行過程,可隨時查詢。
2、從乙方獲取工程檢測諮詢服務的權利。
乙方義務
1、根據相關標準及甲方要求,在承諾期限內完成檢測任務,提供檢測報告。
2、對發現的重大質量問題(如水泥安定性不合格、實際檢測結果不足設計要求等),及時向甲方通報。
3、做好相關服務工作,特殊項目檢測(或乙方檢測能力以外的項目),分包前應將分包單位情況通報甲方徵得甲方同意後進行分包(費用另計)。
4、提供檢測諮詢服務,指導甲方抽樣送檢工作。
乙方權利
根據相應服務內容收取檢測費用。
六、檢測標準
1、甲方明確檢測標準(可以是國家標準、行業標準或企業標準)情況下,按甲方指定標準進行檢測。
2、甲方未明確檢測標準,按工程施工驗收規定的標準執行。
3、各類標準執行優先等級:國家標準>行業標準>企業標準。
八、本委託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簽字蓋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簽字蓋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築工程業主支付擔保合同範文 篇16
甲方(建設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施工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建築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房屋建築工程質量保修辦法》,經雙方協商一致,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全稱)簽定工程質量合同書。
第一條 工程質量保修範圍和內容
乙方在質量保修期內,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管理規定和雙方約定,承擔本工程保修責任。
質量保修範圍包括地基基礎工程、主體結構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廚、衞房間和外牆的防滲漏,供熱與供冷系統,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設備安裝和裝修工程,以及雙方約定的其他項目。
具體保修的內容,雙方約定如下:
乙方負責施工的所有工程項目,如出現施工質量缺陷或施工質量隱患,乙方必須履行保修義務,特別是出現以下情形(不在乙方承包範圍的項目除外)時:
1、樓地面、屋面、牆面滲漏水;
2、煙道、排氣孔道、風道和設備管道等管道不通或泄露;
3、樓地面沉陷、空鼓、開裂、起沙;
4、內外牆及頂棚抹灰、油漆等裝飾面及結合層開裂、脱落,或牆面起鹼脱皮;
5、門窗變形、門窗五金配件及門鎖損壞、開啟關閉不靈或縫隙超過規範規定及滲漏水等;
6、廚房、衞生間地面泛水倒坡積水;陽台、露台、走廊、屋面倒坡積水;
7、廚房、衞生間等有防水要求的部位滲漏水;
8、室內外上下水管道及其他管道滲漏水、堵塞;
9、強弱電系統不能正常使用,電氣設備及開關、插座故障,線路漏電、短路;
10、鋼筋砼、磚石砌體結構及其他承重結構出現變形裂縫;
11、施工產生的其他質量缺陷。
第二條 質量保修期
雙方根據《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及《房屋建築工程質量保修辦法》有關規定,約定本工程的最低質量保修期如下:
1、地基基礎工程和主體結構工程為設計文件規定的該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衞生間、房間和外牆面的防滲漏為________年;
3、裝修工程為________年;
4、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設備安裝工程為________年;
5、住宅小區內的給排水設施、道路等配套工程為________年;
6、其他項目保修期約定如下:
其他項目的保修期為________年。
質量保修期自如下規定日期起計算:
1、質量保修期限在工程取得竣工驗收備案證明、乙方將竣工檔案、竣工工程全部移交給甲方的次日起算(以雙方的交接記錄為依據);
2、若工程移交給甲方時還存在質量問題且乙方選擇自行進行整改時,則該工程的質量保修期自全部質量問題整改合格的次日起算(以包括甲方在內的有關方簽署的驗收合格書面文件為依據);若乙方書面委託甲方整改、維修並同意所需費用按市場行情進行結算、從乙方預留於甲方的質量保脩金中支付時,則以甲方同意接受乙方委託並代為整改、維修後,經甲方及監理單位共同簽署驗收合格書面文件次日起算。
第三條 質量保修責任
1、屬於保修範圍、內容的項目,乙方應當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按本保修書第五條規定立即派人保修,並在本保修書第六條保修時限要求的時間內完成保修。
乙方不在約定時限內派人保修的,甲方可以委託他人維修,維修費用從預留於甲方的質量保脩金中抵扣。
2、發生緊急搶修事故的,乙方接到事故通知後,應立即到達事故現場搶修。
3、對於涉及結構安全的質量問題,應當按照《房屋建築工程質量保修辦法》的規定,立即向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報告,採取安全防範措施;由原設計單位或者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設計單位提出保修方案,乙方實施保修。
4、在保修期限內,因乙方原因導致的工程質量缺陷造成房屋所有人、使用人或第三方人身、財產損害的,乙方應承擔相應的經濟與法律責任。
如因房屋所有人、使用人或第三人向甲方索賠而使甲方遭受損失,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
5、因乙方未按有關規定和本合同約定及時履行保修義務而造成新的人身、財產損害,乙方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6、非乙方原因造成的質量缺陷,乙方在履行保修義務後,有權就所發生的費用向責任方追償。
因設計方面的原因造成的,相關責任由設計單位承擔;因建築材料、構配件和設備質量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如屬乙方採購的,或由甲方採購而乙方不按規定進行檢驗用於工程的,相關責任由乙方自負;如屬甲方採購,乙方曾提出質量異議而甲方未經鑑定合格堅持使用的,相關責任由甲方承擔。
7、在本保修書規定的各分部分項(除地基基礎、主體結構外)保修期限屆滿後,如因乙方未按國家有關規定、標準和設計要求施工或採購、使用不合格材料、構配件和設備所造成的質量缺陷,導致影響該工程的使用功能或房屋使用年限的,乙方應承擔相應責任。
8、由於乙方原因造成的工程質量缺陷致使甲方遭受房屋消費者退房或換房等損失的,乙方應賠償甲方的全部損失。
9、若因乙方原因造成業主索賠的,甲方同意乙方其指定的工程保修負責人作為代理人,在接到甲方電話通知後配合甲方與業主協商解決。
因解決該索賠問題而由該工程保修負責人簽署的文件、協議對乙方具有法律效力,乙方同意承擔相應的法律後果。
若乙方委託的工程保修負責人未按甲方的要求配合甲方進行協商處理的,則乙方同意委託甲方全權處理補償事宜,乙方與業主簽訂的補償協議書對乙方具有法律效力,其項下約定的補償金由乙方承擔,並授權甲方直接從乙方預留的質量保脩金中扣付。
第四條 質量保脩金的支付與返還
1、本工程雙方約定乙方向甲方支付工程總價款________%的工程質量保脩金,質量保脩金在辦理竣工結算時支付,且質量保脩金預留期間不計息。
2、自第二條規定的質量保修期開始計算之日起滿二年時,甲方應將預留保脩金餘額的________%返還乙方;本保修書約定的防水工程保修期滿時,甲方應將預留的保脩金餘額返還乙方。
3、甲方在根據本條第2款規定的各保修期限滿後將預留的保脩金返還承包人前,甲乙雙方應共同對該工程的質量進行全面回訪,在確定無質量缺陷後甲方才將保脩金返還。
4、甲方在返還保脩金時,有權將應由乙方承擔但已由甲方墊付的款項從中直接予以抵扣,如保脩金餘額不足以抵扣,乙方須在接到甲方書面通知後10日內償付甲方,否則,每逾期一日,乙方應按應付款項的萬分之________向甲方支付滯納金。
5、自本條規定的保脩金返還之日起14日內,乙方應憑相關證明文件到甲方處辦理保脩金返還手續,因乙方原因逾期辦理的,保脩金在逾期返還期間不計利息。
第五條 保修程序
1、工程竣工前,乙方應將其指定的工程保修負責人姓名、聯繫電話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如甲方在工程竣工時仍未收到乙方的通知,則乙方同意指定該工程項目經理
__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為保修負責人。
2、乙方指定的工程保修負責人的聯繫電話應隨時保持暢通,如保修負責人或聯繫電話發生變動,乙方應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有關變更在甲方收到乙方的通知之日正式生效。
3、當發生質量投訴時,甲方可按乙方提供的聯繫電話通知乙方指定的工程保修負責人,該保修負責人應於接到電話通知時起,24小時內到甲方處領取《工程保修通知單》,該電話通知以甲方處留存的電話通知記錄為準。
逾期未來領取,或電話通知時該保修負責人的聯繫電話無法接通,為了避免各方損失擴大化,乙方同意由甲方另行委託其他施工單位維修,所發生的費用及代辦費按本條第3款規定從乙方預留於甲方處的質量保脩金中扣付。
4、乙方領取《工程保修通知單》後應妥善保管,並在完成保修經住户簽名確認後作為已履行保修義務的依據立即交回甲方。
否則,視為乙方未履行保修義務,甲方有權按照返修內容估算返修費用及代辦費,並按本條第3款規定從乙方預留的質量保脩金中扣付;如乙方履行了保修義務而住户無正當理由不在《工程保修通知單》上簽名確認,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經甲方簽章確認後,可認定為乙方已履行了保修義務。
5、經甲方組織驗收合格,質量保修問題方視為處理妥當。
如經驗收不合格,甲方有權另聘其他施工單位進行維修,有關維修費用的承擔按照本條第3款規定執行。
第六條 保修時限(自乙方領取《工程保修通知單》之日起算)
1、樓地面、屋面、牆體滲漏水為________天;
2、樓地面坪沉陷、空鼓、開裂、起砂的為________天;
3、內外牆及頂棚抹灰、面磚、牆紙、油漆等飾面及結合層開裂脱落或牆面起鹼、脱皮的為________天;
4、煙道、排氣孔道、風道和設備管道不通或泄漏的為________天;
5、廁所、廚房陽台、露台、走廊、屋面等倒坡積水的為________天;
6、門窗變形、開啟關閉不靈或縫隙超過規範規定滲漏水及門窗五金配件及門鎖損壞的為________天;
7、室內外上下水道及其它管道滲、漏水或堵塞的1天以內必須完成,剩餘的土建修復工作3天內完成;
8、強弱電系統不能正常使用,電氣設備及開關、插座故障,線路漏電、短路的為1天。
以上時限均以住(用)户配合為前提。
如住(用)户不予配合,乙方應及時告知甲方到場確認,未經甲方確認的,均視為住户已配合。
第七條 其他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建築工程業主支付擔保合同範文 篇17
合同編號:________ 甲方(發包人):_____法人執照號碼: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 地址: 委託代理人:_____ 身份證號:_____聯繫電話:____ 乙方(承包人):____營業執照號碼: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地址: 委託代理人:____身份證號:___聯繫電話:___行業准入證號碼:____ 工程設計師:____身份證號: 施工負責人:____身份證號: 丙方:_____ 社團登記證號碼:____地址: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聯繫電話: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身份證號:______ 合同簽訂地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管理辦法》(建設部第110號令)及其它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室內裝飾裝修工程的特點,三方在平等、自願、友好協商的基礎上,就甲方裝飾裝修工程的有關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1 施工地點:。
1.2 工程裝飾裝修面積:。
1.3 工程户型(以房管局登記備案為準):____。
1.4 施工內容及做法(見附件1:《____省室內裝飾裝修工程施工合同施工項目確認表》、附件2:《____省室內裝飾裝修工程施工合同工程內容和做法一覽表》及附件3:《____省室內裝飾裝修工程施工合同工程施工圖紙》)。
1.5 工程承包方式,經商定採取下列第___種方式:
(1)乙方(承包人)包工、包全部材料(見附件4:《____省室內裝飾裝修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提供裝飾裝修材料、設備明細表》);
(2)乙方(承包人)包工、包部分材料,甲方(發包人)提供其餘部分材料(見附件4及附件5:《____省室內裝飾裝修工程施工合同發包人提供材料、設備明細表》);
(3)乙方(承包人)包工、甲方(發包人)提供全部材料(見附件
5)。
1.6 工程期限: 開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竣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1.7 工程款:本合同工程造價為人民幣____元,金額大寫:____(見附件6:《____省室內裝飾裝修工程施工合同工程報價單》)。 若變更施工內容或材料等,變更部份對應的工程款按實際發生另計。
第二條 工程質量標準
2.1 本工程質量執行國家標準GB50096-1999《住宅設計規範》、GB50327-20《住宅裝飾裝修工程施工規範》、 GB50210-20《建築裝飾裝修工程質量驗收規範》等相關國家和行業標準。
2.2 裝修室內環境污染控制應嚴格執行GB50325-20《民用建築工程室內環境污染控制規範》等相關國家、行業和地方標準。
2.3 其它約定標準(在;是;或;否;對應的;□;中打;√;或填寫其它標準):
(1)GB18883-20《室內空氣質量標準》□是□否執行;
(2)____。
第三條 丙方的責任
3.1 根據甲方的需要,負責組織不少於傢俱備資質的裝飾裝修設計和施工單位為甲方進行工程方案的設計與工程報價,供甲方擇優選擇;若甲方對以上丙方組織的設計和施工單位均不滿意時,丙方有義務再次組織新的設計和施工單位與甲方接洽。在甲方與設計施工單位接洽過程中,丙方可向甲方提供中立的諮詢服務,以協助甲方挑選實用、符合甲方需求的設計和施工方案,並在可能的情況下,爭取設計施工單位的設計。甲方亦可另尋設計單位或自帶設計方案。由甲方與設計單位簽訂《____省室內裝飾裝修工程委託設計合同》,約定具體事宜。
3.2 根據甲方的需要,組織材料供應商為甲方配售建築裝飾材料,同時組織具備資質的檢測實驗室對以上材料進行驗收,確保達到相關國家標準的要求。甲方亦可自行選購材料,並選擇丙方組織的檢測實驗室進行有償驗收。 材料驗收單位為___,具體可參見《____省室內裝飾裝修工程材料委託驗收合同》(合同編號:___)。
3.3 根據甲方的需要,組織具備資質的工程監理單位有償為甲方作工程投資、質量、進度等方面的監理和驗收服務。由監理單位與甲方簽訂《____省室內裝飾裝修工程委託監理合同》,約定具體事宜。 工程監理單位為____,具體可參見《____省室內裝飾裝修工程委託監理合同》(合同編號:_____)。
3.4 根據甲方的需要,在本工程竣工後,組織具備資質的檢測實驗室對室內環境質量進行有償檢測驗收,以確保達到GB50325-20《民用建築工程室內環境污染控制規範》及其它約定標準的要求。丙方保證其所組織的檢測實驗室檢測收費不高於市場平均價。由環境檢測驗收單位與甲方簽訂《____省室內裝飾裝修工程室內環境檢測委託合同》,約定具體事宜。 環境檢測單位為___,具體可參見
建築工程業主支付擔保合同範文 篇18
工程名稱: ____市鼎瑞大廈(研發大樓及公租房項目) 發包方: 四川XX公司 乙 方: 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築水電安裝工程承包協議書 發包方(簡稱甲方): 四川XX公司 承包方(簡稱乙方): 依照《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工程所在轄區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誠實、信用的原則,結合施工現場的具體情況,甲方將該工程: 項目的水電安裝 工程承包給乙方施工,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以下協議條款。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____市鼎瑞大廈(研發大樓及公租房項目) 施工內容:給排水系統,強、弱電系統(弱電只包預埋部分)圖紙範圍內所有室內水電安裝工程,雙包。 結構類型: 工程地點: ____________區土主鎮高一組 二、乙方進場人數(附名冊) 乙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及本協議書中內容的規定,承擔本工程的全部水電安裝工作,並組織進場所需工種人員,相關工種、特殊工種必須持上崗證書,無關人員不得進駐現場。 三、工期進度要求
(一)開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總(日曆)工期: 個月
(三)具體工期與作業內容,必須遵照甲方制定的進度節點完成施工。 四、承包方式與範圍
(一)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質量、包輔材、包工具、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 。
(二)承包範圍:
1.給排水系統,強、弱電系統(弱電只包預埋部分)。圖紙範圍內的所有室內的水電安裝工程(包工包料)。
2.乙方負責現場所有臨時水電的安裝工作。
3.夜間施工乙方必須派專人值班(不補任何加班費)。 4.弱電系統:水電開槽、布管、穿線、埋盒,所有水電施工過程的垃圾清運., 水電施工的穿牆、打孔、切割 .開關面板和燈口安裝
(三)計價方式: 1﹑採用可調價格合同,合同價款調整方法:
a、_按定額計價方式計價:按《建設工程工程量計價定額》《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範GB50500-20》以及相關計價文件,按一類工程取費,缺項部分套用相似或相近定額項目,無定額及相近可套項目,參考市場價格。
b、施工期間頒發新定額或出台有關政策性文件、規定、辦法,則按有關政策性文件執行 2﹑水電材料及輔材按施工期間內每月的《四川建設工程造價信息》中對應材料價格作為最終結算價格。 3﹑人工調差按總承包合同執行。
4、甲方按照水電安裝工程總造價下浮14%支付給乙方(下浮14%包括税金及相關的所有管理費用)。所有材料税務發票由甲方負責。
5、簽證部分,甲方按照實際簽證支付給乙方,扣除提留部份税金。
6、材料送檢費用由乙方負責,一切資料由乙方做,包括交驗收各項費用。
7、所有材料嚴格按圖紙要求,指定產品不能變動。
8、工地內臨水臨電由乙方施工,所有材料及人工工資由甲方提供。 五、工程要求: 甲方提前提供完整的藍圖及藍圖電子版,及施工用水用電。
(一)質量要求:按9002質量標準和工程質量驗收標準組織施工。
1.必須具備承包工作範圍相應的工程技術和組織管理能力,能夠獨立履行相應的現場管理職責,施工人員也必須具備相應的資質、操作證和上崗證。
2.乙方必須依據國家有關規範和標準,按照設計圖紙(含書面通知)和施工組織設計要求進行施工,工程驗收每個部分必須合格,通過備案並達到合格標準。
3.乙方必須積極配合甲方,如實做好工程施工過程的記錄,並接受甲方的質量檢查及現場簽證和各種試驗。
4.對檢出的不合格品(項),乙方必須無條件地進行及時整改,直至通過質量檢驗達到要求。
5.乙方必須負責對半成品及成品進行切實有效的保護,其保護措施須事先報經甲方認可,以保證產品的交驗質量。
6.乙方必須配備相應的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若因乙方技術不到位或對圖紙理解造成的錯誤,遺漏及返工。乙方除承擔工程款和工期外,還應賠償相應的材料費。
7.對在管理進度質量安全文明施工等方面嚴重不足或經建設單位、監理、甲方管理人員提出整改而未整改者進行相應的經濟處罰,嚴重者清退出場。
8.保修期為________年。
(二)工期要求
1、乙方必須按甲方制定的進度計劃組織施工,乙方接受監理單位、建設方及甲方工程施工管理人員對進度的檢查、整改、監督;工程實際進度與施工進度計劃不符時,乙方應按建設方、監理工程師或甲方的要求提出整改措施,經確認後執行。
2、工期延誤
(1)乙方在施工中要積極主動施工,預埋線管不單獨安排時間,鋼筋安 裝完工時水電的預埋也必須完工。
(2)如因乙方自身原因延誤工期,一切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
(3)如甲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誤,一切損失由甲方承擔,並工期順延。
(三)成本控制要求
1.乙方必須科學管理、合理施工,避免窩工現象發生;努力提高工效,履行節水,節電、節材料等原則。
2.各種工程材料必須實行限額領料,乙方超耗部分及因乙方返工造成浪費和因返工延誤的工程損失全部由乙方承擔。
3.乙方如用到甲方的材料必須經甲方同意簽字方可領用。
4.乙方領出的材料如出現丟失或損壞,乙方雙倍賠償。
5. 乙方必須遵守甲方材料的管理制度。
(四)安全施工要求
1.甲方對乙方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及安全教育。
2.乙方必須遵守執行安全生產法規、條例、規章、操作規程,嚴格按“一標三規範”要求組織施工檢查。
3.乙方必須對所屬員工進行安全教育,未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和安全教育不得上崗操作,更不得違章指揮、違章作業。
4.乙方做好勞動保護工作,按國家有關規定為其操作層人員繳納意外傷害保險,且回執單上交甲方備案。
5.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所發生的(包括由乙方原因造成的人員)工傷、死亡、病殘按勞動部辦公廳《關於如何確認臨時用工主體的覆函》規定辦理,均由乙方負全部責任責,甲方不予承擔
建築工程業主支付擔保合同範文 篇19
買方:
賣方:
買賣雙方於 年 月 日簽訂 之 (合同編號:_ __)(以下簡稱原合同)。經買賣雙方友好協商,現就增值税專用發票有關事項,訂立本補充協議。
一、合同價款:原合同價為:人民幣 (¥ 元),上述價款均為含税價。
二、貨款支付類型:分期付款,付款具體以貨物送達後,買方簽收及原合同約定為準。
三、貨款支付方式:銀行轉賬
四、付款時間:賣方送達增值税專用發票給買方後的15個工作日內。
五、發票類型為:增值税專用發票,其中發票税率 17 % 。
六、發票開具時間:買方確認付款前的5個工作日內。
七、提供增值税發票時間:賣方開出增值税專用發票後的3個工作日內送達買方財務部。
八、買賣雙方開票信息:詳見下表,增值税發票信息必須與下表一致,否則為不合規發票。
合同雙方買方賣方單位名稱(全稱)納税人性質單位納税人識別號單位公司註冊地址單位聯繫人聯繫方式身份證號碼銀行開户行帳號注:取得增值税專用發票後應保持平整,不得折壓和出現污點。
九、付款條件:
①買方支付的前提是收到建設單位相應的工程款。由於建設單位工程款支付不及時造成的本工程採購貨款支付不到位,賣方應積極配合買方向建設單位追收工程款,並應充分理解和不追究買方任何經濟、法律責任,不提起訴訟。
②按國家針對增值税的四流合一(合同流、物流、發票流、資金流)徵管稽查體系要求,賣方在向買方申請付款前,須向買方提供實際貨物交付的物流單據,且物流單據的貨物名稱與累計數量總額與發票一致,發票信息中的收付款單位與合同一致,發票金額與物流單據的貨物金額一致,資金流向與合同、發票信息一致。具備上述條件後,買方才可付款,賣方無異議。
十、其他約定:
①賣方如不能按合同約定時間向買方開具兼提供增值税專用發票的,賣方向買方支付等同發票税額的違約金。
②賣方因增值税專用發票逾期等原因送達買方,若導致買方不能及時足額抵扣進項税,賣方向買方賠償損失。
③賣方開具的增值税發票不規範,不合法或涉嫌虛開,除要承擔賠償買方損失責任外,賣方仍需履行向買方開具規範、合法可抵扣進項税的增值税專用發票,買方保留追究的權力。
④賣方的發票作廢前須提前書面通知買方,否則除要承擔賠償買方損失責任外,還要承擔税局處罰的1.5倍款項,買方保留追究的權力。
⑤賣方聲明並承諾原合同中發往買方的貨物的發貨人是賣方的長期合作的貨源供應商。
十一、本協議作為原合同的補充,與原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與原合同不一致的,以本補充協議為準。
十二、本協議正本一式肆份,買方執叁份,賣方執壹份。本協議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買方(公章):
簽約代表:
日期:
賣方(公章):
簽約代表:
日期:
建築工程業主支付擔保合同範文 篇20
甲方:
乙方:
甲方將位於望川樓舊房改建工程四層樓房交給乙方承建,經雙方協商約定以下條款:
一、建築方式:由乙方包工包料具體實施修建。
二、工程造價:四層建築面積大約700平方米,每平方米430元,工程預算總造價30萬元(工程決算時按實際面積計算)。拆舊房的材料全部歸乙方所有,能用的材料全用上房。
三、建設工期:建築時間以20xx年3月 日起至20xx年7月 日,共計四個月,下雨天等特殊情況除外。
四、施工要求:修建樓房為四層,上面 大紅瓦,由甲方提供修建樣式(圖紙),乙方具體施工,施工具體如下:
1、地基按甲方要求打地樑,地樑鋼筋外牆,主筋下面3根φ16螺紋,上面3根φ14螺紋(每根鋼筋補差價20元),外牆 37cm厚牆,內牆為24cm厚牆,上面2根φ14螺紋,下面2根φ16螺紋,地樑高度為30cm。兩道圈樑,圈樑鋼筋為φ12螺紋,高度為24cm。如果每增加一道圈樑,補差價一萬元(按米算,每米130元計算)。
2、院內前牆貼瓷磚(每磚瓷磚為0.6元),外牆水泥砂漿勾縫,室內牆石灰抹牆,白灰膏抹光。鋪地板磚(每磚為5元),如果用好的,另外補差價。
3、不包括水、暖、電,上、下水道,室內防瓷塗料等建築工程
4、窗户用塑鋼窗(五羊料),門為木門。
5、檁條為φ14大,脊檁為φ16大,柵板3cm下線,24cm厚,7路檁條。
五、付款方式:甲方根據乙方的工作量分期付款。即工人進入工地後,先拆除舊房,甲方付款一萬元,打地樑買鋼筋,付總造價的15%,上一層板付15%,二層15%,三層15%,四層15%,瓦好瓦後,主體完成付總造價的75%,裝飾時按工程進度付款,工程結束後付總造價的95%,剩餘5%經甲方驗收合格後,結算其餘的全部價款。
六、乙方進入工地後,由甲方保證水、電、路三通,並負責協助乙方。
七、乙方在施工中,一定要注意安全,如發生人員傷亡事故,由乙方全部負責,與甲方無關。
八、此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以作憑證,此合同經雙方簽字後生效。
九、工程完工後,驗收合格,款項結清,此合同作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築工程業主支付擔保合同範文 篇21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據甲方的需求,並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甲方的醫院管理信息系統(以下簡稱_______系統)的應用軟件工程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適用法律
1.1 本合同適用法律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技術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軟件保護條例》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有關國家法律法規。
1.2 上述文件時間有不一致時,以日期在後的文件為準。
第二條 合同範圍
2.1 乙方負責完成甲方的_______軟件系統。涵蓋的範圍_______系統軟件安裝、調試和對整個_______系統的技術支持、服務與培訓等工作。
2.2 產品內容(價格見附頁)
第三條 責任和義務
3.1 雙方共同責任 嚴格根據本協議實施本項目的內容,並協商解決合作中出現的有爭議的問題。
3.2 甲方的責任和義務
3.
2.1 按本合同的付款條款支付所需款項。
3.
2.2 負責項目中的領導、組織和協調工作。
3.
2.3 提供場地、人員、相關設備、必要的文檔資料和數據,協助乙方做好_______系統的實施工作,並且甲方運行用友醫院管理信息系統的設備環境,應滿足軟件對運行環境的基本要求。
3.
2.4 試運行結束後______天內,組織人員和乙方人員一起組成驗收小組,並安排場地和設備,進行_______軟件試運行的驗收工作。
3.
2.5 a.甲方定期做好系統數據備份,並對備份數據進行妥善保管。 b.甲方在應用過程中發現軟件出現異常,應及時與乙方取得聯繫,並記錄當前故障現象,便於乙方作出診斷。 c.甲方在乙方服務人員服務完成後,配合檢查軟件系統運行是否正常,並在現場服務請求單上簽字確認。
3.3 乙方的責任和義務
3.
3.1 按照本合同所規定的時間完成甲方相關人員的培訓和_______系統軟件安裝、調試及數據初始化,並與甲方一起組成驗收小組進行驗收。
3.
3.2 對甲方_______進行________年內的軟件升級、服務、培訓、技術支持。
3.
3.3 無償向甲方提供相應的軟件使用文檔,包括《操作手冊》,並保證上述文檔的清晰、完整和正確。
3.
3.4 乙方對甲方在使用用友軟件過程中,因設備故障、操作失誤等造成的數據丟失、利潤或營業額損失或費用增加,以及因不按正常操作規範使用軟件或軟件被盜、損失、損毀、誤用所造成的損失不負責任。
第四條 版權
4.1 乙方擁有本_______系統軟件的版權(即著作權)。
4.2 甲方擁有本_______系統軟件在本醫院(______________醫院)內部的使用權。
4.3 甲方應尊重從乙方購置的應用軟件的註冊版權,遵守國家《計算機軟件保護條例》有關規定,不得以任何形式再次轉讓、租賃該軟件,並不得以任何形式或手段解密該軟件。
第五條 技術指標
5.1 ___________信息管理軟件______________。
5.2 本系統基於___________結構。
5.3 乙方向甲方提交的文檔應齊全、正確和可讀性強。
5.4 應用軟件的聯機幫助應清晰可讀,系統錯誤信息應清晰明瞭,界面應友好,並易於操作和維護。
5.5 本系統應充分考慮到今後的擴充和升級,應具有良好的開放性和可擴充性。
5.6 本系統應具有可靠的安全和保密機制,以確保數據完整、安全和不被非法用户登錄。
第六條 交付計劃
6.1 軟件培訓___________天
6.2 系統安裝____________天
6.3 軟件調試_____________天
6.4 系統初始化__________天
第七條 費用及支付方式
7.1 費用
7.
1.1 本合同所述價格均為人民幣含税價。
7.
1.2 本合同所述用友醫院信息管理系統(_______)金額總計為人民幣_________元。
7.
1.3 乙方培訓用户方人員,培訓地點:甲方所在地。
7.
1.4 自應用軟件通過驗收之日起,________年內乙方負責應用軟件的升級、系統維護和技術支持。
7.2 支付方式
7.
2.1 甲方將以轉帳支票或信匯、等銀行託收的方式向乙方支付。
7.
2.2 合同生效後,由乙方開始_______軟件的實施工作,當乙方軟件安裝、調試完畢後,甲方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全部軟件款, (人民幣)______元。
第八條 服務與技術支持
8.1 操作人員培訓
8.
1.1 培訓時間為______天。
8.
1.2 培訓地點:甲方所在地
8.
1.3 培訓內容:_______系統軟件的使用。
8.2 系統實施
8.
2.1 _______系統軟件安裝:指_______系統軟件交付甲方後,軟件的安裝、調試及系統環境的設置等,包括:服務器操作系統設置、網絡環境設置、數據庫系統環境設置、客户機操作系統設置、網絡協議設置、應用程序的安裝、調試及參數設置。
8.
2.2 _______系統設置:包括應用項目、基礎數據的設置(指導)。
8.
2.3 初始數據錄入:協助並規範甲方人員進行初始數據的錄入和轉入。
8.3 系統維護
8.
3.1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為保證本系統正常運行的現場系統維護項目包括: --應用軟件在運行中的故障帶來的排錯工作。 --應用軟件與系統軟件及數據庫系統適配帶來的調整工作。 --甲方非正常操作帶來的系統及數據的修復工作。
8.4 系統升級
8.
4.1 系統升級指由乙方開發技術更新、應用系統升級或原有模塊新功能的增加、補充帶來的軟件版本升級,由乙方向甲方提供。
8.
4.2 系統如有重大變更由雙方具體協商後另行簽署協議。
8.5 技術支持及服務
8.
5.1 ________年服務期滿後,乙方將向甲方收取服務費,收費標準為每年收取軟件合同價的______%,或每次上門服務收取服務費______元人民幣,又或甲方向乙方購買服務卡(金卡:______元______次______小時響應、銀卡:______元______次______小時響應、銅卡:______元______次______小時響應)。甲方可根據具體情況選擇適合的服務方式。
8.
5.2 乙方通過以下方式為甲方提供技術支持及服務: --熱線電話:______、 傳真:______
8.
5.3 乙方的服務承諾: a.乙方接到甲方通過電話、信函、傳真、電子郵件、網上提交等方式提出關於用友_______軟件的服務請求後,在24小時內給予響應並提供服務。 b.乙方提供給甲方的服務,必須按照合同規定的服務內容進行。
8.
5.4 如因乙方原因,單方解除上述條款,使甲方用友_______系統不能正常運行,應賠償由此帶來的一切損失。
8.
5.5 系統升級及費用:若醫院需要進行不同版本的系統升級,升級費用按軟件合同價的20%收。
第九條 保密原則 項目中所涉及的雙方的內部資料、數據和其他商業信息,未經有關方許可,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形式用於合同之外的目的,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其他方泄露。任何一方泄密,另一方有權追究泄密方的經濟和法律責任。
第十條 轉讓 乙方不得將合同轉讓。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本着真誠合作、相互信賴的原則,根據國家相關的法律、法規,協商解決在本合同執行過程中可能出現的違約糾紛和違約責任。
2)甲方在規定時間內不配合乙方進行_______系統驗收,視同驗收通過。
3)以上應付合同款逾期一個月未付,乙方有權將軟件收回。
4) 違約處理: 甲方沒有按照合同要求履行甲方應承擔的責任,甲方應該承擔由此帶來的相關結果。
5)乙方免責條款:
1.乙方對甲方在使用用友軟件過程中,因設備故障、操作失誤等造成的數據丟失、利潤或營業額損失或費用增加,以及因不按正常操作規範使用軟件或軟件被盜、損失、損毀、誤用所造成的損失不負責任。
2.乙方不承擔因甲方人員進行非法操作、感染病毒、硬件出現故障導致的數據混亂、丟失責任。
3.乙方有權拒絕甲方提出的合同規定之外的服務請求。
第十二條 爭議與仲裁 甲乙雙方如對合同條款規定的理解有歧義,或者對與合同有關的事項發生爭議,雙方應本着友好合作的精神進行協商。協商不能解決時,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可向國家規定的仲裁機構申請調解或仲裁,任何一方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三條 不可抗力 1
3.1 不可抗力的內容按我國有關規定條款執行 1
3.2 不可抗力對合同雙方均適用。在合同生效後,如果發生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合同時,則由事故發生一方,取得公證機關的不能履行或不能全部履行或延期履行本合同的證明,甲乙雙方可憑此證明解除全部或部分相關責任。
第十四條 合同變更、補充及終止 1
4.1 本合同自雙方簽定之日起生效,如果雙方均未發出書面終止通知,則合同自動延續。 1
4.2 本合同為雙方的最終合同,未經雙方書面同意,不得對此作任何修改。如有未盡事宜,經雙方書面同意後,可簽訂書面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同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條 合同效力 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執貳份,乙方執壹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條 合同有效期和效用性
1.本合同須雙方簽字並加蓋公章或合同章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的有效性不因雙方代表的職務變換、工作變更、工作調動等情況而受到任何影響;本合同的有效性不因雙方法人的變更而受到任何影響;本合同的有效性不因雙方單位名稱的改變而受任何影響。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負責人: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辦人:_______________ 甲方單位(蓋章)__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負責人: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辦人:_______________ 乙方單位(蓋章)__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 附頁:(略
建築工程業主支付擔保合同範文 篇22
發包人(全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全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建設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羣體工程應附承包人承攬工程項目一覽表
工程立項批准文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資金來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承包範圍
承包範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合同工期
開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竣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工期總日曆天數__________天。
四、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標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合同價款
金額(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幣)
(小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六、組成合同的文件
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協議書
2、中標通知書
3、投標書及其附件
4、本合同專用條款
5、本合同通用條款
6、標準、規範及有關技術文件
7、圖紙
8、工程量清單
9、工程報價單或預算書
雙方有關工程的洽商、變更等書面協議或文件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七、本協議書中有關詞語含義與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條款》中分別賦予它們的定義相同。
八、承包人向發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進行施工、竣工並在質量保修期內承擔工程質量保修責任。
九、發包人向承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價款及其他應當支付的款項。
十、合同生效
合同訂立時間: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合同訂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雙方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後生效。
發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__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帳號: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
建築工程業主支付擔保合同範文 篇23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 發包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資質等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使用説明
一、本合同適用於在____市行政區域內施工的新建、改建、擴建的公用設施、寫字樓、娛樂場所、飯店、酒樓、商場、車船、飛機等非家庭居室的裝飾裝修工程及其他環境藝術裝飾裝修工程。承包人具有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核發的營業執照與行業主管部門核發的施工企業資質等級證書。
二、按照《招標投標法》採用招投標方式確定承包人的,合同依照中標文件要求執行,但中標書內容、工程圖紙、招投標合同條款、技術規範和承諾書,有與《民法典》相悖之處的,以《民法典》規定為準。 發包人(甲方):(全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乙方):(全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及其他有關規定,遵循平等、自願、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甲乙雙方就本裝飾裝修工程施工的發包與承包事項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1.工程概況
1.1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 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 工程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4 承包範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5 承包方式: □乙方包工、包全部料 □乙方包工、包部分料(見附件) □乙方只包工
1.6 工程結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7 裝飾裝修施工面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質量
2.1 本工程質量達到國家、北京或專業的質量檢驗標準、設計標準或雙方約定的其他標準。
2.2 國家、北京或專業標準:《民用建築工程室內環境污染控制規範》(gb50325-)
2.3 約定標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期
3.1 總工期:____日(為日曆工期,幷包括法定節假日)。
3.2 開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3.3 竣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3.4 延期開工:乙方不能按期開工的,提前____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如甲方____日內未做出答覆的,視為同意延期開工,具體開工日期將另行約定。如甲方不同意延期開工的,則工期不順延;如因甲方原因需延期開工的,徵得乙方同意,由此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並相順延工期。
3.5 暫停施工(停工):甲方要求乙方暫停施工的,在24小時內向乙方提出處理意見,乙方妥善保護已完工工程。如甲方未能按時提出處理意見的,乙方可繼續施工,由此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乙方要求復工的,甲方在12小時內予以答覆。甲方未能按時答覆的,乙方可自行復工。
3.6 工期順延
3.
6.1 發生以下情況的,工期順延,乙方不承擔責任:
(1)甲方未能按合同約定提供開工條件的。
(2)工程量增加、設計變更的。
(3)甲方未按時驗收隱蔽工程的。
(4)甲方未按時供合同約定的材料和設備的。
(5)____日內由於非乙方原因停水停電累計8小時以上不能施工的。
(6)甲方未按時支付工程款的。
(7)因甲方或甲方代表堅持錯誤指令而導致工期延誤的。
(8)不可抗力和其他非乙方原因造成停工的。
3.
6.2 出現以上情況時,乙方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因乙方原因導致工期延誤的,由乙方承擔責任,工期不順延。
3.7 工期提前
3.
7.1 提前竣工的條件是採取可行的新技術措施,任何違反工藝標準、偷工減料等行為不得作為提前竣工的手段。雙方簽訂提前竣工協議,且甲方在____日內批准乙方修訂的進度計劃及新技術措施,併為趕工提供必要的條件。
3.
7.2 提前竣工協議包含以下內容:
(1)提前的時間。
(2)乙方採取的技術措施。
(3)甲方為實行新技術措施提供的`條件。
(4)實行新技術措施增加的費用。
4.設計
4.1 設計圖紙及技術文件的提供方式 □由甲方於開工____日前向乙方提供滿足施工需要的設計圖紙及技術文件。 □由乙方於開工____日前提供滿足施工需要的設計圖紙及技術文件送甲方審批,甲方於____日內審批完畢並交還乙方。 □由甲方委託的專業設計公司於開工____日前向乙方提供滿足施工需要的設計圖紙及技術文件。
4.2 設計變更
4.
2.1 甲方要求變更設計時,在該分部或分項工程施工____日前通知乙方。乙方立即停止對涉及部分的施工及準備活動。
4.
2.2 由於設計變更造成乙方材料積壓,由甲方負責處理並承擔相損失。
4.
2.3 已完工程設計變更造成乙方返工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4.
2.4 設計變更由甲方代表辦理洽商確認手續,乙方變更施工進度計劃,送甲方批准,同時調整工程價款。
4.
2.5 涉及設計變更的,設計圖紙提供方給出變更設計圖紙及材料樣品,以作計價及施工依據。
5.工程價款
5.1 本工程價款: □招標工程以中標價為準。(附中標通知書) □非招標工程以審定的工程預(概)算書為準。
5.2 本工程價款總計:人民幣 ____________元,_______元。
5.3 本工程價款可在出現下列情況時調整:
(1)甲方確認的工程量增減。
(2)甲方確認的設計變更或工程洽商。
(3)符合“
3.
6.1”約定的其他工期順延條件之一的。
(4)雙方約定的其他增減或調整。
5.4 工程價款支付
5.
4.1 預付款為工程總價的____%,支付時間為________________。甲方未按約定支付預付款的,乙方可書面通知甲方,如甲方在接到通知後____日內仍不能支付,乙方可延期開工。
5.
4.2 工程進度款
5.
4.
2.1 乙方在每月____日向甲方提交已完工程量報告及相關質量驗收記錄,甲方在____日內會同乙方核實計量並檢驗工程質量。乙方無故不參加計量及質量驗收的,甲方計量視為有效並作為工程款支付依據;甲方逾期未作計量及質量驗收的,從第____日起乙方計量視為有效並作為工程款支付依據。
5.
4.
2.2 工程進度款的撥付包括洽商款項(如設計變更、工程量增加等)。
5.
4.
2.3 乙方未經監理同意超出設計圖自行增加的工程量和因乙方原因返工增加的工程量不予計量。
5.
4.
2.4 經乙方書面同意並明確延期付款日期後,甲方可延期付款;甲方延期付款計算自確認延期____日後起算的付工程款利息(按同期銀行貸款利率計算)。
5.
4.3 工程進度款付至工程總價90%時停止支付,10%尾款待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按雙方約定的方式結清。
6.材料設備供
6.1 本工程由甲方供主要材料設備的,雙方約定編制甲方供材料設備一覽表作為本合同附件,一覽表中準確寫明材料設備的品種、規格、型號、數量、質量等級、提供時間和地點等。
6.2 本工程由乙方採購材料設備的,按照設計説明、施工圖紙和有關技術資料標準要求進行採購,提供材料設備產品的質量、環保合格證明,並對所購材料設備質量負責。
6.3 甲方提供和乙方採購的材料設備按約定到達指定地點前通知對方,雙方對材料、設備進行共同驗收。甲方供材料設備經驗收合格後,移交給乙方管理、使用。
6.4 本工程中的主要材料由雙方選定樣品樣本。樣品樣本經雙方驗收後封存,作為材料供和竣工驗收的實物標準。
6.5 雙方所提供的工程主要材料符合國家質檢總局發佈的《室內裝飾裝修有害物質限量標準》。
7.雙方派駐本工程項目的代表
7.1 甲方派駐本工程項目的代表為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2本工程項目甲方委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依法對工程施工實施監理。 監理工程師: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 職稱:_______________ 註冊證書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3 乙方派駐本工程的項目經理為,是乙方在本工程項目中的代表。
7.4 雙方派駐本工程施工場地的代表,按照本合同約定行使各自派出方的權利,履行派出方的義務。
7.5 甲方代表在授權範圍內向乙方項目經理髮出的任何書面形式的條件和指令,項目經理予執行。
8.雙方權利
8.1 甲方權利
8.
1.1 有權根據工程需要撤換派駐施工場地的代表和監理工程師,但提前____日書面通知乙方。撤換後代表或監理工程師的權責不變。
8.
1.2 有權監督乙方履行各項合同義務。
8.
1.3 有權審批乙方編制的施工進度計劃。
8.
1.4 有權對工程質量、施工進度進行監督,參加材料、設備驗收、隱蔽工程驗收、竣工驗收。
8.2 乙方權利
8.
2.1 有權根據工程需要撤換派駐本工程施工場地的代表,但提前____日書面通知甲方,撤換後代表的權責不變。
8.
2.2 有權監督甲方履行各項合同義務。
8.
2.3 乙方代表認為甲方代表的指令不合理時,有權在收到甲方代表指令後24小時內向甲方代表提出修改指令的書面報告,如甲方代表堅持執行原指令的決定,乙方代表予執行,但由於指令錯誤而發生的費用和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9.雙方義務
9.1 甲方義務
9.
1.1 按約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9.
1.2 辦理施工許可證及其他施工所需的審批證件。
9.
1.3 組織乙方和設計單位進行圖紙會審和技術交底工作。
9.
1.4 提供施工場地,並清除影響施工的障礙物及承擔乙方在不騰空場地條件下施工的相措施費用。
9.
1.5 提供房屋主體結構,水、電、暖風機電設備的技術資料。
9.
1.6 提供施工所需水、電、冬季供暖設備,保證施工期間的需要。
9.
1.7 協調施工場地進行交叉作業的各專業施工單位間的關係,保證工程有序進行。
9.
1.8 嚴格執行國家安全生產和環境保護的有關規定。
9.
1.9 在原有建築物中進行裝飾裝修工程,要保證建築結構的安全,並不得有下列行為:
(1)隨意改動房屋主體和承重結構。
(2)在外牆上開窗、門或擴大原有門窗尺寸,拆除連接陽台門窗的牆體。
(3)增加樓、地面荷載。
(4)破壞地面,層面防水層和拆改熱、暖、燃氣等管道設施。
(5)強令乙方違章作業施工的其他行為。 凡必須涉及以上所列內容的,有涉及改動方案的設計圖紙,並對安全使用性出具書面説明。
9.2 乙方義務
9.
2.1 制定並組織落實施工進度計劃。
9.
2.2 遵守政府有關主管部門對施工場地交通、施工噪音、環境保護和安全生產等管理規定。
9.
2.3 安全施工
9.
2.
3.1 按有關規定,嚴格安全防護和防火措施,並承擔由於管理不善造成的人員及財產損失。非乙方責任造成的損失,由相責任人承擔。
9.
2.
3.2 發生傷亡事故,在第一時間報有關部門及通知甲方,並按政府有關部門的要求處理。甲方提供搶救搶險的必要條件,協助處理事故。事故引發的費用由責任方承擔。
9.
2.
3.3 按工程及安全需要提供看守和警衞、維修施工使用的照明、圍欄,在動力設備、高壓線路、地下管線、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地段以及臨時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時,與甲方協商安全防護措施,經甲方同意後實施,防護費用由甲方承擔。
9.
2.
3.4 在未騰空和繼續使用的建築物內施工的,制定專用安全和防火措施,以確保建築物內財產和人身安全。以上措施報甲方同意,並由甲方承擔相費用。
9.
2.4 已竣工工程在未正式交付甲方之前,負責工程成品保護工作。
9.
2.5 負責施工場地的清潔,符合環境衞生管理的有關規定。
10.工程驗收
10.1 隱蔽工程驗收:具備隱蔽條件的工程部位,乙方在自檢合格後48小時內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代表(監理工程師)驗收,驗收合格並經甲方代表(監理工程師)在檢驗紀錄上簽字後,乙方才可進行隱蔽和繼續施工。
10.2 竣工驗收
10.
2.1 工程具備竣工驗收條件的,乙方按國家竣工驗收的有關規定向甲方提供竣工驗收報告、竣工資料、竣工圖紙。甲方在收到報告後____日內組織驗收,並在驗收後____日內書面通知乙方同意或提出修改意見,雙方根據修改工程量的多少約定修改期限。乙方按甲方意見進行修改並承擔因自身原因造成的修改費用。
10.
2.2 甲方逾期未組織驗收或提出修改意見的,視為工程合格同意驗收,XX辦理竣工結算手續。
10.
2.3 竣工日期為乙方送交竣工驗收報告的日期,需修改後達到竣工驗收標準的,竣工日期為修改後提請甲方驗收的日期。竣工日期也視為保修起始日期。
10.
2.4 工程未經竣工驗收或竣工驗收未通過的工程,甲方不得使用;如甲方強行使用,則視為竣工驗收合格,由此發生的質量責任及其他責任均由甲方自行承擔。
10.
2.5 因特殊原因部分工程暫時不能竣工的,雙方可簽訂甩項竣工協議處理。
10.
2.6 竣工結算:竣工報告經甲方同意後,乙方按國家有關規定或合同約定向甲方遞交竣工結算報告及完整的結算資料。甲方自收到報告和結算資料之日起____日內進行審核確認,按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工程尾款,同時甲、乙雙方辦理工程交接手續。甲方無正當理由逾期未辦理竣工結算的,承擔乙方相保管費和利息損失。 1
1.違約責任 1
1.1 甲、乙方不能按合同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時承擔相違約責任,包括支付違約金、賠償因違約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1
1.2 甲方不能按時支付工程預付款、工程進度款、竣工結算款的,每延誤____日向乙方支付遲延部分工程款___‰的違約金。 1
1.3 由於乙方責任延誤工期的,延誤____日乙方向甲方按已付工程進度款之和的‰支付違約金。 1
1.4 由於乙方責任導致工程質量和室內環境污染控制不達標的工程,乙方對工程質量不合格的部位進行徹底返工修理,對室內空氣質量不達標的進行全面綜合治理,由於以上原因造成工程延期交付的視同延誤工期。 1
1.5 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後,除符合以下情況而中止合同外,雙方均繼續履行合同,以保持工程的連續性和已施工程的完好:
(1)合同已無法履行。
(2)甲、乙方協議停止施工。
(3)調解要求停止施工。
(4)仲裁要求停止施工。
(5)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1
2.其他 有關保險、擔保、保修等內容,雙方可以書面形式另行約定,作為本合同附件。 1
3.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時,及時通知對方,以減輕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並在合理期限內提供證明。 1
4.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或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種方式解決:
(1)依法向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請訴訟。
(2)提交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1
5.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1
6.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副本份,甲方份,乙方份。 1
7.補充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附件
1.中標通知書
2.承包人承攬工程項目及報價表
3.發包人材料供及設備一覽表
4.工程驗收 驗收時間:_______________ 驗收地點:_______________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 驗收意見:_______________ 發包方(甲方或用户單位):__________________ 施工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環境檢測記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檢測時間:_______________ 檢測地點:_______________ 檢測部位:_______________ 檢測結果:(報告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保修合同
建築工程業主支付擔保合同範文 篇24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建築工程承包合同條例》的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簽訂如下協議條款,供雙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稱;大寺鎮屯首村委建設。
二、施工方式 ;甲方負責材料,乙方負責施工。
三、工程承包內容
四、合同價款
五、 付款;完工驗收後一個星期內付清款。
六、工期要求;20個工作日內完成。
七、甲方責任
1.甲方在通知乙方進場時,施工場地條件。
2.甲方應按合同付款方式及時支付乙方工程款,若甲方不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導致施工無法進行,乙方可停止施工,由甲方承擔已完工程損失和乙方所有經濟損失。
八、乙方責任
1.乙方應按照合同約定工期內施工完畢,並符合驗收要求。
2.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質量問題和工期延誤,由乙方承擔責任:質量問題由乙方維修解決至合格,延誤期每日罰款 元。
九、工程質量和安全
1.乙方應按照甲方要求精心施工,工程質量符合驗收標準。
2.凡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負責。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十、爭議及解決辦法
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十一、本合同一式兩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築工程業主支付擔保合同範文 篇25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等的規定,為明確甲乙雙方在本工程承包中的權利、義務和責任,確保工程任務按設計質量要求全面完成,在自願、平等、互利的原則下,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工程概況
(一) 工程名稱:
(二) 工程地點:
(三) 工程範圍:
(四)工程承包金額:按甲乙雙方約定單價收方計算金額,不能計量的工程按記日工結算。(漿砌片石單價:元/M3 、混凝土單價: /M3)
第二條 工程期限 根據雙方協商,工程期限自20_年 4月 20日起至220_年 5月30日止,沒按期完成工程任務扣取20_元。
第三條 工程質量 乙方根據甲方提供的圖紙及相關國家質量標準進行施工,確保工程質量。工程驗收時,按圖紙和驗收標準執行。
第四條 工程款結算工程進場後,按完成工程量的施工進度支付工程款的60%;工程完畢時,乙方開具建安發票支付工程款總額的90%;剩餘的10%作為工程質量保證金,在工
程交付並經驗收合格後,一次性付清餘款。
第五條 雙方責任
(一) 甲方責任
1、甲方提供施工圖紙等資料,乙方必須嚴格按照設計圖紙進行施工。
2、甲方提供材料需在乙方塔機施工範圍內,如需二次轉運,費用由甲方承擔。
3、甲方派駐代表現場進行技術指導、質量監督、檢查及質量送檢。
4、工程完畢後,甲方應組織專門人員在 30 日進行驗收。
5、工程範圍 由甲方承擔。
(二)乙方責任
1、乙方所有進場人員必須聽從甲方的管理、安排,嚴格按安全施工規範及質量驗收規範進行施工操作,並做好相關資料。
2、乙方施工過程中須制定安全措施,加強對現場施工人員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如發生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3、砼、砂漿配合比由甲方提供,達不到強度乙方不承擔責任,因施工造成的質量事故由乙方負責。乙方應在保證質量的前提下節約材料,如發現乙方有故意浪費材料的情況,甲方有權視情節輕重處以3—5倍的罰款(如擅自調整配合比、地上散落的材料收撿等)。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達不到質量要求的除承擔返工損失外,還要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停工費用及水、電、建築材料費用。(做資料費用由甲方承擔)
2、不按安全操作規範施工且拒不聽從現場管理人員指揮的,視情節輕重甲方有權處以200—20_元的罰款。
3、不能按合同工期及甲方下達的工程進度計劃完成施工任務的,除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直接損失外(管理人員工資、設備及週轉材料租金),根據情節輕重甲方有權按每誤工一天處以200—20_元的罰款。
4、乙方在施工過程中如因管理不善造成材料浪費,例:發現100Kg以上的砼或砂漿塊等,甲方有權處以200—20_元的罰款。
第七條 乙方擅自轉包合同的,一經查證落實乙方所完成工程量中無條件扣出壹萬元付甲方違約金,另外還要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並解除合同。
第八條 其它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另行協商,對本合同如有爭議可申請仲裁。
第九條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至本工程竣工驗收合格,結清工程尾款,保修期滿後自動失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公司税號: 公司税號:
開 户 行: 開 户 行:
帳 號: 帳 號:
電話傳真: 電話傳真:
二〇一〇年四月二十日
建築工程業主支付擔保合同範文 篇26
甲方(轉讓方): 乙方(受讓方): 根據《民法典》的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共同簽訂如下合同,並商定以下條款:
一、甲方將自有的工程機械一台,機身號為,發動機編號為,生產日期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已工作時間為小時,價格為元,轉讓給乙方所有,歸乙方使用支配。
二、甲方出售的該工程機械轉讓前的所有債權債務糾紛由甲方負責,與乙方無關,甲方保證其所轉讓的工程機械沒有設置任何抵押、質押或其他擔保權,不受任何第三人的追索;轉讓後,乙方所有債權債務糾紛由乙方負責,與甲方無關。
三、甲乙雙方一經簽訂本合同乙方就將總購機款的%計元通過銀行轉賬支付給甲方,同時甲方也將機械型號為,發動機編號為,機身編號為的工程機械一台交付給乙方,甲方交付工程機械的同時交付原始購機發票、合格證、説明書、購機資料、隨車附件等物品給乙方,方負責聯繫合法運輸車輛將該工程機械運輸到目的地,運輸費用元由方承擔,工程機械到達目的地後,乙方於日內將一餘下的%購機款元支付給甲方。
四、
五、甲方必須保證本機屬於合法擁有,如屬於盜竊等贓車,由甲方承擔法律責任,與乙方無關;甲方必須保證本機的生產日期、工作小時、原始購機發票等資料是真實有效的,本工程機械沒有進行翻新、更換機身銘牌、修改工作時間表、改換生產日期等等虛假欺騙行為。
六、甲乙雙方如有違約必須賠償對方的所有損失,並支付20%的違約金;如合同有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共同協商解決,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雙方應積極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向人民法院起訴;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起正式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共同遵守
建築工程業主支付擔保合同範文 篇27
甲方(採購單位):_______ 乙方(供貨單位):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招標中心名稱)關於_______項目的招標結果和招標文件(招標編號:_______)的要求,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詳細價格、技術説明及其他有關合同貨物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説明,所有附件及本項目的招投標文件、會議紀要、協議等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
第一條 合同貨物 乙方根據甲方要求提供以下貨物:
第二條 合同總價 總價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 ,即B__。該合同總價是貨物設計、製造、包裝、倉儲、運輸、安裝及驗收合格之前及保修期內備品備件發生的所有含税費用。本合同執行期間合同總價不變。
第三條 質量
1. 乙方須提供全新的、符合國家有關質量標準和規範、環保要求的貨物,其質量、規格及技術特徵符合合同附件的要求。
2. 每台貨物上均應釘有名牌(內容包括:製造商、貨物名稱、型號規格、出廠日期等)並附有產品質量檢驗合格標誌。
3. 貨物製造質量出現問題,乙方應負責三包(包修、包換、包退),費用由乙方負責。
4. 貨到現場後由於甲方保管不當造成的質量問題,乙方亦應負責修理,但費用由甲方負擔。
第四條 交貨及驗收
1. 在合同簽訂後____日內,乙方送貨至甲方地點:_______,由甲方與乙方一起進行到貨驗收及由乙方完成貨物和系統的安裝調試工作,然後由雙方共同進行質量驗收,如質量驗收合格,雙方簽署質量驗收表。
2. 貨物的到貨驗收包括:型號、規格、數量、外觀質量及貨物包裝完整無損。
3. 貨物和系統安裝調試完成後10天之內,甲方無故不進行驗收工作而使用貨物的,視同已安裝調試完成並驗收合格。
4. 貨物和系統調試驗收的標準:按行業通行標準、廠方出廠標準和乙方投標文件的承諾(詳見合同附件載明的標準,並不低於國家相關標準)。
5. 國內產品或合資廠的產品必須具備出廠合格證和原廠保修卡。
6. 乙方應將所提供貨物的裝箱清單、用户手冊、原廠保修卡、隨機資料及配件、隨機工具等交付給甲方;乙方不能完整交付貨物及本款規定的單證和工具的,視為未按合同約定付貨,乙方必須負責補齊,因此導致逾期交付的,由乙方承擔相關的違約責任。
第五條 付款方式 甲乙雙方簽訂合同後十個工作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額30%的預付款;乙方在甲方貨物質量和系統安裝調試驗收合格後,備齊下列文件並送交_______區財局辦理付款手續。_______區財局採用人民幣轉賬方式在____日內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合同總價的67%,餘下合同款項的3%作為質量保證金,於系統運行_______年滿後十個工作日內付清。
(1) 《_______區政府採購項目驗收表》(需由_______區政府採購中心簽寫意見並加蓋公章);
(2)乙方開具的正式發票複印件(需由_______區政府採購中心加蓋公章);
(3)本合同原件。
第六條 售後服務
1. 乙方應為甲方提供培訓服務,並指派專人負責與甲方聯繫售後服務事宜。主要培訓內容為貨物的基本結構、性能、主要部件的構造及處理,日常使用操作、保養與管理、常見故障的排除、緊急情況的處理等,如甲方未使用過同類型貨物,乙方還需就貨物的功能對乙方進行相應的技術培訓,培訓地點主要在貨物安裝現場或由甲方安排。
2. 所購貨物若為電腦則由乙方提供至少_______年的整機保修和系統維護;若為其他貨物則按生產廠家的標準執行,但不得少於_______年(請分別列出:_______) ;保修期自甲方在貨物質量驗收單上簽字之日起計算,保修費用計入總價。
3. 保修期內,乙方負責對其提供的貨物整機進行維修和系統維護,不再收取任何費用,但不可抗力(如火災、雷擊等)造成的故障除外。
4. 貨物故障報修的響應時間為:工作期間(星期一至星期五8: 00-18: 00)為_______小時;非工作期間為_______小時;售後服務電話:_______。
5. 若貨物故障在檢修8工作小時後仍無法排除,乙方應在48小時內提供不低於故障貨物規格型號檔次的備用貨物供甲方使用,直至故障貨物修復。
6. 所有貨物保修服務方式均為乙方上門保修,即由乙方派員到貨物使用現場維修,由此產生的一切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7. 乙方須每隔半年上門對甲方進行回訪,並請甲方填寫《_______市政府採購項目回訪調查表》(需由用户蓋章確認)。
8. 保修期後的貨物維護由雙方協商再定。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 甲方無正當理由拒收貨物、拒付貨款的,由甲方向乙方償付合同總價的5‰的違約金。
2. 甲方應在合同規定時間內向乙方支付貨款,每逾期1天甲方向乙方償付欠款總額的5‰滯納金,累計滯納金總額不超過欠款總額的5‰。
3. 乙方不能交付貨物,則由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總價的5‰的違約金。
4. 乙方逾期交付貨物的,每逾期1天,乙方向甲方償付逾期交貨部分貨款總額的5‰的滯納金,累計滯納金不超過逾期交貨部分貨款總額的5‰,逾期交貨超過10天,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並按
第七條第3款處理。
5. 乙方所交的貨物品種、型號、規格不符合合同規定的,甲方有權拒收設備。乙方向甲方支付貨款總額的5‰的違約金。
6. 如經乙方兩次維修,貨物仍不能達到合同約定質量標準,甲方有權退貨,乙方退回全部貨款,並按
第七條第3款處理,同時,乙方還須賠償甲方因此遭受的損失。
7. 乙方所供貨物必須權屬清楚,不得侵害他人的知識產權,否則構成對甲方違約,違約金按
第七條第34款執行。
第八條 爭議及仲裁
1. 因貨物的質量問題發生爭議,由_______市技術監督局或其指定的質量鑑定單位進行質量鑑定。貨物符合標準的,鑑定費由甲方承擔;貨物不符合質量標準的,鑑定費由乙方承擔。
2. 因本合同引起的爭議,甲、乙雙方應首先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或調解不能解決爭議,則可向合同簽訂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第九條 其他
1. 本合同正本5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執1份,財政局1份,採購中心1份,招標中心1份。合同自簽字之日起即時生效。
2.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處理。 甲方(蓋章):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 簽約代表(簽字):_______ 簽約代表(簽字):_______ 地址:_______ 地址:_______ 電話:_______ 電話:_______ 傳真:_______ 傳真: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築工程業主支付擔保合同範文 篇28
弘景園項目部: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負責人: (以下簡稱乙方) XX大御城—弘景園工程,經甲、乙雙方協商,甲方決定將此工程的外牆飾面磚工程承包給乙方,為了明確甲、乙雙方的安全責任和義務,確保該工程的質量和進度,特擬定此責任狀。
一、工程安全目標
1. 工傷死亡事故為0
2. 重傷事故為0
3. 工傷率必須保證在3‰以內。
二、甲方安全職責
1、甲方應按公司《安全生產管理細則》規定有權對乙方在本項目施工範圍履行安全監督、檢查和管理職能,相關主管部門也可以監督、檢查和管理。
2、甲方應按照建設部《G59-99建築施工安全檢查標準》、公司《文明施工現場管理辦法》和工地所制定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進行檢查執行,乙方必須積極配合甲方工作。
3、甲方要定期對乙方工人進行安全教育,向他們宣傳、講解國家、企業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和標準制度。
4、甲方負責給工人配備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負責搞好施工現場的所有安全防護。
5、甲方應建立健全安全保證體系和安全管理制度,保證安全、文明施工順利有序。
三、乙方安全注意事項
1、所有進場人員必須接受三級教育,必須遵守甲方制定的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的統一管理,乙方在施工出現任何工傷事故,在20元以內,由乙方負責,若因乙方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造成工傷事故,除扣20元以外後,乙方承擔10%的經濟責任。
2、高空作業必須繫好安全帶,穿防滑鞋。沒有可靠的安全措施工人可以拒絕施工。
3、工人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戴好安全帽。發現一人一次不戴罰30元,班長連帶罰50元。
4、工人進場必須具備三證:身份證、健康證和婚育證明。
5、工人嚴禁打架鬥毆、嚴禁偷盜行為,違者一人一次罰款200元,情節嚴重者送派出所。
6、禁止隨意生火取暖。嚴禁酒後上崗,嚴禁赤腳以及穿拖鞋上班作業。嚴禁擅自拆安電線。
7、施工現場嚴禁大小便,發現一次罰款100元。
8、如果發生安全事故應即時搶救,並同時報告管理人員。 此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後生效,工程完工後,本合同的法律效力自行終止。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工程工程合同 篇10 發包人: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人: (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建設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圖紙設計事項:
二、工程承包範圍
三、合同工期 開工日期: 總工期: 若甲方未按合同付款或其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施工延誤,則工期順延。
四、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標準:《鋼結構工程施工及驗收規範》GB50205-20。 工程質量應達到質量等級:
五、合同價款確定方法
六、工程價款及組成 工程總價款(人民幣):
七、付款方式 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款的時間和金額或佔合同價款總額的比例:
八、雙方的權益和義務 甲方派駐監理工程師或工地負責人: 乙方派駐的項目經理及技術負責人: 甲方工作:
1、在乙方進場施工前,做好現場的“三通一平”工作,施工所需的水、電接至施工現場並提供。
2、協調辦理工程施工手續,並承擔各種規費;
3、按照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4、向乙方提供一定的施工臨時用房,約2;
5、協調處理乙方施工過程與土建施工方、當地羣眾的關係。 乙方的工作:
1、按照國家規範和設計施工圖進行施工;
2、在施工過程服從甲方的統一安排和管理,做到文明施工;
3、對施工過程由自身原因引起的一切施工質量事故、工傷事故負責。
4、提供工程竣工驗收資料。
九、違約事項 合同生效後,如果一方單方面違約,則按合同總價的5%向另一方支付違約金;已經給另一方造成了損失,則按雙倍損失價支付違約金。工程糾紛協商未果,可請工程所在地的仲裁部門調解,或向 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工程技術要求和參數
1.工程規模:
2.結構形式:
3.材料要求:
4.其他要求: 十
一、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 份,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其他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商定。 十
二、補充條款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代表(簽字): 代表(簽字): 電話: 電話: 簽約時間:
建築工程業主支付擔保合同範文 篇29
1、建築工程保險一般條款
1.建築工程一切險投保單保單號本投保單由投保人如實地、儘可能詳細地填寫並簽章後作為向本公司投保建築工程一切險的依據。本投保單為該工程保險單的組成部分。1.工程關係方的名稱和地址工程所有人承包人工程分包人其他關係方
2.被保險人名稱和地址:
3.被保險工程名稱
4.被保險工程地點
5.被保險項目、保險金額/賠償限額及每次事故*免賠額
5.1物質損失項目投保金額每次事故免賠額
建築工程(包括永久和臨時工程及所用材料)
(1)工程承包價
(2)工程所有人提供的材料或設備安裝項目
每次事故指不論一次事故或一個事件引起的一系列事故
施工用機具及設備(詳見所附清單):清除殘骸費用,滅火費用,專業費用,其他費用,總保險金額
5.2特種危險賠償限額
危險種類賠償限額(不超過保額80%)
地震、海嘯、洪水、風暴、暴雨每次事故免賠額(不低於損失的20%)
5.3費率
5.4總保險費
6.保險期限
6.1建築期:______個月,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其中包括__天的試用期
6.2有限責任保證期:個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須與工程合同規定的保證期一致)
7.否投保第三者責任如是,請列明:___________
7.1每次事故賠償限額
7.2累計賠償限額
7.3每次事故物質損失免賠額
7.4費率及保險費
8.工程詳細情況
8.1建築面積、高度、地下施工深度、跨度、層數、建築結構、建築材料
施工用機具及設備(詳見所附清單):清除殘骸費用、滅火費用、專業費用、其他費用、總保險金額
9.工程關係方中的任何一方是否已向其他保險公司投保與本工程有關的保險
保險公司____________保險種類____________保險金額____________
10.特別條款
11.備註
請隨同本投保單提供下列文件
(1)工程合同
(2)承保金額明細表
(3)工程設計書
(4)工程進度表
(5)工程地質報告
(6)工地概圖
投保人及被保險人茲聲明所填上述內容屬實,對貴公司就安裝工程一切險條款及附加內容(包括責任免除部分)的説明已經瞭解,同意按照該條款和附加內容投保安裝工程一切險。
投保人及被保險人(簽章)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內容由保險公司填寫:
經辦人及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核保人及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2、中國保險公司安裝工程一切險條款
一、第一部分物質損失
(一)責任範圍
1.在本保險期限內,若本保險單明細表中分項列明的保險財產在列明的工地範圍內,因本保險單除外責任以外的任何自然災害或意外事故造成的物質損壞或滅失(以下簡稱“損失”),本公司按本保險單的規定負責賠償。
2.對經本保險單列明的因發生上述損失所產生的有關費用,本公司亦可負責賠償。
3.本公司對每一保險項目的賠償責任均不得超過本保險單明細表中對應列明的分項保險金額以及本保險單特別條款或批單中規定的其他適用的賠償限額。但在任何情況下,本公司在本保險單項下承擔的對物質損失的最高賠償責任不得超過本保險單明細表中列明的總保險金額。定義自然災害:指地震、海嘯、雷電、颶風、颱風、龍捲風、風暴、暴雨、洪水、水災、凍災、冰雹、地崩、山崩、雪崩、火山爆發、地面下陷下沉及其他人力不可抗拒的破環力強大的自然現象。意外事故:指不可預料的以及被保險人無法控制並造成物質損失或人身傷亡的突發性事件,包括火災和爆炸。
(二)除外責任本公司對下列各項不負責賠償:
1.因設計錯誤、鑄造或原材料缺陷或工藝不善引起的保險財產本身的損失以及為換置、修理或矯正這些缺點錯誤所支付的費用;
2.由於超負荷、超電壓、碰線、電譁漏電、短路、大氣放電及其他電氣原因造成電氣設備或電氣用具本身的損失;
3.施工用機具、設備、機器裝置失靈造成的本身損失;
4.自然磨損、內在或潛在缺陷、物質本身變化、自燃、自熱、氧化、鏽蝕、滲漏、鼠咬、蟲蛀、大氣(氣候或氣温)變化、正常水位變化或其他漸變原因造成的保險財產自身的損失和費用;
5.維修保養或正常檢修的費用;
6.檔案、文件、帳簿、票據、現金、各種有價證券、圖表資料及包裝物料的損失;
7.盤點時發現的短缺;
8.領有公共運輸行駛執照的,或已由其他保險予以保障的車輛、船舶和飛機的損失;
9.除非另有約定,在保險工程開始以前已經存在或形成的位於工地範圍內或其周圍的屬於被保險人的財產的損失;
10.除非另有約定,在本保險單保險期限終止以前,保險財產中已由工程所有人簽發完工驗收證書或驗收合格或實際佔有或使用或接收的部分。
二、第二部分第三者責任險
(一)責任範圍
1.在本保險期限內,因發生與本保險單所承保工程直接相關的意外事故引起工地內及鄰近區域的第三者人身傷亡、疾病或財產損失,依法應由被保險人承擔的經濟賠償責任,本公司按下列條款的規定負責賠償。
2.對被保險人因上述原因而支付的訴訟費用以及事先經本公司書面同意而支付的其他費用,本公司亦負責賠償。
3.本公司對每次事故引起的賠償金額以法院或政府有關部門根據現行法律裁定的應由被保險人償付的金額為準。但在任何情況下,均不得超過本保險單明細表中對應列明的每次事故賠償限額。在本保險期限內,本公司在本保險單項下對上述經濟賠償的最高賠償責任不得超過本保險單明細表中列明的累計賠償限額。
(二)除外責任本公司對下列各項不負責賠償:
1)本保險單物質損失項下或本應在該項下予以負責的損失及各種費用;
建築工程業主支付擔保合同範文 篇30
發包方(甲方):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
根據《民法典》和《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及其相關法律法規和相關文件的規定及本工程的特點,為明確甲乙雙方在合同中的權利、義務和經濟責任。甲乙雙方在平等互利、誠實信用的原則下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合同條款,以便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二、承包工程的內容: 按甲方大合同、同步。
三、工期: 開工日期: 竣工日期:
四、付款方式: 完工第一次付款,付款比例為已完工工程量的70%,每月按工程量的70%支付工程款,主體封頂後付到工程量的95%,其餘5%為保脩金,保脩金期滿________年內付清。
五、結算方式: 同甲方大合同同步。
六、工程進度結算:
6.1、乙方辦理工程結算,以甲方質監部門出具符合合同約定的質量要求的憑證才准予辦理,按面積計算。
6.2、甲乙雙方預決算由審計部門共審為準。
6.3、如按期付不清工程進度款,甲方應向乙方做出以下承諾:按合同工程進度工期10天內支付工程款,如甲方不按時支付工程款所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
6.4、保證金合同簽訂後,乙方一次性向甲方打如萬元,基礎完工後,退保證金。甲方向乙方返還50%的保證金,工程完成本項目封頂,返還全部保證金。
七、工程質量: 按照符合國家規定的工程質量驗收標準進行驗收,達不到合格,如出現質量問題,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八、安全:
8.1、本工程安全目標:杜絕重大傷亡事故,乙方必須對施工人員買保險一份。
8.2、乙方不遵守甲方要求指令,造成的人員傷亡事故,由乙方全部負責和法律刑事責任。
九、文明施工:
9.1、現場材料應按照甲方施工平面佈置圖指定的位置整齊堆放,乙方應隨時將施工垃圾從施工作業面清運至施工現場內甲方指定垃圾池,且乙方使用的生活設施應保持整潔和衞生。
9.2、如乙方不聽從甲方指定,甲方有權罰款。
9.3、如甲方按時不能開工,以及施工證件不全,造成停工由甲方負責一切責任,註明一切施工手續由甲方辦理。 本合同一式三份,經雙方簽字生效,並附甲乙雙方身份證複印件一份,雙方各執合同具有同等效用。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築工程業主支付擔保合同範文 篇31
發包人全稱: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人全稱: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建設部與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範文本)》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並結合湖南省永州市有關規定及本工程的具體情況,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工程水電安裝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協議。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________市公路局辦公新區項目水電安裝工程 (以下簡稱:本工程);
工程地點:_______市冷水灘區育才路與翠竹路交界處;
施工現場條件:以現場實際情況為準;
施工部位:本合同約定乙方施工部位為:中所有的水電安裝工程包含的全部內容。
二、工程承包方式、承包範圍及承包內容:
1、承包方式:本工程甲方提供塔吊,乙方包人工、包除甲方提供的材料外的所有材料、包施工機具、包工期、包質量、包進度、包安全文明施工、包驗收合格。
2、承包範圍:包所有基儲主體結構、裝飾結構、維護性結構、各種構築體、零星構件、花架、飄板、雨棚、女兒牆、各種預留洞孔、室內等所有一切給排水和強弱電預留預埋與安裝工作。
3、承包的主要內容:包施工圖和施工方案中的室內水電安裝工程,包括室內給排水、弱電的全部安裝工程,消防、電信、電視、智能化系統、三表抄送等專業配套工程的預留孔洞、管道預埋,臨時用電用水設備電器,日常安全巡查。具體如下:
A、給排水部分:給水部分:自水泵房外牆1.5米(含接口)起至所有用水末端的給水工程安裝及系統試壓。排水部分:自室內排水起端起至小區排水管網第一個排水檢查井處所有排水工程安裝及排水試驗。
B、電氣部分:從小區低壓配電櫃至住户的所有橋架、配管、電纜、配線等按圖施工及電器元件的安裝(包括弱電的預埋、預留),以及從弱電井總箱出口後到燈具(含户箱、開關、插座、電線、弱電井、和強電井的線槽)安裝結束,避雷帶,避雷網的施工;施工圖中從小區低壓配電櫃至配電強電井、總箱等所有的鋼管、電線、電纜的預埋安裝,包括從進入第一個配電箱後的電纜敷設;弱電(包括電視電話、智能化、寬頻三表抄送等)依設計圖紙將線管敷設到位,穿好鐵絲,消防工程預埋套管、線管接口、線管底盒;乙方施工班組自帶工具及小型施工機具和所有檢驗試驗設備和輔助材料;橋架、電線電纜、排污泵、;排氣扇、燈具、閥門、水龍頭、衞生潔具及其它電動設備均按圖紙設計要求進行安裝。
4、甲方直接分包的專業工程,乙方需全力配合。
三、合同工期:
乙方應嚴格按甲方要求的工期組織施工,確保工期目標順利實現。
四、違約責任
1、 合同簽訂後3日內,乙方應交納合同履約保證金_______萬元(________元)否則本合同自動失效。
2、 當發生下列情況時視作甲方違約,由甲方承擔違約責任,賠償因其違約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1) 甲方不按時支付工程進度款。
(2) 甲方無正當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結算價款。
(3) 甲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不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的其他情況。
3、 當發生下列情況時視作乙方違約:
(1) 因乙方原因不能按照約定的竣工日期或甲方同意順延的工期竣工。
(2) 因乙方原因工程質量達不到約定的質量標準。
(3) 乙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不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的其他情況。
4、 對乙方在工程施工過程中存在安全、施工質量、拖延工期等問題,甲方有權採取罰款、責令整改等措施。
五、爭議解決
1、 甲方、乙方在履行合同時發生爭議,應當協商解決。當事人不願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雙方可以向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六、合同解除
1、 甲方、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乙方應無條件配合,並扣罰乙方現有工程投入未支付部分的工程款作為違約金:乙方將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轉包給他人或者肢解以後以分包的名義分別轉包給他人;
發生重大質量事故;出現質量、安全問題,又拒絕服從甲方、建設方及監理、設計單位要求整改的; 未經甲方同意,無故拖延工期的;
七、合同生效與終止
1、 雙方履行合同全部義務,乙方向甲方交付竣工工程後,竣工結算價款支付完畢,本合同即告終止。
2、 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後,雙方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履行通知、協助、保密等義務。
八、合同份數
1、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九、合同生效
1、 合同訂立地點:__________。
2、 本合同雙方約定本合同自雙方蓋章簽字後,並由乙方向甲方交齊________萬元合同履約金之時起生效,如乙方未能按時交齊合同履約金則本合同自動失效。
甲方(簽章):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
______年___ 月___ 日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
________ 年__ 月___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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